求盗将行二胡版。网上死活找不到二胡拉。

其实最近在循环的,就,你曾是少年。每次听都听的我想哭。希望长大了也能不忘初心啊

渡口少年是作者东吴帆影写的一篇关于青春,关于爱情,关于梦想的散文体小说,不论是小说架构,还是人物经历,特点都丰富多彩,情节构思精巧生动,连续无隙,任务饱满,文字妙用豪颤。

楔子 我在漂泊的船帆里想念你

人生是条河,希望和你一起渡过。

从你离开之后,我在如烟的前路里迷茫过,在江南的雨季里蹉跎过,在斑驳的岁月里彷徨过。在寒冷的雪山上攀登过,在黑暗的海洋里漂泊过,在人潮汹涌的城市里打拼过。

如今,我奋斗依旧,梦想遥远如昨。

我努力追寻,我历尽沧桑,却始终寻找不到我心中珍藏的最初的那个你。

许多年以后,我渐渐明白一个道理,我无法放下的,是那段回不去的时光,那段关于青春,关于梦想,关于爱情的时光。

以及那段时光里的你和我!

有人问我:“青春是什么?”

“啪!”青春就是一记猝不及防的耳光,清脆响亮的声音,在时光里回荡。

穿越时空,我看到二十多年前的我,捂着生痛的脸颊,一脸懵逼的看着它渐渐远去。

我说,羡慕很多人,他们的青春酣畅淋漓,轰轰烈烈。

有的青春鲜活生猛,无所畏惧。

有的青春张狂飞扬,汪洋恣肆。

有的青春色彩斑斓,浓烈艳丽。

他们的青春就像初学画画者的涂鸦,狂放,浓烈,自由不羁,充满张力,不拘一格却又破坏力十足。

他们的青春风格鲜明,别具一格,各有特点却都锋芒锐利,痛快透彻。

而我的青春就像是初学者用铅笔素描出的风痕,胆怯,笨拙,黑白,浅淡,模糊,凌乱,局促。

在我刚刚察觉到绿叶摇曳之时,它就已经滑掠而过了。

我还没来得及做什么(实际上我也不知道要做什么,尽管我心里有一团火),连黑白都已经褪色了。

只留下大片大片的空白,在画纸上呆滞。

直到很多年以后,我都在怀疑花朵是否在风中盛开过,花瓣是否在风中飘落过。

蓦然觉得青春就是一场意外的仓促,在你发现它的美的时候,它早已经离你远去了。

有时觉得青春就是一场莫名其妙的还没有牵过手就被人甩的初恋。

有时觉得青春就是一张永远也考不及格的试卷。

有时觉得青春就是一场还未开始就做了逃兵的斗殴打架。

有时觉得青春就是到了二十岁还不知道自己有什么梦想的年华。

有时觉得青春就是连街头混混都不带你玩儿的混账岁月。

有人说青春是一场瑰丽的冒险,而实际上对我来说,那只不过是一次华丽的想象中的旅行,回首望去,发现那是一种既没有成就感也没有挫败感的悲哀。

总而言之我觉得我的青春有就是一种无力无助无奈又缺乏勇气的窝囊。

青春就是一种自卑,浑噩,荒唐,狼狈的仓皇。

“不错啊!”有人在另一个季节里回答。

春天不知夏天的浓烈,夏天不知秋天忧伤,秋天不知冬天的残酷,冬天不知春天的憧憬。

我说:“你在另一个季节里如何能看见我的狼藉?“

“有很多东西是我们每个人都要去经历的,”有人在另一个季节里回答,“如果你不在二十岁的时候被人甩,难道还要等到三四十岁被人甩吗?”

“如果你不在二十岁的时候考不及格,不在二十岁的时候被人扇耳光,不在二十岁的时候做逃兵,不在二十岁的时候没有梦想,不在二十岁的时候窝囊,不在二十岁的时候仓皇,不在二十岁的时候混账,你还要等到三四十岁的时候做这些吗?”

青春就是一个大容器,我希望将我人生里许多的不堪,狼藉,轻浮,浅薄……统统装进青春的容器里。

多年以后,打开封存的泥土,却是一窖醉人的酒香。

它的名字就叫青春窖1994。

说起青春,我总是想起1994年……

想想真觉得可笑,在那个年龄段上,我居然从来没有想过未来要做什么,从小学一年级的开始,老师们就向我们灌输从小就要树立起远大的梦想,课本里就有许多古人从小就志存高远努力奋斗,长大后就梦想成真的励志故事。

不知道为什么,这些励志的故事和老师多年的辛勤教育,却没有在我心中种下一颗梦想的种子。

如果真要说有什么梦想的话,在我二十岁之前的大多数时间里,我就想成为一个仗剑天涯的侠客。偶尔的也会想做一名水手(一个在玄幻世界里漂泊的水手)。有时更想象着自己未来会成为一名仙人。

如果说这三个有些荒唐的想法(表面上看,第二个想法还算有些正常)也能称之为梦想的话,那他们之间有一个明显的共同点,那就是行走,漂泊,流浪。

现在回过头来看一下,不禁大吃一惊,想不到自己在那个小小的年纪里的小小脑袋瓜里居然出现了远方。

如果说远方是文艺青年的一种标签的话,那么在我七八岁的时候就与文艺青年扯上了一点点关系,记得那个时候,我经常独自一人望着黛影般的远山和远山上的云岚,心中总是无端的生出莫名的忧伤,总觉得在深山里的某个地方的某个人也像我一样的充满着忧伤,在忧伤中等待着我的到来。

有时站在长江岸边望着滔滔的江水和来往的船帆,心中也会生出丝丝缕缕浓郁的惆怅,想像着那些船客们从哪里来又到哪里去,想象着自己将来也会像他们一样四处漂泊。

这种感觉一直延续到二十岁高中毕业那一年,在那一年里,我的初恋——一个漂亮活泼的女孩子,是她让我的人生第一次有了真正的梦想。

但是这个梦想对于生在那些相对于大城市非常偏远的农村少年来说有些可望而不可即,而对于不爱学习,成绩不好又有些胆怯的我来说更是连尝试的勇气都没有的,更不要说无所畏惧不顾一切的追逐梦想了。

我向往冒险,我渴望冒险,可实际上我又是多么的害怕冒险,更多的时候只能在自己的想象里冒险。

那时的我真的没有破釜沉舟,不疯魔不成活的勇气与执着。

我希望自己疯一次,在青春里疯一次,在我年华正好的时候疯一次,我的人生也需要这样一次疯狂。

这样, 在很多年以后,我可以骄傲的告诉别人我曾经冒险过。

很多年以后,我依旧没有实现梦想,也就是所谓的屌丝没有实现人们期待的那样逆袭,屌丝依旧是个屌丝。

但是我却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生活哲理:一个人有没有成功的追寻到他的梦想并不重要,甚至有没有追过它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它始终在那里,在你失望的时候,在你绝望的时候,在你对这个这个世界感到幻灭的的时候,它依然在那里,它是你在黑暗寒冷的海洋中航行时的航标灯,它是生的希望,它是你心中的最后火种,它是你活下去的勇气。

或许,有人会说这是一个失败者(或者是懦夫)自我欺骗的谎言。

但我更愿意把它说成是一个失败者的自我致敬。

因为他勇敢的活了下去,并没有因为梦想的遥不可及而沉沦,也没有因为梦想越来越远而变得心灰意冷。

虽然青春因此而变的局促,苍白。

虽然偶尔也会因此而颓废,但那是因为文青的生活需要一点颓废来装逼。

忽然想起一句广告语,还有一句古诗词,已经被人引用的烂大街了,但我还是想要借用一下。

人生就像一场旅行,在乎的不是目的地,而是沿途的风景和看风景的心情。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那时,我的生活并没有因此而变得越发的苍白无力,因为生活不止有遥不可及的梦想,还有爱情和南方的城市,以及沿途的风景和看风景的心情。

或许,走着走着,有一天,蓦然回首,你却在,灯火阑珊处。

看过很多的爱情故事,有一见钟情的,有渐生情愫的,有短暂的,有马拉松式长跑的,有美好的,有忧伤的,有快乐的,有痛苦的,有劳燕分飞的,有终成眷属的。

爱情有千万种,我的只是其中最普通的一种。

写出来也只是枝头上的一片绿叶而已,而身旁的都是竞相绽放的鲜花,姹紫嫣红,五彩斑斓。

《你看你看月亮的脸》,记得92年在第一次听到这首歌时真是惊艳了时空,那优美动听的旋律,那如诗如散文一般的歌词,那忧伤而甜美的嗓音,让人如痴如醉,掉进一个迷人的梦幻般的世界。

还有一个长着一双大大的眼睛一头短短的学生发的你。

初恋是你,你在诗里,你在散文里,你在歌声里,你长得像孟庭苇一样漂亮,你唱的像孟庭苇一样好听,你跟歌里唱的一样单纯美好。

从看到你的第一眼,我就喜欢上了你,无可救药的迷上了你。

记得那时,我都不敢正眼看你一眼,每次都是躲在角落里偷偷的看着你,偶尔不小心碰到你无意中投射过来的目光,刹那间,我慌乱的目光像一只受惊的小鹿一般四处躲藏,整个身子仿佛被电了一般麻酥酥的,心中却洋溢一股奇异的美好感觉。

那时整个小镇的街上都弥漫着孟庭苇的优美的嗓音。

放学后,我常常独自一人来到傍晚的江堤上,在燃烧的晚霞里,在苍茫的暮色中,看江面上来往的船帆,看漫长的看不到尽头的蜿蜒曲折的江岸线,听着从背后街上传来的孟庭苇的歌声。

在一天的其他时间里,我不太清楚这家店铺里播放着什么歌,但是每次傍晚我来这里之后,都会千篇一律的听到孟庭苇的那首《你看你看月亮的脸》。

而且是不断反复循环的播放着这首歌。

我在燃烧的晚霞里想念着你

我在苍茫的暮色中想念着你

我在漫长的江岸线里想念着你

我在漂泊的船帆里想念你

我在扁扁的岁月的书签里想念着你

我在在蓝色的夜空下想念着你

我在淡淡的月色里想念着你

直至有一天,毕业季蓦然间兵临城下

犹如一场呼啸而来的大雨,席卷天地

猝不及防,惶恐中溃不成军

黑云压城,在昏暗无边的雨季里全线失守

梦想的小舟依然未出现在遥远的天际线上

总有云影飘过我的心空,犹如你转身离去的背影。

远去,消失,只留下一个诗意的空白。

1994年,科特·柯本死了。

1994年,魔岩三杰横空出世,整整影响了中国一代摇滚乐迷。

1994年,巴乔忧郁的眼神落寞的背影感动了整个世界。

1994年,一列奔驰在太阳系空间内超长列车般的彗星以飞蛾扑火般的勇气撞向了木星。

1994年,《阳光灿烂的日子》,《阿甘正传》,《肖申克的救赎》,《重庆森林》,《这个杀手不太冷》,《低俗小说》,《活着》,《饮食男女》,《红》等影响深远的电影同时诞生。

1994年,中国继续深化经济改革。

1994年的我在干什么呢?

很多事都已经忘记了,但还是有一些事情依旧像刻在船舷上的印记一般无法擦拭去,手指轻轻的触摸着刻痕,时光在瞬间倒流。

我看到了那年的我在高中的最后一年里沉浸在金梁古的江湖里做着侠客梦,美梦如画,沉湎不醒。

我看到了一个少年站在人生的第一个渡口,望着烟波浩渺的江水,辽阔苍茫的天际,目光有憧憬也有迷茫,还有一丝不安。

惊蛰,二月的江南,春雷滚滚,在天地间激荡!

在地底沉睡一冬的虫兽纷纷睁开睡眼惺忪的双眼,懒懒的翻了个身,缓缓爬出洞外,摸着饥肠辘辘的肚腹,呆呆的望着堆满厚重云层的天空。

“喂,听说了吗,咱们村的李富贵也发财了,这小子不知走了什么狗屎运,一夜之间成了大富翁,前阵子衣锦还乡带回三大麻袋的钞票,请了十多个满脸横肉凶神恶煞般的保镖随身护送,可威风了。” 刘二将那张极赋个性的脸蛋凑近一个书虫的耳畔大声喊道。

言如春雷炸响, 一条面黄肌瘦的书虫在如山的书堆里抬起首,揉揉眼睛,迷茫的望着窗外南方的天空。

我睁大眼睛,将视线从小说的书页上离开,开始仔细的打量着这个世界。

于是,世界忽然变得喧嚣沸腾起来,世界的色彩从黑白一下子变得五彩斑斓起来。

从报刊上,从电视里,从别人的口中,得知远方的那些不夜城里,每天都在上演着无数的冒险者一夜暴富的财富神话。

我再也无法安静下来,我的心渐渐变得躁动起来,我逐渐从武侠世界里走出,开始渴望走进那些火热的一片片钢筋水泥丛林铸就的远方。

那会儿,我们学校的同学可大致划分为三种属性类型。

有那种为即将到来的高考而悬梁刺股奋发图强的。

有沉浸在金梁古的江湖里做着侠客梦的。

还有一种是那种自认为自己是香港警匪片里古惑仔或黑帮老大,整夜整夜的在镇子上瞎晃悠,吹口哨,撞台球,看录像,泡妞把妹,打架斗殴。

我是属于第二属性的学生,十年寒窗,青灯黄卷,我以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做侠客梦的状态沉浸在金梁古的江湖里。

今天,刘二的一句话犹如晴天霹雳一般将我从侠客梦中惊醒。

用一语惊醒梦中人,来形容那时的我的人生状态时最恰当不过的了。

当我屁滚尿流从江湖里滚出来的那一刻,茫然四顾,寒窗依旧,只是弹指一挥间,十年光阴已过,我已经从最初的童年成长为少年,却骇然的发现我已经被这个现实的江湖out了。

更为苦涩的的是,又是一个毕业季兵临城下,我不得不面临人生最艰难的选择,可是,我却发现自己已经没有选择了。

唯有一条路大道朝天,和大部分老早就翘首南方的同学一样,毕业后随着民工潮南下寻梦。

那也是我们大多数乡下青年的出路。

那时,南方城市改革开放的春雷震天动地,滚滚而来,常常都会听到一夜暴富者的消息传来,有我们熟悉的人,更多的是我们不熟悉的人,这些人的事迹震荡着我们神经,摇撼着我们的心灵,我们早已无心读书,心早就循着雷声飞到那儿去了。

刘二是我的同窗哥们儿,长相粗野,体格高大强壮,却留着一头酷炫的港式发型,每天顶着那一头前卫时尚的发型在操场上招摇过市,足足羡煞了一大帮香港电影的影迷们。

那头酷炫的发型是出自镇上剪影生活理发店里的老板娘之手。

自从那天刘二从剪影生活理发店里走出来之后,我们顿时惊为天人,叹为观止。

一个长相如此粗犷野蛮的男生竟然被一个简单的发型打理的如此阳光帅气。

因为有着刘二这个模特的广告效应,再加上老板娘那妖娆的身段,和美丽的脸蛋,在那之后,许多同学都或明或暗的成为了剪影生活理发店的最忠实的顾客。

顺理成章,我也光明正大的成为了剪影生活理发店的最忠实的顾客。

时间久了,剪影生活理发店就成了我们在镇子上除了校园之外的另一个落脚点。

有事无事的经常在放学之后就不自觉的来到这里,有时心情不好时,就翘课来到这里散散心。

坐在店里的沙发椅子上听着录音机里播放的歌曲,看着老板娘像在做一件艺术品一般给客人剪着头发。

有时没有客人时就有一茬没一茬的跟老板娘聊着天。

老板娘说是老板娘,其实也就比我们大不了几岁,她初中刚念完就去了城里的一家大美发店学了好几年,手艺学精后就回到镇子上开了这家理发店。因为手艺好又跟得上时尚潮流,镇子上的一大批小青年都成了她忠实的客户。

老板娘长得年轻,漂亮,妖娆,又将自己打扮的时尚而摩登,自然就吸引了众多的追求者,其中也有正经的在镇子上的厂里上班的小青年,也有一些不务正业的街头混混。

其中也不乏一些不安好心的家伙,经常成群结队喝的醉醺醺的来到这里,明里挑起一些小事耍皮赖泼,暗中则浑水摸鱼揩油吃豆腐,经常把个小小的剪影生活弄得乌烟瘴气的,老板娘开始时为了生意还忍气吞声委曲求全的,但是她发现她越是忍气吞声,那些混混越是认为她软弱可欺,下一次会更加的肆无忌惮。

于是对那些有猥琐行为的混混,她不再有丝毫的隐忍,一律采取强硬措施,以暴制暴。

一个看似柔弱的女孩子,发起狠来比起男人来还要凶,冷不丁的就是一剪刀扎向某个不怀好意的在暗中伸过来的手,一声惨叫之下,一个猥琐的混混抱着鲜血喷涌的手向外跑去。

之类的事情只发生了两次,在那之后,所有来店里的混混们,变得安生许多了。

“你们来理发,我热烈欢迎,但是如果是想占老娘的便宜,老娘我的剪刀可是无情的!”

她在街上放出了一句狠话,然后在剪影生活里安静的像在做一件艺术品一般给客人剪着头发。

如果将刘二那一头酷炫的港式发型p掉,无论是脸蛋还是身材都长得像极了美国nba的一位黑人球星,巴克利。

彪悍,野性,粗犷,洋溢着一身爆炸般的荷尔蒙,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在江南水乡长大的少年。

可是他却从不承认自己长得像巴克利,硬说自己长得像刘德华,每天早读课时都能听到他模仿刘德华那患了鼻炎式的歌喉,盖住了所有同学的朗朗读书声,在教室里绕梁许久。

有时他又自诩为荷兰三剑客之一的范巴斯滕,在尘土飞扬的足球场上经常都能看到他那像兽一般满场飞奔的身影,无论是队友还是对手都被他撞得人仰马翻,鼻青脸肿,然后就看到他独自一人将球暴射向已经没有守门员的球门,但是球却像一枚炮弹般飞向了天空。

那时的我就在他的身上看到了中国国家足球队的优良传统,和中国足球的美好未来

刘二却是不属于以上三种属性类型的,他是个严谨的实用主义者,这与他粗犷的长相和足球场上的表现完全相反,他拥有着极为出色的商业头脑。

刘二不爱课本,不爱言情小说,甚至大多男生热衷的武侠小说都不屑一顾,但你如果就此认定他是个读书无用论者,你就大错特错了。

“不喜欢并不代表它没有用处!”这是他的众多人生格言中的一条,他谨守着这条人生格言,并且严肃的将它从理论落到实践,用这些他不爱的书籍赚取他人口袋里微薄的饭钱。

记得那时一个暑气还未退去的九月的某天,刘二春不知从哪里弄来一大堆破旧的盗版小说杂志,有言情的,武侠的,名目品种繁多,在众多言情武侠书籍中居然还能的发现几本《收获》,《十月》,《萌芽》等纯文学刊物,这比在地球上看到了外星人般还要让人感到不可思议。

他在位于镇中心录像厅旁的街道边练起了地摊,干起了出租小说的行当,每天放学后就从租住在录像厅旁的住处拖出几大袋书籍摆在街道边,又从租住的屋子里拉出一根电线,于是在天黑后地摊的上方便亮起了一盏灯,吸引着众多从录像厅进出或路过的学生和一些在乡镇企业上班的工人像飞蛾扑火般涌来。

由于录像厅的生意火爆,顺便带动着旁边出租小说生意的火爆。

不久之后他又在书摊旁边专门辟出一块风水宝地,摆满了流行歌曲磁带和一台录音机,从录音机里每天都飘出时下最流行的歌曲,从此贩卖起了流行歌曲磁带。

生意火红,甚至一度超过了街上的一家专门卖磁带的店铺生意,使得那家店铺老板恨得牙齿痒痒的。

我和他虽说从小就认识,但我们之间的友谊还是在这书摊上建立起来的。

“对于小说,对于江湖,对于侠客梦,对于爱情梦,我只是一个清醒的局外人,是一个冷静的旁观者,你们是局中人,你们迷失在别人营造的江湖里,你们流连在别人的爱情里不能自拔,所以你们口袋里的钱最后都流进了我的口袋。”刘二说道。

但今天他却将我从局中拉了出来,大概是到了后来我借的书都是免费的,不仅赚不了钱还严重的占用了有限的资源。

“三麻袋钞票啊!”刘二惊叹道。

“靠,什么地方,发财比捡狗屎还容易,大洋码得竟然比我十多年看的小说叠起来还要厚?”我大惊,心中慌乱。

“南方沿海的那些城市!”刘二一脸向往。

“南方沿海的城市,我知道,听说其中有一个城市当年还是个小渔村呢,怎么,大字不识几个的人都能在那里发财?”我不解。

“你这是鄙视那些为理想而打拼的人,小平同志说了,不管黑猫白猫,抓到老鼠都是好猫!”说到邓小平,刘二一脸的敬仰,“小平同志还说了,要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然后带动其他人共同富裕起来。”

“我没有鄙视啊,他们都是大富翁,我只是一个穷光蛋而已,要鄙视也只是他们鄙视我啊。”

“你刚才还说他们是文盲。”

“我那是奇怪为什么他们昨天还和我一样是个穷光蛋,怎么今天就摇身一变就成了大富翁呢?”

“你真是个井底之蛙,”刘二用一种看弱智的目光看着我,“过去古话说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可现在是三日河东三日河西。现在有一种速度叫特区速度,有一种节奏叫特区节奏,你懂吗?”

“一个小渔村能有那么大的变化吗?”

“变化大着呢,现在已经是国际性的大都市了,你太落伍了!”从他的目光里就可看出,这一次我在他的眼里已经成了无药可救之人。

他摇了摇头,继续说道:“那可是个遍地黄金的地方,只要你愿意弯腰,就能捡到黄金。”

“这么好的地方你怎么不早告诉我。”我大急,顿生与南方沿海城市相逢恨晚的感觉,去晚了黄金可就被别人拾完了。

“你就是个傻逼侠痴,跟你讲这些有用吗?整天就知道做白日梦。你知道咱村儿有多少人在那地儿发了吗?”

“李虎发了,纪青友发了,连你最瞧不起的阿良都发了,在那边发财的消息每天都像雪片一样飞来。“

“呃……”我目瞪口呆,不敢置信。

“你一直活在另一个时代。”刘二说。

“那就先打量一下这个世界吧!”

“小镇还是那个小镇,江湖还是那个江湖啊!”我说。

“目光短浅,告诉你把,南方的发展日新月异,一夜暴富的事情天天都有发生,每天都说不定在某个不起眼的工地上就诞生出一个富翁来!”

“是个好地方,每天都有惊喜,天天都有人发财,毕业了我一定要去,文盲都能发财,凭什么我一高中生就不能发财。”我大笑。这机遇,比当年老美西部淘金热还要好百倍吗,老美那帮傻逼还要像个耗子似的费很大的劲挖山打洞,咱们这是捡哪,多轻松,哈哈哈!

“就你这样子,天上掉馅儿饼套你脖子上,还是饿死的主。”刘二鄙视的看着我。

“切,你套一个试试。”我扔下手中的小说,挑衅着。

、“看过《北京人在纽约》吗?”

“看过,姜文演的吗!”

“如果你爱一个人,你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别一个人,也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地狱。”刘二热血沸腾的念着这句独白,脸上露出狂热的神情,“特区就是我的纽约,我要做第二个王启明。”

“王启明是音乐家,你是什么?你凭什么?”

“我现在老板啊,我有两年的练摊经验啊!”刘二自信的说,“再说了,王启明也是到了纽约之后才改行的,而且还是白手起家的。”

“照你这么说,我也能做王启明啊!”

“就你,切,给他倒尿壶都不会要你。”

“可是特区不是纽约啊!”

“但它同样是天堂,也是地狱。”

“不就是弯个腰吗,用不着那么夸张吧!”

“懒得和你浪费时间。”刘二不屑的扔下我,整理着新进来是一批小说和磁带。

“走过的路过的,不要错过!本摊又新进来一批小说,言情的,武侠的,样样都有,金庸的,古龙的,琼瑶的,各种口味齐全。”

“走过的路过的,不要错过!本摊又新进了一批最新最流行最动听的歌曲,香港的,台湾的,大陆的,各地都有,张学友的,毛宁的,周华健的,林忆莲的,忧伤的,唯美的,摇滚的,品种齐全包罗万象,此事古难全,本摊都齐全。”

刘二站在寒风料峭的二月黄昏里,扯着嗓子喊道。

“走过的路过的,不要错过!名谣歌手李春波的《一封家书》刚刚面世一个多月,就已经霸占各大排行榜榜首位置久驻不下。这是一个漂泊在外的游子对家的思念,我们每个人都有亲人在外打拼奋斗,这是他们在艰苦的日子里的一份对家的思念,对父母的想念。”

“或许我们即将远行,成为在外漂泊的游子,这也是我们未来写给家乡的思念……”

街道两旁的店铺里依次亮起橘黄的灯光。

几盏孤零零的路灯在苍茫暮色里做着孤零零的遥远的梦。

录像厅门口一下子喧嚣起来。

我想做个行者,行走在无涯的远古异时空里。

那天,因为不小心,在浩瀚的星河中与你相遇。

这是怎样的一个惊人的概率?我们没有闲暇时间计算。

亿万分之一中的亿万分之一……

我们彼此的表情,化作一个比宇宙还大的惊叹号!

我只是无数浮云里的一个过客,带不走许多愁。

我只是一个站在星空下的甲板上看风景的人。

相遇,邂逅,告别,相逢,生活在别处!

我现在才发现,金梁古的江湖真他娘的坑爹,你就坐在我的前排,已经两年半了,老子居然视若无睹,近水楼台先得月啊,老子竟然白白浪费了两年半的时光。

时光不倒流,只剩下老子独自捶胸顿足,顾影自怜,空悲叹时光如盗贼,盗走了老子两年半的初恋岁月。

不过,终究还不算太晚,还有最后一点时间,我得想办法将你弄到手。

让时光不再荒凉,让岁月不再孤独。

那时电脑没有普及,所以我们没有网名,但为了附庸风雅,写几首别扭的小诗,爱文艺的女生都时兴给自己起个笔名。

你给自己起了一个笔名。

芦苇,这名字又低调,又好听,出尘脱俗,好喜欢。

你原本有一个学名,只是你一直不太喜欢,说太俗。

后来你把自己的笔名正式更改为学名。

芦苇长得像孟庭苇,清淡素雅的脸庞,齐耳短发,穿着一件紫色带蝴蝶结的衬衫,坐在我的前排。

紫色弥漫我的眼帘,黑发掠过我的心间。

那时的孟庭苇在我们小镇火的一塌糊涂,她忧伤的嗓音萦绕整个小镇。

我在街巷里听孟庭苇,忧伤如溪水,滑过心底的鹅卵石,惆怅如清风,拂过脚下的青石板。

我在教室里看芦苇,紫色弥漫我的眼帘,黑发掠过我的心间。

我在刘二的书摊边来回播放着《冬季到台北来看雨》,芦苇的影子湿溜溜的,我心间下起了雨。

那个年代那个小镇的校园,男生和女生之间说一句话都会脸红,如果没有非说不可的事情,是不会轻易说话的,这就造成了三年高中读完也许会有很多男生和很多女生都没有说过一句话。

老子连跟你说话的勇气都没有,如何敢牵你的手?

老子既不是学霸,又不是高富帅,如何征服你的心?

老子在刀光剑影的江湖里混了那么久,泡的妞没有上千也有上百了吧,难道就没有勇气牵你的手,难道就没有办法将你泡到手。

江湖里最流行也是最有效的泡妞绝招就是英雄救美。

可是学校里没有淫贼和采花大盗啊,硬件不配套, 再好的绝招也用不上,那时的我只恨生不逢时,在错误的时间里遇见了对的人。

没有条件那就创造条件,来个霸王硬上弓。

我在镇子上的一家台球室里找到了正在撞台球的胡大山。

胡大山是归类于第三种属性的人,经常无故逃课旷课,躲在录像厅里看录像,在台球室里撞球。

胡大山总喜欢跟街上的一些不良青年混在一起。

当那些不良青年不在他的身边时,他就会粗暴的扔掉我手中的武侠书,将我拽进烟雾缭绕的录像厅。

于是,我被迫在懵懵懂懂中进入到另一个与文字武侠世界完全不一样的江湖里冒险。

当初,胡大山带着我一起要求加入镇子上某个街头江湖的小帮派,但最终的结果是让人大失所望。

胡大山如愿加入,而我却被他们out了,被一个又黑又瘦比我还要矮半截的混混不屑的挡在了门外。

“妈的,有什么了不起,不就是一个破落偏远的街头江湖吗。”老子低低的爆了一句粗口。

“时代不一样了。”胡大山说。

“你那是武侠篇,我这是黑帮片!”他说。

“什么武侠篇黑帮不片的?”

“你那是《射雕英雄传》的时代,我这是《英雄本色》的时代!”

“郭靖与小马哥有区别吗?”

“是金庸的江湖与吴宇森的江湖的区别!”

“是小说与电影的区别吗?”

“两个江湖是不一样的!”

“人不一样而已,江湖还是那个江湖。”我说

“人心是一样的,侠还是那个侠,道还是那个道,只是江湖不一样了!”

“江湖还是那个江湖,人心不古,侠没有了。”我坚持自己的意见。

“是江湖不一样,所以人家不带你玩!”他大怒。

“人心不一样,八抬大轿请我都不去!”我装作不屑。

“跟你没法说。”他愤怒。

“所以你就与那些混混为伍!”我很不齿的样子。

“哼!懒得理你!”他转身悻悻离去。

我们常常为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子虚乌有的理论,不着边际的幻想争得面红耳赤,不可开交,谁也不服谁的言论,每次到最后基本上都是不欢而散。

但是我们又像好斗的公鸡一样, 非常迷恋这种争论,三日不争心中便痒得不行。

每次不欢而散之后,熬不过三天,总会一方率先寻上门来,大谈特谈着这几日在某本小说里或录像里看到某个与自己八竿子都打不到一起的事情。

然后便各持己见,互不相让的争论不休,互相嘲笑对方的理论为可笑的谬论。

“江湖不一样!”这次我终于妥协。

“黄鼠狼给鸡拜年,不安好心!”他将球杆扛在肩上,像一个扛着猎枪的猎人,谨慎的看着我。

“在我的江湖里帮我搞定一件事!”我诚恳的说。

“你的江湖?八抬大轿请我都不去!”他一副不齿的样子。

“以你的江湖规矩行事,怎么样?”

“如果我是雇主,你愿意做个佣兵吗?”

“只要有人肯出血,有什么不可以的!”

“帮我搞定芦苇。”我说。

“半包正宗三五。”我言简意赅。

半包正宗三五在那时的小镇已是极为奢侈的消费了,但对我来说并不太过困难,我有一个舅舅在一家远洋运输公司做水手,每次回家度假都会带一整条三五。如果我愿意死乞白赖的话,也能弄到半包。通常我会将这半包三五重新密封珍藏起来,留作必要之时的活络经费,这可是威力无穷的糖衣炮弹,只要被我锁定的目标,目前还没有成功逃脱的。

“兄弟有难当两肋插刀,还说什么三五,你还当我是兄弟吗?”这货见我给出的报酬如此丰厚,立马变脸似地换了一副笑脸假装义正言辞的说道。

“亲兄弟,明算账,何况我们之前有过间隙。”

“兄弟之间哪有那么多讲究,那事我早就忘了。”

“听你这么说,倒是我小气了。”

“相逢一笑泯恩仇吗!”他张开手掌,举在我的面前。

“事情能忘,规矩不能忘。”我用力的击了一下他的手掌。

“规矩都是人定出来的,在我面前它就是个屁!”

“是兄弟我太俗气了,这条件我收回,就当我没说!”用糖衣炮弹灭自家兄弟,确实不够道义,我自惭形秽,大感羞愧。

“不过既然是兄弟的一片心意,我也就却之不恭了,免得拂了兄弟的面子。”这货话锋忽的一转,热情搂着我的肩膀,弄得我掉一地的鸡皮疙瘩,刚刚还在心中盘旋的自惭形秽立刻烟消云散。

“我喜欢上了芦苇,我要得到她。”我郑重的说道。

“没想到一日不见,兄弟竟然开化了啊!”这货依旧嘻嘻哈哈,一脸的不正经。

“我跟你说真的,你能不能认真点。”我生气了。

“我也是说真的啊,你以前就跟榆木疙瘩似的,你昨天的情商还处在原始蒙昧时期,今天却突然跑来告诉我你喜欢上谁了,你这不是开化了是什么?”胡大山反问道。

“好吧,就算我突然开化了,”我无奈说道,“我喜欢上芦苇了,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当然是恭喜你啦!”

“那就更恭喜你啦 !这么有眼光。”

“你想啊,她是班花啊,哪能那么容易上路子!”

“那你找我干嘛,难道要我替你牵线说媒,我又不是媒婆,又没有三寸不烂之舌,如何帮你?”

“我要英雄救美,俘获她的芳心。”

“你的意思是让我做你的打手,你做她的护花使者,灭他人威风,涨自家志气。虽说做你这种小虾小鱼的打手很是跌面子,但看在半包三五的情分上,我就自降身份的勉强答应你。”

“还是兄弟你爽快,那就一言为定,到时你就装扮成蒙面采花大盗,在月黑风高的夜晚实施采花行动,然后在千钧一发万分危急之时,我这个大英雄突然从斜刺里杀出,将你这个采花大盗杀的屁滚尿流,慌不择路,跳进粪坑里。”

“什么啊,采花大盗,你让我做采花大盗,还要跳进粪坑里,什么乱七八糟的,你这不是毁我的一世英名吗?找我做采花大盗,你也要先衡量一下是否合适啊,像我这样混的这么好的,跟在我后面的妞一客车都装不下,个个都是纯洁漂亮,千娇百媚的,还用做那万人唾弃的小淫贼吗,打死了别人也不相信啊,到时如果不小心让她了看见了我的庐山真面目,反过来采我这朵花这么办?”

“只是演戏而已,我是让你配合我演一出戏,又不是真的,当然,你演的越惨,就衬托的我形象愈加高大上,到时她就爱我越多。”

“那你干嘛不找刘二,他做采花大盗都不用演的。”

“刘二没有你适合,他身上有股原始的野性不假,但他缺乏你身上的那股若有若无的淫荡气质。”

“什么啊?你说我身上有淫荡的气质,你怎么不说我风流倜傥如楚留香,多情儒雅如周润发,眼神如电波,电死美女没商量,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美少女杀手。你这是秽人不倦,污人没底线,我泡你妹。”

胡大山终于还是答应了,当然,除了起先说好的那半包三五香烟外,他另外又提出了一个条件。

陪他玩五局台球。按照老规矩来,五局三胜,谁输谁付钱。

看似公平,其实还未开始这台费我就付定了,因为技不如人。

这小子在这方面浸淫多年,我一个隔三差五才偶尔为之的生手怎能是他的对手。

平常我是不会和他打的,除非事先说好了,不管输赢,台费五五分。但是今天不行,因为这是佣金的一部分。

我在众多球杆中挑了一根相对沉一点的球杆,球杆的分量重一点感觉就会好一些。

第一局他开球,他啪的一下将球全部撞散开。

我审视了一下球台上的花球和同色球的布局,发现有两颗同色球都停在了两个不同的袋口边,其中一颗距离母球比较近。

我用磨砂器擦了擦杆头,然后俯身,瞄准,击球,随着啪的一声响,距离母球最近的那颗洞口边的同色球被击落洞中。

随着这一颗球的落下,在这一局里我就选择了同色球,胡大山就必须要打花球了。

“你好色!”胡大山笑我。

“你花痴!”我同样笑他。

但是在打另一颗袋口边的同色球时,却打丢了。

球权拱手让给了胡大山。

胡大山没有客气,一下子就干净利落击落了一颗花球,第二杆是个长台,失手将球权让给我。

五局,总共只花了一个多小时就结束了战斗。

我零比五惨败。乖乖的付了台费。就告辞而去。

第三章 梦,电影,南方(上)

我想做个丛林中的猎人, 在璀璨的星空下狩猎一个传说中的怪兽。

月色如你的脸庞般苍白,在深邃的夜空中战栗。

窗外蓝天白云,教室内青春斑斓。

我们班的英语老师是个五十多岁的老男人,穿着白色的确良衬衫,梳着周润发式的大背头,油光可鉴,气质不凡。

他已经将这节课的内容全部讲完,离下课还有一段时间,他让我们温习一下他刚才所讲的内容,然后便像一只老公鸡似地在教室里悠闲踱步。

教室里一片安静,老公鸡从后面踱过我的身边临近芦苇旁边时,自言自语说道。

老公鸡便蓦地一把抓住芦苇细腻光滑的纤纤玉手,另一只手迅速而又粗暴的将芦苇的衣袖一下撸到手臂上端,露出了系在雪白手腕上的女式手表和一截粉嫩如藕的手臂,一只粗壮的手掌不雅的捏在那粉嫩的手臂上。

大概是女式手表太小的缘故,老公鸡将那光滑的纤纤玉手拉至鼻尖前,眯着眼仔细的看了半天。

猝不及防之下,芦苇脸色通红,却又不敢有丝毫的反抗和挣扎,眼泪在眼眶里打着转转。

靠,有这么看时间的吗,她的表是系在手挽上,不是在手臂上端好不好。

明明我的手腕上也有一块电子表吗,而且我还是穿着短袖的,我的表盘比鸡蛋还要大,上面的数字比我的指甲还要大,为什么你没有看见?

全场鸦雀无声,死一般寂静。

靠,怎么没有人站出来,敢于向强权挑战,敢于撕破这个淫贼的虚伪的嘴脸,怎么个个都是懦夫,哼,我就不信找不到一个勇敢的斗士。

咦,不对,难道老子也是一个懦夫吗?难道老子要与这些懦夫为伍吗?老子可是一个在江湖里纵横十多年的高手了,老子不是正在策划一场英雄救美故事吗?

现在上天将这场真实的大戏送到我的眼前,我怎么能看着她从我眼前溜走呢。

大幕已经拉开,采花大盗已经出现,女主角已经登台,现在正是备受凌辱千钧一发万分危急之时,这不正是我期待已久的吗,这可是千载难逢的机会啊,哈哈,现在正是我这个大英雄粉墨登场的时刻。

我从座位上猛地站起来,卯足了力气一拳向着淫贼那双色眯眯的双眼打过去。

在临近淫贼鼻尖之时猛地停顿下来,手腕上电子表里跳动的数字无比清晰的展现在淫贼那双色眯眯的双眼之下。

“老师,现在已经是十一点二十五分,距离下课还有五分钟,我的表每天都与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显示的时间校对过,走时精确,误差极小,小到忽略不计。”我的正义的不畏强权声音在教室里响起。

“要把心思放在学习上,不要老惦记着下课的时间,我知道你急着去食堂排队打饭,可也不能老想着吃啊,还是要以学习为主啊,放心,等一下提前一分钟下课,不会耽搁你的!”老公鸡皱着眉头凝视着在他鼻端处的我的拳头说道:“不用那么近,老师的眼睛已经退光了,越近越看不清。”

“老师,既然你已经知道了现在是几点了,为何还要抓着芦苇的手不放,你想干嘛?”我义正言辞的说道。

“高考已迫在眼前,老师这是在提醒她要抓紧时间啊,你自己不爱学习没关系,但也不能影响她人学习吧。”老公鸡的目光里满是猥琐,厚颜无耻的说道。

我终于忍无可忍,一把抓住芦苇的粉嫩的手臂,用尽力气拼命的往回拽,我一定要把芦苇的手臂从这个色魔老师的魔掌中解救出来,今天我就要将这场英雄救美的大戏演绎的荡气回肠感天动地,我要完美俘获校花的芳心,机会只有一次,这可是天赐良缘,一定要把握住,错过了或许就永远与校花无缘了。

“靠,他玛的你在干嘛,哎呦,疼死老子了,吴水生快醒醒……”

我在一阵怒喝中醒来,迷迷瞪瞪睁开双眼,看见自己正抓着同桌的一条手臂拼命的拽着。

“你又在梦中祸害哪个美女了吧,你知道你这双魔爪将来要祸害多少良家少女啊?”同桌从我的手中挣脱出手臂,揉了揉酸痛的地方,大声怒斥到。

我去,千载难逢的机会原来只是南柯一梦。

我怅然的看着校花的背影想到,为什么梦与现实之间的差距是如此的巨大呢?

班花回过头,朝我浅浅一笑,那眼神仿佛能勾走我魂魄,我顿时意乱情迷,掉进一个蓝色的深渊中。

“你知道你这是第几次了吗?”顾胜利怒气冲冲的说道。

同桌名叫顾胜利,他勉勉强强可划分为第一种属性的人,但也是第一种属性中的吊儿郎当的那种类型,上课时偶尔也会打着瞌睡,学习时偶尔也会偷看小说,但是他的学习成绩就是好,每次考试,考题越难考的分数反而越高,越是容易考分反而越低,没有办法,典型的学怪,不服不行。

“我是在问你这是第几次在梦中祸害美女了?”顾胜利大声说。引得全班人都朝这边看过来。

“应该没有几次吧!”我不太肯定的说。

“想让我来告诉你吗?不过,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我怕你扛不住。”顾胜利扫了一下朝这边看过来的全班同学说道。

“多少次,你就直接说吧,我扛得住。”我轻蔑的看了一下周围。

“九十九次,差一次就满一百了,这还不包括夜里你拽床头。”

“才九十九次,不多吗!”我说。

“还不多吗,九十九次足足能虐死一只大水牛。”顾胜利情绪激动的说道。

“说就说呗,有必要那么激动吗? ”

“因为我才是实际的受害者,而且每次都是,我能不愤怒吗?”

“你不是还没有死吗?中气还这么足。”

“那是因为我爹妈给了我一副比牛还要强健的体魄,否则……”

“否则也不会死的,不就是拽几下胳膊吗,有必要那么大张旗鼓吗?”

“这也是我,要是别人,早就挂了。”

“我见过冷酷的,没有见过你这样冷酷的,你就是世界上最冷酷的人。”

“大惊小怪的,没见过变态狂吧?以后要向胡大山多多学习,多看看录像,见识见识什么叫真正的冷酷。”

“被你摧残了九十九次,我都没有找你算账,最后还成了我的错?”顾胜利怒不可遏。

“那怪我喽!”我瞟了他一眼,轻描淡写的说道。

“划分领地,以后谁也不能越过边界线。”顾胜利出离愤怒道。

顾胜利拿出一把小刀在桌子的中间和凳子的中间的一道刻痕里再次划出一道新的刻痕。

“越过了又能怎样呢?”我不屑的问。

“谁要是擅自越过边界线谁就是侵略者。”

“是侵略者又能怎样呢?”

“那我就要奋起抗敌,我是正义的一方,必然会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而且正义的一方都代表着是最后的胜利者。”

“所以你妈妈就给你取名胜利?”我笑道。

“对,我就是最后的胜利者。”

“对不起,我是联合国派来的大使。”我把手伸到对方的领地里,“对于我来说国界没有任何意义。”

“用不着那么斤斤计较吧!晚上我请你看录像,《喋血双雄》,吴宇森的作品,周润发李修贤主演的,绝对够味儿。算是赔礼了。”我诚意邀请。

“你不是武侠迷吗,什么时候变成了香港电影的发烧友了?”顾胜利疑惑的问。

“时代不一样了,我们要跟上时代的步伐吗!”我说,“去不去吗?”

顾胜利郁闷的挠了挠的头,一脸的痛惜道:“哎呀,今天晚上恐怕不行,英语老师要给我补课,我的英语实在是一塌糊涂,严重拖后腿了。”

“那随你咯,反正该我请的我请了,去不去是你的事了。”我无所谓的说道。

“算了,等一下我去跟老师请个假,就说身体不舒服,上不了了。”顾胜利终于架不住吴宇森周润发的诱惑,还是答应和我一起去看录像。

“你就不怕高考时英语拖后腿吗?”我警告他说。

“就一天晚上,耽误不了大事的!”顾胜利信心满满的说道。

“事先说清楚了,那你到时考不好可别怪我哦!”我事先挑明责不在我,我可不想承担这个责任,我也承担不起啊。

“不会的,男子汉大丈夫,敢作敢当。再说了,我都这么大了,也不是你们这些人能忽悠的。”他拍着胸脯说道。

“那就好!就怕你不这么想。”我说。

第四章 梦,电影,南方(下)

下午放学后,在学校美丽的食堂里吃下世界上最难吃的菜和饭。

在自来水边洗好瓷面斑驳的饭盒,就着水龙头往肚子里灌了一通自来水,然后我们就出发了。

我们哼着歌,大摇大摆的向学校大门口走去,只是没有走太远,就很不幸的在路上遇见了英语老师,英语老师瞥了我一眼,然后将目光郑重的落在顾胜利的身上,凝实了许久。

“老师好!”顾胜利赶忙问候老师。

“你不是身体不舒服吗,怎么不好好休息,这么晚了还要出去,还跟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英语老师严厉叱问道。

顾胜利摸着自己的额头,装作病恹恹的样子有气无力的说道:“头痛得厉害,我让吴水生陪我去医院看一下。”

“可是我刚才好像听见你在唱歌呢?”英语老师疑惑的道。

“老师,您认为顾胜利唱的有那么动听吗?”我双手插在口袋,在旁边屌屌的问道。

“他为什么就不能唱的好听?”英语老师愠怒反问道。

“老师,您不要认为学习棒的学生歌唱的就一定棒,顾胜利的学习是非常棒,但他的歌却是一屁屌糟的。”我笑笑的说道,“对不起,让您失望了,刚才那是我唱的。”

英语老师脸色涨红,目光在我们俩人的身上游来游去,嘴唇微微颤抖着。

我心中暗自得意,冷冷的笑。

顾胜利见状,急忙说道:“老师,没什么事的话,那我们去医院了,我头痛得厉害,都快要站不住了。”

说着,还假装的快要站不住的样子,身体摇晃了两下。

我急忙伸手将他搀扶住。

于是,我们俩人在英语老师复杂的目光中,夹着尾巴,来了个胜利大逃亡。

一口气走到校园外,我们终于憋不住的哈哈大笑起来。

我们先在刘二的书摊边听了会儿音乐,偶尔也会来一个尖厉的口哨,让已经走过书摊的漂亮妹妹回过头来。

然后我们齐刷刷的扭首朝她望过去,看的她满脸绯红,像极了西天缤纷的晚霞。

天色尚早,我们又天南地北的胡侃海吹起来。

“我决定了,毕业后我就去珠海。”刘二说。

“为什么会选择珠海?”我问。

“因为史玉柱在珠海。”

“这跟你有什么关系吗?”我莫名。

“每次在电视里看到巨人集团的广告,立刻就会热血沸腾起来。”刘二激动的说。

“切,就因为这个?我还以为他是你家的远房亲戚呢!”我笑。

“对,我现在发现自己只要能看到巨人集团这几个字,就会感到有无穷的能量,时刻充满战斗的激情。”刘二说,“我仙字恨不得能马上就去那里打拼。”

“你已经被巨人集团的广告炸昏了头。”我说。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当初史玉柱可是从政府单位下海经商的,你知道这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吗,光光这一点就值得我们钦佩的,更何况他还取得了如此巨大的成功。”

“前几天你还跟我说还要做第二个王启明的,怎么今天你又要做第二个史玉柱了?”

“都一样啊,他们的创业故事都一样让人热血!”刘二说。

“前人的励志故事会激励着后人不断向前的!”顾胜利说道。

“那哪个前人的故事又在激励着你呢?”我问顾胜利。

“我觉得在不同的时期需要不同的人来刺激吧,但是也并不完全是这样,小的时候就比较喜欢武松打虎,就像现在的刘二一样,特别热血,经常发了痴似的嗷嗷的对着空气打个不停,然后稍大一些又喜欢上了八路军打鬼子,拿一根棍子当枪使,嘴上喊着砰砰的打着鬼子,后来又挺羡慕那些在单位里上班的国家干部啊,或者工人啊之类的。”顾胜利说。

“就这些?”我甚是奇怪,问。

“啊,就这些!”顾胜利说。

“你就没有崇拜过那些凿孔借光,悬梁刺股,奋发图强的古人?我记得小的时候课本里关于这种传记性的小故事有好多的。”

“像你这种学习好的就应该崇拜他们啊?”

“太遥远了,体会不到,也就热血不起来。”

“我觉得不是太遥远造成的,应该是这些故事写得不够生动,让你缺乏代入感,所以就体会不到。武侠小说中的人物都是虚构的,离我们更是遥远,可我依然被热血得不行。”我说。

“或许是吧,我也不知道。”

天色渐渐黑下来,录像厅那边的灯光亮了起来,录像厅门口的大音响响了起来,传出了香港电影里那熟悉而紧张的配乐,和那独特而又千篇一律的人物配音和对话。

我们走进录像厅,找了张椅子坐下。

录像里正在播放着前几日看过的片子。

录像厅里面闹哄哄的,录像里的人物的叫骂声,配乐声,枪声,刀声,呼喊声,武打的声音,看录像的人大声说话声,笑声,喧哗声,街头混混酒醉后的骂娘声,杂乱无比。

烟草味,酒精味,汗臭味,口臭味,脚臭味,混在一起,空气混浊而又粘稠,感觉呼吸都有点困难。

无聊的看着前几日看过的录像,等待了十几分钟,录像厅老板终于换录像带了。

荧光屏闪烁了几次之后出现了一个红黄色的画面,在红黄色画面上打出了某某公司出品的字幕,喧哗的音效震耳欲聋,震的地面都在颤动。画面转换为蓝色的星空,画面经过了几次转换之后出现了黑色的荧屏,上面打出了徐克监制,吴宇森导演的字幕,录像厅里的喧嚣慢慢回落终于变得安静下来,我也变得聚精会神起来,全神贯注的盯着荧屏。画面转换为某个高点俯瞰下的香港夜景,霓虹闪烁,夜景变幻,夜景上空浮现出周润发主演的字幕,录像厅里忽然的发出一阵明显被压制着的低沉的沸腾声,紧接着又出现了李修贤主演的字幕,然后是这部电影的名字,喋血双雄。

镜头忽然切换到夜色里暴风雨中的教堂,镜头由教堂外切换到教堂内,冷色调变成了暖色调,风雨飘摇中的教堂变成了一片祥和安宁烛光,镜头里有牧师祷告的背影,有十字架,有圣母雕像,舒缓的音乐里暗藏着一丝紧张和不安的气氛。

镜头移动,一个坐在长木椅上背影出现在我们的视线里,镜头移动的速度忽然加快,转到背影人的正面,在朦胧的烛光里,我依旧认出了这个人是谁,心情开始激动起来,镜头拉近,周润发那张帅气无比的脸庞出现在镜头里,清晰无比,神情肃穆,眼睛明亮,凝视着前方。

气场强大的几乎是溢出了荧屏。

那梳得油光赤亮的大背头,几乎代表了香港电影的一个时代。

在那几年,他那符号化的大背头,让我们小镇上的摩丝销量呈几何倍的增长。

在街头上随处都能见到头发被摩丝打的湿溜溜的小镇青年。

录像厅里又是一片沸腾,似滚开的水一般沸腾,转瞬间又似离开火焰的开水般沉寂下来。

只有电影里的故事继续激烈的进行着。

电影结束后,心情依然处在亢奋状态,出来时在涌动的人群里居然发现了胡大山。

跟我们亢奋的情绪恰恰相反,这货却是一副面目呆板古井无波的表情。

大概是他也发现了我们,脸上忽而露出了笑容,向我们这边靠来。

“稀客啊,想不到未来的国家栋梁也会出现在这片乌烟瘴气的江湖里!”胡大山隔着好多人就对着顾胜利喊道。

“怎么,不欢迎啊?”顾胜利回敬道。

“当然欢迎,警察与杀手都能惺惺相惜,何况咱们还是同学呢!”胡大山笑道。

“不过这里可不是你混的地方。”胡大山忽然话锋一转,像个长辈似的谆谆教导起来。

然后目光一转对我说道:“你可不要把他带坏啊!”

“他妈的你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自己就是个扶不上墙的烂泥,还要装作人生导师来教导别人。”我怒斥到。

“呦,还红脸了还,不给面子是吧,别忘了上次你求我的事情。”

“那不是求,那是雇佣与被雇佣的的关系,我可是出了大价钱的,而且佣金都已经给你了。”我说。

“好了,不要吵了,让我清净点,你们俩每次都是的,一见面还没有说完三句话就吵。”顾胜利说道。

我们仨嚷嚷着来到刘二的书摊。

“喂,胡大山,你刚才从录像厅出来的时候怎么面无表情的,一点都不兴奋?”顾胜利问道。

我也对胡大山看过去,想知道他是不是在里面睡着了。

“我都已经看了第六遍了,哪里还兴奋的起来啊!”胡大山淡然的说道。

“看了六遍你还要看?”我奇怪的问。

“没办法啊,喜欢吗!”

“无法认同!”顾胜利说道。

“这就像你做数理化题库一样,其中有许多的习题都是相类似的,可是你却依旧着迷的做个不停。”胡大山打了个恰当的比喻顿时让我明白了一件事情。

胡大山已经是香港电影的狂热发烧友了,就像我当初成为武侠小说迷一样。

“既然你那么喜欢,为何在你出来的时候我在你的脸上瞧不出一点激动呢?”顾胜利问道。

“说出来你们也会不懂的。”胡大山说了这句话后便不再回答了。

我们也没有再追问下去,无聊的坐在街头,沉默不语。

本小说连载于“爱奇艺文学”,为保护作者权益,请点击上方链接到原网站继续阅读!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找不到二胡拉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