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莱西的秘密 德语版 童年读后感1000字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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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房子》读后感1000字
《草房子》读后感1000字
最近,我读了《草房子》这本书,它里面的内容深深地感动了我。
一个叫作油麻地的乡村小学校给男孩桑桑留下了快乐又难忘的童年记忆&&天生秃顶的秃鹤出于对尊严的执著坚守,而演出的令人发笑又令人心酸的悲喜剧;在孩子眼中显得扑朔迷离的少女纸月的身世之谜;令桑桑自疚不已而实际上注定难成正果的蒋老师与白雀姐的短暂爱情;从精神与物质的顶峰,猝然跌落到最底层的不幸少年杜小康与厄运抗争的艰难历程;当校长的严父终于流露出来的舐犊之情和初涉人生的桑桑对生与死的最初体验&&本剧把主人公桑桑童年亲历的几个平常又动人的小故事有机地联系起来,真诚又富于诗意地歌颂了至真、至善、至美的人间情感,展示了富有独特风情的人生画卷。
桑桑是一个小男孩,他喜欢做出一些夸张的事。而六年的小学生活却让他没齿难忘。在这六年中,他经历了无数感人的故事:这些男女无瑕的真情,同学间天真的友情&&他从这些故事中,明白了: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在他的心田里埋下了&爱&的种子。
陆鹤是个长着光光脑袋的孩子,因此,大家都叫他&秃鹤&,他充满无助与孤单。被叫&秃鹤&的他常常小镇水码头最低的石阶上,望着波光粼粼的湖水发呆流泪。但是,他却凭着自信让所有人刮目相看。谁说没头发就丑,他的自信是建立在对尊严的执著坚守上的。可见,孤单尊严的伤害并不是不成功的理由,只有自己相信自己是最好的&解药&纸月是个内向、善良的小女孩。她的心灵.如同皑皑白雪般纯洁。她没有爸爸妈妈。只有一个又当爹,又当妈的慈祥的奶奶。为了不让奶奶为自己担心,当板仓小学的男生欺负她时,她没有告诉奶奶,只是自己默默流泪。直到桑桑帮助她把板仓小学的男生打跑后,默默无闻的她才露出一丝微笑。善解人意的她话不多,却总能帮助别人。不要认为内向是一个缺点,有时,默默无闻却是最可爱的。
白雀是一个十分漂良的姑娘,她有一副好嗓子,不洪亮,不宽阔,但银铃般清脆。她不仅外表美,而且心灵美。这就是真正的美。
初次看到细马这个名字我还以为是只马的名字,但后来才知道他是岳二爷与岳二妈从岳大爷家带来的岳大爷最小的儿子。他长的很精神,喜欢笑,十分爱说话。在油麻地小学,他变了,变的孤单,无助,没有人听的懂他满口的江南口音,他感到一个哑巴才有的压抑。他是那样的可怜。这使他不想再上学,他去放羊,以此来填空他最脆弱的地方。几次交谈,使桑桑和他成为了最好的朋友。他那顽强的品质十分另人敬佩。
我不仅仅被它的魅力吸引住了,还被故事里面的情节,深深感动了。我与文中的小主人公桑桑同乐同悲.当看到桑桑生病时,我哭了,怕桑桑会死掉,我心里默默祈祷,保佑桑桑能够度过难关.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秦大奶奶奋不顾身跳下水&救一只油麻地小学的南瓜&。只是一只渺小的南瓜,她却能把它当成人似的,不顾自己的安危,跳下水去拿。可惜,这么好的人就仅仅为了一只南瓜而不醒人世。我看到这,两行感动的泪水又从脸上淌下。我是多么钦佩秦大奶奶的精神,这难道不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吗?这难道不是我们提倡的雷锋精神吗?
读完了《草房子》,我明白了,童年就是一间充满阳光的草房子,她让我们想起浪漫、温馨、纯真无邪,是一切美好的所在,她美得宁静、温馨、悠远,而且永恒&&
《草房子》读后感1000字
在和一位朋友交流时,我问她作文为什么写得那么好。朋友推荐我去看曹文轩的小说。
几天前,我捧起曹文轩的《草房子》,开始阅读。这是冒着极大的&风险&的,因为是儿童小说,而我已经是高一的学生了。
《草房子》真是一本好书。用肖复兴先生的话来说,《草房子》是一首诗。
真的,我已经很长时间没有读到这样让我心动的儿童小说了。放下书,抬头望见的不是窗外密集的楼房,而是油麻地的那一群草房子,和房顶上飞翔着的白色花环似的鸽群,心里充满了感动。
曹文轩《草房子》故事的发生地&&油麻地,我以为是他儿时生活过的地方。我在闲翻地理课本时,发现香港有个油麻地(yaumatei)。之后又查了一些资料,知道曹文轩曾在那里小居。他很喜欢,就纳入其小说之中。
首先是秃鹤,一个生理上有缺陷的孩子。我感觉到这个形象是很真实的,或者就来源于我们的生活。在我们的印象中,总有那么一个人,或爱流鼻涕,或长得有什么毛病。他们的处境通常会很糟,因为会有许多人取笑他们。
他们的心理是很脆弱的,但他们又不愿意承认他们是弱势群体。但他们又的的确确就是弱势群体。我曾经看到过&校园软暴力&这个概念。我们会常常不经意地从言语上伤害别人。尽管我们并不是故意的,更不可能以&软暴力&这个视角去审视我们的行为。
曹文轩老师很好地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心灵成长的过程&。秃鹤从报复到最后挺身而出,是一个美丽的过程,是一种人性之美。
桑桑,油麻地小学校长的儿子。六年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小学生活,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的震撼人心的故事。这一切,清楚而有朦胧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在这当中,他接受了人生的启蒙与洗礼。
桑桑认识纸月后,突然爱干净了,而且对纸月的养神充满幻想。为救纸月,他与刘一水大斗。一位小网友告诉我,这&朦朦胧胧地表现出羞涩少年释放出的淡淡荷尔蒙和对一个文弱小女生的怜爱&。
我很喜欢桑桑这个&异想天开或者做出一些古怪行为&的小男孩。,他很像我。我仿佛总能看见一股乱流的小溪律动般地跳过。我们都很善良。
&桑桑虽然没有死,但桑桑觉得已死过一回了。&。这是小说结尾中的一句话。我久久不能释怀。从永恒的意义上来讲,苦难或者幸福,有如白天和黑夜一样,他和我们永远相伴,谁也不例外。
我相信,《草房子》是永恒的,因为他代表着道义的力量、情感的力量、智慧的力量、美的力量。它永远能感动我们心灵最软弱的一部分,而这一切是永恒的。
另外。从功利的角度来说,《草房子》的阅读确实能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曹文轩的文字是美的,是干净的,就像诗一样。
真的谢谢朋友推荐给我这样一本好书,一本如诗的书!
《草房子》读后感1000字
《草房子》是一本很值得回味的书籍,曾经看似很厚的,无谓咀嚼的书,今天我却爱不释手,更希望有续集的出版,因为我想看到更多精彩的故事;看似很不起眼的小故事,经作者的串联,却给人留下了深刻的思绪&&突然间觉得生活也跟着有节奏的开始了;回味生活中经历,居然暗自窃喜,原来生活中正是有那么多的小插曲,才回忆起来那么的甜美,真的要感谢与我生活的所有人,以为有你,才让世界,才让我变得精彩,觉得自己在不断的成长!
想书籍中桑桑是一个小男孩,他喜欢做出一些夸张的事.而六年的小学生活却让他没齿难忘.在这六年中,他经历了无数感人的故事:父子师生间脉脉的真爱,同学间天真的友情&&他从这些故事中明白了: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在他的心田里埋下了&爱&的种子。
如过说是经历过才让他埋下了&爱&的种子,那就是我读得还不够深入,应该说是更加有&爱心&了,因为我们都知道书籍中最认为顽固的老奶奶最早是被他所改化的,不是吗?
曾经在这片土地生活了几十个年头,在这几十年里,她与秦大没有白天与黑夜,没有阴天与晴天,没有炎热与寒冷,甚至没有穿衣、吃饭消解疲倦&&的欲望。&用几十年的心血换来这片土,这是我们爱的结晶啊!而如今,唯一的心爱&&丈夫离开了,只剩下他留下的这片土地以及看到土地而沟起的那段美好的回忆,如果失去,不,绝对的不允许有人打这样的心思。&秦奶奶悲痛欲绝。
桑桑见到秦奶奶,好象认识她似的叫了一声:&奶奶。&一直被人讨厌的&老太婆&,听到这样亲切的叫声,心里不知是什么滋味,但从她亲昵的行动中我们不难看出&&她伸出手去抚摸了一下桑桑的脑袋。所有的孩子都远远的躲着她,桑桑却可以从奶奶的艾地里要来一大束的艾,好令人佩服。当桑桑发现奶奶在艾地打滚时,它居然叫桑桑保守秘密。
看来她也并不是那样能的不可接近,原来爱是相互的,桑桑和奶奶不就是都用自己的爱的诠释吗?
这一切似乎都在情理之中,让我不明白的是怎么就会因为一个南瓜而落水呢!难道你从前的坚持,从前的抱怨&&都烟消云散了吗?
起先,你是自动的离开校园,寻找自己新的生活,快乐,自由,舒坦&&接着,你是情不自禁&&那震撼的救人举措;用拐杖哄赶进校园的鸭子,在菜园边上守着;等待时机,你终于要离开学校了,而且是一件一件,自己漫漫的搬,谁都不需要帮忙。今天,你终于奋不顾身,为学校的一个南瓜而永远的离开了&&所有的人因为你的离开而伤心,而自责。
人生无处不真情,在《草房子》里,我看到了另人落泪的真情。阅读着,品味着,我与文中的小主人公桑桑同乐同悲。只希望真爱开满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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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尔摩斯1000字(一)  文/傅俊杰  曹文轩说过: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一千本好书,就是一千轮太阳。灿烂千阳,会照亮我们前进的方向,也会让这个世界所有的秘密在我们面前一览无余地展开!是啊,这个世界的书太多了,好书却是少之又少。我在书海中寻觅,突然眼睛一亮,发现了这本《福尔摩斯侦探集》。  故事的主人公是歇洛克。福尔摩斯。在破案过程中,他那种在任何情况下都沉着冷静而又幽默的风度把我深深的打动了。他个子不高,体形却十分消瘦,但是他却十分熟悉拳术,这无疑为他打造了一种神秘感;他总爱抽烟斗,因为他可以使福尔摩斯平静下来。他还有一个奇怪的特点,他从不喜欢看那些正儿八紧的书。不仅他的生活很特殊,就连破案也很棒。  这是他少年时的第一次破案。那天警察突然发现一个人死了,那个人身体上许多部位都被击伤,有些伤口已深入骨髓,警察拿着一把刀用相同的力气刺进去,却怎么也拔不出来,当警察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小福尔摩斯却破了案,原来福尔摩斯通过仔细观察,发现死人的伤口不仅仅在流血还在流水!福尔摩斯通过实验,破了案:原来凶手是用冰刀刺死那人的!只所以没有见到冰刀,是因为热血的温度已融化了刺进去的冰刀。福尔摩斯在少年时期就有独特的逻辑思维,到了成年破的案就更多了,蓝宝石之谜,爬行人,&&真有天上的星星那么多了。故事的最后,他还讲了个小故事,一次,他和朋友带着帐篷去,半夜,福尔摩斯看着星星,问朋友说:&你看见星星有何感想?&&实在是太美了!&朋友说。&笨蛋,帐篷被偷了!&这就是普通人和神探的差别。  对福尔摩斯来说,从一个人的外貌和穿着就可以判断出那个人的职业习惯爱好等,伪装得再逼真的罪犯,都不能逃脱他那雪亮的目光。  另外,小说还讲述了医生华生这个诚实、勇敢又好学的助手形象,很好地说明了福尔摩斯的智慧和过人之处。  我认为福尔摩斯就是我们的好榜样,虽然他只是一个书中的人物,但他那灵活、敏捷的思维是值得的。  书中福尔摩斯的,可以代表福尔摩斯的人生追求和高尚品格,&如果我的旅程到今夜为止,我也可以问心无愧地视死如归。由于我的存在,伦敦的空气得以清新,在我办的一千多件案子里,我相信,我从未把我的力量用错了地方。&  福尔摩斯是个虚拟的人,却被英国皇室立为委员,写出故事的作者一定很棒,但我们更重要的还是要学习他那种细致,一丝不苟的精神。  福尔摩斯读后感1000字(二)  提起侦探小说,你或许会想起侦探小说鼻祖爱伦&坡,或是侦探小说女王阿加莎&克里斯蒂,但你绝对不会忘记侦探小说之父阿瑟&柯南道尔以及他笔下的夏洛克&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做福尔摩斯的咨询侦探,在同伴华生医生的帮助下,侦破了许多离奇迷案的过程。  这本书的一大特色就是扑朔迷离的案情与跌宕起伏的破案过程。在《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一案中,没有一个人像犯人,只有一个流传着的&魔鬼般的大猎狗&的传说;而在《四签名》中,犯人似乎却有四个;《跳舞的小人》中,当我们还头疼于一串又一串的小人时,福尔摩斯却早已看破一切。福尔摩斯潜入他人家里获取证据时我会为他提心吊胆,心跳加速;与犯人殊死搏斗,我会为他捏一把汗;&山穷水尽疑无路&,当你面对案件的诡异情形毫无头绪时,福尔摩斯总能给你&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推理。情节总是那么的曲折离奇,却又十分合乎常理。看完一篇故事后,我总会回味良久,反复思考,试图找出推理中的bug,但往往是以失败告终。当理清了所有的情况时,视线似乎豁然开朗,眼前的阴霾被一束逐渐放大的光线驱散,展现在你面前的是真相的光芒。  相比其他侦探小说更的一点,我觉得是柯南道尔塑造的了福尔摩斯这个经典形象。读过这本书,我感受到了他的形象中几个出彩的地方。  一、才能出众  毫无疑问,给人留下最深印象的莫过于他智慧的大脑,出众的分析能力假设能力。他能从一个充满划痕,编码的贵重手表中判断其主人的嗜酒放荡,财务状况等,从一个人磨破的被子判断他工匠的身份。他总能观察到细节,并从中得出结论,让人在惊诧之后对他的演绎敬佩万分。正如他所说:&我这脑子会使我名扬四海。从来没有人像我一样在侦破罪案上极具天赋,()又进行过大量的研究。&这便是他成功的秘诀。为了研究,他可以在实验室中几天不吃饭,他可以用自己的测试,可以忍受众人的非议。&人脑如同一间小阁楼,不能碰到什么破烂货都塞进去。&他倾于实用,&严重偏科&,这份智慧不是警员和一般侦探所能比拟的。  二、嫉恶如仇  若福尔摩斯运用他的能力犯罪的话,也就是只能风行于黑社会。他的正义感为他赢得了尊敬他曾对犯罪头头莫里亚蒂教授说过:&如果能保证毁灭你。那么,为了社会的利益,即使和同归于尽,我也心甘情愿。&他的工作都为了正义,办案中绝对遵从法律。他以机智与亡命之徒对峙,身入险境而临危不惧,这份正义感使他的形象更加光辉。  三、喜欢支配  福尔摩斯探案中无处不在支配着:支配警员,支配华生,支配委托人,支配犯人,支配案情。他的能力使一切在他面前都必须顺从,在他计划完成前绝不透露一丝一毫,思考时绝不向他人解说。他凌驾于案子上,调动他人,让故事照他所想的发展。这种支配再加上他几乎完胜的成绩让人觉得合情合理,不但不厌恶,反而更增钦佩。  四、关心他人上面所述的福尔摩斯总不免让人感到冷酷不可亲近,其实他也有感性的一面。对委托人的关心自不必说,对华生的关心便让人看到了他的另一面。在《最后一案》中他为了保护华生而放弃了在他家过夜,放弃了舒适的环境,为了不牵连他而不走前门而翻墙离开,有帮他安排了一切出发的准备。他也曾因华生的受伤而一反常态,重击了罪犯,咆哮起来。这些小小的细节无不让人感受到其对他人的关心,看出他的舍己为人,冷峻外表下的人性光辉。  五、&不合时宜&的玩笑  要说他一点都没有幽默感也有点诋毁他了。他总是喜欢在人意想不到中从一个老婆婆,一个乞丐的身体中&出现&。他的化妆,表演才能让人惊叹。时而的俏皮便加深了人们对他的喜爱。在《王冠宝石案》中,他与罪犯正面相遇,用拉琴的借口离开,又用留声机的音乐使其相信他仍然在拉琴而放松警惕,有巧妙利用偏门与蜡像对换,&欣赏&了犯人的谈话,又抢走宝石。&魔鬼&一词真是适合他。而他一面假装失败,一面将宝石放入委托人口袋的行为又令人再次领略其俏皮,就这样。令人喜爱的难以自拔。  夏洛克&福尔摩斯,多么充满梦幻色彩的名字。这个名字已经成为了世界上名侦探的最佳代名词,可谓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他笑了,就意味着有人要遭殃了。&  作为一名侦探的他头脑理性,思维敏锐,洞察力和推理能力极强,推理逻辑缜密,面对险情从容冷静。经过无数的研究实验,他能够分辨上百种的烟灰,并由此来推断这烟灰的主人的情况;他可以由地上的脚印判断此人的身高,甚至于他当时的状态;更令人称奇的是,他只要观察一段时间,或是握个手,就能推断对方的职业以及经历,这一点在他第一次与华生见面时就有所体现(关于这一点无数读者都为之叹服,甚至还有一个柯南道尔坐马车碰到比福尔摩斯还厉害的人的的笑话)。除了上面这些福尔摩斯理性的一面,他也有感性的一面,平常一向冷酷孤僻的他在华生遭遇危险的时候也会愤怒地向犯人咆哮;在《恶魔之足》一案中得知事实后福尔摩斯宁愿放弃法律而放了伸张正义的犯人;他不在乎名利,办案后总是把功劳让给他人(不过经常发牢骚&&);福尔摩斯还帮助国家抓住了德国间谍,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福尔摩斯是有血有肉的,每一个读者在看完这本书后都愿意相信福尔摩斯真的曾在这个世界上(egZC神犇曾问我是不是真的有福尔摩斯这个人--)。我们可以想象他坐在贝克街221号B的家中椅子上拉着小提琴,以及他那本记满有关各种案件信息和通缉犯信息的大书,还有装着烟丝的波斯拖鞋。现在介绍他,我有种好像他是我最熟悉的老朋友一般的感觉。  1894年底,柯南道尔决定让福尔摩斯在一次搏斗中坠入溪流死去,让华生医生来结束《最后一案》这个故事。福尔摩斯之死引起了广大读者的强烈不满,竟然有2万人取消订阅连载故事的《海滨杂志》。其影响力可见一斑。纵使过去百年,《福尔摩斯》的情节依然经典令人爱不释手,福尔摩斯这一形象栩栩如生,令人津津乐道。从福尔摩斯身上我学到了太多,认真观察事物、、执着、冷静、正义、钻研、乐观&&福尔摩斯的作者已经与世长辞,但是他笔下的福尔摩斯却永远活在读者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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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与千寻》是是宫崎骏动画大师的一部知名作品这部作品让我懂得了:孩子不是父母手里拥有的东西,他们要学习这个世界的规则,发掘自己心里的美丽。
《千与千寻》,就是用童话的形式讲的正在孩子身边发生的现实的故事。
女主人公千寻是一个十岁的小女孩她从小在城里生活,就在她与父母要搬到向下时,父亲的好奇心是他们走到了一奇怪的地方。
千寻的父母是普通的城里人,比较重视自己的快乐,生活对他们来说就是规矩,适应别人的规矩,也让别人适应自己的规则。爸爸喜欢开快车,妈妈和千寻就得忍受。妈妈喜欢轻松地观赏景色,所以千寻就不可以紧紧抓住她的手。他们要穿过那个阴森的门洞,千寻如果不愿意跟随,就只能留在车里,千寻怎么想他们根本不想要听,执意穿过了隧道。
他们的管教不会带来快乐,所以千寻的眼睛失去了光泽,爸爸说这里好看,妈妈说那里好看,他们的眼睛只顾看外面,也不管自己的孩子有多孤单。孩子的心是童真的,千寻看见花蔫了会伤心,看见石像会害怕,父母的反应却是那么平淡,是他们放弃了和孩子的交流,错过了与孩子交流的美妙时光。
管教的意思,就是不让孩子给自己惹麻烦。他们是成功的,当他们在隧道另一端的奇怪世界里那没人的店里大吃大喝时,千寻不会哭也不会喊,只能一个人默默地走开。父母没有理会,他们可能在想:千寻这个孩子可真任性。可正是由于这种任性,才使千寻没有和父母一起,被变成肥头大耳的猪。要说懂事,千寻至少知道,没经主人的许可,是不可以动别人东西的。单这一点,就比自己父母强呢。
在鬼气森森的街上,父母因为贪吃奉献给神明的食物,被变成了猪。千寻只能自己照顾自己,在这个场面的背后,或许隐含着宫崎骏大师一贯的命题:成年人因为自身的缺陷,注定要被社会淘汰,孩子们能够依靠的,只有自己。
千寻走到了一个即像油屋工厂又像宫殿的屋子前,那有座桥,就在这里她遇到了比她稍大一点的白龙,白龙像是一愣,接着对她吼道:“你快离开这里,这不是你该到的地方。快,在日落之前离开。”说着便把她推开了。太阳落下去了,千寻找到自己的父母却发现他们已经变成了猪。千寻很怕,自己按原来的路跑回去去发现出现了一条河,在河上有一艘大船正向她驶来,她躲在墙角下,抖着,哭着用力打自己说:“只是梦,是梦,是梦,快醒来快点醒过来呀!”然而但她抬起头,发现这一切都是真的。这时白龙来了,很温柔的问她:“你没事吧?”爸爸妈妈说过,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可是爸爸妈妈都变成了猪,能信赖能依靠的,就只有陌生人了。白龙递过来一个药丸,千寻记得妈妈说过,别人只会给你毒药害你。千寻不想要,可伸手去推的时候,却发现自己的手却从白龙的身体穿过,这才发现这回真的遇到问题,真的需要别人帮助。在张口的那一瞬间,她学会了信任,才发现友情的种子就埋在自己心里。
她要就自己的父母,决定留下来。她随着白龙奔跑,过桥,屏住呼吸,千寻知道,朋友就握在自己手里。虽然因为吃惊,吐了一小口气,朋友依然紧紧拉住自己。飞快穿过那些怪物,躲进小屋还不忘了安慰自己:“你已经做的很好了”。千寻从此懂得,朋友就是不发脾气,就是原谅,宽容和鼓励。
魔法油屋的天条,就是每个人都要工作。不干活,就变猪。这正是我们时代的写照:变猪意味着轻松的生活方式,追求轻松的人可以说比比皆是,他们要走“捷径”,他们要享受生活,却忘了,没有汗水和梦想,生活就不再是生活。
即使是工作,来的也不容易。白龙告诉她去锅炉房找锅炉爷爷求他让她干活,并告诉他路线。然而锅炉房没人理她,谁也不信她能干活,当她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把煤块送进锅炉,那些黑黑的精灵搬煤工居然集体罢工,让这个人类来帮她们干活。
不管怎么说,千寻还是凭着勤劳打动了锅炉爷爷。虽然自己不能收留,他还是把千寻介绍给了小玲。千寻慌慌张张往外跑,又受到小玲的训斥:锅炉爷爷那么照顾你,就不会说声谢谢吗?
孩子总是这么毛手毛脚,丢三落四,但是在别人的训斥中,她学会了礼貌。
小玲带她去找汤婆婆签约,却遇到了麻烦,千寻好象长大了,领会了小玲的暗示,躲在白白胖胖的蚕神后面,居然也不那么害怕了,走出电梯,居然还对蚕神点头致意。看来千寻真的是懂礼貌了呢。
面对空无一人的走廊,想到自己的命运就要在这里决定,心里不禁充满不安。
三个绿油油的大人头在地上跳着,人头也可以当宠物来养吗?可是,来这里不是观光的,是要为了工作和生存努力争取呀。千寻大胆地说:“请让我在这里工作”随后发现,自己的嘴被汤婆婆用魔法粘住了。
汤婆婆大骂:“你又任性,又爱哭,又笨,这么没用,到底能干什么?”而千寻知道自己一定要活下来,活下来才有机会救自己的父母。所以才忍住所有的恐惧,一滴泪也不掉,只是一再恳求:“我想在这里工作”,这就是凭心中信念,在看不到希望的黑暗中狂奔。在我们的世界上,那些有能力,有想法,有梦想的年轻人,最缺的就是这种坚持。他们工作一不顺利就想跳槽,可跳到哪里都是一样没有机会。一个年轻人居然不敢为了梦想坚持到底,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而千寻这个小孩,却一直坚持着,最终得到了工作的机会。
签契约的时候,自己的名字被夺走,从此,千寻只记得自己叫“千”。白龙和小玲虽然对她很好,但是当着别人的面,还要摆出一副冰冷的表情,千寻觉得不好受,好象自己低人一等。好象当着别人关心自己,是件很丢脸的事。
再一想,那些贪吃的人都变成了猪。想想现实生活中人对猪的态度,妈妈一定会捏着鼻子嫌它们臭,这大概就和自己现在的遭遇差不多吧。千寻唯一能做的,只有认真工作,让这些鬼鬼神神明白,人类也不都是象猪一样贪婪,也有努力工作的好孩子的。
第二天一早,白龙悄悄叫醒她,带她去看父母。在猪圈里,爸爸妈妈一动不动地躺着。千寻还以为他们得病了呢,没想到白龙却说,他们只是吃了太饱,睡着了。千寻气得大喊:“你们不要再吃了,会被人杀掉的!”看到父母这种下场,千寻更加坚定了信心:绝不要做和爸爸妈妈一样的人!她要象自己的朋友白龙一样,热心帮助别人。白龙安慰她并告诉她:“记住你叫千寻,不是千。”千寻很吃惊问:“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白龙说:“很早以前我们就认识了,虽然我忘了自己的名字,打我还记得你。“白龙帮助她找回了自己的名字,她从此知道,找回自我是一件多么好的事。以后遇到那些迷失本心的人,自己一定要努力帮忙。而白龙却始终想不起自己的名字,然而,如果想不起自己的名字,就永远无法回到现实世界。
晚上,当无脸人孤零零地站在雨中,千寻为他留了一扇门。着一扇门的宽度,却给千寻带来了帮助和麻烦,
由于千寻是人类,所以大家都瞧不起她,为难她。工作真的很苦,10岁的女孩,再怎么努力也比不上那些大人的。而千寻比别人强的,大概就是尽心。当腐烂神来洗澡,别人闻到恶臭就躲的老远,千寻却强忍着站在旁边。从腐烂神手里接钱,又粘又滑的泥浆一起落到手上,千寻一身鸡皮疙瘩,头发倒竖。但还是硬撑着没走。
为了给客人冲凉,千寻在没膝的泥浆里艰难地挪着腿,客人嘴里的臭气扑来,她还是拼命伸手够着拉下了开关,自己还不小心跌进了浴盆。无意中,发现客人身上插着一根刺,她又钻进水里把绳子系上,让大家一起拉。吆喝中,破旧的自行车出来了,乱七八糟的垃圾出来了,大堆的泥浆也出来了,原来这位客人是河神,被人类污染成了这个模样。
清亮的河神被污染成“腐烂神”,也是只有我们这个时代才有的童话。
河神在地上留下了金砂,给小千留下一颗药丸,大笑着离去。正因为小千的努力,隐含着“为人类赎罪”的意思,所以才得到了大家的敬重,汤婆婆也表扬她了呢。
再说无脸人,他变出了金子,当青蛙过来拣,一口就把它吞了下去。别人都抢着送他好酒好菜,只有千寻对着他手里的金子摇头。可是当二掌柜说千寻不懂事,要好好教训她,无脸人又一口把他和一个浴女吞进了肚里。
无脸人,是找不到自我,找不到自己的喜怒哀乐。变金子,是因为别人喜欢,是对别人曲意逢迎。没有自我的人,只有在别人的夸奖和逢迎里才能快乐。而吞下青蛙,则是对自己也是对别人的厌恶。
这样的人,是现代社会的父母培养出来的。从小教孩子听话,教孩子讨好,教孩子拜金,就是不教孩子什么才是真正的自己。现代人有一个通病,就是只有花钱才能让他们找到自信,自信不在自己心里,而在别人尊敬的眼神里。
油屋的规则是拜金,有钱就是上帝,这恰恰是现代企业的通病。企业是为普通人服务的,普通人需要的不仅仅是商品,更有尊敬和关心。千寻关心无脸人,所以才得到人家的尊重。而二掌柜只关心人家的钱,没有拿出真心和客户相对,所以就被人吞了下去。
宫崎骏大师或许是想通过这小小的情节,让孩子们了解未来社会竞争的规则。拼的不是谁会讨好,而是谁会真诚,谁会关心。大人们都说生意不好做的时候,宫崎骏在悄悄告诉他们:你们做事情的方法,有一点点问题。
就在大家都抢金子时,小千回到了卧室,一抬头发现,一大群纸鸟在伤害一条白龙,小千出于同情大喊:“白龙快过来!白?白龙?”“是他吗?”白龙受伤了。小千认为:朋友救过我,我一定要救我的朋友,于是鼓起勇气,踩着悬空的铁管往前跑,又一层一层爬着铁梯,终于到了汤婆婆的屋里。
这里的巨婴要她陪着玩,三个人头要把白龙推下地洞,汤鸟盘旋着要啄他,千寻真的应付不来了。幸好汤婆婆的姐姐钱婆婆,借着千寻身边的纸鸟现身,把巨婴变成了老鼠,汤鸟变成了乌鸦,三个大人头又变成了巨婴的模样。可她也是要来杀白龙的,因为白龙被汤婆婆控制偷走了钱婆婆的印章。千寻和白龙只能无力地跌下地洞里的深渊。然而巨婴变成的老鼠,汤鸟变成的乌鸦也一起掉下去了,小千把他们捏紧在手里,这样他们就不会受伤了。在掉下去的一刹那,白龙拼尽了最后的力气,带着他们来到了锅炉爷爷那里。
他们到了锅炉房,锅炉爷爷说:白龙就要死了。千寻没有别的办法,只能把那个用来救父母的河神药丸,分了一半喂给白龙。白龙不吃小千就强行给他喂了下去。这一刻,千寻看清了自己的心,朋友对她来说,比父母更加重要。父母只顾自己变成猪,丢下她孤零零一个人,而朋友,却在她最需要帮助的时候,挽救了她的生命。
白龙吐出了钱婆婆的魔女印章,和一条黑色的虫子,小千和锅炉爷爷以为,黑虫实要杀死白龙的病毒,于是千寻要踩死它,在运煤精灵的帮助下,踩死了那条黑虫。这里已经没有千寻可以做的事,她要把印章物归原主。她从父母变成猪的那一刻起,就深深地记住:别人的东西不可以拿。虽然自己的朋友千方百计才把它偷到手,但是千寻相信,做人应该帮朋友弥补错误,而不是把朋友往错误的深渊里推。朋友是要走正路的。
这时无脸人把油屋搞的大乱,汤婆婆想让千寻当替死鬼。而千寻的武器,只有心里的爱与关心。无脸人已经忘记了自己的家,忘记了自己的爸爸妈妈,他甚至连自己的声音都没有,已经没有地方可以去了。
这个人需要帮助,千寻不能不管,就把剩下的半个河神药丸塞进了他的口中。半粒药丸,是救父母最后的希望。可无脸人是自己带进油屋的,他需要自己的帮助。因为爱,因为关心,千寻真的为他难过,就把自己仅有的,都付出了。
于是无脸人开始大吐,把山珍海味都吐了,把吃的人都吐了,把讨好,拜金,虚荣这些现代社会的通病,统统吐了个一干二净。他要跟着千寻去钱婆婆那里,给千寻帮忙。
钱婆婆问千寻:你知道你还给我的印章,是干什么用的吗?千寻摇头:“我只知道它对您很重要,我替白龙向您道歉。”
这就是孩子的善良,是每个孩子心中都有的财富,也是这个世界未来的希望。钱婆婆送给小千一个漂亮的头绳助她平安,并告诉她:“你踩死的不是病毒,而是我妹妹为了控制白龙,而放进他身体里的。现在白龙已经不受她控制了。”
同时白龙已经好了,他来到汤婆婆那里,告诉她钱婆婆来了,并说:“希望汤婆婆能放过千寻一家。”
过了一会他来到钱婆婆那里,来接小千回去。钱婆婆收留了无脸人。
千寻骑在龙背上抓着龙角,这一感觉似乎那么熟悉。小千突然想起来了,小时候,她掉进河里是白龙救了她,小千兴高采烈的把这些告诉了白龙,白龙也想起来了,他找回了自己的名字,也就是当年千寻落水的那条河:琥珀川。
按照魔法世界的规矩,千寻必须从十二头猪里找出自己的父母。它们看起来一模一样,他们都没有千寻心目中父母的亲切与慈祥。千寻心里,想着父母受过苦难变好的模样,于是说:他们不在这里。
魔法契约从此解除,白龙送她来到魔法世界的边界,告诉她一直走,千万别回头。千寻问白龙:“那你呢?”白龙说:“你放心吧,我已经找回了自己的名字,一定会回去的。”“在那个世界我们还会相遇吗?”“一定。”千寻强忍着没有回头,一直追上了父母,才发现,他们还和从前一样,自私,冷漠。只是这时,千寻已经不一样了,她知道自己该怎样生活。可以回头了,她对着那个世界久久凝望。短短的告别,久久地凝望,体现着千寻,对在那个世界生活的点点滴滴的回忆,和白龙、小玲、锅炉爷爷的不舍,更多的是白龙能否回到现实,与她相遇。这是一个孩子的心思,只有孩子才有的童真与多友情的渴望和珍惜。
最后,千寻一个人坐上电车。宫崎骏大师说:比起无脸男大闹或者和汤婆婆交战,对孩子而言,最重要的是一个人坐上电车,展开充满期待的旅程。《千与千寻》读后感《千与千寻》是是宫崎骏动画大师的一部知名作品这部作品让我懂得了:孩子不是父母手里拥有的东西,他们要学习这个世界的规则,发掘自己心里的美丽。《千与千寻》,就是用...《千与千寻读后感》后几篇作文相关作文专题推荐今日作文阅读榜网友推荐的作文作文推荐榜对这篇作文不满意?请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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