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两个字的大学,提示词:刘皇叔别乱来,夏威夷,医生。

文字还能感人的时代
第二辑杂思录
  通人言兽语的年纪
  在香港三联书店出版的《中华散文百年精华》中读到王鼎钧《活到老真好》一文。我跟鼎钧先生有数面之缘,他多年前曾是《中国时报》的主笔。谦谦君子,今年已八十高寿,够资格说“活到老真好”!王鼎钧的散文,近梁实秋体,温润、谦厚、人情练达而不滑腻。读他这代人的作品,单看文字已是一乐。他们古书读得多,写起白话文来也跌宕有致,平淡中嗅到书香。
  人生有些境界,不是作家光凭想象就可以想象出来的,即使想象出来也不会真实。人到了暮年,会是一种什么心境?艾略特的名诗Gerontion,怀抱秋气,一开始就说:
  Here I am, an old man in a dry month,
  Being read to by a boy, waiting for rain.
  诗成于1920年,作者才三十二岁,风华正茂的人,感应historical
fatique,为赋新词强说愁。
  其实老来除了美人鱼不再对着你歌唱外,余生还有一些blessings,就说“福气”吧,不到鼎钧先生的年纪,是不易领略的。他说人老了,“能通人言兽语”,人生再无什么秘密可言。当年的女孩对你说“我不爱你”,你百思不得其解;现在呢,“她刚张口你已完全了解”。年轻时我们和命运作对,到老来就和解了。“谢天谢地,总算老了,跳出三界,不列五行。……不喜不惧,无雨无晴。”超越了得失之心后,说不定会发觉“今天的电影拍得比当年精彩,今天的花也开得比当年灿烂,今天的年轻人比我们那一代青年漂亮”。
  十多年前,因知老之将至,写下《老来颂》一文。若干观点,竟可跟《活到老真好》互为发明。我在那篇文章里这么说过:“老年人再无青春可浪费,因此对眼前一景一物,特别用情。此种感受是浓缩的,风华正茂的晚辈可能感受不到。”当了长者,因此看来也没有什么可怕的。只要眼睛还好,念书不用人家代劳,那么仲夏之夜,手执一卷,等雨来,也是别有一番滋味。
  通识就是不偏食
  以教育的观点看,“通识”就是要防止学生“偏食”。如果学生求知欲强,兴趣范围广,应付功课之余,有把闲情寄托于课外书的习惯,那不需老师指点,已得通识教育的要义了。
  我20世纪50年代在台湾念大学时,外文系的学生除大一国文外,还要必修中国文学史。因是文科生,你要毕业,非选修本科目以外的一些科目不可,如社会、经济、心理、历史、哲学或政治。用意就是防止“偏食”。四年下来,本科生对本门的知识,所知也仅限于皮毛。跨系跨科去选修一两门课,能获益多少,更不能存奢望了。不过我相信,既要在“地球村”的现代社会生存,对世事一知半解总比不知不觉好。
  经济学中的“机会成本”是一种专门学问,是学者专家才能深入讨论的题目。不过我们门外汉,只消略识皮毛,也受益不尽。颜纯钩在《柯灵先生的两封信》中透露,柯灵晚年要写的《上海沧桑》,一直搁着没有动笔,原因是老先生不断为讨他序文以高身价的“朋友”所苦,几十万字的稿件一本接一本地送上门来要他过目。柯灵如奉行机会成本守则,《上海沧桑》说不定早已面世了。
  《信报》近有王兼扬一文,说到香港商科毕业生求职面试时,对本科知识的掌握都很有把握,但当谈到其他科目或常识问题时,应变和自信都明显比外地毕业生逊色,他认为“缺乏通识和常识是其中主因”。
  作为认识大千世界的门径来说,通识教育不能取代日常读报的习惯。跨国大公司在香港招聘,如果老板是美国人,“考官”说不定会问,历来对Big
Business较“友善”的是民主党还是共和党?通识、常识关乎我们的百年大计。大学三改四,多了选修科的空间,是百利而无一害的事。
  一年容易又到谢师宴时分。对一位惯于要求言之有物的大学老师说来,最大的考验莫如在席上被同学点名致辞。在功课上,你该说的,平日早说了。你认得那位学生有一次在上课时梦周公,本来打算就此借题发挥,劝告学生一旦踏入社会做事,就不能这么失仪了。但转念一想,这位学生可能是自食其力的清贫子弟,晚上别人入梦时,他还要挨更抵夜。“因为懂得,所以慈悲”,张爱玲的话有理。
  那么,说些什么话好呢?你读过梁实秋的《废话》,开头就说:“常有客过访,我打开门,他第一句话便是:‘你没有出门?’我当然没有出门,如果出门,现在如何为你启门?那岂不是活见鬼?”废话就是今天天气哈哈哈。老师对学生不能说废话。“祝你们身体健康,一帆风顺”不是废话,因为这是你对他们诚心的祝福。问题是这种话是收场白。在收场前的空当儿,说些什么好呢?
  这时你应想到已作古多年的祖母,想到自己混沌未开、光着屁股满街走的岁月。每次你把她老人家的话当做耳边风时,她气得跺脚直叫:“教晓你都家山发呀!”(我把你教懂的话,你祖宗有灵了!)记得么?天道好还,今天轮到你扮演老祖母的角色了。你对毕业学生说话时,话题不妨从人的记忆力随着年纪增大而退化这个“天限”开始,目的就是要他们还在风华正茂时抱着为己为家为国的悲愿,把外语学好。今天的外语,自然是英语。次外语是日语。近年官员爱把“创意”和“增值”这些buzzwords挂在嘴上。外文根底好,可以随意闯入人家的文化遗产与想象空间,也因此增加了自己提出创意与增值的机会。你对他们说这些话,求尽心而已,他们听不听得进去,全看个人造化。你千万不能说的话是:“教晓你都家山发呀!”
  刘再复在《中国的地狱门》一文中,破除迷信,把《三国演义》和《水浒传》列为“坏书”。书难得有人去看,但从小说改编过来的电影和电视连续剧,却陆续有来,可见这两部小说中larger
than life的传奇人物,通过故老相传,多深入民心。
  捧着《水浒传》来读,当会注意到武松“血洗鸳鸯楼”时,除了三个仇家外,在他刀下丧生的还有十多个无辜者。搬上银幕或电视的《水浒传》,可能是“洁本”,不会出现枉死的丫头和马夫倒卧血泊中的场面,因此无损武松威武的形象:他还是故老相传的打虎英雄,顶天立地、不恋女色的好汉。《水浒传》呢,是“忠义水浒”,贯彻“替天行道”思想的书。
  刘再复说得对,如果不以道德标准看,单以小说艺术来欣赏,《三国演义》和《水浒传》绝对是上乘之作。不说别的,单看作者以恰如其分的对白来烘托人物性格的功力,已见身手不凡。刘关张桃园结义,是民间美丽的传说。刘皇叔为了取江山,收买人心,用的是权术。赵子龙“百万军中藏阿斗”,出生入死,好不容易救出少主,把他交给刘备时,做父亲的竟然把孩子摔到地上,说:“差点损了我一员大将!”
  这是一句“攻心”的话,难怪刘再复喟然曰:《三国演义》是“中国统治术、权术的大全。……崇尚仁义的儒家思想一旦进入三国的权力斗争系统,则变成刘备式的虚伪的儒术。……连亲子之爱也变质为心术”。看来《三国演义》和《水浒传》真是坏书。
  像刘再复这样对《三国演义》和《水浒传》直斥其非的人不多。此类“批判”文字,以夏志清在《中国古典小说》中的落墨最浓。《水浒传》的暴戾之气,也教孙述宇不忍卒读,但他有个合理的解说,认为这是“强梁给强梁讲的故事”。我讲授“三言”小说多年,讲到《宋四公大闹禁魂张》时,也只好将宋四公这个滥杀无辜的“好汉”以“强梁”目之。强梁是不讲什么道德良心的。
  梁文道每周给我们报告他在牛棚书院读书的心得,功德无量。且说我看了他对阿龙·拉扎尔(Aaron Lazare)《论道歉》(On
Apology)一书的介绍后,触类旁通,想到好些与道歉有关的问题。越战期间投掷燃烧弹轰炸越共村落的美军机师,二十四年后与那个当年赤身露体逃生的小女孩在华盛顿越战纪念碑前相遇,这位美国大男人“泣不成声,只能重复呢喃……‘对不起,我错了,对不起……’现已长大的‘小女孩’拥抱着他,用手轻抚他的背说‘没事了,没事了,我原谅你’”。
  机师是军人,服从是天职。错的是美国政府。他感受的罪恶感,只是guilty
by association。女孩原谅了他,他应感到天主教徒告解后的快乐。德国总理勃兰特(Willy Brandt,
)在犹太人公墓前为自己民族的罪行求“异族”死难者宽恕。我相信,犹太人中的幸存者看到这场面,也会感动,说不定在心里也会呢喃地对他说:“我们原谅你。”
  犯了错,伤害了别人,道歉是应该的。在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中,那位谋杀了高利贷老妇的大学生受了妓女索尼娅(Sonia)感化,在被解往西伯利亚前突然向她跪下,承认罪行,承认这老太婆虽然是个对社会全无贡献的“废物”,也是一条生命。从文学作品看,中国人的“忏悔意识”非常薄弱。正如刘再复与林岗在《罪与文学》中所说,百年来我们作家的“忏悔意识”仅限于呼唤拋弃父辈旧文化的启蒙意识,“最根本的落脚点还是在社会,而不是在灵魂”。Mea
Culpa, mea maxima
culpa,这两句拉丁文的中译是:告我罪,告我大罪。听来的确有点不像中文。《甲申年纪事》
  李皖在《黄,黄,中国背影渐去》一文中说:“文学上,这是董桥的时代。”李皖的文章载于2005年5月号的《读书》月刊。香港出版物内销大陆,令读者如醉如痴的,当然是金庸的武侠小说。听说李碧华的生死传奇也很受欢迎。武侠小说高潮迭起,让读者难解难分。李碧华《胭脂扣》类型的小说,有《夜雨秋灯录》的韵味,只不过她写的是白话文。他们的“异国情调”文字,对大陆读者应有相当的吸引力。
  散文不像小说,没有什么关子可卖。不管你是写随笔、杂文还是小品文,一落墨就得跟读者赤裸裸地以文字坦然相见。董桥的作品有大陆读书人争相传诵,自有其异于凡品的地方。几年前我写过《文字是董桥的颜色》一文,借乔伊斯·卡罗尔·奥茨(Joyce
Oates)的话说有些作家的声音特别具魅力,你初听时可能不习惯,甚至会抗拒,可是最后还是不知不觉地“忍不住一再侧耳倾听。虽然我们说看某作家的作品,是为了认同他们言论的观点,但事实上,我们是为了欣赏他们独特的文字风格才去读他们的作品”。
  董桥在牛津大学出版社出的书,越出越精致。《甲申年纪事》封面素朴淡雅,直是珍藏本;内容集古趣新知,文字迂回幽冷,如风入寒松,是我一向喜欢侧耳倾听的声音。
  在董桥的《甲申年纪事》中看到《粹然儒者傅斯年》一文,撩起一腔前尘旧事,但大半属传闻。我进台大念书那一年,是1956年,傅校长已作古五年多了。听说他是1950年年尾在答复基隆市一位议员的质询时,被活活气死的,死于脑溢血。这位议员的名字好特别,叫林番王。
  傅校长1949年初出掌台大,治校不到两年就逝世了,很难说他在任内建立了些什么校风,不过五六十年代的台大教授,有不少是北大来的,说台大继承的是北大自由学风,不算牵强。傅校长疾恶如仇,在抗战时期因说了“这个样子的宋子文,非走开不可!”而名闻遐迩。有这样的校长,才有“那样”的殷海光。
  傅校长走后,接班人是教务长钱思亮,就是“台静老说傅先生最器重的钱先生,称赞他是‘粹然儒者’”。如记忆没错,钱校长念的是化学,在美国伊利诺伊(Illinois)大学拿的博士学位。钱校长在军政时期的台湾,力抗政治势力入侵校园,保存了一些最基本的学术自由风气。钱校长离任后,阎振兴上台,起高楼,宴宾客,但对老校友而言,感觉是不一样了,也许因为阎校长不是什么“粹然儒者”。
  我“耳食”得来有关傅校长的“逸事”,倒没有提到他没钱买烟丝,“常把新乐园的烟丝剥开了装在烟斗里抽”。堂堂大学校长,竟买不起烟丝,真是人间何世。说不定他剥开来的纸烟,还不是董桥学生时代抽的廉价新乐园。傅校长抽的,恐怕是更低档的珍珠牌吧,听说是用榨汁后的甘蔗秆炼成的。也还听说,傅校长常办公到深夜,肚子饿了,就信步踱到新生南路那一带的路边小吃摊子,坐在刚从图书馆走出来的同学旁边,吃一碗牛肉面或什么的。傅校长,真有你的。
英伦名士录
  在元月号的《伦敦书评》读到剑桥大学教授斯特凡·科林(Stefan Collin)以四大版的篇幅介绍近年英国出版界之盛事:The
Oxford Dictionary of National
Biography(ODNB)的出版。姑译为《牛津英伦名士录》吧。单从数字看,已知非同凡响——全书分六十卷,定价七千五百英镑。网上订阅,一年一百九十五英镑。Daily
Mail誉其为“the greatest book
ever”。Great在这里有双义:既“伟”且“大”。全书凡六千二百万言(words),提供稿件的学者专家一万人,用于装订的丝线长达五百八十七英里,胶水四吨。
  ODNB的前身是Dictionary of National
Biography(DNB,《英伦名士录》)。创业的编辑是小说家弗吉尼亚·伍尔夫(Virginia
Woolf)的父亲莱斯利·斯蒂芬(Leslie
Stephen,)。他在19世纪80年代就筹备以一年四本的计划出版这套《名士录》。编辑方针之一是:务求这套书读来过瘾(one
of the “most amusing” of
books)。因此入选的“名士”中,有一自称生育了十七只兔子的18世纪的妇人。
  《名士录》的出版消息在1882年正式公布。1885年3月,斯蒂芬向朋友诉苦说:“两年来结的仇家,比过去十年因编Comhill而开罪的人还要多。”结仇家的原因多多。譬如说,谁应榜上有名,谁应名落孙山,很多时候这不是一个条理分明的决定。哲学家罗素,经济学家凯恩斯,堂堂大不列颠之子民也,跃登《名士录》,还有什么可争议的?但德籍犹太人马克思呢?《名士录》的编辑也把他拉了进去。无他,这大胡子在大英博物馆一泡就三十年;再说,他对英国人的生活也影响深远(influenced
the nation?s life)。
  牛津版《名士录》的两位编者是马修(H. C. G. Matthew)和布赖恩·哈里森(Brian
Harrison)。这么庞大的一个出版计划,不是一家出版社所能负担得起的。据估计,这六十卷词典的制作成本将超过二千二百万英镑,资金由三个机构——牛津大学和大学出版社,还有the
Academy——分担。这么大的一笔投资,不会是“现买现卖”的社会愿意承担的风险。不过我们有的是四库全书。我们先前也曾阔过。润笔沧桑
  我们今天拿的稿费,古人叫润笔。柳叶说“不得一钱,何以润笔”,事出有因。欧阳修不食人间烟火,请蔡襄写《集古录自序》,事成后一毛钱也不给,只送了毛笔、笔格、茶叶为礼。欧阳实在不修,开了文人互打秋风的恶例。
  柳叶引用的资料,出自新书《近现代金石书画家润例》。此书未看,姑转述柳叶所引陈小蝶一条:“仆画以自娱,向未定润,而朋侪辗转相索,惠润致物,往往过当,却受皆愧,兹特自定润。”买画的雅人,总是有家底的,因此出手大方,“往往过当”。陈小蝶想是《镜花缘》中君子国后人,怪不得。
  爬格子的,大概没有画家那样的身价;不过倒没听说有人抱怨自己所得是“过当”的。香港20世纪50年代后期报纸副刊的稿费,除了特约稿,一般作者千字拿到十元的,已是相当体面的了。50年代十元港币值多少钱?最可靠的参照是购买力。那时候,报纸是一毛钱一份,大排档的鱼蛋粉三毛钱一碗,你有千字十元“身价”的话,写一千字稿,可吃三十多碗鱼蛋粉。
  据陈明远的《文化人与钱》所记,上世纪30年代上海文人的稿酬,相当不俗。初出道的“文艺青年”,千字可拿一到二元。这些人若有家室,住“亭子间房费”十元,伙食四十,再加上交通费、衣着等杂用,每月的开支约为六十元。以千字一元五角计算吧,每月笔耕四五万字,可以打发基本生活。
  30年代上海市的中学教师的月薪是五十到一百四十元,小学教师的为三十至九十元,旧式商店店员的月薪是十至三十元,新式的二十至四十元。看来那年代倒不是一无是处,至少在笔耕族来说,初出道的毛头小子,每月涂鸦四五万字就可够温饱。名牌
  近阅黄胜对深井晃子编的新书《你不可不知的一百零一个世界名牌》的介绍。一如所料,上榜的多是珠宝、服装、皮包、手表、皮鞋和化妆品品牌。为什么我们恋恋名牌?且听该书作者之一鹿岛茂怎么说:“一穿上名牌,就能从名牌撷取力量,举手投足判若两人。”穿上Burberry,感觉早已比穿蓑衣良好。一旦你知道英王Edward
Ⅶ亦是这名牌的fans,说不定会骤觉紫气缠身。名牌的magic,竟神奇如此!
  其实,单从magic的功能看,在我们全国山河一穷二白的年代,几乎凡是欧美货品都是名牌。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你用粗盐擦牙,日子久了,变得食不知味。这期间,若有什么“海外关系”送你一条“固龄玉”(Kolynos)的牙膏,你试用后齿颊留香,那种幸福的感觉啊,只有“名牌”才能有此magic!但在美国,这个名牌是discount
store中常见的货色。
  美国出品的特效药,因有专利,价格高昂。但专利权保护期一过,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就会批准其他药厂依方配制相同的品种上市。这种药物,行家称为generic,因为价钱低了一大截,而药是吃在自己肚子里的,没有什么炫耀身价的功能。服用了假“伟哥”后如果还不失为一条伟哥,那generic用家也不会觉得丟人现相。因此generic大行其道。
  如果皮包手袋只是为了盛载随身物品,而风衣雨衣只为挡风雨,那么LV和Burberry赝品的功能亦类同generic。而且,只要人家看不出是假货,这类赝品一样有满足虚荣心的magic。照理说,几可乱真的产品,既然寻常百姓也买得起,应该人人接受才是。道理上或可说得过去,但如果你对名牌的观念是“形而上”的,认为名牌是艺术上一种commitment
excel,一种追求完美的承诺,那你应该不会对generic感兴趣。假的东西没有co?mmitment,因此也不会有magic,不会让你从中“撷取力量,举手投足判若两人”。
去中国的方法
  英语词汇结构灵活,随时可以变身。Beauty是名词,由此衍生出来的beautiful,
beautify和beautification之类的“神同形异”字,说来说去都是“美”。你要写诗歌颂香草美人?切忌通俗,应弃beautiful而用beauteous。
  Cathay也好,China也好,Middle
Kingdom也好,可能形象古板,封建味浓,不肯以另类色相示人,因此没有什么变身余地。但别忙,说“中国的”还有Sino?
这个“构词成分”,因此我们说“中日关系”不必说Chinese and Japanese
relations这么啰唆,“中日”就是Sino?Japanese。
  此外我们还有一系列大概只有“蛋头”学者才会见爱的“神同形异”词汇:sinic,sinicus,
sinicism,sinicize,sinify和sinification。写academic
paper谈到中国文化,偶然舍Chinese culture不用而说sinic
culture,马上会看到三皇五帝飘然下凡。
  Sinic摇身一变就产下双胞胎——sinify和sinicize。幸得英国人当年创出这个读来“耳顺”的冷门词来,不然任我们怎样扭之、捏之、逗之,也无法把China装扮成“汉化”模样。Chinanize?不载于字典的词,不好分音节。Chi?na?ni?ze,还是Chi?nan?ize看来都不像汉化,倒有几分像“济南化”。
  所谓“汉化”,就是使化外之民得闻忠孝节义之道,使“蛮女”懂得画眉、抹脂粉。但看来汉化并不是什么皇恩浩荡。怎见得呢?因为近年常有“去中国化”之说,起初觉得怪怪的,后来想通了,一定是英文作的怪。只消在sinification前面加个de?,唐宗宋祖也好,超铅皮蛋也好,孔雀绿淡水鱼也好,都马上会消解于无形,变成白茫茫一片真干净,吃什么也放心,对不对?
  化外之民过往即使有“脱汉”的倾向,也苦无理论根据,后来在英文书写中找到了de?sinification,才学会了“去中国”。翻阅字典,发觉以de开头的英文单词,没有几个是吉利的,坐火车,怕derail;存款生息,怕血本devalue;朝九晚五上班族,怕demote。如无sinic,就去不了中国,因China是de不了的。穿香水
  当年在美国读书,住的是学校宿舍,跟既不同文也不同种的大孩子生活在一起,也吃够了马铃薯。这一段经历非常可贵。不说别的,就拿学习语言来说吧,要认识什么是the
living speech,就得活在the living context中。中文说“吸毒”,英文不叫smoke
poison,美式英语说do drug。我们“涂(擦)香水”,他们说wear
perfume,就是“穿香水”,所用的动词,跟我们的联想格格不入。可是他们说的正是活的语言。好些说法,单靠书本是学不来的。
  “活的语言”自然包括粗话。据一位纽约客室友告诉我,美国粗话说得最“活”的,有两种人:医院护士和货车司机。他们可以把区区四个字母念得抑扬顿挫、气象万千,准教《麦田里的守望者》中那位小男生听了也会脸红。我们住在宿舍,难得看到货车司机。学校infirmary内的护士小姐,都是中西部乡下来的小家碧玉,正派得像教堂唱诗班的小妹妹。纽约客室友所说的两种特殊人物,想是纽约特产。不过,教“麦田里的守望者”听了也会脸红的话,没有什么教育意义,不学也罢。
  在宿舍最常听到的“粗话”是damn或God damn。对心中无鬼神的人来说,I?ll be
damned不过是表示惊奇赞叹的一种说法,说得这么潇洒,当然不会联想到地狱之苦。可是虔诚教徒不以为地狱仅是一种刀山油镬的譬喻,而是恶人死后难逃一劫的归宿,因此他们对damn的原义不敢玩忽。但人总有脾气的。善男信女赶着要上路,车子偏闹脾气,发不动,于是气急败坏地踢着轮胎叫道:“You
stupid darn car! You stupid darn car!”
  Darn,照词典解释,是damn的“委婉”说法。何谓委婉?纽约客室友谓余曰,darn, darn,
darn这种口吻,只合dainty little church?going old
ladies说的。粗眉男子效颦,听来就像西部牛仔片中约翰·韦恩(John
Wayne)阴声细气跟你撒娇的味儿,只会教人寒毛直竖,效果一点也不委婉。
  上世纪70年代初,我从新加坡、夏威夷辗转回到初出道时任教的地方——威州麦迪逊市。该地因受大学百无禁忌的校风影响,显得极为开放,有利于投机商人明目张胆从事偏门勾当。其中一项是虚晃桑拿按摩的招牌,实做暗度陈仓的买卖。这些康乐场所都在报上登广告。有一家因为做得太开放,被官府关了。这家店的名字好别致,叫This
is Heaven!
  新闻过后,有好事者肃容曰:这是天谴。天堂乃上帝的居所,怎好拿来命名男女幽会之地?如果不好高骛远,叫This is
Paradise吧,上帝说不定会网开一面。Paradise是乐园,吃喝玩乐,应有尽有,当然可以在那里开无遮大会。
  Paradise的乐事,凡夫俗子可用凡夫俗子的心眼去想象,自我陶醉一番。地狱之苦,倒不必想象,今生今世已有足够的机会去亲身体验了——烫伤、灼伤已教人痛不欲生,还用说刀山油锅的滋味?
  但天堂究竟是什么模样,因是凡夫俗子,永远想象不来。“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这种号召,假定我们都是罪人,要想上天堂就得悔改。Fair
enough!但既是凡夫俗子,心里难免有此疑问:按着天主《十诫》本子做人,身后换来的是哪些奖赏?这问题至今无答案。医学档案中有不少“死而复生”的故事,记述当事人看到莲花、白光等,感觉一览清平的气象。他们可能已走到天国的边缘,遗憾的是始终没有走进现场,因此不能回来给我们写一篇“天国纪实”。
  既然如此,我们自求多福,自己给天堂下定义吧。爱德华·菲茨杰拉德(Edward
FitzGerald)译《鲁拜集》(“Rubaiyat”)有名句:A Book of Verses underneath the
Bough, /A Jug of Wine, a loaf a Bread,-and Thou/Beside me singing
Wilderness(树荫下诗书一本,酒一瓶,面包一条,还有小姐你啊,伴着我,在荒原上歌唱)。荒原忽然天国。在香港住惯的凡夫俗子,哪一天出门不闻手机声,邻居见面互相打招呼,想必会感动得鼻子一酸,叫道:Oh,
Wilderness were Paradise enow!似笑非笑
  仲夏夜读梁实秋,一乐也。《废话》一文说到他常有客过访,开门时,访客第一句话便是:“您没有出门?”如果主人早已远行,现在却给他开门,那访客真是活见鬼。因此这句是废话,等于你在酒楼饱餐鲍参翅肚后,咬着牙签、抹着油嘴跑出来,在门口碰到冒失鬼,问你:“吃过了未?”这又是另一句废话。
  苦的是人生在世,总有非听废话不可、非说废话不可的时候。话要说得有礼貌,不能不夹杂些废话。所谓文明,免不了要建立在好些废话上。《红楼梦》第十七、十八回说到元春归宁,父亲在帘外跟女儿问安,含泪说:“臣,草莽寒门,鸠群鸦属之中,岂意得征凤鸾之瑞。”这么啰唆,只好以废话看待。王渔洋猜想蒲松龄“厌作人间语”,想来是有道理。不但厌作,其实也厌听像贾政所说的这种废话。
  做读者的,看到废话,跳过去就是,可怜的是以翻译为生的朋友,他们没这种福气。如果你忠于原著,把“您没有出门?”译为“You
haven?t gone out yet?”,或把“吃过了未?”搬字过纸地说成“Have you
eaten?”,稿件呈上编辑部后,如果审稿的是“老外”,说不定会打个“耳朵”问:Isn?t it belaboring the
obvious?废话被译成英文,不明中国文化深层结构的洋人看了,以为作者是白痴。对翻译专家而言,处理吹“无定向风”的句子一样是个灾难。“似笑非笑”,你怎么翻译?“he/she
seems to be smiling, but not actually
smiling”?中文可以说得通,因为“似笑非笑”的人多阴险,不是好东西。但译成英文,给人的感觉就不一样。如果编辑有幽默感,说不定会建议——“This
gentleman or lady had better make up his/her
mind”。说的也是,是否要笑也拿不定主意,怎么做人?
  中译英专家还有“恐怖”的时候——话本小说美若天仙的女生,动不动就“启樱唇,露皓齿”,“Open her cherry lips”?
Okay!但“露皓齿”怎么翻?“Flash her pearl?like
teeth”?译文没错,怕的是洋读者不察,以为这女生是吸血鬼。幸好我们读的是中文,一看到废话就可以跳过。爱富族的银字儿
  陈冠中的《我这一代香港人》(牛津大学出版社)收了《爱富族社交语言:英文关键词》一文,看过后,猜不到作者用意何在。拿香港的情形来说,称得上“爱富族”(affluent
class)的,大概是面孔有资格出现在Hong Kong Tatler的Beautiful
People。这类上流人物的社交语言,当然是英文。如boutique, business class, caviar,
champagne和chef这种词儿,都是香港名门望族、富贵人家的口头禅。他们不像你我这么老土,把烧菜的师傅叫做cook。女士们去Ball,要艳压群芳,其选购衣服的地方是boutique。陈冠中选这些“爱富”惯用词做例子,很有眼光。我不解的是,这些key
terms,十之八九都有现成中译,他何必多此一举?就拿flirt来说吧,陈冠中的解释是:“调情,用语言、眉目和身体语言勾引对方,却没说白或全接触,进可攻退可守。”
  且看陆谷孙在《英汉大词典》中怎样说flirt:“调情、卖俏。”意思实在跟陈冠中的没有分别,不过因陈冠中多说了“进可攻退可守”,想象的空间也就大多了。阿Q调戏小尼姑,毛手毛脚,由此可知善flirt者不限于“爱富族”,平民百姓一样可以flirt。阿Q不是君子,既动口也动手,flirt得更彻底。
  “关键词”表中有几个词,倒是怪趣。就说DINK吧。原来这是“同居或已婚男女各有收入没有小孩,double?income?no?kid”之谓也。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时代周刊》,最爱拼凑文字,自创新词。可惜新闻书写都有时间性,新闻变旧闻时,再用在旧闻中出现过的字眼跟人家沟通,你自己就变成“明日黄花”了。这就是说,如果阁下下次到Ball场时,执着尊夫人或女朋友的手介绍给新朋友说:We
are DINK! We are DINK DINK!人家只会以为你是丁某而已,绝不会想到你们“无后”。
大散文识小
  贾平凹在《散文研究》(2001年)的序言中说,他和朋友在1992年创办《美文》杂志时,散文的局面冷冷清清,因此他们才想到筹办《美文》,在创刊号的封面上“赫然”写上“大散文”三个字。
  “美文”也好,“大散文”也好,单看字眼,容易想歪。相对去看,有美必有丑,有大必有小。大散文跟小散文,怎么区别?用字数衡量么?巧立名目,难免作茧自缚,因此贾平凹后来也承认从字面上看,“大散文”这说法有点不通。他说具体而言,一是强调散文的真情、史感、美感,“二是强调扩大,或许也是恢复题材面,不能把散文理解为那些咏物抒情的,要大而化之”。“大散文”就是一切好的文章。
  这种解说,看来有点玄之又玄。本来,要强调“扩大”,杂文就是,可惜一说到杂文,就想到鲁迅。他老人家把杂文看做匕首投枪,在横眉冷语的时候,就难有闲情计较说话美不美了。因此大散文有异于杂文。
  其实,散文、随笔、小品文这种种类别,已让人搞昏了头。周作人后来又跑出来提倡美文,说外国文学里有一种可分为两类的“所谓论文”,其中一类是“记述性的,是艺术性的,又称做美文”。英美文学的“美文作家”中,他举了爱迪生、兰姆、欧文和霍桑等人为例。据我读英美文学史所知,他们写的,只是抒怀寄意、遣发自己心声的essay而已。这类书写,惯大题小做,dealing
with its subject from a limited or personal point of
view,看来跟美不美,没有什么直接关系。
  人民文学出版社在1999年出版的《中华散文百年精华》,据舒非女士见告,2003年已经第十二次印刷,出了十一万册。我忽然想到,如果不叫“中华散文百年精华”,改称“中华美文”或“中华大散文”,单以市场效应而言,会不会这么畅销?此书的繁体字版由香港三联书店印行,可惜因版权关系,没有收入张爱玲的作品《更衣记》。魔鬼身材
  在大学念书时,夏济安老师告诉我们,academic
paper的文体务求dry,lean,precise。学术文章不同于随笔杂文,他说,作者有assumed
authority,因此语气要坚定,文字干巴巴也是理所当然的。Lean就是去冗词滥调。用形容词、副词要适可而止。形容一个女人“美丽”?“漂亮”?“妩媚”?可以,但please
make up your
mind,一个词儿就够了,别三款一齐挤进同一个句子,徒乱人视听。Lean因此也是precise。
  后来到美国读书,买了威廉·斯特伦克(William Strunk,)等所著的The Elements of
Style放在书桌上,不时翻阅。此书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美国大学高年级的文科学生中,几乎人手一册。济安老师一定也曾把这本书当做“圣经”看待,因为他所说的dry,lean,precise三款信条,跟斯特伦克举的三个例子相似。
  斯特伦克很受不了it is interesting to
note这类说法。“有趣”?口说无凭,从实写来让我们看到、感到这事怎样“有趣”就是,因此作者不必再画蛇添足说interesting了。斯特伦克的确是个疾废话如仇的人。他举的另一个“恶例”是needless
to say或it goes without
saying。他觉得既然是一说成俗的事,那你就省点气力吧,不必说了。
  老师的训诲、斯特伦克的清规戒律,都是近半个世纪前的事了。那时代我们写academic paper都不惯用I think,I
believe这种“我我我”式的句子,多用it is thought或是it is
believed这类措辞——不是羞答答难以启齿,而是极力装出客观模样。可是近十多年来,美国学界民粹思想当道,研究生一按电脑键盘,就“我我我”吟哦一番。这么扬才露己,用起形容词来一定不计成本。
  中文写作不知可不可以借鉴斯特伦克的清规。不过每读娱乐新闻说某某名模艳星昨晚在什么Ball场“骚”魔鬼身材时,就想到老师的话。记者有关“魔鬼身材”的说法,可不可以precise一些?地狱的魔鬼,needless
to say,都会喷火,但喷火与尤物怎可以混为一谈,没有precise的描述,实难联想起来。
  但我相信,我们的“小记”在Ball场真的看到魔鬼身材时,恐怕会吓破了胆。
  陶杰在《看化》一文中说到,“华文社会的华文,包括港台明星,喜欢跟在英文的屁股后闻”,所以常常出现“必要性”和“最大化”这类“性化”怪胎。中文英化(不是“欧化”),由来已久。二三十年前,陶杰的两位前辈余光中和思果,对中文“异化”现象不惜口诛笔伐。今思果已作古,光中亦已厌弹旧调,大概觉得应说的,已说得差不多了。
  我相信他已看到大势已去,无力回天,也死了心。今天我们的中文,“分享”和“不排除”的说法,看来已成正统,再不会有人傻呵呵地去计较,这两个词儿的“正身”原来是share和rule
out。我们的中文,“英化”之余,还爱自残自宫。张爱玲有选集名《馀韵》,大陆版叫《余韵》,毀了秀丽的容颜,意思也不一样。在我老朽的一代看来,“余韵”就是“我的风韵”,跟意犹未尽或余音袅袅无关。“余年四十”,究竟应解为“我是四十岁”还是“还有四十年可活”?
  凡跟性有关的都错综复杂。就拿“现代性”来说吧,满身贵气的后现代“话语”专家,因怕凡夫俗子一看到“性”就想到sex,不得不放下身段,接二连三给我们话语长话语短地解释此性不同彼性,做启蒙功夫。如果你没有寻根究底的习惯,“可读性”一词,其实也没有什么不对,说的就是读得下去的东西。但读得下去的东西究竟是什么东西?谠言伟论,如暮鼓晨钟,发人深省,还是图文并茂、充满现场感的风月宝鉴?如此看来,“可读性高”云云,如无实例指出如何readable、哪里readable,说的就是废话。
  “性”和“化”的问题本来并不复杂,一旦变为“复杂性很高”的问题时,就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了。当然,我们不会逢“性”逢“化”必反。说真的,像“美化”、“绿化”和“简化”这些“化”,化得可爱,在我们的生活中不可或缺。匿名信
  梁实秋写《雅舍小品》初集时,是上世纪的40年代。那时书写,不是用毛笔就是钢笔,电脑还早呢。写匿名信骂人,不想暴露身份,只得出下策,彻底改变自己平日书法的面貌。话说雅舍主人一天收到一封信,不用启封就知来者不善,因为那只信封的“神情就有几分尴尬”,字体斜而不潦草,既像郑板桥体,又像小学生涂鸦,总之看来扭扭捏捏,生怕被人看穿本来面目似的。
  什么人给别人写信时需要埋名隐姓呢?除了“绑票匪”外,应是对你“敢怒不敢言”的各路人马了。其实匿名信也有非常旖旎浪漫的一面,譬如说班上暗疮满面的男生给短发圆脸小姑娘写的情书。小男人一腔热血,未通世故,只会引笔直书,哪会想到既要匿名,字体就要显得倾斜而不潦草。不过这也是过虑。“短发圆脸”不是他的老师,哪能分辨他的字体。最后出卖“少年维特”身份的,不会是字体,而是面对佳人时“未语脸先红”的神情,那羞怯怯的眼睛。小姐若对他有意,也不必以什么方式表态,只轻声地说一句:“信收到了。喜欢。”这就成了。
  匿名信有时也有善意的一面,譬如说“香港一市民”写的读者投书。“香港一市民”不是名字,因此这种投书形同匿名——虽然编辑先生理应有此热心市民的真实姓名地址备案。另外一种匿名函件,是读者直接写信给作者的。他们或表达仰慕之情,或指出某篇文章内容与事实有出入。这些信件,既然表达的是拳拳盛意,何必以“你的忠实读者”名义出之,令人好生奇怪。来函真人不露相,收件人除非用自己专栏的“公共空间”回应,否则连道谢的机会都没有。“香港一市民”和“你的忠实读者”若非怀春少男少女,有话亮着说就是,实在不必如此害羞。最后的一个
  哈佛大学社会学教授奥兰多·帕特森(Orlando Patterson)以“最后的一个社会学家”(The Last
Sociologist)为题,写了悼文纪念他的老师里斯曼(David Riesman,
)。里斯曼逝世后,社会学并没有从此陨落,但他所代表的那种学派,其辉煌的时代却随之结束,这也是事实。里斯曼确是一代宗师。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美国的知识分子,不论是“蛋头”也好,“中额”也好,都或多或少受过他的学说的影响。他的经典之作The
Lonely Crowd,是1950年度畅销书,往后劲势一直不减。
  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经济迅速增长,百姓受益,但“新富”的中产阶级在享受富裕的物质生活之余,也开始注意到自己的身份问题。资本主义的商业行为几乎不可避免地损害到个人的尊严和独立的人格。为了谋取个人的利益,有时不得不牺牲“小我”完成“大我”,以建立esprit
corps(团队精神)。巧取豪夺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特色,而刻薄寡恩、对别人漠不关心,是从“小我”变为“大我”的必然要求。这正是里斯曼所说的the
callousness的本义。这群丧失自我的人,只靠贪婪来刺激自己,在里斯曼看来,是寂寞的一群。
  里斯曼一派学者选择研究范围时,常以题目是否关乎宏旨为大前提。因此他们对“宗教在经济生活中的角色”,或“美国种族‘大熔炉’意识形态所面对的问题”这类“大问题”(big
issues)特别感兴趣。新旧两派社会学分道扬镳,关键也在看问题的出发点不同。新生代社会学家,处处要跟经济学或其他“软科学”(soft
sciences)看齐,立论多以“假说”(hypotheses)的测算和实验为根据。像宗教观这类问题,在他们看来,太主观了,容易犯武断的错误,因此他们对big
issues并不热衷。
  帕特森是里斯曼的学生,因此“旧派”不能说后继无人。他把老师说成是the last
sociologist,是不是自己也变成“软科学”的信徒了?
第三辑我记得
  我的第一步
  一个人与文字发生因缘,最基本的条件,想是性情相近。如果钟爱文字又加上家学渊源,那实在算得上得天独厚了。父执辈的藏书与往来的朋友,都会对自己有耳濡目染的影响。单有父荫而自己性情不近,客观环境再好,做儿女的也不一定会跟文字结上因缘。
  先父是小学教员,写得一手好字,抗战时逃难大后方,身无长物,曾鬻字为生。还记得他用一寸见方的宣纸,写上《国父遗嘱》,置于放大镜下发卖。但父亲是否称得上“读书人”,实不得而知。小时居无定所,父亲究竟有没有买过书,如买了,买的又是哪一类的书,已记不起来了。但即使买了,也毁于鬼子的炮火中了。我在香港念完小学时,父亲在广东某乡一家学校教书,营养不良,肺病复发逝世。
  父亲生平未著过书、立过说;兼以办身后事时,我和弟弟都不在(至今连他哪年哪月哪日死的,死时谁人在侧,被葬在哪里,一概茫然),因此即使他生平写了一些如挥春对联之类的东西,我连片纸只字也没有承受过来。
  父荫享不到,但对文字的兴趣我想是受了父亲无形的影响——虽然父亲以书法见长,而我今天拿起毛笔来手都要发抖。
  我的第一篇稿子,不是投给报纸,而是小学生时代自己办的壁报。那时还在广州,大概念五年级吧。所谓壁报,就是每周选些“文艺小学生”的国文习作,请老师修改后贴在报告板上。我和弟弟两人不知怎么搞的竟一起跟壁报文学发生了关系,每周又写又抄,忙个不亦乐乎。有时遇到“来稿”少而空白不能不补的情况,常常在最后一分钟要自己上阵,化一个笔名,就空白的大小,补上一千几百字。
  那一年当壁报编辑究竟写了些什么,现在当然浑忘了。不过当时写的既然是清一色的白话文,而国文老师又提倡即兴题,如“春天”、“开学了”、“好学生”,等等,小学生做文章,也有八股式的,望题生义,写春天难免这样开始:“春天来了,春天来了,你看,花儿朵朵含笑,大地充满了希望……”
  至少,这是属于我那“死绝的一代”(引张系国语)的小学生八股。今天台湾和香港的小学生作文是哪一种八股?还有没有壁报这种“文艺活动”?真想知道。
  在香港念完初一后,就失学了。先在一印刷店当了两年的学徒,后来改在一家计程车公司当接线生。正常的教育机会失去,一有空闲,就看杂七杂八的小说和报纸副刊。看多了,就会模仿。如果我那时还在受教育的话,那应该是高一那一年,写成了第一篇三千字左右的报纸副刊小说,投到当时新办的《中声晚报》。
  想不到,这稿子竟登了出来,还收到编辑张葆恩先生约我面谈的信。张先生是从北方来到香港的知识分子,生活异常清苦,听了我这个十四岁的孩子失学的经历,除了同情外,还约我到他钻石山的家中去吃饭并拿书给我看。
  由在《中声晚报》发表第一篇文章开始到我以自修生资格考入台大外文系(1956年)为止,我换了好几个差事,当过像王拓在《奖金两千元》中所描写的(印刷店的)经纪、书店伙计和黑市小学教员,而报纸文章,也发表了不少。
  通过投稿给《中国学生周报》的关系,认识了该报第一任社长余英时先生。余先生那时是新亚书院的学生,还记得他接见我时,结了一个红色的领结,真是雄姿英发,神清气爽。英时先生当时对我说了些什么话,现在已经不记得了。但岁月不居,一晃眼已快三十年,去年在剑桥英时兄家中做客,谈的话题太多,一时竟忘了问他是否还记得《中国学生周报》的日子,真是可惜。
  《中声晚报》不久就停刊了。《中国学生周报》篇幅不多,且刊出的文章,通常都是把作者与其就读的学校连在一起,我自己不是在校学生,又不够资格以专家的名义出现,因此没有在周报发表过什么文章。
  香港那时销路和声誉最好的是《星岛晚报》,我试投了几次,都是石沉大海。后来改投《香港时报》和《新生晚报》,幸好都蒙录用。《香港时报》副刊(“浅水湾”)的编者,是小说家易金先生(导演易文先生,在当导演前,也做过“浅水湾”的编者。两位编辑一叫易文,一叫易金,也是巧事)。
  我替《香港时报》副刊断断续续地写了一年多的稿,因为我不是写什么“特约稿”,是稿件寄出后,刊登了,再寄去一篇,所以一直不认识易金先生。可是不知在一种什么场合,认识了该报译电讯稿的杨际光兄,亦即诗人贝娜苔。和张葆恩先生一样,际光兄对我读书写稿的事,策勉有加。我十六岁那年患肺病,看不起医生,买了针药,际光兄给我打针。我是老香港人,如果境遇好些,理应照顾从大陆来到香港的知识分子如际光兄,谁料反劳他们照顾我。我当年在香港所认识的长者(如张葆恩先生)和朋友(如余英时和杨际光),均非香港土著。如果我有足够的才识,一定可以写出不少有关香港人和大陆知识分子的传奇故事。
  只可惜我当时为报纸写的“每日完”小说,只会套“哀感顽艳、缠绵悱恻”的副刊八股。这种八股短篇的男主角,腋下常挟着一本《哈姆雷特》,足迹常出现于咖啡馆,作沉思状,然后一出门就翻起大衣领……不消说,自己少年失学,小说中的男主角也顺理成章地变成了一个学贯中西,但怀才不遇的人,等着现代的红拂来投奔他……
  我的第一篇观影随笔,也是在《新生晚报》刊出的。替新生两版写了半年多后,才有机会认识到总编兼编副刊的高雄(三苏)先生和刘捷先生。三苏一见到我,就说:“你是不是代你爸爸拿稿费?”我拿出身份证,说明没有冒领,然后相与大笑:“二十岁不到的人,写的东西为什么这么老气横秋?”
我想这也是受八股之害。言情小说,一下笔就是“连宵风雨”、“偶患风寒”,使本来精力充沛的人,一下笔,就顿觉憔悴起来。
  1956年我到了台北,日常生活开支,本拟靠家教维持,可惜人地生疏,找了两三个月仍毫无头绪,迫得做冯妇,靠稿费维持生活。我开始时投稿的报纸有两家,一为《联合报》的影艺版,并因此认识了黄仁先生,另一家为《大华晚报》,认识了薛心镕先生。
  香港方面,因隔了一个海峡,投稿的次数也就减少了。当时尚无“全录”(Xerox)这玩意,稿件虽可用挂号寄出,但编辑先生收到稿件,不一定会用,不用也不一定退回。为了避免这种患得患失的心理负担,我大学四年所写的稿,差不多全部刊在台湾地区的报纸上。只有一次例外,那是通过夏济安先生的同学程靖宇先生的关系,《工商日报》用了我一篇一次刊完的万字小说。
  今天在台湾地区的大学生,自食其力来维持四年大学生活的,相信一定不少,但完全靠稿费过活的,恐怕还是少数吧。如果当时能由我选择,我宁取家教而不写稿。家教的收入比较固定,而写稿除非有连载小说,否则都是游击战争。运气好的话,一个月可能刊出三四篇,运气坏的话,那个月就要断炊了。
  柳无忌先生最近有文章提到战时大后方教授的清苦生活,其每月开支常赖稿费和版税挹注。为了使今天靠稿费生活的同学了解一下二十年前台湾地区的生活情形,我就记忆所及,稍述一下当时的稿费“行情”。1956年至1957年,《大华晚报》的稿费好像是四十元千字,《联合报》的六十元。
  但如果不拿当时的生活指数来做标准,光说多少钱一千字稿费,仅是个虚数而已。1956年至1959年,我都住学生宿舍,记得那时的膳费是一百五十元一个月。当然,如无津贴,不止此数目。
  我们拿电影票价来衡量当时的生活水准吧。那时候,直到我毕业为止,台北西门町电影街一张戏票是十一元吧(1956年时好像是八元),而“新陶芳”和“百乐门”这两家广东馆子的经济客饭是十元一客。
  现今回想起来,真是恍如隔世了。
  香港的稿费,那时候与台湾的不相上下。《香港时报》是港币六元千字,《新生晚报》七元,而我屡投不中的《星岛晚报》,听说是十元。当时的一二流戏院,座位有前中后座之分。一流戏院前座是一元五角,二流是七角吧。我买的都是前座,中后座价钱若干,不记得了。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的香港,普通西餐馆卖的所谓常餐是一元五角左右。一个普通私立学校小学教员的薪水,充其量也是二百多元而已。
  如果稿费、电影票价和客饭价钱可用来做统计数字的话,那么台湾和香港这二十年来的“通货”,膨胀了十倍。这数字跟世界各“先进”国家比,究竟是多呢还是少,手头无资料作比较,但在报纸上常常看到南美洲各国的“膨胀”一两年内动辄以数倍计,真替当地居民担心。换句话说,二十年前十元一客的客饭,现在要花一百多元才有得吃。
  应邀写了这个“想当年”的题目,把二十年来的前尘旧事都抖了出来。这二十年中,台湾地区的报纸没有增多,出版社可添了不少。今天集了十万字,想出单行本,不会找不到出版人,但二十年前的出版家,真是屈指可数。姜贵先生的《旋风》,还是自费出版才有机会与读者见面的。
  香港的情形却恰好相反,报纸增加了不少,出版社却日见减少。台湾这二十年来,除了培养了不少“买办作家”外,也并未冷落“乡土作家”。过去二十年来,香港在文化上对台湾的“贡献”,只限于武侠小说和港式电影。在香港写文章的朋友,台湾的读者屈指算来,能数出多少位?
  台湾地区前辈作家如吴浊流先生,在日治时代写出了像《亚细亚孤儿》这类地下文学。日本人剥夺了中国台湾人的自由,损害了台湾人的尊严,不平则鸣,于是产生了言志作品。但在香港,除了不能直接侮辱英国政府外,其言论自由,真到了直言无碍的地步。
  一个人受到压迫才起来反抗,自己的文化受到摧残时才凛然生起保卫文化的使命感。而文艺创作,即使是“为艺术而艺术”,都是使命感催促下的产品。
  这真是香港式自由的讽刺。
  1978年
  1937年对日全面抗战开始,我们的国家处于水深火热之中。但内忧外患的情势,早在“卢沟桥事变”之前,已成了日常经验了。以时间推算,今天逾知命之年的同胞,能够享受到幸福童年的,实是异数。即使富贵人家不愁衣食,但除非出生在大后方,也会遭受兵荒马乱之苦。抗战后期,鬼子飞机炸到重庆,连大后方也不安全了。
  什么是幸福的童年?我想应是父母健在、衣食无缺、教育正常、生命无朝不保夕之恐惧吧。20世纪30年代初出生的孩子,有哪几个享受到这几种福气?
  以理论讲,20世纪60年代在台湾和香港出生的孩子,应是有机会享童年之福的。我不是说飧粥不继的赤贫今天已在这两个地区消失了。论事总应是相对的。比起我的童年时代来,父母在荒地捡野菜喂孩子的现象确是少见了。
  因此,最少就物质条件与受教育的机会来说,今天的孩子确比他们的父母或祖父母那一代幸福。问题是:他们的童年会不会比上一两代人的快乐?
  拿玩具来说好了。随着科技的进步与一般人消费能力的增强,今天孩子的玩具日新月异,每年圣诞节前总有好些新花样出现。可惜凡事得来容易,就再没有什么东西显得特别珍贵的了。我小时候,一般小孩子的玩具,都是利用家里的废物以土法炼钢的精神制造的。一针一线都不假手于人,自然有一份难以言喻的亲切感。
  对今天住在台北和香港这种大都市的小朋友来讲,像对萤火虫和蜻蜓这些小动物的了解,大概仅是从书本得来的知识。如果对他们说这些东西好玩得很哩,无疑是夏虫语冰。
  阿城的《棋王》有一节非常感人——王一生的妈妈因家穷买不起象棋给孩子玩,偷偷捡起人家丢了的旧牙刷,然后磨呀磨地磨出小兵小将来,给儿子凑合着消遣。
  今天如有阔朋友送一副金雕玉琢的立体象棋给王一生,他自然高兴;但令他掉眼泪的应该是慈母不知折腾了多少个失眠的夜晚,才磨出来的“迷你棋”。
  小孩子如懂得人情世故,应晓得父母亲手给自己制造的“土货玩具”是雪中送炭。那些为了事业不能兼顾陪孩子的父母,以赎罪心情给他们买来的一个又一个名贵电子玩具,是锦上添花。
  战时米珠薪桂,父母有一口饭吃,都先给孩子,自己挖锅巴。有恩情在,挨饿也是一种幸福的感受。如果父母健在、衣食无缺、教育正常、生命无朝不保夕的恐惧——这些条件都具备了,缺少的就是人间一点点的温情,这样的童年,也不见得快乐。
  你不相信,问问那些远离父母、独处异国的“小留学生”好了。父母健在,一天都见不到面,与孤儿何异?
  看来社会越富裕,人类越孤独,小孩子受害更大。上个月美国出现中学生“连锁自杀”事件。三四个孩子趁父母不在,发动汽车引擎,关了车房门,呼吸一氧化碳自尽。调查死因,大同小异,都与家庭隔膜有关。假设这些孩子有过一次承受父母给的类似牙刷“迷你棋”的经验,想不会如此轻生。
  生平不知萤火虫为何物的孩子,其与自然界关系之淡泊,可想而知。父母子女的亲情,也是一种自然关系。要是两种自然关系都没有享受到,过的真是遗世独立的生活,寂寞得可怜。
  至少在这一方面来说,在20世纪30年代出生的人,其童年生活就比今天孩子的充实。
写不过自己
  写文章写不过人家,也只好认命了。如果是创作,想是天分不足。如属学术性的东西,那可能是训练不够,或读书不多。总而言之,比不过人家就是比不过人家。
  但自己某一个时期的著作达到了相当的境界,过了十年、二十年,竟无法超越,确令自己伤心。据说念数理的人年过四十尚无成就,往下去的日子也不容易开花结果。念文科或从事创作的,本不应受年龄的限制;年纪大了,书看多了,阅历深了,智慧该越成熟,但问题是,成熟的智慧不一定能发挥成文章的华彩。
  天才总是个例外。托尔斯泰到了随心所欲之年,还有《复活》之作。杜甫命苦,五十九岁就死了,但他五十六岁那年,百病缠身,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之余,还可留下佳句让我们传诵,还没有“写不过自己”的迹象。我们也许可以这么假定,杜甫如活到六十二岁,也不会受“我写不出来了”这个念头的折磨,因为他是天才。海明威就是在六十二岁那年被这心魔缠住了老命的。
  想是介乎天才与庸才之间的作家最痛苦。正因不是等闲人物,才知眼高手低的道理,二三十岁前出了些已被认定为小经典的作品,为自己立了高山,往后虽然续有新篇,但比对之下,觉得总是少了些什么的。结果不是撕掉就往抽屉一塞,或者更极端一些——从此金盆洗手。
  有自尊心的人才会珍惜羽毛,这本是好事。但一个作家如果太着意于保全因一两本得意之作建立起来的形象,从此罢写,也是受了心魔之害。从事创作不同于少林学武,没有越练越炉火纯青这回事。摇笔杆的人,谁敢夸口说我下篇一定比上一篇精彩?
  传统中国小说家的生平多渺不可考,不知他们是否也着了心魔,但真正伟大的几位如《金瓶梅》和《红楼梦》的作者,初试啼声,便成绝响,倒是事实。
  《红楼梦》的境界,实在不易超越。老天即使再让曹雪芹辛苦十年,他也不一定写得过自己。
  但写不过自己与因担心写不过自己而搁笔是两回事。从文学史的角度看,作家为环境所迫而勤于笔耕也许不是坏事。狄更斯靠“下回分解”式的小说过活,陀思妥耶夫斯基和巴尔扎克靠版税还巨额赌债;在中国,老舍和张恨水等多产作家,其小说也是为了类似的理由一本本赶出来的。生活迫人,他们无闲计较写得过写不过自己了。
  慢工出细活,但急就章的东西有时一样传世。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三部名著《地下室手记》、《罪与罚》和《赌徒》都是债主临门时加工出货的。巴尔扎克的长短著作近百篇,但为后世批评家肯定的不多,仅有《高老头》和尚未完成的《人间喜剧》系列小说。我们今天也不会计较他有没有写得过自己。巴尔扎克刚满五十岁就中风而死,留下两三部小说供后人清玩,也没有白活了。
  老舍的作品,一样良莠不齐,但有什么关系?一部《骆驼祥子》已奠定他在现代中国文学史中的地位。通俗小说家张恨水,本无跻身“庙堂文学”的野心,但随着通俗文学受到重视,他早期的《啼笑因缘》和《夜深沉》也因此得到应有的评价。
  此文乃有感而作。20世纪六七十年代在台湾地区大放异彩的几位小说家,久无动静。希望他们“伏枥”另有原因,而不是怕写不过自己。最怕写不过自己的作家,应是获诺贝尔奖级别的人物。近在《花花公子》上读到马尔克斯新作,平淡无奇,普通作家也可以写出来。但马尔克斯好像毫不在乎——我有《百年孤独》给你看嘛!多有信心。
已投稿到: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皇叔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