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尔应该选择什么媒体途径向更多的性少数群体体应聘者宣传

  明确乙肝的传播途径以及相关的权威证明。  众所周知,乙肝只通过血液、母婴和性接触三种途径传播,不通过消化道传播。日常生活和工作接触不会传播乙肝病毒。  1) 参考卫生部网站/zwgk//content_418880.htm   2) 参考工程院院士,北京大学医学部教授庄辉的访谈:/5703615.shtml。  3)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官方网站上也明确了乙肝的传播途径,并明确了蚊虫叮咬、握手、接吻、共餐、共同工作,共餐共宿舍无传染危险(参考第2点中的item F。http://www./n1/14474.html )。  4) 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副局长苏志强调食品是特殊的产品,这样的工作岗位,患有法律规定疾病的病人不能从事,但乙肝病毒携带者不影响食品生产经营。  .cn/jk/jk-aqjs/news//1715354.shtml  从以上的权威资料得知,在入托,入学,入职以及在职体检中不应该强制员工进行歧视性的乙肝检查。  2.发达国家与地区的做法以及一些相关国际组织的规定。  1)世界卫生组织已经证明乙肝不是消化道传染病。病毒性肝炎中只有甲肝和戊肝是消化道传染病。同桌吃饭,接吻等并不会造成乙肝传播。所以现在大众对乙肝的恐惧和歧视是不科学的。  2)日本、美国、澳大利亚、韩国、香港、澳门、包括乙肝携带者比例更高的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在入职、入学等常规体检中也没有检查乙肝血清学指标。
  作者:dreamerzf 回复日期: 20:04:49 
    如果有人对疫苗过敏,那他们就只能等着被传染了?不打疫苗得了就是活该?  =====================  好问题,不过,他就被传染?  请注意,日常交往正常工作吃饭不会传染。    中国没有普种疫苗,那是不是就没种的就被传染了?  没有。    更没有什么活该,你不想打疫苗,那么,你应该注意,涉及几个乙肝的传播途径的时候,你需要评价可能的危险。对于乙肝人主张的平等就业权、平等教育权, 对你有影响么?  当然,如果你说 你的工作就是 涉及乙肝传播的方式,比如性,那么,还真麻烦了...    但这不是限制乙肝人权利的理由,乙肝人不是二等公民。
  看到很多人問:既然飲食不傳染,為什麼你被感染了    我想之所以這麼多人攜帶,是因為小孩時接觸到了病毒,而小孩本身的免疫系統不健全並不能殺s這種病毒,所以攜帶著。    大人的免疫機制比較健全,有自身戰勝該病毒的能力。所以跟攜帶著親密接觸的人也沒見幾個被感染。    本人認為:攜帶著不應該被歧視,任何人都不應該被歧視!!
  也是啊,既然和艾滋病一样,为何受到的待遇却不一样呢,的确让人感觉到不公平啊./////////////////////////////////////
  乙肝人, 用官話說是不是叫待康復者呢?
  乙肝人, 用官說叫待康復者?
  顶.顶一直顶到阳光灿烂那天!      进口HIV VS 国产HBV.
  我们的政府到底是不是人民的政府,我看那卫生部现任部长也不像是为人民办实事的主,看看一亿多人民的疾苦吧,该作为了吧,在想什么呢?钞票吗?
  第一,乙肝并不通过日常接触传播,包括厨师,这已经经过无数次的科学实验证明。科学家将乙肝人的唾液给几百只猴子吃,没有一只猴子染上乙肝。      第二,国际上欧美国家和我们国家港台地区的厨师都不排斥乙肝携带者,也就是说,你如果不敢吃的话,那你到了香港和美国将无饭可吃,只能饿死!国外也没有报道说乙肝大流行之类的。      第三,打疫苗是抵抗一切传染方式的最好办法!有了抗体,即使和乙肝携带者有血液接触和性接触也不会被感染!      第四,即使你现在是健康的,但是你不能保证你的子女、孙辈都不成为携带者。我父母是健康的,但是我是携带者。因此反歧视还是为我们的子孙后代能生活在一个公平环境里。如果歧视长期存在,你的携带者子女、孙辈将无立足之地!这个病不可怕,因为大部分人都是一生携带而从不发病。可怕的是歧视的环境!歧视存在就是连一份工作也找不到,生存都成问题。这才可怕
  楼主讲得好,
  中国人权网继续关注乙肝人权 新专题“乙肝歧视何时休”  专题:/cn/zt/xwgzrd/2009/26/index.htm          被查出患有乙肝“小三阳”,学校强制退学,对于15岁的女孩孙乐来说,无疑是个很大的打击。9月8日,她在入学体检中被检查出是乙肝“小三阳”,她所在的学校——中铁集团二十局技工学校要求她退学回家。    和孙乐一样被要求退学的还有其他30名学生,他们都是中铁二十局技校今年新生。都因体检时被检查出是乙肝“大三阳”或“小三阳”患者。昨日上午,在接到学校要求退学的通知后,孙乐的家长孙平安赶到学校交涉,校方明确表示:必须退学。孙平安提供的一份陕西渭南市第一人民医院的乙肝“两对半”检验报告单显示,孙乐的检查结果为乙肝“小三阳”。    在“卫生部或将出台的体检政策取消乙肝项目”的传闻和热议声中,该事件引发社会关注。而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该校的做法在社会上仍较为普遍。现实生活中,乙肝病毒携带者求学、工作仍很严峻。    法律在完善,观念须改善,乙肝歧视何日才能休!        渭南31名学生因乙肝被开除的事件再一次引发了大家对乙肝的关注,先后也有网友致信中国人权网,表达了希望借助于中国人权网的平台,加强正确对待乙肝和乙肝患者的宣传,尽早消除对乙肝患者的歧视。    
  庄辉院士:30多年与乙肝斗争的日子  日12:43
来源:人民网-《生命时报》    .cn/GB//.html  
对于我国著名流行病学、微生物学专家、中国工程院院士庄辉教授来说,30多年与乙肝斗争的日子,其实是一场巨大的数字战争。 “如果我们说感冒发烧出疹子是疾病的话,那么,乙肝就是一个严峻的社会话题。在90年代,又有多少疾病能以‘亿’来计算,只有乙肝。”据1992年全国乙型肝炎血清流行病学调查,我国人群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率曾高达9.75%,估计约7亿人曾感染过乙型肝炎病毒, 其中1.2亿人为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 占全世界1/3。我国每年因慢性乙肝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约9000亿元人民币。乙肝不仅严重危害人民健康,而且阻碍社会经济发展、影响社会和谐,“对于一个投身健康事业的人来说,以上任何一个数值,哪怕能降低一点,都值得我为其奉献终生。”从1972年第一次接触乙肝算起,庄辉这一仗已经打了37年。    
艰苦卓绝的乙肝阻击战中,1986年、1992年、2005年是三个重要的年份。1986年,我国乙型肝炎血源疫苗正式批准生产,打响了乙肝免疫的第一枪。到现在,目前我国乙型肝炎酵母基因重组疫苗的年生产量已达6 000万支以上,完全能满足新生儿及高危人群免疫的需要。1992年,在庄辉和同行专家的联名呼吁下,卫生部将乙型肝炎疫苗纳入计划免疫管理,并要求自日起,对所有新生儿按0、1、6 月程序(即出生24小时内、出生后1和6个月)接种3针乙型肝炎疫苗。2005年,庄辉教授在任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主任委员期间,主持编写了我国第一部《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在指南的制定过程中查阅大量中外最新文献,召集专家多次讨论,并花费大量心血逐字逐句做上百次的修改,细致到一个标点符号都不放过,历时2年,终于面世。参加培训的广大医务工作者们赞叹,这部《指南》的价值是多少的SCI文章都无可比拟的。预计到2015年在我国一些大城市的人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将降至低度流行地区水平,到2020年我国全人群平均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可能降至低度流行地区水平。这三个年份,庄辉是参与者,也是见证者,这场数字战争,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    
作为一名医学专家,庄辉在学术之余,更多了几分人文色彩。作为一个大国,怎样对待我们的乙肝患者,尊重他们的正当权益,体现的是一个国家的高度。因此,除基础研究外。庄辉把更多的时间花在了维护乙肝患者正当权益的运动中。“我现在的愿望,时能在入学、入职时取消乙型肝炎体检,这会大大减少对乙型肝炎患者和病毒携带者的歧视。”庄辉说,我这辈子,接触的乙肝患者有多少,我也数不清。这足以说明,一般日常工作或生活接触不会传染乙肝,如果每个果然都能有这样的认识,我的工作就没有什么遗憾了。    
  勿对乙肝患者“南橘北枳”  来源(láiyuán):恒(héng)大(dà)健康(jiànkāng)网(wǎng) 相关(xiāngguān):勿(wù)对(duì)乙肝(yǐgān)患者(huànzhě)“南(nán)橘(jú)北(běi)枳(zhǐ)” 日期(rìqī):    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今天宣布,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就业报告显示,近八成的外国公司拒绝以清除乙肝病毒携带者, 96 %的招聘,吸引外国企业来进行的进入, B型肝炎测试,其中包括摩托罗拉,西门子,飞利浦,索尼,三星和其他著名的公司。      中国是一个高度流行B型肝炎,乙肝病毒携带者在该国总额为1.2亿人。如果我们说我们的国内企业受到歧视,乙型肝炎患者jianguaibuguai ,那么,近八成的外国公司拒绝明确的乙型肝炎患者,人民是非常惊讶。      在我们的想象力,像摩托罗拉,西门子,索尼这样的大型跨国公司,一方面,他们要顾及企业形象,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应消除歧视和促进社会正义和以身作则,在另一方面,他们来自该国的比较健全的法律制度,在业务过程中成长,应制定一个良好的意识,遵守国家立法和习惯。举例来说,因为美国是一个多民族,多色彩,多宗教的国家,那里的人民为“歧视”是非常敏感的问题。如果一个企业在招募,并询问候选人的宗教信仰,血型,如果只suikou问,可被告的歧视,甚至被告上法庭。摩托罗拉也想来在这种“苛刻”的环境下成长,和许多跨国公司在其全球发展战略是候选人的健康,不歧视的声明。问题是,为什么这样的外国企业来中国,迅速“做罗马人做” ,和歧视国内企业,如乙型肝炎患者,甚至超越了呢?      橙桔生淮南,出生在淮北是枳。之所以“南橙北枳” ,因为气候,两国间的分歧的地方太多。同样地,一些跨国公司到中国就公然歧视乙型肝炎患者,由于中国的大超过环境所造成的:由于很多中国企业是能够公开歧视乙肝患者,和跨国公司已跟随,由于中国企业不歧视乙型肝炎患者会受到任何处罚,并满怀信心地效法跨国公司,中国的法律以来,乙型肝炎患者是没有认真儿童的利益,如何多国公司将尊重病人的权益与B型肝炎?      我们没有一个法律对就业歧视,反就业歧视中所载的规定,只有零星的妇女的权益保护法,劳动合同法和其他法律。乙型肝炎患者对就业的权利,仅仅几年前,透过民事诉讼程序之前,新修订的“国家公务员采取的标准”在参考一些,但是这是没有公司招聘具有约束力。      劳动就业的权利是一项基本人权,只有就业的人有权受到保护,生命权,确保发展权。基于这种认识,包括B型肝炎患者足够的保障,公民,平等的就业权利,就业歧视的法例,雇主的行为规范,这是势在必行,不容。         本站文章部分收集来源网络、作者及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学习和研究使用。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最短的时间内给予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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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仅仅作为一个病毒携带者,在升学,在就业的时候都受到过歧视,歧视大家并不想隐瞒什么,但是当人们过度不必要的恐慌,甚至达到了谈乙肝变色的地步,每个人都无意中排斥乙肝患者的时候,作为一名携带者或者是乙肝患者,为了生存,为了工作,为了养活老婆孩子,赡养父母,我们不得不在一些时候隐瞒病情。  在工作方面,考大学时候好多专业不能报,当时成绩虽然不错,但周围同学甚至老师的习惯性歧视使得我不得不报一些不太喜欢的专业和院校。  到了该结婚的年龄,虽然我是在交女朋友的时候就告诉了她,取得了她的谅解,但是又有谁知道毕业好几年都没有谈过朋友的原因呢?周围同事不知道我的情况,以为我心理有问题,因为我隐瞒了,没人知道我的病情。  现在我有了儿子,工作虽不太如意,但是因为找工作的时候受到的打击和歧视太多,现在也没心思换工作了。  我常常感觉自己也是一个装在套子里的人,心理有好多秘密不敢向朋友倾诉,现在儿子已经出生一个月,刚打完第二针疫苗。哎,虽然才27岁,但我现在已经一心只想着把孩子培养好,让他健康茁壮的成长,不要因为我而影响他。  我在政府机关呆过两年时间,虽然国家也做过不少相关方面的宣传,但我深深的知道我们的官大爷们对乙肝的恐惧,我希望我们国家的官大爷们,你们在宣传的时候不能只注重表象,真正自己认识一下乙肝的危害和传播途径,这样我们这十分之一的人口才有希望。
  随圆食客等体检骗子,自己承包多家体检中心,到处鼓吹乙肝恐怖论。为的就是扩大体检业务,借机发财。请广大网友多学习主流媒体有关说法,切勿上当。
  人民网特约评论员 白剑峰   日08:12
来源:人民网-卫生频道    
背景新闻:  
乙肝病毒携带者一波三折领到食品行业健康证  
反抗歧视:一个乙肝病毒携带者的3年孤独抗争    雷闯举着标语牌,在杭州闹市区大街上开始反歧视的行为艺术       不久前,作为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杭州青年雷闯,拿到了全国第一张从事食品行业的健康证。目前,他已正式成为上海交大化学工程系的硕士研究生。多年来,这位“乙肝斗士”奔走呼号,为消除乙肝歧视做了很多事情,甚至还自己花钱登公益广告。他的维权成功,在千百万乙肝病毒携带者中产生了“示范效应”。      然而,雷闯似乎只是一位孤独的胜利者,他的成功模式未能被广泛“复制”。据报道,北京、成都、长沙等地的乙肝病毒携带者申请健康证,都遭到了拒绝,理由是“没有接到上级文件”。      在中国,乙肝歧视就像一堵无形的高墙,横亘在千百万人的人生道路上。一张小小的健康证,如同一纸命运“判决书”,演绎了无数人间悲欢离合。值得欣喜的是,2009年7月公布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终于明确规定:“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在这部法律中,“消化道传染病”不再指所有的“病毒性肝炎”,而是具体到“甲型病毒性肝炎”和“戊型病毒性肝炎”。也就是说,乙型病毒性肝炎并非“消化道传染病”,因此,乙肝病毒携带者能够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在中国的法治进程上,这也许只是一小步;但对于消除乙肝歧视来说,却是历史性的一大步。      乙肝歧视究竟从何而来?追根溯源,是错误的医学知识谬种流传,导致了公众的过度恐惧,而公众的过度恐惧又加剧了政策性歧视,最终形成恶性循环。      长期以来,即便是在医学界,很多专家对乙肝的传播途径仍有错误认识。在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年出版的《家庭医生丛书》中,仍可看到这样的表述:大量的流行病学调查资料及实验资料研究证实,日常生活接触传播也是乙肝的主要传播途径。因此,乙肝历来被认为是“消化道传染病”。但是,随着医学的进步,全球专家对乙肝的认识也在更新。2005年,中华医学会肝病分会和感染分会联合发布了我国首部《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进一步明确了乙肝病毒主要经血和血制品、母婴、破损的皮肤和黏膜及性接触传播。日常工作或生活,如同一办公室工作、握手、拥抱、同住一宿舍、同一餐厅用餐和共用厕所等无血液暴露的接触,一般不会感染乙肝。可见,公众之所以谈“肝”色变,主要来自陈旧医学知识的误导。因此,要想颠覆一个流传多年的错误观念,绝非易事。      医学界对乙肝的误读,直接导致了卫生部健康体检政策的偏颇。无论是入托、上学、就业、出国,乙肝“两对半”都是必检项目。这种政策导向既加剧了社会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歧视,也影响了很多招生招工单位的录用标准,从而使乙肝歧视悲剧愈演愈烈。例如,有的“乙肝宝宝”无法上幼儿园,有的大中专院校学生被强制退学,有的求职者被用人单位以乙肝具有传染性为由拒绝录用。在强大的社会偏见面前,很多乙肝病毒携带者在求学求职中处处碰壁,痛苦不堪。      社会对乙肝的恐惧和歧视,倒是给游医假药提供了源源不断的“财路”。多年来,关于治疗乙肝的虚假广告泛滥成灾。很多医疗骗子利用患者的急于求成的心理,宣称乙肝“大三阳”、“小三阳”快速转阴,从而赚得盆满钵满。事实上,不管“大三阳”,还是“小三阳”,只要肝功能正常,也无明显症状,就无须治疗。因此,“五项指标全部转阴”既没有可能,也没有任何意义。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病毒性肝炎知识问答         1、病毒性肝炎有哪些型?        病毒性肝炎是由肝炎病毒引起的,以损害肝脏为主的感染性疾病。它们是甲型、乙型、丙型、丁型、戊型病毒性肝炎,其中丁型肝炎病毒是缺陷病毒,它自身不会引起疾病,必需和乙型肝炎病毒在一起的时候才可以感染人,如果没有乙型肝炎病毒先感染,或同时感染丁型肝炎病毒是不会感染人的。            2、各型病毒性肝炎是如何传播的?        ⑴ 甲型肝炎和戊型肝炎是通过肠胃道传播的,人感染了甲型肝炎病毒或戊型肝炎病毒后,病毒进入肝脏破坏肝细胞,病毒通过微胆管,胆道进入肠道,随粪便排出体外,一名甲、戊型肝炎病人平均可排毒4个星期,粪便中的病毒进入饮用水源或污染蔬菜、食物,健康人饮用了该粪便污染的水,食用了污染的蔬菜水果、河、海里的贝类、可引起甲、戊肝炎的大爆发流行,病人粪便污染了的日用工具,又间接通过手及日常用具在生活中传播给其他人,可以造成接触性小规模流行,甲型肝炎的病死率不高,多在儿童及青少年中流行,黄疸型较多,病程约3-4个月,休息后,自愈,不发展成慢性肝炎。戊型肝炎发病多见于成年人和老年人,病死率比甲型肝炎高。黄疸型多,孕妇怀孕的最后三个月,如果患戊肝,病死率可高达20%,该病在中国各地都有流行,除在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南部发生11万人特大爆发流行外,全国各地大多因食物引起的分散性小的流行。有迹象表明戊型肝炎很可能是人畜共患疾病。预防戊肝的疫苗正在研究中,初步看来,有一定的预防作用,尚须进一步的验证。        ⑵ 乙、丙型肝炎主要是血传的,其次是人体的某些体液传播的。        A )输血,血制品;输入未经正规检测的血液及非正规生产的血浆、血球、球蛋白、白蛋白、凝血因子等,是可以引起输血,输血制品后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的,        B)不洁的介入性医疗器械的刺伤,如注射器针头,不消毒连续多人使用,农村地区常发生。采血针、针灸针不消毒连续使用,内窥镜如结肠镜不消毒连续多人使用,都可以使多人的血液通过新的创口进行交换造成新的传播,新的感染。        C)乙型肝炎病毒母婴围产期传播:这个传播和血有直接关系,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阳性的孕妇尤其是e抗原阳性的孕妇,在分娩的过程中很容易把乙肝病毒传给新生婴儿。        什么叫围产期呢?怀孕满7个月到分娩后3个星期这期间就叫围产期,这时期孕产妇的乙肝病毒感染了胎儿或新生婴儿,叫围产期传播。围产期传播主要发生在分娩过程中,在HBSAg, HBeAg双阳性的孕产妇,围产期传播率为80-90%。但因为双阳性孕产妇在表面抗原阳性母亲中所占比例只有30%,按我国每100名孕妇中平均有8个表面抗原阳性产妇,8×0.3=2.4(2.4个双阳性的产妇)。按双阳性产妇围产期传播率为90%计算,2.4×0.9=2.16也就是说围产期母婴传播率大约为2.16个/100名产妇,这2.16人中,包括宫内传播,乙型肝炎的最长潜伏期是6个月,所以围产期传播的计算按新生儿满7月龄的HBsAg阳性率为宜,围产期传播是母婴传播的一部分,7月龄以后婴儿的HBsAg应为生活中的母婴传播不可混为一谈,丙型肝炎围产期传播不严重。        D)性传播包括男、男,男、女性行为。男性行为最为恶劣,表面抗原携带者的精液中有乙肝病毒,阴道分泌物中有乙肝病毒,性交过程中很容易造成生殖粘膜破损病毒乘机进入造成感染,肛膜薄不是性交的正常管道,极易受伤。极易受感染,应提倡使用避孕套。这种传播属于体液加血液。        E)静脉吸毒者,常常一只注射器大家轮流注射,血液交换,最容易感染乙、丙型肝炎,尤其是丙型肝炎传播在静脉吸毒者中最为严重。        F)生活中的某些危险因素,也和血液交换有关,如共用剃须刀,共用牙刷,共用毛巾,纹身、纹眉、穿耳、洞鼻、环耳廓等,因刀具的不洁造成相互传播,但蚊虫的叮咬不能造成传播,因为有人已做过研究,蚊体内无乙肝病毒繁殖,蚊叮人无胃内容物吐出,蚊繁殖季节与非蚊繁殖季节与乙肝病毒带率的高低无关连。        此外握手、接吻、共餐、共同工作,共餐共宿舍,大量流行病学工作证明无传染危险。大学新生入学普种乙肝疫苗更可保证无传播危险。  
  党啊 党 我们走的每一步都的很艰辛 我们也是人啊
  小时候他们都说乙肝连吃饭也传染,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人民网 && 卫生频道 && 嘉宾访谈 && 北京友谊医院专家贾继东谈乙肝歧视     贾继东,医学博士,现任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肝病研究中心主任,主任医师、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主任委员、亚太地区肝病学会(APASL)主席(),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肝病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
主要临床兴趣为病毒性肝炎的规范化治疗, 少见和疑难肝病的诊断和治疗如:自身免疫性肝病、胆汁淤积性肝病、酒精或药物性肝病、遗传代谢性肝病以及肝移植手术前后的内科学问题等。[详细][视频]  [贾继东]:作为一个肝病工作者,我觉得我们国家在乙肝的预防、治疗以及对乙肝患者权益保护方面做了很大的成绩,我们还应该继续努力,避免一些不良的生活习惯,我们说要避免不安全的性行为,避免不安全的各种措施,这些都是预防乙肝最重要的东西,不是简单的疏远乙肝患者能解决问题的,第三个对于乙肝患者我们要有一个平和的心态,不要误解他,歧视他,乙肝患者本人应该也有一个现实的目标,既不要急于求成,希望一蹴而就,也不需要完全的不去治疗,这样我想我们各个方面都对乙肝患者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和理解,我们科学理解和认识乙肝,要给乙肝患者更多的人文的关怀,当然对政府我们也希望能够将更多的对乙肝预防诊断和治疗的一些药物和相关的东西,更多的纳入医疗范围,更多的为这些广大的患者带来福音。
[14:30]     [主持人]:您作为肝病方面的专家,你想对公众和患者说些什么?
[14:30]     [贾继东]:政府在过去几十年来做了很多的工作,更加的尊重科学,更加的尊重专家的意见,更加的以人为本,所以我看总的趋势是好的,所以我们应该对未来充满良好的期待,我本身对此也是非常乐观的,至于政府考虑问题是科学的层面,法规层面,从社会学的方面去考虑,怎么考虑这个问题,政府是应该考虑的,不过从个人得角度,我的观点已经很明确了。
[14:30]     [贾继东]:这个问题我在中央电视台的《东方时空》新闻连线当中做了回答,作为专业工作者或者所谓专家来说,国内外的主流专家和主流专业指南都对乙肝的传播途径说的非常的清楚,而且明确的指出跟他们的生活、学习和工作等一般的接触不会传染乙肝,我本人作为一名医生,或者一个专业工作者,我是认为在一些入学、入职作为门槛性质的体检当中不应该包括这些,如果你一旦查了以后实际上是很难做到不歧视,所以最根本的方法是在门槛的限制中不包括这个。比如说航天员,高强度的训练,高强度的体能的要求,这样的情况你可能需要做特殊的检查,当然这些是为了保护他们个体的利益,也许他们不适应这些高强度的锻炼,一般的入学、入职不应该包括这个。
[14:29]     [主持人]:前一段时间也有一条新闻引起大家的注意,常规体检表中乙肝体检项目将取消,但是卫生部的官员说这只是专家看法,不是官方的,对此您怎样看?
[14:29]     [贾继东]:因为很多人告诉我我知道那个乙肝和他接触不传染,但是我心理觉得别扭不喜欢,那是你心理的问题,你不能认为你的心理感受不好剥夺一个人的受教育、工作和生活的平等的权利,我们现在看一个人受教育、工作和他的生活这是它的基本的权利,如果能认识到这个问题,可能这个问题就比较好解决了,否则的话总是在强调某一方面,我们更反对一种倾向制造一些伪命题,保护少数人的权利还是保护多数人的权益?其实这两个权利是统一的。在很多类似的领域有人喜欢用这样的命题,我是明确的表明我的态度。
[14:29]     [贾继东]:其实这个问题我们反复提到,我想最根本是从科学层面,还是很多人不能接受,我们今天讲的这些东西,其实在我们专业界,主流专家界从来不是一个问题,但是在大众中不能接受,可能大家过去接受了不太全面,或者说错误的认识太根深蒂固了。第二个原因是人民对于自我权益的保护,而忽视了对别人宽容和关爱,实际上任何一个现代的社会,我们都关注保护任何个人得权利,但是同时我们要尊重社会的多样性,其实一个现代社会你可以张扬你自己的个性,但是你要尊重别人和你的不同,往往我们强调现在张扬个性但不能容忍别人和自己不一样,包括身体方面,包括健康方面,我想这个层面根本的问题是科学的问题想通了,我们从理念上也想通了就没有问题。
[14:29]     
  贾继东]:这个是当然可以。因为我们从法律上都没有禁止乙肝抗原呈阳性结婚生子的法规,我们现在可以通过医学手段控制,所以从来没有说不能结婚,不能生孩子,另外如果是在疾病活动状态,当然希望是他的病情得到控制以后可以结婚生孩子。
[14:23]     [主持人]:乙肝表面抗原呈阳性的人是否可以结婚生子?
[14:23]     [贾继东]:刚才我们说的这些途径都是一样的,所谓的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携带者是肝功能是正常的,所以携带者也不会通过一般的工作、学习生活这些途径传播给别人。
[14:23]     [主持人]:乙肝病毒携带者是怎么样一个人群?
[14:23]     [贾继东]:这一点是非常肯定的,作为一个肝病医生,我们几乎都是和病人打交道,其中很多的主要病人都是乙肝患者,平时我们出诊也不带手套,我们没有任何一个医生因为接触病人而感染乙肝。
[14:23]     [主持人]:我们跟乙肝患者以及病毒携带者的正常接触和交往都不会发生传染,不用担心的,是吧。
[14:22]     [贾继东]:这个话分两面说,首先分餐制,西方国家一直是这么一种习惯,这是一种卫生习惯,这不是和乙肝有关系,单纯的说分餐制是没有必要的,一方面确实不传播乙肝,另外一方面作为一种良好的一般的文明习惯当然也是值得提倡的。
[14:22]     [主持人]:我们看到有些家庭里面有乙肝患者,吃饭的时候把餐具分开并进行严格的消毒,你认为这样有必要吗?
[14:22]     [贾继东]:这个问题也是非常重要的,也是导致对乙肝误解最根本的一个原因,乙肝和丙肝和艾滋病都是一样的通过血液途径传播的,具体的说一个是输血,另外各种不安全的注射,不安全的医疗操作,任何只要有皮肤黏膜破损的医疗操作都是有可能传染,还有一个是新生儿与母亲之间容易传播,还有通过性行为传播,多个性伙伴很容易传染,所以所有这些途径归根到底还是血液途径,反过来讲正常的学习、生活、工作包括握手、拥抱,共同用计算机,办公用品,甚至共同进餐不会传播的,这是国际上主流专家都是这么认为的,我们专业的指南都明确的提出后面这几种途径是不传播的,所以大家完全没有必要这么担心害怕,因而没有必要疏远这些患者,害怕这些患者。
[14:22]     [贾继东]:首先我们过去常说中国人有十个人里面有一个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携带者,但是经过十几年的努力特别是在普种乙肝疫苗以后,我们人群中的比例已经下降了7.18%,应该是十几个人里面才有一个,这个是和全世界的是趋势是一样的,在欧美的发达国家他们的乙肝发病率是比较低的,实际上已经进入到中强度的发病率这样一个情况,所以总的来说在人群当中绝对数应该是减少的,但是另外一方面报告发病率是高的,因为过去不报告,现在报告了,而且报告过程中主要是一些慢性的,就是过去就有了,只是现在报告了到医院来报告。
[14:22]     [主持人]:我们知道乙肝患者的数量所占比例较大,现在我国和世界上的发病情况是如何的呢?
[14:22]     [贾继东]:我想最多是起源于误解,起源于对乙肝途径传播,特别是对于它的传播途径不了解或者是误解,当然广义的乙肝歧视,一个是对所谓的乙肝病人的误解和歧视,另外一部分是对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携带者的一部分人的歧视,当然这个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携带者和病人是相对的。实际上不管是乙肝患者还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他们的传播途径都是一样的,都是血液传播,一般的日常的接触是不会传染的。
[14:21]   .cn/GB/884/index.html    3,乙肝歧视,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王明峰          日07:23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日前坦言,一些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时确实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      乙肝病毒携带者在我国是非常大的群体,超过1亿人。不仅就业,连上学、交友等也常受歧视。      近日,中国青年报进行了一项调查,结果也耐人寻味:只有6.9%的人承认,自己存在乙肝歧视;却有超过1/3的人明确表示,“不愿意”和乙肝病毒携带者共餐。      这说明,公众对乙肝歧视存在知行矛盾——明知不该歧视,但却难以践行。      歧视源于无知。由于乙肝知识宣传力度薄弱,很多人对乙肝的传播缺乏足够的了解,他们谈“乙肝”色变,避而远之。      这种歧视危害十分巨大,致使一个庞大的群体受到不公平对待,学校不收,单位不要,朋友不交,恋爱不成,丧失了平等的入学、就业、社交、婚嫁的权利,甚至带来了社会群体之间的分化和隔阂。      实际上,我国约有40%的乙肝病毒携带者是经母婴传播的。性接触、接受不安全的注射和医疗行为,也是导致乙肝传播的重要原因。这些传播途径都有血液接触或暴露。而与乙肝病毒携带者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进行一般的接触,是不会被感染的。      切断乙肝传染主要靠打预防针。打针后,只要身体产生了抗体,就可以起到预防作用。专家表示,很少有人注射了乙肝疫苗之后还感染乙肝。      消除乙肝歧视,普及医学知识是基础。在公益宣传上,关于乙肝的宣传非常少,与艾滋病的宣传相比,力度显得十分薄弱。大众对于乙肝的治疗、预防以及代表乙肝的翡翠丝带几乎没有认识。卫生部门应像普及艾滋病知识那样,大力普及乙肝知识,给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正常社交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消除乙肝歧视,相关政策法规是根本。要及时调整不平等、不合理的政策法规。这几年,在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卫生、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都要求不能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这都将对消除乙肝歧视有着根本性的指导作用。问题在于,这些政策法规,要严格执行;对不执行者,要及时纠正,甚至照章查处。      消除乙肝歧视,说到底,还要落实在我们每个人的行动上。  .cn/GB/.html    
  我国应借鉴国外体检不查乙肝的做法   厉华 刊发时间: 20:04:35 光明网-光明观察   /content//content_971036.htm  近日,笔者认识的一位非常优秀的朋友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因为在体检中被查出乙肝,而在某高新技术公司招聘中落选。这是又一例因为检出乙肝而被公司拒招的优秀员工之一。       在国外,体检是完全个人的事情,血检项目中不包括乙肝检查。尤其是在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发达国家,乙肝患者得到的是对隐私的保护和尊   重。除泰国外,各国的求学就业体检都不检查乙肝。但泰国乙肝歧视现象很少。新西兰签证时需要抽血体检,查艾滋病但不查乙肝,此后无需再抽血化验,除非自己主动申请。       在国外企业,个人的身体状况是绝对隐私。如今已经在美国顺利就业的留学生小邱告表示,就在前不久,他所在的公司发生了一件十分“有意思”的事情。有位同事辞职,临走前告诉大家一个真相:他是个变性人。而公司所有人和他共事了两年,竟然对此一无所知。       其实了解一下该公司尊重员工个人隐私的情况看,这样的事情也并非不正常,一是因为进公司不需要体检,二是身体状况是绝对隐私。       与国内一般单位对体检十分重视甚至当作一项福利有所不同,在国外,体检是一件十分个人化的事情。在进入公司之前,除了花很短的时间做一次吸毒检查外,其他的就只需要交一份健康证明和注射疫苗的证明就行了。前者是确保你能够正常从事日常活动和工作,后者则是无论入学还是工作之前都必须经过的程序——因为某些传染类疾病不会成为入学或工作的障碍,所以,每个人在入学或参加工作之前,必须确保拥有了足够的抵抗力。身体是自己的,公司最多给你买医疗保险,剩下的就全都是你自己的事情了。       在国外,乙肝不是体检必查项目。在乙肝患者群体中,中年群体占到相当大的比例,如今移民加拿大的刘先生就是其中之一。20世纪80年代在国内体检时查出“大三阳”后,他于20世纪90年代初到了加拿大。他说,自己在国外工作了十多年,东家也换过几处,但无论是学术单位还是大小公司,从未有过查验乙肝的要求,倒是吸毒检查和艾滋是血检中必须的两项。一次年度体检时,刘先生向自己的家庭医生交待了情况,几天后就接到加拿大卫生局的来电,向他普及乙肝知识,还安慰说这种病只要保养好不会有大问题。       刘先生说,他刚到加拿大时,他曾经告诉他的第一个上司,自己患有肝炎。但上司只笑笑说这是个人隐私,没有必要让别人知道。       此外,据了解,在欧美国家,个人病历和病情是绝对个人隐私,没有个人的允许谁也无权查探或获取有关信息。一般情况下,只要与家庭医生形成医病关系,后者所需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在保密协议上签字。       乙肝患者不影响就业。与我国一些单位闻乙肝色变的态度相比,国外很少出现对乙肝患者的就业歧视。       据了解,在日本,因患有乙肝而在就业、上学方面受阻的案例鲜有出现。甚至是在餐饮行业,雇佣方都没有权力要求雇员必须在体检中进行肝5项检查。因此,日本因为乙肝而引起的社会问题是不存在的。       最重要的原因并不是西方人不了解乙肝,而是因为他们对乙肝有科学的认识。因为大多数美国人知道乙肝是一种只通过血液、母婴和性行为传播的疾病。在国外,每个人几乎都注射了疫苗,很多人并不介意对方是否患有乙肝。       而在我国,乙肝患者多达1亿多人,到现在许多人仍因体检中的肝5项检查不合格而被阻拦在正常求职的门外。因此,我国特别是企业要消除乙肝歧视,最迫切的是要从扫除公众对乙肝的无知开始,借鉴国外体检不查乙肝的做法,从思想上消除对乙肝患者歧视和错误认识,维护他们的正当权利,不要再让其体会到无论如何努力,都走不出失败深渊的绝望和无助。乙肝患者也要了解医学知识正确维权,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8,健康报:体检查乙肝或许本来就没必要  体检查乙肝或许本来就没必要     .cn/document/9 ... J&sKeyWord=null    
  源: 健康报 发布日期:   □本报记者 陈 飞 特约记者 黄显斌□   
    一张小小的《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表》,凝聚了上亿人的无奈和渴望。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卫生部将修改健康体检表,在常规体检中删除乙肝项目。乙肝病毒携带者还没来得及高兴,卫生部新闻发言人就立刻表示,这只是专家观点,并不代表政府意见。如果卫生部要出台政策,会有公开征求意见的过程。但是,有关专家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取消常规体检化验乙肝病毒指标,应该是大势所趋。       乙肝歧视在我国很严重
      乙肝歧视是我国特有的社会现象。北京地坛医院副院长、著名乙肝防治专家成军教授介绍说,医学上对于乙肝病毒的传播问题并没有太多“误解”。社会上长期以来对乙肝的误解和对病毒携带者的歧视,难以从技术上解释。       2005年,中华医学会肝病分会和感染分会联合发布了我国首部《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进一步明确了乙型肝炎病毒主要经血和血制品、母婴、破损的皮肤和黏膜及性接触传播,其他如修足、文身、扎耳环孔、医务人员工作中的意外暴露、共用剃须刀和牙刷等也可传播。       《指南》还特意强调,日常工作或生活接触,如同一办公室工作(包括共用计算机等办公用品)、握手、拥抱、同住一宿舍、同一餐厅用餐和共用厕所等无血液暴露的接触,一般不会感染乙肝。“这是我国乙肝防治指南所特有的。”成军说,在欧美国家的防治指南中没有这些内容,因为在那些国家,公众对这个问题的认知是比较明确的。       我国的乙肝歧视是怎么来的?很多专家也说不清楚,但是至少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就很厉害了。很多人认为1987年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1995年的《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对于“病毒性肝炎”患者办理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的限制,加剧了社会对乙肝的误解。有专家认为,这些法规的出发点是为了防止肠道传染病。乙肝虽然是病毒性肝炎,但与甲肝、戊肝等不同,不属于肠道传染病范畴。       法律政策一直在调整     
  对于乙肝病毒携带者权利的保护,实际上近年来我国的法律法规一直在积极调整。”解放军302医院中西医结合肝病科主任刘士敬介绍说。2005年1月,卫生部、原人事部正式发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2006年高校招生体检也作出了相同的修改。       2007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提出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工作外,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为理由拒绝招用或者辞退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者,并明确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       近期出台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草案)》等都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相关权利进行了明确,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       取消乙肝项目利大于弊       刘士敬认为,我国现有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者大约56%是在入学、就业等常规体检过程中被发现的。据了解,目前从小孩入托到小学、中学、大学、研究生入学,招工、参军、就业、出国等,都要检查乙肝。很多专家认为这本身就是对乙肝的过度戒备,如果真正将乙肝病毒携带者和健康人群一视同仁,很难解释为什么要如此频繁检查乙肝病毒指标。这是一个错误的陋习,也是滋生乙肝歧视的根源。       在与乙肝歧视的抗争中,最著名的当数张先著。2004年他报考当地公务员,尽管名列第一,但因“乙肝”而被取消了录取资格,于是将当地人事部门告上法庭并最终胜诉。此案轰动全国并最终导致了8个月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出台。但是刘士敬认为,这只是个别的胜利,因为“聪明”的用人单位完全可以找一个其他理由将乙肝病毒携带者拒之门外。只要一个单位大部分人恐惧乙肝,即使比较开明的领导也可能从众。       目前我国政府相关法规已经明确指出反对乙肝歧视,但是乙肝歧视的事件却屡见不鲜。刘士敬认为根本原因还是体检表“普及”了乙肝歧视,并且社会影响很难在短时间内消除。只要体检表上还有乙肝检查项目,即便法律再严厉也没有用。在等待社会上更多的人了解乙肝的同时,取消体检表上的乙肝检查项目非常必要。从社会意义上讲,常规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无论如何是利大于弊,从发展趋势上看也是历史的必然。       取消常规体检查乙肝项目的阻力来自哪里呢?刘士敬认为,一个是政策层面的变动需要一定的程序和时间,一些相关部门还会考虑由此带来的其他影响;另外,对乙肝的误解不仅来自于普通人,一些非肝病领域的医学专家对此也有疑虑。当然,这些疑虑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因为在乙肝传播问题上还有一些未知的领域需要进一步研究。另外,网上也有人质疑,乙肝病毒检测在体检收费中占有较大比重,相关机构会因为利益问题反对贸然取消该项目。       据介绍,一份乙肝5项指标检查最少需要20元,全国每年进行各种入学、就业等常规体检超过2000万人次,单乙肝检查估计就需要花费4亿多元。刘士敬认为,这些钱花得没有太大的实际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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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决反对乙肝歧视,给1亿人以人权.
  人民网 && 卫生频道 && 嘉宾访谈 && 北京友谊医院专家贾继东谈乙肝歧视     贾继东,医学博士,现任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肝病研究中心主任,主任医师、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主任委员、亚太地区肝病学会(APASL)主席(),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肝病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
主要临床兴趣为病毒性肝炎的规范化治疗, 少见和疑难肝病的诊断和治疗如:自身免疫性肝病、胆汁淤积性肝病、酒精或药物性肝病、遗传代谢性肝病以及肝移植手术前后的内科学问题等。[详细][视频]  [贾继东]:作为一个肝病工作者,我觉得我们国家在乙肝的预防、治疗以及对乙肝患者权益保护方面做了很大的成绩,我们还应该继续努力,避免一些不良的生活习惯,我们说要避免不安全的性行为,避免不安全的各种措施,这些都是预防乙肝最重要的东西,不是简单的疏远乙肝患者能解决问题的,第三个对于乙肝患者我们要有一个平和的心态,不要误解他,歧视他,乙肝患者本人应该也有一个现实的目标,既不要急于求成,希望一蹴而就,也不需要完全的不去治疗,这样我想我们各个方面都对乙肝患者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和理解,我们科学理解和认识乙肝,要给乙肝患者更多的人文的关怀,当然对政府我们也希望能够将更多的对乙肝预防诊断和治疗的一些药物和相关的东西,更多的纳入医疗范围,更多的为这些广大的患者带来福音。
[14:30]     [主持人]:您作为肝病方面的专家,你想对公众和患者说些什么?
[14:30]     [贾继东]:政府在过去几十年来做了很多的工作,更加的尊重科学,更加的尊重专家的意见,更加的以人为本,所以我看总的趋势是好的,所以我们应该对未来充满良好的期待,我本身对此也是非常乐观的,至于政府考虑问题是科学的层面,法规层面,从社会学的方面去考虑,怎么考虑这个问题,政府是应该考虑的,不过从个人得角度,我的观点已经很明确了。
[14:30]     [贾继东]:这个问题我在中央电视台的《东方时空》新闻连线当中做了回答,作为专业工作者或者所谓专家来说,国内外的主流专家和主流专业指南都对乙肝的传播途径说的非常的清楚,而且明确的指出跟他们的生活、学习和工作等一般的接触不会传染乙肝,我本人作为一名医生,或者一个专业工作者,我是认为在一些入学、入职作为门槛性质的体检当中不应该包括这些,如果你一旦查了以后实际上是很难做到不歧视,所以最根本的方法是在门槛的限制中不包括这个。比如说航天员,高强度的训练,高强度的体能的要求,这样的情况你可能需要做特殊的检查,当然这些是为了保护他们个体的利益,也许他们不适应这些高强度的锻炼,一般的入学、入职不应该包括这个。
[14:29]     [主持人]:前一段时间也有一条新闻引起大家的注意,常规体检表中乙肝体检项目将取消,但是卫生部的官员说这只是专家看法,不是官方的,对此您怎样看?
[14:29]     [贾继东]:因为很多人告诉我我知道那个乙肝和他接触不传染,但是我心理觉得别扭不喜欢,那是你心理的问题,你不能认为你的心理感受不好剥夺一个人的受教育、工作和生活的平等的权利,我们现在看一个人受教育、工作和他的生活这是它的基本的权利,如果能认识到这个问题,可能这个问题就比较好解决了,否则的话总是在强调某一方面,我们更反对一种倾向制造一些伪命题,保护少数人的权利还是保护多数人的权益?其实这两个权利是统一的。在很多类似的领域有人喜欢用这样的命题,我是明确的表明我的态度。
[14:29]     [贾继东]:其实这个问题我们反复提到,我想最根本是从科学层面,还是很多人不能接受,我们今天讲的这些东西,其实在我们专业界,主流专家界从来不是一个问题,但是在大众中不能接受,可能大家过去接受了不太全面,或者说错误的认识太根深蒂固了。第二个原因是人民对于自我权益的保护,而忽视了对别人宽容和关爱,实际上任何一个现代的社会,我们都关注保护任何个人得权利,但是同时我们要尊重社会的多样性,其实一个现代社会你可以张扬你自己的个性,但是你要尊重别人和你的不同,往往我们强调现在张扬个性但不能容忍别人和自己不一样,包括身体方面,包括健康方面,我想这个层面根本的问题是科学的问题想通了,我们从理念上也想通了就没有问题。
[14:29]   
    [主持人]:乙肝表面抗原呈阳性的人是否可以结婚生子?
[14:23]     [贾继东]:刚才我们说的这些途径都是一样的,所谓的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携带者是肝功能是正常的,所以携带者也不会通过一般的工作、学习生活这些途径传播给别人。
[14:23]     [主持人]:乙肝病毒携带者是怎么样一个人群?
[14:23]     [贾继东]:这一点是非常肯定的,作为一个肝病医生,我们几乎都是和病人打交道,其中很多的主要病人都是乙肝患者,平时我们出诊也不带手套,我们没有任何一个医生因为接触病人而感染乙肝。
[14:23]     [主持人]:我们跟乙肝患者以及病毒携带者的正常接触和交往都不会发生传染,不用担心的,是吧。
[14:22]     [贾继东]:这个话分两面说,首先分餐制,西方国家一直是这么一种习惯,这是一种卫生习惯,这不是和乙肝有关系,单纯的说分餐制是没有必要的,一方面确实不传播乙肝,另外一方面作为一种良好的一般的文明习惯当然也是值得提倡的。
[14:22]     [主持人]:我们看到有些家庭里面有乙肝患者,吃饭的时候把餐具分开并进行严格的消毒,你认为这样有必要吗?
[14:22]     [贾继东]:这个问题也是非常重要的,也是导致对乙肝误解最根本的一个原因,乙肝和丙肝和艾滋病都是一样的通过血液途径传播的,具体的说一个是输血,另外各种不安全的注射,不安全的医疗操作,任何只要有皮肤黏膜破损的医疗操作都是有可能传染,还有一个是新生儿与母亲之间容易传播,还有通过性行为传播,多个性伙伴很容易传染,所以所有这些途径归根到底还是血液途径,反过来讲正常的学习、生活、工作包括握手、拥抱,共同用计算机,办公用品,甚至共同进餐不会传播的,这是国际上主流专家都是这么认为的,我们专业的指南都明确的提出后面这几种途径是不传播的,所以大家完全没有必要这么担心害怕,因而没有必要疏远这些患者,害怕这些患者。
[14:22]     [贾继东]:首先我们过去常说中国人有十个人里面有一个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携带者,但是经过十几年的努力特别是在普种乙肝疫苗以后,我们人群中的比例已经下降了7.18%,应该是十几个人里面才有一个,这个是和全世界的是趋势是一样的,在欧美的发达国家他们的乙肝发病率是比较低的,实际上已经进入到中强度的发病率这样一个情况,所以总的来说在人群当中绝对数应该是减少的,但是另外一方面报告发病率是高的,因为过去不报告,现在报告了,而且报告过程中主要是一些慢性的,就是过去就有了,只是现在报告了到医院来报告。
[14:22]     [主持人]:我们知道乙肝患者的数量所占比例较大,现在我国和世界上的发病情况是如何的呢?
[14:22]     [贾继东]:我想最多是起源于误解,起源于对乙肝途径传播,特别是对于它的传播途径不了解或者是误解,当然广义的乙肝歧视,一个是对所谓的乙肝病人的误解和歧视,另外一部分是对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携带者的一部分人的歧视,当然这个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携带者和病人是相对的。实际上不管是乙肝患者还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他们的传播途径都是一样的,都是血液传播,一般的日常的接触是不会传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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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肝歧视,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王明峰          日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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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病专家贾继东谈乙肝歧视  
湖北食品业删乙肝体检 健康证只查甲戊肝  
乙肝病毒携带者一波三折领到食品行业健康证     宋 嵩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日前坦言,一些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时确实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      乙肝病毒携带者在我国是非常大的群体,超过1亿人。不仅就业,连上学、交友等也常受歧视。      近日,中国青年报进行了一项调查,结果也耐人寻味:只有6.9%的人承认,自己存在乙肝歧视;却有超过1/3的人明确表示,“不愿意”和乙肝病毒携带者共餐。      这说明,公众对乙肝歧视存在知行矛盾——明知不该歧视,但却难以践行。      歧视源于无知。由于乙肝知识宣传力度薄弱,很多人对乙肝的传播缺乏足够的了解,他们谈“乙肝”色变,避而远之。      这种歧视危害十分巨大,致使一个庞大的群体受到不公平对待,学校不收,单位不要,朋友不交,恋爱不成,丧失了平等的入学、就业、社交、婚嫁的权利,甚至带来了社会群体之间的分化和隔阂。      实际上,我国约有40%的乙肝病毒携带者是经母婴传播的。性接触、接受不安全的注射和医疗行为,也是导致乙肝传播的重要原因。这些传播途径都有血液接触或暴露。而与乙肝病毒携带者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进行一般的接触,是不会被感染的。      切断乙肝传染主要靠打预防针。打针后,只要身体产生了抗体,就可以起到预防作用。专家表示,很少有人注射了乙肝疫苗之后还感染乙肝。      消除乙肝歧视,普及医学知识是基础。在公益宣传上,关于乙肝的宣传非常少,与艾滋病的宣传相比,力度显得十分薄弱。大众对于乙肝的治疗、预防以及代表乙肝的翡翠丝带几乎没有认识。卫生部门应像普及艾滋病知识那样,大力普及乙肝知识,给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正常社交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消除乙肝歧视,相关政策法规是根本。要及时调整不平等、不合理的政策法规。这几年,在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卫生、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都要求不能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这都将对消除乙肝歧视有着根本性的指导作用。问题在于,这些政策法规,要严格执行;对不执行者,要及时纠正,甚至照章查处。      消除乙肝歧视,说到底,还要落实在我们每个人的行动上。  .cn/GB/.html  
    看病要到到医院,找信息要到大媒体,辨别消息 真伪要到大型国家正式 政府部门,别上了药贩子。体检贩子的当。网络鱼龙混杂。请提高警惕。一切以国家法规为准。    敬告网友。    要买药,要体检,要质询,请到国家正规单位,切勿在网上、进行,以免上当。  
  中国体检医院利润大揭秘,。。  每年我国有2.5亿以上从业,入学人员要参加强制体检。每个人大约需要300元,体检费用达到750亿人民币,除去不到100亿的成本,利润空间巨大。其中有相当部分利润为那些有背景的私人所得。如果按世界通行做法,消除动辄检测乙肝的陋习,他们将减少巨大资金来源。 为此,雇佣了相当多的“媒子”到处违法散布“乙肝恐怖论” 为的就是要你乖乖的把钱交出,为的就是 开展全世界独一无二的大酒店每日一体检。  整样识别体检媒子? 看病要到到医院,找信息要到大媒体,辨别消息 真伪要到大型国家正式 政府部门,别上了药贩子。体检贩子的当。网络鱼龙混杂。请提高警惕。一切以国家法规为准。        敬告网友。      要买药,要体检,要质询,请到国家正规单位,切勿在网上、进行,以免上当。        共2页 首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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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hengong66   中国体检医院利润大揭秘,。。  每年我国有2.5亿以上从业,入学人员要参加强制体检。每个人大约需要300元,体检费用达到750亿人民币,除去不到100亿的成本,利润空间巨大。其中有相当部分利润为那些有背景的私人所得。如果按世界通行做法,消除动辄检测乙肝的陋习,他们将减少巨大资金来源。 为此,他们雇佣了相当多的“媒子”到处违法散布“乙肝恐怖论” 为的就是要你乖乖的把钱交出来取体检,为的就是 开展全世界独一无二的大酒店每日一体检。  整样识别体检媒子?      看病要到到医院,找信息要到大媒体,辨别消息 真伪要到大型国家正式 政府部门,别上了药贩子。体检贩子的当。网络鱼龙混杂。请提高警惕。一切以国家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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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政协报》    .cn/GB/3.html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签署第557号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条例自日起施行。      谁也没想到,该条例第23条中一个“不起眼”的规定,却让无数乙肝患者和乙肝病毒携带者奔走相告,激动万分——      立法:“乙肝人”也能做厨师      “您好!给您写这封信,我的手在颤抖,难以压抑住自己的情感和激动的泪水。”这是记者在邮箱里收到的一位乙肝携带者发来的邮件。这位“乙肝人”请求新闻媒体关注《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这条“不起眼的亮点”。      该条例第23条是这样规定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就条例的有关问题进行解读时,强调条例进一步明确了“病毒性肝炎”的范围,即“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      对于这条规定,不能简单地理解为1.2亿“乙肝人”可以获得食品餐饮工作岗位的资格,更深层次的意义在于,法律允许乙肝患者和携带者可以从事食品餐饮工作,表明乙肝是不经过饮食传染的,纠正了旧《食品卫生法》的误导表述。可以说,这条规定对于我国1.2亿乙肝病毒携带者来说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乙肝歧视”何以愈演愈烈      从医学上来讲,肝炎分为甲乙丙丁戊5种。其中甲和戊是急性病,主要通过消化道传染,有一定的传染性。而乙丙丁三种肝炎都是慢性病,基本公认为非肠道感染,传染性较弱。WHO(世界卫生组织)关于乙肝的介绍明确指出“乙肝病毒不经受污染的食物或水传播,也不会在工作场所偶然传播。”    中国是世界上乙肝病毒携带者最多的国家。全国约有1.2亿人携带乙肝病毒(根据卫生部最新统计结果,目前这个数字已下降至9300万),其中慢性乙肝患者约3000万例。然而,涉及上亿人毫无根据的歧视却从1994年以后愈演愈烈。      表现之一:在各种法律法规上明文颁布了歧视条款。      真正的标志性变化是1994年,《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录用公务员体检项目与标准》规定,在中央直属,国务院直属的公务员招聘中,必须强制检测乙肝。尽管规定中确定急性肝炎治愈一年,迁延性肝炎治愈二年,乙肝病原携带但肝功能正常者可录用,虽不合理,但还算近人情。而各地公务员条例纷纷仿效,不可避免地因缺少科学常识而变形,至少有21个省市自治区公务员体检条例不仅规定强制检测乙肝指标,而且规定只要是乙肝携带者不论大小三阳一律不得录取。就这样,绝大部分公务员的就业大门向乙肝病原携带者关闭了。  
  1995年10月公布实施的旧的《食品卫生法》规定,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者(包括病原携带者),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这条规定针对的主要群体是厨师、配菜工、服务员等餐饮业从业人员。虽然乙肝不属于消化道疾病,但由于旧《食品卫生法》对乙肝患者从事食品行业的限制,致使我国社会上(包括部分卫生医疗机构或医生)普遍认为乙肝是消化道传染病。《食品卫生法》因此也成了乙肝歧视的重要源头。“病毒性肝炎”这仅仅五个字,不仅仅剥夺了乙肝携带者从事餐饮行业的权利,更重要的是造成社会对乙肝的误解,引发了人们对乙肝的极度恐惧。      表现之二:乙肝歧视从体检开始,至今没有根本遏止      强制体检成了风气,用人单位觉得员工体检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国际劳工组织规定,禁止在招聘与就业中强制劳工体检。而在我国,各种各样的体格检查都在不厌其烦地化验乙肝病毒指标,尤其是录用人员的体检必查乙肝项目,这是导致乙肝歧视的元凶和手段。      在高等教育领域同样存在着普遍强制性乙肝检测,导致乙肝携带者学生受歧视现象非常严重,影响恶劣。历年来,大学新生因为乙肝检测呈阳性被集体休学、退学的事件屡屡见诸报端。这些事件,往往涉及人数多,公众反响强烈。  近些年以来,乙肝歧视问题越来越受到国家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增加了对传染病人、病源携带者不歧视的条款;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将乙肝病毒携带者调整为合格,并不再检查乙肝两对半(乙肝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关于保护乙肝病原携带者平等就业权利的意见》、《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都明确规定,在就业中保护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平等权利,用人单位不得拒录传染病原携带者。      但是针对我国1.2亿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歧视并没有得到根本遏止,乙肝歧视依然十分严重。根据中华医学会2005年1月首次发布的《中国乙肝患者生存和治疗现状调查报告》显示,60%乙肝患者在得知自己患有乙肝后彻底改变了原有的生活习惯和生活状态,超过五成的乙肝患者因为乙肝失去了理想的工作和学习机会。      消除“乙肝歧视”还需全社会共同努力      多年来,全国政协委员一直关注着这一群体,并通过提交提案、反映社情民意等各种方式要求国家尽快采取措施,保护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合法权益。在今年的全国政协全会上,更有几十位全国政协委员提交相关提案达十余件。      全国政协委员董协良认为,从2004年起至今,国家有关部门已经出台了一些有关消除乙肝歧视的法律法规,但收效甚微。只有多方面结合,才能够更好地从根源上消除社会对乙肝患者和病毒携带者的各种歧视,真正解决因为乙肝歧视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      董协良委员建议,在高校录取和用人单位录用人员体检时要与国际保持一致,废除查体必查乙肝项目的陋习,乙肝歧视现象必定会锐减。      全国政协委员冯培恩建议,医疗卫生单位抓紧清理“体检套餐”,不得将乙肝表面抗原检查作为用人单位招、用工体检的常规项目;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另有规定外,不得接受用人单位委托在招、用工体检中进行乙肝病毒血清学检查。  
  http://www.iuf.org/cgi-bin/dbman/db.cgi?db=default&uid=default&ID=4568&view_records=1&ww=1&zh=  国际食品劳联决议:呼吁中国政府将反乙肝歧视保护扩大至饮食业  IUF(国际食品劳联)决议:有关工作场所中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歧视    http://www.iuf.org/cgi-bin/dbman/db.cgi?db=default&uid=default&ID=4568&view_records=1&ww=1&zh=1    决议(一)     有关工作场所中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歧视     国际食品劳联亚太区委员会订于-19日在南韩首尔会议     注意到乙型肝炎病毒 (HBV) (是世界上其中一个最普遍引致肝脏感染的原因) 的传播途径与艾滋病相似。乙型肝炎是经接触患者的血液或体液传播 (如输血、没有使用安全措施的性行为及共享针筒注射等)。乙型肝炎并不会经食物及食水传播,亦不会在工作间的日常接触传播。     申明在工作间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恶意歧视,与歧视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同样不公义。     欢迎中国卫生部及劳动部发出指引,禁止在工作场所中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歧视,尤其禁止强迫应聘者进行乙肝病毒测试。这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为中国百分之十的人口是乙肝病毒携带者。     注意到中国卫生部及劳动部的指引,并不适用于饮食业。因为中国的卫生法禁止乙肝带病毒携带者从事饮食业。     呼吁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将保护扩大至饮食业工人,并教育群众乙肝病毒不会经日常生活接触传播。政府亦应立法禁止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歧视。     呼吁所有在华跨国企业及当地雇主,及全球的企业,采取立场反对所有对乙肝携带者的歧视,同时亦要对抗所有对HIV携带者及艾滋病人的歧视。     呼吁所有国际食品劳联属会捍卫这些工人的权利。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病毒性肝炎知识问答         1、病毒性肝炎有哪些型?        病毒性肝炎是由肝炎病毒引起的,以损害肝脏为主的感染性疾病。它们是甲型、乙型、丙型、丁型、戊型病毒性肝炎,其中丁型肝炎病毒是缺陷病毒,它自身不会引起疾病,必需和乙型肝炎病毒在一起的时候才可以感染人,如果没有乙型肝炎病毒先感染,或同时感染丁型肝炎病毒是不会感染人的。            2、各型病毒性肝炎是如何传播的?        ⑴ 甲型肝炎和戊型肝炎是通过肠胃道传播的,人感染了甲型肝炎病毒或戊型肝炎病毒后,病毒进入肝脏破坏肝细胞,病毒通过微胆管,胆道进入肠道,随粪便排出体外,一名甲、戊型肝炎病人平均可排毒4个星期,粪便中的病毒进入饮用水源或污染蔬菜、食物,健康人饮用了该粪便污染的水,食用了污染的蔬菜水果、河、海里的贝类、可引起甲、戊肝炎的大爆发流行,病人粪便污染了的日用工具,又间接通过手及日常用具在生活中传播给其他人,可以造成接触性小规模流行,甲型肝炎的病死率不高,多在儿童及青少年中流行,黄疸型较多,病程约3-4个月,休息后,自愈,不发展成慢性肝炎。戊型肝炎发病多见于成年人和老年人,病死率比甲型肝炎高。黄疸型多,孕妇怀孕的最后三个月,如果患戊肝,病死率可高达20%,该病在中国各地都有流行,除在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南部发生11万人特大爆发流行外,全国各地大多因食物引起的分散性小的流行。有迹象表明戊型肝炎很可能是人畜共患疾病。预防戊肝的疫苗正在研究中,初步看来,有一定的预防作用,尚须进一步的验证。        ⑵ 乙、丙型肝炎主要是血传的,其次是人体的某些体液传播的。        A )输血,血制品;输入未经正规检测的血液及非正规生产的血浆、血球、球蛋白、白蛋白、凝血因子等,是可以引起输血,输血制品后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的,        B)不洁的介入性医疗器械的刺伤,如注射器针头,不消毒连续多人使用,农村地区常发生。采血针、针灸针不消毒连续使用,内窥镜如结肠镜不消毒连续多人使用,都可以使多人的血液通过新的创口进行交换造成新的传播,新的感染。        C)乙型肝炎病毒母婴围产期传播:这个传播和血有直接关系,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阳性的孕妇尤其是e抗原阳性的孕妇,在分娩的过程中很容易把乙肝病毒传给新生婴儿。        什么叫围产期呢?怀孕满7个月到分娩后3个星期这期间就叫围产期,这时期孕产妇的乙肝病毒感染了胎儿或新生婴儿,叫围产期传播。围产期传播主要发生在分娩过程中,在HBSAg, HBeAg双阳性的孕产妇,围产期传播率为80-90%。但因为双阳性孕产妇在表面抗原阳性母亲中所占比例只有30%,按我国每100名孕妇中平均有8个表面抗原阳性产妇,8×0.3=2.4(2.4个双阳性的产妇)。按双阳性产妇围产期传播率为90%计算,2.4×0.9=2.16也就是说围产期母婴传播率大约为2.16个/100名产妇,这2.16人中,包括宫内传播,乙型肝炎的最长潜伏期是6个月,所以围产期传播的计算按新生儿满7月龄的HBsAg阳性率为宜,围产期传播是母婴传播的一部分,7月龄以后婴儿的HBsAg应为生活中的母婴传播不可混为一谈,丙型肝炎围产期传播不严重。        D)性传播包括男、男,男、女性行为。男性行为最为恶劣,表面抗原携带者的精液中有乙肝病毒,阴道分泌物中有乙肝病毒,性交过程中很容易造成生殖粘膜破损病毒乘机进入造成感染,肛膜薄不是性交的正常管道,极易受伤。极易受感染,应提倡使用避孕套。这种传播属于体液加血液。        E)静脉吸毒者,常常一只注射器大家轮流注射,血液交换,最容易感染乙、丙型肝炎,尤其是丙型肝炎传播在静脉吸毒者中最为严重。        F)生活中的某些危险因素,也和血液交换有关,如共用剃须刀,共用牙刷,共用毛巾,纹身、纹眉、穿耳、洞鼻、环耳廓等,因刀具的不洁造成相互传播,但蚊虫的叮咬不能造成传播,因为有人已做过研究,蚊体内无乙肝病毒繁殖,蚊叮人无胃内容物吐出,蚊繁殖季节与非蚊繁殖季节与乙肝病毒带率的高低无关连。        此外握手、接吻、共餐、共同工作,共餐共宿舍,大量流行病学工作证明无传染危险。大学新生入学普种乙肝疫苗更可保证无传播危险。     
  卫生部官员:乙肝病毒携带者不影响食品生产经营   日 16:46:49  来源:中国政府网     日15时,卫生部、农业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 切实保障食品安全”与网友在线交流。     [网友 一只鸟]听说患有病毒性肝炎就再也不能从事食品生产工作,是这样的吗?具体有哪些情况不能从事食品生产工作?     [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副局长 苏志]食品是特殊的产品,如果从业人员带有传染性疾病,特别是由于他的疾病会污染到直接入口食品,这样的工作岗位,患有法律规定的疾病的病人是不能从事的。说到病毒性肝炎,还要看具体情况。病毒性肝炎里面的甲型肝炎、戊型肝炎的患者,是不能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活动。     在我们国家是乙型肝炎比较多,但是乙型肝炎是通过血液传播、性传播和母婴传播,不是消化道传染病,一般来说也不会通过饮食传播,所以对于病毒性肝炎,在具体体检时要分清楚。比如乙型肝炎的病毒携带者,我们认为它不影响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其实乙肝在中国携带者很多,十分之一,你说把十分之一的人都排除在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之外不恰当,涉及到他们就业的权利和作为公民的权利。所以从卫生部角度来说,我们不主张这样做。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健康体检方面,我们还要和有关部门一块作出具体的规定。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食品药品稽查专员 钟秀明]法律规定禁止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主要是针对直接入口的食品这块。     [苏志]《食品安全法》规定不能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岗位,你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如果你不做这个岗位,还有很多岗位,只要你的工作不直接接触食品就不会造成食品的污染,就不可能通过食用造成疾病传播。     有的老百姓由于缺乏卫生知识,带有一些传统上的偏见,对乙肝携带者这部分群体另眼看待,我们觉得应该尊重科学,正确认识乙肝。第二,尊重每个人的基本权益,如就业权益、工作权益,希望中国的广大老百姓要改变观念。当然乙肝病毒携带者自己也应该有这个意识,要注意避免可能造成传播,影响其他人的健康,比如说乙肝携带者就不适合做献血者。像这样的情况,作为乙肝携带者来说应该注意。  
  乙肝者本身就是受害者,为何还要受到这样的不平等待遇,
  大陆之所以这么多人携带HBV~是源于七八十年代的共用针头!!!    
  国人太无知,才害怕乙肝。
  恐乙肝甚于艾滋,特色啊
  我相信,如果中国有选举,那哪一个政治人物也不会漠视这1.3亿张选票。
  大陆之所以这么多人携带HBV~是源于七八十年代的共用针头!!!      MB的 我就是小时候打针被传染的     另外说下 巨人网络歧视乙肝。。大家鄙视之。。    不过我还好没去成 现在有更大的发展
  出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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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确不应该歧视乙肝患者。不过,乙肝的传染性既不是洪水猛兽,也不是温柔兔子。现在媒体把乙肝说成只有三大渠道,这不对,只要双方口腔粘膜、皮肤有损伤,如果接吻、共茶杯、共毛巾等,就有传染的可能性。另外,乙肝患者如果劳累,基本上45—60岁之间就会肝硬化,然后肝癌。注意休息避免劳累的人则不会。  
  现在的媒体都是跟着政策走,而政策又是为政治服务。以至于乙肝一会儿被描绘为猛兽,一会儿成了温柔兔子。其实,乙肝患者及乙肝病毒携带者都较具传染性,大家想想,司机这个群体乙肝比例最大,为什么?不干净,天天乱吃喝,交叉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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