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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情伤,为事累,为钱烦,也别忘了有时间回家好好的陪陪爸妈!(韶关坪石天上人间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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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闽粤精品挚爱之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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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下午3时33分许,乐昌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接到群众报警,称坪石镇群众路广铁漂流大酒店门前一名男子被一伙歹徒持大刀砍倒在地。接报后,该市公安局坪石分局特警队民警迅速出警,于当天下午3时37分赶到现场,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名男子浑身是血倒在地上,现场布满血迹,民警将伤者送往乐昌市第二人民医院抢救,终因伤势过重,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乐昌市坪石“10.11”命案死者是:谭跃平,其藉贯是与坪石紧邻的湖南宜章县关溪乡人。己全部缉拿归案的涉案犯罪嫌疑人是:文浩兴、肖桃强、郑某强、雷某正、朱某宝、黄某华、陈某波、廖某星、吴某旺,是为九人团伙案犯!  
如此惊天命案为何会发生在光天化日之下且又是人口稠密的闹市区?歹徒又为何是团伙杀人?死者与这伙歹徒因何缘故招致浑身被砍四十余刀而送命???这一切正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的由来能解其疑。  
坪石镇与湖南宜章县相邻,素有“广东北大门、岭南第一镇”之称。有常住人口七万余人,流动人口近万人,流动人口以湖南宜章县人员为主。  
坪石“10.11”命案主犯文浩兴的藉贯便是湖南宜章县岩泉乡,近年迁户于韶关市,为无业游民。文浩兴于2007年涉足坪石镇后,勾结湘粤籍的一伙社会残渣余孽及无业人员开设赌场、贩卖毒品,坪石“10.11”命案行凶团伙的另八名成员及死者谭跃平均为其马仔。他们长期盘踞于坪石镇,以群众路广铁漂流大酒店为巢(即“10.11”命案案发地);2008年起,文浩兴在坪石镇数处开设五花八门的赌场,组织贩毒网络,以广铁大厦为中心据点,向坪石乃至乐昌市的娱乐场所、夜总会贩卖毒品麻古、搖头丸甚至海洛因!近三年来,文浩兴为首的犯罪团伙在粤北已形成了一股以赌、毒为“产业链”、所涉人员达几十近百名的黑恶势力集团,并以此大肆敛财,仅文浩兴个人非法收入就达数千万元之巨!之前的几年中,在坪石所辖区域由赌博、毒品引发的诸如打、砸、抢等各类大小刑事案时有发生,且大都与该团伙有关,其黑恶势力的日趋庞大、复杂是引爆坪石“10.11”杀人命案的直接因果!为理清因果,特将坪石地区众所周知的其具体“业绩”排列如下:  
一: 2008年,文浩兴在坪石镇水果市场公开设一赌场,控场的两名打手为湘藉宜章县关溪乡人:曹文茂(在湘有前科的涉黑者)、曹龙胜。该赌场每天向文浩兴缴纳一万元管理费,此赌场经营历时逾九个月。这九个月中,仅文浩兴一人的非法收入即达一仟四百余万元。  
二:2009年上半年,文浩兴选择于坪石辖区地的三拱桥、仁里村、废弃的蓄电池厂三处同时开设“百家乐”赌场,控场打手仍以湘藉宜章县关溪乡人二曹曹文茂(在湘有前科的涉黑者)、曹龙胜为主,此三处赌场每处一天向文浩兴缴纳八千元管理费,每处赌场的收入由文浩兴独占40%的股份,三处赌场聚赌历时近半年。文浩兴一人的非法收入达三仟五百余万元之巨。  
三:2009年下半年,文浩兴贪欲迅速澎涨,扩张赌势纠集两个湘藉赌博团伙入伙重新另选在坪石辖区地的梯子岭、石灰冲、七古滩、三星坪唐老鸭饭店对面地域等四处分别开设“百家乐”及“对子场”两大类赌场。每处赌场的收入由文浩兴独占30%的股份,此四处赌场聚赌历时近四个月。文浩兴一人的非法收入达三仟四百余万元之巨。  
他在这两年四处大设赌场期间,于赌场招募了一大批输精光的赌徒无赖及无业游民成为他附首贴耳的工具----马仔;就这样,一股撗行一方且羽翼丰滿的黑恶势力在粤北坪石安然无恙地得以长期盘踞。也正是在此期间,文浩兴以金钱开路,打通各路关节且所向披靡!现实中最令民众不解的是,文浩兴对其集团主将与所有马仔甚至社会黑恶狂妄地承诺:“在粤北,没有我文浩兴摆不平的事”!于是呼:这个文氏黑恶集团众将云集、马仔成群。时下,坪石镇乃至乐昌市,他俨然已是粤北及紧邻的湘南地区众所周知、无人不晓、如雷贯耳的黑老大!  
四:编织贩毒网络、疯狂贩毒;操控与指使其黑恶集团主将:曹文茂(在湘有涉黑前科者)、曹龙胜、肖桃强等人及其众多马仔,聚众大肆进行打、砸、抢等恶性犯罪行动。  
①:2008年至日止,文浩兴以其长期盘踞的坪石镇群众路广铁漂流大酒店为据点疯贩组织贩毒活动。坪石“10.11”命案之前,坪石镇几乎有娱乐场所、夜总会之处有吸毒的瘾君子们的毒品达百分之九十以上其来源均为文浩兴暗中提供或后台掌控,由其最贴心的主干将肖桃强等少数几人负责贩卖,毒品种类有摇头丸、麻古、乃至高纯度海洛因!近三年期间,文浩兴在贩毒这块获取究竞多少暴利无人知晓!  
②:2008年期间,文浩兴为争夺利益最大化扩张地盘,策划指使其黑恶集团主将:曹文茂(在湘有涉黑前科者)、曹龙胜、肖桃强等人及谭跃平(坪石“10.11”命案之死者)等数十名宜章藉马仔手持各式凶器,聚众对坪石镇‘星皇’‘天上人间’等几家娱乐场所大动干戈,遇人即打,见物便砸,视为贵重之物就抢;大肆实施打、砸、抢等致对手于无招架之力的境地,每次进行的都是如出一辙的予正常营业商家以毁灭性打击,屡次复制出破坏程度极其严重的恶性犯罪行动。这一系列霸道行径都是致受害者人身重创、财产损失惨重。之后,这些对民众影响极其恶劣的严重犯罪事件均被文浩兴摆平了。由此多次,未受法律惩处的事例,由于系列轰动一时无法无天的恶性事件无人问津,从而奠定了这个文氏黑恶集团在粤北一方的霸主根基!  
③:日,立案为坪石“10.11”杀人命案的真正导火线是:文浩兴黑恶集团因利益引起其内部协调未果,进而冲突升级导致失控的结果。  
揭开“10.11”杀人命案之谜,进而查实团伙犯罪的真正主谋是谁?此案中文浩兴最贴心的主干将肖桃强是关键。其中策划与布置数名凶手施实为该集团利益除患的主谋是文浩兴与肖桃强二人!具体的杀人计划落实则由肖桃强一人出面!  
案发后,如保护伞们为脱干系,将此杀人命案办成演成一出‘周瑜打黄盖’之戏,以打‘死老虎’谢幕,利用手中权力,堂而皇之地打着以“排除一切困难,以最快的速度侦破此案,给群众一个交代”的旗号,将案发现场的几个行凶者择其一二定为杀人主犯治罪结案,岂不正吻合了一场打死老虎的游戏?!文浩兴黑恶势力东山再起卷土重来的灭难性后果将成为日后的现实,这也正是文浩兴现在狱中向上苍所祈求的。  
广东北大门坪石镇“10.11”杀人命案案发后,在粤北最高行政首府----韶关市的一些街头巷尾出现不少标题为“请求惩办黑恶团伙、惩治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呼吁信。为慎重起见,关于文浩兴黑恶团伙起家后得以做强做大,直至引爆惊天命案,此间三年多所涉及地方保护伞的问题,我们将另以本文之外的其他形式,有选择地上呈有关部门及其主要领导。  
综上所述,引爆坪石“10.11”杀人命案的直接因果全然释疑,值此举世瞩目的亚运会在我省省会进行之际,我们特泣血向上级相关部门及其主要领导请求严惩乐昌市坪石“10.11”惊天命案主谋、彻底铲除粤北黑恶势力!以此让广大民众相信党和政府对保护伞下滋生黑恶势力这类现象的真正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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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玻璃厂街暴力拆迁打伤一家老小!经过昨晚伤者在医院一夜的观察和医疗设备的检测,男性伤者(老者)1:大面积软组织损伤,引发高血压心脏病复发,老共产党员,为中国原子弹实验成功保驾护航的一份子,一老兵革命一辈子,晚年确被共产党人领导的天下的受到如此伤害,天理何在!!!!女性伤者(老者)2:大面积软组织损伤,腰椎脱节,脚关节骨折,典型中国家庭妇女,一辈子任劳任怨,勤俭持家,遵纪守法,确被这帮社会人渣群殴攻击,这是在中国吗?法制的和谐的中国吗?小伤者(7岁)3:被施暴者用木板车撞到在废墟中,面部撞伤,小孩回忆当时一幕说:妈妈我泪水都哭干了,深怕妈妈被坏人打死了!!!!!!!!!!祖国的花朵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吗,我很是迷茫!!!伤者(中年男)4:被5个人渣群殴,全身大面积软组织损伤,耳朵流血不止,内出血。真的是无法无天了吗?????伤者(中年女性)5:被6个人渣群殴,当场被打倒在废墟中昏迷不醒,全身大面积软组织损伤,耳朵流血不止,内出血,多处骨折,脑部损伤。现在一家人有家不敢回,医院也看不起,媒体也不敢曝光!!!!!是不是非要被拆死,才有一线生机呀!!!!!!老百姓想过平平淡淡的生活也这样这么难呀!!!心在流血!!!                  
  yue  
  彻底铲除粤北黑恶势力!以此让广大民众相信党和政府对保护伞下滋生黑恶势力这类现象的真正零容忍!  
  瞭望》文章:上海滩“黑老大”一朝覆灭
  日 09:43:59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即便蒙上“合法”的面纱,依然无法逃脱专政机关的打击       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将犯有贩卖、运输毒品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的罪犯李斌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从2006年10月一审被判处死刑,到2007年12月被执行死刑,李斌案一直引起各方关注。这个自称“上海滩最大流氓”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主要人物,从一个“多进宫”的小混混起家,发展到贩毒等严重刑事犯罪,再发展到经营娱乐场所等经济实体,本质虽未改变,犯罪方式却从“赤裸裸”起步,然后蒙上一层“合法”的面纱。       李斌的轨迹,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典型轨迹,值得人们关注。       从小混混到毒贩子       1966年出生在上海的李斌,17岁时就因从事流氓活动被处劳动教养2年,劳教期间又被延长劳教期1年。此后,李斌又先后因流氓、盗窃、持有假币等罪名被劳动教养4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次。       2001年5月,刑满释放后的李斌不再满足于小打小闹。为了赚大钱,他将目光转向风险极大、但有暴利的贩毒。2003年4月初,李斌向其毒品上家夷延登(另案处理)订购1500粒毒品“摇头丸”,约定为邮寄送货。李斌通过李坚(另案处理)收到提货单后,便纠集夏可震、葛在锁(均另案处理)、李坚,到黄兴路8号上海市速递局市北分局准备提取上述毒品。之后,因李斌等人猜疑毒品可能已被公安机关控制而提货未成。经鉴定,该批甲基苯丙胺“摇头丸”共计1537粒,重360.13克。       日,李斌指使周欢春(已判刑)到上海市沪青平公路上的康德别墅40号某速递服务公司,提取他向毒品上家黄俊(另案处理)订购的3900余粒MDMA“摇头丸”(经鉴定共计1162.63克),后周欢春指使陈良(另案处理)提货,陈良被公安机关抓获。事发后,李斌窝藏周欢春,于2004年7月,安排沈锦荣、陆志清等人将周欢春送至广东省广州市黄俊处窝藏。       2004年7月初,李斌开始和黄俊交易冰毒。李斌通过银行将巨额毒资汇至黄俊指定的账号,黄俊则派人将冰毒送至高速公路上海附近的出口处,交给李斌及曾庆猛、沈锦荣、陆志清等人。2004年7月初至2005年4月初,李斌带领曾庆猛、沈锦荣、陆志清等人,多次驱车从沪杭高速枫泾服务区、嘉兴东出口处、金华出口处,粤赣高速江西赣州出口处等地购得十余公斤冰毒和5000余粒麻古。之后,李斌亲自或指使陆志清、沈锦荣、曾庆猛将上述毒品贩卖给他人。       经营实体里的违法勾当       2004年初,上海市某大酒店业主肖某等人欲在宝山区永乐路738号筹建娱乐场所宝鼎皇宫,此过程中,李斌对肖某等人采用滋扰、威胁等手段,最终取得宝鼎皇宫的经营权,并无偿取得该经营场地的使用权,由妻子姚银妹担任宝鼎皇宫董事长,达到掌控该场所之目的。       李斌作为幕后老板,把他的那些手下安插在“宝鼎皇宫”里,充任保安或司机。有时候,李斌干脆在“宝鼎皇宫”的保安中直接招募中意者,来充实自己组织的打手队伍。       为扩大势力和实力,李斌通过购买、交换等手段,先后获得猎枪、钢珠枪、气手枪、“左轮”改装手枪等多支枪支和数十把砍刀、8支钢制红缨枪等凶器,并将其中部分枪支分发给陆志清、乔林成、王香洪等人,其他凶器集中存放于宝鼎皇宫等处。       日晚,黄某、刘某等人在宝鼎皇宫与客人发生纠纷,李斌便伙同曾庆猛、侯金龙、娄明等人殴打黄某、刘某,又将两人拖至大堂内罚跪,姚银妹向前来处警的民警谎称黄、刘等人酒后持刀闹事。后姚银妹以财产损失及影响生意为由,获得1万元赔偿。       日晚,姚银妹因申某在宝鼎皇宫内拒绝其赠饮的酒水而心生怒火,在姚银妹的挑唆下,李斌伙同曾庆猛、娄明等人,对申某及在场的其他两人实施殴打,致三人轻微伤。       屡次向警方“叫板”       日晚,汪某与朋友7人至宝鼎皇宫娱乐消费,其间,因琐事与宝鼎皇宫工作人员发生争执。李斌得知后赶赴现场,带领曾庆猛、潘跃骏、倪伟才、刘文亮、任笑、吴克兵、王超等多人,不顾到场民警的阻拦,将公安人员隔绝在院外对汪某等人进行殴打。当上海市宝山公安分局双城派出所调查处理此事时,李斌手下人员歪曲事实作虚假陈述。事后,姚银妹得到对方所给的财物损失费、医药费1800元。       日凌晨,在上海市静安公安分局静安寺派出所民警调处姚银妹与他人纠纷时,李斌、姚银妹纠集曾庆猛、陆志清、胡炯、倪伟才、李孝明、侯金龙、王超、娄明、刘文亮等数十人,前往派出所起哄吵闹,直至当日上午10时许,导致大量群众围观,严重扰乱派出所的正常工作秩序。       李斌因对刘某拒绝受聘宝鼎皇宫却受聘同业竞争对手明星廊会所而心怀不满。日23时许,李斌指使高峰等人到明星廊会所滋扰生事,殴打刘某并将刘强行挟持至宝鼎皇宫,由李斌当众对刘某殴打。       日,上海市宝山公安分局民警到宝鼎皇宫调查处理刘某被殴打一事,李斌避而不见,姚银妹、倪伟才、陆志清、侯金龙、任笑等人公然阻扰公安人员执法。       为干扰执法,李斌指令姚银妹采用烟灰缸砸破额头,并由吴克兵帮助划破姚银妹的静脉等手段制造假象,企图嫁祸于执法的公安民警。姚银妹还打着吊针,以受害者身份至宝山公安分局吵闹。       日,李斌指使李勇(另案处理)书写“滚出宝山”字样的纸条,夹带两发猎枪子弹,炮制一封恐吓信,由汪洪洲派人送至宝鼎皇宫,然后由宝鼎皇宫工作人员顾振宇向宝山公安分局报警,欲以此混淆视听、转移警方视线、嫁祸他人。       2005年5月下旬某日,李斌指使倪盛伟以明星廊会所有藏匿、容留吸食毒品行为为由向公安机关举报,但未果。同年5月27日,李斌指使汪洪洲寻购毒品,让程伟雄等人将“摇头丸”、冰毒、大麻等藏匿于明星廊会所后,又指使李孝明向上海市公安机关投寄匿名信,诬告明星廊会所容留他人吸毒及提供毒品,企图假手公安机关追究明星廊会所业主的刑事责任。       上海政法学院编审汤啸天说,李斌案的案情,几乎具备了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所有特征。这个犯罪团伙人数众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通过有组织地运输、贩卖毒品,网络赌球及利用经济实体等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获取了大量不法之财,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在李斌组织、领导和指挥下,该组织非法持有枪支,大肆实施故意伤害、诬告陷害、窝藏、寻衅滋事、容留吸毒、故意毁坏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并公然对抗执法人员执行公务,严重侵害公民人身、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破坏了地方的经济与社会生活秩序。(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杨金志)     
打黑打根,擒贼擒王。我市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之所以赢得各界高度赞誉,除了摧毁了一个个黑恶势力外,更重要的是文强、彭长健等一批“保护伞”被绳之以法。不言而喻,彻底打击“保护伞”是这次专项斗争的一大亮点。    “保护伞”是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没有“保护伞”,黑恶势力便难以长存。打黑除恶的实践证明,正是由于“保护伞”与黑社会性质组织沆瀣一气,为其提供全力庇护,才使得黑恶势力愈发张狂。“保护伞”肆意放纵黑恶势力,暗中与黑恶势力勾结,以权护黑,为其通风报信、逃避查处、阻止揭发。这些为黑恶势力“代言”的官员,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严重影响了民众对法治的信心,严重影响了社会安定,严重影响着地方经济的发展。    司法常识告诉我们,“保护伞”手持的权力越大,危害性就越强。文强、彭长健等身处要职,原本肩负着打击、查处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职责,却长期收受贿赂,包庇、纵容多个黑社会性质组织,造成了极其严重的社会影响。也正是在文强这样的“保护伞”的庇佑下,我市的黑恶势力才不断膨胀,肆无忌惮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我市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如果仅仅将黑恶势力的脓包挤开,而没有对病灶毒素彻底清除,黑恶势力会在壁虎断尾之后,快速自我修复,卷土重来。因此,要铲除黑恶势力,就必须深挖“保护伞”。只有以正义的重拳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以法治的重拳打击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才能给黑恶势力致命性的打击,老百姓才能获得长久的安宁。    在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今天,为攫取非法利益,黑恶势力常常将触角伸进权力阵营。一些干部经不起金钱的诱惑,堕落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在打黑行动中,能否对此类“保护伞”予以精准定位并彻底摧毁,事关打黑除恶的成败,也直接影响着打黑除恶的质量及效果。但囿于“保护伞”长期混迹于干部队伍中,反侦查能力强,予以彻底扫清十分困难。而我市在此次斗争中,克服一切困难,对“保护伞”予以彻底的打击,社会各界为之振奋,广大市民衷心拥护。这无疑是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大亮点!    对于为黑恶势力“代言”的腐败官员,无论是什么人,无论地位多高,终将受到民众的唾弃与法律的惩罚。文强等“保护伞”的落马,警示着官员们,不可再走贪腐这条自取灭亡之路,要清清白白做官、干干净净做事,用好手中的权力,尽职尽责为百姓谋福祉。  
转自:重庆日报  
  海南日报:打击经营黑势力重在打击保护伞  日 13:53 来源:海南日报       全国“打黑办”19日在京召开第十一次主任会议,研究部署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强调,在狠狠打击盘踞在管理薄弱、高利润行业或领域,侵蚀国家资源、垄断行业经营的黑恶势力的同时,重点打击“地下出警队”、非法讨债公司等新型手段的黑恶势力、操纵黄赌毒的黑恶势力和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的农村黑恶势力。(5月20日中国新闻网)       近些年来,不少地方都出现了垄断行业经营性质的黑恶势力,有的利用暴力手段垄断当地矿产资源开发,有的垄断当地交通运输、网吧经营、肉类生产与经营等等等等,以期能够获得巨额暴利。如重庆的肉霸王天伦,为垄断重庆猪肉市场,利用黑恶势力及保护伞对正常经营的商户进行打压,使其自动退出市场;渝强集团的黎强,通过威胁、打架、砸车等暴力手段强迫其他车主退出自己经营的公交线路,从而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这两人就是盘踞在管理薄弱、高利润行业或领域,侵蚀国家资源、垄断行业经营的黑恶势力的典型代表。      黑恶势力垄断行业经营,首先是使市场经济遭到巨大损害与破坏。在黑恶势力暴力垄断之下,其他经营户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权利遭到剥夺,黑恶势力垄断行业经营之后还通过高昂垄断价格,损害消费者与下游生产企业的利益,与此同时,市场竞争原本可以带来的技术进步、效率提升等更是无从谈起。另一方面,黑恶势力为了获得与维持行业垄断经营,往往会对其他经营户采取暴力殴打等肉体伤害手段,使其他经营户身体受到伤害,甚至身体致残或被杀害。所以,黑恶势力垄断行业经营更是对法律的公然挑战,是对法律尊严的肆意践踏,为法治社会所不能容忍。      正因为如此,有关方面应如此次全国“打黑办”会议所强调的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公检法等司法机关应协同作战、联手配合,对垄断行业经营黑恶势力实行快捕快诉、从重处罚;与此同时,对于垄断行业经营的黑恶势力的打击还应长期化、常态化,应对垄断行业经营黑恶势力长期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使黑恶势力甫一露头即遭受严厉打击,避免其得到发展坐大的机会;另外,还应像会议所强调的,进一步加大上级司法机关对打黑除恶斗争的督办力度,加强打黑除恶专家人才库建设,积极推动打黑除恶相关法律的完善,加强打黑除恶工作的绩效考核等等。      除此而外还需看到的是,一些黑恶势力所以能通过暴力手段长期垄断经营部分行业,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在政府部门与司法机关存在保护伞。正是由于在政府部门与司法机关内部存在保护伞,才使得这些黑恶势力能够免于受到法律的打击与制裁,敢于更加肆无忌惮地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犯他人权益、践踏法律尊严。而一些黑恶势力将经由垄断经营获得的利益性行贿给部分政府部门与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是后者甘愿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根本原因之所在。所以,深入推进打黑除恶斗争,除了需对黑恶势力进行直接打击之外,更应从打击政府部门与司法机关内部的保护伞入手,彻底铲除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如此才能对黑恶势力垄断行业经营现象进行釜底抽薪式的打击,保持各地社会的长治久安。(魏文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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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检察机关披露打黑详情:黑恶势力扮红寻求保护伞     00:48:00 来源: 法制网(北京)  法制日报记者徐伟    文强死刑、彭长健无期——这些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倒掉,标志着重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已取得阶段性胜利。与此同时,社会关注重庆的目光也开始发生变化,从案件本身转向对打黑除恶长效机制的思考。  日前,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发布《重庆市检察机关打黑除恶情况汇编》。薄薄12页的小册子,逐年攀升的柱状图,不仅解密了黎强、陈明亮、文强、彭长健等黑恶势力及“保护伞”在检察机关利剑下一一原形毕露的过程,同时,也对打黑除恶长效机制的建立作出了一番解读。    今日,记者采访了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了解到《重庆市检察机关打黑除恶情况汇编》中的详情。“三核一图一表”厘清涉黑团伙    重庆发起打黑除恶“风暴”之初,重庆市检察院即认为这是一个系统工程。如何确保涉黑涉恶案件的办案质量、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针对这个问题,重庆市检察院制定了“1+3”工作措施,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的协调配合,推动打黑除恶斗争的深入、顺利开展。  据重庆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所谓“1+3”工作机制,即一个工作意见——《重庆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意见》;三个工作制度——《关于确保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质量的规定》、《关于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规定》、《关于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进一步严格纪律的通知》。  “其中,《关于确保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质量的规定》是工作机制中的重中之重。”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一规定严格了“四个区分”,即正确区分罪与非罪、“黑”与“恶”、黑恶犯罪与其他刑事犯罪、“保护伞”和一般职务犯罪;抓好“两个环节”,即在审查逮捕中,对不构成犯罪、无逮捕必要、证据不足的,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在审查起诉中,对不构成犯罪、无起诉必要的,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或建议公安机关撤案,对不属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成员且与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成员犯罪无直接联系的,分案处理。  据了解,重庆市检察院的“1+3”工作机制已经得到了全国打黑办和重庆市打黑办的认可和肯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将《关于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规定(试行)》在全国检察系统进行推广。    记者了解到,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除了“1+3”工作机制的运行外,重庆市检察机关通过“三核一图一表”工作法,对涉黑犯罪事实进行锁定。    重庆市检察院五分院公诉一处检察官唐慧告诉记者,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大多结构层次复杂、成员众多,采用“三核一图一表”法,可以迅速厘清涉案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结构层次、犯罪事实和证据。  据介绍,“三核”即“核事实、核证据、核人头”;“一图”即黑社会性质组织结构图;“一表”即黑社会性质组织具体犯罪事实一览表,针对每起违法犯罪事实,列出涉案的具体人员、每人的具体行为,针对每名涉案人员,列出该人员的具体违法犯罪行为,“人、事分别列表,一一对查”。  “岳宁涉黑案涉及的人数和罪名都很多,涉案人数达71人,有100余册案卷材料。”唐慧说,针对大量人员和事实,“三核一图一表”法将案件化繁为简,梳理出重点和难点问题。在这个基础上,办案组成员共同对案件的侦查提出了100余条补查建议,为这一案件的准确认定打下了基础。300名公诉检察官参与打黑除恶  “9年前,这里曾经站着文强参与抓获的‘杀人恶魔’张君。今天,文强等人却站到被告人席上。道理只有一个:我们的一切权力都来自人民,当文强等人为民谋利益时,人民给了他们充分肯定;同样,当他们以身试法时,不管他们有多么位高权重,都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    日,重庆市检察院五分院公诉一处副处长么宁当庭发表公诉词,代表国家公诉重庆打黑除恶以来挖出的最大“保护伞”——文强。    “打黑除恶”情况汇编显示,2007年,重庆市检察机关共起诉涉黑案件15件、134人,而到2009年,这一数字已飙升至39件583人。  涉黑犯罪逐年攀升的同时,重庆市检察机关不断投入人力,加大打黑力度。  据了解,自2009年6月重庆市全面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该市检察机关采取从下级院抽调、从上级院选派的方式,一共投入资深公诉检察官300余人,约占全市公诉力量的40%。  “专案组自成立以来,全部主动放弃休息,以‘8+6’(每日8小时工作时间加上6小时加班时间)、‘5+2’(每周5天工作日加上2天公休日)的工作模式,全身心投入到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审查起诉和庭前准备工作。”重庆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在办案期间发生了许多感人事迹,参与办案的检察官中,有的推迟婚期,有的刚做了手术还处于恢复阶段又投入战斗,还有的身怀六甲依旧奋战在办案一线。  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专案组成员郑华友的祖父病故,他仅用了一个周末的时间赶回江西老家,办完老人的后事就立刻回到重庆投入工作;身怀六甲的杨新慧本应可以休假,却不顾身体不便,忍住各种不适,坚持每天按时到岗工作,协助办理涉黑案件;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专案组杨旭东在小孩病重时也无法抽身照顾,书记员徐旭和杨杉因参加专案办理,两次推迟婚期……    “正是全体检察干警始终保持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最终赢得了打黑除恶斗争的胜利。”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打黑反腐同步推进    “文强、彭长健等‘保护伞’被一举打掉,一个成功的经验是打黑反腐同步进行。”重庆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深挖彻查‘保护伞’,以反腐推动打黑,以打黑促进反腐,打黑反腐同步推进。同时,充分发挥侦查一体化机制优势,在全市范围内统筹办案力量,指定管辖、异地交叉办案,有效整合侦查资源,形成打击合力。”“打黑除恶”情况汇编这样描述。    据统计,2009年,重庆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专项斗争中暴露出的职务犯罪93人,其中司法机关工作人员49人,占53%;党政机关工作人员13人,占14%;国有企业工作人员3人,占3%;其他人员28人,占30%。  在2009年重庆市检察机关立案查办的33名黑恶势力“保护伞”中,公安机关工作人员21人,占64%;党政机关工作人员4人,占12%;税务系统工作人员1人,占3%;交通系统工作人员2人,占6%;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1人,占3%;检察机关工作人员1人,占3%;审判机关工作人员2人,占6%。  “检察机关通过梳理2009年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发现,这些职务犯罪普遍呈现几大特点。”重庆市检察院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涉黑职务犯罪案件犯罪主体身份特殊,多数是能够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提供最直接、最有效的权力庇护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司法、执法部门工作人员,一般是具有保护社会稳定与打击犯罪双重职责的司法机关领导或干警。    据了解,谢才萍团伙中,就有两名警察在受贿18万元后,多次为其通风报信,包庇隐瞒开设赌场的犯罪事实,使其逃避打击。    “大要案比例较高。”这位负责人继续分析说,在所查办的案件中,大案(包括反贪大案和渎检重特大案件在内)55件,大案率为83.3%;处级以上要案33人,要案率占42.3%,均超过一般职务犯罪案件的比例。在这些大要案中,罪名相对集中,贿赂犯罪较为突出。在查办的案件中,有65人涉嫌贿赂犯罪,占到立案总人数的83.3%,其中受贿犯
  重庆检察机关披露打黑详情:黑恶势力扮红寻求保护伞     00:48:00 来源: 法制网(北京)  法制日报记者徐伟    文强死刑、彭长健无期——这些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倒掉,标志着重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已取得阶段性胜利。与此同时,社会关注重庆的目光也开始发生变化,从案件本身转向对打黑除恶长效机制的思考。  日前,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发布《重庆市检察机关打黑除恶情况汇编》。薄薄12页的小册子,逐年攀升的柱状图,不仅解密了黎强、陈明亮、文强、彭长健等黑恶势力及“保护伞”在检察机关利剑下一一原形毕露的过程,同时,也对打黑除恶长效机制的建立作出了一番解读。    今日,记者采访了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了解到《重庆市检察机关打黑除恶情况汇编》中的详情。“三核一图一表”厘清涉黑团伙    重庆发起打黑除恶“风暴”之初,重庆市检察院即认为这是一个系统工程。如何确保涉黑涉恶案件的办案质量、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针对这个问题,重庆市检察院制定了“1+3”工作措施,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的协调配合,推动打黑除恶斗争的深入、顺利开展。  据重庆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所谓“1+3”工作机制,即一个工作意见——《重庆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意见》;三个工作制度——《关于确保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质量的规定》、《关于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规定》、《关于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进一步严格纪律的通知》。  “其中,《关于确保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质量的规定》是工作机制中的重中之重。”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一规定严格了“四个区分”,即正确区分罪与非罪、“黑”与“恶”、黑恶犯罪与其他刑事犯罪、“保护伞”和一般职务犯罪;抓好“两个环节”,即在审查逮捕中,对不构成犯罪、无逮捕必要、证据不足的,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在审查起诉中,对不构成犯罪、无起诉必要的,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或建议公安机关撤案,对不属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成员且与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成员犯罪无直接联系的,分案处理。  据了解,重庆市检察院的“1+3”工作机制已经得到了全国打黑办和重庆市打黑办的认可和肯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将《关于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规定(试行)》在全国检察系统进行推广。    记者了解到,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除了“1+3”工作机制的运行外,重庆市检察机关通过“三核一图一表”工作法,对涉黑犯罪事实进行锁定。    重庆市检察院五分院公诉一处检察官唐慧告诉记者,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大多结构层次复杂、成员众多,采用“三核一图一表”法,可以迅速厘清涉案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结构层次、犯罪事实和证据。  据介绍,“三核”即“核事实、核证据、核人头”;“一图”即黑社会性质组织结构图;“一表”即黑社会性质组织具体犯罪事实一览表,针对每起违法犯罪事实,列出涉案的具体人员、每人的具体行为,针对每名涉案人员,列出该人员的具体违法犯罪行为,“人、事分别列表,一一对查”。  “岳宁涉黑案涉及的人数和罪名都很多,涉案人数达71人,有100余册案卷材料。”唐慧说,针对大量人员和事实,“三核一图一表”法将案件化繁为简,梳理出重点和难点问题。在这个基础上,办案组成员共同对案件的侦查提出了100余条补查建议,为这一案件的准确认定打下了基础。300名公诉检察官参与打黑除恶  “9年前,这里曾经站着文强参与抓获的‘杀人恶魔’张君。今天,文强等人却站到被告人席上。道理只有一个:我们的一切权力都来自人民,当文强等人为民谋利益时,人民给了他们充分肯定;同样,当他们以身试法时,不管他们有多么位高权重,都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    日,重庆市检察院五分院公诉一处副处长么宁当庭发表公诉词,代表国家公诉重庆打黑除恶以来挖出的最大“保护伞”——文强。    “打黑除恶”情况汇编显示,2007年,重庆市检察机关共起诉涉黑案件15件、134人,而到2009年,这一数字已飙升至39件583人。  涉黑犯罪逐年攀升的同时,重庆市检察机关不断投入人力,加大打黑力度。  据了解,自2009年6月重庆市全面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该市检察机关采取从下级院抽调、从上级院选派的方式,一共投入资深公诉检察官300余人,约占全市公诉力量的40%。  “专案组自成立以来,全部主动放弃休息,以‘8+6’(每日8小时工作时间加上6小时加班时间)、‘5+2’(每周5天工作日加上2天公休日)的工作模式,全身心投入到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审查起诉和庭前准备工作。”重庆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在办案期间发生了许多感人事迹,参与办案的检察官中,有的推迟婚期,有的刚做了手术还处于恢复阶段又投入战斗,还有的身怀六甲依旧奋战在办案一线。  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专案组成员郑华友的祖父病故,他仅用了一个周末的时间赶回江西老家,办完老人的后事就立刻回到重庆投入工作;身怀六甲的杨新慧本应可以休假,却不顾身体不便,忍住各种不适,坚持每天按时到岗工作,协助办理涉黑案件;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专案组杨旭东在小孩病重时也无法抽身照顾,书记员徐旭和杨杉因参加专案办理,两次推迟婚期……    “正是全体检察干警始终保持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最终赢得了打黑除恶斗争的胜利。”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打黑反腐同步推进    “文强、彭长健等‘保护伞’被一举打掉,一个成功的经验是打黑反腐同步进行。”重庆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深挖彻查‘保护伞’,以反腐推动打黑,以打黑促进反腐,打黑反腐同步推进。同时,充分发挥侦查一体化机制优势,在全市范围内统筹办案力量,指定管辖、异地交叉办案,有效整合侦查资源,形成打击合力。”“打黑除恶”情况汇编这样描述。    据统计,2009年,重庆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专项斗争中暴露出的职务犯罪93人,其中司法机关工作人员49人,占53%;党政机关工作人员13人,占14%;国有企业工作人员3人,占3%;其他人员28人,占30%。  在2009年重庆市检察机关立案查办的33名黑恶势力“保护伞”中,公安机关工作人员21人,占64%;党政机关工作人员4人,占12%;税务系统工作人员1人,占3%;交通系统工作人员2人,占6%;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1人,占3%;检察机关工作人员1人,占3%;审判机关工作人员2人,占6%。  “检察机关通过梳理2009年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发现,这些职务犯罪普遍呈现几大特点。”重庆市检察院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涉黑职务犯罪案件犯罪主体身份特殊,多数是能够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提供最直接、最有效的权力庇护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司法、执法部门工作人员,一般是具有保护社会稳定与打击犯罪双重职责的司法机关领导或干警。    
  楼主辛苦了  
  据了解,谢才萍团伙中,就有两名警察在受贿18万元后,多次为其通风报信,包庇隐瞒开设赌场的犯罪事实,使其逃避打击。    “大要案比例较高。”这位负责人继续分析说,在所查办的案件中,大案(包括反贪大案和渎检重特大案件在内)55件,大案率为83.3%;处级以上要案33人,要案率占42.3%,均超过一般职务犯罪案件的比例。在这些大要案中,罪名相对集中,贿赂犯罪较为突出。在查办的案件中,有65人涉嫌贿赂犯罪,占到立案总人数的83.3%,其中受贿犯罪47人,行贿犯罪18人,“权钱交易在这类犯罪案件中表现极为明显”。  “还有一个特点就是社会影响恶劣。司法不公、执法不公等司法腐败现象,长期以来是社会关注度较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黑恶势力一旦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相勾结,特别是与司法机关内部腐败相联系,不仅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玷污国家公职人员的廉洁性,甚至会危及党的执政基础,后果极为严重。”这位负责人说。建长效机制铲除滋生土壤    重庆重拳打黑除恶,引来一片叫好。与此同时,也有人开始反思,如何建立打黑除恶的长效机制?    据了解,在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过程中,重庆市检察机关专门成立调研组同步跟进,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理论与实务问题进行研究,以期为稳、准、狠地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彻底摧毁其经济基础和深挖“保护伞”形成“智库”。  根据调研组的分析,目前,重庆市检察机关已梳理出当前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特点,以及“保护伞”的表现形态。    据打黑除恶情况汇编总结:    目前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呈现出以下新特点、新动向:  组织人员流动性增强、组织与组织之间相互借用势力;  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开办经济实体为掩护,以商养黑、以黑护商;  组织纪律载体由“帮规、规矩”等向经济上的依附、公司企业内部管理的制约转化;  黑社会性质组织者、领导者“扮红”自身,取得头衔后,利用地位为自身及组织谋取利益;    寻求“保护伞”现象突出,对公权力的腐蚀日趋严重,被拉下水的官员涉及司法、党政、行政执法等多个领域。    “保护伞”的表现形态也有5种:    对黑恶分子的犯罪行为以各种理由不立案查处,也不主动展开调查或采取相关措施,不行使职权,以消极的方式放任或贻误战机;  利用职权阻碍黑社会性质组织所开办的经济实体竞争对手的正常经营活动、干扰司法等为黑恶势力的活动提供偏袒保护;  利用职权为黑恶分子通风报信,或做虚假证明,或替其说情开脱,或为执法办案设置障碍,或出谋划策让其逃跑、毁灭罪证,帮助黑恶分子逃避处罚;  在案件查办中利用职权以证据不足、查处难度大为由,查处一部分案件,丢漏一部分案件,甚至查处小的案件漏掉大的案件;    查处从犯、同案犯,漏掉主犯,或者只查个案,不深挖细查组织犯罪。    “打黑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用长效机制来综合治理。”重庆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首先要完善刑事立法,完善打黑法律体系。在实体法方面,现行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三个罪名难以适应惩处黑恶犯罪的需要,必须增设新的罪名、新的刑罚,如“单位犯罪”、财产刑等内容;在程序法方面,扩大特殊侦查手段和秘密侦查措施的适用范围;建立和完善证人制度;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分子缓刑、假释、减刑进行特别限制。  这位负责人认为,黑恶势力的滋生与社会管理不到位有一定的联系。因此,要切实加大反腐力度,预防和清除“保护伞”;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加大反洗钱力度,杜绝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发展和恶性膨胀;完善枪支弹药的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危险物品的生产、使用、运输、销售和购买,防止黑社会性质组织利用其进行犯罪活动,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此外,应当建立健全查处机制,增强打黑除恶工作的效能。”这位负责人说,这方面要做的工作包括,组建打黑专业队伍;健全侦、捕、诉监督配合机制,形成打击合力;建立司法机关与工商、税务等行政执法部门及金融机构的情报网络,掌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经济脉络;建立与境外司法机关刑事司法协作机制,加强境内外合作。同时,坚持“露头就打、打早打小”,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的高压态势;建立便捷、高效、公正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防止民众借助黑恶势力解决纠纷;始终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减少社会对抗冲突,从源头上预防犯罪的发生。     00:48:00 来源: 法制网(北京)  法制日报记者徐伟  
  [img][img][/img][/img]  文强(中)正在送转途中(9月26日摄)。经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许可,经重庆市纪委审查并移送司法机关,经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原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因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涉嫌受贿等职务犯罪日前被警方执行逮捕。    [img][/img]  彭长健(中)被宣布逮捕。    [img][/img]  彭长健被逮捕      经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许可,经重庆市纪委审查并移送司法机关,经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原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因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涉嫌受贿等职务犯罪日前被警方执行逮捕。文强黑恶“保护伞”骨干黄代强、陈涛、赵利明、李寒彬等一批同案人员此前已被执行逮捕。据透露,涉黑落马的原交警总队长陈洪刚因严重违纪正在审查中。     相关方面通报: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文强长期以来,伙同其“心腹”骨干黄代强(原刑警总队副总队长)、陈涛(原治安总队副总队长)、赵利明(原经侦总队总队长)、李寒彬(原刑警总队“打黑”支队支队长)等人,利用职务之便,涉嫌先后为王天伦、岳宁、龚刚模、谢才萍、王小军、陈明亮、马当和“亮点”等多个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团伙充当保护。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杀人、抢劫、绑架、故意伤害、组织、容留卖淫、开设赌场、非法拘禁、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与此同时,文强等人还涉嫌强奸、洗钱、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非法持有弹药、帮助毁灭证据、高利转贷、伪造国家机关印章、伪造公司企业印章、介绍卖淫以及巨额受贿等多项犯罪。     据初步查明的情况,文强和原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彭长健(已批捕)以及骨干成员等利用手中职权,徇私枉法、买官卖官、大肆收受巨额贿赂。侦查中共查扣其涉案资产价值上亿元,尚有涉案资金转移海外在追查中。此外,文强道德败坏、包养情妇、长期嫖娼、赌博成性。     重庆市警方表示,黑恶不除,百姓难安。文强等被执行逮捕,是打黑除恶斗争取得显著成果的重要标志。充分彰显了党和政府的决心,是人民与正义的胜利,是打黑反腐的胜利。这场打黑除恶斗争正向纵深推进,正义之剑将继续“亮剑”山城,还百姓一片安宁。  文强(中)正在送转途中(9月26日摄)。经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许可,经重庆市纪委审查并移送司法机关,经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原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因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涉嫌受贿等职务犯罪日前被警方执行逮捕。
  “保护伞”的表现形态也有5种:    对黑恶分子的犯罪行为以各种理由不立案查处,也不主动展开调查或采取相关措施,不行使职权,以消极的方式放任或贻误战机;  利用职权阻碍黑社会性质组织所开办的经济实体竞争对手的正常经营活动、干扰司法等为黑恶势力的活动提供偏袒保护;  利用职权为黑恶分子通风报信,或做虚假证明,或替其说情开脱,或为执法办案设置障碍,或出谋划策让其逃跑、毁灭罪证,帮助黑恶分子逃避处罚;  在案件查办中利用职权以证据不足、查处难度大为由,查处一部分案件,丢漏一部分案件,甚至查处小的案件漏掉大的案件;    查处从犯、同案犯,漏掉主犯,或者只查个案,不深挖细查组织犯罪。    
  堂堂一名司法局长,犹如法的化身,可谓一手遮天,于是他毅然决然地成为黑恶势力最坚强的保护伞。他拥有收受贿赂的直通车,玩弄女人的绿色通道,甚至夸口玩过各种到渝走穴演出女星,家有弟媳做提款机,身家近亿。他就像一个坚固的堡垒,无人能攻克,谁料阴沟里翻船,被自家媳妇揭发,栽在自家醋坛子里。哀哉!他是她的“保护伞”,她是他的“提款机”。他们是史上最牛“黄金搭
  黑恶势力保护伞蛇鼠一窝!
  广州十年来“最残忍黑团伙”---粤北文浩兴黑恶势力也是这般复制罪恶的!    被称为“广州十年来最凶残黑团伙”的伍志坚等人涉毒涉黑案在广州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首犯伍志坚及其团伙成员共19人出庭受审,预计庭审将持续到本周末。庭审中,黑老大伍志坚将罪责能推的都推给了手下马仔,但对其弟弟伍志伟却极力维护。昨天上午9时许,该案正式开庭,每两名武警押解着一名被告人,伍志坚等19人步入法庭。身着褐色监服的伍志坚,眉头微锁,朝旁听席上扫视了一圈。他中等身材,头发微白。大多数时候他都微低着头,目露凶光,嘴角朝下拉伸。      到底有多残忍?    ——藏枪贩毒杀马仔!    登记身份证住址控制成员——      据公诉机关指控,自2007年开始,该组织逐渐发展成了以伍志坚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为了控制组织成员,伍志坚记下每个成员的身份证、家庭地址。伍志坚还以发工资的形式,每月给各个组织成员5000元。  辗转多处制毒贩毒数十公斤——    制毒、贩毒是伍志坚团伙的主业,据指控,2007年起,伍志坚纠合数人,先后在广州市白云区多处制造毒品“麻古”、“摇头丸”,贩卖牟取暴利。据统计,伍志坚团伙制贩毒品总量已超过30公斤,此外,还有近49公斤尚未检出常见毒品成分。      成员存异心者或杀或伤——      伍志坚要求组织成员绝对服从自己,对成员存有异心者实施杀害、伤害、绑架、非法拘禁等犯罪活动,从而控制组织成员及制贩毒行业。    日,伍志坚怀疑被告人王文远及同案人韩磊准备绑架他并抢他的毒品,于是将两人拘禁于荔湾区龙溪凤池村内。其间,对两人进行殴打,并用火烫烧韩磊。      12月24日晚,韩磊伤重濒死,遂将韩磊抛弃佛山。当日22时许,王文远趁看守不严脱逃。韩磊被发现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用灌食毒品方式杀手下——      伍志坚生性多疑残暴,除了动用私刑拘禁殴打手下外,他对怀疑有“异心”的成员不惜灭口。行凶后,伍志坚还会“犒赏”手下。      2008年12月,伍志坚怀疑陈卫兵与外面毒贩勾结偷走组织的毒品,将陈卫兵关押。其间,几人轮流殴打陈卫兵,并给陈卫兵灌食过量毒品,致其死亡,随后将陈卫兵抛尸东莞虎门大桥江中。作案后,伍志坚给上述手下每人奖励5000元。      2009年2月,伍志坚又认为被害人朱国战存心与其组织作对,于是将朱国战及其女友劫持。随后,司义波等人轮流殴打朱国战,并在可乐中混上毒品,灌食朱国战,随后用封口胶将朱的口鼻封上,将其杀害。之后,司义波等人将朱国战尸体抛入虎门大桥下的江中。当日晚上,为了杀人灭口,伍志坚又指使同案人龚华军将朱国战的女友吴诗敏装进装有石头的编织袋,沉入江中。作案后,伍志坚又给手下每人奖励3000元。  庭审直击      伍志坚:      1.登记身份证是为了增进了解      伍志坚被指控“七宗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绑架罪,非法拘禁罪。      昨日下午,作为第一被告的伍志坚出庭受审。他满不在乎地一屁股坐在被告席上,斜倚着的身子不时晃一晃。公诉人在问了几个问题后,实在看不下去,便呵斥他:“你坐好了!把腿放好!”伍志坚否认自己组织了黑社会性质组织,对于其他的制贩毒品、绑架、故意伤害等犯罪事实也是避重就轻。据他供述,手下的马仔并非由其一人发展,而是这个马仔介绍那个马仔“入会”。“很多人我都叫不出名字。”伍志坚说,他对这帮人谈不上管理。对于登记马仔家庭住址以及身份证号码的行为,他的解释是:“都没什么啊,了解一下他们而已。我跟其中有些人熟得不得了,有什么好控制的!”      2.死人的事全推给马仔      对于被指控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绑架手下马仔的事实,伍志坚将大部分责任都推卸给了马仔。马仔之一的韩磊被折磨至死,伍志坚说,后来与韩磊一同被拘禁的另一马仔王文远的老婆找他求情,他就打算第二天将这两人放了。结果晚上看管韩磊、王文远的马仔告诉他韩磊不行了。“我就让张洪博把他送医院去。张洪博告诉我送过去了,后来韩磊怎么死在路边我就不清楚了。”伍志坚说。关于杀死朱国战及其女友吴诗敏一事,伍志坚将一切责任都推给了逃跑的马仔龚华军。“那天是薛大伟跟朱国战打架,跟我告状。我说大家都是朋友,不要再搞了。而且还特意发了短信给龚华军让他不要搞吴诗敏。他们没跟我商量过杀朱国战和他女朋友的事情,都是龚华军搞出来的。”      3.对弟弟竭力维护      对于弟弟伍志伟,伍志坚在接受询问时极力保护,他说,伍志伟没有参加这个组织,他没有给伍志伟发过任何工资、伍志伟没有制贩毒,没有转移枪支弹药。  马仔:      “不听话我就是明摆的例子!”      被告人张洪博的身份特殊,既是黑社会的组织成员,又因为被怀疑有异心,而被关押了半年,甚至还剁去了四根手指。昨日法庭打破庭审时惯例,首先讯问了张洪博。      “你为什么被绑架?”公诉人问道。      张洪博用残缺的右手拿着麦克风回答道:“他叫我干掉陈荣彬,我没答应,他恨我没听他话。”2008年10月初,张洪博被绑架。他说,在同德围时,看押他的人重重打他,还分三次剁掉他四根手指。2009年3月,张洪博被放出来时,伍志坚还叫他要“听话”,并以“家里人”的安全相威胁。      公诉人问道:“不听从伍志坚的话是否会受到处罚?”张洪博立即回答:“我就是明摆着的例子!”  公诉人问另一马仔司义波“对于背叛的成员,是不是重则杀害,轻则伤害?”司义波回答:“哪有什么轻的,反正就是杀害。我们这里有好几个都是这样被杀的。”      被告人王文远也曾被关押殴打过,他的命也算是捡回来的。2007年7月,王文远来到这个组织,主要负责开车。在组织中,他和韩磊、陈士普是“要好的朋友”。他称,伍志坚因怀疑他和陈士普、韩磊联系,便将他和韩磊关押起来。    王文远说,刚开始关在一起时,他们经常被打,那些人还拿铁锤砸韩磊的脑袋。后来他们又被分开关押,他被关押在3楼,韩磊被关在4楼。他经常听到楼上传来殴打韩磊的声音。    “12月24日那晚,不知道是产生了幻觉还是怎么回事,我听到又有人挨打的声音,其中还有一个女的,听见打得很厉害,我以为是我老婆,便不顾一切跑到外面去呼救!”(记者刘晓星、林霞虹 通讯员穗法宣、罗伟雄)  公诉人问另一马仔司义波“对于背叛的成员,是不是重则杀害,轻则伤害?”司义波回答:“哪有什么轻的,反正就是杀害。我们这里有好几个都是这样被杀的。”      被告人王文远也曾被关押殴打过,他的命也算是捡回来的。2007年7月,王文远来到这个组织,主要负责开车。在组织中,他和韩磊、陈士普是“要好的朋友”。他称,伍志坚因怀疑他和陈士普、韩磊联系,便将他和韩磊关押起来。      王文远说,刚开始关在一起时,他们经常被打,那些人还拿铁锤砸韩磊的脑袋。后来他们又被分开关押,他被关押在3楼,韩磊被关在4楼。他经常听到楼上传来殴打韩磊的声音。      “12月24
  “12月24日那晚,不知道是产生了幻觉还是怎么回事,我听到又有人挨打的声音,其中还有一个女的,听见打得很厉害,我以为是我老婆,便不顾一切跑到外面去呼救!”(记者刘晓星、林霞虹 通讯员穗法宣、罗伟雄)  日08:27
来源:《广州日报》    
  文强、彭长健等‘保护伞’被一举打掉,一个成功的经验是打黑反腐同步进行。
  对于为黑恶势力“代言”的腐败官员,无论是什么人,无论地位多高,终将受到民众的唾弃与法律的惩罚。
  有一个特点就是社会影响恶劣。司法不公、执法不公等司法腐败现象,长期以来是社会关注度较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黑恶势力一旦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相勾结,特别是与司法机关内部腐败相联系,不仅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玷污国家公职人员的廉洁性,甚至会危及党的执政基础,后果极为严重。  
  一些黑恶势力所以能通过暴力手段长期垄断经营部分行业,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在政府部门与司法机关存在保护伞。正是由于在政府部门与司法机关内部存在保护伞,才使得这些黑恶势力能够免于受到法律的打击与制裁,敢于更加肆无忌惮地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犯他人权益、践踏法律尊严。而一些黑恶势力将经由垄断经营获得的利益性行贿给部分政府部门与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是后者甘愿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根本原因之所在。所以,深入推进打黑除恶斗争,除了需对黑恶势力进行直接打击之外,更应从打击政府部门与司法机关内部的保护伞入手,彻底铲除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如此才能对黑恶势力垄断行业经营现象进行釜底抽薪式的打击,保持各地社会的长治久安。
  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将《关于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规定(试行)》在全国检察系统进行推广。  
  我想应该等到中国社会不会再有像中石油和中石化这样的垄断企业存在的时候或者说政府敢对这类垄断企业下手的时候,老百姓可能才会有出头的日子。
  据了解,在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过程中,重庆市检察机关专门成立调研组同步跟进,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理论与实务问题进行研究,以期为稳、准、狠地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彻底摧毁其经济基础和深挖“保护伞”形成“智库”。  根据调研组的分析,目前,重庆市检察机关已梳理出当前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特点,以及“保护伞”的表现形态。  
  司法不公、执法不公等司法腐败现象,长期以来是社会关注度较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 问题。黑恶势力一旦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相勾结,特别是与司法机关内部腐败相联系,不仅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玷污国家公职人员的廉洁性,甚至会危及党的执政基础,后果极为严重。”这位负责人说。建长效机制铲除滋生土壤!  
  打黑打根,擒贼擒王。
  司法腐败的地方就是犯罪猖獗的天堂。
  大洋网截图/read-bxhs-.htm  大洋网截图/read-bxhs-.htm大洋网截图/read-bxhs-.htm大洋网截图/read-bxhs-.htm大洋网截图/read-bxhs-.htm
  复制文字格式如下:    广东省韶关市乐昌坪石镇的天空也太黑了!    【21楼】dayoo959290 [大洋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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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有亲眼看到     :【baa958590(匿名) 提到】:
  :叫谭     【22楼】dayoo958781 [大洋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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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坪石镇公安分局刘局长真的很黑。我可以做证我就是治安队队员。
    【23楼】dayoo958781 [大洋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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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坪石镇公安分局刘局长真的很黑。我可以做证我就是治安队队员。
    【24楼】dayoo959290 [大洋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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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说的是刘洪局长吧。     :【baa958781(匿名) 提到】:
  :坪石镇公安分局刘局长真的很黑。我可以做证我就是治安队队员。     【25楼】dayoo958781 [大洋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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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乐昌市坪石镇的天空确实太黑了!你说在这种环境下生活的老百姓,天空会不会黑的???     【26楼】dayoo961579 [大洋网友]
20:20 举报回复
  9月11日,罗家渡有一村民遭受他人枪伤害,到广东乐昌坪石公安分局下属派出所报案,坪石公安分局下属派出所不但不接受报案,还态度恶劣,明显是在袒护什么人和事。老百姓将这种事到网站公布希望引起相关部门重视,就有人出面干预,你说在这种环境下生活的老百姓,天空会不会黑的???
    【27楼】dayoo961579 [大洋网友]
20:27 举报回复
  9月11日,罗家渡毛家有一村民被坪石镇三人用枪打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还抢走了几千方的石头,到广东乐昌坪石公安分局下属派出所报了案,但是,到现在都没有答复,也没有抓人。老百姓将这种事到网站公布,希望引起相关部门重视。
    【28楼】dayoo962164 [大洋网友]
20:09 举报回复
  河西到派出所也好黑
    【29楼】dayoo962173 [大洋网友]
22:00 举报回复
  百姓办事刁难,抽好烟说难办;   地痞警察一滩,有吃有喝哥俩;   上下班有车辆,出事完了才到场;   黑恶势力不铲,小事大事不断;   朝里无人别唱,有钱好办好办;   天天开会不断,案件迟迟不拍案!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捉老鼠,   为警不为民伸冤,民生唾液把你淹!   坪石真的很黑!乌黑!!!
    【30楼】dayoo962868 [大洋网友]
13:14 举报回复
  今年10月11日的坪石镇广铁漂流酒店砍死案件网上有传,可能是真实的案件。我看了朋友QQ空间的尸体图片,砍得很惨。     【31楼】dayoo963496 [大洋网友]
16:21 举报回复
  好惨!诅咒他们死无全尸。
    司法腐败的地方就是犯罪猖獗的天堂。     大洋网截图/read-bxhs-.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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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坪石镇公安分局刘局长真的很黑。我可以做证我就是治安队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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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坪石镇公安分局刘局长真的很黑。我可以做证我就是治安队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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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说的是刘洪局长吧。     :【baa958781(匿名) 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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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锦涛;温家宝;您知道吗   
广东乐昌市坪石镇的天空确实太黑了!你说在这种环境下生活的老百姓,天空会不会黑的???     【26楼】dayoo961579 [大洋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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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1日,罗家渡有一村民遭受他人枪伤害,到广东乐昌坪石公安分局下属派出所报案,坪石公安分局下属派出所不但不接受报案,还态度恶劣,明显是在袒护什么人和事。老百姓将这种事到网站公布希望引起相关部门重视,就有人出面干预,你说在这种环境下生活的老百姓,天空会不会黑的???
    【27楼】dayoo961579 [大洋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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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1日,罗家渡毛家有一村民被坪石镇三人用枪打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还抢走了几千方的石头,到广东乐昌坪石公安分局下属派出所报了案,但是,到现在都没有答复,也没有抓人。老百姓将这种事到网站公布,希望引起相关部门重视。
    【28楼】dayoo962164 [大洋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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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西到派出所也好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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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姓办事刁难,抽好烟说难办;   地痞警察一滩,有吃有喝哥俩;   上下班有车辆,出事完了才到场;   黑恶势力不铲,小事大事不断;   朝里无人别唱,有钱好办好办;   天天开会不断,案件迟迟不拍案!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捉老鼠,   为警不为民伸冤,民生唾液把你淹!   坪石真的很黑!乌黑!!!
    【30楼】dayoo962868 [大洋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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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10月11日的坪石镇广铁漂流酒店砍死案件网上有传,可能是真实的案件。我看了朋友QQ空间的尸体图片,砍得很惨。     【31楼】dayoo963496 [大洋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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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惨!诅咒他们死无全尸。
    司法腐败的地方就是犯罪猖獗的天堂。     大洋网截图/read-bxhs-.htm
  深挖彻查‘保护伞’,以反腐推动打黑,以打黑促进反腐,打黑反腐同步推进。同时,充分发挥侦查一体化机制优势,在全市范围内统筹办案力量,指定管辖、异地交叉办案,有效整合侦查资源,形成打击合力。
  联系电话;这就是文浩兴黑恶势力杀人命案的死者谭跃平。死者是个退伍军人,当兵在长春服兵役,1998年还参加抗洪救灾,你们有良知的人说一句;广东乐昌市坪石镇的天空是不是太黑了
  这就是文浩兴黑恶势力杀人命案的死者谭跃平。死者是个退伍军人,当兵在长春服兵役,1998年还参加抗洪救灾,你们有良知的人说一句;广东乐昌市坪石镇的天空是不是太黑了    联系电话;  
  文强、彭长健等‘保护伞’被一举打掉,一个成功的经验是打黑反腐同步进行。
  惨不忍睹!打黑与反腐必须同步进行乐昌才有明天。   
  近几年来,政府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还是很大的。。。
  顶!顶!顶!这个案件就是太冤枉啦,维权要找真心为老百姓说真话的人。于国福维权能够以事实证据大胆直击案件要点,采取网媒曝光、举报方式达到高层关注的维权目的,要想维权保平安,就快快拨打回帖作者联系电话,搜索“于国福有话说”进行维权。  
  2009年9月,前国务院总理朱镕基低调出了一本叫《朱镕基答记者问》的书,让已退休7年、82岁的朱镕基又回归到了公众的视野。前几天,我与同事在办公室闲聊的时,有位同志评价说,朱镕基是个很有本事的人,只听他的话语,足能使某些贪官闻风丧胆;只看他的眼神,一定能使许多贪官颤栗!对此,笔者也深表赞赏和支持。  
话说朱镕基虽然只当了一届总理,可他崇高的人格,鲜明的个性,铁样的手腕,强硬的态度,铿锵的话语,严肃的表情,传奇的眼神……无不给世人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尤其他当时是中央高层领导中少有的全面懂经济的专家,他为中国的市场经济和宏观调控的建立和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因此,一提到朱镕基,人们无不赞扬和怀念他。  
我们先来回顾一下朱镕基富有魅力的语言吧:  
“每个清华人都负有责任,建设这个国家。为学,要扎扎实实,不可沽名钓誉;做事,要公正廉洁,不要落身后骂名。”——2001年6月6日上午,清华大学经管学院的全体师生来到综合体育馆里,朱镕基如此说。  
“自己不勤政,又不廉政,吃吃喝喝,乱批条子,任人唯亲,到处搞关系,把国家财产不当一回事,你坐在主席台上面作报告,下面能不骂你?”——1993年朱镕基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说。  
“不管前面是地雷阵还是万丈深渊,我都将勇往直前,义无反顾,鞠躬尽瘁,死而后已。”——1998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朱镕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这样说。  
“反腐败要先打老虎后打狼,对老虎绝不能姑息养奸,准备好一百口棺材,也有我的一口,无非是个同归于尽,却换来国家的长久稳定发展和老百姓对我们事业的信心。”——在查出陈希同贪污腐败案后,朱镕基极为震怒地说。  
“请大家不要误会,死而后已不是说我要老呆在总理这个位置上,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说只要我活着,还有一口气,我就要为人民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朱镕基解释说。 朱镕基这些极为铿锵有力的话语,尤其是那些关于反腐倡廉的话讲的很有力度,读了之后能让心灵再次受到了极大的震撼(但不知道贪官们是否脸红?)。尤其朱镕基讲反腐败时的那种神态与表情,在当今的领导干部队伍里很难找到第二个人。比如,朱镕基讲话时声如洪钟铿锵有力,而且做着手势,那种极为严肃的表情,那双怒目圆睁的眼睛,特别是眼珠一瞪,锋芒毕露,咄咄逼人,犹如一把利剑,直插官员的心脏!倘若有哪个贪官在场,一定会让他颤栗不已,胆小的甚至还会屁滚尿流!  
在当今中国反腐败就要有这种比较“凶悍”、具有最坚决的态度,最严肃的表情,铁的手腕的人物,以及强有力的制度,有效的监督,这样首先才能在气势上压住腐败分子的嚣张气焰和强烈的贪欲。那些腐败分子一听到有这种人的声音就会闻风丧胆,一看到这样的眼神就会不寒而栗,就会有所收敛,这就叫不战而屈人之兵。  
朱镕基当时毕竟是总理,也只当了五年,而且他作为国家总理还有更多的大事要做。尽管他讲的再那么扎实、到位,他的面容那么“凶悍”,他的眼神那么传奇,而那些胆大脸厚的贪官们看惯了,也就不怕了。再说,反腐败不能只寄托在某个人身上,一个人的精力有限,毕竟要靠制度,要靠有效监督,要靠认真抓落实,才能从根本上遏止腐败。  
关于朱镕基传奇的眼神,朱镕基曾经解释说,“关于我本人……桌子是拍过,眼睛也瞪过,不瞪眼睛不就是植物人了嘛,板凳绝对没有捶过,那捶起来是很疼的。至于说我这样做是为了吓唬老百姓,我想没有一个人相信他这种说法。我从来不吓唬老百姓,只吓唬那些贪官污吏。”实际上,朱镕基对待人民群众始终是面带微笑的。  
这就是一个魅力无限的朱镕基,这就是一个正气浩然的朱镕基,这就一个嫉恶如仇却倍加亲民爱民为民的朱镕基!这就是一个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朱镕基!这就是一个人民的好公仆好总理朱镕基!  
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朱镕基都是各级公仆们应当学习的楷模。但愿有更多朱镕基式的官员涌现并活跃在中国政坛上,这样对我们的党,我们的国家,以及中国人民都有好处。
  朱镕基虽然只当了一届总理,可他崇高的人格,鲜明的个性,铁样的手腕,强硬的态度,铿锵的话语,严肃的表情,传奇的眼神……无不给世人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尤其他当时是中央高层领导中少有的全面懂经济的专家,他为中国的市场经济和宏观调控的建立和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因此,一提到朱镕基,人们无不赞扬和怀念他。  
  坚决惩处黑恶势力,请大家共同关注/techforum/content/828/1/118370.shtml
  坚决惩处黑恶势力,请大家共同关注!
  司法腐败是社会腐败的根源,这些渗透到司法机关内部的涉嫌犯罪分子,视国家规定为无的放矢的一纸空文,随意践踏、扭曲和破坏,甚至公开抗拒。他们是非不分,真假不辨,荣辱不知。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破坏了司法公信力,侵犯了人民的利益。他们对党、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犯下了滔天罪行,必需要彻底铲除。否则,党之不党,国之不国,社会要腐朽,人民要遭殃。
  黑恶势力明知他们的行为是违反法律的,是犯罪行为。因此他们需要保护伞,他们需要具有执法权力的人来为他们的罪恶不受法律制裁充当保护伞,他们就从执法部门下手,收买、拉拢、腐蚀一些意志薄弱的执法人员,这些国家公务人员经不起金钱美女的诱惑,一失足成千古恨,越陷越深不能自拔,他们其中不乏身居高位的领导。因此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也是由小到大,由初级到高级。  
深入推进打黑除恶斗争,除了需对黑恶势力进行直接打击之外,更应从打击政府部门与司法机关内部的保护伞入手,彻底铲除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如此才能对黑恶势力垄断行业经营现象进行釜底抽薪式的打击,保持各地社会的长治久安。
  邪恶盛行的唯一条件,是善良者的沉默。        除恶即行善,纵恶即行凶。
  是谁助长了黑恶势力种种暴行的延续???  很明显就是当地某些权利部门,对这些黑恶势力的打击不够,或者不打击,情大于法的事实是明显的。就像这种危害社会的黑恶势力,往往与当地的某些权利部门勾结,在金钱利益的背后形成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从而纵容与助长了黑恶势力的气焰嚣张,滋生了暴力,行凶,杀人及开设赌场、贩卖***等等践踏法律的行为的存在。这行为些都是与我国的法律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相违背的,是要受到严厉打击的。  奉劝那些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人们,利用党和人民给你手中的法制权利不惩恶而是助恶,一切违背国家利益与人民利益的行为终会得到正义的人民的唾弃与法律的严厉制裁!!!
  除恶即行善,纵恶即行凶。
  文浩兴黑恶势力杀人命案的死者谭跃平。死者是个退伍军人,当兵在长春服兵役,1998年还参加抗洪救灾,你们有良知的人说一句;广东乐昌市坪石镇的天空是不是太黑了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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