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题,请求帮助的函,请求过程,谢谢

请求帮助```急谢谢
悬赏50个健康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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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咨询描述:
当进入阴道不过一分钟就射精了,这是属于早卸吗?我很郁闷,也很烦,我需要您的帮助!请求您能给我好的帮助!本次发病及持续时间:有一个多月快两个月了。目前一般情况:多喝些酒时间可以推迟些。&
感谢医生为我快速解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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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答案显示区
亲爱的朋友:
很多人说第一次做爱的时候男人很兴奋,很快就射精了。随着次数的增多做爱的时间就会延长,最后到达到满意效果,你才22岁,对用于这个问题不必想太多,相信你也没有结婚。
治疗方案:
1。22岁正当性趣旺盛之年,不要过于频繁手淫,这样会导致早泄。不要经常看黄片,和黄色书籍。不要把自己封存起来,要多做户外运动踢足球,打篮球。。。要多参加年青人的活动。作一个朝气蓬勃的青年人。不要频繁想着性和与性有关的事情。这样通过精神伤得协调可以一步步把你调整过来。年轻人我们不主张用药物。
2。多吃有营养的食物,进行营养补充,肉类,牛奶。。。高蛋白的,以水果里的维生素进行调节。
3。洗澡是注意不能用冷水刺激身体,尤其是生殖器。应用温水洗澡,夏天也一样要注意。
只要你按照本人说的,一定在三个月内恢复健康。祝你早日康复。注:我以前也有过这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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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还是精神紧张的原因。你可以考虑用下面的方法进行调理.对早泄的治疗,重在预防。首先要加强性知识的教育,了解女性性高潮较男性出现较晚的生理性差异,夫妻偶然发生早泄,不要埋怨男方,早泄较显著者,夫妻可以暂时分居一段时间,这样可以打破已经形成的病理条件反射,使性功能得到调整和重建射精条件反射。双方密切配合,也能延长性交时间,使双方都能得到性的满足。性交时避免过分激动,感到快要射精时,停止阴茎在阴道内提插,并分散注意力,从性器官上转移到非性器官上去,因纵欲过度或长期手淫而造成早泄者,适当节欲和戒除手淫会逐渐减少早泄。由器质性病变引起早泄者,针对病因进行治疗。
  西药治疗:
  A.内服药:为降低兴奋性,可给小剂量的抗焦虑药或镇静药。可选用其中一种:
  三溴片0.1~0.3克,每日3次。
  鲁米那0.03克,每日3次。
  谷维素10毫克,每日3次。
  普鲁本辛30毫克,加利眠灵20毫克,每晚一次。
  性交前1小时口服甲硫哒嗪25毫克,以抑制射精。
  B.外用药:性交前0.5~1小时,洗净阴茎龟头,涂点麻醉膏,如1%达克罗宁油膏,或1%地卡因或2%可卡因,注意药只能少量涂在龟头尖上,不可多涂,否则降低射精反应,甚至导致不射精,而且会影响阴茎勃起功能,使勃起不坚。
  中药治疗:
  对早泄的治疗一般同阳痿一样,因为早泄往往是阳痿的前兆,二者在病因病历上基本一致。  
  A.相火亢进:性欲亢进、腰膝酸软、五心烦热、目眩头昏、目赤耳鸣、面部烘热、口苦咽干、舌质红苔黄,脉弦。选用知柏地黄汤(熟地、山药、山茱萸、牡丹皮、茯苓、泽泻、黄柏、知母)加龙骨、牡蛎等。
  B.肾阳不足:性欲减退、腰膝酸痛、面色晦暗、小
论坛里也是很多人问类似的问题,其实大部分都是心理性的。
几分钟是正常的,你这样的话,建议你在性交前别太兴奋,转移一下注意力,性交速度放慢一点,你自己多点看这方面的书刊或者网页,多点学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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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泄是最常见的射精功能障碍,发病率占成年男子的1/3以上。早泄的定义尚有争议,通常以男性的射精潜伏期或女性在性交中达到性高潮的频度来评价,如以男性在性交时失去控制射精的能力,则阴茎插入阴道之前或刚插入即射精为标准;或以女性在性交中达到性高潮的频度少于50%为标准来定义早泄,但这些都未被普遍接受。因为...
挂号科室中医科、男科
常见症状滑泄、、不能完成性交、性交时间少于一分钟、阴茎来回抽动少于15次即射精、使性功能正常的女性至少在50%的性交机会中得不到满足
检查项目、
并发疾病不育、心理疾病
常用药物、、、
其他信息治疗费用、是否传染、好发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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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再次请求调查核实我反映的问题,给予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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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13 发布在
向全国人大申诉:&&&& 致张德江委员长第五封信再次请求调查核实我反映的问题,给予回应尊敬的张德江委员长和各位领导:今年4至7月我给您们写了三封信反映“常向阳事件”。提供了“东汽”曹炎华等欺负虐待绑架常向阳又盗取其银行存款的证;反映了因为相关部门有法不执而造成常向阳终遭杀害,尸体至今停放宜昌;说明“常向阳事件”发生后媒体、群众的反应情况。请求全国人大依法督促相关部门立案侦查“常向阳案件”,让我早日把儿子尸体安葬。几个月过去了没见到处理案件的信息。上月又写信请求对我反映的问题给予回应。现在仍然没见到处理信息,可能是国家的事情很多,您们还未来得及调查。最近看到国家打击造谣等搅乱网上秩序的行为。我想,我反映的问题可能会得到政府的重视。“欺负虐待绑架凶杀正直的工程技术人员的事件”应该是一个十分严重的事件。若属实,政府不会不管;如果是诬陷,政府也不会坐视不理(诬陷他人“绑架杀人”非同小可)。还要向领导们汇报的是,作案人追杀我的方法多得出奇!向您们“申诉2”的附件8“东风邪恶势力无视法律、残害人民再一例”已经看到他们的卑鄙丑恶。现在利用亲戚送食品投毒的方法失效了,我不敢接受任何人赠送食品!两年来跟踪企图行刺害我性命的可疑人频频出现,甚至设障宽带连接凶手借机来家里害命,到墓地去祭奠老伴和儿子几次遇险,我也不敢再上访(路上有可能被害),……!八十多岁的人死又何惜,但是现在死不得。眼睁睁的看着儿子尸体停放而离开人世,这对一个母亲是何等的残酷???!!!……,,,。。。如果儿子尸体停放、母亲又被害死,那将会给社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尊敬的领导们,请您们可怜我这个风烛残年的母亲,尽早安排人查处此案,让我早日把儿子尸体安葬。我急切的等待您们的回应!此致,借此机会再次向领导们致以衷心的问候!常向阳的母亲:李玉珍&&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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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6:38 &&
尊敬的“凯迪”网友们:您们好!“常向阳案件”是对一个正直的工程技术人员先欺负虐待、把人逼得走投无路逃走又绑架他、最后遭凶杀的事件。《检察日报》派记者调查报道了,……。可是这明明白白的绑架凶杀案,我申诉几年得不到查处!我现在是“喊天不应、呼地无声”!今天又发现可疑人在窥视我的行动,我虽然百倍警惕,恐怕也难免终遭暗杀!怎么办???我打算把我申诉的一百多份帖子,按时间顺序从这里完整发出,好让网友们了解事件的始末。跪求网友帮我想想办法让中央领导们能够看到我的申诉,促使案件得到查处,好把儿子尸体安葬!您们的恩德我一定重重报答。今生报答不了,来世愿做犬马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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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7:48 &&
给张德江委员长信一的附件一:一个好青年的悲惨遭遇!说明:这事件《检察日报》于日用“我想知道,那究竟是不是我儿子?”并加了“李玉珍老人的遭遇是一面镜子”的评论,在该报第五版报道。上网后另加两篇评论: “可怜的母亲&&可气的公安”、 “儿子失踪存款被取走 七旬老妪报案却被不予立案”,批评公安不予立案错误。2007年10月我确认湖北宜昌打捞的无头尸就是我儿子常向阳后,写了“追踪报道:我被绑架的儿子找到了”。(新浪网友把此文作为评论加在“可怜的母亲&&可气的公安”后面的评论中)日《检察日报.》又把“常向阳案件”作为2007年全国十大案件在该报第二次报道。因考虑到报道受版面的限制,我把此事件详情补充报道,敬请大家看看这个当今好青年的人生悲剧,为他讨回公道。&&&&&&&&&&&&&&&&&&&&&&&&&&&&&&&& 当今好青年常向阳男,生前38岁,未婚,工程师。1990年湖北工学院(现湖北工业大学)质检专业本科毕业,被分配到东风汽车公司质量部(现改商用车公司质量部)工作至走失。他生长在教育界受长辈们影响,勤奋、好学、诚实、善良从小学到大学为师生们称道(大学有同学称赞他“聪明灵气、善良诚挚、超凡脱俗、浊世奇迹”);崇拜造福人类的科学家,追求有益于社会;他正直、工作认真、业务能力强,得到领导和同事们好评;论文出众、见解独到,为专家和参评人员赞叹。98年被国家人事部和质检总局授予工程师;(单位同事对他没能考高工感到惋惜”)想国家所想、急事业所急,不计较个人得失(对腐败现象忧心忡忡。为事业需要而学、为企业出成果而乐:出外检查有人用英语给他们对话,他感到自己外语能力不完全适应工作需要,就利用一切机会加油学外语,单位同事反映他英语可翻译著作、德语能看书;为公司柴油发动机质量上去了高兴,赞扬该厂作风好对他们检验人员不送礼、不请吃);生活节俭、酷爱读书,从不虚度时光(除业务书外还读先秦诸子译著和中外名人传记。公寓职工反映“只看到常向阳看书、打球,没见他打过麻将,也没见他穿过好衣服……);他虚心、严律,对别人的赞扬,他却在检查自己的不足。常向阳堪称当今社会的好青年!患了精神分裂症常向阳的业务能力在九十年代末那样显露,正要为事业做出贡献的时候,为什么会患病呢?请看下面的情况:常向阳所在的“零部件”科,日常工作是下厂检查。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社会上滋生了一些腐败的现象。有一次,他和部里人员一起到外地检查,有个厂送了五百元红包,他认为是“商业贿赂”而拒绝(别的同事要没要他不知、也不问,更不向任何人谈)。以后他又多次和部里组织的人员一起外出检查,再无人给他送钱,他和同事们相处也无矛盾。到2000年前后,他们科在十堰境内检查,有的厂改变了以前的做法,不再让他们吃“份饭”,而吃酒席,也送“红包”。(2002年8月他住院后,我给徐坚科长讲这些时,他要我对别人可不能讲“红包”的事)常向阳对此很反感,他认为“到自己的专业厂检查,是我们科的日常工作,也吃酒席、送‘红包’像什么话?我们国家这种腐败现象越演越烈,怎么得了!” 自然不接受赠送。检查时还是按规定,抽出一定数量来检,合格率是多少就填报多少,从不马虎。但他看到有人就只检“样品”,合格率自然高。他对此感到忧虑:“这样做,我们的汽车质量怎么上得去!”&&&&常向阳和别人不同的检查方法,有可能违背了某个直接领导人的意愿。在2000年前后他受到了极不公正的对待:第一、工资调整中虐待他。例如,有一次加工资,同类人员工资系数加“1”,他却只加零点几(我对徐坚科长讲这些时,徐叹到“他和领导关系不好!”),这样不知几次,到2002年6月,同类人员工资1500多元,而他却只有1000零一点;第二、借故扣工资,甚至到图书室借书那一点时间也要扣;第三,还误把他当作“***”的信奉者对待(徐坚给我讲,原来以为他信“***”,后来观察的结果不是的。那时单位有人信……,领导就当不成了,谁能不怕)。2000年前后,这三点不正确对待一齐来,使他承受不了这些精神刺激与心理压力,逐渐产生“被迫害感”,精神失常,日益加剧,常向阳患病了。2002年6月前,当时的领导李京桥部长知道常向阳精神失常后,主动改正三点错误:2002年6月给他月工资增加五百多元(与同类人员持平);徐科长也把科里扣的工资退给他,并当面承认“扣得不对”;撤消了对他信“***”的怀疑(同屋监视他的人搬走)。徐科长到医院咨询,科、所领导和我一起商议,于日将他送到精神病医院治疗。第一次住院时间太短,效果不佳。他第二次住院治疗期间,所长卢永刚带领几位领导到医院探视、慰问。两次住院和病休时期,工资等一切待遇和在职人员相同。病好上班后,还为他调整住房,安排好业余活动,百般关爱。并且在2002年底的工资调整中,给常向阳定了略高于同类人员的十八级(一般为十七级,据说和有的高级工程师相同,对他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态度作了肯定)。2003年5月中旬,他病愈上班后,“各方面情况都很好”。(徐坚科长说)在这种病人初愈急需各方面关爱(也叫心疗)的时候,日,东风合资生效,原来领导多已调走。新领导曹炎华的歧视虐待,导致常向阳的病于2004年夏第三次复发。逼向绝路2003年7月合资生效后,曹炎华到这里主持工作,距常第二次出院上班只有一个多月。他本应和前任一样,对常向阳这种病人予以关爱(专家语:开展“庇护性工场”),更何况他和常向阳一起到上海出过差,应是熟人。可是曹对常向阳的病先是装作不知,病发了不过问任其发展。2005年夏病已十分严重(现公寓501室惨状作证),又受到调资等的刺激后,痴迷中要和公司解除合同出国。曹炎华不顾常向阳上班已不正常和单位公寓职工反映常向阳病情恶化的事实,也不向我通报,任其解除,并连连催逼要他尽快办解除手续,使常向阳感到又一次对他的不公而气愤:他在电话里悲伤地对我说,“他们欺人太甚!”、“我这么诚实、善良,他们为什么要这样欺侮?!”当我得知儿子在办解除手续时赶紧和单位联系,电话、写信、当面,数十次向曹炎华等领导汇报常向阳患病及前两次住院的情况,说明现在可能是病又复发了。经我咨询,医生确认“要出国,是病的表现”,现在不能让他解除合同,解除对他就是死路一条。同时我借故打电话对常向阳进行安慰(他不让我和他联系)。在电话里我又听到常向阳讲出那可怕的话来,“面对他们强大的势力,我一个弱者啥办法?!”、“这样的社会还有什么可留恋的!”、“我们俩现在谁死了都是一种解脱!”看来儿子随时有生命危险。我连连向曹炎华等呼救,请求帮助送病人到医院治疗。曹炎华不仅见死不救,拒不承认常向阳有病,住院前十天还限我三天,交不出病情证明书就要“除名”,差一点导致人命!病人住院后,曹炎华又说得那么好,不仅没上班几个月的工资已给补发到卡上,病好出院后,还可以调换工作,安排疗养和旅游。(见给曹炎华的信《五》、《六》)病人出院前,我一再向曹等汇报这种病人初愈,社会各方面应送温暖。可是病人出院后看到的是:工资停发已6个月,连上班时的奖金也已扣发11个月;出院第七天直接给病人打电话,用休息时限相威胁,对他进行精神摧残;每月3700多元的工程师病休一月只发给372元,让其无法生存(每月房租200多元,药费近300元)。曹炎华把许诺都变成欺骗,制造这新的刺激与压力,来摧残这精神残疾人。回顾常向阳日出院的情景,证明他的病真正好了,当他握着大夫的手衷心道谢时,我留下了高兴的泪水。大夫讲:“只要坚持吃药,一年后就可以考虑上班工作,药坚持吃三年,可以还一个原来的常向阳。”回家的路上,常向阳已表示争取尽早上班工作的愿望(这些情况我当天就向曹等领导汇报了)。常向阳在家休息的几个月,他自觉坚持服药(每天40多片),虽然药的副作用日益加剧,但从不间断(他走后,我数过空瓶子就有100多个)。尽管有扣发工资等心理压力,他还是坚持学习(他曾告诉我,“几个月来我的英语能力提高了许多”)。看来,他多么想尽快病好,实现他做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的梦想!2006年8月底商用车工会闻主席调查了扣发工资真相,许诺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要我原谅别人的错误,并追查常向阳2005年实际收到的工资数。可是不久,他又毁弃前言,说有些事时间长了不好查。一方面动员常向阳上班,还说给予特殊照顾;另一方面却拿出常向阳病中要求“解除合同表”(未办完合同解除手续就住院了)威胁说:“病好了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并以此为扣发工资的理由。上述情况,虽然我没让常向阳全知道,但是他听说工资还在扣,并动员他上班,他失望了,有些怨言:“这扣发工资犯法就没人管,看来国家法律没用了!他们这样不讲道理,让你上班不知道又要咋样害你!”尽管我一再劝说,要他相信,我们国家决不会允许违法乱纪长期存在,让他什么都不要管,只安心养病,一切由我去办(所有的费用由我负责),希望他坚强起来。他口说“没什么”,内心怎样想?!从他去年12月5日悄悄带病出走,说明他内心的痛苦(2005年9月到出走时,16个月里只见到工资本上有九个三百多元的工资,这点钱不够他一年半的房租)。我想,这有理无处辩、有冤无处诉、母亲交涉几个月什么用也没有。是否他那些“他们欺人太甚”!“面对他们强大的势力,我们弱者啥办法?!!”……的思想又生,单位那么不讲理怎么回?!心理压力难除,病怎么好?!在悲伤、气愤、无奈和恐惧中,他选择了“逃避”,悄然出走,可能是想寻找新的生路。日,我在单位宿舍,发现他的工程师证和大学毕业证没有带走,后来的很多事情说明他出走当天就被曹炎华派人绑架了!!!常向阳出走后我一再要求单位,为让出走的常向阳在工资卡上看到单位的改正,使其感到生存有望,自觉回来。可是我看到工资卡上2006年11月只给344元,不仅没有正确对待这个受害者,连《员工手册》上规定的普通病人的病休工资也不给(按普通病人病休拿基础工资1030元,扣除个人应付的19%,也应是800多元)。母亲交涉几个月得到的是变本加厉虐待,单位这样不讲理怎么敢回?!他们把一个好青年逼向绝路!单位给的取款“说明”证实,日,曹炎华指使人盗取的是单位已发给常向阳一年多的两万多元工资(这进一步证明了我2006年5月给公司反映的年2月,单位已按实情给常发了全勤工资,另立帐户,放到银行,不交本人,造成长达一年多的部分工资扣发来伤害病人的情况完全属实),这不仅说明曹炎华是在制造新的刺激,故意摧残精神病人,也证明是单位领导派人绑架了常向阳!未能救活儿子,眼睁睁看着他的尸体不能安葬!面对儿子的生存威胁,我写了数百份、几十万字的信、,报告、申诉,往返十堰、郧县几百次,到武汉、去北京。在和公司的交涉中,我好话说尽,一再申明:病人精神压力长期得不到缓解,可能会带来严重后果。可是一切努力都无济于事,不但未能救儿子,而且我也受到种种欺侮;我的申诉,谁看了都不否认理由充分、事实清楚(省公安厅办案人曾说“这些材料把问题说得再清楚不过了”)可是在“东风”个别人的活动下到处申诉无人理;尸体在宜昌停放至今,从尸体的一切特征、警方在案中作弊、没有第二个我这样的认尸人出现等,说明这尸体是常向阳千真万确,可是不让我领尸安葬!!!日,我发现儿子的一活期存款被取完销户,一方面向单位和公司汇报,另一方面在十堰公安局报案。16、17两日和东岳分局两位警官一起看了“取款监控录像”,三人同取这一款,取款单上签的是“常向阳”。我十分恐慌,担心儿子已遭坏人所控,单位、工会都没说帮查。可是到25日,我已要在郧县立案,为了查案方便,请公司做工作到东岳分局立案时,工会罗科长(女)却“关心”我年纪大了,要我不为此再跑,称他们闻主席是搞公安工作出身,人、钱都由他查,让我在家坐等。周五(26日)工会大活动全天,周日(28日)晚我接到奇怪电话,向工会闻主席汇报时,闻就在电话里给我讲“取钱是单位所为”,查人他却说没办法。这里说明盗款他们都知道,怕立案后盗款事情败露,才承认单位取款。现在已经证明是单位绑架了人,和警方串通不让立案。更让人气愤的是,单位给的盗款“说明”,长谈常向阳病重时办解除合同的过程,不谈盗款经过和钱的去向。解除合同、扣发工资和盗款有什么关系?联想在闻主席调查了扣发工资真相后,我给黄总的第三封信(见此信)请求批示,他不好交待,日,让闻主席约见我时,拿出“解除表”来刺伤、威胁如出一辙(我给闻的信2已驳,见给闻信2)。难道他们不知道解除无效吗?我以为不是,是因为他们无法在常向阳身上挑到什么错误,就用常向阳病重时的错误行为,反复出现来刺伤病人的痛处,达到他们残害病人的目的,还要“等常向阳上班后再处理”。那就是说上班了他们还要用这来伤害病人,难怪常向阳怕他们再迫害,不敢上班逃走。单位盗款败露后,闻主席说他很生气,说这毕竟是已发给一年多的工资,应归还本人,要等黄总回来决定。单位给的说明,对盗款手法、钱的去向都不说,又把“解除合同”拿来证明盗款有理。从向商用车公司反映几个月的经过看到,对病人故意伤害,长期得不到纠正,是黄总要坚持这错误做法。黄总为什么和曹炎华一样要置常向阳于死地呢?(据说黄和曹都来自东风49厂,常向阳怎么得罪他们俩了?)常向阳成为无头尸,说明曹炎华是在黄刚纵容下,派人绑架、盗款后,把常向阳囚禁几个月又将他凶杀!(把头去掉,企图掩盖真相)敬请大家帮帮忙&&让我早日把儿子尸体安葬!从上述情况看,常向阳这么一个爱国、敬业、诚实、善良,具有一定的业务能力,立志要做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的好青年,就因为正直、做事认真、不与腐败同流合污,在这里先被伤害致病、成为精神残疾人;2005年病发严重时,单位领导曹炎华不顾病人死活,要把病人推出门外,差一点导致人命;后经各方努力病人得救,可是在病愈、恢复工作在望时,又惨无人道地制造新的精神刺激与压力摧残,常向阳被逼出走,又派人绑架他、盗他银行存款、杀害他,实在让人痛心和震惊!这是用不见血的刀子和明目张胆地绑架、盗款、凶杀!!!这样惨无人道地做恶,我们的社会能容忍吗?在今天的国家里,一定不会允许犯罪分子长期逍遥法外!敬请全国各级领导、各媒体、网友、社会各界主持正义的人士都来关注“常向阳案件”,伸张正义,声讨这危害社会的恶势力,为这个好青年讨回公道!!!!!!也让我早日领回儿子尸体安葬。谢谢大家!&&&&&&&&&&&&&&&&&&&&&&&&&&&&&&&&受害人的母亲:李玉珍&&2008年5月(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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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踪报道:&&&&&&&&我被绑架的儿子找到了&&&& 李玉珍《检察日报》报道的(网上已有多篇类似的报道)“我想知道,那究竟是不是我儿子?”。文中所说的我失踪、被绑架的儿子――常向阳的下落,三个月后,在宜昌市夷陵公安局刑警大队的“认尸启事”中找到了。这无头尸,就是我儿子去年9月22日,《楚天都市报》上刊登了“日,宜昌市夷陵区小溪塔镇丁家坝河上发现一具无名尸体,男性,成年人,身高1.6米左右,中等体态……”。这一消息,被我邻居看到,根据尸体特征,担心是我走失的儿子,26日下午找到我,要我赶快去认。我遂连夜往宜昌赶,27日下午到了夷陵,经过六、七天的访问、交涉,我见到了尸体。尸虽然无头,但尸体各种特征都和我儿子相符,我认定,这无头尸体就是我儿子。可是不让认领!不让认领我见到的尸体身高、身材、腿上长毛连同脚掌脚趾特点、尸身上各处长毛和我儿子脸上的落腮胡须的吻合,尸发现场群众反映泡白的皮肤,判断年龄三十多到四十岁,不是干活人等等,这一切特征都完全和我儿子常向阳相符。我向夷陵警方汇报,确认这无头尸就是我儿子。可是他们却不让认领,要等DNA检验确定。我七天的认尸过程十分奇怪:27日下午,首到小溪塔,向认尸联系电话安排的警官要求看尸,他讲:“不行,尸体已高度腐烂,大部分皮肤脱落,无法辨认;”我告诉他,“我儿子腿上长许多长毛”,他却训斥我,“腿上长长毛的人很多,都是你儿子?!.”我又说了我儿子脚手指、脚掌特点,那警官听也不听,就肯定“是你儿子的可能没有”;我要求验血确认,又一警官走来说,“那要交8800元”;我随即通知十堰亲戚寄钱,问话警官又说:“没有父亲,单亲鉴定不准”。我感到蹊跷:来认尸,什么都不让见,也不检验,就肯定不是我儿子,让我空跑一趟,实在不甘心。不得已,当即给《检察日报》评论部电话汇报了我的不理解,请求帮助。接话人回答:“为什么这样奇怪?不让看尸,写《认尸启事》干什么?”听了我们的对话后,一警官领我去抽血。那警官也告诉我:“单亲鉴定困难,宜昌做不了,必须要到国家公安部做,时间最少半月。”28日下午,在《检察日报》记者的过问下,我看到了尸体的四肢图片。一看到那腿上黑黑长毛连同脚掌、脚趾特点,我似乎已见到儿子,就告诉警官们这是我儿子无疑。可是矮个子警官却说“不可能是你儿子,尸脚长只21.5厘米,个子也特别矮,脚最多穿34、35码的鞋”,还说尸体不可能长期保存,另一何警官也附和。我根据看到的图片中尸脚脖粗和脚长的比例推算,感到他们是在说谎,害怕他们毁尸灭迹,再次要求看尸。28日夜,我再向夷陵公安局写信,汇报我看到的情况,确认是我儿子无疑。并从裤子和皮带的后腰磨损及脚脖的绑缚痕迹中,暗示那是我儿子被绑架,长期囚禁的见证,强烈要求见尸。还为他们的欺骗找借口“怕我见尸伤身、出现不测”,让他们有台阶下,能让我见尸。29日早,我把向宜昌市公安部门各级汇报的两封信,传真发送《检察日报》评论部,寻求帮助;后交夷陵刑警大队。听说信已发《检察日报》,接待警官才同意我下午见张大队长。下午见到张大队长,他同意我看尸,但又说“尸体已经肢解,五脏也扒了”。“这肢解的尸体怎么辨认?”我很惶恐,随即向记者汇报。30日又两次暗访了丁家坝捞尸现场,了解尸体出水时情况。从群众反映尸体无头、身高1.6米、个子敦实、泡白的皮肤、脚穿39码左右黑色皮鞋、年龄三十多到四十岁、不是干活人,我再次肯定这就是我儿子。10月2日,我见到的尸体,既没有高度腐烂,皮肤基本完好,脚长也不是21.5厘米,而是24厘米许,更没有肢解除脏(脚手指甲被全部剪掉,手指也剪去少许)。除无头外,冰冻的尸体保持了受害人的原形,证明了警方的诸多欺骗。我亲自量了各种尺寸,根据各种特征,这无头尸就是我儿子。向主管此案的张大队长汇报,他却十分生气,大声嚷到:“24厘米的脚,都是你儿子?!”“穿鞋的都是你儿子?”并伸出脚说:“我也穿有鞋也是你儿子?”我莫名其妙,这是怎么回事?想不明白的问题一、警方刊登《认尸启事》是让受害人家属去认领,他们就应该提供方便,拿出尸体出水时的各种图片和物让认尸人辨认。可是我去认尸,开头他们就说谎、设障,千方百计不让见尸,至今我还没看到尸体出水的全部图片。群众反映了尸脚穿有鞋,警方却说“没有”,谁对谁错我无法判断。尤其是经过六、七天的交涉,认出是我儿子,向张大队长汇报,他却生气发火,这些都是咋回事?二、尸体一切特征和我儿子的情况完全相符,可是不让我认领,要用他们也说的“单亲鉴定不准”的DNA来确定?这不顾事实,却用“不准”的DNA作唯一的判断手段,为什么?做DNA的种种疑点:他们多次说“单亲鉴定不准,困难,宜昌做不了,必须要到国家公安部做。”为什么现在给的鉴定书是宜昌刑警队?到公安部做,几个警官都告诉时间要半月,可是在本地做,时间却要29天(9月27日到10月25日),又是咋回事?还有鉴定书注时是10月25日,我23日去,李、何两警官就告诉我“做DNA了,不是你儿子。”鉴定结果没出来,他们咋知道?我30日下午2:30又去,结果已出来5天了,还不能给,为啥要等第二天才行?再者,这鉴定书注明“送检材料不负责保存,”我认尸过程中,已有那么多欺骗,若送的材料不真实怎么核对?以上疑问,这“鉴定”可靠吗?三、尸体各种特征都和儿子相符,不让我认领,可不可能有一个和我儿子各种情况一样的人也失踪了?那为什么《认尸启事》已登载四个多月,还没有第二个我这样的认尸人出现呢?这尸不是我儿子又会是谁呢?这些不明白的问题,希望能帮我搞清楚。请大家帮帮忙,让我认领儿子尸体、安葬!尊敬的公安部门各级领导,全国媒体、网友和主持正义的人士,请可怜我这七十七岁人的艰难!几年来为救儿子奔走辛劳,未能救活儿子,现在又眼睁睁看着儿子的尸体不能认领安葬!又有人用“死”来威胁我的申诉,我怎能承受这长期痛苦和威胁的折磨!我现在已精疲力竭,恐怕再没有能力为儿子冤情申诉,也可能不久于人世!在我不能为儿子――一个当代社会的好青年讨回公道,又让他尸无归宿,我死,怎能瞑目!!!请大家帮帮忙,让我能领回儿子的尸体安葬!!!2008年元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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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向阳事件”申诉经过及其情况说明等材料目录:第一组:(常向阳第三次病发遭曹炎华欺负虐待使其无法生存)向东风商用车公司领导黄刚等写信汇报有关材料:1、给黄刚(付总经理兼党委书记)第一封信和报告2、给曹炎华等领导信件3、质量部的“回复”(东风人自己提供的欺负虐待常向阳的第一份证据)4、黄刚回信(这是他纵容包庇曹炎华残害常向阳的证据)5、给黄总第二封信6、给商用车公司工会吴科长的信7、给商用车公司工会闻主席第一封信8、商用车公司工会“调查函” (欺负虐待常向阳的第二份证据)9、给黄总第三封信10、给商用车工会闻主席第一封信11、商用车工会的“在扣工资表”(欺负虐待常向阳的第三份证据)12、东风商用车公司质量部的“说明”(是欺负虐待也是绑架常向阳的证据)第二组:向省信访局及向东风总部的申诉:1、为什么一定要把一个好青年逼向绝路?(向省信访局申诉一,同时交东风总部)2、当前的五点要求(向省信访局申诉二,同时交东风总部)3、东风总部信访办“复核”(东风人自己提供的野蛮证据6) 4、向省信访局申诉三:给103室张主任的信5、向省信访局申诉四:难道明目张胆地把人逼向绝路的事件就撒手不管? 6、东风信访办:关于对常向阳后期问题的处理建议(“杀人后的处理”野蛮证据7)7、向省信访局申诉五:对东风公司信访办“汇报”的意见和要求8、向省信访局申诉六:东风来人不讲道理、出示伪证……9、向省信访局申诉七:给105室刘处长的第二封信“……,,还有法律吗?”10、“东风”两次(给受害人解除合同)“通告”(东风人野蛮证据8)11、向省信访局申诉八:给刘处长的第三封信“……,‘狼要吃羊’的理由”12、致东风汽车公司领导们一封公开信13、向省信访局申诉九:108接待室领导违背《信访条例》、不讲道理14、省信访局的“告知单”(请领导们审查这“告知单”是否荒唐?)15、向省信访局申诉十:不接受这违反《信访条例》的“告知单”16、向省信访局申诉十一:难道说我们的政府真的就管不了“东风”吗? 17、向国家信访接待司申诉一:湖北省信访局对“常向阳案件”久拖不处理18、向接待司申诉二:湖北省信访局违反《信访条例》规定,无理搁置“常向阳案件”19、向国家信访局申诉三:他们这样做,国家《信访条例》……?!20、致东风汽车公司领导们第二封公开信21、致苗圩董事长第一封信22、致苗圩董事长第二封信23、致东风汽车公司领导们第三封公开信24、致东风汽车公司领导们第四封公开信第三组:绑架案相关材料1、请审理我的立案申请; 2、日二次要求立案申请书;3、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不予立案通知书”(请领导们审查,此“通知书”是不是徇情枉法的见证?)4、东岳分局“关于李玉珍报案情况说明”(请……,东岳的“情况说明”是不是包庇罪犯的又一证据?)5、向十堰公安局请求“复议申请书”6、(向东岳公安分局)复议申请书7、(向东岳公安分局)复议申请补充说明8、再次请求立案侦查常向阳下落及存款被盗情况9、遭绑架证明材料: 给商用车工会闻主席的信(日)第四组:认尸申诉(在夷陵认尸情况材料、向宜昌公安局申诉、夷陵警方虚假立案申诉)第五组:向省公安厅申诉第六组:国家公安部信访接待室申诉第七组:向中央领导(胡总书记、温总理、吴邦国委员长、政法委周书记、张德江委员长)申诉信及附件第八组:向郧县政府领导申诉及给教育局长吴忠恒的信第九组:向社会求助信第十组:致网站、网友感谢信、回答网友等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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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向阳事件”发生后向东汽商用车公司汇报经过说明:这是向商用车公司黄总写的第一封信和报告,请他救救常向阳!眼睁睁看着儿子常向阳被逼向绝路,我写了十二封信,向单位领导曹炎华等汇报交涉,好话说尽,送礼不要、请吃不行、拿钱给单位补偿不理会,看来不置常向阳于死地决不罢休!质量部给了“回复”后,从7月4日开始向商用车公司反映,请大家看看商用车公司领导们是怎么做的。给黄总的信(2页)、报告(20页)、附件(给质量部交涉的信件等)36页,一共58页(页数是当时的手写稿),7月5日送到公司秘书处。(给有收件证明)7月13日商用车公司派工会等干部送来黄总回信。(见信)见信后我大失所望。遂于7月14日给黄总第二封信(见信)。18日信亲自送到公司秘书科。该科吴科长说:“以后不要再找这里,黄总批示给工会罗主席了,你到工会去。应该叫你儿子赶快上班,我们合资企业人员是固定的,常向阳不能上班,他的位置别人就占了。我们现在生病都不敢请假,当误时间长了,别人占了位置就要下岗,叫你儿子赶快上班吧!”一、给商用车公司黄总的第一封信尊敬的黄总经理:&&&&(东风商用车公司副总经理兼党委书记)您好!我叫李玉珍,女,75岁,中共党员,郧县退休教师。现在为我救儿子常向阳,不得不打扰给您写信,向您汇报我儿子常向阳正在受害、面临生存威胁。如得不到解救,可能会出现严重后果!具体情况汇报如下:常向阳,37岁,1990年湖北工学院质检专业本科毕业,被分配到贵公司质量部工作至今。2002年6月前,由于个别领导的错误做法,导致他精神失常、患了精神分裂症,于2002年8月和2003年2月两次住院治疗。当时的领导很负责任,及时纠正了错误、积极帮助治疗、给予关爱、正确对待,促使他2003年5月出院、上班后,各方面情况都很好。由于“合资”,2003年7月原来的领导多已调出。不知什么原因常向阳的病第三次复发,到月间已十分严重。(公寓501房间惨状证实)可是这时质量部的曹部长,不帮助治疗、反而不顾病人生死和我的一再呼救,苦苦相逼要病人尽快办解除合同手续,差一点儿导致人命!后经多方努力,病人得救,现在病愈出院,有望痊愈上班工作。可是,在这急需各方面送温暖的时候,曹部长不仅不根据实际情况正确对待,反而长期扣发工资,一个月薪三千多元的工程师,每月给那不讲理的三百多元,让病人无法生存;出院第七天,直接给病人打电话,用休息时限威胁,给病人制造新的精神刺激与压力,严重威胁病愈与生存。为了缓解儿子精神压力,我给他们写了十二封信、去了几十趟,好话说尽,他们都无动于衷,工资照扣;对我所提问题,不回答、不解释;往往打电话不接、求见不见或见了就发火、扣帽子压人;甚至“戏耍”、把我这七十多的人当玩物;说谎成了习惯,我觉得这里真不像知识分子成堆的领导机关!他们这些做法,正在威胁着常向阳这个精神病患者!他虽然每天按时吃药,可是往往心烦,话越来越少,我十分担心会出现不良后果!&&&&鉴于上述情况,敬请黄总在百忙之中,能看看我的信和报告,或者安排人看一下,调查核实我所反映的问题,纠正曹部长的错误做法,救救常向阳!若常向阳的精神压力得不到缓解,会出现什么样的后果很难说!此致顺致敬意!&&&&&&&&&&&&&&&&&&&&&&&&&&&&常向阳的母亲:&&李玉珍&&&&日二、给黄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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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刚的回信(东风商用车公司副总经理兼党委书记)说明:这是我06年7月4日向他写第一封信和报告后的回信。(5日同信送去附件等58页有收条)此信段落、字数按照原信一字不差,“臆想”的臆字因原字找不到改了;粗体字是笔者所加,说明是谎言或者是歪曲,具体说明如下:1、故意歪曲我向他汇报是“您爱子之心”。我“在信中很多结论是根据个人的推测而得出的”,是爱子之心推断、不属实。也不是我儿子“面临生存威胁”;2、公开说谎。工资已扣发10个月、月工资3700多元的人每月只给372元、出院第七天就直接给精神病人打电话用休息时限威胁、在病人住院前苦苦相逼要严重精神病人去办解除合同手续差一点导致人命,还是“单位领导和同事对他(病人)都很关心,不存在受到领导‘迫害’和‘歧视’的情况”,“是符合公司制度的”(见给质量部交涉信件及质量部的“回复”;3、许诺“我们将申请办理对常向阳同志的在一段时间内的照顾性补助”,可是常向阳在家休息九个月,一分钱的补助也没见到;4、要病人在这种种精神刺激与压力的情况下,“早日康复,回到公司上班”。(在这种刺激与压力下,病怎么会好?)这封回信说明:这位领导人无视事实、公开说谎,是他自己提供了“包庇纵容属下作恶、不讲道理……”的证据。证明他是共产党人、干部队伍中的败类!我根据黄总回信,给他写第二封信,进一步澄清一些事实。(因为他的回信落款是“党委书记”第二封信称他黄书记。见信二)黄刚回信全文李玉珍同志:您好!看过您的来信,深深为您爱子之心所感动。针对您反映的情况,我作了相应调查,现向您回复,说明如下:1、常向阳同志不幸患病,情况属实,质量部领导和职工以及我本人都为之惋惜,深表同情,希望他能安心养病,早日康复,回到公司上班。2、常向阳同志患病前后,单位领导和同事对他都很关心,不存在在工作受到领导“迫害”和“歧视”的情况,更没有把他当作“***”追从者的事实,至于他的工资水平和实际收入,我们经过严格调查与审计,历任领导都是依据公司的薪酬政策及常向阳同志的实际工作情况而公正决定的,我想您老人家一定误会了质量部的领导。这可能是因为您对我们公司制度、政策不了解,只能通过其他人的间接的不全面的询问来了解。尤其是您在信中很多结论是根据个人的推测而得出的。我本人虽然理解您老人家的爱子之心,但不敢苟同您的结论。东风公司是一个制度健全、纪律严明的公司。我们对公司干部要求很严,如果有违纪现象,将会严厉查处的。但据我认真调查,您在信中反映的“迫害”、“克扣”等情况是不属实的。也请您相信东风、相信我们的干部。3、目前常向阳同志患病在家休养,按公司薪酬制度,他养病期间的待遇不能按照正常上班时的情况比照目前的待遇,我调查过是符合公司制度的。但为了便于常向阳同志治疗和康复,从人性关爱的角度,我们将申请办理对常向阳同志的在一段时间内的照顾性补助。4、您老人家年事已高,希望要保重要自已的身体,尤其要相信我们东风的干部。如果您总认为有人“迫害”、“歧视”常向阳,不仅不利于我们(包括我本人)与您们家人的沟通和配合,而且更重要的是不利于常向阳的早日康复。因为像小常的这种病一个很重要的病特征就是容易臆(同音)想有人对他的冷遇甚至是迫害――这种情况在我们公司另一名患病员工身上也有发生――所以请您要正面积极地引导小常以另一种眼光看世界,多讲积极的,人世间善良的东西,增强他生活的信心和勇气,才能帮助他摆脱病魔的困扰。否则不仅不利他的康复,您本人也会因为无法摆脱而影响健康。真诚地希望小常早日康复希望您们一家人很快过上幸福的日子!致礼!&&&&&&&&&&&&&&&&&&
东风商用车公司党委书记: 黄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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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44 &&
向商用车公司汇报二:&&给黄总的第二封信说明:7月5日黄回信(见“东风人自己提供的证据5”)却无视事实。针对黄的总回信,给他写了这第二封信。尊敬的黄书记:(因为他回信注明是“党委书记”,故称他“黄书记”)&& 您好!首先向您表示感谢,我7月5日送去的信,您能在看后不到十天就给我回信,并派人来慰问病人,令我感动。对于来的领导们因常向阳在家(害怕刺激了他),未能请他们到家招待,我深感歉疚,只好请您向他们转达我的谢意和歉意。您的回信我认真反复拜读,对于信里所说的问题,经反复思考,现在谈一下我的想法。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汇报如下:一、您希望常向阳早日康复、上班工作。这是我几个月努力的目的,出院那天我已在做工作,他也表示了争取早日上班的愿望。这些情况当天我就向曹部长等领导汇报了。可是当天中午他到银行取钱,看到自去年九月以来工资停发(包括上班时的奖金),就有些不安(中午未睡着觉),后来经我劝说,逐渐平静下来。出院第七天,罗(莉萍)主任又直接给常向阳打电话,其内容和他住院其间曹部长说的工资已补发上卡等完全不同(见给曹信《五》、《六》)。常向阳见到我就发火,指责“你好愚昧,别人骗你都不知道!”虽然我一再给他做工作,要他相信领导是会守诚信的。可是经我两个多月的交涉,试图缓解他对领导的信任危机所带来的精神压力,结果未得到曹部长的配合,甚至一句解释也没有!现在常向阳的精神压力越来越大,虽然每天还是坚持吃药,可往往发火、睡不着觉,甚至不叫提单位的事,对单位领导的憎恨日深,很难说这“领导的欺骗”,给他带来的伤害会产生什么后果!我不明白曹部长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 二、关于常向阳生病前后发生的事情,我给您的“报告”已基本说清楚了。又写信是因您日理公司那么多事,报告太长占用您时间多,影响了您的工作我心不安。信又写得太简单,没有把问题说清楚,只好请您看一下我那个“报告”和给曹部长等的信件。另外补充几点说明,供参考。常向阳的病2001年底以前已十分严重,听说搬出公寓到民间租房住了五个多月,2002年严重程度更不用说了,徐坚科长讲,“向阳经常站在外面发呆许久”。可以说工作谈不上业绩,更不会有功绩,也没有再写论文,可是在李京桥部长悄悄看望常向阳以后,从2002年6月起,给他月工资增加五百多元(据说这和同类人员持平),可查工资档案证明;当年9月出院,病仍时有表现;03年初又住院,在2002年底东风调资时,又给他定了略高于同类人员的十八级(据说和有的高级工程师一样多),常向阳不善人际关系,我们家长2002年前从未和单位任何领导联系过,到目前为止我没见过李部长的面,也未通过话,这非亲非故,那些领导们为什么对常向阳那么好?这是否能证明我“报告”里的推测有点道理,请黄书记明鉴。关于科里扣工资,据说是受某领导所示,徐科长亲自退给常向阳,当面承认“扣得不对”。这件事不仅当时的领导、职工很多人知道,并从职工们的口中鞯轿颐乔子阎校饧掠Ω煤貌椤关于信“***”的事,是徐科长亲口对我讲“原来以为他信……(见报告第二页末)。当时我还告诉徐科长,“常向阳的一个表弟就曾信……,还受了处分。但他不信,我见他曾劝表弟不该信。他是否说了同情表弟的话,引起你们的怀疑?”再一方面,2000年前的好几年常向阳都是独居一室,(好像还是按单位分块,常向阳从“510”搬到“329”)后来安排了一个陌生人同住,常向阳病被领导知道后,陌生人又搬走,此后还是他一人住至今,听说房间并不紧张。我根据徐科长和向阳提供的情况得出的结论,不知是否正确?再者,东风纪律很严我有所了解。原质量部领导对常向阳住院、病休,工资等待遇和在职人员一样,若不是他们认为常向阳的病是由个别领导的错误造成,为什么不按一般病假对待?所以我得出这样的认识――原质量部领导们品质高尚、敢于事实求是、承担责任、纠正错误。三、黄书记要我相信东风,我深信不疑。上面讲了对原质量部领导们的高尚品质,我五体投地,永远铭记。李部长未见过,对于卢永刚所长、蔡所长的为人,我不会忘记,他们从没有动听的语言,但是谈的每一句话,都体现他们的真诚和关心;还有徐坚科长真心地告诉我那么多有关情况。假若他们不负责任、不纠正错误,也对常向阳的病装作不知、任其发展、病严重了就推出门外,儿子没了,我还不知道是咋回事!!!公寓职工们的品德同样令我敬佩。去年下半年向阳病重,为救儿子,求遍周围保安无果。因不了解公寓人员情况、又素不相识,请单位领导和公寓联系求得帮助,单位不肯。没想到当我请的车开到公寓,向门卫说明来意,他就热情地帮我找到那里领导;几个清洁工对常向阳病的变化那么留意,及时反映了那让人惊心的情况;那个王主任极负责任地给曹部长联系,义正词严地催促……可以说是他们救了我儿子的性命。还有质量部职工们对病人情况的时时问候、那同情的目光和叹息……。这些人间真情,体现了我们的社会越来越美好!我会用这些来让常向阳认识社会的温暖。这些人中,虽然有的社会地位不高,但是他们的行为却给社会增加了美好,是社会文明、和谐的构建者,其品质是高尚的。人生都是几十年,能为社会增加一点美好,就不枉此生、实现了他的人生价值!我向黄书记保证:为报答他们,我一定更加努力为社会多做好事。可以说,东风的上述领导和员工,是中华民族的骄傲。但是,池水再清也不会百分之百的纯。在我去年九月以来,和曹部长的接触中,看到他对常向阳这个患病员工的所作所为,实在令人遗憾和震惊!(见报告)由于说谎造成的工资扣发已达11个月(部分奖金已扣年余),敢于不作任何解释,继续扣下去。使常向阳这个受过这方面伤害的精神病人,再次受到伤害!他们眼里还有没有党纪国法?这简直是把员工生命当儿戏!还要说的是,现在每月给的372元是什么钱?常向阳工资十八级、工龄第十七年,仅基础工资1016元(见“回复”)。扣的四金奇怪得很:失业保险和公积金同扣上年月平均工资的8%,可是社会保险扣的240元、公积金却扣299元,不一样为什么?再者按扣交推算常向阳月工资是3000元或者是3735元,这中任何一个月工资数,都和常向阳去年收到的实际工资相差甚远,这又是咋回事?我分析有这种可能:根据常向阳病的性质,曹部长按照原单位做法给了全勤工资,上到常向阳的工资卡上。后来出于什么原因,又不想给那么多,就扯谎“因劳动合同未交,所以工资停发”。现在钱已在常向阳的账户上,他们也取不出,就要常向阳的“身份证”,还要放他们那里几天。常向阳不同意把身份证放到单位几天,工资就停发下去。按普通病人,基础工资1016元和2006年执行的《员工手册》规定,四金扣交19%,每月也应该有800多元,怎么又是372元?这个糊涂数字说明了什么,我想应该很清楚。四、关于常向阳应该给什么待遇,我想东风有制度。在您看了我的信和报告,调查核实后,您一定会根据病的性质,按公司规定公正对待,我无别的要求。还要向您汇报近来发生的一件怪事:自5月12日质量部给了那个“回复”后,我再没有进他们大门一步。可是质量部却派人去找我女儿常勤,说我最近经常去他们那里“胡闹”,这是什么意思?我7月5日去公司交信,难道我向上级反映问题算“胡闹”?他们那样害人,还不能找上级,社会主义国家允许吗?最后,敬请您看了我的报告和信,调查核实后给一个批示。此致顺致敬意!常向阳的母亲:&&李玉珍&&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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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商用车公司汇报信三:&&&&&& 给工会吴科长的信注:遵照公司秘书科吴科长的指示,日我来到公司工会。遇到一位男士,问他“罗主席在哪里?”他说:“你的材料我都看了,找我就行。”并且说“现在正在调查,大约要一周时间”,我就走了。又过了两周,两次电话问调查情况,先说调查人出差了,第二次再问时,他不说调查情况只要我去取质量部的说明。我告诉他“质量部的回复我这里有”,恳求他们调查核实我反映的问题。他不让我说话,就指责 “你不讲理”,乱扣帽子。无奈下才给他写这封信,把事情的经过记下来,让他们的领导看看,这工会干部不是来解决、处理问题,而是专门找茬子、欺负反映问题的人。尊敬的吴科长:您好!昨天我们电话好像您有误会,故写此信作以解释,供参考。汇报如下:我给黄总的信及附件,是向黄总汇报“我儿子常向阳正在受害”,向他求救。请派人调查我反映的问题,若属实,可纠正有关人员的错误,还常向阳一个公道,正确对待这个受害者,让其得以生存,救他于为难中。8月8日我受公司秘书科吴科长指示,去求见罗主席她不在。幸好遇见您,您讲我的信等您都看了正在调查,约要一周时间,以后直接找您。听说调查我感激万分,心想调查了就会真相大白。可是昨天的电话里,您只说让我去取那个“现在每月372元是正确的说明”,其他调查情况只字未提,令我大失所望!这个说明我5月12日已见到了,正是从那里,我看到了他们在“两头害人”。也可以说是他们在工资方面错误的“见证”,我给黄总的信和报告已指出了,只要查一下去年质量部发放工资的账就清楚了,怎么现在还是正确的?再者这372元的错误,只是他们错误的一个方面,还有说谎、造假、停发工资和部分奖金、用休息时限威胁病人、常向阳病的性质、原质量部的做法等等,这些都是还他一个公道、救他于危难的重要问题,不知您们调查的怎么样了?如果调查了,您们怎么确认,我不能干涉。暂且还不能告诉我,也无关系。只请您们把调查的情况向黄总汇报,我等他的批示。如果黄总授权您们全权处理,就请把调查情况和我的“信”、“报告”对照,看看我所反映的问题,是实、是虚、是对、是错,问题怎么解决,给我一个批示。我的想法对不对?请明示。关于对常向阳是不是残害,这个观点是自去年九月以来,我和曹部长的接触中产生的。我给曹部长的信“十一”及给黄总的“报告”已说得很清楚,他的做法是对这个精神病患者故意伤害,证据很多。如果您认为证据有错,请具体指出。您说“伤害应到法院去告”,我以为现在不妥。公司有制度,干部、员工有纪律规定,谁若有错再严重,也应首先在公司内部解决。如果我不向公司汇报就到别处投诉,那我就失礼了,是不尊重公司的表现。我这个观点,不知对否?请指教。那天电话里,好像您指责我“不讲道理”,我有些糊涂:我和您接触不多,大约一次见面、两次电话。8月8日我去,您说正在调查,我问让我什么时候再去?您说一周后。我只说了感谢,别的什么都没说。您反复要我正确对待,我不明白是怎么回事!随口说了一句:“原质量部领导对常向阳两次住院的做法,我除了感谢别的什么都没说”。(意思是我已正确对待了)后来约一周后再见,我就走了。14日电话问什么时候让我再去,您说调查人出差了,再过几天,我什么都没说。昨天我们通话,我用的是铁通办公室电话,有一男一女在,我声音和蔼、面带笑容,他们作证。您让我去取那个“正确说明”,我告诉您这个“说明”我5月初就见到了,给黄总《报告》已说明问题所在,如果您们认为那是正确的,我只好再向上级反映。后来别人催用电话,我给您讲了,请求我去了再说。这三次接触,我反复思考不知哪个地方不讲理了?我再作反省。尊敬的吴科长,几年来压在心底的痛苦无处倾诉!您一说叫我正确对待,就刺伤了我心里痛处。回想儿子在高二时曾对我说过,他认为“人生最有意义的是那些造福人类的科学家”。二十多年来看得出(虽然能力有限)他是按照一个有益于社会的好人标准做人,做事认真、勤奋学习,不做坏事。这几个月我和现质量部员工接触中,还有人赞赏他的论文,对他没考高工深感惋惜。若不是个别领导的错误害他成病,说不定对事业会做出什么贡献!这样的好青年被害而残(医生也讲“以后再不能求他人生辉煌了!”)这对他本人、家庭以及社会都是极大的不幸,其损失怎么算?!根据我对复杂社会的认识和做人原则,以为原质量部的领导们,能事实求是、主动改正错误、正确对待受害者,其品质在当今社会已经是难能可贵了。所以,除了感谢我什么都没说。再者,儿子已残废了(叫精神残疾人),揪住别人错误不放也改变不了儿子现状!没被害死还能救治,也是不幸中之幸。今后还能工作、生活,我就满足了。想不到病第三次复发,现质量部领导采取了那些不让生存的做法,我能看着他们把儿子害死不管吗?作为母亲,我该怎么对待?!关于您说不许我找上级,我想您们公正解决了,我找别处干啥?这次给黄总写报告也非我所愿,我这把年纪什么事都是得过且过。但是儿子面临生存威胁的时候,我还只顾自己安逸见死不救,那还配做母亲?在儿子生存威胁没有解除的情况下,我一定会不顾一切去救。给您们写信、报告,都是和着血泪写出,请理解一个母亲的心!另外,听您说有人把罗主席一行人来慰问说成来“谢罪”,我感到惊讶!罗主席带来黄总亲笔信和慰问金,我感激涕零,对于没能招待十分歉疚,第二天就给黄总写信表示感谢和歉意。再说,黄总、工会以前根本不知道常向阳的问题,何罪之有?回想7月中旬有人给我说,质量部的人说我近来经常去他们那里胡闹,“以后不许我进他们大门”,我向黄总汇报了。可是前天和曹部长通话,他说“决无此事,你尽管来”。我以为中间一定有人挑拨,应把他查出来。最后请原谅我这年老无用人,字迹潦草和语无伦次的赘述。错误之处请批评指正。谢谢!此致顺致敬意!常向阳的母亲:李玉珍&&&&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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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商用车公司汇报五:&& 给黄总第三封信注:闻主席根据我给黄总的第二封信和给工会吴科长的信提供的线索,调查了我反映的问题,从要“给一个满意的答复”、追查常向阳2005年实际收到的工资数,说明我所反映的情况完全属实。可是我9月13日去,他什么都不说了,再次要我把常向阳的身份证拿去交单位放几天后补发工资(并且告诉我,他的身份证就经常放到劳资科)。我把9月9日的信给他后,说明常向阳不愿把身份证放单位的顾虑,请他向黄总回报,对我反映的问题o一个批示。此后我多次电话没人接,月底亲自去又找不到闻主席,后来工会的人告诉我“闻主席最近要出差国外,可能要很长时间”。无奈下,我第三次给黄总写信,请求批示。尊敬的黄书记:&&您好!我七月初给您写的信、报告,汇报了常向阳问题。在您的指示下,工会闻主席协同人事部,调查了常向阳2005年的工资上报、发放的是四万多元,给我一个“调查函”(这进一步说明我在报告里汇报的这方面问题属实)。闻主席要我查常向阳工资卡上钱数,卡上只有元至八月的共15000多元。主席要我查还有没有别的工资卡,没有。我再次向闻主席汇报了我的猜想(报告已述):要身份证才补发工资,说明卡在质量部存放。后来质量部又找了什么借口,仍不交卡。我认为今年三月份以前,质量部是根据常向阳病的性质正确对待了,和常向阳初住院时曹部长说的“现在知道他是病,几个月没上班的工资已补发上卡”一样。(见给曹部长的信《五》)从去年工资发放情况看,质量部对常向阳这个受害者该怎样对待是知道的,并且正确对待了,也没有受到什么人的阻挠。不知为什么在病人出院后、并有痊愈希望的情况下,他们又改变主意、毁弃前言、不正确对待了。我给质量部交涉两个多月无果,不得已才向您汇报。现在病人出院已七个多月,工资仍在扣。我焦急万分,担心这样拖下去,病人精神压力得不到缓解,病会不会再次复发?!(出院时院长已讲过“要注意,吃着药病也有可能复发”)我想若吃着药病又复发了,恐怕治愈就无望了!……尊敬的黄总,我已多次请闻主席向您汇报,请求您对常向阳的问题该怎么处理给个批示。闻主席很忙,不知他汇报没有。昨天我又电话联系,闻主席不在,听说他马上要出差国外,需很长时间。无奈下我又给您写信打扰。敬请根据您们调查的情况,对照我反映的问题和要求,做出对常向阳问题的处理意见。我急切地等待您的批示。再次麻烦了,深表歉意。谢谢!此致顺致敬意!常向阳的母亲:李玉珍&& 日附:给工会闻主席和吴科长的信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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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商用车公司汇报六: 给闻主席的第二封信说明:8月底闻主席调查后,许诺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要我原谅别人的错误、追查常向阳实际收到的工资数。可是不久他又说“有些事时间长了不好查,要我退一步想”。9月13日我给他送去了9月9日的信,闻主席什么都不说了,只要我拿身份证放单位几天,然后去领补发工资(他们要给的那不讲理、让病人无法生存的工资)。我谈了想法,再次请他向黄总回报,对常向阳的问题怎么处理,o一个批示。此后我多次电话无人接、亲自去也找不到他,不得已给黄总写第三封信。10月23日又电话,那个罗科长(也叫罗主席)才通知我说闻主席要约见我。10月24日我去,看到闻主席和以前大不一样:他一方面动员常向阳上班,另一方面却拿出那张“解除合同表”作为扣发工资的理由,威胁说“病好了就没病,病好了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拿出我给黄总的信封(是原教研室制的),说明是黄总批示,但是不让我看。看来今天他是受黄总指示,来处理这件事。从质量部给的“回复”、闻主席的调查和日给的“说明”,都证实了常向阳住院后单位已按实情给了常向阳全勤工资。后来不愿给那么多为什么又不说明呢?我已经要求拿钱去弥补单位的损失,只要瞒过病人就行,我还打算给的补偿超出他们的损失。在我不知道常向阳工资是多少的情况下,拿去一万元就是打算我的补偿超出他们的损失。我的信里多次说明“一个人值多少钱?”他们为什么要为这一万多元,长期折磨精神病人呢?是看重一万多元吗?绝对不是。要把常向阳置于死地才是曹炎华的目的!曹炎华出于什么原因要害常向阳,我向黄总汇报已说得那么清楚,特别是闻主席的调查进一步证实了我反映的问题是正确的。可是黄总不去纠正曹炎华的错误,反而创造了扣发工资是因为“病人曾要解除合同”的歪理。这里又一次证明黄总是曹炎华残害常向阳的帮凶。尊敬的闻主席:&& 您好!我给黄总的第三封信,请他对您们调查的情况给予批示。23日我给罗主席联系,她让我第二天去。我24日去您没告诉黄总怎么批示,却再次要我和质量部有关人员座谈;要求常向阳尽快上班,并许诺根据他的意见可给调整工作、在时间等方面给予照顾(去早去晚、少上几天都不扣工资)。我想这可能就是黄总的意见(我听您说刚从黄总处来)。对于公司要给常向阳这样的特殊照顾,我感激万分,请您向黄总转达我的谢意。下面就座谈和上班这两个问题,谈一下我的想法。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回顾我向公司汇报这几个月来,别的事调查的怎么样了我不知情。关于工资,您给了一个“调查函”,证明根据372元来历,我的猜想是正确的。您询问常向阳收到工资的实际情况后,也曾要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并要我原谅别人的错误。我举了前例说明只要对促病情好转有利,让我怎么做都行。况且我们每个人都曾有过这样那样的错误。可是昨天您又不说2005年的工资了,只要我去领那九千多元,还是要把常向阳的身份证放单位几天才给(您说您的身份证经常放单位);您把那张解除合同表拿出,作为扣发工资的理由。我奇怪了,这张表说明什么?我以为,这张表说明单位领导人对这个生病员工极不负责任。您还说“病好了,就没病。病好了随时可以解除合同”。常向阳的病从2004年夏起逐渐严重,那些铁皮就是从那时开始钉的。公寓清洁工去年11月反映病人“这两年不行得很”!我再次请您派人察看公寓501房间惨状,病人吃矿泉水一年多。(他说自来水有毒)现在还坚持解除合同是病人要求,要他对病中行为负责,有这样的道理吗?再者常向阳住院第三天,曹部长就对我说:“现在知道他是病,几个月没上班的工资已补发上卡了”。怎么现在还在扣发中,并且还要把身份证放单位几天才能领工资?原来发工资都是直接打到卡上,唯独常向阳的这部分工资领法这样特殊?关于“病好了,就没病”的说法,好像是不能对精神病人说。患了精神病,就叫“精神残疾人”,是人生悲剧!有的要终生吃药,停药就会复发,有的吃着药还要复发(有可能是精神压力未除)。常向阳出院时,医院专家李教授就向我告诫,“要注意,一是常向阳这次病发太久治晚了,有可能要终生吃药;二是吃着药病还有发的可能”。并介绍有个病人药吃六年,第七年停药病又发了。现在坚持“病好了,就没病”是为什么?那天我再次向您汇报了,为求得他们对我儿子不再无情,可以说是好话说尽、极力歌颂,只差磕头、下跪,他们还要这样做!(见报告)坐到一起谈什么,我想现在座谈不会有果。我这样想,不知对不对?关于您要求常向阳早日上班,并答应创造一个和谐的环境。上班工作是每个人的愿望,人不可一日无事做,呆在家里好着急!尤其是常向阳这种人。可是他的病这次比较严重,住进医院一般人一个月就有好转,他两个多月才有好转;多数人出院后只吃一、两种药,常向阳现在仍要吃五种药,有的四、五片;况且质量部现在的做法,给他造成极大的精神压力,尽管我一再给他做工作,要他像“老和尚修行一样”什么都不要想,只安心养病。可是他看到卡上工资停发,加上那威胁的电话内容不会不想,经常发火的事,我已向黄总汇报了;那天您问卡上工资、还有没有别的卡(这必须问他),他知道我和您们的联系后(我向单位交涉、公司汇报都没让常向阳知道,害怕他受到刺激对病愈不利)有些怨言,看来对单位的怨气很大,最近有时坐那儿发呆;吃药数量大(一次10多片)身体发胖、记忆力极差(据大夫讲是药的副作用)、睡觉时间长(下午睡到四点多,和在医院一样)。这个状况,上班怎么能行?那天我把这些告诉姜大夫,他要我每天仍监督吃药,注意病的变化。所以现在看来,要他上班恐怕还要再过一段时间。您讲上班工资丰厚,您们公司有新规定,常向阳退休每月只几百元。我想上班工资再多,他上不了怎么办?首先还是生存。像去年那样,他工资虽高,病发了,差一点儿丢掉性命!所以上班暂不考虑,您看怎么样?另外,我向黄总汇报已快四个月了,不知您们调查的怎么样了?给我一个调查函,现在工资还在扣发中,究竟是怎么回事?我想,您们若不方便,我可否把这些情况向上级汇报?请指示。又麻烦您了,深表歉意。请原谅我的簦恍唬〈酥顺致敬意!常向阳的母亲:李玉珍&&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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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15 &&
请看这不是在为盗款做准备吗? 注:这短信是我在质量部从早上7点多等到近9点未找到老余科长(联系人),心急如焚,只好又去找闻主席,他不在,就写这一短信留到工会。又等了一会,大约9点多闻主席来告诉我质量部的人和公安已去银行,让我也去。从他们告诉我常向阳的工资账号到我请求查其他存款账号后,他们要背着我查账号、银行只提供常向阳出走当天取走的定期和两笔活期存款、这个储蓄所还有别的存款账号却不提供、常向阳别处存款根本不再查,说明质量部主动告诉我常向阳工资账号的目的,就是为了查出单位2005年9月至06年2月给常向阳发的工资另立的账户,为他们盗款做准备。尊敬的闻主席:您好!星期五老余科长告诉“已查到常向阳工资本账号”,我向您们请求“帮助继续查常向阳别的账号”,从存款的存取中可发现走失人的踪迹。经您安排星期六我来到质量部找到郭科长(是曹部长通知的),我们到银行人家不给查,说必须要公安部门参加。后来老余科长也来了,结果他们说,“今天不行,星期一再来。”我早上7点多到质量部等到下午3点多,……最后哭着回家!今天早上我7点40分到质量部,马上电话告诉老余科长“我在门卫室等您”,可是等到8点20多分钟不见他来。我又找曹部长,郭科长说老余科长已去了公安局。我不理解这是怎么回事?我和他们一起去,可以当场弄清情况,不知他们为什么一定不让我参与?又是十多万的存款,弄不好还会出事,我能不着急吗?没办法,现在只好再来找您,向您汇报我的想法:星期六人家有怨言,我不敢吭气。一个说是可怜我才来、一个说是出于人道主义帮办(还说电话费已多少)。我想,现在是“人命关天,单位是否可安排年轻、负责任的人专办这事。我实在是出于无奈!!!他们的手机话费将来我一定加倍补偿,我谢谢大家了!将来人找到了,我一定重谢帮忙者。又麻烦了,谢谢!常向阳的母亲李玉珍 叩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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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黄总报告的附件:和质量部的交涉一&& 给曹炎华部长的信1注:这封信是我9月下旬,到质量部去向曹炎华部长等三领导汇报常向阳患病及前两次住院的前前后后,说明现在绝对不能让他解除合同。当时我觉得儿子生的希望已渺茫(痛哭流涕、泣不成声),恳求千万不能让病人解除合同,解除对他就是死路一条!是否可表面上说给他办,(先稳住病人情绪免出意外,因为病人已出现自杀念头)实际给他办个病休或病退,让其有个治疗、生存的条件,生命能够多延长一段时间。当时他们已答应考虑,可是后来我多次电话无人接。眼看儿子随时有生命危险,又不敢多去(害怕被病人发现,出现不测)无奈才特快寄信,等待他们的回音。曹部长:您好!&&&&这些天来我坐卧不安,几次和常向阳联系,从他的谈话里,我越来越感到可怕。他的自卑、失望日益严重,有次他说出了“面对他们强大的势力,我一个弱者啥办法!”我劝他说“情况并不是那样”,他要我不再劝了,说“劝是没有用的”!我要他回家来,他不。我要求去他那儿,也不行,甚至不许我再给他打电话。昨天我又借故给他电话,他竟说出了“现在你和我谁死了都是一种解脱,会互不在乎的。”这是否已经产生可怕的念头?&&&&见死不救,为天理、人道所不容!何况我是母亲。向阳真有什么不测,我们的良心会受到谴责,所以今天上午又给茅箭医院“精神病科”李主任电话,讲了向阳目前状况,询问“这种情况下,他是否还有好的可能?”李主任说,“只要坚持吃药,是可以好的。在家里吃药有困难,就应该住院。”可我现在已是74岁的人了,走几百米路就腰腿疼痛难忍,心绞痛又时常发作,再无能力为他奔走、操劳;他姐姐又是个冷漠的人,上次我要求她帮助(送医院)已被拒绝。现在我只有恳求单位领导们酌情处理。在他近年来精神不正常的情况下,说错、做错了的,我相信您们一定不会计较,也不会撒手不管,更不会让他在这精神失常的情况下解除合同。&&&&曹部长,向阳在您处工作已十五年多了,五年前还应该说他是一个好青年。原科长徐坚给我说过,“向阳正直、工作能力强,他吃亏是性格太内向,又不善人际关系”。据说向阳给科里搞过讲座,下厂检查评估,写过不少“评估报告”,98、99两年质量部年终论文评比,向阳分获一、二等奖,2002年底东风调资,他们科里除两个科长,其他人数向阳最高。这是否说明把他看作科里业务骨干?(当然这只是猜想)&&&&可是自2001年以来,有些原因使向阳产生了“被迫害”感并日益加剧,把好多事都看成是对他的“迫害”。2002年他父亲去世后,我才发现这个问题,就到单位去了解是咋回事。当我见到徐科长,徐科长除了对向阳前面的评价,讲了他们早发现了这个问题,并说了对他工资的不公平,已于6月补加起来(一次加500多元,和同类人员持平);也讲了李部长的关心,要他们以后对向阳说话注意,不要刺激着他;还讲了他们已到医院咨询过,正要找我商量治疗。我讲了我的看法后,当即所、科领导研究决定,“抓紧治疗”。随由徐科长开车、同他们科里一位女同志,我们三人一起去茅箭医院联系后,下午由我把向阳骗到医院。住了月余出院,但效果不佳,于2003年2月又二次住院。期间卢所长亲自带领几位同志到医院看望。在部里各层领导的关心、安排下,创造了一个和谐的环境,第二次出院后好长一段时间,向阳各方面情况都很好。可惜七、八月后,由于合资人员变动,新领导一时不了解情况,我又失去和您们联系的方法(找不到电话号码),也由于向阳的阻挠,我不敢冒然到您们那里去,只能在和向阳的联系中了解他的情况。2004年春,我看到他天天吃矿泉水,(他说有人在自来水里放毒害他)我知道他的“被迫害”感又严重了,就赶紧和茅箭医院联系。当时陈大夫(向阳两次住院的主治医生)讲,“有的人有这个问题,但还是能工作,没事”。年底在我和向阳的联系中,他还讲了近来出差的事,我想既然能出差大约无事。不想现在他会成这个样子!&&&&部长,我语无伦次的赘述,占用您的宝贵时间给您添麻烦了,我这年老无用的人,只能表示歉意。我语言中错误之处,敬请批评。并请您看后转告工会余科长和办公室的罗主任(9月我向单位回报的三领导),我期待您们的回音。(我和您们的联系,千万不能让常向阳知道了,让其知道会有更大的麻烦)麻烦了,谢谢!&&&&&&&&&&&&&&&&&&&&&&&&&&&&&&&& 常向阳的母亲: 李玉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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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4:36 &&
给黄总报告附件:向质量部交涉二&&给曹炎华部长的信2说明:给曹部长第一封信后,我多次打电话不接,约好亲去求见曹部长,我去等了一整天,他躲藏不见。后来他们在电话里告诉我,“根据常向阳在公司工作多年有一定的贡献,不叫他交那两万元(单位损失费)去办解除。”我听到后立即写这第二封信,请他们救救常向阳!。可是他们却说谎,称日才知道常向阳有病。从这里可以看到,他们可以不顾事实随便说谎,这里像不像国营大企业的领导机关? 曹部长:您好!我本欲去您们那里当面求您,又怕您工作太忙找不到,所以再写这封信,向您汇报我的想法,求您救救常向阳!对于向阳目前的状况,我又一次向茅箭医院“精神病科”有关医生咨询后,我想现在救向阳的唯一方法,是把他送进医院治疗。至于说现在不叫他交钱办解除合同是千万不可的。我们现在是要拯救他的性命!您讲了“不管花多少钱只要能帮他都愿意”,我是“如果能治好向阳的病,那怕我倾家荡产、甚至搭上我的性命也在所不惜”。钱有什么要紧,若没有了向阳,我这70多岁的人活在世上也无意义,还要钱何用?!现在让他“解除合同”只能是雪上加霜,使他的病加速向坏的方向发展!他现在的精神支柱是“出国求生存”,在国内那么多都在“迫害”他,包括他的亲人在内,故加油学外语出国,这是他痴迷的表现(医院专家证实)。请部长考虑:这种精神状况,我们国家的有关部门能批准吗?我以为,若让这种人出国,只会是增加世界上的敌对势力攻击我们国家的内容,谁也不会那么不负责任。一旦他工作合同解除了,出国又无望,就会马上精神彻底崩溃,后果不堪设想,到那时,我们再难受也无用了!据我观察,向阳现在是一半清醒一半迷,还没发展到最严重的地步。郧县有多少这样的例子,经过住院治疗还能继续工作。若能把他治好,还能工作很长一段时间,或许对社会还要干点有用的事,那会是社会主义制度又一曲凯歌!我们也能为做了一件好事而自慰。万一治不好,我们大家尽力了,心里也会好受一些。曹部长,我三番五次麻烦您,实在是出于无奈。前一向我腰痛不能动,在医院治疗,现在还不能多走路,我无能力再把他送进医院,只有恳求您设法把他送医院治疗吧!对于您的帮助,我会永生不忘!我是个遵守中国人道德的人,不会忘恩负义,一定会感谢您的。部长,再次打扰了,谢谢!常向阳的母亲:李玉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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