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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匝道_百度百科
高速公路匝道
高速是出口或入口靠右侧的一条(一般在150-200米)。
高速公路匝道定义
,又称引道,是工程学上的术语,通常是指一小段提供车辆进出主干线高速公路、、桥梁及行车隧道等)与邻近的辅路,或其他主干线的陆桥/斜道/引线连接道,以及集散道等
之附属接驳路段。它是构成道路交流道的主要交通建设[1]
1.在t型(y型)互通立交中,通常将相交的主要道路定义为主线,相交次要道路定义为引线,连接引线与主线互通的线路称为。
2.交叉口所谓“匝道”,是指在立交处连接立交上、下道而设置的单车道单方向的转弯道路.匝道的曲线元也是由直线段、圆曲线段和缓和曲线段组成的。
3.在线路立体交叉部位,线路的连接都是由不同种的曲线线形连接而成、称为匝道.由于匝道形式多样、其中桩的坐标计算就非常困难.笔者通过实际操作.摸索出将曲线分成各曲线元的方法来计算中桩坐标、以此来解决匝道各种线型的中桩坐标计算问题。
4.t交图1普遍采用的互通式立体交叉形j℃出入高速公路的连接道路称为匝道,m道的Ⅲ入口处与高速公路连接的性影响着车辆的安全行驶,这里也是高速公路瓦通设计的难点和重点。
高速公路匝道原理
入口处匝道过后是加速车道,出口处匝道紧接在减速道之后。匝道内车速一般要求低于40km/h,加速车道内应迅速加速至60km/h以上。
高速公路匝道驶入
在匝(zā)道上,(驶入)迅速提高车速。但不得超过标志限定的速度。在匝
道上不准超车、掉头、停车和倒车。
驾驶车辆从匝道进入高速公路加速车道后,打开左转向灯或者不打开均可,尽快将车速提高到每小时60公里以上,并仔细观察车道上车辆行驶的情况,选择驶入行车道的时机。不准在加速车道紧急制动或停车。行车道车辆稀少时,可以正常行驶车辆后驶入行车道;遇高速公路正常行驶车辆尾随相距较近时,应控制好车速,在所有车辆通过后再驶入行车道。
高速公路匝道驶出
车辆驶出高速公路时,应适时向右侧变更车道。距出口500m处,开启右转向灯,适当调整车速,地驶入减速车道。经减速车道减速后进入匝道。(驶出)要降低车速。进入匝道之前
,应关闭转向灯,控制车速,使车速降到标志规定值以下。在匝道上,注意其他车道的合流车辆,礼让行车,不得争道抢行。
.易物流[引用日期]OTG_百度百科
OTG是On-The-Go的缩写,是近年发展起来的技术,日由USB Implementers Forum公布,主要应用于各种不同的设备或移动的联接,进行数据交换。特别是PDA、移动电话、消费类设备。改变如数码照相机、机、等设备间多种不同制式连接器,多达7种制式的存储卡间数据交换的不便。2014年左右开始在市场普及。
OTG产生背景
USB技术的发展,使得和周边设备能够通过简单的方式、适度的制造成本,将各种的设备连接在一起。上述我们提到的应用,都是通过USB连接到PC,并在PC的控制下进行数据交换。但这种方便的交换方式,一旦离开了PC,各设备间无法利用USB口进行操作,因为没有一个从设备能够充当PC一样的。
OTG遥控精灵
就是在没有的情况下,实现设备间的。例如数码相机直接连接到打印机上,通过OTG技术,连接两台设备间的USB口,将拍出的相片立即打印出来;也可以将数码中的数据,通过OTG发送到USB接口的移动硬盘上,野外操作就没有必要携带价格昂贵的存储卡,或者背一个便携电脑[1]
。通过OTG技术,可以给智能终端扩展USB接口配件以丰富智能终端的功能,比如扩展配件,把手机、变成万能遥控器使用。[2]
根据USB接口所属协议,OTG可分为3类:
USB2.0 OTG
Micro 5PIN OTG:常见安卓手机OTG接口
Mini 5PIN OTG:常见蓝魔等安卓平板OTG接口
Micro USB3.0 OTG:三星NOTE3、Galaxy5高端手机OTG接口
TYpe C OTG[3]
:见Type C OTG接口
OTG设计原理
随着PDA、移动电话、数码相机、等消费类产品的普及,用于这些设备与电脑,或设备与设备之间的高速数据传输技术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和USB是用于此类传输的两个主要标准。这两个标准都提供即插即用和功能,都可以向外提供电源,也都支持多个设备的连接。其中 IEE1394支持较高的,但相对比较复杂、价格较高,主要用于需要高速通信的AV产品;而最初的USB标准主要面向低速数据传输的应用,其中支持1.5Mbps和12Mbps的传输速率,被广泛用于传输速率要求不高的PC机外设,如:键盘、鼠标等。USB2.0标准的推出使 USB的传输速度达到480。而USB OTG技术的推出则可实现没有主机时设备与设备之间的数据传输。例如:数码相机可以直接与打印机连接并打印照片,从而拓展了USB技术的应用范围。
OTG相关原理
大家都知道自从1996年USB传输协议的诞生,并以其优势很快的风靡了所有计算机外设以及数码设备,大家都知道USB设备分为HOST(主设备)和(从设备),只有当一台HOST与一台SLAVE连接时才能实现数据的传输,OTG设备就是我们的“EX”既能充当HOST,亦能充当SLAVE。[1]
OTG通信协议
USB OTG标准在完全兼容USB2.0标准的基础上,增添了电源管理(节省功耗)功能,它允许设备既可作为主机,也可作为外设操作(两用OTG)。 OTG两用设备完全符合USB2.0标准,并可提供一定的主机检测能力,支持主机通令协议()和对话请求协议()。在OTG中,初始主机设备称为A设备,外设称为B设备。可用电缆的连接方式来决定初始角色。图1所示是用第5个ID脚确定默认主机的示意图,两用设备使用新型mini-AB插座,从而使-A插头、mini-B插头和mini-AB插座增添了第五个引脚(ID),以用于识别不同的电缆端点。mini-A插头中的ID引脚接地,mini-B插头中的ID引脚浮空。当OTG设备检测到接地的ID引脚时,表示默认的是A设备(主机),而检测到ID引脚浮着的设备则认为是B设备(外设)。系统一旦连接后,OTG的角色还可以更换。主机与外设采用新的HNP,A设备作为默认主机并提供VBUS电源,并在检测到有设备连接时复位总线、枚举并配置B设备。OTG标准为USB增添的第二个新协议称为对话请求协议()。SRP允许B设备请求A设备打开VBUS电源并启动一次对话。一次OTG对话可通过A设备提供VBUS电源的时间来确定(注:A设备总是为VBUS供电,即使作为外设)。也可通过A设备关闭VBUS电源来结束一次会话以节省功耗,这在电池供电产品中是非常重要的。例如,在两台通过连接互相交换信息时,一台连接在费电的mini-A端,是A设备,默认为主机。另一台是B设备,默认为外设。当在不需要USB通信时,A设备可以关闭VBUS线,此时B设备就会检测到该状态并进入低功耗模式。
OTG主机协商协议
在USB标准中,主机采用A型接口,称为A类设备(A-);外设采用B型接口,称为B类设备(B-Device)。1个DRD既可以作为主机,也可以作为外设。那么,当2个DRD互连时,哪个设备作为主机,为什么要作为主机?为了
解决这两个问题,在OTG中提出了新的协议——主机协商协议(HNP)。在OTG中还定义了一种新的接口——微型AB插座(mini-AB receptacle)以及微型A插头(mi-ni-A plug)和微型B插头(mini-B plug)。在微型AB插座、微型A插头和微型B插头中增加了1个引脚——ID引脚,如图l所示。主机协商协议(HNP)[1]
在微型A插头中,ID引脚接地,在微型B插头中,ID引脚悬空。在OTG中,如果设备的ID引脚接地(即mini-A插头连接的设备,如图l右侧的设备),则此设备默认为主机,否则为外设。同时,在设备连接使用过程中,通过主机协商协议,允许主机和外设功能互换。例如,假设图1左边的B-Device为1个手持PDA,右边的A-Device为1个打印机。由于连接线的关系,打印机初始化为主机。但是打印机的驱动程序存在PDA中,这时需要PDA作为主机,打印机作为外设。通过HNP可以方便实现此功能,而不必拔下连接线调换插头方向,重新连接打印机和PDA。
OTG会话请求协议
OTG收发器一般用在嵌入式设备中,这类设备普遍采用电池供电,对功耗要求很严。为了节省电源,在OTG标准中,当电源总线没有使用时,允许A类设备挂起电源总线。当1个B类设备要工作时,它必须通过某种方法通知A类设备向电源总线供电。为了实现这一功能,在OTG中提出了会话请求协议(SRP)。在OTG中,1个会话定义为A类设备向电源总线VBUS有效供电的时间。需要注意的是,在OTG中电源一直都是由A类设备(连接mini-Aplug的DRD)提供的。由于主机协商协议,A类设备也可能作为外设使用,此时,电源也必须由A类设备提供。当A类设备挂起VBUS后,B类设备进入休眠状态。当B类设备需要再次工作时,它可以通过向数据线发送1个脉冲信号(Data-linePulsing)或向电源总线发送一个脉冲信号(VBUSPulsing)来请求A类设备向电源总线供电。OTG要求无论是DRD设备还是普通的B类设备,都必须具有发送会话请求的功能;同时,普通的A类设备或者DRD设备都必须能够响应1个会话请求。
OTGOTG功能构建
图3 所示电路给出了构建OTG功能时需要在基础USB外设上添加的电路,电路中的控制器可以是一个微处理器和USB SIE(串口引擎),也可以是集成的μP/USB芯片或与USB收发器相连的
ASIC。为总线提供电源的外部设备需要一路3.3V稳压输出供电电压,以便为逻辑电路和连接在D+、D-引脚的1500Ω电阻提供电源。通过D+、D-引脚上的上拉电阻可向主机发出设备已连接的信号,并指示设备的工作速度。电阻上拉至D+表示全速运行,电阻上拉至D-表示低速运行。其它端点(包括D+和D-的15kΩ下拉电阻)用于检测上拉电阻的状态。由于USB设计需要提供热插拔功能。因此,其保护电路主要用于为D+、D-和VBUS引脚提供保护。
为了增加OTG的两用功能,必须扩充收发器功能来使OTG设备既可作为使用,也可以作为外设使用。而要实现上述功能,就需要在图3所示电路中添加D+和D-端的15kΩ下拉电阻并为VBUS提供供电电源。此外,收发器还需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可切换D+/D-线上的上拉和下拉电阻,以提供外设和主机功能。
(2)作为A设备时,需要具有VBUS监视和供电电路;作为B设备初始化SRP时,需要监视和触发VBUS。
(3)具有ID输入引脚。
作为两用OTG设备,、或其它与收发器连接的电路必须具备充当外设和主机的功能,并应按照HNP协议转换其角色。
收发器所需添加的大多数电路用于VBUS的管理。作为主机,它必须能够提供5V、输出电流可达8mA的电源。图3中的模拟开关用于配置收发器的各种功能。
ASIC和控制器还必须包含USB主机逻辑控制功能,包括发送SOF(帧启动)包、发送配置\u36755输入\u36755输出数据包,在USB 1 msec帧内确定传输进程、发送USB、提供USB电源管理等。
OTGUSB OTG方案
MAX3301E是Maxim公司研制的一款USB OTG收发器,该器件集成有电荷泵,可将PDA、和数码相机等移动设备与USB外设直接连接而无需PC机的参与。采用MAX3301E和一个嵌入式USB主机,就可直接将诸如打印机或外部这样的外设连接。MAX3301E内部包括USB OTG收发器、UBUS电荷泵、线性稳压器和I2C 2线。内部使MAX3301E能够与采用+1.65至+3.6V逻辑电源电压的器件连接。MAX3301E中的电荷泵工作在+3V至+ 4.5V输入电源下,可产生符合OTG要求的VBUS输出,且输出电流大于8mA。该器件可利用内部控制并测量VBUS,同时支持USB OTG SRP和HNP。
OTG线功能的使用
OTG的使用非常简单,具体跟设备有点关系,但都大同小异,操作步骤如下图:
OTG线接到手机
OTG发展由来
自1996 年USB1.0规范以后,USB-IF(Universal Serial Bus Implementers Forums)又陆续公布了USB2.0和 USB OTG等几个规范,其中USB2.0的传输带宽达到480Mbps,而USB OTG更使USB装置摆脱了原来主从架构的限制,实现了端对端的传输模式,随着USB规范的不断完善,USB的应用领域也得到了拓展。USB诞生的初衷是简化电脑和其外设的连接,最早是用在键盘和鼠标上,USB的应用已经从PC外设跨越到了和通信电子产品领域,最显著的应用是在数码相机等消费电子产品上。USB低功耗、便于连接和高速传输的特性已经使它成为一个可方便应用的架构,它与其他技术结合便诞生出新的应用。如在移动存储领域,USB与闪存结合,创造性催生了广为流行的移动存储设备-U盘。
“In-stat/MDR于今年2月的统计资料也显示,未来几年USB2.0 OTG接口的周边设备将从2002年的11万台增长至2007年的1.68亿台,增长1527倍。可以看出,随着外围设备的多样化与高速传输的需求,
OTG的后续发展态势十分乐观。” 从业界应用来看,目前(Qualcomm )已经宣布将在其最新的3G手机基带套片中采用该USB OTG。索尼电子(Sony Electronics)也宣布会选用飞利浦的USB OTG芯片为其最新的便携式设备提供USB OTG连接性。索尼CLIE是业内第一个具备USB OTG功能的便携式产品,可以与其它USB设备实现点对点通讯。可以预见,USB OTG会成为未来电子产品的基本配置功能。
.qq空间[引用日期]
.恬家信息科技官网.[引用日期]
.泡泡网.[引用日期]第三者责任保险_百度百科
第三者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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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保险险种之一,是指被保险人由于自身的过错、疏忽等给第三方的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依法或依惯例须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人承担的保险。在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中,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同时,若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此发生仲裁或诉讼费用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以外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2006年3月国务院颁布《机动车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我国境内机动车实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并将投保此险作为机动车上牌年检的必要条件,并在车辆前档张贴保险标志,交通警察有权检查。另外保险企业商业性的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作为自愿保险,可以给车主提供更大更全面的保障,可以作为交强险的补充保障,受到广大车主的欢迎。
第三者责任保险基本概念
第三者责任险:因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第三者责任保险实施强制保险。在一些保险险种里面,将某些第三者受到保险车辆事故损害造成的损失,作为了对待。即便这些受害人是第三者,即便受到交通事故的损害,即便被保险人应该为此承担民事责任,也不承担这部分的保险赔偿责任。例如,在第三者责任保险中,对私家车、个人承包车辆而言,如果造成了被保险人家庭成员人身或者财产损失,或者身在保险车辆内部无论何人的人身财产损失等,都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
以往绝大多数的地方政府将第三者责任险列为强制保险险种,不买这个保险,机动车便上不了 牌也不能年检。在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出台后,第三者责任险已成为非强制性的保险。
因为交强险在对第三者的财产损失和医疗费用部分赔偿较低,可考虑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作为交强险的补充。
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这里有两层含义,一是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员,指持有驾驶执照的被保险人本人、配偶及他们的直系亲属或被保险人的雇员、或驾驶员使用保险车辆在执行被保险人委派的工作期间、或被保险人与使用保险车辆的驾驶员具有营业性的租赁关系。二是合格,指上述驾驶员必须持有效驾驶执照
第三者责任保险
,并且所驾车辆与驾驶执照规定的准驾车类相符。只有&允许&和&合格&两个条件同时具备的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时,保险人才予以赔偿。保险车辆被人私自开走,或未经车主、保险车辆所属单位主管负责人同意,驾驶员私自许诺的人开车,均不能视为&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员&开车,此类情况发生肇事,保险人不予赔偿。
二、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保险车辆作为一种工具被运用的整个过程,包括行驶和停放。例如,保险吊车固定车轮后进行吊卸作业,可称&使用保险车辆过程&。
三、第三者:在保险合同中,保险人是第一方,也叫第一者;被保险人或致害人是第二方,也叫第二者;除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外的,因保险车辆的意外事故而遭受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受害人是第三方,也叫第三者。
四、人身伤亡:人的身体受伤害或人的生命终止。
五、直接损毁: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直接造成事故现场他人现有财产的实际损毁。
六、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按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的驾驶员承担的事故责任所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
在我国,交通事故一般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但对在非公路地点发生的车辆事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一般不予受理。这时可请出险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研究处理,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出险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有严重分歧的案件,可提交法院处理解决。
七、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补偿:
1.保险合同的规定:指基本险条款、附加险条款、特别约定以及保险批单等保险单证所载的有关规定。
2.保险人并不是无条件地完全承担&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理赔时还应剔除保险合同中规定的不赔偿部分。
第三者责任保险案例分析
例1:甲厂和乙厂的车在行驶中相撞。甲厂车辆损失5000元,车上货物损失 10000元,乙厂车辆损失4000元,车上货物损失5000元。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甲厂车负主要责任,承担经济损失70%,为16800元;乙厂车负次要责任,承担经济损失30%,为7200元。试计算双方的应获得的赔款。
解:甲厂应承担的经济损失=(甲厂车损+乙厂车损+甲厂车上货损+乙厂车上货损)×70%=(000+5000)×70%=16800元
乙厂应承担的经济损失=(甲厂车损+乙厂车损+甲厂车上货损+乙厂车上货损)×30%=(000+5000)×30%=7200元
甲、乙厂的车都投保了(按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和险,由于第三者责任险不负责本车上货物的损失,所以,保险人的赔款计算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赔款计算不一样,其赔款计算应如下:
甲厂自负车损=甲厂车损5000元×70%=3500元
甲厂应赔乙厂=(乙厂车损4000元+乙厂车上货损5000元)×70%=6300元
保险人负责甲厂车损和第三者责任赔款=(甲厂自负车损3500元+甲厂应赔乙厂6300元)×(1-免赔率15%)=8330元
乙厂自负车损=乙厂车损4000元×30%=1200元
第三者责任保险
乙厂应赔甲厂=(甲厂车损5000元+甲厂车上货损10000元)×30%=4500元
保险人负责乙厂车损和第三者责任赔款=(乙厂自负车损1200元+乙厂应赔甲厂4500元)×(1-免赔率5%)=5145元
结果,此案甲厂应承担经济损失16800元,得到保险人赔款8330元;乙厂应承担经济损失7200元,得到保险人赔款5145元。这里的差额部分即保险合同规定不赔的部分。
2. 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赔偿的数额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
第三者责任保险责任免除
1)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1)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所有或代管的财产:包括或其允许的驾驶人自有的财产,或与他人共有财产的自有部分,或代替他人保管的财产。
对于有些规模较大的投保单位,“自有的财产&可以掌握在其所属各自的财产范围内。例如,某运输公司下属甲、乙两个车队各自独立核算,由运输公司统一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后,甲队车辆撞坏甲队的财产,保险人不予负责,甲队车辆撞坏乙队的财产,保险人可予以负责。
第三者责任险在财产损失赔偿上掌握的原则是:付给受害方的赔款最终不能落到被保险人手中,但碰撞标的均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的可酌情处理。
又如:甲、乙两车被保险人都是同一个单位,而且在上也是同一核算单位。甲车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乙车单保第三者责任险,两车碰撞。甲车损失10000元、乙车损失5000元,甲车负主要责任(承担70%的责任)、乙车负次要责任(承担30%的责任)。赔偿方式是:保险人赔偿甲车的车辆损失险7000元,乙车的一切损失及应承担甲车的30%的经济责任一概不予赔偿。
(2)本车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私有车辆、个人承包车辆的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具体有以下4种情况:
①私有、个人承包车辆的被保险人家庭成员,可根据独立经济的户口划分区别。 例如:父母、兄弟多人,各自另立户口分居,家庭成员指每户中的成员,而不能单纯按是否直系亲属来划分。夫妻分居两地,虽有两个户口,因两者经济上并不独立,实际上是合一的,所以只能视为一个户口。
本条应遵循一个原则:肇事者本身不能获得赔偿,即付给受害方的赔款,最终不能落到被保险人手中。
②私有、个人承包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所有或代管的财产。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自有的财产,或与他人共有财产的自有部分,或他们代替他人保管的财产。
③私有车辆:车辆所有权属于私人的车辆。如个人和私营企业等的车辆。
④个人承包车辆:以个人名义承包单位、他人的车辆。
(3)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指意外事故发生的瞬间,在本保险车辆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包括此时在车上的驾驶人。这里包括车辆行驶中或车辆未停稳时非正常下车的人员,以及吊车正在吊装的财产。
2)保险车辆拖带未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车辆(含挂车)或被未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其他车辆拖带。
保险车辆拖带车辆(含挂车)或其他拖带物,二者当中至少有一个未投保第三者责任险。无论是保险车辆拖带未保险车辆,还是未保险车辆拖带保险车辆,都属于保险车辆增加危险程度,超出了保险责任正常所承担的范围,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保险人不予赔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清障车拖带障碍车不在此列)。但拖带车辆和被拖带车辆均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的,发生车辆损失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应对车辆损失部分负赔偿责任。
3)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险人或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信中断的损失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受损后,丧失行驶能力,从受损到修复这一期间,被保险人停止营业或不能继续运输等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营业停止、车辆停驶、生产或通讯中断和不能正常供电、供水、供气的损失以及由此而引起的其他人员、财产或利益的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负责,保险人都不负责赔偿。
(2):指因保险事故引起的、无论是否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任何有关精神损害的赔偿。
第三者责任保险限额确定
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的是保险人计算保险费的依据,同时也是保险人承担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赔偿金额的最高限额。
1)每次事故的,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按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不超过1000万元的档次协商确定。第三者责任险的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应根据不同车辆种类选择确定。确定方式如下:
(1)在不同区域内,摩托车、拖拉机的最高赔偿限额分4个档次:2万元、5万元、 10万元和20万元;摩托车、拖拉机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因不同区域其选择原则是不同的,与《汽车保险费率规章》有关摩托车、拖拉机定额保单销售区域的划分相一致。即广东、福建、浙江、江苏4省,直辖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计划单列市(深圳、厦门、宁波、青岛、大连),各省省会城市,各自治区首府城市属于A类,最低选择5万元,其他区域属于B类,最低选择2万元。
(2)除摩托车、拖拉机外的其他汽车第三者责任险的最高赔偿限额分为6个档次: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 100万元以上,且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例如,6座以下客车分为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不超过1000万元等档次,供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自行协商选择确定。
2)主车与挂车连接时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在主车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发生保险事故时,挂车引起的赔偿责任视同主车引起的赔偿责任。保险人对挂车赔偿责任与主车赔偿责任所负赔偿金额之和,以主车赔偿限额为限。
注意:挂车投保后与主车视为一体,是指主车和挂车都必须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而且是主车拖带挂车。无论赔偿责任是否是由挂车引起的,均视同是由主车引起的,保险人第三者责任险的总赔偿责任以主车赔偿限额为限。主车、挂车在不同保险公司投保的,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向承保主车的保险公司索赔,还应提供主车、挂车各自的保险单。两家保险公司按照所收取的保险单上载明的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比例分摊赔偿。
第三者责任保险赔偿处理
免赔率的规定
根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按下列免赔率免赔:
(1)负全部责任的免赔率为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率为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率为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率为5%。
(2)违反安全装载规定的,增加免赔率10%。
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核定赔偿金额。
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不属于保险人赔偿范围或超出保险人应赔偿金额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依据和赔偿标准
(1)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应当依据中国现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规定处理。
(2)根据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核定赔偿金额。
①当被保险人按应负的赔偿金额超过责任限额时:
赔款=责任限额×(1-免赔率)
②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负的赔偿金额低于责任限额时:
赔款=应负赔偿金额×(1-免赔率)
(3)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指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规定,且事先未征得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擅自同意承担或支付的赔款。
一次性赔偿原则
赔款金额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协商确定后,对被保险人追加的索赔请求,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汽车第三者责任险应遵循一次性赔偿结案的原则,保险人对第三者责任险保险事故赔偿结案后,对被保险人追加受害人的任何赔偿费用不再负责。
保险的连续责任
被保险人获得赔偿后,保险合同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限届满。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为连续责任。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保险事故,保险人赔偿后,无论每次事故是否达到保险责任限额,在保险期限内,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仍然有效,直至保险期满。
第三者责任保险附加险
在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车上货物责任险、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  一、车上人员责任险  (一)保险责任  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上人员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投保了本保险的汽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上人员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以及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保护费用,保险人在保险单所载明的该保险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  (二)责任免除  (1)违章搭乘人员的人身伤亡。  (2)车上人员因疾病、分娩、自残、殴斗、自杀、犯罪行为造成的人身伤亡或在车下时遭受的人身伤亡。  由于以下原因引起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①凡由于违章搭乘直接导致事故发生,造成人员伤亡,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违章搭乘的人员:是指客货混载或超核定载客数载客等。  ②由于驾驶人的故意行为或本车上的人员因疾病、分娩、自残、殴斗、自杀、犯罪行为所致的人身伤亡,以及车上人员在车下时所受的人身伤亡。  (三)责任限额  车上人员每人责任限额和投保座位数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投保座位数以保险车辆的核定载客数为限。  保险事故发生时,如车上人员伤亡数多于投保座位数,保险人仅承担其中的投保座位数部分的赔偿责任。  核定载客数:指汽车行驶证所载明的载客数。  (四)赔偿处理  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约定赔偿,每人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单载明的每人责任限额,赔偿人数以投保座位数为限。  (1)车上人员伤亡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为准,在此基础上根据保险单载明的每座赔偿限额及投保座位数计算赔偿金额。  (2)每次赔偿均实行相应的免赔率,免赔率及办法与基本险对免赔率的规定相同。  二、车上货物责任险  (一)保险责任  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所载货物遭受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二)责任免除  (1)哄抢、自然损耗、本身缺陷、短少、死亡、腐烂、变质造成的货物损失。  (2)违法、违章载运或因包装不善造成的损失。  包括因包装、紧固不善,装载、遮盖不当造成的货物损失。  违章载货:是指所载货物超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长度、宽度、高度等。  (3)车上人员携带的私人物品。  (三)责任限额  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  (四)赔偿处理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提供运单、起运地货物价格证明等相关单据。保险人在责任限额内按起运地价格计算赔偿。每次赔偿实行20%的免赔率。  承运的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起运地价格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三、无过失责任险  (一)保险责任  保险车辆与非汽车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的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保险车辆方无过失,且被保险人拒绝赔偿未果,对被保险人已经支付给对方而无法追回的费用,保险人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出险当地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标准,在责任限额内计算赔偿。每次赔偿实行20%的免赔率。  (二)责任限额  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5万元以内协商确定。  无过失责任险可从以下几方面来理解:  (1)投保了本附加险的汽车在使用过程中,与非汽车、行人发生意外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伤亡和财产直接损毁,保险车辆一方无过失,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于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10%的经济赔偿部分,在保险赔偿限额之内,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对于10%以上的经济赔偿部分,如被保险人拒绝赔偿未果,且已经支付给对方而确实无法追回的,保险人亦在保险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承担的10%及10%以上的赔偿责任加免赔金额之和,最高不得超过赔偿限额。  (2)本附加险的赔偿限额应在被保险人所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限额以内的档次选择确定,最高不超过5万元。  (3)每次保险事故无论损失大小,赔偿均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  (4)《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1991年国务院令第89号发布)第七章第44条的有关规定:  汽车与非汽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死亡或者重伤,汽车一方无过错的,应当分担对方10%的经济损失。但按照10%计算,赔偿额超过交通事故发生地10个月平均生活费的,按10个月的平均生活费支付。  非汽车、行人一方故意造成自身伤害或者进入 高速公路,造成损害的除外。  四、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  (一)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所载货物从车上掉落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在保险单所载明的本保险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车载货物分为固体、液体和气体 3种。本附加险所承担的保险责任,指投保了本保险的汽车在正常使用过程中,装载在保险车辆上的固体货物(对盛装液体和气体的容器视同固体货物对待),从保险车辆掉下,砸伤(亡)他人或砸毁他人的财产,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在保险单所载明的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  (二)责任免除  (1)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2)在装卸过程中货物掉落所造成的损失。  (3)车载货物掉落造成保险车辆及货物本身的损失。  (4)车上所载气体、液体泄漏所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毁。  (三)赔偿限额  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由投保人投保时与保险人协商确定。  (四)赔偿处理  本保险每次赔偿均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无论保险事故损失大小。
第三者责任保险相关问题
汽车的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必须要买吗?
第三者责任险属于商业保险里的一种,买不买,车主可以自由选择。而交强险是国家要求必须买的。第三者责任险是当发生事故,赔偿数额超过交强险的赔偿金额时,第三者责任险可以“挺身而出”,补齐剩余部分。也就是说,如果,你花几千元买了几百万的第三者责任险,那你即便是撞了豪车也不怕了。
两者的区别:工作人员推荐的资料显示为:交强险的责任限额被分成了两种情况3个部分,交通事故中被保险车有责任的,有11万元死亡伤残补偿限额,1万元医疗费用限额以及2000元财产损失限额;交通事故中被保险车没有责任的,有1.1万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以及100元的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如果被撞的是机动车,没有人员伤亡,那么最多只能从保险中取出2000元用于修车,不足部分只能由肇事方承担。而第三者责任险则没有对责任限额进行划分,只要损失不超过保险总限额,无论是修车还是救人都可以在最高限额范围内,按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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