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医院医是否肝移植纳入医保 2015师执业技术规范性培训

&&请,我要!
热点|备受关注的专培,专家怎么说?
&&&&&&&&&建议将高风险、高技术含量的学科专业纳入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工作中。
&&&&&&&&毕业后教育是医学教育连续统一体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医学毕业生成长为合格临床医师必由之路 。提高医师资格的含金量是提高医疗水平、确保医疗质量安全的重要保障 。推行是健全我国医学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举措。世界各主要发达国家都有相应的专科医师培养和认证制度。
&&&&&&&&现在指导意见初步先以疾病诊疗需求为基础,根据临床专科人才培养规律和学科发展规律,借鉴国际有益经验,在对现行临床专业设置目录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目录进行深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统一设置培训专科。
&&&&&&&&建议将高风险、高技术含量的学科专业纳入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工作中,首先在一些成熟的三甲医院基地开展培训工作。现在医患环境恶劣,我们不难发现,医患矛盾多,医患纠纷突出的科室往往就是一些高风险高技术含量的专业科室,比如心脏外科、胸外科、神经外科、脊柱外科、心脏内科、急诊等等。特别外科的一些专科专业医师培训,是需要一定时间和一定手术量的实践才能完成的。
&&&&&&&&通过专科医师培养,我们努力打造专科医师精品,甚至学科的专家。但目前仅仅是开展试点,目前,国家将通过开展试点,总结经验,完善政策,并逐步推开,为在2020年在全国范围初步建立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形成完整的毕业后医学教育制度打下坚实的基础。
&&&&&&&&与此同时,需要做好对培训基地的认定和准入工作,对培训质量的控制、对受训医师的薪酬等配套方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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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大学城医院2015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大学城医院为重庆市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根据重庆市卫生局、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意见》和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开展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通知》(【2011】13号)精神,现将我院2015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事宜公布如下:
一、培训目的
经过严格规范的临床实践训练,培养具有高尚医德、较强的临床思维能力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较熟练掌握本学科基本临床技能,能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的临床住院医师。
二、招收对象和条件
1.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和中西医结合类,下同)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专业从业基础。
3.自愿进入临床住院医师培训,遵守《临床住院医师培训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并按相应学科培训大纲的要求完成培训工作。
4.年龄及其他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品德端正,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及较强的专业基本技能。
三、报名时间和要求
时间:7月27日-8月7日18点前;
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
1.住院医师考生请登录重庆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报名系统(),不收取报名费。
2.路径流程:注册获取用户名及密码,并填写个人信息、报考志愿,提交个人资料等待报考资格审核。
提交照片:报考者请在填报信息时上传个人电子照片、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等证件照片。
填报志愿:住院医师规培每位报考者限报2个志愿。按所报考志愿的顺序填写。
资格审核:8月8日-8月10日
四、录取程序
(一)基地面试
报考学员凭本人报名表(资格审查通过的学员在重庆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报名系统打印)及各基地所需材料参加面试(单位人面试时,需带上单位证明)。
面试程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生分别按第一、二志愿、调剂录取分期进行。
第一志愿:8月11日-8月14日
第二志愿:8月17日-8月19日
调剂录取:8月22日-8月24日
3.面试结果公布时间
第一志愿:8月15日、16日
第二志愿:8月20日、21日
调剂录取:8月25日、26日
面试结果请学生及时在重庆医药卫生人才网()查询。
(二)录 取
面试考核合格的考生经市卫生计生委审核批准后,正式录取名单由市卫生计生委行文公布,考生可在重庆医药卫生人才网()上查询。在网站公布日期内,请各位考生前往重庆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领取录取通知书,“社会人”需办理人事托管手续,凭录取通知书、人事档案调转证明到基地报到。
考试形式:统一组织面试;
面试内容:临床医学(医技)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五、招生计划
医院确定妇产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全科医学科、精神科、口腔科、康复医学科、儿科八个学科,拟面向全国招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共计49名(详细计划见附表)。
1.学员自愿以培训学员身份与医院签订培训合同,单位为“社会人”类别(即单位未纳入编制的人员)培训学员提供生活补贴和必要的社会保障。
2.学员档案统一委托重庆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代管。
3.单位将协助培训学员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并办理执业医师注册手续。
4.医学学士学位获得者,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考核,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者,根据教育部、卫生部的相关文件的规定,可以向有关学位授予单位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5.培训结束后,推荐学员自主择业,医院将遴选部分优秀住院医师留院工作。
七、注意事项
1、报考学员应按规定填报相关信息及资料,对填报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如填写信息及资料不符合要求者,不能参加基地面试;
2、报考学员应提供准确无误的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以便及时联系。
联系电话:023-;
联系人:易老师,张老师;
联系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55号
八、基地简介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大学城医院是重庆市政府规划和批准建设的一个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非营利性综合性教学医院,按三级甲等医院规划建设,规划床位1500张。医院坐落于被誉为教育城、文明城、人才城、科技城、生态城之称的重庆大学城,紧邻重庆医科大学缙云校区。医院占地面积136亩,环境优美、交通发达,多条高速公路、铁路、地铁等快速交通干线交会,服务人口近200万,医疗辐射周边500万人口。
医院于日开业,初期开放床位400张,预计2015年达1000张。目前已经成为重庆市居民医保定点医院、职工医保定点医院、工伤定点医院、离休干部定点医疗机构、特殊疾病鉴定医院、“百万白内障复明工程”定点医院等,拥有国家卫生部和重庆市“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社区实训基地”、重庆市心理健康研究中心、重庆市妇科微创医疗特色专科、重庆市精神卫生学医学重点学科等殊荣。
医院依托重庆医科大学的雄厚医疗技术力量,引进现代化的管理理念,以“多学科综合性的医疗中心、特色鲜明的大专科”为服务模式,开设心脏中心、呼吸中心、消化中心、神经中心、骨与创伤中心、心理卫生中心(精神科)、康复医学科、全科医学科、妇产科、儿科、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皮肤科、急诊科、内镜中心、医学影像中心、医学检验科等科室,以中心制医疗服务模式、先诊疗后结算的优化就诊流程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便捷、经济、高效的医疗保健服务。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实现医嘱的全程追溯的闭环式管理,医院率先在重庆市启用医疗物联网的移动医疗系统。医院紧邻重庆医科大学缙云校区,医院规培学员可以凭医院一卡通在重庆医科大学图书馆进行书刊阅览及电子文献检索等。
2011年9月,重庆医科大学大公馆医院整体合并进入大学城医院成为大公馆分院。大公馆分院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文化七村50号,原为重庆职工医学院附属医院。医院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服务辖区范围广泛,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指导为一体的综合性医院。医院将转型发展为康复医院,目前正按照康复专科医院标准进行改建及学科建设,开放床位约180张,新增百余种康复训练器材及治疗设备,拟开设骨与关节康复科、神经康复科、老年康复科、心肺康复科、儿童康复科、中医科、预防保健科等,与之配套的物理治疗室、作业治疗室、言语治疗室、传统康复治疗室等相继开放。
2013年11月,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重庆医科大学临床技能实验教学中心(以下简称“技能中心”)交付大学城医院管理。技能中心成立于2011年,位于重庆医科大学云校区构想楼,三层楼总面积约4740m2。拥有临床基础技能、临床专业技能、临床技能考试三大平台共41间实验室。配备有超级综合模拟人、急救综合模拟人、计算机交互式分娩模拟人、虚拟急救系统及临床思维训练系统等模拟教学设备达1200余套(台),其中进口设备111套(台)。技能中心集合原重庆医科大学诊断学实验室资源、国内外最先进的技能操作模拟设备及监控管理系统于一体,以培养具有扎实临床技能和思维能力的高素质、综合型和创新型人才为首要目标,可为规培学员提供强大的实训平台。
秉承“尊重、关爱、创新”的办院理念,医院引进一批高素质医疗技术人员,借助先进的医疗设备,已成功开展冠脉造影及支架术、起搏器植入术、先心封堵术、腹腔镜、胸腔镜、宫腔镜等一系列微创技术和白内障超声乳化摘除手术、准分子激光矫正近视手术等,赢得服务地区人们的赞誉和信赖。医院依托重庆医科大学优质的医学教育资源和科研实力,依靠重庆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雄厚的医疗技术支持,竭诚为群众提供优质全面的医疗、康复、预防保健等服务,为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提供坚实的保障。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大学城医院
重医附属大学城医院
2015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计划
康复医学科
检验医学科
超声医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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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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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我院被批准为首批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按照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通知》(豫卫科教〔2014〕27号)规定,现面向全省招收学员。具体如下:
&&& 一、培训基地概况
&&& 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坐落在历史文化古城&&卫辉市,始建于1896年,前身是英属加拿大人开办的基督教博济医院,现已成为豫北地区规模最大的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大型综合医院。先后被评为&爱婴医院&、&河南省双十佳医院&、&省级文明单位&、&河南省卫生先进集体&、&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三次荣获&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单位&称号。
&&& 医院占地182余亩,建筑面积36.7万平方米,核定床位2800张,设临床、医技科室65个,其中国家级重点专科1个(康复医学科),河南省临床一级重点学科1个(临床医学),河南省医学重点学科3个(神经外科、小儿内科学、肿瘤学),河南省医学重点培育学科6个(眼科学、医学影像学、心血管病学、心血管外科、内分泌科、结核内科学);河南省重点中医专科1个(中医中风科),河南省医学重点实验室1个(神经病学实验室);41人担任省级以上专科学会副主任委员、306人担任省级以上专科学会委员。全院在职职工3000余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300余名,博士硕士600余名。
&&& 医院承担新乡医学院主要临床教学任务、拥有临床医学科学学位和专业学位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设外科学、内科学、儿科学、眼科学等1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工作站和神经病学研究所。医院承担国家级和省部级在研课题50多项,40多项医疗技术在国内和省内处于领先地位。
&&& 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简介
&&& (一)临床培训中心
&&& 医院领导高度重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成立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委员会,并专门设置了临床培训中心及专职管理人员管理培训工作。中心成立以来,以培训高水平的住院医师为目标,出台了一系列规培管理制度,细化和完善了规培各项工作,力求规培学员顺利通过住院医师考核。
&&& (二)基地硬件建设及规培住院医师管理及待遇
&&& 医院投资五千余万元建设了全省一流,单体面积最大的临床技能培训中心及规培住院医师公寓,临床技能培训中心内部设施涵盖多学科临床实践技能操作相关设备、模型、器材及人体生命科学馆等。投资一千余万元为临床模拟训练提供了全面的实践条件;住院医师公寓整洁卫生、管理规范、生活设施齐全,为参培住院医师免费提供良好的学习及生活条件。规培住院医师薪酬待遇与我院在职规培住院医师待遇相同。
&&& (三)规培师资队伍
&&& 我院为新乡医学院最大的临床教学医院,规培带教老师都经过严格的条件选拔,既拥有丰富的临床诊疗技术和高超的诊疗水平,又具有丰富的临床教学经验。医院病种覆盖广泛,患者来源丰富,设备先进。为住院医师的规培提供了良好的培训条件。2014年接收了医院、委培单位、社会人员本科住院医师共计180余人。
&&&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 招生对象:
&&& 单位委托培养、社会人和专业硕士研究生三类。
&&& 招生条件:
&&& 单位委托培养人员:在我省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就业,从事临床医疗工作,2015年招聘的高等医学院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 社会人:年毕业的高等医学院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 专业硕士研究生:2015年考取高等医学院的专业型研究生
&&& 四、招生专业
&&& 2015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专业(共计29个):
耳鼻咽喉科
临床病理科
口腔颌面外科
&&& 五、培训年限
&&& 本科毕业生、学术型博士及硕士培训年限为3年,具有医学类博士、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及已从事临床工作的培训对象,博士不少于1年,硕士不少于2年。
&&& 六、报名报到方式
&&& (一)单位委托培养学员
&&& 由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后统一上报省辖市或直管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由其进行审核、汇总后向我基地推荐报名。委托培训对象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25-31日。
&&& (二)社会学员
&&& 1、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
&&& 统一报名时间:日&8月28日
&&& 具体办法:
&&& 登录报名网址(http:/&),进入网上报名系统,选择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如实、认真、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后,打印《2015年河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
&&& 2、现场资格审核
&&& 现场审核时间:8月30日8:00&17:00。
&&& 现场审核地点: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规培楼六楼临床培训中心
&&& 需提交的材料:
&&& ①纸质版《2015年河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已取得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者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
&&& (三)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
&&& 新乡医学院毕业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于日到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规培楼6楼临床培训中心报到,报到时请携带工作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开具的介绍信,工作单位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盖章的工资证明,并带齐被褥等生活用品。
&&& 七、笔试与面试
&&& 1.考查内容:河南省卫计委统一命题,同时考试。
&&& 2.时间及地点:日,教学楼(具体考试时间及考场详见准考证)。
&&& 八、相关待遇
&&& 1.录取的社会学员的人事档案由新乡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
&&& 2.学员培训期间与我院签订培训协议,纳入本院住院医师统一管理,按照医院住院医师管理相关制度执行。
&&& 3.医院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为学员提供生活补助。
&&& 4.学员完成培训任务并经考试合格者,可获得国家统一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 5.培训结束后,学员与医院的培训关系自然解除。
&&& 6.单位委托培训的住院医师,由委派单位与我院签订培训协议,委培住院医师的人事关系、工资均由派送单位负责。
&&& 联&系&人:&申素英&&赵广志&&
&&& 联系电话:&&
& |& & |& & |& & |& & |&
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地址:河南新乡卫辉
一附院宣传科 制作维护,copyright @
by . all rights reserved上海市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上海市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提高本市专科医师的培养质量和专业素质,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衔接,建立完整的毕业后医学教育制度,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及上海市“十二五”期间(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专科医师培训的目标是为本市各级医疗机构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病人照护能力、人际沟通技巧和专业精神,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临床技能,以及临床导向的学习与改善能力,能独立承担本专科常见疾病和某些疑难病症诊治以及危重病人抢救工作,具备一定的教学和科研能力,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的临床医师。
第三条&专科医师培训对象(以下简称“培训对象”)为已经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并且已在本市各级医疗机构就业的医师。培养对象来源主要分为培训医院本单位人员和本市其他医院委托培训人员两类。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上海市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毕教委”)全面负责本市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领导和协调工作,并提供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市毕教委下设办公室,负责培训工作的具体组织管理。
第五条 各高校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负责本校各培训医院的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和协调工作,并为培训的顺利实施提供必要保障,同时落实职能部门和具体工作人员负责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第六条 每个培训专科成立相应的专家组,负责本学科专科医师培训的具体业务指导,日常管理及相关工作由上海市毕教委办公室与上海市医师协会负责。
第三章&培训医院
第七条&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在经认定的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医院(以下简称“培训医院”)内进行。市毕教委办公室组织各相关学科专家对培训医院进行评估认定,并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抽查督导,每3-5年进行一次重新认定。未经认定的医院不得开展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第八条 培训医院从严遴选,培训学科必须为博士点,国家重点学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上海市医学重点学科和领先学科、临床医学中心、临床专业质量控制中心的学科优先入选。
第九条 培训医院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负责本单位的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管理工作,并为培训的顺利实施提供必要保障,同时落实职能部门和具体工作人员负责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第十条&各培训医院在每年9月底前将下一年度拟招录培训对象报各高校毕教委办公室申定,并由各高校统一上报巿毕教委办公室。毕教委办公室根据本市专科医师需求和各培训医院带教能力,合理确定下一年度各培训医院专科医师招录计划。
第十一条&按照市毕教委办公室下达的招录计划数,在各高校毕教委办公室的统一安排下组织招录,并由各高校毕教委办公室将录取结果报市毕教委办公室备案。
第四章&培训和考核
第十二条&培训在卫生部规定的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内分泌科、血液内科、肾脏内科、感染科、风湿免疫科、普通外科、骨科、心血管外科、胸外科、泌尿外科、整形外科、烧伤科、神经外科16个专科和肿瘤内科、肿瘤外科、肿瘤放疗科、老年医学科、妇产科、儿科、精神科、麻醉科8个专科开展。中医专科培训学科另行制定。其他学科若条件成熟可提出申请,市毕教委办公室根据实际需要,增设或调整部分培训学科。
第十三条&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在培训医院的带教医师指导下,重点加强从事专科相关临床实践技能训练,各专科具体培训内容按照《上海市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细则》的规定执行,培训时间依据专业不同,按照卫生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培训医院应为培训对象办理相应的执业注册变更手续,执业注册地点与所在培训医院相一致。
第十五条 培训对象出科考核、年度考核由各高校毕教委及培训医院自行组织。结业综合考核由市毕教委办公室委托各学科专家组统一组织。考核重点为临床实践能力,把完成规定的临床培训量(包括培训时间、培训病种及病例数、临床诊疗操作例数)作为报名参加考核的前提条件。考核结果作为取得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依据。
第十六条 取得《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成绩优秀并符合申请学位条件者,可以向有关学位授予单位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第五章&保障措施
第十七条 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合格者获得卫生部统一印制的《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第十八条 市卫生行政部门在制定和修订专科设置标准、相关技术准入标准时将医院拥有专科医师数量等指标予以纳入,并将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开展情况作为上海市医院综合评价、医院等级评审、医学重点学科、临床医学中心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十九条 各级医疗机构应当将《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晋升临床医学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优先条件。
第二十条&培训期间,培训对象为培训医院本单位人员的,培训对象与培训医院签订培训合同;培训对象为本市其他医院委托培训人员的,培训医院与培训对象、委派单位签订培训合同。培训期限为合同期限。培训对象劳动人事关系仍保留在委派单位,培训结束后,合同自然终止,培训对象回委派单位工作。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原因外,需要延长培训期限的,须由本人申请,委派单位和培训医院同意,重新签订培训合同。
第二十一条 培训对象依法参加并享有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公积金等社会保障和相关福利待遇,其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以及社会保障费用等均由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第二十二条 培训所需经费按照多元化投入的原则,由委派单位、培训医院和政府共同承担。政府投入主要用于教学管理、考核和综合辅助教学平台的建设,培训医院应按照本市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要求,完善院内医务人员收入分配制度,在绩效工资框架内,对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带教师资予以合理补贴,考核发放。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实施办法有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二零一三年七月一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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