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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客服QQ不进行法律咨询!) 流量统计关于地方残联信息公开不到位的问题–——CP小树苗给温总理的信 - 厦门市CP小树苗特殊儿童家庭互助中心
关于地方残联信息公开不到位的问题–——CP小树苗给温总理的信
尊敬的温总理:
您好!我是华侨大学法学院的2009级民商法研究生,于日起,受厦门市CP小树苗特殊少儿家庭互助中心委托,在福建和江西两省开展“助残”法规落实情况的调查研究。经过两个多月的调研,我发现地方残联在信息公开方面有许多不到位的地方,而且问题并不只是单单内部操作不良的原因,其中更有不少牵涉到体制和观念的问题,让我觉得兹事体大,必须要向中央反映才有用。
另一方面,我也了解到中残联本身其实已意识到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当我致电中残联信息处的时候,就得到他们很正面和积极的答复:残联参照适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残联正在积极促动各省残联政务公开,地市残联的政务公开由省残联推动;残疾人“十二五”发展规划对残联信息公开提出了新的要求,今后将出台一系列办法力促各地残联进行信息公开。听到这样的回答我心中感到既鼓舞又担心,担心规划未必能切合实际地解决当前地方残联信息公开不到位的问题。所以我努力把调研中的一己见闻整理出来,供有关部门参考,深盼能对促进地方残联信息公开有所帮助,造福广大残疾人士和他们的家庭。
一、地方残联信息公开的需要实在非常迫切
日《广州日报》报道一个“慈母溺死脑瘫双胞胎”的惨剧,那位母亲靠自己的力量给孩子做康复直到13岁,最终因为无力承担又对孩子的未来绝望,才走向了绝路。其实根据东莞市残联的补助标准,他们是可以获得1200元/月的补助的,但是由于不知道东莞市残联的补助政策,也不知道国家正在大力兴建重度残疾人托养中心的政策,才绝望地结束了孩子的生命的。要是他们知道政府救助方面的政策法规,相信到以后的情况将会越来越好,至少他们会有继续生活下去的希望。
二、我所经历的地方残联信息公开不到位的现状
1、各地残联网站信息公开的程度出现参差不齐的情况
同是福建省,厦门市残联信息公开的程度就要比泉州市和漳州市高。参看厦门市的残联网站,会发现公开的项目比较多,更新的时间也比较快。泉州市和漳州市则公开的项目比较少,更新的时间也比较慢。
2、各地残联网站信息公开普遍丢三落四、陈旧滞后
以日通过了的《福建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为例,至今在福建省残联网、厦门市残联网、泉州市残联网上都看不到。
以《》为例,该规定是今年3月5日发布的,到了今年9月30日才公开。远远达不到信息生成后15日内公开的要求。有些网站的信息公开栏目更是停留在一两年前。例如江西新余市残联在其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开的信息只更新到2010年,吉安市的更只更新到2009年。
3、公众一般也无法从地方残联接待人员中得到所需信息资料
当我致电甚或亲自到地方残联查询有关信息时,一般都无法从地方残联接待人员中得到信息资料。他们都会说不清楚有关的政策法规,只有部门主任清楚,但主任又总是不在办公室无法联系。像我在访问过的泉州市残联就是这种情况,在维权处和康复处的普通工作人员都说不清楚具体的补助政策,要等主任回来了才知道。有些则会说要先请示领导,才能知道是否可以公开;更多的情况是认为不属于他们部门的范围,让我另找他人。结果往往是摸不着头脑,只好不了了之。
4、借口在广播报刊上已经公开
我在向漳州市残联反映其信息公开不到位问题时,被告知:有关政策法规信息已经在广播报刊上公开了。但是在其上公开的信息非常有限,而且是否公开仍然是取决于他们自己,仍是想公开才公开,不想公开残疾人便无从得知。再者,很多残疾人没有看报和听广播的习惯,地方残联在广播或刊登前又不会事先通知,所以残疾人未必在需要的时候就能知道相关政策法规。所以,若不提供固定的渠道让残疾人能随时查询,还是不能解决信息公开不到位的问题。
三、造成地方残联信息公开不到位的原因
1、体制的原因:地方残联身份特殊,在信息公开的执行和监督上容易产生纰漏。
地方残联虽然不是正式政府行政部门,但实际上,却担当了政府委托的有关残疾人的大部分行政工作。而且绝大部分有关残疾人补助方面的规范性文件,都是由地方残联牵头制定的,文号都是地方残联的文号。根据向厦门市财政局申请信息公开得到的答复,厦门市各部门联合制定的文件应该是由牵头部门负责公开,也就是说,很多文件需要由地方残联负责公开的。虽然地方残联属于各级政府直属单位,却很少被列在政府信息公开体系中,目前为止,我只发现江西新余和吉安有做到,但其信息却非常陈旧,这样对地方残联信息公开的执行和监管都非常不利。有些个别地方残联职员更直接以此为理由,推诿信息公开的责任。
各级残联之间及其与地方政府的关系比较微妙,我从江西省残联得知:上级残联对下级残联只是业务上的指导关系,人员编制和资金来源还是靠向同级政府的申请。所以,上级残联不能直接要求下级残联执行某项政策,只能是业务指导而已,地方残联的工作开展很大程度取决于同级政府对残疾人的重视程度。
2、观念的原因: 认为资源不够不便公开,免得残疾人去闹
事实上,类似的观念非常普遍,在我的调研经历中多次听闻。我在泉州市残联就听到了如下说法:具体的补助实施方案是内部文件不给公开,否则公开了残疾人都来要补助他们的工作不好做。要让具体发放补助的联络员和残疾人不知道补助,这样才比较好开展工作,这叫“双盲”理论。因为怕残疾人知道补助政策后就到地方残联去闹,像溺水的人拼命地抓救命稻草一样,与其公开政策让他们有希望最后却失望相比,还不如就不让他们有这个希望。但却不顾残疾人因为看不到希望而绝望,以致酿成一系列类似“慈母溺死脑瘫双胞胎”的惨剧。
因此,地方残联目前对补助资源的处理是一级一级向下分配补助名额。有关文件只作内部传阅,不向公众公开。只有那些全面覆盖的规范性文件,或是已经执行完毕的规范性文件,才会向公众公开。
3、监督的原因: 监督不力,工作疏忽
在调查过程中,我向厦门和南昌的残联反映有些文件没有公开的情况,他们就说是工作疏忽,后来这些文件都在各地残联的网站上公开出来了,例如《厦门市关于残疾儿童及低保对象中残疾人子女学前教育补助的通知》、《厦门市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补助办法(试行)》、《南昌市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我还向中残联反映泉州和漳州残联网站政策法规只更新到2009年的情况,后来中残联透过省残联督促后,就更新到2011年了。
这正说明一方面地方残联平日工作很疏忽,另一方面也说明地方残联的工作是需要督促的。但只有像我这样偶然的促动是不能解决根本问题的,而应该形成长效的督促机制,否则即使是地方残联能做的工作也会因怠慢疏忽而做不到。而在现有的体制内,只有监察局效能办能够监督地方残联的工作,但是我几次向厦门市和南昌市效能办反映地方残联信息公开不到位的情况,效能办却都是爱理不理无动于衷的,有些工作人员甚至直接说不涉及贪腐是一般不会受理的。在这样的监督体制下,地方残联的工作才会非常怠慢疏忽。
四、信息公开不到位的危害性
1、使残疾人失去知情渠道,违反公平、参与、共享的原则
经过访问地方残联工作人员得知,地方残联信息不公开,主要是为了便于地方残联工作的开展,却没有考虑残疾人的知情权和要求获得帮助的权利。知道有补助,残疾人才会主动发出需要补助的声音。没有地方残联的信息公开,残疾人就像失去了看到政府补助政策的眼睛一样。所以很有必要推动地方残联在有监督和硬性要求的基础上,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让残疾人可以尽早地知晓补助政策,从而能积极地寻求帮助以度过难关,即使不能马上得到,也能够对未来有盼望。
2、使地方残联可以暗箱操作,容易造成徇私枉法
地方残联目前对补助资源的处理是一级一级向下分配补助名额的,残疾人士无法得知具体情况和消息。这就让我想到会不会有个别地方残联会减少经济支出而不作为?在资源分配上又会不会产生徇私枉法的情况?不进行信息公开,就免不了政府工作人员的敷衍了事、徇私舞弊。但地方残联规范化的信息公开,可以使地方残联的工作暴露在社会监督的阳光之下,可以督促其工作的积极开展和落实,是有效监督工作的重要手段。
3、影响政府残疾人政策的检讨和制定
地方残联信息不公开会导致残疾人哑口无言,社会也听不到他们的声音,整个助残工作都显得消极怠慢;但是如果地方残联信息足够透明公开,虽然一时之间或会有僧多粥少的情况,但这也正是让政府知道具体缺口的机会,有助于往后政策的厘定。比之以不公开信息来避免残疾人去闹的做法,更能真正的造福广大残疾人士和他们的家庭。
中残联正在推动的残疾人状况动态监测和残疾人需求统计,都是为了更真实地掌握残疾人的心声,但由于是从上到下的,其落实也面临着其他的政策落实所面临的同样的困境。若是能督促各级残联严格做好信息公开的工作,让残疾人可以主动地发出他们的声音,肯定能够更好地检讨和制定残疾人政策。
综上所述,我认为地方残联信息公开至关重要,盼望残疾人“十二五”发展规划中,对地方残联信息公开所要求所制定的办法,能够考虑周全,尽早出台,并落实到各地残联中。
华侨大学法学院研究生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盛光路140号,邮编:36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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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部分有关残联信息公开的调研日志
1、日——致电南昌市残联
接着昨天的工作,今天打电话给南昌市残联反应其网站上政策法规上传残缺的问题,打了办公室的电话3次都没人接,后来打到康复处说办公室的人集体出差了,进一步询问有关康复政策的问题,康复处的回答是不知道上级准不准给,经过身份介绍后,她才说南昌市康复的补助都是临时性的,没有形成法规。
向南昌市残联反应情况无果后,只能在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经过搜索和逐一辨别,但有些在新闻报道中有提到的政府文件却找不到,如《南昌市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方案》。而在其他网站上又找不到,所以就在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填写了信息公开申请,只能等它的回复了。
2、日——亲历厦门市残联
今天与一位残疾人朋友小江一道拜访厦门市残联,小江去询问有关残疾证办理的事宜,我则是去询问有关政策法规的问题。坐在公交车上就看到了一栋大厦顶端赫然写着“厦门残联”四个大字,这给我的第一映像就是厦门对残疾人非常重视,在市中心专门有一栋楼都是为残疾人服务的。
一进门就是一个弧形的咨询台,里面坐有三位康复咨询、信访和维权的工作人员,讲明来意后,他们就叫我先打电话给要找的工作人员,我说没有电话,他就用他的电话打,打通了就叫我过去说话,经过允许后,才可以去办公室。我就感觉有点像法院为缓和当事人情绪,而避免当事人直接去办公室一样,但是态度比法院的保安好多了,基本上是有问题都积极回应,虽然有点像挤牙膏,要预先知道权利再过去,否则他就会一句话就把你给打发了。
来到康复科办公室,讲明来意后,被告知要找办公室。来到办公室,发现有两个房间都挂着办公室的牌子,有一个里面正在忙,就走进另外一个只有一个人的,但他却说那里是财务科,办公室要找隔壁。到了隔壁说明来意,负责文件管理的工作人员过来,我说这个文件没有在网上公布,他就说这个还没完善;我说那个文件也没有公布,他就说那是工作失误,并说有时间要筛查一遍防止遗漏。被提到一点就说一点,其他的就不再多透露了。给我的感觉就好像有点怕公民知道了法规去找麻烦,也从来没有人来反映过这样的情况一样,而且他们也没有把信息公开工作看得很重要。但信息公开对关心残疾人的人来说,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不可能每个人都亲自到残联了解情况。
仅管如此,他们的态度还是很愿意为来访的人解答问题的,去残联之前想好的三个问题都基本得到解答了:
(1)问:最新出台的法规为什么没有在残联网站上挂出来?答:有些法规的附件表格有关部门还没做出来,所以才没有公布到网上;有些法规由于工作疏忽没有公布到网上。
(2)问:厦门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规划制定到哪个地步了?答:厦门市的残疾人“十二五”正在起草中,但由于福建省的残疾人“十二五”规划还没有制定出台,所以要等省的规划出台后,再根据省的规划制定详细的厦门市的规划。
(3)问:外地残疾儿童在厦门接受康复训练的补助申请手续是如何办理的?答:根据福建省的规定,福建省范围内在正规康复机构做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都可以凭正式发票申请补助。异地可以申请,但要有户口所在地开具的证明。
但有关信息公开的问题,就只能说是解答了,而不能说是解决了。之所以如此,我觉得是因为没有监督,做好做坏没什么关系,所以我想向厦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和福建省残联反映情况,希望从上面给他们一点压力把信息公开的工作做好,出台了文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所说的,在15个工作日之内公布。
另外,小江去了办公室,工作人员看他恢复得挺好的,就说办残疾证按规定;也去了维权部,工作人员很热心得帮助打开网站找寻解决办法,小江觉得残联工作人员的态度非常好,他非常满意。
从厦门市残联出来,在电梯里碰到一位残联的残疾工作人员小刘,她非常热心地询问我们要办理什么,知道后很麻利地告诉我们要怎么办,同来的残疾朋友问向他那样的情况可以办几级的残疾证,小刘就用她仅有的一只眼睛上下打量了他一番,说应该是三级。后来我们又问了一些关于残疾人办理公交卡的问题,她都耐心地一一地给我们解答了。我问她在残联像她那样的残疾工作人员,她说很多,有六七个。小江问他以后能否到残联工作,她说年底会招一批社区联络员,到时可以报名参加。回来的时候,我就向小江感慨:一个真正受过苦的人,才最明白困苦人对爱心的渴望,最能够体恤残疾人的艰难和脆弱,才会发自内心地帮助残疾人,才能真正做好残联的工作啊……
3、日——致电福建省残联
今天下午继续追踪了一下前几天的信息公开申请,分别致电了厦门市残联、厦门市财政局、福建省残联,除了市残联的3个电话都没接以外,省残联和市财政局的答复都是令人非常满意的。
首先,打电话给市财政局信息公开办公室,很快就接通了,但接的人说他不知道情况要等另一个人来,我就有点质问他怎么在信息公开办公室办公不知道情况呢,然后他就有点紧张,就让我留下联系电话说待会再回复我。然后我就打电话给市财政局监察室的电话,得到回复说马上就了解一下情况,没过几分钟就接到市财政局另一个人的电话,他就跟我解释了是因为工作忙才还没有回复我的信息公开申请,并且为造成的麻烦而道歉,说那个文件虽然市财政局也参与制定,但牵头的是市残联,按厦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应该由市残联公开,市财政局只做备案,所以就建议我向市残联提出申请。后来,我在接省残联回复的电话的时候,市财政局又打电话过来,我没空就让同事接了说明天再回过去,我猜有可能是他觉得应该直接给我那个文件。
然后,在中国残联的网站上找到各省残联信访办的电话,就打电话给福建省残联,接电话的听明白我的来意后就给了我信息中心的电话,然后信息中心又给了我办公室的电话,办公室的人一开始说不归他们管,但在我说是信息中心叫我打给她的,并且说明是为了写毕业论文才想要那个文件之后,她才说文件好像已经给档案馆了,但答应帮忙找一下。几分钟后她打来电话说刚好旁边有个同事参与了那次活动,所以找到了,并答应免费邮寄给我,并感谢我对残疾人的关心,还向我介绍了解助残法规可以联系省残联维权部。
4、日——致电厦门市残联
早上接到厦门市财政局打来的电话,原来不是要直接给我那个文件,而是告诉我不要不经过他们就给监察室打电话。上午还打了几个电话去厦门市残联办公室、康复处、维权处,办公室的电话被告知已换号码了,原来上次去市残联那个办公室的小王给的电话是错的;康复处和维权处的电话,几次都没有人接。下午打给市残联组织联络处反映情况,就给了我办公室的另外一个电话,说到市残联信息公开的事情,她也是说可能是因为工作疏忽。然后通过那个电话找到了小王,但他还是说一个附件没有完善,无法盖章公布。
然后我就查询了一下残联的性质和厦门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发现残联是可以接受政府委托制定法规的,残联具有准官方性质,政府机构有关残疾人的事务基本都是残联来负责处理的;厦门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规定推动法规授权组织、公共事业组织信息公开,由残联牵头制定的法规应当由残联负责公开,所以虽然市财政局说文件他已经有了,但得市残联公布。
下午五点半的时候收到南昌市政府办公厅的信息公开申请回复邮件,称“此信息南昌市政府办公厅不存在,经了解,此信息是南昌市残联、南昌市财政局联合制定的,现已在南昌市残联网站上公开,你可自行下载获得”,打开一看,发现是8月16号才挂上去的。虽然最后找到了那个文件,但我纳闷的是为什么南昌市财政局说是南昌市政府办公厅的文件,而财政局又说没有找到,最后却在南昌市残联的网站上公布了呢?莫非也像厦门一样,那个文件是残联牵头制定的,只能由残联来公布?这就有待于进一步研究了。
5、日——致电南昌市残联
早上接到集美街道社区联络员陈小姐的电话,她非常热心地逐一介绍集美区残联助残法规的执行和申报审批情况,通过陈小姐的介绍,我感觉集美的助残法规的执行还是非常到位的,这可能跟陈小姐因为自己就是残疾家长,因而工作热情非常高有关,但确实集美的康复补助标准在全市是最高的,而且集美残联还专门编制了一本法律法规集,这个全市都是少见的,听一位关心残疾人的爱心人士说,这跟集美民政局和残联的领导都很不错有关,不过集美的公民的助残的意识是挺高的,从小树苗有非常多的志愿者就可以看出一点来。
今天致电了南昌市残联办公室没人接,然后致电教育就业处表示会尽快向办公室反映情况,过不多久就接到办公室主任的电话,这一通电话历时17分钟,基本谈到了有关南昌市助残法规的各个方面。
通过这位办公室主任得知,南昌市基本是根据中央和省的拨款和计划行事,本市出台的规定屈指可数,残联工作的开展基本靠捐助和政府拨款;残联归政府领导,上级残联只进行业务指导;网上信息因搬迁未能更新,市残联新网站下半年出来,届时将上传所有法规;南昌市的GDP有很多水分,残联的工资在3000左右还处于中上水平,故而无力对残疾人给予更多补助;江西省的残疾人事业 “十二五” 发展纲要近日已出台,南昌市的将尽快制定;对有些对残疾人的补助,残联各机关意见不一致,所以未能执行。
今天还给南昌市财政局和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分别发邮件询问“踢皮球”的原因,得到的答复是那不是同一个文件,虽然两个文件都没公布在网上,但一个申请只处理一个法规。这让我再一次真切感受到官僚机构的被动性,踢一下就动一下,绝不多动,事不关己就高高挂起,事若关己就得过且过。面对这样的惰性,我只能是一声叹息——知不知道要多少穷苦人呼求,他们才会有一丝的改变不再昧着良心啊!
6、日——电话访问泉州市残联
今天闹钟提醒是泉州市信息公开申请满20天的日子,于是打电话给泉州市政府办公厅,而得到的回答却是:没有看到啊!可能是因为网站正在由广东的公司进行升级测试,有可能删除了我的网上申请表。但我说现在在网上都还可以看得到我的申请表,并没有删除啊!然后他就说,那就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了。然后我就直接问他那个助学补助的文件,他查了一下说有,但最好是问民政局,因为民政局具体负责。我问残联可以吗?他回答说残联是党群部门,并不是政府部门,让我还是问民政局。然后就打电话给民政局办公室,办公室让找社会救助科,但社会救助科的电话又没人接。
于是,我就打电话给泉州市残联办公室,知道我是想要调研的学生后,就让我找宣传科。打通了宣传科的电话,问清了确实有关于助学补助的文件,但却说主任不在要经过分管领导的批准才可以给我,然后我就打到分管领导那里,但四次都没人接。又打电话给负责居家托养的部门,回答却说,主任不在,具体政策他不清楚,要主任才清楚,并让下午再打过去。然后我就质问他,怎么科室里的科员不知道具体政策,却只有领导知道呢?他没有正面回答,我看继续通过下去也不会有什么结果,就挂了电话。再打电话给负责康复的部门,第三次等到快要掉线了才有人接了,接电话的女士态度挺不错的,他说那个文件早就挂到网上了,但我说我就在网上,怎么找不到呢。她自己找过后就说,只有申请表,文件没有挂上去。然后我就请她把那个文件发给我,她在知道我的目的是为了研究后才说,你把邮箱给我,等我问过领导可以发后再发给你。
经过今天的事情,再一次证明了官僚机构的被动和拖沓,残联处在政府机关和民间团体中间,更是没人监督,居然办公人员总是在上班的时候不在办公室!给残联打了这么多电话,基本上有一大半是没人接听的。哎!人没有了监督,罪性想不暴露出来都不行啊!
7、日——致电泉州市残联
为了彻底了解残联信息公开的情况,今天打了两三个小时的电话,专门询问各个政府部门对残联信息公开的观点。最后在与泉州市残联办公室的一个工作人员长达15分钟的通话后,找到了残联信息公开滞后的原因了——政策执行时由上往下通知,执行完了才公布在公众媒体上。
经过泉州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办公室、残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等多个部门的“踢皮球”后,在长达3个来小时的坚持不懈的追问下,终于认清了这个事实,其过程不可谓不艰辛啊!就连残联办公室的那个工作人员自己也感叹,这就是有中国特色的政府办事实情啊!虽然他只不过是为了让我更好地理解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只不过是一个摆设而已。
据他说,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是一个几乎所有政府部门都参加的,像精神文明办公室这样的很笼统的机构,他们一年才开一次会讨论审议残疾人工作,下设一个秘书处作为常设机,由残联理事长担任秘书长,在残联里面办公。
至此,就可以明白残联为什么既像人民团体,又像政府部门了。
他还说,下级都是根据上级的指导来工作的,一般先由国务院出台法规,然后再一级一级往下地之地实施细则,到像泉州市这样没有立法权的市级,就不能称之为法规了,只是方案执行办法而已,属于规范性文件。
现在残疾人数目太多了,很多补助都不能全面覆盖,只能分地区分配名额,所以大多数补助都是一级一级向下分配的,只是内部传阅而已,不会向公众公开,与政府部门的工作模式是一样的。只有那些全面覆盖的规范性文件,或是已经执行完毕的规范性文件,才会向在公众媒体上公开。
这样做,都只是为了他们工作便于开展,完全没有考虑残疾人的知情权和要求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对一个残联工作体系之外的残疾人来说,想要主动去了解政府补助信息,几乎是不可能的,只能是被动地等待政府工作人员找上门来,但是非常多的残疾人根本没有听过有关政策的事实说明,靠政府工作人员的通知是没有用的,除非残疾人清楚地知道相关补助,否则就绝对免不了政府工作人员的敷衍了事、徇私枉法。
所以,残联的信息公开是有效监督残联工作的重要手段,就像当初政府信息公开非常有必要一样,不保障残疾人的知情权,实际得到补助的权利的实现,就是暗箱操作不明不白的。只有补助信息公开透明了,才能更好地做好残疾人救助的工作。
8、日——星星之火必能借风燎原!
助残法规调研进行到现在,经过几次三番的信息公开申请和询问,已经发现政府、残联信息不够公开透明,是造成许多残疾人未能得到政府已有的补助、残联工作怠慢的一个重要原因。政府信息公开是没有问题的,只要去申请,出于信息公开制度的压力,他们都会很慎重地回复。残联虽然有残工委属于政府组织,但却不实际制定和执行规定,只做工作的协调和评议工作,所以残联虽然有一些官味,但却不属于政府机构,没有法律明确规定的信息公开义务。虽然残联也会做一些信息公开的工作,但由于没有监督和硬性要求,往往丢三落四、更新很慢。
而对于一般残疾人和关心残疾人的人士来说,政策法规的主要获得途径,基本上是通过残联。没有残联的信息公开,残疾人就像失去了看到政府补助政策的眼睛一样。所以很有必要推动残联在有监督和硬性要求的基础上,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让公众可以尽早地知晓补助政策,从而积极地寻求社会的帮助以度过难关,真正让残疾人从国家得到切实的帮助。
但就区区CP小树苗一己之力,根本补足以撼动这样一个庞大的准官僚机构。我们做的只能是发现问题,我们只是星星之火。若想要成为燎原之势,必须得借助公众媒体的力量。因为中国特色的民主把公众媒体推到了反腐的最前沿。
所以,我打算把前段时间调查得到的一些资料系统地整理一下,尽量详细、真实地反映与政府、残联接触的客观情况,形成一份观点明确的文件。然后,发给报社、杂志、电视、网络媒体中热心公益的团体,由他们来更深入地发掘深层次的问题,并凭借其在公众中得影响力,让政府、残联不能视而不见,,真正着手解决这个让残疾人苦不堪言的问题。
我们相信,星星之火虽小,但却必能凭借好风,成为燎原之势!
9、日——拜访泉州残联
今天本来打算去华侨大学旁边的泉州特殊学校的,但保卫科不让进去,说是老师们都在上课没空接待我,在我表示特殊学校不能这么冷落爱心人士后,他还是说改天在联系,然后就不等我再说就挂电话了。所以只能改变计划,转而去泉州残联了。
残联大楼临街的是醒目的“泉州残联康复中心”的牌子,走近了才看到泉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的牌子,难怪问路的时候,别人都只知道康复中心,不知道残疾人联合会。走进大厅,就看到旁边有楼层科室的分布简介,然而按着简介去到二楼的法律援助中心,却没有找到,听旁边的人说那里根本就没有所谓的法律援助中心,后来在办公室里也得到证实说,没有这个机构,只是挂个牌子而已。
然后,我就上七楼来到残联办公的地方,在宣传栏里看到一封检讨书,是一个工作人员检讨上班的是时候上网做其他的事情,被政府效能办检查的人看到了。这说明效能办还是可以监督残联的。旁边还有一大堆反对懒散的倡议书,看来泉州残联的领导还是有点作为的。
怀着愉快的心情,我先走进维权教育处的办公室,工作人员一听到我是来了解政策法规的,就让我找办公室。在我表示法律应该是维权部门管后,他才让我进去。但是却说他们主任不在,只有主任清楚政策法规,他不清楚,应该在残联网站上都有。然后就在网上找了起来,但却没有找到,于是,我就主动提出去办公室问一问。他后面的一个工作人员在不停地打嗝泡茶,始终没有正眼看我一眼,臃肿的身材让人很容易就知道她打嗝的原因,而且这个机构懒散的风气确实也是要治一治了,希望这不是治理后的结果。
然后我就来到了办公室,一进办公室说明来意,工作人员立马就说这个应该找维权处,但我说我刚从维权处出来,是维权处让我来找办公室的,维权处的主任不在,其他人不清楚政策法规。然后他就说残联所有科室的领导都出去学习了,政策法规要等领导们回来了批准了才能给看。他一直都没有邀请我进去的意思,只是让我在门口干站着,然后我就走进去问他信息公开的事情,他的回答与上一次打电话回答的差不多,说法规政府网上有,具体的补助实施方案是内部文件不给公开,否则公开了残疾人都来要补助他们的工作不好做。要让具体发放补助的联络员和残疾人不知道补助,这样才比较好开展工作,这叫“双盲”理论。怕残疾人知道补助政策后就到残联去闹,像溺水的人拼命地抓救命稻草一样,但泉州有39万残疾人不可能都能够补助得到,与其公开政策让他们有希望最后却失望相比,还不如就不让他们有这个希望。
看到办公室柜子里有一些资料,我提出想看一看,他说不带出去可以看,然后我就在里面找到并记下了一些联络员的电话,我想这是此次拜访最大的收获了,因为联络员大都是残疾人,从他们那里肯定可以了解到最真实的情况。
在办公室差不多两个小时,边看资料边与工作人员交谈,从他口里知道,我现在做的这个助残法规的落实的调研,已经进入了改革的深水区,难度非常大,这样的事情只有政协委员才能做,而且这么多年来也都做不好,因为人都是趋利避害的,各个部门都有部门利益都会踢皮球,部门之间相互推诿,中央的政策很好却得不到落实,中央是恩人,到了地方就成了仇人了。这是中国大体制的问题,凭我一篇论文根本没什么用。他还说,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太细了,政府做的都是批量生产的,这么细的工作投入太大却收效甚微,要社会来做才可以。所以他就劝我应该把论文转向写社会团体如何得到政府承认和健康运营。他还谈到了,财政局、教育局像石头一样很难求动;许多残疾人家长只要钱不关心残疾人是否真正得到了康复教育;地方政府不听中央的话就像想在的孩子不听父母的话一样。
据他所说,中国的残疾人政策法规的制定实施,一般是由中央出台比较笼统的政策,然后下发地方建议有条件的尽快落实,在有些地方落实后就作为试点让其他地方借鉴实行,再逐步地让全国都落实起来。
他还谈到了他对公益的看法,说不一定资助贫困孩子就真是帮助他,很多家长在有人帮助以后就撒手不管了,怕他管了政府或资助的人就不管了,做公益很难面对这种情况,所以很多想做公益的人就把钱给像红十字会这样的机构代为资助。很少的人懂得感恩,人都有趋利避害性,所以公益很难做,除非像宗教人士一样只为来世不在乎今世,才能真正对资助的残疾人像对自己的孩子一样,才能即使贫困家长这样赖上,也能够去帮助他们。他总结说,做公益,一要看自己的实力,自己养家糊口都一大堆困难怎么去帮助别人,别人来帮助自己才对,很多人都觉得自己需要帮助却没有得到帮助,所以也就不会去帮助别人;二要看周围的人怎么看,家人朋友是否支持;三要看如何才能真正地帮助到,而不是给他希望却最后让他绝望。
听完他的不无真诚的分享后,我觉得他所反映的大多是人的罪恶,每个人都有自私自利的罪,罪在人们之间传递,让身在其中的每一个人都叫苦不迭却不知道原因所在,只是罪让他不得不去指责别人,而自己的罪却让他不会去反省自己。他们虽然抱怨了、同流合污了,还是不能脱离愁烦离索。但无条件的爱是冲破人类的罪的捆绑的唯一出路!
从办公室出来,碰到两个来残联装假肢的残疾人,一个是残疾人联络员,一个是镇上通知来的残疾人,就主动跟他们谈了一会并留下了电话,以便往后了解政策的落实情况。
总之,这一次拜访还是挺有收获的,知道了效能办能监督残联,获得了一些联络员和残疾人的电话,了解了一些残联工作者的心声和反映的难题。
我相信,我们这个调研的爱虽小,却可以成就走不出自己的人所认为不可能达到的效果,因为爱能遮掩许多的罪!
10、2011年9月15日星期四——等待政府的后知后觉
今天在泉州市丰泽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查找了有关残疾人补助政策的信息,结果不出所料没有找到,于是本想在线给丰泽区写了信息公开建议信,询问为何没有公开有关残疾人补助的信息,看丰泽区会如何回答的,在提交的时候却发现无法操作,建议信无法提交。又是一个好看不中用的面子工程!
今天居然在泉州市政府网站上,发现市残联被列在“市直执法机关”中,而且在效能投诉可选部门中也有市残联,可见泉州市监察室是真的可以监督泉州市残联的。于是,就在线信息不公开的问题给泉州市残联写了建议信。
调研到今天,发现中国的问题基本上还是得政府主导,一党专政的大体制下,除了信访建议反映问题,还真没有更有效的问题解决方式。普通公民能做的也就是发现问题、反映问题,解决问题只能等待政府的后知后觉了。
11、日星期五——转战漳州
今天来到漳州市,拜访了漳州市社会福利院、漳州市福乐家园、漳州市民政局福利企业登记站、漳州市聋哑学校、漳州市残联等五个地方,通过实地观察和询问其中的工作人员,了解到以下信息:
1、漳州市福乐家园:还处于打地基的阶段,据工地门卫介绍,应该要到明年才能完工,虽然去年底就动工了,但是好像工程进展比较慢,我去得时候都只有五六个工人在休息。
2、漳州市聋哑学校:前几年搬到而来一个非常偏僻难找的地方,我花了几个小时才找到了传说中得漳州市聋哑学校,到大门口下午两点多居然一个人都看不到,后来有一个捡垃圾的老奶奶过来与我交谈了几句,保安就出来了,待我说明来意后,保安说从未接待过个人拜访,学校要每天下午三点钟才上班,外地的聋哑人也可以就读,就读的残疾人每个月要交100多块钱就可以了。
3、漳州市民政局福利企业登记站:就在正在建的福乐家园旁边,据工作人员介绍,原来残联和民政局是一家,后来才分开了,所以残联也属于行政单位,只是其中有一些事业单位而已,残联是近几年才提的正处级单位;漳州市有40余家福利企业,福利企业要求使用残疾人达到25%,工作人员总数不少于10人;现在已经没有公办的福利企业了,都进行股份制改革了,40余家福利企业都是民办的;消息闭塞是造成残疾就业困难的原因之一;民政局没有残疾的工作人员,没有按照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要求,安置1.6%的残疾人就业,这是因为要竞争上岗,有些工作残疾人没能力做。
4、漳州市社会福利院:有400个床位,老人320个,儿童80个;现在共后勤行政人员10几人,临时保育员若干人,老人的床位已经注满了,大龄残疾儿童有10几个,由三个保育员日夜看护,弃婴40来个;弃婴、孤儿一般是由“110联动”送来,有3个 “三无”老人在接受免费养老,其他的都是有偿或低偿的;残疾儿童每天会被带到市残联做康复训练,一般有志愿者陪伴;福利院的内设机构漳华医院已经外包了,但会先满足福利院人员的医疗需求;新任的院长很忙,是从救助站调过来的,而后勤人员却没什么事可做;福利院里冷冷清清的,上午10点半只有碰到一个残疾人和一个老人孤独地坐在院子里。
5、漳州市残联:在路上问了许多人去残联怎么走,大多数人都不知道,就连在附近指挥的交通警察也不知道;一进残联就是一个就业中心的工作人员,专门为来访的残疾人做就业登记;残联大楼总共七层,有肢体残疾康复中心、脑瘫儿童康复中心、聋儿康复中心、就业中心、残疾器械中心、办公室;来到六楼的办公室,首先走进康复处,一问到具体的政策方案,工作人员就非常机警地反问我是做什么的,在我说是为毕业论文做调研后,她就说这属于内部文件,一般不向外公开的,除非是政府出的法规才会公开,但信息公开的工作是办公室在做,就让我去找办公室;一到办公室,第一个工作人员就问我需要什么文件,我说我想知道残联网站上的信息公开为什么停留在09年,然后他就说在闽南日报和信息导报上都有公开,网站上在工作动态中有反映,但我说政策法规栏的信息为什么停留在09年呢?他就有点为难不知道怎么回答了。这时候在旁边的一位工作人员就很不耐烦地说,你到底是来干嘛的?残联是没有权利制定政策法规的,残联只是执行上级残联和同级政府交办的食物而已,所以不存在什么信息公开的问题,但当我说漳州市残联的残疾人“十二五”规划是残联制定的政策时,他又说其他的在中国残联和省残联的网站上就有了,所以市残联不需要在公开了。他还说,政策法规到09年就都已基本成型了,所以10年、11年就没有再需要公开的政策法规了。然后我就举出11年漳州市出台的两个政策法规文件没有公开,然后他就我这样打扰他们办公的时间是不合适的,但我说是不是不允许公民询问呢,然后他又说不是,有什么问题问具体的科室就可以了,但而且省残联网站上也是这样公开不及时的。
12、日星期三——致电中国残联
今天打电话到中国残联信息处,反映地方残联信息公开怠慢的问题,并询问有关残联信息公开职责的问题,工作人员都非常礼貌和耐心地给予解答了。从中可以获得以下信息:
残联对残工委负责;
残联参照适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残联正在积极促动各省残联政务公开,地市残联的政务公开由省残联推动;
残疾人“十二五”发展规划对残联信息公开提出了新的要求,今后将出台一系列办法力促各地残联进行信息公开;
现阶段,致使地方残联没有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原因之一是经济和人手的问题。
13、日星期四——福建残联的答复
今天接到福建省残联信息中心的电话,工作人员告诉我说,他们已经接到了中残联给他们的电话,已督促泉州和漳州残联要加强网上信息公开工作了,并解释说,政策法规栏信息老旧的原因是:只有长效性的政策法规才会放在政策法规栏里,像每年的各个项目的实施方案这样短效性的文件,只会放在公告栏或动态栏里。
根据这位工作人员的介绍,我还知道,中残联刚开完国残联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重点提了要加强网上信息公开,福建残联十一过后也要举办全省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福建残联将开记者发布会,对福建省残疾人“十二五”发展纲要进行解读,今后也会制定各个项目具体的实施方案;残联属于参公单位,是群团组织,也算是政府机构;残工委属于协调机构。
感谢上帝!人治的残联因为领导好的缘故,还是可以做出许多很好的事的!中国的改革进步往往都是自上而下的,通过党政内部机制促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是在中国当前的政治体制下的第一途径!
14、日星期五——厦门市府办信息处的答复
昨天我有打电话到厦门市政府办公厅信息技术处,咨询残联信息公开的问题,今天接到他们的电话,工作人员告诉我说,他已经就我的问题咨询了省里和市委编办,可以确定残联是群团组织,残联具有一部分法律授权的行政职能,残联有关履行行政职能的信息应当公开,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第二类信息公开主体,即第三十六条规定的“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公开政府信息的活动,适用本条例”。但是目前残联还没有纳入政府信息公开体系,这有待于中央今后重新明确残联性质的机构“三定”和机构改革,这位工作人员表示,这样的改革即将出台。
随后我又给中共厦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我,残联属于法律授权行使一定行政职能的群团组织,但信息公开的问题要问信息公开主管单位,也就是市政府办公厅具体负责的信息技术处,所以饶了一圈又回到信息处了。
只让我想起了之前打给政府监察部门的电话,也是一样的不能解决实际问题,至多就是督促一下,监察部门与被监察部门本就是一个单位的,根本不能起到监督检查的作用,有了问题也只是内部协商一下,基本上得不到根本上的解决。
地方政府既然不能解决这个问题,于是我就想直接打电话到国务院信息公开部门,但是网上没有国务院部门的电话,打电话到北京的114,也被告知没有收录国务院部门的电话,只给了一个国家信访局的电话,但是打过去只有语音提示来信邮编和来访地址。向政府反映问题,到这里就算是穷途末路了。
这让我不得不感慨:自己监督自己怎么可能实现真正地监督,没有独立于政府的外部监督力量,怎么可能实现透明政府?!
15、日——拜访新建县残联和特殊学校
今天上午去拜访了南昌市新建县残联,工作人员一听是来打听政策法规的,就说那些在网上都可以找得到,县里没什么政策法规,都是跟着上面做的,要看就看上面的文件。但在我就是不走,最后没办法,她就拿出了所有今年的文件,一看才知道,新建县的补助政策只有白内障、假肢、低保、农家书屋等几种,重度残疾人没有特殊救助,也没有残疾儿童的抢救性康复补助。后来理事长来了,知道我的来意后,就有些神经紧张,说你不要写政策有多好多好,免得残疾人都过来闹事,现在很多政策落实不了是因为财力跟不上。后来那个理事长有事走了,从与其他工作人员的交谈里,我知道,新建县残联没有进行信息公开的工作,县政府也没有要求县残联要信息公开。而且,我还发现,新建县残联的工作人员有不来上班的,有迟到的,整个残联大楼没有看到一个残疾人工作人员,对待残疾人家属的问题也是爱理不理,态度很不好,但其中一个人还对那个残联稍微好一点的说有人根本就不搭理。
下午去了新建县特殊教育学校,出人意外的是在门卫那遇到了校长,给她看过学生证后,经校长准许,吗门卫才让我进去找另一位副校长,通过那个副校长我知道:1、新建县特殊学校由于教室和教室缺乏的原因,现在还只能接收听障孩子。2、原则上只接收本县的听障孩子,少数几个邻县的听障孩子是例外情况。一般都是听障家长主动找到学校来,但一般只要是听障孩子学校都会收。3、现在新建县特殊学校在全省率先实行残疾孩子全免费特殊教育,只要带一个吃饭的碗就可以了,其他的学校都提供。4、县财政直接拨款给学校,今年由县长拍板,所以对特殊学校的支持力度比以前大多了,县特殊学校还将新建教室,引进大型康复器材,招聘特教老师。但当问到他当前办学的困难时,他说的却是政府财力支持不够。
出校门的时候,又和门卫聊了几句,他说像这样的学校,居然还要走后门才能进来。刚好有个听障孩子出去,我就跟他一起走,我们用手机打字交流,路程不是很长,交流又不是很舒畅,所以我们就互相留了电话和QQ。 经过今天的拜访,觉得新建县的残联和特殊学校的工作人员的心都不在残疾人身上,他们关心的是自己的利益和享受,所以好像这边的残疾人事业要发展,先要把这些人填饱才行。但是,若是有人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并促进政府内部监督机制的工作,情况是可以向好的方向发展的。
16、日星期二——拜访南昌市和江西省残联
今天上午来到南昌市残联。
首先走进维权处的电话,工作人员说很忙没时间接待,但我还是在那里等,后来有一个工作人员就跟我聊了几句,他说他们只负责法律维权这一块,具体的政策法规要问具体科室;江西是个穷省,上面的政策法规根本就落实不了,文件中说逐步落实只是说辞而已,没有钱根本就办不了什么事情;残联是应该政务公开的,但南昌市残联因为新网站还没做出来,所以没有公开;具体的信息公开工作是由办公室负责的。
然后我就来到办公室,但是办公室的主任和负责文件公开的人都不在,其他人也不太清楚政策法规方面的事情。但是在我的追问之下,还是得到了以下信息:康复处和教就处负责人的电话;南昌市残联各科室直接与省残联各科室联系业务,制定出了文件才会送一份到办公室存档;但不方面给访问的人看,又来在我的追问下,又说没有什么文件;这类实施方案的文件还是问具体科室比较好。然后她就把我带到康复处处长那里。
经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引见,康复处长还算热情地回答了我的提问,但提到要看实施方案文件的时候,却说要先网上公开了才可以给我看,而且因为我又不是代表机构,又不是记者,所以不方便给我看。但是在我的追问和再三请求之下,他最后答应给我看,但不能带出办公室,于是我就在那里一边看文件一边记笔记。通过看《2011年南昌市残疾人康复救助项目实施方案实施》和《2011年南昌市民生工程残疾人看副项目实施方案》,以及与那位处长的交谈,我了解到以下信息:南昌市执行两方面的政策法规,一个是上级残联的康复救助项目,一个是同级政府的民生工程康复项目;康复救助项目有:白内障复明、辅助器具发放、扶持康复机构、培训社区康复协调员;民生工程康复项目有:精神病免费发药、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建档、安装假肢、培训协调员、发放轮椅;享受救助的残疾人由残疾人家长申请,组织推荐;残联信息公开都是从上到下下发的,网上信息公开不作要求,市政府没有严格要求残联康要信息公开,只是逐步地在推动。当我问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时候,他就叫我找教就处的处长。
所以最后我就来到教就处,但处长正在接待人,问其他工作人员又说不清楚要问处长,正好时间也快要下班,所以我就只能说下次在过来。走下楼时发现一个残疾人工作人员,我就赶紧想要留下她的电话方便以后询问残疾就业的问题,因为我觉得残疾人工作人员对残疾人自己的事业还是非常上心的,所以在我表明身份并一再要求之下,她把她的办公电话给了我。在电梯里又碰到一个正在接受康复救助的残疾儿童的家属,就询问了他一些有关康复的问题,并留下了他的电话,他也非常乐意跟我交谈。
下午来到江西省残联。
首先走进信息中心,却被告知信息中心已经名存实亡了,所以有关残联政策法规信息的问题要问维权处和办公室。然后我还是与他交谈了几句,知道了他认为残联网站也是政府网站。
然后我就来到维权处,知道我的来意后,他第一反映就说江西省的政策法规很少,于是罗列了几个比较大的政策法规。然后我就说到规范性文件不仅包括政策法规,也包括具体的实施方案,然后他才意识到原来实施方案也属于规范性文件。在接下来与他的交谈中,我了解到以下信息:省政府对省残联的信息公开要求是有的,只是实施欠了点;残疾救助的资金少,而残疾人的需求又很多,难以全部覆盖到,所以实施方案不便于公开;残联属于弱势部门,所有优惠政策的出台都要经过政府各部门的批准通过,但是因为部门利益,所以通过的优惠政策很难;残联虽然文件上说是群团组织,但是与政府直接联系还是比较多的,担任了一定的行政职能;残疾人政策法规都是部门之间妥协博弈的结果,所以要出台刚性规定很艰难。
觉得和维权处的人谈得差不多,并留下了他的工作电话,我就出了维权处来到办公室。办公室的孙秘书很热情地接待了我,还倒茶让座,这还是我拜访这么多残联以来第一次受到这样的礼遇。通过这位孙秘书,我了解到以下信息:省政府每年都会发文要求省残联信息公开,市县政府有没有要求就不知道了;残联是从民政部门分出来的,虽然《残疾人保障法》上说是人民团体,但是却担任了许多行政职能,归政府管;民生工程文件上面没有要求公开,省政府的民生公开文件也没有公开;残疾人政策不能得到很好的落实的原因,跟各地的经济的好坏和领导的重视程度有关;具体实施方案不公开,是因为怕公开了对下面残联的工作造成压力,有一个地方就因为上级公开关于重度残疾人免费养老,而下级还没接到发文,残疾人家属来找到残联闹出了矛盾;中残联正在推动各地残联的信息化建设,但上级残联对下级残联只是业务上的指导关系,人员编制和资金来源还是靠向同级政府的申请,所以各地残联的信息公开工作做的程度都不太一样。
通过今天的访问,与昨天在县残联的访问相比,感觉上级残联的工作和态度还是稍微好一些的,但因为都没有监督和问责,做好做坏全凭工作人员的重视程度而已。所以推动残联信息公开的工作真的是非常有必要和有意义的。
17、日星期四
一、拜访南昌市义工协会
昨天打电话到南昌市义工协会总会,对方说在忙慈善一日捐的事情没时间接待,所以才在我的请求下,把关爱分会的涂会长的电话给了我。今天上午联系到了南昌市义工协会关爱分会的涂会长,我介绍自己后,请求去拜访他或电话访问,他不知道我是什么目的才去找他,所以就没有在电话里多谈,让我去市内找他。找了很久才找到,原来关爱分会没有固定的办公地点,他是在一个义工那里办点事让我过去找他的。
通过与涂会长面对面的交谈,他逐渐消除了顾虑对我有了信任,所以开诚布公地跟我谈了许多事情,使我获得了以下信息:涂会长和几个热心人士已经做义工有6、7年了,在南昌义工协会近年挂靠市慈善总会注册后,才把涂会长一班人划归为关爱分会;政府对关爱分会的帮助几乎没有,非常的活动才有一点支持,往往雷声大雨点小,关爱分会也不直接接受社会的捐赠,他们组织去关怀弱势群体多采取AA制;关爱分会的义工都是有自己的工作的,他们倡导先自立再助人,一般利用双休日到福利院关怀老人、孤儿、残疾人,也开展了许多一对一的助学活动;关爱分会的义工流动性很大,能够坚持做下来的义工不多,涂会长一再强调要坚持、宽容、忍耐,要不然在被人不理解和挑刺的眼光中难以站立得住,涂会长认为帮助别人就是在为自己储蓄幸福;涂会长认为慈善机构的组织不宜太庞大,而且经济上一定要特别小心;关爱分会开展活动时非常注意安全,所以对救助站或流浪汉等危险情况不明的人,他们还没能生出援手;涂会长参加了这一次第七届城运会的火炬传递,说明他的工作还是得到了政府的认可。
这又是一个民间力量通过多年努力取得了社会和政府的认可,通过自身的身体力行来最终影响到社会来公共关爱弱势群体的例子,再一次向我们证明: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隐藏的,人点灯不放在斗底下,要放在等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
二、电话咨询市县残联信息公开
首先打电话到南昌市政府办公厅信息公开部门,工作人员给我的回答是:市政府对市残联信息公开是有要求的,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残联在行使行政职能过程中产生的信息是应该公开的,但现状还没能完全做到,这是因为办公厅不清楚具体哪些信息是应该公开、哪些信息是能公开的,很难把握这个度。工作人员还提到,有些单位比较保守不会公开很多信息,有的是采取让别人来申请再公开的方式进行信息公开工作。但市办公厅正在努力推动市残联的工作,并对残联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有进行培训。
然后再打电话到新建县政府办公室,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说,他是新来的,不太清楚,让我问问残联看。在我提出有无其他电话可以咨询后,他的回答是没有其他电话,然后我又提出是否可以直接打电话给县办的监督电话,我以为他会有点担心的,不料他的回答是,监督的可以打,尝试一下。然后我就打给县办的监督电话,过了好久才有人接,才接电话就说我打错了,然后我说这里是县办的监督电话啊!然后他就说他现在正在开会,那个座机是连在他手机上的,然后就叫我打前面那个县办的电话,我说那个人是新来的不清楚,而他却说,你问他,我不清楚,然后不由我分说就把电话给挂了。
昨晚查省市县的信息公开部门咨询和监督电话的时候,我知道省政府信息中心有对省直67家单位负责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操作培训,重点培训如何填写部门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加上周二在省残联也得知省政府没年都会要求他们信息公开,所以我才没有打电话给省政府办公厅。
通过这些信息,我知道,残联的信息公开工作,逐渐从上级政府在向下级政府推进,但面临着和其他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不到位的相同的情况,虽然在做,却因为监督没有力度,公开工作像挤牙膏一下,公民推一下就动一下。所以残联按法律是要信息公开的,中国的法律规定的都非常不错,像《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但能够落实多少,就全凭各级残联领导的个人喜好了。但民间的力量虽小,却弥足珍贵,否则靠政府内部监督只能是在淤泥里无法自拔。
18、日星期一——江西新余、吉安残联信息公开有名无实
今天主要调查了一下江西省新余市和吉安市残联信息公开的情况,因为在之前的调查过程中,我发现这两个城市在其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有专门的残联信息公开栏目,而在我调查过的厦门、南昌、泉州、漳州等城市都没有专门的残联信息公开栏目,所以这两个城市的情况很特别,值得关注。
通过登陆两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我发现,新余市虽然有残联的栏目,但在公开单位中却没有找到残联,而吉安市却把残联直接列在公开单位之中。虽然这两地都有残联信息公开栏目,但栏目里的信息却没有非常陈旧,新余市只更新到2010年,吉安市只更新到2009年。
鉴于这种情况,就残联的信息公开事宜,我分别致电了新余、吉安两市的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
新余市推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给我的回答是:新余市只对其一级单位信息公开有要求,新余市最早的时候有把残联纳入公共部门,但后来机构改革后就没有要求残联信息公开了;残联信息公开各地的做法是不一样的;他们办公室只提供技术支持,具体残联应否信息公开要问市政府办公室。但接着打了两遍市政府办公室的电话,都没人接。
吉安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科给我的回答是,具体要问信息中心。而信息中心又说,他们只提供技术支持,各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都是自己弄的,残联信息公开的情况要问市政府办公室或残联自己。再次致电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科,说明信息中心的回答后,信息科说确实信息中心只负责技术支持,但他们只管向上级报告信息公开工作,他们不清楚残联的信息公开事宜,应该是工信委管的。然后他又给了我一个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电话,说这还只是一个临时单位,吉安市的信息公开工作还没有完全规划好,基本上都是各个单位自行进行本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的,自己管理,自己监督。最后,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给我的回答是,其只对残联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每年会对残联执行其信息公开目录的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就吉安市残联信息公开只到2009年的问题,他的回答是,人员没有变动、机构没有大的变动,自然就不需要信息公开了;谈到残联信息公开的监督单位,他的回答是,可以就具体信息向残联申请公开,不行就可以行政复议,也可以检举,但当我提出是否可以向他检举时,他只是说要说明事由而已,却没有记录我的这次检举,使人不得不怀疑检举的效用。
通过今天的调查,我发现,残联的信息公开工作不力的原因不是没有要求,而是没有单位去推动和监督,政府部门往往都把皮球踢给对方,最后就被踢打无人问津的角落了,甚至政府部门内部都不知道被踢到哪里去了到底哪个部门负责。
19、日星期二——只有权利可以监督权力
今天打电话到厦门市监察局,反映市残联没有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开的问题。监察局办公室给我的回答是,这个要问政府办,是他们在具体管理这个事,我们不管,我们也只是市政府下面的部门。但我说政府办没有工作不到位不是监察局监督的吗?然后他就说,监督是监督,但最后还是要转到政府办的,如果你想让我们转也可以,然后就给了我监察局效能办的电话。效能办接电话的是一个新来的,只记下了我反映的问题,说要等同事回来后问一下。这让我不得不感慨,监察局和市府办是穿同一条裤子的,而且级别很低,要它去监督级别更高的市府办,也实在是有点为难它。总之,监察部门的监督让人感觉一点力都没有。
另外今天还看到了成都市市长电话办公室给我的回信,信上说:“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前,我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相关工作部署,组织全市行政机关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因考虑到残疾人联合会承担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政策、规划和计划以及有关保障残疾人权益的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起草,并负责有关业务领域的指导和管理工作,所以将残疾人联合会纳入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范围,并依托“中国成都”门户网站设立的政务公开频道进行了公开。”这说明,政府确实有义务要求残联信息公开,很多地方没有做到只是自己工作失职的问题。
与政府打交道这三个来月以来,我发现他们总是很被动的,除非公民知道自己的权利据以力争,否则很容易就被他们敷衍过去了,所以权利是监督权力最有效的途径。所以,公民与政府打交道之前一定要先知道自己的权利,并且把话说清楚,明确要什么,才能得到自己想要的,否则政府不会主动地把公民想要的给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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