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劳动保障局保障租赁房2014最后一批什么时候开始

厦门首批保障性租赁房再审续租_新华网
厦门首批保障性租赁房再审续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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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厦门7月12日电(记者项开来)不符合条件的退出,家庭收入变化的调整租金,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退出机制初步建立。厦门首批286户保障性租赁房租赁合同已到期,经过严格的准入条件重新审核,最终257户申请户符合续租条件,签订了新一轮保障房租赁合同。
12日上午,厦门市在公房管理中心服务大厅签订首批保障性租赁房续租合同。承租户林荣锋续租了一套60.51平方米的保障房,租期从2011年8月到2014年8月,月租金为1049元,其中财政补助80%,个人支付209.8元。
在厦门市首批286户保障性租赁房承租户中,有4户承租户在承租期间有房产或房产交易记录,现已退出保障性住房。25户家庭年收入超出保障性租赁房续租申请标准,按有关规定正在处理中。
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的一大特点是租金随行就市,政府再根据承租户的家庭收入状况进行分类补贴,财政分别给予70%、80%和90%三个不同档次的租金补贴。在257户续租户中,有99户承租户因家庭收入变化,调整了租金补贴比例。
厦门市是较早建立住房保障机制的城市,首批保障性租赁房于2007年入住。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入住保障性租赁房的租户达7742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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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买不起房还可以租啊!最新保障租赁房申请分配攻略戳这边
今年厦门第二批保障性租赁房意向登记已经结束。截至12月22日,共有11786户申请意向登记,此次提供约2000套房源,通过“摇号”方式确定申请家庭顺序号及本批次受理范围。厦门房价高的快上天,买不起厦门的房子情理之中,但你不能不知道保障租赁房如何申请分配!虽然竞争太大不一定能轮到你,但是中国各路神仙那么多,指不定救苦救难的观音娘娘哪天就帮你一夜达标了!想想都觉得很美好……厦门买不起房还可以租啊!最新保障租赁房申请分配攻略戳这边以下是小编摸着良心整理的厦门保障性租赁房轮候分配最新流程及标准,别怪没提醒你,赶紧收藏吧!1、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轮候分配流程申 请 条 件(一)家庭申请1.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2人具有本市户籍,且其中一人应当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和生活;2.申请家庭在本市无住房或者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3.申请家庭在申请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即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家庭收入的平均值和上一自然年度(即2015年)家庭收入均符合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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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65月
(漳州7200元/平方米)
(漳州8500元/平方米)
(翔安15000元/平方米)
(同安15300元/平方米)
(同安13000元/平方米)
(集美32000元/平方米)
(海沧14000元/平方米)
(同安17000元/平方米)
(集美24000元/平方米)
(集美395万元/套)
(集美17000元/平方米)
(漳州7700元/平方米)
(思明45000元/平方米)
(同安11000元/平方米)
(漳州8600元/平方米)
(漳州6988元/平方米)
(湖里21000元/平方米)
(思明3500万元/套)
(集美26000元/平方米)
(翔安21000元/平方米)
(湖里40000元/平方米)
(翔安252万元/套)
(翔安18000元/平方米)
(集美23000元/平方米)
(海沧14000元/平方米)
(漳州7800元/平方米)
(海沧28.8万元/套)
(海沧24500元/平方米)
(翔安18600元/平方米)
(漳州8000元/平方米)
(漳州10800元/平方米)
(同安17500元/平方米)
(同安28600元/平方米)
(同安22000元/平方米)
(同安20000元/平方米)
(漳州15000元/平方米)
(漳州7500元/平方米)
(集美27400元/平方米)
(同安31500元/平方米)
(翔安20000元/平方米)
(思明50000元/平方米)
(漳州8900元/平方米)
(漳州7800元/平方米)
(思明53000元/平方米)
(漳州8600元/平方米)
(翔安18500元/平方米)
(集美24000元/平方米)
(思明90元/平方米.月)
(集美18000元/平方米)
(翔安28500元/平方米)
(集美21000元/平方米)
(海沧37000元/平方米)
(海沧25000元/平方米)
(翔安19000元/平方米)
(漳州7988元/平方米)
(漳州8200元/平方米)
(集美32000元/平方米)
(漳州6800元/平方米)
(同安18000元/平方米)
(海沧30000元/平方米)
(漳州7000元/平方米)
(漳州5888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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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保障房新规实施 2015年起将改为按批次等待
14:12 & &来源:厦门日报
浏览 44101 次
新政要执行,首先得解决已在“大轮候”中排队的申请户们。记者昨日从市建设局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办公室(简称市保障办)了解到,以往存量的申请户将在今年全部安排完毕,从明年起正式施行“小轮候”制度。
  《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布施行,意味着以往拿号排队的&大轮候&转变为按批次等待的&小轮候&。
  新政要执行,首先得解决已在&大轮候&中排队的申请户们。记者昨日从市建设局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办公室(简称市保障办)了解到,以往存量的申请户将在今年全部安排完毕,从明年起正式施行&小轮候&制度。
  谁能搭上&末班车&?
  &&已公示的符合条件等候选房申请户和未公示处于轮候状态申请户
  能搭上大轮候&末班车&的申请户们,被称为存量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以下简称&存量申请户&)。它们大致包括了两种类型,或是在9月26日前已经进行资格公示、符合条件等候选房的,或是未公示但已处于轮候状态的。
  那些在9月26日前已被依法公示取消申请资格的申请户和在2月12日暂停受理申请保障房前已办理放弃或撤销申请手续的申请户,自然不在此列。符合条件的存量申请户,将分为4个批次,从10月开始陆续进入资格公示和选房阶段。
  据介绍,存量申请户们只安排一次选房机会。若已安排选房的申请户未按规定选房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保留轮候资格,轮候号码也作废。若存量申请户通过购买商品房取得本市户籍已满15年,按新《条例》规定,在审核中可以认定符合户籍条件。同时按新《条例》规定,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可以优先分配。
  存量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户在选房时,还可根据意愿自行选择下调房型。
  审核标准怎么认定?
  &&家庭收入超过现有规定控制标准的,执行政策过渡收入控制标准
  存量申请户还需接受资格审核(复核)。经审核(复核)仍符合现有规定条件的,可按规定进行选房。超过现有规定控制标准的,可执行政策过渡收入控制标准。
  政策过渡收入控制标准按2-3人户不超过8万元的标准执行,即申请家庭年收入在5万-8万元标准范围内,且其他条件均符合现有规定条件的,允许参加选房,签订过渡租赁合同。不符合的,取消资格,轮候号码作废。
  租赁合同怎么签?
  &&符合现有规定控制标准的,签订租赁合同和租金补助合同
  &&超过现有规定控制标准的,执行过渡政策,签订过渡租赁合同
  选完了房,租赁合同又该怎么签?分两种情形。经审核(复核)仍符合现有规定条件的申请户,选现房的按现有规定签合同和租金补助合同;选期房的,交房前只复核住房条件,符合条件的签租赁合同和租金补助合同,不符合的取消资格。
  那些经审核(复核)发现超过现有规定控制标准的申请户,则执行政策过渡收入标准。执行政策过渡收入标准的申请户,若选现房,则签订过渡租赁合同,过渡期一年。若选期房,交房前只复核住房条件,如发现不符合条件,就会被取消资格。据了解,过渡期满后,申请户可以提出续租申请,经复核符合新政策条件的,按新政策签订租赁合同。不符合新政策条件,但无其他住房的,可申请续签过渡租赁合同。若已拥有其他住房的,按规定收回保障房。
  以2-3人户为例,如属于家庭收入符合现有规定条件(即家庭年收入在5万元以下)的申请户,选择现房的就可以按现有规定签订租赁合同和租金补助合同,根据家庭年收入个人自付10%-30%的租金,补助90%-70%的租金。如属于家庭收入符合政策过渡收入标准(即家庭年收入在5万-8万元)的申请户,可以参加选房后签订过渡租赁合同,在租金缴交上也实行过渡租金标准,即家庭年收入5万-6万元(不含5万元)的个人自付房屋租金的40%。家庭年收入6万-8万元(不含6万元)的个人自付房屋租金的50%,这部分申请户不需要签订租金补助合同。
  【链接】
  现房房源的合同签订 计划安排
  ●11月24日-12月5日,组织10月份选择现房的存量保障性租赁房申请家庭签订合同和办理交房。
  ●2015年1月下旬,组织12月份选择现房的存量保障性租赁房申请家庭签订合同和办理交房。
  审核公示和选房批次 计划安排
  (一)日前提交申请的思明区、湖里区存量保障性租赁房申请家庭(轮候号20803之前,约2400户)审核分配时间安排:
  ●9月30日-10月6日,组织资格公示。
  ●10月10日-12日,申请家庭领取选房手册、看房(现房组织看房,期房由于房源属于在建状态,没有办法安排看房)。
  ●10月14日-24日,组织选房。
  (二)存量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约900户)分配时间安排:
  ●10月21日-24日,申请家庭领取选房手册(因房源均为在建的期房,无法安排看房)。
  ●10月27日-31日,组织选房。
  (三)存量保障性商品房申请家庭(约5000户)审核分配时间安排:
  ●10月10日-16日,组织资格公示。
  ●10月27日-31日,申请家庭领取选房手册(因房源均为在建的期房,无法安排看房)。
  ●11月3日-21日,组织选房。
  (四)剩余存量保障性租赁房申请家庭(约5700户)审核分配时间安排:
  ●10月26日-11月1日,组织资格公示。
  ●12月1日-5日,领取选房手册。
  ●12月8日-31日,组织选房。
同安区28600元/O
集美区32000元/O
集美区24500元/O
翔安区19000元/O
翔安区19000元/O
翔安区24000元/O
集美区22000元/O
集美区19000元/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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