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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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普通高校在陕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说明
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提供的是对2015年全国1540所普通高校在陕分批次、分科类、分专业全部在陕招生计划的信息查询。为便于考生理解招生计划信息内容,现做如下说明:
一、院校及专业有关情况说明。院校名称前的四位数字为院校代号,院校名称后的数字为其在该科类、该批次招生计划总数;专业名称前的两位数字(或英文字母)为专业代号,专业名称后的数字为该专业招生计划数。专业名称后如有加注,注明的内容包括有培养方向(或目标)、学制(本科未注明者为4年,专科未注明者为3年)、外语语种(未注明者为不限外语语种)、口语要求(要求提供外语口试成绩的注明为“加试口语”)、教学地点(未注明者,院校地址即为教学地点)、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暂未确定的为“年收费待定”)等信息。
二、提前批文史、理工类本科计划分段说明。参加提前批次录取的文史、理工类本科院校和专业包括军队院校、国防生、公安(司法)院校、免费医学定向生、本硕分流培养、免费师范生(含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中的自主招生)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院校和专业。此类计划按照投档录取的顺序依次分为A、B、C三段。其中A段为军队院校、国防生、公安(司法)院校和专业;B段为免费医学定向生;C段为除军校、国防生、公安(司法)院校和专业、免费医学定向生之外的所有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院校。
三、艺术类招生计划说明。教育部规定,中央戏剧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北京舞蹈学院、中国戏曲学院、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吉林艺术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南京艺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景德镇陶瓷学院、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广西艺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云南艺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新疆艺术学院、解放军艺术学院等29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江南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北京印刷学院(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天津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苏州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艺术等4个本科专业)、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及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等3个本科专业)等13所普通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以及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本科艺术类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均为面向全国招生。因此,本汇编中以上所列院校(专业)均未标明招生计划数。根据教育部规定,高校对参加本校专业课考试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可不编制来源计划。本汇编中除以上所列院校(专业)外,其他未标明招生计划数的院校(专业)即属此种情况,但参加这些高校专业课考试并取得合格资格的考生,可按公布的专业填报其志愿。
艺术类专业名称后注明“美术类”、“编导类”、“播音类”的,表示该专业属于美术类、编导类、播音类专业。其专业注明“须校考合格”的,是在陕西省美术类、编导类、播音类专业课统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院校组织了专业课校考且要求合格考生方可填报。
除美术类、编导类、播音类专业课实行全省统考外,省内高校其他艺术类专业划分为音乐类、舞蹈类、表演类,并实行专业课院校联考,联考成绩合格者,方可填报所考专业的志愿。省外高校除美术类、编导类、播音类外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由招生院校组织,合格考生方可填报其志愿。应部分未组织艺术类专业课校考的省外高校要求,其相关艺术类专业可使用我省专业课院校联考成绩录取,这些专业后都有标注,相应专业类别院校联考合格考生可填报其志愿。
四、军队院校招生计划说明。从2015起,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中,身体健康、未婚、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均截止2015年8月31日)的,均可报考提前批次录取的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所有报考军校、国防生的考生,都必须参加陕西省军区统一安排的政治考核、面试和军检。军队院校各专业培养目标后如注明“合训”,意思为“学历教育合训、任职培训分流”组训方式,即将军队院校按该组训方式招收的初级指挥干部学员安排在学历教育院校,用4年时间完成普通本科学历教育和军政基础训练后,分流到相应任职教育培训的院校,一般用10个月时间针对拟任指挥岗位完成任职培训。培养目标前如注明“指”,意思为指挥类专业,注明“非指”为非指挥类专业。
五、暂无军籍的军校招生计划说明。按照教育部、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解放军第三军医大学、第四军医大学和解放军艺术学院等3所院校,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不分应届、往届)中招收预备军官学员,学员入学不办理入伍手续,享受军队提供的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者,择优选拔为军队干部分配到部队工作;未被选拔为军队干部的毕业学员,面向社会自主就业,可以优先招聘录用为军队文职人员。凡报考上述3所院校的考生,应参加陕西省军区统一安排的政治考核、面试和军检(与其他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同步进行)。
六、国防生招生计划说明。北京大学等50所普通高校招收的国防生,是根据部队建设需要,由军队依托地方普通高校从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不分应届、往届)中招收培养的青年学生。凡欲报考国防生的考生,应参加由陕西省军区统一安排的政审、面试和军检(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同步进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各专业培养目标前如注明“指”,意思为指挥类专业;注明“非指”为非指挥类专业。
七、定向直招士官招生计划说明。根据解放军总参谋部、教育部规定,西安航空学院等6所普通高校招收的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生,是为加快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由军队依托地方普通高校从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不分应届、往届)中招收培养的高素质士官人才。符合征集义务兵规定且高考总分达到陕西省本科第三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在提前批专科第一志愿填报以上6所高校相关专业,并在规定时间参加兵役机关组织的体检、政审和面试。考生入学时不办理入伍手续,在完成高校的相关课程,且能够胜任士官岗位,身体复检和政治复审合格后,按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规定》办法,由兵役机关办理直招士官入伍手续。
八、公安司法类招生计划说明。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新疆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和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公安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体能测试、面试和体检。报考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的考生必须参加面试和体检。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执行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禁毒学(文、理)、警犬技术专业(文、理)和侦查学(俄语,文、理)专业,铁道警察学院本科专业、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执行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铁道警察学院专科专业、陕西警官职业学院的公安专业执行本科三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考生,要参加由省监狱管理局组织的体能测试、面试和体检。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执行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九、免费师范生计划说明。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等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招收的免费师范生参加提前批本科录取,并在专业名称后注明“免费师范”。6所师范大学的自主招生测试合格考生属于报考免费师范生范围的,须在提前批本科C段第一志愿填报其自主招生志愿。
根据《陕西省学前教育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工作实施办法》(陕教生〔2013〕4号)规定,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招收的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按培养层次分别参加提前批本科、提前批专科录取,相应专业名称后注明“学前教育免费师范”。达到第二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在提前批
C 段填报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本科志愿;达到本科第三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在提前批专科填报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专科志愿。
西安文理学院招收的学前教育专业免费师范生,是面向全省招生、毕业后在西安市各区县安排就业的计划,录取安排在提前批次本科
C 段,高考总分达到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均可报考。学生取得西安文理学院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后,由西安市有关部门按照入学时签订的教育培养协议安置就业。其入学后的就读专业全部为学前教育。为确保考生填报志愿时对就业区域的选择,公布计划中的专业按照毕业后就业的县(区)设置(与免费医学定向生招生的专业设置方式相同)。
十、定向招生计划说明。专业名称后注明“定向××就业”,是指报考该专业且被录取的考生,毕业后须到所指定的部门或行业就业。此类定向就业的招生范围为全省所有考生。
解放军理工大学在第二批本科的招生计划为定向人防系统就业,招生范围为全省所有考生,所录取考生没有军籍。
专业名称后注明“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的,报考条件为符合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不限民族)。填报定向西藏就业志愿的考生,应到县(区)招办领取并填写《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收定向西藏就业考生申请书》,并由家长或监护人签署意见。学校录取定向西藏就业考生时,仅依据考生志愿、还是依据志愿并参考上述申请书,由招生院校决定。
延安大学、陕西中医药大学和西安医学院等3所院校在提前批本科招收的免费医学定向生,其学费全部由国家承担。报考免费医学定向生且被录取的考生,在获得录取通知书前,必须先与培养学校和定向就业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中央财政支持中西部地区农村订单定向本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5﹞6号)规定,免费医学定向生原则上只招收农村学生(先在农村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计划无法完成时再从其他考生中择优录取)。省招办将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示录取考生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对于举报并查实存在资格造假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免费医学定向生不得低于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安排在提前批次B段投档录取。
十一、北京电子科技学院报考说明。根据有关部门要求,报考北京电子科技学院(院校代号1017)的考生,须通过省国家密码管理局组织的政审和面试。省国家密码管理局联系电话:029-,各市国家密码管理局联系电话:西安029-、宝鸡0917-3260625、渭南0913-2126299、咸阳029-。
十二、单设本科批次招生(贫困地区专项计划)说明。
单设本科批次是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分A、B两段。其中,A段为国家专项计划,北京大学等高校面向我省56个国家级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区)及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区)定向招生;B段为地方专项计划,西北大学等省属本科一批高校面向我省65个国家级和省级贫困县(区)定向招收农村学生。只有经县(区)招办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报考。
单设本科批次投档安排在本科提前批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前进行。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被录取后可自行决定入学时是否迁转户口,在校学习期间可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申请调整专业。在校学习期间不转学,与其他学生同等享受奖助学金政策。对毕业后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的定向生,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优惠政策。
公安部所属各院校的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安排在提前批次,与公安部所属各院校的普通招生同时投档,贫困地区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填报其志愿后,还须通过省公安厅组织的目测面试和体能测试。
所有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都将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于举报并查实存在资格造假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三、高职单独招生说明。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计划招收对象为参加我省单独组织命题考试的“三校生”(即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毕业生)和煤炭企业优秀青年。此类招生计划安排在提前批次,此类考生填报志愿必须于6月25日12∶00至6月28日18∶00期间完成,参加提前批次录取。
十四、重视拟报考院校的招生章程。考生填报志愿除严格按照本汇编所公布的招生计划外,务必高度重视拟报考院校的招生章程。高校的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招生有关信息的主要形式,高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招生章程的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如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考生可直接向院校咨询或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址:.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查阅。考生填报志愿前,必须认真研读拟报考院校的招生章程,避开自身条件受限的院校和专业。因自身条件不符合院校招生章程要求、又坚持要报考此类院校和专业,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十五、院校录取批次说明。2015年陕西省招生录取按6个批次进行,分别为提前批次、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专科)。各院校在陕招生录取批次是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院校在陕录取的实际情况,经院校申请、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核准后向社会公布执行的。有的院校在陕录取批次与在其他省份所安排的批次不同,在彻底取消本科批次设置之前,此类现象属正常情况。关注院校在不同省份录取批次安排情况的考生,应直接向招生院校进行咨询,慎重作出自己的选择。
十六、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说明。为便于已通过高校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并公示合格的考生填报志愿,同时接受社会对此类招生录取结果的监督,2015年各具有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资格且在陕有合格生源的普通高校,首次公布了其在陕招生的专业和收费标准等信息。但此类招生因使用高校预留计划进行录取,且正式录取开始之前合格考生数量无法确定,因此,公布的专业均无计划数,多数高校提供的专业也未按文史、理工分类。为尽可能避免对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以外的绝大多数考生填报志愿造成干扰和影响,省招办将此类计划单独汇总编辑并向社会公布。通过高校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并公示合格、高考成绩达到有关院校要求的考生,应认真阅读陕西省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志愿填报规定、拟报考高校的相关招生简章和相关计划汇编。在专业选择方面如有疑义,请及时与拟报考高校招办联系咨询,确保此类志愿填报的准确、有效性。
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必须按专门汇编的计划填报志愿,否则,影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本汇编由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普通高校招生处和信息技术处负责整理汇总,省招办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对汇编整理工作给予了大量指导,有关高校选派出有计划编制工作经验的人员全程参与了汇编整理工作,在此一并致谢。由于我们水平有限,不当甚至错误之处在所难免,随后如发现问题,我们将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和网上填报志愿系统页面及时发布更正信息,望广大考生鉴谅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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