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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局认真贯彻学习宜发〔2014〕22号文件精神
09:22:50 )
本网讯(通讯员王萍)&&10月18日,中共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区城管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提升城市综合管理工作水平的意见》(宜发〔2014〕22号)(以下简称《意见》)后,市城管局第一时间将《意见》文稿转成电子版发送至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并号召局系统迅速组织学习讨论。截止目前,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通过采取集中学与自学相结合方式,参学率达100%。
  通过认真讨论,统一了思想,达成了共识,增强了信心。一致认为:该《意见》是一个纲要性文件,对年“大城管”工作进行了破题,全面解读了“大城管”工作,对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的目标任务、组织体系、运行方式、容貌治理、发展保障进行了布局。该《意见》是一个突破性文件。全文有五十六条新举措、新内容、新方式,对城市管理工作有着突破性的发展。该《意见》是一个务实的文件,通篇学习意见后,可以看出这不仅是一个纲要性文件,还是一个有着实质性内容的文件,对很多具体事项进行即有指标性说明又有操作性说明,对建立健全“属地管理、条块互动、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大城管格局、提升“五个标准”具有重要意义。该《意见》是一个促发展的文件。说明了市委、市政府对宜昌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视,进一步激发了大家干事创业的激情,城市管理工作将会发生质的改变、突破性的发展。该《意见》的出台,是为服务宜昌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打基础、管长远的重大举措,为宜昌城市综合管理工作,推进城市综合管理常态化、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指明了方向。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意见》,我们要按照“抢抓机遇,强化职能,狠抓落实,再创佳绩”的要求,认真抓好《意见》的学习宣贯落实工作。一是要理清思路。这次城管改革是我市城管体制第四次重大改革之一,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市城管局改建为市城管委后,定位更清晰、责任更重大、目标更明确,城区城市管理保障将更加有力。因此我们的工作思路应该更宏观、高层次、全方位思考。二是要统筹协调。城市综合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很多工作需要多部门联动协调开展。要有准备的应对转变职能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更进一步建立完善考核检查、指挥协调、整改督办、问责建议等体系、机制建设方面工作。建立高效、快速的联动机制,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形成合力。三是要及早谋划。要结合城管委职能改革,做好“三定方案”和机构设置等工作;要站在城管委职能高度,统筹、综合、全面制定考核办法和《宜昌市城区城市综合管理考核实施细则》等标准。四是要认真履职。重心下移后,要更好的为基层服好务。找准突破点,进一步体现简政放权,管干分离,充分发挥基层单位的积极性、创造性。五是要认真研究和完善城管委职能。如:市容管理与容貌标准之间的统一协调问题,市政设施管理中的燃气管理问题,第三方考核与监督指挥中心日常考核的有机结合问题,环境保护中的大气污染、噪声治理等,进一步明确和正确处理好城管委成员单位在行业管理和城管委统筹协调之间的关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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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农机补贴实施方案
〔2014〕22号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魏县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对口有关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
《魏县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魏县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
实&施&方&案
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3〕6号)和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印发的《河北省2014年中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冀农计发〔2014〕42号)要求,结合我县农业生产现状和农业机械化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化作业水平为主要任务,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积极发展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林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注重突出重点,向优势农产品主产区、关键薄弱环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倾斜,提高农机化发展的质量和水平;注重扶优扶强,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机具;注重阳光操作,加强实施监管和廉政风险防范,强化绩效考核,进一步推进补贴政策执行过程公开公正公平;注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切实保障农民选择购买农机的自主权;注重发挥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促进我县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补贴资金规模
2014年,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安排我县第一批中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780万元,第一期拨付我县财政624万元,剩余资金将视资金实施进度予以拨付。
三、补贴机具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执行河北省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规定:耕整地机械等12大类36小类94个品目机具。背负式小麦联合收割机、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运输机械、装载机、内燃机、燃油发电机组、风力设备、水利设备、太阳能设备、包装机械、牵引机械、网围栏、保温被、设施农业的土建部分(指用泥土、砖瓦、砂石料、钢筋混凝土等建筑材料修砌的温室大棚地基、墙体等)及黄淮海地区玉米籽粒联合收割机不列入中央资金补贴范围,手扶拖拉机仅限在丘陵地区补贴,玉米小麦两用收割机按小麦联合收割机和单独的玉米收割机割台分别补贴。我省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包括我省在12大类内自行增加的2个品目的其他机具。
(二)补贴机具确定。按照农业部确定的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和省农业厅确定的具体补贴机具品目范围,结合我县农业产业发展需要和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需要确定补贴的种类和品目。补贴机具必须是已列入国家、省级支持推广目录的且在我省农机购置补贴软件管理系统内录入的产品。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标识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在资金允许的前提下,将玉米收获机、深松机、小麦免耕播种机等粮食生产耕种收环节急需的机具品目敞开补贴,满足县域内所有申购者的需求。其他重点补贴机具须由县级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及时公布有关情况。对于单台(套)补贴额低于100元的机具将不列入我县补贴范围。
(三)补贴标准。执行国家农业部、省农业厅统一制定的补贴标准。
四、补贴对象和经销商的确定
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公开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对已经报废老旧农机并取得拆解回收证明的补贴对象,可优先补贴。因补贴资金规模所限本年度未能享受到补贴的申购者,可在下一年度优先安排享受补贴。其他优先补贴对象由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根据实际研究确定。
农机生产企业自主设定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资质条件,自主确定补贴产品经销商。根据“谁确定、谁负责”的原则,农机生产企业应督促补贴经销商守法诚信经营、严格规范操作、强化售后服务,并对违法违规经销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县农机化办要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的通知》(农办机〔2012〕19号)和邯郸市农业机械化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经销商监督管理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的通知》有关规定加强监管。已列入黑名单的经销企业和个人不允许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
补贴对象可以在省域内自主选机购机,允许跨县选择经销商购机。提倡农机生产企业采取直销的方式直接配送农机产品,减少购机环节,实现供需对接。
五、操作程序
为提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效果、确保农民切实得利,根据省要求,我县继续实行“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户”的操作方式。具体操作程序共分7个主要环节:
(一)购机申请
购机者持村委会介绍信和身份证自愿到县农机化办申请农机购置补贴资格,并领取《2014年河北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告知书》(以下简称“政策告知书”)。
(二)确定对象
县农机化办和财政局,根据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有关要求确定补贴对象并公示7天,无异议后发放《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书》(补贴软件管理系统内生成)。
(三)全价购机
补贴对象本人在接到县农机化办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农机生产或经销企业处全价购机,并索要正式发票。
(四)机具核实
县农机化办在补贴对象购机后逐台核实,做到“见人、见机、见票”,之后将人机合影、购机发票上传市、省核实,无误后打印《购机确认书》(补贴软件管理系统内生成)交付补贴对象。
(五)牌证管理及培训
补贴对象及所购动力机械一块到农机监理站、农机学校按规定手续办理牌证,农机学校对操作人员做好培训,做到牌证齐全,确保安全生产。
(六)结算申请
补贴对象将牌证办理后,在规定的申请结算时间内,向县农机化办提交“两书、一证、一票、一号”(其中,“两书”为《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书》、《购机确认书》,“一证”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票”为购机发票,“一号”为补贴对象银行账号,下同)申请结算补贴资金。
(七)资金结算
农机化办要认真审核并按月提交相关资料,县财政局要按月组织兑付和结算工作,及时通过购机者账号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购机对象,确保兑付和结算进度高于时序进度。省将结算进度快慢作为下批次补贴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对资金兑付比例滞后的地区,将适度调减直至取消下批次补贴资金安排。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为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农机补贴工作科学规范实施,成立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农机化办主任任副组长,县人大办、政协办、纪检监察、财政、公安、工商、农口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确定补贴范围、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事宜,并对补贴政策实施进行监管。
县财政局要积极支持和参与补贴资金落实及监督工作,增加资金投入,并保证必要的组织管理经费。
(二)规范操作,严格管理。要严格执行省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确保“三严禁、二加强”。“三严禁”:一是在确定补贴对象环节,严禁优亲厚友和人为设置购机条件。二是农民购机环节,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三是补贴机具经销环节,严禁企业借扩大农机购置补贴之机乱涨价,同一产品销售给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不得高于销售给不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两加强”:一是加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网络化管理。要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窃取、倒卖、泄露补贴信息和电信诈骗等不法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二是加强对补贴机具的牌证管理。享受补贴政策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前,其所有人应当向所在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申请登记。要协调农机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做好补贴机具的供货工作,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三)公开公示,接受监督。要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1〕33号)和省有关文件要求,扎实做好政策落实前、落实中以及落实后的“三公开、两公示”工作。其中“三公开”包括:一是做好实施的政策公开。主要内容包括:补贴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支持推广目录、补贴经销商名单、操作程序、投诉举报电话、资金规模等。二是政策落实中资金进度公开。公开的方式包括设置公示栏或利用电视、网络等形式。但严禁对外公布购机者的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和银行账号等个人隐私信息。三是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购机户信息的公开。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农机化办要以公告的形式,将享受补贴的购机户信息和县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予以公布,并确保5年内能够随时查阅。“两公示”内容包括“一是严格执行补贴对象公示制度。农机化办在公平公正确定补贴对象后,要将结果在县农机化办醒目位置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得低于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农机化办负责补贴指标确认书审核,经与县财政局联合确认后,交申请购机农民。补贴指标确认书和政策告知书不得明示生产企业和具体产品信息。对价格较低的机具(补贴额在2000元以内的)可以购机与公示同时进行。二是严格执行补贴机具购机公示制度。购机对象购买补贴机具后,县农机化办及时将购机户所购买机型、生产厂家、经销商、销售价格、补贴额度、姓名住址(不涉及个人隐私部分)等信息在醒目位置公示不少于7天,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接受结算申请。
(四)严肃纪律,加强监管。县农机化办、财政局要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县农机化办要全面贯彻落实监督检查各项规定,要在补贴资金兑付前完成所有补贴机具核实,特别是对享受补贴政策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以及补贴额度5000元以上的农业机械,要逐台核实,做到“见人、见机、见票”。县级财政部门要会同农机等部门按照不低于购机户10%的比例,对购机者购机后实际在用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县农机化办要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要拓宽投诉渠道,通过电话、网络、信函等形式受理投诉。对实名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要做到有报必查、一查到底。要对农民投诉多、“三包”服务不到位、价格虚高、采取不正当竞争、出厂编号及铭牌不规范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报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建议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对有关农机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进行约谈告诫,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改不力的可暂停或取消补贴资格。对于存在降低配置、以次充好、骗补套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产销企业,按规定取消补贴产品的补贴资格或经销补贴产品资格。
(五)加强引导,注重总结。农机购置补贴既是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也是一项产业促进政策。要通过政策实施,促进我县农机装备结构布局优化,快速提高薄弱环节农机化水平,加快农机化发展步伐,全面提升农机化发展质量和效益。要因地制宜制定和实施中长期农机购置补贴规划,坚持行之有效的做法,创新完善工作措施,有重点、分阶段实现政策目标,促进补贴政策持续深入实施。要及时开展半年和全年专项执行情况的总结,上报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财政厅农业处。
附:魏县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魏县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王自林(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营坤(县政府办副主任科员)
&&&&&&&&申&&栋(县农机化办主任)
成&&员:李学瑞(县人大办公室主任)
&&&&&&&&裴瑞涛(县政协办公室主任)
&&&&&&&&郭文仲(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路金锋(县财政局局长)
&&&&&&&&郭庆军(县工商局局长)
&&&&&&&&刘&&静(县农牧局局长)
&&&&&&&&魏怀平(县公安局副局长)
&&&&&&&&汤林峰(县财政局副局长)
&&&&&&&&申学田(县农机化办副主任)
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各人民团体。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日印发
魏县党政网 (编辑:wxnj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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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委农发〔2014〕22号 关于开展《城乡一体 魅力无锡》专题约稿的通知
来源:市委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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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委农办、市城乡发展一体化先导示范镇(街)及后备镇(街):
  《城乡一体 魅力无锡》是中共无锡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于2013年1月起正式编发的无锡市&三农&工作综合性内部资料,截至目前,已编发7 期。2013年中,刊物新辟《人物专访》栏目,通过农经人物采访的形式,展现地区工作特色与人物风采。结合全市城乡一体化工作重点,为总结推广先导示范区建设的创新实践和成功经验,特与全市10个先导示范区及8个后备镇街进行专题约稿。
  一、约稿要求
  1、文稿以人物访谈作为体裁,访谈对象为镇主要领导。访谈题目主旨鲜明,语言轻松活泼,既能够较好地反映该地区整体工作特色、品牌工作项目,又能够展现人物特有的精神风采。
  2、文稿内容须紧扣地区实际,访谈设问及相应内容,主要围绕本地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工作目标、发展思路、重点举措、发展成效,从地区重点工作项目、特色亮点工作、转型发展经验等具体环节、具体工作入手,反映最新进展、展示特色亮点、提供典型经验。
  3、文章篇幅一般不超过4000字,主标题自拟,副标题统一为&访某某镇(街道)+职务+姓名&。
  4、随稿请附反映地区风貌特色的各类图片、或采访对象的工作照片若干张,照片图片请附文字说明,如属个人摄影作品,一并署上作者姓名。
  二、约稿时间
  鉴于刊物稿件具有时效性,双月一期,按照刊物出版时间排定约稿计划安排表,详见附件。
  三、报送方式
  请各市(县)区委农办刊物联络员做好约稿收集汇总及初审工作,于报送截止时间前,将约稿电子稿件及《约稿计划安排表》填好后一并发送至无锡市委农办城乡统筹处,联系人:陈黛媛,电话:,电子邮箱:。每一期报送的文稿将择优录用,刊登后酌致稿酬。
  &&&&&&&&&&&&&&&&&&&&&&&&&&&&&&&&&&&&&&&&&&&&&&&&&&&&&&&&&&&&&&&& 中共无锡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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