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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9-22 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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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吧收银员
手机丢超市被人顺手牵羊监控全拍下来了,赶紧归还吧日期:&&&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近日,市民张女士拨打本报热线,她的手机于8月8日丢在大尧三路的益欣超市,打过去却发现关机了,8月9日上午回到超市试图寻找手机时,通过超市的监控视频发现,当晚她的手机刚刚落在柜台上,结果马上被一位男顾客顺手牵羊,监控将这位男顾客的一举一动都拍了下来,张女士希望这名男顾客看到报道之后尽快将手机还给她。&&&&张女士说到这件事的时候,还是十分无奈:“8月8日晚上下班,顺便去大尧三路的益欣超市买了点东西,回家以后发现手机找不到了,给手机打电话,发现已经关机了,心想肯定是丢了。仔细回忆了一下,当晚下班之后哪儿也没去,就去过超市,就觉得可能是落在益欣超市了,因为结完账手上拿着刚买的商品,可能把手机落在收银台了。”&&&&“第二天早晨我和我先生去超市调取监控录像,果不其然,发现一名穿雪青色翻领T恤的中年男子给我拿走了。他手里好像拿了一串车钥匙,没看清是什么标志,我想他可能是开车走的。后来去周围其他商户调取门口的监控录像,没看到这人步行走过去,这也就证实了他是开车走的。手机是iPhone,里面很多资料,丢了生活很不方便,原来存的电话号码都没了,现在手机卡补办了,但是我手机没了,补了卡也没法用。最近几天我都一直用老公的手机,生活很不方便。朋友劝我报警,但是我还是觉得先不报警,给他个机会主动交还。”&&&&随后记者也调出了当日的监控,监控显示,张女士当时把手机落在收银台靠左的位置,在那名男子顺走张女士手机之前,还曾有一人结账,不过那位顾客没看到手机。而这名穿雪青色翻领T恤的顾客进超市的时候在低着头打电话,他一靠近收银台就看到张女士的iPhone手机了。&&&&这名男子一直在打电话,营业员在一边,没过来。之后,他挂了电话朝门外看了一下,确认没有顾客进来,左手拿钱包压在柜台的手机上,顺势把手机往靠近他身体的地方挪了挪,并且将自己的钱包盖在了手机上。随后营业员走过来问他要什么,他要了一盒烟。当收银员转过身去拿烟的时候,他看了一眼摄像头,便低头付钱,付完钱后拿走了张女士的手机。张女士告诉记者:“他当时就一副小偷模样,看看监控,然后趁人家营业员不在意的时候拿走手机。拿走就给我关机了,很明显是故意不想还给我。”&&&&记者随后来到了这家超市,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天晚上店里有两位收银员,那位拿走手机的男顾客买了包烟就走了,也没多说话。顾客在店里丢了东西我们也很抱歉,如果是我们店里的工作人员见到了,一定会还给失主的,这位拿走手机的人也不是经常见,所以平时没有什么印象。”&&&&记者就此事采访了相关的法律专家,了解到该男子的行为属于不当得利:“拾到东西在法律上叫不当得利,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侵占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因此建议张女士报警,用法律手段追回手机。另外现在正是青岛的旅游旺季,各大旅游景点、酒店饭店以及其他公共场所人都很多,提醒广大市民一定看管好自己的财物,避免给自己增添不必要的麻烦。”&&&&而最后张女士也表示,希望这名捡到钱包的男子看到报道之后将手机还给她,否则的话将会采取相关的措施找回手机,如果您认识或者见到这名男子,可以劝说他归还手机,让手机尽快回到张女士手中。&&&&记者 潘立超实习生 王璐瑶(图为视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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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于本站拥有版权的稿件,未经书面协议授权,禁止其他网站等有关信息服务企业予以转载使用。监控清晰拍下了拿手机的男子 近日,市民张女士拨打本报热线,她的手机于8月8日丢在大尧三路的益欣超市,打过去却发现关机了,8月9日上午回到超市试图寻找手机时,通过超市的监控视频发现,当晚她的手机刚刚落在柜台上,结果马上被一位男顾客顺手牵羊,监控将这位男顾客的一举一动都拍了下来,张女士希望这名男顾客看到报道之后尽快将手机还给她。 张女士说到这件事的时候,还是十分无奈:“8月8日晚上下班,顺便去大尧三路的益欣超市买了点东西,回家以后发现手机找不到了,给手机打电话,发现已经关机了,心想肯定是丢了。仔细回忆了一下,当晚下班之后哪儿也没去,就去过超市,就觉得可能是落在益欣超市了,因为结完账手上拿着刚买的商品,可能把手机落在收银台了。” “第二天早晨我和我先生去超市调取监控录像,果不其然,发现一名穿雪青色翻领T恤的中年男子给我拿走了。他手里好像拿了一串车钥匙,没看清是什么标志,我想他可能是开车走的。后来去周围其他商户调取门口的监控录像,没看到这人步行走过去,这也就证实了他是开车走的。手机是iPhone,里面很多资料,丢了生活很不方便,原来存的电话号码都没了,现在手机卡补办了,但是我手机没了,补了卡也没法用。最近几天我都一直用老公的手机,生活很不方便。朋友劝我报警,但是我还是觉得先不报警,给他个机会主动交还。” 随后记者也调出了当日的监控,监控显示,张女士当时把手机落在收银台靠左的位置,在那名男子顺走张女士手机之前,还曾有一人结账,不过那位顾客没看到手机。而这名穿雪青色翻领T恤的顾客进超市的时候在低着头打电话,他一靠近收银台就看到张女士的iPhone手机了。 这名男子一直在打电话,营业员在一边,没过来。之后,他挂了电话朝门外看了一下,确认没有顾客进来,左手拿钱包压在柜台的手机上,顺势把手机往靠近他身体的地方挪了挪,并且将自己的钱包盖在了手机上。随后营业员走过来问他要什么,他要了一盒烟。当收银员转过身去拿烟的时候,他看了一眼摄像头,便低头付钱,付完钱后拿走了张女士的手机。张女士告诉记者:“他当时就一副小偷模样,看看监控,然后趁人家营业员不在意的时候拿走手机。拿走就给我关机了,很明显是故意不想还给我。” 记者随后来到了这家超市,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天晚上店里有两位收银员,那位拿走手机的男顾客买了包烟就走了,也没多说话。顾客在店里丢了东西我们也很抱歉,如果是我们店里的工作人员见到了,一定会还给失主的,这位拿走手机的人也不是经常见,所以平时没有什么印象。”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相关的法律专家,了解到该男子的行为属于不当得利:“拾到东西在法律上叫不当得利,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侵占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因此建议张女士报警,用法律手段追回手机。另外现在正是青岛的旅游旺季,各大旅游景点、酒店饭店以及其他公共场所人都很多,提醒广大市民一定看管好自己的财物,避免给自己增添不必要的麻烦。” 而最后张女士也表示,希望这名捡到钱包的男子看到报道之后将手机还给她,否则的话将会采取相关的措施找回手机,如果您认识或者见到这名男子,可以劝说他归还手机,让手机尽快回到张女士手中。 记者 潘立超实习生 王璐瑶(图为视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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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7-04·在超市买东西,钱包放在收银台上的时候,视线离开了三秒钟,旁边有收银员和其他客人,会不会有人偷我钱包_百度知道
在超市买东西,钱包放在收银台上的时候,视线离开了三秒钟,旁边有收银员和其他客人,会不会有人偷我钱包
在超市买东西,钱包放在收银台上的时候,视线离开了三秒钟,旁边有收银员和其他客人,会不会有人偷我钱包里的钱呢,一般我都会放好,当时旁边没人,我想等下拿,也试试别人,或者别人觉得我大方,结果没注意旁边来了个人,我捡好后就怀疑了好痛苦
你确定只有三秒?三秒时间不可能从钱包里面拿出钱并且让你不察觉!除非连钱包一起拿走转身就跑!那就不是偷是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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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3条回答
可以调监控视频证明
那别人不笑死我
估计不可能三秒钟偷
这样我不丢脸死了
没事,就是开玩笑
我是不是太敏感了
防人之心不可无,这个道理都不懂,
看监控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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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 我是自己在家带孩子,老公去外地打工,12月底临走时候给我留下3000元生活费,我今天整理一下,加上宝宝的压岁钱,有2千七八,就准备个孩子交托费,剩下的给宝宝存着 可是我那么糊涂,老也不出门了,难得出去一趟,看见华润万家超市就合计给宝宝买点好吃的,(我租的房子很偏僻,没什么大超市)要给宝宝断奶,合计哄哄她
楼主发言:42次 发图:0张
结果结账的时候,糊涂的把钱包落在了柜台上,我也就走出不远,刚刚上了下行的楼梯,我就发现兜没有拉拉划,就急忙往回跑,一个男滴就在我后面结账的,还说,是红钱包吧,在柜台呢。 我跑到柜台,收银员说,我没看见啊。也没有帮我找或者找超市保安,我要把东西放在柜台,然后自己去问,她还不耐烦的说,我可不给看着,我要走呢。 我只好跑到服务台,和他们说,要求看监控,可是就叫我先等,等一会,最后等来负责人,带我看了监控,看见,在我后面第二个人,也是最后一个,50左右的女的,穿着红棉袄,白色套头帽,买了几代元宵,没有用卡,也带走了我的钱包
我急坏了,只好报警,打了110,警察来了,看完说,不是偷窃不归他们管 急的我掉眼泪,去派出所坐了好久,等所长,所长说也没办法 又有人说找报社吧 我就找了记者,记者很好,急忙来了,可是我在超市丢的钱包,人也能看到脸,记者说拍张照片,模糊脸,说一下情况,也许会还回来,可是超市说有规定,不给看,要看派出所来才行
纯粹回答楼主标题:自己管
你这事派出所应该调查,抓住小偷并尽量帮你追回损失,超市有义务配合派出所调查,但他们都没有义务赔偿你的损失啊。
又给派出所打电话,我说我在超市丢的东西,超市应该配合我找回呀,派出所说对,我说人家要你们出面,派出所说不归我们的事,我们没必要 这样又把这事推了回来 一来二去,我一边掉泪,一边说,我在马路上丢大家都会帮我,为什么我在超市丢东西,还知道是谁,你们不帮报社帮我,怎么都不行啊?报社也说不给那人的面部照片的
这个不管超市的事吧,你自己粗心大意的
这些钱也许对很多人来说很少很少,可是对于我,带孩子没有上班,还在租房子,老公在外地给别人开春运车,是准备生活和孩子的托费 希望捡钱者能看到,发发善心,还给我,哪怕只给一半,我交了托费,就能熬到月底,孩子爸爸就能回来了 谢谢你啊,谢谢你啊 是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转盘的华润万家 我不理解这么大超市看我在你家里丢钱,为什么还要保护谁啊?我们不想伤害捡钱人,她也许是一念之差,只给我个机会,让她知道我在找她,好不好??
捡钱者,你要看到就给我留言,我谢谢你,不会记恨你,真心的
西部辣椒侠来救你
楼主你…我没得话讲了,真是单纯天真。你当务之急就是跟老公讲,让他再给钱交孩子托费,这个钱超市肯定不会负责,派出所也不会,只会备案后不了了之,目测只能自认倒霉。
只能怪自己不小心了
超市派出所哪个也不是楼主的妈
吓死我了,还以为楼主孩子丢了 这个钱超市不用管吧,只能叫你老公再给了 报警,超市调监控看看
操,你是打算让谁负责?你在外地打工的老公给你负责行吗?
虽然是粗心大意,但即使有监控,能够帮忙找一下,为什么不帮助找一下呢? 看情况LZ条件不是很好呢。
我不是 想让派出所和超市赔我钱,我只是希望能配合我,配合报社帮我找找,最后的希望而已 为什么不能帮呢??
这么大笔的钱干嘛都要放一个钱包里啊,估计追回的可能性太小了。
警察应该管啊,上次我去买药,药店还给我打电话说我前面的人手机不见了,说看监控像是我拿的,气的我直接去对峙,结果走到半路打电话说不好意思看错了是我后面的人,说那人已经找到了,不承认,警察给带走了。。 你这事性质应该一样啊
不知道为什么啊?谁都说不归他们管,管都是帮忙!!老百姓是真的希望发生事情的时候能找到人帮忙,报社很帮忙,可是…………
华润万家说是他家的规定,记者还说很多超市都是配合帮忙找的
你要是把钱包存在超市的柜子,柜子被撬了,找超市赔是有道理的,你自己弄丢了,指望超市负责么? 你还不能理解超市,说他们要保护谁,人家超市管得着你粗心大意么?
别上火
这属于不当得利吗?话说你是直接去的派出所吗?如果是,建议你打给110然后110会安排附近的派出所处理,过后110还会打电话过来问后续情况。不满意可以投诉。派出所有了上面110压着态度会积极些,我以前楼下半夜有人喝酒猜码扰民时打电话给附近派出所人家根本不管。后来打110'民警马上来处理了'过后110还电话来问我情况解决没有。
@爱恋BL 22楼
18:28:12 你要是把钱包存在超市的柜子,柜子被撬了,找超市赔是有道理的,你自己弄丢了,指望超市负责么? 你还不能理解超市,说他们要保护谁,人家超市管得着你粗心大意么? ----------------------------- 不是这个意思,我没要超市赔,我是说超市应该帮我把照片和过程调出来给记者啊,记者也说保护那人,给挡住脸发
@猪头蓓002 10楼
18:12:20 楼主你…我没得话讲了,真是单纯天真。你当务之急就是跟老公讲,让他再给钱交孩子托费,这个钱超市肯定不会负责,派出所也不会,只会备案后不了了之,目测只能自认倒霉。 ----------------------------- 没要他们赔,只是希望要那个监控录像
你直接报警说钱包在超市被偷了,要求民警一起去调监控这样可以吗?
超市安装监控不是为了帮助我们丢失东西的人找东西么?
虽然这种话是马后炮,但以后钱多的要及时存到银行里,现在很多地方都可以刷卡的,能刷卡尽量刷卡,不但能换积分还能清晓自己的现金流出方便理财。买菜什么身边带少额的钱就够了。
@四处走走的汤圆 28楼
18:38:19 超市安装监控不是为了帮助我们丢失东西的人找东西么? ----------------------------- 还真不是,其实更多的是为了保护超市商品和员工...
打电话给你老公叫他给你卡里存钱才是你现在应该做的,钱估计不可能找回来的,以后小心点
这个钱好像太少了,不知立德的到案不。
你还是听别人的话报案吧,让jc来处理啊。还有再向你老公要钱吧,
打110,不过就算找到人,钱能不能回来也不一定的。
@肥婆一个 31楼
18:42:01 打电话给你老公叫他给你卡里存钱才是你现在应该做的,钱估计不可能找回来的,以后小心点 ----------------------------- 不是不想找,老公走的时候把钱都留家了,春运不完事,老板也不给结钱的,而且春运期间司机吃住都在车上,最多是服务区停一下
那个,给派出所通话的时候录音,然后后面的事儿就你自己看着办吧
楼主你别难过。如果不是这次丢钱。以你粗心大意的性格。万一下次丢了孩子怎么办。你要感激只是三千而已。
@有凤来仪一 34楼
18:46:28 打110,不过就算找到人,钱能不能回来也不一定的。 ----------------------------- 报案了,也打110了,都说丢的不管
遇到这样的事是真是倒霉啊!不过谁都有不小心的时候,楼主下次当心吧。我觉得现在还是找你老公汇款比较稳妥。看样子你是一个人在带着宝宝,就不要东奔西跑的去找各部门了,钱找回来的希望很渺茫,大冷的天带着孩子跑来跑去太遭罪了。还是把集中精力带好孩子,这次就当是破财免灾了。
帮顶
也不知道怎么说好,按说本来条件不好,更应该无比小心谨慎自己那点钱,怎么反而经常看见农民工丢了血汗钱,看病丢了救命钱之类的事情,对自己这么重要的东西怎么心就那么大啊,真是急人。不要说有钱人也会丢钱,说的不好听点,人家丢得起。
人蠢必须讹政府,丢钱就得商家补,尔等敢说一声不,拉上鸡褶帮添堵
既然你老公汇钱不方便那你赶紧联系亲戚朋友借钱吧,等你老公回来再还人家
@格拉 42楼
18:59:08 人蠢必须,丢钱就得商家补,尔等敢说一声不,拉上鸡褶帮添堵 ----------------------------- 你说的不对 ,咱们在谁家丢东西,那商场也是商家啊,都能积极帮忙找啊,何况还看见是谁了,为啥不能帮啊?? 打110就是讹政府了么?只是希望帮忙,哪怕和超市说一声,给咱们照片都行,这件事我还觉得记者还说真帮我们
下次长点记性吧
18:59:08 人蠢必须,丢钱就得商家补,尔等敢说一声不,拉上鸡褶帮添堵 ----------------------------- @四处走走的汤圆 44楼
19:03:44 你说的不对 ,咱们在谁家丢东西,那商场也是商家啊,都能积极帮忙找啊,何况还看见是谁了,为啥不能帮啊?? 打110就是讹政府了么?只是希望帮忙,哪怕和超市说一声,给咱们照片都行,这件事我还觉得记者还说真帮我们 ----------------------------- 那当然得帮了,鸡褶又不是义工,人家也月月顶着定额,没屎可搅拿什么完成任务
我再从新说一下,不是要超市派出所赔钱,只是在他们都看到捡钱者的情况下,没有什么说法 而记者来帮忙都不给个图片帮找人 而且捡钱者也许是一念之差,希望她看到还给我而已,我还说感谢她的 请不要骂我,我只是不明白的是超市、派出所这么做到底对是不对, 才在天涯寻求答案
其实按理拿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就算偷。像银行柜员机多吐钱给你你拿了都算犯罪了。只能说派出所欺负无权无势的楼主。楼主要是本地人,狠一点找几个亲戚去闹下要求超市协助,派出所应该会管的。
我只有一点时间写写这个,要带宝宝了,希望明天能看到答案
回复第27楼,@鹿儿游 你直接报警说钱包在超市被偷了,要求民警一起去调监控这样可以吗? -------------------------- 确实不算偷窃。属于道德之内,法律之外的范围。 别问我为什么知道… 我买了3月就没的肾5交给我的。 简单说,只能认倒霉。
@步莲莲 13楼
18:16:01 吓死我了,还以为楼主孩子丢了 这个钱超市不用管吧,只能叫你老公再给了 报警,超市调监控看看 ----------------------------- 我也是!!汗,LZ应该庆幸不是孩子丢了, 各种表达不清啊,直接说丢钱了何必要扯上孩子
活该。这笔钱对你来说是很大一笔,就应该直接先去银行存好钱,再去超市。 找回来的可能性很小。
当然不能给你调了,超市和派出所没有半点不对。 现行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无特殊申请个人或者企业无权调取监控录像,更不能拷贝和/或散发。市民自然人需要查看监控录像时,需到辖区公安机关报案之后,在派出所警员的协助下调取查看监控录像。一般除了协助公安机关破案外,监控录像不能私自调取,更不能被他人擅自调出使用或用做商业用途。发生案件时或产生纠纷时、以及发生财物丢失向公安机关立案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法院可调取监控作为法律凭证。以上调取监控录像情形均需履行相应手续。 唯一的例外是银行,如果个人要求查看其本人的银行监控录像,在与银行协商后,银行工作人员在向上一级支行申请并得到批准后,可允许并协助查看。 一般的企事业单位公共服务机构等开放场所都可以在公共区域和/或营业范围内的公共区域里安装监控系统,安装时不需要审批手续。
同是鞍山人给你顶一下,不过你也真是的,去超市不该带那么多钱,带着好多钱就别去超市,鞍山的警察就呵呵吧,朋友手机丢出租上也没找回来,,给孩子爸要钱吧,你省着点从衣服什么的把这钱省出来,抱抱,你是灵山的?
觉得楼主好可怜。。。 为什么那么多人都指责楼主不小心,谁还没有个粗心的时候啊,干嘛用圣人的标准要求楼主,楼主不是圣人你们就可以理直气壮的嘲笑楼主了? 真丑态~~~
19:30:03 当然不能给你调了,超市和派出所没有半点不对。 现行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无特殊申请个人或者企业无权调取监控录像,更不能拷贝和/或散发。市民自然人需要查看监控录像时,需到辖区公安机关报案之后,在派出所警员的协助下调取查看监控录像。 ----------------------------- 楼主去法院起诉吧
@小糖果爱美丽
19:38:00 觉得楼主好可怜。。。 为什么那么多人都指责楼主不小心,谁还没有个粗心的时候啊,干嘛用圣人的标准要求楼主,楼主不是圣人你们就可以理直气壮的嘲笑楼主了? 真丑态~~~ ------------------------- 你粗心大意所以全世界该你的欠你必须为你的粗心大意负责,不负责你就要发帖指责这个指责那个哗众取宠??? 没人是圣人,但是起码自己犯错不会首先怪到别人头上!!! 照照你个B样!
只能说你们警察不负责,我们监控室经常有警察带人调监控看东西丢哪了
@四处走走的汤圆 49楼
19:12:02 我只有一点时间写写这个,要带宝宝了,希望明天能看到答案 ----------------------------- 先打电话给电视台民生节目,然后让电视台记者帮你报警。这种警察一般会比较重视。然后警察出警,请电视台记者跟着一起去,当场调录像当场拍摄。晚上节目就能上街了。
@四处走走的汤圆 28楼
18:38:19 超市安装监控不是为了帮助我们丢失东西的人找东西么? ----------------------------- 不 超市安摄像头只是为了不让别人偷他的东西 还有监管员工
不过只有两千多,估计难。没啥新闻价值。以前广州这边有个女的,丢了好几万吧,也是节日期间,然后报电视台去了,然后就找回来了。
@meiying_bl
19:49:14 只能说你们警察不负责,我们监控室经常有警察带人调监控看东西丢哪了 ----------------------------- 警察已经看过了…… 看帖不仔细 楼主是又想让报社的去看,还想拍照什么的…… 超市照规定不准,楼主就开始抱怨超市抱怨派出所什么的
把图像调出来,打印,两大街发广告,让她也别做人
@无心养猪猪满圈 3楼
18:04:20 纯粹回答楼主标题:自己管 ----------------------------- +1
19:30:03 当然不能给你调了,超市和派出所没有半点不对。 现行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无特殊申请个人或者企业无权调取监控录像,更不能拷贝和/或散发。市民自然人需要查看监控录像时,需到辖区公安机关报案之后,在派出所警员的协助下调取查看监控录像。 ----------------------------- @无心养猪猪满圈 56楼
19:39:46 楼主去法院起诉吧 ----------------------------- 警察不作为,不过你这个难度有点大。 我试过银行丢钱,也是不让我去看监控录像,必须要警察去调。 不过我幸运的是拿我钱的那个人在银行开户,什么信息都有 银行打了电话过去不久就自动把钱送回来。
大家也别光指责楼主了,谁还没个粗心的时候呢?更该指责的是那个顺手牵羊的老太婆吧,顺手拿人家那么些钱能发财吗?一把年纪了,手这么不干净。。。
@小糖果爱美丽
19:38:00 觉得楼主好可怜。。。 为什么那么多人都指责楼主不小心,谁还没有个粗心的时候啊,干嘛用圣人的标准要求楼主,楼主不是圣人你们就可以理直气壮的嘲笑楼主了? 真丑态~~~ ------------------------- @公共马甲159 57楼
19:48:54 你粗心大意所以全世界该你的欠你必须为你的粗心大意负责,不负责你就要发帖指责这个指责那个哗众取宠??? 没人是圣人,但是起码自己犯错不会首先怪到别人头上!!! 照照你个B样! ----------------------------- 你刚舔完你妈的B吧 嘴巴这么臭 你妈骚逼里的脓血都被你喷出来了
要不然你就会闹,要不然你就忍着 以你的性格看来你是不会闹的,不然也不会上天涯来发帖 估计那50多的大妈也不会上天涯
刚刚在亲子那边看完楼主的帖子,回到八卦又看见了。哎,屋漏偏逢连夜雨,楼主加油。
没办法啊 ,你还能怎样
不知怎么安慰你,不要带大额现金出门,都放卡上最好,用时再取。大过年的,就当破财免灾了吧!
@超级玛丽的蘑菇 9楼
18:10:27 蘑菇婊被狗艹多了连起码的人性都不要了
@秋日阳光的微凉 63楼
19:58:23 把图像调出来,打印,两大街发广告,让她也别做人 ----------------------------- 犯法了、
楼主,你和我一样天真,当时我家老人把我的首饰全忘在出租车上了,我半年后才知道,也是在网上发帖子了,有很多人好心人回复我,但是还是没下文。想开点吧,有的人就是这样喜欢贪不义之财,但是老天是公平的,不义之财得多了肯定会遭到报应的。也希望你能有好运,那个人能把钱还回来
@meiying_bl
19:49:14 只能说你们警察不负责,我们监控室经常有警察带人调监控看东西丢哪了 ----------------------------- @无心养猪猪满圈 62楼
19:53:33 警察已经看过了…… 看帖不仔细 楼主是又想让报社的去看,还想拍照什么的…… 超市照规定不准,楼主就开始抱怨超市抱怨派出所什么的 ----------------------------- 如果有价值的线索直接就拷走的啊,而且我们这也有报纸登,上次报纸登了监控照片就追回一台电脑
派出所管粗心大意丢钱的还不得忙死啊
派出所说这事不归他们管。他们是管什么的,管给别人上个户口上三年的。真心队派出所公安局之类无语了………
@玄霜儿
20:43:00 @秋日阳光的微凉 63楼
19:58:23 把图像调出来,打印,两大街发广告,让她也别做人 ----------------------------- 犯法了、 ————————————————— +1,这犯法。之前有个女店主把她店里小偷的摄像放微博上,结果那女的本来心里就有问题自杀了,女店主判3年。何况这还不是偷,是捡,金额构不构成侵占还两说。只能说楼主自认倒霉。 这贴到最后成呼吁捐款的就神作了。
@落叶下的单车
21:33:00 派出所说这事不归他们管。他们是管什么的,管给别人上个户口上三年的。真心队派出所公安局之类无语了……… ————————————————— 派出所真很忙好吗?不懂别乱说可不可以。楼主这要是被偷的,派出所还有义务抓小偷。楼主自己丢的啊,丢东西的多了,派出所都管就别活了。
还好不是孩子丢了! 大过年的,谁干这事儿也不怕今年走霉运! 算啦,破财消灾吧。不过当年我在超市负责视频那会儿我会给别人特供视频的,这对于超市来说不是个什么事儿,但对顾客来说很重要,真烦这些所谓的品牌商家,什么都是走程序,我那时就是不想照规定办事,就是看我自己心情,还升职了!
派出所要管啊,这就叫偷窃。
丢失东西分两种,一种叫丢失,也就是自己都不知道丢哪了。一种叫遗忘,就是失主知道东西在哪只是忘记拿走了。后者谁拿了就叫偷窃。 当初深圳机场的清洁工捡到一个包裹,里面是价值很多钱的黄金,最后清洁工给派出所抓走了啊,这个好像就叫偷窃
我觉得这事应该派出所管!派出所出面超市配合
如果失主要求还而拒还,且数额达到犯罪标准,可以构成侵占罪。 《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楼主这叫遗忘物,所以拿走钱的人是侵占罪。
俺错了,不是偷窃。
@玄霜儿
20:43:00 @秋日阳光的微凉
19:58:23 把图像调出来,打印,两大街发广告,让她也别做人 ----------------------------- @爱护马甲人人有责 78楼
21:42:28 犯法了、 ————————————————— +1,这犯法。之前有个女店主把她店里小偷的摄像放微博上,结果那女的本来心里就有问题自杀了,女店主判3年。何况这还不是偷,是捡,金额构不构成侵占还两说。只能说楼主自认倒霉。 这贴到最后成呼吁捐款的就神作了。 ----------------------------- 先不说小偷有没有人权。。。 我记得上次那个地铁上吃面的姑娘就被拍照了还登报了吧,最后不也不了了之?谁给她赔偿了?谁承认犯法了? 对一个吃面的姑娘都这么无情,对待小偷反而讲人权了,还不能拍照,那警察抓坏人全国通缉都是犯法了呗?那大头照都清楚的很呢。。。 还有,小偷有心理问题怪谁啊,女店主怎么那么冤那,失了财还被判刑,真tm没天理。心理素质不好还当小偷,死了活该。别说我凉薄,博爱只针对无辜老百姓,不是对这些社会渣滓用的。
@cuocuo楼
22:13:14 如果失主要求还而拒还,且数额达到犯罪标准,可以构成侵占罪。 《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谢谢科普啊 能不能说说具体数额? 楼主这个达到了没?
曾在某瑪丟包,可笑的是,去服務台咨詢的時候意外地被告知取回了包包,好笑的是包里的貴重物品一個都沒留下被T_T
肯定找不回来了 借点钱吧 想开点
警察应该管,我们这里的警察什么鸡毛蒜皮的事都管,警察不管你去闹
@小糖果爱美丽 55楼
19:38:16 觉得楼主好可怜。。。 为什么那么多人都指责楼主不小心,谁还没有个粗心的时候啊,干嘛用圣人的标准要求楼主,楼主不是圣人你们就可以理直气壮的嘲笑楼主了? 真丑态~~~ ----------------------------- 这楼里说风凉话的人太恶心了 楼主是粗心没错 但明显是拿人钱包的人才不道德啊 派出所什么的推来推去 建议楼主找电视台吧
丢钱谁都丢过,别着急。就当没有过,日子还得过。别太着急,一辈子总有个倒霉的时候。两千多块天还塌不了
。。。日子过得那么紧,还把钱全都揣身上逛超市,以后去买零碎东西时可别这样了! 你丢这个钱包,的确是你自己责任最大,倒底能不能公开视频,对于派出所和商家可能都是两可之间的事,你好好跟他们商量,人心都是肉长的,事在人为,或许可以帮你找回钱包。
其实我真的觉得楼主去报案了然后让超市和派出所帮忙吧,按程序来,毕竟帮忙这个感觉不难,都看到那个拿的人了。话说我们这边超市还不错,上次我把伞忘了,第二天我去问,因为只记得柜子大概号码,描述了下,工作人员帮我找出来了。当然,一把伞确实小东西不像钱那样严重。
维森么感觉是来捐款的
19:30:03 当然不能给你调了,超市和派出所没有半点不对。 现行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无特殊申请个人或者企业无权调取监控录像,更不能拷贝和/或散发。市民自然人需要查看监控录像时,需到辖区公安机关报案之后,在派出所警员的协助下调取查看监控录像。 ----------------------------- @无心养猪猪满圈 56楼
19:39:46 楼主去法院起诉吧 ----------------------------- 貌似还起诉不了。首先钱包是楼主遗失在超市然后被人捡走的而不是被偷走的。捡走的人往低了说是拾金有昧,道德问题;往高了说最多也就是不当得利,上不犯刑法下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真心不在公安局受理范围内可管可不管。超市也没错。楼主要起诉只能对捡钱包的人提起民事诉讼,前提是她得知道那个人是谁……
@cuocuo
22:13:14 如果失主要求还而拒还,且数额达到犯罪标准,可以构成侵占罪。 《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小糖果爱美丽 86楼
22:17:28 谢谢科普啊 能不能说说具体数额? 楼主这个达到了没? ----------------------------- 侵占罪我记得是5000元至一万立案,楼主的两千七八肯定不够。还有一个更麻烦的地方: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不诉不理,也就是说,楼主必须先自己找的那个人才能去公检法起诉……
@玄霜儿
20:43:00 @秋日阳光的微凉
19:58:23 把图像调出来,打印,两大街发广告,让她也别做人 ----------------------------- @爱护马甲人人有责
21:42:28 犯法了、 ————————————————— +1,这犯法。之前有个女店主把她店里小偷的摄像放微博上,结果那女的本来心里就有问题自杀了,女店主判3年。何况这还不是偷,是捡,金额构不构成侵占还两说。只能说楼主自认倒霉。 这贴到最后成呼吁捐款的就神作了。 ----------------------------- @小糖果爱美丽 85楼
22:15:29 先不说小偷有没有人权。。。 我记得上次那个地铁上吃面的姑娘就被拍照了还登报了吧,最后不也不了了之?谁给她赔偿了?谁承认犯法了? 对一个吃面的姑娘都这么无情,对待小偷反而讲人权了,还不能拍照,那警察抓坏人全国通缉都是犯法了呗?那大头照都清楚的很呢。。。 还有,小偷有心理问题怪谁啊,女店主怎么那么冤那,失了财还被判刑,真tm没天理。心理素质不好还当小偷,死了活该。别说我凉...... ----------------------------- 亲,这种不是公诉案件啊,公检法不管的,不俗不理。人家姑娘得自行起诉才行。然后又牵涉到另一个问题:姑娘怎么找得到那个侵权人……
@小糖果爱美丽 85楼
22:15:29 先不说小偷有没有人权。。。 我记得上次那个地铁上吃面的姑娘就被拍照了还登报了吧,最后不也不了了之?谁给她赔偿了?谁承认犯法了? 对一个吃面的姑娘都这么无情,对待小偷反而讲人权了,还不能拍照,那警察抓坏人全国通缉都是犯法了呗?那大头照都清楚的很呢。。。 还有,小偷有心理问题怪谁啊,女店主怎么那么冤那,失了财还被判刑,真tm没天理。心理素质不好还当小偷,死了活该。别说我凉...... ---------------------------------------------------- 而且个人认为,那个小偷自杀店主判刑的案例,店主是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入刑,而不是侵犯名誉权,侵犯名誉权是民事案件,好像还没见过入刑的。因为小偷的自杀可以认定与店主行为有重要因果关系,然后刚好那个行为又是违法侵权的,于是公安就提起公诉了。 女店主正确做法应该是报警的,虽然报了警通常抓不到小偷,但也好过可能被判刑啊。只能说普法工作任重道远吧,唉……
回复第85楼,@小糖果爱美丽 @玄霜儿 73楼
20:43:00 @秋日阳光的微凉 63楼
19:58:23 把图像调出来,打印,两大街发广告,让她也别做人 ----------------------------- @爱护马甲人人有责 78楼
21:42:28 犯法了、 ————————————————— +1,这犯法。之前有个女店主把她店里小偷的摄像放微博上,结果那女的本来心里就有问题自杀了,女店主判3年。何况这还不是偷,是捡,金额构不构成侵占还两说。只能说楼主自认倒霉。 这贴到最后成呼吁捐款的就神作了。 ----------------------------- 先不说小偷有没有人权。。。 我记得上次那个地铁上吃面的姑娘就被拍照了还登报了吧,最后不也不了了之?谁给她赔偿了?谁承认... -------------------------- 就是,心理素质不好还当小偷,同情小偷的都去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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