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证明书有什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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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精神病史证明怎么开
09-12-01 &匿名提问 发布
毕业后的档案问题——详细流程 一毕业就以为可以轻轻松松了,谁知道找工作的时候还会遇到这么多问题。昨天去应聘时人家问我要档案,什么档案啊,学校没给我啊,我晕了。结果当然是败阵回来了,回来搜索一下才知道原来毕业生还有这么多事情要做,真是麻烦! 转来下文给刚毕业的大学生充充电—— 1、毕业生“学籍档案”与“人事档案”的区别及联系?
毕业生的学籍档案是指通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大中专院校学生的档案,它以文字资料的形式记录了高考成绩、在校学习成绩、家庭状况、在校期间表现和奖惩情况等。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学籍档案转换而来,是指毕业生毕业后,在其学籍档案中放入该毕业生的报道证,然后由学校将档案转交毕业生就业单位的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这时的学籍档案正式成为人事档案,它是通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签订就业协议,然后履行相关毕业程序并取得报道证后,才得以实现。 2、毕业生应如何对待自己的档案?
目前,毕业生中有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对档案不了解,也不关心,甚至有的毕业几年了,档案还在学校放着;还有的将档案放在家里,更甚者早已不知将档案丢在何处。现在,企事业单位招聘员工,国家公务员的选拔等都要审查档案,并以其记载的相关资讯作为甄选人才的重要证据,另外,如办理社会保险、职称评定、出具各种相关证明等也都需要人事档案。由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毕业生毕业后暂时找不到就业单位的,其档案可免费由学校保存两年,有些同学就误以为既然学校免费保存,就无须再到人才交流机构托管了。其实,学校保存的只是你的“学籍档案”,而真正发挥作用的恰是你的人事档案,如你的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等相关事宜都是由学籍档案转换成人事档案后才能进行的。按国家政策规定,大中专毕业生毕业(以报道证人事部门签署日期为准)一年后,即可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批准转正定级;本科毕业生毕业工作一年(以报道日期计)、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工作满三年可申报初级职称,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负责办理。由此可见,学校保存的学籍档案只是“存放”,起不到任何作用。 3、哪些机构能保管人事档案?
按国家政策规定,组织、人事部门所属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才有资格保存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后的人事档案,各种私营民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独资企业都无权管理员工的人事档案,一般由委托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托管。毕业生也可以以个人名义委托人才交流机构托管人事关系。另外,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如省人才、市人才、各区人才等,它们的区别只是所属部门的不同,其它无任何区别。 4、哪些毕业生的档案适合到人才交流机构托管?
不想回本地而想将户口落在学校所在地的毕业生,准备考研的毕业生,还无法确定能否在现单位长期干下去的毕业生,以上这些毕业生还可选择将自己的档案人事关系在人才交流机构托管。 5、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时应注意的事项。
签协议前,应对企业全面了解,包括工作环境、工资待遇、工作时间、劳动强度等,同时结合自己实际情况和愿望进行综合考虑,待明确后再签就业协议。考虑周全为上策(按规定改派是有时间限制的),同时这里也提醒到北京、天津、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工作的毕业生,除单位给你上保险外,其它情况,如不能将户口迁到本市,单纯的档案调动对你无任何意义。你可将人事档案落在某人才交流机构,然后去上述城市工作,这样可减少不必要的麻烦,甚至造成损失。 6、毕业生委托人才交流机构人事代理后都享有哪些服务?
(一)负责人事档案关系接受、调出相关手续;(二)办理毕业生的转正定级(三)档案工资的晋级(四)职称晋升申报(五)办理落户手续;(六)出具省份证明、落户证明、购房工龄证明、计划生育证明、出国政审等;(七)代收代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代办医疗保险手续等。 一、关于毕业生就业程序的问题
1、毕业生就业程序
a、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发给各学院,由各学院将材料发给毕业生,毕业生每人一份。 b、毕业生收集需求信息,阅读《毕业生就业指导报》及相关书刊。 c、毕业生自我推荐、面试(根据需求信息向有意向的单位寄送个人推荐材料或直接参加校园招聘会和各地举办的供需见面会、网上招聘会)。 d、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生、用人单位、毕业生所在学院各留一份。 e、五月底开始进入毕业鉴定及派遣阶段。 ①各院系组织毕业生座谈、毕业纪念活动、毕业教育动员会、学习有关文件、安排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等。②各院系到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档案袋》、《档案转寄通知单》和《毕业生登记表》。③毕业生做毕业鉴定。④各院上报就业建议方案⑤按人事厅的日程安排,学生处到人事厅办理毕业生报到证。 f、6月中下旬毕业生参加学校毕业典礼,到各学院领取《报到证》。 2、定向生如何就业
定向生原则上不予推荐。若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荐的,应持有本人的改派申请(详细阐明改派原因),原定向单位(地区)出具的同意调整改派的公函,研究生还须经校招生办公室签署意见,并按原国家计委、教育部的有关政策,向培养学校缴纳相应培养费后,方能办理有关手续。 二、关于《就业协议书》的问题
1、为什么每位毕业生只能有一份《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是学校证明毕业生具有就业资格、也是用人单位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毕业生审批手续的凭证。为维护就业市场的严肃性,避免一个毕业生同时被两个用人单位审批录用,造成用人单位进人指标浪费,同时也为了维护学校的声誉和今后毕业生的就业,每位毕业生只能有一份《就业协议书》原件。 2、如何办理《就业协议书》解约手续
由教育部学生司印制、学校发放的《就业协议书》每位毕业生只有一套(一式三份、编号固定)。毕业生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接收单位,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都应认真履行协议。倘若毕业生单方面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如要违约,需办理如下解约手续:
 a、到原签协议单位办理书面同意的解约函(盖单位公章)b、向本学院提出书面申请(阐明解约理由),并附上单位解约函、原《就业协议书》负责毕业生就业的副书记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后交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c、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根据有关规定审批发换新的《就业协议书》d、毕业生领取新协议后到本学院备案 3、毕业生如遗失《就业协议书》如何补办?
毕业生如遗失《就业协议书》,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系(所)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老师签署意见,补办。 补发的《就业协议书》上注明“根据本人声明,该生原件已遗失,此份为遗失补办件”,以示有别于正式的《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如谎报遗失《就业协议书》,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校规校纪处分。 三、关于就业审批的问题
1、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时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时需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部分地区还需报当地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批,如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地,毕业生可请接收单位到当地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进行确认是否需要审批。 2、学校编制就业方案的依据(《报到证》直接开到接收单位的依据)
学校用以编制就业方案(开《报到证》)主要以《就业协议书》和用人单位就业主管部门的意见为准。就业的毕业生应注意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需加盖上级主管部门的公章(有用人自主权的单位不需加盖)。 四、关于报到证的问题
1、毕业生报到证有何作用
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国家教育部直接印刷,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单独签发。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安排毕业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的档案、户口等。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它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 2、开具报到证的时间
毕业生一般在6月中下旬,确切时间以省厅通知为准。 3、何时发放报到证
报到证开回后,由各学院统一到学生处领取,在毕业生办理完离校手续后,发给毕业生。 4、毕业生何时报到
报到证上的报到时间一般是从开报到证之日起顺沿一个月,但各用人单位一般会有自己的要求,因此毕业生应事先征求用人单位的意见。 5、报到证不慎丢失, 如何补办?
报到证遗失补办程序如下:1、毕业生提出书面申请,所在系(所)主管就业的老师签字并加盖公章。2、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出具证明。3、毕业生到河北日报上登报声明毕业生持学校证明、登报声明和毕业证书原件到省厅流动调配处办理补办手续。 五、关于档案、户口的问题
1、毕业生就业后档案、户口如何转移
毕业生的档案由学校按其就业的单位,发送到毕业生工作单位所归属的档案管理部门。 毕业生的户口由学校派出所按报到证上标明的就业单位迁移。 2、落户口、转档案以什么为依据
就业报到证、升学的录取通知书是毕业生档案转出的凭证。报到单位开到哪里,户口、档案就转到哪里。 3、单位没收到档案时该如何查询
单位没收到档案,请毕业生向各学院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老师查询。 4、毕业生生源地有变动,应办理哪些手续
毕业生生源地变动,应出示父母亲单位的调动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加盖公章),及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经学院审核后交学生工作处备案。 六、可能出现的问题
1、毕业生报到时用人单位拒绝接收怎么办?
国家规定:“经过协商落实和国家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批的毕业生就业计划必须认真执行,未经高校和用人单位双方复议并报地方主管部门批准,学校不得随意改派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接收和退回毕业生”。 当遇到用人单位拒绝接收时,毕业生应主动向用人单位说明情况,不要与对方争吵,更不要贸然返校,应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由学校分清责任,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若属因学校工作失误造成计划不落实,误派毕业生的,应由学校负责提出调整意见报批。由于用人单位发生重大变化(如撤并、破产、倒闭等)无接收能力的,应及时与学校协商,合理调整。若是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提出难以达到的又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过高要求,则不能作为退人理由。属于毕业生本人身体有病而提出退回的,若是学生在校期间就有传染病史,精神病史,用人单位不知道,待毕业生报到时才被发现的,应允许提出退回;若是报到后才患病的,应按在职人员病假的有关规定处理。 2.未在学校备案的协议,可否要求换发?
教育部明确规定,学校在制定毕业生建议就业方案时,要完善相应的管理措施,与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一道,维护《全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严肃性。 毕业生一旦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双方就已构成契约关系(不论是否在学校备案),毕业生如因故要终止与原签约单位的协议,必须办理违约手续。 3.签了协议后,又被录取为研究生、考取公务员或自费出国留学,怎么办?
只要毕业生提供如下材料,学校不作违约处理: (1)原签约单位同意解除就业协议的书面证明;(2)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复印件,或公务员录取通知书,或国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的复印件;(3)本人申请报告,并附上学院意见。 毕业生将以上材料送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经审核同意后即可。 4.申请出国(出境)的学生户口和档案办理?
毕业生要求办理出国(出境)不参加就业的,学生联系本地人才市场或者其它地方落实接收户口、档案,签订协议书领取报到证,到保卫部办理户口转出手续,到学院办理档案转寄手续。户口、档案的转入手续由学生自己负责。 已经落实就业单位的学生需要原签约单位出具书面同意公函后才能办理。已经开具报到证的,还要交回报到证。 5.学校依据就业协议已开具报到证,但学生又不去单位报到,有什么后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毕业生,由学校报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批准,不再负责其就业。在其向学校交纳全部培养费和奖(助)学金后,将其户口关系和档案转至家庭所在地,按社会待业人员处理: (1)自领取报到证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去就业单位报到的;(2)报到落户后,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接收单位,经教育拒不改正的;(3)不顾国家需要,强调个人无理要求,扰乱毕业生就业秩序的;(4)无理要求用人单位将其退回学校的;(5)其它违反毕业生就业规定的。 七、人事代理的好处:
1、 与人才服务中心签订人事委托代理协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其中有很多工作由代理方承担了下来,借此契机,委托代理的毕业生可以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工作上; 2、 人事代理是一种法律行为。对被代理对象来讲,个人选择了代理项目,就意味着与代理机构建立了具有法律保证的权益; 3、 人事代理制有助于形成人才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良性用人机制; 4、 人事代理把原来的“单位人才所有”变成了“社会人才所有”,使人事管理工作向社会化方向大大迈进,同时更有利于人才个体的自主发展。它代表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人才管理制度的一个发展方向。 八、毕业生就业人事代理的工作主要包括下列几个方面:
1、以保存人事档案关系为主的人事代理,包括档案管理、婚育管理、出具人事证明等; 2、以社会保险为主的代理,主要包括为单位和个人代办养老、失业、医疗、住房公积金等保险; 3、为毕业生办理党员转正、职称评定等手续; 4、办理出国手续; 5、毕业生可以随时流动,省内改变单位,出省就业办理调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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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证明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我有更好的答案
一、病情一旦好转就不坚持治疗
出于经济、时间、副作用等各方面因素考虑,一部分精神分裂症患者在病情稳定后,就不再维持性治疗。
实际上,这种情况很有可能导致病情的反复。精神分裂症治疗过程分为急性期治疗、继续治疗和维持治疗三个阶段,治愈后应继续维持治疗一段时间,否则病情复发后,不仅治疗难度增加,也给患者家庭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
二、为求康复频繁更换医生
精神分裂患者康复期需要注意哪些问题?由于患者求治心切,常出现一个病人同时到多家医院问诊的情况。另外可能因为与主治医生之间存在疑问、分歧与矛盾,因此频繁更换主治大夫也不鲜见。
对此专家提示说,患者的个体差异悬殊,每位医生在接诊后,都会根据独立病人的病情、病史和症状制定针对性的治疗方案,如果频繁更换接诊...
上课的时候 发现是同桌大姨妈来了 她的裙子上有一丝血我知道她不敢给老师说 于是我狠狠的给了自己鼻子一拳 瞬间血流成河我举手 老师我流鼻血了我出去洗一下鼻子 出去后直接到商店买了卫生巾后来 她成了我老婆。。。
可以看看一个精神病的自我修养
需要坚信自己是神经病的自信和决心
当众干某些和谐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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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假如被关进精神病院,如何证明自己没病?
补充说明一下:前提是你本身没有精神病。可以分两种情形考虑,被误判和被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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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是无法证明。1968年到1972年,斯坦福大学心理学教授 David Rosenhan 做了一个著名的“ Rosenhan 实验” ()。他安排8位正常人前往各家精神病院就诊。这些正常人被收治、观察、诊断,他们在病院里表现得跟正常人一摸一样,最后还是会带着一张“轻度精神分裂症”的诊断结果出院。 Rosenhan 把他的实验结果写成一篇论文"On being sane in insane places"(),得出的结论就是:以现行精神病诊断标准,没有什么绝对的证据可以证明一个人是健康人还是精神病人。所以就别费这个劲儿了。关于
Rosenhan 实验有一些有趣的细节:参与 Rosenhan 实验的8位实验者中有3位心理学家(包括 Rosenhan 本人)、1位心理学系学生、1位儿科医生,1位精神病专科医生,1位家庭主妇,1位画家。他们前往5个州的12家病院就诊,没有一家识破他们。 Rosenhan 最担心就是实验弄假成真,他无法把实验者从精神病院中救出来。为此实验小组雇了一名律师以防万一。另外 Rosenhan 还立下遗嘱,以防自己突然发生意外后无人知道实验真相。实验者在病院里每天要写实验日志。一开始他们都偷偷摸摸的记录,担心被医护人员发现后戳穿实验。但很快他们就发现医护人员根本不关心这个。一位护士还在一个实验者的病历上记录着:“病人有每天书写的习惯。”反倒是精神病院中一些病人很快就对实验者的身份产生了怀疑,猜测他们不是病人,而是来病院中进行暗访的记者或教授。实验者每人平均住院3周后出院。出院原因不是因为被发现没病,而是因为“病情轻微”。 Rosenhan 的实验报告发表后引起其中一家被测医院的抗议。这家病院称他们从来没有误诊过。 Rosenhan 于是公开建议,他在随后3个月里会派几个假病人去这家病院求诊,看病院能不能把这几个假病人认出来。接下来的3个月,这家病院接待了193位病人。其中19人被院方甄别为可能是 Rosenhan 派来的实验者。但实际上 Rosenhan 没有派去任何人。
我来尝试回答一下。首先,答案是“无法证明”。但是无法证明的原因,除了其他各位提到的证明难度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在于,在当前这个阶段,已经不处于证明没病的阶段了。在这里,我要认真的引出一段故事:几年前,某媒体故意把茶水假装是血样拿给医生去化验,然后把化验结果上某某疾病可能性的结论发表出来,嘲笑医生的不专业。(参考资料不找了,当年经历过这报道的人应该有印象,如能帮忙指出,不胜感激。)不过,很快有医学相关的人士出来说,茶叶中某些成分与血细胞在显微镜下的区别本来就很小。而媒体做试验的这些医院中,大部分医院均独立做出了相同的疾病的判断,反而说明医院的化验态度是严谨的。这段故事告诉我们:对于某些科学手段来说,“输入范围”是一个很重要的参数。如果能假定化验的输入一定是人血,那么在这个假定下,给出的疾病的结论是真实可信的;而如果输入的样本并不是人血,那么导致出错的正是这个错误的输入,而不是化验的执行者或者化验本身的问题。那么如果把输入范围扩大一点可以吗?可以想见,如果我们抛弃这个假定,不对化验对象做任何限制,那么就需要花大量的精力检验样本是否是茶水、是否是可乐、是否是冰糕……在带来大量检验成本的情况下,并不能对血液化验带来什么有益的帮助。同理,在精神病院里,医护人员对于医院的“输入”的假定是:已被收治医师证明有问题的病患。而他们的工作只是保证病人能在不再犯病的情况下出院,而不是花力气分辨医院中哪些是被误收的。接诊-诊断-收治-治疗-出院,这是一个前后衔接的过程,治疗阶段不应该对其前一阶段的错误负责。关于其它答案中提到的“Rosenhan 实验”,我稍微看了下wiki的simple English版(),其中提及实验者在入院时自述了有幻觉的症状(“said they saw hallucinations”),因此最后他们得到有病的诊断,与他们在面对初诊医生时刻意的误导有很大关系,而在精神病院内的所作所为是否正常,已经无法弥补一开始的错误了。所以,我给出的答案是,除非有相关的制度保证,否则医护人员是不会费力去寻找精神病院里是否有没病的人的。要证明自己没病的最佳时机是在入院之前,而不是之后。免责声明:本人非医学相关专业,上文中如有疏漏,请不吝指出,谢谢。
在精神病院陪护过一段时间,表示“证明”自己没有精神病其实是不难的。因为中国的精神卫生资源太紧缺,床位那么紧,没有谁会闲得慌把你关在里面。1.首先@匿名用户讲的情况大部分都靠谱,但是觉得他去的一定是轻微症状区。大家请不要再想小护士什么的了。。大部分看护还是男的或者大妈。首先精神病人行为不稳定(这个之后会细讲),女生毕竟大多力气小是吃不消的。精神病人和别的医院躺床上那种病人看护工作区别还是很大的。而且精神病院男女分区是很严格的,大部分情况下(不排除人手不够的情况)都是男看护管男病人,女看护管女病人。如果男看护管女病人的话占病人便宜太方便了- -医院管理部门也不傻(同理监狱也是男女分开的)。女看护管男病人的话吃亏都没地方说去(对方都是精神病了你想怎样?再说要是像无良知友一样装的也拿他没办法)。精神病人是有危险性的,不是每个人都愿意去坐看护的。在精神病院做看护比别的医院要高很多但是很多时候还是人手不足。这种情况下女性敢来的一般也都是大妈了。2.医生非常希望你好,真的。虽然我去的那家几年了都没有出来几个。精神病院收的分两种: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题主说的应该是精神残疾,即平时与常人基本无异;智力残疾的很难伪装,因为生活都会难以自理。智力残疾的在院里基本都是养着了,照顾起来一点都不容易,也没什么可能康复。基本每天要帮他们洗脸刷牙,有时候要洗澡。而且虽然脑子不好使身体反而都很健壮(每顿吃好几碗),力气大的不行。经常他不肯动,搬都搬不动。好在这些病人躁狂的比较少,基本就是麻烦而已。这样的病人医生真的只想你早日获得基本生活能力然后还给你家人。精神残疾的比较。。。难以预测。因为平时表现和常人类似,但不一样。大部分没有“今天笑呵呵,明天就捅你”这种电影戏码,一般这些人的特征就是非常自我中心,无视别人的存在。精神敏感,有一定的自尊心,不可以和他们说什么“你在精神病院怎么怎么样”之类的,但是基本没有社会生活能力。每天就是看看电视看看书,看护进去很多时候也好像不存在一样。这样的人其实如果恢复得好完全可以重新融入社会,所以医生基本都希望他们好好恢复。我才不会说精残的大学生很多。。。我的那个楼层就有3个交大的。。3. 医院里的一般都是症状明显的,不明显的一般都会送归家属调养。在食堂吃个饭的时候感觉最深,和学校里那种人声鼎沸,嘻嘻哈哈的气氛完全不一样。很多得童式综合征的病人,不能感知外界的事物,只能很木得吃饭,走路。有些病人甚至需要看护喂的。还有很多精神问题的,会莫名其妙得打人。比如突然在你背后打一下,或者手一挥就把餐盘掀翻了。这些都是问题比较轻的(重的会关起来并且有实时监护),但是他们对于外界和其他人的感知很弱,在他们的世界里无法感知到你的疼痛,所以打了也白打。所以一般看护只能平时靠着墙走尽量不把后背留给病人。每年都会有看护被打死,但是都是压着不报的。就算是相对表现正常的,吃饭也一定不说话(无法感知其他社会人的存在)。很多看护会想办法和他们聊天,但是也基本都是问一句答一句。总结:你要是能在好好吃顿饭,对打饭大妈说声谢谢,和看护聊聊天,医生就会想你是不是完全正常的。靠智力证明基本是不靠谱的,里面国学、历史、物理知识比你强的多了去了。重点是靠正常(自己体会)的社会行为,保持一段时间医生就会建议出院的。别担心医生不注意你,他们都有一个本本记录你每天的言行和症状的,只要是正常一段时间自然不会把你当病人看。
作为曾经在精神病医院里面陪护超过一个月的人,说说自己的看法。首先来说,里面没那么恐怖,进去之后,一般医院会给你打所谓的睡觉针,让你老老实实的待几天。其实医生希望每一个病人早日康复,根据平时的病情表现来判断,医生很容易看出来谁有病,谁没病,不存在所谓的说自己没病就是有病的情况。一般如果病好了,或者彻底没病,大夫会放你出来,而且每天也都可以让家属陪着出去转转,可以请假回家的,只要和主任打个招呼。那里面是个能让你静下心来思考问题的地方,如果你在里面待一个月,可能会影响你的世界观,你会从另一个角度去思考,人为什么活着,世界到底是不是真的,因为你身边有很多残缺的例子,你可以不断的寻找正确的观点。没事可以逗逗护士,一般里面都有很多漂亮的小护士,挺好玩的。不需要证明什么,如果你真没病,医院没有关你的必要,当然,如果有人迫害你把你送进去的话,你证明什么也都没用,因为说你有病你就有病,没病也有病。基于被关的,说说如何逃离(特指监护比较严重的,一般病情的,都可以出楼吃饭……这时候你再跑不出去,就是你大脑+小脑+躯体配合的问题了):和护士打好关系,那里面的人护士和主任一般都还算有同情心的,即使你是被关的,起码不会为难你。同时锻炼身体,免得你跑不过别人,被保安搞定。每天中午和晚上都会有大量的病人亲属进出门,了解每一个病人家属的出入时间。借个电话,打给你朋友,让他在医院门口开车等你。因为这种医院一般多少有点偏僻。(如果你一个朋友电话都记不住,你可以拜托其他病人家属,当然要考虑风险问题)一般来说,你是清醒状态进入医院的,进去的时候,留意地形,重点是安全楼梯在哪边,不要走电梯,电梯可以紧急关闭,楼梯的话,下面防护不过来的。按照和你朋友约好的时间,和护士们在门口聊天,恩,没错,他们会允许你这么做,而且钥匙就在他们手上,前几天给他们一种感觉,你在门口不会跑,如果有其他病人家属来了,一般会带些东西,帮他们拎着,让人觉得你喜欢帮忙。等大家习惯了,对你放心了,恩,趁着开门的时候假装帮人拎东西,然后多门而出,一般看门的都是小护士,他打不过你的。记住了用最快的速度跑下楼梯,然后往你朋友的车里面跑,恩,然后走人咯。记住,医院门口平时是关门的,要进来那一刻,大概1min的时间段,提前计算好时间哦,不然你要翻门的,那个门,恩,估计你再翻的时候会被保安拉下来。曾经有人实施到倒数第6步,悲剧的因为路线不对结果被后面狂追的众人搞定了。
先说我的结论:这个问题是个自相矛盾的伪问题,即使排除恶意操作,即使精神疾病鉴定技术发展到一万年以后,结果也只能是“无法证明”。我不是学医的,但其实这只涉及逻辑问题。推理过程如下:1、精神病人并非一定能够自我辩认出“自己是精神病人”。2、某人是否具有精神病,应当由医生来判断,而非某人自己的认知。如果你同意以上前提的正确性,那么就必然得出结论:3、所谓“你本身没有精神病”和“被医生当成精神病”,是两个自相矛盾的前提,因为是不是精神病,本来就是应该由医生而非你本人来判断的。再说清楚一点:当医生作出“某人是精神病”的判断后,除非医生改变了判断,否则“某人本身没有精神病”这个前提就自动失效了。反过来,如果已经得以被医生判断“某人本身没有精神病”,那也就不存在“被医生当成精神病”及“自己如何证明”的问题。当然,以上推论里,“医生”是作为一个整体的,具体到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某个医生水平有限或者出于授意而错误判断的事情。但即使这种情况,要成立“某人本身不是精神病”这个前提,就必须要有另一位医生的判断,当两名医生的判断不一致时,我们只能等待更权威的医生或医生组织的判断,并将其作为结论。因此,更有意义的问法应该是:作为精神病诊断的医生,应该如何防止将正常人误判为精神病人。或者是:对于一个本人并不认可、但医生认定为有精神疾病的患者,如何建立由患者本人发起的申诉救济和复核渠道。以下是想明白以上结论的过程,无耐心可以不看。但它可以部分解释,为什么会出现正常人不能自证自己不是精神病人的社会原因。因为我对之前@江溯、@江成明等网友“不能证明”评论的第一反应是“虽然说的很有道理,但有点不服气自己证明不了”。但当我简单了解一下精神疾病的判断标准,换位在管理者或规范制订者的角度上思考,就完全可以理解了。CCMD-3中国精神疾病诊断标准中,有一条是:不可抑制的需要和冲动,不顾后果和社会规范;还有一条是:以妄想(如被害、躯体变化、疾病、死亡、嫉妒等内容的妄想)为主,妄想的系统性变异较大。所以,如果急着要走,并且采用对抗性的措施,无论怎么讲理由,都是无意义的。尤其不要讲你是因为“被害”,因为医生不可能去调查你是否真的被害,只能推定你是妄想。按照“社会规范”,一个理性、清醒的正常人“应该”积极配合治疗或诊断,等待主治医生认定你没有精神疾病或疾病轻微,就象我们到医院看其他病时,会等待医生说是身体哪儿出了问题,会按医生的要求住院接受检查和治疗。另外,我还发现在各种精神疾病的认定规则中,没有哪条是能作为可普遍适用的排除标准的。比如,“思维清晰”可以帮助你排除掉某种精神疾病,但同时另一种精神疾病的判断标准中,又会将“思维清晰”作为必备的认定要件。所以,即使你表现的再怎么清醒,也是无意义的。
个人觉得吧,目前的精神医学的诊疗体系,出现漏诊不奇怪,但出现误诊的可能性非常小,也就是说,如果医生判断你是精神病,那么有两种情况:1、你真的有病。2、你不幸“被精神病”。如果是后者,既然是有计划有目的有预谋的,还怎么可能让你有机会逃出来?估计进去没多久就会以各种奇怪的理由被斩草除根,比如自己吃错药啦、失足摔死啦神马的。
第22条军规听说过没?
这个问题我也想过很多年,最终发现这并不是医学问题,这是一个法学问题——没病和没罪一样都是一种默认状态,无法也无需证明。有病和有罪才需要证明。
我不是来回答问题的,以下的文字主要针对 的答案。由于在该答案下的评论已被这位业内人士直接删除,并且无法找回被删内容,以下内容均为重新编写,语言组织上有所差别,内容基本一样。首先,按照知乎惯例,没有坏问题,只有好答案,所以杨同学一上来就反对问题让人感到非常费解,任何问题本身可能存在描述不清,话题不讨喜等情况,但是问题本身一般情况下不包含观点,因此也就没有对错,何来反对一说?知乎上有不少一上来不问是不是,先问为什么的问题,的确是隐含了观点的,这个问题很明显不是这种情况!题主没有进行任何陈述,何来伪命题一说?既然已经反对了问题,杨同学接下来的回答就基本上是驴唇不对马嘴,和问题不怎么沾边了……杨同学直接下结论说被人送进精神病院就一定是神经病,不知道如此断言的前提是什么?除了直接是有精神疾病,送别人到精神病院的动机恐怕不见得都这么单纯吧?杨同学声称在其工作期间没有见过这种情况,这里不否定杨同学的观察力,也不否定杨同学所在机构的专业性和道德水平,同样假定在其所在机构的确不存在这种现象。也有可能是我等凡人看多了影视剧而产生的歪歪,但是直接否定掉这种可能却不给任何解释是否过于武断?杨同学答案中的第4点提到了精神病院会防逃跑,也就直接点明了精神病院限制自由的本质,那么被别人用心的人送到精神病院并被利欲熏心的精神病院收治的可能性如何完全排除?即使杨同学所在机构不存在这种现象,凭什么断定其它机构不会存在这种现象?好,我们再进一步假定我国对精神病院有严格的管理和约束,所以不存在这一现象,但是题主并没有说这一问题专指我国的相关机构啊!再进一步说,就算全世界各国对精神病院的管理都达到了非常高的水平,然而在我看来,题主的问题只是一个很单纯的问题,根本无关精神病院的现状是什么情况,从纯粹思辨的角度来看没有任何问题,如果随随便便就能否定掉,自古以来哲学家思考的都是远离现实的问题,你可以把他们全都否定掉了。第5点提到了精神科医生的专业性。我仔细阅读了问题包括问题日志以及各条答案,并没有发现任何人怀疑精神科医生的专业性,杨同学自己却提到了愚蠢一词,让人感到莫名其妙,不知道这位同学怎么从题主和其它各位答主的叙述中得到这个结论的?话说回来,任何行业的专家恐怕都没有几个敢说自己从不犯错吧?精神病医生就这么特殊,犯点错就是愚蠢了?最后,杨同学以所谓专家身份作为理由直接否定了别人回答问题的权利,杨同学是否专家在此不作论证。前面说了,这基本上是个纯思辩的问题,在我看来,这样的问题,恰恰是站在非专业的角度能给出更有启发性的答案。但是你已经反对了问题,又凭什么反对问题下的答案?另外,对于杨同学不友善的最后一段,已经进行了举报,并引用如下:说了这么多,只是想说明一句:那些从没有在精神病院工作过,甚至连精神病院门朝哪儿开都不知道的知友们,你们是如何做到面对屏幕面不改色心不跳,随便敲几行字就敢来答题的?你们这么屌,家里面都知道吗?
该吃吃该睡睡,时间一长保准被当做混饭的踢出来
回答建议修改:不友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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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医生应该考虑的问题。被关进去的不管是不是精神病人,本来都不需要考虑这个问题,只要医生凭良心并且有本事做出正确的诊断。如果不是因为什么猫腻把正常人关进去,那么正规而严格的诊断流程本身应该能证明收进去的这位其实没病。如果就是因为什么猫腻把正常人关了进去,那么即使你再有完备的医学知识再清晰调理地证明自己非精神病患者,那也无济于事,继续待着吧。
那种地方,没病的也给你整成有病了。很多情况下,有病没病的,就看你得罪没得罪老娘们!
无法证明首先我就是一名双向情感障碍患者曾经被父母送进精神病院三个月,进去初看待别人都是自己没病别人有病的想法后缠着医生如何如何说自己没病结果还是关了三个月
吃的比别人多,睡的比别人久,整天在里面组织帮派,泡里面的妹子,上上知乎答答题,看看喷嚏图褂,上上草榴社区。过几天就被放出去了
逃出去,用行动证明。参见电影《肖申克的救赎》、《飞跃疯人院》
纯语义去理解这个问题,我觉得跟醉酒人的状态一致,越是说自己没醉的人越是被当成醉了,越是说醉了醉了的,反而被认为清醒。常规的道理是:证明一个东西存在是容易的,证明不存在却很难,正常就是一个不需要证明的东西。顺其自然就正常了。但要从现实社会的角度去看这个问题,那就复杂多了。不引申了。
在精神病院里面享受片刻安宁.
其实直接跟医院交涉是没什么效果的, 说什么都会当你是精神病, 最好的办法是通过第三方来证明自己是正常的. 比如说家人. 这样比起自己的去自编自证更有效果和说服力.
冷静,or 飞越疯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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