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本单位对社会公开招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员,本单位员工符合要求可不可以报名?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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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及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是广东省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下设15个科研事业单位和1个幼儿园。因工作需要,广东省农业科学院以及所属水稻研究所、蔬菜研究所、作物研究所、植物保护研究所、农业生物基因研究中心、农产品公共监测中心、动物科学研究所、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动物卫生研究所、农业经济与农村发展研究所、幼儿园等12个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3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下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各招聘岗位具体招聘对象范围详见《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及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同志,积极乐观。
(四)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分析问题能力、文字表达和口头表达能力,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五)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一般应为35岁以下,即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应为40岁以下,日之后出生。应届毕业生不作年龄要求。
(七)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八)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违反计划生育受到处理,且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未满5年的。
3.曾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执行国家、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一)报名时间
日0:00时起至日24:00时止。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电子邮件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广东省农业科学院人力资源部电子邮箱(邮箱地址:),邮件主题统一为“岗位代码+姓名+所学专业”。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或提交材料不齐全者,视为报名不成功。报名材料包括: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复印件。
4.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5.本人近期彩色证件电子照(一寸)。
6.招聘岗位对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外语水平等有要求的,报考该类岗位人员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复印件。
7.应聘人员为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学习成绩表;暂缓就业毕业生还须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在国(境)外学习的证明材料、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8.应聘人员可自行提供符合岗位优先录聘条件的证明材料和其他体现业绩水平、工作能力的材料。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或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网站(),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是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近期照片应一致。
3.&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其所获国家承认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则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5.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在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中,须于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应当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出具。
7.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8.&应聘人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本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以网上提交的报名材料依据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于报名截止日后的15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将在考试前3天通过电子邮件发放准考证。
2.资格复审
在笔试结束后,面试对象按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提交报考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招聘单位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根据不同岗位采取不同的考试形式。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相关通知在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布。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及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布。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2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及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复审等事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 2 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其中幼儿园专任教师(M01、M02岗位)的面试分为岗位技能考核和结构化面试,岗位技能考核和结构化面试各占50分。
3.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 ×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
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最终成绩,在最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人数的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根据《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及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其他要求”中的优先录聘条件和面试成绩确定名次。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 严格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内容应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和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录聘手续。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于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递补的说明。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考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关于调剂的说明。出现岗位空缺且无人员递补的情况下,可在考生自愿的前提下,在报考其他岗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择优调剂。
(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考试,或考试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考试期间严格执行考场纪律,发现舞弊者一律取消考试成绩。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进行体检、不配合或干扰考察、不按规定提供办理录聘手续所需资料、不按规定时间报到上班的,一律视为放弃应(录)聘资格。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20-(广东省农业科学院人力资源部)
监督电话: 020-(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监察室)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金颖路29号
邮政编码:510640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新闻热线:021-
事业单位员工一年连续旷工超15个工作日可解聘
原标题:事业单位员工一年连续旷工超15个工作日可解聘
  原标题:事业单位员工一年连续旷工超15个工作日可解聘
  导读: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52号国务院令,公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条例》共10章44条,自日起施行。
  这是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规。《条例》规定,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明确岗位类别、等级。
  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设置岗位应有明确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可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个别单位“萝卜招聘”受谴责
  近年来,个别地方出现了事业单位招聘中因人设岗的所谓“萝卜招聘”、“内部招聘”,引起广泛关注,受到强烈谴责。今年3月,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通报了湖南省严肃查处的江永县少数领导干部子女亲属违规调入事业单位案,当事人受到了党纪和行政处分。
  公开招聘具体办法不宜一刀切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早有规定。2005年11月,原人事部发布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明确提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凡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3年宣布,截至2012年底,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已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实现全覆盖。
  “条例的出台,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从部门规定上升为行政法规,有利于这项工作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和规范,从而有效杜绝事业单位违规招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司负责人说。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认为,公开招聘漏洞频出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监督缺位,导致个别领导干部用权力破坏公开、平等的人事制度。
  对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晓初指出,人社部门要切实发挥好督导员、裁判员的作用,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对违规操作、违法乱纪行为要严肃处理。
  国务院法制办、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人表示,考虑到事业单位种类多、行业差别大,公开招聘的具体办法不宜一刀切,条例仅对公开招聘的范围和基本程序作了规定。
  聘用合同
  一年累计旷工30个工作日可解聘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初次就业签3年以上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
  ●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可与单位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可解除聘用合同
  ●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全国聘用合同签订率已超90%
  我国从2002年开始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目的是改革事业单位用人机制,由以前的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原人事部发布的《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提出,聘用合同分为短期、中长期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近年来聘用合同签订率逐步提高,目前已超过90%。
  聘用至退休无需工作满25年
  国务院法制办、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人表示,根据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条例规定了聘用合同的期限、初次就业人员的试用期,明确了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条件,列明了聘用合同解除的情形以及合同解除、终止后人事关系的终止。条例未作规定的,依照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执行。
  条例没有对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进行分类,而是统一规定聘用期一般不低于3年。
  “前程无忧”人力资源专家冯丽娟指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不同于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既有短期的,也有无固定期限的。她说:“聘用合同期限定在3年以上,主要考虑到事业单位人员以专业技术人才为主,订立比较长期的合同有利于保持科学研究、公益服务等事业的延续性,建立起比较稳定的人才队伍。”
  条例对签订长期合同也作出新规定。按照以往,在本单位工作满25年可以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条例去掉了这一条,只规定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可以签订这样的长期合同。本版文/据新华社制图/沙楠
  竞聘上岗
  两部门将制定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办法
  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
  (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评;
  (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办理聘任手续。
  国务院法制办、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人表示,竞聘上岗是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实现人员能上能下的一种竞争性选拔方式。考虑到竞聘上岗只是事业单位的用人方式之一,条例仅对需要竞聘上岗的程序作了原则规定。下一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组织部还将制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的办法,对竞聘上岗的条件、程序等内容作具体规定。
声明: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即与东方网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电话: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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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员工一年连续旷工超15个工作日可解聘
日 09:01 来源:人民网
原标题:事业单位员工一年连续旷工超15个工作日可解聘
  原标题:事业单位员工一年连续旷工超15个工作日可解聘
  导读: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52号国务院令,公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条例》共10章44条,自日起施行。
  这是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规。《条例》规定,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明确岗位类别、等级。
  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设置岗位应有明确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可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个别单位“萝卜招聘”受谴责
  近年来,个别地方出现了事业单位招聘中因人设岗的所谓“萝卜招聘”、“内部招聘”,引起广泛关注,受到强烈谴责。今年3月,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通报了湖南省严肃查处的江永县少数领导干部子女亲属违规调入事业单位案,当事人受到了党纪和行政处分。
  公开招聘具体办法不宜一刀切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早有规定。2005年11月,原人事部发布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明确提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凡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3年宣布,截至2012年底,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已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实现全覆盖。
  “条例的出台,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从部门规定上升为行政法规,有利于这项工作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和规范,从而有效杜绝事业单位违规招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司负责人说。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认为,公开招聘漏洞频出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监督缺位,导致个别领导干部用权力破坏公开、平等的人事制度。
  对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晓初指出,人社部门要切实发挥好督导员、裁判员的作用,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对违规操作、违法乱纪行为要严肃处理。
  国务院法制办、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人表示,考虑到事业单位种类多、行业差别大,公开招聘的具体办法不宜一刀切,条例仅对公开招聘的范围和基本程序作了规定。
  聘用合同
  一年累计旷工30个工作日可解聘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初次就业签3年以上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
  ●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可与单位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可解除聘用合同
  ●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全国聘用合同签订率已超90%
  我国从2002年开始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目的是改革事业单位用人机制,由以前的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原人事部发布的《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提出,聘用合同分为短期、中长期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近年来聘用合同签订率逐步提高,目前已超过90%。
  聘用至退休无需工作满25年
  国务院法制办、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人表示,根据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条例规定了聘用合同的期限、初次就业人员的试用期,明确了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条件,列明了聘用合同解除的情形以及合同解除、终止后人事关系的终止。条例未作规定的,依照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执行。
  条例没有对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进行分类,而是统一规定聘用期一般不低于3年。
  “前程无忧”人力资源专家冯丽娟指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不同于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既有短期的,也有无固定期限的。她说:“聘用合同期限定在3年以上,主要考虑到事业单位人员以专业技术人才为主,订立比较长期的合同有利于保持科学研究、公益服务等事业的延续性,建立起比较稳定的人才队伍。”
  条例对签订长期合同也作出新规定。按照以往,在本单位工作满25年可以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条例去掉了这一条,只规定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可以签订这样的长期合同。本版文/据新华社制图/沙楠
  竞聘上岗
  两部门将制定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办法
  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
  (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评;
  (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办理聘任手续。
  国务院法制办、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人表示,竞聘上岗是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实现人员能上能下的一种竞争性选拔方式。考虑到竞聘上岗只是事业单位的用人方式之一,条例仅对需要竞聘上岗的程序作了原则规定。下一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组织部还将制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的办法,对竞聘上岗的条件、程序等内容作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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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1-江门市安全监管局机关工勤雇员公开招聘公告
09:27:26&&&来源:江门人事考试网&&& 点击:
  根据《江门市直机关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江府办〔号)及其《实施意见》(江人发〔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招考雇用机关工勤岗位普通雇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2015年江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招聘工勤雇员岗位表》。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
  3.身体健康,年龄在30岁以下(日后出生,含当日);
  4.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5年江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招聘工勤雇员岗位表》)。
  (二)专业、学历、学位要求
  应聘人员毕业证上的专业表述必须与公告一致,否则不具备应聘该岗位资格。应聘人员学位种类、学校院系种类、修读课程、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均不能作为报名专业依据。招聘岗位没有要求学位的,应聘人员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名。
  (三)工作年限
  工作经历起算时间为:工作经历以在原工作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起始时间起算(在军队工作的经历以及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务经历,视为工作经历)。如要求从事指定类型的工作经历,还应以单位证明、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等材料为依据。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期为日。
  (四)招聘对象及范围
  &社会人员&指,除2015年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应聘的,报名时毕业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五)其他
  1.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
  2.国有单位正式员工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
  3.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本人有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担任副科级以上职务的亲属所在单位的岗位。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机关雇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应聘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
  应聘者可登录&江门安全生产网&(http://www./)、&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网站&(http://ldj.)、&江门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江门人才网&(/)查询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日期:日至22日。
  报名时间: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
  报名地点:江门市蓬江区农林东路23号江门市安全监管局五楼人事监察科。
  查询电话:79851
  提交资料:
  1.现场填报报名登记表一份;
  (以下资料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2.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计划生育证明;
  3.招聘岗位有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技能等级及其它方面要求的,应聘者须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学历证、学位证缺失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有关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者须同时提供相关工作经历的单位证明、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等材料。应聘者为国有单位正式员工,应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
  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通过资格复查的应聘者,应签订《考生承诺书》,作出知情确认及不放弃面试、体检、考察和雇用资格的承诺,由用人单位当场收回。
  (三)报名要求
  1.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如对所报岗位要求不清楚的,应聘者可在正式报名前向用人单位咨询。
  2.应聘者要践行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向用人单位提交报名资料,所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如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资格初审及领取准考证
  招聘资格初始审核及招聘资格条件解释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用人单位于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应聘者是否符合应聘资格。已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者,可在指定时间内前来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须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并签订《考生承诺书》,作出知情确认及不放弃面试、体检、考察和雇用资格的承诺。
  四、考试办法和时间、地点安排
  普通雇员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一)笔试
  1.组织实施。笔试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阅卷。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者应按准考证上的要求依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内容。考试内容根据招录岗位要求设置专业类知识。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低于合格线的应聘者不得纳入面试范围。
  (二)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范围中,按同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及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2.面试由市人社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办法,主要测试应试者具备综合基础知识能力。面试的内容、标准由用人单位确定。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者公布,面试低于合格线的应聘者不得纳入聘用范围。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由笔试、面试成绩按一定权重综合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权重由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照招聘岗位特点分类设定。
  五、体检
  (一)体检对象
  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人员范围中,按同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及招聘人数等额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人选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连同综合成绩一并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公布。
  (二)体检工作要求
  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江门市中心医院、江门市人民医院、江门市五邑中医院三家医院其中一家)进行。体检表由市人社局统一发放。体检流程及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照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由用人单位通知应聘者。
  六、考察
  用人单位须对通过考试且体检合格的拟雇用人员进行考察。确定两名有经验的人事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选择在适当位置张贴考察预告,要全面掌握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和遵纪守法及其他有关情况。考察工作可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七、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可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同岗位应聘者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一)面试人选不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的;
  (二)体检人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
  (三)考察人选不合格被淘汰,或考察合格人员放弃录用机会的。
  是否递补人选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并书面报江门市人社局。
  八、资格复查及公示
  体检、考察工作完成后,由市人社局对拟雇用人员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应聘者的真实情况与公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发现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江门市组织的机关雇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经市人社局复审通过的拟雇用人员名单,由市人社局在上述网站公示,公示时间7天。
  九、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市人社局发出同意雇用通知。雇用人员持雇用通知书办理报到、关系及档案迁移、聘用合同签订等手续。雇用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试用,试用期包含在雇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雇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雇用资格,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雇员合同》规范样式由市人社局职员和雇员管理科提供。
  十、工作机构及监督管理机构
  (一)本单位考务工作机构
  考试考务工作由市人社局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用人单位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
  (二)报名资格条件及资格审核事项咨询受理人员及联系电话
  市安全监管局人事监察科、。
  (三)监督管理机构及其联系电话
  市人社局职员和雇员管理科;
  市人社局人事监察科。
  十一、其他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附件:
  江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甄秀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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