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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5-08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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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长征路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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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 id="authorposton15-6-20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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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孩子户口一直在爷爷哪里,我们户口所在地属于棉一西区拆迁改造,目前房子还没有交房呢,我们在中基礼域租房,孩子爸爸和我都是独生子女,我们孩子能不能上到长征街小学里呢?马上要报名了,有没有人知道长征街小学的招生政策及招生电话呢,去了两次学校大门口都不让我们进去。。。。也不知道找谁去咨询这个问题,愁,焦急等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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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 id="authorposton15-6-20 11:10
我家也是跟我家情况一样 中基也是长征街片内吧 可以提供租房证明 你们名下有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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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 id="authorposton15-6-20 11:14
我名下有一套房子,但也是哪种要拆迁的房子就几平米,没法住人的房,。。。。现在焦虑着是不是能到长征街小学,如果调剂会不会调剂到哪个栗胜路小学去呢,。?哪个学校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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潴潴2016 发表于
我家也是跟我家情况一样 中基也是长征街片内吧 可以提供租房证明 你们名下有房吗
我名下有一套房子,但也是哪种要拆迁的房子就几平米,没法住人的房,。。。。现在焦虑着是不是能到长征街小学,如果调剂会不会调剂到哪个栗胜路小学去呢,。?哪个学校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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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 id="authorposton15-6-20 11:18
独生子女没说名下必须无房 问问教育局吧 或招生简章出来问问学校 我觉得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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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 id="authorposton15-6-20 11:50
潴潴2016 发表于
独生子女没说名下必须无房 问问教育局吧 或招生简章出来问问学校 我觉得可以
好像是有房也可以跟着祖父母吧,只要有独生子女证好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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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 id="authorposton15-7-8 19:46
赵培2805 发表于
好像是有房也可以跟着祖父母吧,只要有独生子女证好像是报名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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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 id="authorposton15-12-30 18:56
赵培2805 发表于
我家孩子户口一直在爷爷哪里,我们户口所在地属于棉一西区拆迁改造,目前房子还没有交房呢,我们在中基礼域现在报名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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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 id="authorposton15-12-30 18:57
赵培2805 发表于
我家孩子户口一直在爷爷哪里,我们户口所在地属于棉一西区拆迁改造,目前房子还没有交房呢,我们在中基礼域现在报名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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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户外网——忻州微生活圈忻州市长征路小学2015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方案。根据《忻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忻教发[2015]29号)、《忻府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忻府教字[2015]41号)、《忻府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忻州城区201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忻府教字[2015]42号)的精神,现制定忻州市长征路小学2015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原则 学校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原则,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划定的服务范围、报名条件、报名时间等进行招生。 二、招生计划 按照忻州市教育局批准核定的规模、轨制和班容量招生。2015年计划招收6个班,每班45人,共计270人。 三、服务范围 (1)东起长征西街北巷—利民西街北三巷,西至长征后街北一巷—利民西街北五巷;南起长征后街,北至气象南巷; (2)东起七一南路,西至长征西街南、北巷—利民西街北三巷;南起匡村大后街往东延伸至七一路,北至气象南巷; (3)东起新建南路,西至七一南路;南起长征东街,北至花园街。 4 按照《2015年忻州城区部分生源调整分配情况》的安排,“原实验小学范围市医院宿舍,小学生源分配到长征路小学”。 (具体范围图见附件1) 四、报名条件(见附件2) 五、招生时间及程序 1、6月25日前,学校通过校园网向社会公示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报名条件等。 2、7月10日——12日,服务范围内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携带《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房屋产权(所有)证》,到学校报名处领取《2015年新生报名信息登记表》。 3、7月15日——19日,服务范围内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按照报名条件要求,携带所有证件材料及填写好的《2015年新生报名信息登记表》到学校报名处报名登记。 4、7月20日——25日,学校对服务范围内报名学生的证件材料进行审核。7月25日报名截止。 5、8月10日前,学校将《新生入学报名表》报市教育局备案,填写《新生入学通知书》。 6、8月15日前,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携带《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到学校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 六、报名地点 学校东教学楼,一(3)班教室。 七、均衡编班 所有新生实行电脑随机编班,邀请教育局相关科室、家长、新闻媒体及社会人士参加监督。 八、学籍建档 一年级新生在9月15日前全部建立电子学籍档案。 九、招生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党支部书记(主持学校工作)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吸收中层干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参加,责任公开,实行“谁主办、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机制。招生中出现的特殊情况,由学校招生领导组集体研究决定;出现的重大情况,学校不能解决,报市教育局审定。 2、严格规范收费行为。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治理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八条措施”和山西省规范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项规定”,不收取与招生挂钩的任何费用。 3、严格操作程序。学校将充分认识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重要性,招生领导组成员要熟悉掌握相关规定,加强组织管理,严格操作程序。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以严肃的工作态度、认真的工作作风、极端负责的工作精神做好今年新生招生工作。 4、加强监督。学校要加强对新生入学工作法律法规的教育和宣传,将招生具体政策、招生计划、服务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全面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热情接待群众来访。 十、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1、市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 2、学校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3、校园网站: 4、学校信访接待室设在教导处。 十一、其他 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如有新的招生政策和安排,学校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附件: (一)忻州市长征路小学招生服务范围图 (二)忻州市长征路小学服务范围内学生报名条件 忻州市长征路小学 二0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忻州市实验小学2015年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一、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靳茂文 副组长:李 爱 郝茂田 任万和 王丽莉 成 员:姜书平 赵新慧 王玉柱 侯 宇 白 亮 下设3个工作小组:报名组、核查组、咨询组。 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小组根据市、区教育局的文件要求,制定本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工作,实行“谁主办、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机制。 二、招生原则及工作要求: 严格遵循“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原则和按照市局批准核定的规模、轨制和班容量招生。我校不以是否上过学前班作为学生入学的依据,不和各种学科竞赛、特长评级与入学挂钩,不以任何方式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助学费、择校费、借读费等各种费用。建立招生入学工作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政策透明、程序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 三、招生范围: 1.东起长征西街南巷,西至建设南路;南起匡村大后街,北至长征后街; 2.东起长征后街北一巷——利民西街北五巷,西至建设路;南起长征后街,北至气象南巷; 3.东起建设南路,西至慕山南路;南起健康西街,北至和平西街。 4. 2015年忻州城区部分生源调整分配情况:临近和平西街的民政小区、恒泰元小区、交警队小区、安全局小区、消防支队小区、汇春小区、铁合金小区、御鑫佳苑、和平小区、锦绣香江小区。 附:服务区范围示意图 四、招生计划 根据忻州市教育局忻教发【2015】47号文件精神,2015年我校计划招收6个班,270人。 五、招生时间及程序: 1.6月25日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示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报名条件等招生信息。 2.7月10日--7月12日 学生家长(监护人)到校领取2015年新生报名信息登记表。 3.7月15日--7月19日 学生家长(监护人)到校交2015年新生报名信息登记表和审核相关证件材料。 4.7月20日—7月25日 核实信息材料 特别提示:请本服务区内的家长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和报名时间报名,过期不候,责任自负。 5.8月10日前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填写《新生入学通知书》。 6.8月15前将学生的《入学通知书》发放到学生家长(监护人)手中。 六、如有特殊情况,要经过校招生工作领导组、市教育局研究决定。 七、咨询方式: 登录学校网站查看或到学校报名处具体咨询。 八、报名地点: 实验小学北教学楼一楼 九、咨询举报电话:
十、服务范围内学生报名认定条件: 第一类:具有忻州城区户籍,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已办理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证》,并实际共同居住的,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报名时须提供证件:居民户口簿、照片、出生医学证、预防接种证、结婚证、小孩近期体检证明、房屋产权(所有)证; 第二类:具有忻州城区户籍,户口和居住长期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已办理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证》,并实际共同居住的,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1.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 报名时须提供证件:居民户口簿、照片、出生医学证、预防接种证、结婚证、小孩近期体检证明、房屋产权(所有)证、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 2. 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工作的 报名时须提供证件:居民户口簿、照片、出生医学证、预防接种证、结婚证、小孩近期体检证明、房屋产权(所有)证、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 3. 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务工的 报名时须提供证件:居民户口簿、照片、出生医学证、预防接种证、结婚证、小孩近期体检证明、房屋产权(所有)证、父母双方外地务工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及劳动部门签发的就业协议书; 4. 父母双方名下在城区均无房产或独立固定住所的 报名时须提供证件:居民户口簿、照片、出生医学证、预防接种证、结婚证、小孩近期体检证明、房屋产权(所有)证、房管部门办理的父母城区《无房证明》、居委会、办事处出具的长期共同居住证明; 5.孤儿 报名时须提供证件:居民户口簿、照片、出生医学证、预防接种证、结婚证、小孩近期体检证明、房屋产权(所有)证、当地公安派出所(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第三类:具有忻州城区户籍,租赁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管部门、企事业单位、政府直管房,廉租房、公租房、他人合法私有住房,符合“同一套学区房产出租前后两家子女入学必须间隔三年以上”的规定,在日前与房屋所有人签订的《租赁住房协议》,到房管部门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并实际共同居住一年以上的,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报名时须提供证件:居民户口簿、照片、出生医学证、预防接种证、结婚证、小孩近期体检证明、日前与房屋所有人签订的《租赁住房协议》、房管部门出具《租赁住房协议》备案证明、一年内缴纳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费证明; 第四类:学生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忻州城区(指本市其它县、市户口,外市和外省市户口),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已办理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证》,并实际共同居住的;,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或依法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并在市公安直属分局办理了《居住证》的,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报名时须提供证件:居民户口簿、照片、出生医学证、预防接种证、结婚证、小孩近期体检证明、父母双方(至少一方)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劳动部门签发的(就业协议书)、市公安直属分局办理的《居住证》、户籍所在地服务范围学校同意外出就读证明; 第五类:学生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忻州城区(指本市其它县、市户口,外市和外省市户口),租赁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管部门、企事业单位、政府直管房,廉租房、公租房、他人合法私有住房,符合“同一套学区房产出租前后两家子女入学必须间隔三年以上”的规定,在日前与房屋所有人签订的《租赁住房协议》,到房管部门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并实际共同居住一年以上的,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或依法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并在市公安直属分局办理了《居住证》的,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报名时须提供证件:居民户口簿、照片、出生医学证、预防接种证、结婚证、小孩近期体检证明、房管部门办理的城区 《无房证明》日前与房屋所有人签订的《租赁住房协议》、房管部门出具《租赁住房协议》备案证明、一年内缴纳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费证明、父母双方(至少一方)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劳动部门签发的(就业协议书)、市公安直属分局办理的《居住证》、户籍所在地服务范围学校同意外出就读证明; 第六类:居民小区已经建成并且实际入住,但开发商未能办理房产证的,须提供购房合同,交全额票据,半年经上缴纳物业管理费发票、水电煤气费证明,由开发商(物业小区)持市政府批复文件、规划、住建等部门批准文件及手续,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相关证明文件、单据,统一开具证明。 1.具有忻州城区户籍,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的。 报名时须提供证件:居民户口簿、照片、出生医学证、预防接种证、结婚证、小孩近期体检证明、购房合同、交全款票据、半年以上缴纳物业管理费发票、水电煤气费证明、市政府批复文件、规划、住建等部门批准文件及手续,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相关证明文件、单据,由开发商(物业小区)统一开具证明; 2. 学生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忻州城区(指本市其它县、市户口,外市和外省市户口)。 报名时须提供证件:居民户口簿、照片、出生医学证、预防接种证、结婚证、小孩近期体检证明、父母双方(至少一方)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劳动部门签发的(就业协议书)、市公安直属分局办理的《居住证》、户籍所在地服务范围学校同意外出就读证明、购房合同、交全款票据、半年以上缴纳物业管理费发票、水电煤气费证明、市政府批复文件、规划、住建等部门批准文件及手续,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相关证明文件、单据,由开发商(物业小区)统一开具证明。 忻州市实验小学 忻州市第二实验小学2015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一、招生计划: 根据忻州市教育局忻教发【2015】47号文件精神,2015年招收6个班,每班45人。 二、招生对象: 本服务区范围内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时间及程序: 1.6月25日前,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示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报名条件等招生信息。 2.7月10日--7月12日,学生家长(监护人)到校领取《2015年新生报名信息登记表》并认真填写。 3.7月15日--7月19日,学生家长(监护人)携带《2015年新生报名信息登记表》报名登记。 4.7月20日—7月25日,落实调查。7月25日报名截止。 5.8月10日前向主管教育局备案。 6.8月15前领取《入学通知书》。 四、招生地点: 忻州市第二实验小学校园内 五、招生原则: 1.坚持“依法招生”的原则,规范办学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2.遵循“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原则,严格按照市、区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和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主管部门、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相互沟通和理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招生范围: 1.东起新建南路,西至七一南路;南起忻中北巷,北至长征东街。 2.东起忻中西巷,西至七一南路;南起健康中街,北至忻中北巷。 3.东起新建南路,西至忻中西巷;南起忻中南巷,北至忻中北巷。 4.根据《2015年忻州城区部分生源调整分配情况》,市电业局9号院调整分配为我校服务区。 后附:第二实验小学服务区范围示意图 七、报名条件: 1.忻州市城区户籍,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已办理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证》,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报名时须提供:居民户口簿、房屋产权(所有)证、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近期健康体检表一份。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户口和居住长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已办理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证》,并实际共同居住。入学报名时除须提供《户口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产权(所有)证》、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近期健康体检表一份外,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 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工作的,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务工的,须提供父母双方外地务工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部门签发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影印件等证明; 父母双方名下在城区均无房产或独立固定住所,须持有房管部门办理的城区内“无房证明”和居委会、办事处出具的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 孤儿。须提供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3.忻州市城区户籍,租赁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管部门、企事业单位、政府直管住房,廉租房、公租房、他人合法私有住房,符合“同一套学区房产出租前后两家子女入学,必须间隔三年以上”的规定,在日前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了《租赁住房协议》,到房地产管理局交易登记中心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并实际共同居住一年以上的适龄儿童少年。 报名时须持有户口簿、房管部门办理的城区内“无房证明”和《租赁住房协议》备案证明并提供一年内缴纳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费等票据证明,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近期健康体检表一份。 4.学生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忻州市城区(指本市其他县、市户口,外市户口和外省、市户口),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已办理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证》,并实际共同居住;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或依法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依法缴纳税费的,并已按规定在市公安直属分局办理了《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报名时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房屋产权(所有)证、父母双方(至少一方)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或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近期健康体检表一份、户籍所在地服务范围学校同意外出就读证明。 5.学生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忻州市城区,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租赁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管部门、企事业单位、政府直管住房,廉租房、公租房、他人合法私有住房,符合“同一套学区房产出租前后两家子女入学,必须间隔三年以上”的规定,在日前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了《租赁住房协议》,并到房地产管理局交易登记中心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实际共同居住一年以上;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或依法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依法缴纳税费,并已按规定在市公安直属分局办理了《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报名时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居住证、《租赁住房协议》及房管部门办理的备案证明和城区内“无房证明”并提供一年内缴纳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费等票据证明,父母双方(至少一方)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或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近期健康体检表一份、户籍所在地服务范围学校同意外出就读证明。 6.居民小区已经建成并且实际入住,但开发商未能办理房产证的居民子女报名时: ①忻州城区户籍,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的。 报名时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近期健康体检表一份、购房合同、交全款票据、半年以上缴纳物业管理费发票、水电煤气费证明、市政府批复文件、规划、住建等部门批准文件及手续,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相关证明文件、单据,由开发商(物业小区)统一开具证明; ②学生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忻州城区(指本市其它县、市户口,外市和外省市户口)。 报名时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居住证、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近期健康体检表一份、父母双方(至少一方)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或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户籍所在地服务范围学校同意外出就读证明、购房合同、交全款票据、半年以上缴纳物业管理费发票、水电煤气费证明、市政府批复文件、规划、住建等部门批准文件及手续,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相关证明文件、单据,由开发商(物业小区)统一开具证明。 八、领导小组: 组 长:刘晓辉 副组长:郭朝辉 张建荣 王 平 成 员:王丽华 庞春福 张美平 刘巧峰 焦未珍 下设招生组、核查组、咨询组 九、工作要求: 实行“谁主办、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严格操作程序;建立招生入学工作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政策透明、程序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 十、咨询办法: 请登录学校网站查看:网址:/ 电话:
2024221 手机: 焦老师 十一、如有特殊情况,要经过校招生工作领导组、市教育局研究决定。 特别提示:请本服务区内的家长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和报名时间报名,过期不候,责任自负。 忻州市第二实验小学 附:第二实验小学服务范围示意图忻州市七一路小学2015年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生计划 根据忻州市教育局忻教发【2015】47号文件精神,2015年招收6个班,每班45人。 二、招生对象 本服务区范围内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原则 1、坚持“依法招生”的原则,规范办学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2、遵循“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原则,严格按照市、区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和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主管部门、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相互沟通和理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工作要求 1、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由书记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市、区招生工作要求,做到各项工作层层把关、责任到人,确保招生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进行。 2、实行“谁主办、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机制,严格规范操作程序。 3、建立招生入学工作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政策透明、程序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 4、认真做好来访接待工作。树立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本着服务社会、服务家长、服务学生的原则,认真做好招生的来访接待工作。 五、领导小组 组 长:宋丽芳 副组长:褚全礼 郭彦君 成 员:李登森 刘秀莲 李玉英 姚俊骁 郜建华 下设招生组、核查组、咨询组 六、报名条件 1、忻州市城区户籍,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已办理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证》,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报名时须提 供:居民户口簿、房屋产权(所有)证、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以上证件需要提供原件、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近期健康体检表一份。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户口和居住长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已办理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证》,并实际共同居住。入学报名时除须提供《户口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产权(所有)证》、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以上证件需要提供原件、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近期健康体检表一份外,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 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工作的,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务工的,须提供父母双方外地务工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部门签发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影印件等证明; 父母双方名下在城区均无房产或独立固定住所,须持有房管部门办理的城区内“无房证明”和居委会、办事处出具的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 孤儿。须提供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忻州市城区户籍,租赁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管部门、企事业单位、政府直管住房,廉租房、公租房、他人合法私有住房,符合“同一套学区房产出租前后两家子女入学,必须间隔三年以上”的规定,在日前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了《租赁住房协议》,到房地产管理局交易登记中心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并实际共同居住一年以上的适龄儿童少年。 报名时须持有户口簿、房管部门办理的城区内“无房证明”和《租赁住房协议》备案证明并提供一年内缴纳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费等票据证明,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以上证件需要提供原件、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近期健康体检表一份。 学生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忻州市城区(指本市其他县、市户口,外市户口和外省、市户口),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已办理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证》,并实际共同居住;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或依法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依法缴纳税费的,并已按规定在市公安直属分局办理了《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报名时须提 供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房屋产权(所有)证、父母双方(至少一方)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或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以上证件需要提供原件、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近期健康体检表一份、户籍所在地服务范围学校同意外出就读证明。 学生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忻州市城区,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租赁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管部门、企事业单位、政府直管住房,廉租房、公租房、他人合法私有住房,符合“同一套学区房产出租前后两家子女入学,必须间隔三年以上”的规定,在日前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了《租赁住房协议》,并到房地产管理局交易登记中心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实际共同居住一年以上;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或依法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依法缴纳税费,并已按规定在市公安直属分局办理了《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报名时须提 供居民户口簿、居住证、《租赁住房协议》及房管部门办理的备案证明和城区内“无房证明”并提供一年内缴纳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费等票据证明,父母双方(至少一方)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或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以上证件需要提供原件、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近期健康体检表一份、户籍所在地服务范围学校同意外出就读证明。 居民小区已经建成并且实际入住,但开发商未能办理房产证的居民子女。 ①忻州城区户籍,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的。报名时须提供证件:居民户口簿、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以上证件需要提供原件、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近期健康体检表一份、购房合同、交全款票据、半年以上缴纳物业管理费发票、水电煤气费证明、市政府批复文件、规划、住建等部门批准文件及手续,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相关证明文件、单据,由开发商(物业小区)统一开具证明; ②学生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忻州城区(指本市其它县、市户口,外市和外省市户口)。报名时须提供证件:居民户口簿、居住证、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以上证件需要提供原件、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近期健康体检表一份、父母双方(至少一方)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或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户籍所在地服务范围学校同意外出就读证明、购房合同、交全款票据、半年以上缴纳物业管理费发票、水电煤气费证明、市政府批复文件、规划、住建等部门批准文件及手续,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相关证明文件、单据,由开发商(物业小区)统一开具证明。 七、招生范围 1.东起新建北路,西至七一北路;南起花园街,北至雁门大道; 2.东起七一北路,西至建设路;南起气象南巷,北至雁门大道。 后附:服务区范围示意图 八、招生时间及程序 1.6月25日前,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示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报名条件等招生信息。 2.7月10日--7月12日,学生家长(监护人)到校领取《2015年新生报名信息登记表》并认真填写。 3.7月15日--7月19日,学生家长(监护人)携带《2015年新生报名信息登记表》及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报名登记。 4.7月20日—7月25日,调查核实。7月25日报名截止。 5.8月10日前报主管部门备案后,填写《新生入学通知书》。 6.8月15前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 特别提示:请本服务区内的家长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和报名时间报名,过期不候,责任自负。 九、如有特殊情况,要经过校招生工作领导组、市教育局研究决定。 十、报名地点、咨询方式、电话 七一路小学教学楼一楼;请登录学校网站查看; 电话: 。 忻州市七一路小学 忻州市云中路小学2015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忻州市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忻教发【2015】29号)、《忻府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忻府教字【2015】41号)、《忻府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忻州城区2015年义务教 育学校招生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忻府教字【2015】42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15年一年级新生的招生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招生原则: 1、严格按照“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原则进行。不以考试或变相考试等方式选拔新生,不以学科竞赛成绩和学生平时学业成绩作为选拔新生的依据,不以任何名义开设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等。 2、严格按照市教育局批准核定的规模、规制和班容量招生。 3、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国家治理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八条措施”和山西省规范治理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的“八项规定”。严禁以“捐资助学”名义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坚决禁止要求家长到学校或指定单位缴纳各种名目的借读费、择校费、赞助费等行为。 4、严格按照“均衡编班”要求,实行电脑随机编班。 5、严格所有操作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施“阳光工程”,最大限度地增加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热情接待社会来访。 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常文华 副组长:刘志勇 赵成杰 招生办公室主任:赵利文 招生监督工作组: 组长:刘志勇 成员:李 婧 张俊青(教师代表) 招生信访接待组: 组长:赵成杰 成员:李耀文 马艳春 郝晓娇 (家长代表) 三、招生计划: 2015年我校一年级新生计划招收4个班,每班45人,共计180人。 四、招生范围: 1、年龄范围: 日前出生本校区服务内适龄儿童。 2、学校服务范围: (1)东起北同蒲铁路,西至云中路,南起火车站广场北路,北至团结路(6路公交车线)。 (2)东起云中北路,西至新建北路;南起利民东街,北至学府东街。 (3)根据《2015年忻州城区部分生源调整分配情况》,五台山大酒店旁地税小区调整分配为我校服务区。 五、报名条件及所需证件: 1、日前出生,具有忻州市城区户籍,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已办理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证》,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报名时须提供“四证”:居民户口簿、房屋产权(所有)证、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以上证件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户口和居住长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已办理本校服务范围的《房屋产权(所有)证》,并实际共同居住。入学报名时除须提供《户口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产权(所有)证》、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以上证件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外,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 (2)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工作的,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务工的,须提供双方外地务工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或按劳动部门签发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影印件等证明; (3)父母双方名下在城区均无房产或独立固定住所,须持有房管部门办理的城区内“无房证明”和居委会、办事处出具的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 (4)孤儿。须提供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3、具有忻州市城区户籍,租赁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管部门、企事业单位、政府直管住房,廉租房、公租房、他人合法私有住房,符合“同一套学区房产出租前后两家子女入学,必须间隔三年以上”的规定,在日前与房屋产权所有人签订了《租赁住房协议》,到房地产管理交易登记中心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并实际共同居住一年以上的适龄儿童少年。 入学报名须持有户口簿、房管部门办理的城区内“无房证明”和《租赁住房协议》备案证明并提供一年内缴纳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费等票据证明,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以上证件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4、学生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忻州市城区(指本市其他县、市户口,外市户口和外省、市户口),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已办理本校服务范围的《房屋产权(所有)证》,并实际共同居住;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或依法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依法缴纳税费的,并已按规定在市公安直属分局办理了《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入学报名时须提供居住证、房屋产权(所有)证、父母双方(至少一方)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或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以上证件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户籍所在地服务范围学校同意外出就读证明。 5、学生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忻州市城区,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租赁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管部门、企事业单位、政府直管住房,廉租房、公租房、他人合法私有住房,符合“同一套学区房产出租前后两家子女入学,必须间隔三年以上”的规定,在日前与房屋产权所有人签订了《租赁住房协议》,到房地产管理交易登记中心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并实际共同居住一年以上;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或依法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依法缴纳税费的,并已按规定在市公安直属分局办理了《居住证》适龄儿童少年。 入学报名时须提供居住证、《租赁住房协议》及房管部门办理的备案证明和城区内“无房证明”并提供一年内缴纳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费等票据证明,父母双方(至少一方)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或依法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以上证件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户籍所在地服务范围学校同意外出就读证明。 6、政策性照顾对象 (1)军人子女,按照“山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2)市、区政府特聘、引进特殊优秀人才的子女,执行市、区政府政策规定。 7、居民小区已经建成并且实际入住,但开发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居民子女入学。须提供户口簿、购房合同、交全款票据、半年以上水电煤气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等材料,由开发商(或小区物业)持市政府批复文件、市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批准文件及手续,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相关证明文件、单据,统一开具证明到学校审核报名。(以上证件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8、情况特殊的服务区内的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或同住子女,须持有父母双方(至少一方)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或依法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户籍所在地服务范围学校同意外出就读证明(以上证件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先由学校招生工作人员登记核实后,由招生领导组会议研究决定。 9、其它特殊情况,也先由招生工作人员登记核实后,由学校招生领导组会议研究决定,重大事项不能决定的,上报教育局,请示后再做安排。 六、招生时间及程序: 1、6月25日前向社会公示学校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报名条件等招生信息。 2、7月10日——7月25日范围内新生报名。 3、8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填写《新生入学通知书》。 4、8月15日前将学生的《入学通知书》发放到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手中。 5、8月28日前,均衡编班,并将编班结果和教师均衡配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6、9月15日前,通过学籍新生注册系统,为入学新生建立学籍档案。 七、报名地点:学校南楼一楼一(5)班教室。 八、招生咨询电话:8 联系人:赵老师 九、相关说明: 1、所有服务区内适龄儿童,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名手续,逾期学校不再为其办理报名手续。 2、提供虚假材料,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责任自负。 3、学校坚决抵制招生过程中打招呼、递条子等不正之风,报名时必须家长本人亲自办理,其他人代理一律不予办理。坚决拒绝说情请托、权学交易等“以权入学”不良行为;严禁以“捐资助学”名义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坚决禁止要求家长到学校或指定单位缴纳各种名目的借读费、择校费、赞助费等行为。学校设立举报电话:2 3 5 (此招生方案仅限于2015年招生使用。) 另:根据《2015年忻州城区部分生源调整分配情况》,五台山大酒店旁地税小区调整分配为我校服务区。 忻州市云中路小学 日↓点阅读原文精彩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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