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工作职责各专门委员会职责

2023-03-14来源:新华网A-A+
新华社北京3月13日电 题:担当时代重任 创造新的伟业——新一届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领导人员产生纪实
新华社记者
这一刻,党的主张、国家的意志、人民的心声,在这里紧紧交汇在一起——
2023年3月10日上午,北京,人民大会堂。
全票当选!11时许,出席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的290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习近平总书记继续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全体代表起立,雷鸣般的掌声响彻万人大礼堂。
这是党心所向、民心所盼、众望所归!
这是亿万人民对新时代领路人的坚定拥护和衷心爱戴!
这是赢得新的胜利与荣光的共同意志和热切期盼!
出席全国两会的代表、委员一致表示,有习近平总书记继续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在风云变幻中举旗定向,在大战大考中运筹帷幄,我们一定能昂首阔步、意气风发向着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不断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绚丽的华章。
从3月10日到12日,经过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新一届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领导人员相继产生,顺利实现了党中央确定的人事安排大格局。
领航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二十大擘画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实现这一宏伟蓝图,必须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选出坚强团结有力的领导集体
星汉灿烂,北斗指航;沧海横流,砥柱巍然。
新时代中国壮阔前行的每一步,都离不开指引方向的“领路人”,离不开力挽狂澜的“掌舵者”。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推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在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笃行十年、辉煌十年,“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号”巨轮劈波斩浪、一往无前。
实践充分证明,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有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掌舵领航,在于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
党确立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心愿,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具有决定性意义。
时间铭记、山河见证。“两个确立”是新时代最大的政治成果、最重要的历史经验、最宝贵的实践结论,是我们战胜前进道路上一切艰难险阻、应对各种不确定性的最大确定性、最大底气、最大保证。
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选举习近平同志继续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2023年3月,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习近平同志继续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代表、委员们说,习近平总书记是经过历史检验、实践考验、斗争历练的党的核心、人民领袖、军队统帅,由习近平总书记继续掌舵领航,是党之大幸、国之大幸、军队之大幸、人民之大幸。
江河奔流,升腾万千气象。
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新征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就,国内生产总值迈上120万亿元新台阶,粮食喜获丰收,就业、物价保持基本稳定。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动态优化调整防控措施,疫情防控转段取得重大决定性胜利,创造了人类文明史上人口大国成功走出疫情大流行的奇迹……从北国雪乡到岭南大地、从西部高原到东海之滨,各行各业处处焕发蓬勃生机和活力。
扬帆远航,更须激流勇进。
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正在育新机、开新局,昂首阔步踏上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同时必须准备付出更为艰巨、更为艰苦的努力。
征程越是壮阔,目标越是远大,越需要坚强有力的领导集体——
自信自强谱写时代华章,需要政治坚定,带头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全面完成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而奋斗的领导集体。
凝心聚力共创历史伟业,需要汇集各方面、各领域优秀人才,敢于担当、善于斗争,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凝聚动员全国各族人民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领导集体。
着眼全局荟萃英才——胸怀民族复兴伟大梦想,锚定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任务,党中央高瞻远瞩、深谋远虑,对新一届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领导人员人选产生工作作出周密部署
“一个政党、一个国家能不能不断培养出优秀领导人才,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这个政党、这个国家的兴衰存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选举和决定任命新一届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领导人员,是这次全国两会的主要任务之一,也是关系全局的一件大事。
党中央高度重视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换届人事安排工作。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多次研究审议,确定了产生新一届领导人员的根本指导思想和总体工作要求。
党的二十大闭幕后,党中央对新一届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领导人员产生问题进行专门研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听取意见。在此基础上,党中央明确,新一届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领导人员人选的产生,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加强全国人大、全国政协的工作,团结凝聚各方面力量;
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严把人选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
要积极稳妥推进领导班子建设,新提名人选一般应为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自治区个别少数民族干部、个别民主党派领导人、无党派人士或民族宗教界代表人物、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士等的提名年龄可适当放宽;
新提拔的党员领导干部要担任正省部长级领导职务5年以上,适当考虑能够干满两届的同志;
新提名人选,应主要考虑本人的素质和条件,既看人选的德才素质、能力和一贯表现,也看人选的资历、经历和代表性,同时还要考虑工作需要和结构要求,人选中应有各方面的领导骨干,也应有特定方面的代表性人物,还应有女同志和少数民族同志。
与此同时,党中央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政协常务委员等有关人选,也提出了明确的提名原则。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人选的提名,坚持突出政治标准,适应新时代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与监督等需要,进一步完善整体结构,既体现广泛代表性,又有利于工作的连续性。
——全国政协常务委员人选的提名,坚持突出政治标准,适应新时代全国政协工作需要,着眼于有效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大职能,进一步完善整体结构,既体现广泛代表性,又有利于保持工作的连续性。
选好人、用对人,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后继有人、兴旺发达。
党中央高度重视人选把关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借鉴和运用二十届“两委”人选考察的成功做法,严格标准条件,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做深做实政治素质考察,严把人选的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注重加强统筹,进一步优化人大、政协组成人员结构;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明组织纪律和换届纪律,确保风清气正。
这些原则和要求,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宏阔视野和深邃思考,为这项工作顺利开展指明了正确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新一届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领导人员人选的产生过程,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特别是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始终严明纪律要求,始终坚持事业为上、以事择人。
听取意见时,一些同志反映,这次人事安排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部署要求,工作原则明确,用人导向鲜明,标准条件和结构要求科学合理、符合实际。
一些同志谈到,人事安排工作切实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严密产生程序,严格人选把关,为选出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形象良好,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领导集体打下坚实基础。
科学民主凝聚共识——坚持加强党的领导与发扬民主相统一,通盘考虑党的二十大和全国两会人事安排,深入谈话调研,充分酝酿协商,广泛征求意见,人选方案具有坚实的民意基础
系统谋划、整体考虑,是新一届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领导人员人选产生的一个突出特点,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世界观方法论的具体体现。
早在研究党的二十大人事安排时,党中央就对做好今年全国两会换届人事安排工作作了通盘考虑。
根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安排,在对二十届中央领导机构人选进行个别谈话调研的同时,就新一届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领导人员有关人选,当面听取了党和国家领导同志、正省部级、军队战区级正职以上党员主要负责同志和其他十九届中央委员的推荐意见和有关建议。
“党中央总揽全局,对中央领导机构人选、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领导人员人选一体研究,统筹考虑。”一些参加谈话的同志说,这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深谋远虑和高超的政治智慧,是我们党系统观念、系统思维在人事安排工作中的生动实践。
一些同志谈到,谈话调研时,不仅推荐二十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人选,还一并推荐新一届国务院有关领导人选和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党内副职人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人选;既推荐继续提名、转任人选,还推荐新提拔人选。
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进行个别谈话调研。2022年4月至6月,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央有关领导同志听取了300多人的意见建议。
谈话调研期间,每一名参加谈话的同志都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坚持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敞开心扉、畅所欲言,认真负责提出推荐意见,为党中央选人用人提供了参考。整个人选酝酿过程纪律要求严、保密要求高,自始至终没有出现说情打招呼、跑风漏气的现象,彰显了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显著成效,展现出清明清朗的政治生态。
2022年9月,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在提出二十届中央领导机构的组成方案时,对国家主席、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中央军委主席、副主席、委员,全国政协主席等人选,一并进行了研究,统筹提出了安排建议。
党的二十大闭幕后,根据工作和班子结构需要以及个别谈话调研听取意见、组织掌握的情况,经过充分酝酿、反复比选,研究提出新一届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领导人员人选建议名单,并分别向二十届中央政治局常委等领导同志汇报听取了意见,分别与二十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进行沟通听取了意见。
对非中共人选,分别听取了中央统战部和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的意见。
拟新提名的人选,对党内人选进行了考察,对非中共人选在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换届考察基础上又专门进行了考察,有的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听取了意见,同时就党风廉政情况听取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意见。
一些同志说,党中央就有关人选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协商,体现了坚持走群众路线、发扬民主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新时代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人选方案考虑周全、兼顾方方面面,民意基础好、认可度高。
2023年2月,经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讨论,形成了新一届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领导人员人选建议方案。
中央政治局认为,这个建议方案充分发扬了民主,体现了民主集中制原则,人选素质条件、一贯表现和党内外形象比较好,整体结构比较合理,能够适应新一届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的工作需要,是一个积极而稳妥的方案。
2月28日上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民主协商会,就中共中央拟向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推荐的国家机构领导人员人选建议名单和拟向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推荐的全国政协领导人员人选建议名单,向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通报情况,听取意见。
与会人员一致表示拥护和赞成,认为新一届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领导人员人选建议名单,是在广泛征求意见、深入酝酿协商的基础上形成的,充分体现了中共二十大精神,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独特优势,体现了中共中央对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关心和信任。
2月28日下午,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通过了这份人选建议名单,决定以中共中央名义分别向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和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主席团推荐。
团结奋斗创造新的伟业——新一届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领导人员素质高、能力强、形象好,符合党中央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能够担负起神圣而光荣的历史使命,必将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书写新的华章
选举新一届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领导人员,是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的神圣权利。
2023年3月8日,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二次会议,通过了新一届全国政协领导人员建议人选名单,提交全体委员酝酿协商。
3月9日、10日、1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分别举行第三次、第五次、第七次会议,决定将新一届国家机构领导人员人选名单提请各代表团酝酿。
一份份人选名单、名册、简历,送到了代表、委员手中。
对党和国家事业高度负责,对人民群众利益高度负责。各代表团、各界别小组分别召开会议,代表、委员们认真审议讨论、充分酝酿协商……
坚持发扬民主,依法按章办事。290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2100多名全国政协委员,肩负崇高使命,行使神圣权利,选举和决定任命新一届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领导人员。
大会期间,严格依照规定程序,各项选举和决定任命事项顺利进行——
3月1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全票选举习近平同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选举赵乐际同志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选举韩正同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同时选出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秘书长。
3月10日,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选举王沪宁同志为全国政协主席,同时选出了全国政协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
3月1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决定李强同志为国务院总理,同时决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选举产生了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决定丁薛祥等4名同志为国务院副总理,同时决定了新一届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通过了十四届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一次次庄严投票,一次次热烈掌声,历史的重托、人民的期盼,汇聚成希望与力量。
这是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工作岗位上作出突出成绩的领导集体;是素质优良、开拓进取、作风良好,在干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具有广泛和坚实民意基础的领导集体;是整体结构合理、人员分布广泛,能够适应新时代新征程需要,有效履行职责的领导集体。
新一届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领导人员经过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历练,经历了新时代十年伟大变革的洗礼,经受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考验。
他们中的许多人曾长期担任中央和国家机关、省区市领导职务,有的在多个地方、多个领域、多个岗位工作过,有的经过重大斗争、艰苦环境的锻炼,具有丰富的实际工作和领导经验。
新一届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领导人员中,女同志6名,少数民族同志7名,党外人士18名,汇聚了党内党外、各个领域、各个方面的领导骨干和代表性人物,既有党政领导干部,也有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还有爱国爱港爱澳的港澳人士和维护民族团结的代表人物。
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领导人员平均年龄分别为65.4岁、61.7岁、65.3岁。他们中,30人为新提名,20人为继续提名或转任。既增添了一批综合素质和作风形象好的干部,又保留了一些领导经验丰富的同志。
为了党和国家事业继往开来、薪火相传,在人事酝酿和征求意见时,一些党和国家领导同志,以党和人民利益为重,以对国家发展和民族复兴高度负责的精神,主动表示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让相对年轻的同志上来,表现出了宽阔胸怀和高风亮节。
代表、委员们一致认为,新一届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领导人员进退比例适当、结构科学合理,素质高、能力强、形象好。
新的历史节点,标注新的伟大瞬间——
3月10日上午,人民大会堂大礼堂,国徽高悬、庄严神圣。
嘹亮的号角声中,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习近平迈着自信而坚毅的步伐走向宣誓台,面向全体代表,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庄严宣誓: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在当选和决定任命后,其他领导同志相继进行宪法宣誓。
东风浩荡疾驰远,大潮奔涌奋楫先。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下,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自信自强、守正创新,锐意进取、顽强拼搏,同心建功新时代、昂首奋进新征程,必将用新的伟大奋斗创造新的伟业!(记者霍小光、张旭东、张晓松、胡浩、丁小溪)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3年1月12日在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四川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宁
各位代表:
  受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五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共四川省委团结带领全省各族人民,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攻坚克难、砥砺奋进,治蜀兴川各项事业取得新的重大成就,四川与全国一道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历史性解决绝对贫困问题,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新征程。过去五年也是党对人大工作领导全面加强、我省民主法治建设迈出重大步伐的五年,党中央首次召开人大工作会议,省委连续两年召开人大工作会议,为新时代全省人大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注入了强大动力。
  五年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聚焦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国之大者”“省之要事”,依法履职尽责,为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作出了人大贡献。
  一、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常委会深刻认识和把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坚定前行。
  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提出的重要论述,坚持常委会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核心要义,准确把握其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努力做到全省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重点任务责任分工方案,将有关事项纳入常委会年度工作“一要点、三计划”来推进。认真落实中央对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依法按时产生了省监察委员会。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人事安排意图,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修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本届共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84人次。严格执行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制定完善加强向省委请示报告工作措施、清单等制度规范,明确细化请示报告的事项、程序和要求,定期向省委报告全面工作,及时请示报告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点事项、重要情况,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开展。
  切实履行常委会党组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制定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重要部署责任分工方案和省委重要会议精神实施意见,从立法、监督、代表工作等方面完善制度规范。完善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推动设立常委会机关党组和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建立常委会党组常态化听取机关党组和分党组工作汇报机制,制定机关党组指导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工作办法,推动机关党组做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等工作,省人大各级党组织的整体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二、着力提升地方立法质量,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常委会牢牢把握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新要求,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制定了一批体现时代要求、具有四川特色的地方性法规。本届以来,共审议省级地方性法规127件,其中新制定57件、修改61件、废止9件;批准市州地方性法规和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175件。
  落实省委重点立法任务。坚决做到“省委有部署,人大有行动”。助力依法开展疫情防控,及时作出关于依法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促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制定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在保护管理、传承弘扬等方面作出规范,促进更好保护红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根据三星堆遗址考古重大新发现,及时提级制定三星堆遗址保护条例,更好保护管理这一承载古蜀文明、彰显中华文化的历史遗存,助力提升我省文化传播力、影响力。同时,还务实高效制定了传统村落保护、古树名木保护等条例,确保重点立法任务高质量完成。
  加强高质量发展立法。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协同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清单管理、包容审慎监管等改革成果上升为地方性法规,打造川渝一体化营商环境;协同制定数据条例,推进数据资源管理、流通和应用,保障数据安全,助力川渝联合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协同制定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铁路安全管理等条例,为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围绕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制定成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在推进创新创业、科技金融、人才支撑等方面先行先试;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立法,修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对知识产权保护和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等作出新的规范,助力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围绕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制定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从平等保护、依法行政等方面强化相关主体法律责任;制定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促进自贸试验区建设管理法治化、规范化;修改反不正当竞争、中小企业促进、华侨权益保护和台湾同胞投资保护等法规,营造公平竞争、开放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合作共赢。
  注重民生保障立法。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全面衔接民法典,及时修改物业管理条例,聚焦物业管理重点和难点作出创新规定,回应群众关切。开展涉民法典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地方性法规专项清理,加快推进食品安全立法,建立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监督管理制度,切实保障“舌尖上的安全”。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更好惠及民生,制定工伤保险、教育督导、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机关运行保障等条例,修改高速公路、中医药、医疗机构管理、基层法律服务等条例,促进基本公共服务高质量供给、均衡化布局、便民化服务。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修改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对老年人旅游出行、就医护理等强化保障;加快未成年人保护立法,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围绕三孩生育、取消社会抚养费、普惠托育服务等作出规定;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推动实现妇女事业和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强化社会依法治理,制定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定反间谍安全防范条例、反恐怖主义法实施办法,修改禁毒条例,出台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决定,更好发挥法治在建设平安四川、维护社会稳定中的支撑作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助推打好三大攻坚战。聚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注重健全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机制,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为国家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探索了“四川经验”;制定乡村振兴促进、现代农业园区、粮食安全保障、土地管理等法规,巩固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两项改革成果,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聚力污染防治,制定或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河湖长制、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等法规,作出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聚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制定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预算审查监督等条例,防范化解金融、债务等领域风险;制定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四川实践,着力构建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纠纷化解体系;修改公共消防设施、安全生产等条例,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优化地方立法机制。探索创新区域协同共同立法机制,加强川渝人大协同立法,建立协同立法新模式,推动协同立法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牵头开展赤水河流域保护云贵川三省共同立法,以“共同决定+条例”的方式为地方区域和流域共同立法作出示范;积极推动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川陕甘三省协同立法。健全民主立法参与机制,建立覆盖各市州的44个基层立法联系点,组建地方立法评估协作基地,建成全省统一共享的立法专家库,为更加科学有效行使地方立法权提供重要智力支持。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定等制度,建成贯通省市县三级人大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实现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覆盖。本届以来,对1493件规范性文件开展备案审查,对366件党内法规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完善市州立法工作指导机制,制定推进市州提高立法质量的指导意见,强化立法项目选题、咨询论证、审查批准和项目立改废“四个联动”,推进审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指导成德眉资开展协同立法,指导攀枝花、阿坝、甘孜、凉山等市州在森林草原防灭火、移风易俗等立法上取得良好效果。
  三、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有力推动中央、省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常委会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更好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本届以来,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61个,组织开展29次执法检查,开展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6次。
  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推规划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听取审议省“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和总结评估报告,审查批准省“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及年度计划,依法开展规划计划实施情况监督。助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坚持每半年听取审议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审议民营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情况报告,检查反不正当竞争法、企业破产法等实施情况,采取专题询问、审议意见具体问题清单式管理等方式,促进问题解决。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联动开展监督,听取审议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成渝中线高铁建设、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和川渝高竹新区建设、推进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等情况报告,共同唱好“双城记”、建好经济圈,助力国家区域重大战略落地落实。接续开展4轮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助力贫困地区全部脱贫摘帽,连续3年听取审议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报告,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等执法检查,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首次联合省监委和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检查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实施情况,听取审议现代种业发展及川猪、川粮油产业发展等情况报告,助力擦亮四川农业大省金字招牌。
  加强预算审查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持续深化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依法审查批准省级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审议预算执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部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报告,对省级部分单位的部门预算开展“穿透式”审查监督,督促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制度,出台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等专项报告,助力管好用好国有资产。着力提升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效果,连续5年听取审议29个部门审计整改专项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强化结果运用,通过联合调研、实地核查等方式有效传导压力、促进审计问题整改落实。稳步推进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听取审议政府债务情况专项报告,强化对政府债务“借、用、管、还”的有效监督,推动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继续强化预算联网监督,完善“一平台四系统”建设,编制人大预算联网审查监督数据信息提供规范6项地方标准,建立数据报推机制,实现与省级部门横向联通,与全国人大、市州人大纵向贯通,相关经验得到全国人大肯定并在全国推广。
  助力增进民生福祉。聚焦民生实事强化监督,把全省30件民生实事作为重点监督事项,督促教育、托育、养老、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项目加快推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听取审议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落实义务教育“双减”政策、就业工作、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情况报告,开展慈善法、残疾人保障法及实施办法等执法检查,推动解决群众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聚焦文化保护传承,听取审议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天府旅游名县建设等情况报告,促进文旅融合发展;对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古树名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条例开展执法检查,助力文化强省建设,更好满足全省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聚焦生态环境保护,每年听取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加强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连续5年分别对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结合审议有关执法检查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专题听取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报告,检查长江保护法实施情况,首次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联合开展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持续开展“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依法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
  促进权力依法运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每年听取审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促进政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听取审议公安机关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报告,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助推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配套管理机制。落实监察法赋予的法定职责,首次听取审议省监委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推进人大监察监督。促进严格依法履行审判和检察职能,将听取审议省法院、省检察院半年重点工作报告纳入常委会会议议程,听取审议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扫黑除恶、解决执行难、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开展审判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等重点工作报告,筑牢公平正义司法防线。
  深入开展专题调研。把专题调研作为常委会开展工作监督的重要方式,每年围绕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及人民群众关切,制定年度重点课题调研计划,由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牵头开展调研,推动问题解决。认真贯彻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和省委“拼经济、搞建设”决策部署,结合人大职能职责,常态化深入基层开展“小切口”调研,形成“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稳增长财税政策落实”“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温旱情对农业的影响及应对措施”“发挥扩内需促消费对稳增长的基础作用”等一批有质量的调研报告,有效服务人大监督工作,也为省委和有关国家机关提供决策参考和工作参考。
  四、不断深化拓展代表工作,人大代表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常委会坚持尊重代表的权利就是尊重人民的权利、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就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理念,着力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更好发挥代表作用,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做好代表换届选举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部署,及时修改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实施办法,报请省委审定转发新一届国、省人大代表选举工作的意见和全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加强换届工作指导,认真做好新一届国、省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各地选举产生新一届省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21万余名,换届选举方向正确、过程民主、依法有序、风清气正、人民满意。
  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制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条例,完善代表建议提出、交办和督办工作流程,健全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机制。加强办理过程管理,制定办理清单、严格办理责任、明确办理时限,督促承办单位建立健全办理代表建议答复承诺解决事项台账,持续抓好跟踪落实。五年来,省人大代表共提出议案84件,涉及的老鹰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等73个立法项目,已经审议通过或正在审议;提出建议5313件,其中常委会重点督办建议49件,推动解决了一批人大代表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
  密切同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持续深化“双联系”工作,扩大代表对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参与,五年共邀请代表206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
17次列席代表座谈会。制定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平台建设运行的意见,建好用好1.4万余个“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等履职平台,全省五级人大代表就近就便进“家”入“站”开展活动。制定在全省县乡两级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推广票决制试点工作经验。依法开展代表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活动,组织代表视察调研毗河供水一期工程、渝西高铁等项目建设情况,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联合组织代表视察调研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建设、川渝能源保障一体化建设等情况。深入开展代表主题活动,组织开展“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和“走访企业、群众专项工作”等活动,连续两年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组织开展“人大代表在行动”“民生实事我监督”“乡村振兴我出力”三大具体行动,累计组织动员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参加活动68.35万人次,走访群众515万人次、企业19.4万个次,推动解决问题47.92万个,在推动普惠托育服务建设试点、农村妇女“两癌”筛查救治等工作上取得积极成效。
  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完善制度机制,制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省人大代表工作的具体措施,推动代表工作制度化、履职规范化、活动常态化。开展代表专业小组活动,在各专门委员会建立代表专业小组,充分发挥代表的职业特长和专业优势,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加强代表履职培训,制定代表学习培训工作办法,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先后组织代表履职能力培训16期,以多种方式服务保障代表知情知政。强化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切实加强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建立健全代表履职登记、履职工作公开、履职情况报告和履职效果评价等制度,积极推进全省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工作。
  五、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常委会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四个机关”和省委“五个作表率”要求,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制度建设、纪律作风建设,着力巩固、提升自身建设水平。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属性,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强化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职责使命。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重要决策部署,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贯彻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培训、集中宣讲、宣传阐释等工作,结合人大职能找准定位、推动落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完善民主决策制度机制,持之以恒抓好问题整改落实。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守好人大意识形态主阵地。
  着力优化组织机构和干部队伍。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的要求,增设预算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将财政经济委员会更名为经济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进一步明确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机构设置;积极推动市县两级人大规范设置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制定或修改街道人大工作、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等条例,进一步提升基层人大工作和建设水平。按照地方组织法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做好增加省、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相关工作,不断加强人大组织建设。对标“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要求,优化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年龄、专业、知识结构,扎实推进机关行政编制、职数优化调整,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素质,切实做到讲政治、顾大局、尽责任、守底线。
  不断健全完善人大议事和工作制度。推动修改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并向本次大会提交修正案,修改常委会议事规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等,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制定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办理等工作制度,确保常委会职权依法有效行使。制定加强常委会机关建设的意见,着力强化制度执行和督促检查,推动机关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持之以恒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办法,坚决纠治“四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制定进一步严肃常委会会议会风会纪的规定,强化纪律要求,严格履职管理,持续提升会议质量。严格落实精文简会各项规定,严控会议活动规模和机关发文数量。认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经费开支、坚决制止各种浪费行为。认真开展警示教育、政德教育和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常委会注重加强向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汇报,主动接受指导、积极争取支持,配合开展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地方组织法等立法调研和水污染防治法、消防法等执法检查。充分发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联系点和预算工委基层联系点作用。加强与重庆、云南、贵州、陕西等兄弟省(区、市)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开展共同(协同)立法和联合监督等工作。加强和改进人大信访工作,制定常委会信访工作办法,本届共办理群众来信7300余件,接待群众来访1万余人次,推动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积极开展人大外事侨务工作,服务全省对外开放大局,邀请华侨列席、外国驻蓉领馆及香港驻成都经贸办旁听省人代会,组织港澳在川学生参观省人大历史陈列馆,做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工作。
  各位代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省委加强领导、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体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的结果,是省人民政府、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密切配合的结果,也是全省各级人大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充分信任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成绩来之不易,经验弥足珍贵。在过去五年推动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砥砺奋进的过程中,我们进一步深化了对人大制度科学内涵和本质特征的认识,进一步深化了对地方人大工作定位和工作规律的认识。
  一是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坚定前行。坚持党的领导,是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本质特征和政治优势的集中体现。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必须不断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用制度体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党的二十大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认真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健全和完善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制度机制,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使人大各项工作都体现人民意志、维护人民利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
  三是必须持续推动宪法法律有效实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人大担负着宪法法律赋予的立法、监督等职责,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发挥着重要职能作用。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中的重要作用,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不断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推动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四川。
  四是必须更加自觉主动把人大工作放到全省大局中谋划推进,更好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推动新时代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的生动实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人民创造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的重要保障。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必须始终心系“国之大者”,聚焦“省之要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和功效,统筹做好人大各项工作,全力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五是必须准确把握人大工作的时代方位,推动人大工作守正创新不断发展。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必须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特别是要用好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大工作取得的重大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机制,不断丰富拓展人大工作的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努力推动地方人大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立法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升,立法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需要继续加强;监督实效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需要继续强化;服务代表的举措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代表的主体作用还需要进一步发挥;常委会自身建设还存在短板,与建设“四个机关”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等等。这些都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今后一年工作的建议
  党的二十大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了战略谋划,为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指明了前进方向、确立了行动指南。省委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出以中国式现代化引领四川现代化建设,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为总牵引,以“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为总抓手,坚持“讲政治、抓发展、惠民生、保安全”工作总思路,为推动新时代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提供了引领和遵循。现在,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已经组成,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即将选举产生。
我们衷心希望,新一届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统筹做好立法、监督、决定、任免和代表等工作,奋力推进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十四届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建议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引地方人大工作。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不断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使人民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真实、生动、具体地体现在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继续加强地方立法工作。紧紧围绕省委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科学制定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统筹立改废释工作,不断增强地方立法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加强科技创新、民生保障、乡村振兴、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生态文明等重点领域立法,推动数字经济、碳达峰碳中和等新兴领域立法,以高质量立法助推高质量发展。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持续探索创新共同立法、协同立法机制和方式,更好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专家库、立法评估协作基地作用。
  持续加强监督工作。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监督职责,围绕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等重点工作,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推动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推动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助力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继续加强对执法、监察、司法工作监督。持续加强对预算决算审查和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工作。
  更好发挥代表作用。深入推进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工作。深化代表对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参与,进一步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切实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精心组织代表培训,做到新任代表学习培训全覆盖。建好用好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推进代表履职大数据平台建设。深入开展代表专题调研、集中视察和“人大代表在行动”等实践活动。切实做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
  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按照“四个机关”定位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和制度建设,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工作,确保人大一切工作都在党的领导下开展。不断完善符合人大特点的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进一步优化人大干部队伍结构,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加强向全国人大工作汇报,密切与兄弟省(区、市)人大和省内市县乡三级人大的联系协作,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实效。
  各位代表,新思想引领新时代,新征程呼唤新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省委坚强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各项职责,积极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新征程,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埋头苦干、拼搏实干,为奋力谱写四川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导读
是党中央军事委员会还是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是国家纪律检查委员会还是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两会闭幕后,各地各部委都在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媒体也在积极报道。《传媒茶话会》发现,媒体的一些报道中关于中央和国家机构以及一些群团组织等的名称使用上存在不准确的问题。
《传媒茶话会》梳理了一份党和政府机构、群团组织等全称、简称名单供大家参考。
一、
涉及党中央,以下机构简称前可只加“中央”
(一)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
图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央委员会:
1.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全称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简称“中共中央总书记”。
2.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全称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简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其委员简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3.中央政治局,全称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简称中共中央政治局或中央政治局。
4.中央书记处,全称中国共产党中央书记处。
中央军事委员会:全称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简称(中共)中央军委。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称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中共中央纪委、中央纪委或中纪委。
注意:2018年3月31日,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将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的职责,最高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反腐败相关职责整合,组建国家监察委员会,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二)党中央机构
图源:中国机构编制网
1.党中央各部门:
(1)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机关,简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间没有顿号)。
(2)中共中央办公厅,简称中央办公厅。
(3)中共中央组织部(对外加挂国家公务员局牌子),全称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组织部,简称中央组织部。
(4)中共中央宣传部(对外加挂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国家电影局牌子),简称中央宣传部。
(5)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对外加挂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牌子),简称中央统战部。
(6)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简称中央对外联络部。
(7)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简称中央政法委。
(8)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简称中央政研室。
(9)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简称中央国安办。
(10)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可称为中央网信办(国家网信办)。
(11)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亦称作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
(12)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简称中共中央台办、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国台办)。
(13)中央财经委员会办公室,简称中央财办。
(14)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简称中央外办。
(15)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中央编办。
(16)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简称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
2.党中央直属事业单位:
(1)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
(2)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
(3)人民日报社
(4)求是杂志社
(5)光明日报社
(6)中国浦东干部学院,简称浦东干部学院。
(7)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简称井冈山干部学院。
(8)中国延安干部学院,简称延安干部学院。
(9)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简称中央社院。
二、
全国人大、全国政协的专门委员会和相关机构,不可漏掉“全国人大”“全国政协”
(一)全国人大
图源:中国人大网
1.专门委员会要加上全国人大
如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
2.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要加上全国人大常委会
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二)全国政协
图源:中国政协网
1.不能单独称××界,需加上全国政协、省政协等,如全国政协文化艺术界在京委员、省政协文化艺术界委员。
图源:中国政协网
2.政协全国委员会不是全国政协委员会。
3.政协全国委员会下面的办公厅要加上“政协全国委员会”,如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
4.专门委员会要加上“全国政协”,如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全国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
三、
国务院机构对外使用可表述为“中国+机构简称”
图源:中国机构编制网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简称国务院办公厅。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简称外交部。驻港、澳公署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驻澳门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简称国防部。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国家发展改革委。
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简称教育部。教育部对外保留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牌子。
6.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简称科技部。
7.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简称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外保留国家航天局、国家原子能机构牌子。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简称国家民委。
9.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简称公安部。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简称国家安全部。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简称民政部。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简称司法部。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简称财政部。
1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简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15.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简称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部对外保留国家海洋局牌子。
16.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简称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部对外保留国家核安全局牌子。
17.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简称住房城乡建设部。
18.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简称交通运输部。
1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简称水利部。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简称农业农村部。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简称商务部。
2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简称文化和旅游部。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简称国家卫生健康委。
24.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简称退役军人事务部。
25.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简称应急管理部。
26.中国人民银行,简称人民银行。
27.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简称审计署。其领导称为审计署审计长。
四、
国务院直属机构及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名称中含有“国家”的,简称时不能省略,含有“中国”的,不能改为“国家”
(一)国务院直属机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简称海关总署。
2.国家税务总局
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4.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简称国家广电总局。
5.国家体育总局
6.国家统计局
7.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
8.国家医疗保障局,简称国家医保局。
9.国务院参事室
10.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简称国管局。
注意: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外保留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牌子。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在中央宣传部加挂牌子,由中央宣传部承担相关职责。国家宗教事务局在中央统战部加挂牌子,由中央统战部承担相关职责。
(二)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
1.国家信访局
2.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3.国家能源局
4.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简称国家国防科工局。
5.国家烟草专卖局,简称国家烟草局。
6.国家移民管理局,简称国家移民局。
7.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简称国家林草局。
8.国家铁路局
9.中国民用航空局,简称中国民航局。
10.国家邮政局
11.国家文物局
1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简称国家中医药局。
13.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简称国家煤矿安监局。
14.国家外汇管理局,简称国家外汇局。
15.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简称国家药监局。
16.国家知识产权局
注意: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国家移民管理局加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牌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加挂国家公园管理局牌子。国家公务员局在中央组织部加挂牌子,由中央组织部承担相关职责。国家档案局与中央档案馆、国家保密局与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密码管理局与中央密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关的下属机构序列。
五、
国务院这些机构用固定称呼
(一)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国资委。
(二)国务院办事机构:
1.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简称国务院港澳办。
2.国务院研究室,简称国研室。
注意: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在中央统战部加挂牌子,由中央统战部承担相关职责,简称国侨办。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与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与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构序列。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中央宣传部加挂牌子,简称国新办。
(三)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1.新华通讯社,简称新华社,是中国的国家通讯社。
2.中国科学院
3.中国社会科学院
4.中国工程院
5.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6.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7.中国气象局
8.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保监会。
9.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
六、
其他机构固定简称
(一)最高人民法院,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简称最高法,其领导称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二)最高人民检察院,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简称最高检,其领导称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三)群众团体
1.中华全国总工会,简称全国总工会
2.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简称共青团中央
3.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简称全国妇联
4.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简称中国文联
5.中国作家协会,简称中国作协
6.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简称中国科协
7.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简称中国侨联
8.中国法学会,也叫中国法学会
9.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简称全国对外友协
10.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简称中国记协
11.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简称全国台联
12.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简称中国贸促会
13.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简称中国残联
14.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简称中国红十字会
15.中国人民外交学会,可称外交学会
16.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可称宋庆龄基金会
17.黄埔军校同学会,可称黄埔军校同学会
18.欧美同学会(中国留学人员联谊会)
19.中国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简称中国政研会
20.中华职业教育社
21.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简称全国工商联,又称中国民间商会
22.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简称中国计生协
(四)民主党派中央
1.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央委员会,简称民革中央
2. 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会,简称民盟中央
3.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委员会,简称民建中央
4.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会,简称民进中央
5.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委员会,简称农工党中央
6.中国致公党中央委员会,简称致公党中央
7.九三学社中央委员会,简称九三学社中央
8.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中央委员会,简称台盟中央
来源:传媒茶话会
原标题:《独家!党和政府机构、群团组织等全称、简称准确用法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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