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有那些医院是苏州三级甲等医院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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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城市医院推荐:我父亲张俊才因胃部不适,于日到四川省乐山市人民医院(三级甲等医院)做胃镜检查,在短短两分钟发生意外,继而永远离开了我们。在做胃镜检查出现意外时该医院未实施任何抢救措施,连最起码的氧气袋都是21分钟后才送到,当时有很多医护人员在场,作为医生就这样看着我的父亲离世,出事后我们去找医院讨说法,当时在场的医护人员全部躲避不见,医院不承认医疗事故并不给于任何说法,还请了警察来给我们实施压力。我父亲平时身体并无大碍,此次去医院只是觉得不适做一个基本检查,没想到短短两分钟就永远离我们而去。我父亲一辈子与人为善,和蔼可亲。我们都还没来得及好好孝敬他就这样在医院匆匆离我们而去。我们全家人都很悲愤。黑心医院,草菅人命,希望大家帮忙评评理。
楼主发言:1次 发图:0张
  做个普通胃镜检查就整出人命?这是个什么个情况??
  不懂医学知识@我讨厌吃黄瓜
  这是我们全家人都感到很愤怒的事,所以才想讨个说法,当时我们自己都不感相信这是真的!!!!!
  @腾讯QQ的马甲
13:12:00    不懂医学知识@我讨厌吃黄瓜  -----------------------------  药物过敏?心源性猝死?不知道。。。    尸检确定死亡原因吧
  我父亲张俊才因胃部不适,于日到四川省乐山市人民医院(三级甲等医院)做胃镜检查,在短短两分钟发生意外,继而永远离开了我们。在做胃镜检查出现意外时该医院未实施任何抢救措施,连最起码的氧气袋都是21分钟后才送到,当时有很多医护人员在场,作为医生就这样看着我的父亲离世,出事后我们去找医院讨说法,当时在场的医护人员全部躲避不见,医院不承认医疗事故并不给于任何说法,还请了警察来给我们实施压力。我父亲平时身体并无大碍,此次去医院只是觉得不适做一个基本检查,没想到短短两分钟就永远离我们而去。我父亲一辈子与人为善,和蔼可亲。我们都还没来得及好好孝敬他就这样在医院匆匆离我们而去。我们全家人都很悲愤。黑心医院,草菅人命,希望大家帮忙评评理。关注楼主收藏转发至天涯微博  
  是非不在乎公理,是非全在乎实力。我们给你评理是没用的。你要么起诉医院,要么弄翻几个医生。
  乐山市人民医院,病人站着进去,躺着出来。医院变屠场了吗!
  医院理应赔偿!
  找医院的主管部门舍。
  作为三甲医院,人民的医院,出现医疗事故,应该勇于承担责任,而不是回避!!!
  黑心医院,草菅人命 --- 天理何在
  乐山人民医院 --- 宰人民的医院,拿人民的命开玩笑的医院 --- 关门吧!!!    
  是什么三甲医院?这样的服务态度?这样的从业人员?为什么就没有索赔?还得追究当事医务人员的法律责任!
  如此三甲医院吗?不如关了,做个胃镜检查,就草菅人命。即很要钱也很要命,乐山市人民医院是该整顿一下了,还让人活不活?卫生局不该出来管管吗?
  乐山市人民医院请了警察来给病人家属实施压力,人民警察是来镇压人民的合理要求的吗?病人家属的追求合理诉求的行动,是暴乱吗?要警察来平乱吗?乐山市是经常这样维稳的?乐山市公安局你们是经常这样平乱的吗?
  哎....
  楼上的是不是向说啥不好说
  最后等病人完全没有生命迹象时,医务人员才进行抢救,完了后护士直接说了一句让家属先把抢救费交了。你们说这是啥子人民医院,天理何在!父亲在世时还强调他只信得过人民医院,不知道如果他泉下有知的话,他该咋想哟!请看到的朋友帮我转发一下,我在这儿谢谢大家了!
乐山市人民医院理是全市人民信得过的医院,可是实事呢???让全市人民失望就、、、、、、
做胃镜人没了,这是什么情况
严重医疗事故 现在的医疗行业太黑暗了 药品回扣到处都是 乱用药 乱检查 医生没有医德 药商投机倒把 药监不作为 工商公安打瞌睡 这个社会肿莫了
有人在说广州有个新闻热线118114会全部报道  
现在只有先作尸检找到医疗事故原因,才好协商索赔或起诉  
年纪大的人,医生怎么会安排做胃镜?检查过程又没做好抢救准备,肯定是医院的责任。只顾想多收检查费吧!
做胃镜检查也出人命?那就是医院的严重失职。氧气在医院里应该随时都可以拿出的呀?为什么在21分钟以后才送到?这样的医院怎么让病人放心?看来,这个医院的毛病不少,长此以往,不出大的医疗事故才怪!  强烈要求乐山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合理的解释!
把灵堂摆到医院门口去
@shazhizhou
20:13:00    年纪大的人,医生怎么会安排做胃镜?检查过程又没做好抢救准备,肯定是医院的责任。只顾想多收检查费吧!  -----------------------------  为啥年纪大的人就不能安排做胃镜。。。
乐山市人民医院,乐山最好的医院,是这样的结果,哪儿还赶去噢!
现在医生的医德何在,对于一个急需抢救的人来说,一分钟都是关键,作为乐山最好的医院,21分钟氧气才到位,这样的速度,这样的服务,简直让人寒心啊!
懂不起。找专业人士帮忙3、、
@liuyu1-11-27 10:57:27   我父亲张俊才因胃部不适,于日到四川省乐山市人民医院(三级甲等医院)做胃镜检查,在短短两分钟发生意外,继而永远离开了我们。在做胃镜检查出现意外时该医院未实施任何抢救措施,连最起码的氧气袋都是21分钟后才送到,当时有很多医护人员在场,作为医生就这样看着我的父亲离世,出事后我们去找医院讨说法,当时在场的医护人员全部躲避不见,医院不承认医疗事故并不给于任何说法,还请了警察来给我们实施......  -----------------------------  一个三级甲等医院,连一个最简单的检查,都不能保障病人的生命安全,太吓人了,应急措施也不完全~~~受不起这个市人民医院的头衔·~~
这样的医院太吓人了,医生救死扶伤的医德就是让你们这些医生败坏的·~~钱重要还是人重要~~~~以后投医要谨慎,像这样的医院千万去不的·~~
乐山市人民医院传说是那么勒好,医院,医生怎么这么不复责任啊,我们还能相信谁?????
这样的事相关部门到哪里去了??政府让我们有事找相关部门,请问遇到这样的事应该找什么部门呢?
这么大的事记者跑哪儿去了?多报道点这样的事,帮助大家,比多采访几个娱乐明星有意义多了!!!!
现在的医院医生些都是带起眼镜的杀手,心最黑,最歹毒的人!
@liuyu1-11-27 10:57:27   我父亲张俊才因胃部不适,于日到四川省乐山市人民医院(三级甲等医院)做胃镜检查,在短短两分钟发生意外,继而永远离开了我们。在做胃镜检查出现意外时该医院未实施任何抢救措施,连最起码的氧气袋都是21分钟后才送到,当时有很多医护人员在场,作为医生就这样看着我的父亲离世,出事后我们去找医院讨说法,当时在场的医护人员全部躲避不见,医院不承认医疗事故并不给于任何说法,还请了警察来给我们实施......  -----------------------------  这种黑幕应该坚决揭发和整治
这种医疗事故太多了,他们不直面承担责任,还推卸责任,就该关监狱,中国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啊!2012快来吧!
应当把做胃镜的医务人员抓去坐牢判刑,院长该判无期,媒体应该多报道这类医疗事故,相关职能部门不要只想着息事宁人,应当发挥监管的职责!
每次去看病,看着那些衣冠楚楚的“白衣天使”傲慢的态度和轻蔑的语气,我都是又紧张又恼火,有些得意忘形的医生对患者的病情症状根本就没摸清楚,就做个草率处理,简直是拿生命当儿戏,不出问题的时候还好,可以蒙混过关,出了问题,就躲起来不敢面对,推卸责任,还要借助自己的强势地位邀请“有关部门”进行河蟹处理,且不论其作为医生救死扶伤的最基本的职业道德,有些做法恐怕是连作为人的最基本的人性都泯灭了,道德完全沦丧,站在那里就完全就是一个麻木不仁,毫无情感的木偶。
找电视台曝光,让这种无道德 无医德的医护人员统统为他们的行为付出代价
现在的医生都姓钱,你给钱,啥子都照顾的好好的,没钱就不管,出了事,这个推那个的,直接上院长家,让他给个说法!
说真的,市医院真的很黑,医生眼睛里只有钱!
怎么没有听说这个事情?、????    新闻呢???
尊敬的领导:  我叫张全,男,汉族,现年41岁,无业居民,家住四川省乐山市井研县研成镇滨河路,电话。今天,我怀着求助和悲愤的心情,向您反映我父亲——张俊才意外去世的情况,期待您的救助。  张俊才,男,汉族,享年71岁,中共党员(退休前系国家干部、公务员)。日在乐山市人民医院门诊、胃镜检查、不幸去世。  张俊才,生于1941年,1960年参加工作。196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2001年在乐山市井研县研经镇镇政府退休,为党、为人民工作了41年。  我母亲辜召容,现年74岁,农民。对父亲的去世十分悲痛,对医院仅做胃镜检查,发生异常、不及时抢救非常愤怒。“张俊才是走着进的门诊,躺着出来,永远离开了人世!”她强烈要求院方给个合理说法。我请求领导督促市和医院尽快给我母亲及家属一个说法,对张俊才在天之灵以慰藉。  我母亲辜召容,目不视丁、思想固执、是十足的农村妇女,她和父亲相濡以沫53年。她说:父亲的不幸,医院不给合理的说法,她将以她的方式雪恨!为防母亲在为父亲讨说法的路上出现意外,我只好代办此事,避免母亲发生意外。  事情经过:  2011年 11月24日上午9时,张俊才在爱人辜召容、大儿子张振新的陪同下,去乐山市市人民医院二楼8号门诊找医生(专家)做健康检查。医生给张俊才交谈后,叫家属陪同张俊才去四楼交钱、检查。手续办理完毕后,上午10时32分,张俊才进入胃镜检查室,当时,张俊才强烈要求张振新陪伴在身边,但医生坚决不同意。10点34分有一个医生出来说:“谁是张俊才家属,需要马上抢救”。张振新和辜召容马上到胃镜检查室,和当时四名医生(其中有一名实习医生)一起将张俊才扶上轮椅送到急救室去抢救,当时张俊才说:“我出不‘赢’气,实在受不了哪,快要死了,给我输氧气、输液,快点!”  在急救室,张振新哀求医生抓紧实施抢救,一个女医生说:“现在氧气用完了,正在消毒,要半个小时后才能送来。”这时,围观的有雷萍、龚凯等多名病人家属,还有一名清洁工人作证。张振新、辜召容心里十分着急,但什么办法也没有,四名医生也在现场等待,没有一个医生对张俊才实施过任何抢救措施。21分钟呀!有这样的医生吗?有这样的急救室吗?有这样的医院吗?10点55分(事发21分钟后),医生才将氧气瓶送到急救室。10点58分,才将输液瓶和输液架送到急救室。11点时,一个内科男医生才赶到急救室,看了一下,他说不行了,估计没有办法了。急救室医生、内科男医生和张振新一起将张俊才送到内一科,实施抢救。  在内一科,得知,张俊才已没有任何生命迹象(我们有第一手资料)。但医生们进行了30分钟的抢救,对内一科的医生,家属既有感激之情,也有难以启齿的心酸!、、、
张俊才去逝后,家属没有找医院。因为它是乐山市最好的医院,也是全市级别最高的医院,相信医院会马上组织人进行调查,给家属一个说法。直到下午3点,家属苦等了四个小时,医院没有任何慰问家属、解释原因的举动。情难容、理更难容!  下午3点,张俊才的亲属得知这一突如其来的噩耗,从四面八方赶来。部分亲属带着:“71岁的高龄的人是否能做胃镜检查?胃镜检查为什么不让亲人陪伴?在做胃镜检查期间医生做了些什么?发生意外为什么不及时抢救?人已去世后4个小时院方在做什么?、、、”等等疑问、悲痛和愤怒找院长,院长说找投诉科,他不管这些。亲属还是相信了院长的话,去找投诉科。投诉科杨科长接见了亲属。杨科长只是做记录,没有做任何回答,并将所记录丢在外面,这一举动亲属们十分愤怒,在亲属的再三要求下,常务副院长来了。同时,也带来了十几个警察。副院长还是不做任何回答,只是打“太极”。警察在亲属们身边走来走去,这时杨科长就用手机打游戏,副院长在办公室电脑上打游戏,院方有闲心、时间来消耗家属的情绪。在此期间亲属们没有一点过激行为。  晚上10点,医院请来了乐山市中区的政法委黄书记,乐山市卫生局领导,乐山十几位警察,井研县哥哥单位和姐姐单位的领导,他们软硬兼施只劝亲属回家,没有其它关于“疑问”的回答,只是“忽悠”亲属,还有人威胁,要把张俊才的遗体强制拉走,要不就抓人。有音像为证。他们要休息了,叫家属明天到乐山市卫生局给答复。家属们相信政府官员的话,把张俊才的遗体带回老家,让老人入土为安。乐山市人民医院没有责任,需要“政、法、警”出面干预吗!?  日,我怀着忐忑的心情,从井研县来到市卫生局,乐山市人民医院的那个杨科长也在,他们没做任何答复。叫思考好再来。我想:“张俊才是走着进检查室,2分钟就躺着出来,他们该做什么还不清楚啊?!人民的公仆、救死扶伤的天使们、、、、、、”  日,我又从井研县到乐山市卫生局,卫生局的人根本不理我。我想:“中国的政府不应该是这样啊,我后悔听了言而无信人的话……”  号下午五点我向乐山市市长热线办反映情况,2号接线员接电,还没等我把情况说完,他就说:“我没有办法解决,我管不了”。  现在,我对乐山市人民医院和乐山市属政府及部门失去信任,只好求助您们,哀请您们督促地方政府和医院和谐的了结此事。否则,我只好走另外的极端来了结此事!以慰藉死者在天之灵!(堪比杀父之仇!)   特此感谢!    张俊才之子: 张 全    
哎,现在的医院医德也差,都想到咋个赚钱去了。。。
官官相护,牵一发而动全身。公道、说法是要不到的,还是想想如何赔偿的问题。
楼主有许多细节没说 ,你爸在井研县医院检查,血常规提示血色素50克,在井研县医院治疗后没有上升,反而下降,在乐山市医院检查为四十多克,属于极重度贫血,你为啥不说,还是健康体检,放狗屁
说话要客观
到医院治病不外乎两种结果,治愈或好转、死亡!目前大多数都是在医院死去的。这说明了社会的进步。但是,只要是在医院死的,入院时肯定比死亡时情况要好,难道这也说明医院应该承担责任吗?  
有一些疾病是突然发生的,如有的人在睡觉中死亡!有的人突然在运动中死亡!目前有一些疾病是无法预见的。  
我认为你的父亲的情况应该是病情突然变化,导致病人突然死亡。事发突然家属难以理解是情有可原的。  
最好的办法是及时进行尸体解剖,明确病因,分清责任。追究医院责任。祝你们早日为老人家的死讨一个公道!
四川省乐山市多部门协同依法依规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     四川省乐山市针对医疗纠纷引发群体性闹事和缠访问题,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医闹”,有效遏制了“逢纠必闹,逢闹必赔”的现象。自2009年3月以来,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发生医疗纠纷116起,无一例出现拉横幅、摆花圈、设灵堂、围堵医院等现象,切实维护了医疗机构的正常秩序。    一、健全机构
统一领导    一是整治“医闹”工作由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市、县成立由政法委主要领导挂帅,维稳办牵头,公安、卫生、司法、信访、民委等部门为成员的处置“医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医闹”处置工作。    二是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成立应急机构,建立医患纠纷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从“医闹”的苗头和源头抓起,认真查找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控制“医闹”事件发生。    三是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设置处理医疗纠纷专门机构,建立三级预警机制,完善处置流程,专人负责本单位医疗纠纷的调处工作,正确引导患方依法依规处理医患纠纷,依法主张诉求,维护自身权益。    二、深入宣传
依法处置    一是发布“通告”,依法处置。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依法整治“医闹”等违法行为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依法履职和患者在医疗机构就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手段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损坏医疗机构财产以及侵害患者合法权益。医患双方要正确处理医患关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的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医疗机构和社会正常秩序。《通告》明确了医疗纠纷正常的解决程序和途径以及医患双方应履行的责任;同时,还对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发生医疗纠纷时尸体处理和尸检的要求以及不按规定移离存放尸体的处置、严禁患者及其亲属或者其他社会人员扰乱医疗机构和社会正常秩序的违法或犯罪行为以及公安机关对违法或犯罪行为依法处置的措施等都做了具体明确的规定,使医疗纠纷处置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二是加大宣传《通告》力度。以报刊、广播、网络、宣传栏等为平台,组织宣传车到农村、下基层,反复宣讲,医疗机构将《通告》悬挂在每个科室、楼层的醒目位置,使广大群众家喻户晓,自觉遵纪守法。    三是司法行政部门将处理医疗纠纷的相关法律法规纳入普法内容。对“医闹”典型案例,及时公开曝光,震慑不法分子,警示教育群众,在全社会形成强大舆论氛围,形成打击“医闹”的高压态势。    三、明确责任
形成合力    一是以市委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形式,下发了《关于依法整治“医闹”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明确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先规范行为,后解决问题,及时果断处置”、“教育疏导与依法打击处理并重”、“整治和预防结合”、“依法维护医患双方权益”的工作原则,对各级党委和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二是各司其责,协调工作。一旦出现“医闹”苗头,患者及其家属所在地或单位党政领导和基层干部及时赶到现场,做好教育疏导工作。事发医疗机构弄清事由,全力做好规劝工作,并向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现场取证工作。维稳办协调有关部门,启动应急处置方案。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向患方宣讲《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引导患方依法主张权利,同时主持行政调解,化解纠纷。公安机关及时出警,收集固定违法证据,对正在实施的违法行为迅速实行“三强制”,即强制带离打、砸、抢、烧和阻断交通、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人员,强制拆除在医疗场所违法设置的灵堂、花圈、标语等,强制移送违法停放的尸体至殡仪馆或政府指定的场所。宣传部门加强对新闻媒体的管理,坚持正面宣传引导,对尚无定论的医疗纠纷,新闻报道不得带有倾向性,不得擅自对案件定性,不得夸大渲染甚至恶意炒作,重要稿件刊播前送卫生或计生行政部门审核。民政部门按照殡葬管理规定处理尸体。信访部门积极协调相关地方和部门及时化解医患矛盾防止缠访、闹访行为发生。司法行政部门及时为医患双方提供法律服务,积极适用人民调解化解纠纷。    三是加强监管,立足防范。卫生、计生部门加强行业监管,严格医疗执业准入,规范诊疗行为和服务收费行为,打击非法行医。从源头防范和减少医患纠纷。     四、强化落实
严格问责    公职人员参与组织策划“医闹”的,责任部门在处置“医闹”过程中履职不力或不作为的一经查实,纪检监察部门严格追究当事人的党纪政纪责任,触犯法律的,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黑恶势力暗中怂恿,幕后操纵,甚至直接介入医闹的,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确保正常医疗秩序和社会秩序。     
必须顶,还是我邻居呀!
医院事前没做好抢救准,事中不能及时抢救,事后不能妥善处理,肯定是有责任的,相关部门试图息事宁人,却不站在家属角度,为百姓着想,这是在渎职!政府为人民,重民生、民权不是空话吧?
医院事前没做好抢救准备,事中不能及时抢救,事后不能妥善处理,肯定是有责任的;相关部门试图息事宁人,却不站在家属角度,为百姓着想,这是在渎职!政府为人民,重民生、民权不是空话吧?
不知尸检没有?有鉴定报告没有?要重证据,讲道理!
  九十年代的人为了理想上街,也许他们不一定全对但值的尊敬,新世纪的人上街的目的只有一个“人民币”
在急救室,张振新哀求医生抓紧实施抢救,一个女医生说:“现在氧气用完了,正在消毒,要半个小时后才能送来。”这时,围观的有雷萍、龚凯等多名病人家属,还有一名清洁工人作证。张振新、辜召容心里十分着急,但什么办法也没有,四名医生也在现场等待,没有一个医生对张俊才实施过任何抢救措施。21分钟呀!有这样的医生吗?有这样的急救室吗?有这样的医院吗?10点55分(事发21分钟后),医生才将氧气瓶送到急救室。10点58分,才将输液瓶和输液架送到急救室。11点时,一个内科男医生才赶到急救室,看了一下,他说不行了,估计没有办法了。急救室医生、内科男医生和张振新一起将张俊才送到内一科,实施抢救。    这段话说明抢救不及时,医院是有责任的!
楼主应该把医生名字爆出来,以免以后广大人民群众也遭到无辜的谋杀
死者家属够冷静、理智的。不管怎样:“张俊才是走着进检查室,2分钟就躺着出来,”医院和相关部门是该给个合理的说法!卫生部门要正视自己的过错、、、、、、
医院内科医生熊伟,于2010年9 月30日,忙着国庆假期,而耽误了一个14岁花季少女的治疗,让她的人生从此定格在14 岁。该小女孩于9月30日早上感觉身体极不舒适,在家人的陪同下到我院就诊,接诊医生熊伟在未做任何检查的情况下,便下了普通感冒的诊断,拿了一些感冒药。当日下午,该小女孩因病情加重,又在母亲的陪护下在妇幼院做了检查,该院医生高度怀疑该女孩是因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心肌炎,做了心电图检查,因该院条件不够,又介意到条件更好的人民医院就诊。当时是下午5 点过,因为其他科室医生多已下班,只好又到急诊内科,接诊的还是我们的熊伟医生,期间该女孩母亲把妇幼院的医生怀疑是心肌炎的病情给熊伟医生反应,并提供了心电图,可是我们的熊伟医生同样熟视无睹,任未做任何检查,只叫病人回去多喝水,并说晕倒呕吐是感冒的正常症状。一直到第二天早上该小女孩终被120接走抢救,终于不治。一个14岁的花季少女就因该医生的不作为而永远的闭上了眼睛。
多的不想说了,我们只有帮你顶起。狂顶
四川省乐山市多部门协同依法依规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www.
11:10:15         --------------------------------------------------------------------------------         四川省乐山市针对医疗纠纷引发群体性闹事和缠访问题,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医闹”,有效遏制了“逢纠必闹,逢闹必赔”的现象。自2009年3月以来,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发生医疗纠纷116起,无一例出现拉横幅、摆花圈、设灵堂、围堵医院等现象,切实维护了医疗机构的正常秩序。        一、健全机构 统一领导        一是整治“医闹”工作由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市、县成立由政法委主要领导挂帅,维稳办牵头,公安、卫生、司法、信访、民委等部门为成员的处置“医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医闹”处置工作。        二是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成立应急机构,建立医患纠纷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从“医闹”的苗头和源头抓起,认真查找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控制“医闹”事件发生。        三是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设置处理医疗纠纷专门机构,建立三级预警机制,完善处置流程,专人负责本单位医疗纠纷的调处工作,正确引导患方依法依规处理医患纠纷,依法主张诉求,维护自身权益。        二、深入宣传 依法处置        一是发布“通告”,依法处置。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依法整治“医闹”等违法行为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依法履职和患者在医疗机构就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手段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损坏医疗机构财产以及侵害患者合法权益。医患双方要正确处理医患关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的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医疗机构和社会正常秩序。《通告》明确了医疗纠纷正常的解决程序和途径以及医患双方应履行的责任;同时,还对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发生医疗纠纷时尸体处理和尸检的要求以及不按规定移离存放尸体的处置、严禁患者及其亲属或者其他社会人员扰乱医疗机构和社会正常秩序的违法或犯罪行为以及公安机关对违法或犯罪行为依法处置的措施等都做了具体明确的规定,使医疗纠纷处置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二是加大宣传《通告》力度。以报刊、广播、网络、宣传栏等为平台,组织宣传车到农村、下基层,反复宣讲,医疗机构将《通告》悬挂在每个科室、楼层的醒目位置,使广大群众家喻户晓,自觉遵纪守法。        三是司法行政部门将处理医疗纠纷的相关法律法规纳入普法内容。对“医闹”典型案例,及时公开曝光,震慑不法分子,警示教育群众,在全社会形成强大舆论氛围,形成打击“医闹”的高压态势。        三、明确责任 形成合力        一是以市委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形式,下发了《关于依法整治“医闹”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明确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先规范行为,后解决问题,及时果断处置”、“教育疏导与依法打击处理并重”、“整治和预防结合”、“依法维护医患双方权益”的工作原则,对各级党委和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二是各司其责,协调工作。一旦出现“医闹”苗头,患者及其家属所在地或单位党政领导和基层干部及时赶到现场,做好教育疏导工作。事发医疗机构弄清事由,全力做好规劝工作,并向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现场取证工作。维稳办协调有关部门,启动应急处置方案。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向患方宣讲《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引导患方依法主张权利,同时主持行政调解,化解纠纷。公安机关及时出警,收集固定违法证据,对正在实施的违法行为迅速实行“三强制”,即强制带离打、砸、抢、烧和阻断交通、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人员,强制拆除在医疗场所违法设置的灵堂、花圈、标语等,强制移送违法停放的尸体至殡仪馆或政府指定的场所。宣传部门加强对新闻媒体的管理,坚持正面宣传引导,对尚无定论的医疗纠纷,新闻报道不得带有倾向性,不得擅自对案件定性,不得夸大渲染甚至恶意炒作,重要稿件刊播前送卫生或计生行政部门审核。民政部门按照殡葬管理规定处理尸体。信访部门积极协调相关地方和部门及时化解医患矛盾防止缠访、闹访行为发生。司法行政部门及时为医患双方提供法律服务,积极适用人民调解化解纠纷。        三是加强监管,立足防范。卫生、计生部门加强行业监管,严格医疗执业准入,规范诊疗行为和服务收费行为,打击非法行医。从源头防范和减少医患纠纷。         四、强化落实 严格问责        公职人员参与组织策划“医闹”的,责任部门在处置“医闹”过程中履职不力或不作为的一经查实,纪检监察部门严格追究当事人的党纪政纪责任,触犯法律的,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黑恶势力暗中怂恿,幕后操纵,甚至直接介入医闹的,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确保正常医疗秩序和社会秩序。      同志们看清楚哦,这上面讲的可全面了,一个字整死你还要你闭嘴。没有一句是为老百姓着想的。
@liuyu1-12-4 18:51:00    尊敬的领导:    我叫张全,男,汉族,现年41岁,无业居民,家住四川省乐山市井研县研成镇滨河路,电话。今天,我怀着求助和悲愤的心情,向您反映我父亲——张俊才意外去世的情况,期待您的救助。    张俊才,男,汉族,享年71岁,中共党员(退休前系国家干部、公务员)。日在乐山市人民医院门诊、胃镜检查、不幸去世。    张俊才,生于1941年,1960年参加工作。...........  -----------------------------   你怎么哪个都不信了呢?政府不信,卫生局不信,还有热线办已不信。
乐山市人民医院传说是那么勒好,医院,医生怎么这么不复责任啊,我们还能相信谁????? 这样的事相关部门到哪里去了??政府让我们有事找相关部门,请问遇到这样的事应该找什么部门呢
把当事医生名字爆出来
现在医院除了晓得赚钱,没把病人的生命当回事,三甲医院更是如此,居然没得备用的氧气,笑掉大牙!怪不得医患关系如此紧张,医院及相关部门只晓得弹压老百姓,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动不动搬出政策,规定来吓人,舆论媒体该多监督报导,受害人家属也要坚持维权到底!
医院出来解释一下,我们不能只听单方面的  
这些东西简直就不是东西。连禽兽都不如。
事情得到解决没有?没事就到院长办公室坐到讨说话!
医德何在???!!  社会啊!!!
没得事就喊起亲朋好友接找他们撒
都是被着良心做事
看来我遇上的医生都很不错。医德都很高尚,处处为我考虑。
支持维权,不要怕,相信我们的国家总在进步。如果我们遇到不平的事都采用沉默,那我们永远都只有做奴才。我们要学会做人。做人就要有人的权利。
组织人到医院去讨说法。
这个医院该找个神仙医生嘛,就不会死人了。不至于胃镜就死人吧,一定有其他的病吧。
现在有结果了吗?
支持维权,不要怕,相信我们的国家总在进步。如果我们遇到不平的事都采用沉默,那我们永远都只有做奴才。我们要学会做人。做人就要有人的权利。
有什么大家能做的 你说
  医院的悲哀啊  
  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啊,相信会得到解决的
  我怎么听说你老爸是尸检是动脉瘤破裂了。卫生局已经通报了。你不服就去起诉了三。
  @橘柑的心愿
21:04:00  我怎么听说你老爸是尸检是动脉瘤破裂了。卫生局已经通报了。你不服就去起诉了三。  -----------------------------  动脉瘤啊,破了基本上铁定挂
  就算是病人自身的问题导致死亡的,可医院在很多细节上根本都没做到做好,难免让死者家属情绪不稳定啊,不过幸好死者情绪稳定!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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