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纲要浅谈幼儿园教育目标标具有导向作用

浅谈幼儿园语言教学的目标确立和策略运用
&& 摘要:语言在人的一生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作为幼儿园教师应该怎样开展语言教学呢?我个人认为:我们应该在领悟《纲要》中有关幼儿园语言教学的精神实质和了解幼儿语言发展的年龄特点上;根据不同的语言教学形式确立教育教学目标,并根据目标采用有效的教育教学策略进行指导。&   关键词:幼儿园语言教学&目标&策略   《纲要》中语言领域的总目标是:(1)乐于与人交谈,说话有礼貌;(2)注意倾听对方讲话,能理解日常用语;(3)能清楚地说出自己想说的事;(4)喜欢听故事、看图书;(5)能听懂和会说普通话。从以上《纲要》中,可以总结出语言领域的总目标涉及的语言能力主要包括倾听、理解、表达三个方面。在内容上主要包括交往情境下和文学背景下的语言。   幼儿语言的发展是可预测的,具有阶段性,和认知发展一样,遵循着从具体到抽象、从简单到复杂、由近及远的规律和原则。这也是语言领域的教育教学所应遵循的原则。在3岁入园时,大多数幼儿已经掌握了一定的词汇及基本的语法和句法。到4、5岁时,幼儿就越来越接近成人的语言模式了。大多数4岁幼儿已经表现出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他们可以使用比喻性的语言创造韵律,可以用简短的句子交流信息。   语言教学的形式一般有故事、儿歌、讲述、散文欣赏、游戏谈话等几种,这些教学内容能给孩子带来什么用处呢?个人认为主要是让孩子逐步积累语言领域4个方面的关键经验:①对别人讲述自己有意义的经验;②学会描述物体、事件和关系;③用语言表达自己的情感;④从语言的使用过程中得到乐趣。所以我们可以确立如下三方面活动形式的教育教学目标以及相应的教育教学策略。   (一)叙述性的表达与交流   目标:鼓励幼儿积极与同伴和教师进行日常的交流、讨论;引导幼儿清楚地讲述自己的经历、想法和做法,努力做到让他人听懂自己的表述。   ①能够注意叙述的完整性,叙述时能包含时间、地点、人物、主要事件等基本要素。②能报告活动的过程和结果,并且能用口头或书面(图画、符号、文字)等多种方式表达自己的想法、做法、情感和感受。③能根据不同的情境和需要进行对话、讨论等交流与沟通活动。   其主要的活动形式包括:日常有意义的事件报告;区域活动的报告与交流;生活环节中事件的报告与交流;教育活动过程和结果中必要的报告。   策略:支持幼儿运用语言讲述自己具有感性认识的人、事、物,注重事件叙述的完整性,并感受相应叙述形式的特征,发展幼儿的语言表达能力。   ①教师结合日常生活与各领域教育活动,让幼儿有意识地去经历、感受。②教师引导幼儿围绕主题梳理、表达,获得相应叙事性讲述的经验,表达情感。③教师将口语表述与主题绘画附简短文字记录、符号图表有机结合,让幼儿获得从口头语言向书面语言过渡的经验。   《纲要》非常重视幼儿语言运用能力的发展,尤其是语言表达与交流能力的发展。因此,在语言教育活动中,我们通过让幼儿进行日常生活中有意义的事件报告、学习和游戏活动中感受最深的活动过程与结果的交流,使幼儿逐渐能够清楚地讲述自己的经历、想法和做法,努力让他人听懂自己的表述,并进行交谈和讨论。   (二)诗化语言(儿歌与散文)。   目标:让幼儿接触叙事、写景,以语音、词汇、人物、事件、景色为主要内容的多种题材和形式的儿歌和散文,体会诗化语言的韵律感、节奏感和美感以及结构的规律与表达的精练。   ①充分调动原有经验,理解诗化语言的内容,想像诗化语言的意境;②发现和感受语言的优美、幽默、有趣、韵律感、精练等语言表达的③充分调动幼儿的原有经验将语言表达加以诗化和文学化。④运用多种形式让幼儿欣赏和表现。   发展语言的重要途径是通过互相渗透的各领域的教育,在丰富多彩的活动中去扩展幼儿的经验,提供语言发展的条件。在健康、社会、科学、艺术各领域的教育中,都有机地向幼儿渗透着语言教育。在各个领域的活动中,都表现了教师如何发展语言领域的经验;而且活动进行的过程本身就包含着让幼儿讲述和与同伴交流自己的感受与体验、过程与发现、情绪与情感的内容要求,这些要求与各领域的活动本身浑然一体,相得益彰。   策略:在共同欣赏与仿编中,让幼儿感悟诗化语言的形式美、意境美和主题美。   ①选择经典诗化语言作品,这易于使幼儿在喜闻乐诵中获得语言美的享受。②在听赏与朗诵中,让幼儿感悟诗化语言的韵与味。③在模仿、抒情与想像中,让幼儿初步经历诗化语言的创作过程。   学习诗歌与散文,是多年来我国幼儿园语言教育的传统内容。《纲要》语言领域教育内容与要求中提出要“引导幼儿接触优秀的儿童文学作品,使之感受语言的丰富和优美,并通过多种活动帮助幼儿加深对作品的体验和理解”。根据这一精神,我们应该确实做好以下几点。   教师要根据不同年龄幼儿喜爱诗歌和散文的心理特点和情感取向,选择中外优秀的儿童诗化语言作品作为语言教育的内容。这些优秀的儿童诗化语言作品的文学性是通过音节韵律与节奏、表现手法、修辞手法表现出来的,充满着奇思妙想,洋溢着正义与勇敢、爱与温情,浸透着浓浓的诗意,体现了快乐原则和游戏精神,具有鲜明的思想性。接触这些作品使教师和幼儿受到优秀文化的熏陶,感受作品的语言美、意境美与思想美。教师和幼儿共同欣赏、领会和感悟文学作品所具有的文学性和思想性。   随着幼儿年龄的增长,教师还应通过续编、仿编和创编文学作品的活动,对幼儿在感受文学语言的结构特点和文学的可创作性方面逐渐提高要求。首先教师在了解幼儿的感悟、表现与想像水平的基础上,精心选择供幼儿仿编诗化语言的原作品;其次帮助幼儿充分调动个人经验与情感体验,引导经验分享与情感共鸣,扩展想像空间;然后鼓励、启发幼儿大胆地仿编,大胆地想像;最后,教师与幼儿把仿编的诗化语言的片段,完整地连缀起来,并进行诗意的润色。   总之,我们要改变以往那种认为语言教育教学中只注重借助于文学作品的学习方式和内容的观念,而应该树立“语言是在交往和运用中发展起来的”这种新的理念和价值观。综合实现幼儿园语言教育内容中教育故事与童话、叙事性表达与交流、诗化语言等多方面教育价值。并在语言活动中,有机整合,实现艺术、科学、社会等多领域教育,营造充满尊重与关爱的教育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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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石家庄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年)
  第一部分 总体战略
  第一章 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总体要求 
  第二章 战略目标和战略部署
  (三)战略目标
  (四)战略部署 
  第二部分 发展任务
  第三章 高标准普及学前教育
  (五)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水平
  (六)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
  (七)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
  (八)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
  (九)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
  (十)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
  第四章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十一)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十二)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第五章 高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十三)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办学质量与水平
  (十四)提高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
  (十五)推动普通高中特色化多样化发展
  第六章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十六)切实落实政府责任
  (十七)创新职业教育办学模式
  (十八)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
  (十九)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
  第七章 统筹发展高等教育
  (二十)加强高等教育内涵建设,提升服务省会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二十一)优化结构办出特色,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
  第八章 加快发展继续教育
  (二十二)加快发展继续教育
  (二十三)完善继续教育体制机制
  (二十四)创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
  第九章 重视支持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
  (二十五)完善特殊教育体系
  (二十六)促进民族教育发展
  第三部分 体制改革
  第十章 改革人才培养体制
  (二十七)更新人才培养观念
  (二十八)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二十九)改革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
  第十一章 改革办学体制
  (三十)深化办学体制改革
  (三十一)大力支持民办教育发展
  (三十二)依法管理民办教育
  第十二章 完善教育管理体制
  (三十三)建立权责明确的教育管理体制
  (三十四)转变政府教育管理职能
  第十三章 改革考试招生制度
  (三十五)完善义务教育学生入学机制
  (三十六)改革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
  (三十七)加快推进考试招生制度规范化、法治化建设
  第十四章 改革学校管理制度
  (三十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第十五章 扩大教育对外开放
  (三十九)加强区域教育交流与合作
  (四十)推进中外合作办学
  (四十一)深化教育国际交流
  (四十二)增强石家庄教育国际影响力
  第四部分 保障措施
  第十六章 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
  (四十三)强化师德建设
  (四十四)加大教师培养培训力度
  (四十五)建立高层次教育人才队伍建设长效机制
  (四十六)建立完善教师激励保障机制
  (四十七)创新完善教师管理制度
  (四十八)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第十七章 提高教科研水平
  (四十九)加强教科研机制建设
  (五十)加强教科研队伍建设
  第十八章 提高教育经费保障水平
  (五十一)加大投入力度
  (五十二)完善投入机制
  (五十三)加强经费管理
  第十九章 积极推进依法治教
  (五十四)加强教育法治建设
  (五十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五十六)全面推进依法治校
  (五十七)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和监督问责机制
  第二十章 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
  (五十八)加强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五十九)提高信息技术应用和管理水平
  (六十)加快教育装备现代化步伐
  第二十一章 重大项目和改革试验
  (六十一)组织实施重大项目
  (六十二)组织开展改革试验
  第二十二章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六十三)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六十四)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六十五)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为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加快建设繁华舒适、现代一流省会城市进程,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年)》和《河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年)》精神,结合石家庄实际,制定本《纲要》。
  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寄托着所有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承载着每一个人的幸福人生,关系着省会的未来和希望。
  改革开放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发展,全市教育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在全省率先实现基本普及学前教育、高水平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目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明显成效;普通高中优质教育资源总量全省领先;职业教育服务能力明显增强;民办教育快速发展;地方高等教育规模、质量同步提高;学习型城市建设深入推进。教育投入大幅增长,办学条件显著改善,素质教育全面推进,教育质量稳步提高,教育公平迈出重大步伐,教育国际化进程明显加快,教育活力不断增强,“学有所教”正向“学有优教”快速迈进。教育的发展极大地提高了市民素质,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作出了重要贡献,成为石家庄可持续发展的强劲动力之源。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石家庄正处在“加快发展、跨越赶超”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转型升级、跨越赶超”的目标任务、打造京津冀第三极、建设繁华舒适、现代一流的省会城市,对省会教育提出了更高要求,凸显了提高市民素质、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面对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必须清醒认识到,我市教育还不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要求。教育观念相对滞后,素质教育有待继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有待于进一步创新和完善,中小学生课业负担依然较重。教育发展不均衡现象需要进一步改观,教育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有待提高。教育体制机制不够完善,教育投入总体不足,教育布局结构不尽合理,教育管理水平和质量亟待进一步提高。
  教育成就民生幸福,教育决定省会未来。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建成教育强市和人力资源强市,是石家庄发展的战略选择。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石家庄特点的教育改革发展新路,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人才培养的示范基地,为建设繁华舒适、现代一流的省会城市提供更有力的人力支持、智力支撑和知识贡献。
  第一部分 总体战略
  第一章 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建设“现代一流、人民满意的省会教育”为目标,以“管理·质量”为主线,全面提升教育发展水平。坚持以人为本,着眼于为每一个学生的幸福人生奠基,提升教师的职业幸福感,努力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教育需求,为建设繁华舒适、现代一流的省会城市,提供强有力的人力支持、智力支撑和知识贡献。
  (二)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紧密结合石家庄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教育实际,进一步明确发展方向,提升发展水平,创新体制机制,推进教育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发展。
  ——明确发展方向。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育人为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不断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办学水平的提高,推进教育现代化,构建学习型社会,实现从教育大市向教育强市的转变。
  ——提升发展水平。高标准普及学前教育,提升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水平。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高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扩大普通高中优质资源,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增强吸引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提升高校办学实力。加快发展继续教育,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努力培养造就适应石家庄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劳动者、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
  ——创新体制机制。深化教育体制改革,转变教育发展方式,优化整合教育资源,拓宽教育投入渠道,激发教育发展活力。通过改革创新,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教育体制机制,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健全保障体系。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和完善保障教育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动员全社会形成推动教育发展的强大合力。把教师作为第一教育资源,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优先保障教育经费投入,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坚持依法治教,完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校。
  第二章 战略目标与战略部署
  (三)战略目标
  总体目标:到2015年,率先建成教育强市,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教育发展规模、教育质量、教育投入、教育贡献度全省领先。到2020年,教育发展总体水平进入全国省会城市先进行列,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市行列,使石家庄教育享有较高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
  阶段目标:到2015年,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分别保持在99.9%和99%以上,实现义务教育区域内基本均衡。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5%以上。新增劳动力和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分别提高到13.5年和11.2年,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20%以上。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到70%,建立较为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到2020年,教育的保障服务能力、人才支持能力、知识贡献能力和国际影响力显著增强,各级各类教育办学条件、管理水平、教育质量全面改观,形成理念先进、制度创新、特色鲜明、条件优异、保障有力的现代教育体系。
  教育事业发展主要目标
指标                单位    2009年    2015年    2020年
幼儿园在园人数      万人    26.64      35.3      38
学前一年毛入园率     %       94%       98%       99%
学前二年毛入园率     %      92.5%      95%       98%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      88.3%      90%       95%
九年义务教育
   在校生           万人    104.58     107      109
   巩固率            %       98%       99%      99.9%
高中阶段教育*
   在校生           万人    38.7      28.8      31.1
  毛入学率           %      87%      95%       99%
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  万人    17.7      14.4      15.5
高等教育**
  在校生            万人     4       4.8      5.1
从业人员继续教育   万人    180      300      400
                     次
  注:*含中等职业教育学生数;**含高等职业教育学生数。高等教育在校生包括研究生、普通本专科和成人本专科学生。
  (四)战略部署
  围绕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实现学习型社会的战略目标,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建立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质量保障体系,着力推进“三个提升”,实施“五大战略”。
  推进“三个提升”:
  办学条件提升。紧紧抓住城中村改造、新建居民小区配套设施建设、农村新民居建设机遇,全面优化区域教育规划布局。加强校园规划管理,形成规划合理、品位高雅的学校建筑文化。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打造安全校园。
  管理水平提升。实施校园环境改造提升,强化环境育人功能,打造优美校园;加强学校制度建设,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打造制度校园。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体现时代精神、办学个性、品位高雅、内涵独特的校园文化,打造文化校园。
  教育质量提升。向优化教育教学过程要质量,向深化教育科研要质量,向提高三支队伍整体素质要质量,每个学生都能享受优质的教育服务,教育发展的主要指标达到省内领先、全国一流。
  实施“五大战略”:
  素质教育推进战略。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德育为先,立德树人。坚持能力为重,优化知识结构,丰富社会实践,强化能力培养。坚持全面发展,加强和改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树立健康第一理念,推进三级心理维护体系建设、学校阳光体育、视力健康干预等工程,为素质教育构筑健康平台。深化课程改革和教学模式改革,提升学生思想品德水平、创新意识和学习能力、身心健康素质。
  优质均衡发展战略。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和城乡教育一体化进程,城乡所有学校建设标准、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教育技术装备标准、教师编制等达到国家标准。以推进山区教育扶贫工作为契机,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薄弱学校和弱势群体倾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显著提高。
  人才强教发展战略。健全和落实教师全员培训制度,不断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积极倡导“教育家办学”,深入推进名师、名校长选树培养工作,实现校长专家化、教师学者化。创新教师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教育评价机制和完善的绩效考核制度,为优秀教育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更为有利的环境和氛围。继续实施教师健康促进工程,努力提高教师的职业认同感和幸福感。
  校企合作深化战略。服务我市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改革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完善校企合作运行机制,形成职业教育与我市主导产业有效对接、良性互动的机制,更好地培养适应产业发展要求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交流合作开放战略。加强省内外教育交流与合作,深入推进京津冀区域教育合作,形成教育区域化协调发展机制。进一步扩大教育开放,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石家庄教育的国际影响力、吸引力。积极引进国际优质教育资源,开展好教师和学生互访、交流活动。完善留学生奖励政策,吸引更多学生来石留学。
  第二部分 发展任务
  第三章 高标准普及学前教育
  (五)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水平。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到2015年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2020年达到95%。构建由教育、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妇联等部门协作的0至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网络。
  (六)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把学前教育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纳入公共服务体系,落实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
  实行政府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市、县(区)共管、以县(区)为主、乡镇(街道)依法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宏观指导的学前教育管理机制。
  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家庭合理分担,社会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确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
  严格办园标准,规范办园行为。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和年检制度,实行动态监管。加大幼儿园安保投入和周边环境整治力度。
  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加强幼儿教师培养培训,提高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七)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通过政府举办,支持街道、农村集体和有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办幼儿园等形式扩大具有公办普惠性质的学前教育资源。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居住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到2015年,在公办园(含普惠性幼儿园)入园比例达80%以上,2020年达85%以上。实施优质园集团化发展战略,发挥优质园辐射作用,采取优质园办新园、扶持薄弱园、帮扶农村园等多种形式,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
  (八)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发展学前教育,对办园规范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政策倾斜和补贴,落实税费减免政策。鼓励和支持民办园创建示范园、优质园。建立公办园、民办园共同发展协作机制。
  (九)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把农村学前教育纳入农村公共事业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将幼儿园作为新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优先建设。各级政府要安排专项资金,重点建设农村幼儿园。到2015年,全市新改扩建农村规范化公办幼儿园500个,在规范化幼儿园入园比例达到90%。到2020年,农村幼儿全部在规范化幼儿园入园。充分利用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富余校舍和师资,举办幼儿园。逐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网络,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加强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和管理,构建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为骨干、辐射带动村办幼儿园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
  (十)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坚持科学保教方法,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强化幼儿园保教指导,探索建立幼儿园和小学有效衔接机制,防止和纠正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完善幼儿教师和保教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建立健全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全面提升幼儿园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健全学前教育教研网络,加强学前教育教研指导工作。
  第四章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十一)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把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育的重中之重,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保障机制。2012年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初步均衡,2015年实现基本均衡,到2020年实现全市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
  加强区域教育布局规划和校园规划建设。适应全市城镇化和农村新民居建设需要,全面优化城乡区域教育布局。加强校园规划管理,逐步形成“校园规划科学合理,校园建筑品位高雅”的学校建筑文化。做好城乡新建小区配套设施建设工作,所有配套学校全部达到标准化学校建设要求。合理规划建设一批农村寄宿制学校,大力推进山区教育扶贫工作。到2015年,全市农村中小学基本实现标准化。率先在县域内实现城乡教育均衡发展,逐步在更大范围内实现优质均衡。
  着力突破初中教育发展不均衡瓶颈。在市区和县城新建一批中学,优化城镇初中教育资源,消除市区和县城初中学校“大班额”现象。
  推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联合体”均衡发展模式。城市区在“一托二”模式基础上,建立完善“联合体”办学模式,形成优质校与薄弱校协作机制,全面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农村积极推广“学区一体化”管理模式,完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区中心校、学校三级管理体系。深入开展“城乡结对、互助共赢”活动,促进城市学校与农村学校共同发展,实现城乡和区域教育良性互动。
  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与流入地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
  (十二)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推行小班化教学。探索适应学生身心发展和课程要求的有效教学模式,着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建立健全义务教育质量标准体系、保障体系和质量提升机制,实施质量抽样与监测。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体育锻炼1小时,不断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深入实施视力健康干预工程,保护学生视力。
  第五章 高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推进高中阶段教育全面普及,坚持普职协调发展。实现高中阶段办学体制多样化、培养模式多样化和学校办学特色化。
  (十三)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办学质量与水平。加强内涵建设,加快提升高中整体办学水平,打造一批社会公认、全省一流、全国知名的普通高中学校。2011年,每县至少拥有一所省级示范性高中。到2015年,全市再创建5-8所高标准省级示范性高中,实现85%以上普通高中学生在优质高中就读。到2020年,95%以上普通高中学生在优质高中就读,使石家庄真正成为全国知名高校的优质生源基地。
  (十四)提高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深入推进高中课程改革,落实课程方案,深化校本课程研究,加快通用技术室等功能室建设。加强综合实践活动课和通用技术课,创造条件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建立符合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需要的具有选择性的课程体系。推进课堂教学模式改革,提高教学效率。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对学生理想、心理、学业等多方面的指导。建立多元化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实施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十五)推动普通高中特色化多样化发展。充分挖掘学校历史传统和办学优势,形成自身文化和教育教学特色。大力推进学校办学模式和育人方式多样化、特色化,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推进特色高中、特色课程建设,建设一批具有鲜明文化特色、各具风格的高中学校。加强学生职业技能训练,支持发展普职融通的综合高中。探索引进普通高中国际课程,推动普通高中国际化、特色化发展。促进高等学校在高中建立教学、招生指导基地。鼓励地方高等学校向高中开放课程、实验室等教学资源,探索建立普通高中与地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人才一体化培养模式。
  第六章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十六)切实落实政府责任。把发展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加快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和职业教育园区建设步伐。健全多渠道投入机制,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建立和完善政府促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体制机制,营造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
  (十七)创新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深化校企合作,推进校企一体化办学。着力推进学校与企业、专业设置与职业岗位、课程设置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深度对接。大力推行引企入校、前校后厂、双元定向、订单培养等多样化的校企一体办学模式,实现培养目标校企共定、实训基地校企共享、师资队伍校企共配、管理文化校企共融。到2015年校企一体化学校和培训机构达到80%,2020年达到90%以上。
  推进集团化办学。探索以企业集团为依托、以职业院校专业为纽带,围绕我市主导产业组建信息网络、高端装备、循环化工、生物医药、纺织服装、旅游烹饪、现代物流等职业教育集团,提升支撑主导产业发展的能力。
  (十八)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以建设县级职教中心为重点,健全县域职业教育与培训网络。深入实施“新农村建设双带头人工程”,为农村培养改革发展带头人和科技致富带头人。强化涉农专业建设,加大现代农业、生态观光农业专业建设力度,扩大农林类专业发展规模。积极开展新型农民培养、进城务工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满足广大农民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要求。大力开展全国“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
  (十九)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建设与企业文化共融的职业学校文化,形成一批品牌特色职业学校。建设与职业岗位紧密对接的品牌专业,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适销对路,毕业生本地就业率、对口就业率、就业稳定率满足企业、学生及其家长需求。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资助政策。完善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实施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加强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监察,严格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每年组织职业学校学生参加技能大赛,对在市级以上大赛中获奖选手给予奖励。加大对创业带动就业的支持力度,对自主创业毕业生给予政策支持。加大对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的宣传表彰力度,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第七章 统筹发展高等教育
  (二十)加强高等教育内涵建设,提升服务省会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按照“稳定规模、提高质量、办出特色”的总体要求,坚持走以内涵建设为主的发展道路,着力提高我市地方高等教育综合实力。加强骨干学科建设和学科带头人培养工作。严格教学管理,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继续推进精品课程建设,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坚持培养与引进并重,加强高等学校师资队伍建设。鼓励市属高校在基础教育新课改、素质教育、教师培养培训、教育科研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牢固树立主动为社会服务意识,增强高等学校社会服务能力,探索建立高等学校社会服务状况监测评价机制。统筹驻石高等教育资源,实现共同发展。
  (二十一)优化结构办出特色,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围绕我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引导市属高校学科专业调整、建设与发展。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引导高职院校突出专业建设,集中力量打造优势学科、特色专业,加强对中职教育的引领、带动。加强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建设,突出办学特色,提升优势专业,建设成多功能、有特色、国内知名并具有较高水平的新型幼儿师范专科学校。
  第八章 加快发展继续教育
  (二十二)加快发展继续教育。大力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积极发展城乡社区教育,围绕居民生产、生活所需,灵活有效地提供职业技能服务及满足个人兴趣爱好的多样化服务。重视老年教育,加强老年教育设施建设。到2020年,基本形成各级各类教育沟通衔接的终身教育体系和“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
  (二十三)完善继续教育体制机制。将继续教育工作纳入文明城市创建目标与评估体系,纳入社区建设规划,纳入政府综合目标管理考核。明确各级政府和社会各方面履行继续教育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形成党政统筹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类教育机构协调衔接、社会积极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继续教育发展格局。探索实行公民终身学习卡制度,建立公民学分积累、转换与认证制度。建立人事、劳资、培训三位一体的人才开发管理机制,把公民终身学习情况作为岗位聘任、职称晋升、转岗择业、职业注册等的重要依据。鼓励个人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参与继续学习,形成人人爱学习的社会新风尚。
  (二十四)创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加强继续教育网络和资源建设。大力发展各类数字化远程教育,建设远程开放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和引导学校、科研机构、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资源向市民免费开放。依托石家庄市广播电视大学,办好石家庄开放大学。推动政府、社区、学校和民间组织共同建设“社区教育中心”,形成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
  第九章 重视支持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
  (二十五)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建立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特教班和随班就读为主体,以送教上门和社区教育为补充、比较完善的特殊教育体系。加大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力度。到2015年,全市适龄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2020年达到98%以上。提升残疾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全面融入社会的意识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和助学补助政策。加强专业教师队伍建设,配齐配好特殊教育专业教师及相关专业人员。
  (二十六)促进民族教育发展。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民族教育的支持力度,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认真落实对民族地区教育支援工作。
  第三部分 体制改革
  第十章 改革人才培养体制
  (二十七)更新人才培养观念。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发展、人人成才、多样化育才、终身学习和系统培养观念,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构建体系开放、机制灵活、渠道互通、选择多样的人才培养体系。
  (二十八)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坚持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提高德育工作的实效性和感染力。加强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
  深化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建立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有机统一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全面提升教师实施新课改的能力,提高学生创新实践能力。
  建立普通教育、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之间衔接沟通的学制。构建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技工学校)互通的高中阶段学籍管理平台。建立中小学校与高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联络互动机制。规划建设一批青少年校外实践基地和活动中心,到2012年各区均建设一个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高标准建设一个市级示范性社会实践基地。面向科技、文化、经济等领域深入开展青少年校外实践活动。
  (二十九)改革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完善学校和教师对学生发展进行多元性和综合素质评价,形成学生发展性评价、学习过程性评价和主体多元化评价的评价体系。科学制订学校评价标准和指标,建立科学、公正、权威的教育质量监控机制、评估体系和督导公告制度。健全教育行政干部、教科研人员和校长听课、评课制度,加强对课堂教学的督导。
  第十一章 改革办学体制
  (三十)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需求。
  深化公办学校体制改革。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学校办学。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公办学校探索联合办学、委托管理等多种形式改革。公办中小学校探索集团化办学,改造薄弱学校,实现办学水平和质量的整体提升。
  改进非义务教育公共服务提供方式,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助学、出资办学,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进入教育领域。政府委托民办学校承担有关教育和培训任务,按照“谁委托、谁负担”的原则拨付相应教育经费。
  (三十一)大力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加快制定完善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促进社会力量以独立举办、共同举办等多种形式兴办教育。设立市、县两级政府民办教育专项资金,支持民办学校创新体制机制和育人模式,提高质量,办出特色。重点发展民办非义务教育。
  依法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学生、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保障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落实对民办学校的人才鼓励政策,建立完善教师社会保险制度。对发展民办教育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学校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三十二)依法管理民办教育。探索实行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类管理。规范民办学校法人登记。依法设立理事会或董事会,保障校长依法行使职权,逐步推进监事制度。落实民办学校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扩大社会参与民办学校的管理与监督。健全审批、变更、退出机制,建立办学风险防范机制和信用登记、信息公开制度。明晰民办学校产权,落实法人财产权。规范资产和财务管理,确保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健全办学质量监控体系,加强督导评估,完善年检制度,实施办学过程监督。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规范办学,保障民办教育规范发展。
  第十二章 完善教育管理体制
  (三十三)建立权责明确的教育管理体制。基础教育实行市级政府领导、以县级政府为主组织实施的管理体制,依法落实县级政府发展义务教育的财政责任,充分发挥乡村两级在推进义务教育中的作用;职业教育实行“市县为主、政府统筹、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社会支持”的管理体制,完善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继续教育实行“政府统筹协调、行业部门规划实施、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管理体制;高等教育坚持和完善省级管理为主的体制,市政府加强对市属高校的管理。
  (三十四)转变政府教育管理职能。各级政府要综合应用资金拨付、信息服务、政策指导和必要的行政措施对学校进行管理。完善重大教育决策调研论证、社会听证、信息公开等制度。成立教育咨询委员会,为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咨询论证。进一步明确教育科研、考试机构职责,建立科学的管办评分离的运行机制。培育和规范专业教育服务机构,发挥各类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基金会等各类社会组织在教育公共治理中的作用。
  第十三章 改革考试招生制度
  (三十五)完善义务教育学生入学机制。坚持和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免试入学政策,科学划定学校服务片区。严禁举行招生考试,各种学科竞赛、特长评级不得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和升学挂钩,实行均衡分班。
  (三十六)改革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完善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机制,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提供更加科学的依据。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继续实行分配生制度。规范特长生录取程序与办法,探索优秀初中学生免试升学、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办法。中等职业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注册入学。
  (三十七)加快推进考试招生制度规范化、法治化建设。深入实施“阳光招生”工程,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发布制度,加强政府和社会监督。规范学校招生录取程序。强化考试安全责任,坚决防范和严肃查处考试招生舞弊行为。
  第十四章 改革学校管理制度
  (三十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切实理顺学校与政府、学校与社会以及学校内部各方面关系。依法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减少和规范对学校的行政审批事项。探索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明确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权利和责任。
  完善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引导社区、家庭、社会组织和公民有序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实行校务会议等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民主决策机制。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健全校务公开制度,保障师生员工对学校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
  坚持和完善公办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推进高等学校章程建设,完善学校内部的领导体制、组织制度和评价制度。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教授在教学、学术研究和学校管理中的作用。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建设,发挥群众团体的作用。
  第十五章 扩大教育对外开放
  (三十九)加强区域教育交流与合作。搭建立足石家庄、辐射京津、面向全国的区域教育交流合作平台,重点与京津知名教育机构合作,创办高水平教师培训和教育科研中心。扩大与京津两地校际协作,引入优质教育资源。
  (四十)推进中外合作办学。吸引更多优秀的外国文教专家、海外高层次人才来石从事教育、科研和管理工作。优先发展职业教育领域中外合作办学,引进国际权威职业资格证书体系、办学模式和考核标准,大力开展国际职业资格证书教育,培养适应国际劳务市场需求的国际化应用技能型人才。加大国际学校开办力度,吸引更多境外适龄学生在石家庄的国际学校和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就读,为在石外籍人员子女提供完善的教育服务。
  (四十一)深化教育国际交流。实施“石家庄教育走出去计划”,鼓励高水平教育机构境外办学,积极开展汉语国际教育,办好孔子课堂,打造石家庄对外开展汉语教育的品牌。拓展学生国际文化教育交流项目,鼓励支持我市学生到境外学校进行长短期交流活动以及参与各种国际性文化、科技、艺术活动和体育、职业技能赛事。积极推动各级各类学校与境外学校之间建立友好交流关系。加快建设境外教师培训基地,开展海外教师(校长)培训项目,每年选派一批校长和骨干教师到世界一流大学进修深造。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合作与交流。
  (四十二)增强石家庄教育国际影响力。扩大留学生规模,不断提高留学生教育的层次与质量,整合并提升石家庄国际教育服务机构的功能,完善国际教育交流服务体系,提高国际教育交流服务水平。
  第四部分 保障措施
  第十六章 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
  (四十三)强化师德建设。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鼓励教师争当人民满意的教师。健全师德激励机制,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聘用)和评价的重要依据。建立师德建设监督机制,通过各种途径,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和评议。
  (四十四)加大教师培养培训力度。建立健全分类、分层、分级的教师培养培训工作机制和体系,完善每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和校(园)长全员培训制度。加大农村教师和幼儿园教师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农村教师素质。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各级政府预算,切实保证经费投入。
  (四十五)建立高层次教育人才队伍建设长效机制。深入实施“名师”、“名校长”培育工程,造就一批在全省、全国有影响力,具有教育家素质的名校长、教学名师。持续开展“石家庄教育改革与发展论坛”、“名师大讲堂”等活动,打造一批学科首席、骨干教师、学科名师等各个层次的学科领军人才。
  加强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校长任职资格标准和公开竞聘上岗制度。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任期制度,每届任期3-5年,可以连任,在同一所学校任职一般不超过两届。
  完善教师公开招聘制度。建立以县为主、教育行政部门为招聘主体的教师公开招聘长效机制,每年定期补充教师,确保师资力量充足。建立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
  (四十六)建立完善教师激励保障机制。改革学校用人和分配机制,实施绩效工资。将实施绩效工资前国家规定的班主任津贴列入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在绩效工资总量外单独设立农村教师津贴。县级财政设立专项补贴,保证在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工资待遇高于当地城镇教师。提高农村学校教师中、高级职称结构比例,2015年前,在现有基础上分别提高10%。适当提高教育科研队伍职称结构比例。
  (四十七)创新完善教师管理制度。建立教师资格证书定期登记制度。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履行中小学教师招聘录用、职务(职称)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等管理职能。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对农村边远地区实行倾斜政策。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编制动态管理机制。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并足额配备。完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流动机制。深入开展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城镇中小学教师在评聘高级职务(职称)时,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改革和完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办法。建立教师专业发展评价机制。建立完善教师转岗和退出机制。
  (四十八)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保障教师享受社会保障住房的优惠政策。完善评优表彰制度。关心教师身心健康,重视教师心理疏导和体育锻炼。鼓励社会各界为教师办实事、做好事,形成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第十七章 提高教科研水平
  (四十九)加强教科研机制建设。教育科研部门要紧紧依靠教育行政部门,大力推进教育科研工作,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和决策服务。完善教育科研机构建设和制度建设。各级教科研机构要成为当地的教育决策咨询中心、课程改革发展指导中心、教学研究中心和教师专业发展服务中心。
  教育行政部门要紧紧依靠教育科研部门的政策、决策咨询服务功能,围绕教育改革发展的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系统研究,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五十)加强教科研队伍建设。探索建立教科研人员培养和评价制度。完善教科研人员准入、流动、退出机制,整合市内高层教育教学指导力量,形成一支专兼职相结合、有活力、高水平的教育研究与教学指导团队。改进和创新教科研方式,提高研究水平与指导能力。
  发挥教科研机构的导向作用。推进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指导和帮助学校加强教研组、备课组建设,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大力推进网络教研,扩大教师合作交流范围,构建新型教师发展平台。运用科学的教育测量手段,加强教学质量管理。研究综合素质评价的手段与方法,指导学校科学、公正地开展综合素质评价。
  第十八章 提高教育经费保障水平
  (五十一)加大投入力度。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使教育投入总量与教育事业发展的实际需求相适应。各级政府要落实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各项收入,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充分调动全社会办教育的积极性,扩大社会资源进入教育的途径。
  依法加大政府对教育的经费投入。积极落实国家要求,确保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有明显提高。严格按照教育法律法规规定,年初预算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收入分配都要体现法定增长要求。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教育经费拨款的增长要高于本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2个百分点以上,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财政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稳定增长。各级财政用于教育的专项经费要逐年增长。城市维护建设费收入中提取10%用于中小学校舍维修。按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3%和2%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专项用于教育事业,不得抵顶一般预算拨款。
  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各地土地出让收入扣除规定支出后,按余额的10%计提教育资金用于教育设施建设。彩票公益金收入要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教育。政府公共投入中要明确一定比例用于教育。对各级各类学校校舍建设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减免。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改造凡达到一定建筑面积的,依据各地教育设施规划,由开发单位负责按比例同步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无偿交教育部门管理使用;建筑面积较小的,按比例缴纳建设学校资金。通过采取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助学、出资办学。鼓励有条件的学校设立教育发展基金会,接收社会和校友的捐赠,完善基金运作机制。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乡(镇)、村自治组织及个人投资教育,捐赠教育事业。完善捐赠教育激励机制,符合条件的捐赠支出按照规定在所得税前扣除。
  (五十二)完善投入机制。进一步完善各级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保障学校办学经费的稳定来源和增长。根据国家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和教育教学基本需要,制定我市各级各类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并建立稳定增长机制,2012年达到全国平均水平。落实高等学校综合经费定额拨款制度。
  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市、县(市、区)政府按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标准,足额落实经费,提高保障水平。建立健全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完善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2011年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债务化解工作。
  非义务教育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学前教育实行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投入机制。完善幼儿园收费办法。普通高中实行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机制。逐步提高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中等职业教育实行政府、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等多渠道依法筹集经费的机制。高等教育实行以举办者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学校设立基金接受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完善学校债务化解机制和债务风险控制机制,积极化解学校债务。
  健全国家资助政策体系。逐步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和城镇低保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予以资助。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和城镇低保家庭生活补助标准。完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完善国家助学贷款体制机制,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鼓励各地探索试行更大范围的免费教育。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奖学金或直接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
  (五十三)加强经费管理。坚持依法理财,严格执行国家财政资金管理法律制度和财经纪律。建立科学化、精细化预算和经费管理机制,科学编制各类学校预算,提高学校预算执行效率。健全教育经费使用监测、评估和奖惩制度,将评价结果与经费分配挂钩。建立标准拨款与绩效奖励相结合的教育经费分配制度。加强县级教育集中支付分中心的管理。完善经费使用内部稽核和内部控制制度。在高等学校试行设立总会计师职务。建立并不断完善教育经费基础信息库,提升经费管理信息化水平。建立重大项目建设和专项经费使用审计制度。建立健全学校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使用效益。完善学校收费管理办法,规范收费收入管理。坚持勤俭办学,严禁铺张浪费,建设节约型学校。
  第十九章 积极推进依法治教
  (五十四)加强教育法治建设。加快地方性教育法规调研起草工作,逐步完善涵盖各类教育、教育督导、教育捐赠管理等地方性教育法规和规章。完善市、县两级人大和政府教育部门检查教育法律法规贯彻情况的工作机制。加强教育法治工作机构、队伍、制度建设。
  (五十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依法履行教育职责。建立健全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教育行政执法指导和监督力度。规范教育行政许可、行政监管行为,探索建立专门的教育行政执法队伍,依法查处违反教育法律法规、侵害受教育者合法权益、扰乱教育秩序等行为。健全行政申诉、行政复议、行政调解制度,维护学校、学生、教师、校长和举办者的合法权益。
  (五十六)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建立健全符合法律规定、体现办学特色、可操作性强的学校章程和制度,逐步形成以学校章程为核心的学校制度体系。依法保护学生权益,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对学生实施奖励与处分。健全校内申诉、纠纷调解制度,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加强和改进学校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法律素质,增强公民意识。建立依法治校评估检查制度,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推广依法治校示范校模式。
  (五十七)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和监督问责机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贯彻落实国家《教育督导条例》。完善市、县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使之相对独立行使教育行政监督职能。完善《石家庄市督学聘任管理办法》,实行督学资格审查准入、定期换届、年度考核、培养培训、责任区制度,有效发挥督学队伍监督、检查、评估、指导作用。继续完善和构建督政、督学评估和考核体系,强化对各级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的督导检查和考核;强化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政策及工作效能情况的督导检查和考核。制定和完善各级各类学校的督导评估方案和规划。强化现代化方法与技术研究,探索教育督导资源库建设,提高教育督导、评估考核的科学性、准确性、质量与效率。建立和完善教育督导检查、评估考核情况的信息反馈、限期整改、公告通报、表彰奖励、落实问责等制度,把教育督导检查、评估考核结果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
  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主动接受和积极配合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层级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司法、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通过多种形式,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十章 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
  (五十八)加强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把教育信息化纳入全市信息化发展整体战略,进一步优化石家庄教育城域网络,以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改造整合现有资源,构建先进、高效、适用的数字化网络基础设施,加快终端设施普及,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以加强农村学校信息化基础建设为重点,逐步为中小学班级配备多媒体及远程教学设备,缩小城乡数字化差距。到2020年,建成覆盖城乡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网络体系和数字化教育服务体系,全市所有建制中小学及职业学校接入教育城域网;中小学“数字化校园”建设合格率达到90%,校园网建设率达到100%,多媒体“班班通”建设率达到100%,生机比达到10∶1,师机比达到1∶1。
  (五十九)提高信息技术应用和管理水平。依托教育城域网,加强优质教学资源库建设,开发网络教育软件,逐步实现教学资源的共建共享。到2020年,初步建成门类齐全、内容丰富的各级各类教育学科课程资源和学习资源库。创新网络教学模式,开展高水平远程教育。以网络教学资源开发与应用为重点,加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培训,强化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及教学管理中的应用,增强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效果。鼓励学生利用信息手段主动学习、自主学习,提高运用信息技术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六十)加快教育装备现代化步伐。以学校标准化建设为契机,加强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配备,加快中小学实验室、通用技术实验室、探究实验室、幼儿园玩教具、综合实践活动室、体育卫生与艺术设施建设,实现教育装备现代化、特色化、标准化、规范化。到2015年全市中小学实验室、探究实验室、计算机教室、校园网、图书馆和功能教室标准化建设达到100%。到2020年全市90%以上的中小学校功能教室向学生完全开放,各级各类学校建成具有浓厚文化氛围和特色的“书香校园”,数字图书馆和数字化实验室建设率达到90%以上。强化实训基地教学设备配置,推进职业教育特色专业实训室的建设。开展教学仪器设备、图书馆应用培训,提高教师应用水平。
  第二十一章 重大项目和改革试验
  (六十一)组织实施重大项目。围绕教育改革发展任务,着眼于提高教育水平和质量,以加强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为重点,组织实施一批重大项目。
  学前教育建设工程。加快公办性质幼儿园建设。加大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政府统筹力度,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富余校舍和社会资源,改扩建一批乡镇和村级规范化幼儿园。扶持边远、贫困地区改善公办幼儿园基础设施和配备玩教具。2011年新改扩建农村规范化公办幼儿园100个。到2015年,全市新改扩建农村规范化公办幼儿园500个。到2020年形成以政府办园为主体,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全面覆盖城乡的幼儿教育体系。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继续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结合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工程、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寄宿制学校建设及校园环境改造工程,大力实施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实现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达标,学校在校生规模、生均占地、生均建筑面积指标达标,学校师资、教学仪器设备、图书、体育场地基本达标。
  优质高中建设工程。进一步整合普通高中教育资源,合理规划调整普通高中布局,加强城市薄弱高中和农村普通高中建设力度。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在校园校舍、专用教室、仪器设备和图书配备等方面达到国家和省定标准。全力推进石家庄市第一中学等一批市直和县级优质高中学校建设,到2015年17个县(市)都建成至少一所高标准省级示范性高中。
  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加快职业教育园区建设步伐,建设高标准职业教育园区。建设15所以上国家改革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和优质特色学校。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使全市中等职业学校达到部颁办学标准。围绕全市六大产业聚集区和大西柏坡建设、空港工业园区等重点建设一批骨干专业,建设与主导产业和企业发展密切结合的20个实训基地。与企业行业紧密合作,全面开展“双师型”教师培训。重点培养造就市级职教专家、教学名师和专业带头人。
  校园环境改造提升工程。进一步优化校园规划布局,提升校园文化品位,把中小学校园改造成功能分区合理、建筑风格优雅、主色调突出、环境优美、文化氛围浓厚的特色化校园,实现打造精品校园、文化校园、百年校园的目标。
  名师名校长培育工程。加大学科首席、骨干教师、学科名师培养选拔管理力度,深入推进名师、名校长选树工作,造就一批在全国、全省有影响力,具有教育家素质的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
  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全面深入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进程,实现学校教育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多媒体化,形成开放、共享、交互、协作的教育平台,实现全市范围城乡学校之间优质教学资源共享。
  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工程。进一步扩大教育开放,以教育国际化促进教育现代化。到2015年,在石家庄建设河北省汉语推广基地20所,在海外建设孔子课堂15所,2020年分别达到50所和30所。
  山区教育扶贫工程。赞皇县、灵寿县、元氏县、行唐县、井陉县、平山县等6个山区县各新建1所城区寄宿制初中,共新、改扩建50所中心乡镇(学区)寄宿制小学,将深山区学生全部免费安置到寄宿制学校就读。制定加强山区职业教育具体办法,激励和引导未能升入普通高中的山区学生全部进入职业学校,免费接受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工程。“按照政府建设、产权公有、教师使用”的模式,支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设教师周转宿舍,主要为特岗教师、支教和交流教师、离城镇较远的边远艰苦地区教师、寄宿制学校管理教师改善生活条件。优先和充分利用现有校舍资源改扩建周转宿舍。
  (六十二)组织开展改革试验。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试点先行、动态调整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各级教育改革试验。成立石家庄市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指导实施全市教育体制改革工作。
  学前教育办园体制改革试验。深化办园体制改革,健全和完善以政府和集体办园为主、以公办教师为主、以政府和集体投入为主的学前教育发展模式。开展优质幼儿园承办新园、托管薄弱园、举办分园等改革试验。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试验。强化政府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的统筹协调作用。结合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标准研究试点工作,深入推进城市学校“联合体”管理模式和农村“学区一体化”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体制机制。
  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试验。探索发展职业教育的多种模式,拓宽职业教育服务面向和招生范围。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体系,促进中高等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的沟通与衔接,构建体现终身教育思想的有中国特色的人才培养立交桥。
  中小学校长、教师培训改革试验。建立中小学教师培训与考核、职称评定挂钩机制。编写统一的培训教材和大纲。到2012年,全市在职中小学教师普遍接受规定学时、较为系统的培训。创新中小学校长培训方式,建立中小学校长培训与任免挂钩机制。
  第二十二章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六十三)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基本要求,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建立健全党委、政府教育工作专题会议制度和领导干部联系学校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建立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和问责制,将教育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主要领导的政绩考核范围,把教育工作实绩作为党政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选派讲政治、懂教育的人担任教育领导干部,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的任免,须征求上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的意见。各级政府要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教育工作情况,充分听取政协和各民主党派的意见和建议,协调政府各部门齐心协力支持教育发展,动员和争取社会各方面关心支持教育事业。
  (六十四)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加强学校党组织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把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贯穿学校党组织活动始终。
  推进基层党组织工作创新,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评价考核和激励机制。推进基层党组织工作信息化建设。推进农村中小学、民办学校党建工作发展创新。加强在优秀青年教师、优秀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和学生会工作。
  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体现教育系统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干部作风和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从严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形成教育系统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坚持以党内民主促进校园民主,坚持从严治教、规范管理,推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校务公开。
  (六十五)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加强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落实相关部门和社区的管理责任。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提高安全防范能力。进一步加强出版、影视、网络的监管,为学生提供健康有益的精神食粮。积极协调化解矛盾纠纷,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长效机制,创建平安校园、文明校园、和谐校园。
  本《纲要》是建设教育强市和人力资源强市的蓝图,是未来10年全市教育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必须切实建立健全实施机制、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完善监督考核,有效推进《纲要》的贯彻落实和组织实施。
  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落实。贯彻实施本《纲要》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各部门要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纲要》的部署和要求,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实行分工负责。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纲要》的实施与协调,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各项目标实现。
  制定配套政策,认真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从实际出发,制定本地、本部门和学校实施《纲要》的具体方案和措施,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全面推进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各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配套政策,尽快出台实施。要把《纲要》与五年规划、年度计划及各项建设计划、行动计划等紧密结合,使《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各项措施切实得到贯彻落实。
  鼓励探索创新,加强督导检查。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创造性地实施《纲要》。《纲要》确定的各项指标要纳入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和教育行政部门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纲要》实施一段时期之后,围绕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要组织开展督导评估,全面分析检查实施效果及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市和县(市)区各级人大、政协要加强对《纲要》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提出加强和改进《纲要》贯彻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做好《纲要》落实情况及相关信息的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和社会优先发展教育的责任感、使命感,在全社会形成共同关心支持《纲要》实施,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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