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道:现在发问题知乎可以自问自答吗的傻冒是谁啊。

傻冒时代的爱情 - 铁蝴 - 文心专辑 Wenxinshe.ORG
用户名:&&密码:&&&&||专辑导航&―&>关键字&&范围&按标题按内容按作者&&文章标题:文章时间:作  者:出处:原创浏览650次,,傻冒时代的爱情日,星期一傻冒时代的爱情
  (一)
  众所周知,人类和动物有许多相似之处,比如到了一定的时候会主动的寻觅异性。但由于人类的生长期太慢,通常要到了十几岁以后才会萌发寻觅异性的冲动,因而我认为人在这方面较之动物是落后的。我是说,我开始萌发寻觅异性或稍懂爱情的年龄是17岁;也就是说,上世纪80年代中期是我特指的傻冒时代。  傻冒时代的男女青年们是接受第一股“资产阶级歪风邪气”冲击的受害者,那时的男青年大都喜欢把自己扮做流氓。他们喜欢留长发,穿大方格衬衣,一律扫地式的喇叭裤;而且,他们尤其喜欢模仿刚刚流行的香港电影里的阿飞――到街上挂马子。所谓“挂马子”,通俗的讲就是找女朋友;用如今时髦的话说则是大水冲了女生宿舍――泡妞。傻冒时代的“挂马子”较之今天的泡妞并不逊色;因为在那之前的男女青年们,几乎全赖于“介绍、见面、相识,在双方父母及亲友监督下进行恋爱”的模式呢。可见“挂马子”在当时有多么新潮和时髦。  1984年,已加入待业一族的我却不会挂马子。看着身边的男青年整天挂个不停,我简直受尽了心理乃至生理上的折磨,要知道,以我当时的年龄无论在哪方面讲都应是最迫切需要马子的时候。为此,我多次向比我大的男青年讨教,他们则慷慨地指导我:首先得学会抽烟;第二,得学会跳八步摇摆舞;第三,要勇敢大胆、死不要脸。  得到这言简意赅的理论后,我如获至宝,当天我就学会了抽烟。顺便说一句,我抽的是0.15元一包的“金鱼”牌香烟。接下来,我便像个小阿飞似的整天跟在他们屁股后面学习八步摇摆舞。以我的聪明,这都不是难事,难的是那该死的八步摇摆舞是有好几套动作的;虽然跳起来时都是八步,可每个来回却有着各种默契的姿势。某些男青年很不够意思,仅教我一些简单的动作,自己却像一切武术大师似的留上一手。不过我觉得也够用了,至少每每听到由革命样板戏《打虎上山》改编的迪斯科音乐时,我也能有板有眼地晃荡几下。那样子,如今想想,倒觉得像个丑陋的猴子。  仅仅学会了抽烟和跳舞还达不到男青年们的要求,因为我还没有进行勇敢大胆、死不要脸的实战演习。于是,我家附近的某女青年成了我第一个预期中的马子……  有一天,我在半道上截住了她,她则非常警惕地俯视着我――那女青年的个子比我高,这是男孩子发育晚的缘故,也不排除我太过紧张总打软腿儿的缘故,反正她当时的确是俯视我,而我平视她的位置则正好是她发育健全的胸部,那恰恰是她最吸引我的部位。倘今天再平视她时,我打赌我将什么都看不到,因为如今的我已是高她半头。可见男女之间有多么的不同;至少在长身体方面,男权主义的执行者却往往是后发制人。我猜,指不定有多少受欺负的女子们在抱怨:为什么不把青春期一直保持到死亡前夕呢。  咳,扯远了。现在该交代一下我截住她时,我们仅有的那二句对话。  我壮着胆子说,哎,你去哪儿?  她白了我一眼,冷冷地说,你管得着吗?  妈的,那时真是傻冒,我干嘛要这样问,而那女青年也够傻冒,我既然问了,就肯定有事儿,你又何必那么呛我?可事实上,当时的情形确实就是这样,弄得我大大的红脸,仿佛全身的血液都涌到嘴巴上,以至于涨肿的嘴巴怎么也张不开。结果,那女青年像躲着一堆狗屎似的围我绕了180度的圆圈扬长而去。  听着她的脚步声渐渐消失,我就觉得自己的脸皮和衣服也被她带走了,像裸着身子站在众目睽睽的大街上,任人们戏谑、嘲笑。后来我过街老鼠般地溜回家,一人躲在房间,垂头丧气地发呆了一个下午。当许多年后,我再次向她提起这件事的时候,她的回答却令我大吃一惊,致使大龄男青年毕四再次发呆了一个下午。当然,那已不是傻冒时代的事情了,不提也罢。  初战失败,我开始总结经验,并颇有心计的设计下次遇见她时应先说什么、后说什么;我甚至还设计了好几套方案,比如请她看电影不肯时,我就请她滑旱冰,再不肯时,我则要她欣赏我的八步摇摆舞。总之,我会想办法让她知道我也很洋活儿。要知道,傻冒时代的女青年也和男青年一样地在接受“资产阶级思想”的腐蚀呢――她们已不再像妈妈、姐姐们那样只穿一种颜色的衣裳;也不再像妈妈、姐姐们那样假惺惺地扮淑女,她们中间已有很多人把头发弄成绵羊毛;有的女青年干脆穿上钉了驴掌子的高跟鞋;还有的穿上紧箍着屁股蛋儿的牛仔裤;即便是男青年们的扫地式喇叭裤也偶而会出现在一些时髦的女青年的腿上。这就是说,在傻冒时代,女青年们更在意谁更洋活儿;而不像如今的女青年们只在意谁更有钱或家庭背景及学历、文凭什么的。怎么,如今不是很多女青年找男友时,已把“是否有房子”当做“是否与其恋爱”的重要指标吗?可傻冒时代的男女青年们却断然拒绝这没有丝毫浪漫情调破指标。这正如王小波所说,一切指标莫不是浪漫主义的仇敌。  在傻冒时代的初级阶段,我就自感很浪漫或者说很洋活儿。我的喇叭裤的裤口一尺一;头发长得能遮住鼻子,以至于我爸爸整天骂我长毛贼;而且,我还经常在外面偷偷抽烟,尤其遇到女青年时,我会像机械手那样灵活地摸出一支香烟擦火柴点燃,并准确无误地迅速插进嘴里,其性感及优美程度并不亚于今天MTV里的天王们。其实,我只不过是一待业青年。  所谓待业,顾名思义就是等待就业。说的仔细些,就是社会各单位把本单位干部群众们的子弟纠集在一起,临时安排个职业或集体活动的场所,即临时饭碗。其特点,一是那些子弟们大都不肯读书且不会及时被社会招工;二是所处的场所和职业大都属服务业。这些待业青年,不像今天的小青年们有着各种各样的娱乐活动来寄托狂躁的精神、消耗青春的活力。那时的青年们只会钻进空气污浊的屋子看录象,或者捧一本缺页少皮的破书穷精神;但大多数的青年们却喜欢练单杠、撮拳击,然后打架;而其余能供支配的时间则用来挂马子或练习挂马子。  我们单位有个老资格的待业青年,名叫三毛。我之所以说他“老”,是因为他是第一批进入待业点的元老级待业青年。然而,每每有招工名额时总没他的份儿。领导们在每次分配有限的招工名额时会使用不同的办法,比如:按考试成绩好坏择优者送走;按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等。但结果却是一样,即三毛走不了。于是,三毛就成了老“待”。  三毛比我大3岁,个头也比我们几个刚入伙的青年高不少;不仅如此,三毛由于经常练单杠、练拳击,身体长得非常魁梧、健壮,每每抬起胳膊,小臂上的肌肉就特像一只只会动的小白鼠。他打架很勇猛,他曾独自一人将二名上门挑衅的傻冒青年揍得抱头鼠窜。用今天的话来说,简直酷毙了。当然,最令我佩服的还是他无以伦比的挂马子技术。这样说吧,在我待业不足2年的时间里,三毛前后总共拥有过十几个马子,大可组成一支女子特警队。所以,三毛成为我们的头目并不奇怪。  我们的待业据点是个蛮大的商店,主要经营烟酒糖茶及饼干、糕点等副食品。那些货物大都是由单位出车从济南、青岛等地运来,而三毛就是押运员兼装卸工。入伙后,在我的强烈要求下,我如愿以尝地成了三毛的副手。可拉货的汽车并不是天天都开往济南、青岛,因而我和三毛成了待业据点里最清闲的人。不用说,您也猜到了――我有了跟着三毛学习挂马子技术的时间和机会。  在这里,有一点需要补充:初次挂马子失败后,我曾向三毛倾诉过心中的沮丧情绪。三毛则说,天涯何处无芳草,你小子何必非在家里找呀,跟着我,街上的马子你随便挂。我说,那小妞儿不孬,我还是想挂她。三毛说,你真傻冒,和她罗嗦啥,改天哥们儿领你见见世面,你敢不敢?听了三毛的话,我总觉得不对头,难道我被认为“不孬”的姑娘会有很多吗?即使很多,难道都是我预期中的马子吗?可思来想去也不知怎么与三毛说起。懵懵懂懂间,带着与那名令我蒙羞的女青年赌气的心理,我擂着胸脯对三毛说:敢,谁说俺不敢?  大概在这期间,三毛出事了。那是个夏季的傍晚,四名男青年在路上截住了刚下班的三毛,不由分说便劈头盖脸地打了起来。三毛没防备,招架不及处,双眼先被封了,紧接着被踹倒在地,四名男青年又是一阵没好没歹地拳打脚踢。我惊呆了,稍稍反应过来时,赶紧上去助拳,结果,其中一名男青年说,小子,这没你的事儿,免得沾一身血。我说,三毛是我哥们儿。男青年则说,那好,我告诉你,你哥们儿抢了我兄弟的马子,你说该不该揍!我想了想,说那也不能揍。男青年说,要是你的马子被抢了呢?我说,我没马子。男青年听了一愣,接着就骂我傻冒。这时,满脸血污的三毛大声喊我,要我扶他起来,我使了吃奶的劲儿也扶不动他――天,三毛的腿被他们打断了。可三毛连眉头也没皱一皱就破口大骂:操你娘,你们这些傻冒,自己没本事挂马子,倒来拿老子撒气,等着吧,老子好了腿还去挂,到时候让你们的马子一个个都变成破烂儿。这番话,再次把四名男青年激怒了,他们一拥而上,完全彻底地把三毛揍成了一只瘸腿的熊猫,可怜那只熊猫的头上还冒着鲜红的“泉”就睡了过去。  这件事对我的触动非常大,至少让我知道马子并不像三毛说的随便挂。试想,马子总不会是自来水吧,一拧阀门就哗哗淌?既是数量有限,你三毛挂多了,别人就要闹饥荒,要知道任何时代男青年们也不肯在这方面闹饥荒,就像肚子饿了想吃饭一样,包子油条固然好,饿急了糠菜窝窝也可填肚子。我觉得男青年和马子的数量碰巧是“一个萝卜一个坑”的关系才好呢。当然,这是个极为幼稚且永远不会实现的理想。不过这“一个萝卜一个坑”的理想,倒也使我把三毛挨揍的事情理解成逃脱不掉的活该了。  三毛并没被揍死。他在医院里躺了二个月,一条腿整天被铁丝编织的吊环牵着,被剃得精光的脑袋上缠着一层层纱布,像电影里光荣负伤的解放军战士。起初,三毛的爸爸给三毛送饭,每次去都亲娘祖宗的大声痛骂,三毛则冷眼相对,以至于惹得满病房的人颇有微词;后来,送饭的任务就落到我身上。当我去三毛家拿饭盒时,却经常见三毛的爸爸也挨骂,骂人者则换成一个很胖大的女人,再后来我才知道那胖女人是三毛的后妈。在医院里,我常陪三毛聊天。别看他伤痕累累、模样不济,可话匣子一开嘴巴却贫得很,像《巴黎圣母院》里的磨坊约翰似的侃个不停。在那些日子里,三毛告诉我很多事情,有让我开怀大笑的,有让我暗暗称奇的,但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却是他不幸的家世和他与第一个马子的事情。  三毛的亲妈死的很早,后妈对他很不好。三毛曾读过格林童话,用他的话就是:她总瞧我不顺眼,有事没事地骂我,在后妈眼里,我就是个灰姑娘。对此,我深信不疑,我见过那胖女人,她骂人时掐着腰,脖子伸得像斗鸡,真的很凶。这让我常常联想到那女人把豆子倒进碳灰里再命令三毛拣出来的情形。当然,拣豆子的事情虽没发生,可三毛说被后妈踢出去挨饿的事情却有好几回。他爸爸对那胖女人畏之如虎,久而久之,也索性视三毛为仇人。听了三毛讲的这些事,我难过极了。可三毛却满不在乎地说:无所谓,大不了他们不要我,不就是嫌我不挣钱吗?等以后我招了工,有了钱也不会给他们。是的,后来三毛的确招了工,是一家经济效益不好的农药厂,再后来就听到他被人拿刀捅死的消息,不过这都是数年后的事了。  如上所说,三毛第一个马子的事也有必要做个补充。据三毛说,他的第一个马子是他的同班同学,一个非常好的女孩儿。我虽然没见过三毛说的那女孩儿,但在三毛的讲述时,那含情的话语和变得柔顺的眼神里看得出他是非常喜欢她的。他说那女孩儿叫芳,三年前与自己一起进的待业点,好得就像一个人,连领导都羡慕,他们曾约定就这样好一辈子,还发誓即使几辆解放牌卡车也不会将二人分开。可是,那女孩儿先被招工了,到新单位后,立刻被一群拥有工资的男青年像狗皮膏药似的粘糊上了。一来二去,终于有一天,那女孩儿托人给三毛捎来一封信,说自己有对象了,还说很对不起三毛,请他原谅什么的。信没看完,三毛就差点晕了过去,倒是送信的男青年的冷笑提醒了他,三毛问,芳呢?她为什么不来?结果,送信的男青年说,哼,告诉你,芳现在是我的马子,今天我来就是为了警告你,往后少打她的主意,不然就揍扁了你。三毛立刻跟送信的打了起来,战斗结果则是被人高马大的男青年揍扁了。打那以后,三毛就开始拼命地练单杠,搓拳击,有时没人当陪练就一人狠命冲着个沙布袋拳打脚踢。其他能供支配的时间则如上所说――以不可思议的精力和技术跑街上挂马子。总之,他就像我刚认识他时那样的身体强壮、精力旺盛、玩世不恭且百分之百的时髦。至于他睡不着时,是否还想起那位叫芳的女孩儿,我就不得而知了。  三毛出院后,很快又精神了起来。不过他的腿并没有完全恢复好,走路总是一瘸一瘸的。我常想,一定是那名接骨医生干活时一阵剧烈的咳嗽导致;再不,就是因着三毛的后妈不肯给医生送红包的缘故。可不管哪种原因,已不可能再把他的腿砸断重新接了,除非那四名男青年再一次从天而降。但那四名傻冒青年再也没露面,有人说逃往新疆,还有人说他们凑钱给派出所送了钱。总之,这事就这么拉倒了。  84年秋天的一个下午,三毛要我陪他去挂马子。当时,天色阴沉,好象还起了风,但这都不是主要问题。打心里说,我是因着三毛挂马子被腿砸断的事而不敢去,可嘴里却偏偏冒出一句“不想去”。三毛一听,便不开心了,说:是不是瞧哥们儿模样不济,挂不了马子?还是懒得再陪我这瘸子?  话说到这份儿上,甭说是在傻冒时代,就搁现在有人冲我这么说我也不能回避了。于是我跟他去了,只是临出门时,我在车库里摸了把特大号的扳手悄悄插在了后腰里。  我和三毛每人一辆单车来到电影院门口,那是男青年固定的、也几乎是唯一的挂马子场所。不像如今的青年泡妞时会去酒吧、舞厅或其他什么莫名其妙的地方。可傻冒时代的青年没有太多的选择,我是说,当时像我和三毛一样在电影院门口傻站着的男青年还有很多,偏偏女青年少得可怜,而她们周围却挤着一群像马蜂般的男青年哩。三毛好象也瞧了几眼,最终却耸耸肩没有过去。我注意到影院贴出的海报――今日上映《无腿先生》。操,这很像是个威胁,谁若再乱挂马子就会变成无腿先生!我心里充满着恶意地咒骂,同时也下意识地看了眼瘸腿三毛,三毛则是眉毛微挑,两眼发直的冲着不远处马路边的一个瓜子摊。我顺着那方向看去,敢情是二个女青年在买瓜子,二人穿着都很洋活儿,其中一个还烫了发。三毛说,你信不信我能把那绵羊毛挂来?见我表示不信,三毛就说:在这等着,看我的。  说着,他就一瘸一拐地晃了过去,我在老远静静地看着。只见他上前搭讪,随后两手比划着在说些什么,时间不大,三人便熟得不行,像多年的老友,那二名女青年还好几次笑得弯了腰。我很想过去听听他们在谈什么,可又觉得不被人邀请自己径直过去会显得很没面子,于是,我开始抽烟,烟充其量也就一分钱一支,在我抽了将近5分钱的时候,三毛喊我了。真的,我当时激动极了,终于有了与马子实弹演习的机会了;我甚至忘记重新再点燃一支“金鱼”牌就跑了过去。可惜,还没等我自我介绍,三毛就一边指着绵羊毛,一边对我说:这妹妹要学滑旱冰,哥们儿腿不太好,今天只好当当教练了,你先回去吧。我一听,直气得眼前一黑,牙根发痒,特想一口咬断三毛的喉咙。现在想想,应是嫉妒得厉害吧。很快,三毛和绵羊毛便没了踪影儿,另一名女青年则冲我一呲牙,没等我冲她一呲牙,从一旁蜂拥而至的几名男青年却抢先冲她呲牙了。妈的,这回连仅剩的一点点希望也荡然无存了。望着那几名傻冒青年整个儿一付狗啃骨头干咽沫的德性,我忍不住摸了摸腰后别着的扳手,但最终我还是选择了离开――除非我愿意被他们打成无腿先生。  这件事令我对三毛极为不满,为此我抱怨过好几回。可他总是笑笑说,这东西你得自己来,既教不得又不能分享嘛。不过,他也知道自己很不够意思,因而他会在别的地方对我进行补偿,比如,瘸腿三毛比我干活多,出了问题,他也总是抢着揽下来。有一次,我偷偷开出单位的解放牌卡车,正玩得过瘾却不知怎么一家伙撞在一个大磅秤上,结果是车灯碎了、水箱裂了、磅秤歪了,而我则像老鼠似的逃了。后来有知情人举报,说是一名待业青年干的,领导一追查,三毛就挺身而出了。这,又让我不由得对三毛敬佩得不得了;以至于他撇下哥们儿与马子滑旱冰的事,我也就不再对他穷追猛打了。  这件事的最终结论是:干了坏事可以有人代替,而挂马子或者泡妞则要完全靠自己,就像今天的你不需要别人代替你谈恋爱一样。
  (二)
  我的第一个马子并不是那位被我在半道上截住过的女青年,尽管这名女青年是我一生当中最重要的女人之一,但她的确没成为我的第一个马子。我的第一个马子也是个待业青年,这就像是鱼找鱼、虾找虾吧。用《围城》里的方老太爷的理论来说就是:找老婆不能找比自己有能耐的,高中生要找初中生,大学生要找高中生,博士生则要找大学生,女的最好不要做博士生……。但傻冒时代的我好象没考虑过这类问题,那时候,我只有一门心思,即赶紧找个不错的马子解解渴。  现在,我的马子出场了。  1984年初冬的一天上午,我坐在解放牌卡车的副驾驶座位上,透过有机玻璃的车窗像贼一样地往外乱瞅。那辆卡车去给一家商店送饼干,待业青年毕四是押运员,三毛则是装卸工。汽车慢下来时,左前方正是一排商店,在某个商店门口站着几位花枝招展的女青年,我当时就想,最好是给她们送货才好;结果,我中奖了。  其实,这地方我没必要太罗嗦。这样说吧,这商店里几名女青年中有一位最漂亮的姑娘被我看上了,是那种早已在心中形成“不错”概念且只一眼就令我下了“必须挂上她”决心的女青年。等卸完饼干,我和三毛故意磨蹭着不肯走,三毛嘻嘻哈哈地与几名女青年瞎侃,我则装成浏览店面的样子在柜台前走来走去,只气得开车的大胡子司机一股劲儿地大骂傻冒。其实谁骂也没用,就连佛祖也承认,“爱情”是人类最难根除的东西。  后来,我有事没事的就往那地方跑,所谓有事就是去买烟,所谓没事则是买火柴。那时,满大街上已流行牛仔裤,而那名漂亮女青年就碰巧穿一条已洗得发白的牛仔裤。她上身穿一件火红的夹克衫,头发黑得发亮且全都密密麻麻地圈圈着(后来我知道她是自来圈)。每每她一走近我,就像是一团燃烧的火焰在靠近我,总把柜台前的我烤得脸红耳热。若是别的女青年,尤其有个长得又高又大的那个女青年过来给拿东西,我就会失望得要命,恨不得一脚踹死那傻呼呼的女傻冒。但不管怎么,日子一久,我的初步目的达到了,用现在的话讲就是和她――我的第一个马子――混了个脸儿熟。我计算过她亲自卖给我东西的次数,较之其他女青年卖给我东西的次数的比例开始增多。有数据可以证明,1984年11月我去了她们那里共计10次,她亲自卖给我3包香烟和5盒火柴;12月我去了16次,她亲自卖给我8包香烟和12盒火柴;而进入1985年的元月后,我再去时,就几乎单是她亲自卖给我东西了。这绝对是个好苗头,至少这个“量”的变化让我产生了以下二个念头:一,她已察觉到我是为她而去,她也乐意和我接触;二,是别的女青年率先看出我的企图后,故意把机会让给了她。  可惜,在近三个月的时间里我仍没挂上她,甚至连一句除买卖东西以外的话都没说过。倒是我的火柴越来越多了起来,以至于我们待业据点以及三毛使用的火柴全由我无偿地供应。三毛很聪明,他看出我的心思。某天,他向我发问时,我便如实交代了。他摇摇头说:你最好别打她的主意。我大奇,忙问原由。他告诉我说那漂亮女青年是某单位领导的女儿,是那种家里管得较严的那种女孩,也就是说,那女孩不是马子,而是父母估价待售的乖乖女。我问三毛,你是怎么知道的?三毛就笑,是那种略带沮丧的笑。我登时明白了,他肯定早就对她采取过行动,只不过没有像以往那样成功罢了。这个意外的发现让我不禁产生一阵酣畅淋漓的痛快。按理说,三毛和我是好朋友,我不该对他的失败抱这种幸灾乐祸心态的,可我却乐了,直乐得刹不住车。后来我分析自己的心理,那不仅是因为自己能有机会挂个不错的马子,更是由于对三毛长期以来拥有很多马子的嫉妒心理在作祟。我想,这种嫉妒心,不管是傻冒时代,还是其他的任何时代,应是人皆有之,只不过大家拒绝承认罢了;而且这种嫉妒心往往发生在与自己亲近或熟悉的人身上。因而,我当时并未觉得有什么可耻感和获罪感,反倒是在当时乘胜追击般地向三毛打听起那女青年的情况。  据三毛说,那女青年叫梅,是个非常纯的女孩,由于眼睛大,皮肤稍黑,便得了“印度美人”的绰号,并强烈地告戒我在她身上下功夫整个就是浪费时间。三毛这番说法,在我看来颇有些自相矛盾的意味,他的意思是,凡是纯的女孩就不容易挂上;反之,凡是能挂上的女孩则大都是不纯的。问题是,傻冒时代的男青年最在意女孩的纯与不纯,这就像中华民族的傻冒时代以前、母系氏族以后的男人们在意女人是否贞洁一样。于是,我听了三毛的话非但没有气馁,反而更加坚定了非梅不挂的决心。这决心,颇有点与三毛比赛的意味,因为三毛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星期礼拜,挂马子比赛”。在一个失败者面前,又有哪个热血男儿不渴望“摘取金牌”呢!  但是,由于确信了梅的“纯”,我便生了对梅的“惜”。因而我并没有像一切爱好挂马子的男青年们那样去挂梅。坦率的说,当时的那个“挂”字在我的心目中多多少少是个带有流氓色彩的说法。如今琢磨琢磨却不尽然,不就是找女朋友嘛,与流氓不流氓不挨边儿;只不过那个“挂”字在当时尽管很时髦,但确实恶俗了些,更何况在傻冒时代,像我这样的待业青年也通常被人看做是流氓。  关于“流氓”这一名词,据《现代汉语词典》上说,原指无业游民,后指不务正业、为非作歹的人。我不知它的出处,也不知是谁率先使用了它,但我自从知道了这个词的那一刻起,就认定这不是个好词。我记得我第一次使用还是在上小学时:某天,与小伙伴们走在放学的路上,见到一男子骑的自行车后座上坐着名女子,有同学就起哄:自己的车子自己骑,哪有男的带女的,流氓,流氓,嗷嗷嗷。这喊法甚是好玩儿,因而我也脱口而出:流氓,流氓,嗷嗷嗷……很奇怪,我们刚喊了几声,那男的果真就停了下来,我本以为他会来揍我们,心里正担心,却看见那一男一女都跳下车子,一前一后匆匆地走远了。后来,我问同学什么是流氓?他用力抽了抽快过河的鼻涕,很牛逼地告诉我说:只要一男一女在一起就都是流氓。因着这刚刚得来的知识,我很快就被爸爸抽了一记耳光,也很快被女班主任好一顿臭骂,因为我也向我爸爸和班主任晃着胳膊高喊流氓,流氓。  我认为,这个小故事很能说明一个问题,即“流氓”一词无论从前还是现在,一般人是模糊不清的。比如傻冒时代的大人们认为待业青年是流氓,可事实上,我们只不过是迫切希望――与他们的女儿――谈恋爱罢了。我是说,我之所以没有像三毛们挂马子那样去挂梅,就是不希望给梅留下个流氓的印象。  1985年的春节期间,我没有见到梅。那是一段极其郁闷的日子,过年吃肉的滋味也忘了,连同放鞭炮的兴奋也忘记了,我只盼着正月十五赶快到来――过完正月十五,梅的商店会重新营业。这段时间里,我暗暗做了个很惊险、很浪漫的打算。我计划在她们上班那天,背上我的吉他去为她们唱歌。顺便说一句,在傻冒时代,拥有吉他这种洋乐器的男青年就像如今的男青年拥有手机一样寻常;他们常常背着吉他摇晃在马路上或在晚间像叫春的猫儿、发情的狗似的一阵阵狂吠;而我,曾经就是这些青年中的一名。值得一提的是,我弹吉他的水平还不错,在当时不仅能独奏《爱的罗曼丝》和《潜海姑娘》,还能用几种摇滚式节奏型及分解和弦对所唱的歌儿进行伴奏;总之,玩吉他是一项比较洋活儿也比较浪漫和时尚的事物。这也就是说,我已打算利用我的浪漫和小小的才气去吸引(或勾引)那名叫梅的女青年了。  自不待言。正月十五后的第二天,我起了个大早,洗刷完毕,还没吃早饭,自己和自己就打起架来――那纯粹是几种复杂的情绪在相互撕扯着揪斗:  “冲动”急切地对我说:梅的商店已经开门了,你这傻冒,赶紧去!  “羞涩”却认为时机仍不成熟,小声对我说:再等几天吧,这样子去是不是太冒失了?  而“恐惧”却像的小鬼似的不断插嘴:人家认识你是谁呀,哼哼,当心被人家骂出来喽!  见我像热锅上的蚂蚁来回走动,一付没有主见的样子,“冲动”气极了,它拧着我的耳朵大吼:你真窝囊,这难道不是盼望已久的事情吗?你为什么还犹豫?  我说:滚,你当我不想去呀!我做梦都想去见梅,我他妈快一个月没见她啦!  “羞涩”听了就冷笑,说:即使给你见面的机会,你敢和人家说话吗?  我说:去你妈的,都是你这混蛋捣的鬼!  “冲动”赶紧鼓励我说:你好棒!快,现在就背上吉他……  哼哼,――这是“恐惧”的声音,这家伙说话时总不忘冷笑几声:小毕,你没吃错药吧,就这样去?到时候被人当流氓赶出来可别怪我没提醒你。  我一听就火了,骂道:你们没个好东西,都给我滚远点!说着,我率先拧住“恐惧”的耳朵“嗖”地下扔出老远,紧接着一个飞腿踹开了“冲动”,再想赏给“羞涩”几个恶狠狠的耳光时,“羞涩”却没了踪影。  这时,我看见期待已久的“勇敢”从远处疾奔了过来。它披着坚硬的铠甲,戴着耀眼头盔,还打着尖利的呼哨,像远古时代的猛士一下就拥住了我。它亲吻我,拍打我;还和我啪啪地连连击掌。很快,我开始脸红,开始气粗,开始热血沸腾――嘿,我要感谢“勇敢”的到来,让那些畏畏缩缩的家伙们滚蛋去吧!  我又一次照了下镜子,一挺胸脯,刚够1.7米(可恶的发育期),再把吉他拿在手里,顺势将长长的头发一甩,忒棒啦!于是,我拖着一尺一的喇叭裤,精神抖擞地上路了。  在梅的商店里,一切如我所料,梅和另二名女青年被惊呆了。而我,却将在路上就已经浮现出的“18岁青年的微笑”努力地保持着。她们开始面面相觑,大气也不敢出一声。我期待着,我像饥饿的儿童期待食物一样期待着她们的认可。我当时多么希望她们中间会有人站出来对我说句话呀!哪怕是一句不怀好意的质问:嘿,小子,你抱着那玩意儿,究竟会不会弹?  可她们没有,没有的原因是出现了奇迹。她,――梅绕过柜台并径直向我走来,天,这是怎样的一种目光,就那么直勾勾地看着我,像审视?不,比审视更专注;像询问?也不是,询问的目光绝不会这么亲切;那么应是热烈?yes!正是这种热烈的目光,也唯有用“热烈”去形容那目光最为准确;而且,她那两颗黑葡萄似的眸子还是游动着的,在我18岁的脸上梦幻般地游动着,游动着……她说话了,是那种在我听来像一切好妈妈、好姐姐们才配拥有的声音,她说:你来了,那就弹一个吧。  我当时差点晕了过去。这倒不是由于没吃早饭的原因,而纯粹是她对我的恩赐和信任远远超过了我以往所有的想象范围。被信任的感觉真是美妙,被女人信任的感觉更是美妙,而被一名预期中的马子信任简直就是妙不可言了。可我该怎么办?我必须开口说话,还要说得干净漂亮、说得完美合理……刹那间,我灵光突现,就想起三毛们教我的挂马子口诀――勇敢大胆,死不要脸。  于是,我坦然了。我一边摆好外国电影里吉他手的姿势;一边用早已背得滚瓜烂熟的“台词”开了腔:你们好,我叫毕四,是X单位的待业青年……弹得不好,请别笑话。下面就为大家弹唱一首《阿妹阿妹》。说罢,我像遇到强烈激光似的,迅速关闭了眼帘;同时,左手握准把位,右手猛抖,随着一阵四分之四拍节奏型的炸响,我年轻的嗓子也唱起极富青春气息和挑逗性的歌谣:  阿妹阿妹几时办嫁妆,我急得快发狂;  今天今天你要老实讲,我是否有希望。  虽然我没汽车洋房,人又长得不怎么样;  可是你要想一想,看看自己的长相……  简单吧,我是说,我们就这样认识了。看似惊险,其实远远比不得上战场。如今想想,不仅是稀松平常,反倒觉得很不过瘾。可惜傻冒时代早已不复存在,我上哪儿再去过瘾?这话也可以干脆说成,凡是恋过一回的男人或女人,若再想过一回初恋瘾,怕都是不可能的了。  是的,我确定那是我初恋,而且初恋已经开始;也就是说1985年的正月十六这天,梅正式被我挂上了。有这样一段对话能证明我这个确定,而这段对话则是在二个月后的一场春雨中进行的。  梅:那天,你可真大胆儿。  我:我不光大胆儿,我还死不要脸哩。  梅:你就不要脸,竟敢挂我,让她们快把我笑话死了。  我:嘁,说不定她们也喜欢不要脸呢。  梅:去你的,你再乱说,就缝你的嘴!  我:好好,是我勇敢地糊弄了你行了吧。  梅:也不是,我是愿意的呀。  我:那你说说,你从什么时候愿意的?  梅:嗯……从你给我们送饼干的时候,我就觉得你挺奇怪。  我:哈,你一定是那时侯就看上我了吧。  梅:美得你,那时候我知道你是谁呀?后来你经常来吧,我就看出你的意思了。哦,李萍也看出来了,知道李萍是谁吗?  我:咋不知道呀?与你一起上班的那个又高又大又丑的女傻冒嘛。  梅:不许你骂人,你这么爱骂人就该缝嘴。  我:你缝,有本事把咱俩的嘴缝一快才好呢,哎,接着说。  梅:李萍说这小子没准儿是来挂你的。后来她还说每次给你拿烟时,你都像只狼狗似的使劲儿瞪她,她还说我给你拿烟时,你就像猫咪了。  我:喂,那李萍怎么总把我比成动物呀?我瞅着她倒像个夜叉。  梅:别打岔,嗯……,一直到你去弹吉之前,她和我都在猜你会什么时候先跟我们说话,可真的没想到你会像个流……歌星似的来唱歌。  我:你刚才想说我什么来着?是不是想说像我流氓?  梅:不,我才不骂人呢。  我:看到我去唱歌,你当时怎么了?  梅:傻瓜,我当时就爱上你了!  我说过,这段话是在一场春雨中进行,但那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居然告诉我说早就爱上我了。可笑的是,我当时并不知道她怎么想,还傻兮兮地回顾自己是不是做的不够一级棒呢。若是早知道,我又何必把自己多煎熬近一个月呢?可见,去摸透女孩子的心思这件事是多么的重要。正如梅所言,男青年们在那个时候大都傻得可以。因此,我坚决地认为猜不透女孩子心思的男青年就是傻冒,而一心指望着女孩子来向你示爱的男青年则纯粹是傻冒二代。当然,如今若有女人因为你的钱或贪图别的什么,向你主动地投怀送抱则另当别论了。  但是,傻冒时代的女青年不会主动对男人投怀送抱,至少我没见过。更恼人的是,已铁定归我的马子,居然也不肯向我投怀送抱。我有好几次对梅动手,希望搂抱搂抱她,可无不被她推推搡搡地闹个不愉快。后来我非常严肃地对梅说,你必须让我亲个嘴儿,必须亲嘴!梅听了就笑,笑时,自己就把自己的嘴儿捂住,仿佛不捂就会被我亲坏了似的。这让我恨得牙根儿直痒痒。就像那次在雨中的对话那样,我几乎一有机会就提示她,以希望把二人的嘴巴缝在一起亲个够。不过,如今看来,若真把二人的嘴巴缝在一起肯定很痛苦,像前期某地搞接吻大赛的选手们,一个个都把嘴巴亲的肥大红肿,难看死了。  不过,梅最终还是同意和我亲嘴了。我已记不清那是与她的第几次约会,但时间地点我却记得非常清楚,我们相约晚上7:30见面,地点选在一条废弃的铁路旁。那时,天渐渐热了,一些平时并不见人影的地方也常常会有人走动,而那条铁路旁却少有人去。可见我当时选定那地方为约会地点,用心是多么的良苦。我去得挺早,至少天还没完全黑透儿。到了后,我把自行车一立,便解下一个军用书包,里面有几枚清涩的苹果,那是我用来讨她喜欢的食品。如果以现代人的看法,带着苹果去约会的男孩子,对女友钟爱程度不可谓不深吧。可我当时似乎并没想那么多,我只想把今夏最早的苹果留着给她尝尝;因为那苹果是我下午冒着被人揍一顿的危险去果园偷来的。  大约等了一支烟了工夫,梅来了。她骑一辆没有横梁的自行车,不停地晃着铃铛……。我跳将起来一下把她的车子拽住,她就咯咯的笑。我说,你来晚了。梅说,你看看表呀。我抬腕一看,那块上海牌机械表分明是7:29分。我开始得意并感激地“嘿嘿”。梅说,你猜我给你带来什么好吃的?我说好哇,我也给你带来好吃的,不如我们交换吧。梅说不行,并要我闭上眼睛、张开嘴巴。我照办了。结果,有一物被她丢进我的嘴里,非常香甜,还有些韧性,像糖却又有咯牙的核儿。我睁开眼睛非常狐疑地看着她,表示不知。她就又一次笑得出了声,露出雪白的牙齿,说:你先猜三次。我第一次猜的是点心,她摇头;第二次猜的是糖,她摇头摇得头发都动了起来;第三次我没猜,一下吐出那咯牙的核儿――枣核儿。梅见我没猜完三次,就跺脚嗔道:你胆敢不听指挥。我就慌忙拿出早已洗干净的苹果。她乐了,说现在就有卖苹果的吗?我说是偷来的。见她表示不信,我就忍不住想起印度电影《流浪者》里的丽达,那漂亮的外国妞对做小偷的男友拉兹的诚实交代也是坚决地不相信,这让我猛地意识到:那时的梅是多么喜欢我。  于是我说:往后你的一切指挥我都听。说着我把苹果递给她,而她则把一个用手帕扎着包给了我。我解开手帕,问:这是什么枣儿?梅得意地说:伊拉克蜜枣儿。  顺便说一句,关于伊拉克蜜枣儿,在当时我还是第一次听说。后来,在某本杂志上好象看到过这方面的介绍。说“伊拉克蜜枣儿”是被称为伊拉克的“绿色金子”的椰枣,在伊拉克,椰枣树则是被作为一种传家宝,而且还是伊拉克人代代相传的家庭财产呢。据说,在中国三年自然灾害困难时期,人们惟一能普遍品尝到的果品就是这伊拉克蜜枣儿。可这一切在当时无从得知,但这极别致的名字一经从梅的嘴里说出,我便记到了今天。  伊拉克蜜枣儿非常好吃,我今天仍这么认为。在许多年前的那个晚上,我也是这么说的。我还说,梅,你真好,让俺亲个嘴儿吧。梅坐在钢轨上,上面铺着那个军用书包,她听了我的话就不再吃苹果,却把头埋进自己的两腿间。天已是漆黑漆黑的,周围一个人影也没有。我开始动手了,可她并没像以前那样推搡我,这让我激动极了,我尽量扳她的脸却又不忍弄疼她……忽然,她抬起头,蜷着胳膊仅用一根手指头戟指着我命令道:就亲一下。  于是,18岁的青年,傻冒时代的毕四终于尝到了更棒的“伊拉克蜜枣儿”。那情形,当时也只有几颗星星儿看到了,如今若不是因着会写字的缘故,一般人我不告诉他。  正如你所想,有嘴儿可亲的日子过得就是快――转眼间就到了秋天。这期间我和梅之间也发生过一些事情,但都是微不足道的小龃龉。但有一件事情,在这里需交待一下,因为这件事与后来我做过的傻冒之事大有关系:  那还是夏季的某个晚上,我与梅约定去看8点钟的电影。可,我如约在那里等到8:20也未见梅的踪影,当时我并未多想,却偏偏认为梅对我不够重视。一气之下,我撕了影票去了旱冰场。旱冰场在一座免费公园的中央,面积约有个篮球场大;一旁有个高分贝的喇叭在歇斯底里地播放着快节奏的迪斯科音乐;其周围有一圈看热闹的人,但大多数尽些单身小流氓,一个个叼着烟卷,仿佛有多大烟瘾似的。而场子里面也多是些年龄稍大的流氓在滑来滑去,他们做出各种各样的滑冰姿势,有的像螃蟹似的横着滑;有的像少了条腿的笨鸟似的一条腿滑;还有的二人干脆或一前一后或一左一右手牵着手滑。总之在当时看来,倒也蛮不错,但若用今天的眼光来看,简直是傻冒透顶。尤其他们还不停地向在场的为数不多的马子妞儿献殷勤,一个个皆是媚态可掬,实在酸得不行。这,又让我不由得想起梅。想梅的时候当然是从埋怨开始的,但很快就变成思念。奇怪,不就才一天没见面,何至于就“思念”?其实这简单的问题并不容易回答,莫说我现在琢磨不透,更不要说当时了。不过,那时的一首流行歌的歌词,倒是蛮能证明我对梅的思念并不是没有出息的表现。记得那歌是名叫张蔷的女歌星唱的,其中有一句便是“一天见不到你来,就好象少了一些什么”。嗯,是这样了,我是说,我想梅的时候大约也是觉得身上少了些什么,该不是魂魄吧。  兴许是梅并不希望我少了魂魄,兴许是她也怕丢了魂魄的缘故――她找到了我。奇怪的是,找回魂魄的我却逆着性子做出一付生气的样子,以至于她连连给我道歉都换不回我一丝一毫的笑脸。其实呢,我心里早就乐开了花。梅见我总把嘴噘得老高,便犹豫着告诉我来晚的原因。原来,她弟弟在上晚自习的路上被人抢了书包,正巧被赶来赴约的梅碰个正着……。听她这么说,我自然就不能不露出笑脸了,我说:咱还看电影吧?见她不语,我又说:咱找地方去亲嘴儿吧。但梅却不像以往那样顺从地跟我去,她说:你不在电影院门口等我,怎么跑这来了?你不知道这里尽些流氓吗?我说:我不是流氓呀!梅说:到这里来的没个好东西。说着她便像我先前那样噘起了嘴儿。  我慌了,赶紧左右解释,说实在等得不耐烦了,又说刚才是如何想你了。半小时后,被我糊弄到暗处的梅终于笑了。笑了就亲嘴儿呗,亲着亲着,梅忽然推开了我,认真地说:再往后,咱俩都不要生气好么?嗯,我觉得梅说的极有道理,因为她说的就是我想的。于是我郑重的答应。可她又说:万一某天咱俩谁生气了,也不要总怄气不理对方,好么。嗯,我也答应了。但梅仍没说完,她又要我答应她一件事,即:两人万一真的怄了气,也不要超过一个星期,届时只要一方在晚间去当初第一次亲嘴儿的地方等对方,另一方也必须出现。  我当时听了真的是感动极了,我觉得梅想出的对付怄气的办法好伟大;即使如今的恋人们也不妨借鉴一用吧!因为这个办法免去了恋人们诸如尴尬、矜持、爱面子、不好意思等一系列由心态引发的不良情绪;同时这个办法还是医治一切不想彻底分手的恋人之恋爱危机的妙方。  和梅达成这个共识后,我甚至都产生了未来婚姻有了保障的感觉。可以这么说,在我和梅热恋的第一年,二人几乎没发生过不妥。即使是她妈妈盯她最紧的时候,聪明机灵的梅也总能寻到机会来找我亲嘴儿,因为她确信我一天见不到她就会犹如丢了魂似的瞎转悠。  在我18岁那年,最重要的事情还不仅在于梅做了我的马子;而且这年的年底我还被某火车站招了工,从而有了份一定意义上的铁饭碗。如上所说,我从开始加入待业一族,总共不过二年,而我的搭档三毛的待业时间却是将近五年了。但我不得不怀着惴惴不安的心情如实地告诉你:招工,急于被招工的三毛又一次落在了后头。  从1985年的秋天起,我大哥就听说火车站要招工的消息。在当时,相对于地方单位来说,铁路单位还是个极佳的选择。于是大哥给爸爸提出争取能让我搭上这班去铁路工作的“车”。我爸爸是位老实巴交的老铁路工人,之所以说他老,不仅是由于他解放前就参加了铁路,而是他的身体由于常年的痨病所折磨已显得老态龙钟了。他听了大哥的话,又瞅了瞅我,虽没吱声,但我透过他老迈昏暗的眼神儿得知了他想说的话:小子,你才进待业点几天?唉,就等下次吧。  可我大哥并不这么想,他后来偷偷给管待业的姜主任送了礼……  进入腊月以后,招工的神秘气氛已是笼罩在我们每个待业青年的头上。大家都心照不宣,一如现代人常讲的“只有永远的利益,没有永远的朋友”那样――在重大利益面前,人们最爱的总是自己。这与是否是傻冒时代并无干系。而在当时,已得到大哥暗示的我,自然是努力地把小秘密深藏于我原本尚算纯净的心底。
  (三)
  那位收下我大哥礼物的姜主任是名年约40岁的女人,矮胖墩,高颧骨,稀散散的头发,黄乌乌的皮肤,脸上像是总有擦也擦不净的灰。不过,这女人的官架子却是不小,她每天断然不会忘记的就是给我们训话。说什么要注意对顾客的态度;要注意人身安全;还说什么要爱护工具,遵守纪律等等,不一而足,但皆些惹大伙的耳朵烦闷的废话。反之,我们倒是爱听别人在背后里对她的议论,比如有人说这姜主任是个女流氓;还说她最爱沾公家的光。三毛还曾断言:她之所以能当上主任,就是因着她不仅爱把公家的东西低价处理给厂里的领导,而且还在于经常摇着肥肥的屁股向他们献殷勤。  但这个时候,这个即将被招工的时候,大家都不再议论姜主任了。何止不议论,简直都在抢着给她献殷勤哩。像店里的那个绰号叫“顺毛驴”的王晓强就是一个最最没出息的傻冒。每每姜主任给我们训话之后,这小子保准会抢前一步给她倒水,而且还恬着一脸与年龄不相符的媚笑,那一刻他的腰总是不直立,像厂门口那棵常用来栓绳条而被拽弯的小槐树。当然话又说回来,若“顺毛驴”不率先抢前一步献殷勤,别人也会,尤其那几个长相不好看的女待业青年也准会甘愿为姜主任当丫鬟。  那时,天已很冷。在单位没事时,我和三毛等几个待业青年便围着一大大的炉子烤火,但在一起谈的话题却不再是某某是否挂了马子;某某被谁抽了耳光之类的事了。据我观察,那些个心照不宣的老待们的心里似乎都裹着秘密。那秘密就像吃饱了撑得难受般的老想吐,可吐时却又怕别人笑话;于是就使劲儿憋着,以至于他(她)们在他人面前总是显得心神不宁,说话也常常颠三倒四;而无人时却又犹如哲人般的托起腮帮子,或眺望窗外或空盯着炉火做思考状。  一向活泼得像猴子似的三毛也不例外。他变得忧郁起来,也变得冷酷起来。这样说吧,他抽完的烟蒂并不是像别人那样用手指飞弹出去,而是恶恨恨地按在自己的小臂上。关于他的小臂,诚如我先前所说,真的是壮得很,那些单杠和哑铃绝对没有白练,每每三毛一撸袖子,那暴突着青筋的小臂均让我羡慕得不行,那可是一下就能抡倒二个人的胳膊呵!可是,那样的胳膊上面却布满了大大小小、密密麻麻的疤瘌――快燃尽的烟蒂的杰作。起初,我并不知三毛为什么这样做,可一年多来,他如此这般自残的原由却被我总结出来。我发现他每次受了大委屈或是甩了某个马子时,均会如法炮制。  而此时,他又一次旁若无人地将快燃尽的烟蒂插在了自己的小臂上,那小臂连带着身子微微一颤,顷刻,那冒着袅袅青烟的烟屁股熄灭了,但伴随着几乎能听得到“丝丝”声和他牙齿间吱吱咯咯的搅磨声,大家还会闻到一股烧焦的肉的气味,那气体迅速蔓延,顽强地充斥到房间的每个角落……依以往的经验,我知道三毛那粗壮的小臂会在稍后时间里涨起一个充满浓腥血水的燎泡,而他也一如以往那样会用根火柴棍将其挑破,据他说那样才会留下更加明显的伤痕。同样,依照以往的经验,我猜到:此时三毛的自残准是又遇到了大委屈、大麻烦,或与他的马子有关。  不过,我今天才算明白,那时的三毛并不是自残,他实际上是用一种极端的方法疗伤――医疗心灵的创伤!也许一般人不会这么看,即使是许多年后,当人们看到某某汉子的胳膊上有这些自残痕迹的时候,他们也会一口咬定那是流氓的特征。有意思的是,我的一位年龄与我相仿的女文友看了我的《傻冒时代的爱情》初稿后,竟立即给我作证:是啊是啊,小时候,我妈就嘱咐我说在路上若遇到留长发、穿喇叭裤,尤其胳膊上有疤瘌的人,一定要躲着走。――操,干嘛叫你们的女儿躲着走呀?  得,又扯远了。还是关注关注三毛这次自残的真相吧。  如上所说,那姜主任不仅像女流氓,而且纯粹是个无耻透顶的样板型超级女流氓。招工期间的一天,她把三毛找到她个人的办公室,要三毛坐在床边,她自己则摆出一付无比关怀的姿态拿招工名额说事儿。起初,三毛当然是感恩戴德地说了些服软儿的话,可谁知,那骚娘们儿随即把门关闭,不由分说就去脱三毛的裤子。还说什么,你三毛反正喜欢捣鼓女人,我也是女人啊。三毛哪里见过这阵势,慌得他狠命地抓住腰带,大气也不敢喘,直小声地哀求不行不行。三毛力大,那娘们儿无法得逞,便索性撒泼说:你小子今年招工还想走吧?过不了我这关,你甭想。  听了女流氓这话,三毛的邪脾气也上来了,他跳将起来:走不了?我一辈子走不了也不捣鼓你这臭娘们儿!  …………  关于这件令人不齿的事,我是在数年后的一个深夜从三毛后来的马子那里听来的。尤其那句“我一辈子走不了也不捣鼓你这臭娘们儿”,绝对是三毛式的语言。但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当时三毛为何不立即将那女流氓揭发,而是生生吞食了这天大的委屈。这,并不符合三毛的性格。可惜,如今已是无法对证了。因为三毛死了,他的马子从那以后也失踪了。但对这件事的真实性,我却深信不疑,一如我现在仍能回想起他当年恶狠狠将烟蒂插在自己小臂上的情形。  1985年的最后一天,我如愿以尝的被某火车站招工了。临走那天,单位出钱在食堂办了二桌酒席,算是欢送我们几个即将走向正式工作岗位的年青人。当时的情形我都模糊了,只记得乱哄哄的场面尽是些觥筹交错的人影在浮动。兴许是不会喝酒的缘故,兴许是过于兴奋喝多了的缘故,我醉了。醉了的我看什么都是模糊的,人们的面目模糊;人们说的话也模糊。但与另一张桌子上的三毛的目光猛然对接时的一瞬间,他那复杂到极点的眼神儿却无比清晰并永远地烙在了我的记忆里――像失落,但又夹杂着外露的憎恶;像沮丧,却伴随着刻毒的怨恨;像后悔,以至于显得彻底的绝望;像嫉妒,但我分明能感到兄长般的爱怜;像自嘲,可偏偏携带着倔强的属性;像示威,却又像无言的道别……  就这样,我带着三毛这最后的眼神儿,带着对其愈来愈强的愧疚感――离开了他。  调车工作是火车站最艰苦,也是最危险的工作。但对于一位年仅18岁的青年来说,无论是在身体上,还是性格上乃至意志上,都是一种极好的锻炼。关于这一点,虽然在当时并未有这个意识,可如今来看,我在那钢质铁味的火车头上摸爬滚打的10年,才是我真正意义上的成长的10年。这10年里,我恋爱失恋,我颓废厌世,我朝气蓬勃,我苦恼烦闷,我读书写作,我打架赌博……我还与不是梅的女子结了婚。  是我提出与梅分手的,至于理由,在今天的人们看来几乎是不可思议,也是不可原谅的,即:和我恋爱一年多的梅亲口告诉我说自己不“纯”。  那是个初夏的傍晚,像往常一样,她骑单车来到我的单身宿舍。当时,我正在房间里的一个破风扇底下看刚借来的黄色小说。梅的到来,顿时让本就“饥渴”着的我萌生一个念头:试一试。  这里需要补充的是,在此之前,我和梅是有约定的,我们曾相约没结婚之前绝不发生性关系。对此,我虽不甘心,但也是怀着一颗对纯洁爱情无比虔诚的心去对待的。因而,在一年多来,尽管我们有许多单独在一起的机会,但两人的接触也仅停留在亲嘴儿水平上。  梅是来叫我陪她去看电影,她捏着两张电影票,得意的说:哎,美国电影《霹雳舞》,你要不要看?我悄悄藏起书,装做很痛苦的样子,说:给火车头当了一天的陪练,俺忒累啦。老实说,梅虽然很俏皮,但她对我非常好,见我说累,她“啪”地下就把票丢到一边,说:那咱不去了,不如你教我弹吉他吧。  教她弹吉他当然不错,但那消解不了我已然萌发且越来越强烈的冲动,小说里的那从未体验过的情形一直就刺激着我。女人的隐秘对我来说全部是零,是有着无以复加的诱惑的禁地,我渴望打破那“零”,渴望在那禁地里撒撒野。我想,当初不与梅制定那该死的约定该多好啊。我坐在床上一边弹着电影《少年犯》上的主题歌,一边用带有犯罪感的心态假想着怎么使梅撕毁约定。  “不和你玩了,你分明心不在焉。”坐在椅子上的梅大笑:“嘁,贼不溜秋的眼睛往那里瞅呀!”  你挨我这么近,我有办法专心吗?事实上,我确实在以居高临下的优势,从梅的连衣裙的上身的开口处往里窥视,她的乳房把裙口撑得很大,使里面的小衣也一览无遗,只可惜最终啥也没看见就被她察觉了。梅迅速地跑开,还骂道:你忒不要脸了。我听了就“嘿嘿”,扔下吉他,通红着脸躲到了门外。其实,现在想想,我根本就没必要躲开,因为我根本也不是不要脸,反倒是不够勇敢呢。门外,我像个猴子似的趴在楼梯的栏杆上,边望着悄悄爬高的月亮,边要自己勇敢、勇敢、再勇敢……大约10分钟后,我认为自己已经很勇敢了,转身进屋,却见梅不声不响的洗衣服――我的工作服。她撮衣服时,一动一动的样子很是动人,像极了我妈妈,刹那间,有一股对母性的依恋情结和我刚刚集聚起来的勇气交织在一起,这股力量使我放弃了诱使她毁约的计划。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抱住了她并把她扔到床上,很快,我那不可思议的力气和最粗暴野蛮的动作使她的挣扎和喊叫渐渐减弱了,但她的内裤却始终没有被我扯下来。于是我就在她的两腿间乱摸,尽管她的大腿始终用力夹着我的手,但手的顽强却让我领略了少女的湿滑柔润,我发誓那是种快感,是任何一种猎奇心得到满足也无法比拟的快感。可是,与此同时,我发觉娇汗淋漓的梅忽然流出了眼泪,眼泪当然是暴力作用下的产物,然而,梅的眼泪却扼制了我的暴力。我抽回了手,并拼命舔食着她脸上的那些咸咸的液体……  “滚开,”梅冷冷的声音:“我要你滚开!”  “可是,梅,你知道,我……”我刚才的冲动像是一下子溜走了。  梅坐了起来,甚至没有拢一拢凌乱的头发,就以大大的眼睛看着我――那是世上最失望的眼神儿,同时也是让我彻底失望并永远难忘的眼神儿。她到底想说什么,而我又该说些什么?但这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的是,当梅把一顶“流氓”的桂冠端端正正地扣到我的头上时,从她的牙齿缝里迸出几个字:“你和他一样。”  我承认,无论是在当时,还是现在,我都对这个子虚乌有的“他”充满着最恶毒的怨恨――在那个初夏的夜晚,梅说:他强奸过我。  梅走了,是我让她走的。然而,最令我不解的是,梅出门时居然是带着微笑。我当时认为她的笑是苦笑,或是嘲笑,但事实上我错了。  就这样,我的初恋在历经1年零3个月之后,至此宣告失败。那滋味就像隐于我们心底,并时常把我们弄痛的病灶。我们治愈这病灶和减轻病痛的方法不会相同,我是说,在那段日子里,我几乎试尽了所有的方法,除上述所说的“打架赌博,读书写作”之外,我还尝试过玩命地上班熬夜,而最傻冒的行为则是一个人半夜里跑到当初第一次与梅亲嘴儿的铁路旁傻坐,并幻想着梅也会――如约――奇迹般地出现。因为我没忘记梅要答应过她的“拯救恋爱危机的办法”。  大约半年后,三毛找到了我。三毛的造访并不奇怪,倒是他新上任的马子实在令我吃了一惊,她正是与梅同在一个商店上班的那个大个子女青年:李萍。三毛很聪明,他并没有向我介绍李萍,他只是颇为得意地告诉我他已经被某农药厂招工了。随后,大个子李萍不怀好意地递给我一个没有贴邮票的信封。我猜着是梅让他们捎来的,所以我没有立即打开。大家各怀心事地闲聊着,最后三毛笑了笑,冲我挤挤眼,拽起李萍走了。我懂得三毛的笑,他在提示当初对我的告戒有多么的高明。  信果然是梅写给我的。说实在的,这简直是一封逼我跳楼的信件,那一刻,我觉得梅最后的笑,连同三毛的笑、李萍的不怀好意都像是一部荒诞小说里情形,而此时仿佛一下有了谜底:梅离开了那个商店,原因是实在不能忍受眼前时常出现的“毕四弹吉他的身影”;在无数次到当初第一次亲嘴儿的铁路旁等我未果后(我们各自去的时间不一致),梅最终选择了调离;而且还不无怨恨地指责我违背诺言,尤其经受不住一点点的考验,因为所谓的“强奸”是李萍教给她用来考验我是否真心喜欢她的高招儿……  这纯粹是个阴谋,都他妈的够个悲剧电影的素材了!我干嘛要成为这剧中的可怜虫?于是,我在次日找到了李萍并向她询问梅的去向,李萍没难为我,但她却明确地告诉我,现在的梅已是别人的马子了,并栽赃般地埋怨我:“别忘了,是你甩了梅啊。”  “去你妈的,若不是你的馊主意,会有这事儿?”我跟李萍翻了脸:“像你这样的傻冒早晚被三毛甩了。”  “哼,他敢!”李萍似乎也觉对不起梅,对我的漫骂未在意,倒是顺着我的话说:“他三毛敢甩我,我就宰了他!”  “呸,就你这样的,够他一拳头揍么?”我继续挑衅道:“三毛一年能换10个马子,一个个都睡过觉,不照样一脚蹬掉?你当你是谁啊!”  “你叫他试试。”李萍轻描淡写地说。  事实上,三毛真试了,他不会和任何一个马子厮混太久,这是自从那位叫芳的女孩离开他以后所养成的惯例。就像一切惯例都会有结束的那一天一样,三毛的惯例也因着最后的如李萍所说的“试试”完全彻底地结束了――不久,他被李萍用一把宽锯条磨成的刀捅死了。  记得那是88年春节前夕的一天深夜,李萍砸开了我单身宿舍的门。我当时正在读梁羽生的武侠小说《弹指惊雷》,满脑子尽些希奇古怪的幻觉,我是说,当那浑身是血的李萍出现时,我还以为是书中的世界。及至她唤我的名字,我才回过神儿来,然而我却被她吓蒙了,好歹听明白她杀了三毛时,我便跳将起来欲去报案,却被李萍拦在门口,我大声喊道:“喂,你该不会把我也杀了吧!”  “我怎么会杀你?”大个子李萍惨然一笑:“你知道我有多么喜欢你吗?自从见到你的那一天起。”  我大悚,脊梁上刷地下冒出了汗,我随手抓过一根铁棍。但李萍并不在意,她继续说:“其实你和三毛都挺好,但你们都有个毛病,自己常常耍流氓,却装模做样地嫌乎女孩子不纯,你敢说不是这样的人吗?”  “我不是流氓。”我举着铁棍辩驳说。  “可你有这毛病,若没这毛病,梅会离开你?”李萍说:“可惜,梅离开你那会儿,我是多么希望你再来买香烟和火柴,可来挂我的偏偏是三毛这太监……”  “操,”我气极了,骂道:“你杀了他,居然还骂他太监?”  “不骗你,这小子确实阳痿。”李萍像是梦呓般地说:“还记得他曾与四个小伙子打架的事么?从那时起就不行了,我虽然和三毛睡了一年,你信不信我还很纯?有一首诗,你听过没有?‘在我的记忆中,有一朵紫罗兰熠熠生辉,这轻狂的姑娘,我竟未染指!妈的,我好不后悔!’毕四,知道这是谁的诗?你说这诗更适合谁的心境?仅适合男孩的心境吗?”  听着李萍的这些话,我几乎晕了过去,身上的汗像是结成了冰,冷飕飕的,而眼前却晃过当年她卖给我火柴时的怪模样;还有超级女流氓扯三毛的裤子,三毛狠命地抓住腰带的情形。  “当初,你为什么不挂我呢?我是不是很丑?哦,梅确实比我漂亮,”大个子李萍就如同鬼魅一般,短短的头发下,一双眸子贼亮贼亮的,粘满血迹的下巴和鼻子间因着嘴巴在动的缘故显得异常恐怖,她居然还叹了口气:“唉,你以后若能见到梅的时候,就说我对不起她……”  “你当然对不起她!”我手起棍落击倒了她,并疯也似地跑向派出所……
  (四)
  十多年过去了,没有人知道李萍的下落。有人说,她杀了三毛后,当夜就爬乘一列火车逃遁了。还有人说,她逃到了新疆,找到并杀了四个山东的小伙子后,便神秘失踪了,人们在她的藏身之处找到一些纸片,上面写满了两个人的名字。  “哪两个人的名字?”那位当初曾被我半道上截过的女青年追问道:“其中一个是不是你的名字呀?”  我没说是,也没说不是;我只是轻轻叹了口气:“老婆,别再问了,都过去了。”作者授权声明:  【三级授权】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著作权人。我保证此作品不含侵害他人权益的内容,如侵害他人利益,我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文心社造成的一切损失。我同意文心社以我所选择的保密或公开的方式发表此作品,未经本人同意,文心社不可向其他媒体推荐。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相关文章:『』&[1069]&[1073]&[1134]&[1036]&[925]&&  欢迎您给留言或者发表读者评论。如果您已是文心社员或者文心访友,欢迎后再留言,或者直接用本页最上方的登录表格登录后再留言。倘若您尚未成为文心社员,欢迎,成功登录后再发表评论。谢谢您的理解和支持!|||||||||||文心专辑由管理维护。个人专辑文字乃会员自行发贴,文责自负,与文心社无关。Copyrigh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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