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上诉,因为不相信法官的公证能否让中央政法委书记介入

  当前社会的种种不公、日益严重的贫富差距、扭曲的社会价值观,已经让更多的人加入了报复社会的行动中。 从陈水总到范某,这些事件到底说明了什么?值得我们深思啊。
  世事不稀罕,法官也喊冤。焦作沁阳法院的侯恒江、平舆法院的刘德山……河南法院,到底怎么了?法官自身的权益都保证不了,怎么去保证他人? ——看到qtj5227827的博文《一审枉法再审违法罔顾公正必须追责--给河南省高法张立勇院长的控告信》有感
  每月的第一、三星期的星期一是周口市领导接访的日子,可是我连续跑了六趟了,还没有见到周口市政法委书记和中院院长。其他接访人就是应付。反对形式主义,请先从信访机关开始。
  回复楼主,@qtj5227827  控告人秦腾蛟,原河南省沈丘县法院法官。电话:   请求:按规定追究河南省商水县法院审理秦腾蛟滥用职权案的一审、再审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004年我主办沈丘县范营信用社与马振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件时,因被执行人马振玉拒不执行按规定被拘留15天。拘留期间的日原、被告达成执行和解协议:1、马振玉在三个月内变卖自己的制糖设备用于还账,逾期后设备折价4.2万元由范营信用社变卖;2、设备处理后终结案件执行,原告不再起诉。日信用社变卖了马振玉的制糖设备,邀请我等到场见证。以上事实由《执行和解协议》、《关于马振玉制糖厂设备情况记录》、《延期执行申请书》、《公函》为证。2006年马振玉认为“欠国家的钱可以坐牢(拘留)顶”向检察院控告我。检察院找我调卷时我按规定要求他们出具调卷函而得罪了他们,为让我“知道检察院的厉害”对我进行了三天两夜的刑...  -----------------------------  神仙打架,腐败的司法权让法院和法律更加0阳光。——这个世上没有神仙,谁都可能成为受害者,想想刘少奇、彭德怀……
  强烈呼吁中央政法委、中纪委重视网络舆情,建全纠错机制,真正切实解决民众的实际问题,维护民众的合法权益,否则反腐倡廉、为人民服务一切都是空话、套话。
  案件侦查、起诉、一审、二审、再审、上诉、……,这就是中国特色?
  八年了,北京、郑州、周口市我跑了无数趟,希望失望交替。迟到的公正既是不公正。严重违反《刑诉法》的审限规定。
  每月的第一、三星期的星期一是周口市领导接访的日子,可是我连续跑了六趟了,还没有见到周口市政法委书记和中院院长。其他接访人就是应付。反对形式主义,请先从信访机关开始。
  罗崇敏 聂树斌冤死已18年,真凶王书金供认不讳已8年,河北高院为何迟迟不能纠正此冤案?正义会迟到,可从不会缺席
  凡人肖申克 公元日,中国司法制度的耻辱日更是死亡日,这一天,一个良心发现的罪者被检方由于“其他案情需要”否定了他的忏悔,让一个冤魂的不到昭雪。想一想早几天,一个让铁道部背负了几万亿的刘志军也被检方开脱,一个“12秒”书记被“有真感情”,这就是我们的司法制度!
  :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却突然被一个警察按在泥水中用脚踩在脸上殴打,他讨说法,没人理,于是他决定给这个打人警察一个说法,他在街上找到恶警,刀从右耳下颈部插入,从左颈穿出,血瞬间像打开的水龙头从鼻孔、口腔汩汩而出。他最终被判死缓,成为国内杀警不被死刑第一人,他是湖北恩施吴西华.(@王川)
  什么是形式主义?上级法院要求“宁可错放,不可错判”,可下级法院在扯淡,因为他要纠错的案件就是他制造的,纠错了责任谁负?所以就官僚、就形式,反正都是错。
  执法不公的表现形式和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但最主要的表现形式和原因是违反正当法律程序,程序不公,公权力行使没有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程序法制原则。执法暗箱操作,脱离社会公众监督和相对人制约必然导致公权力滥用和执法腐败
  时时更新,否则帖子就沉。可是我的顶起来了,别人的帖子就沉了。或许别人冤情更重。矛盾。有关部门为什么不来抄录?这才是执政为民。
  世事不稀罕,法官也喊冤。焦作沁阳法院的侯恒江、平舆法院的刘德山……河南法院,到底怎么了?法官自身的权益都保证不了,怎么去保证他人? ——看到qtj5227827的博文《一审枉法再审违法罔顾公正必须追责--给河南省高法张立勇院长的控告信》有感
  新闻报道的需要?高法,请告诉我为什么言行不一。2010年,张立勇院长在赵作海案件教训大会上强调:上级法院对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要直接宣判:无罪。不翻烧饼,矛盾不下移。高法为此下发了专门文件。可是我的申诉案件,高法已决定提审的案件,经过两年零俩月的漫长等待,竟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一审法院重审。为什么?我从2007年申诉,2009年高法立卷调查,2010年3月听证,6月决定提审,2012年8月裁定发回一审法院重审。六年多的时间等到的却是一切回到从前。人生有几个六年?高法的讲话和文件规定难道仅仅为了
  陈有西:生是组织的人 死是组织的鬼(2)  发布时间: 18:15 作者:陈有西 字号:大 中 小 点击: 13385次  本刊记者/申欣旺 “无论生死,都不上诉。”6月14日,庭审五日后,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的辩护律师钱列阳和娄秋琴再次来到秦城监狱,在会见室,刘志军这样告诉自己的辩护律师。 因为受贿金额巨大——公诉方指控其收受贿赂逾6400万元,根据中国《刑法》,这位昔日的铁道部长正面临着被判死刑的可能。 在钱列阳看来,刘志军颇有点看透生死的感觉。“他认为自己‘生是组织的人,死是组织的鬼’。”  有着20多年办案经历的钱列阳有个习惯,开完庭后会抽空“回访”当事人。这一次,对刘志军的“回访”从14日下午一点半开始,一直聊到三点一刻。 这一次,刘志军气色不错,精神状态比之前任何一次会见都好。钱列阳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回访时,刘志军没有像之前那样,回避法律,而是见面就感谢钱列阳和娄秋琴两位律师为他做的辩护。 他对钱列阳说,“开庭时你的辩护也确实很精彩。”他甚至向两位律师表示歉意:“第一次和第二次会见时,有点失礼了。” 辩护之余,给了律师近距离观察这位落马部长另外一面的机会。  “不谈案情,不谈高铁” 虽然与刘志军已算熟悉,但两人最初的交流却并不融洽。 日,北京市检察院指定第二分院对刘志军进行审查起诉后。次日,检察官便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但刘志军主动放弃了这一法定权利。 随后,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指定钱列阳担任辩护律师。得知这一消息,钱列阳一位交情过硬的朋友赶忙找他,“舆论都在讨伐刘志军,很多人认为他会被判处死刑,你何必趟这个浑水?接这费力不讨好的活?”钱列阳对这位朋友说,“我何尝不知道这个情况,但处在我这个位置,只能死马当活马医,尽自己能力一搏。”  但实际情况比钱列阳想象的还坏,刘志军起初并不买这个账。第一次会见,是在2013年春节之前。会见并不愉快。“我们见面之后,我跟他介绍自己,告诉他受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为他担任辩护人。”钱列阳这样回忆。 刘志军望了望他说,“审查起诉意见都对,我完全签字。” 这令身为京城资深大律师的钱列阳感到非常被动。“他的态度明显不配合。刑事辩护中,家属请的律师会好一些,刘志军这个案子,指定辩护实际上他并不接受,因为从一开始他的态度就是放弃辩护的。”  在过去的十年,钱列阳曾为多位落马高官辩护,虽然高官们都很有个性,但像刘志军这样坚决抵制辩护的情况并不多见。 被告人拒绝接受辩护,意味着律师的工作将被缚住手脚。在著名的李庄伪证案中,李庄认罪后,辩护律师仍坚持无罪辩护,一度引发法学界的辩论:律师的辩护权是否可在委托人的之外行使?  由于刘志军放弃辩护,会见之中,刘志军的态度是“不谈高铁,不谈法律”。 “刘志军告诉我,进来两年了,他从来没有接触过律师,不知道法律有什么用。”钱列阳说。  双方真正交流从历史人物开始。钱列阳说,从胡适开始,一直谈到傅斯年,两人聊得颇为投机。刘志军喜欢读历史书,读人物传记,甚至给他给推荐《南渡北归》,建议他好好读一读这套书。回来后钱列阳特意买了一套,开始用这套书尝试接近刘志军的内心世界。 “历史”打动了刘志军 第二次会见已是春节之后。此时,律师虽然拿到了审查起诉意见书,由于阅卷工作量巨大,直到见面时,仍未能将全部案卷看完。  “光案卷就有400多套,检察院甚至为律师单独提供了阅卷室。”钱列阳说,因为时间不够,娄秋琴干脆用相机将案卷拍下来带回办公室。两人又足足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研究。虽然还没把全部案卷看完,但这一次刘志军的态度比之前已经有所转变。据钱列阳猜测,“在我去之前,检察院办案人员可能见过他,介绍了我的情况,他对我有了一些了解。”  刘志军仍然回避高铁和案情。钱列阳说,他认为高铁很让他伤心,除了法律和高铁不谈,其他什么都可以谈。“他反复说的一条,‘犯罪指控本身,我都认,事实都是这样’。不仅放弃辩护,叫我们也放弃辩护。”  在钱列阳看来,刘志军内心非常刚强。说服他需要“以柔克刚”的技巧。 “我只好信马由缰,把话题拉宽。”钱列阳回忆,“我跟他说,我比你小11岁,抛开刑事责任,你对高铁的贡献我很尊敬。也请你理解律师的工作,我的工作就是为被告人做辩护,即便都认罪,我也要做罪轻辩护,既然我尊重你,你也要尊重我。” 刘志军听从了律师的意见,并且一直到庭审,都配合律师的工作。  对律师而言,最担心莫过于在庭审现场出现被告人与辩护人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更有甚者,庭审现场出现过被告人制止律师辩护的极端例子,令律师极为被动。此前,在一位高官的庭审现场,就曾出现过被告人阻止律师发言的状况。  慢慢地,话题进入到高铁上面来。娄秋琴说,“刘志军对高铁感情很深,他说一提到高铁就痛心。说的时候很真诚,因为他能够仔细地回忆每一个高铁车站的设计方案,最后为什么用现在的方案。每一个站都能够用四个字描述它的特色。” 刘志军开始谈到高铁技术的引进,谈到如何压低技术引进的价格,这中间很多曲折,甚至很多人认为是不可能的。“这是他很自豪的地方,他认为汽车、飞机都没有自主品牌,高铁虽然很多技术是引进来的,但最后的品牌是自己的。” 双方甚至还讨论过为什么中国要发展高铁而不是磁悬浮。刘志军说,当时对于走哪个路子有不同意见。所以专门在上海做实验,从浦东机场到市区的磁悬浮列车。刘志军的观点是,中国和日本的情况不一样,磁悬浮列车对载重量有严格需求,太重会浮不起来。中国对列车运载量的需求大,一旦乘坐的人太多,考虑到载重量的问题,最后选择发展高铁。  刘志军落马后,外界曾盛传其极为迷信,凡事喜欢占卜问神。最后一次会见时,娄秋琴决定问问这个问题。意外的是,刘志军并不回避。“他说每次开工都会找人按照黄历选一个好日子。他甚至也认为这个事情很奇怪,不信不行,先前没有选日子,开工的时候就会下雨,举行仪式还得临时搭棚子。选了日子的时候,一次都没下过,有时候明明还下着雨,仪式要举行的时候就停了。”  “人生要到六十岁才能懂事” 远离了昔日的叱咤风云,落马后的刘志军在狱中生活平凡,亲情成了他精神的寄托。刘志军的辩护律师介绍,在秦城监狱,刘志军可以看电视、报纸,对外界情况有所了解。不过羁押期间不能见家属,对亲人多有挂念。最放不下的,是自己的女儿和老母亲。 钱列阳回忆,“他跟我们说起女儿的时候,会很高兴,他说自己的女儿外语很有天赋,不怎么学,却成绩很好。” 对母亲的牵挂更甚,律师称,刘志军每次会见都会反复问“老母亲还在不在人世”。娄秋琴说,我们告诉他还在,但他好像不太相信。他说老父亲去世没有回去,灵柩在家里等了两天,最后因为工作太多没有回去。言下之意,担心再也看不到老母亲。  在很多报道的描述中,刘志军令人爱恨交加。有铁道部的老同志回忆其霸道蛮横,“想用你时你就升,不想用你时你就滚,有时三更半夜把你喊来开会骂一顿,让你摸不着北。”不过,身陷囹圄之后,刘志军似乎多了些“柔情”。在庭审的最后陈述中,刘志军感谢了所有的人,包括办案人员和秦城监狱的看守人员。 开庭当天早上,秦城监狱特地为他准备了两个鸡蛋、两个肉包子和一碗稀饭。中餐时,法院为其准备红烧肉、鱼、蔬菜和米饭。刘志军对这一切很感恩,他对律师说,“人生要到60岁才能懂事。” 刘志军说,这是20多年前,时任国家主席李先念对他说的一句话,“他说自己一直没能够明白是什么意思,现在终于理解了”。  刘志军甚至跟律师谈起自己的出身。刘志军说因为祖上有过雇工,家里被划为富农,阶级成分不好,当初进入铁路系统很曲折。 1972年2月,初中毕业的他赶上铁路招工,机会来临时,体检却查出肺部疑有钙化点,刘志军连夜赶路到县城医院复诊,拿到心肺无异议的确诊结果赶回,据刘志军自己说,只差几分钟就到了截止的时间。 说这番话时,刘志军正好六十岁,当年勤奋进取的小伙子已经历了从部长级高官到阶下囚的人生过山车。 “我问他是什么意思,他没有过多解释。只是说,做事、做人要知止,适可而止,什么东西都不要过。我说是不是‘度’的问题,他说这方面没有把握好。”钱列阳说。  曾多次为落马高官辩护的钱列阳对此感慨良多,“他们从最底层,付出比一般人更多的努力和勤奋,在各自的行业中做出贡献,最终却倒在贪腐之上,令人痛惜。” 钱列阳希望,能够更有效地建立起让官员们不敢贪腐的制度,而不是单纯依靠官员们主观努力来防腐拒变。  6月14日的会见,分别之时,隔着铁栅栏,刘志军双手紧握两位律师的手,再三感谢。 钱列阳问,“有没有话要带给你女儿。” “他回答,没有什么要说的,只是叮嘱,千万不要从政。”  来源: 作者博客 | 来源日期: | 责任编辑:向异
  陈有西:生是组织的人 死是组织的鬼  发布时间: 18:15 作者:陈有西 字号:大 中 小 点击: 13400次  陈良宇判18年不上诉  刘志军要律师不辩护  刘方仁说请律师是同党对抗  刘志军案件的审判,一些细节通过律师的介绍正在逐渐明晰起来。  我在2010年9月的那篇《中国官员为什么选择自杀而不愿接受审判》文章中,分析当前中国刑事诉讼模式下官员受审的心态时说:  “专权之下,法制化反腐越来越衰竭。《刑事诉讼法》越来越被被搁置和破坏,官方相信,包括现在最应讲法的检察院也相信,按现在的刑事诉讼程序,不可能破案,需要用纪委的不受刑诉法制约的办法才有用。所有指使这样做的有权官员,对法律程序都是不相信的,对法庭审判也是不相信的,对律师作用都是不相信的。我已经不至一次听到反贪局长、检察长、纪委的高官说,现在的县长、县委书记,只让我审个五天五夜,查个十来天,没有一个是不够判的。对自己队伍的怀疑和不信任,已经比百姓还不如。他们更相信内部的单方面的汇报,相信内部的批示。  “这样的人,等到他自己一犯事,一被“双规”,他知道即使有冤,法庭也不可能为他查明真相、澄清事实,请律师辩护只是演戏,多化冤枉钱,象贵州省委书记刘方仁说的:我是党的人,怎么能够请律师同党对抗?党要把我怎样我就怎样。他作为一个省委书记,根本不知道现代法制理念是怎么一回事,根本不知道律师辩护对司法公正的重要作用,自己先“自宫”了。他们即使知道有冤,也觉得不如冤枉承认还可能判轻一点。如果请了律师一辩,态度就不好了,就会重判了。好多检察官和纪委人员,就是这样“教育”被告人的。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成克杰、贵州省委书记刘方仁、安徽省委副书记王昭耀,自己出事后都是这样看待法院和律师的。所以他们出事后,根本不想请律师,因为他们知道中国的法庭审判完全是虚假的,请律师不过是过个程序,是根本没有用的,判决方案早就讨论好了。他们在台上时就是这么干的。从来没有真正把法律当回事。法院如果不按他们的批示办,这些法院院长是不想当了。他们对中国的法制是完全不相信的。”  日,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法定期限内,他没有提出上诉。判决生效。当时官方媒体评论说,他终于知道自己罪大恶极,想明白了,不上诉了。胡长清、王昭耀出事的时候,家属首先想到的都是如何找官方关系摆平,而对律师的辩护不抱任何期望,以致被诉讼掮客骗子骗走上百万“律师费公关费”。刘志军为了把部下捞出来,叫丁书苗准备了4000多万收买中纪委官员,从来没有想到去请律师辩护。这次对待自己的案件,他自己和家属请的律师被强行更换,于是对官方指定的律师说,不用辩护。钱列阳律师对媒体透露说:“他反复说的一条,‘犯罪指控本身,我都认,事实都是这样’。不仅放弃辩护,叫我们也放弃辩护。”“对律师而言,最担心莫过于在庭审现场出现被告人与辩护人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更有甚者,庭审现场出现过被告人制止律师辩护的极端例子,令律师极为被动。此前,在一位高官的庭审现场,就曾出现过被告人阻止律师发言的状况。”刘志军对女儿带信:“没有什么要说的,只是叮嘱,千万不要从政。”重庆公安局副局长文强对儿子会面也说:千万不要从政。也不要去对抗。钱列阳律师说:“刘志军颇有点看透生死的感觉。他认为自己‘生是组织的人,死是组织的鬼’。”  很多不知道中国司法内幕的人,都相信了官媒和思想教育中的那些假话,以为他们真是认罪服法了,真心悔过了,心悦诚服了。没有读出他们在党化司法的环境下,对中国司法能够公正、独立审判的深深的绝望。  而更可悲的是,所有参加司法活动的人,努力这样在干的人,都心知肚明地知道了这些高官为什么这样说。哪怕这种命运早晚有一天会降临到他自己头上。他们也愿意积极地维护这种司法体制,做这种绝望轮回的帮凶。  我最近为一个前某县的县长辩护。他原是我中学时的学弟,我高中他初中。因为拾金不昧成了学雷锋标兵,在学校就当了团委书记,毕业后一直受组织信任培养,谨慎做人,洁身自好,以胆小、廉洁、勤政、自律、不结帮、不帮人忙著称。结果他年初出事了。当地的普遍评价,如果这个人会受贿,那么不会有一个清官了。纪委、反贪局四个多月,律师无数次申请一直见不到。一直到审查起诉,家属请我给他辩护。律师拿到《起诉意见书》第二天,才第一次会见到。一进会见室,他见到我,五十多岁的人泪水不停地流。受贿一百万,只有儿子结婚时一老板送的没有权力帮助关系的1万元是真的,5个行贿人送的99万没有一笔是真的。没有一笔有具体时间、具体地点、具体细节,没有来源,没有去向。受贿的笔数和金额比领工资还规律,还利索。也没有任何权力帮助。我说,既然这些都是假的,你当时为什么会有这些说法?为什么冤枉交代?作为一个当过主要领导的人,有文化有原则的人,对这样的冤情,你怎么会这样乱编?所有案件,事实你自己负责,证据和法律律师负责,你自己必须说真话,不要回避推托真正有的犯罪,也不要冤枉自认根本虚假的事实。应该对自己的一生清白负责,不管多大压力,也要向检察机关澄清事实真相。律师会见不久,他自书了一万多字的《陈述书》,第一次把事实真相和受到逼供形成假口供的由来都说清了。检察院听到消息,连续对他进行三次突击提审,不让律师见。他的口供又回去了。等律师再见到他,他又流泪,说不想真辩了。都认了吧。喊冤材料也不用交给有关部门了。我很生气也很惊讶,说还是那句话,事实你自己负责。你自己要认,律师也只有作有罪辩,受贿同其他罪的性质之辩不同。主要看事实有没有。他说了三个不能真辩的原因。他的心彻底绝望了:  第一,我身体承受不了。纪委三天三夜,我已经受不了了。血压到了180,如果再不按他们说的供,他们不会放过我,一直拷在椅子上,律师也见不到,还会继续搞下去,我怕会死在里面;已经有好多这样的例子了。  第二、我是当过县长的人,我们党委集体讨论定过很多干部犯罪案件。只要是党委讨论定的,纪委、检察院、法院没有一个案件是能够推翻的。冤枉的也会按照党委的决定判掉。没有一件例外。法院不可能违背党委的决定。我的案已经市委内部大会宣布,再冤也是翻不了案的。法院不可能坚持原则,审判都是假的。  第三、纪委、检察已经明确说,如果我不承认,他们就去查我机关工作的儿子、妻子、亲家、查我弟弟的企业。不搞出问题不罢休。为了家庭和家族的安宁,只有牺牲我自己。  我知道,他的真实原因,是第三条。就像我为湖州织里汶川地震捐款冤案被告沈梅英辩护案一样,刑讯逼供一个多月,沈绝不承认有一分贪污。经血流在裤子里不让洗仍然拷着,她也不承认。结果纪、检将她快40岁才生的17岁儿子,从中专学校里抓来,拷上手拷拍成照片给她看。她当场就大哭招了。说我全部承认,你们说我贪污多少就多少,只要你们别搞我儿子和丈夫。审讯者于是赶快给她理妆、喝水,录像,写认罪书,固定口供。她当庭控诉时,主法庭40多人,视频大法庭200多人,一片唏嘘抽泣,一半以上的人流泪。但是法院仍然按审讯口供,判了她十多年。现在她还在监狱服刑中。而主审法官则坚决不愿再做法官了。  我对那县长说。我完全理解你。但是我建议你再想清楚,对自己的一生负责。如果你这样冤枉认罪,就不必请我做律师了,我退出辩护。你就请个和谐律师,承认到底,搞个态度好,从轻。但是你这辈子到死,内心都不会安宁。他流着泪说,我都知道。谢谢你。在这个国家当干部,这就是命。我斗不过他们的。算了。离开看守所的时候,我看到他望着我的依依不舍的目光,那种深深的绝望和无奈。最近,他同其他律师和家属在商量,如何认罪、退赃、立功。尽量找从轻的理由。  长此以往,国家永远不会有一个基本的是非标杆,和社会公正。
  我讲的这个故事,不是故事,是完全真实的事实。这个县长的三个认罪原因,在我办的五六个县长一级的完全无罪的职务犯罪案,和三十多件厅县级部分冤枉案中,每个案都有发生。也是目前办案机关屡试不爽的破案经验和法宝。全国纪委和反贪局都用得驾轻就熟。  生是组织的人,死是组织的鬼。越是高官,越是曾经在权力中心浸润过的人,越是明悉中国司法的真相。他们相信的是权力博奕,而不是相信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越是高官,越不相信法律和法庭。他们知道,对于他们有一套另外的话语体系。从四人帮审判、到陈希同审判、陈良宇审判、陈同海审判、谷开来审判、王立军审判,他们都知道没有一个案件是台上那三个人五个人在审他们判他们。而是背后的权力。所以谷开来能够以领导的口气在法庭上评价法庭感谢法庭。刘志军能够告诫女儿这辈子绝对不要从政。  没有人会认为刘志军是冤枉的,他罪有应得。他和绝大多数真正的贪官一样,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  但是,把他们送进监牢的司法程序,本身一直在产生着更多的腐败和不公。一直在伤害着国家的机体,破坏着社会的调整秩序。很少有人认识到这一点。  让我们回顾一下苏联契卡时代的党化司法的一些名言:为了党的利益,建议您诽谤自己。像检察官一样控诉自己是罪犯。托洛茨基说:“归根到底,党总是对的,因为党是无产阶级完成其根本任务的独一无二的历史工具”。解密档案显示,莫斯科审判采用了严酷的非法刑讯和精神摧残,很多人是因为顾及妻儿的生命才认罪。日“工业党”案开庭,大批外国记者出席了为期两周的公开审判。西方人看到了只有社会主义苏联才会出现的不可思议场景:所有被告,没有一个人为自己辩护,他们一上庭就主动控诉自己的罪恶,把自己描述成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魔鬼,被告们一致要求枪毙自己,最后,他们都用最美好的辞汇赞美斯大林同志。前政治局委员加米涅夫最后说:“不管对我作出什么样的判决,我都认为判决是公正的。你们不要向后看,要勇往直前,和人民一起跟着斯大林走。”财政部人民委员格林科说:“对于党和人民的信任,我的报答是像黑夜一样卑污的背叛,背叛了党、祖国、斯大林……我敢说,我因我们恶毒的阴谋被揭露而感到高兴”。前政治局委员布哈林说:“我向国家、向党、向全体人民下跪。”前部长会议主席李可夫说:“我希望那些尚未被揭露和被解除武装的人立即和公开地缴械投降。我希望他们通过我的例子相信自己必然会被解除武装……”著名共产国际领导人拉科夫斯基供述:“我从东京回来时,口袋里装着日本特务的委任状”。所有被告人的陈述,与检察长的起诉内容一模一样。前苏联,已经摆脱了那场恶梦。而我们华夏文明的祖国,正在继续流行那场疟疾。  党化司法,法庭皆是海市蜃楼。一切皆是浮云。
  再审时主审法官说:我们改判等于自己打自己的脸;不改判高法发回重审一定有错。让审委会看着办。裁定原件领导不是签字:同意,而是签字:按审委会意见办。怕的就是承担责任。法院判案不按法,怎能公正。  ◆
  什么叫难以置信?这才叫难以置信!】真的让人难以置信!!! 在这个“霸权横行、司法不公、人性扭曲”的体制下!百姓还能祈求些什么?
  不在沉默中死亡 就会在沉默中爆发】当一个地方出现暴乱时,你突然会意识到,和平示威,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情啊。如果你把和平的路径给封堵了,又不解决社会问题,别人能做什么呢?不在沉默中死亡,就会在沉默中爆发。(@wuzuolai)
  司法“公正”的体现】有一日,窦娥碰到苏三、杨乃武、小白菜等人,问:“你们都平反昭雪了吗?”众人说:“都昭雪了”;窦娥又问:“那少奇兄弟、德怀兄弟、志新妹妹呢?”众人说:“也都平反了”.窦娥便道:“我说什么来着,咱们的司法就是公正,那么多案件从错的纠成正的,这难道不是司法公正的体现吗?”
  某男打工北方某市,餐馆午饭,饺子一盘。津津有味之际,雅间走出一行人,为首者脸色涨红,过桌旁忽问:干啥呢?工不解:曰:吃饺子啊。问:吃饺子何不蘸醋?工甚怪,曰:你管我蘸不蘸醋?不料红脸汉乃公安领导,怒:把他劳教!一年后上峰视察,问何故劳教,曰:吃饺子没蘸醋…
  聂母说:王书金案开庭是“法院部门往前迈了一步,我看到了进步。从(孩子)离开到现在,多年来我一次次上访,就是为了还他一个清白。”看到进步,这位母亲的宽宏大量,不知是否会让司法机关无地自容?多年来,聂母申诉,媒体呼吁,法界敦促,民意涌动,而司法当局一直冷漠处之。
  【奇案】本来,检察院是追诉犯罪的,被告往往是逃避追究的.王书金案多么奇妙,被告人在法庭上费尽心力要求追究他的未被追究的犯罪,检察官的目标却是千方百计地证明那不是被告人所犯之罪.于是,律师跟检察官的角色乾坤大腾挪.这样的审判真是难得一见.河北省司法机关,你们火了!(@贺卫方)
  还记得3年前吗?永州市零陵区法院在庭审过程中,发生严重枪击事件,一当事人持枪扫射,导致三名法官当场死亡,三名受伤,嫌凶当场自杀,造成中外震惊的大案。后经网友披露,这起惨案完全是由于当地法院审判不公所引发的。我们希望当地法院能引以为戒,不要徇私枉法,将当事人逼上绝路,造成恶果。还有,希望该法院的主管部门引起重视,对法院的公平、公正实施监督,加强队伍建设,让法律真正能在阳光下运行,成为建设和谐社会的保障,而不是成为某些人劫色夺财的工具。
  不要把底层逼上绝路!――谈厦门公交纵火案与常人忍耐极限】...此时,不由想起海明威的《丧钟为谁而鸣》,如果我们漠视了身边的受压榨、受迫害者们的凄惨遭遇,那么很快,有一天丧钟就会为我们、为他们,为每一个人而鸣!
  虽然无望,依然要拼命呐喊,不呐喊更无望
  法学家贺卫方在5月9日接受共识在线访谈时谈到了社会上的几种绝望感。如,老百姓对政府对司法绝望。地方政府在征地拆迁等方面为所欲为,老百姓无处讲理,无法诉诸于司法解决问题,只好上街、上访、自焚。“我觉得一个国家走到今天这一步,如果让自己的国民都是有这样一种绝望感,实在是太可怕了”  不明真真相:中国社会正普遍蔓延著一种绝望感。老百姓和知识分子对体制绝望,对执政者绝望,对反腐绝望,对信用沦丧、人人害我、我害人人的社会绝望。人们的绝望感和绝望可能导致的后果,已然成为无法回避的难题.....
  因得罪检察院被刑讯逼供,定受贿罪,后撤诉。后检方给商水县法院施加压力以滥用职权对秦判刑一年。2012年该案被河南省高法发回重审,2013年商水县法院竟然:撤销高法决定,维持原判。八年了,案件回到起点。法院冤枉法官何谈正义,下级对抗上级必须追责。
  中国怎么了?到处民声厌道,叫苦不迭。我身为中国人慢慢地感到有一种隐在的危机感。但我感觉,变了的是腐败的官僚,不变的是中国人不屈不挠的炎黄精神
  百姓在哭泣,心在滴血,一封封投诉信,领导却无动于衷,任徇私枉法的法官胡作非为,不加惩治,请问法院的院长是干什么的?要你们这些领导拿着国家的俸禄,享受着民膏民脂,却不为民作主,难道“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只是一句口号吗?
  公平"是创造和谐社会的先决条件,  没有公平的社会,"和谐"只不过是纸上谈兵.
  让群众确确实实感受得到,  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我发现这里的帖子回复多是楼主自己的,其他人很少跟帖。我们都是自拉自唱?果真如此,则真如王朔言:中国人是猪,不侵犯到自己的利益,就光知道埋头赚钱,谁死都和自己没关系。一旦伤害到自己了,马上就惨叫,叫得简直哭天抢地,然后一个大白馒头扔过去,立马又焉了,别人喊的时候,他依然埋头吃喝!
  老百姓们真的很难找到诉冤屈的地方 这就是我们爱的这国家的现实  我们老百姓显的是那么的无助 那么的渺小 那么的微不足道   这世界就有一点对于我们老百姓是公平的 那就是谁都难逃一死
  案件侦查、起诉、一审、二审、再审、上诉、……,这就是中国特色?  法官也网上喊冤,此贴不能沉。它透视着法律的无奈和悲哀。
  因得罪检察院被刑讯逼供,定受贿罪,后撤诉。后检方给商水县法院施加压力以滥用职权对秦判刑一年。2012年该案被河南省高法发回重审,2013年商水县法院竟然:撤销高法决定,维持原判。八年了,案件回到起点。法院冤枉法官何谈正义,下级对抗上级必须追责。
  司法是老百姓的最后的指望了,  这都指望不上,还能指望什么
  法律监督机关徒有虚名、装聋作哑、失职渎职,包庇、袒护······这难道就是法治社会的特色???
  百姓在哭泣,心在滴血,一封封投诉信,领导却无动于衷,任徇私枉法的法官胡作非为,不加惩治,请问法院的院长是干什么的?要你们这些领导拿着国家的俸禄,享受着民膏民脂,却不为民作主,难道“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只是一句口号吗?
  天涯风雷惊天吼,百姓呻吟动地哀
  依法治国,强国利民,有法不依,误国害民,相互支持下  王朔说:“中国人是猪,不侵犯到自己的利益,就光知道埋头赚钱,谁死都和自己没关系。一旦伤害到自己了,马上就惨叫,叫得简直哭天抢地,然后一个大白馒头扔过去,立马又焉了,别人喊的时候,他依然埋头吃喝!”,期待得到同样遭受过不法侵害的民众,及将来有可能遭受不法侵害的民众的声援
  两下踢皮球,  百姓公难求。  千访无人管,  溅血有人收。  权者攻力差,  难破密防守。  责权不对等,  冤情遍地有
  法院的判案调子一般是审委会定的。可是法院也是有行政级别的,基层法院一般副院长是正科级,而审判员是很难达到这一级,于是非法律专业的行政干部到法院担任副院长,进审委会。虽然违反《法官法》,但是只要人大任命即可。这种现象比比皆是。外行领导内行。加上审委会造成的冤案没有具体人负责,所以毫无顾忌 ,这是冤假错案多发的主要原因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张立勇院长坚持刑事案件《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的审判原则,从而能够减少冤假错案的发生,是防止冤假错案进入判决程序,而造成人权事件的有效预防措施。也是阻止枉法追诉,从而造成冤假错案的审判监督措施。  张立勇院长 归纳总结出阻碍纠正错案的三种因素明确指出:“对于发生错案决不能害怕善后工作难做而拖延纠错,决不能因为强调司法权威而拒绝纠错,决不能因为个人或单位得失而抵制纠错
  可是我太一厢情愿了,我给商水县法院院长晋梦周送信时他以开会为由不让我进屋。我在院子里一直等,当晋院长出来时,我想将信交给他,可是人家连看都不看,以开会为由坐上专车(车牌686丰田越野)。商水县法院院子里“抓紧涉法信访这根线”的标语那么刺眼。
  一个人,年富力强。什么事也干不成,整天告状,其痛苦谁知?自己不能工作赚钱,还要花妻子的工资,生活艰辛,心情愤怨。可是自己确实冤枉,如果放下自己不甘心,关键是如果我是刑事犯,将影响三代人的前途,我得对子孙一个交代。
  基层不给解决问题,要找大领导,又不见,说是须先和控申联系,控申又千方百计不给联系,怎么办?非得去北京,把事情闹大才去解决吗?如此办案,国家就没办法吗?------现此村矛盾加剧,大有省访,京访可能,可能闹大了就有人管了------出人命就有人管吗?------
  审判要求疑罪从无,可是侦查是却是疑罪从有。拘留、逮捕,为避免承担责任只能定罪判刑,所以冤假错案层出不穷。法院敢判无罪检察院绝对不会放过你。法官很可怜。一旦一审判有罪,以后会制度性的自动护短,当事人只能遭受灭顶之灾。所以上访几十年屡见不鲜。
  八年了,北京、郑州、周口市我跑了无数趟,希望失望交替。迟到的公正既是不公正。严重违反《刑诉法》的审限规定。
  仰天长啸怒火喷,  书生无奈要杀人。  浑身是理无人睬,  京城上下难求真。  愈贪愈升愈横行,  越访越高越迷蒙。  皆言问题地方解,  地方不解又找谁?
  河南省商水县法院的再审维持裁定日送达后,在第三天就上诉了。可是周口市中院到今天也没有将案件分下去,原因是刑庭、审监庭都不愿意接,怕烧手。
  家破人亡,你还相信共产党?除了非洲,哪儿都比中国民主,法制  ———————————————————————————————————————回16楼:信念动摇了。说一套做一套。昨天是河南省高法的“错案警示日’田立文付院长讲的多感人啊,如果没有这八年的经历我就信了。“宁可错放,不可错判”,我怎么感觉不到那。共产党向太阳,照到哪里哪里亮。我们是没有照到的地方。
  “宁可错放,不可错判”。以无罪推定代替有罪推断,这是一种进步。然而,错判固然有悖法理,错放同样失职失责。法律面前,生命拥有平等的权利。不冤枉一个好人,不放过一个坏人,这是天理公道。以法治中国的名义,让每个案件体现公平正义,为每个蒙受冤屈的人昭雪沉冤。我们共同期待!
  审判要求疑罪从无,可是侦查是却是疑罪从有。拘留、逮捕,为避免承担责任只能定罪判刑,所以冤假错案层出不穷。法院敢判无罪检察院绝对不会放过你。法官很可怜。一旦一审判有罪,以后会制度性的自动护短,当事人只能遭受灭顶之灾。所以上访几十年屡见不鲜。
  杀无赦杀无赦杀无赦杀无赦杀无赦杀无赦杀无赦杀无赦杀无赦杀无赦杀无赦杀无赦
  公权的滥用,必将导致民不聊生。必将积起民愤
  埃德蒙·柏克说过:“邪恶盛行的唯一条件,是善良者的沉默。”
  会不会到今天政府还没看到帖子吗?还是看到不管?  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一点音讯都没有
  在的中国不是缺法,在有些地方是缺德、有法不依、以权代法的现象不解决再多的法律也没用。。不知道社会的公平、正义在哪里?只有不能见阳光的民主、法制。
  看看吧,这就是咱们的现实,唉,无语
  平和正义是社会的顶梁柱,
  周立波说:别傻等了,他们不敢玩真的,玩真的要出事情的,会死人的。
  让网络的力量化作钢刀匕首刺刀一样,成为一切贪官污吏的掘墓人
  唉~~兴,百姓苦,亡,百姓苦!“日头落了!”我相信,正义会像阳光一样,穿透阴霾和云层,射向大地!!!
  商水县法院,我的伤心地。我之所以不称他是人民法院,是因为它不配。
  河南鹿邑县原法院院长和女儿深夜在家中被杀!昨日凌晨,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原鹿邑县法院院长高某在家中被害,一起被害的还有他的女儿。看到此消息,网友第一反应就是伤天害理的事做多了,终得报应。准备庆贺吧!---------这是为什么呢?
  公开、公正解决大案要案是阳光执法、公正执法、惩治司法腐败、完善司法体制改革的突破口
  昨天,成富才案审判长 --- 郸城县法院刑庭庭长候良清在电话里承认这起案件的最终结论是经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我们判的案子肯定经得住历史的考验!”,但他称成富才案在合议庭和审判委员会确实存在争议,最后是少数服从多数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于我商水县法院的主审法官的话何其相似
  建立健全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试典
  如果有一处负责了都不会发生,大多数都是明知故犯、执法犯法,罪犯在当权、罪犯在执法、其国何宁?司法公平、公正、公开是社会稳定,保证国家和公民合法权益的根本,确实需要在阳光下运行
  讲法律的地方都不讲法了,那么百姓的冤到哪里去诉说
  河南鹿邑县原法院院长和女儿深夜在家中被杀!昨日凌晨,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原鹿邑县法院院长高某在家中被害,一起被害的还有他的女儿。看到此消息,网友第一反应就是伤天害理的事做多了,终得报应。准备庆贺吧!---------这是为什么呢?  ————————————————————————————————————————————————  作为一名原周口市法院系统的法官,我非常不愿意自己的原单位名誉受到任何伤害,更不要说以前的同行或领导。可是历经八年的维权,现在看到这个新闻,心里五味杂陈。说实话,如果不是对家人的不舍,我会走绝路的。因为我们现在还有路走吗?
  案件发回重审,原合议庭成员回避,但是案件是审委会定的,审委会能回避吗?一个法院仅仅有一个审委会啊。所以是审委会定的案件发回重审,就是在折腾当事人。
      
        
  对故意违法办案的责任人,做到不护短,不手软,不查清问题不放过;不严肃处理违法违纪行为人不放过;不把腐败分子清除出法院队伍不放过。2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法院院长马三刚强调,在全区法院开展的队伍警示教育活动,必须以“壮士断腕,刮骨疗毒”的决心,动真的,来硬的,严肃查处法官违法违纪案件。 ---------------------------------------这才是呼噜老百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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