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特种设备安全法法颁布一周年手机短信宣传语

特种设备安全法颁布一年事故率大幅降低【】【字体:
】【】稿件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发布时间: 16:56:33  法制网记者 余瀛波
  今年6月29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颁布一周年。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近日组织召开的相关纪念座谈会上获悉,自该法日起施行以来,今年1至5月,全国共发生各类特种设备事故或相关事故73起,死亡69人,受伤59人。与上年同期相比,均有较大幅度减少,安全状况达近年来最好水平。
  特种设备事故率与发达国家相当
  所谓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这八大类设备。
  据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局长宋继红介绍,一年来,各级质检部门结合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贯彻,组织开展特种设备职能转变研究,重点探索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检验工作、缺陷召回、电梯监管等改革创新,使特种设备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
  统计显示,2013年,我国共发生特种设备事故227起,死亡289人,万台设备死亡率0.46,比上一年度下降11%,较好地实现了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的万台设备死亡人数不超过0.51的控制目标。
  其中,以压力容器为例,通用机械研究院院长陈学东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上世纪80年代初时,我国每万台压力容器的事故率大约为4,而目前这个数字已经降至0.4左右,也就是说差不多下降了10倍。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发达国家万台设备年事故率也在0.4左右,与我国相当。
  “另外,80年代时全国的压力容器总量约为40万台,而现在已经增长到250万台。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国家质检总局近年来在通过促进立法、加强执法检查以及推进科技进步来控制特种设备事故率发面的成绩值得肯定。” 陈学东说。
  电梯成为监管改革创新突破口
  电梯是与普通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一类特种设备。近年来,因电梯故障致人死伤事件频频曝出,备受社会瞩目。
  以北京市为例。据报道,一方面是居民对老旧住宅电梯故障的反映较多,电梯投诉量占特种设备投诉总量的92.7%;另一方面,北京住房公共维修基金达360亿元,而截至2013年7月,只用了4亿元,占比仅1.2%,其中电梯维修只占三分之一。
  据了解,之所以导致这种局面主要是因为,根据物权法规定,社区公共建设大修要满足两个三分之二:一是人数达到相关业主总人数的三分之二,二是专有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三分之二。
  北京市质监局副巡视员李亮华认为,正是这双“三分之二”的规定,导致了一方面北京两成电梯高龄服役,另一方面300多亿维修基金在沉睡的结果。“这明显是法规相互掣肘的问题,都知道问题在哪儿,但就是解决不了。”
  为有效解决此类问题,2013年,国家质检总局以电梯为突破口,制定了全面深化电梯安全监管改革创新的方案,提出6项改革创新的措施。很快,这些改革思路便直接投射在各地的具体实践中,并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
  2013年年底,北京市印发《关于简化程序方便应急情况下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房屋出现“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等6种危及房屋安全使用的紧急情况时,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据最新统计,该通知印发实施后,北京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累计使用1.7亿元,同比增长113%;其中电梯维修使用5825万元,同比增长61%。“今年1月至5月的资金使用额,几乎是过去十几年的累计,比重和分量都很大。”李亮华感叹。
  配套规章滞后致监管力不从心
  特种设备安全法实施后,各地质监部门的监管力度也明显加大。
  据上海市质监局副局长朱明介绍,今年上半年,上海市对企业违法处罚数量比去年同期增加了20%,其中三分之一是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要求,对检验不合格的企业进行的处罚。
  朱明同时坦承,监管执法中也发现,迫切需要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的出台和完善。比如,根据2013年底上海市出台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到2015年,要完成2500余台燃煤(重油)等高污染燃料的锅炉和300余台窑炉的清洁能源替代或调整关停。“但质监部门在执法检查中却有点力不从心,在高耗能锅炉的淘汰方面,目前的法律还是支撑不够。”
  事实上,与会多位专家及业内人士都表示,特种设备安全法实施以来,确实也发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其中既有法律本身的问题,也有配套规范标准滞后的问题。
  据宋继红介绍,首先是在法律执行过程中存在一定困难。比如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关于事故调查处理的分级,与安全生产法不一致、不衔接,给事故报告和处理带来困难。再比如在电梯监管方面,没有明确物业等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首负责任,在发生事故时无法构建清晰的责任链条。
  其次,相关配套规章和标准的制定也相对滞后。比如,特种设备安全法中新增了关于经营环节监管、召回制度等内容,虽然对这些新的制度已经着手制定相关的规范标准,但目前仍未出台,影响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了关于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的内容,但相关内容大多未在特种设备安全法中体现,因此,条例作为我们开展节能监管工作的重要依据,需要保留继续实施。”宋继红说。
  据了解,从2001年向全国人大递交首份提案,到2013年特种设备安全法正式颁布,这部法律的出台,堪称十年磨一剑。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陈刚坦言,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出台来之不易,特种设备安全领域的相关配套规范和标准,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机制还需要不断创新。
  记者获悉,为继续完善配套法规,国家质检总局目前已将拟定的《特种设备目录》(修订稿)上报国务院,待批准后将尽快发布实施。与此同时,特种设备缺陷产品召回、压力管道监管、经营监管等一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也正在抓紧制定中。(责任编辑: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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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监管模式 拧紧特种设备“安全阀”
————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纪实□周泳&记者&陈艳&徐蕾&&近年来,电梯、气瓶、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数量呈现井喷式增长,而特种设备监管人员的数量却没有增加,这就为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管出了难题。为此,今年以来,市质监局按照“深入探索质检改革路,奋力实现质量强国梦”基本要求,以贯彻《特种设备安全法》为主线,加快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能转变,不断提升监管能力,较好地保障了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平稳运行。“特种设备安全是一项永远没有终点的工作,容不得一丝疏忽。”市质监局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对特种设备安全一直都保持着高度的警惕性,从来没有一丝松懈。营造氛围积极开展特种设备宣传工作近年来,我国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快速健全,2009年,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得到修订;2011年,《江西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出台;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问世……今年以来,我市特种设备宣传工作深入开展。我市加强了对国家新出台法律、行政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学习、宣传、教育、普及和贯彻落实。上半年,市局结合《特种设备安全法》颁布一周年、“六五”普法、“安全月”、“质量月”等活动,采用多种形式、多种载体,多层次、多角度地开展社会宣传。截至今年6月底,市质监局和各县区质监局共计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法》宣贯活动22次,培训生产使用单位员工186人,涉及单位135家。其中,社会宣传搭设宣传展台3个,发放宣传材料1634份。协调政府工作有所突破。我市在日常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中,加强了与当地政府的沟通协调,大力推进落实地方政府、行业部门和企业三方责任,初步形成了“企业主体、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三位一体”工作格局。南昌县质监局、进贤县质监局、西湖区质监分局、青云谱区质监分局、高新区质监局、经开区质监局积极协调,推动当地政府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纳入乡镇街办政府绩效考核体系,较好地落实了县区、乡镇(街办)政府和有关部门责任。今年,市质监局还积极做好省质监局下放行政许可项目的承接工作,包括气瓶充装、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改造维修、电站锅炉注册登记等许可权限。截至6月底,该局向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小蓝)、南昌江竹实业有限公司两家单位核发了气瓶充装许可证。周密部署推进“两化”建设继续深入&今年以来,市质监局认真落实省质监局工作部署,继续深入推进全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标准化创建工作,今年新创建使用单位8家,2011年以来累计356家。累计完成设区市级验收217家。在标杆工业园区的创建过程中,我市县区质监局充分发挥管委会的作用,积极争取以政府或管委会发文的形式在整个工业园区内有计划、系统地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并通过园区管委会将标准化创建工作和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省名牌评选、工伤保险、企业贷款有效地结合起来,借助这些手段鼓励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加大特种设备责任保险推动力度。重点推行了气瓶充装站和大型游乐设施的责任保险。根据省局统一调整,全省特种设备责任保险投保公司调整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市质监局将把此项工作作为全年特种设备工作的一项要点来抓。为更好地开展节能监管,市质监局力争年内实现省质监局要求的新测试在用锅炉能效和累计验收节能管理标杆锅炉房的目标,总结推广工业锅炉、电站锅炉、换热压力容器、电梯等节能监管经验。上半年市质监局特设处共办理机电类特种设备施工告知936项,办理承压类特种设备施工告知112项。截至6月底,特设处共计办理电梯注册登记5407台,办理起重机械注册登记261台,办理场内专用机动车辆注册登记301辆,办理压力容器注册登记311台,办理锅炉注册登记56台。加强监管确保重大活动期间特设安全为了促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机制,加大安全监察力度,今年以来,市质监局开展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治理载人特种设备、工业压力管道、液化石油气瓶等薄弱环节,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以及国务院安委会部署的长输(油气)管道安全专项排查治理。上半年,市质监局以(洪质监特字〔2014〕3号)文,转发了江西省质监局《关于开展全省长输(油气)管道等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以(洪质监特字〔2014〕9号)文,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液化石油气站和钢瓶检查整治工作的通知》。部署了针对液化石油气站和钢瓶的检查整治工作。上半年以来,市质监局协同各县区质监局执法人员在专项整治、“打非治违”和安全检查行动中共出动安全检查人员1352人次,检查设备1965台(套),涉及使用单位306家,排查安全隐患75个,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66份,封停隐患设备16台(套),拆除隐患设备3台(套)。市质监局还积极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期间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特种设备的安全保障工作。为了确保我市元旦、春节和全国、省、市“两会”期间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市质监局组织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对全市在用特种设备进行了安全检查。全市系统共出动特种设备安全检查人员1558人次,检查各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738家,特种设备4174台,提出整改意见93条,责令整改设备158台,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29份,查封停用特种设备6台。通过安全检查,强化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消除了一批安全隐患,确保了我市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为了加强对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市质监局专门成立了培训中心,并基本实现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理论考试机考化、实际操作考试模拟(实物)化。特设处加强了对作业人员考试的监督管理,严格了管理制度,对达不到要求的作业人员一律不予许可发证。截至6月底,市质监局培训中心共培训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1576人。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市质监局将继续坚持“维护经济秩序,服务经济发展”质监工作第一要义,围绕“抓基层、打基础、规范管理”工作主线,按照“创新发展、真抓实干、稳中求进”基本要求,落实安全责任,坚守安全底线,夯实工作基础,更加有效地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市质监局将做好特种设备地方标准《电梯维修保养与使用安全管理规范》宣贯活动,组织生产、使用单位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法》以及地方标准的学习宣贯;推进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标准化创建工作。按时完成使用单位标准化创建工作总量目标,分行业、分设备类别进行检查验收,深化达标评价和分类监管。提高使用单位标准化创建工作质量;进一步加大特种设备责任保险推动力度,重点推行气瓶充装站和大型游乐设施的责任保险;督促各县区质监局推动地方政府建立特种设备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公告制度;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期间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特种设备的安全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生产现场的监督抽查和气瓶检验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力争实现省局要求的新测试在用锅炉能效和累计验收节能管理标杆锅炉房的目标。总结推广工业锅炉、电站锅炉、换热压力容器、电梯等节能监管经验;借鉴杭州、南京、广州等地96333电梯应急处置中心的做法,探索推进电梯应急处置中心建设。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思路,创造新的管理模式,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实现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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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关于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颁布一周年”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
今年6月29日,将迎来《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安全法》)颁布一周年。为深入宣传贯彻《特种设备安全法》,落实《2014年全国质检新闻宣传工作要点》和《2014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的相关要求,我局定于2014年3月中旬至6月中旬,组织开展由我局主办、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承办的&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颁布一周年&征文活动。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以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工作为主线,充分反映《特种设备安全法》在保障特种设备安全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交流在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事故调查与应急管理等方面进行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中取得的成果与经验,探讨推进职能转变、提升监管能力,改革创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制度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征文主题请在以下命题范围内选择:
(一)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谈《特种设备安全法》贯彻落实;
(二)如何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要求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三)谈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法》与完善六大体系建设;
(四)谈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法》如何推动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
(五)爱岗敬业,我与《特种设备安全法》;
(六)学习《特种设备安全法》,谈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与监察制度的完善与创新。
二、征文形式
文体形式以议论文、调研报告、记叙文(诗歌、小说、散文等文学类作品除外)为主,文章题目自拟,要求主题突出,观点鲜明,内容详实,文字精练,字数3000字左右。文稿内容应包括题目、姓名、作者单位、主题词、正文、文章摘要、参考文献,署名可以是单位或个人。征文来稿必须为原创作品,且未公开发表过,同时承诺未侵犯他人版权。
本次活动只接受以电子文档形式投稿,并标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颁布一周年征文&字样,填写征文登记表。投稿截止时间为日(以邮件发出日期为准)。
三、活动组织
(一)总体要求。
各级质监部门要组织本次征文活动,并将本通知在单位门户网站发布,同时转发系统内相关单位,广泛发动辖区内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检验检测机构、社团组织、安全监察机构以及社会公众参与本次征文活动。
(二)投稿方式。
方式一:由各省级质监部门组织初步筛选、推荐不少于10篇的征文,并统一投寄到指定邮箱;
方式二:由作者直接投寄到指定邮箱。
以上投稿方式任选其一,不接受重复投稿。
(三)稿件使用。
我局将根据征文质量,择优推荐给《中国质量报》等报刊刊发,其他征文也将在相关网站陆续刊登,供广大网友交流。
其他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详情请关注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网站(http://www./)。
联 系 人:肖怀宇&&& 董坤
电&&& 话:010-&& 010-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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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dex/6XG/]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纪念《特种设备安全法》颁布一周年征文评选结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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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特种设备安全法》颁布一周年征文评选结果公布
发布时间:
作者:史玉成
&&浏览次数:
&&& 6月27日,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公布了纪念《特种设备安全法》颁布一周年征文评选结果,共评选出一等奖5篇、二等奖10篇、三等奖15篇、优秀奖15篇。
&&&&据了解,此次征文活动是质检总局纪念《特种设备安全法》颁布一周年系列活动中的重要内容。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共收到来自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征文311篇。通过初评、复评、终评,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耿文菲的《树立安全施检理念&打造上海特检品牌——浅议检验检测机构如何履行好〈特种设备安全法〉赋予的责任和义务》等5篇文章获得一等奖,上海市崇明县质监局陈聪的《我自豪&我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10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感悟》等10篇文章获得二等奖,北京市质监局张巨明的《以〈特种设备安全法〉实施为契机,开创首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新局面》等15篇文章获得三等奖。
&&&&此外,经评审组提议,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还对积极组织征文活动且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表彰,同意授予陕西省质监局、四川省质监局、上海市质监局优秀组织奖。全部获奖名单已在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网站公布。
来源: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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