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吃饭时打嗑 吃饭时也打嗑 饿了也打嗑 这经常饿是怎么回事事 求解释

请问怎么治打嗑?_百度知道
请问怎么治打嗑?
父亲因为阑尾炎打点滴,一直打嗑不止,引起药物反应,可能是医生用了地塞米松这种激素类的药物.请问用什么方法可以止住
提问者采纳
憋气11?1.弯身喝水3.用力拉舌头7.憋气喝水6.乾吃一匙糖2打嗝.双手抱膝压胸10.用水嗽喉咙12.憋气或吐气4?.咀嚼并吞咽乾面包9.吃饭时不说话可避免打嗝
5.以棉花棒刺激上颚硬部和软部的交接处8.吸吮碎冰块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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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求几招防止打嗑睡的方法!!!_宅魔王吧_百度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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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几招防止打嗑睡的方法!!!收藏
最近总是想睡觉,眼睛都快要挣不来了,但是又要上课,而且还要防止班主任和德育办抓捕,本人深深的感到一种强烈的无力感!特此向各位求几招。当然能不被抓捕的睡觉姿势也行,本人坐在第一组最后一个靠近后门。向喝咖啡这种连小学生都知道的方法就不要说了。
1楼 07:26&|来自
相关的贴子76446650
睁着眼睛睡吧!!!!!!人家已经练成这项神技了!!!!!!!
收起回复2楼 08:24&|
头悬梁,锥刺股
收起回复3楼 10:14&|来自
嘛,吾最近熬夜,经常……心得……上课先精神几分钟,然后慢慢倒下,注意不要全倒,多少用手支撑着点,这是上课睡觉的决窍……然后……等中午好好睡一觉,下午就OK了……
4楼 12:02&|来自
把面向老师的方向堆满书,然后用手撑着头睡→_→
5楼 21:58&|来自
表示偶前有高个~被逮神马都是浮云~~
6楼 22:59&|来自
举手跟老师说:“教练,我想要睡觉。”反正我想要谁的时候就这么做的·········
7楼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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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兴趣而生,贴吧更懂你。&或& 据骨灰级读者称,这书小白看不了,老白大多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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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类型】东方玄幻【书名】【目前字数】16.3万字【签约状态】A级签约(附:这是第三本签约,也是扑街的第三本)
Ps:文风偏古,或者说文青,希望诸君读的时候慢一点,O(∩_∩)O谢谢!
(第一章 主角:白衣少年,千亦;配角:朱大少爷朱逸群以朱逸群去京都进学,把城门堵住一事,引出主角千亦登场。)第一章 少年行
对于朱逸群朱大少爷来说,梁州到永安这一路的天气实在是糟糕透顶。二月伊始,在父母“千金每日,珍馐每食”的诱惑下,朱大少爷终于答应坐上马车,去京都有容国院学习。一百护卫拥弓跨刀,车辚辚,马萧萧,浩荡开往京师。听了不少志怪小说的朱大少爷本以为自己应如故事中那些翩翩少年,一路春风玉露,熙熙融融,然而事实却是这天气发了疯!刚出门行不到十里,烈日忽然跃马而出,枪挑层云,垂落浩浩光辉,直接帮朱大少爷洗了个澡。倘若不是出门时,朱逸群被说书先生蛊惑,夸下海口,说出“本少立志出乡关,不成朱(猪)仙誓不还”这等大话,恐怕此际早就回去了。最后,朱大少终觉颜面更为重要,一咬黄牙,拼了!想我朱逸群天资纵横,智慧卓伦,潇洒俊逸,英勇如神……岂能因这点困难退缩?!一阵大喝,顿觉豪气冲天,精神大振!于是继续往马车中一躺,一面骂扇扇子的丫鬟力气太小,一面叫嚣着要把金乌拖下来烤了喂苍蝇。然而养尊处优的朱大少,却不知这天气其实温暖恰好,不过是正常日出罢了,只是从生下来后便致力于横向发展的他,哪里知道热是何等感触?好歹要行到永安的时候,终于下了场雨。朱大少听闻雨声,一下子来了兴致,一把抢过丫鬟手中的折扇,一摇,便要吟诗。众护卫一看少爷的神色,情知不妙,悄无声息的与马车拉开了距离,车夫和贴身丫鬟却没法离开,一副要被凌迟的表情,痛苦无比。或许是老天也曾受过朱大少爷神诗的“洗礼”,仓促间赶紧去东海找老龙王多降点雨,打算用“湿意”冲散朱大少爷的“诗意”。可老龙王昨夜贪了杯,酒醒后终究是未能及时阻止朱大少,在微雨潇潇、山色空濛的这半个时辰,硬是让他憋出来了一首。只听,那诗道——那山与我曾相识,近看原是一坨屎。敢问何人拉的屎?便是老子拉的屎!一诗作罢,大笑三声,豪气干云,时有春雷滚滚而来,以壮其势!朱逸群作诗一事,让手下痛不欲生的原因有二,其一自然是闻者肝胆俱裂,身受重伤!其二却是因为作诗完后,手下还要一脸惊为天人模样的上去夸赞。“少爷!老奴以为这诗妙极!不但字如珠玑,典雅之至,而且寓意丰富,简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好诗啊!”老管家第一个凑上前去夸赞,满面喜色,就像刚洞完房一样如痴如醉,走路都快走不稳了。护卫长一面暗骂老管家无耻,一面也赶紧谄笑而上:“是啊!少爷,这诗豪放无比,气冲牛头,霸气几乎把小的冲晕了!”“这诗的的确确妙啊!意境开阔!你想啊!这山一样魁伟的存在跟少爷拉的屎一样大,少爷一顿吃该多少啊!就是那啥元帅也比不上少爷啊!”……众人纷纷上前,满脸赞叹的笑容,神情夸张者,竟“喜极而泣”,比老管家还痴醉三分。朱逸群一脸满足,飘然十分,途中被酷热所扰的情绪,一荡而空,只觉若自己这等诗才都不算天下第一,真是瞎了世人的狗眼。不过,飘飘然未多久,就飘不起来了。老龙王对自己迟来而酿成的人间惨剧羞愧万分,于是不要命的击鼓,不要命的嚎啕大哭,一时间,风腾雨掷,雷电交加!最终朱大少爷来不及再多飘会儿,仓皇赶往城中。然而,这时候一个想象不到的问题出现了——永安城的城门太小!或者说,朱大少爷的行礼太大!北方重玄门是可供十匹马并驾驱驰的四大正门之一,送点行礼进去是太容易不过,可朱大少爷是例外,他的行礼不是几件衣物,几许银两,干脆就是一座高三丈,胖五丈,长十丈的楼车!高虽然比之城门略有不如,可长了眼睛都看得出,这楼车决计比城门宽了不少!这如何进得去?便是把城门拆了,这楼车也拉不进去。然而朱大少爷不管这一套,想他辛辛苦苦,又晒太阳,又淋大雨,途中还作了首好诗,方才来到这鬼地方,居然不能进!简直岂有此理!朱大少这般想,守城的总旗也这般想。这长得像猪刚鬣兄弟的玩意儿,竟然脑子也差不多,本来明显是坨屎,他还硬要尝尝是不是坨屎!这脑子有问题也就罢了,可如今妖魔横行,危机四伏,所有城池只开一门,这猪刚鬣兄弟一试,直接就把唯一的城门给堵了,外面还有那么多百姓怎么办?难道就站在雨中淋雨?朱逸群当然不是这么打算的,怎么能让他们就站着淋雨呢?这帮贱民,自然该帮自己推车才是!派出自己的手下,不管男女老少,统统拉过来给自己推车,嘴里敢道半个不字,哼哼!让你知道官二代长什么样子!当然,认为帮自己推车乃是天经地义,甚至是无上荣幸之事的朱大少,根本就没想到有人会不愿意。他烦躁躁的坐在马车中,一面吃着丫鬟削好的凤梨,一面望着大雨中百姓奋力推车的身影。前面十二匹马耳朵挤耳朵,屁股挤屁股的嘶鸣,后面妇孺老人在雨中挣扎喘息,壮汉如若公牛,发疯一般的使力。这场面让朱大少忽然心情好了几分,因为他想到在家里看斗鸡和斗蛐蛐的场景。守城的总旗看着朱逸群那张饶有兴趣的脸,恨不得用尽全身气力把脚上的泥泞印在上面,可想到后者身后兵部尚书的爹,左宰相的爷,最后只好不甘的握紧拳头,也加入推车的行列中。明知徒劳无功,然而终究是无奈。雨中,天色渐渐暗了下来,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擦擦溅到眼里的泥浆,低低道:“娘亲,花花肚子饿了……”旁边一个更小的孩子也瘪着小嘴,在大雨中眨眼:“娘亲,小宝的肚子也饿了……”妇人也在推车,听到孩子的话,她脸上湿湿的,包袱里的干粮早在赶路时就吃完了,本想早些进城,让孩子吃些暖暖的食物,没想到却遇上这种事,除了抱紧两个孩子小小的身躯,什么也做不了。雨中,老人的腰愈发佝偻,开始喘息;雨中,壮年的容愈发狰狞,开始嘶吼;雨中,将军的眼愈发猩红,开始燃烧!轰隆隆!春雷横空,巨大的电芒斩破天穹,宛若苍龙!然后,就在这时,远方的古道上出现了一道白色身影。腰间别着秋水雁翎,身后背着竹篓青青,剑眉星眼,容颜清秀,似乎只是一瞬,便行到了近前。来人是少年,白衣胜雪,风姿翩翩。所有人都静住了,随后都不由自主的让开一条路,看着他,似乎对这少年来说,什么都无法阻止他的脚步。于是,少年行,望见楼车,拔刀,拔出秋水雁翎。说实话,刀的模样并不好看,刀身上细细密密的布着裂纹,脆弱得仿佛微风一吹,便会化作碎片,然而没人注意到,虽是在如此滂沱的雨势,刀身上却不见半点雨珠。少年未出一言,脸上也没有任何表情,只是不急不缓的走着,直至堵住城门的楼车。现在便是傻子也知道少年要干什么了,守城的总旗想阻拦,想说这楼车是户部尚书儿子的楼车,砍不得!一位老人在身后咳嗽着喊,少年郎,止步!这楼车太大,恐怕刀砍卷了也砍不完。朱逸群的护卫长没说话,他冷笑着抽出大刀,斩向少年的后颈!而少年,依旧未停。只是手中的刀绽出了一道闪白影。轰隆隆!天上惊雷浩浩,地上却无声无息,只不过,楼车上,一刀巨大而整齐的切口出现了,护卫长握刀的手臂上,同样一道整齐的切口出现了。少年一言未语的收好刀,继续向前走去,原本阻挡在他前方的巨大楼车,忽然毫无征兆的崩作两半,摔入护城河中,前方拉车的十二匹马断了缰绳,欢鸣一声,奔入城中,数息之间失去了踪影。而偷袭少年的护卫长却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他握刀的手臂,宛如一只血红的笔,旋转着,在雨中描绘着绚烂。少年走入城中,身影渐远,渐渐消失不见。城外,雨声噼啪,像是放不完的爆竹响彻天际,落在地上,又溅起满地烟火,青冥之上,雷鸣滚滚,恰如山倾海覆。大雨声,依旧嘈杂。然而对于场中的所有人来说,这时的世界是寂静的。随后的十息,世界依旧是静的,然后下一刻,重玄门外忽然爆发出山呼海啸般的欢呼,百姓们拾起地上的行礼,抱起咧开小嘴的孩子,撒开脚丫,没命的往城里跑,宛若之前那十二匹脱缰的马,短短几息,地上除去脚印,天上除去流云,什么都没了。当然,朱逸群还在马车上。朱大少爷有些发懵,他那和猪刚鬣一样的脑袋有些不够用,他没想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什么会发生。不过,当老管家那张唯唯诺诺的脸伸过来的时候,他想通了。一巴掌狠狠掴在老管家谄笑未开的脸上,几年都未曾离开地面的身躯竟然蹦了起来,这一跳如他先前所作之诗般,惊世骇俗,宛若肥猪得道,便要登天!然而,这得道的肥猪毫无疑问是愤怒的,他的脸红得都快发紫了,就像在茅厕中憋了山那么大一坨屎,久久不得而出!“饭桶!废物!狗屎!你们眼睛长屁股上了吗?!那小畜生毁本少楼车,你们居然连屁都不放一个,是不是眼睛把菊花堵住了?啊!简直气煞本少!还愣着干什么?赶紧把那小畜生给本少抓回来,本少不要活的,只要死的!听见没有!滚!”朱逸群众手下惨无人色,屁滚尿流的冲了出去,心中却在叫苦,能一刀把那么大座楼车劈开,还顺便劈翻了护卫长的猛人,他们去,只怕死人带不回来,反而还要送些死人过去。可朱大少不管,他正气喘如牛,怒不可遏!恍然间忽见远处渐被夜色染黑的青山,一口脏话骂出——“真他娘像一坨屎!”(第二章 主角:千亦;配角:燕老大)千亦送信,表现主角的性格,同时以燕老大作为送信中的阻挠,表现千亦的实力第二章 刀客行
千亦第一次来京都,而第一次来,便已黄昏近晚。不见“花街灯如昼”的场面,反倒春寒料峭,晚风萧萧。落了数个时辰的雨终于有些疲惫,渐渐露出些春雨该有的模样,变得淅淅沥沥起来。雨声滴滴答答,溅在水洼。千亦寂寂的走在城中,远处,三两点灯火跳跃在时而传来的犬吠,永安城,沉浸在静谧的温柔。千亦拐了几个弯,踏着空旷的石街,向一家寻常小院走去,步履毫不迟疑,似乎熟悉已久。“哒、哒。”两声比落雨更清脆的敲门声传进小院,很快里面应和出了脚步声。“谁啊?”是一个老妇人的声音,只或许被岁月涤荡得太狠,已然沙哑难辨。打开门,千亦从竹篓中取出一封信,一些碎银,然后递了过去,说出两个字:“家书。”雨落轻轻,风声泠泠。小院忽然静住了,静得仿佛院里海棠树发出新芽的声音都清晰可闻;老妇人静住了,她看着少年手里薄薄的一封信,眼睛便再也挪不开。“老伴,谁来了?”过了一小会儿,屋里又传来一个老人的声音。老人提着灯笼走出屋,看到老伴呆立的模样,于是自然而然的又看到了少年的家书,于是,也静住了,手中的灯笼落在地上,蹿起一刹那的花火,映出两位老人颤抖的双手,颤抖的皱纹。少年浅浅一笑,他从边关龙城谷而来,三十七天经二十四城,送三千余封信,许多人看到家书,都是这番模样,所以他并不奇怪,心中反而有些许暖意。千亦趁两位老人的泪水尚未打湿信纸,将家书和碎银放在两人手中,转身离去。夜色里,白衣翩翩,宛如明月。蒙蒙细雨中,少年寻向另一处人家。……对永安城来说,这注定是难眠的一夜,一个背着竹篓,别着雁翎刀的少年带来了边关龙城谷一百将士的家书,少年没有多余的话,只是敲敲门后,说出两个字。烽火连天,战烟弥漫,家书的可贵对于百姓来说,实在无法言喻。然而送信的少年不求一报,反而送些碎银。接到家书的老人、妇孺,一直等到少年白衣消散在落雨中,方才想起自己除了惊喜和泪水,什么也没给少年。但是,这对千亦来说,足够了。看惯了边关猩红色的天,在京都走上一遭,淋些小雨,他心里很欢喜。送信这三十七日,虽然常常无法按时作息,甚至影响了修炼,可却是他十七年最开心的日子。甚至枯寂了数千日的笑容,都在嘴角悄然绽出了几许。夜渐渐深了,准确的说,已然悄寂。永安城却一反常态的没有陷入黑暗,昏黄的灯光中,有老人彻夜难眠,有妇人轻轻抽泣,有小孩清声欢笑,一点点,宛若繁星,点亮了永安城的上空。千亦还在夜色中走着,他并不劳累,这些路程,比起四五岁时在百锻山奔走十天十夜的路程,实在算不得什么,所以他走得有些惬意,甚至本来落不到身上的微雨,也渐渐洒落了几许在他的衣上。他望望天,竹篓中,还有一封家书。不过,这一次,却没有如之前一样顺利。开门的是两个男人,二十六七的模样,并不像之前开门的人,带着刚从被窝中起来的困意,两个人目光中带着警惕的神色——这样的目光千亦见过,在边关守夜的将士眼中!千亦面无表情,但眸光却轻皱了一下。离开龙城谷时,他背着三千七百零一封家书,每个将士把家书交给他时,都大致描述了家中的情况,尽管是三千七百零一,但千亦依旧记得清清楚楚。所以,他知道,最后一封家书应该是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女孩,或者一个耄耋之年的老人收信才对。那出来两个守夜男人算是怎么回事?千亦余光微扫,知道自己没有走错,小屋的模样确如那名士卒所说,但——“请问这家中是否还有一名老人,一个小孩?”千亦很直接的说明来意,走过二十四城后,他也终于会使用敬语,不过出自他口中,却冷得更像是质问。两名男子衣衫褴褛,头发蓬松,看不清面容,黑夜中只有四只眼珠反射出几许微光,上下打量着千亦,目光中有一股毫不掩饰的猥琐。听到千亦问出这话,两人的目光明显颤动了一下,再次打量了千亦一二,待看到千亦腰间的秋水雁翎刀,两人目光一缩,立即摇头:“不知道。”可千亦入世虽浅,这等明显的说谎又如何能骗他。但既然对方有所隐瞒,必然不会轻易告诉自己,既然不告诉自己,那只好亲自一探究竟。于是千亦不再废话,径直前行。看出千亦的意图,两个乞丐打扮的男子立马拦住,正要呵斥一声,却忽觉自己已腾云驾雾。轰!一声响,两个男子倒飞而出,摔在了地上,快得就像他们根本没往前,自己便直接倒飞而出一般。千亦看也未看两人,他走过庭院,走到中堂。听到门口发出异响,中堂里的人早已察觉不对,呼啦一下冲出六七条大汉,手持利刃把千亦围住。看着众人凶神恶煞模样,千亦皱起了眉。很显然,这家出了情况。但是千亦皱眉并不是担心自己的状况,他担心着本该在这屋中的老人和小女孩的安危。没有太多时间思考,千亦向来对许多事也缺乏耐心,所以,他准备拔刀。这时候,中堂里走出一名中年男子人,身披兽衣,孔武有力,脸上蓄着浓密的胡子,剽悍中却也有些邋遢,走到中堂,看也不看千亦,大马金刀的往一张虎皮大椅上一坐,掸掸身上几许看不见的灰尘后,这才把目光落在千亦身上。看到千亦腰间的刀,又看到千亦冷冷的神色。燕老大乐了。他行刺宫中贵胄,失败后身受重伤,为了不引起注意,喝令一群乞丐给自己觅一个安静处所,于是找到这个只有一个十二岁小孩住的地方,安静修养一月,伤势好了七七八八,正寻思着卷土重来,却在今夜,忽然闯进一名白衣少年。初时燕老大大惊,以为行踪败露,被人发觉,后来神识放出,一探之下,才发现是个没有半点修为的少年!一介凡人找修士的茬,而且是他这等道行精深修士的茬,虽然他重伤未愈,可依旧足够笑掉大牙!他再无惊悸,悠悠然坐在大椅上,想着这闲出鸟的日子,总算有点乐子可寻,他得好好琢磨,怎么让这白痴少年死得慢些。半歪着身子,燕老大手忖下巴,如卧虎戏谑的望着兔子一般看着千亦,想也不想,一挥手:“先打!”众乞丐得令,怪叫着冲了上去。趁着这空闲,燕老大想出一段开场白:“真是天庭有路你不走,幽冥无路你偏来啊!小子,你要是先跪下来喊我九百声……啊!”声音忽然拦腰而断!椅子破碎的轰隆声伴着燕老大和一干乞丐的惨叫,爆炸开来,几乎挤破了这老旧的小院!就在燕老大大放厥词,一干乞丐张牙舞爪的扑上来时,千亦拔出雁翎刀,一斩!燕老大就像一只在兔子面前毫无抵抗之力的蝼蚁,直接被劈飞了出去,一条触目惊心的伤口横在胸前,鲜血淌了一地!而怪叫着拔刀冲去的众乞丐,也和先前试图阻拦千亦进屋的两人一样,干脆无比的倒飞出去,摔得七晕八素。中堂的墙上,燕老大看着鲜血不要钱的往外跑,却怎么也无法愈合,骇得亡魂皆冒,差点大小便失禁。他今年一百二十七岁,修道百年有余,乃是天境一阶的修为,虽算不上高手,可相对年轻一辈来说,绝对足够碾压,方才探察不出千亦的修为,下意识以为后者是凡人,结果没想到连对方如何出手都没看见就直接被钉在了墙上!这等手段,简直见所未见!燕老大不暇多想,想多了也无用,他知道,此际保命才是最重要的,于是之前未说出“爷爷”二字,毫无停滞的成了下句话的开头:“爷爷!饶命啊!”千亦静静的看着燕老大惶恐万分的表情,静静道:“给我一个不杀你的理由。”(第三章 主角:千亦;两个女主角:雨寻烟、小微微)
主角送信给小女孩云微微,带小女孩去吃饭的时候,在酒楼遇见黑衣女孩雨寻烟。第三章 春雨落泠泠
夜已三更还晚,雨巷千亦仍行。一刀劈翻燕老大后,千亦很自然的问出了小女孩的下落。小女孩叫云微微,奶奶在半年前已然去世,一月之前,唯一的一座小院被一群乞丐强行霸占,邻里有人欲相助,却被打得半个月下不了床。有了燕老大在背后撑腰,这群以往被人轻贱的乞丐报复起来自然也狠辣无比,威胁众人,倘若敢帮助小微微,就算是送了一颗米,就准备和小微微落得相同的命运!自然,若有胆子报官,就做好被诛杀全家的准备。一开始,这群乞丐并没有吓倒邻里,众人扛起锄头,拿着镰刀,打算把这群鸠占鹊巢的东西打得连女娲娘娘都认不出来,可没料到,燕老大出手了。结果不言而喻,众人惨败,十人受伤,两人残废。见硬拼不是办法,有人深夜打算去报官,可还没望见衙门,就被两个早已埋伏好的乞丐抓住,直接被打断双腿,鲜血淋淋的扔了回去。这次,众人是真吓住了。人生在世,有太多的羁绊,没有人愿意为了别人牺牲自己的生命,即便是对邪恶低头,也希望苟活。再无人相助,小微微流落街头,白天沿街乞讨,夜晚一个人蜷缩在沁香河一座石拱桥下,抱着膝盖,悄悄的哭泣,像只受伤的小兽,默默舔舐自己的伤口。哥哥离开了,奶奶不会回来了,如今连唯一可以寄予一点期盼的家,也回不去了。小微微流干眼泪,漆黑的眸子,望着漆黑的夜。虽然春日已到来,不再像前些日子一样寒冷,但落了雨,余寒还做着春风的骨,让她瑟缩着无法入睡。她想哥哥,也想奶奶,如这落不停的春雨。千亦,在这个时候走到小女孩身边。他在桥上,微微在桥下。千亦并没有立即出现在小微微面前,他思索着,思索该怎么说话,然而只不过积累了三十七天的交往经验,实在太过单薄,根本让他编不出一段像样的安慰话语。不过有一件事,千亦知道必须做。他从竹篓中取出最后一封信,走到桥下,在小女孩闻声要跑开的时候说道:“你哥哥的信。”小微微停住了。转过身,看见一个陌生的少年,手中拿着信,站在雨里。黑夜中看不清眉目,可小微微觉得,少年应该是在笑,微微一笑。三年的凄凉让小微微对陌生有了超出寻常的距离,但不知为何,或许是少年身上那股莫名而来的亲切,或许是因为少年手中的信来自朝思暮想的哥哥,也或许担心春雨打湿了那封信,小微微跑了回来。黑夜中,雨依旧细密,却似乎有月光洒落下来。……夜且消殁天将明。满城听雨,等待雄鸡一唱天下白的时候,浮生酒楼亮着灯。对于掌柜来说,彻夜营销实在不是什么划算的事儿,因为大半夜除了鬼魂,根本没人会来酒楼。不过,今晚是个特例。一名穿着黑袍,提着长剑的女子坐在酒楼中。客房在七日前就已被进京赶考的考生住满,于是她只好彻夜静坐,以待天明。这样的事,千亦很乐意看到。因为送完最后一封信,他觉得肚子饿了,想吃些东西,一望,便见浮生。小微微肚子也很饿,于是一起来到了浮生酒楼,不过,她坚持认为,自己跟来是为了借点光亮看信。一路上,千亦虽然担心信在小微微手中会被打湿,打算帮忙拿着,但小女孩不肯,固执的抱在怀里,好在石拱桥离酒楼也不甚远,两人行了半刻钟就到了。到酒楼时,掌柜和小二都在睡觉。尽管十两银子让他们愿意为黑衣女子彻夜点灯,但他们并不打算陪着黑衣女子彻夜静坐,两个人,一个抱着算盘,睡得“呼天抢地”;一个趴在桌上,睡得口水直下三千。“店家。”千亦唤了一声,然而这比屋外沙沙落雨大不了几分的声音,实在比蚊子从两人耳边飘过的声音还不如,两人自然毫无反应。千亦面色不变,看了两人一眼,又看了看静坐堂中的黑衣女子,忽然向后者走去,小微微不知千亦是何用意,连忙小步跟上。千亦走到女子身前三尺停下,清声道:“公子,此地可否借与我等暂坐……”然而一句话未说完,衣角却忽然被人扯了两下,转过身,小微微红着脸,悄声道:“人家是女孩子。”千亦闻言身子顿时一僵,扭头发觉这“黑衣公子”果然脸色不对,顿时尴尬十分,想他这是入世头一遭,年幼时和残夜两人在百锻山,后来下了山,又去了龙城谷,妖魔鬼怪见了不少,人见的却不多,见到的也几乎是男人,入世短短三十七日,对他来说,男女的区别,就是胸肌的发达程度,尤其当他看到小微微这十二岁的丫头也比自己胸肌“壮硕”几分,更是以之为铁律。方才他见这“黑衣公子”胸前平平,料想应该是名男子,瞬间便组织好言语,心中正微微有些满意于自己交际能力提升时,竟不想这人居然是名女子!一时间,千亦像木头一般杵在那儿,面色倒是从容淡定,可一句话都说不出了。雨寻烟也从未想,这一生竟会遇到这等事,她虽不以容貌自得,但见者无不赞以国色天香、沉鱼落雁,自认为容貌总还不至于让人男女都分不清。初听人称自己“公子”,一瞬间她都以为这少年是故意为之,但凝眸望去,却见少年脸上强自镇定的神色,心中不觉好笑,知道对方是无心之过,也便作罢,轻声道:“你既然能一眼看出此地被我包下,暂时歇歇也无妨。”千亦悄无声息的呼出一口气:“多谢……”微微迟疑,还是问道:“可否借东厨一用?”雨寻烟答道:“无妨。”千亦唤过小微微在一旁坐下,放下竹篓,便径往东厨而去。小微微坐在雨寻烟旁边的一张桌上,怯怯的向雨寻烟谢了一声,便迫不及待的从怀里拿出哥哥的信,看了起来。只看了一眼,小微微便确定这信是哥哥写的。因为信上没有一个字。如今人族与妖魔相抗,虽不再讲什么“女子无才便是德”,但小微微家境贫寒,和哥哥一样,自小未学,并不识字。所以信上,是只有兄妹二人才看得懂的画,一幅又一幅。说实话,这画实在比“鬼画桃符”还更甚一筹,不仅丑,还丑得令人作呕,可小微微却看得有滋有味,像是在吃山珍海味一样,脸上满是开心的笑容。见小女孩看得那般欢喜,衣着又十分寒酸,再联想到方才那白衣长刀,背着竹篓的少年,雨寻烟忽想起几个时辰前,几个老人在雨夜里酣畅对饮的场面——“十年不得音讯,现在才知道这小子升了官,百户了!哈哈!”“我家那小子也是,虽然没你家的升得快,可也是个总旗了!”“百户也好,总旗也罢,人活着就好啊!”“说得极是!也多亏了那送信的少年,深夜冒雨送信,可惜当时回过神,人家已经走远了,不然定要请来好好喝一场!”“是啊!我等欠那少年一个人情。”……几位老人酩酊大醉,击箸而歌,浮人生之大白,至二更天方休。此际看到小微微手中的信,雨寻烟心道,原来方才那少年就是几位老人口中所说的少年,只是此际卯时过半,少年似乎才把信送完,看来是忙了一夜。就在小微微看着信,雨寻烟思索着少年的来历时,千亦端了三碗面出来了,热气欢腾,宛若百鸟跃于枝头,而不知少年用了什么调料,香味更是扑鼻沁心,让人微醉。雨寻烟本已吃过晚饭,也不是贪吃之人,此际闻到香味,竟然有食指大动的趋势,于是本打算谢绝少年好意的心思,也微微犹豫起来了——这少年心地不错,而且面都已经做好了,不若就接受了他的好意?正在雨寻烟打算“勉为其难”的接受少年的面条时,少年却根本没有走过来,三碗面刚放在桌上,一道白光从少年的竹篓中蹿出,抱着最大的一个碗就欢快的吃了起来,定睛一看,竟是一条雪白的小狗!小微微显然也没想到千亦身边还有这等萌物,尤其是吃饭时,这比巴掌大不了多少的小狗,竟然还有模有样的拿着筷子,夹面条吃!屁股坐在桌上,小尾巴晃来荡去,一个爪子抱着碗,一个爪子拿着筷子,飞快的吃着碗里的面条,宛若长鲸吸水。小微微看呆了,心中对这小白狗瞬间爱到了极点,甚至前一刻还宝贝一样看待的信纸,此际和茅房里擦屁股的纸都没啥区别了。雨寻烟也看呆了,但她是被气的。方才她见千亦端了三碗面,下意识认为其中一碗是给自己做的,好不容易说服自己,给少年一个机会,岂料、岂料这面压根和她一个铜子儿的关系都没有,竟然是给一条小狗准备的,枉她自作多情,人家根本就没打算搭理她。千亦背对这雨寻烟,虽然感觉后者气息有些波动,但想来和小微微一样,是因为傻傻这条小懒狗。这一路上,但凡看了傻傻吃饭的人,尤其是“胸肌发达”的人,几乎都是这等反应,所以千亦并没有多余的表情,款款而坐,开始对付碗里的面。小微微这才晃过神来,也开始吃面,但目光几乎就没离开过傻傻,估计什么味道也没吃出来,实在是浪费了后面有人想吃都没得吃的面。很快,一碗面吃完了。傻傻的速度竟是比千亦只快不慢,最后筷子一扔,干脆抱着比它脑袋还大了三倍不止的海碗,直接往里倒,小肚子撑得鼓鼓的,于是直接摊开肚皮,四只小短腿往桌上一扔,呼呼大睡起来。千亦提着小家伙的尾巴,面无表情的一扔,把小狗扔进了竹篓。这等粗暴行径把小女孩惊得“哎呀”一声,一下子站了起来,慌忙跑到竹篓边,待看到小狗毫发无损才松了口气,可心疼之色却丝毫不减。再看向千亦时,明显有些不满。千亦没想到一个在他看来再平常不过的举动,居然引起女孩这么大反应,心想,要是后者知道自己曾用懒懒的脑袋砸过石头,会不会发狂?不敢多想,千亦清清嗓子说道:“吃完面你就自己回家吧。”见小女孩神色有些迷茫,又解释道,“占你屋子的那群乞丐已经被我赶跑了,以后都不必担心。”干巴巴的说完两句话,千亦发现自己已没什么可说,那点可怜的交往能力也难以提醒他再向雨寻烟道一声谢,便从怀中取出些碎银,放在桌上,背上竹篓,往夜色中而去。屋外,雨落泠泠,却不再淅沥,渐渐三三两两,闲敲一滴。“大哥哥!”小女孩忽然站了起来,喊住了千亦。少年回头,小微微有些红脸,声音略显支吾:“你……你叫什么名字啊?”“千亦。”千亦说道。“那……住在哪儿?以后还会来永安吗?”少年没回答,屋外忽然响起了钟声。哐——晨钟暮鼓,最是悠扬。钟声拾起一夜落雨,漫过沁香河畔,摇过酒肆小巷,荡漾出巍巍城墙。这是有容国院的钟声,钟声一响,宛若雄鸡一唱,天下尽白。千亦望着渐渐明朗的天空,似乎东方有霞云氤氲,西面有彩虹飘荡。他道:“我来永安,往有容国院而去。”说完浅浅一笑,恰如初见模样。(第四章 主角:千亦;配角:孙山落、柳老)算是个过渡章节,交代有容国院的由来,以孙山落和柳老的议论进一步介绍主角,同时为接下来的考核做铺垫。另外,虽然是考核,但内容绝对不一样。第四章 南山顶
八殥历,七京二十三年(作者注:京,单位,所谓“个十百千万,亿兆京垓秭”,十进制,非本人杜撰,古书记载),位于八荒紘、九野山、漠落之都、朝阳谷四处大邪之地,以及秭蛇林、毒蝎谷、葬仙泷等凶险之处的妖魔,忽然并起向中土九州进攻,九州正道措手不及,十门十八宗七十二派,当时正道之首,竟损失十之二三,其中十门之一合虚山,惨遭灭门!十年之后,妖魔占去浩浩神州千万里,正道终于抵住攻势,建九大国,千余小国,数万部落,集中人类之力,抵御外敌。各国之中,各门派不计前嫌,建国院庠序以为教。时鸿国为九大国之一,永安为京都,国院名有容。……每年正月的结束,二月之伊始,便是有容国院考核之时。天下诸生,无论男女,无论老少,无论贵贱,皆可入院参加考核,不过能否进修,还得看其本事。千亦在龙城谷呆了七年,杀了七年的妖魔,残夜说,累了?累了就去人多的地方走走。于是,千亦在这年,来到了京都。本来以千亦的脚程,龙城谷到永安虽远,然一天足矣,不过三千家书,却是大大耽误了他的行程,好在早早便出发,于是到了永安,送完信,仍有一日的时间才会开始考核。每年有容国院考核时,各大客栈、各小客栈、各农舍柴屋、东厨茅房,几乎都被赶考之人占满,千亦自然没地儿住,不过,千亦从跟着残夜离开家乡后,几乎就没在什么正常的地方住过,要么是山洞,要么是树窝,甚至有时候睡在鸟窝,醒来的时候正见巨禽“磨刀霍霍”,于是也浑不在意,往城南而去。城南有座山,山下便是有容国院。千亦一路行去,一面走着,一面东方落白。天晴了,一夜春雨却还贪恋着昨宵的梦,如轻纱笼罩着京都,一揽尽在朦胧。或许是因为知道这些日子乃各地考生进京的时候,街市也比往日开张得早许多,千亦走到街市时,叫卖声早已更迭而起,便买了几个刚出炉的肉包,提了两只烤鸡,携上五斤牛肉,三十斤好酒,这才悠悠而去。到山下,桃花玉露,春风一顾,半洒几许;晨岚轻舞,映新叶,宛若碧波,悄然东流。千亦微微一笑,对于在边关呆了七年的他,和残夜呆了十四年的他,好酒好肉,山青水秀,这才是吃饭。千亦来的时候甚早,晨光还盛在花间,山林里,只有几只醒得微早的鸟儿,婉转轻鸣。千亦迈步行至山巅,也不在乎地上雨落未干,就那样坐在地上,竹篓卧在地上,酒肉放在竹篓上,面对晨光。以往这时候,有残夜在,就该吟诗了。自然,除去第一次懵懂无知,看那老儿一副潇洒出尘的模样,以为会是一首好诗,认真听了,之后再没听过。说来唯一听了的那次,千亦在之后一月,耳畔总是出现千万苍蝇齐鸣的声音,欢快无比,就仿佛自己是一坨刚被拉出来的那啥一样,让他痛不欲生。这日,千亦一人独对旭日,再无人夭折意境;这日,千亦送三千家书,一封不余;这日,千亦入来京师,欲往有容国院而去!人世芳华,正逢此后春雨。少年举觞,对碧水青山,浅笑一许,畅饮三升!大快朵颐!……有容国院。柳老在拨弄花草。孙山落提着酒葫芦在庭中石桌边坐下,满是酒气的脸上带着几分喜色:“老三,今年入学的几个娃娃,我瞧见一个不错。”柳老没回头,晨风中的身影悠闲依旧,仿佛孙山落的话不过是树间一声虫鸣,直到过了半晌,才说道:“能入张院长眼的,恐怕除了酒鬼,就没别人了。”孙山落闻言一笑,小酌几许:“那也得是有些本事的酒鬼才行!”柳老道:“如何有本事?”“一人一刀,安然无恙从龙城谷到永安城,算不算有本事?经二十四城,费三十七天,送家书三千有余,一封不落,算不算有本事?斩妖七年,灭魔百千,尸可砌山,血可成河!算不算有本事?!”柳老没说话,眉毛微微一挑。孙山落似乎说到了兴致上,一口热酒下肚,又道:“一路八千万,遇妖魔百十波,拿刀,斩了!来永安城时,重玄门被户部尚书那肥猪儿子给堵了,一句话没说,拿刀,斩了!送最后一封信时,被魔族余孽阻拦,还是拿刀!斩了!!!“哈哈哈,快意啊!”孙山落大笑三声,仰头又饮。柳老的神色终于变得明显了些,略微沉默后,他道:“多少岁了?”“不过十七,”孙山落笑着答道,显然很是满意自己看上的这个少年,“此子武力卓群,心性绝佳,同辈难有可与之相比的,只是——”忽把眉头一皱:“有一点美中不足——”“何处?”孙山落看着柳老说道:“他无法修行。”这句话明显把柳老惊住了,眉头用力一挑,目光中透出一股不可置信,拨弄花草的身形也顿住了:“杀退百余波妖魔,一刀能劈死天境修士,竟然无法修行?”孙山落面色肃然,一扫先前的戏谑,也没再喝酒,叹了口气道:“所以我才来找你。”……有容国院中两位老人的对话无人得知,也无人知道有容国院的考核其实早在许久以前便已开始,一些还抓紧考核前一天时间,寻花问柳,大肆放纵之人,实在可叹。南山上,千亦大醉山巅,山风轻轻,不见人影,但他并不孤独——小白狗在千亦大快朵颐不到半刻钟时,忽然惨叫一声醒来,因为有狗大仙托梦告诉它,千亦这没良心的正在吃大餐,于是从来都认为自己是为美食而生的懒懒,美梦也不顾了,眼睛还没睁开,就顺着香味扑了过去,管他什么玩意,先一阵乱咬再说!浓烈的香味早已让小白狗忘了一个时辰前的那碗面,就仿佛那是几百年前的事了一样……至夜,一人一兽,卧于乱草之中,与春风同.眠。翌日,鸿历天册三十八年,二月二,有容国院的考核,正式开始。
大道三千,唯剑不存,奈何?云殊曰:剑之大道,我来铸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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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一个超过二十五年书龄的老老白
你只顾玩弄文字游戏了
却连小说的关键都忘记了
你在文字游戏上,玩得太胡哨了
却忘记了,小说的重点是两样,一是剧情,二是人物。
你在文字上的游戏,我的评价就是一句话:追求回字的四种写法以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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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两章。只能说,写网文不是炫技。
建议你去投一下杂志吧。搞不好还能有所出路。
你唯一适合网文的就是段落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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屌丝成为见习神仙的逍遥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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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快,想必兄台也未曾细看,奈何出此言
一本书,一个老读者,只要看第一章,从字里行间的文字运用手法,写作技巧,看容易就可以看出一个作者的底细,不需要看太长的东西。
看过你的前一个贴子,从那大段的抒情的东西,我的评价就是,你对小说的理解,还停留在散文的阶段,还在用学校文学社的思想,去写小说。
如果你不能明白这一点,不能明白,小说最重要的两点,一是剧情,二是人物。而不是你现在这样的花大力气在雕琢文字,用错了劲,你的情况不会有所改变。
你在那个贴子里说你在学猫腻,可是我想说的是,在龙空,一堆叫嚷在学猫腻的人,学的全是猫腻最糟糕的地方,而不是他最好的地方。
你的那个贴子,有个读者说书魂书魂,说你不放弃书魂多好多好
可是何为书魂?
你学猫腻,你弄明白了猫腻的写的小说里的魂没有?
他的所谓的小说里的魂,根本就不是他的文字运用,而是别的东西,偏偏你和一堆
比如这位,还有一堆叫嚷着在学猫腻风格的读者,偏偏只学到了他的皮,甚至是他最不好的东西。根本就没有学到骨和肉上,离魂更是差远了。
大道三千,唯剑不存,奈何?云殊曰:剑之大道,我来铸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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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ydsh2005 于
22:42 编辑
建议:写完后至少看两遍,竭力将可有可无的字,句,段删去,毫不可惜。
然后,再读读自己写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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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半只青蛙 于
22:49 编辑
这么快,想必兄台也未曾细看,奈何出此言
写小说的关键
并不在于华丽的文字运用
我的理解和你正相反
能用最少的字数,表现出最精炼的剧情和内涵,才是最难最重要的。
把简单的剧情,用复杂的文字写出来很容易,在龙空这边,或者网上的一堆水王作者,都有本事写个十万八万字,剧情还是原地踏步不动地在水骗钱
相信这种写作手法,你是不屑的。
但是,你自己本人,在写作时却根本没有注意到,你在写作时文字运用中的大毛病,你的写作手法,不过比我上面说的水王稍好一点,但也只是好一点点,你不过是仗着所谓的华丽的文风,用另一种方式去水罢了
还有就是,我在龙空,一直主张的一点就是
节奏是写小说中作者最不容易掌握的东西。同时,也是你这种类型的作者,最容易忽视的东西。
作者写的每一章,都必须保证自己的剧情有前进,而不是原地踏步
此外还有绝对不要发生,作者写了一万字,回头一看,却发现自己的这一万字,实际上只要用一百个字就可以总结出来甚至比写一万字还好的情况
把最复杂的剧情,用最精炼的文字写出来。
哪天你能明白这一点
你才能真正地说自己会写作了。
就你上面的第一章和第二章
我敢评价,你华丽的描述文字,远胜过我十倍,但也只是文字华丽而已。
虚浮,是你这个开头最大的问题。你发出来的部分,太虚太虚。
但同样的,我也敢说,我在写作中,写作技巧的运用,节奏的把握,开头的切入,同样胜你甚多。
大道三千,唯剑不存,奈何?云殊曰:剑之大道,我来铸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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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小说,是用文字去展示故事,而不是用故事去点缀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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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半只青蛙 于
22:49 编辑
写小说的关键
并不在于华丽的文字运用
我的理解和你正相反
求蛙大看一眼
指导一下。
有人说我的故事散了——不会讲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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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半只青蛙 于
23:05 编辑
求蛙大看一眼/thread/1128381
指导一下。
有人说我的故事散了——不会讲故事
你的问题,在于切入故事主线时的切入手法不好。
象你开头,前面的三四百字的部分,根本不该扔在那边。完全可以挪后,
这些东西,对你开头的故事剧情没有任何的用处,反而占了空间影响了读者的快速阅读
开头五千字定生死,节奏,剧情的切入手法,描述技巧,在最开始时的五千字最为重要。
在开头五千字时,要学会惜字如金。
象你这样的新人作者,最常犯的错误,就是总是想在开头,用最快的速度把世界背景交待出来,实际上这种想法是最错误的。
背景,根本没有必要交待,在写故事时一点一点放出来就行。
此外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说真的,你开头的这个小剧情,我看了只想打嗑睡
太老套,太老掉牙的剧情了,甚至剧情才刚开始,燕来客一出场,我就猜出后面大概的东西
你认为这样的情况下,读者还能保持多少后面的剧情的期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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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半只青蛙 于
22:49 编辑& && & & && &&&写小说的关键& && && & & && &&&并不在于华丽的文字运用& && && & & && &&&我的理解和你正相反& & ...就兄台所言,陈述一些。首先,谢谢兄台花了这么多时间指点,上一篇帖子兄台也有赞过,O(∩_∩)O谢谢。
不过,感谢之余,有些不敢苟同之处还是想说。
兄台取名半只青蛙,不知是否曾写过,如果是,那我很荣幸,能和你交流,说实话,那本书我觉得不错,不知为何不写了?
哈哈,题外话了,我想说的是,兄台的大致意思是我学习猫腻没学到精髓,画虎不成反类犬,文字华丽,却华而不实,言之无物,是这等意思?
其实这些话我已听过不少,不论是老师,或者一些直言不讳的朋友,这些敢于直说的人,我都觉得挺好。不过呢,若说华而不实,我真的有意见。第一章以朱逸群的视角切入,加之以幽默的言语,让读者更容易的进入故事,再以之为反面,衬托主角,我觉得这个应该还算太差吧。第二章,写主角送信,遇到恶人一事,一则表现主角性格,二则表现主角的实力;第三章,依旧是送信,但是送给的是一个小女孩,这个小女孩是书中比较重要的角色,另外带小女孩去吃饭的时候,又写了女主。前三章的剧情是完全在推进的。写得是考核前一天,主角来到京都送信一事,不说剧情上安排怎么样,但所写绝对是用心了,没有水的。
另外,兄台总爱用是”厉害你十倍“之类的话,实则文无第一,即便在网文时代,有些东西依旧是行得通的。兄台以为如何?
你平时说话也这味?恶心!
你自我感觉太良好了,第一章毫无幽默…….
总评分:&龙币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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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ydsh2005 于
23:14 编辑
本帖最后由 半只青蛙 于
23:05 编辑
你的问题,在于切入故事主线时的切入手法不好。
象你开头,前面的三四百字的 ...
多谢蛙大。
看到一些有名的写手开篇都是改的多少遍,想起自己写的文最多改了一遍,实在汗颜。
开篇精耕细作,确实少不了。
开头确实有点心急了,再谢指教。
哈哈,剧情确实老套了。
多谢,很少有人会愿意花时间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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蛙大写了这么多,真是苦口婆心。楼主依旧听不进去啊。、
我觉得楼主你还是先试试你的这一套,坚持个三年。
如果三年后有所成绩。我们都认输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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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你这就是在炫技了,曾经我的书也有你这样的毛病,写完自己读了一遍后,哎哟,文笔真不错,沾沾自喜,过了一段时间再看一遍,我擦嘞,我写了些什么?在过一段时间再看,妈蛋我到底写了什么?剧情在哪里?
我觉得lz的问题真的是大了去了,我一开始也停留在炫技上了,然后我发现,这种没有剧情的炫技完全就是灌水,没有丝毫意义,要炫技当然可以,但前提是你不能把剧情给扔了,有很多的写手都有这样的问题,绞尽脑汁写了一大段抒情啊描写景物啊之类的话,文笔是好,但是读者不买账啊,小说不是散文,小说还是要以故事为主的。
就拿我来说吧,我书里开头也是有点装逼了,不必要的信息占据了不少,总结下来八百字就能讲完的剧情硬是用文笔撑到了三千多字,这样子的文笔是经不起推敲的,是苍白的,是无病呻吟的,然后我就砍,不停地砍掉那些没用的细枝末节,留下主干,再稍加修饰。
得,这样就够了。
所以lz啊,真的是给一个忠告,你的文青太过于强说愁那样的感觉了,猫腻也文青啊,但是他依旧还是以剧情和人物为主的,虽然文青,一开头也能照样抓住读者的胃口。
这才是猫腻的精髓啊,lz你没学到啊。
真心建议lz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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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可以,有一定功底。但网文读者看不下去,一眼看不到爽点。差不多就是2楼4楼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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蛙大写了这么多,真是苦口婆心。楼主依旧听不进去啊。、& && && & & & 我觉得楼主你还是先试试你的这一套,坚持个三年。& && && & & & 如果三年后有所 ...这个其实不是我油盐不进,只是改了之后自己就看不顺眼,所以下学期我决定双开,写一个都市文,或许看着就不会文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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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男&UID739141&帖子236&主题4&精华0&龙晶0 &龙威0 &积分0&阅读权限20&好友0&注册时间&最后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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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文生生加进几个大白话。。。鸡皮一抖。。。路过,勿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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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谓的朱大少的幽默,其实并不能让人觉得好笑,只会感觉粗俗做作,而且开篇出场的角色显得智商略低,户部大人儿子手下的护卫长居然敢当街杀人?真的就这样目无王法吗?还是你想借此衬托出主角实力,可是除了一种装逼的感觉以外,什么作用都没有起到。
如果真如你所说,你想好好的写一个故事,就应该慢慢来,缓缓道出来,而不是开篇就迫不及待的想把故事的高潮抛出来,没有铺垫的高潮会很苍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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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半只青蛙 于
23:24 编辑
就兄台所言,陈述一些。首先,谢谢兄台花了这么多时间指点,上一篇帖子兄台也有赞过,O(∩_∩)O谢谢。
不过,感谢之余,有些不敢苟同之处 ...
雨中,老人的腰愈发佝偻,开始喘息;
雨中,壮年的容愈发狰狞,开始嘶吼;
雨中,将军的眼愈发猩红,开始燃烧!
春雷横空,巨大的电芒斩破天穹,宛若苍龙!
然后,就在这时,远方的古道上出现了一道白色身影。
腰间别着秋水雁翎,身后背着竹篓青青,剑眉星眼,容颜清秀,似乎只是一瞬,便行到了近前。
来人是少年,白衣胜雪,风姿翩翩。
所有人都静住了,随后都不由自主的让开一条路,看着他,似乎对这少年来说,什么都无法阻止他的脚步。
于是,少年行,望见楼车,拔刀,拔出秋水雁翎。
说实话,刀的模样并不好看,刀身上细细密密的布着裂纹,脆弱得仿佛微风一吹,便会化作碎片,然而没人注意到,虽是在如此滂沱的雨势,刀身上却不见半点雨珠。
象上面这段,雨中,老年,壮年,将军,这三个排比的写法,或许你觉得自己写得很得意。
但是我看了之后,立刻就读出了,你在无意识地在卖弄自己华丽文字霍砌的功夫。
而少年出场的模样,场景,我还是想说:无谓的描写,太多太多了。
现在的读者,没人会去看这种过度华丽的东西
这种,就是我所批判的,还停留在文学社,散文时代的过代描写的来自“学校文学社”的写作坏习惯,正是你的最大毛病所在。
这是坏习惯。
写作时,如果作者写出的一段话,一段文字,会被读者按PAGE DOWN键快速跳过,这段文字就是完全失败的作品。
这是大忌讳。
虽然我们不能做到无一字多余。但是这种白费力气的过度描写的事情还是少作。
你最大的问题,其实就是我说的一点:过度描写太多,太爱卖弄自己的文字技巧。
你最缺少的东西,是在写作技巧,切入手法,剧情的节奏把握上下功夫。甚至我上面说的这三点,都没有想到过。
看了你上面每章开头的部分的简介,里面写了你的写作思路。
懂得为角色编剧情,为塑造角色性格形象专门去编剧情,能明白这一点很重要。
但是,你的描述写法,达到这一写作目的编剧技巧,实在太糟糕了。
你问题,两个字:精炼。
学会如何精炼的讲故事,你的问题基本也就解决了。把自己上面的三章,砍掉三分一的字数,你前面的故事,也算是可以合格了。
如果你能做到用三分一的字数写完你上面的剧情,你就有资格吃网文这碗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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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你这就是在炫技了,曾经我的书也有你这样的毛病,写完自己读了一遍后,哎哟,文笔真不错,沾沾自喜,过了一段时间再看一遍,我擦嘞,我写 ...真心感谢兄台写了这么长的话,和半只青蛙兄一样苦口婆心,奈何……看我以后什么结局吧,若被风浪倾覆,也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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