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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纠的通告
      
      
关于组织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纠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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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全省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取得实效,进一步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整改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保持全县火灾形势稳定,根据全县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要求,各社会单位应及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现将具体要求通告如下:
&&& &&一、自查自纠的单位范围
&&& &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寺庙、文物古建筑等。
&&& &&二、自查自纠标准
&&& &&乐山市公安消防支队根据单位、场所不同性质分类制定了《乐山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分类排查整治标准》(见附件1,以下简称《标准》),各单位要按照通告要求,对照《标准》开展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工作。
&&& &&三、相关要求
&&& &(一)从通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16日前,各社会单位要结合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实际,对照标准逐一进行排查。排查后要如实填写《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自查自纠情况记录表》(附件2),加盖印章后报县消防大队和公安派出所通过互联网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 &(二)对排查出的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能立即改正的,要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确保消防安全。
&&& &(三)对未按要求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报送《记录表》,存在较大隐患被消防部门或公安派出所检查发现的,将从重查处;对整治期间发生火灾的单位,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 特此通告。&
&&&&&&&&&&&&&&&&&&&&&&&&&&&&&&&
犍为县公安消防大队
&&&&&&&&&&&&&&&&&&&&&&&&&&&&&&&&&& 二一三年七月八日
附件1&&&&&&&&&&& 乐山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分类排查整治标准
1、所在建筑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地震灾区临时安置点除外);是否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医院、福利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易燃易爆场所,寺庙等宗教活动场所,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地震灾区临时安置点除外)。
2、是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各级各岗位负责人且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3、两个以上产权单位管理或两个以上经营者的,是否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寺庙等宗教活动场所、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地震灾区临时安置点除外)。
4、是否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严格落实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制度,并认真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完善消防安全档案资料。
5、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标志是否按相关消防技术标准配置,且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是否每12个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测,是否与具有资质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企业签订维护保养合同,并按要求开展维护保养,检测、保养记录是否存档备查(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地震灾区临时安置点除外)。
6、消防控制室是否悬挂各类规章制度和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流程图;是否实行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配置6―8名值班操作人员);值班操作人员是否经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并持证上岗;是否能够熟练掌握应急程序和操作消防控制设备(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地震灾区临时安置点除外)。
7、是否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保证所有人员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
8、是否有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定期自我评估纪录(建设工程施工工地除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否落实“户籍化”管理。
9、是否在门窗、阳台设置影响人员疏散的广告牌、铁栅栏等障碍物(地震灾区临时安置点除外)。
10、人员密集场所是否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进行装饰装修;建筑外墙保温是否采用易燃材料(寺庙等宗教活动场所除外)。
11、设有防火卷帘的单位(场所)其卷帘下方是否摆放、设置影响卷帘下降的障碍物。
12、是否在出入口、电梯口、防火门等醒目位置是否设置提示火灾危险性、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的明显标志和警示标语;是否在各楼层明显位置设置安全疏散路线指导图。
13、是否违规生产、储存、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14、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是否违反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1、是否在客房内设置禁止卧床吸烟警示牌、安全疏散路线指导图;是否配置应急手电筒和防毒面具。
2、厨房是否通风良好,是否按规定设置专用灭火系统、燃气报警和自动紧急切断装置,是否定期清理烟道、烟罩,是否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
3、是否违章搭建户外广告牌和彩钢板等临时建(构)筑物;是否设置人员住宿的阁楼或夹层。
4、高层建筑周边和消防扑救场地上是否设置妨碍登高消防车作业的建筑设施设备和树木。
5、附设的公共娱乐场所是否按相关消防技术标准设置。
6、多功能厅、餐厅或其他厅、室内布置场景、灯光和其他用电设备时,是否控制可燃物的使用,是否超过供电回路的允许负荷;开关、插座和照明器靠近可燃物时,是否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
1、是否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并定期开展消防技能训练,确保队员熟练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灭火救援的基本技能。
2、是否违章搭建户外广告牌和彩钢板等临时建筑;是否设置影响人员疏散的铁栅栏;是否设置人员住宿的阁楼或夹层。
3、高层建筑周边和消防扑救场地上是否设置妨碍登高消防车作业的建筑设施设备和树木。
4、幼儿园、托儿所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是否违规设置在地下、半地下或4层及以上;是否设置单独出入口。
5、附设的餐饮场所厨房是否通风良好;是否按规定设置专用灭火系统、燃气报警和自动紧急切断装置;是否定期清理烟道、烟罩;是否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
6、附设的公共娱乐场所是否按相关消防技术标准设置。
7、室内布置场景、灯光和其他用电设备时,是否控制可燃物的使用,是否超过供电回路的允许负荷;开关、插座和照明器靠近可燃物时,是否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
8、地下商场和较大规模的地上商场是否在疏散走道及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上设置保持视觉连续的发光疏散指示标志。
公共娱乐场所
1、无固定座椅的歌舞娱乐场所是否设置固定的疏散通道或区域。
2、营业期间是否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违章作业。
3、是否有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燃放烟花爆竹等违章现象。
4、是否在演出、放映场所的观众厅吸烟和明火照明。
5、营业期间是否超过额定人数。
6、卡拉OK厅及包房内是否设置声音或者视像警报。
7、疏散走道及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上是否设置保持连续视觉的发光疏散指示标志。
8、室内布置场景、灯光和其他用电设备时,是否控制可燃物的使用,是否超过供电回路的允许负荷;开关、插座和照明器靠近可燃物时,是否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
9、公共娱乐场所醒目位置是否张贴消防安全承诺书。
医院、养老院、福利院
1、医院等病房楼走道上是否加床占用、堵塞疏散通道。
2、是否有人吸烟、使用明火和非医疗电热器具。
3、是否在病房楼、门诊楼违规设置中、西医制剂室;药品库房是否独立设置。
4、对设有医用中心供氧系统、高压氧舱、医用气体护理房的,是否明确专人负责管理。
5、厨房是否通风良好;是否按规定设置专用灭火系统、燃气报警和自动紧急切断装置;是否定期清理烟道、烟罩;是否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
学校、幼儿园
1、是否将消防及应急避险知识纳入教学、培训内容,并确定消防安全教员或聘请兼职消防辅导员;是否在学期初和学期末组织师生开展专题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是否对寄宿学生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用火用电、疏散逃生教育。
2、学生宿舍是否存在生火煮饭、使用大功率电器、点蜡烛等不安全行为。
3、学校实验室是否通风良好;是否严格执行实验规程;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是否分类储存,落实专人管理。
4、幼儿园、托儿所是否定点定人使用蚊香等驱蚊设备。
5、厨房是否通风良好;是否按规定设置专用灭火系统、燃气报警和自动紧急切断装置;是否定期清理烟道、烟罩;是否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
体育场馆、会堂场所
1、大型群众性活动是否依法申报,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2、布置场景、灯光和其他用电设备时,是否控制可燃物的使用,是否超过供电回路的允许负荷;开关、插座和照明器靠近可燃物时,是否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
3、综合利用的场所防火分区、安全疏散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劳动密集型企业
1、是否设置固定的疏散通道或区域。
2、是否擅自改建筑物的防火条件,增加火灾危险性。
3、易燃易爆设施设备是否独立设置或按规定与生产车间进行防火分隔。
4、生产车间、仓库是否设置员工宿舍。
易燃易爆场所
1、所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是否与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时所确定的一致;是否违反相互接触能发生燃爆、禁止混存等规定;是否与周围建筑物、构筑物、交通线路等是否保持安全距离。
2、场所内工艺设备、压力装置、储存设备、管线沟槽、仪器仪表等是否符合相应种类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环境和条件;电气线路敷设和电气设备安装是否符合相应的防火防爆要求和安全技术规定。
3、是否根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的种类、性能,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监测、报警、降温、防潮、避雷、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是否严格落实禁止携带打火机、火柴等火种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储存区域,禁止在火灾爆炸、危险区域内动用明火,禁止违章检修、违章操作等规定。
5、易燃易爆场所是否设置地下或半地下。
寺庙等宗教活动场所
1、新、改、扩建寺庙建设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
2、寺庙的殿堂(经堂)、藏经楼、厨房、僧舍等重点部位的电气线路是否老化,是否穿管敷设。
3、燃灯、点烛、烧香、焚纸等使用明火时应落实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4、酥油灯、香火炉等香火器具是否采用不燃材料,供奉香火的台座表面是否采用不燃烧隔热材料,并放置稳固;香火与易燃、可燃物之间是否保持一定的安全防护距离。
5、是否使用白炽灯照明。
6、是否根据实际情况组建志愿者消防队,并按标准配备一定数量的扑救初期火灾的消防设施器材。
7、是否因地制宜设置消火栓、消防水池、水箱、水缸等消防供水设施。
8、是否设置禁止吸烟等消防安全警示标志。
三(多)合一场所
1、是否设置在耐火等级三级及三级以下的建筑,厂房、仓库,建筑面积商场市场,地下建筑内。
2、是否将场所内住宿人员迁出或住宿与非住宿部分按规定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3、住宿与非住宿部分是否独立设置疏散设施或按规定设置金属室外梯、配备逃生避难设施的阳台和外窗等辅助疏散设施。
4、住宿内部隔墙是否采用不燃烧体,并砌筑至楼板底部。
5、是否按规定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6、是否按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局部应用系统。
7、是否在合用场所集中的地区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配备相应的灭火车辆装备和救援器材。
8、室外广告牌、遮阳棚等是否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制作,且不影响辅助疏散设施的使用、消防车的通行以及灭火救援行动。
9、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等临时建筑物。
10、是否存违章吸烟、生火煮饭等行为。
高层、地下建筑
1、高层建筑周边和扑救场地上空是否设置妨碍登高消防车作业的建筑设施设备和树木。
2、是否降低建筑防火条件,是否违规搭建阁楼或夹层。
3、是否将住宅等改变为宾馆、餐饮等经营场所或库房。
4、建筑内设置的人员密集场所是否符合相关国家消防技术标准。
5、是否占用避难层(间)或者改变避难层(间)使用性质。
6、地下建筑是否设置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和残疾人活动场所以及宿舍居室。
7、地下建筑是否使用、储存液化石油气、相对密度(与空气密度比值)大于或等于0.75的可燃气体和闪点小于的液体燃料。
建设工程施工工地
1、建设工程是否通过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抽查。
2、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是否按照承发包合同及安全协议中明确的双方消防安全职责。
3、施工现场临时办公、生活、生产、物料存储等区域是否制定严格的用火、用电、用气和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动火作业是否办理动火许可证;进行电焊气焊等作业是否由经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按标准规范操作;作业现场是否严格落实防火监护措施。
4、施工暂设的安全网、围网、施工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5、是否设置临时消防车道、临时疏散通道以及与施工进度相适应的临时消防水源。
6、是否在在建工程内设置宿舍。
7、施工工地设置的宿舍、办公、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厨房操作间、可燃材料库房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库等临时用房的建筑构件燃烧性能是否为A级;层数、面积、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标准。
8、高层建筑建设施工工程的施工单位是否在开工前将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和保卫方案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寺庙、文物古建筑
1、是否明确安置点管理单位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并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2、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措施。
3、是否配置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消防水源。
4、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5、是否在寺庙、文物古建筑内设置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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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同体检项目前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不同体检项目前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文章来源:生活健康频道
日期: 08:54:31
有经验的朋友应该知道,在做健康体检的时候,为了确保体检的准确性,不仅要选择一家好的健康体检机构,而且还要做好体检前的准备工作。不同的检查项目体检前的注意事项是不一样的:
一、心电图检查:检查前应安静休息5分钟左右,不能在跑步、饱餐、冷饮或吸烟后进行检查,这些因素都可以导致心电图异常,从而影响对疾病的判断。作饱餐试验及双倍二级梯运动试验检查前,还应于检查当日禁食。
二、脑电图检查:在检查前1天要洗头,且不能使用发油。检查前24小时要停止服用镇静剂、兴奋剂及其他作用于神经系统的药物,以避免检 查时形成假象,影响检查结果的判断。脑电图检查必须在饭后3小时内进行,如检查前不能进食者,则要听从医生的安排,口服50克糖粉液或静脉注射50%葡萄糖40毫升,以防因低血糖而影响检查的结果。
三、甲状腺碘试验:检查时必须是空腹,检查前不能服用含碘制剂或吃含碘量丰富的食物,如海带、海蜇、紫菜等。
四、肾图检查:检查前一定要排空小便,不得饮茶和咖啡,不能服用利尿剂。
五、CT检查:做腹部CT检查前必须禁食、禁水,以免形成伪影,影响CT图像质量。其他部位的CT检查则不必禁食禁水。
六、胆道造影:做口服造影剂检查时,检查前1天中午要吃脂肪餐,使胆囊内的胆汁排空,晚餐以无油高糖食物为好。晚餐后7时左右要按医生交待服用造影剂,然后禁食。做静脉造影检查时,同样于检查前1天的中午吃脂肪餐,检查当日早晨禁食。如果有急性炎症、发热、腹痛、急性黄疸等,待好转后再做此项检查。
七、泌尿系及男性生殖系造影:检查前1天的晚餐应吃软食,此后就要禁食。检查前1天的晚上还要服泻药以清除肠腔内的积气、积粪。检查之前要排空小便。
八、女性生殖系统造影:在检查之前,要排空大小便,未解大便者要灌肠,还要剃除阴毛,清洗阴道。
九、化验室检查:抽血作生化指标检查时,应在早餐前抽空腹血,这样查出的结果较为准确。尤其是检查肝功、血糖、血脂等项目,对于空腹的要求更为严格。
天津东兴医院体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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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现在的位置: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09D食品药品监管/政府文件/报告
索 引 号:12-00062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09D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文&&&&号:
关 键 词:文件,报告,细则,通知,措施,调整,控制,流通,管理,责任制,产业
关于201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自查报告
  攀枝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201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自查报告      市安委会:   根据攀枝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二O一一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攀安委[2012]2号)文件及《攀枝花市二O一一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要求,现将我局201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控制目标(40分),自查为40分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领导下,我们勇担艰巨的改革发展和食品药品日常监管任务,进一步落实了&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强化食品药品市场准入管理和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不法行为,净化了全市食品药械市场,使制假售劣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全市食品药品生产流通秩序有了进一步好转,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显著增强,全年未发生重大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事故,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消费信心明显增强。   二、工作目标(60分),自查得60分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为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我局调整了由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和相关业务处室具体负责安全监管日常工作。   一抓认识提高,明确职责。局党组将落实安全责任制与推进全年中心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做到相互促进,同步推进。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在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探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措施和途径;牢记党的宗旨,坚持以人为本,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饮食用药安全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保证权力规范运行;真抓实干,敢于负责,对分管的工作、承担的任务,做到独立负责地落实,积极主动地办好;不回避矛盾、躲避问题,不等靠依赖、推脱责任,创造性地抓落实,把科学的态度与探索创新精神结合起来;勇于实践,大胆开拓,切实干出有棱角、有特色的工作来,为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和我市医药产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抓责任制的细化分解。局党组根据当前食品药品监管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依照领导和部门的岗位职责,对安全责任制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员,将年度重点工作列入了下属单位和机关各处室的年度目标内容,形成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的格局。   三抓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本局干部职工作为食品药品安全的直接责任人,按照 &一岗双责&的要求,搞好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监管工作。一是局党组书记、局长何昌文作为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责任人,认真落实&四个亲自&的要求,组织班子成员专题学习省、市安全生产会议和相关文件精神;正确分析和把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正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解决意见。二是局班子成员按照执行责任制规定和责任制分工,把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融为一体抓落实,对分管处(室)、联系单位进行督促检查。   (二)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   1.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转发了攀枝花市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对&百日安全生产活动&进行了安排布署,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工作,确保了两节期间无安全事故及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事件的发生。组织职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切实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意识和水平,减少事故危害,推动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实施。   2.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监管任务的通知》(攀安监[号)文件精神,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文件精神,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抓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3.按通知要求出席市政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并按要求及时传达贯彻会议精神,未出现缺席或未经同意换人参会的情况。   4.进入2011年以来,我局领导非常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召开1次食品药品安全分析例会,在会上,对省里、市里的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进行了传达,对相关的安全工作进行了总结部署。   (三)切实履职尽责,确保全市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1.扎实做好过渡时期食品安全监管,全年无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一是继续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未移交职能前,牵头召开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及联络员会、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专题会议10余次,对全市食品安全重大问题和专项整治进行了研究和部署,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加大了联后执法整治,确保了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认真办理&两会&建议和提案,积极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进行沟通、登门走访、召开座谈会,对食品安全的建议提案进行座谈和交流。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得到代表和委员们的好评,办理评价均为满意。二是攻坚克难,大力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和保、化品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了农村食品、食品添加剂、学校食堂、含罗丹明B火锅底料等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和化妆品原料、new& york痘痘美肤精华液681化妆品、化妆品违规标识等监督检查,经过整治,有力地规范了全市食品、保化品市场,确保了安全无事故。三是认真做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采取选派执法人员入驻接待单位,深入后场监督指导接待单位食品采购、食品烹饪、餐具消毒、留样登记等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的方式,有力地保障了党代会和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现场会期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四是配合完成2011年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抽检任务。积极配合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完成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抽检任务272批次。   2.加强监管深入整治,药械市场秩序规范安全。一是搞好药械市场专项整治。开展了非药品冒充药品、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及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的专项整治行动、中药饮片购进渠道索证索票等5项专项监督检查,立案查处3件,按一般程序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3件,结案3件,结案率100%,涉案金额0.5218万元,收缴罚没款2.7227万元;国家局和省局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公告中不合格药械查处率为100%;上级交办案件处理回复率100%。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发生。二是深入规范药械市场。继续开展药品分类管理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了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销售使用处方药行为;积极开展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对在电子监管中出现的问题积极向国家电子监管中心反映;加强对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的监管,指导帮助全市4家医疗机构对到期医疗机构制剂品种进行再注册,并进行初审上报;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核发、换发、变更《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在今年全市案卷评查中,我局2个医疗器械行政许可卷都被评为&优秀&。三是加强用药用械安全监管。对全市11家药品批发经营企业、2家药品零售连锁经营企业、283家药品零售经营企业经营盐酸克仑特罗的情况进行了12次日常检查,实现了管理规范化,措施制度化,工作目标化,监管数据化;进一步搞好上市药械安全性监测工作。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预警,加强ADR宣传培训,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四是积极开展药械市场监督抽验。充分发挥药检所药品监督的技术支撑作用,完成监督抽验检验772批,基层涉药单位的抽验比率、药品品种覆盖比率、基本药物目录品种抽验比率较往年稳中有升。超额完成全年快检任务,检测药品547批次,抽样药品均已完成实验室检验,检验结果均符合规定。完成委托检验19批次,合格率100%。   3.积极落实食品药品机构改革要求,确保&改革、监管&两不误。一是保持了内部安全稳定。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把团结作为班子建设、作风建设的头等大事,注重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注重沟通、协调,注重矛盾化解,注重以身作则,确保了全局上下聚精会神抓工作,谋发展。二是进一步推进了改革。及时制定报批了&三定&方案,在&三定&方案下达后,本着大稳定,小调整、逐步到位的原则,对个别处室、人员进行了岗位调整,确保了新职能顺利履行;依据职责,搞好了事权划分,及时向市卫生局移交了划转的职责,积极与各区(县)政府衔接,细致稳妥地与区(县)局搞好了事权划分,进一步理顺了各种关系,优化了组织结构,形成了合理分工,执行顺畅、监管有力的行政机制。三是进一步加强了班子和队伍建设。积极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和&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活动,以&三亮三比三评&为载体,通过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切实改善了工作作风,激发了为民服务的内在动力;组织干部工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建设幸福攀枝花&的责任意识和发展意识;选派干部参加了国家局或所属单位培训,机关组织了监管业务集中培训,组织干部职工外出学习考察,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   4.积极改善民生,促进全市食品医药经济健康发展。一是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为顺利完成2011年&民生工程&12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目标任务,我局在日常食品安全整治中,加强对12家食品安全示范店的检查、指导和培训,目前12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已初步形成示范样板,已于2011年12月对12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进行了考评,全面完成了12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创建任务。二是切实维护人民群众食品药品的各项权益。在落实&三项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和承诺制度,在网站公开信息700多条,全年受理群众药械质量投诉举报件14件,处理率100%;受理食品群众投诉举报19件,办结5件,向相关监管部门和县(区)食安委办移交食品安全投诉举报14件。做到了服务态度零投诉,服务手段零距离,服务程序零积压,服务质量零差错,群众评价满意率达100%。3. 开展饮食用药安全科普宣传活动。在市中心广场举行了&全国安全用药月&攀枝花启动仪式,组织开展了&安全用药关注青少年&科普宣传、&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宣传片播放&、&饮食用药安全知识大讲堂&等宣传活动,组织编印了《饮食用药安全手册》11000册,在市电视台、市有线电视台播放电视公益广告120次/部;制作公交站牌20块,并在市区公交车站挂出。进一步普及了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知识和依法维权意识。   (四)增强安全意识,搞好日常安全工作   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一年来,我局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加强了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监管支撑体系建设,局机关和下属单位每年都安排一定资金用于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及局机关治安防范等。并建立健全了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并将隐患排查及整治结果报上级部门。全年没有因隐患整治不彻底,资金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   二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目标管理。积极组织领导和干部职工定期不定期的认真学习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防范知识,我局结合自身实际,扎实开展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宣传进机关、进校园活动,采用标语、短信、游动字幕、印发资料、公益广告等形式大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三是构建完善了安全监管体系。为了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在年初就及时调整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并完善了食品药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的工作,每项专项整治工作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四是严格事故报告制度,认真查处安全事故。2011年局安办要求各单位认真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安全事故。我市全年没有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事故。   五是加强安全值班制度,杜绝安全事故发生。2011年我局全面加强了安全值班工作,对安全值班人员及带班领导进行了定时不定时检查,在节假日期间要求值班员及部门负责人必须到场值班。有效的保障了全年的安全通讯的畅通及信息的及时传递,杜绝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加分情况   (一)加强监管深入整治,全市药械市场秩序规范安全,基本达到全省药品安全放心城市。加2分。   2011年我局共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及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的专项整治行动、中药饮片购进渠道索证索票等5项专项监督检查,继续开展药品分类管理和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加强对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的监管及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我市药械生产、经营及使用各个环节进一步得到规范;特殊药品监管实现了管理规范化,措施制度化,工作目标化,监管数据化;百万人口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位居全省第一,我市上市药械安全性监测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充分发挥药品监督的技术支撑作用,全年完成监督抽验检验772批,基层涉药单位的抽验比率、药品品种覆盖比率、基本药物目录品种抽验比率较上年稳中有升,药品抽验不合格率为0.65%,同比有大幅度下降,中药饮片及药材中完全假冒的现象基本不再出现,全市经营、使用单位药品监督抽样结果不合格率较低,药品质量逐年好转,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得到了进一步保障。   (二)扎实做好食品安全监管,我市全年无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加1分。   一是继续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牵头召开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及联络员会、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专题会议10余次,对全市食品安全重大问题和专项整治进行了研究和部署,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加大了联后执法整治,确保了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二是攻坚克难,大力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和保化品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了农村食品、食品添加剂、学校食堂、含罗丹明B火锅底料等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和化妆品原料、new& york痘痘美肤精华液681化妆品、化妆品违规标识等监督检查,经过整治,有力地规范了全市食品、保化品市场,确保了食品安全无事故。三是认真做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采取选派执法人员入驻接待单位,深入后场监督指导接待单位食品采购、食品烹饪、餐具消毒、留样登记等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的方式,有力地保障了党代会和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现场会期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综上所述:自查得分为103分。      附件: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表      &&&&&&&&&&&&&&&&&&&    & 二○一二年一月九日            攀枝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日印   (共5份)   攀枝花市安全生产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表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考  核  标  准
1.突破目标考核控制总指标且死亡人数较上年上升的,一票否决。
2.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的,一票否决。
死亡人数控制目标(40分)
1.突破控制考核总指标且较上年持平的,扣20分;
2.突破控制考核总指标且较上年有所下降的,扣10分。
3.发生较大事故的,一起扣3分。
小计扣分、得分
(一)综合管理
  (14分)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会议和文件精神的安排部署不及时(重点是&百安活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各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以及&国发40号文&的宣贯)的,1项扣3分。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未部署的,扣3分。安全标准化建设未按要求完成的,扣3分。涉及水上交通安全规范化建设的部门,未专题研究部署的、未建立工作机构和工作职责的,扣3分。《2011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工作职责&中每小项未完成的扣0.5分。
2.无主要领导亲自抓安全生产工作的书面记录的,扣3分。
3.每季度召开1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每少1次扣1分。
4.未完善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扣1分。
5.缺席或未经同意换人参加安委会会议的,1次扣1分。
6.每年至少组织4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或专项检查,并有规范、完整的记录,每少1次扣1分。
7.未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扣1分。
8.当年受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通报批评的,1次扣3分。
9.年初无工作安排,年终无工作总结的,扣1分。
10.未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和督办事项的,扣1分。
11.未按要求及时上报阶段性或专项整治工作信息、总结材料的,1次扣1分。
1 12.未按要求及时查处人民群众举报、来信、来访案件并回复的,1例扣1分。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5分)
1.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体系不健全的,扣1分。
2.未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工作目标的,扣1分。
3.未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内容的,扣1 分。
4.未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扣1分。
5.未制定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标准的,扣1分。
  (三)安全投入、隐患治理
  (8分)
1.未落实专项资金的,1例扣1分。
2.未定期排查事故隐患,未制定整治计划和方案,1项扣1分。
3.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省、市下达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治任务且未上报延期整治报告的,1项扣3分。
4.重大安全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无档案资料或资料不全的,1项扣1分。
5.高危行业和领域未依法开展安全评价、评估的,1例扣1分。
(四)专项整治
  (5分)
1.未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1例扣1分。
2.不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1例扣1分。
3.专项整治工作效果不明显的,1例扣2分。
4.专项整治工作受到上级有关部门书面批评的,1例扣2分。
(五)宣传教育
  (5分)
1.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无计划、无布置的,1项扣1分。
2.&百安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无计划、无布置、未开展活动、实际效果差的,1项扣1分。
3.未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的,1例扣1分。
4.未督促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1例扣1分。
(六)基层基础
  (6分)
1.未按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人员、装备和经费的,扣3分。
2.未对所属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实施有效监管的,1例扣1分。
3.组织大型活动,未向当地安监、公安部门报送应急处置方案的,1例扣1分。
4.学校将场地出租作为从事危险品生产、经营的,1例扣1分。
5.学校组织学生从事危险性劳动或活动的,1例扣1分。
6.档案资料收集整理不规范、不齐全的,各扣1分。
(七)依法行政和&三同时&管理(3分)
1.对涉及安全生产的需要审批或者验收的事项,不按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审批或者验收的,1项扣1分。
2.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依法查处的,1项扣1分。
3.不督促企业按规定、时限缴纳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的,扣2分。
4. 未按规定履行&三同时&手续的,1例扣1分。
(八)应急救援
  (4分)
1.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不健全的,扣1分。
2.不及时修改、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的,扣1分。
3.未配备基本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包括应急物资的储备)、未组织应急演练的,1项扣1分。
(九)事故报告和统计
  (3分)
1.谎报、瞒报事故的,扣3分。
2.发生事故未按规定时限上报的,1例扣1分。
3.事故统计报表不准确、不及时的,1例扣1分。
(十)事故处理和结案
  (4分)
1.事故发生后,相关领导未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救援的,1例扣1分。
2.事故发生后,因抢险救援工作不力导致次生伤亡事故或扩大事故社会影响的,扣4分。
3.未妥善处理事故善后的,1例扣1分。
4.未认真落实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事故处理决定的,1例扣1分。
小计扣分、得分
  奖励加分
(一)工作成绩
1.当年获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的,加3分。
2.当年获国家各部委局和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加2分。
3.当年获省级各部委局和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表彰的,加1分。
(二)工作创新
1.安全生产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全国推广的,加3分。
2.安全生产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全省推广的,加2分。
3.安全生产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全市推广的,加1分。
(三)控制指标
1.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连续三年下降并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内的,加1分。
2.连续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加1分。
小计加分(该项累计加分不得超过10分)
总计扣分、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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