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用德州电锯杀人狂锯铁被火花打到眼睛感觉有点卡也流泪也就不在意今天去医院看是有异物取了出来眼睛怎么还卡的

眼睛被小鸡啄了一下,半个小时后
眼睛被小鸡啄了一下,半个小时后,眼睛有异物类的不舒适感,有大毛病吗
医生回复(4)
指导意见:你好,不知你眼睛的那个部位被啄到了,要是眼皮的话就没事,可能会有点水肿,要是角膜的话就要及时到医院看看防止发生角膜炎。
指导意见:你好,根据你所说的这个情况。那你应该去医院检查一下。如果被小鸡啄到比较严重,还要打狂犬疫苗。
指导意见:你好,根据你的描述,眼睛被小鸡啄了,现在感觉不舒服,建议你去医院眼科检查,明确诊断后对症治疗
指导意见:你好根据你的描述,最好去眼科做一个仔细的眼球检查看一看,不要揉眼睛我能开启时空之门_起点中文网_小说下载
扫描下载起点读书客户端
  十一月,阴雨连绵。  洪毅站在阳台上,看着自家的枇杷果园,眉头挤成了“川”字。  两年前,洪毅的父母拉枇杷进城时遇上泥石流,抢救无效,撒手人寰,给洪毅留下了50亩枇杷果园。  父母突然死亡,洪毅当时感觉天都塌下来了,不过人生没有过不了的坎,时间能抹去一切伤痕,两年过去,洪毅终于重新振作起来。  今年早些时候,洪毅用尽所有积蓄请人把荒废了一年多的枇杷园整理出来,本来期待来年有个好收成,谁知在开花的时候遇上这鬼天气,霜冻加上连绵的阴雨,即便是对枇杷种植七窍通了六窍的洪毅也知道,来年的收成一定会很惨。  “明年只能吃土了。”  卖掉枇杷园,洪毅从来没想过,这枇杷园是他父母一生的心血,他即便是饿死也不会卖掉枇杷园。  “贼老天,你是要赶尽杀绝啊!”  耀眼无比的光芒闪过,让洪毅视野一片白茫茫,轰隆隆的声音在他耳边炸响,震得他灵魂颤~抖,洪毅不由自主的后退,最后一屁~股坐到地上,后脑勺磕在了门框上。  很久之后,洪毅才恢复视觉和听觉,伸手摸向后脑勺,湿漉漉的,流血了。  “十一月打雷!我艹你个贼老天,有种劈死我啊!”洪毅对着天空竖起染着鲜血的右手中指。  一道巨大的闪电划破苍穹,劈在了洪毅的中指上。  “你还真劈啊?”这是洪毅最后的心语。  闪电过后,乌云似乎释放完了所有能量,风一吹,就消散了。  吝啬了一个月的太阳终于洒下明媚的阳光,照耀万物,枇杷花在阳光中释放着芬芳,嗡嗡嗡的蜜蜂开始在花朵上辛勤劳作。  阳台上的洪毅却消失了。  ……  洪毅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被雷劈,然后穿越了,很不幸的是,他穿越后的地点不太对。  一个原始人部落!  一群饿得眼睛发绿的原始人对落到自己部落的两脚羊会做些什么,不言而喻,洪毅如一只羔羊,惊恐的看着大锅外拿着刀叉的巨人。  大锅下,烈焰熊熊燃烧。  “好热!好热!”洪毅大叫。  然而,洪毅叫得越大声,原始人就笑得越兴奋,刀叉碰撞,准备就餐。  嘭!  眼前的画面如镜子般破碎,洪毅猛然睁开了眼睛。  “好热。”  洪毅下意识的掀开身上的被子,但是他很快发现不对,盖在他身上的不是什么被子,而是一种不知名野兽的皮毛,这皮毛柔顺雪白,还带着淡淡的香气,洪毅即便是不懂皮毛,但是也能肯定这皮毛价值巨万。  “不会吧!”  看到皮毛呆愣几秒后,洪毅想到了那一个梦,僵硬的转动脖子打量自己所处的环境,入眼的东西肯定了他内心的想法。  洪毅身处一个山洞中,山洞石壁上有着明显的人工开凿的痕迹,他身下是一个石床,不远处还放着石碗、石斧、石锅等等,在石洞正中还燃着火堆。  挡着山洞口的兽皮被掀开,一个头发乱糟糟,但是面容精致的小脑袋探了进来,见到坐在床上的洪毅,尖叫道:“神醒了,神醒了!”  洪毅痛苦的捂住耳朵,他从没想过小女孩的声音竟然能大到这种程度,比之前那滚滚雷霆也差不了多少了。  很快,洪毅所处的山洞就被人填满,这些人匍匐在地上,不敢看洪毅一眼,从洞口兽皮露出的缝隙间,洪毅还能看到这间石洞之外跪着不少人。  这么多人聚集在这儿,却诡异的没有一点声音。  “谁能告诉我这是怎么回事?”洪毅挠了挠头皮,立刻便大雪纷飞。  刚看到这群原始人的时候,他还非常害怕,但是看现在这情形,指不定是谁怕谁。  “……洪荒……传说……”  “神……”  “驾驭雷霆……”  “拯救世人……”  ……  石洞中的原始人七嘴八舌解释起来,他们每个人都声如洪钟,这么多声音混在一起,震得洞顶都落下了一些碎石。  “停……停……”  在自己被震晕之前,洪毅连忙大吼,石洞中的声音戛然而止,又恢复了之前的诡异安静。  洪毅拍了拍耳朵和脑袋,让自己清醒,从这些原始人的话语中,他终于知道这些原始人为什么会称他为神。  在洪荒中各个人族部落中流传着一个传说,神会驾驭着雷霆降临,祂有不可思议的大神通,能保护部落不受猛兽侵扰,能为部落带来吃不完的食物,能让部落变得强大无比。  而洪毅就是伴随着雷霆闪电出现!  “驾驭雷霆和被雷劈过来能一样?”洪毅心中吐了一句老槽。  不过洪毅也很奇怪,自己是被雷劈过来的,按理来说身体应该焦糊才对,但是现在他的身体比白玉还洁白,皮肤如婴儿般柔嫩,而且他感觉自己很热,并不是外面环境很热,而是身体内就像有一把火在烧。  洪毅压下身体的燥热,认真思考起来,在一个原始部落当神,听起来很有诱~惑力,但是……他看了看自己的细胳膊细腿,再看了看原始人那膀大腰圆,胳膊上能跑马,站直最少都有一米九的身材,果断的摇了摇头。  开什么玩笑?  自己有几斤几两,洪毅清清楚楚,真到了野兽袭击的时候,谁保护谁还不一定呢,一旦这些原始人发现他是冒牌儿货,他恐怕真会被煮着吃了。  “各位叔叔婶婶,哥哥姐姐,弟弟妹妹,大侄子大侄女……我真不是什么神,你们认错了。”  “您驾驭雷霆而来!您就是神!”  “那只是意外,我是被雷劈来的,不是驾驭雷霆而来!”  “您驾驭雷霆而来!您就是神!”原始人是一群死脑筋,他们认准的事情八头龙都拉不回来。  “我……”洪毅无语,习惯性的挠头,冥思苦想半响,问道:“传说中神无说不能是吧?”  “神是万物的主宰,神无所不知,神无所不能!”原始人齐声大喝,声音在石洞中回荡,震得石锅石碗一蹦一跳的。  “停停停……”洪毅捂住耳朵,连翻白眼,出声大喝。  石洞中声音戛然而止,恢复诡异平静。  “这个时代的人类跟21世纪人类的声带结构绝对不同。”  洪毅缓了好半响,才有气无力的说道:“你们也看见了,我很弱小,而且也不是全能的,就比如……”  他下意识的卷曲右手大拇指、食指、无名指和小指,伸直中指,指着洞顶道:“我要在那儿开启一道通往蓝星的时空之门,我要回家!”  洞顶毫无反应。  “看吧!”洪毅摊了摊手,“我既不强大,也不是无所不能,所以我肯定不会是……”  洪毅声音戛然而止,一道明亮的阳光从他头顶照下。  
  洪毅呆愣的抬起头,石洞顶部出现了门框,两旁是盘龙金柱,上槛是一个牌匾,上书‘蓝星’二字。  门框内是另一个世界,天上阳光明媚,地上是连绵的枇杷园,以及一栋二层小楼房……正是洪毅家的枇杷园和楼房。  “靠,雨终于停了,明年不用吃土了。”  洪毅心情阴转晴,不过他很快意识到现在好像,大概,应该,也许不是关注这个的时候,挠了挠头,看着呆愣的大块头们,满脸无辜道:“这个……我说不关我的事,你们信吗?”  “神迹……”  “神国……”  “神……”  原始人们被洪毅声音惊醒,变得更加的狂热,整个身体都趴在了地上。  “看来……你们是不会信了。”  洪毅再次抬头,洞顶的时空门缓缓虚化消失,他的内心却掀起了惊涛骇浪,作为一个泡在小说中长大的九零后青年,洪毅哪儿还不知道自己遇到了传说中的极小概率事件。  穿越!  而且看这模样还是来回双穿!  “刚才我好像是竖起中指一指,洞顶就出现了时空之门。”  洪毅心中想着,手上不自觉的去做了,伸出右手中指指向前方,半响后……那儿没有任何变化。  “条件不完全?刚才我还说了‘我要在那儿开启一道通往蓝星的时空之门’。”  洪毅所指方向,空间泛起波浪,消失的时空之门突兀的出现,仿佛它自亘古以来就在那儿。  “那么,就是要中指加上口令?开启时空之门!”  洪毅中指移向另一个方向,时空之门消失,出现在他所指的方向。  “时空之门!”  “开!”  ……  经过十几次实验,洪毅终于确定,只需要口吐一个‘开’字,时空之门就会出现在他中指所指的前方。  “这算什么?传说中的金手指?这都成字面意思了啊!”  洪毅一次又一次实验开启时空之门,看在一众原始人眼中,就是在施展神迹,他们心中对洪毅是神的‘事实’,更加的坚信不疑。  所有原始人都五体投地,虔诚的表达着自己的恭敬。  洪毅挠着头,面对这些‘傻子’有些不知所措,在他的认知中,有资格让人磕头跪拜的只有父母和祖宗,除此之外,其他任何东西都不行,包括天,包括地,包括诸天神佛。  “这个……你们先起来。”  “遵神旨!”  众原始人其喝,声若雷霆,不过洪毅感觉自己竟然能够接受这分贝的声音了,身体像是已经习惯。  看着站起来仍旧佝偻着腰的一众原始人,洪毅眉头挤成了‘川’字,他们的模样看上去就像抗日神剧中的那些点头哈腰的汉奸走狗。  一群身高两米,胳膊比他要还粗的肌肉疙瘩这一副模样,让洪毅心中非常不好受。  “挺直膝盖!挺直腰板!挺直脊梁!抬起头!”  也不知道哪儿来的力气和勇气,洪毅发出了震慑心魂的咆哮,他敢发誓,这一刻之前,他从没有发出过这么响亮的声音。  众原始人下意识的照着洪毅的话去做。  “脑中回想最值得你们骄傲的事情!”  看着气势从磕头虫变成洪荒猛兽的原始人,洪毅觉得顺眼多了,这才配得上他们那比熊更强壮的身躯。  洪毅的表情变得更加的严肃和神圣,他觉得自己有责任让这些好男儿知道男儿膝下有黄金。  “你们要记住,真正的表达敬意是这样!”洪毅站在是床上,抬头挺胸收腹,行了一个军礼,不过他右手行礼,左手要抓住毛皮,让皮毛不掉落,样子看上去有些滑稽。  滑稽,但并不影响洪毅,他觉得自己从未有一刻像现在这么伟大。  “神,并不需要世人的膜拜!”  “所有要你们弯曲膝盖,弯曲腰板,弯曲脊梁,低下头颅的东西都是敌人!对于这些东西,不要说别的,直接抄家伙干祂!”  洪毅吼完,右手中指一指,口中轻喝:“开!”  时空之门凭空出现,洪毅昂首挺胸踏进了时空之门。  众原始人本想下跪,但是想起洪毅说的话,站直身体对洪毅行了一个军礼,这一刻所有原始人心中都升起一种奇妙的感觉,仿佛这一刻他们才能真正被称之为“人”。  ……  “好热!好热!”  身后时空之门消失,洪毅立马变回了原样,扔掉裹着身子的皮毛,赤~裸着身体在阳台上手舞足蹈。  十一月的寒风吹在洪毅身上,不能让他感到丝毫凉爽。  洪毅咚咚咚的跑下楼,扭开浇枇杷树的水龙头就往头上淋,但是本应该冰冷刺骨的水淋在身上,洪毅感觉就像是在淋沸水。  最后,热得实在受不了了,洪毅嘭的一声跳进了房屋旁边用来蓄水的池塘。  “舒服!”  他张开四肢,仰面躺在水中,四肢和身躯没入水面下,头颅露出水面,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  “啊!好冷!”  太阳落山的时候,枇杷林中发出一声惨叫,洪毅咻的一声跳出了池塘,傍晚寒风吹过,他打了一个寒蝉,连忙跑回屋翻箱倒柜,胡乱的套上一身在南极都不会冻死的衣服。  将自己捂热后,洪毅再次回到池塘边,池塘水面上漂浮着一层恶心的黄~色油污,池塘中养的鱼全都挺着白肚皮漂浮在水面上。  “这是传说中的洗精伐髓?不过……”  看着一个活着的生物都没有的池塘,洪毅感受到世界深深的恶意,这已经不是吃毒奶粉、地沟油、激素鸡长大的了,这是吃砒霜长大的,他对自己能活到二十五岁很庆幸。  感觉身上有点热了,洪毅返回房间,脱掉了帽子和衣裤,走进洗浴间,池塘中的水不太干净,再加上那屎黄色的油污让洪毅很反胃,他准备好好搓一个澡。  “啊!这……这……不要啊!”  浴室的全身镜中倒映着一个秃驴,那一颗圆圆的光头在灯光下闪闪发亮,堪比一个二十瓦的灯泡。  “我变秃了!”  “变秃了!”  “秃了!”  “了!”  ……  “等等!我变秃了,那是不是……变强了?”  
  洪毅顾不得洗澡,套上保暖内~衣裤就跑出房屋,情急之下,红色裤头穿在了蓝色的保暖裤外……没毛病,他感觉现在自己就是超人。  洪毅站在自家的房子左边的黄角树下,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拿出吃奶的力气,一拳打在黄角树上。  咔嚓!  树没断,骨折了!  “啊……!”  洪毅发出杀猪般的惨叫,也顾不得自己此时穿着奇异,左手捂住右手腕儿,向着村医住处狂奔。  “我是风,乘着风……”  风从耳边呼呼的吹过,洪毅忍不住高歌……他带着杀猪般的惨叫一路疾驰,惹来无数人围观,当然,人们围观重点落在了他***外穿的形象上。  “完了,完了……我的形象啊!”  “唐爷爷,雪菲妹子,快开门啊!救命啊!”洪毅用左手敲打着一座老式砖瓦房的木门。  “来了来了,洪毅哥等一下!”  木门很快被打开,门后是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女孩儿,很清纯,身上带着淡淡的药香,她看到了洪毅的穿着,脸色变得通红。  “流~氓!”姑娘啐了洪毅一口,咚咚咚的跑回屋里去了。  “我……”  洪毅欲哭无泪,这姑娘叫做唐雪菲,不但人长得好看,心地善良,一身医术也出神入化,大有青出于蓝胜于蓝的趋势,是村里下到十五岁小伙子,上到四十岁老男人心中的女神,连洪毅也不例外。  洪毅进了大厅,就遇到了楼上慢吞吞下来的唐国民。  头发花白的唐国民看了洪毅一眼,便领着他走向偏厅,边走边摇头,“哎,年轻人啊!真会玩儿,不过这才叫年轻人啊!想老夫当年……”  “唐爷爷,能不能先给我看看手?”洪毅苦着脸打断了唐国民的话,人越老就越唠叨,唐国民更是其中的佼佼者,你要是不提醒他,他能跟你一直说几个小时。  “年轻人就是没耐心?”唐国民摇了摇头,慢悠悠拉开凳子坐下,道:“给我看看。”  洪毅将右手递到他面前,右手手腕已经肿起桃子那么大个包,就像他的光头一样,铮亮!  “还挺严重的。”唐国民看了半响,扶了扶老花镜,在看了看洪毅的脸,道:“小毅子,你这段时间是不是吃了什么好东西啊?”  洪毅微微一愣,道:“怎么说?”  “手掌温润,皮肤白里透红,眼睛炯炯有神,头发……额,现在的小孩子真是的,不知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吗,怎么能随随便便就剃成光头呢?”唐国民摇了摇头,“总之,你的气血充沛得出奇。”  “陶飞和张华他们托人给我寄了一些野山参,这段时间我一直在吃野山参炖鸡。”洪毅随口敷衍道。  不是洪毅不愿意说实话,而是今天的经历太离奇,他就算说出去,恐怕也没人信,所以就将这推到了和他穿一条裤子长大的陶飞和张华两个兄弟身上。  “这样啊。”唐国明摇了摇头,表示明白,又道:“本来我建议你去大医院,但是现在看你的气血这么充沛,就不用了,我给你将骨头接上,拿几幅药,修养一段时间就行了。现在的大医院,花冤枉钱不说,拿的都是一些抗生素药,白白糟蹋了你的身体。”  洪毅连连翻白眼,他很想说:“老爷子,你没发现你这句话的歧义吗?进医院说得跟进青~楼似的。”  “忍着点!”  唐国民抓住洪毅的手腕,一扭,他虽然已经接近八十岁了,但是力气出奇的大,咔嚓一声,洪毅错开的手腕接了回去。  唐雪菲端着白布坐到洪毅对面,她的小脸蛋儿还有着红晕,也不敢看洪毅,拿起洪毅的手敷上调好的药,缠好绷带,打了个蝴蝶结套在洪毅脖子上,然后逃似的跑开了。  洪毅用缠着绷带的手揉了揉鼻子,上面还残留有唐雪菲的香气。  “嘭!”  拿完药返回的唐国民一巴掌拍在洪毅铮亮的光头上,吹胡子瞪眼道:“小子,我警告你,不准打我孙女的主意,否则我在你药里放巴豆,让你几天都出不了厕所!”  “唐爷爷,用不用这么恶毒。”洪毅无奈苦笑。  唐国民是十里八乡出了名的恋孙女狂魔,不知道多少偷偷给唐雪菲写情书的小伙子遭到他的毒手,搞得现在都没人敢打唐雪菲的主意了,村里的年轻小伙子只能将唐雪菲当女神供着,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哼!我乐意,拿着你的药快回去。”唐国民当即下了逐客令。  洪毅刚出唐国民家,就被一群人围上,这些人都拿着手机对着他拍照,洪毅狼狈的冲出包围圈,一路狂奔回家。  路上,凡是洪毅所过的地方,都会爆发阵阵笑声,甚至还有一个十里八乡都出名的人妖对他抛媚眼。  洪毅相信,明天十里八乡的朋友圈中就会有一条标题为‘震惊!惊现折翼超人!’的消息成为众人的谈资。  甚至……不用明天!  “两只老鼠跑得快!跑得快,一只没有耳朵,一只能抓老虎……”  衣兜中的电话响了,洪毅左臂夹住三幅药,掏出电话,看了看号码,心中一暖,接通道:“飞哥。”  “小毅,你没事吧?”电话中传出一个很浑厚的男声。  “没事,受了点小伤,唐爷爷说吃几天药就好了。”  “那我就放心了。”浑厚男声顿了顿,语重心长道:“小毅啊!年轻人血气方刚,都有忍不住的时候,但要知道量,撸伤右手就不好了,改明儿我给你介绍个美女,让你摆脱烦恼。还有你那红**不错,本命年买的吧……”  洪毅:“……”  “好了,就说这么多了,小华那家伙恐怕也在打你的电话,我就不占线了。”  洪毅的电话刚被挂断,又响了起来,他面无表情的接通。  “毅哥,你没事吧?”  “没事!”洪毅木木的道。  “啊!那我就放心了。”电话中高昂的男声以极快的语速说道:“经过科学验证,要连续撸十几个小时,才能撸伤右手,毅哥,你身体还吃得消吧?毅哥,你的红**不错,但是保暖内衣就丑爆了,改明儿我给你设计一件紧身衣……”  洪毅:“……”  电话中的男子叽叽喳喳的说了一大堆科学验证,并要洪毅一定要保重身体,还嚷嚷要给他设计一套拉风的紧身衣,才心满意足的挂断电话。  “啊啊啊!这都是些什么人啊?怎么能这么污!交友不慎,交友不慎啊!”洪毅大吼着。  不过他却是忘了,不是一路人,不进一家门,两人能和他做接近二十年的兄弟,这说明他自己就是污妖王。  “啊!辣鸡超人,毁我人生,别让我遇到你,不然爆烂你的菊花!一百遍啊一百遍!”  
  变秃了,却没有变强,洪毅很忧伤,不过看到阳台上那张巨大的白色毛皮后,心情又变好了。  洪毅小心的将毛皮收好,准备找机会将它做成几件大衣,卖是不可能的,这玩意儿是人都能看出非同寻常,要是被有关部门盯上……呵呵!  洪毅有一个习惯,喜欢睡前瞎胡想,今天经历的一幕幕在脑海中如电影般闪过,他陷入沉思。  蓝星,是洪毅居住的星球。  今天他穿越回来后,看到时空之门牌匾上是‘洪荒’二字,这说明他去的世界就是洪荒世界。  就是不知道这洪荒世界是不是网络上流传的那个洪荒世界,要真是那个洪荒世界,洪毅就得考虑自己是不是还要过去了,因为强者在几万里外都能一个屁蹦死他的世界,对他来说太危险了一些。  网络上那个洪荒世界,天仙不如狗,金仙满地走,准圣才能抖一抖,加上还有圣人、天道、大道这些想都不能想的玩意儿,他这个异数跑过去就是厕所中打灯笼,找屎!  “得好好合计合计,不能被利益冲昏了头脑!”  半响后,洪毅习惯性挠头,发现头上没了头发,又将手放下,痛苦道:“什么都不知道,合计毛啊!人死鸟朝天,不死万万年!睡觉!”  ……  第二天一大早,洪毅急匆匆的吃了早饭就回到房间,将房间封得严严实实的,点开了时空之门,大摇大摆的走了进去。  穿越的地点还是昨天那一间石洞,石洞的石床上睡着个小姑娘,洪毅正好认识,正是昨天他醒了之后第一个大叫‘神醒了’的小女孩儿,那张精致超萌的脸蛋让洪毅记忆深刻。  “嗯?”  小姑娘伸了个懒腰坐了起来,小手揉着朦胧的睡眼,那模样瞬间将洪毅萌翻。  “神,你来了?”小姑娘睁开眼睛,眨了眨圆溜溜的大眼睛,接着,嘴~巴张成了圆形,像是看到了什么恐怖的事情。  洪毅心中升起了一股不好的预感。  “不好了!神秃头了!”  瞬间,洪毅心中万头草泥马狂奔,“不提秃头我们还是朋友!小女孩什么的,果然是最讨厌的了。”  很快,石洞再次被人群占满,所有人齐齐向着洪毅行了一个军礼。  不过行军礼就行军礼吧,左手放在胸口又是什么鬼?洪毅实在无力吐槽,他却是想不起来,昨天他教这些人行军礼的时候,左手正抓着披在身上的皮毛,防止它掉落。  “神……”  “等等……”洪毅阻止了众人其喝,“能不能别叫我神,在我们那儿,像我这种称之为……”  他脑袋间接性一抽,继续道:“首长,对,就是首长,在某群人中居于首位的人。”  “首长好!”众人无师自通。  “同志们好!同志们辛苦了!”洪毅举起手挥舞,满足了内心的虚荣心。  “同志是什么?”小姑娘圆溜溜大眼睛一眨一眨的看着洪毅。  “同志就是男人和男人,女人和女人……呸!就是志同道合的人,就像部落的战士们,为了部落浴血战斗,就可以称之为同志。”洪毅拍了拍胸口,心道,“好险,差点教坏了小姑娘。”  小姑娘似懂非懂,萌萌的大眼睛看着洪毅,问道:“首长,您是同志吗?”  “小女孩儿神马的,果然最讨厌了。”洪毅心中虽然在腹诽‘你是同志,你全家都是同志’,但是脸上却不得不露出蜜汁笑容,连连点头,道:“是啊!我是同志。”  “太好了,太好了!首长是同志!首长是同志!”小女孩儿欢呼雀跃。  洪毅很想竖起中指来一句‘***’,但是想了想自己竖中指都能拉住老天爷的仇恨,果断熄灭了这一想法,而且对一个八九岁的小姑娘实在没必要去计较……才怪!  洪毅的心眼可是很小的,比针孔还小,他脸上露出怪蜀黍带小萝莉去看金鱼的笑容,道:“小妹妹,同志之间打招呼不是这样的。”  “那是怎样的?”小姑娘眨巴着大眼睛,好奇宝宝般看着洪毅。  “伸出右手。”  小姑娘依言伸出右手,洪毅伸出左手握住小姑娘小手,很柔很软很光滑。  “萝莉有三好,身娇,体柔,易推倒,江湖传言果然是对的。”洪毅想到。  “呀!同志间打招呼是比力气,扳手腕吗?”小姑娘圆溜溜大眼睛一眨一眨的,显得很兴奋,“太好了,部落的叔叔阿姨们比力气的时候,都不让我参加。”  下一刻,洪毅感到自己抓着的柔嫩小手变成了铁钳,手快被夹断,他眼睛瞪大,额头青筋暴突,冷汗直流,急吼道:“痛痛痛!快放手,快放手!”  “呀!首长,你认输了吗?你好弱啊!”小姑娘松开洪毅的手,圆溜溜大眼睛无辜的盯着洪毅。  “死孩子,瞎说什么大实话?”洪毅心中咬牙切齿,嘴上却不服,晃了晃缠着绷带的右手,道:“我只是昨天受了点伤,使不出力气罢了,不然秒杀你。”  输人不输阵,更不能输给小女孩儿!  “哦!”小姑娘咬了咬大拇指甲,清纯的大眼睛看着洪毅,看模样像是相信了。  “哼!一个小女孩儿,轻松搞定!”洪毅心中自得。  小姑娘偏头想了一下,道:“首长,等你病好了,我们继续比力气?”  洪毅:“……”  所以,熊孩子什么的,还是最讨厌的,无论是男孩儿还是女孩儿。  “首长,你受伤了?”石洞中最大的肌肉块头突然问道。  “没事,过几天就好了。”洪毅不在意道。  “哦!”  肌肉块头挠了挠头,转身出了石洞,不一会儿带回一个一尺见方的石盒子,盒盖打开,其中垫着厚厚的不知名动物皮毛,皮毛中躺着一个巴掌大小的人参。  这人参和普通的人参不同,通体成紫色,像玉石雕琢而成,看着像艺术品多过天然长成。  一股清香从紫色人参中扩散,洪毅感觉自己的每个细胞都在激动,都在渴望,他情不自禁的拿起紫色人参,一口咬下。  紫色人参入口即化,化作一股冰凉的清流流进身体,就像是三伏天吃了一块雪糕,洪毅的身体如干旱了几百年的沙漠,饥~渴的吸收着这股冰凉的清流。  直到紫色人参全部下肚,洪毅才回过神来,问道:“这是什么?”  “紫玉参,是中等的天材地宝。”小姑娘道,不过她看洪毅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什么洪荒巨兽。  “好像也没有什么变化。”洪毅注意到了姬诡异的眼神,却也没放在心上,细细感应,随即皱起眉头,“不对,有变化!”  
  自然是有变化的,隐隐作痛的右手不疼了,洪毅拆掉了绷带,握了握拳,感觉身体中迸发出无穷无尽的力量。  “我现在能打十个!”  不过看到洞中都是两米高的肌肉块头,洪毅将到嘴边的话吞了回去,习惯性想挠头,却想起头上已经没了头发,放下提起的手,道:“这个……你们去做自己的事情吧,留一个人给我解说一下部落的情况就行了。”  洞中的肌肉块头们一哄而散,留下让洪毅咬牙切齿的小姑娘,她被选作当洪毅的向导。  小姑娘很气人,但是作为一个向导还算合格,她在部落中的地位很特殊,是唯一一个有名字的人,叫做姬。  部落有五百多人,都住在山洞中,一道弯曲的山洞连通了所有的石洞,最大的那间石洞,就是小姑娘姬所住的石洞。  洪毅发现,部落的男人、女人和小孩儿都壮得像太古莽牛,是天生的肌肉块头,唯有姬跟现代的小女孩儿差不多,身材苗条,面容精致,而且他还发现,小姑娘很聪明,不像部落其他人,给人一种傻傻的感觉。  要不是小姑娘住在部落中,地位还很高的样子,洪毅都以为她和部落其他的人是两个物种。  部落没有名字,据姬说,这个世界万人之下的小部落都没有资格有名字,洪毅脑袋一抽,给部落起了一个名字,叫做洪炎。  当然,作为一个资深小说迷,洪毅自然会询问这个世界有没有让人变得强大的功法,不过得到的答案让他很失望,没有。  这个世界守护部落的强者叫做长者,字面意思,就是活得长久的人,因为活的越久的人吃的天材地宝越多,体内积累的生命能量就会越多,就会越强大,洪炎部落的守护者就是之前递给洪毅紫玉参的那个最强壮的肌肉块头。  据姬说,他已经两百岁,度过了一次百岁劫,是一劫长者。  “也就是说,这个世界想要变强,就只能努力的活着,活得更久?吃更多的天材地宝,积蓄更多的力量?”洪毅心中对这个世界的强者有了大概的认知,这是一个吃货威压天下的世界。  洪炎部落的山洞坐落在一个葫芦形山谷中,洪毅就取它的形状称它为葫芦谷,山谷向南朝北,采光很好,部落的人在葫芦口和葫芦腰修了两道简易的石墙,阻挡山谷外的猛兽。  洪毅在葫芦山谷的底部发现了农作物,这农作物很高大,将稻谷放大十倍就是这农作物的模样,这些农作物被种在一块长方形,泥土如青玉的田里。  田旁边有一口清澈见底的水潭,水潭中的水被一个小水沟引进田里,灌溉农作物。  “这是什么?”洪毅仰头看着十多米高的‘稻谷’。  “灵米。”姬伸出四根手指头,又道:“灵米的禾苗成熟要三年。”  洪毅伸出三根手指,说道:“这才是三。”  “哦。”姬很认真的弯下一根指头,摇了摇伸直三根手指的小手,继续道:“灵米开花要三年。”  姬停顿了一下,偏着头想了想,再次弯下一根手指,道:“灵米成熟要四年。”  “这才是四。”洪毅面无表情的伸出了四根手指。  他终于确定,姬不识数,姬或许知道一二三等数字代表的是什么意思,但是不知道用其他方法表达出来,就像文盲,说话吹牛可能比大学生还流畅,但是你要让他写字,他肯定抓瞎。  “呀!又错了。”姬满脸沮丧,低着头不停的伸直弯曲手指,口中念叨着,“这是三,这是四。”  洪毅在水潭边蹲了下来,将手伸进了水中,潭水很冰凉,但是并不刺骨。  他捧起水喝了一口,水带着淡淡的甜味儿,并且那股清凉让人精神一震,比起某些号称大自然搬运工的水强了千百倍。  “真是一块福地。”  整个山谷,除了种植灵米的那一块田和水潭,全都是黑土地,而明眼人都能看出,那块田中如青玉般的土壤比起黑土要好无数倍,那潭水也不是凡物。  唯一让洪毅不满的是,这个世界实在危险了些,群山之中,兽吼连连,即便是传出很远后,依旧声若雷霆,甚至洪毅还看到过一只不知道飞得多高的生物,投下的阴影依旧笼罩了山谷。  那生物飞过的时候,洪毅双~腿都在打颤,要不是姬说那生物目标不会是他们,他当时就开启时空之门逃回蓝星了。  傍晚的时候,洪炎部落出去打猎的猎人回来了,他们带回的猎物一个比一个大,体积最小的猎物也有大象大小,最大的是一只似虎非虎似豹非豹的猛兽,这头猛兽被最魁梧的那个肌肉块头抗在身上。  洪毅估摸着那一只猛兽恐怕得有十吨,但是那个肌肉块头扛着猛兽依旧健步如飞,猛兽身上没有利器造成的伤口,仅仅皮肉上有很多拳头大小淤痕,明显是被拳头打死的。  “首长好。”每个肌肉块头扛着野兽经过洪毅身边的时候都会说上一句。  最开始的时候,洪毅还会热情的回答,“同志们辛苦了。”  虚荣心贼满足!  但到了后来,新鲜感过去,他就只是木木的杵在那儿。  数了几个小时‘三四’的姬则忙碌了起来,每一个肌肉块头扛着野兽经过她身边的时候,她都会在一根不知道什么生物的筋制成的绳子上打一个结。  等所有收获都记录好之后,肌肉块头们开始肢解野兽,他们用石斧撕开野兽的喉咙,将野兽还没有流尽的鲜血放到种植灵米的田里。  “这是灌溉灵米,凶兽的鲜血能让灵米更快的成熟,让田地更加的肥沃。”姬见洪毅面露不解,出声解释道。  洪毅看到肌肉块头们用石斧艰难的肢解野兽,问道:“你们没有更加锋利的武器吗?”  “没有。”姬摇头道。  “那你们怎么狩猎?”  “强大的人用拳头,弱小的用石矛,所以我们只能猎杀弱小的猛兽。”姬眼睛闪烁着希翼,“那些大部落有能够轻易割开凶兽鳞甲的武器,他们弱小的战士都能狩猎强大的凶兽,要是我们能有那样的武器就好了,那样我们部落就能很快壮大。”  “武器吗?或许我能给你们弄一些。”  “首长,真的吗?”姬那圆溜溜的大眼睛一眨一眨的盯着洪毅,脸上有着兴奋的红晕。  “当然是真的。”洪毅脸上无比自信,以蓝星进入信息时代的科技,弄一批铁斧轻而易举。  最雄壮的那个肌肉块头将一块最精华的烤肉恭敬的递给洪毅,看着洪毅狼吞虎咽的模样,露出傻笑。  洪毅发誓,他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烤肉,虽然烤肉只放了盐,但是一口咬下去,味蕾瞬间爆炸,能吃出十几种不同的味道,吞下肚后,唇齿留香,回味无穷。  “这才是真正的美味儿,我以前吃的都是些垃圾!不!是毒药。”  洪毅飞快的吃完了几十斤的烤肉,甚至连手上残留的油都添干净了,一块精华烤肉下肚,整个人都暖烘烘的,他感觉自己正在向超人进化。  洪毅留着口水看着火堆上烤得金黄的肉,转头看向傻笑的肌肉块头,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该怎么称呼他,这个部落中除了姬,其他人都没有名字,洪毅总不能用你我他称呼别人吧,那多不礼貌。  “那个……你没有名字吧?人怎么能没有名字呢?我叫你洪一如何?”  肌肉块头脸上的傻笑一下僵住了,双眼愣愣的看着洪毅。  “不行吗?不行就算了,我这人没什么取名字的天赋。”洪毅自嘲一笑。  肌肉块头连连摇头,虎目中滚出豆大的眼泪。  “这……这……”洪毅懵了,他取名字的天赋是不行,但还没难听到这程度吧,至于一听就哭吗?  “他这是高兴。”姬表情严肃的解释道:“名字代表着归属,没名字的人是没有归属的,就像荒野中的凶兽,死了后就是孤魂野鬼。人族中,有名字的人都是‘开了窍’的人,这样的人才有资格被后人祭拜。”  “我有名字了!以后我叫洪一!我有名字了!以后我叫洪一!”肌肉块头……不,洪一蹦起十丈高,落下来砸在地上,让大地都跳了跳。  “不就是一个名字吗?至于这样?”洪毅哭笑不得的看着蹦蹦跳跳,又哭又笑,高兴得像个孩子的洪一。  其他肌肉块头羡慕的看着洪一,然后看向洪毅,双眼中全是渴望。  看着那一双双渴望的眼睛,洪毅觉得他们很可怜,回想起自己名字是自己还在母亲的肚子中的时候,就被家人想好,不由心中一软,说道:“哎!人怎么能没有名字呢?来吧,我今天名字大放送。”  “呜呜呜……”肌肉块头们一下将洪毅团团围住,“我要名字,我要名字……”  洪毅被肌肉块头们如雷霆的声音震得头晕脑胀,大喝道:“一个个来,都有,都会有,排队,按高矮排队,高的站前面,矮的站后面。”  在姬和洪一的维持下,队伍很快排好。  “你叫洪二,你叫洪三,洪四……”  事实证明,洪毅真心没什么取名字的天赋,直接将部落五百二十五人数了一遍,仅仅在前面加一个‘洪’字,这要是在蓝星,洪毅取的这些烂名字足以让别人唾他一脸,但是洪炎部落每一个得到名字的人都欢天喜地。  
  “首长,给我讲个故事吧。”姬躺在石床上,圆溜溜的大眼睛一眨一眨的看着洪毅。  “别叫我首长!”洪毅痛苦的拍了拍额头,他发现自己把自己坑了,最开始的时候被别人叫他这个连班长都没当过的人首长,还有很兴奋,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但是久了就有一种迷之尴尬。  “那叫什么?”  “嗯……就叫我洪吧。”  “洪,给我讲个故事吧。”  “故事啊?我想想。”洪毅皱眉搜索着肚中的存货,否定了《七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故事》,否定了《七个男人和一对夫妻的故事》,也否定了《山、和尚、庙》的故事,最后他那百瓦灯泡一亮,道:“我给你讲个盘古肛天……呸,盘古开天的故事吧。”  “很久很久以前,天和地还没有分开,宇宙混沌一片。有个叫盘古的巨人,在这混沌之中,一直睡了十亿八千万年。  有一天,盘古醒来,他见周围一片漆黑,就抡起大斧头,朝眼前的黑暗猛劈过去,只听一声巨响,混沌渐渐分开了。轻而清的东西缓缓上升,变成了天;重而浊的东西,慢慢下降,变成了地。  天和地分开以后,盘古怕它们还会合在一起,就头顶着天,用脚蹬着地。天每天升高一丈,盘古也随着越长越高。这样不知过了多少年,天和地逐渐成形了,盘古也累得……”  姬正听得津津有味儿,见洪毅停下了,不由问道:“然后呢?”  “然后?没然后了,这就是盘古开天,快睡吧。”  姬用砍死天下断章狗的眼神瞪着洪毅,圆溜溜的大眼睛中满是泪水,一副你不讲,我就哭的模样。  “好吧,好吧,我怕你了。”洪毅举双手投降,“然后呢,盘古就累死了。  他呼出的气息,变成了四季的风和飘动的云;他发出的声音,化作了隆隆的雷声。他的双眼变成了太阳和月亮;他的四肢,变成了大地上的东、西、南、北四极;他的肌肤,变成了辽阔的大地,他的血液,变成了奔流不息的江河,他的汗,变成了滋润万物的雨露......”  “他好伟大啊。”姬眼中满是崇拜。  “嗯,很伟大。”洪毅揉了揉姬的头,将她的头发揉的乱糟糟的,道:“快睡吧。”  好说歹说,将听了故事兴奋不已的小姑娘安抚睡下,洪毅开启了时空之门,返回了蓝星,在家中转了一圈,确定没遭贼后,翻箱倒柜找出握力计,左手猛的一握,只听啪的一声,握力计碎了。  洪毅终于确定,自己现在真正的变成超人了,而且他也确定,昨天的洗精伐髓,让他的体质发生了变化,不然今天吃下紫玉参之后不会只增长力量,没有其他感觉,而且如果他还是普通体质,不可能吃得下六七十斤肉。  拉开封得死死的卧室,让卧室通风后,洪毅提着手电筒出门巡视了一遍枇杷园,很多枇杷花都被之前打霜冻死了,枇杷树也显得没精打采。  “明天弄点黑土和潭水过来,不知道那些黑土和水能不能让枇杷树焕发第二春,再次开花。”  确定枇杷园没有异常后,洪毅回家锁死门躺在床上呼呼大睡,睡梦中他梦到自己拥有一个世界,走上人生巅~峰。  ……  第二天天刚亮,洪毅就起床了。  心情极好的洪毅哼着跑调跑到天边的小曲儿做了一顿丰盛的早饭,但是当他盛着饭坐到桌上的时候,发现自己没有食欲。  吃了洪荒世界真正纯天然烤肉后,他对蓝星的剧毒饭菜已经提不起兴趣。  最后,洪毅将饭菜倒在一株枇杷树下,希望它们能化作肥料滋养枇杷树。  洪毅掏出手机打了一个电话。  “想不到你小子也有起来这么早的时候,手臂好点了吧?”电话中传出浑厚的男音。  “我就是用右手给你打电话呢。”洪毅心中嘀咕,嘴上却没说出来,不然就算是最好的兄弟也得将他当怪物看,伤筋动骨一百天,他受的伤不可能好得这么快,洪毅随口道:“飞哥,好多了,都能活动了。”  “这就好。说吧,找我什么事?”  “不愧是飞哥,未卜先知,知道我找你有事。”洪毅拍了句马屁。  好半响,电话中才再次传来声音,有些无奈,“我就当你是夸我吧。二十年的兄弟,我要是还不了解你,我也太蠢了一点。”  “嗯,马屁好像拍在马腿上了。”洪毅摸了摸光头,也不在意,继续道:“飞哥,帮我做两百套斧头,每套一大两小,大的用来砍东西,小的是投掷类斧头,斧头的大小按照两米高的肌肉块头使用设计。另外再做三百把菜刀,也按照两米高的肌肉块头使用设计。无论斧头还是菜刀,都要够重,能有上百斤最好。”  “你什么时候要?”  “越快越好。”洪毅顿了顿,又问道:“飞哥,你那儿能做连弩吗?威力很大的连弩。”  “能,不过这玩意儿做起来有些费时间,你两个星期后来拿吧,到时候将你要的斧子和菜刀一起带回去。”  “哈哈!谢谢飞哥了。到时候我请你吃野味儿,真正的野味儿,叫上华子一起。”  “你这小子,跟我说什么谢谢。还有,你如果要上山,小心一点。”  “嗯,我知道。”  两人聊了一会儿后,挂掉了电话,至始至终,陶飞都没问洪毅要斧头这些东西做什么,也没向洪毅要钱,这样的信任让洪毅心中暖洋洋的。  “一世人两兄弟,有今生无来世。这才是兄弟啊!无论你要做什么,我支持你就行。”  洪毅放下电话后,翻出水管,单手提着抽水机飞奔出门,他将抽水机安放在不远处的小溪边,然后抽水冲洗水池。  水池中的污泥和油污被冲走,露出洁白的瓷砖底部和四壁,当年修建这水池花了不少的钱,是脑抽的洪毅缠着父母,让他们将其当成游泳池修造的。  水池冲洗干净后,洪毅收了抽水机,找出家中最大的两个水桶,用绳子拴好,挑在肩上,开启时空之门进了洪荒世界,他准备用葫芦谷底水潭中的水将水池注满。  因为时空之门开启的时间只有一小会儿,所以只能用挑水这种最原始的方法,还好以洪毅现在的身体素质,就算挑几十吨水也不会觉得累。  洪荒世界穿越点还是姬住的石洞,不过姬不在石洞中,洪毅也没耽搁,挑着水桶向洞穴外走去,刚走到洞口,就听到山谷中突然爆发出震耳欲聋的欢呼声。  
  洪毅快步走出洞穴,就看到部落的人正聚在一起手舞足蹈欢呼,姬站在他们前方的巨石上,像是在进行什么仪式。  “你们在做什么?”洪毅挑着水桶问道。  “讲故事。”姬回道。  洪毅翻了翻白眼,他还以为是什么仪式呢,没想到是讲故事,不过看到部落的人手舞足蹈的高兴模样,不由好奇问道:“什么故事能让他们这么兴奋?”  “盘古开天。”  洪毅:“……”  白白浪费表情!他还以为是什么动人心弦的故事呢。  洪毅扔下水桶,跳上巨石,清了清声音,大声道:“我给你们讲个故事。”  “在无边的黑暗中有一个渺小的世界,名为艾泽拉斯。艾泽拉斯世界有部落和联盟两大势力,每一天都有无数人为了部落或联盟抛头颅洒热血,有这么一个人,他叫狗剩子……”  看着巨石下一双双求知的眼睛,洪毅突然讲不下去‘狗剩子的爱情故事’了,话锋一转道:“有一个人他叫狗剩子,经过无数年奋斗,他成为了部落的酋长。”  成为酋长的第一天,狗剩子说道:“部落的兄弟姐妹们,你们给予了我荣耀和尊敬,我绝不会辜负这里的无数尊贵的勇士们。我们正一天天强化我们的武器和护甲,现在,我们舍弃了那些反复无常的神,而拥有了真正的力量——不用向任何人任何东西卑躬屈膝去乞求,而由我们的战士掌握和驾驭着的力量。这才是力量!我们有明确的目标,我们会把一切想让我们弯下脊梁的东西从我们的土地上消灭掉,它们将无法抵抗这战士狂潮,这扫荡一切的部落,我们将是它们最可怕的恶梦!战斗吧!”  洪毅举起他的双手大喊道:“为了部落!”  “为了部落!为了部落!为了部落!”所有人都热血沸腾起来,举起双手嘶声竭力的呐喊,声音如滚滚雷霆,传出山谷,传入森林,惊起无数飞鸟猛兽。  洪毅甩了一下头,在五百多人的崇拜中帅气的跳下巨石,然后……去当苦逼的挑水工。  他将洪荒这边的时空之门直接开在了水潭边,蓝星那边开在了大厅中,虽然从家里面挑水到水池中挺奇怪的,但好在他房子周围全是枇杷林,没人看见。  快到黄昏的时候,洪毅才将水池注满,挑了一天的水,他不但没有感觉累,反而觉得身体中迸发的力量更加强大了,唯一的副作用就是肚子饿。  出去狩猎的部落战士回来了,嘴中嗷嗷叫着‘为了部落’的战士们带回来的猎物比昨天更多,洪一更是带回了一条二十多米长的巨蟒。  依旧是放血浇灌灵米田,然后剥皮抽筋烤肉,洪毅和部落众人围坐在火堆边大快朵颐,直到吃得肚子滚圆才停歇。  走的时候,洪毅要了一块没烤的蛇肉和那一张蛇皮,他试过,那一张蛇皮柔韧无比,丝毫不比防弹衣差,也亏得洪一实力强大,才能隔着蛇皮将巨蟒活生生打死。  “洪,给我将故事吧。”姬躺在石床上,眨巴着圆溜溜的大眼睛盯着洪毅。  “幸亏我今天有准备。”洪毅心中擦了擦冷汗,咳嗽一声,开始讲道:“今天我们讲龙汉初劫。”  “盘古化成世界万物之后,混沌中的混沌魔神就进入了盘古世界,其中的佼佼者就有龙祖,凤祖,麒麟之祖。龙祖带着龙族征服了所有水族,凤祖带着所有凤族征服了所有飞禽,麒麟之祖带着麒麟一族征服了所有走兽。”  “三族成为了盘古世界的统治者,但是相互不服,都想征服对方,再加上其他混沌魔神的挑拨,三族开启了无数年的战争……”  “战争最后,三族死伤无数,打得盘古世界崩裂,天降神罚。”  “为了躲避天罚,祖龙化作祖龙山,剩余龙族退入四海,不再进入盘古大陆;麒麟一族发誓成为祥瑞,从此之后不落凡尘;凤族最惨,仅仅活下来一些带着凤族血脉的飞禽。”  “好了,故事讲完了,睡吧。”  洪毅揉了揉姬的头发,在姬闭上眼睛后打开时空之门,回到家中,洗漱一番也睡了,挑了一天的水,虽然身体不累,但是精神上有些疲惫。  “谁偷了我的水?!”  第二天一早,枇杷园中传出惨叫,洪毅直愣愣的看着空空如也的水池,昨天一天的辛苦今天早上起来就不翼而飞了。  “该死的小贼!别让我知道你是谁,不然我让你知道花儿为什么这么红。”  洪毅咬牙切齿的围着水池转了几圈,想要找到偷水贼留下的痕迹,却没发现一个脚印,连枇杷园中都没有。  “难道这些水还能自己长脚飞了不成?”  没找到偷水贼的洪毅一肚子气的坐到水池边上,愣愣的看着空水池,没多久他就感到了不对,但是哪儿不对他又说不清楚。  看着阳光普照的枇杷园……等等,阳光普照!  洪毅猛然抬头看天,然后眼睛瞪大,嘴~巴张成了圆形,他的头顶被绿叶覆盖。  原本在房子左边的黄角树,一~夜之间就将枝丫伸到了房子右边的水池上,他家的房子也被黄角树枝丫覆盖。  洪毅跳进水池中,挨着敲打瓷砖,发现有几块瓷砖传出空响,他轻轻一掀,就将瓷砖掀了起来,下面是粗大的黄角树根系,还有无数的细小黄角树根系在水池底下密布。  “这特么的黄角树成精了吧?”  偷水贼找到了,但是洪毅半响无语,总不能将黄角树砍了吧,这一棵黄角树可是种了好几十年了,他真舍不得。  “算我倒霉,劳累命,等以后有钱了,我将水池四壁和底部换成铁皮,看你能不能将铁皮钻穿。”  洪毅找了一张巨大的塑料薄膜扑在水池中,然后开始了新一天的挑水生涯,不过这一次他学乖了,一边挑水,一边将水池中的水用喷雾机喷洒到整个枇杷园中。  枇杷园中的枇杷树原本叶子枯黄萎蔫,但是受到洪荒中水的滋润后,立马坚~挺起来,树上的花蕾也有焕发第二春的痕迹,就像激~情过后吃了无数伟哥的那啥。  洪毅见此,干得更卖力,来年的收成让他无比的期待。  这世界上没有不劳而获的东西,有肯定是他能开启时空之门。  好吧,就算能开启时空之门,但是那么多来历不明的东西流出,肯定会引起有关部门注意,获得和身份不符的财富,简直是引火烧身。  这等于是告诉一些有心人,来查我吧,我有异常,我是异类!  洪毅不蠢,至少还没蠢到自寻死路的程度,所以他从来没有打算利用洪荒世界的东西直接谋利,他用来赚钱的东西必定是他家的土地中长出来的。  当然,他家的土地开挂就不关他的事儿了,谁叫他家的土地肥沃呢?  
  晚上,洪毅给姬讲了鸿钧和罗睺大战后就昏昏沉沉睡去。  第二天一早,洪毅又变成了勤劳的小蜜蜂,不过这一次不是挑水,因为昨天挑的水已经将五十亩枇杷园都灌溉了一遍。  他找了两个箩筐准备挑土,将葫芦谷中的黑土挑一些到田里,甚至不只是黑土,青玉土他也准备弄一些过来。  洪毅挑着箩筐拿着铁锹进入洪荒世界。  几天晚上搜肠刮肚的讲故事终于收到了回报,姬自告奋勇帮他将黑土和少量青玉土混合均匀。  小姑娘虽然只有九岁,但是她的力气真不小,铁锹拿在她白嫩的小手上轻若无物,混合黑土和青玉土的时候也很轻松。  洪毅将混合土挑到枇杷园中,扁担在他的肩膀上发出吱呀吱呀的声音,这两天繁重的任务让扁担有些不堪重负了。  放下箩筐后,洪毅也不嫌脏,用手捧着混合土均匀的撒在田里,遇到一些涨势不太好的枇杷树就多撒两把。  一上午的时间,洪毅就撒了二十几亩地,不得不说非人类真是第一生产力。  中午,洪毅挑着箩筐从枇杷园中返回的时候,发现家里竟然来客人了,一个熟人,一个陌生人。  “李婶,你怎么来了?”洪毅放下箩筐,笑着打招呼。  他这是明知故问了,李婶是十里八乡闻名的大媒人,现在带着一个陌生的年轻女子过来,他哪还能不知是道什么意思。  不过洪毅对那女子印象不好。  女子微胖,相貌中等,但这都不是让洪毅皱眉的原因,他不是以貌取人的人,让他皱眉的是女子脸上的妆画得很浓,而且女子身上有着很多味道,这种味道就跟大学男生寝室中的味道差不多。  自从洪毅被雷劈穿越,再吃了紫玉参后,他的五感就变得异常敏锐,洪毅自信现在的嗅觉比狗还敏锐。  所以他很肯定,女子身上的味道是和很多男人进行体液交流后留下的。  “所以,这就是传说中的公共厕所?要找我当接盘侠?”洪毅心中有了数。  “小毅啊,正在忙呢?”李婶没有第一时间介绍那个女子,反而拉起了家常。  “嗯,给枇杷树施了点肥。”洪毅笑道,李婶在两年前他父母去世的时候帮了他不少忙,所以他心中虽然不爽,面上却没表现出来。  “看这枇杷的长势,小毅,你明年要赚大钱啊。”  “哪能赚到什么钱呢?今年的情况李婶你又不是不知道,十一月份打霜不知道冻坏了多少枇杷花,这些枇杷树也就这几天出太阳了才有点起色,我只求明年不吃土就谢天谢地了。”  “也是,今年确实是冷得早了一点。”李婶点了点头,又看了眼黄角树道:“这黄角树长得不错啊,上次我来的时候,比这小多了。”  洪毅心中一跳,含糊道:“嗯,它今年长得比较快。李婶,你来我这儿是有什么事吧?”  “也没……”  “你就是那什么洪毅吧?”年轻女子见李婶还要拉家常,不耐烦的打断了李婶的话,捏着鼻子看着洪毅。  “我就是洪毅。”洪毅微笑回道。  他刚才在撒青玉土和黑土混合的土,身上沾染了不少,青玉土是各种凶兽的鲜血浇灌出来的,黑土更是腐烂的有机物所形成,味道自然不好闻。  “你将你的枇杷园承包出去,在城市中买一套房,我就嫁给你。”年轻女子掩鼻远离了洪毅几步。  洪毅觉得很好笑,一个名字都不知道的女人要他卖了安家立命之本,然后再在城中买一套房子就嫁给他,像是施舍一样,也不知道这女人哪来的蜜汁自信。  而且,看着女子急冲冲的模样,洪毅很怀疑她是不是已经怀孕了,自己娶了她会不会过几个月后就喜当爹了。  “对不起,我不打算卖掉枇杷园。”洪毅笑道。  “什么!”女子声音拔高了八分,变得尖锐,“你是看不起我?”  洪毅没回话,却点了点头。  “你这个乡巴佬,我没看不起你,你竟然看不起我!”女子手指指着洪毅,尖叫道:“你这个丧门星,我都没嫌弃你克死……”  洪毅脸色阴沉下来,打断了女子的话,说道:“我不知道你哪来的自信,要每个人都将你捧在手心,但是做人至少要有点自知之明,换就话说就是心里有点逼数,你自己做过什么,你心里应该有逼数。像你这样的人,我不知道你还有什么资格让别人高看你一眼。”  “你……”  洪毅不等女子说话,下了逐客令,道:“这儿不欢迎你,请离开,不然有些话说出来,你脸上恐怕会不太光彩。”  女子盯着洪毅,确定洪毅不是在吓唬她后,脸色气得通红却不敢多说什么,灰溜溜的走了。  “这……这是怎么了?”  “李婶,不关你的事。”洪毅摇了摇头,然后看了看天,又道:“李婶,这都大中午了,要不就留在我在这儿吃饭?”  “不了。”李婶摇了摇头,她虽然不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但是作为十里八乡都有名的媒婆,自然是一个八面玲珑的人物,能看出问题出在女方身上,她也不好意思留在这儿吃饭了。  在李婶和女子走后,洪毅又挑起箩筐继续往枇杷园中撒土,女子的事情瞬间就被他抛在了脑后。  人一辈子要遇到许多的坎儿,刚刚发生的事情相对于两年前父母突然离世的事情连坎儿都算不上,不能在洪毅心中掀起任何涟漪。  太阳西下的时候,洪毅终于将混合土撒满了整个枇杷园,那一根承担了三天重任的扁担也断掉了。  洪毅随手将立下汗马功劳的扁担扔到柴房,提着抽水机到溪边抽水去了,撒下的土比较干,大风一吹就会吹走,他可不想自己辛辛苦苦挑的土被吹去肥别人的果园。  抽水机连着喷雾机将整个果园都浇一遍水之后,洪毅提着抽水机回到了家,外面已经伸手不见五指。  他打开手机看了一下钟,已经晚上九点多,想到洪荒世界洪炎部落的人恐怕都已经休息,他也不打算过去了。  “幸亏我早有准备,不然今晚恐怕得饿肚子了。”  洪毅将在炉子上熬了一天的蛇羹端上桌子,迫不及待的尝了一口,瞬间,整个人都有一种飘飘欲仙的感觉。  将满满一锅蛇羹汤都喝下后,洪毅满足的打了一个饱嗝,有些遗憾道:“这佐料配不上蛇肉,不知道洪荒那边能不能找到些佐料。”  
  第二天依旧早起,洪毅发现,自从获得开启时空之门能力后,自己睡懒觉的习惯就神奇的消失了。  他将身上穿得厚厚的,带上电锯就开启了时空之门,扁担断了,洪毅打算弄一根新的扁担,不过蓝星上的树木做的扁担都不耐操,他准备到洪荒去选一颗树做扁担。  刚跨过时空之门,洪毅就看到了满脸怨念,带着黑眼圈的姬。  “哼!”姬看到洪毅看自己,立马撇过头去。  “谁惹我们无敌美~少~女生气了?”洪毅伸出手揉乱了姬刚梳好的头发。  姬一摆头,甩掉洪毅的魔抓,生气道:“你。”  “我?”洪毅抓瞎,“我怎么惹你了?”  “你昨天没给我讲故事,害得我一晚上没睡着。”  洪毅看着姬两个大大的黑眼圈,有些内疚,大光头一亮,道:“今天我补上,给你讲两个。”  “三个。”姬伸出三根指头。  “好,三个就三个。”洪毅拍了拍胸~脯保证到。  姬立马笑逐颜开,高兴道:“洪,你今天还要挖土吗?”  “今天不挖土了,今天我们去砍树。”洪毅举了举电锯,问道:“你知不知道那儿有比较坚~硬的树?”  姬偏了偏头想了想,摇摇头道:“不知道,不过洪一叔叔肯定知道。”  “那我们去问洪一。”  “坚~硬的树?”洪毅脸上带着憨笑,“山上的树都很硬。”  “那我就去山上砍……”洪毅的话戛然而止,因为他发现姬正用关爱弱智儿童的眼神看着他,不由问道:“有什么不对?”  “洪一叔叔说的山上是莽山中上层,那儿的山川草木都很坚~硬,但是相应的,那儿有很强大的凶兽甚至荒兽出没,而且去莽山中上层需要步行很多天。”姬解释道。  洪毅汗颜,竟然差点被洪一坑了,但是看着洪一无辜的模样,他也只能无奈的叹口气,问道:“洪一,有没有离我们部落近的?”  “有一颗,就在不远的地方,那棵树很小的时候被我的头撞过一次,没断。”洪一想了很久说道。  “有这样分辨树硬不硬的吗?”洪毅无力吐槽,但是想起洪一铜头铁臂,力大无穷,被他撞了还坚~挺的小树真的挺硬的。  “走,带我去看看。”  洪一自然不会反对,而且他们要出去打猎,正好顺路。  路过葫芦谷腰部和葫芦嘴的时候,洪毅观察了一下两道石墙,说是石墙太抬举它们了,在洪毅看来,这就是两道碎石堆,除了心理安慰,一点防御作用都起不到。  “这两道石墙得重新修一下。”洪毅心中暗道。  出了葫芦谷,就进入了原始森林,树一棵比一棵大,没有三四十米高,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树。  “人参!三七!”  洪毅扔掉手中的电锯,趴在地上刨土,以他现在的力量,很快就将松软的腐土刨开,越刨洪毅越兴奋,因为人参已经露面,很大。  等将腐土全部刨开,人参露出全貌后,洪毅震惊得合不拢嘴~巴,这哪是什么人参,说它是萝卜都有人相信。  洪毅折断一根参须放入嘴~巴,有些苦,有些甘甜,还带着土腥味,确定了这是人参不是萝卜。  “看啊!人参,萝卜大小的人参!”洪毅拿着人参在姬和洪一等人面前晃了晃,满脸傻笑。  姬用关爱智障的眼神看着洪毅,洪一等人也用看傻子的眼神看着他。  “你们什么意思?”慢慢冷静下来的洪毅很快发现了不对。  洪一呵呵傻笑的说道:“那边有很多这东西。”  洪毅立马顺着洪一指的方向奔去,爬上一个矮坡,就看到了成片的人参,森林中,每几颗大树之间就有一株人参,一直延伸到了他的视线尽头。  “哈哈哈……”  洪毅大笑,笑够了,心中的激动、兴奋和震惊也就发泄了出来,他没有立马开始挖人参,而是决定先去砍树。  因为挖人参是一个细致活儿,急了伤到人参就罪过了,而且这些人参就在这儿,不会长脚跑了,他有的是时间慢慢挖。  洪毅跑回他挖人参的地方,将那一株三七也给挖了出来,扯下身上的衣服小心翼翼包好,对洪一说道:“走吧,我们继续去砍树。”  洪一傻傻一笑,他完全不能理解洪毅的行为,在他看来,洪毅挖出的东西既不能填饱肚子,也不是能增加力量的天材地宝,完全没必要这么高兴,更何况这东西整个森林到处都是。  “就是这棵树了,上次我撞它的时候才这么大。”  一行人在森林中行走几分钟后,洪一指着一棵直径差不多一米的树比了一个海碗大小的手势。  这棵树树干通直,少大枝桠,树皮为深褐色,深裂成长方形薄片,叶片为椭圆形,有三到五公分大小,比起周围动不动就要几人合抱的大树,这一棵树也只能算是树苗了。  “这周围不会有什么危险吧?”洪毅问道。  “不会。”洪一憨憨的回道:“部落附近我们都清理过一遍,而且我将打到的最强大的猎物粪便撒在部落周围,那些凶兽不会过来。”  “难怪一路上没看到什么动物。”洪毅了然,动物都有领地意识,在没有把握的情况下,动物一般不会闯入其他动物的领地。  “那你们去打猎吧,这儿我自己来就行了。”  洪一傻笑着点了点头,带着族人向密林深处行去。  洪毅打开电锯,电锯嗡嗡的转了起来,他将电锯按在树上,锯条和树之间竟然摩~擦出阵阵火花。  “我去,这树不会是铁做的吧!”洪毅心痛的看着自家电锯,“等将这树锯断,我不会得买一个新的电锯吧?”  洪毅很蛋疼,树有点硬过头了,就算砍下来,他也没有信心将它加工成扁担,不过洪毅就是一个倔性子,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不撞破南墙不回头的那一种。  嗡嗡几声噪音,电锯报废了,不过还好,树砍了下来,也清理了一些枝丫。  “姬,你等我一会儿,我去拿好的电锯。”洪毅道。  姬点了点头,圆溜溜的大眼睛看着洪毅,道:“我帮你守着树。”  洪毅打开时空之门,回到家,翻出了备用的电锯,但是觉得不够,又狂奔到隔壁的果园,借了两把电锯。  “小毅,记得还回来!”  洪毅隔壁的果园主是一个地中海中年,姓王,江湖人称老王。  “王叔,一定,一定。”  洪毅头也不回,跑得贼快,想起那树的硬度,他真没信心将电锯完璧归王。  “该死!”  抱着三把电锯跨过时空之门,洪毅看到了让他目眦欲裂的一幕。  
  一只巨大的鸡正扑闪着翅膀扑向姬,姬则一次又一次的狼狈躲避。  “该死!不是说不会出现猛兽吗?”  洪毅立马扔掉两把电锯,开启一把电锯,举着便冲向鸡。  站直身体有人高的鸡灵活的躲过洪毅的电锯斩,继续扑向姬,它似乎认定了柿子要捡软的捏。  “法~克!”洪毅竖起中指,“放开小姑娘,有本事冲我来!”  鸡像是被施展了定身术一样,停止了追击姬,眼中燃烧着熊熊的怒火冲向洪毅。  “哼,老子这一招连老天的仇恨都能拉,搞定你这小鸡手到擒来,去死!”  洪毅举起电锯,向着鸡脑袋砍下,旋转的锯条瞬间就将鸡的脑袋锯成两半,飞溅的鲜血淋了洪毅一身。  “知道我电锯狂魔洪毅的厉害了吧?”  洪毅丢掉电锯,抱起姬检查,焦急问道:“没被伤到哪儿吧?”  “咯咯咯。”姬被洪毅弄得痒酥酥的,情不自禁的笑了起来,答道:“没,没受伤。”  “没受伤就好。”洪毅检查了姬全身,确定她没受伤后将她放下,同时心中自责,责怪自己粗心大意,竟然将姬独自一人留在野外,要是姬真出了什么意外,他一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  洪毅踢了一脚鸡的尸体,恨恨道:“大吉大利,今晚吃鸡!”  “不过,洪一也真是的,不是说不会出现猛兽吗?”  “不要责怪洪一叔叔啦,洪一叔叔说的是不会出现猛兽,这只羽鸡不过是野兽,在哪儿都是食物链最底层,所以那些强大凶兽粪便对它没有多少威慑力。”姬吐了吐舌~头替洪一辩解。  “哎,算了,洪一那个大块头也不可能想到这么多。”洪毅摇了摇铮亮的光头,“我们继续砍树。”  “嗯,嗯,我帮你。”姬拿起了电锯,虽然她人小,但是力量并不小,拿电锯对她来说很轻松。  “小心点,抓住这儿,然后打开开关,最后将锯条贴在树上。”洪毅认真的教姬怎么使用电锯。  树在一大一小两只勤劳的蜜蜂奋斗下,变成了一截截三米长的圆木,在这个过程中,又一把电锯光荣牺牲了。  看着剩下的两把电锯,洪毅一不做二不休,在周围找了一颗硬度较高,三人合抱的大树开砍。  将这两把电锯也用坏后,三人合抱的大树被砍成一截截三米长的圆木。  然后在姬的帮助下,洪毅将圆木运过时空之门,扔到房子前的空地上。  “走吧,我们回去。”  洪毅抹了一把汗水,将树运到他的房前,即便是以他现在的体力也有些吃不消。  “这个怎么办?”姬举起手中的电锯问道。  “扔了吧。”  “好可惜。”姬恋恋不舍的将坏掉的电锯放下。  洪毅翻了翻白眼,他很想告诉姬,只要去森林中挖一株人参,可以换到一火车皮这玩儿。  洪毅扛着斩获的猎物羽鸡回到葫芦谷,然后就是拔毛开膛破肚,至于鲜血,已经在野外流干了。  “得给洪一他们弄些水囊,不然很多猎物鲜血都浪费了,根本带不回来。”洪毅一边在水潭中引出来的水中清洗羽鸡,一边想到。  洪毅将羽鸡清理干净后,狩猎队也回来了,洪一今天带回的猎物是一头水牛,水牛体型很大,有大卡车那么大,头上弯弯的牛角有四米多长,就像两把弯刀。  让洪毅惊讶的是,牛角上还有着没有干涸的鲜血,他看向洪一,只见洪一下肋有一条伤口,但是已经结巴。  “受伤了?”洪毅问。  洪一嗡声道:“这只莽牛很强,已经度过百岁劫,我被它的牛角刺中了。”  “不要紧吧?”  “已经好了。”洪一将莽牛放地上,憨笑着回道。  洪毅晚上吃鸡的愿望没达成,部落来了一个全牛宴。  据姬说,莽山脚下很少能猎杀到度过百岁劫的凶兽,因为这样的生物在莽山脚下一般是一个族群的首领,很少有单独行动的,而度过百岁劫的生物要是没有特殊的保存方法,一旦放久了,它所蕴含的神秘物质就会流逝,所以最好立即吃掉。  烤得金黄的牛肉光是闻着就让人口齿生津,入口之后更是鲜嫩无比,味道当为人间一绝,什么神户牛肉给它提鞋的资格都没有。  洪毅已经找不到赞美之词来赞美这牛肉的美味儿,他只想吃吃吃!哪怕撑死也值了。  莽牛肉被消化吸收后,洪毅感觉有一股神秘物质在提升自己的生命本质,不是提升力量,而是提升生命本质,要形容的话就是蝼蚁变成巨~龙的感觉。  部落五百多人,硬是一次将十几吨的莽牛肉吃完了,其他那些猎物则被抹上盐风干储存起来。  洪毅要走了莽牛的牛角、牛筋和牛皮。  姬躺在石床上,圆溜溜大眼睛盯着洪毅,道:“洪,快讲故事。”  洪毅给姬讲了鸿钧成圣开紫霄宫讲道,当然,为了以后有足够的故事应付姬,洪毅添加了很多乱七八糟的废话进去,将一个故事硬生生的水成了三个。  还好姬不知道有一句话叫做,“大海啊!你全是水!”不然她保证会砍死洪毅。  ……  第二天一早,洪毅将人参洗干净切片,然后将处理好的羽鸡一股脑的扔进了家中最大的一口锅中,点燃炉子就开炖。  洪毅有些可惜,炖鸡应该用陶锅,这样炖出的鸡汤因为受热均匀更加的鲜美,但是家中没有。  他拿出电话,开启骚扰模式。  “小毅,又是这么早啊?”电话中传出打哈欠的声音,显然被洪毅骚扰的人没睡好。  “飞哥,你以前可不是这样的,不会是晚上那啥太多了吧,要保重身体啊!”  “你还有脸说,我昨天为你的弩忙到半夜,现在这么早又打电话给我。”  洪毅能脑补出陶飞瞪眼的模样,立刻说道:“我弄了点野味儿,飞哥,你带上华仔过来吃午饭。”  “好。”  “还有,飞哥,你过来的时候开上卡车,我这儿有一些木料,想请你帮我做一根扁担。”  “做一根扁担的木料你让我开卡车过来?而且你自己做不就行了吗?”陶飞疑惑道。  “我砍了两颗树,剩下的可以做斧子把。这树太硬了,我为了将它们锯下来都弄坏四把电锯了。对了,飞哥,你过来的时候帮我带四把电锯,我弄坏的电锯有两把是隔离老王的。”  “有这么硬的树?你的树是吃铁长大的呢?”  洪毅苦笑道:“我哪儿知道,问题是它就是这么硬。”  “行,我中午过来,任它是铁树还是铜树,进了我的加工厂就得听我的。”  
  因为不知道陶飞和张华什么时候会到,洪毅也没有去洪荒,而是进入枇杷园巡视,看一看枇杷树的长势。  枇杷树长势很好,前所未有的好,树干粗了一圈,也长高了不少,枝头重新挂上了枇杷花。  看着枇杷花上嗡嗡嗡的勤劳小蜜蜂,洪毅脑袋一抽,决定回去买蜜蜂,他这么辛苦让枇杷树再次开花,不能便宜了人家的蜜蜂。  想到就做,这是洪毅的性格,他回家就上了某宝,找了一家很近的卖家,很快就谈好了价格,六百块一箱,卖家直接将蜜蜂送到他家,而且明天保证送到。  洪毅手指一点,定了十箱,银行卡中再次缩水六千,让他很心痛。  中午的时候,陶飞开着九米长的大卡车来了,大卡车直接开到了洪毅家门口。  陶飞是一个很具有传奇性的人,八年前他十八岁那一年去参军,因为各种优秀进入了王牌特种部队。  因为保密协议,具体怎么回事儿洪毅不清楚,反正陶飞当兵那几年,他给陶飞打电话,都需要经过很多次转接。  后来陶父病重,陶飞又和部队领导闹了点矛盾,他就回来接手了父亲的制造厂,因为陶飞小时候从陶父那儿学习的一身手艺,再加上在山城地面上黑白两道都吃得开,陶飞的制造厂越开越大,生意很红火。  张华就更具有传奇性了,天才说的就是他这种人。  张华十六岁高中毕业后,出国六年混了一个博士后证书回来,然后拒绝了华科苑让他担任一个项目主管的邀请,做起了家里蹲。  当时张华老爸知道这件事的时候,气得差点拿刀砍死张华。  不过他虽然是家里蹲,却也不是啃老一族,张华在某鹅担任技术总顾问,每年拿着百万的工资,他的工作就是在某鹅遇到解决不了的技术困难的时候出手解决一下,当然,这还要看他的心情。  用张华的话说就是,“我每年拿一百万工资在你们公司挂名就算是看得起你了,你还好意思麻烦我?”  洪毅能和陶飞、张华成为兄弟,是因为三人小时候是在一个院子长大的,那时候和别的院子的小孩打群架,陶飞总是第一个冲上去,洪毅和张华就躲在陶飞背后使阴招,每一次他们都能大获全胜,哪怕对面的人比他们多。  他们三人小学、初中、高中都是同学,无论打架还是受罚都是共同进退,不知道羡慕死多少人。  高三后,陶飞进入部队发迹,张华更是一飞冲天,唯有洪毅普普通通,读了一所三流大学。  很多人都说三人的兄弟友谊会因为身份上的差距消散,但是事实让所有人都大跌眼镜,三人的友谊并没有如他们想象的那般消散,反而更加的坚定。  陶飞因为常年不间断的锻炼,看上去就像小一号的洪一,张华体型比之陶飞不差,但是他身上都是肥肉,走动的时候,肥肉还在颤~抖。  “华仔,你又胖了啊!”洪毅给两人来了一个熊抱。  张华抽了抽鼻子,抹了抹流出来的哈利子,道:“我闻到了,绝对是一锅极品美味儿。”  “吃吃吃!你就知道吃!你再这样吃下去,谁还敢嫁给你。”陶飞虽然在训斥张华,但是他自己也在不停的吞咽口水。  洪毅三兄弟有一个共同爱好,那就是吃,用他们的话说就是,他们都是接受了大吃货帝国传承的人。  “嘿嘿,放心,今天我炖的野味儿管够,现在还是先将木头弄上车吧。”  “对对,快做事,然后开吃!”张华立刻说道。  “小涛,你要用这木头做扁担?”陶飞在木堆前蹲下,脸上有着惊疑,像是遇到了什么不可置信的事情。  “是啊,昨天我为了将它们弄回来,费了好大的劲儿。”  陶飞用随身工具刀刮开圆木截面上的泥土,立马现出了紫褐和红褐两种泾渭分明的颜色,而另一种树刮开,则是很多像蛇般条纹。  “卧草。”张华瞪大了眼睛,“你别告诉我这是蛇纹木和紫颤木。”  他肥胖的身体蹲了下去,鼻子凑近圆木,几个呼吸后,张华站起来,对着洪毅竖起大拇指,道:“哥,你是我亲哥,用蛇纹木和小叶檀做扁担,这个逼我给满分。”  “这树很牛?”洪毅在木材这方面是一窍不通,他只知道这树够硬,做的东西耐操。  “牛,当然牛,而且是牛逼上天!毅哥你和我的身家加起来都没有这一堆木头值钱。”张华给洪毅科普,“我领导就有一栋小叶檀装修的别墅,他每次请客都会显摆,而他显摆的那些对象都是身家上亿的富翁。”  研究了半天木头的陶飞站了起来,说道:“应该是我们三个的身家加起来都比不上这一堆木头,这小叶檀和蛇纹木有些特别,比普通的小叶檀和蛇纹木坚~硬很多,柔韧性也更好。”  “不会吧!”洪毅真的震惊了,陶飞具体身家多少他不清楚,但是一两千万总是有的。  “只会多不会少,这种特殊的蛇纹木和小叶檀恐怕全世界也就这一点。”陶飞有些心痛的说道:“小毅,你真的要把它们拿去做扁担和斧头把?”  “本就是用来做扁担和斧头把的。”  小叶檀洪毅不知道,但是蛇纹木那森林中还有好大一片呢,所以用起来洪毅一点都不心疼。  “神豪!这才是神豪!神豪毅哥收下我的膝盖吧!”张华抱住了洪毅的大~腿。  “行了行了,我还不知道你要什么吗?”洪毅将自己大~腿从张华怀中摆脱出来,“要是这木头还有剩下的,你就拿去做家具吧,要是不够的话,回头我再去弄几棵。”  “哥,你果然是我亲哥!”  “这些圆木给你做了斧头把和扁担,再加上华仔的家具,应该还能剩下大半,剩下的你准备怎么用?”陶飞沉稳道。  “我对这个也不太懂,飞哥你看着办就行。”  “行,我将剩下的做成家具卖掉,卖掉后的钱打给你。”  “飞哥,钱就不用给我了。”洪毅连连摇头,“先前做斧头的钱就从其中扣吧,而且接下来一段时间我还要麻烦你,那些钱也先用这钱垫着。”  “也行。”陶飞点了点头。  “毅哥,飞哥,我们快开吃吧,我都快饿死了。”张华又抹了一把哈利子。  “想吃?”洪毅看到张华连连点头后,又道:“那先帮忙将这些东西搬上车。”  “不要啊!我身体这么虚,将这么多圆木搬上车会虚脱的。”  “没事,我今天炖的那一锅,你再虚都能给你补起来。”  
  三人将圆木弄上车后,出力最少的张华反而累成了死狗,摊在地上不想动,不过当洪毅揭开锅的那一瞬间,张华立马从地上跳了起来,以百米体育健将的速度跑到了锅边。  洪毅向锅中撒了一些洪炎部落带回的盐,也不将鸡舀起来,拿着碗筷儿就开干,陶飞和张华毫不示弱,拿着筷子就从锅中捞食。  不知道三人的人看到这一幕,肯定不能想象这三个蹲在炉子边抢食的是的人,一个是身家千万的老板,一个是国内软件龙头的总顾问,还有一个表面是穷逼,却身怀金手指的青年。  “飞哥,毅哥,你们还记得小时候我们偷隔壁村老王的鸡煮来吃的事情吗?”张华道。  洪毅瞪了张华一眼,“你还好意思说,那一次我和飞哥被家长三十六式花样式散打,结果你这家伙不义气,一个人偷偷把鸡吃了。”  “哪有,我只是毁灭证据而已?”张华委屈道。  “你毁灭证据的结果就是我和小毅被一百零八式花样式吊打。”陶飞也瞪了张华一眼。  三人围着炉子边吃边讲起了以前的事情,那逝去的童年,当年三人都是出了名的顽皮,偷隔壁家的鸡鸭鱼肉,然后在野外挖灶煮熟,就像现在这样围着锅就开吃。  当然,偷东西被人发现的次数也不少,每次家长都会将他们一顿花样式吊打,然后不停给失主赔礼道歉。  讲着那时的趣事,三人都陷入回忆。  “嘟嘟!”张华电话突然响了起来,他伸手就挂掉。  “嘟嘟!”  张华每次挂掉电话,电话很快就会再次响起,很有你不接我就不停歇的意思。  “接吧,可能对方有急事。”洪毅道。  “要是不是急事,他就完了。”张华接通了手机。  “决斗,我在老地方等你,不来你就是缩头乌龟。”一连串英语从电话中传出。  “好!”张华说了一个字便挂了电话。  “外国人?还是会激将法的外国人。”洪毅惊讶问道。  “一个手下败将,飞哥,毅哥,看我一边吃鸡一边吊打歪果仁。”张华端起锅进了洪毅卧室,洪毅和陶飞对视一眼,满脸疑惑的跟了上去。  张华开启洪毅的电脑,拿出U盘接上,打开了一个名为超级人类的……游戏。  “额,你们所谓的决斗就是打游戏?”洪毅和陶飞满脸懵逼。  “这可不是简单的游戏,而是真实的虚拟世界,相比于现实世界,最多加了某些科幻或者玄幻元素。”张华左手抓着鸡肉啃,右手五指在键盘上变成了幻影,输入着各种代码。  很快,超级人类游戏载入成功,张华也停下输入代码,游戏进入像CG动画一样的放映模式,电脑屏幕上出现了一个肌肉异常发达的裸男。  “你不是喜欢胸大屁~股翘的女人嘛?什么时候改口味儿了?还有,这人为什么这么像我?”陶飞立马炸毛了。  “额,飞哥,我这不是崇拜你嘛,所以想到威猛形象,下意识就照你做了。”  “滚!”  洪毅和陶飞听着张华扭扭捏捏的话,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电脑中,裸男连续做了三十六套动作,像打拳又像瑜伽,然后,屏幕上就出现‘判定通过’四个字,电脑屏幕黑了下去,进入载入读条模式。  电脑屏幕亮起来的时候,裸男进入了一个作坊,并且头上多了‘武者’两个字。  武者在作坊中用麻布和工具做了一身麻衣,搓了一双草鞋,然后进入作坊旁边的打铁铺打了一把百煅大刀,大刀没什么装饰,但是很霸气,三指宽的刀刃,巴掌宽的刀身,一指宽的刀背,刀柄可两手握住。  “这是井中月?”洪毅惊讶道。  张华骄傲道:“当年我在传奇世界中拿着这把大刀大杀四方,甚是怀恋,就按井中月的形状做出来了。”  大刀做出来后,电脑界面上又出现‘判定通过’四个字,然后又是载入读条,屏幕上画面再现的时候,武者出现在演武场上。  他拿着大刀一招一式演练起来,一刀接着一刀,一刀快过一刀,刀光连成一片,到了最后,明明只有他一个人,却有了千军万马之势。  当武者的气势凝聚到最巅~峰的时候,他爆喝一声,一刀辟出,刀光如雷霆划破长空,咔嚓一声,演武场一分为二。  武者盘膝而坐,大刀放于膝盖上,默默调息等待,过了一刻钟,电脑屏幕上才出现‘判定通过’四个字,然后又是读条模式,不过这次载入读条却花了很长时间。  张华一边啃着鸡肉,一边不满道:“毅哥,你这网速也太慢了吧。”  “还慢?我用的可是某信200M光纤。”洪毅翻了翻白眼,“你这玩意儿到底有多大?”  “额,几百个G吧。”张华讪笑道。  洪毅:“……”  “你这超级人类游戏也就三个短视频,要几百个G?”陶飞惊奇问道。  “飞哥,你可别看它只有这么点内容,但是其中包含的技术,即便是米国最强的软件公司都做不到。它是真实世界的虚拟世界,就刚才那三个短片,它甚至能检测到武者每一块肌肉的运动在武者运动的时候是否合理,如果武者肌肉运动在武者运动的时候不合理,就不能通过判定。”  “这是一个虚拟的真实世界,就说武者那一套功法和刀法,它们拿到现实世界都能用,当然,前提是现实世界要有所谓的天地灵气,因为我这武者就是现实世界加上天地灵气这一情况下诞生的。”张华骄傲道。  三个小时后,洪毅三人将一锅鸡连汤喝下,超级人类游戏终于载入成功,武者出现在一座罗马斗兽场中。  在罗马斗兽场中,一个身穿铠甲,握着双手大剑的骑士早就等在了那儿,见到武者,立刻吼了起来,“你怎么这么慢?”  “这是同步翻译?”洪毅听着音箱中传出的中文有些惊奇。  “是同步翻译,这种小软件做起来也不太难。”张华回答了洪毅,又对麦克风道:“在兄弟家,网速慢了点。”  “快点开始,快点开始!这一次我一定赢。”骑士催促起来。  “嘿嘿,这一次你还是输,没办法,智商压制。”张华嘴上这么说,手上的动作更是不慢,按下了回车键。  
  武者和骑士都动了,两者瞬间便到了斗兽场中间,武者一刀辟出,骑士双手提剑挡住。  武者一刀接着一刀。  骑士一剑接着一剑。  无论是武者还是骑士,力量、速度、反应速度都远远超出了蓝星人类的极限,他们所过之处,飞沙走石,凡是被两人战斗波及到的石柱,全都被斩断。  洪毅估摸了一下,这武者和骑士的身体素质比之洪一虽然差了十万八千里,但是能比洪炎部落活了五十岁的人了,比他现在强了不少。  “开!”  骑士身上的气势一变,动作再次快了几分。  “这家伙上次被吊打后回去花了不少功夫啊,不过还是没用。”张华信心满满道。  武者被变强的骑士压制,但是他依旧不慌不忙的出刀,一刀接着一刀,一到快过一刀,刀光连成一片。  突然,武者眼光一凝,爆喝一声,一刀辟出,如雷霆划破苍穹,斩在骑士双手大剑上。  剑碎,甲破,骑士亡!  电脑屏幕上出现‘KO’两个英文字母。  “哈哈,我就说智商压制,你赢不了我,你不信。”张华对着麦克风大笑。  “这不可能!”音箱中发出如女人被***时的尖锐声,“最后那一刀绝对不可能是第一阶能发出的攻击!”  “不可能?不可能的话你以为能通过超级人类系统判定?”张华蔑视道:“再说一遍,这就是智商压制!”  “哼,我要来华夏,没理由一个国家能出仙、佛、魔那样的第二阶,还能出你这样变~态的第一阶。”  “我华夏地大物博,文化底蕴之深厚,岂是你一个蛮夷能懂的?”张华说完,便关掉了超级人类游戏,拔下U盘。  “呼,好险,差点就输了。”关掉掉脑后,张华表情立马一百八十度大转变,拍了拍满是肥肉的胸~脯,擦了擦额头的汗水,“真羡慕这些家族子弟,有钱就是任性,可以向里面砸钱。”  “这游戏还能充钱?还有RMB玩家?”洪毅诧异道。  “超级人类自然不能充钱,但是其他方面能用钱解决啊。无论是我的武者还是他的骑士,都要经过大量数据运算,大量虚拟模拟验证,我是盗用……咳咳,借用某鹅超云算来完成。那家伙直接就有一个团队为他的骑士负责,至于计算力更是要多少有多少。”张华解释道。  “不过即便这样,我还赢了,只能说我是天才,智商压制,哈哈哈……”张华笑声戛然而止,砰的一声倒在了地上。  “你怎么……”  洪毅和陶飞大惊,伸手去扶张华,结果,又是砰地一声,陶飞倒在了张华身上,晕了过去。  洪毅来不及疑惑,抱起两人向着唐国民家狂奔,他的速度很快,好在外面已经天黑,没有人看到。  “唐爷爷,雪菲妹子,快开门啊!救命啊!”唐国民家外,洪毅急的团团转,要不是还有最后一丝理智压制,他就要破门而入了。  “来了!来了!你小子这几天怎么这么多事?也不看看几点了。”  回话的是唐国民,但是开门的是唐雪菲,她看见洪毅两手抱着的陶飞和张华,问道:“飞哥和华哥怎么了?”  “不知道,他们突然就晕倒了。”  “快进来吧。”唐雪菲连忙让开。  洪毅将陶飞和张华放到铁架床上,看着穿戴整齐,施施然走来的唐国民怨念道:“唐爷爷,你就不能快点吗?救人如救火啊!”  “头可断,血可流,仪态不能乱,你以为每个人都像你啊?”唐国民慢悠悠的说道。  洪毅:“……”  “该死的超人,毁我人生。”  “你再挡着我,他们出了事,可不关我事啊。”唐国民摸着他精修的胡子说道。  洪毅连忙闪到一旁。  唐国民看了看陶飞和张华面色,再给他们把了把脉,转过身怒视洪毅,道:“你们三个小子诚心耍我是吧?这两小子撞得像头牛,要是他们都有病,那全世界的人都有病了。”  “可是他们刚才突然就晕了啊。”洪毅急道。  “突然晕了是吧,那我给你们施展鬼门十三针。”  “谢谢唐爷爷,谢谢唐爷爷。”  “噗呲!”唐雪菲笑出声,见洪毅看来,解释道:“鬼门十三针是治疗精神病的。”  “我……”洪毅苦着脸道:“唐爷爷,他们真有病。”  “是有病,都是蛇精病!现在带着他们两个给我滚,真是气死我了!”  最终,洪毅带着陶飞和张华被赶了出来,背后还传出唐国民愤愤的声音,“这三小子要是再敢大晚上的打搅老人家睡觉,看我不打断他们的腿。”  冷风一吹,洪毅冷静了下来,唐国民的医术有多高明,他见过很多次,虽然没活死人肉白骨那么变态,但是只要还有一口气,多半能救活的,他既然说陶飞和张华没事,两人就应该没事,他刚才是关心则乱了。  将陶飞和张华带回家的时候,两人的身体滚烫,不停的溢出汗水,这些汗水中还夹杂着丝丝黑色物质。  看到这一幕,洪毅反而不担心了,他想起自己洗精伐髓的时候也是这模样,甚至比这还猛烈,那时候他跳进池塘,池水都在沸腾。  洪毅看着被两人汗水浸透染黑的被子,叹了口气,明天要换被子了,不过他猛然想起,洪炎部落有不少野兽和凶兽皮毛,那些东西加工做成被子睡着应该很舒服。  至于被人发现异常,洪毅不担心,在陶飞加工厂加工,他总有办法压下来。  “既然这样,其他家具干脆也换了,过几天再去砍两棵蛇纹木和小叶檀,让飞哥帮忙做一下。”  洪毅确定两人不会有事后,开启了时空之门,在洪荒还有一个小丫头等着他的故事。  踏出时空之门,洪毅就看到姬躺在床上,眼睛瞪得大大的,看着洞顶出神,那孤独无助的模样看得洪毅心疼。  姬听到石洞中有响动,转过头,看到是洪毅,冷哼一声,拉起皮毛被子,将自己埋在皮毛被窝中。  “呜呜呜……”被窝中传出姬的哭声。  洪毅不知所措,只得默默坐在石床边。  良久,姬哭够了,啜泣道:“我以为你不要我了,就像爸爸妈妈一样不要我了,无声无息的就消失在我的世界中。”  “我怎么会不要你呢,就算是不要一个世界,我也不会不要你啊。”  
  “啊!好臭!”  第二天一大早,洪毅卧室中传出两声惨叫,陶飞和张华醒了,准确说是被臭醒了,两人顾不得早上的寒冷,脱掉衣服跳进了门前的池塘中。  洪毅坐在门槛上,愣愣出神,昨天晚上他做出了这辈子最重要的承诺之一,不过他并不后悔。  那一刻,姬的孤独无助让他看到了两年前父母突然死亡时的自己,不同的是,两年前自己已经二十二岁,而姬现在也只有九岁;两年前自己还有两个最好的兄弟陪着,虽然洪一他们很尊敬姬,但是想要他们学会安慰人,太阳从西边出来都不可能。  相比起姬,他无疑是幸运的,自己迈过了那道坎,自然有责任帮别人也迈过那道坎。  “我们样子很好笑吗?”陶飞从水池中爬了出来,看到洪毅坐在门槛傻笑,佯怒道。  “没,没!我怎么敢笑飞哥你……哈哈哈!让我再笑一会儿!”  陶飞和张华此时的模样确实是挺好笑的,不是因为他们赤身裸~体,而是因为他们都变成了地中海。  而且洪毅有理由相信,他们未来一段时间都会被脱发困扰。  想要变强,怎么能不秃?  冷风吹过,陶飞和张华感觉某些部位冷飕飕的,立马跑进房子,翻箱倒柜,找出洪毅衣裤套在身上。  不过这样一来,他们看上去就更加搞笑了。  洪毅不过一米七五,一百四十斤,这样身材所穿的衣服套在一米八五,一个肌肉疙瘩,一个超级胖子身上……那画面,自己去想。  “小毅,我们先走了。”  陶飞两人飞快的向着大卡车跑去,他们也知道他们此时的形象很搞笑,要是被人看到,就没脸见人了。  “等等。”洪毅叫住两人,“飞哥,我这儿还有一些东西,也帮我一起弄了吧。”  洪毅跑回家抱出一大堆东西,昨天晚上回来的时候,他带回不少毛皮。  “这牛角和牛筋帮我做成一把弓,威力能有多大做多大;蛇皮和牛皮帮我做四套皮甲和鳞甲,一大一小,尺寸我等会儿发给你;这些皮毛帮我做成四套衣服,也是一大一小,再做几床铺盖和毯子,剩下的东西飞哥你看着办吧。”  陶飞试了试牛角和牛筋,道:“这些材料……我估计不出能做多少石的弓,但总不会小,你确定要做到最大威力?”  想起洪一扛着十吨重的猎物依旧健步如飞的模样,洪毅点了点头,坚定道:“做!”  “好,我也想看一看这材料能做出什么样的强弓。”陶飞眼中全是兴奋。  张华立刻说道:“我也参加一个,我帮忙设计。”  陶飞和张华不傻,相反,他们比绝大多数人都聪明,自然从蛇纹木、小叶檀、昨天的炖鸡肉和今天这些东西中看出了很多东西。  但是他们没问,也没说什么,因为他们知道,洪毅要告诉他们的话,肯定会告诉他们的,不告诉他们,肯定是时候没到,他们只需要默默的支持就行了。  这就是兄弟。  一世人两兄弟,有今生无来世。  三人将一大堆东西抱上卡车后,洪毅一拍脑袋,道:“飞哥,再给我做把刀,就按昨天武者使用的那把井中月做。”  “行。”陶飞点了点头,又道:“有事就给我打电话,我们得走了,等会儿人多了,看到我们穿成这样,就没脸见人了。”  大卡车开走后,洪毅回屋拿着软尺打开时空之门,找到了姬,在一番挺尴尬的量身后,洪毅得到了姬的身材尺寸,然后回到蓝星,将这些尺寸加上自己的尺寸发给了陶飞。  洪毅将两台崭新的电锯给隔壁老王送了过去。  老王看到崭新的电锯,一张老脸笑成了菊花,连连说道:“小洪,欢迎下次来借电锯。”  洪毅郁闷的回到家,登上某宝,对比了几家可定做砂锅的网店,选了一家离家近的,商量好价钱后,并要求商家将砂锅做成三足两耳形状,然后在商家一脸懵逼中,定制了十一口可煮几百公斤肉的砂锅,花了近万大洋。  “两只老鼠跑得快……”  电话响起,接通,是昨天卖蜜蜂的老板打来的,洪毅一边给老板指路,一边下楼,不一会儿,老板就开着车过来了,一辆小货车,老板是一个微微发福的中年大叔。  当面验货,确定是中蜂,并且蜂王活泼后,洪毅签了收货单。  中年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电锯惊魂8百度云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