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方块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到底是怎么回事?教育部有关于这方面的正式文件吗?

关于遴选俄罗斯政府单方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的紧急通知
关于遴选俄罗斯政府单方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的紧急通知
部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发布时间: 15:07:55
浏览:1512次
校内相关学院及个人: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受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委托,我校将利用俄罗斯向我国提供的政府奖学金选派一批优秀学生赴俄罗斯留学。现就遴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方式
㈠ 本科插班生:在读俄语专业本科二年级学生可申请作为插班生赴俄学习,留学期限为10个月;
㈡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在读俄语专业硕士一年级学生可申请赴俄短期进修学习或收集毕业论文资料,留学期限为10个月;
㈢ 硕士研究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可赴俄攻读硕士学位,专业不限,原则不支持跨专业申报。
根据驻俄使馆教育处建议,具有俄语专业八级水平的申请者,可申请直接进入专业课学习,留学期限为24个月,亦可申请在俄进行一年语言预科学习后再进入专业学习,留学期限为36个月;俄语水平未达标或非俄语专业申报者,一般须在俄进行一学年的语言预科学习后方可进入专业学习阶段,留学期限为36个月。留学期限一旦确认则不得更改,请申请者慎重选择。
二、选派计划
为支持俄语人才培养及对俄合作与交流,计划选派本科插班生/联合培养硕士生2名,硕士研究生3名。
三、资助方式
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享受俄罗斯提供的政府奖学金(免学费、部分奖学金生活费),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不提供奖学金生活补贴。
四、申请人基本条件
㈠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㈡ 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
㈢ 身心健康,心理素质好,自理能力强,综合素质优秀,能很快适应国外生活。
五、选拔方式
㈠ 本科插班生/联合培养硕士生:由外国语学院根据本通知精神具体负责选拔事宜,并于4月28日12:00前将学院推荐意见及名单报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㈡ 硕士研究生:请感兴趣的同学于4月27日17:00前将项目申请表(附件一)、个人简历、语言证明、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报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学校将根据所有申请人综合测评成绩、语言水平等择优选派。
六、其他事宜
㈠ 由于收到上级通知时间较晚,我校本年度推选工作时间要求很紧张,请有关单位和人员积极准备,按时上报材料。
㈡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在对我校报送申请人相关材料审核后确定留学候选人员名单,最终录取结果由俄教科部确定。被录取人员派出时间为2013年9-10月份。具体时间根据俄方录取通知书确定。
㈢ 项目咨询及材料报送
雁塔校区办公楼103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李老师、景老师,电话:。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3年4月25日请问有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的俄罗斯单方奖学金项目中俄政府给免除哪些费用_百度知道
请问有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的俄罗斯单方奖学金项目中俄政府给免除哪些费用
我今选入名额我师告诉我免费我听黑师说给免费机票俄罗斯互换项目待遇钱同所我想弄清楚底事
俄罗斯交流免费机票应该自理费面校每月校给发 区别费或者少 些双向给费校面都给 些校给 比较少 领取每月领钱候师通知 关于面问题跟师咨询 毕竟算事问清楚没 希望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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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关于遴选2014年匈牙利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人员的通知
17:43:31 编辑: 人事处
各院、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遴选2014年匈牙利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的通知》(云教函【2014】41号),中国教育部与匈牙利人力资源部双方每年互换奖学金留学人员,前往对方国家学习或研修,此次选拔计划重点面向西部、西方合作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一、选派计划
&& (一)选派规模:全国215人/年,其中学位生200人/年,匈语言文化进修人员230人月(15人)。
&&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本科插班生:留学期限为3-10个月;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3-10个月;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0个月;
本科生:留学期限为48个月(含一年匈语预科学习);
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36个月(含一年匈语预科学习);
硕士研究生(本硕连读):留学期限为72个月(含一年匈语预科学习);
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48个月(含一年匈语预科学习)。
&&& (三)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本科插班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匈牙利语言文化及文学;
访问学者:匈牙利语言文化及文学、音乐教育、中东欧研究等专业;
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工程、信息技术、经济学及商业管理专业;
硕士研究生(本硕连读):医学、艺术专业;
博士研究生:匈牙利语言文化及文学、中东欧研究、工程、信息技术、经济学、商业管理、医学及艺术专业等匈牙利优势专业;
匈方鼓励申请用英语授课的专业课程。
&& (四)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匈牙利政府提供的奖学金(免学费,部分奖学金生活费),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奖学金生活费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 二、申请条件
&& (一)基本条件
本科插班生:仅限匈牙利语专业本科1-2年级学生;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仅限匈牙利语专业硕士1-2年级学生;
访问学者:具有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文学或理学)或高等院校颁发的同等学力文凭的在职人员;
本科生:应届高中毕业生或相关专业本科在读一年级学生;
硕士研究生:相关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或硕士一年级学生;
博士研究生:相关专业硕士应届毕业生或在读博士一年级学生;
同时,申请人还应符合(参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热爱祖国,热爱学校,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和学校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身心健康,申报访问学者的教师需长期坚持工作在教学科研第一线,近两年工作任务饱满,业绩突出,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教师优先推荐。到2014年3月7日止,实际在校工作5年以上。对“云南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入选者可以适当放宽。
(四)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须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曾享受其它公派项目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或近3年内出国研修6个月以上的人员,回校后工作须满2年方可提出申请。
(五)申请人需掌握匈牙利语或英语,如使用匈牙利语作为学习语言,则需进行为期一年的匈语预科学习;如使用英语作为学习语言,英语水平应达到托福IBT90分/PBT550分或剑桥认证“B”或雅思5.0分。外语水平证明暂无的,在申报阶段可不提交,但在派出前需提交匈方,否则其奖学金最终将无法落实。因此,针对暂无外语考试证明的,申报后请尽快参加相关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申请人无需提交匈方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
&& &三、申请办法
&& (一)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为教师的,请填写《云南大学资助优秀教师出国(境)进修候选人推荐表》(可到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由所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加盖本公章、签署意见,并同时提交复印件1份。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于2014年2月25日-3月3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进行网上报名,并向相应受理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因上级要求的申报时间较紧,所有申请材料须于2014年3月3日18:00前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校本部会泽院1015室,电话:)。
&&& (二)申请受理方式
“211工程”建设高校及具有受理权限的院校人员的申请,由所在学校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其他人员的申请由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负责受理。
&&& (三)网报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2.《单位推荐意见表》:推荐意见应由申请人所在部门(院、系、所等)针对每位申请人填写。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受理机构负责输入网上报名系统。上级批准意见由所在单位负责选拔工作的主管部门审核后填写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3.成绩单复印件:访问学者无需提供;学生类别的,除应届高中毕业生、本科生须提供高中阶段成绩外,其他身份的均提供本科及以上成绩单。
4.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匈语专业在校生可提供在读证明。
5.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6.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插班生及应届高中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提供。
请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操作,并将材料3-6扫描上传至信息平台。《出国留学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表》均自动上传,无需扫描上传。
& &&四、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向匈牙利政府奖学金管理机构Hungarian Scholarship Board提交评审合格的留学候选人名单及对外联系材料。
具体接收院校由匈方负责落实。匈方将最终奖学金落实结果通知中方,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匈方通知发放录取材料。
根据匈方要求,学位生完成匈语预科学习后,需入学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专业学习阶段。入学考试形式因校而异,具体以匈方通知为准。
&&& 五、对外联系及派出
&& (一)留学候选人应按照《赴匈牙利留学人员应填报对外联系材料及要求》(详见附件)准备对外联系材料。所有对外联系材料(含纸质版和电子版)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统一提交匈方。
&& (二)凡未获匈方奖学金或未按期派出者,不再安排派出事宜。被录取人员应按计划派出,不得擅自放弃留学资格。派出时间一般为9-10月,具体派出日期以匈方通知为准。
&& (三)留学人员需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等手续。
&& (四)正式录取人员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人事处办理出国相关手续。
&& 六、咨询及申报方式
本科生项目申报联系人:教务处 李老师
,联系电话:7;
研究生项目申报联系人:研究生院
李老师,联系电话:5;
访问学者项目申报联系人:毕老师、卫老师,联系电话:4、。
&&&&&&&&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人事处 教务处
2014年2月21日
责任编辑:人事处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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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昆明 翠湖北路2号 云南大学 会泽院一楼 650091 &&&&山东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关于遴选学年度俄罗斯政府单方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
作者:培养办 提交时间:
08:18 来源:CMSE 浏览次数:1305
根据俄罗斯教育科学部照会,受教育部委托,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将利用俄罗斯向我国提供的政府奖学金选派一批留学人员赴俄罗斯攻读副博士学位(等同于中国的博士学位)。现就遴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我校可推荐2人。
二、选派方式
应届硕士毕业生可赴俄攻读副博士学位,留学期限36-48个月(如需语言预科,可再加一学年),专业不限;
注:凡申请攻读学位者是否需要语言预科由外方考核后决定。
三、资助方式
留学人员留学期间将享受俄罗斯提供的政府奖学金(免学费、留学院校提供奖学金生活费),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不提供奖学金生活费补贴。
四、被推荐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
3、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较好,能很快适应国外生活。
4、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一般须满五年方可再次推荐。
五、被推荐人选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一份)
1、所在单位的正式推荐公函(应有文头、文号、公章)
2、《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3、《单位推荐意见表》
4、其他材料
请被推荐人于3月25日至4月5日间登录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关于准备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学生类)》准备申请材料、报名时应选择的受理机构名称为“直接上报基金委”,项目名称为“俄罗斯政府单方奖学金项目”。申请者所申请的留学单位应为隶属于俄教科部院校(莫斯科国立大学非俄部属院校)。俄高校名录可查阅(建议学生尽量申请我驻俄使领馆所在地高校)。
对外联系材料(具体要求详见国家留学网“2011年互换奖学金项目专栏”中“俄罗斯互换项目”)
六、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审核后确定留学候选人员名单,最终录取结果由俄教科部确定。被录取人员派出时间为2011年9-10月份。具体时间根据俄方录取通知确定。
七、根据有关规定,留学人员派出前应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等手续。派出后应遵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留学期间应自觉接受驻俄罗斯使(领)馆的管理。学习结束后须严格遵守《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按期回国服务。
八、请各单位最迟于2011年4月6日前将各单位推荐名单及被推荐人选的出国留学申请表纸质材料送交研究生院培养办。
对外联系材料至迟于2011年5月1日前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欧亚非事务部。
九、咨询: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欧亚非事务部
联系人:祖雪晴
电话:010-
&&&&&&&&&&&&&&&&&&&&&&&&&&&&&&&&&&&&&&&&&&&& 研究生院培养办
&&&&&&&&&&&&&&&&&&&&&&&&&&&&&&&&&&&&&&&&&&& 2011年3月30日相关文章无山东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务信息—关于遴选学年度俄罗斯政府单方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
关于遴选学年度俄罗斯政府单方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
作者:培养办 提交时间:
08:18 来源:CMSE 浏览次数:1306
根据俄罗斯教育科学部照会,受教育部委托,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将利用俄罗斯向我国提供的政府奖学金选派一批留学人员赴俄罗斯攻读副博士学位(等同于中国的博士学位)。现就遴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我校可推荐2人。
二、选派方式
应届硕士毕业生可赴俄攻读副博士学位,留学期限36-48个月(如需语言预科,可再加一学年),专业不限;
注:凡申请攻读学位者是否需要语言预科由外方考核后决定。
三、资助方式
留学人员留学期间将享受俄罗斯提供的政府奖学金(免学费、留学院校提供奖学金生活费),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不提供奖学金生活费补贴。
四、被推荐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
3、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较好,能很快适应国外生活。
4、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一般须满五年方可再次推荐。
五、被推荐人选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一份)
1、所在单位的正式推荐公函(应有文头、文号、公章)
2、《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3、《单位推荐意见表》
4、其他材料
请被推荐人于3月25日至4月5日间登录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关于准备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学生类)》准备申请材料、报名时应选择的受理机构名称为“直接上报基金委”,项目名称为“俄罗斯政府单方奖学金项目”。申请者所申请的留学单位应为隶属于俄教科部院校(莫斯科国立大学非俄部属院校)。俄高校名录可查阅(建议学生尽量申请我驻俄使领馆所在地高校)。
对外联系材料(具体要求详见国家留学网“2011年互换奖学金项目专栏”中“俄罗斯互换项目”)
六、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审核后确定留学候选人员名单,最终录取结果由俄教科部确定。被录取人员派出时间为2011年9-10月份。具体时间根据俄方录取通知确定。
七、根据有关规定,留学人员派出前应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等手续。派出后应遵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留学期间应自觉接受驻俄罗斯使(领)馆的管理。学习结束后须严格遵守《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按期回国服务。
八、请各单位最迟于2011年4月6日前将各单位推荐名单及被推荐人选的出国留学申请表纸质材料送交研究生院培养办。
对外联系材料至迟于2011年5月1日前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欧亚非事务部。
九、咨询: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欧亚非事务部
联系人:祖雪晴
电话:010-
&&&&&&&&&&&&&&&&&&&&&&&&&&&&&&&&&&&&&&&&&&&& 研究生院培养办
&&&&&&&&&&&&&&&&&&&&&&&&&&&&&&&&&&&&&&&&&&& 2011年3月30日相关文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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