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城建局关于申请房间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如何进行

您当前的位置:&&&&
北海市申报国家园林城市自评综述报告
发表时间: 11:10 点击数:
出处:管理员
(逐项说明)
一、综合管理
(一)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
北海市绿化委员会:北海市绿化委员会是北海领导城市和农村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机构,委员会下设实体性办事机构&&北海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北海市绿化委员会成立于日,以后根据领导的岗位和职务变动情况进行了多次调整。最后一次调整是在日。&&&&&&&
北海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能是:规划和指导全市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根据全市绿化总目标,每年在造林季节到来之前,制定出年度义务植树规划,落实植树造林山头、地段、树种、劳力、种苗供应、技术措施等,并把任务分配到列表编册,报市委、市政府审后印发各单位。&&&
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北海市建设委员会)、城市管理局:是市政府的职能工作部门,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及市政府赋予的城市综合管理与行政执法等工作。
北海市园林管理局:是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日常管理养护的专业机构,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相当副县(处)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综合管理科、规划管理科三个科室。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法律、法规、规章在本市贯彻实施,起草并实施全市园林绿化保护和发展的地方法规、规章;2、制订并实施全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3、制定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控制地带,组织编制《北海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4、参与城市新、改、扩建项目的规划论证及审定绿化规划;5、制定并监督实施园林绿化市场有关法规和管理办法;6、负责管理市规委会通过的房地产开发的绿化审核及绿化竣工验收。下辖各公园管理处、广场管理站、市城市绿化管理站、园林苗圃、园林花卉研究所等科级基层事业单位,分别负责公园管理、广场管理、街道绿化建设及维护、苗木及花卉生产等工作。
&(二)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维护专项资金
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及维护需大量的资金投入,政府除在公共财政支出中对城市绿化予以资金倾斜外,还采取了多渠道筹资的办法,以促进园林绿化事业顺利发展。主要渠道如下:
一是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城市重点绿化工程和社会绿化工程的扶持、奖励。
二是从城市建设维护费中按一定比例提取绿化及管理费用。
三落实绿化工程建设配套费,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小区开发项目,均应按规定和标准以相应比例提取绿化配套资金。
四是征收义务植树义务代劳费,对限期不能完成义务植树任务的个人、单位,要按规定缴纳绿化费,以资代劳。
五是吸纳社会资金用于城市绿化,采取共建、冠名等形式,推行&绿地共建、认养&工作,鼓励机关、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以出资方式建设绿地,认养绿地,减轻财政压力。
近3年来,北海市投入城市绿化建设的资金逐年增加。据统计,年北海市共投入绿化建设资金51195.8万元,其中包括本级财政投入29421万元和财政外投入21774.8万元。本级财政投入情况为: 2009年投入4331万元,其中管护经费1545万元,改造经费692万元 ,建设资金2094万元;2010年投入5475万元,其中管护经费1915万元,改造经费1400万元 ,建设资金2160万元;2011年投入19615万元,其中管护经费2727万元,建设资金16888万元。
根据上述统计,近3年来北海市城市园林绿化维护资金逐年增加,园林绿化日常维护养护及相关人员的经费得到切实保障。城市园林绿化维护专项资金投入能满足城市各类绿地的正常维护。
&&& (三)城市园林绿化科研能力
北海市高度重视园林绿化科研工作,具有较为雄厚的园林绿化科研实力。主要园林绿化科研机构有北海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北海市农业科研所、北海市园林花卉科研所、北海市中南草坪科学研究中心、园林苗圃和北海金品东盟百花园科技开发公司(广西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园林绿化科研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由北海市绿园花木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的&北海市三角梅优良品种引进及快速繁育的研究&项目在一系列关键技术上取得突破,选育出了适应北海气候环境和沙泥土壤等因素的优良三角梅品种,其项目成果获得北海市科技进步三等奖;由北海市中南草坪科学研究中心培育的多功能新品种&翠绿1号假俭草&因其抗旱、耐热、耐寒、耐酸、耐荫、耐践踏等性能突出而得到大面积推广,并获得广西农作物品种审定证书;由北海市中南草坪科学研究中心完成的&停车场绿化砖开发及应用技术研究&项目于2009年通过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的评审,并被列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9年科学技术项目计划&,项目产品由南宁、柳州、北海等城市率先生产试用,已在北京、上海、广州、成都、武汉等大城市投入生产,并在全国推广应用。
在园林题材论文方面,自2001年以来园林绿化专业技术人员在国家及区内外专业刊物上发表科研论文共60余篇。
&(四)《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
北海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工作,将绿地系统规划作为城市总体规划中重要的专项规划组成部分,并提出对绿地系统专项进行深入和细化研究。早在1992年,北海市完成城市总体规划调整后,于1994年9月编制完成了《北海市区园林绿地系统规划》,1995年10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此后,北海市以城市总体规划和北海市区园林绿地系统规划为指导,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进行城市绿化建设,并于1998成为&广西园林城市&称号的首批获得者之一。
2008年,北海市再次完成了城市总体规划调整修编工作。为推进城市绿化工作和创建园林城市活动的深入开展,结合北海城市总体规划的调整和《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的实施,2010年2月,北海市对市区园林绿地系统专项规划进行修编,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北海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年)》。该规划是北海市城市园林系统建设的指导性文件,明确了北海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总目标是:在规划期限内建立科学合理的城市绿地系统,形成生态健全、功能完善、环境优良、自然与城市紧密结合、地域文化特色鲜明的海滨旅游城市,进入&国家园林城市&名录,并逐步向&生态城市&迈进。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北海市采取积极措施推进规划的实施:一是加大了对园林绿化事业的投入和实施规划的力度,稳步推进城市大环境的建设;二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居住区绿化进行控制;三是加强了道路绿化彩化建设,扩充了城市道路绿地。此外,随着绿地系统规划的深入实施和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的深入开展,极大促进和引导了城市建设有序发展,协调了城市基础设施合理布局,有效减少了重复建设;加强了生态环境的保护,使城市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布局逐步趋向合理;有效指导了城市广场、街旁游园和绿地、道路绿化彩化工程、公园及单位庭院绿化的建设与改造,使城市绿化总量、质量和美化水平均有了大幅度的提高。
&&& (五)城市绿线管理
为贯彻落实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严格实施城市绿线管理制度,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城市绿化总体水平,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市政府依据《北海市城市总体规划(年)》和《北海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制定了《北海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并认真组织公布实施。
1、加大宣传力度,推行公示制度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划定城市绿线的重要依据,北海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在北海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依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由市住建局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北海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规划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经过充分调查研究,确定了合理的规划体系和指标。根据绿地系统规划,进一步制定了《北海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规定了建设项目绿地率控制指标,对城市公园和大型绿地划定了绿线保护,同时对规划绿地也实行了绿线管理。
为加强全社会对北海市城市绿地建设的参与和对北海市绿化建设工作的监督,日和日,《北海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分别在《北海日报》和《北海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全面宣传。这些公示与宣传活动,不仅提高了市民对各类绿地的保护意识,也提高了市民对城市绿化建设的参与意识,基本形成了&规划建绿,全民护绿,公众监督&的局面。
2、采取有力措施,实施绿线管理制度
《北海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中明确提出如下制度和规定: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城市绿线;
(2)所有居住区绿化、单位绿化及各类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都要达到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
(3)各类建设工程要与其配套的绿化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不得投入使用。
同时,北海市园林管理局在对城市各单位和居住小区进行方案审查和工程竣工验收时,严格按要求执行城市绿化建设的各项规定,并用园林管理局的局章代替绿色图章执行相关管理功能。
上述制度保证了各类建设项目的绿化用地指标和绿化设计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从而保护了城市绿化成果。目前,绿线管理已初见成效,城市各项绿化控制指标稳步上升,绿化建设的规模和档次得到了全面提高。
&&& (六)城市蓝线管理
为了加强对城市水系的保护与管理,保障城市供水、防洪防涝和通航安全,改善城市人居生态环境,完善城市功能,促进城市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2011年5月,北海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制订了《北海市城市蓝线管理办法》。蓝线管理办法划定北海城市蓝线遵循的原则是:统筹考虑城市水系的整体性、协调性、安全性和功能性,改善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保障城市水系安全;与同阶段城市规划的深度保持一致;控制范围界定清晰;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规定在城市蓝线内禁止进行如下活动:违反城市蓝线保护和控制要求的建设活动;擅自填埋、占用城市蓝线内水域;影响水系安全的爆破、采石、取土;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其它对城市水系保护构成破坏的活动。
蓝线管理办法中,明确水利、海洋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城市蓝线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规定各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蓝线的控制与管理,定期开展检查,并将监督管理情况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报告。
(七)城市园林绿化制度建设
为了巩固和发展城市园林绿化成果,提高管理水平,使绿化管护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北海市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各项绿化管理法规。
1、先后制订并颁布实施《北海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规定》、《北海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程》、《北海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北海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暂行规定》、《北海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北海市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北海市大树古树移植管理暂行办法》、《北海市全民义务植树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规,逐步建立起北海市规范科学的绿化管理体制。
2、对工程建设项目中的配套绿化工程管理,按照建设部《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和《北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积极推进城市绿线管制制度的实施,实行城市绿化&绿线&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中绿化建设的审批程序,用园林局的行政公章行使绿色图章的功能;严格审查城市各类建设项目的绿化建设用地,并对绿地建设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竣工验收,确保各项工程建设按规定配套建设绿化;严格控制绿地率指标,依法查处各类占绿毁绿行为;加强对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对大树古树的移植进行了明确规定;对外来物种的引进进行严格管理。
3、各城区成立了城市综合管理执法中队,担负市区园林执法和绿化监察工作。制定了完善的园林绿化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和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的养护管理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园林绿化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群众的爱绿、植绿、护绿意识。市绿化委员会、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与城区各个居委会和个人签订有《城市绿化门前三包责任书》,城区各单位和居民按责任书的要求履行植树绿化任务。坚持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推行义务植树登记制度,加强全民义务植树工作,义务植树尽责率在83%以上。
随着依法治绿工作的开展和各项法规的建立完善和实施,北海市的城市绿化工作逐步进入了依法治绿的轨道,有效地促进了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及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目前全市基本上杜绝了擅自侵占绿地和乱砍乱伐树木事件,近年内未发生重大破坏绿化成果的事件。
&(八)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信息技术应用
&&& 为逐步实现园林绿化管理的数字化、网络化、信息化,北海市建立了北海市园林绿化管理信息系统,信息系统建设主要包括如下内容:北海市园林绿化管理信息系统业务软件开发;北海市园林绿化管理信息系统内运行平台和网络平台建设;北海市园林绿化管理信息系统指挥中心场地建设;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建设等;北海市园林绿化管理信息系统考核评价体系建设;实现与北海市现有政府信息化系统、北海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对接和信息共享。同时建立了诸如各类城市绿地分布、植物物种分布与数量统计、古树名木挂牌建档等城市园林绿化数字化信息库,建立了城市园林绿化及相关信息发布平台及配套服务信息共享平台,能够对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与管理实施动态监管,保障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 (九)公众对城市园林绿化的满意率
北海市始终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建好城市为人民&的管理服务理念,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充分调动市民群众参与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积极性,扩大公众对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主动向公众公布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方面的各项规划,便于社会监督实施执行情况;开通政府信息网上咨询,完善有关责任部门领导接待日制度;各责任部门向社会承诺完成所承担创建任务的完成期限。充分发动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关心、支持、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对公众进行城市园林绿化满意率调查,调查内容包括绿地数量、绿地质量、绿地使用、环境质量等内容。调查中发放调查表500份,回收有效调查表465份,回收率93%。经调查统计,公众对城市园林绿化的满意率为88.17%,大于《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规定&80%的要求。
二、绿地建设
(一)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北海:37.88 %,国家标准:&36%)全市开展的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城市园林绿化水平的提高和城市生态环境的改善。北海市投入的城市绿化建设资金逐年增加。
在年三年时间内在城市规划建成区新建了一批绿地,对现状一批公园进行了改造,同时绿化美化了一批街巷和庭院,道路绿化也跟上民生路网建设的脚步,添绿增色不少,建成区绿化覆盖总面积从2006年的1182.93公顷增加到现在的2151.85公顷,建成区面积56.8平方公里,绿化覆盖率为37.88 %。其中①公园绿地覆盖面积333.42公顷,②建成区范围内生产绿地覆盖面积46.44公顷,③防护绿地覆盖面积为624.94公顷,④附属绿地覆盖面积共1147.05公顷。
(二)建成区绿地率(北海:32.25%,国家标准:&31%)
近几年来,北海市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活动为契机,有力地促进了城市园林绿化水平的提高和城市生态环境的改善。三年间,北海市投入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资金51195.8万元,绿地面积增加到1831.59公顷,城区建成面积达到56.8平方公里,绿地率达到32.25%,其中公园绿地面积333.42公顷,附属绿地总面积826.79公顷,生产绿地总面积46.44公顷,防护绿地624.94公顷。
(三)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北海:9.9㎡/人,国家标准:&9.00㎡/人)
北海市近几年加大了对公园的投资规模和建设力度,不但对一些现状公园及广场进行改造升级,加强亮化、还新增建设了一批公园,不断充实、完善园林景观系统。城区内,北海市对现有的长青公园、中山公园、北部湾广场、海滨公园以及其他街头绿地公园进行改造升级,加强景观绿化。新增了冠岭公园、江尾公园、江海公园等大型公园。建成区公园面积合计333.42公顷,按建成区人口33.66万人计算,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9.9平方米/人。
(四)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率(北海: 85.93%,国家标准:&60%)
北海建成区绿化覆盖总面积为2151.85公顷,其中乔、灌木覆盖面积为1849.11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率达到85.93%,已超过《国家园林城市标准》&60%的基本要求。具体如下:①公园绿地覆盖面积为333.42公顷,其中乔、灌木覆盖面积219.25公顷,乔灌木所占比率达到65.76%;②附属绿地覆盖面积为1147.05公顷,其中乔、灌木覆盖面积958.48公顷,乔灌木所占比率达到83.56%;③建成区范围内生产绿地覆盖面积为46.44公顷,其中乔、灌木覆盖面积46.44公顷,乔灌木所占比率达到100%;④防护绿地覆盖面积为624.94公顷,其中乔、灌木覆盖面积624.94公顷,乔灌木所占比率达到100%。
(五)城市各城区绿地率最低值(海城区:28.12% ,银海区:36.86%,国家标准:&25%)
北海市共有海城区、银海区两个城区。其中海城区面积为29.99平方公里,城区现有人口为27.01万人,绿地面积合计为843.35公顷,其中公园绿地面积155.23公顷,城区绿地率为28.1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5.75平方米;银海区城区面积为26.81平方公里,城区人口为6.65万人,绿地面积合计988.24公顷,其中公园绿地面积178.19公顷,绿地率为36.8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26.8平方米。已分别满足《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规定&25%的要求。
(六)城市各城区人均公园面积最低值(北海:银海区:26.8平方米/人,海城区5.75平方米/人,国家标准&5.00㎡/人)
北海市建成区总面积为56.80平方公里,包含海城区、银海区两个区。银海区绿地面积合计为988.24公顷(其中公园绿地为178.19公顷,生产绿地为44.6公顷,防护林绿地484.91公顷,附属绿地面积为280.54公顷),按城区人口6.65万人计算,人均公园面积为26.8平方米。海城区绿地面积合计为843.35公顷(其中公园绿地155.23公顷,生产绿地1.84公顷,防护绿地140.03公顷,附属绿地546.25公顷)按城区人口27.01万人算,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5.75平方米。
(七)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北海:73.02 %,国家标准:&70%)
北海市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活动为契机,以人为本,合理规划建设公园绿地,有力地促进了城市园林绿化水平的提高和城市生态环境的改善,平衡发展了公园绿地在城区的覆盖,到2010年9月,建成区绿地达到1831.59公顷,海城区公园绿地面积为155.23公顷,其中包括中山公园(14.73公顷)、海滨公园(6.82公顷)、长青公园(12.08公顷)、冠岭公园(88公顷)、东区公园(4.27公顷)、北部湾广场(4公顷)等。银海区公园绿地面积合计178.19公顷,其中包括冠岭公园(89.73公顷)、银滩公园(10.53公顷)、海滩公园(15.64公顷)、情人岛公园(13.87公顷)、金海湾红树林城市湿地公园(38.17公顷)、大江埠公园(3.5公顷)、高新区公园(1.11公顷)等。经统计得出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为73.02%,已经达到国家要求的&70%的标准。
(八)万人拥有综合公园指数(北海:0.18个/万人,国家标准:&0.06%)
北海市因地制宜,以人为本,合理规划布局建设公园绿地。2006年,我市为164.68公顷,到2010年,建成区公园绿面积已经达到333.42公顷,公园数量达20个之多,其中综合性公园6个。按现北海建成区人口33.66万人算,万人拥有综合公园指数为0.18,已满足《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规定&0.06的要求。
(九)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北海:98.4%,国家标准&95%)
道路绿化作为北海市绿化景观的特色之一,近几年配合民生路网建设工程,得到了飞跃发展,建成面积不断增加,到2010为止,新增了海景大道一、二、四段,南珠大道南段、北海大道西延线、云南南路、西南大道和新建民生路网的绿化配套建设,相关区域各节点新增绿地建设,以及四川南路、北海大道东延线、北京路、云南北路、广东南路、北海大道等8个绿化彩化改造工作,总投资达1454万元。道路绿地规划方面,在主城区重点打造&六纵六横&为结构的城市景观干道体系。六纵为:南珠大道、上海路、广东路、四川路、贵州路、云南路。六横为:北部湾路、北海大道、西南大道、新世纪大道、银滩大道、金海岸大道。城市新建、改扩道路在进行道路断面设计时,留有足够的分车带绿带,以多种植物品种配合不同道路的需要种植,增添了景观的层次感,又增加了可识别性。其中市区主次干道道路总长度达96435米,绿化长度达到94885米,道路用地面积为5021420平方米,道路绿化面积达到1658316平方米,绿化覆盖面积达2562976平方米。道路绿化普及率已达到98.4%,超过了《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规定&95%的要求。
(十)城市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北海: 97.84%,国家标准:&95%)
为了加强对城市新建、改建居住区的绿地建设,依据《北海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对市区各片区绿化实施提出严格控制要求:老城片区的居住用地绿地率不低于30%;海湾新城片区、铁路南片区等满足市民居住需求为主的集中型居住用地的绿地率不低于35%;大冠沙片区、银滩片区、竹林片区等生态宜居片区的居住用地绿地率不低于40%;铁山港配套居住片区的居住用地绿地率不低于35%。同时对城市公园和大型绿地划定了绿线保护,对规划绿地也实行了绿线管理;对变更城市绿地或移植、砍伐树木,全市实行专项审批;对新、扩、改建项目实施绿化设计、施工审查备案制度,做到绿化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征地(拆迁),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验收,以确保各类建设工程绿化达标,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因特殊条件无法达到规定绿地面积的按规定征收异地绿化费,从而保护了城市绿化成果。北海近几年小区绿化明显改善,绿化管理水平、档次不断提高。特别是2009年以来,新建开发小区发展较快,社会力量建绿作用凸显,开发商投入绿化建设的资金超过2亿元,新建了一批绿化达标甚至超标的居住小区。对新建小区,严格按&绿线&管理要求保障绿化用地,并实行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城市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达到97.84%。
(十一)城市公共设施绿地达标率(北海:95.5 %,国家标准:&95%)
我市坚持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创建&园林式单位和绿化先进单位&活动,并且在绿地系统规划中对相关公共设施用地的绿地率指标作出明确的规定。医院、疗养院等医疗卫生单位,新城区不低于40%;旧城区不低于35%。新建疗养院不低于50%。学校、机关团体等单位,新城区不低于40%;旧城区不低于35%。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文化娱乐设施不低于30%;体育场馆等大型体育公共建筑设施,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的,不低于30%;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下的,不低于20%。商业金融不低于25%,宾馆不低于45%。其它单位:30%以上。
北海已重点打造北海市政府大院、北海市职业学校、北海市七中、北海海关、北海市国税局、北海市发改委、北海市地税局、海城区消防大队、北海市海军司令部、银湾幼儿园、工业园区地税局、北海市五中等81个市级园林式单位。城市公共设施绿地达标率达95.5%。
(十二)城市防护绿地实施率(北海:82%,国家标准:&80%)
作为沿海城市,北海积极发展沿海防护林,建设绿色生态屏障。根据《北海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北海市重点打造了&三横三纵&的城市防护绿地结构和工业区卫生防护绿地、高压走廊防护绿地。
三横:是指建成区内北钦铁路沿线防护绿地,两侧留宽各100米;沿金海岸大道两侧的防护绿带宽度为20-60米;沿大冠沙红树林保护区,结合北海国家湿地公园建设了生态防护林带。
三纵:沿南珠大道两侧设置的50米宽防护绿带;沿天津路两侧设置了100米宽防护绿带;沿迎宾大道两侧分别设置120米宽的防护绿带。
另外,沿西藏路西侧、新世纪大道北侧、四川路南段西侧设置20-25米宽高压走廊防护绿带。据统计,新世纪大道北侧高压走廊防护绿地需建设防护绿地的长度为5175米,宽度20米,折合面积为10.35公顷,高新区高压走廊防护绿地需建设防护绿地长度3740米,宽度24米,折合面积为8.98公顷,铁路防护绿地需建设防护绿地长度10000米,宽度100米,折合面积为100公顷,均已基本完成防护绿地建设。北海市目前已建成的城市防护绿地面积624.94公顷,《北海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建成区防护绿地规划面积为762公顷,城市防护绿地实施率为82%。
(十三)生产绿地占建成区面积比率(北海:3.46%,国家标准:&2%)
北海市生产绿地建设规范合理,多年来政府实行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办苗圃、果园,扩大生产绿地面积。2006年,我市生产绿地面积为83.73公顷,现北海市区生产绿地总面积为196.84公顷,占建成区面积的3.46%。
(十四)城市道路绿地达标率(北海:83.2%,国家标准:&80%)
城市道路绿化作为北海特色景观之一,北海市一直致力于绿化彩化街道和城市道路绿化建设,道路绿化、彩化和美化初见成效,道路特色日益彰显。从1993年开始,市政府逐年增加投入资金对市区主干道进行美化绿化示范街重点工程改造,2006年开始实施城市绿化美化工程建设。经过多年来的绿化建设尤其是近几年来的绿化美化改造,北海的城市主干道已经成为一条条绿影环绕、丛花争艳,四季如春,景色宜人的园林风景路。北海大道、西南大道、北部湾路、四川南路、北京路等道路的绿化彩化各有特色,月月有花,路路有景,是北海道路绿化彩化的典型代表。北海市城市道路绿地达标的道路长度为80249米,城市道路绿地达标率为83.2%,超过《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规定&80%的要求。
(十五)大于40hm2的植物园数量(北海:1个,国家标准:&1.00)
北海市区设有大型植物园一处(第一植物园),位于鲤鱼地风景区东侧,建设投资共1100万元,总用地面积约91.96公顷。先期主要完善园区道路、园区绿化、办公设备等基础设施建设,初步建成一座集植物科学研究、物种迁地保存与展示、植物文化休闲以及生产应用等功能于一体的多功能风景园林植物园。第一植物园是北海市植物学科研究基地之一,长期为北海市的绿化建设和发展提供植物科学的理论和技术支持。第一植物园是结合国家和地方生态环境建设的需要,以生物多样性保护为核心,促进植物资源的收集、引种、驯化等植物迁地保育工作,建成具有科学研究、科学普及、生态旅游等功能的综合性植物园,成为植物科学研究、物种迁地保育、科普展示的重要基地之一。第一植物园也将和鲤鱼地风景区共同成为北海的城中绿肺,担负起保护水源和调节城市局部气候的重要角色。
(十六)林荫停车场推广率(北海:73.8 %,国家标准:&60%)
林荫停车场是在露天停车场应用透气、透水性铺装材料铺设地面,间隔栽植一定量的乔木等绿化植物,形成绿荫覆盖,将停车场空间与园林绿化有机结合。建设林荫停车场,不仅给城市添绿,也能给日益增多的汽车提供更多的&休憩&之处。林荫停车场协调好了车和树的关系,不仅让越来越多的汽车有了停放之处,又有效增加了城市绿化量。停车场的绿化应利用停车间隔带种植冠大荫浓的高大乔木和隔离防护绿带,有条件的地方应做到乔、灌、草相结合,铺设生态砖,不得裸露土地以发挥植物最大的生态效益。
北海市年,林荫停车场建设面积134610平方米,停车场总面积为182365平方米,北海市林荫停车场推广率达到73.8%。
(十七)河道绿化普及率(北海:84.36%,国家标准:&80%)
根据创城评价标准:河道绿化普及率(%);单侧绿地宽度大于或等于12m的河道滨河绿化带长度(km)/河道岸线总长度(km)X 100%。
本次创城涉及本市河道只有一条,即冯家江。冯家江发源于广西北海市银海区高德镇店塘村,经西塘镇、咸田镇南侧从银滩东面流入海,干流总长11.0km,流域面积48.Okm2。经调查,冯家江沿岸以灌木林为主,自然岸边绿化较好,没有人为破坏,沿岸单侧绿化带长度18.56km。冯家江河道岸线总长度为22km(两岸汇总),则冯家江河道绿化普及率为:18.56/22=84.36%。
(十八)受损弃置地生态与景观恢复率(100%)
& 此项针对建成区内存在受损弃置地的参选城市,北海建成区内无受损弃置地的存在,所以此项为自然满足,按100%计入指标。
三、建设管控
(一)城市园林绿化综合评价值(8.732)
近几年来,我们通过全面实施&创园&工作,使北海的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民生路网四通八达、宽阔通畅;公园道路绿树成荫、百花齐放;海滨风光越来越来美丽,生活越来越美好。
1、城市绿地格局的环境价值:北海城市绿地坚持走市域景观生态格局路线。在主城区规划形成&两带凭海韵,双廊系双心,绿网缀群园,绿楔润新城。&的城市绿地结构布局。&两带&即在主城区北侧构建滨海都市休闲景观带,在主城区南侧构建滨海旅游休闲景观带。&双廊&即在现状主城区东侧规划&亚叉岭&&鲤鱼地&&冯家江&自然生态景观廊 ,沿主城区内的北钦铁路两侧规划长约25公里,宽200米的铁路防护绿廊。&两心&即城市西北部的冠头岭山地生态绿心(面积约2.5平方公里)和东部的鲤鱼地自然生态绿心(面积约18平方公里)。&绿网&即利用道路绿化、带状公园、防护绿带形成中心城区完善的绿色网络。&群园&即合理布局城市内部公园绿地,形成完善的绿地服务功能,与道路绿网共同构建主城区绿地系统的内部基本架构。在保护的前提下,结合城市外围的山体、水库、河流、农田、公路林带、防护林带等绿色空间,加大城市绿地建设,使城市园林绿地与城市外围林地建设形成一体,全面构筑城乡一体化生态网络和森林景观格局,城市园林绿地系统对城市综合环境具有明显的改善作用。
2、对城市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程度:北海拥有丰富的城市自然资源,并且具有内陆城市不具备的特色。北海也一直重视对城市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首先按照《城市绿化条例》,对百年以上树龄的树木,稀有、珍贵树木,具有历史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认真采取了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对城市古树名木实行统一管理,分别养护。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砍伐、移植、修建古树名木。其次对沿海红树林湿地建立了相应的保护区,北海滨海国家湿地公园项目位于北海鲤鱼地水库及其周边部分缓冲区域,冯家江及其沿岸100&200米缓冲区域、冯家江入海口至大冠沙海堤沿岸红树林以及浅海区域。湿地公园总面积2021.7公顷,共需投入资金13913.7万元,其中项目建设资金12939.62万元,流动资金973.95万元;近期投资5915.50万元,远期投资8020.6万元。湿地公园以我国南方典型的近海与海岸湿地、河流湿地和人工湿地组成的复合湿地生态系统为主体,以独特的湿地生态景观和悠久湿地文化为特色,集红树林、滩涂、海岸、河口、大体量水面、湿地田园风光为一体,是集湿地保护与修复、湿地科研与科普宣传教育、湿地生态体验为一体的国家级湿地公园。广西北海滨海国家湿地公园区划为5个功能区:湿地生态保护保育区、湿地生态缓冲控制区、湿地科普宣教展示区、湿地休闲游览体验区和综合管理服务区。
3、对于城市风貌形成的作用:近年来,北海特别注重城市原有自然风貌的保护。根据生态优先、因地制宜、以人为本、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重新修编完成了《北海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按规划要求,园林绿化扮演着延续补充扮靓城市风貌的作用:&&&&&&&&&&&&&&&&&&&&&&&&&&&&&&&&&&&&&&&&&&&&&&&&&&&&&&&&&&&&&&&&&&&&&&&&&&&&&&&&&&&&&&&&&&&&&&&&&&&&&&&&&&&&&&&&&&&&&&&&&&&&&&&&&
(1)体现北海滨海城市的特色&&重点打造主城区南北两个滨海公园带。
(2)完善城市生态结构&&结合城市生态绿楔、绿心,规划建设具有生态、游憩双重功能的公园绿地。
(3)结合城市组团划分&&综合考虑城市各组团的发展现状、规划定位,使各组团内公园绿地形成适宜的布局结构、风格特色、规模大小。
(4)健全内部服务功能&&规划市、区两级综合公园,辅以街头绿地和带状公园,实现500米半径基本覆盖。
(5)突出城市自然人文特色&&结合北海湿地、河流等自然景观资源,北海历史遗迹、文化传统等人文景观资源、依据相关规范要求规划专类公园。
绿地系统较好的保护了原有的自然园林风貌,城市园林绿地在城市风貌特色组成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4、在城市功能定位中的地位和作用。北海市历史文化遗产丰富,北海老城区及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基本保存完好主要得益于历届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并编制和实施了《北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开展了大量的文化遗产普查建档工作,实施保护规划和相应的修复工作。并于2010年成功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北海充分利用、发掘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优势,丰富绿化内涵,体现历史文化名城和山水园林特色面貌,并努力做到巩固与发展共存,近期与远期结合,宏观与微观联系,精心打造生态宜居城市环境,扎实构筑功能完善、生态健全、景观优美、自然和谐的城市绿地系统。城市园林绿地对城市性质与产业产生积极的影响。
综合上述分析,并根据《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进行计算,北海市城市园林绿化综合评价值为8.732,已超过《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规定&8.00的要求。
(二)城市公园绿地功能性评价值(8.839)
目前北海市建成区公园绿地共计20处,总面积333.42公顷。
&1、使用性方面:北海市建成区各公园绿地与周边社区结合紧密,各片区的公园绿地布局较均衡,以满足市民群众户外休闲娱乐需求为主,坚持公益服务性质,完全向社会免费开放,不但市民群众对公园绿地的使用率高,作为旅游城市,同样开放接待着八方来客,如北部湾广场、银滩公园、海滩公园、海滨公园都承担着北海对外展示的窗户性作用。
&2、服务性: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非常关注民生,大力实施民心工程 ,为了给广大市民创造更加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特别是开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以来,加大了城市公园绿地建设的投入力度,对北部湾广场、中山公园、长青公园、海滨公园、海滩公园、银滩公园等现有公园进行升级改造,以便为游客提供更高更优质的服务。改造建设以游客为中心,完善全市公园绿地内的无障碍设施、公共图形标志、水电管网基础设施,园路修缮,增设垃圾箱和休息座椅等配套设施,乱搭乱建建筑的拆除整治,补种新添树种绿化亮化。
3、适用性:北海地处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区,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气候宜人,温、光、雨源充沛。每立方厘米空气中的负离子含量高达个,比内陆城市高出50至100倍,被誉为中国最大的城市&氧吧&。北海的公园绿地建设是对这个宜居城市的有力补充,是彰显南国风情的得力体现。北海市在公园绿地建设的过程中注意突出植物品种选择和造景,多种植高大乔木,为休息娱乐的群众提供荫凉,配以树形优美、叶形生动、花色艳丽的小乔木和灌木,如小叶榄仁、散尾葵、大叶紫薇等,同时搭配地被植物进行几个层次的复层绿化,组成了许多有特色的植物景点。
4、可达性:北海市城市公园绿地实行全面免费开放以来,通过实施拆墙透绿工程,彻底打破了公园绿地与周围社区的界线,大大方便了市民进出公园开展各种休闲娱乐。建成区公园绿地大多建在主次干道交通线上,做到公交线路的全覆盖,公园绿地的规划建设上注意合理布局,各城区均衡发展,各居住区70%以上市民从家门口到公园的直线距离不超过500米,大大丰富和扩展了市民精神文化生活和休闲娱乐空间。
5、开放性:北海市城市公园绿地已先后全面对市民和游客免费开放。并实施拆墙透绿工程,让绿化景观走向开放。在公园建设、改造和管理上,北海也采取开放的态度,博采众长,开评审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对公园的长期开放和建设管理起到很好的作用。
6、安全性:北海市区各公园管理部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了较完善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安全检查、奖励和惩罚、安全事故报告与处理、设备设施安全作业等管理制度,并配备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公园游乐设施等项目建设和日常运营,在资质上严格把关,必须经过安全质量检测部门的批准方可投入经营。同时加大隐患排查和治理力度,定期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机器设备有损坏的及时维修,杜绝带病运营;建立安全用电制度,电缆线路有专人维护,并积极采取地埋套管等安全措施,确保市民游览安全。建立和执行规范的公园活动审批制度,在公园内举办各种大型活动,按规定必须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和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市政主管部门批准,活动期间落实安全责任制,维持活动现场秩序,防止踩踏等事故发生。市区各公园管理部门与片区警务部门建立了良好的联动机制,群防群治&黄赌毒&的各类违法行为,并发挥群众协作优势,组织各种形式的志愿者团体,共同维护公园良好的安全管理环境。
&综合上述分析,并根据《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进行计算,北海市城市公园绿地功能性评价值为8.839,已超过《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规定&8.00的要求。
(三)城市公园绿地景观性评价值(8.635)
1、景观特色:北海作为亚热带滨海城市,公园绿地建设的特色则以表现南国风情为主,以植物造景为表现形式,走生态园林的道路。在植物品种选择配置和地形、水体创造等多方面尽量再现自然景观,包括植物的自然群落和它们的自然生长环境,通过人工营造合理的植物群落来体现地方特色,通过自然的演替,使公园绿地内的植被群落得到较快的发展。另外保护现有古树名木和提高市花(三角梅)的使用率,也是突出城市景观特色的具体体现。这些自然景观不仅为居民提供广阔的自然风光和纯朴气息的生活环境,而且可调节公园内空气环境的生态平衡和保护生物的多样性。城市雕塑是一个城市的发展史以及城市品位的体现,它是公共环境中最富人性化的要素,体现着城市的品位和精神风貌,是城市文脉积淀和传承的重要载体。北海政府重视精神文明和城市文化建设,随着城市建设的蓬勃发展,城市雕塑建设也得到长足的发展。从北部湾广场的&南珠魂&到海滩公园的&潮&,从长青公园的烈士英雄纪念碑到海门广场的&海门&,再到珠海路老街的&摇水井&,都延续和体现着这个海边小城独具的文化底蕴和特色。
2、施工工艺:北海全面实施&三年跨越发展工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了北海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提高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全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管理,北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具体负责全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批准后的设计方案进行,建设施工由具有相应等级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种植的树木花草负责成活养护1至2年后,由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园林绿化工程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持有关文件,向市住建局备案。未经验收备案的园林绿工程不能投入使用。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内容全部完成,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并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组织预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向园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完工验收申请,经审批后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市财政、审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参加完工验收。
经完工验收的工程方能进入苗木养护期。
3、养护管理:北海市为了加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制定下发实施了《北海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北海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程》、《北海市城市道路、公共绿地分级管理安排表》,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对城市园林绿化的养护,做好原有植物及新种植物的淋水、修剪、病虫害防治、枯死树清理及补植等各项工作、做到管护到位,确保养护质量。并加强了巡查考核,按照&履职尽责、令行禁止、奖勤罚懒、开拓创新&的原则严格进行,做到一级管一级,层层负责任。
实行以现场巡查为主的巡查考核制度。采取局属各单位自行巡查考核和园林局党政领导、科室领导下基层巡查考核相结合;日检、月检、年度检相结合;定期例检与不定期暗检相结合等形式进行。
制定一线作业人员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北海市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容貌标准》和《北海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及技术规程》,结合北海本地实际,制定园林行业一线作业人员质量标准和操作规范,对养护管理提出具体的要求,以达到最好效果。
4、植物材料应用:北海市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地处北部湾畔,其城市景观特色为南国滨海城市风景。在园林绿化的材料选择上,北海市注重围绕打造城市特色景观来表现,多选择本地乡土和体现滨海城市风光的树种植物。在表现上,尽可能的打造多层次绿化空间,利用乔灌木的植物特色,分别表现为上、中、下三层空间,多色彩和季节性植物搭配组合。在特殊场地内,利用藤本类植物(如三角梅)制造立体绿化效果。空间上把握有张有弛,整体有序。并实地的结合场地空间,利用常绿大乔木创造林荫空间,方便户外游人活动。
综合上述分析,并根据《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进行计算,北海市城市公园绿地景观性评价值为8.635,已超过《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规定&8.00的要求。
(四)城市公园绿地文化性评价值(8.61)
北海历史文化底蕴深厚,历史遗迹内容丰富,北海市一直以来注重历史文化的保护和宣传,肩负起对历史传承延续的责任。2010年,北海市经国务院批准,获&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殊荣。城市公园绿地的建设也担负着保护和延续体现地方文化性的重任。
1、文化的保护:文化遗迹散落城市各处,城市采取以点扩面的手法,让历史文化融合与城市公园绿地中,以公园绿地的面包含保护历史文化,并让不同的历史文化内容成为不同公园的主题,如此,公园绿地不但保护了文化遗迹,还起到了展示教育的效果。
长青公园是北海市较年轻的一座公园,其性质以纪念性活动为主的市级综合性园林公园。公园的前身是纪念革命英雄的烈士陵园。烈士陵园的主要标志是革命烈士纪念碑,建于海拔20.5米的石子岭上(为北海市的最高地带),日北海市解放42周年之际,纪念碑落成。随着北海市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1993年开始扩建为公园,从筹建到建成用了一年多时间,1995年元旦正式开放。中建有具有民族解放特色的铜像雕塑,烈士纪念碑体有江泽民总书记的题词和纪念碑碑文,纪念碑两旁种有松柏。绿树松涛,给人以庄严、肃穆的感觉。这是公园的标志性建筑,也是公园文化性的重要体现。
北部湾广场以&南珠魂&雕塑为标志性建筑物的中心区为广场的核心功能区,以水池、喷泉、雕群和周围三个花坛对高大宏伟的&南珠魂&雕塑构成衬托,充分体现了北海作为&南珠之乡&的文化特征和地方特色。
海滨公园位于北海市区东北部,南沿茶亭路,北临北部湾海岸线,东邻富丽华大酒店和香格里拉大饭店,西靠广东路。园内有海洋科普教育区(国家AAAA级景点海底世界)、儿童游乐区、安静休憩区、运动健身区,休闲娱乐区等功能区。海洋科普教育区内建有水族展览馆,展示南海尤其是北部湾丰富多彩的动植物产品及标本,为北海市重要的游览景点及海洋科普教育园地。&&&& 北海市中山公园位于北海市海城区北部湾中路,始建于1928年,园内有抗日战争胜利纪念亭,抗日战争胜利后,北海社会各界集资聘请北海著名建筑商衡兴隆,在北海中山公园内建造抗日战争胜利纪念碑、亭各一座,于1946年元旦落成,北海人民称之为&血肉凝成的丰碑&。纪念碑已不复存在,仅剩纪念亭。亭座有&北海抗战史略&碑刻,记载北海人民在抗战期间为保卫北海、抗击日寇的英雄业绩。&北海抗日战争胜利纪念亭&& 日北海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北海市文物保护单位&。
2、文化的继承:北海市获&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殊荣,是对北海继承和发扬历史文化作出的肯定,同时也对北海在历史文化继承、宣传和展示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随着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的全面开展,北海市已着力对现有公园和广场进行改造,提升了公园的基础实施建设,加强了绿化景观效果,同时对历史文化遗迹进行修缮保护,环境改造,形象包装,开辟为展廊作为景观展示,提高了对外宣传展示的效果和力度,有力的继承和发展了历史文化的影响作用。
综合上述分析,北海公园绿地的建设在体现文化性价值方面作用突出,效果明显。北海市城市公园绿文化性评价值为8.61,已超过《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规定&8.00的要求。
(五)城市道路绿化评价值(9.052)
1、道路绿化植物材料的应用。道路绿化景观是北海的特色绿化景观之一,也是这个滨海城市的亮点之一。近几年道路绿化随着民生路网的建设更有了飞跃的发展,北海力求建设一条道路,绿化一条道路,美化一条道路。现已建成的北海大道,西南大道,四川南路,海景大道等已经显现北海道路绿化的丰硕成果。北海在道路绿化在选材上力求表现滨海特色和南国风情,道路树种选择丰富,表现形式多样:市树细叶榕、樟树、白兰、扁桃、木菠萝、龙眼、洋紫荆、盆架子、阴香、重阳木、人面子、山楝(沙椤)、麻楝、木棉、芒果、拐枣、蒲桃、苏铁、菩提树、白千层、大叶紫薇、黄槐、美丽异木棉、凤凰木、小叶榄仁、红千层、人心果、老人葵、金山葵、市花三角梅、红背桂、朱槿类、粉喇叭、小叶紫薇、鹅掌柴、含笑、软枝黄蝉、夹竹桃类、长春花、龙船花、双夹槐、琴叶珊瑚、沿阶草、马尼拉草、地毯草等。
2、道路绿化养护管理
近几年北海市加大了城市绿化建设,在建设的基础上也加强了绿化的养护管理。做好树木的修剪,及时清理死树,枯枝,适时施肥、浇水、松土、除草,做好病虫害防治,歪倒的行道树及时扶正,新补植行道树及时扶架,树穴、花池、绿带每天清扫一次,全日保洁,及时清除树枝上悬挂杂物。现整个城区在加强绿化管理情况下树木生长旺盛、健壮,树形整齐美观花坛、花带植物生长面健壮,花大艳丽,整齐有序,定植花木花期一致,开花整齐、均匀,整体观赏效果好。
3、道路绿化景观特色
北海整个城区主要道路行道树搭配得体,道路绿化衬托着城市现代建筑和滨海城市的性格魅力。宽阔的道路空间和大面积的绿化设置,轻快明净,张扬大气。另外,北海市提高了道路绿化中市树(细叶榕)和市花(三角梅)的使用率,更彰显了独特的城市风貌特色。
绿树成荫是北海道路绿化景观的特色。根据《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进行评价,北海市城市道路绿化评价值为9.052,已满足《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规定&8.00的要求。
(六)公园管理规范化率(100%)
1、 机构健全,职能明晰,管理到位。我市园林绿化行政管理机构健全,市住建局一直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1988年开始设置副处级事业单位北海市园林管理处,1993年成立北海市园林管理局至今,在市建委的领导下,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方面及风景名胜区设立、规划、保护、利用和管理方面的具体工作,实施城市绿化行业管理,为居住小区、庭院的绿化建设提供指导。目前,北海市园林管理局系统干部职工近500人,已形成了从苗木生产、规划设计、施工管理、专业养护一条龙服务的技术配套格局。
2、建章立制,依法(依规)治绿,强化绿化管理。
一是重视城市绿地系统的科学规划与实施。1995年10月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北海市区园林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年,又根据国家园林城市新标准编制完成了《北海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北海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市政设施专项规划》。绿地系统规划的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城市绿化美化水平日益提高。
二是重视依法治绿。先后出台了《北海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北海市古树名木管理办法》和《北海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等系列地方性法规,加强古树名木、各类绿地的保护管理,严格执行申请砍伐、移植树木,临时占用绿地审批手续。各项法规的建立完善和实施,使城市绿化工作逐步纳入了依法治绿的轨道,有效地促进了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及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是稳步推进园林管理体制改革。城市园林管理部门2003年以来先后完成了以减员增效为目标的内部承包改革和&以费养事&改革,实行园林绿化管理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不断深化绩效管理,园林绿化管护水平和质量得到较大幅度的提升。
3、加大绿化投入,建管并举。为保障城市园林绿化资金的持续投入,市政府本着&专群结合,建管并举,社会参与,全民动手&的原则,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城市园林绿化投入。特别是近两年来,市政府为提高城市绿化彩化精品建设和绿化管护档次,大幅度增加了园林绿化管理经费,新增了城市道路绿地管护费用。同时还专门拨出专项资金,用于城市主干道、重要节点的绿化彩化,确保我市的绿化建设档次和管护水平能齐驱并驾,不断得以提高。根据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标准,北海市区公园管理规范化率为:规范管理的公园数量20个/公园总数20个&100% = 100%,已超过《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规定&90%的要求。
(七)古树名木保护率(96.5%)
按照《城市绿化条例》,百年以上树龄的树木,稀有、珍贵树木,具有历史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均属古树名木。古树名木是一个城市社会、文化以及自然环境演变发展的标志与见证,是一个地区的特殊的、有生命的自然与文化遗产,需要认真采取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对城市古树名木实行统一管理,分别养护。并提出古树名木的保护规划对策:
1、积极开展未入册古树名木的调查。
2、加强制定古树名木保护规则。
3、所有古树名木都需挂牌保护。并划定保护范围。位于道路两侧及游览景点内的古树名木应设防护栏,严禁游人攀爬、划刻、折采、砍伐。
4、在单位管界内或者私人庭院内的古树名木,由该单位或者居民负责养护,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技术指导。
5、严禁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
6、加强对古树名木周边小环境的治理,拆除古树周边的违章建筑,改善立地条件。
7、加强古树名木的病虫害防治和养护管理,加强防雷、防火工作。对于衰老的古树名木,应在专家指导下人工引气根入土、促进古树复壮。
北海现有古树名木230种,涉及22个科26个属30种。其中一级古树23株,二级古树204株,名木3株。建档登记在册的木树名木为230棵,其中存活的数量为222棵,按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计算公式:建档并存活的古树名木数量(222)/古树名木总数量(230)=96.5 %,已满足《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规定&95%的要求。
(八)节约型绿地建设率(77.8%)
节约型城市园林绿地就是&以最少的用地、最少的用水、最少的财政拨款、选择对周围生态环境最少干扰的绿化模式&。广义地讲,节约型城市园林绿地就是生态化的城市绿地,也是可持续的绿地,这样的绿地的设计成为可持续景观设计或生态设计。通过生态设计来实现节约型城市园林绿地,可以遵循地方性、保护与节约自然资源、让自然做功和显露自然四条基本的原理。
北海市充分理解节约型城市园林绿地的深层意义,在绿化用地方面,全市范围内从小做起,房前屋后,路旁院内的推广小绿化建设,充分利用道路、屋顶、山地、街旁绿地的绿化角色。植物方面,保护原有植物资源,绿化运用乡土树种建设节约型绿地。节水方面,广泛提倡采用透气性铺装,大量采用&渗水地砖&、&草坪砖&;努力利用中水灌溉、造景,大力推广微喷、滴灌、地埋式喷灌节水型先进园林技术。北海市实施节约型绿化的道路主干道有:西南大道、北海大道西沿线、四川南路、广东南路、云南南路、北部湾东路、西藏路、昆明路、银滩四号路、海景大道北二段等,其面积达到3883955平方米,以北海市现有公园绿地和道路绿地总面积4992516平方米算,现阶段节约型绿地建设率达77.8%,已满足《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规定&60%的要求。
(九)立体绿化推广
立体绿化是在各类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立面、屋顶、地下和上部空间进行多层次、多功能的绿化和美化,以改善局地气候和生态服务功能、拓展城市绿化空间、美化城市景观的生态建设活动。我市积极推广建筑物、屋顶、墙面、立交桥和阳台等立体绿化,已经制定立体绿化推广的鼓励政策、技术措施和实施方案,立体绿化涵盖门庭绿化、阳台露台、墙面绿化、屋顶花园、廊架格栅绿化等,且实施效果明显。
(十)城市&其他绿地&控制
北海市依据《北海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实施市域景观生态格局,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绿地系统。按照国家绿化标准建设的两侧交通防护林带成为生态景观绿带和生态防护绿带,构成城市的绿色网络;对各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市域内的水源林、野生动物及森林生态系统进行严格保护,严格控制人为因素的干扰,禁止一切不符合功能或改变地形地貌、植被、地表构成的开发建设活动,保证区域生态健康和稳定。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绿地系统,城市郊野公园、风景林地、城市绿化隔离带等&其他绿地&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
(十一)生物防治推广率(53.93%)
生物防治是利用生物或其他代谢产物控制有害种群的发生、繁殖或减轻其为害的办法。利用生物防治,减少了化学药物的使用,有利于保护自然界中大量存在的各种天然捕食生物(有害昆虫的天敌),促进生态平衡的良性循环。
北海现主要采用生物防治措施有:人工石灰除治、灯光诱杀、白僵菌粉防治。北海现有病虫害主要以桉树病虫害为主,其次为红树林虫害和马尾松树毛虫害。2009年全市现有森林面积为1214855亩,林业有害生物累计为14738亩,其中轻级发生面积9763亩,中级发生面积1905亩,重级发生面积3070亩,成灾面积3113亩,成灾率为3%。全年累计防治作业面积15165亩,无公害累计防治面积14632亩,无公害防治率为96.5%。全市林业有害生物实际防治面积14469亩,防治率98.2%。2010年全市现有森林面积为1215987亩,林业有害生物累计发生面积为8956亩,实际发生面积为8931亩,其中轻级发生面积4348亩,中级发生面积1920亩,重级发生面积2663亩,成灾面积2867亩。2010林业有害生物累计防治作业面积10969亩,其中预防面积2013亩,无公害累计防治面积10961亩,无公害防治率为99.9%。全市林业有害生物实际防治面积8931亩,其中桉树病虫害防治面积4022亩,主要采用人工、BT和其它方法进行防治;红树林虫害(广州小斑螟)防治作业面积3895亩,全部采用人工和灯诱进行防治;马尾松毛虫防治作业面积为3047亩,其中预防面积2013亩,防治面积1009亩,全部采用白僵菌粉和BT粉进行防治。
北海现公园绿地和道路绿地面积为499.25公顷,采用了生物防治技术的绿地面积为:269.24667公顷。按国家园林城市计算公式:269.=53.93%。生物防治推广率53.93%,已满足《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规定&50%的要求。
(十二)公园绿地应急避险场所实施率(78%)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绿地系统建设提高城市防灾避险能力的意见》的要求,北海市建成区内符合避难条件(面积大于10公顷以上综合性)的公园绿地有7处以上,有效避难场地达到245.02公顷以上,按每平方米容纳1.5人标准计算,可疏散人数达36.75万人。北海市现有的公园绿地完全满足大灾时城区人员的应急避险需求,各类设施较健全,可作为应急指挥部和灾民避难中心设置,为灾时城市居民提供收容求助服务。北海市周边没有高山峻岭,不存在泥石流等意外风险,在公园绿地周边没有高大的建筑物,所有的公园绿地均向社会免费开放,拆除围墙,无设施阻挡,基本四通八达,北海市附近有海拔100米多高,面积达到177.73公顷的冠岭公园作为我市海啸的防灾避险区。在《北海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 ,根据城市分区确定了城市救灾指挥中心和各区中心避灾绿地,结合各类公园绿地规划,合理分布防灾避灾绿地;根据防灾避灾绿地功能要求,提出规划设计建设要点。结合北海市绿地系统布局,防灾避灾公园体系包括救灾指挥中心、中心避灾绿地、固定避灾绿地、紧急避灾绿地、避灾通道和救灾通道。北海市现有公园绿地避难场所内都进行了功能分区设计,按应急避险棚宿区、医疗区、物质储备区、饮水点、厕所区等五个功能区,通过方位示意图表示,说明每个功能区的位置;按照规划,在破坏性灾情发生后,通过各种改造即可实现其功能。医疗救护、应急供水供电和应急通信等服务设施,各相关职能部门都制定了详细的应急预案,可在短时间内结合现有的设施完成改造并投入运转使用。按有关标准计算,现北海市公园绿地应急避险场所实施率为78%,已超过《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规定&70%的要求。
(十三)水体岸线自然化率(91.36%)
本次创城涉及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水体有:牛尾岭水库、后沟江水库、龙头江水库、七星江水库、鲤鱼地水库和冯家江等。
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内的水体:牛尾岭水库水体岸线总长度为25.4km(校核洪水位),其中符合自然岸线要求的水体岸线长度为24.78km;后沟江水库水体岸线总长度为5.29km(校核洪水位),其中符合自然岸线要求的水体岸线长度为4.83km;龙头江水库水体岸线总长度为5.92km(校核洪水位),其中符合自然岸线要求的水体岸线长度为5.41km;七星江水库水体岸线总长度为4.25km(校核洪水位),其中符合自然岸线要求的水体岸线长度为3.71km;鲤鱼地水库水体岸线总长度为8.31km(校核洪水位),其中符合自然岸线要求的水体岸线长度为7.73km;冯家江水体岸线总长22km,符合自然岸线要求的水体岸线长度为18.56km;合计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内的水体岸线总长71.17km,符合自然岸线要求的水体岸线长度为65.02km,水体岸线自然化率;65.02/71.17=91.36%,已超过《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规定&80%的要求。
(十四)城市历史风貌保护
北海市历史文化遗产非常丰富,北海老城及各级文保单位基本保存完好主要得益于历届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在《北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并公布实施前后主要开展了以下保护工作:
&1、普查建档工作
&普查工作主要包括历史街区及建筑普查测绘、文物普查登记、非物质文化普查登记等。普查工作是保护的前提,发现发挖历史文化并登记造册,建立档案。
(1)文物古迹普查建档工作&&&
在全国第三次普查中、认定的不可移动文物共计168处,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其他文物共六大类文物都有发现,类别齐全,普查取得丰硕成果。北海市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有102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有4处(北海近代建筑共17个点,25座建筑),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有;8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90处,全部建立档案并挂牌保护。
(2)历史建筑普查和建档保护&
&多次对我市特别是珠海路中山路的历史建筑进行测绘建档。2009年12月北海市以北政发[号和109号文公布了北海市第一批和第二批历史建筑,共63处,并进行了测绘),建立了历史建筑档案和挂牌保护。根据计划随着保护工作的深入,还将进一步普查并逐批公布历史建筑并挂牌建档保护。
2、保护规划工作
(1)、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
开展文保单位等保护规划,避免破坏性开发利用。北海市政府公布实施了《北海市第一、二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和管理细则》、《北海市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和管理细则》、2009年编制完成了《北海市近代建筑保护规划》,保护规划的制定有效的保存了文保单位历史环境。
(2)、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我市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历史文化街区有6个。
3、保护修复工作
按照轻重缓急逐步开展保护修复工作,加大财政保护资金投入,重点修复国保级单位及历史文化街区,急时抢救危险文保单位及价值高的历史建筑,迅速传承重点非物质文化,合理开发利用历史文化资源,注重历史格局、环境的修复以及生活习俗的延继。建设各类博物馆,展示北海悠久的丰富的历史文化。
(1)文物保护单位保护修缮工作。
主要工作有成功平移英国领事馆旧址,落架维修海角亭、保子庵大雄保殿等,保养维修大士阁、维修普仁医院(医生楼)旧址、大清邮政北海分局旧址。
(十五)风景名胜区、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管理
&&&& 此项针对城市规划区内有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或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或自然遗产的参选城市,北海城市规划区内无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或自然遗产,所以此项不作评价。
四、生态环境
北海市三面环海,每立方厘米空气中的负离子含量高达个,比内陆城市高出50至100倍,被誉为中国最大的城市&氧吧&。2002年北海市荣获全国人居城市生态环境范例奖,2005年入选中国十大宜居城市。近年来,北海市高度重视城市大环境绿化建设和保护,把城市大环境建设作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关键内容,努力做到城市外围的造林与市区内的绿化美化并举,改善生态环境。一是发展沿海防护林,建设绿色生态屏障,至2009年,发展种植海防林面积已达5000公顷。二是扩大沿海滩涂红树林的种植和保护面积,结构较合理、生态功能较稳定的红树林体系已具雏形,总面积近2万亩。随着沿海防护林和红树林生态体系的逐步完善,北海市生态状况得到了进一步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一直在全国名列前茅,城市的地表水质、噪音等指标也均达到甚至超过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的要求。
(一)年空气污染指数小于或等于100的天数(359天)
月共发布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日报365天,空气优良天数365天,占100%,其中空气质量为优的有251天,良有114天。全年没有出现轻污染现象,主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全年API(空气污染指数)最小值14,最大值93,年平均值为42。
月共发布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日报365天,空气优良天数365天,占100%,其中空气质量为优的有189天,空气质量为良有176天,全年没有出现轻污染现象,主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全年API(空气污染指数)最小值13,最大值98,年平均值为47。
月共发布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日报365天,空气优良天数359天,占98.4%,其中空气质量为优的有194天,良有165天,轻污染天数6天,占1.6%。主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全年API(空气污染指数)最小值11,最大值129,年平均值为49。
近3年北海市空气污染指数小于或等于100的天数均超过350天,远大于《国家园林城市标准》&240天的要求。
(二)地表水类Ⅳ类及以上水体比率(100%)
2006年-2010年北海市地表水水质各年度无变化,仍保持在优质水平等级上;氨氮年均浓度年际变化仍较稳定;高锰酸盐指数年均浓度逐年下降趋势明显。
年北海市年际水质变化不显著或无变化,地表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的断面数量及比率均为100%。
(三)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5.2 dB(A))
2010年北海市区域环境噪声监测按城市集中区面积和城市定量年度考核要求,共设置208个监测点。监测数据实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提供的数据管理系统进行管理,数据统计采用北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开发的数据统计软件进行计算。监测结果显示,北海市2010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5.2dB(A),较分贝下降了0.5dB(A),满足《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规定&56.00dB(A)要求。
(四)城市热岛效应强度(0.8℃)
通过对竹林盐场和星岛湖年6-8月份测得的平均气温进行对比分析后发现,北海城区与郊区的气温差&0.8℃,说明北海城城市热岛效应并不明显,满足《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规定&3.0℃的要求。
(五)本地木本植物指数(0.88)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建设节约型城市园林绿化的意见》 (建城[号)中的要求,北海市在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中,积极提倡应用乡土植物,优先使用成本低、适应性强、 本地特色鲜明的乡土树种,积极利用自然植物群落和野生植 被,大力推广宿根花卉和自播能力较强的地被植物,营造具 有浓郁地方特色和郊野气息的自然景观。不追求树种高档化 和引种不适合本地生长的外来树种等。积极推进乡土树种和 适生地被植物的选优、培育和应用,在公园绿地和道路建设方面优先使用小叶榕、香樟、白兰、龙眼、白千层、木菠萝、大叶紫薇等多种基调乡土树种,充分发挥了乡土树种适应性强、使用成本低、本地特色鲜明的作用,形成了有地方特色、管理费用较低的城市绿地系统。同时,为了丰富植物多样性,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多年来我市通过绿化、彩化工作,对观花、观叶的行道树和灌木及地花等进行引种筛选研究,筛选出了一大批抗寒耐旱能力强、观赏价值高的植物品种,并在适宜的场所进行了推广应用,取得了良好的绿化效果。&&&& 北海市城区骨干树种如下:
1、乔木:小叶榕、龙眼、香樟、白兰、秋枫、凤凰树、垂叶榕、大叶紫薇、木棉、黄槐、木菠萝、高山大叶榕、阴香、桃花心、白干层、榄仁类、黄葛、菩提树、紫荆、羊蹄甲、水蒲桃、假苹婆、麻楝、杜英、人面子、金山葵、蒲葵、银海枣、老人葵、鱼尾葵、南洋衫 等。
2、灌木:叶子花、朱槿类、黄金叶、小叶紫薇、夹竹桃、福建茶、希美莉、红绒球、红背桂、含笑、黄金榕、软枝黄、散尾葵、美丽针葵、千头木麻黄、美人蕉等。
据统计,北海市常见木本园林植物共有388种,在园林绿化建设中应用的本地木本园林植物有342种。按照《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的计算方法,北海市本地木本指数为342/388=0.88,已满足《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规定&0.80 的要求。&&&& (六)生物多样性保护
北海市历来高度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城市绿化条例》、《生物多样性公约》等政策法规文件,并于2011年完成了城市市域范围内的生物物种资源普查,对北海的生物资源的分布状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具体如下:
1、北海市域范围内有维管束植物157科594属858种(含栽培及野生植物),绝大部分科属是热带性分布,80%种类与海南同。红树林面积3411.4h㎡,有红树植物7科9属9种,外来红树植物1种;半红树植物4科5属5种。有盐沼植物8种,其中互花米草面积为389.2h㎡。有海草植物8种,海草床面积达860.7h㎡。&&&& 2、鸟类16目53科203种,兽类20多种,爬行类有15种。昆虫13目68科133种。&&&& 3、鱼类500多种,其中淡水鱼类50多种;虾类200多种;蟹类190多种,贝类300多种,头足类50多种,其它20多种。主要经济种类有8 门136科386种&&&& 3、珊瑚礁区有腔肠动物门珊瑚虫纲5目18科66种。&&&& 在完成北海市市域范围内的生物物种资源普查后,2011年5月,由广西红树林研究中心完成了《北海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报告()》,提出了规划的近、远期目标:
1、近期目标:生物多样性下降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国家重点保护物种和典型生态系统类型得到保护。&&&& 通过实现生物多样性的生境保护、植被恢复与修复、珍稀濒危物种繁育以及公众宣传教育等方面的规划,达到有效遏制生物多样性的下降趋势。&&&& 初步建立生物多样性监测、评估与预警体系、生物物种资源出入境管理制度以及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共享制度。规划区域内园林植物从目前的719种增加到800种以上。 全市各绿地乡土种指数平均达0.75以上,风水林和防护林带的乡土种(包括归化种)指数达到0.9以上。建立全市古树名木数据库并实施健康诊断和生长恢复。&&&& 2、远期目标&&&& 生物多样性的丧失与流失得到基本控制,植物多样性与动物种类多样性在现有水平上有所提高。&&&& 同时,《北海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报告()》对实施规划的措施进行了明确说明,包括:
1、保护重要生境&&&& 2、植被恢复与修复
3、生物多样性监测
4、繁育珍稀濒危物种
5、保护区能力建设
6、科研能力建设
7、公众宣传教育
(七)城市湿地资源保护
北海市海岸带空间资源丰富,分布有广阔的滨海湿地。2011年北海市对市域的湿地资源进行了全面普查,获得了湿地资源的详细信息,具体为:北海市域滨海湿地面积h㎡,其中自然湿地有10个类型,面积82445.8h㎡,占滨海湿地总面积的67%。人工湿地有4个类型,面积40716.3h㎡,占滨海湿地总面积的33%。&&&& 北海市红树林湿地有8个红树林群落类型,面积3411.4h㎡;盐沼植物8种,面积471.3 h㎡,其中互花米草分布面积为389.2h㎡,短叶茳芏湿地面积约82.1h㎡;海草植物8种,海草床面积最大可达720.5h㎡,平均覆盖度2.5~25%。
北海海滨湿地公园是北海湿地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位于北海鲤鱼地水库及周边部分缓冲区域,冯家江及其沿岸100-200米缓冲区域,冯家江入海口至大冠沙海堤沿岸红树林以及浅海区域。湿地公园总面积2021.7公顷,共设5个功能区:湿地生态保育区、湿地生态缓冲控制区、湿地科普宣教展示区、湿地休闲游览体验区和综合管理服务区。金海湾红树林城市湿地公园(金海湾红树林生态休闲度假旅游区)是北海海滨湿地公园的有机组成部分,位于北海市区东南端,距市区南方约15公里,起点位于大冠沙碧海翠堤与滨海大道交汇处,与素有&天下第&滩&之称的国家4A级景区北海银滩一脉相连,整个湿地公园20平方公里(包括红树林带面积),由红树林观光带、金滩和主园区三部分组成。
在完成北海市湿地资源普查后,2011年5月,广西红树林研究中心完成了《广西北海市湿地保护规划报告()》的制定,规划的内容主要包括湿地保护区与湿地公园的保护能力建设、北海市湿地管理能力建设、湿地科研能力建设、保护重要湿地生境、湿地植被恢复和湿地宣传教育规划等,并明确了实施措施:
1、湿地保护区与湿地公园的保护能力建设&
2、北海市湿地管理能力建设
3、湿地科研能力建设&
4、保护重要湿地生境&
5、湿地植被恢复与恢复
6、湿地宣传教育规划&
五、节能减排
(一)北方采暖地区住宅供热计量收费比例(%)
北海为南方地区,故不考虑此项指标。
(二)节能建筑比例(58%)
2005年国家颁布了《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3号)。自日实施节能管理规定以来,市住建局(前身为市建委,下同)在建筑工程设计审查工作中,严格遵守《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要求所有住宅项目的初步设计中都必须有建筑节能设计专篇,要求施工图审查机构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严格把关。市住建局审批的所有建筑工程项目严格按照节能50%的标准进行设计,并要求建设单位在施工中予以落实,我市建筑工程项目节能建筑的比例为58%,满足《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规定夏热冬暖地区&30%的要求。
六、市政设施
完善的市政设施以及有效的管理措施是保证城市良性运转的基础。近年来,北海市不断加大在市政设施方面的投入,并相应制定一系列的管理办法,以保证市政设施的安全有效运行。
1、加大资金投入和管理力度,重点治理城市中的脏、乱、差现象,城市容貌得到很大改善。
2、加强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强化水质监测力度,保证城市供水管网安全运行、保证饮水水质安全。
3、加强环境保护意识,改进处理工艺,确保城市污水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4、强力推进&民生路网工程&,新建、改扩建一批民生路网,使城市道路路况得到极大改善,道路运行更加通畅。
5、制定《北海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市政专项规划》,明确市政设施建设的总体目标,有效指导市政设施的建设与管理。
(一)城市容貌评价值
北海市自开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以来,认真对照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容貌标准》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城乡清洁工程&、&城乡风貌改造工程&等,狠抓市容市貌的建设与管理,城市容貌有了明显改观。
1、城市公共场所建设力度不断加大,管理情况良好(评价值8.94分)
2、城市广告设施与标识、公共设施等建设与也有了进一步改善(评价值分别为8.86分和8.94分);
3、城市照明设施齐全完好,城市道路及公共场所装灯率达100%,亮灯率达99%。城市容貌的美化工作受到群众的普遍好评(评价值9.24分)。
根据《城市园林绿化综合评价标准》有关公式计算,北海市城市容貌评价值为8.976分,已超过《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规定&8.00的要求。
&(二)城市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100%)
为认真贯彻落实北海市九届八次全会精神,实施&三年跨越发展工程&,推进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确保饮水水质安全,北海市水利局制定了一系列方案,包括:加强城市供水水源地水质保护;强化水厂各岗位人员工作责任心,督促龙潭、禾塘两个水厂做好出厂水的水质监测工作,及时调整制水过程的投灰加药量,保障出厂水水质安全;加强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在改造工程中,推广使用新型环保、卫生管材,确保供水管网水质安全。
在水质监测方面,严格执行《水质管理制度》,配备有水质检测设备和专业的检测人员,实行每天必检(出厂水、管网水、管网末稍水二十五个点),每月进行一次水质全分析,保持了从2002年至今近十年以来,城市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100%的记录,确保了供水水质安全到&龙头水&。
&(三)城市污水处理率(81.06%)
北海市城市污水主要经干管收集后送至红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红坎污水处理厂现状处理能力为10万m³/d。2010年北海市城市污水处理率为81.06%。
(四)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北海市现状建设有白水塘生活垃圾处理厂,于1998年投入运营,总占地逾52.6公顷,设计采用卫生填埋的处理工艺。2010年,北海市白水塘生活垃圾处理厂在进行改扩建工程施工的同时,确保了填埋场的顺利运行。生活垃圾转运至填埋场后,经过摊铺、压实、覆盖等工序进行无害化处理;渗液通过收集管收集后汇集至渗液处理车间进行处理。
月,北海市生活垃圾填埋量为14.85万吨,日平均处理量为400吨,全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满足《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规定&80%的要求。
&(五)城市道路完好率(96.8%)
北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负责北海市城区道路维护管理工作,在日常管理中,安排专人对城区道路进行巡查,对小面积损坏的道路组织人员进行修复。对损坏较严重、规模较大的,通过采购程序确定施工单位后,及时进行修复。同时,严格查处未经批复,擅自挖掘道路的现象,确保城市道路完好。经调查统计,北海市城市现状建成区道路破损道路面积128234㎡,城市道路完好率为96.8%。
(六)城市主干道平峰期平均车速(47.03 Km/h)
现状北海市城市主干道主要有北海大道、西南大道、上海路、湖南路、北京路、云南路、四川路等,经交警支队人员实地测量计算,我市城市主干道平峰期平均车速为47.03Km/h。
(七)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
为加强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管理,保障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市采取了一系列管理措施,主要包括:
1、建立了城市道路桥梁、路灯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的详细档案;
2、加强城市排水系统维护,及时清淤管渠,保证排水排涝系统有效运行;
3、定时对城市道路、桥梁等设施的巡查和检修,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道路桥梁安全运行。
同时,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办法和应急预案,包括《北海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北海市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北海市城市排水设施管理办法》、《北海市城市道路和照明设施管理办法》、《北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桥梁抢险应急预案》、《北海市城市管理局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北海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燃气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这些管理办法和应急预案的制定既明确了城市道路桥梁、城市排水设施和城市照明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护,也提出了在遇到紧急情况时的相关处理措施。
目前北海市市政基础设施运行情况良好,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七、人居环境
(一)社区配套设施建设
北海市主城区主要位于海城区和银海区,辖五镇7街道。海城区主要有涠洲镇、东街街道办事处、中街街道办事处、西街街道办事处、海角街道办事处、地角街道办事处、高德街道办事处、驿马街道办事处;银海区主要有福成镇、银滩镇、平阳镇、侨港镇。市直学校11所、幼儿园6所;海城区学校11所;银海区学校3所,幼儿园1所;在用公厕79所。建成区各街道社区分布于北海市主城区,配套设施建设严格按照城市建设基本要求进行合理规划、精心建设和规范管理。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中,海城区和银海区以&创城&工作为契机,不断加大力度,对辖区各社区配套设施进行全面摸底调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设施配套设施。目前,各街道社区各类基础设施健全、完善,最大程度保障了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社区教育、医疗、体育、文化、便民服务、公厕等各类设施配套齐全。
(二)棚户区、城中村改造
为加快推进北海市棚户区改造工作,让居民能够得到妥善的安置,实施统一的物业管理,北海市政府采取了多种措施。
目前,北海市建成区内已基本消除棚户区,居民得到妥善安置,实施物业管理。制定有城中村改造规划及《北海市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规划()》,并按规划实施。经初步调查,北海市有集中连片的棚户区总建筑面积约4.27万平方米,共有居民约1190户,其中市区棚户区约1.57万平方米,合浦县棚户区约2.7万平方米。北海市棚户区主要集中在规划区内,属城市棚户区,大部分为企业早期建造给职工居住的简易住房。
90年代初期,随着北海&大开发、大建设&热潮的不断升温,城区区域快速扩张,原来处于北海中心城区或城区边缘的村落因周边土地用于城市建设而逐步被城市包围,形成城市中的农村,即&城中村&。城中村改造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2010年以来,北海市主要对海城区、银海区&城中村&进行改造:
海城区&城中村&改造情况:
截止目前,全区有12条&城中村&经市政府批复同意按程序进行改造,主要分布在驿马、高德、东街、西街、海角、地角等6个街道办事处,旧村庄占总面积2598.8亩,其中回建地面积1011.1亩,村庄人口总数为9846人(不含外迁户),总投资35.62亿元,其中驿马办的庞屋村基本回建小区三通一平、村民回建房建设等,已完成119户回建新房建设,占村民总户数93.7%,从根本上改变了原庞屋村&脏、乱、差&的状况,改善了村民的居住环境;其余11条旧村中,正在进行拆迁的白屋村、大细村、油行村等已累计拆迁444户(含外迁户),累计安置回建352户;十二间屋、白屋村已完成招拍挂,大细村、开江尾村正在办理招拍挂,其他&城中村&正在按程序完善有关手续。
银海区&城中村&改造情况:
一、和平村委旧村改造,业主为北海金葵房地产公司,目前该项目回建房统建完成85%,预计2011年春节前可进行抽签选房。
二、陈敬村村庄改造,回建房已完成98%。
三、下江尾村庄改造,回建房已完成95%。
四、和兴沙江村庄改造,项目业主为北海元祥房地产公司,建设规模298亩,总投资4360万元, 2009年获市政府批复,正等待自治区批复。
五、新村居委沙尾村城中村改造,占地430亩,总投资1477万元,项目业主为北海光都房地产公司,该项目于2008年获市政府批复,正等待土地权属性质确认。
六、赤江村庄改造,建设规模为430亩,总投资1736万元,该项目已获得自治区批复,进入挂牌招标阶段。
七、细垌村庄改造,已拆除房屋35%。
八、沙湾村庄改造,建设规模为444.16亩,开发商为北海祥升房地产公司和北海金葵房地产公司,该项目已获市政府批复,现等待用地范围图批复。
九、北背村庄改造,建设用地836亩,其中回建用地280亩,方案于2010年11月上报,等待市批复。
(三)林荫路推广率(92.46%)
林荫路是指绿化覆盖率达到90%以上的人行道、自行车道。积极推广城市林荫路建设,能使市民的出行有个更方便、舒适的环境。近年来北海市致力于推动林荫路的建设。新建、扩建道路,增加道路绿化率,力求达到园林城市绿化林荫标准。其中北海大道东西贯穿整个北海城区,行道树主要用细叶榕;西南大道是通往北海其他辖区的主要通道,总宽120多米,中间绿化30多米宽,在与其他道路交汇处,中心绿化区呈公园式布局,有林荫小道、有景观汀步、有休闲长亭。而人行道、自行车道绿化覆盖率到达100%。夏天整条道路给人一种绿树成荫的感觉。现该道路绿化率已经达到园林城市标准指标。与之同时我们也注重绿化的建设,增添树木种类、种植大树合理搭配。目前北海市建成区人行道、自行车道总长度为192070米,达到林荫路标准的人行道、自行车道长度177596米,林荫路推广率已经达到92.46%。已超过《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规定&70%的要求。&&&& 八、社会保障
(一)住房保障率(91.27%)
北海市住房保障主要分为城市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两大类。截止2010年12月底,城市廉租住房累计申请登记保障户数3222户,实施保障户数3222户;经济适用房累计申请登记应保障户数为9213户,累计已实施保障户数8127户;住房保障率达91.27%。已超过《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规定&80%的要求。限价商品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已于2010年启动,现已进入建设阶段。
(二)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完成率(100%)
截止2010年12月底,自治区下达我市的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共7个,共建廉租房2348套,12.08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6194万元,现五个项目已竣工,2010年的两个项目也于2010年6月、7月开工;自治区下达经济适用房建设任务不少于671套,实际开工建设经济适用房8311套;自治区下达我市限价商品住房建设任务为25套以上,公共租赁住房33套以上,我市实际新开工限价商品住房42套,公共租赁住房50套。开工率达100%,超额完成国家规定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
(三)无障碍设施建设
根据《关于开展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的通知》(建标[号)的要求,北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2008年9月,成立了北海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全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及改造工作,及时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委关于开展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的一系列文件,广泛深入宣传无障碍建设政策法规。
&十一五&期间,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北海市2010年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实施方案》和《北海市无障碍设施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单位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我市把无障碍设施建设作为城市建设和改造的重要内容,拨出无障碍改造专项经费343万元,用于市政道路、园林、环卫残疾人康复中心、福利院等方面无障碍建设设施改造经费。同时各机关、企事业等单位自筹无障碍改造专项资金296万元,为我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城市提供了资金支持。
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制定《关于加强盲道、缘石坡道、指示装置管理实施方案》,对占用盲道停放各种车辆、摆摊设点、乱堆乱放、挖掘或封堵缘石坡道等行为进行整治,通过报纸、电视广泛宣传报道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工作,真正使盲道无障碍,确保无障碍设施通畅,逐渐形成了我市无障碍设施管理机制。
市住建局于2010年6月出台了《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项目执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和&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JGJ122-99)的通知》,要求新建工程设计要充分考虑无障碍设施建设,并将无障碍设计内容作为大型市政建设、公共设施工程设计&评优&的重要条件之一,确保无障碍建设有效实施。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件利国、利市、利民、惠及子孙的的大好事,是提升城市形象,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有效办法,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近年来,我们通过全面实施&创城&工作,加大力度搞绿化建设,提升了城市绿化水平,美化了城市环境,赢得了广大市民的支持与认可。但国家园林城市建设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在今后的城市建设工作中,我们将以此为基础,从北海未来发展的高度,进一步深化认识,坚定信念,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实现北海城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科学之路。如果北海市能够通过国家园林城市的评审,我们将继续加大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力度,朝着&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方向推进;如果评审没有通过,说明我们的工作还有不足,还存在差距,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攻克薄弱环节,为争取早日成为国家园林城市而不懈努力,直到成功!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水泥比表面积的测定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