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对方不重视反过低告诉对方科目是什么意思思

内蒙古法制报-《集宁区公安局公交分局经营停车场引质疑》续:停车场手续齐全公交分局积极研究改进措施本报记者●赵嘉琛7月8日,本报刊发了《集宁区公安局公交分局经营停车场引质疑》一文,有热心读者向本报反映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公安局公交分局经营集宁火车南站停车场的问题,该读者认为,停车场应该由政府相关部门组织进行招投标,挑选社会上有资质、有能力的公司来进行经营。文章刊发后,集宁区公安局公交分局十分重视此事,积极研究改进措施。近日,集宁区公安局公交分局王局长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在采访开始之前,王局长首先向记者出示了关于停车场的各项审批以及收费许可,记者看到所有手续一应俱全,并都在有效期内。王局长告诉记者:“自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集宁火车南站的日常治安秩序就是由公交分局负责的,这些年来,根据集宁区政府相关文件的指示,先后有30多名中年下岗人员被安排到这个停车场工作,尤其是最近几年,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到外地发展,能够来停车场认真工作的也只有这些下岗人员,他们不怕风吹日晒,维持秩序,确实也很辛苦。”王局长还告诉记者:“随着汽车的逐步增多,这个停车场也越来越受到集宁区群众的关注,不断有群众通过网络等渠道发表各种意见,希望停车场管理方式能够得到改善。下一步,我们打算效仿呼和浩特和其他一些城市的做法,先开辟一条快速通道,用于给那些前来送人的车辆使用,这些车辆往往把人放下,用不了几十秒就走了,对这些车辆进行收费确实不太合适。除此以外,我们还会积极和集宁区政府协调,争取完善管理方式,让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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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公安局公交分局经营停车场引质疑》续:停车场手续齐全公交分局积极研究改进措施本报记者●赵嘉琛7月8日,本报刊发了《集宁区公安局公交分局经营停车场引质疑》一文,有热心读者向本报反映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公安局公交分局经营集宁火车南站停车场的问题,该读者认为,停车场应该由政府相关部门组织进行招投标,挑选社会上有资质、有能力的公司来进行经营。文章刊发后,集宁区公安局公交分局十分重视此事,积极研究改进措施。近日,集宁区公安局公交分局王局长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在采访开始之前,王局长首先向记者出示了关于停车场的各项审批以及收费许可,记者看到所有手续一应俱全,并都在有效期内。王局长告诉记者:“自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集宁火车南站的日常治安秩序就是由公交分局负责的,这些年来,根据集宁区政府相关文件的指示,先后有30多名中年下岗人员被安排到这个停车场工作,尤其是最近几年,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到外地发展,能够来停车场认真工作的也只有这些下岗人员,他们不怕风吹日晒,维持秩序,确实也很辛苦。”王局长还告诉记者:“随着汽车的逐步增多,这个停车场也越来越受到集宁区群众的关注,不断有群众通过网络等渠道发表各种意见,希望停车场管理方式能够得到改善。下一步,我们打算效仿呼和浩特和其他一些城市的做法,先开辟一条快速通道,用于给那些前来送人的车辆使用,这些车辆往往把人放下,用不了几十秒就走了,对这些车辆进行收费确实不太合适。除此以外,我们还会积极和集宁区政府协调,争取完善管理方式,让群众满意。”
《集宁区公安局公交分局经营停车场引质疑》续:停车场手续齐全公交分局积极研究改进措施本报记者●赵嘉琛7月8日,本报刊发了《集宁区公安局公交分局经营停车场引质疑》一文,有热心读者向本报反映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公安局公交分局经营集宁火车南站停车场的问题,该读者认为,停车场应该由政府相关部门组织进行招投标,挑选社会上有资质、有能力的公司来进行经营。文章刊发后,集宁区公安局公交分局十分重视此事,积极研究改进措施。近日,集宁区公安局公交分局王局长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在采访开始之前,王局长首先向记者出示了关于停车场的各项审批以及收费许可,记者看到所有手续一应俱全,并都在有效期内。王局长告诉记者:“自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集宁火车南站的日常治安秩序就是由公交分局负责的,这些年来,根据集宁区政府相关文件的指示,先后有30多名中年下岗人员被安排到这个停车场工作,尤其是最近几年,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到外地发展,能够来停车场认真工作的也只有这些下岗人员,他们不怕风吹日晒,维持秩序,确实也很辛苦。”王局长还告诉记者:“随着汽车的逐步增多,这个停车场也越来越受到集宁区群众的关注,不断有群众通过网络等渠道发表各种意见,希望停车场管理方式能够得到改善。下一步,我们打算效仿呼和浩特和其他一些城市的做法,先开辟一条快速通道,用于给那些前来送人的车辆使用,这些车辆往往把人放下,用不了几十秒就走了,对这些车辆进行收费确实不太合适。除此以外,我们还会积极和集宁区政府协调,争取完善管理方式,让群众满意。”-内蒙古法制报Xpaper数字报内蒙古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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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一乡镇公务员反映工资低同事辞职&官方回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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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们现在向您举报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原凤阳师范学校)领导在学校集资建房中种种非正常现象的情况。 2007年,我校对72户教职工进行集资建房,当时我们欢心鼓舞,毕竟集资建房带有福利的性质,比市场上的商品房价格要低得多。我校办学每况愈下,效益很差,教职工的收入都不高,能买到一处便宜一些的住房是我们的心愿,大家很高兴,终于认为我们学校领导有点良心,能为大家做点实事了,可是我们又错了。 1、 首付8万,言明多退少补、专款专用,可是在实际操作中却是专款挪作它用。71 户缴费,500多万,而当时工程竞标价是380万元,资金足够,结果反倒是学校欠建筑商300来万,我们弄不懂我们的钱哪去了。此乃不正常现象一也。 2、09年新房建成交付使用之后,我们多次催促房产结算和房屋产权办理,可学校每次都是打马虎眼,以各种理由搪塞敷衍,最后时任后勤主任曹勇声称办公室搬家、建房材料丢失,房屋没法结算和办理产权,所以我们到现在也没有进行房产结算和产权办理,一拖就是五年,建房材料都能丢失,不敢相信,此其不正常现象二也。 3、在71户教职工多次联名、强烈要求之下,陈立武副院长终于表态进行房屋结算和产权办理。结果结算金额远远超出我们的预料,结算金额达670万元,超出工程竞标价290万元之多。其中一项很大支出让我们很是不满,就是集资建房的外装修达140多万。我们就是普通教师,能有一套不漏风能遮雨的住房就满足了,要那么好的外装干什么?!况且在学校,外装给谁看?!集资建房本身就是给教职工减轻经济负担的,学校领导不体恤教职工,反而加重教职工经济压力,为何?!此其不正常现象三也。 4、如果按照71户670万结算,户均9.43万元,这和凤阳县城当时的市价并没差多少。况且我校附近差不多同时开工的还有安徽科技学院和凤阳中学的集资房,人家的价格都比我们低。我们就弄不懂了,一样的性质,同时候的开工,怎么我们的房子就比人家高那么多?! 此其不正常现象四也。 5、我们询问了一些建筑行业的专业人士,人家强调我们学校的这种做法是不合常理的,首先就是集资建房根本不设立工程质量监督委员会,集资房建设完全是我校领导一言堂,全由他们说了算,外装修根本没有咨询集资户的意见和看法,门窗也都是他们统一采购,他们凭什么为我们做主啊?! 种种奇怪的事情。院长黄修玉同志已双规进去了,现在学校很乱,我们那些不争气的领导手又不老实了。请上级领导明察,制止这种不正之风!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原凤阳师范学校全额集资建房有关问题后,滁州市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滁州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认真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2007年,原凤阳师范学校为解决教职工住房问题,经凤阳县政府批准,采取全额集资方式兴建一栋72套住宅楼。工程建设前,学校制订了《全额集资建设教职工住宅楼集资分配方案》(校字【2007】73号)。学校为此成立了领导小组,负责该项目建设,工程于2007年9月开工,2008年11月竣工。工程竣工后,学校聘请了滁州审信工程造价事务所为此栋住宅楼及附属工程进行了结算审价。 经查,自2007年6月集资始至2008年11月工程竣工止,共有51户参加集资并预缴房款(其中41户预付8万元,引进的两位硕士每户预缴4万元,学校拟拆迁安置8户每户预交3万元),合计预缴房款360万元,此款全用于住宅楼建设。工程中标价是382.86万元(土坯房,不含门窗),但是有部分项目并不包含在招投标价当中。工程竣工后,经滁州审信工程造价事务所审计,审计价为629.22万元(包括工程中标价382.86万元、土建变更增加项目113.85万元、装饰工程变更增加项目106.23万元、附属工程24.01万元、室外水电工程9.63万元、水电安装变更核减7.37万元)。另根据相关规定,工程建设的地质勘察、图纸设计、工程监理、工程审计、办理产权证等相关费用共40多万元应计入房屋成本之中,所以结算金额为670余万元,实际建筑面积7513平方米。按成本均摊,72户住宅楼成本均价是每平方米897.04元(同在凤阳县城的另一学校的位置与原凤阳师范学校相近,经与该校联系了解,他们同期教职工集资建房预缴房款是每平米900元,现初步核算,每平方米实际价格将超出每平方900元)。凤阳县安阳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日对此栋住宅楼进行市场价评估,其市场均价为每平方米1230.17元。 下一步,学院将加大宣传力度,增加透明度,加强校务公开。由于原凤阳师范学校升格为滁州城市职业学院, 2010年10月,负责该工程的具体经办人调至滁州从事新校区建设工作,所以学校没有及时为入住教职工办理房产权证。目前,学院已经积极联系了凤阳县相关部门,争取早日为教职工办好房产权证。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滁州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联系。 联系人:王树青 联系电话:6733303
【网民留言】
我是巢湖市银屏镇钓鱼行政村民.关于钓鱼村委会沿裕溪河村村通道路修建钓鱼村委会沿浴溪湖,途径东张村、小李村、李家湾等大小各个村落。为何不实行“村村通公路工程”虽然国家规定村村通只通村部,但也要考虑实际情况,钓 鱼村是有原来多个行政村合并面积加大,当时为了铺路拆迁了部分民房,房子拆了.路却至今不铺,造 成原来不好走的路更加难走,连农村班车都不通,村民们出门坐车要走3-4公里将近1个小时才能上 公路坐上车,特别是东张小学撤并后这几年,上小学的孩子都要家长护送,有的没办法只有在学校 附近租房,给全村尽千名群众的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同时增加了经济负担。我仅代表东张村全体群 众反映问题,企盼政府能够尽快给予解决。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4月27日,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巢湖市银屏镇钓鱼村东张等6个村民组村民出行不便情况。巢湖市回复如下: 经查,1998年,根据圩堤达标工程要求,巢湖市银屏镇钓鱼村东张、小李、王墩、月牙地、小土豪、黄前6个村民组建在裕溪河堤埂上的房屋被拆除,该段堤埂得到加固并被铺垫渣土后,成为该区域群众出行的主要道路。由于路基不牢固,加之大型车辆碾压,路面破损较为严重。据初步估算,改造该道路所需资金100余万元,资金缺口较大。 银屏镇将积极筹措道路改造资金,待资金到位后即实施改造;改造前,进一步强化日常管护,保障群众出行需求。 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们现在向您举报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原凤阳师范学校)领导在学校集资建房中存在严重腐败行为的情况。 2007年8月,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原凤阳师范学校)对校内72户教职工进行集资建房。集资建房本是一件造福教职工的好事,结果却变成了我校部分领导捞取钱财的好机会。参与集资的71户首付8万,专款专用、多退少补,工程竞标价380万元,大约一年半之后房屋建成交付使用。可令人纳闷的是,学校一直不帮我们办理房屋产权证明,也不进行账目结算,我们也不知道为什么?!如今过了5年,在71户教职工联名签名的强烈要求之下,学校终于答应进行房产结算和产权办理。可结算方案和结算金额却让我们震惊,最后结算金额达到670万元,远远超出工程造价达290万元之多,我们终于明白为什么拖这么久了。拖这么久,建筑商早走了,当时的财务账目谁还清楚?!学校为什么这么做,动机不纯、利益使然,我们理所当然的选择拒绝签字。如今学校威逼胁迫让大家就范,大多数教职工害怕打击报复违心的选择妥协签字,我也是其中一员,但我们心里深感憋屈,凭什么领导腐败,从我们口袋里掏钱,我们还要心甘情愿?! 我们意识到事情根本不可能在校内解决,所以我们选择向上级部门举报反映,希望由政府部门出面调查弄清真相,维护普通教职工权益,制止部分领导人黑暗之手。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原凤阳师范学校全额集资建房有关问题后,滁州市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滁州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认真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07年,原凤阳师范学校为解决教职工住房问题,经凤阳县政府批准,采取全额集资方式兴建一栋72套住宅楼。工程建设前,学校制订了《全额集资建设教职工住宅楼集资分配方案》(校字【2007】73号)。学校为此成立了领导小组,负责该项目建设,工程于2007年9月开工,2008年11月竣工。工程竣工后,学校聘请了滁州审信工程造价事务所为此栋住宅楼及附属工程进行了结算审价。 经查,自2007年6月集资始至2008年11月工程竣工止,共有51户参加集资并预缴房款(其中41户预付8万元,引进的两位硕士每户预缴4万元,学校拟拆迁安置8户每户预交3万元),合计预缴房款360万元,此款全用于住宅楼建设。 工程中标价是382.86万元(土坯房,不含门窗),但是有部分项目并不包含在招投标价当中。工程竣工后,经滁州审信工程造价事务所审计,审计价为629.22万元(包括工程中标价382.86万元、土建变更增加项目113.85万元、装饰工程变更增加项目106.23万元、附属工程24.01万元、室外水电工程9.63万元、水电安装变更核减7.37万元)。另根据相关规定,工程建设的地质勘察、图纸设计、工程监理、工程审计、办理产权证等相关费用共40多万元应计入房屋成本之中,所以结算金额为670余万元,实际建筑面积7513平方米。按成本均摊,72户住宅楼成本均价是每平方米897.04元(同在凤阳县城的另一学校的位置与原凤阳师范学校相近,经与该校联系了解,他们同期教职工集资建房预缴房款是每平米900元,现初步核算,每平方米实际价格将超出每平方900元)。凤阳县安阳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日对此栋住宅楼进行市场价评估,其市场均价为每平方米1230.17元。 下一步,学院将加大宣传力度,增加透明度,加强校务公开。由于原凤阳师范学校升格为滁州城市职业学院, 2010年10月,负责该工程的具体经办人调至滁州从事新校区建设工作,所以学校没有及时为入住教职工办理房产权证。目前,学院已经积极联系了凤阳县相关部门,争取早日为教职工办好房产权证。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滁州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联系。 联系人:王树青 联系电话:6733303
【网民留言】
尊敬的张书记您好:首先谢谢你的关心!我已写过两次信了!答复我也看了,但是有点遗憾!我在固镇县地税局工作了15年,2013年单位改劳务派遣,我们也支持!我们只是想要回我2000年到2005年单位应该缴纳而没缴纳的社保费!追诉期超过不是我们造成的,是我们就不知道2000年到2005年没给我缴纳!有关法规规定我们超过了所谓的追诉期,但税务部门作为征收机关不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就可以了吗!说是我们可以在地税局接着工作600多的工资,我们怎么生活!所谓自愿签协议的,问问签过的他们所谓的“自愿”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签的协议!辛辛苦苦工作了15年拿的工资从200元到300多到解除劳动关系前拿到手的是600多点!不知道在现在的经济环境下,这点所谓的工资能解决我们的生活问题吗!我们也坚持下来了,把我们的青春奉献在工作岗位上,但现在我们以后养老的保障也被侵害了!难道我们这样的弱势群体就只能忍受不公的待遇吗!请张书记根据事情的实际情况,帮帮我们这些弱势群体!奉献了青春,请不要再让我们老年后的生活保障受到侵害!
答复意见:
厉思武同志: 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经过认真调查核实,已于5月16日给予您详细解答,具体内容请见.cn/thread.php?tid=2505815&fid=561。
【网民留言】
5月3日从淮北到蒙城到100公里左右,本来1个多小时就能到,但是从淮北百善镇往南那边封路了,不能走,也没有提示封路多远、多久!往回开,一直路问,很多人不知道,有的说从孙滩走,要绕一大圈,到韩村后迷路了,问路,大部分人只知道原来封的那条路,但是我们发现指的路转了两圈都回到了封路前的路,根本没有绕过去。非常的恼火,转了2个小时,还是不知道怎么绕出去,想起上午说孙滩那边能够过去,导航已经不能用,指的路都是封路的,走一段问一段。候非常的恼火,到了杨柳,右转沿着大路一直开,最后跟上一个拉沙子的货车到蒙城的。就跟着走,跟了一个多小时后,终于到了203省道了。在路上饶了300多公里,5个多小时啊!非常的恼火,封路你也留一半路让人走啊,或者用打广告牌告诉怎么绕,这一堵路至少几百人绕路,大部分人都不熟悉路。为了修路,本来是为了方便,但是这样却让人恼火!
答复意见:
您好!看到您给省委书记张宝顺的留言后,市委督查室及时交办督办,市交通运输局进行了办理。现回复如下: 今年濉溪县境内有淮六路等三条干线公路大修工程需要实施,由于项目涉及范围广、路线长、开工时间较集中,且路面宽度均在9米以下,难以采用半幅施工工艺,根据工程施工要求,需实行封闭施工管理。对此,濉溪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联合签发了施工封闭公告,自日开始在淮北电视台连续播放七天,向社会进行了公布。针对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及沿线企业生产需要,由施工单位制定绕行方案,在相关主要路段、集镇进行了公告,并适时调整。 现将淮六路交通组织方案向网友及社会再次公布:由南向北通行车辆由五沟交叉口向西沿宿涡路至白沙西转入铁白路,经袁店、段楼转入煤焦化基地北路向北、向东均可通行,按此路线反向通行蒙城方向;东西方向通行车辆经芦五路、孙钱路向南、向东、向北均可通行。道路封闭时间为日至10月1日。请各位网友注意道路封闭时限,及时调整出行路线,并相互转告。
【网民留言】
领导你好;请你在百忙之中关心下界首市富强北路规划问题;我09年在界首市富强北路;原来的皮毛厂院内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到现在道路没有修;也没有开通;只有一条胡同可以通过;一到下雨全是泥和水坑;就没有办法过去;因为路的问题到现在一直没有住进去;当时买房子的时;开发商说楼下就是富强路;政府已经规划好了;路没有问题;马上就修;一直到现在也没有开通;现在开发商说是政府不问;开发商说没有权利拆别人的房子;他们也没有办法;我想问下这个路何时那开通;是什么原因;还要让我们等多久能搬进去;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5月4日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界首市富强北路规划问题”,阜阳市委高度重视,及时批转界首市委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针对网友反映富强路北延建设问题,界首市拟将其列入今年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克服征地拆迁、建设、资金等困难,从改善民生需要,加快规划,逐步实施。
【网民留言】
张书记你好。在合肥经开区锦绣大道与宿松路交口,天天都有拉砖的车子占道停放,一般都有六七辆车,有时快车道占了一半,我经常开车经过锦绣大道与宿松路交口,大家开车经过时都很不安全,请交警常来管管。谢谢松路交口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4月25日,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经开区锦绣大道与宿松路交口车辆占道停放情况。市交警支队回复如下: 经查,该交口确有部分拉砖车辆和私家车停放在机动车道,经开区交警部门已进行了查处,并批评教育了驾驶人。 为有效管理该路口的交通秩序,经开区交警部门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大巡控力度,从严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二是加强对驾驶人的教育,耐心解释和劝离,尤其加强对周边居民、汽修厂经营者的交通安全宣传和停车引导;三是会同城管部门,开展周边停车整治。 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张书记您好;又要到夏天了,去年我向你请求,望你在百忙中能否顾问一下全椒县古河镇独山队,全村老百姓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去年我向你反应温氏集团养猪化粪池离村子太近现在蚊子苍蝇满天飞,最近5米远,百姓家中都全是还有臭味难受,集团用队里的电,电压不够用,夏天电视和电扇都开不了,叫老百姓怎样生活,再说集团养猪也没有按国家环保要求去做,也无环保认证,我们群众多次找镇县二级政府他们一直到现在都无解决,上次上级找县里县政府看了,情况事实,直到现在也没有解决方案,望您能否关心一下我们老百姓的生活,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温氏集团养猪污染全椒县古河镇独山村民组群众居住的问题后,我们高度重视,组织力量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反映人于日向省委书记留言反映同样事情,全椒县当时给予四点处理意见: 1、古河镇政府已对该村民组进行了房屋测量和登记工作,并规划在古河街道统一建设安置房。目前,全椒县委、县政府已召开专题协调会,将独山辜村民组列入到2014年全县土地增减挂项目,并责令县国土部门全力以赴争取项目,力争2014年10月份实施搬迁。 2、滁州温氏畜牧有限公司独山种猪场环保审批手续须在村庄搬迁后才能符合环保各项要求,为此,县环保局在独山辜村民组没有搬迁前,将派专人督促温氏种猪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养殖污水经处理后排入生态塘经四级生态塘处理后反抽回猪场用于猪舍冲洗,杜绝外泄。 3、古河镇党委和独山村委会到独山辜村民组召开户主会,向群众解释如何处理温氏种猪场对村民的污染,村民表示理解。 4、在村庄搬迁前,古河镇将密切关注该村民组人饮水安全问题,加强监管,防止该村民组人饮水受到污染,做好预防应急措施。 二、工作开展情况 针对当事人又反映此事,全椒县迅速成立调查组,再次开展调查处理。 1、召开座谈会,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调查组于日上午再次到村民组群众家中召开座谈会,古河镇分管负责人、独山村书记及部分群众参加。群众反映四个问题没有解决:一是井水深且有一点异味,夏季生活用水难以保障;二是电压低,夏季照明、空调等电器难以正常运行;三是蚊子和苍蝇多,夏季门窗无法通风;四是气味难闻,要求整体搬迁。 2、协调相关部门,帮助解决群众反映问题。调查组于下午到温氏集团全椒有限公司办公室召开协调会,县农委分管负责人、古河镇分管负责人、温氏全椒负责人参加。协调会就群众反映的四个问题,开展讨论研究解决方案:一是群众夏季生活用水难问题,拟从独山养猪场自来水主管接水到村民组,然后接到每个群众家中,让群众用上自来水。二是由温氏定期向群众发放蚊子水、灭虫剂等,帮助群众解决夏季蚊子和苍蝇多问题。三是由调查组协调县供电部门,在充分论证的前提下,将独山辜村民组变压器扩容,确保夏季群众用电。四是督促县国土部门加快土地增减挂项目争取力度,确保早日搬迁。五是由镇、村干部再次到独山辜村民组召开户主会,向群众宣传解决方案,解释为何没有整体搬迁,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3、入户调查摸底,为整体搬迁做好准备。古河镇组织镇、村干部深入到独山辜村民组对房屋、附属物等进行实地丈量、测绘,登记造册。目前,已初步完成丈量、测绘等工作。从6月份开始,将对丈量、测绘的情况再次深入到村民组进行复核,确保基础数据准确。 目前,温氏集团全椒有限公司已将蚊子水、灭虫剂等发放到独山辜村民组村民家中;古河镇和温氏集团全椒有限公司正在制定为群众接自来水方案,方案确定后立即施工;供电公司正在调查该村民组变压器扩容,并制定方案,经镇、村、群众同意后实施。 全椒县委督查室将根据协调会的方案,督促相关部门尽快落实到位。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委书记同志你好。我向你反应问题。我在今年二月份的时候被骗至阜阳传销组织里。他们是一群极端分子。我在那里整整呆了一个半月。整天逼我管朋友要钱。管父母要钱,我是在一次上厕所的时候趁机跑了出来。然后我就跑到了一个居民家中。是居民收留了我。然后把我送到派出所。恳求书记严厉打击非法传销分子。他们的地址是在安徽阜阳市颖泉区北京西路附近。望书记明查。营造一个和谐阜阳!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5月7日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颍泉区北京西路附近存在非法传销问题”,阜阳市委高度重视,及时批转颍泉区委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针对网友反映的问题,颍泉区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检查,对检查发现传销人员聚集点进行取缔。同时,执法人员还在北京西路沿线进行深入摸排,未发现其他传销窝点。 下一步,颍泉区将继续加大力度,坚决打击非法传销活动,着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网民留言】
这4栋属于老房子了,70-80年代的。最近听闻政府在对东村棚户区改造,所以想向张书记咨询下这4栋在这次改造范围内吗?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上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中共铜陵市委十分重视,要求铜官山区及时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友好新村的拆迁范围为14、15、16、18、19、36、37、38、39、40、41、42、52、56、57、58、59、60、70、71、72、73、74、75、76、77、78、79、80、81栋,不包含10-12栋。 感谢您对铜陵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多提宝贵意见。
【网民留言】
尊敬的书记您好!去年我省出台了《安徽省关于印发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这个文件,文件当中规定:“8.允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创业。提出离岗创业申请的人员,经单位审核同意、主管部门批准,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可以在3年内保留其人事关系;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技人员携带科技创新成果创办民营企业的,6年内保留其人事关系;期间要求返回原单位的,按原职级待遇安排工作。对经组织批准辞去公职到民营企业创业的,一次性发给相当于本人3年基本工资的补偿金;另按本人实际工龄计算,每1年工龄,加发本人1个月基本工资的补偿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期间,工龄连续计算,档案工资继续调整;离岗期满3个月内不办理任何手续的工作人员,按自动离职处理。”我是安徽省直事业单位的一名在职工作人员,已工作10年,但是现在想离岗创业,并且已经有较好的创业基础,我想咨询一下,我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办理停薪留职手续?谢谢!
答复意见:
人民网网友: 您好!看到您于日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及时研究办理。现回复如下: 您所反映的主要是关于我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创业政策方面的问题。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皖发〔2013〕7号),省人社厅于2013年6月制定出台《关于印发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皖人社发〔2013〕31号,以下简称《通知》),支持和服务全省民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其中,第8条主要内容为“允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创业”。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改革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新的重大举措,明确了改革的基本方向和重点任务。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和社会组织;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等等。 当前,我们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改革要求,坚持围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安排,针对《通知》第8条“允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创业”规定进一步加强政策研究,积极完善政策措施。因此,《通知》第8条规定暂缓执行。 感谢您对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我厅政策法规处联系,联系电话:4。
(责编:杨高宇、杨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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