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一次自己印象比较深刻的印象作文郊游或外出旅行的整个过程的英语作文

英语写作.....情景写作:回忆一次自己印象深刻的郊游或外出,注意事态,80词左右.内容:时间、地点、人物,所称交通工具,所参观的景物.“My mother、father and me had a trip to Dalian last week&对吗?应该怎么写?_百度作业帮
英语写作.....情景写作:回忆一次自己印象深刻的郊游或外出,注意事态,80词左右.内容:时间、地点、人物,所称交通工具,所参观的景物.“My mother、father and me had a trip to Dalian last week"对吗?应该怎么写?
情景写作:回忆一次自己印象深刻的郊游或外出,注意事态,80词左右.内容:时间、地点、人物,所称交通工具,所参观的景物.“My mother、father and me had a trip to Dalian last week"对吗?应该怎么写?您现在的位置: >
我印象中最深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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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印象中最深刻的人成长像苹果,甜甜的;成长像青梅,酸酸的;成长像橄榄一样,涩涩的……正因为有了这酸、甜、苦、辣,我的童年才变得如此美好。在漫长的童年中,有许多让我难忘的人,其中,有一个最让我难忘、深刻,她就是我的同学邹秦飞。邹秦飞有一双葡萄般的眼睛,一个苹果般的脸,一张樱桃般的小嘴。最让人喜爱的就是她后脑勺上的一个小辫子,整天晃来晃去的,像一个毽子。她是一个很讨人喜爱,经常帮助别人的人。记得有一次,我和邹秦飞正在路上赶着去学校。我们在路上,一边算计着时间,生怕迟到。我们走着走着,突然前面有一个身影,我们飞快地跑了过去,只见一个四五岁的小孩子倒在水泥中,邹秦飞一见情形,连忙去扶那个小孩子。她用自己的手把小孩子从水泥中扶起来,然后拿出自己最心爱的手帕给那个小孩子擦干净,把她背在自己的背上,准备送小孩子回家。我连忙阻止了,对邹秦飞说:“别,这样我们会迟到的,还会被罚抄书。”邹秦飞听了,漫不经心地说:“我们不能为了自己不管别人,更何况他是小孩子,我宁可自己迟到,也要把小孩子送回家。”我听了这句话,很感动。邹秦飞不但乐于助人,而且很勤奋。有一次,那天正是她值日。一放学,同学们就像刚出笼的小鸟出去玩了,根本忘记自己还要值日。一放学,教室里空空的,只剩下我们两个人,我便对邹秦飞说:“别扫了,人家都走了干嘛一定要你扫。”谁知道邹秦飞却说:“不行啊,今天是我值日,我必须完成任务。”我听了,对她更加敬佩万分,准备以后要向她学习。这就是我印象中最深刻的人邹秦飞。我印象最深刻的人在我的记忆长河中,有很多我记忆深的人。其中就有一个,我的好朋友李庄柱。我对他的第一印象就是他的英语成绩。每次英语考试他总是第一个做完卷子,卷子发下来时,我总会听见同学们惊讶的声音,过去一看,李庄柱又考了100分。上英语课,老师叫他回答问题,他都能一句不差的回答上来。我非常崇拜他。我对他的第二印象就是他很风趣幽默,每次动能做出一些可笑的动作,想出一些笑话。有一次,我们在一起玩,我突然想到我们扮演三国人物玩,大家都同意了。任鹏祖演赵云,曾庆轩演关羽,我演诸葛亮,李庄柱最可笑,他装着女生的样子演孙尚香,还问我们见刘备了没有。这就是我印象最深刻的人,也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件事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件事雪中的京城,天空阴暗。鹅毛大雪如白衣天使般飘然落下,在新年的第一天为大地披上了银色的外衣。严冬的脚步伴随着呼啸的北风向我们大步走来。在这种天气里,一家人围坐在火锅旁谈论各自的见闻,是一件非常惬意的事。我们全家围坐在桌前,听着电视中传出的优美音乐,望着火锅中缓缓升起的几缕热气,在如此寒冷的夜晚,心中感到一丝温暖。这时,电视画面中出现了几名环卫工人,穿着桔黄色的外衣,衣服上的反光条在冷清的街道上被偶尔驶过的汽车灯光映射出微弱的光。他们在昏黄的路灯下,正奋力铲起路边的积雪,用铁锹击打着路面的冰块,然后用手中的簸箕撮去地上的积雪及残冰,把它们倾倒在路边的树根下。。。。。。爸爸说:“正是这些环卫工人的辛勤劳动,才使我们每天生活在干净、舒适的环境中,而社会上有很多人,轻视他们的工作,低估他们的重要性,认为这样的工作低人一等,其实他们才是最可敬的人,从事着崇高的工作。”听了爸爸的话,我不禁心中暗暗点头,望着画面中的环卫工人,心中油然升起一丝敬意。电视画面虽然只是短暂的几个镜头,但却使我想到了许多:在如此寒冷的夜晚,尤其今天又是元旦假期,应当是全家人聚集在一起,享受团圆的时刻。而我们辛勤的环卫工人却在为城市的美化做着奉献,为人们能够在次日的安全出行做着准备。由此,使我不由想到,在这个风雪交加的冬夜,不仅仅是我们的环卫工人在辛勤劳动,还有人民的卫士警察叔叔,以及商场中的售货员阿姨……这些人都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为了人们能过一个祥和的节日,放弃了同家人欢聚的机会,舍小家顾大家,为大家做着默默无闻地奉献。想到这里,我心中不禁升起一种感动。正是他们这些人无私的奉献,才能使我们度过安静,祥和,喜庆的节日……电视画面中环卫工人辛勤工作的场面很快就播完了,轻松的音乐再次充满整个房间,而我的心却久久不能平复.虽然这只是电视中的几个镜头,是很小的一件事,但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火锅底部升起连串气泡,如同我的心变得更加温暖……请你们相信,在这样一个寒冷的节日夜晚,有一个女孩在默默地感谢你们!祝福你们!一个印象最深刻的人在我的脑海中,一些有过一面之交的人,根本就想不起来,可是,有一个人虽然也是一面之交,却在我的脑海中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那是一个冬天,我独自坐车去姥姥家。在途中,我前面的一位乘客睡着了,还不时地发出鼾声,就在我正被这鼾声搅得心烦意乱的时候,车上上来两个看似不怀好意的人,他们盯着睡熟的乘客,一脸奸笑。他们悄悄凑近他就准备作案,所有乘客都看在眼里,可是没有一个人敢出来阻止,眼看他们就要得逞了。突然,“咳”他旁边的一个女乘客咳嗽了一声,惊得小偷立刻缩回了手。我敬佩的看着那个乘客,只见一张瓜子脸上镶着两颗“黑宝石”牙齿错乱的排立着,很不起眼的样子。那小偷斜了她一眼,没有理会,想继续作案。她发现不起作用,就提高嗓音说:“停车!我要下车!”随后打算推一下睡觉的乘客,却突然发现了小偷那恶狠狠的眼神……她踌躇了一下,还是推醒了他。“干什么啊?”“你让一下好吗?我要下车。”“你下车叫醒我干什么?真是的……”她不语了,默默的下了车。我本以为是一场巧合,可是却惊奇的发现,她又乘上了下一趟车。我被震撼了,不由得发出感叹:“她真是机智勇敢!她心灵真美!她的人品真高尚!”虽然我与她只有一面之交,甚至连她叫什么都不晓得,她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成了我的榜样,成了我人生路上思想和行为的试金石。一个印象深刻的人大家印象中的人大多是大名鼎鼎的科学家,或是人们耳熟能详的明星、伟人,可在我的脑海里,使我印象最深刻的却是一个阿姨。在我成长的过程中,发生过许许多多让我受教育的事。其中有一件事最使我难以忘怀。有一次,妈妈让我自己去菜市场买菜。我兴高采烈的来到菜市场。菜市场的人真多呀!熙熙攘攘的人群有卖的、有买的、还有高声叫卖的……真热闹啊!我走到一个摊上,看见一位中年妇女,她那齐耳的短发乱蓬蓬的垂下来。饱经风霜的脸上,留下了一道道深深的皱纹。她忙碌着,但还是很认真。我走过去,问;‘阿姨,这菜多少钱一斤?她看了看我,微笑着说:“一块钱一斤。”我挑了一斤,随手把手里的钱给了她。提起菜扭头就走,边走边哼着小曲:“让我们当起双桨,小船儿推开波浪……”心里盘算着“六、一”就要到了,上哪儿玩去呀!”心里想着,忽然听到后面有人喊:“小同学,小朋友。等一下,等一下。”谁在喊,喊谁哪?我很好奇,回头一看,咦?这不是卖给我菜的那个阿姨吗?她怎么把摊子收了?不是干的好好的吗?我停了下来,阿姨气喘吁吁的说:“小朋友你把钱给我,我还没找给你钱呢?你就走了。”说着找给我一元钱。还没等我说声谢谢,阿姨就走远了。我那着手里的钱,望着阿姨的背影,呆呆地站了好几分钟。这件事虽然已经过了一年多了,但现在我还铭记在心。读了《我的伯父鲁迅先生》有感在我读过的那么多书籍中,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是《我的伯父鲁迅先生》。这篇课文主要回忆鲁迅先生给作者留下深刻印象的几件事,说明了鲁迅先生是个为自己想得少,为别人想得多的人,表达了作者崇敬和怀念的思想感情。“哈哈,还是我的记性好。”鲁迅先生用这句话对作者读书不认真进行委婉地批评。读到这里,我又羞愧又悔恨,比挨打挨骂还难受,让我不禁掩卷沉思:有一次,爸爸帮我买了一本名为《五万年前的客人》的书,我一目十行、囫囵吞枣地读了一遍,只注意紧张动人的情节,而文章的特点、所表达的情感,全弄不明白。一天,爸爸突然问我:“小可,爸爸给你买的书读懂了吗?”“读懂了。”我回答说。爸爸面带笑容地说:“我问你一个问题,看你能不能答对,《五万年前的客人》中的《黑宝石》是什么?”我吞吞吐吐地说不出个所以然来。爸爸听了,说:“读书要认真,不能马虎了事。爱因斯坦小时候也不是个超人的天才,甚至有人说他是个笨蛋,可促使笨蛋成为天才的不正是勤读书这三个字吗?爱因斯坦深信天才出于勤奋,他用勤读书去弥补自己的笨拙。勤读书可以提高阅读和写作能力,还可以增长知识,提高认识事物的能力。”听了爸爸发人深省的话,我醒悟了,并下定决心:从此要认真读书,不再马虎了事了。从《我的伯父鲁迅先生》关心青少年的这一情节中,我明白的道理是:做什么事,都要认定目标,一心一意、认认真真去做,才能成功。地址:广西贺州市昭平中学1011班 叶可可 邮编:546800 邮箱:gxzpyy@
在我读过的那么多书籍中,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是《我的伯父鲁迅先生》。这篇课文主要回忆鲁迅先生给作者留下深刻印象的几件事,说明了鲁迅先生是个为自己想...我的同学我的生活中,有许许多多的同学陪伴着我,使我不再寂寞。但是,我的大多数同学都没有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在我的印象中,崔昊森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刻。因为他体贴人,在别人伤心的时候会安慰他,所以我喜欢跟他一起玩。而勾起我对他留下深刻的印象的东西却只是一把短短的小尺子,别看东西虽小,但里面却隐藏着深厚的友情。一天早晨,我迈着快乐而轻松的步伐走进校园。不一会儿,我们的数学张老师进来了。老师微笑的对我们说:&今天我们考一张数学卷子,大家一定要认真地做,争取考一百分。&虽然我们的数学张老师快六十岁了,但是老师看起来却是很年轻。考试开始了,同学们陆续开始动笔,我也拿出签字笔写起来。正当我做完了填空题和选择题,要做计算题时,我傻眼了,原来,我的尺子找不着了。这时,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坐立不安。时间在一分一秒地流失。&&嗖&&的一声,一把漂亮而不大的尺子出现在我的眼前,我回头一看,原来是崔昊森给我的,他只是对我微微一笑,好像在说:&这是我借给你的,你用吧!&这时,仿佛有一股暖流流进我的身体。我和崔昊森的这件事情中,体现出了崔昊森乐于助人的品质。我希望有更多的人学习崔昊森的这种品质。羊坊店第四小学六年级程建雄本文系本站用户原创文章,未经允许禁止转载!我印象最深刻的事《作文:我印象最深刻的事》在三年级最后一个学期里,发生了许许多多难忘的事情……但其中一件事让我记忆深刻,至今难以忘怀,那就是“六一”儿童节学校举办的联欢会。每一个“六一”儿童节的到来,都让我的心中充满了期待和欢喜……在这次“六一”儿童节的当天,我们都穿着崭新的新式校服早早地就来到了学校,大家的脸上都透露出节日的喜悦和兴奋,学校里更是洋溢着节日的气氛……http://./演出开始了,第一个节目是管乐队同学演奏的《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歌,乐曲激昂,令人振奋。接着登台演出的是一年级的小朋友们,他们的表演活泼可爱;第五个节目是三年级同学表演的《印度舞》,很荣兴我也是其中的一员;当我们穿着美丽的印度演出服出现在舞台上时,大家都被这美丽动人的装扮惊呆了;当我们面带微笑,尽情地跳动时,台下的同学们都屏住呼吸、瞪大眼晴、认真地欣赏着我们优美的舞姿……合着音乐的节奏我们一会儿扭扭腰,一会儿扭扭屁股,手铃和脚铃儿一起合唱,最后的结束动作是漂亮的“千手观音”……整个节目真是美丽无比!台下的全体观众都为我们的精彩表演而送上了最热烈的掌声,我真是兴奋极了!正是有了我们平时的刻苦训练,汗水湿透了衣服和腰带,膝盖磨得青一块紫一块,才换来了今天这么好的成绩。5.12四川汶川发生的大地震令人震惊!演出中讲述了一位妈妈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而献出年轻生命的感人场景;我被深深地感动着,泪流满面;同学们的年龄虽小,但他们却演的感人逼真,催人泪下,令人久久难以忘怀,就像电影一样一幕一幕地展现在你的眼前……还有一个节目是六年级的大哥哥大姐姐们表演的笑话小品,内容是大家平时常见的,但他们却领会到了小品的精髓,模仿的是微妙微肖,生动、幽默,逗的大家都笑得直喊肚子疼……精彩的节目,快乐的心情,难忘的事件,三年级的“六一”儿童节将会永远地刻在我的记忆深处……《我印象最深刻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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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记一个印象深刻的人_800字
记一个印象深刻的人_800字
作者:& | &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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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旋转木马前,记忆的枷锁突然被打开。那最温柔的记忆席卷着内心最纤细的铭脉。记忆中好象总有一抹身影,始终挥之不去,是你吗?是你这个在我记忆刻下永恒的刀疤的你吗?每次想起你,为什么脑海里总会浮现得很多、很多关于你的记忆?一定是你,我印象最深刻的你,我最爱的你。在一个微风轻抚的秋天,我认识了你。在一个细雨绵绵的春天,你离开了我。这是不是所谓的命运。我总是这样,凝望着在旋转木马上尽情欢笑的孩子,他们是快乐的,那么单纯释然。直到音乐停下来,我才迈进我的世界。即使我并不想离开。记得那时,我很喜欢坐旋转木马。因为旋转带来不一样的愉快,更因为那是你我重要的回忆。我们几乎天天都是在旋转木马上度过。那时我天天牵着你的手,到公园去坐旋转木马。你就站在栅栏前看着我一圈一圈旋转,旋转,我依稀记得你满脸灿烂与笑容。小的时候,我问你,为什么你总是在旁边看却不坐上去呢?你告诉我,你想成为一匹旋转木马,让我爬上你的背,带我在风雨中翱翔。有一次,音乐停了,我从旋转木马上下来,天空下起小小的雨,于是你用你的大手牵着我的小手,走在温暖的雨中。我看见你手中的伞不断偷偷地往我那边偏,后来,你半边身体都湿了。再后来,有一天,下着绵绵细雨。我讨厌雨天出门。你却坚决要带我去坐旋转木马,后来还是拗不过我。没想到那一次以后,你再也没有带我去坐旋转木马。天空不断下雨,好几天没停过。那次以后我不再坐旋转木马了。现在我长大了,更不坐旋转木马,怕人笑话。这么大个人了,还坐什么木马啊!我开始像你一样看着坐在旋转木马上的孩子旋转,旋转。似乎也明白你为什么喜欢这样做了。时间像装在有漏洞的玻璃里的水,落在鞋子上一滴一滴。渐渐的,对你的印象淡了,似乎已经忘了。有一次,我走在路上,一间店名吸引了我。它叫”旋木”,很奇怪吧。我走了进去,店里到处摆放着各样的旋转木马装饰。有一首歌,飘进我的耳朵,穿透我的心。“拥有华丽的外表和绚烂的灯光我是匹旋转木马身在这天堂只为了满足孩子的梦想爬到我背上就带你去翱翔我忘了只能原地奔跑的那忧伤我也忘了自己是永远被锁上不管我能够陪你有多长至少能让你幻想与我飞翔”爷爷,身在天堂的你,你感受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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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长中印象深刻的第一次_400字
成长中印象深刻的第一次_400字
作者:& | &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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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成长中,发生的故事真是多得数不清,大家也一样吧,但是往往所有的第一次都是记忆犹新的。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第一次输液。
从小到大我的身体都是特别好,打针输液的事情真是少之又少。特别是小时候,爸爸妈妈也不主张给我打针输液,生病了就是吃点药就能好。又一次又发烧了,妈妈带我去医院,平时给我看病的医生不在,只好让对面的医生给我看的病。说是肺有炎症让我输液,妈妈问不能吃点药吗?因为以往都是吃吃药,结果医生不同意,还是坚持输液。输就输吧,妈妈把我放在病床上等着护士来扎针。不知道是我真的很胖还是护士的技术不太好,扎了几次都没找到血管,我哇哇大哭了半天,医生说要不扎脚丫上吧。妈妈就按着我让医生扎脚丫,真不容易这次成功了。扎上之后就不疼了,我也就又恢复了精神。一会躺下一会坐起,因为别的小朋友都是扎在手上他们不能动,就特别羡慕我。妈妈一会给我喂水一会给我买好吃的。我居然感觉输液真的好幸福啊。
知道现在我才知道,那次输液根本不管用,等给我看病的医生来了说肺没有炎症,又开的药就好了。我真庆幸当时的命大啊。虽然第一次输液又痛又是误输,不过还真是让我印象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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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印象深刻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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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印象深刻的一件事在我的脑海里,难忘的事有很多很多,一件接着一件,一串接着一串,就像天上的星星、大地上的尘埃,数也数不清。但是,有一件事情却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使我终身难忘。那是一个秋天的中午,妈妈领我到“万达国际电影院”去看电影《唐山大地震》。因为我们不熟悉路,到处打听,才终于找到了电影院的入口。买了票后,又是一番“侦查”,找到了播放《唐山大地震》影片的演播室,坐到了规定的位置上,等待着电影的开始。还有十几分钟就要开播了。这时,我突然提出了一个很愚蠢的问题:“妈妈,我们会不会走错演播室了?”妈妈颇为一惊:“怎么可能呢?”我说:“那我出去看看”。“不用了,电影快要开演了!”可我执意要去,在我的“固执”下,妈妈终于同意了。我马上站起来,三步并两步地跨下台阶,看见一个出口,立马毫不犹豫地推开门,一脚迈了出去。随着“?纭钡囊簧?诺?毓乇樟恕N乙谎鐾罚?醇?舜搜莶ナ也サ牡缬懊?疲?鞍Γ?购妹挥写怼!蔽乙槐咦匝宰杂铮?槐哂檬滞泼拧!鞍Γ?趺赐撇豢?俊蔽壹绷耍?陀萌?沓阅痰木⑾蛎抛踩ィ?呕故俏扑坎欢??倚蛊?耍?劾嵋言谘劭衾镎?按??却??睿?媸彼娴囟寄芘缬慷?觥U?蔽揖??保?鋈挥形磺褰喙ぐ⒁炭醇?宋夷蔷谏ビ直?说纳袂椋?阕呱锨袄矗?浊械厮担骸靶∨笥眩?阍趺戳耍俊蔽冶惆咽虑榈那扒昂蠛蠼哺????医餐旰螅??砩夏贸鍪只?莞?遥?担骸案?懵璐蛄说缁鞍桑蔽伊??庸?只????佬唬?蚵杪杓蛎鞫笠?厮得髑榭觯?杪枇?θ霉ぷ魅嗽贝蚩?牛?盐医恿私?ァN艺?胂蚰俏话⒁逃欣衩驳厮瞪?偌??伤?丫?涣俗儆啊?事后,妈妈埋怨我说:“你也不看看你走的到底是什么门,那是紧急出口,从里面可以打开,从外面可就打不开了”“嗯嗯”我表面上傻傻地答应着,可心中却想着那位阿姨。她的简朴、她的善良、她的爱心,特别是她做好事不留名的品质,更值得我们好好学习,就凭这几点,她就可以被我们称为一个活生生的“女雷锋”!她那亲切的脸庞将永远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中。作文《记一件亲身经历的事》作文简析(教师手记之36 改了两天的作文,才改了一半,我感叹自己改作的速度之慢,这不,上午一节空课改了4篇作文,下午两节空课改了5篇作文,好不容易一天有三节空课时间,也才改了9篇作文。什么原因呢?当然是改作的方法问题,这次我将学生的作文改到全都能读通、读顺、读出精彩来为止,里面的每一个缺点都被我一滴不漏地揪了出来,从文字到标点,从分段到词序,从立意到条理,等等,都作了修改,评语也洋洋洒洒地写了一大堆。辛苦自不必说,但我也从中看到了学生作文中的一些更细的现象和问题,这在以往的批阅中还是少见的。这次作文题目规定了作文的内容范围,而没有命题,只要求作者能写出自己亲身经历的一件事即可,不限时间、地点,不限相关人物,不限事情的性质,对过程要求能具体描述。这样的文章可以说内容相当宽泛,题材也很多,学生只要将生活中留下过印象的事挑选出一件来展开即可。因而,从学生的文章中,我看到了各种各样的内容,有不少文章题目不是很好,有些是经过我课堂上辅导改过的题目,但在看到他们具体的文章内容时,还是不禁想给他们改一下题目。我的要求是文题最好能体现出文章的内容,或能体现出其中的意义,或能用其中的一个方面或一个特征作题,最令人啼笑皆非的是那些像是一句话样冗长的题目,现在是没出现了,但也有直接用《我亲身经历的一件事》作题的,或只是借用了别人的题目再写的,或干脆就算不上题目,随便拈来一个词就作题的,与里面的内容不相符。当然,最多的还是题目显得过于呆滞、刻板,没有生气。要在题目中体现所写的内容,可是要花上一定的时间思考的,我往往要费上一番心思去修改,既要忠实于作者的原意,又要能体现题目的变化和趣味。从作文叙述上来看,绝大部分学生的叙述能力都已不错,写上五百字以上的作文已经不成问题,字数已不是关键问题了。看来每日的练笔效果是不错的,一个学期并不能见着什么明显的提高,但这个学期就开始显现出来了。在他们的表述中,我看得出语言的组织还算可以了,要将一件事叙述清楚、完整也都不成大问题,基本上能做到言之有物了,各种内容、各类事件也都能扣住题目要求,体现出亲身经历的特点,全班只有一个学习困难生写了两件事,也已在课堂指导中改正,这是一个好现象。但在纷繁的选材中,也有个别同学并没有把写事放在主要位置,而是写了一个心理过程,或一种思想情感,整篇文章有侧重于抒情的倾向,这与叙事的要求不相吻合。大部分同学在选择内容上做到了不走老路,不弹老调,能写出新意来,比如有的写了自己在课余时间进行器乐考级的事情,有的写了自己跟随家长去山区帮助贫困孩子的事,有的写了有趣的家庭集体活动,有的写了老师、亲人对自己的关爱,事情也从一句温暖的话、一次寒冷中拎回来的早餐中体现出来了,……有个别同学写的虽是陈年旧事、平常生活,却也能从不同的角度来立意和构思,如《“骑”乐无穷》、《我爱养兔》、《“枪战”》等,而且常能于普通的事例中感受到不一般的意义与思想。只有一小部分的写作内容还停留在以前的积累上,创新还不够,如野餐等,虽然因为给他的印象很深刻,让他想起来就不忍抛开,但总也只是在以前写过的情况下作了一些深化和补充,显得有点累赘与复沓了。叙述上的一个缺点是语言显得哆嗦和反复。有时用一句话就说清了的非得用上两三句甚至更多的话来反复强调与说明,有些意思相同的句子又不断地出现,有时还会在用词上犯同样的毛病,也有很多口语化的语言不够精练,不必要的副词和助词用得很多。我积极地运用了删的的功能,将他们这些语言进行了修整。当然,还有词序、句序上的问题,能合并的我都作了合并,该简洁的都作了删改,需详写的都根据上下文加以补充了。最后达到语言都通顺地读下去,没有语病、没有错别字。作文另外,同学们有了运用好词好句的想法和愿望,在文中常有见到一些成语、俗语的运用,这是好现象。但同时也看到他们对于所用的这些新词或自认为的好词并不理解,一些模仿来的句子也不懂它们的真实含义,只是像赶时髦似地写着。遇到这些问题时,我往往写上这里正确的词,有时虽是同义、近义词,却也是不一样的。至于标点错误、分段能力低下,甚至没有分段等现象,我也都作了修改。这些问题还是比较严重的,说明基础知识的重要性。作文由于时间关系只能匆促分析到此了。(时)记一件后悔的事在我的童年生活中,有许许多多因为我盲目做事,使我后悔的事。在这些后悔的事中,有一件事使我印象深刻。在一个星期天的早晨,爸爸妈妈都去上班了。我心想:趁他们不在家,看一下电视也无防。我一看钟,呀!我最喜爱的节目开始了。我又想:唉,不管三七二十一了,看了再说吧。于是,我便高兴地打开电视机。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看着看着,电视机的画面变得模糊起来了,我十分着急。为了能清楚地看节目。我并没有想到事情的后果。便学着爸爸的模样,动手来&调频道&。由于我不太懂,我把手放在按钮上,胡乱按了一会儿,呀!这个频道怎么不见了?我心里又着急又内疚自己动手来调频道。这下可糟了。最后,我决定碰碰运气,用手使劲地按着按钮,呀,这下子可完蛋了,全部频道都没了。我急的连汗都冒了出来,我的手掌心都出汗了,为什么还没调好?难道我按错了吗?好像没有啊!这时,爸爸敲门了,我急的手忙脚乱,立刻把电视关了。打看门,爸爸一进门,我就吞吞吐吐地说:&爸爸,你下班了。&怎么了,怎么说话结结巴巴的?爸爸一脸的怀疑。我双手抓着衣角,颤抖地说:&没事,没事。&爸爸觉得我非常奇怪。中午12:00到了,爸爸正想打开电视看午间新闻。我猛地扑上去,抱着电视机,激动地说:&不行!&爸爸便更怀疑了,一手把我推开,快速打开电视机,吓了一大跳。大声说:&怎么全部频道都没有了?&这时,我只好内疚的向爸爸诉说了事情的经过。爸爸严肃地说:&你不是学习了关于古代的格言吗?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会就是会,不会就是不会,不能装懂。你明白了吗?&爸爸的这一番话让我得到了教训。我想:做事之前必须要先动脑,要想好了,确保正确了才去做。不能莽撞行事。爸爸的这番话,我并没有忘记。它可以让我以后不再犯这个&不思考,装懂的毛病。&让我学会了不能盲目做事,要三思而后行。作文一个印象深刻的人给我印象最深刻得人就是收废品的婆婆,每天清晨他都会来我们这个花园收废品,每天大喊大叫的说:&收废品,收废品,谁家有废品,&结果被我给听到了,便说:&这有,这有。&她听到了很高兴,我卖掉的那些废品,只卖了5元钱,但是,我并不伤心,虽然只卖了5元钱,但5元钱也是钱。有一次,我去报名的时候,爸爸给了我300元钱,我把钱放进口袋里,我刚出门时,又听到那个婆婆在大喊大叫:&收废品,收废品,谁家有废品。&,我到下面的时候,有一个小偷,因为那小偷知道我们9月1日是我们的开学日,所以自然会知道小学生口袋里有钱,当小偷拿走我的钱时,正好那个卖废品的婆婆看到了,便叫道:&小朋友,你的钱被人偷啦,&我想:是在叫我吗?我看看口袋,我的钱不见了,于是,那婆婆便骑着三轮车去追,差一点点就撞车了,而我在后面追,还是追不到,可是那收废品的婆婆继续追,一直追到小偷停为止,到了我家旁边的那个公园,小偷已经跑不动了,便停了下来,可是那婆婆还在继续追,而我却跟在后面,300元钱拿回来了,我问问那位收废品的婆婆为什么跑这么远都不累?他回答说:&我曾经是长跑冠军。&,然后,我便谢谢那位收废品的婆婆。这件事一直记在我的心中,还有那位收废品的婆婆。渝水一小五命运的抉择读了《鲁滨逊漂流记》有感一个人一个世界,一个人一种生活,一个人决定的一种命运。今天,我读了英国小说家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以其扣人心弦的细节、妙趣横生的语句、一波三折的情节在我的大脑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鲁滨逊漂流记》描写主人公鲁滨逊不从父命,天生爱冒险,曾三次远航,有一次东渡的旅程起初还算走运,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海上的天气时好时坏,变化无常,突如其来的大风暴使船上的每一个人手忙脚乱,大家正在不知所措的同时,风暴可不会等待,风卷残云般的吞噬了大船,命大福大的鲁宾逊成了唯一的幸运儿,飘到了一个孤岛上。如此,想要在这样的一个岛屿上生存,可能有一些不可思议,甚至是不可能的,可是鲁宾逊用自己的智慧和辛勤的劳动,把不可能变成了可能,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在荒岛之上,鲁宾逊忍受了常人难以承受的寂寞,他一次又一次地从生命的缝隙中得到了启示,从绝望的悬崖中挣脱了出来,最终取得了成功。为了生存,他想尽了一切办法:种植水稻、开垦荒地、养殖羔羊、造船出海、对付野人,他救下邻岛的一个野人,取名为&星期五&,作为自己的仆人&&最后,他终于成为了赢家。回到了故乡。鲁宾逊的勇气当然很值得我们学习,因为从某种意义上来讲,鲁宾逊无疑早已成为了勇敢的代名词。不过,并不是只有他的勇气才值得我们学习,我们还应当向他学习不怕苦、不服输的精神,击破消极悲观的心理。如果是常人,谁会在一个荒凉的小岛上有这么大的作为呢?《鲁滨逊漂流记》塑造了鲁宾逊这样一个具有时代气息的崭新艺术形象,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逼真的自然环境和细节描写,打破了古典主义的清戒律和浮华、空洞的文体风格,为英国现实主义启蒙小说开辟了道路,成为英国第一部真正的现实主义小说。作文读完这本书,我受益匪浅,我体会到了鲁宾逊具有个性解放,勇于冒险的进取精神。因此,在以后的学习、生活里,我也一定要有鲁宾逊的精神,做什么事情都要不怕挫折,不怕困难,一心一意把一件事做到底,不到成功不回头。同时,也让我感受到了我们自己是多么的渺小,自己的道路是多么的平坦,而鲁宾逊却是那么的伟大,他的道路是那么的坎坷。即便是一位饱经沧桑的期颐老人的困苦经历和鲁宾逊的相比起来只及后者的几万分之一。没错,这就是鲁宾逊,一个临危不惧的人!一个饱经沧桑的人!一个坚强而又勇敢的人!在命运的抉择中,他没想到放弃,没想到在生活的十字路口徘徊。的确,只有意志坚强的人才能得到上帝的恩惠,才能成为有成就的人!蓬莱实验中学初一:栾怡萱作文森林历险记(三)芝麻开门皮埃尔受到新事物的吸引,航行在陌生的充满风险的海上,他有点儿害怕妖术及魔法了。因为这些东西可能将他永远钉在他刚刚跨入的魔圈内。 这时候,维奥莱特用脚蹬了蹬这被虫蚀的以及长满地衣的护栏,然后拉着他来到城堡附近,进入到可怕的城堡主塔的围墙之中。 这次进行得非常神秘。在闷热的空气之中,几乎没有声音。这里或那里间或藏着几只蟋蟀,用忠诚细小的鸣叫声撕破这死寂般的沉默。它们好似当地的歌手,拿着上帝的薪水在鸣唱。 拉齐比斯用爪子撕扯着,后来终于摆脱了豪华、滑稽的裙子的束缚。即使如此,它仍余怒未消,用爪子在草地上乱抓,随后跑到房屋上那摇摇晃晃的焰瓶饰上蹲着。这焰瓶饰的高度超过阳光照耀着的黄杨树。苟延残喘的夕阳在它的瞳仁里跳跃着,将猫眼映成了玛瑙色。 作文“哦,好嘛!你们这些虐待狂,”它好似在嘟嘟噜噜地说,它那报复威胁的喵喵声透着一点邪气,“你们马上就会发现你们要出事了,走着瞧吧!” 小心谨慎的孩子们行走在大旧石板上。这些石板就像世界一样,高低不平的,接缝太疏。几个世纪以来,它们被遗弃在这里,昏昏恹恹,也感到腻味厌烦了。 作文忽然,皮埃尔发出恐惧的叫声,尽管他很勇敢。 “咋啦?……” 黑暗中蹲着个可怕的东西。它那粘乎乎的爪子粘在地上,好像这堆小土与它自己形成一体。脓包癞疮使这个卑鄙家伙的皮肤变得很是难看。它肯定是用淤泥捏的,而且是匆匆忙忙做成的。在那张大嘴下,白色的嗓子上下鼓动,额头低垂。 对!对!皮埃尔在书中某处读到过“这东西”。他竭力地回忆着。对了!他找到了: “这是蛤蟆仙子!” “亏你想得出,”维奥莱特感到恼怒,“这东西仅仅是只癞蛤蟆,既不是仙子,也不是蟾蜍石……蟾蜍石!这东西用来与鸽子一起炖。” “应该杀了它。”皮埃尔当即说,同时抓起一块石头。 “为什么?” “因为它坏!瞧,它多丑。” 维奥莱特表情严肃起来。 “没有道理,”她反对说,“爸爸讲过,不能因为人丑便说他坏。曾有一天,我也像你今天这样害怕过蛤蟆,当时他却让我走近前仔细看。瞧,皮埃尔,看看它的眼睛。” 皮埃尔蹲下身。 无疑,小动物由于知道他不会使坏,故而一动不动。 于是,惊愕的皮埃尔在这堆极为可怕的东西中,看到两只黄玉般的眼睛,非常清澈。尽管仍旧迷惑不解,但是这孩子的心灵当即悟到一条道理:丑陋之物中也存在着美。 “它长得不好看,但是可能是个勇敢的动物。”说着,他又陷入梦幻之中。 他丢掉石头。无辜的蟾蜍无力地挣扎着,拖着发粘的肉身爬向洞口。晚上,这个靠吃蛞蝓为生的丑陋的家伙,会警惕地守护着附近菜园里的草莓,而且还会在这洞口处哼唱着它们这类可怜动物的单调旋律:旋律虽显得温和、悲哀,但是却有用处。 在跨过二十来米的地段之后,皮埃尔与维奥莱特来到城堡的主塔之下。塔身很高,非常之高,即使皮埃尔抬头仰望时,也仅能看到雉堞:太古老了,古老得让人生畏。皮埃尔打开枪眼与格窗。那窗格的小孔就像一只只眼睛,透射进阳光,照在心情不快的皮埃尔的脸上。 维奥莱特再次被他的“想法”所左右。 “你看,”说着,她指着一道布满铁钉的、像大皮鞋一样的圆门说,“你看,这就是没人能打开的门。” 皮埃尔的手僵硬了,没有说话。 “打不开的门,但也是能自动打开的门,”维奥莱特补充说,“与我一道登上老台阶。那儿,就这样。不过,给我让点位置……好极了。我吗,站在这个石板上。你呢,站在中问。你来讲咒语。不能让人看见我们,对吧?行,干吧!一,二,三,讲咒语。” 皮埃尔用一种有力的、略带苍白的声音高声说,就像在阿里巴巴与四十大盗的故事中一样: “芝麻开门!” 一分钟过去了……很漫长……而这时,一种闻所未闻的事情逐渐地出现了。地腹中肯定传出那奇怪的嘎嘎声。大门摇动起来,接着笨拙地缓缓打开,像巨型怪物的大嘴一样。生锈的铰链、铁链、滑轮发出可怕的声音。哦,这样,真的,这太非凡了!皮埃尔的双腿哆嗦着,就似人们通常说的那样,他还没有回过神儿来。他本就没想到能如此之快地进入到魔幻王国。一种并不苦涩的恐惧在他内心之中与喜悦交织在一起。 “快!快!”维奥莱特笑靥盈盈,高声地说。 于是,二人登上了爬满蜗牛的台阶。一些蜘蛛正在暗处忙碌地织网,它们在受到骚扰后向他们射出敌意的目光。 “这就是大厅,”维奥莱特宣布说,喘息不匀。“这里的一切都属于我爸爸。上面有东西!我们不能再往上爬了。来,从枪眼中往外看。瞧,跟我站在这个凳子上。把放在那个角落里的望远镜拿来。来,抓紧点儿,我们两个从这个窗口上一起看。” 与中世纪的观察哨一样,皮埃尔这时将整个景色尽收眼底。外面茫茫一片有如波浪起伏一般,和谐、轻柔之中又传出簌籁的稻寂之声。这种景象对他这么敏感的孩子来说,简直使他眼花缭乱。 “老天!维奥莱特,太美了!” “哦!你这么认为?” “是的,啊!讲讲你那边看到的东西。许许多多,数不胜数的奇妙美景!” 实际上,代·奥比埃城堡主塔延伸了他们的视野,这些有限的美好的风光变得更加广阔。这些景色之美,就像我们古老的大地发出媚人的微笑一般。 “瞧,”维奥莱特用她玫瑰色的手指指着蓝天,“那儿,左边,那是市镇。看看火车站。听!听!火车马上要开来了。我已经听到呜呜的叫声。后来……然而,你不能从那儿看,皮埃尔!” “不,不。”皮埃尔柔和地回答。 “在那几幢全新的漂亮房子旁边,是糖厂,后边是什么厂,我不知道,但是爸爸说,这是本地区的生财之地。我们甚至有个堂兄在那里当工程师。他有个儿子非常礼貌。他就是弗朗索瓦。你快看,皮埃尔,你在哪儿啦?你没看风景?” “啊!不,找在看右边。这比看大烟囱、红房子美得多。” 孩子们通常都是诗人,但是在成年后就再也没了诗意。作为艺术家,尽管皮埃尔尚没有意识到这些,但是他在欣赏着大自然时,总是带着幻想。对大自然自身来说,它从不吝啬自己的那略显粗鲁的微笑,并向他送来一阵阵野性的爱抚。 “从那儿”,可以看到倒映在那条大河中的蓝天。大河缓缓地流淌在草原的绿宝石中,流淌在金黄色的麦浪中,流淌在鲜红色的驴食草中。笑意潺潺的流水形成一个环扣。在夜晚降临而初现的氤氲的气体下,河流的两条流动带那像白乳一样的流水流淌着,流向远方。大河的环流形成一个近乎迷一般的半岛,它用这怀抱紧紧地围裹住了一个小世界。 “从那儿”,太阳升起的地方,好似可以更好地看到星星之夜与环境的和谐:绿茵茵的松树挺直起金黄色的树干,怒目斜视的橡树挺直了白色树干,桦树挺直着白粉般的树干,怕冷的杨树高高而立,在微风的抚拂之下簌簌颤动。这就是森林,散发出令人陶醉的芬香……这就是整个森林,里面隐藏了些东西肯定不属于它森林的内容。因为在这里与那里,在成凹形的绿浪大空洞之中,出现了神秘的屋顶、庄园、磨坊与茅屋的影子…… 皮埃尔不自在起来。那里的疯魔之神又在他脆弱的脑子里跳起了萨拉班德舞。谁知道!那些陌生的住宅,可能就是他心目中的那些人物的住宅,即让他做梦都想得起的这些人:如森林中的睡美人,蓝鸟,吃人妖魔,小拇指……如果去那儿历险,能见到他们吗? “可是,维奥莱特,”他说,“你看森林!你经常路过那儿,是吗?” “不。” “不可能!为什么?” “我不知道。啊!你知道,我也觉得这森林好漂亮,好漂亮的!但是,我们不能去。爸爸都从不去那儿打猎。他从市镇那边平坦的地方走进去。当时我还小,我就想与玛丽亚一道去,她不愿意,告诉我说有狼。” “当然!是小红帽故事里的狼。”皮埃尔低声说,从牙缝里吐出这些话。 “不,她不是这样讲的,她说的是狼。” “她不愿意让你害怕。事情就是这样,想起来了吧!从前有个叫小红帽的姑娘,她去看外婆时,在森林里迷路了。她遇到一只狼,狼戴着一顶无边软帽,吃了小姑娘。” “狼外婆吃的是帽子吗?” “不,是小姑娘,她被狼吃了,你应该知道的。” “哦!对!我读过这些内容,但是我不太相信。那么,你还是想去森林?” “你认为我害怕?” “狼要吃了你。”说着,维奥莱特笑了。 “我的刀呢?你用它来干什么?” “没有小船过河。必须绕上一大圈!我想大概有四公里吧。” “没船?看看那里。” 皮埃尔指着下面靠近神秘的森林旁的一个很小的东西,好像是个黑色的核桃壳放在玻璃上。 “啊!”维奥莱特接着说,表情严峻,“我知道了,但是如果你认为你有权使用那只拴在河里的船,你就搞错了!那是福莱特的船。” “什么,福莱特!福莱特是什么东西?” “我不太清楚,是住在磨坊里的老太婆。你看,就在那儿。看这座有常春藤的圆顶,还有四周的花园。所有这些,都属于福莱特。” “是个仙女?” “不,”维奥莱特不耐烦地叫起来,“我烦透了你的仙女了!告诉你,她是个老太婆!福莱特或许不是她的真名,但是整个地区的人都这么叫她,因为爸爸说,她是个轻率的人。” “轻率的人?”皮埃尔感到印象很深,“我不懂这个词,但是词意似乎有点儿坏。” “不,不十分坏。厂里的工人也说她,说她被叮……我认为,或者用的是类似的词。” “被叮?里面有昆虫?” “不,被叮就是被叮。她没养昆虫,但是养有鸟,多么好看的鸟哟。看,从这里可以看到她的五彩禽舍。那里叫作养雉场,因为我认为里面有孔雀。” “啊!”皮埃尔激动地叫了起来,“走,我们走,维奥莱特。” 维奥莱特撅着小嘴。 “我不太敢。再说,我这身穿着也很糟糕。” “怎么办呢?”皮埃尔自言自语…… 哦!他找到了。在他看来,一个神奇的想法刚刚出现在脑海。都知道他有化装的怪癖。为了到他新发现的奇异之地去寻求发展,为了自豪地出现在福莱特面前,也为了跨进这迷人的森林,他穿上世界上最美的服装,又有什么不合适的呢? “维奥莱特,你就没有漂亮的衣服?” 维奥莱特昂首挺胸,神气十足。 “啊!比你刚才穿的衣服漂亮多了。在我们这儿,最好的服装便是万佩尔庄园衣橱里的衣服,是表示资格的衣服,也是更加古老的服装……” 实际上,代·奥比埃的城堡主塔的确是旧货古物的王国。在这个观察厅里,在这两个孩子前来探险的地方,沉寂了几世纪的遗留物,都是几代没落后人的纪念品。有多少纪念品,就有多少寄生虫被世袭地拴在这座古老庄园里。眼下这些东西都躺在灰尘扑扑的绒单下。 一些箱子被罩在毛还没有磨光的皮革单下。在箱于中,在三角楣都磨损坏了的衣橱内,维奥莱特在一些千奇百怪的旧衣服中搜寻着财富。 哎呀!当她翻乱了整个世界后,不禁发出尖声的轻叫。在朦胧混沌的光线中,皮埃尔惊讶地发现一些黑色的破布,棉絮般软软地漂着,漂到一些蝙蝠的小头上,他不禁惊吓不已…… 无声无息,这些丑陋的小动物扭动蜷曲着,紧紧抓住天花板。后来,它们渐渐地静下来,再也不动,像是起了皱的李子干儿,裹上了一身泥土。 这孩子有点颤栗。 “不用吃惊,”维奥莱特说,“这些是蝙蝠。来看看这漂亮的衣服!” 老天!在这些上辈人留下的箱箱柜柜的底下,皮埃尔发现了不少好东西。他要真正地挑选,他将华丽俗气的旧衣服扔到这些家具后面。 哦!相信了吧……快点换衣服。一顶杂技演员的帽子,一件国王卫兵的男式紧身外衣,还有一把斧子。这斧子因战功卓著,而被放进城堡主塔的一角。所有这些东西能令他像个英雄一样立即采取行动。 “我这身是堂吉诃德!”他叫着说。 “好!我呢?” “啊,你好漂亮!” 事实上,维奥莱特正从衣橱里掏出一条帝国时代的漂亮裙子:箭袖,天蓝紫红色,但因年代的久远有点儿退色。 “你这么认为?可是我不能这样出去呀!” “听着,”皮埃尔庄重地说,“你很像一个公主。她白天穿着一条彩裙,外罩着一张驴皮。你很清楚,大家叫他驴皮公主。我在来此之前,便认为你多少有点儿像驴皮公主!你将会像她那样,或许我们还会遇到更美好的事情。瞧,将它穿在你身上吧。我将是堂吉诃德,你呢,你就是驴皮公主。” 皮埃尔发现了一条破烂的被虫蚀了的小地毯,那不过是一张火红色的羊皮,他还是将它甩到维奥莱特的肩上。 “当有人看见你里面还穿有裙子时,你就不太漂亮了……”……驴皮公主与堂吉诃德冲下楼梯。堂吉诃德的长矛要么是绊住脚,要么就是放得不是地方,妨碍走路。而这期间,驴皮公主的小地毯也掉了。但是没什么!两个孩子仍旧非常高兴、惬意,因为他们向陌生的地方走去,踏上了一条通往幸福之路。 然而,一来到外面,驴皮公主一下子停了下来。 “为什么你不推门?”她说。 堂吉诃德想推动这扇门,但是毫无用处。 “别动,”维奥莱特接着说,并站在石板上大声喊,“芝麻关门。” 皮埃尔很听话。顺从听话的大门也嘎吱吱地关上了。她成功了! “你看见了吧,”他说,“有妖精,也有仙女!” 维奥莱特讲话前稍作迟疑,随后还是爽声大笑起来。 “可怜的皮埃尔,我这是与你闹着玩儿的。妖精,就是人。仙女,就是,就是机械。啊!这些是爸爸教我的!他对我说,这是一扇秘门。在很久很久以前的战争期间,为了保护城堡的主塔,他们在这扇门上装上机械。只要将脚踩在那块石板上,它就能移动下面的摇杆。听见了吧!” 维奥莱特用某种方式重新一按,再次试着开门。很快,地下传出因铁件转动而发出的令人担忧的声音,就似魔鬼的喧嚣一样。皮埃尔早就对这种声音留下深刻的印象了。用机械运动来解释,这本是世界上最自然的方式。这孩子感到震惊……失望吗?对,有点儿,不过这些事情还是太好玩儿了,太离奇了,他不禁自问,人类的智慧是否赶得上仙女? 他又高兴起来,他已经拿住长矛,想挑刺一头非常古怪的动物。这动物的身躯光芒耀眼,而且在他眼睛中变得越来越大。 “鳄鱼!” 不!这只是一头巨大的绿蜥蜴。蜥蜴用担心与狡黠的目光注视着他们。它的舌头一伸在卷住一只苍蝇之后,才灵巧地一摆它那不伤害人的蜥蜴类的身躯,溜进墙洞里。 走出围墙后,孩子们得意地在路上走了几步,充满信心。 “维奥莱特长得好漂亮哦!”皮埃尔心忖。 “皮埃尔好英俊啊!”维奥莱特也在心里想。 “马上就可以看到那么多美好的事物啦!”皮埃尔说。 “马上就可以看到那么多美好的事物啦!”维奥莱特附和着。 今天是星期四。当一排老柳树后面传出一阵嘈杂的声音的时候,他们的心情还是欢畅愉快的。 市镇的孩子们欢乐地成群结伙地无所事事地闲荡着。正当他们来到十字路口时,遇到了身着奇装异服的皮埃尔与维奥莱特:一个身着男式齐膝紧身外衣;另一位披着桔红色羊皮,好似风中的一团火在飘动。众人好一阵都惊得傻愣愣的。后来他们才渐渐地开始嘲笑、打击起他们来。 “嚯!明白啦?”为首之人讲。他是这伙人的头子,叫大朱丽安,糖厂工头的儿子。“这些就是面具人。” “还没到封斋前的星期二嘛!”另有人附和说。 “啊呀,小家伙!你们去逛市场?” “搞清楚点,是哪种人要上天堂,是黑皮肤的人还是生活放荡的人?” “看看这位小姑娘!注意……她要发怒了!瞧,她脸都红啦。” “赶走他们。” “不,不……围着他们跳舞!” 嘲讽的声音此起彼伏,叫声很高,笑声放肆。 “打倒面具人!打倒面具人!” 没人认出这位城堡的“小公主”。她并不惊惧,而是在披风下……准确地说是在羊皮下偷偷笑了。实际上,维奥莱特心情是欢快的。她始终能用友好的目光看待事物。相反,皮埃尔则不同了,他义愤填膺,牙关咬紧,随时准备刺出长矛。 “你最好别动手!”维奥莱特低声说,“他们不是坏孩子……再说,”她有点羞怯地补充说,“还是应该回去,他们又不懂事。” 皮埃尔喃喃地嘟囔着,但是被维奥莱特拖着走了。 这伙小孩子见他们掉转脚跟,于是在一起商议之后,又庄重地排出滑稽的长队,跟在二人身后。 村里的孩子在过什么节啦!队前是朱丽安,他拉着手风琴。在附近的乡间,传来狗的狂吠声。鸡也被惊得四下乱跑,冲到路上,挡在驴皮公主与堂吉诃德面前。后者像吃了败仗的先头部队士兵。 比较聪明的鸭子,左右摇晃地奔跑,呱呱地大叫,那神态像在作弄人,扑通、扑通地扑进路边的水坑。 那超乎寻常的吵闹声经久不停,一直到维奥莱特当着这伙人的面,尊贵地打开她父辈的城堡大门。 皮埃尔!我亲爱的小皮埃尔!这天的确过得太严峻了。晚上,她那颗仍旧发热的脑袋枕着有助干思考的枕头,想着白天发生的事。你心里很难受……你想直接进入到仙女们许诺的幸福王国,但是你遇到了你的同类的恶意与嘲讽。皮埃尔!我亲爱的皮埃尔!我相信你哭过?!……擦干你的眼泪。你会渐渐地了解到生活会笑迎我们这些孩子的,只要他们勇敢地去学习作人的技能。一个叫做“安”的女孩(转载)一天,我在网上随意地瞎逛,闯进了飞翮的网页,那时,我当然还不知道她的姓名,我只看到了她的网名ANN,这个英文名翻译过来,叫作“安”。 “安”我喜欢这个名字,我最喜爱的网络女作家安妮宝贝也喜欢这个名字,所以我经常在她的小说中看到叫“安”的主人公。安在她的网页中,自我介绍说:我是一个双鱼座女孩,今年19岁(不想再老下去了)。我现在是在加拿大上学,这里气候很寒冷,白雪飘飘,到处是童话一般的尖顶屋。我很想念合肥,那里的同学、老师,还有,其它的一些东西(它们被遗忘在合肥的上空了吧)……合肥的冬天也是很冷的呀,也会下很大的雪……每一次下雪的时候,我就会想起很多很多的往事来……网页里有安的相册,我在我的那台破电脑上很费劲地打开来一 一来欣赏。图象出来得很慢很慢,还好没有死机,我都有点奇怪自己今天哪来的这份耐心!我看到的安,很多时候是在冬天,她穿着黄色或者是大红的羽绒服,戴着毛线帽子,喜欢围白色的大围巾,在白雪的映衬下,安的脸显得白里透红,笑颜如玉。我想,安一定是个开朗、单纯又开放的女孩子。好象和安妮宝贝笔下的安有着很大的不同吧。安妮宝贝笔下的女孩子穿白色布裙、光脚穿球鞋、披肩发,她们的色彩不是白色就是灰色。安还有一个随笔本子放在网页里,我把上面的文件也一 一点开来看。安在本子的前言中说,这是最近写的一点东东。近一年来,心境忽然有了很彻底的改变,人也变了不少,笔下的内容也变了,彻底地变了。或许是真的长大了吧!安写的文章都比较短,大多是自己的生活,写周围的“鬼子” 一些对中国很好奇,对安很友好,心境特别单纯、天真的外国同学。安的文笔很轻松活泼,看了让人忍不住要笑。除了照片和文章,安的网页里还有FLASH动画游戏、益智游戏、测试性格等等五花八门的东西,那些都不是我所感兴趣的,我也就不看了。临走时,没忘了给安打个招呼,我在安的留言本上写了一些话,大致是说,我是一个老编,开了一个“青苹果作坊”,专门邀请像安这样的梦想家到我的作坊来,或画漫画,或写文章,现在已经有了不少的作者了,不知道安是否愿意加入进来。我还写了一些废话,说的是安妮宝贝,我估计安没有读过安妮宝贝的东西,但我还是忍不住和她提到了安妮宝贝。最后,我留了自己的EMAIL地址,就匆忙地离开了。下了网,是一个忙碌的世界,我很快就忘记了那个远在加拿大的女孩安。安很迟才给我发EMIAL过来,她在信中说,出去旅游了两个星期,为了玩得痛快,就没有带笔记本电脑。她回来才看到我的留言,很开心,也很乐意来我的“青苹果作坊”。令我意外的是,安说她几乎看过所有安妮宝贝的小说,她很喜欢。给自己起名叫安,的确也是来自安妮宝贝的小说。这令我想到另外一个小网友暖暖,她也是喜欢安妮宝贝,才给自己的网页起名叫“暖暖”,暖暖的网页是非常热烈温馨的橘黄色。而安的网页,则是清淡的素色,以蓝和白为主。安在信中很急切地问我:你不是骗子吧?因为我打遍了搜索,都没有你说的“青苹果作坊”呀!“不过直觉告诉我,你不会是网上的骗子。”安又补充道。我急忙回复安:对不起,我没有说清楚,“青苹果作坊”还没有做网页,不过能够出书。期待着你的大作哦!安又发来邮件:“作坊主:你喜欢什么样子的文章呢?”我回道:“各种味道的都可以呀,比如你在网页上贴的那些小随笔,很幽默夸张的那种,也是不错的。”我处理掉所有的新邮件后,发现又有新邮件发过来,打开邮件箱一看,是安的。哇,怎么这么快啊!安说,她正在网上,刚刚收到我才发过去的邮件,估计我也在网上。安把她的. 年,我上初一,他读高一。我们是在同一所中学。高峰每天都骑着深蓝色的山地车,斜背着黑色的皮书包,脚上永远是一双浅灰色NIKE鞋,他弓着背,蹬着车的背影,是一道疾弛而过的风景。有很多上学的女生看着他我也是。不过那时候搞不清楚他的名字,但已经知道他在高一(3)班。直到听到传言说,他在追虹,我才得知他的大名。高峰的身边,总是跟着一个同样英俊但很腼腆的男生,后来我知道他的名字,叫韩东。高峰和韩东,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就像很多好朋友一样,他们有着惊人相似的外表。而我和虹,也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同伴。我不知道如何来评价我和虹之间的关系。在周围人的眼里,我们是好朋友,可是,我并没有觉得自己与虹之间有着多么深厚的友情,顶多,我们算是一对“伴儿”吧。我们上学、放学时走在一起,说说话、聊聊天,下课时两个人一起去WC。可是我们很少把心里的真实想法告诉对方,更谈不上分享喜悦和快乐了。但我们之间相处很是轻松、和气。高峰追求虹的事情,我是听班上的女生议论才得知的。当时我还奇怪地问她们:“高峰是谁?”她们告诉我:“就是高一(3)班那个酷哥,山地骑士。”然后,她们就大惊小怪于我的一无所知。我没有去问虹。不过我每天早晨上学的时候,对高峰就格外留意了一下。当他和另一个男生骑过我和虹身边的时候,我看见他回头冲着我们笑了一下,我想,他一定是真的在追虹吧。虹是校体操队的,知名度很大,被高一的男孩子追,并不奇怪。奇怪的是,我对高峰的笑容印象特别鲜明和深刻。不过,我不觉得这能说明什么。不过,我好象从此有了一点莫名其妙的等待和惊喜。我一直认为,我等待的是能够明确看到高峰追虹的结果。终于在一个下午,我和虹刚走出校门,听见后边的高峰在喊虹的名字。于是我们停下,回头,我看到高峰和他的同伴扶着车站在距离我们大20米的地方。虹要拉我一同过去,我虽然很想,但我还是很矜持地对虹说:“我就在这里等你好了。”我远远地看着虹和高峰在说话,夕阳映照之下的高峰,显得更加潇潇洒洒。他旁边那个腼腆的男生其实也很英俊,不过不像高峰那么老练而已。那个男生忽然看见了我打量他的眼神,他似乎红了脸,转开了自己的眼神,我正看得有趣,他忽然又将眼神转向我,在我惊讶的目光中,他冲着我笑了,那是一个很纯净、令人很舒服的笑容。我也对他友好地微笑。高峰很快就发现了我在朝他那边笑,他以为我是对他笑,就冲我挥了挥手,我心想:美得你!然后我继续对着他身边的那个男孩子点头示意,高峰转头看看他的同伴,这才发觉我原来是在和别人招呼。不知怎么的,忽然间,高峰、虹以及那个腼腆的男孩,他们仨一同向我这边走了过来。我有点慌,但更多的是兴奋。虹也很兴奋的样子,她说,“飞翮,他们想请我们俩去看演出。”“什么演出?”我问。“不是演出,是演唱会。”高峰认真地对我说,“就是宋祖英演唱会。”我是头一次看见高峰认真的神情。“宋祖英?那好象没什么意思吧。”我故意用犹豫的口吻说。这时,一直不开口的韩东说话了,他的声线好象有点细,没有像高峰那样浑厚的共鸣音。韩东说,宋祖英唱的民歌是中国一流的,听惯流行音乐,再听听民歌,是一种很特别的享受。其实早在半个月前,报纸和电视上就在炒作这台演唱会了。我从没想过要去听这个演唱会,倒不是不喜欢宋祖英,而是听说票价特别贵,要好几百元,我是觉得为宋祖英花这么多钱,舍不得。我又问:“当然去听听也不错的,但是,你们打听了票价么?”高峰又认真地对我说:“票你就别担心了。韩东的爸爸是电视台的,他负责弄票。”我看看韩东,他冲着我使劲点头,又一次露出那种纯净的笑容,我不禁也回了他一个笑容。两个男生骑车飞快地走了。我和虹走在一起,虹笑吟吟的,似乎心情好极了。我能理解,被一个出色的男生追求,落到我头上,我大概也会像她一样喽。不知为什么,老是想着韩东的笑。看演唱会那天,我和虹去早了,高峰和韩东还没来。我们把右边的位置留给了他们,我特意让虹坐在我的右边,这样她就可以和高峰坐在一起了。高峰和韩东来的时候,每人脖子上挂了一个“工作证”,韩东说,这是向他爸爸要的,有了它,就可以跑到紧挨着舞台的“贵宾席”那边近距离地看宋祖英了。宋祖英出场了,虹忙要工作证,想和我一起去贵宾席。我觉得穿过那么多座位去看宋祖英的脸,也没多大意思,就说我不去了。这时高峰把脖子上的工作证交给虹,他让韩东陪着虹一起去贵宾席。韩东真是好脾气,他听话地和虹一起往前边挤。那一刻,我觉得高峰有点差劲,自己躲懒,却让别人去给自己女朋友效劳,真是的!高峰坐在我身边,他不停地和我说话,又问我的眼镜多少度,我说500度,他就问我平时为什么不戴眼镜,我不知道怎样回答他,他却自说自话:“哦,我知道了,是爱美。”我听了,没吭声,他就转过脸来问我:“你生气了?”我冷冷地说:“犯不着和你生气。”我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对高峰这么不客气。演唱会之后,韩东经常给我打电话。他和我一样,喜欢看小说,他还向我推荐了村上春树。我特意找来读,可是读不下去。我如实告诉韩东,我不喜欢村上春树,我喜欢的是《马语者》、《荆棘鸟》。韩东向我借,可我只找到了《荆棘鸟》。我以为这样就是在和韩东在交往了。其实是一种非常平淡的感觉,韩东的胆怯和温吞令我很失望。高峰和虹好象也没有什么进展,在我看来,他们不像恋人,更像是同学。初二,好象比以前紧张了一些;而对于高峰和韩东来说,考大学似乎已迫在眉睫。我们四个人本来已经就不频繁的来往,变得更为稀少起来。一天晚上,我忽然接到高峰一个电话,我有点吃惊他从来没有给我打过电话,而且,我也从没把电话告诉过他的。想必他是从虹或者是韩东那里得知了我的电话。高峰居然是向我借书,“我想看看《荆棘鸟》。”我有点不解,不过我还是答应了他:“明天我带到学校给你。”“不,今天我就想看,现在。”想不到高峰居然这样说。“可是,现在天都黑了呀。”我惊讶地说。“我就在你家楼下的电话亭。你现在下来一下行不行?”我更惊讶了,不过还是答应了他。我拿着那本《荆棘鸟》走下楼,看见暮色中高峰站在楼道旁的身影,他凝视着我。那一瞬间,我感到有一件事要发生。高峰接过书,说:“走走吧。”他的口气是不容置疑的。这时,一阵深秋的寒风吹吹过来,只穿着一件薄薄的羊毛外套的我,不由打了个冷战。令我意想不到的是,高峰忽然搂住了我的肩膀:“冷吗?”我很快挣脱了他的胳膊,警惕地和他保持着一定距离。我不明白,他这是什么意思?高峰站住脚,脱下他的外套要给我,我坚决不要,他说:“你会感冒的。”他关心的口吻令我有想哭的冲动。但我口气很硬地对他说;“到底有什么事?你快说!”他忽然叹了口气,说:“没什么事,好长时间没有看见你,想你。”最后两个字说得很轻。我瞪大了眼睛看着他,他的脸上,一幅严肃的神情,一点不像在开玩笑。我冷笑一声:“你对虹也这么说的吧?”高峰用很着急的口气说:“我和虹根本不是那么回事我发誓!我也从来没有对别的女孩子说过这样的话除了你。”我心里那快冰在慢慢地变热、融化,可是我还是冷笑了一声:“你和别人怎么回事我不想知道。”高峰说:“我喜欢的是你,第一次看到你,我就认定是你。”我再也无法保持那副“事不关己”的样子,我变得愤怒起来:“只要长了眼睛就会看到,你一开始就在追虹!”他忽然沉默了。我却急切地在等待他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可是他仍然沉默着,令我失望。那天晚上,我和高峰不欢而散。此后我们几乎断了联系,虽然我和虹还时不时看见他和韩东骑车的背影,他们显得异常的匆忙。那是他们向高考冲刺、最后的拼杀时刻。我和虹也没闲着,毕竟中考也是个坎。一切都有点像是断线的风筝。之后,我上了高中,和虹仍然在同一所学校、同一个班。在一个飘着大雪的黄昏,我和虹走到我家的楼道口,我们同时看见了高峰。他的脖子上围着一条白色羊毛围巾,好象个子又高了,瘦了一些。他就站在小路对面的巨幅广告牌下边,看着我。我的心里一阵刺痛,于是只对虹说了一声:“你男朋友找你。”说完,转身就上楼去了。其实我知道,他是在等我的。那天晚上,我一直在等电话,可是始终没有。我失眠了,一直在猜测高峰和虹一起做了什么。我又骂自己无聊。第二天,虹主动告诉了我,高峰考上了本市的一所大学;还有,昨晚他俩一起去电影院看了电影。虹的情绪是激动、喜悦的。我有点淡淡的忧虑。高二的寒假,很无聊地在家中温习功课,忽然接到韩东的电话,他上的是天津的南开大学,我问他:“回来过年?”他说:“回来过年。”韩东以前就是这样我说一句,他就重复一句,让我感到乏味和无聊。正要挂线的时候,韩东忽然说有人要和我说话,我的心忽然乱跳起来,这时,电话里传来高峰的声音,他问我过年是否去外地。我说去芜湖外婆家。高峰说他也去芜湖。我以前就知道,他父亲家的亲戚全都在芜湖。我无语。高峰要我拿纸和笔,我问他干什么,他说记下他的CALL机号,到了芜湖可以呼他。到了芜湖之后,我每天都和表姐一起去溜旱冰,玩得好开心。但我始终没有忘记那个CALL机号,我已经能够将它道背如流了。一天和表姐在中山路逛的时候,看见了一个电话亭,想了想,就走过去拨了那个号码。等电话时候,不断有人来打电话。终于还是等不到,于是就无趣地和表姐走了。表姐看我的情绪不高,就猜测说:“是给男朋友打电话?”我摇头否认。表姐并不相信我,就开导我说,不必那么认真,大家不都是为了开心一场么。表姐只大我一岁,她说自己前后已经谈了三、四个男朋友了,“只在乎曾经拥有,不在乎天长地久”她说。我叹了口气,承认自己羡慕她的潇洒,可是我却做不到。我似乎第一次意识到自己最看重的是什么,我想,就是感情。拿感情来做游戏,我真的很难做到!大概,高峰和表姐都属于同一类人吧。回到合肥之后,我决定全身心投入到学习中去。我对妈妈说,如果有男孩子打电话找我,就说我不在。高三的时候,我经常能够看见高峰,因为他时常在学校门口等着虹,倚靠在一辆摩托车上。我看见他们坐在摩托上呼啸而过,虹紧紧地搂着高峰的腰。我和虹之间的关系,自然而然地远了。一个黄昏,记得也是飘着大雪的时候,虹在学校排演文艺节目,我走出学校的时候,看见高峰仍然倚着摩托站在那里,他的肩上,围着一条白色的羊毛围巾。而此刻我的脖子上,也是一条白色的细毛线围巾。我看了他一眼,发现他一直在看着我,眼神似乎很忧郁。我低头匆匆地走过,原来以为他会喊我,可是他并没有。为什么每次见到他,总是在飘雪的日子?那天晚上,父母和我谈了出国的事情。我很意外。加拿大的小姑姑一直说不会给我提供方便的,她说有本事就自己考出去。妈妈说,那是小姑姑在激励你。可是按照你目前的情形,考名牌大学还是很困难的,不如早点出去。爸爸也说,钱早就准备好了,不成问题。我慌慌地说:这么快,还有很多事没有了结呢。此后上课,一直心神恍惚,老师也不管我,知道我就快要走了,反正现在每天也是混日子而已。天已经暖和了起来了,春天到了。我居然不可思议地打了那个CALL机号。我是特意在电话亭打的,我准备着如果是虹的声音,那我就轻轻地放下电话。刚放下电话,铃声就响了起来,我拿起话筒,没吭声,这时,里边传来那浑厚的声音:“请问谁打我传呼?”我在心里说:是我。电话里沉默了片刻,他忽然轻声说:“是你,我知道一定是你。”接着,他轻轻地喊了我的名字。我的眼睛湿润了起来,他似乎看见了我的表情,竟然发出一句长长的叹息。我想了想,终于开口告诉了他我要出去的消息。他的呼吸忽然间变得急促起来,他问了我此刻的方位,然后叫我站在那里等着他,不要动。“我在10分钟后就赶到。”他说。8分钟后,他就骑着摩托赶到了,他让我坐上摩托车后座,然后说带我去一个地方。他带我去的是他那所大学的北门,门口有一排溜网吧。他下了车,领我走了进去,然后教我怎样上网、发电子邮件,还给我申请了一个信箱。我学得很快,试着用自己的信箱往他的信箱里发了一封EMAIL,成功了。我发的EMIAL内容只有两个字:再见!我似乎看到,他的眼里有泪花在闪烁。我坚持自己打车回家,他也就没说什么。到了加拿大,一开始过得很艰难,我想家想得要发疯。孤独中,最想念的人是高峰。给他发了一封EMIAL,只是问好。他回复,很长。说了很多往事,他说,一开始喜欢的就是我,可是竟然鬼使神差地接近虹,对于我,因为喜欢,所以有些畏惧。他又说,和虹在一起的时候,喜欢打听我的事情。上了大学后,他已经下决心忘记过去,可是做不到。于是又回来找我,可是只找到虹。他说:“你总是把我推给虹。”和虹接触久了,感受到虹的可爱和纯情,那天面对我的指责,他没有为自己辩驳,因为他已经为虹而动心。他说:“我是人,不是神。”他又说,最难忘、最铭心刻骨的那个人,往往不是身边的这一个。我看得泪流满面。我不明白为什么会失去他,可是从一开始我就感到会失去他的,这是一个人奇妙的第六感官。到了圣诞节,一片又一片的雪花飘下来,这里的雪比合肥要大得多。我给高峰发了一张电子贺卡,他回复了我一张,带音乐的那种,我听不懂这是哪首歌,但我没有机会再问他了,因为他给我简短的留言中提到,虹看到了我以前写给他的EMAIL,虹有点伤心,“所以,以后我不再与你联络了。”他说。我知道我们之间的故事结束了。我将把那个戴着白色围巾的男孩深深地埋在我的记忆深处。过去,我们不懂得爱情。没有什么后悔的,因为我拥有记忆,这是属于我的财富。更没有怨恨,因为爱,所以理解。 作文读完安的“初恋故事”,我回味了很久。读了《鲁宾孙漂流记》有感读了《鲁宾孙漂流记》有感原先我对《鲁宾孙漂流记》这本书并不熟悉,只是听哥哥姐姐讲了一些。后来,老师建议我们去读这本书,当我读完这本后,才发觉这本书是多么的有趣,书中的每一件事都让人印象深刻。特别是书中的主人公鲁宾孙的经历让人印象十分深刻。鲁宾孙出生于1632年。他喜欢航海和冒险,经历过许多危险。有一次航海时遇到了强大的风暴,风暴夺去了同伴们的性命,只有他一人被大浪冲到了一座荒岛上。在这座荒无人烟的岛上 ,鲁宾孙该怎么活下去呢?第二天幸运的是,他在翻了的船上找到了许多吃的、用的东西,再加上鲁宾孙的生活能力,居然在这荒无人烟的岛上生活了二十六年。鲁宾孙在一天救了一个野人,取名为“星期五”。鲁宾孙和“星期五”在岛上生活了两年后,终于回到了英国,成为了富人。在生活中,虽然我们不可以像鲁宾孙一样航海、冒险,但是我们可以做学习中的鲁宾孙。学习中遇到难题,要自己先努力的想一想,不要总是依赖老师或家人。其实,社会就像一片荒岛,在这片荒岛上,如果不学会独立,不学会勇敢,你就会“饿死”或“冻死”。作文所以我们要学会鲁宾孙的机智勇敢、聪明能干的精神,为社会添枝加叶,成为社会上有作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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