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职工医保到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肿瘤医院看病要转诊吗

南京多家医院医保系统故障 看病只能自费
  患者不能刷医保卡付医药费社保中心:可以换发票补报销
  省中医院挂号现场
  “明明可以刷卡支付的,现在却只能自费看病,这是怎么一回事?”昨日,南京一些市民向江南时报记者反映,南京部分医院的医保系统出现故障,医保卡不能刷,看病只能自费,给就诊带来诸多不便。就此情况,江南时报记者进行了追踪采访。江南时报记者王琦
  上午8点半,南京市民曹女士带着母亲到江宁人民医院开发区分院看病,医院门诊大厅里面人头攒动,曹女士和不少市民排队后才被告知门诊挂号系统无法使用医保卡,无奈之下只能自费看病。医院方面称全市医保系统都瘫痪了,等系统恢复后,市民可以凭相关单据到医院拿回先前垫付的现金。
  “好好的系统,怎么能说坏就坏呢?这不耽误事情吗?”曹女士和不少市民对医保系统突然“罢工”的情况,表示了不理解。“即使是可以补报费用,但需要多跑一趟,还是增添了不少麻烦。”天热看病本就不自在,碰上这样的闹心事更加容易上火。直到中午,曹女士带母亲看完病离开医院时,医保系统故障仍然还在抢修中。
  不仅是江宁区医院出现医保系统故障,市区的省中医院也遇到医保系统故障,但经过紧急抢修,得到及时恢复。不少医院的值班人员表示,医保网络确实发生了故障,但具体原因不明,估计是和夜间的系统升级有关系。还有的医院医保系统一整天都有故障,导致门诊看病、转诊、报销均不能正常进行,一些市民较为不满。
  南京社保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表示,8月18日晚到8月19日凌晨,南京医保系统确实在进行扩容和升级。为了保证升级,南京300多家医院的几千个系统终端都临时关闭,系统升级完成后再次重启。在重启过程中,部分终端出现了故障,工作人员在接到故障报修后紧急抢修,由于系统终端数量较多,需要一一进行排查,难免有滞后情况,给市民看病刷卡带来不便。
  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南京医保系统经常需要升级扩容,难免会出现故障导致医保卡难刷的情况,各家医院都会有应急预案,院方应该积极和患者沟通,并引导市民补报相关费用。市民可以有两种选择:一是先垫付资金看病,等到医院系统恢复后,凭自费发票换取医保发票,并补报现金;二是直接带着相关单据到南京水西门社保中心窗口进行报销。
编辑:周阳
关键词:医保系统;看病;系统终端;系统升级;医院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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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武进医保,到南京的江苏省中医院就医,如何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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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常州第一人民医院做的甲状腺手术引起双侧声带麻痹,6个月发不出声音,想到南京的江苏省中医院就医。请问是否要办理什么手续?是否要第一人民医院办理转诊手续?怎么办理?急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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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因限于我市医疗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疑难重症疾病,经我市有市外转院权限的三级医疗机构同意,由经治医院科室主任提出转院转诊申请并填写《常州市市本级职工医疗保险市外转院转诊申请单》,报医院领导审批。参保人员或定点医疗机构将填写完整并经定点医疗机构相关部门审批过的《常州市市本级职工医疗保险市外转院转诊申请单》报市医保中心备案。参保人员发生的转院转诊就医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在规定的市内就医支付标准的基础上降低10个百分点,凭《常州市市本级职工医疗保险市外转院申请单》及相关材料到我市转出医院报销。
相关链接:目前我市市外转院权限的设置办法如下:除专科医院相关专科疾病外,须经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或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会诊同意后方可批准转市外,传染病人、肿瘤病人、高危孕妇等专科疾病须经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常州市肿瘤医院、常州市妇幼保健医院会诊同意后方可批准转市外,中医诊治需经市中医院会诊同意后方可批准转市外。
2.参保人员所患疾病经本市相关机构确认不符合市外转院转诊条件或未经本市相关机构确认直接发生的市外就诊医疗费用(限住院、门诊大病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按照规定的市内就医支付标准的50%给予补助。
可带医保IC卡或市民卡或社保卡、本人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发票原件、清单、门诊病历、出院记录至社保中心申请补助,医保基金按照规定的市内就医支付标准的50%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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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哪类医保病人可在南京同仁医院就诊?
直接刷社会保障卡(医保卡)方式就诊的患者:
参加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南京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南京市城镇居民(儿童)保险;南京市企事业离休干部保险南京市医保患者。
参加江宁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江宁区医保患者。
以自费方式就诊的患者:江宁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在联网刷卡结算未开通前)、参加商业医疗保险(未参加职工医保)、异地医保就诊的患者凭南京同仁医院就诊发票到相关部门按其规定报销。
注:江宁区职工生育保险不属江宁区医保管理。
F:医保病人因病情需要转往外院的手续如何办理?
南京市医保患者:因病情需要转往外省市治疗,需由经治医师提出转诊申请→到医院医保办申领《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转外地就诊申请表》并填写→医院医保办审核盖章→南京市医保中心审核盖章→办理出院手续。
江宁区城镇职工医保患者:因病情需要转往南京市市内医院治疗需填写《江宁区职工医疗保险转诊证明》转诊证明单→医院医保办审核盖章→办理出院手续。(注:未办理转诊证明的患者,江宁区医保中心将拒付转往医院的医疗费用。)
F:急诊未带医保卡或处于持卡等待期的患者应如何办理入院,有何要求?
因急诊未带医保卡或处于持卡等待期(医保卡未发放到病人手中)的住院病人,须以自费形式办理入院。急诊未带医保卡的患者要求入院后第二天、持卡等待期患者要求出院前医保卡发放当日携带医保卡办理住院病人医保费用性质转换。
F:急诊未带医保卡或处于持卡等待期的患者应如何办理转换医保费用类别?
经治医生填写《住院病人医保性质转换审批表》→科主任审核签字→医保办审批盖章→持医保卡、身份证到住院处办理医保费用类别转换。
F:门诊慢性病包括那些疾病?
目前共有3大类42个病种可以享受门诊慢性病限额补助待遇:
第Ⅰ类:1)高血压Ⅱ期、高血压Ⅲ期;(2)心绞痛、心肌梗塞;(3)风湿性心脏病;(4)扩张性心肌病;(5)糖尿病1型、糖尿病2型;(6)脑梗塞后遗症期、脑出血后遗症期、蛛网膜下腔出血后遗症期;(7)帕金森氏病、帕金森氏综合症;(8)癫痫;(9)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肺心病;(10)支气管哮喘;(11)活动性肺结核;(12)淋巴结核;(13)骨结核;(14)类风湿性关节炎;(15)强直性脊柱炎;(16)硬皮病/系统性硬化症;(17)白塞氏病;(18)多发性硬化;(19)自身免疫性肝炎;(20)多发性肌炎/皮肌炎;(21)干燥综合症;(22)银屑病;(23)系统性血管炎;(24)血友病;(25)真性红细胞增多症;(26)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27)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28)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29)骨髓异常增生综合症;(30)慢性萎缩性胃炎;(31)慢性溃疡性结肠炎;(32)克罗恩病;(33)重症肌无力。
第Ⅱ类:(34)慢性乙型肝炎、慢性丁型肝炎;(35)慢性丙型肝炎;(36)肝硬化失代偿;(37)慢性肾炎、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治疗)。
第Ⅲ类:(38)系统性红斑狼疮;(39)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40)颅内良性肿瘤;(41)骨髓纤维化;(42)运动神经元病。
F:门诊慢性病在南京同仁医院就诊的补助标准是怎么样的?
注:以上补助标准为一个自然年度。
F:如何办理门诊慢性病准入手续?
南京市医保患者:患者从其工作单位直接领取《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准入申请表》→到医院门诊112服务中心→
咨询、建卡 → 挂专科号→诊室就诊→接诊医生根据《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准入暂行标准》认定病人是否可办理门慢申请→填写申请表格→专科副主任医师签字认定→医保办审核盖章→告知病人到医保中心需带的材料。(注:未从单位领取门慢申请表格的患者可到医院医保办领取。)
江宁区城镇职工医保患者:流程基本同南京市医保患者,《南京市江宁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诊断书》可直接从医院医保办领取,医保办审核盖章后,门诊服务中心加盖医疗诊断章。
F:患者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申请门诊慢性病准入需携带哪些材料?
《门诊慢性病准入申请表》
近一年来的病历
检查报告单或出院小结
F:门诊特定项目包括哪几类?南京同仁医院可收治哪几类病种?
门诊特定项目包括:
恶性肿瘤放化疗
血液、腹膜透析治疗
肝、肾移植手术后抗排斥治疗
注:我院目前开展的项目为恶性肿瘤放化疗。
F:门特、门慢病人就诊有何注意事项?
门慢、门特病人就诊时,需主动告知挂号收费处工作人员及经治医生自己申请的门慢、门特病种。
F:什么叫医保起付标准?南京同仁医院住院起付标准是多少?
起付标准又称起付线,是指统筹基金开始支付前,按规定必须由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额度。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统筹基金支付的“门槛”费。
我院为三级医院,起付标准市医保是900元人民币,区医保是1000元人民币。
F:医保患者多次住院可享受何优惠?
医保患者一个自然年度多次住院的(每办理一次出入院手续,按一次住院计算),起付标准逐次降低50%,最低不得低于150元。跨年度住院的患者以办理入住院的时间计算。第二个年度再次住院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按1000元人民币重新计算。
F:医保病人的门诊费用如何支付?
参保职工在普通门诊就诊时必须持本人《社会和劳动保障卡》刷卡就诊,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门诊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帐户或现金支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分担。
F:南京市医保门诊统筹的待遇是怎样的?
门诊统筹设立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参保人员在门诊使用乙类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时,应先按规定比例自付,再按下列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F:参保职工的住院费用如何支付?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凡符合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应由统筹基金、大病救助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医保中心负责与就诊医院结算;按规定应由个人支付的现金部分,由参保人员直接与就诊医院结算。
F:南京同仁医院具备南京市职工生育保险诊疗服务范围有哪些?
南京同仁医院作为首批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之一,诊疗服务范围包括建大卡、分娩住院、计划生育手术。
F:南京市职工生育保险患者就诊注意事项?
生育保险实行定点医疗,参保职工凭本人的《社会保障卡》、结婚证原件到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确定定点手续。之后仍需凭本人《社会保障卡》、结婚证原件到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F:职工生育保险患者在何种情况下可到医保中心采取零星报销?在南京同仁医院如何就诊?
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的配偶为无业人员,发生的产前检查及分娩、流(引)产。
单位欠费期间发生的产前检查及分娩、流(引)产。
职工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异地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因抢救在非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分娩或计划生育手术。
在原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已退休的女职工实施取出宫内节育器或流(引)产手术。
注:以上情况的患者在我院以自费方式就诊,回医保中心进行报销。
F:职工生育保险患者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同时具备哪些条件?
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
F:哪些情形发生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不予支付?
下列情形发生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不予支付,需以自费方式结算就诊费用:
就医时未按规定使用《社会保障卡》;
非本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抢救除外);
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治疗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等;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
新生儿的医疗费用。
F:职工生育保险患者建大卡期间需要转定点医院有何规定?
职工生育保险患者建大卡、分娩医院一经选择,原则上不予更换:
非病情原因个人提出的转院要求,需大卡期结束后到南京市医保中心办理转定点医院手续;
如因病情需要转院的,由经治医生报医院医保办审核备案。
F:江宁区职工生育保险病人在我院如何就诊?
江宁区职工生育保险隶属江宁区社会劳动保障局社保中心管理,不属江宁区医保中心管理,在医院需以自费方式就诊。
F:参加南京市城镇居民(儿童)基本医疗保险的患者在南京同仁医院就诊有何规定?
参加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及未将南京同仁医院定为“儿童专科”
的患者到南京同仁医院就诊前需到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首诊社区医院填写转诊申请表,并通过医保系统办理转诊手续,刷南京市社会劳动保障卡进行就诊,否则发生的费用医保中心不予报销。
F: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居民的门诊费用如何支付?
参保居民本人持南京市社会劳动保障卡在医院指定的医保窗口刷卡挂号、缴费。属患者个人支付范围的由患者与就诊医院结算,属医保统筹支付范围的由南京市医保中心与就诊医院进行结算。
F: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居民儿童在我院享受怎样的补助?
F:南京同仁医院收治南京市城镇居民(儿童)基本医疗保险的门诊大病项目有哪些?
1)恶性肿瘤放化疗、2)血友病、3)再生障碍性贫血、4)系统性红斑狼疮,其中2)、3)、4)项仅限学生儿童。
F:南京市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统筹与其他门诊待遇是否可同时享受?同时享受两种待遇起付线如何支付?
参保人员享受门诊统筹待遇的同时,保留其他门诊待遇(含门诊慢性病、门诊特定项目、门诊精神病、门诊艾滋病、慢性丙型肝炎门诊干扰素α治疗等)。参保人员如同时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仍需支付门诊慢性病起付标准。滚动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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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外转诊就医及省内联网即时结算
发布时间: 10:00&&&&点击:890
  一、事项编码:SY29
  二、服务对象:需转外就医的新乡市参保职工
  三、受理部门:新乡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药结算科
  四、受理地址:新乡市人民路1号综合办公楼二楼35号窗口
  五、联系人:吕书珍&刘凤仪
  六、联系电话:9
  七、法定办理时限:除法定节假日外均即时办理
  八、承诺办理时限:除法定节假日外均即时办理
  九、收费情况:不收服务费
  十、监督投诉电话:0373&6625
  十一、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3.《新乡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试行)》(新人社医疗[2012]8号)
  4.《关于印发&规范市本级参保人员转诊工作流程的意见&的通知》(新医改[2008]29号)
  5.《关于印发&河南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经办服务规程(试行)&的通知》(豫医保[2013]33号)
  十二、受理条件:
  市外转诊就医及省内联网即时结算:
  新乡市参保职工患病后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并提出申请,新乡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根据病情可予办理转外就医手续:
  新乡市具有转诊转院资质的医院:中心医院、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三七一医院、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
  1、新乡市参保人员患病时,因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条件和医疗水平所限,经多次检查和会诊,仍未能确诊的疑难杂症。
  2、诊断虽明确,但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无法完成治疗或难以施行的重大手术。(温馨提示:凡未经市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批自行转诊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
  自日起我省试点统筹地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外转至河南省省内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实行就诊医院即时结算:
  河南省内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名单:河南省人民医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南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河南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河南省中医院)、河南省肿瘤医院、河南省胸科医院、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精神病医院、新乡市中心医院、濮阳市人民医院、济源市人民医院。
  在非省内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仍按原政策规定办理。
  十三、申请材料:
  患者到本市三级医院所就诊科室医生提出转诊意见,填写《新乡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外转诊审批表》或《河南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省内异地转诊就医联网结算申请表》依据审批表提示到相关医疗部门审批后,按报销有关规定,可予报销。
  温馨提示:《新乡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外转诊审批表》或《河南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省内异地转诊就医联网结算申请表》自入院之日起,有效期30天。如超过三十天无法出院的,请携带所转医院的诊断证明(证明因病情需要,需继续住院治疗)和患者自己留存的市外转诊审批表,到新乡市医保局35号窗口医药结算科续批时间。
  十四、办理流程:
  新乡市市外转诊就医及省内联网即时结算:
  因病情所需需到外地就医的患者,由本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相关科室提出转诊意见,填写《新乡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外转诊审批表》《河南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省内异地转诊就医联网结算申请表》(见附件)两份,科室主任签署意见报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医疗保险办公室根据医疗保险市外转诊规定审批,医保办主任签字,报医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在新乡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结算科审批,一份交病人用于报销,一份转城镇职工医保中心备案存档。
新乡市市外转诊就医报销手续接收:以下十项,均为报销时所提供的材料,请认真阅读此材料单,按要求准备。
  1. 单位填报的《新乡市城镇职工住院医疗费用申报表》一式两份。(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新乡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外转诊审批表》原件。
  3. 医保卡复印件,正反两面。(1张)
  4. 患者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1张)
  5. 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1张)
  6.请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提供银行卡复印件(1张)作为报销使用,情况如下:
  ①退休人员,工资本为中国邮政储蓄的退休工资本复印件;
  ②公务员,单位办理的浦发银行的银行卡复印件;
  ③其他人员,如不符合以上两种情况,请至综合办公楼四楼财务科咨询办理;
  7. 住院有效发票(加盖医院公章)。
  8. 住院电脑汇总医疗费用总明细单(加盖所住医院公章)。
  9. 疾病诊断证明 和 出院证(加盖所住医院公章)。
  10.住院期间 完整的 病历复印件(加盖所住医院公章)。
  必须有病案首页和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出院记录、入院记录、如有手术的患者还需提供手术记录单、麻醉记录单;体内如有置入性材料的患者,必须提供材料条形编码复印件。
  自出院一个月内到医保局35号窗口医药结算科办理报销。
  医疗费用审核结束后,由工作人员通知其手续交由特殊医疗服务科登录微机。
  省内联网即时结算:《河南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省内异地转诊就医联网结算申请表》审批上传后,于联网即时结算的医院报销。
版权所有: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地址:新乡市人民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
办公时间:9:00-17:00
技术支持: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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