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当今中国社会普遍存在社会康德道德三原则低的人

写在前面的ps:和巴迪欧相似我并鈈喜欢康德的理论,但我很崇敬他的精神照例引证从简,大概只是突出了研究德国理论时有意无意忽视的德国历史之前公号发无端受限,所以加大字词和谐处理封面是德国发行的康德纪念邮票。

康德是研究西方哲学乃至西方现代化不能绕过的标志在我目前研究看来,他的理论和精神之间存在诸多矛盾这彰显于他的康德道德三原则哲学,而这和现代化中的问题有内在关联(参见)一般看来,康德嘚康德道德三原则哲学在其思想中占比较轻也较为简单专题研究相比康德其他思想也较少。其实他的康德道德三原则哲学是他思想不鈳或缺的部分,是他思想的现实追求其中综合了哲学、政制学和法学等,但如今学科壁垒森严难以把握他康德道德三原则哲学的多面性。通过以下综合研究可以阐明康德的康德道德三原则哲学既可以比黑格尔佑派更右,也可以比黑格尔左派更左他改变了西方传统康德道德三原则学说难以用僵硬的教条应对繁复的现实,却陷入下述困境

康德的康德道德三原则哲学基础是实践理性。他在《康德道德三原则形而上学》中对此解释:“意志就是欲求能力并不(像任性那样)是与行动相关来看的,而是毋宁就理性能够规定任性而言意志僦是实践理性本身。”他将这样的意志作为欲望的内在约束而非将欲望外化的条件,形成一种内在自由因此,他在《实践理性批判》Φ提出的三条康德道德三原则法则第三条应该是第一条,即内在的自由意志为康德道德三原则规定法则;第一条应该是第二条即无条件遵照这些法则;第二条应该是第三条,法则令是以人为目的而不能把人当成工具。俞吾金指出那种自由意志是康德道德三原则法则嘚前提,而康德道德三原则法则是自由意志的引导;自由因果性作为纯粹理性中无法贯彻的否定性概念在实践理性中由于康德道德三原則法则而获得了客观实在性。然而这在两大方面存在困境——

(一)纯粹形式的普遍化无法作为康德道德三原则评判标准

正如黑格尔所訁,康德暗中将历史的预设放进了康德道德三原则判断中后来罗尔斯的两个正义原则。所以他们的判断都不是从完全抽象的人格出发,仍然基于现实的个人和国家视角出发

康德认为,如果欠债不还变得普遍化社会经济将恶化,所以欠债不还是不康德道德三原则的鈳这对于不同价值观的人来说,这可能恰恰是他们所追求的结果康德认为自杀不康德道德三原则等论证问题与之相同,下述案例将此极端化

艾希曼并非纳萃要员,被以色列指控为犹太人实施种族灭绝的重要执行人二战后他潜逃到拉美,十多年后被以色列绑走审判对此,阿伦特以《纽约客》特派记者前往报道并写成评论法庭上,艾希曼反复为自己辩护说自己只是奉命行事,并说这是遵守了康德的康德道德三原则法则阿伦特认为这种辩护歪曲了康德的康德道德三原则,因为艾希曼只是遵照元首的意志而不是自己的意志,是一种岼庸之恶

阿伦特:我真的认为艾希曼是一个蠢蛋。

还有更多例证黑尔认为,如果一个纳萃发现自己也是也犹太人并按规定处理自己,康德主义只能悲叹而无法批判电影《茶舞》中,吴镇宇饰演的杀手更是温文尔雅,认为自己遵照了康德的康德道德三原则哲学从按命囹杀别人到杀自己。其实艾希曼也表现出遵照自己的意志,他至死没有认罪甚至还说:“我会笑哈哈地跳进我的坟墓,因为一想到我巳经处理掉五百万犹太人我就感到到极大的满足。”史密斯指出这更是歪曲康德的康德道德三原则,因为这都没有将人作为目的而昰作为政制手段。

就康德理论来说以上阐释并非完全符合或不符合康德的康德道德三原则哲学。根本上康德无法用自己理性的普遍性證明,甚至连胡塞尔那样将他人作为自我世界必要的存在也达不到因为康德的认识论和笛卡尔一样源于反思。既然他人没有和我一样的夲体论地位康德也就无法界定什么是“人”。他纯粹形式的康德道德三原则法则也无法界定什么才是符合康德道德三原则的“目的”。现实结果是他难以与人相处,和他共同生活最久的只有他的那位仆人而仆人当然是主人的工具。贝克讽刺道:“我们担负着本体的囚的自由但我们却绞死了现象的人。”不论从纳萃还是从康德角度看纳萃都遵守了它的意志,纳萃不像康德所谓的野蛮人那样只是任性而为而是极度工具理性的算计,所以纳萃也可以说灭绝犹太人是把人当成目的

第三缔国覆灭后,德国仍然保留这种品质首先是从政制转移到经济,将当时世界谴责的这种品质变成联邦德国建立不到二十年就取得的巨大经济成效?政制上,国家和社会都缺乏对二战嘚深刻反省甚至曲解历史,反犹主义不时发生阿多诺为此研究如何避免奥斯维辛重建。在六十年代许多六十岁以上的老人还觉得缔國时代的生活更美好。对于哈贝马斯那样年龄和思想的人来说“联邦德国是一个没有民紸人士的民紸社会。”(可参考)这种品质塑造嘚理论也重新成为联邦德国的主流并影响世界:哲学上包括康德在内的德国古典哲学复兴;法学上,基于实在法的教义学覆盖更广泛內容更精密。二者最佳的结合体也是这种品质的极致——卢曼的系统论。(参见:)不仅相似处境的日本以之为师中国两岸也趋之若鶩。

康德认为人民是立法者那么国家的意志根本上是人民的意志,艾希曼可以说自己遵照了人民意志而非纳萃的意志。但康德并没有說任何国家实际上都由人民立法而是说国家应当由人民立法,德意志第三缔国并非由人民立法所以艾希曼的辩解似乎不成立,但他还鈳以通过康德继续抗辩:自己没有反犺权

与康德的立憲共合制正无关,他只谈实践理性的理念:“应当服从目前现存的立法权而不管其来源究竟是什么。”他解释如果人民有反犺权,国家不仅面临现实危险还导致逻辑矛盾:人民有权反犺,意味着国家的命令不是最高的、唯一的国家就没有了之所以存在的主权。康德还说:“一种完全合法的立憲共合制就是这样的东西它就是物自身。纯粹理性来表现的东西必须被归于理念”。在这种理想状态下经验的人民无法企及,也就更不能反犺在此,黑格尔的两个訉是将变为:凡是普遍的都是合理的;凡是合理的,都是普遍的

康德将国家的性质、状态混淆使用严重,以至狄骥猛烈批判他和黑格尔一样是维护砖制的幫凶也许可以替康德辩护:他当时说的反犺权是妥协的幌子,只针对事实上的所以用人民与国家的矛盾来论证,而非用理想上的来论證——人民立法人民守法,人民不应当违背自己的意志

国内方面,康德认为立法行政和司法可以分别对应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那麼国家应当照此演绎法管理国家,康德却说国家对公民只有权利毫无义务。1837年汉诺威的新国王奥古斯特一世取消了国家的义务:解散議会,废止1833年憲琺这个王国的学界,只有七名学者公开反对他们都来自王国乃至世界首屈一指的格廷根大学。其中以法学家为主阿爾布雷希特创始的国家法人学说,本意是为了限制国家权力后来成为德国法学主流(参见:)很多人大概想不到,其中两位既是法学家更是文学家,这两兄弟正是孩子们熟悉的《格林童话》的创作者这七位学者很快被解除职务,有的被驱逐出境;虽然有的人后来被起鼡普鲁士统一德国后却更为冷落哥廷根大学,使之衰落直到1987年,冷战后期哥廷根大学才为七位学者树立纪念碑。哥廷根火车站广场仩的纪念碑原来是奥古斯特一世在马上昂首向前的雕塑,底座铭刻着“忠于子民的国父”现在只剩底座,铭文变成了“国父哥廷根七君子”。康德岂能想到这竟是德国现代化进程中知识分子的绝唱,且不说邻居法国竟连近代中国的知识分子也不至如此。

“国父謌廷根七君子”

国际方面,康德为了建立永久和平提出一些前提。关键的两条就是:所有国家应当是立憲共合制的所有这些国家都遵垨共同制定的国际法。既然本国将对别国负有义务那么主权就不再是绝对的。从“人民”到“国际”康德没有在《纯粹理性批判》中證明他人的实存,却在《实践理性批判》和《论永久和平》的矛盾中承认了他人的实存他的康德道德三原则哲学得到了现实的保障,却毀掉了他提出的基础

(二)康德道德三原则法则之间存在冲突

人不可能只有一个行为,康德并没有在自然法上预设所有符合他法则的行為是并行不悖的在规范上,法律之间也存在冲突:回到艾希曼的案例阿伦特认为以色列的行为并不合法,只是为了情绪而狂欢的审判诸如不是通过引度,而是未经许可直接进入他国带走他国公民出庭的证人均无法直接证明艾希曼是重要的执行人,甚至有身为犹太人嘚证人和艾希曼一样同样参与灭绝犹太人却不被定罪。

对犹太教而言《圣经》的旧约是最神圣的法律。以色列可以用作自己行为合法嘚依据:“你眼不可顾惜要以命尝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可是艾希曼也能在旧约中找到他的合法依据:“凡遵守命令的,必不经历祸患”甚至找到康德道德三原则虚无主义的依据:“凡临到众人的事,都是一样。义人和恶人,都遭遇一样的事好人,洁净人和不洁净人,献祭的与不献祭的,也是一样。好人如何,罪人也如何”如黑格尔所言,康德与基都教不同遵守义务不是出于爱嘚伦理,而是出于强制的义务;所以康德的康德道德三原则法则无法转化为法律不是缺乏强制而是缺乏黑格尔法哲学那样的效力先后、位阶上下,后来的凯尔森和拉德布鲁赫等新康德主义法哲学在结构上恰是黑格尔式的比如,拉德布鲁赫认为执刑人没有自由裁量权,鈈应当为其行为承担责任;法倌则有自由裁量权应当为他的判决承担责任。艾希曼正是执刑人对凯尔森和拉德布鲁来说,法的存在即法的秩序、安定,先于法的正义与合目的性也更重要。不同的是拉德布鲁赫身为魏玛共合国原司法布长,认为不正当的法达到了让囚难以忍受的地步时“必须向正义让步”也就默认了反犺权。

虽然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没有展开以上研究,但他将康德作為德意志第一个政制自由紸义思想家并指出了康德的困境:“他把这个善良意志的实现以及它与个人的需要和欲望之间的协调都推到彼岸世界……与这种小眼小孔的地方利益相适应的,一方面是德国市民的现实的地方的、省区的褊狭性另一方面是他们的世界主义的自夸。”可以更形象地说康德的矛盾就像他超越时代的头颅上戴着象征有教养的精英身份的假发,而这在当时已接近过时

俞吾金指出,康德的彼岸世界物自体并非叔本华所谓的意志,而是制约此岸的力量;这正是马克思所说的生产关系马克思从康德的实践理性中重构了實践唯物主义。当黑格尔、恩格斯将自由看作对必然性的认识和服从的时候他们非但没有超越康德,反而从康德基于主体之间存在关系嘚自由倒退到主客体之间认识关系的自由;马克思则与康德一致自由在于主体之间的存在关系,在实践之中当俞吾金说“康德是通向馬克思的桥梁”,即是说康德的彼岸是马克思;当南希说康德的物自体是可言说的多元化存在他对康德的称呼并不夸张——第一位存在主义者。马克思和存在主义不仅发展了康德的存在哲学而且发展了他的康德道德三原则哲学,这将在之后的文章中展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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