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梁河县小学高级2014全国优秀教师名单资格申请名单

安溪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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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安教〔2014〕66号
发布日期: 09:30:12  
点击:3217
&各中学、中(职)专学校、中心学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相关社会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认定范围和条件 &一是充分认识教师资格制度在把好教师“持证上岗”的重要作用,严格实施教师准入制度。二是要按照法定条件、程序和权限开展认定工作,坚决杜绝擅自提高或降低认定条件标准。三是不随意变动法定的认定程序、不超越管理权限认定教师资格的行为。四是对申请人员提交的材料要逐一进行严格审查把关,必要时应对申请人员的学历证书等进行真伪验证。五是对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的申请人员,要加强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教育教学水平和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六是要按照《福建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以及闽教人〔2010〕43号文、闽教人〔2011〕6号文等的要求,规范申请人员的体检工作。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闽政〔2010〕24号)的规定,对转岗从事幼教工作的小学富余学科教师和公开招聘的非学前教育专业的幼儿园新任教师,经过转岗培训或岗前培训合格,取得省教育厅核发的转岗培训结业证书或岗前培训结业证书,可按规定程序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受理范围
(一)户籍关系在本县或在本县工作(人事关系在工作单位)的在职在岗教师;
(二)户籍关系在本县的社会人员;
(三)户籍关系在本县的2014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
(2014年秋季只受理师范类)。
三、日程安排
今年教师资格认定,全省统一实行网上申报,我县日程安排如下:
(一)网报时间
春季日-9日
秋季:-21日
(二)现场确认时间
春季:-14日
秋季:-22日
(三)体检时间
春季:-16日
秋季:-24日
(四)报送测试名单
春季:日前
测试名单格式下载:/jszg/csmd.xls
(五)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
春季:-25日前
秋季:只受理师范类申报者,不组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测试办法及要求届时另行通知。
(六)集中受理时间
(七)领取证书时间
四、网上报名流程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
2.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申请人务必要填写正确的常用电子邮箱,以备在遗忘登录密码时,通过电子邮箱找回密码);
3.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注意正确选择认定机构: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请选择泉州市教育局,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请选择安溪县教育局);
4.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5.申请人请牢记设定的登录密码,忘记登录密码不能登录的责任自负,如确实需要重新设置登录密码的,须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到县教育局现场办理。
6.请申请人自行填写并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申请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后本人在指定处签名)”“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并交相关部门盖章;
7.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8.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下载相关电子文档并如实填写、打印。
五、网报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点
安溪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电话:2)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B栋1414室(城厢镇二环路)
(二)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A4纸正反打印);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符合相应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国民教育系列,第二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网》.cn学历认证)(2014届应届毕业可暂用就业推荐表代替学历证书,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前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语文科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5)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委会、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出具,应届毕业生由其毕业学校出具);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还应提交与申请任教学科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者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7)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必须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简称"两学"),所提供的合格证书必须是由省自考办出具并验印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或2002年8月前由泉州市教育局认可的"两学"培训合格证书;
(8)体检表1份(暂不提供,确认点在现场确认后统一组织到符合认证要求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并入档);
(9)非师范专业或师范类更换学科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暂不提供,测试后入档);
(10)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面向社会人员及非师范类2014届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用);
(11)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除提供上述基本材料外,还应提交相应学历层次教育教学实习合格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12)提交照片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交申请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电子照片须是与教师资格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同一底板。提交本人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一寸和二寸各二张(粘贴认定申请表二寸二张,粘贴体检表一寸一张,办理能力测试准考证一寸一张,办理教师资格证书一寸一张)。
(三)整理要求
1.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复印纸,只须复印正面,即与本人有关的那一面,并由单位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
2.各申请人按材料清单所列顺序整理,并将第2-7项材料装订成册。每人材料装入一个档案袋(原件另行装袋),档案袋封面注明申请资格类别、申请人和工作单位。原件由现场确认机构验证后即退回。
3.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按封面的证明材料顺序装订好。
我局于春、秋两季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同时通过网络媒体广泛宣传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程序和时间安排。
附件: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教师资格制度实施有关政策说明
&&&&&&&&&&&&&&&&&&&&&&&& &&&&&安溪县教育局
&&&&&&&&&&&&&&&&&&&&&&& &&&&&2014年4月22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教师资格制度实施有关政策说明
一、关于学历条件
&1.教师资格认定的有效学历是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2.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不能作为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历,不能作为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高中毕业学历不能作为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3.取得“小学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学历的人员,只能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取得“幼儿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学历的人员,只能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
&4.大学专科毕业后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可视为具备合格学历。
&5.在国外取得的学历,通过国家有关学位(学历)认证机构的学历鉴定,可作为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6.取得两个以上大学专科毕业证书的,不能等同于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不能作为本科学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7.关于高等学校<span style="font-size: 16 font-family: 仿宋_GB-<span style="font-size: 16 font-family: 仿宋_GB年入学的大学普通班毕业人员学历问题,在教师资格认定时,原则上与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政策相一致,即按其毕业的学校专业在1977年恢复高考时办学层次确定。
二、关于师范教育类专业的界定
师范教育类专业是指各级师范院校或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大中专院校开设的,以培养培训教师为目的,并按照教育部颁发的师范教育教学大纲、教学计划进行授课的师范专业。要特别注意的是,个别的综合类院校有开设师范教育类专业(师资班),师范院校也有开设非师范教育类专业,要以上述的标准界定是否为师范教育类专业,而不能单纯凭学校的类别来界定。在实际工作中,区别师范教育类专业与非师范教育类专业,可看其课程设置上是否开设了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教学实习等课程。
&三、关于教育学、心理学要求
1.关于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参加教育学、心理学的补修和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予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课程的补修和考试。
(1)通过国家自学考试已修学师范教育类专业相应学历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取得考试合格成绩的;
(2)2002年8月前,已取得由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8220;两学&#8221;培训合格成绩的;
(3)已参加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修学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的,目前暂可免予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的补修与考试;
&(4)高等学校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的。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在学期间取得的教育学、心理学成绩,不能作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免试依据。
2.关于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
(1)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若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专科毕业、第二学历为非师范教育类本科专业毕业的,可免修教育学和心理学,但应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2)取得师范教育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如不能提交小学(儿童、学前)教育学和心理学合格成绩的,应参加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补修和考试。
&四、关于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要求
&& 1.下列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参加由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1)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
(2)专科学历为师范教育类,但本科及以上学历为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
(3)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连续5年(含5年)以上未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
(4)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
(5)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认为需要参加测试的其他人员。
2.测试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制定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及办法》进行。对申请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考察,主要通过面试、试讲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申请人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知识水平和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理论解决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能力,使用普通话提问、板书和讲解的技巧。
3.高等学校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可免于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五、关于普通话水平要求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普通话语音教师应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2.日以前(不含日)出生的人员,以及高等学校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可免于普通话水平测试。
&六、关于体检要求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甲等(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
2.乙肝病毒携带者体检问题。
(1)乙肝病毒携带者(HbsAg阳性、小三阳、大三阳),肝功能正常的,合格。但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不合格。
(2)乙肝病毒携带者(HbsAg阳性、小三阳、大三阳),肝功能异常的,应作进一步检查HBV-DNA定量。无论采取任一种HBV-DNA定量检测方法(因各家医院检测中使用的生物制剂不同,其HBV-DNA定量的参考值可能不同,但测定值正常与否的判定方法是一样的),若测定值异常,标志着乙肝病毒复制,不合格。
七、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提交的基本材料
1.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
7.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8.近期一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除提供上述基本材料外,还应提交相应学历层次教育教学实习合格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高等学校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提供相应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八、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及其权限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依法接受委托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负责认定本校在职人员或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教师资格认定权限是根据教师资格种类区分的,按属地化原则认定,与学校行政隶属关系没有关联。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有不同的认定权限,各地应严格按照各自的认定权限开展认定工作,不能越权认定。
九、其他问题
1.因学校调整、合并等原因,需要具备其他类别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规定及时申请认定与其新的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申请人可以申请认定多种教师资格,但一次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8220;申请任教学科&#8221;栏,一般只填一个学科,在职教师所填学科原则上与其任教学科相一致,社会人员所填学科名称原则上应与所学学科相一致。
4.教师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不受地域的限制,具有普遍的适用效力。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出具,应届毕业生由其毕业学校出具。
6.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应届毕业生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时,应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示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十、关于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
1.成建制独立设置的广播电视大学中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可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在广播电视大学分校以及工作站(辅导站)中未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不能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2.高等学校中从事少数特殊专业(如舞蹈、烹饪、民航等)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学历要求,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适当降低。
3.公办高等学校编外长期聘用教师、民办高等学校教师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除具备《教师资格条例》等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工资关系在现任教学校,人事档案在现任教学校或人才代理机构;
(2)系统讲授1门以上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在现任教学校的教学时间满1年以上;
(3)与现任教学校签订1年以上聘用合同;
(4)提供现任教学校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和无犯罪记录证明。
4.高等学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除具备《教师资格条例》等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由学校人事部门纳入学校教师管理;
(2)系统讲授1门以上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
5.辅导员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可按照其所学专业或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给予认定教师资格。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安溪教育信息网站 &#12288;电话:7
&#12288;传真:7
福建省安溪县教育局主办 &#12288;&#12288;安溪县教育局信息中心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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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教师资格:2014年云南保山市腾冲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公告(2)
(2)参加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并已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请登录 &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为:http://www.),进入&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注册&进入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并于选择的教育局所规定的网络申报时间内提交信息。
2.网报注意事项:
(1)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报名信息。
(2)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请正确填写申请人电子邮箱,以便用于密码找回。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3)自行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认定申请表&,并下载&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如实填写。
(4)网上报名所用电子照片须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格式为jpg格式(例如: zhaopian.jpg),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照片必须清晰、完整。
(5)报名结束后,请点击&退出&按钮来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网络申报时间结束之前,申请人可以登录网上申报系统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
(6)申报人员必须于日至5月10日通过网络提交申报的相关信息(包括上传个人证件照);申报网站将于日24时关闭,网站关闭后将不能再提交申报信息;未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提交个人信息的申报人员不能进行现场确认,也不能认定教师资格。
(三)现场确认事项
1.现场确认时间
日至5月14日(正常上班时间)
2.现场确认地点
(1)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确认点设在户籍所在地或任教学校(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腾冲县辖区内申报人员确认点请选择腾冲县教育局人事股。
(2)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确认点设在腾冲县教育局人事股,负责户籍或任教学校(或工作单位)在腾冲县的申请人的确认。
3.现场确认需携带的资料:
(1)由本人在申报网站上填写并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用A3或A4纸双面打印,要求打印表格须完整、清晰);
(2)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
(3)体检合格证明(到确认点确认后指定医院统一体检);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自行从申报网站上下载按填表说明填写并加盖公章);
(5)非师范类毕业的申请人,参加全省教师资格课程考试的需提供、教育心理学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的需提供&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在我省进行申请时,无需再参加考试;对于笔试科目均合格者,可以直接参加面试;对于笔试单科成绩合格者,仍需参加我省组织的相应的、心理学课程考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师范类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含教育学、的完整成绩单和教育实习鉴定表的原件和复印件;
(6)办证照片(与网络申报电子照片相同的一寸免冠、彩色半身纸质照片一张)。
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非师范专业申请人,以及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及学科(专业)评议组根据认定工作需要,要求测试的其他人员将由市、县教育局组织对其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在现场确认结束后另行通知。
四、教师资格认定收费标准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价收费〔2013〕96号)的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费每人每次180元。
五、联系电话
腾冲县教育局人事股:
腾冲县教育局
(责任编辑:张超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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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云南师范大学呈贡西区宿舍2栋一层
全国统一报名热线:400-
官方QQ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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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大埔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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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小学、幼儿园,教师进修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
&&& 根据梅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4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梅市教人[2014]2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为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
(一)需要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见附件1)。
(二)测试方式:
测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成绩分别为1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必须分别达到合格线(合格线为60分)。
1.笔试:各测试人员到笔试地点集中写一节本人申请认定学科的说课稿,教材为现行使用课本(由考场负责提供)。
2.面试:按照考场分组名单顺序进行面试。
面试通过交谈、提问等方式,重点考察申请人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理论解决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三)笔试时间:日上午8:00&8:40,笔试时务必带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以便核对身份,无合法身份证明者不予测试。
(四)笔试地点:大埔小学
杨增蕴教学楼(新多媒体教室)、新教学楼(小多媒体教室)、行政楼(老多媒体教室)
(五)考试费: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号)规定,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包括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与学历不对应层次教师资格的人员)等需要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须缴费240元。
(六)缴费时间:10月8日&10日。现场确认提交材料后到人事股开启委托银行收款缴款通知书,到中国建设银行交费,然后把银行开具的&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交回教育局人事股。
应测试而未参加测试或测试不合格的人员不能参加本年度的教师资格认定。
二、体格检查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
(一)体检时间:10月18日-20日。
(二)体检地点:大埔县中医院门诊部二楼(万川路123号)。
(三)体检费用: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费每人260元,其他人员体检费每人170元。体检费用应提前一天或在抽血前交大埔县中医院门诊部二楼收费处。
《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见附件2,用A4纸双面打印)、检验报告单中的个人情况由体检人员本人按要求填写。在职公办教师体检表中的相片需加盖学校公章,社会人员体检表中的相片需加盖教育局人事股公章(体检表中粘贴相片必须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
(四)体检需进行抽血(早上7时至9时)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五)体检结束后,体检表由教育局统一领回归档。
未参加统一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能参加本年度的教师资格认定。
三、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受理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有关事项
(一)网上报名时间:日至9月30日,网上报名网址:&广东省教师资格网&()的&网上报名&栏。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大埔县2014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网上报名须知》(见附件3)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根据省语委办通知精神,在省外取得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时需一并提交发证单位所在省份学习或工作经历证明(学习证、毕业证、工作证或连续缴交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并由社保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的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提供的需在户口(或工作、学习)所在地重新报名参加测试。如发现申请人在普通话水平测试方面存在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将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规定,撤销其教师资格,并拉入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系统黑名单,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现场确认地点:大埔县教育局人事股
在现场确认时应按附件3中规定的应携带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和审查验收材料(学校统一办理的所有复印件由学校审核盖章并签上审核人姓名,社会人员的材料统一由人事股审查验收),材料验收后原件退回申请人。申请人不能亲自前往确认点确认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三)现场确认和受理材料时间:
10月8日&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职教师资格的人员;
10月9日-10日&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
凡没有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认定。
附件:1.大埔县2014年需要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名单
   & 2.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年修订)
&&&&&&& 3.大埔县2014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网上报名须知
   &&&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 大埔县教育局
         &&&&&&&&&&&&&&&&&&&&&&&&& &日
主办单位:广东省大埔县教育局 备案编号:粤ICP备号
技术维护:万通科技
地址:广东省大埔县城西环路180号 邮编:514299 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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