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濮阳专业人员继续教育育怎么一直出问题

您现在的位置:>
浅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 05:27:59&来源:&
近年来,烟台开发区全面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以知识更新为主题,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为目标,把握专业技术人员的成长规律和教育培训需求,不断
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创新机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继续教育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过硬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力智力技术支撑。本文结合自身实践,通过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存在的问题的分析,提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对策。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存在的问题分析从近几年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情况来看,目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宣传认识不够。按照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脱产接受继续教育时间累计不少于一定学时。但在实施继续教育工作中,普遍反映工学矛盾比较突出,许多单位,甚至专业技术人员本人往往都以“工作忙”为借口,单位不给时间,专业技术人员也不愿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有的单位对继续教育专业知识培训比较重视,而对公共科目重视不够,很难达到规定的学时要求。总体来讲,不论是单位、还是专业技术人员对继续教育的认识还不到位。(二)培训的针对性不强。近几年,我们部署了专业技术人员《WTO知识》、《高新科技知识》的公共科目培训,从培训效果来看,专业技术人员反映,培训只限于拓宽知识面,了解一些新知识,培训内容的前沿性和针对性不强。部分单位和继续教育基地的培训方法比较单一、内容不够丰富,简单地认为继续教育就是办个培训班而已,培训工作不适应成人教育的特点,不宜调动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的积极性。
(三)培训经费明显不足。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中,普遍反映培训经费明显不足,一是财政和单位划拨的继续教育经费难以满足需要,甚至落实不了。根据规定,各级财政和单位每年应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划拨职工教育经费,但执行中根本无法落实,难以到位,继续教育缺乏经费保证;二是部分企事业单位继续教育经费达不到规定标准,特别是效益不好的单位继续教育投入不仅没有增加反而逐年减少,有的根本没有,这样就造成个别单位继续教育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三是有的单位教育经费缺乏监督,集中由几个人使用,作为领导外出培训或考察学习的经费,一般人员培训经费却难以保证。
(四)激励约束机制不够健全。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学习情况、考试成绩和考核结果,作为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聘任、晋职、职(执)业资格注册的依据之一。而在具体运作中,部分单位缺乏切实可行的激励措施,在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聘任、晋职、职(执)业资格注册时,往往只重视业务能力,而对继续教育的要求不很严格,有的甚至根本不看继续教育的结果,导致培训学习氛围难以形成。二、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对策及措施
针对目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粗浅对策和措施:
(一)强化激励机制,营造培训的良好氛围。严格按照各级级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相关政策规定,充分运用宣传教育和法律强制力的特殊功效,进一步调节和规范各事业单位、各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心理和行为,使之认识到参加继续教育既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义务,是拓宽知识面,提高自身素质的一个有效途径,是法律规定的必须完成的硬性任务。强化继续教育激励机制,严格实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晋升挂钩使用。建立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对继续教育工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设立继续教育表彰奖励项目,对继续教育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政府或人事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对不执行继续教育法规的给予一定的处罚。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继续教育证书登记制度、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制度、继续教育备案制度和继续教育统计制度。
(二)强化师资队伍建设,丰富培训内容。不断提高继续教育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开展对培训者的培训。各级人事、职改部门要定期对从事继续教育工作的管理人员有计划地进行培训。通过讲座、考察、研修等活动,提高师资水平。建立继续教育师资信息库,形成稳定的骨干教师队伍,实现继续教育师资共享,为开展继续教育工作提供优质服务。进一步优化、整合继续教育基地的师资力量,建设一批基础设施好、社会信誉好、培训质量高的继续教育基地。建立继续教育基地评估认证制度,通过评估对那些“滥竽充数”的基地坚决予以撤消。要结合实际,制定急需人才培训计划,不断丰富继续教育的内容。进一步开展更新知识培训,不断优化知识结构。大力开展职业资格培训,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职业道德、职业知识和职业能力培训。(三)强化组织协调机制,加大宣传力度。确立人才培训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成立由各级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组织、人事、财政、职改等部门参加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继续教育协调机制,定期研究继续教育工作,解决继续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证继续教育任务的顺利完成。将继续教育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之中进行统筹安排,纳入各级政府、部门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之中进行重点考核,以继续教育促人才培养,以人才培养促经济社会发展。同时,要通过各种途径,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各级、各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对继续教育的认识。(四)强化保证措施,加大经费投入。采取国家、单位、个人相结合的方式增加继续教育投入。要将继续教育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证继续教育的正常开展,重点保证本区域内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培养经费的投入。建立继续教育基金,推动继续教育事业深入发展。各企事业单位要保证继续教育投入经费不低于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其费用从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逐年按一定比例递增。对开发新技术、研制新产品和进行科研课题的,可依据有关规定直接在成本中列支或在管理经费和项目资金中安排。通过各种途径,积极筹措培训经费,确保资金到位。(五)强化中介组织的作用,推进继续教育社会化。按照政、社分开的原则,培育和发展继续教育中介组织,充分发挥其培训教育、咨询服务、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完善继续教育协会,广泛吸纳多领域、多方面,不同所有制单位和个人的参与,充分发挥其网络优势、信息优势和个人优势。进一步改进培训方式,开展远程教育,探索社会化选学等新方式,调动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培训的积极性。
烟台开发区人事劳动保障局 王泓宇
&|&责任编辑:周霄
■ “烟台资讯365”让您随时随地用手机轻松掌握烟台最新鲜的事儿
■ 订阅方式:发送ytzx到&&
■ 取消方式:发送qxytzx到
■ 资费:0元/月 &&
■ 仅限山东移动用户
>>相关新闻
07-25· 05-12· 04-12· 03-25· 02-24·
·····
·····
········
48小时排行榜
&&增值许可证:鲁B2-号&&广告经营许可证:鲁工商广字08-1685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2377&&举报邮箱:
烟台日报传媒集团/烟台星云信息传讯有限公司 本站官方网址 鲁ICP备020006号* 您要为您所发的言论的后果负责,故请各位遵纪守法发表人: 张先生  
提问时间:
 标题:工程师中级职称评审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问题
&&&&2006年8月我取得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职称,本应4年后2010年8月申报工程师中级职称,但因工作变动未及时申报,计划今年申报,但了解到天津开发区2012年申报条件中提到需要上交&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因本人不知道申报中级职称还需要&继续教育证书&,有几个问题提问:
&&&&1、继续教育证书从哪个部门领取;
&&&&2、像我这种情况参加继续教育的记录是从2006年8月到2010.08还是到2013年8月,是按一个申报周期(4年)参加继续教育还是按实际年限?
&&&&3、我没参加过继续教育是否可以补修?如果不行,是不是从现在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到哪里参加学习?学时数具体要求是什么?
&&&&4、建议丰富这方面的实操性网络信息,便于市民查询和参考。网上只查到一个天津2002年颁布的一个制度,不太具体,广东、重庆这方面做的比较细,出台了一系列实施细则和相关问题的解释与说明,并有专门的网络学习的平台,个人意见,仅供参考,谢谢!
回复部门:人力社保局   回复时间: 16:54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们联系相关部门后回复,请您继续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尊敬的网友:
  您好!1、关于申领《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证书》问题,请到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或本人存放档案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领;
  2、按照《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第十条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脱产、半脱产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每人每年累计不得少于十二天;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从事高新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脱产、半脱产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每人每年累计不得少于十八天。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散使用。&申报职称材料时,对继续教育学时的具体规定请与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或本人存放档案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联系;
  3、关于网络学习平台,我市正在抓紧建设,未来将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一项重要形式。其他相关政策可以通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泰达人才网&网站查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热点推荐
·····
请输入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C) 2000-.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常见问题解答关于加强和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事劳动局,工业新区人力资源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继续教育基地:&&为切实做好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继续教育)工作,根据国家、省继续教育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强和规范我市继续教育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按需施教,讲求实效,严格规范继续教育培训班管理&&开展继续教育培训,要以完善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创新能力为目标,立足科技前沿,体现专业发展趋势,注重理论和实践结合,坚持按需施教、讲求实效。为提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针对性、实用性,要严格申报审核程序,加强规范管理,确保培训质量。&&(一)各单位举办继续教育培训班前,须填写《威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办班申报审批表》(一式两份),同时将培训内容、形式、学时、师资、收费等情况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于开班前20天报同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方可实施,未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的培训项目,不得登记继续教育学分。&&各继续教育基地培训班申报审批事项,按《威海市继续教育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威人社发〔2011〕号)有关规定执行。&&(二)培训结束后10天内,将培训人员花名册、出勤记录、培训情况等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办理《威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结业证书》(以下简称《结业证书》)。&&(三)凡参加培训时间不足三分之一课时的,不予办理《结业证书》;参加培训时间不足三分之二课时的,按实际培训课时降低学分后办理《结业证书》。&&(四)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对继续教育培训班的教师授课、学员出勤和教学管理等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五)各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及市级继续教育基地应将本年度继续教育培训情况总结、下年度继续教育培训项目计划于12底以前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二、紧贴实际,细化内容,改进和完善继续教育学分计算办法&&继续教育学分是考核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数量和质量的主要依据,其计算办法,国家、省有规定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行业主管部门与市级以上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发文确定学分计算办法的,仍按原办法执行;没有规定的,按以下办法进行分类计算。&&(一)培训类&&1、参加市和市区各部门(单位),以及经各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继续教育基地组织开展的各类继续教育培训,经考核(考试)合格后,以颁发的《结业证书》为依据登记学分。为继续教育培训提供教学的,凭继续教育基地或施训机构出具的授课证明、本人备课记录,可获得所授课时的2倍学时计算学分。
2、参加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脱产、半脱产培训或进修,以及参加国家、省、市举办的高级研修班,按实际学习天数计算学时,以主办单位颁发的证书为依据登记学分。
参加上述两类培训,学分计算标准,一天为6个学时,每5个学时折算1学分。每项培训计算和折算的学分,最多不超过20学分。
3、参加市和市区各部门(单位)以及继续教育基地举办的专题讲座、技术操作示范等,参加人员按实际听课学时数,凭举办单位的证明,每5学时折算1学分。
4、参加国际和国家、省、市举办的各类学术交流(学术报告)、专题研讨会等,每次按实际天数计算学时,以主办单位颁发的证书或会议通知、与会人员名单为依据登记学分(参加不同级别、同一专题会议的,按最高级别登记,不得重复登记)。同时做主题演讲的,以演讲稿等说明材料为依据,分别增计10学分、8学分、6学分、4学分。
5、出国考察学习的,以单位出具的证明和护照为依据,每次登记3学分;出国讲学或出国留学进修的,以单位证明或进修证书为依据,每次时间在半个月内的登记10学分;半个月以上至一个月的登记15学分;一个月以上不满二个月的登记20学分;二个月以上不满三个月的登记25学分;三个月以上不满四个月的登记30学分;四个月以上至半年的登记35学分;半年以上至一年的登记40学分;一年以上的每超过二个月增计5学分。
6、参加自学考试的,以单科合格证书或学校出具的有学籍编号的成绩单等为依据,每门登记5学分;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国家承认的各种学历教育的,以录取通知书、毕业证和成绩单为依据,在规定的学制内每年登记10学分;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在职研究生课程学习,以结业证书为依据一次性登记20学分;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在职申请硕士、博士学位教育者,以学位证书为依据一次性分别登记30学分和50学分。
7、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所在单位重大技术项目引进、安装、调试和重大技术项目改造期间,以单位出据的有关证明(项目合同、验收报告复印件和单位证明)为依据计算和登记学分,时间在半年内的计10学分,超过半年以上的,每满1个月增计2学分,1年最多可计20学分。
(二)科技成果类
获得的科技成果以获奖证书或文件为依据,计算登记学分。
1、获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计200学分;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计150学分,二等奖计100学分。
2、获省最高科学技术奖,计100学分;获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计80学分,二等奖计60学分,三等奖计40学分。
3、获市科技进步奖一、二、三等奖,分别计60学分、40学分、20学分。
4、获市区科技进步奖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0学分、15学分、10学分。
5、获得国家专利局授予的发明专利的,署名前3名的专利权人每项计40学分;获得国家专利局授予的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的,署名前3名的专利权人每项计5学分。
6、承担国家级课题研究与项目开发的,主课题(项目)组人员前5名每人每年计20学分,子课题(项目)组人员前3名每人每年计15学分;承担省级课题研究与项目开发的,主课题(项目)组人员前5名每人每年计15学分,子课题(项目)组人员前3名每人每年计10学分;承担市级课题研究与项目开发的,主课题(项目)组人员前5名每人每年计10学分,子课题(项目)组人员前3名每人每年计5学分。在继续教育证书登记时,需提供课题管理部门下发的文件、课题申请表、开题报告、课题阶段性检查材料,课题结题的还应提供结题报告、结题证明等。
(三)论文著作类
1、发表的学术、技术论文,以发表论文的刊物(具有全国统一刊号(CN、ISSN),下同)为依据计算和登记学分。被SCI收录,第一至第三作者分别计25、20、15学分;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第一至第三作者分别计10、8、6学分;在省部级刊物上发表,第一至第三作者分别计8、6、4学分;在市级刊物上发表,第&& 一、二作者分别计4、2学分。各种内部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计1学分。同一论文在不同刊物上发表的,按最高级别登记学分,不得重复登记。
2、出版的具有统一书号(ISBN)的著作、译著,以出版物为依据计算和登记学分。主编、副主编、编委分别计20-25、15-20、5-10学分。
(四)其他
1、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合格证书的,每个模块(专业)计2学分;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取得合格证书的,计2学分。
2、参加援藏、援外及到基层、贫困地区参加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计10学分。
三、明确规程,严格考核,加强规范《继续教育证书》管理
《继续教育证书》(以下简称《证书》)是全面记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登记和核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的重要证件。要加强证书监管,明确相关规程,认真做好证书登记、验证和考核工作。
(一)《证书》印制、发放和保管
1、《证书》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制定样式。国家和省对行业有统一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2、《证书》发放对象为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中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每人一册。证书由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统一到所属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领取。
3、《证书》编号由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单位)自行编写并登记存档,格式为部门简称加5位发证顺序号;实行人事代理的单位,由其负责人事代理的机构编号。
4、《证书》应粘贴本人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并加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印章,由专业技术人员本人或单位统一保管使用。如有损坏或遗失,个人提出申请,由主管部门到发证机关进行补办。
(二)《证书》登记及验证
1、《证书》登记。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国内外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活动后,一般应在10日内持有关依据材料到本单位办理审核登记手续,将接受继续教育的具体内容、学时、学分等情况分类登记在证书上,并由继续教育管理科室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否则无效。对弄虚作假的,证书原始登记内容和当年度继续教育学分全部作废。
2、《证书》验证。证书验证实行分级管理:
(1)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全市当年拟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市直部门(单位)当年拟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以及市直部门(单位)当年拟聘用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证书验证。
(2)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市区当年拟晋升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当年拟聘用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证书验证。
(3)市直各部门(单位)负责本部门(单位)当年拟评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的证书验证。
(4)人事代理机构负责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拟评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的证书验证。
验证内容为:证书内规定的项目是否如实填写并签字盖章;学分是否按规定的办法计分登记;学分完成情况。登记的依据材料即为验证的依据材料。
3、《证书》的使用。验证合格的证书作为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聘任、执业、从业资格注册以及考核的重要依据。
(1)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其任期内继续教育学分平均每年须达到或超过20学分。
(2)聘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聘期内继续教育学分平均每年须达到或超过10学分。
(3)执业、从业资格注册,注册期内继续教育学分须达到执业、从业资格注册管理机构规定的学分。
(4)专业技术人员任期内继续教育学分完成情况作为考核的依据之一。
国家、省另有规定的,按国家、省规定执行。
继续教育是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和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对建设高素质、创新型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具有重要作用。各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继续教育工作的管理,认真抓好本通知有关规定的落实工作,积极开展继续教育培训活动,促进我市继续教育工作健康协调地向前发展。
&&&&&&&&&&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用户名:密码:验证码:匿名
网站主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承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滨河路一号 邮编:100013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网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