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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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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市人民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分解的通知
&&临政发〔201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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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政务>政务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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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现将临汾市人民政府2013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并提出落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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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 汾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印发2013年市人民政府重点工作  目标责任分解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直属事业单位,驻临有关单位:  根据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现将临汾市人民政府2013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并提出落实意见。  一、岳普煜市长负责的工作  全面负责政府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单位负责落实的工作。  1.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支持人民政协履行职能,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健全协商民主制度。  2.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3.支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开展工作。  4.改善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5.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的发展环境,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  6.严格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以及我省出台的具体办法。  7.加快推动诚信体系建设,依法治理不践诺、不诚信行为,增强全社会诚信意识,以政务诚信带动商务诚信、金融诚信和社会诚信。  8.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严控“三公”经费,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千方百计降低行政成本。  9.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求真务实、狠抓落实。  (二)市监察局牵头的工作。  1.全面落实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廉政教育、权力监控、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和纠风长效机制。  2.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坚决惩治推诿扯皮、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  3.加强效能监察和审计监督,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  4.继续推进煤焦、工程建设等领域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治各种腐败行为。  5.坚决杜绝吃、拿、卡、要,全力打造一流的发展环境。  6.扎实开展“夯实基础管理、落实工作责任”集中教育整顿活动。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直各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市编办牵头的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进一步加快政府机构改革,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市审计局牵头的工作。  加强对财政资金、重大工程、民生项目的责任审计,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的监督管理。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赵建民常务副市长负责的工作  协助市长负责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主要负责抓好财税、金融、国土、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点工程建设等方面工作的落实。  (一)市政府办公厅牵头的工作。  1.推进政府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行政效能。  2.强化目标责任考核。  3.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二)市政务大厅管理中心牵头的工作。  1.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不合理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下放审批权限。  2.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切实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3.开辟绿色通道,切实增强主动服务、超前服务、创新服务、高效服务意识和能力。  (三)市政府法制办牵头的工作。  1.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和权限行使权利,履行职责。  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3.支持人民法院、检察院依法履行职责。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国土资源局等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牵头的工作。  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  (五)市政府应急办牵头的工作。  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地震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市财政局牵头的工作。  1.财政总收入增长12%;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2%。  2.加快部门预算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公务卡制度改革。  3.规范完善投融资平台。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转型综改办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七)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的工作。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转型综改办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的工作。  1.落实市委《人才工作服务“百里汾河新型经济带”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大对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的引进力度。  2.加强对本地实用人才的培养和使用。  3.加快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完善人才评价、选拔和激励机制。  4.继续完善创业就业服务体系,积极开辟就业门路,创造就业岗位和就业机会,扶持更多人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5.做好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城镇就业困难群体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力争今年新增城镇就业岗位5.5万个,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  6.完善社保体系,提高职工、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和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待遇,全面推行“社会保障一卡通”。  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1%。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牵头的工作。  支持技术、科技成果参与分配,激发各类人才的创新活力。  (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的工作。  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不断扩大就业规模。  (十一)市民政局牵头的工作。  1.大力发展社会养老服务。  2.扎实推进社区规范化建设和网格化管理。  3.加强基层社会服务体系建设。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二)市民政局、临汾军分区、市人防办牵头的工作。  深入开展双拥共建工作,积极支持驻临部队、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和人防建设工作,促进军民融合发展。  (十三)市信访局牵头的工作。  积极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和部门联合接访制度。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十四)市重点建设项目领导组办公室牵头的工作。  1.按照项目储备、签约、落地、开工、建设和投产“六位一体”的要求,深入开展“项目推进年”活动,引进建设大项目、好项目。  2.全年全市项目落地不低于1800亿元,开工不低于1300亿元,建设不低于1200亿元。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加快推进中煤、奥特莱斯、太原煤气化、大连傅氏、山西国际电力等产业项目的落地建设。  4.重点推进临汾开发区居然之家、临汾建材博览城等项目建设。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尧都区人民政府、安泽县人民政府、临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5.开工建设大西高铁临汾客运站。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分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临汾供电分公司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尧都区人民政府。  (十五)临汾民航机场筹建处牵头的工作。  临汾民航机场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十件实事之一)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地震局、市文物局、市规划局、市物价局、临汾供电分公司、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尧都区人民政府。  (十六)山西国际陆港综合保税园区管委会牵头的工作。  重点推进山西国际陆港园区建设,实施方略保税物流中心二期,加快10平方公里起步区建设。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卫生局、市公路分局、市规划局、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十七)市百公里汾河生态城镇经济走廊一期建设工程指挥部牵头的工作。  “百里汾河新型经济带”城区段和其它可行河段生态景观工程年内完成。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八)中国人民银行临汾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临汾监管分局牵头的工作。  1.加强金融监管,积极协调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确保存贷同步增长。  2.加快信用社改制商业银行,组建村镇银行。  3.引进光大、兴业等股份制银行。  (十九)市国土资源局牵头的工作。  加快推进征地制度改革。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委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十)市地震局牵头的工作。  建设平阳广场和尧都广场应急避难场所。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保障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尧都区人民政府。  (二十一)市金融办牵头的工作。  发展保险、基金、信托、中介等金融服务业。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财政局、临汾银监分局、人行临汾中心支行。  (二十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的工作。  1.按照“四化一体,科学布局”的原则,进一步加快“百里汾河新型经济带”整体规划和生态修复、产业园区、旅游景区、交通路网、城镇布局、新型农村社区等各类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力争年内全面完成。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市水利局、市旅游局、市林业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规划局、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临汾供电分公司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2.继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积极推广古县、乡宁、蒲县改革经验,加快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和县域医药卫生一体化综合改革。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十三)山西师范大学搬迁建设领导组牵头的工作。  积极推动山西师大搬迁工作。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尧都区人民政府。  (二十四)市博物馆、图书馆工程项目部牵头的工作。  抓好市图书馆、博物馆等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地震局、市文物局、市档案局、市规划局、市物价局、临汾供电分公司等市直有关部门。  (二十五)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牵头的工作。  进一步推进侯马开发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路分局、市规划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十六)继续抓好统计、档案、残疾人事业等各项工作。  三、李东洪副市长负责的工作  主要负责抓好工业经济运行、煤炭工业、安全生产、矿产资源监管、国有资产监管、民营经济、工业园区建设、电力运行、企业上市、证券等方面工作  (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牵头的工作。  1.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5%。万元GDP综合能耗下降3.5%。  2.继续坚持以煤为基、多元发展的思路,大力推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构建具有临汾特色的现代工业体系。  3.以提升技术装备水平,提高产业集中度为目标,大力推进焦化、冶金等传统产业整合改造和产能提升。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加快完善洪洞煤焦化深加工园、甘亭工业园、曲沃冶金生态工业园等产业园区的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不断提升园区综合承载能力,为项目入园创造条件,今年新上产业项目入园率达到80%以上。  5.完成同世达、万鑫达、华康3户独立焦化主体资产重组,改造升级陆合、永鑫、利达等7户煤焦联合主体企业,推进立恒等五户钢铁配套企业参与焦化行业兼并重组,进一步实施巨成、宏源等8户限期保留企业并购重组。  6.加快实施山焦60万吨烯烃、中煤尧都区煤化工等13个项目,逐步建成以洪洞煤焦化深加工园区、尧都汾河煤电化工业园区、襄汾河西煤化工园区、古县涧河华宝工业园区、安泽唐城工业园区为主的煤焦化深加工基地。  7.加快“环塔儿山、二峰山”钢铁集群建设,重点做好升级改造项目的手续完善工作,抓好襄汾星原100万吨盘螺等16个项目建设。  8.加快推进海姿热电、侯马热电等一批在建项目建设。  9.重点实施翼城舜达锻造、襄汾鸿达高端铸件、浮山智能矿用设备等18个项目。  10.重点实施洪洞尧天大功率LED、侯马开发区志盛太阳能电池等项目。  11.重点实施山西秉鼎陶瓷以及临汾山水、侯马汇丰等11个项目。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中小企业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临汾供电分公司、人行临汾中心支行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2.努力使新兴产业尽快成为我市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柱。  13.全面开展能效对标,严格节能评估审查,强化节能监察执法,积极倡导低碳消费,促进全社会节能。  14.落实省千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督导176家重点企业,重点实施80个节能改造项目。  15.积极推广变频电机、建筑节能保温材料等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中小企业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临汾供电分公司、人行临汾中心支行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环境保护局牵头的工作。  启动隆顺、泰华、双山、欧环四个城周焦化企业整合搬迁工程。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卫生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尧都区人民政府。  (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科技局牵头的工作。  围绕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龙头企业急需的关键技术,深入开展产学研合作,创建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2家、工程实验室10家以上,市级企业技术中心10家。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转型综改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市煤炭工业局牵头的工作。  1.加快煤矿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信息化建设,努力实现矿井现代化、矿山新型化、矿区城镇化、矿域生态化。  2.深入开展“煤矿基本建设攻坚年”活动,加大投资力度,全年新增投产矿井20座,新增产能1800万吨。  3.生产矿井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全部完成。  4.王家岭煤矿实现现代化矿井目标。  5.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全年原煤产量力争达到6000万吨以上。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安监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的工作。  1.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稳定好转年”活动,深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  2.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打非治违行动和隐患治理行动,加大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力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以铁的纪律保证安全生产。  3.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尾矿库、水库、道路交通、森林防火、特种设备、建筑施工、学校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日常监管,坚决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以上事故,全力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由明显好转向稳定好转转变。  (六)市中小企业局牵头的工作。  1.全面落实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我市《大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支持民间资本投入重大基础设施、科技研发、战略性新兴产业、社会事业、民生改善等领域。  2.大力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加大对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服务力度,培育年销售收入超亿元的“小巨人”企业10户和销售收入超千万元企业30户。  3.确保全年中小企业工业增加值增长15%以上。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科技局、市质监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七)市供电分公司牵头的工作。  新建续建曲沃、霍州北等14项220千伏,侯马高村、翼城南唐等10项110千伏输变电工程,不断提升“百里汾河新型经济带”电网保障能力。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国土资源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曲沃、霍州、侯马、翼城等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协调联系铁路、电信、移动、煤运、石油等部门的有关工作。  四、谢碧玲副市长负责的工作  主要负责抓好科教文卫、计划生育、广播电视、民族宗教、台湾事务、妇女儿童等方面工作的落实。  (一)市卫生局牵头的工作。  1.临汾新医院投入使用。(十件实事之一)  2.稳步推进市精神病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和市中医院改建项目。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尧都区人民政府。  3.全面做好卫生应急、疾病防控、妇幼保健、地方病防治等工作。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不断扩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物价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牵头的工作。  1.打造“百里汾河文化长廊”。  2.规划汾河非遗生态保护区,促进剪纸、刺绣等民间工艺规模化发展。  3.鼓励文化创新,打造文艺精品。  4.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  5.积极开展文化下乡、送戏下乡等文化惠民演出活动。  6.实现全市有线电视乡乡通。  (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牵头的工作。  巩固提升县级“三馆一院”和乡镇文化站所、农村文化活动场所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市文物局、市旅游局牵头的工作。  推动文化、体育、文物、旅游深度融合。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市教育局牵头的工作。  1.启动村级幼儿园改扩建工程。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把改善教学条件、整合教育资源、提高教学质量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  3.大力发展特色职业教育,全面规范民办教育。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编办等。  4.完成市区中小学危房改造扫尾工程。列入2013年基本建设项目的临汾一中二期工程、10KV专线工程、初中教学楼校舍安全建设,临汾三中图书综合楼建设,临汾市第一实验中学图书艺术楼、危房改建,临汾市第一小学综合楼校舍安全建设,临汾市第二幼儿园改建工程等确保年底竣工。  5.完成5个县薄弱学校改造,建设标准化学校200所。  6.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再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27所。  7.支持临汾职业技术学院、临汾学院、临汾电大等高等院校发展。  8.继续实施教育“党政一把手”工程。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牵头的工作。  加大教育投入,确保全市教育投入增幅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幅。  (七)市科技局牵头的工作。  1.专利申请量突破800件。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转型综改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加大科技投入,大力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成长、创新型产业集群构建等科技创新工程。  3.大力推进“十城万盏”半导体照明应用示范工程。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经信委、市转型综改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市体育局牵头的工作。  1.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建设滨河体育健身绿色休闲园及“融成健身”体育器材制造园。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旅游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尧都区人民政府。  (九)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牵头的工作。  全市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内。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十)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牵头的工作。  突出食品药品、学校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日常监管。完成全市县级食品安全机构标准化建设任务,全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十一)协调联系山西师范大学、医药公司、地方病研究所、红十字会等部门的有关工作。  五、王振宇副市长负责的工作  主要负责抓好农业和农村、水利水保、林业经济、进出口贸易、招商引资、市场监管、文物保护、外事旅游、海关、商检、口岸等方面的工作。  (一)市农业委员会牵头的工作。  1.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5%。  2.全年农产品加工销售收入突破60亿元。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市扶贫办、市农机局、市科技局、市粮食局、市中小企业局、人行临汾中心支行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完成1700个行政村的农村街道亮化工程。(十件实事之一)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以农民增收为核心,加快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创新农业生产经营机制,突出发展特色农业,全面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综合竞争力。  5.积极推进新型农村社区与产业园区“两区同建”示范工程。  6.“百里汾河新型经济带”沿汾六个县市区年内都要抓好一个现代农业园区和新型农村社区“两区同建”试点工程。  7.巩固两轮“五个全覆盖”成果,以30个新农村连片示范区和300个重点村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着力打造一批产业连片、设施连通、服务配套、管理有序的新农村综合体。  8.引导一般农户提高集约化、专业化水平,扶持农业企业、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和多元服务主体,不断提高农民生产组织化程度。  9.稳定面积,主攻单产,突出抓好39个万亩高产示范区,确保粮食总产稳定在20亿公斤以上。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扶贫办、市农机局等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0.以“一村一品、一县一业”为主攻方向,以西山百万亩水果基地、百亿元产值“双百”工程为龙头,加快“四个百万亩”特色农业基地建设,年内新发展设施蔬菜3万亩、水果9万亩、干果15万亩、中药材10万亩,新增省级“一村一品”专业村200个以上。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科技局、市扶贫开发办、市农机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1.继续实施农业产业化“393”工程,加大对汾西洪昌养殖、翼城大众饲料、蒲县昌源马铃薯等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和市场占有率。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市扶贫办、市农机局、市科技局、市粮食局、市中小企业局、人行临汾中心支行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2.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气象局、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市农业委员会、市商务局牵头的工作。  加快“新发地”吉县果品市场、永和美特好农产品存储加工配送中心等营销平台建设,鼓励网上销售、农超对接或设立直销网点。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市扶贫办、市农机局、市科技局、市粮食局、市中小企业局、人行临汾中心支行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市农业委员会、市科技局牵头的工作。  抓好“两平台一通道”建设,巩固完善市、县、乡、村农业科技服务体系。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市扶贫办、市农机局、市科技局、市粮食局、市中小企业局、人行临汾中心支行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市水利局牵头的工作。  1.汾河河道水利工程汛前全面完工。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扶贫办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沿汾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2.加快推进山西“大水网”涉临工程。  3.实施西山五县重点水保工程和西山百万亩果业水利配套工程,不断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4.实施25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农业综合开发办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市水利局、隰县、大宁、蒲县、汾西县人民政府牵头的工作。  重点实施隰县、大宁、蒲县、汾西四县中部引黄工程和禹门口东扩支线工程。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综合开发办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市林业局牵头的工作。  1.深入推进“两山”造林、“两网”绿化、“两林”富民、“两区”增绿和“两保”资源等造林绿化工程。  2.重点搞好吕梁山生态脆弱区植被恢复和高速公路通道绿化。  3.全年完成营造林50万亩。  4.巩固造林绿化成果,加大林木管护力度,提高森林保有量。  5.巩固林权制度改革成果,鼓励森林、林地、林木合理流转。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市商务局牵头的工作。  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建立“15分钟便民消费圈”,不断提升“百里汾河新型经济带”第三产业整体实力。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委、市工商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建设社区蔬菜直销点50个。(十件实事之一)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经信委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4.加快外贸基地和平台建设,支持外贸企业做大做强,促进我市外贸进出口稳定增长。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市招商局牵头的工作。  1.全年全市项目签约不低于2000亿元。  2.坚持以资源引资本、引技术、引项目、引人才。  3.紧盯世界500强、国内500强企业,广泛开展专业化、集群式招商引资活动。  4.加大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合作交流,开拓国际市场。  5.重点推进尧都红星美凯龙项目建设。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汾银监分局、人行临汾中心支行等。  (九)市旅游局牵头的工作。  1.大力推进洪洞大槐树、广胜寺、尧庙、尧陵、晋国博物馆、丁村遗址及霍州七里峪等文化旅游景点开发,完善吃、住、行、游、购、娱等要素配置,争创国家5A级旅游景区。  2.建设区域性旅游集散中心。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物价局、市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市物价局牵头的工作。  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3.5%左右。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十一)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牵头的工作。  1.加大新一轮扶贫开发力度,以吕梁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主战场,建设吉县中市垣、东城垣,隰县阳德垣,大宁太德垣4个有机示范园区。  2.以片区开发、整村推进为重点,实施安泽、古县等片区开发项目,完成整村推进80个,易地扶贫搬迁9840人。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二)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牵头的工作。  实施14万亩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工程。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三)市农机局牵头的工作。  积极创新农业耕种模式,提高农机装备和作业水平,发展机械化保护性耕作。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农委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四)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临汾办事处牵头的工作。  充分发挥农信社等金融机构支农扶农作用,在农村设立小额贷款专柜和小额农贷绿色通道,保证农业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市扶贫办、市科技局、市中小企业局、人行临汾中心支行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五)继续抓好气象、国有林场等各项工作。  六、杨治平副市长负责的工作  主要负责抓好发展改革、交通物流、住房建设、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公安、司法、消防等方面工作的落实。  (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的工作。  1.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1%。  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3%。  3.全年全市项目储备不低于12000亿元。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创新融资方式,通过上市、债券、租赁、股权等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  5.重点推动山西光宇、安泽永鑫、山西华翔等地方企业上市。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办、人行临汾中心支行、临汾银监分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6.做好大唐安峪、蒲县宏源煤矸石发电等项目前期工作,力争用两到三年时间,全市电力装机总容量达到1000万千瓦。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7.启动市区天然气置换煤气工程。(十件实事之一)  (二)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的工作。  1.新增市区集中供热面积80万平方米。(十件实事之一)  2.继续推进市区集中供热、供气工程,实现市区供热管网联通,提高集中供热、供气率。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尧都区人民政府。  3.加快廉租住房、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房建设和农村危房、城市棚户区改造步伐,今年再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25753套。(十件实事之一)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农委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启动实施高铁西客站站前广场及景观大道、新高中南路、漪汾花园南路等12项城市道路工程。  5.启动实施煤化巷、五一东路、二中路、西赵路东段、中大街南北延、秦蜀路南延、北外环东段等道路拓宽改造以及城市防汛排水工程。  6.开工建设污泥干化处置场、小型垃圾压缩转运站。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创新城中村、城郊村改造机制,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快速推进城中村、城郊村改造。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各金融机构。  8.持续开展门店招牌、户外广告、临街建筑立面、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建筑垃圾清运等专项整治活动。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工商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实施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8000户。(十件实事之一)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扶贫开发办。  10.启动乡村清洁工程。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农委、市卫生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交警支队牵头的工作。  进一步整治城市交通秩序,增加城市停车场和停车位,有效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压力。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工商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牵头的工作。  建设市区河西污水处理厂,完成市区第一污水处理厂改造,加快北城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规划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尧都区人民政府。  (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局、市环境保护局牵头的工作。  加快各县市区园林城市、卫生城市创建步伐,为全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奠定坚实基础。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农委、市林业局、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环境保护局牵头的工作。  加快燃煤炉灶气化步伐,改善全民生产生活方式。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市环境保护局牵头的工作。  1.万元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3.7%。  2.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氮氧化物减排完成省下达任务;烟尘、粉尘排放量均下降2%;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5.2%。  3.积极推进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扎实开展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活动。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规划局、市卫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市交警支队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  5.全面治理重点污染源,确保全年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以上。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规划局、市卫生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6.科学编制PM2.5控制规划,完成PM2.5监测设备安装和调试。  7.加大建筑工地、工业企业及车辆运输环节等扬尘治理力度,减少烟尘粉尘污染。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经信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交警支队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实施龙祠水源地周边环境综合整治,保证市区居民饮水安全。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尧都区人民政府。  (八)市规划局牵头的工作。  1.加快完成《空港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河西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尧庙核心区城市设计》《城市燃气专项规划》等规划编制工作。  2.开展《临汾市旧城区疏解提质专项研究》工作。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尧都区人民政府。  3.快速推进县域规划,完成霍州、襄汾、乡宁总体规划修编,汾西、永和、大宁、洪洞总规报批,启动古县、隰县、浮山城区控制性详规编制工作。  4.全年各县市控规覆盖率力争达到70%。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九)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的工作。  1.改造西山五个贫困县农村公路。(十件实事之一)  2.滨河东路贯通工程完成路基。  3.临汾一级客运西站投入运营。  4.加快推进滨河东路与市级主干道、小城镇及各产业园区、文化旅游景区连接路建设,完善路网结构。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文物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规划局、市长途线务局、临汾供电分公司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尧都区、洪洞县、襄汾县人民政府。  (十)市公路分局牵头的工作。  国道108线霍侯一级公路北段、省道桃临线汾西县城至霍州段全面完工。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文物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规划局、临汾供电分公司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一)市公路分局、临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牵头的工作。  大运高速临汾土门连接线拓宽改造全面完工。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文物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临汾供电分公司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尧都区人民政府。  (十二)霍州至永和高速公路东段建设指挥部、霍州至永和高速公路西段建管处、长临高速建管处牵头的工作。  霍永高速东段、西段一期全面完工,开工建设长临高速和霍永高速西段二期。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文物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长途线务局、临汾供电分公司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三)市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工作试验区领导组办公室牵头的工作。  1.全面加快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  2.实施“5112”重大任务,即推进5项重大改革,完成10个重大事项,实施10个重大项目,研究2个重大课题。  3.大力推进转型综改试点县和试点园区建设。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转型综改领导组各成员单位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四)市公安局牵头的工作。  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十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牵头的工作。  努力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设、信息网络管理、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社会组织管理等方面实现新突破。  (十六)市司法局牵头的工作。  1.深入实施“六五”普法教育,大力推进法治临汾、平安临汾建设。  2.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  (十七)市公安局、市司法局配合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落实的工作  1.积极推广安泽、侯马、乡宁、襄汾等县市社会管理经验。  2.构建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  (十八)市园林事业局牵头的工作。  大力开展园林绿化“四创”活动,加快园林城市创建步伐。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九)市体育局牵头的工作。  抓好奥体中心基础设施建设。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地震局、市文物局、市规划局、市物价局、临汾供电分公司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尧都区人民政府。  (二十)尧都区人民政府牵头的工作。  1.实施百汇等市场搬迁工程。(十件实事之一)  2.继续加快涝洰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等生态工程,构建环境优美的生态体系。  (二十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的工作。  1.依托煤炭、旅游等特色产业,抓好小城镇建设。  2.立足县城定位,加快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煤炭局、市旅游局等市直有关部门。  (二十二)协调联系法院、检察院、公安消防、公路、高速等部门的有关工作。  七、孔康民秘书长负责的工作  协助市长、副市长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主持市政府办公厅工作,抓好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应急管理、政府采购、政府驻外机构等工作的落实。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是全面推进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的重要一年。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抓实干,以扎实的作风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要加强领导,分解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市人民政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第一责任人,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要亲自研究部署,推进落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市人民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分解,结合本单位工作重点,制订落实方案,层层细化分解任务,层层明确责任要求,将任务细化、量化,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责任岗位和责任人,明确具体指标和完成时间,并建立相应的督办制度,确保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要密切配合,统筹协调推进。各牵头单位要主动履责,具体负责落实。各配合单位要提前介入,主动协同推进工作。对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负责人要靠前指挥协调,提出解决意见,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配合市直各单位全面抓好各相关工作任务的落实。责任分解没有涉及到的单位要按照市人民政府2013年工作安排做好本职工作。  三要强化督查,严肃责任追究。市政府办公厅将对照目标要求,跟踪督办,全面检查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适时开展专项督查,有针对性地进行明查暗访和核查核对。对工作措施不力,目标任务落实不实,推诿塞责或缺报、漏报、瞒报落实情况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临汾市人民政府  日                                          抄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日印发    校对:常庆达&&&&&&&&&&&&&&&& 共印2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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