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的意思场显当下的意思相 什么意思?

本人40+,大学老师出身,下海20年,民营企业老板,软件研发公司,算是高科技公司吧。公司规模最多时有120人,去年80人,目前50人。经济不好这些大家都知道,但一般人很难想象经济危机的到来会像洪水一样那么迅猛,你还没有反应过来就一下把你扑倒在地,在大脑还是一片空白时你已经置身浪涛中,你挣扎着,心中只有一个念头:活命!实话实说,如果不是真的过不下去了,没有一个老板会解散自己一手打造出来的团队,本能的反应是使出浑身力气,拿出自己全部的积蓄,再去筹集各方力量,努力保持公司的正常运行,让这个团队渡过难关。为此,我陆续卖出了自己的2套房子。我的努力没有换来如期的结局,公司资金不畅,人员陆续离开,每一个核心员工的离开我都很痛心,那些人都是我用多年调教出来的,我在他们每个人身上都有着不菲的投入呀。以的这种教育水平,你以为一个大学毕业生离开学校,就马上可以创造价值吗?没有半年以上的纯粹培训,他们连门都找不到,没有2年以上的专人培训,他们根本无法完成一个项目模块的开发。但没有办法,我不能阻止他们的离开,我只好默默的祝福:也许你能找到一个更好的公司。触发我写这篇文章的原因不是技术人员的离开,而是行政文员一类的辅助员工。这些平时看起来很文质彬彬、和蔼温顺的女孩们,在公司发生困难时,一改平时的表现,强硬的让我大跌眼镜。其实公司并没有明确的裁员计划,但公司业务萎缩,当然各项工作自然减少,我们计划合并一些部门,让工作不饱和的员工帮助一下工作繁忙的员工。比如说:人事部由于近期不需要招聘自然就没有太多事情做,但总经办很忙,调整一下让人事部的员工去帮总经办搞搞接待呀;出纳的事情也不多了,帮帮行政部做些出车统计呀也不是不可以吧。你错了,当我们把这个意思跟他们说的时候,不止一个员工,跟我们“据理力争”,说劳动合同上我们的职位就是什么什么,公司这样做是违反劳动合同,要去告我们。一提劳动合同法我就头大,那是一部让所有管理者都头痛的法律,或者说是一部让中国企业的劳资关系空前紧张的一部法律。但我就纳闷了:这部法律都能阻止我调整部门合并,那这个企业还如何去管理那?我就算是开个地摊的老板,员工也需要上厕所吧,卖货的去上厕所总也需要收钱的帮着看着,那收钱的可以凭借劳动合同法拒绝帮着看摊,告我违反劳动合同?几个员工坚持不服从公司安排,一致要求公司解雇他们,要赔偿!N+1!有的人甚至还追着管理人员问:什么时候解雇我?你们快点出通知呀!公司当前资金周转困难,这些员工都是工作N年的了,也不低,按照N+1绝对不是小数目,最少的都能拿到一万多,多的2、3万。如果要解雇他们,一下子就要拿出近10万,目前我真的拿不出。看到这些急切等待赔偿的员工表情,想想这么多年来大家共处的日子,我不能说他们的心都被狗吃了,只能感叹一声:人心叵测!世风日下!这些年,在公司效益好的时候,我没有亏待每个人,尤其是近年来物价飞涨,我们大幅度调整了员工工资,最少都比08年前增加了50%,我们增加了许多福利:开通了接送员工的班车,使大家免受挤车之苦;公司自建食堂,员工一日三餐都由公司免费提供。还有员工宿舍、外出旅游、培训进修、年度体检等等。虽然我们只是民营企业,但我一直希望大家能够以在这间公司工作自豪,我自诩是个儒商,毕竟出身大学教师,不想让自己想一个土财主一样锱铢必较。这件事对我触动很大,几年来大家相处与共,话说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今天公司资金有困难,工资有时会晚发几天,也并不是就要倒闭了,他们为什么这么急着要走?无非就是图个赔偿金,他们怕走晚了没有赔偿金拿,那可是一大笔钱呀对她们来说。为了这些钱,她们不顾及任何脸面和感情;为了这些钱,他们才不管明天会怎么样那。自从劳动合同法出台后,企业的日子越来越难过。这部法律表明上是维护员工的利益,实际上却是极大的损害了员工的根本利益。请问:员工的希望和出路在哪里?难道都是自立门户吗?毕竟大多数员工的利益要通过企业去实现,从这个意义来讲,大家的利益是一致的。员工离不开企业,企业更离不开员工。但一部劳动合同法把两者彻底对立了起来,今天我的员工之所以如此表现,完全拜劳动合同法所赐!这部法律的立法初衷并没有错,提高员工待遇,强化员工地位。但错在选错了参考系,立法者把全国的民营企业都当成是山西黑煤窑,把所有民营企业家当成的黑煤窑的恶毒的老板,对全国的民营企业痛下杀手,鼓励每个员工去告状,只要告状你就必胜!立法者变态的心理导致了一场旷日持久的社会割裂,导致企业—这个最基础的社会经济细胞内部断裂,这个社会怎么能够稳定?就是有多少去维稳它也稳定不下来!整个社会要为立法者的不负责任行为付出怎样的代价?时间会给出最真实的答案。我决定让这几个员工陆续离开,赔偿他们就是了,我不是没有办法去处理她们,警告、处分、降职降级,少些赔偿金,我只是不想公司内的气氛再受影响。她们拿到那些钱可能会开心过上几个月,然后那?她们就那么自信可以很快找到像我们公司一样的企业?那些钱能给她们一辈子的快乐吗?相反,我付出这些代价却得到了宝贵的经验,那就是我今天要说的:除非万不得已,今后我绝不再招人!人,或者说员工,本来是一个企业最宝贵的财富。但今天在中国,部分员工已经成为了企业的最大危险源!中华民族勤劳善良的美德早已经被丢到了爪哇国,取而代之的是对不劳而获的热切期待,等着吧,看看这个社会是否真的有馅饼从天而降。今后我会努力压缩员工人数,将3份工作分给2个人干,但我一定会把这3份工资分给干活的2个人,必须保证员工的付出与回报一致。但是对不起,我绝不再去社会招人。当然,任务没有人就无法完成,很简单,外包、兼职、请临时工、请实习生,我绝不聘请正式员工。我不想让我的员工动不动就威胁说去告我,我知道只要一告我必定失败,因为劳动合同法在那里那,它宣称是一部保护员工的法律。我哀叹为什么没有一部保护企业的法律,有人说企业不需要保护,企业一直就是强势的,只有员工才需要保护,可是有谁知道:高科技企业,员工才是真正的强势。我会努力克服当前的危机,而且也有信心,因为毕竟我们的服务政府和社会是需要的。只是我们从来都是躲在央企的后面干活,拿着最少的利润,完成着几乎是全部任务。努力减少人员,不仅是减少麻烦,更多的是增加了利润,我们的日子会更好过!社会就业跟我没有关系,以前天真的以为,我最起码给社会增加了上百个就业机会,好像自己对社会很有贡献的样子,现在想想自己真傻,这个社会没有人真正关系社会问题,大家都只关心自己的利益。丢下了这个社会责任,我就可以大刀阔斧的裁员, 10个、20个,甚至30个,也许这就是我今年的裁员目标。裁下来的员工,我保证按照劳动合同法给予赔偿,他们都是给公司做过贡献的,我不会对不起他们,那些在公司混了几年的文员我都赔偿了,何况这些真做事的人那,这点我可以保证。留下的,也许你们没有像他们那样得到赔偿,但你们放心,我会大幅度调整工资,让留下的员工工资保持在同行业的1.5倍以上。写这个帖子不是找骂的,当然也不怕骂,更不是威胁谁。我只是想用这个帖子做过记号,给自己提个醒:不要再犯傻,不要再招人。船小掉头快,人少负担轻,经济危机时刻,这也许是一个民营老板最明智的选择。
楼主字里行间描述的那几位员工,为了暂时的利益可以出卖自己的老板,可以出卖自己奋斗多年的公司,这样的人到哪里都是干不好的,他们的好日子也算是到头了,但他们自己确看不见危险,只图一时的安逸,很快就会看到他们的下场了。
看遍全文,你就是一个土财主,你以为员工你是老婆,要跟你一辈子?你不是救世主!没有那些员工,你靠什么发财?你开公司是为了你自己发财,不是员工寄你篱下,欠你八辈子呢!再有,“不是没有办法去处理她们,警告、处分、降职降级,少些赔偿金”——你可以试试呀!劳动局很喜欢你这样干,他们有活干,以后经常查你,逼你进贡!所有社保住房公积金是按照工资全额(包括加班费)吗?员工加班支付加班费了吗?员工用自己手机和电话工作支付花费补贴没有?
劳资是对立的,这是天性,但劳资又是互相依赖的,没有劳动力,就没有利润,资本就没用。没有资方,劳动力只是一张张要吃饭的嘴而已。搞血汗工厂和不顾现实条件要高福利高待遇高保障的,没有本质区别,都是一样的,杀鸡取卵而已。
但你说过:培养员工需要时间资源以及精力 以及人才是最宝贵的但公司要发展壮大是离不开人才的管理的,如果长久以往我觉得会影响以后的发展:使员工看不到未来,看不到前途,今后人才会流失的更多另一方面,我觉得员工离开最重要是因为道德的沦丧以及员工对RMB的信仰所以公司一出事,就跳槽,因此除了福利工资高这些外在吸引人才外,还得拥有一些企业文化以此留住人才同时得培养你的员工企业归属感
辞职不过是因为对某一个地方绝望,或者被某一件事触及到了底线,说白了,是一种取舍。有时想要自由,想要人格,就不得不放弃一些东西,但有的人没有放弃的资格,因为他一旦放弃,连生存和立足都很成问题,他留下了,资历就深了,也很容易积累财富,因为平日低眉顺眼,也很讨一部分管理者喜欢。另,我说的人格,不是人那点可怜的自尊,而是一个人为人处事的原则,或者说一个人的品格。打个比方说,一件错的事情,我绝不会说是对的,我可以服从命令,可以选择沉默,但我绝对不会说那是对的,这样的人其实是很讨人厌的,但一个公司,什么人都得有点,如果最后只剩下一种人,那等于服了一剂慢性毒药。最后发作起来,却感叹人心险恶世态炎凉,殊不知恶果是自己种的。本文内容于
4:39:01 被无真子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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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9:01 被无真子编辑
但你说过:培养员工需要时间资源以及精力 以及人才是最宝贵的但公司要发展壮大是离不开人才的管理的,如果长久以往我觉得会影响以后的发展:使员工看不到未来,看不到前途,今后人才会流失的更多另一方面,我觉得员工离开最重要是因为道德的沦丧以及员工对RMB的信仰所以公司一出事,就跳槽,因此除了福利工资高这些外在吸引人才外,还得拥有一些企业文化以此留住人才同时得培养你的员工企业归属感
劳资是对立的,这是天性,但劳资又是互相依赖的,没有劳动力,就没有利润,资本就没用。没有资方,劳动力只是一张张要吃饭的嘴而已。搞血汗工厂和不顾现实条件要高福利高待遇高保障的,没有本质区别,都是一样的,杀鸡取卵而已。
最后,劳动合同法为什么要推出,就是为了明确劳资关系,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中国改革开放几十年了,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私营,合资企业等。然后,这些企业主们,为了自己的私利,为了赚取更多的剩余价值,通过各种手段,不断的剥削劳动者,如无偿延长加班,工作小时超时,用工环境差,随意开除员工或增加,变更员工的劳动内容或工资待遇等等。甚至还有很多的企业,根本就没有跟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以至于当企业主的各种非法,无理的要求付诸时,打工者只能无奈接受,因为他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能吃闷亏。可以说劳动者和企业主之间存在严重的不平等关系。所以才出台了这部劳动合同法,这是初衷。根本不是楼主说的,把中国的企业当做黑煤窑。还有,劳动合同法里面也不是没有规定在企业经营出现困难时,如何与员工协商,增加,变更劳动内容或者薪资待遇,签订补充协议或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这些都是有明文规定的,楼主你没看吗?总之,楼主不是别有用心,就是一个大吐苦水的企业主而已。个人感觉,用工环境的改善,需要像劳动合同法这样的法律,这并不是专门用来对付,刁难企业的。相反,这部法律的出台,可以促使企业从内部着手,努力改变和改善自己,提高生产力,节约成本,增加工作效率,改善员工的工作与生活环境,这对于企业和打工者来说,才是一个双赢的局面。中国要走上正轨和正规,必须坚持依法治国这条路。
(该帖子发自铁血军事Android手机客户端)
或企业的名义来蛊惑你。自私一些才能保证你这辈子的全部幸福,否则,你就是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被出卖和抛弃的!
反物质重力炮军号:3600743工分:69 0:55:59
我以过来领工资的名义把他叫过来。然后,当众质问,中国人历来讲究:礼义廉耻,你小子把它违个遍。1.礼:你以家里有事为借口,请假到其它公司试用,然后直接不来上班,过后再来辞职。一点礼貌都不懂;2.义:筹备阶段,你基本没事干,天天躲宿舍玩游戏,还付你二个多月薪资10几K,现在开始需要你,你却马上要走,且连等招人的时间都不给。所以,义也违背。3.廉:你不止一次跟人抱怨,说:筹建阶段包括装修你一点好处也捞不到(因为你对厂房装修、水电一窍不通,所以插不上手,设备是你来之前就已订购),所以,你没贪到,不表示你不贪;4.耻:你还有脸面跑来要工资,所以不知廉耻。因此,余下的工资是不可能给的,你可以到劳动局告,我立马就给(不给也得给)。但是,在我的理解是你已突破做人的底线,那么,我们江湖上见!另外,提醒你一下,如果你新公司重视你,就应该帮你出这个钱。这就是我的做法。我的理解是,你这个时候走,我之前付的10几K工资就是白给了(还有吃住费用及宿舍宽带费用)。要怎么着,放马过来。再补充一下:目前我们已逐步走入正轨,全员合同社保。但是,面临最大问题是每个岗位都要有备用制约人选,否则,就立马有人在忙时开始提要求,满足了也没用,因为很快又来,简直就是猫和老鼠的游戏。唯一的办法是关键岗位永远要有制约或备用人选,这样就乖了。本文内容于
21:44:17 被xm2731编辑
我当年离职的时候,还没有这个法。当时和公司可是颇有一些不愉快的。给我留下了相当不好的印象。由于我离职的事情,很多一起进公司的同事,也感到很心寒,于是也都纷纷跳槽离职了。诚如兄台所说,高科技企业最重要的是人才。这么多年过去了,在我看来,当时的公司,实在就是不会做事,不会做人。实在是得不偿失的!不知道生意不成仁义在,不知道口碑才是最重要的道理!兄台这样的做法,我个人认为,算是很仁义,很仗义,很规矩的!确实算的上是儒商。虽然眼下会给兄台带来一定损失,但是必然会有好的口碑,不愁招不到好的人才!相信兄台这样的态度下,不会一直处于现在的局面的,必然会有良好的发展的!本文内容于
19:19:11 被刀仙袁氏编辑
牢骚是牢骚。。。但还得按章遵法办事。。。。唉
08年金融风暴时,我们有一客户,就像您说的,开着BMW730,西装革履头发锃亮,可是背了几千万的债。前一天还到我们公司谈业务,过两天突然破产了,我们几十万的货款也收不回来了。供应商听到消息都涌到他们公司要账,我们公司只抢回一车办公桌椅一堆旧电脑。受金融风暴的影响,我们公司也差点倒闭,中间一段时间资金紧张,部门经理以上的管理人员都大半年没发工资,才咬牙挺了过来。员工才没这些压力。
现在我作为一个大型公司的一名管理者,我还是认为员工和企业比是远远的弱势群体,没有人会把跳槽和闹事当作家常便饭,中国的百姓还是希望安安稳稳过日子的,只要工资照常发很多人愿意为企业奉献一辈子。我在广东工作的时候就有为老板当了20年清洁工的阿姨和烧了20年锅炉的师傅,而当公司20年庆祝的,公司给了他们每人20万做奖励,我想这样的做法是值得每一个老板去借鉴的。回过头来我们说说现在的经济低迷和现在的公司,我承认作者笔下的那些人确实是有不当之处,但是在情理之中,打工者有打工者的悲哀,每个月的房贷、车贷和子女的教育费摆在这里,不是想不看就看不到的,因此员工们闹补偿我表示理解。我现在在的这家大型企业,属于国内垄断产业的一行,因为行业不景气,已经连续拖欠了4个月的工资,劳动法?在哪里?员工们自发组织去请愿,公司副总裁一句话:“要钱没有,不干的自己滚蛋!”把员工们打发了~请问当时的劳动法保护员工了吗?更可笑的是这位副总裁后面还找中层管理者开会,会上侃侃而谈:“现在公司情况紧张,劳动法只适用于正常的公司,我们公司现在不需要遵守劳动法”,呵呵,这就是一位副总裁说的话,而且是海龟博士,EMBA,这样的法律解读怕是连高中生都比之强啊。我只能说可能是人家在海外学成归来,理念比我们强太多,或者说硬生生的把自己变成一个资本家,真正行使起了资本家的那一套,要知道这样的话他要是敢在国外的公司对员工说,那他等着吃免费的牢饭,可是在中国他就敢!为什么?就因为他知道其实劳动法是写出来看看的,根本不会真正作用到这些企业经营者之上,否则欠薪、白条岂会年年禁而年年有。最后致本文的作者,如果你能看到我的回复的话,希望你看到我这一句:你应该保持你当初工作时的想法,因为你确实是在为社会做贡献,保障了数百个家庭和个人的生活,这是行善事,人与人之间或者说老板与雇员之间绝不是单单的利益关系,是提供给你与数百个人交流的机会,为什么最后会变成利益关系,我想是和贵公司的企业文化和你的管理方式有关的,你没有用正确的方式打开员工的心扉,因此你们公司不可能有20年的阿姨和20年的锅炉工(虽然你们不需要)。人在做,天在看。你前面的经营策略是对的,而你现在在向资本家那一块靠拢,用利益留住人绝不是长久之计,而且也是用人之下策。作者保持一颗恒心和善心则必有成功之日,不应以一时的得失而更改自己的本性,这样只会越改越糟,以上之言乃一家之见,各位看官姑且看之姑且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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