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na亲子共学百分百鉴定百分之七十六点六意味着什么

亲子鉴定师直面隐秘情感:三分之一不是亲生子
【真相】.cn/hnmzt
附录:亲子鉴定方法
邓亚军,中国最早的一代DNA鉴定师之一,国内最大亲子鉴定机构的负责人。
8年以前,当她从一个法医偶然转行,涉足了对当时很多人来说还是特别陌生特别神秘的DNA亲子鉴定领域。
8年间20000宗亲子鉴定案例,高达28%的排除概率,近三分之一不是亲生子,让她目睹了无数亲情的割裂与挣扎。背叛、欺骗、谎言……
每个案例都有鲜为人知的隐情;
名人、明星、罪犯……每桩委托都有跌宕的情节。
&&&&一串神奇的生命密码,一座充斥着欲望与现实的人生戏台。8年,2万余例DNA亲子鉴定,28%的排除概率。数字的背后,究竟揭示了身边一个怎样的世界?对于鉴定师邓亚军来说,每当有人敲响接待室的房门,她就知道,一场人生命运的悲喜剧又将上演。
邓亚军,中国最早的一代DNA鉴定师之一,8年以前,当她从一个法医偶然转行,涉足了对当时很多人来说还是特别陌生特别神秘的DNA亲子鉴定领域的时候,作为一个天天跟数字打交道的技术人员,她可是从来也没有想到,她就此无意之间闯入的,可不仅仅是一些冰冷的数字,而是人性中最隐秘也最复杂的那些领域。
8年,邓亚军一共接受了委托案件2万余件,面对形形色色的鉴定者,她曾经在一篇日记中写过这样一段话,她说8年来,无论是工作时间还是非工作时间,我都要面对各种各样、各怀目的的鉴定人,他们当中多数是想知道养了这么大的孩子到底是不是自己的亲生骨肉,也有部分是想知道当初的一次激情出轨是否留下了些什么?还有一些女性想通过亲子鉴定来证实的清白或是找到孩子的亲生父亲。稀奇古怪的委托理由,错综复杂的情感纠葛,都想通过这一纸鉴定来解决,邓亚军说他们鉴定中心,有一间小小的接待室,那小小的接待室可真的是像一个舞台,每当有人敲响这里的房门,他们就知道,一场人生命运的悲喜剧又要上演了。
8年间,邓亚军这间小小的接案室走进来的求助者数以万计,他们当中有20多岁的年轻人,也有六七十岁的老人,无论孩子是1岁、两岁还是三四十岁,他们都想知道这个孩子是不是自己的。
丈夫情人同做鉴定
“三人行”引来拳击混战
解说:邓亚军,中国最早的一代DNA鉴定师。8年前,她从法医转行,涉足了对当时很多人来说还是很陌生很神秘的DNA亲子鉴定领域。8年里,邓亚军共受理了2万余件委托案件,面对形形色色的鉴定者,见证了无数场人生命运的悲喜剧。
邓亚军手中的一纸鉴定结果,也成为决定前来鉴定者婚姻与家庭的最后一块砝码。多年来,面对种种聚散离合,邓亚军常常感到困惑与无助。
2010年3月的一天,落日的余晖穿窗而入,北京顺义一家亲子鉴定中心门前,一个孕妇和两个男人,表情严肃,默默不语。当他们拿到最终的鉴定结果时,让人意想不到的一幕发生了:其中一个男人一拳将孕妇打倒在地。
原来,这个男人是孕妇的丈夫。而亲子鉴定结果证实,另一个男人才是孩子的生物学父亲。换言之,这个男人是孕妇的情人。她带着情人和老公来做亲子鉴定,鉴定结果让老公愤怒不已,最后是三个人扭成一团。
这一幕在平常人看来真的是颇富戏剧性,但对于DNA亲子鉴定师邓亚军来说,其实早已是司空见惯的事了。
2002年5月,国家开始将包括DNA亲子鉴定在内的司法业务,向社会第三方鉴定机构放开。当年8月,有着多年法医经验的邓亚军进入北京一家司法物证鉴定中心,成为该中心首批DNA亲子鉴定师。
怀孕两月鉴定未果
为保家庭不惜冒险堕胎
解说:由于怀孕仅仅两个月,无法鉴定出孩子的父亲到底是谁。为了保险起见,不让家庭破碎,她甘愿冒不能再怀孕的风险打掉孩子……
2003年10月,邓亚军迎来了她成为亲子鉴定师以来的第一位求助者。这名求助者头一天与丈夫同床,第二天就与情人在一起,而这次怀上的孩子到底是谁的?
通过交谈,邓亚军得知这个30多岁的女人,多年来一直希望能有一个孩子。然而,一次外出与工作伙伴的出轨经历,却让她期盼已久的这份惊喜充满了变数。
由于这个女人怀孕仅两个多月,胎儿尚未成型,DNA样本采集非常困难。邓亚军多次尝试,仍无法鉴定出这个孩子到底是谁的。面对这种情况,邓亚军建议这个女人,不管是谁的孩子都留下来,因为如果把孩子打掉,她可能以后都没机会再怀孕了。这个女人则神色凝重地说,我再考虑考虑。
不久之后,这个女人给邓亚军打来电话。她说自己已经把孩子打掉了,因为不能留下后患,她害怕出现那百分之一、万分之一的不是老公孩子的可能。
直到现在,邓亚军还会想,这个女人回去之后还会不会再有孩子?她回去之后如何面对自己的老公和公婆?
一夜情致珠胎暗结
哭求鉴定师“造假保家”
解说:为了不让家庭破裂,她哭求鉴定师制造一个“善意的谎言”,甚至威胁鉴定师不要成为她家庭的刽子手。素不相识的鉴定者的遭遇,让邓亚军感到惋惜,这么多的未知和挑战,更让她感到无奈。
2005年8月,一对男女带着一个孩子来到中心想做亲子鉴定,而当邓亚军将最终结果告诉他们时,那个女子却出乎预料的痛哭起来。
这个女人告诉邓亚军,希望中心能帮自己一个忙,因为她老公打算下周带孩子来做亲子鉴定,因此她才提前这周带着孩子和情人来做亲子鉴定。这个孩子只是她七八年前的一次“意外”,仅此一次。她说,现在他们夫妻感情很好,家庭很幸福,自己也没想到孩子竟然是情人的。这个女人请求邓亚军,希望下周她老公来做鉴定时,中心能出具一个假的鉴定结果,就说这个孩子就是他的。
出于职业道德,邓亚军没有答应这名女子的请求。然而此后,她一次又一次打来电话,让邓亚军纠结不已。
邓亚军说:“这名女子打过来还是哭诉,她讲她现在的夫妻感情多好,她说她当年只是年轻、不懂事,一时糊涂怀上这个孩子。她让我帮她出具一个假的鉴定结果,我要这么做了,是挽救了她的家庭;我要是不这么做,等于是我毁了这个家,好像我就成了这个家庭的刽子手一样。”
不顾危险三采羊水
负罪感让她“鉴定成疯”
解说:纠结中,邓亚军接到的求助案例接踵而至。在与一个个求助者接触后,邓亚军惊奇地发现,她无意中竟走进了一段段隐私,一个个不愿被他人所知的秘密。
邓亚军介绍了一个让人唏嘘不已的故事。她说,有一个女人怀孕了,随后她不顾危险,连续采了三次羊水,在三家鉴定机构做了亲子鉴定。鉴定结果都显示,这个孩子是她老公的。但她还是不相信,她一遍遍给鉴定中心打电话。她说自己结婚两年都没有孩子,而同情人“一夜情”后,再与老公同床就有了孩子。那这个孩子到底是谁的?她就采了一次又一次羊水,不停地做亲子鉴定。
邓亚军说,这个女人可能怀有某种愧疚或罪恶感,于是不停地纠结。她不仅跟自己纠结,还需要宣泄出来,就不停地给亲子鉴定师打电话。
就这样,作为职业鉴定师,邓亚军成了很多求助者的倾诉对象,她也将这一个个听到的秘密深埋心底。面对求助者,邓亚军始终希望他们都能拿到一个好的结果,有一个好的结局。
父亲前后判若两人
孩子是鉴定最大受害者
解说:奉若掌上明珠的孩子却不是自己亲生的,面对这难以置信的事实,这个父亲对孩子前后判若两人的态度不禁让人唏嘘:在亲子鉴定中,孩子才是最大的受害者。
一个三口之家来做鉴定,孩子大概四五岁的样子。父亲买了一大堆零食给孩子,采血的时候,孩子哇哇大哭。父亲很心疼,就把孩子抱走了。
七天后,当父亲带着孩子再次来到鉴定中心时,一张排除他是孩子生物学父亲的结果却让一切都改变了。
邓亚军说,鉴定结果让这个父亲面如死灰。这时,鉴定书的发票掉了出来,孩子抱着他的腿说:“爸爸,这个可以刮奖。机打发票是可以刮奖的。”然而,这个父亲却一下把孩子推的远远的。
面对这种情况,孩子的母亲将孩子抱在身边,一句话也不敢说。父亲扭头就走,他的妻子跟在他后面,一个人小心翼翼地抱着孩子走了。
邓亚军说,这种情况真的是让他们看着特别心酸,在亲子鉴定中最大的受害者就是孩子。在一篇工作日记中,她写下了这样一段话:作为职业鉴定人,我尊重科学的结论。可是作为一个女人,一个母亲,我实在无法面对孩子那一刻清澈无辜的眼神。在这种时刻,我通常有种冲动,想过去抱住孩子,告诉他这不是他的错。
18年寻子希望破灭
无畏的执著却太过悲壮
解说:邓亚军曾以为自己无所畏惧。她说,自己做了那么多年法医,面对尸体我都不怕,但在面对当事人执迷不悔的纠结时,我怕了。我太怕看他们的眼神,太怕看他们执迷不悟。
2010年2月,一名约40岁的父亲找到邓亚军,向她求助。
18年前,这个男人刚出生的孩子在医院离奇失踪。此后的岁月里,他走遍全国各地,到处寻找自己的孩子。2000年,他发现了一个疑似自己孩子的少年,但当地公安机关调查后发现,这个孩子不是他的。
尽管如此,这名父亲依然很纠结。几年后,他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称这个少年就是自己失踪多年的孩子,并要求做亲子鉴定。就这样,他找到了邓亚军。
此后,邓亚军将少年的DNA与这名父亲的DNA进行了比对,结果显示,这个孩子确实不是他的。虽然已有结果,但邓亚军却告诉一大早就来等结果的这名父亲,称结果还没有出来,他们需要做二次复核。实际上,邓亚军是怕刺激他。
邓亚军感叹说,这名父亲寻找亲生子已经整整18年了,他的妻子精神也不正常,生活十分艰辛。在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后,第二天一早,邓亚军还是将鉴定结果告诉了他。
得知结果后,这名父亲的眼神立刻涣散了,丝毫没有刚来时的精气神。希望再次破灭,他受到的打击无论怎么形容都不过分。对此,邓亚军除了难过,只有深深的无奈。
&《亲子鉴定秘档———一位女鉴定师眼中的血亲关系流变》
 前不久,长篇纪实作品《亲子鉴定秘档——一位女鉴定师眼中的血亲关系流变》由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再度引起了公众对亲子鉴定这一技术手段的关注。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位有着多年亲子鉴定经验的女鉴定师——北京华大方瑞司法物证鉴定中心主任邓亚军,她曾为东南亚海啸遇难者进行DNA身份鉴定。为了详细了解亲子鉴定的科学原理,解答社会公众针对亲子鉴定在准确性以及对历史名人后代问题方面的疑问,本报记者对邓亚军进行了专访。
 & 【人物名片】
邓亚军,1972年生于陕西西安。1996年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法医系,2005年在西安交通大学获博士学位。现为中国科学院北京基因组研究所华大方瑞司法物证鉴定中心主任,同时任全国青联委员、北京法医协会常务理事。曾参与2003年抗击非典和2005年东南亚海啸救援行动。
 & 鉴定结果受各种因素影响
 & 新京报:能否简单介绍一下亲子鉴定的基本原理呢?
邓亚军:所谓的“亲子鉴定”,就是综合运用医学、遗传学、统计学等多学科知识,利用现代生物技术,对被检测者进行检测分析,来确定受检者是否具有生物学父子(母子)关系。DNA亲子鉴定的原理是基于孟德尔的遗传定律。也就是说,父亲、母亲各把自己一半的DNA遗传给孩子,孩子带有一半父亲的DNA,一半母亲的DNA,孩子不可能带有父母没有的DNA。
 & 新京报:能否简要介绍一下,如何做一例亲自鉴定?
邓亚军:首先是采样,从被鉴定人身上采集用于鉴定的样本;然后,实验人员从样本中提取出DNA;接着是进行PCR扩增,通过专用引物,将我们所需要的基因座(相当于基因检测的路标)复制到机器可以检测出来的数量;再就是上机电泳。DNA样本是带电的,不同大小的样本带电的多少不同,在电场中的泳动速度也不同。电泳就是通过给DNA样本人为设立一个正负极的电场,将不同大小的样本区分出来,这样就可以对样本进行基因型的分型分析;接下来要进行数据分析、复核;最后是出具鉴定结论。
新京报:亲子鉴定的结果是100%准确的吗?如果不是,那么(非疏忽性的)错误概率有多大,为什么呢?
邓亚军:原则上说,DNA亲子鉴定的结果应该是最准确的。但是,亲子鉴定会由检测人员的水平,其处理鉴定案件的多少,检测用试剂的种类多少,使用什么样的检测仪器而影响鉴定结果。
鉴定结论出现错误的非人为性因素有很多。首先就是仪器设备的问题。如选用“单根毛细管测序仪310”,每次只能电泳(分离)一个样本,而一个家庭的样本或者一批样本,就需要顺次一个一个的电泳,由于每次电泳的迁移率不同,某些样本的分型结果会被误判;其次是检测用试剂盒的基因座的问题。一般进口试剂盒只有15+1个基因座,两套盒子连用,能达到17+1个基因座,这样的基因座,对于单亲亲子鉴定来说,可能会漏检排除的基因座,把本该排除的结果认定;最后就是检测人员的水平和经验的问题。由于检测人员检测水平和实际经验不一样,一些缺乏经验的检测人员,容易把基因突变认成排除的结果,从而导致误判。
 & 同卵双胞胎做不了亲子鉴定
新京报:同卵双胞胎,他们的基因是基本完全相似,那么假设一对同卵双胞胎兄弟都说自己是某个孩子的父亲,这个可以通过亲子鉴定来解决吗?
邓亚军:对于同卵双生的双胞胎,他们的遗传基因完全一致,所以就没有办法通过亲子鉴定来判定谁是孩子的亲生父亲了。
 & 新京报:在祖孙,包括外公与外孙之间,有没有可能做隔代的鉴定?
邓亚军:隔代鉴定可以做,但结论存在几种可能,一种是认定的结论,一种是排除,还有一种是无法确定的情况。第三种情况在一般的亲子鉴定中是不太容易出现的。
新京报:现在,经常有人自称为古代某名人的后代。比如孔子、孟子的后代,曹操的后代,有人自称是柳下惠的后代,甚至有蔡伦的后代。那么,是否可以通过DNA鉴定来判断他们确实与那些古代名人有关呢?
邓亚军:孔子家族是个例外,因为孔子家族有着详细的家族谱,在族谱确定的前提下,还需要有参照样本。以孔子家族为例,需要选取现有的几代孔子后代(必须是男性),每个后代取几个样本先行确认,如果这些后代的Y染色体基因完全一致,则认亲的人(也必须是男性),也来进行此种检测,一致可认定为后代,不一致则不能认定,这些做法只是针对于男性群体,而无法涉及到女性后代。
新京报:假如一个历史名人的坟墓属实,那么能否通过鉴定手段,确认他上百年或千年的后裔确实为其代代相传?
邓亚军:首先要确定这个历史名人的性别,如果是男性,只能鉴定他的男性后代,如果是女性,只能鉴定其女性后代;其次,现有的DNA检测技术,对于上千年的骸骨,有很大的技术难题。如果名人的坟墓属实,而其骸骨的DNA还能被分离和检测出来,根据骸骨的DNA,可以来检测现存后代的DNA。 
 【案例】
&  巨额遗产与突然冒出的女儿
在浙江慈溪有一位姓周的老大爷,70多岁了,靠着给人掐指算命挣钱度日。多年来老人都是孤单单一个人过活,为了照顾他,社区干部就将他列入了“鳏寡老人”名单。
 2009年5月,老人去世。在处理老人后事时,大家发现他名下拥有巨额存款和一处房产。慈溪有关部门查找到老人亲属,发现老人虽然没有子女,但却有2个妹妹和9个外甥、外甥女。在有关方面的协调下,周大爷的这些亲属达成了协议,后事处理完毕后,老人的所有遗产由这11位亲属继承并分割。就在11位亲属将老人火化完毕,准备分割那笔遗产的时候,一位不速之客找上了门——这是一位30多岁的中年女人,中等身材,说话带着临近地区的口音。
& “我叫周言,是周大爷的亲生女儿,这份遗产应该由我来继承!”帮忙处理后事的社区干部和那些亲属仔细打量了周言一番,她的确跟周大爷长得有几分相似,比如眉毛都比较黑粗,脸型鼻子也一样。但周大爷的亲戚并不相信周言的话,“你说你是他女儿,你有什么证据吗?”周言的确拿不出证据证明,但她坚决声称自己就是周大爷的亲生女儿。双方争执不下,事情最后闹到了慈溪当地法院,周言要求法院判决老人财产由自己继承。
由于没有遗嘱等证据,慈溪地区法院只能以走访、排查的形式对周言所说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但是并没有找到一位能证明此事的人证,也没有找到有力的物证,周言所说是否属实始终无法确定。为此,法院方面还找过当地亲子鉴定机构,但此时老人早已火化,无法提取样本,当地鉴定机构无法做出鉴定。
 2009年7月,慈溪地方法院与邓亚军取得联系,再次了解通过DNA亲子鉴定确定周言身份的可能。邓亚军告诉对方,由于现在已经无法采到老人样本,要做出100%准确的结果已经不可能。“按目前情况看也不是没有办法做,但是有可能得到两种结果,第一种结果是无法排除两人的父女关系,第二种是不能确定。这两种结果听着很相似,但在医学上却是两个概念。如果这两种结果是可以接受的,我们就可以做这次鉴定。”邓亚军说。
经过协商,几方当事人都决定要做鉴定。随后在慈溪地方法院安排下,周言本人、周言母亲、周大爷的两个妹妹分别采集了样本邮寄到北京,进行DNA鉴定。
这桩委托邓亚军花了很大工夫,但是如她所料,最后的鉴定结果就是“无法确定”。她也找过其他高水平鉴定机构复核,结果也都是“无法确定”。因为无法确定周言就是周大爷的亲生女儿,法院并没有支持她的诉讼请求,周大爷的遗产最后仍是由周家的11名亲属继承。
“如果周大爷还有兄弟的话可能鉴定的结果会好一些。”对邓亚军这样一个在工作上追求完美的人来说,出现“无法确定”的结果多少有些遗憾。不过她也有自己的看法,“如果周言的确是周大爷的女儿,在她知道自己的身世的这两年,其实有足够的时间通过正常的往来重塑父女亲情,这样自然就用不着在父亲去世后才争夺遗产了。”
&【新闻链接】
什么是亲子鉴定?
应用医学、生物学和遗传学的理论和技术,判断有争议的父母与子女之间是否有亲生关系。亲子鉴定又称亲权鉴定、父权鉴定。
亲子鉴定 是法医活体鉴定的一项重要内容,主要见于:
1。家庭纠纷,或未婚先孕,怀疑子女不是亲生。
2。怀疑医院产房或育婴室调错新生婴儿。
3。失散多年的家庭成员认亲。
4。移民公证,需确定要求移民者与某人有无亲生关系。
5。涉及计划生育政策,怀疑将亲生子女作为收养儿或将超胎子女给他人抚养等。
6。遗产继承纠纷要确定亲生关系,或试管婴儿的生父认定。
传统的亲子鉴定需要进行血型测试:小孩至少要6个月大,还要大量的血液样本,过程烦琐、取样痛苦且错误率高。DNA亲子鉴定测试与之有很大的不同。DNA亲子鉴定可以在任何组织,例如口腔上皮细胞取样。甚至在小孩未出世前、没有母亲参与的情况下进行,并且是目前亲子测试中最准确的一种--准确率可达99.99999%,因此具有精巧、简便、快速、经济、实用的特点。目前DNA鉴定实验室做亲子鉴定的收费标准为3口人以下3600元一例,两周后即可得到结果,如果有特殊需要,3天也可有结论。传统的血型判断在一定程度上有其作用,但亲子鉴定并不能按照血型来鉴定
当前DNA亲子鉴定利用人类基因组中的重复碱基序列(STR)和PCR技术进行个体识别。
STR作为第二代分子标记,势必会被90年代后期诞生的第三代分子标记技术:一种被称为单核苷的多态(SNP)的技术所取代。美国911恐怖袭击中经过烈火高温焚烧后的尸体辨认工作曾因STR局限性而一度进展缓慢。不过,最终辨认工作依然顺利完成,这全应归功于科学家们采用了SNP技术的创意性决策。
与此同时,中国亲子鉴定信息网的科学家正在开发用于亲子鉴定的SNP检测技术,志在跨越把SNP技术和基因芯片结合的技术难点,完成亲子鉴定基因芯片的设计和制造,并将其率先运用到中国的亲子鉴定事业中去。
传统的亲子鉴定需要进行血型测试:小孩至少要6个月大,还要大量的血液样本,过程烦琐、取样痛苦且错误率高。DNA亲子鉴定测试与之有很大的不同。DNA亲子鉴定可以在任何组织,例如口腔上皮细胞取样。甚至在小孩未出世前、没有母亲参与的情况下进行,并且是目前亲子测试中最准确的一种--准确率可达99.99999%,因此具有精巧、简便、快速、经济、实用的特点。目前DNA鉴定实验室做亲子鉴定的收费标准为3口人以下3600元一例,两周后即可得到结果,如果有特殊需要,3天也可有结论。传统的血型判断在一定程度上有其作用,但亲子鉴定并不能按照血型来鉴定
当前DNA亲子鉴定利用人类基因组中的重复碱基序列(STR)和PCR技术进行个体识别。
STR作为第二代分子标记,势必会被90年代后期诞生的第三代分子标记技术:一种被称为单核苷的多态(SNP)的技术所取代。美国911恐怖袭击中经过烈火高温焚烧后的尸体辨认工作曾因STR局限性而一度进展缓慢。不过,最终辨认工作依然顺利完成,这全应归功于科学家们采用了SNP技术的创意性决策。
与此同时,中国亲子鉴定信息网的科学家正在开发用于亲子鉴定的SNP检测技术,志在跨越把SNP技术和基因芯片结合的技术难点,完成亲子鉴定基因芯片的设计和制造,并将其率先运用到中国的亲子鉴定事业中去。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北京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北京市血液中心等单位通常接受公检法、公证处、律师事务所等部门的委托做亲子鉴定,私人做亲子鉴定应到当地司法部门办理委托手续。
■当事人必须提供身份证(护照)、出生证、结婚证等有效证件的正本,由鉴定单位的工作人员核对和验证身份无误后,复印存档,正本当即归还当事人。
■当事人亲笔填写“亲子鉴定申请书”,包括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请原因等。孩子年幼无书写能力的,可由父母代为填写,再由小孩按手印确认。
■亲子鉴定单位给当事人拍照存档,合影照片将用于亲子鉴定报告。
■采集每位当事人的血样,每人采血 2—
3毫升;采血完毕,要求被采血当事人签名,并由当事人按指纹确认;当事人缴付亲子鉴定费用。
■亲子鉴定单位在采集当事人血样后,一般在
3周内作出由专家审核并鉴定的亲子鉴定报告,然后发给委托单位或委托人,并由专家负责解释鉴定结果。
注:当事人的档案资料及鉴定结果保密保存,不对外公开或供任何他人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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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婚姻法解释(三)》的六点解读
www. 来源:江苏法院网&&作者:孙刚&&更新时间: 17:11:47&&
&&&&2001年修订的婚姻法施行后,针对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法律适用疑难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相继出台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二)》,针对婚姻法修改后的一些程序性和审判实践中急需解决的问题作出了解释,包括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处理程序及法律后果、提出中止探望权的主题资格等等以及彩礼应否返还、夫妻债务处理等问题作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但是2008年以来,全国法院受理的大量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而且呈逐年上升趋势。案件中相对集中的反映出婚前贷款买房、夫妻之间赠与房产、亲子鉴定等争议较大的问题,亟需进一步明确法律适用标准。为此,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出台了《婚姻法解释(三)》,重点对结婚登记程序瑕疵的救济手段、亲子关系诉讼中当事人拒绝鉴定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收益的认定、父母为子女结婚购买不动产的认定、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不动产的处理、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效力的认定等问题作出了解释。给法院的审判实践带来了更加可行的操作性。现将《婚姻法解释(三)》的相关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首次明确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主张撤销结婚登记应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现实生活中,常常有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中存在瑕疵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如一方当事人未亲自到场办理婚姻登记、借用或冒用他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婚姻登记机关越权管辖、当事人提交的婚姻登记材料有瑕疵等。在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时,如果同时欠缺了结婚的实质要件,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内,可以被人民法院宣告无效,但对仅有程序瑕疵的结婚登记的法律效力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当事人以婚姻登记中的瑕疵问题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只要不符合婚姻法第十条关于婚姻无效的四种规定情形之一,法院就只能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如果将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结婚登记程序上有瑕疵的婚姻宣告为无效,不仅扩大了无效婚姻的范围,也不符合设立无效婚姻制度的立法本意。本着司法便民、利民的原则,在司法解释中增加指引性规定,以方便当事人解决纷争。因为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框架下,结婚登记在性质上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即行政确认行为。当事人对已经领取的结婚证效力提出异议,虽然不属于法院民事案件的审查范围,但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解决或提起行政诉讼。据此,《婚姻法解释(三)》第一条第二款作出规定:&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明确规定亲子关系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拒绝鉴定将导致法院推定另一方主张成立的法律后果。
亲子关系诉讼属于身份关系诉讼,主要包括否认婚生子女和认领非婚生子女的诉讼,即否认法律上的亲子关系或承认事实上的亲子关系。现代生物医学技术的发展,使得DNA鉴定技术被广泛用于子女与父母尤其是与父亲的血缘关系的证明。亲子鉴定技术简便易行,准确率较高,在诉讼中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全世界已经有120多个国家和地区采用DNA技术直接作为判案的依据。在处理有关亲子关系纠纷时,如果一方提供的证据能够形成合理的证据链条证明当事人之间可能存在或不存在亲子关系,另一方没有相反的证据又坚决不同意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2002年4月1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做出处理,即可以推定请求否认亲子关系一方或者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而不配合法院进行亲子鉴定的一方要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婚姻法解释(三)》第二条对此予以了确认。此条规定符合社会常理,且便于实践操作。
三、首次明确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是共同财产。
一般而言,夫妻一方财产在婚后的收益主要包括孳息、投资经营收益及自然增值。婚姻法规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及知识产权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也明确规定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对孳息和自然增值这两种情形如何认定未予明确。《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明确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四、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在实际的情形中,作为出资人的男方父母或女方父母均表示,他们担心因子女离婚而导致家庭财产流失。在实际生活中,父母出资为子女结婚购房往往倾注全部积蓄,一般也不会与子女签署书面协议,如果离婚时一概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势必违背了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初衷和意愿,实际上也侵害了出资购房父母的利益。所以,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购房父母子女名下的,视为父母明确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比较合情合理,这样处理兼顾了中国国情与社会常理,有助于纠纷的解决。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更为符合实际情况。《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将产权登记主体与明确表示赠与一方联系起来,可以使父母出资购房真实意图的判断依据更为客观,便于司法认定及统一裁量尺度,也有利于均衡保护婚姻双方及其父母的权益。
五、首次明确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
婚案件中,按揭房屋的分割是焦点问题之一。如果仅仅机械地按照房屋产权证书取得的时间作为划分按揭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标准,则可能出现对一方显失公平的情况。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一方在婚前已经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向房地产公司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即在婚前就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婚后获得房产的物权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故离婚分割财产时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相对比较公平。对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应考虑配偶一方参与还贷的实际情况,对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在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所有的基础上,未还债务也应由其继续承担,这样处理不仅易于操作,也符合合同相对性原理。婚前一方与银行签订抵押贷款合同,银行是在审查其资信及还款能力的基础上才同意贷款的,其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合同相对人,故离婚后应由其继续承担还款义务。对于婚后参与还贷的一方来说,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六、明确规定当事人协议离婚未成则事先达成的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不生效。
双方当事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离婚协议,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作了约定,但该协议是以双方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或到法院进行协议离婚为前提条件的。实践中,主张离婚的当事人一方在签署协议时可能会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承担等方面作出一定的让步,目的是希望顺利离婚。由于种种原因,双方并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或者到法院离婚时一方翻悔不愿意按照原协议履行,要求法院依法进行裁判。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双方事先达成的离婚协议的效力问题,往往成为离婚案件争议的焦点。离婚问题事关重大,应当允许当事人反复考虑、协商,只有在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到民政部门登记离婚或者到法院自愿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时,所附条件才可视为已经成立。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当事人一方有翻悔的权利,事先达成的离婚协议没有生效,对夫妻双方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不能作为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案件的依据。
另外,《婚姻法解释(三)》还对夫妻之间赠与房产、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否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生育权纠纷、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有房屋如何处理、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权利人等问题作出了相关规定。
《婚姻法解释(三)》的出台,是人民法院准确适用相关法律规定,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它和人民群众的婚姻家庭生活密切相关,通过此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促进家庭关系的和睦幸福、社会关系的和谐稳定做出了新的贡献。
&&&作者单位:洪泽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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