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联式新型城镇化发展基金定义

许县政办〔2015〕43号关于转发许昌县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和许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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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农业局: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耕地保护,要求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城镇化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就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确保实有耕地面积基本稳定、实行耕地数量和质量保护并重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了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进一步加强基本农田管理,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以下简称&两部&)研究决定,在已有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工作的基础上,将城镇周边、交通沿线现有易被占用的优质耕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进一步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现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是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和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基本要求。当前,我国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耕地保护工作绝不能有丝毫的放松。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要切实夯实粮食生产的物质基础,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基本农田是耕地的精华,是粮食生产的核心产能。各地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精神,切实提高对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的认识,进一步抓好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切实将优质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特殊保护,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基础,把13亿中国人的饭碗牢牢地端在自己手上。
(二)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生态文明建设战略的重要举措。中央明确要求,城镇发展&要按照严守底线、调整结构、深化改革的思路,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在城乡建设上要节约集约用地,尽量少占或不占良田&。各地必须处理好城镇化发展与耕地保护的关系,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证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但目前,一些城市规划建设用地与优质耕地的重叠度较高,大中城市周边还有不少优质耕地未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城市发展占用优质耕地的现象仍比较突出。为此,必须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结合划定城市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引导各地走串联式、组团式、卫星城式的新型城镇化发展之路,逐步形成合理的空间开发格局,科学控制城镇规模,推进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
(三)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是尽职尽责保护耕地资源的重要任务。2010年两部部署开展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各地依据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开展工作,全国总体上落实了15.6亿亩划定任务。但在核查中发现,一些地方仍然存在划远不划近、划劣不划优的现象。各地要切实肩负起法律和政策赋予的主体责任,按照耕地数量和质量并重管理的要求,在加强和完善已有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基础上,将城镇周边、交通沿线现有易被占用的优质耕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给农业留下更多的耕地,将良田沃土、绿色田园永久留给子孙后代。
二、准确把握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明确要求、保护优先。贯彻落实中央的最新要求,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在已有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工作的基础上,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最新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全国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县域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成果,遵循耕地保护优先、数量质量并重的原则,按照布局基本稳定、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要求,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周边、交通沿线现有易被占用的优质耕地应当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最大限度地保障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实有耕地面积基本稳定和国家粮食安全。
(二)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在划定永久基本农田过程中,涉及基本农田数量或布局发生变化,需要相应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应依法依规、规范有序进行调整完善。城镇周边、交通沿线现有易被占用优质耕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要与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等工作协同开展,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多规合一工作相衔接。
(三)统筹谋划、稳步推进。为规范有序推进工作,两部研究提出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见附件1)。各省(区、市)根据两部的统一部署和《工作方案》,先从500万以上人口特大城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开始,按照城镇由大到小、空间由近及远、耕地质量等别和地力等级由高到低的顺序,稳步有序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永久基本农田要落实到具体地块,落实保护责任,及时设立统一规范的保护标志,编制更新图表册等管理资料,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成果完善工作。
(四)部省联动、部门协作。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主体责任,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两部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宏观指导、监督检查,组织国务院审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用地的106个重点城市(名单见附件2)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省级国土资源、农业主管部门负责本省(区、市)行政区域内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组织设区的城市的划定工作,指导其他市县按要求开展工作。
三、加强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保障。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涉及面广、技术性强、任务艰巨,各地要加强政府的组织领导,认真谋划,精心部署。两部联合部署开展工作,加强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监督指导。地方各级国土资源、农业主管部门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由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的领导小组,国土资源、农业、财政、住建、林业、环保等部门参与,做到人员落实、经费到位,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指导监督。建立定期上报和通报制度,从通知下发之日起,每季度末各省(区、市)定期向两部上报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进展情况。两部将组成联合工作组,适时赴重点城市、重点地区开展专项督导,加强对工作开展全过程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开展情况列入督察工作重点,加强督导和检查。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对于不按规定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的,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营造有利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工作环境和舆论氛围,促进有关部门齐抓共管、齐心协力,共同做好工作。
附件:1.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
&&&&&&&& 2.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用地报国务院审批的106个重点城市名单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
&& 为贯彻落实两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范有序开展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 划定的依据与工作基础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应按照《通知》提出的任务与要求,依托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运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及最新的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全国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成果、县域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成果,在已有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工作的基础上,切实执行关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工作要求与技术标准,依法依规、有序推进。
(一)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
《土地管理法》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若干意见》(2014年中央1号文件)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发〔号)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号)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开展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3〕38号)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明确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有关事项的函》(国土资厅函〔号)
(二)工作依据
已有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相关的图件、表册、数据库以及文字等资料。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结果、2012年度报部备案的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包括图件资料和数据资料。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经批准并报国土资源部备案的市、县、乡三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数据库、文本及说明;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有关成果和审批资料;涉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各级土地整治规划成果和项目验收资料。
耕地质量等别调查与评价等成果。最新的耕地质量等别调查与评价的相关图件、数据库以及文本说明等成果。
县域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成果。最新的县域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的相关图件、数据库及文本说明等成果。
二、划定要求
在已有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城镇由大到小、空间由近及远、耕地质量等别和地力等级由高到低的顺序,将《通知》确定的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的耕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将不符合划定要求的耕地划出永久基本农田,确保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基本稳定、质量有提高、数量不减少。
(一)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
&& 1.城镇周边尚未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质量等别和地力等级达到本市(县)平均水平以上的现有耕地。
&& 2.交通沿线尚未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质量等别和地力等级达到本市(县)平均水平以上的现有耕地。
尚未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新建成的高标准农田;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应当划为和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但尚未划入的耕地。
(二)可以划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
& &1.国务院批准的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中计划退耕还林、还牧、还湖的耕地。
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进行监测和评价认定的遭受严重污染无法治理的耕地,经自然灾害和生产建设活动严重损毁无法复垦的耕地。
在划定过程中,发现现状基本农田中,有不符合划定要求的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以及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其他农用地,应当予以划出,并补充划定质量符合要求的永久基本农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经依法依规批准修编或调整,各地不得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之机,擅自调整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将现状基本农田中的耕地划出。
三、工作方法与程序
各省(区、市)应按照本方案明确的划定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步骤、时间安排和保障措施等,规范有序开展工作,确保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城镇周边现有易被占用优质耕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采取自上而下的方法,按照调查摸底、核实举证、论证核定、制定方案、组织实施的程序进行。
(一)调查摸底
&&&& 以最新的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全国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和地力评价成果等为基础,采取内业分析和外业调查的方式,两部负责分析评估106个重点城市周边(含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以下简称&两区&)未划为基本农田的现有耕地分布、数量、质量和集中连片度等,综合每个城市的实际情况,提出城市周边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初步任务。
&& 省级国土资源、农业主管部门负责106个重点城市以外其他设区的城市的调查摸底、初步任务的下达。设区的市级国土资源、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县级城市(镇)的调查摸底、初步任务的下达。
(二)核实举证
根据上级下达的初步任务,有关城市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农业、住建等有关部门开展城市周边现有耕地的调查核实,提出可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任务。对不能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的城市周边、交通沿线耕地,有关城市应向上级说明原因,列出相关证明材料。
(三)论证核定
两部负责对106个重点城市核实举证情况的论证、审查,核定并下达划定任务。省级国土资源、农业主管部门负责设区的城市周边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的核定、下达。设区的市级国土资源、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县级城市(镇)划定任务的核定、下达。
(四)制定方案
根据上级下达的划定任务,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农业主管部门编制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上级国土资源、农业主管部门审核。经两部核定的方案同时抄送有关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纳入同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
(五)组织实施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具体工作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在县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国土资源、农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各地应及时更新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确保面积、质量、地类、位置、以及管理信息完整、准确,符合要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由同级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和农业主管部门按照县级自验、市级初验、省级验收,自下而上的程序进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两部复核、备案。备案后的数据成果同步纳入当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档案,并抄送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四、职责分工
(一)部级层面
两部负责全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宏观指导、监督检查。组织开展106个重点城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潜力的分析评估、任务下达等工作;指导106个重点城市编制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二)省级层面
省级国土资源、农业主管部门负责本省(区、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监督指导、检查,对本行政区域内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及完整性负责。重点负责除106个重点城市以外其他设区的城市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潜力的分析评估、任务下达、实施监督。
(三)市县层面
市级国土资源、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对县级城市(镇)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潜力的分析评估、任务下达、实施监督。县级国土资源、农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落地到户、上图入库等具体工作。
五、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全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成果完善工作应于2016年底全面完成。各地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成果完善工作,原则上应在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结束后三个月内完成。
(一)整体部署
《通知》下发后,各地要及时成立由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的领导小组,国土资源、农业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发改、财政、住建、林业、环保等部门参与,落实机构人员经费,部署开展相关工作。在《通知》下发后1个月内,两部完成106个重点城市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初步任务的下达,省级完成其他市县任务的下达;3个月内,106个重点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上报两部,其他市县上报至省(区、市)。
(二)分步实施
结合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和城市开发边界划定试点工作,先行开展北京、沈阳、上海、南京、苏州、杭州、厦门、郑州、武汉、广州、深圳、成都、贵阳、西安等14个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各省(区、市)应按照总体时间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分步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三)重点推进
2015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106个重点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各省(区、市)按计划有序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四)全面完成
2016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的落地到户、上图入库工作。2016年12月底前各地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逐级备案到两部。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用地报国务院审批的
106个重点城市名单
河北:石家庄、张家口、唐山、保定、邯郸、秦皇岛
山西:太原、大同
内蒙古:呼和浩特、包头
辽宁: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丹东、锦州、阜新、辽阳、盘锦
吉林:长春、吉林
黑龙江: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鸡西、伊春、鹤岗
江苏: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南通、扬州、镇江、泰州
浙江:杭州、宁波、温州、嘉兴、绍兴、台州
安徽:合肥、淮北、淮南、马鞍
福建:福州、厦门
江西:南昌
山东: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烟台、潍坊、泰安、威海、临沂、德州
河南:郑州、洛阳、开封、平顶山、安阳、新乡、焦作、南阳
湖北:武汉、襄阳、黄石、荆州
湖南:长沙、株洲、湘潭、衡阳
广东: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湛江
广西:南宁、柳州、桂林
海南:海口
四川:成都
贵州:贵阳
云南:昆明
西藏:拉萨
陕西:西安
甘肃:兰州
青海:西宁
宁夏:银川
新疆:乌鲁木齐中国新型城镇化战略发展研究会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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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U坚信,中国新型城镇化发展需要的是创新的智慧和务实的行动![1]
面向各级政府、城镇化主管部门领导,城镇化基建、融资、公共服务等关联企业提供咨询策划服务。
· 帮助市长整体布局,管好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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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城新区新镇
2、古镇开发提升与保护
3、新农村建设
4、主题产业城镇化
a)旅游综合体
b)金融园区
c)创意园区
d)工业园区
e)农业高新示范区[1]
“为更多人创造回家乡实现梦想的机会”,不再背景离乡、不再骨肉分离、不再“子欲养而亲不待”……
带着梦想和眷念,回家乡
带着激情和想法,建家乡
带着感恩和情怀,爱家乡
回家去,实现自己的梦想
解决新型城镇化面临的十大问题
·模式依赖问题
·定位失焦问题
·土地限制问题
·规划短视问题
·产业羸弱问题
·资金短板问题
·农民弱势问题
·招商低效问题
·人才匮乏问题
·生态破坏问题
构建新型城镇的六大空间
·打造主题空间,杜绝千城一面
·打造文化空间,避免有形无魂
·打造产业空间,防止有产无业
·打造宜居空间,力避人去楼空
·打造生态空间,防范资源破坏
·打造智慧空间,遏制低效发展[1]
——中国新型城镇化战略发展研究会会长、创始人
中国新型城镇化策划第一人
人气城镇化理论学派创始人
行迹遍布大半个中国,造访400余座城市,长期关注于中国城镇化研究。立志为中国城镇化发展而奋斗,跳出学术深入实战的第一人。十余年来参与学界、工商界讲座百余起,谈吐风趣幽默,深入浅出,善于高屋建瓴,快刀斩乱麻,瞬息洞穿城镇发展疑难杂症,运用市场手法,快速盘活发展资源,是国内知名的“城镇化操盘大师”。
1.不以人为本的城镇化建设,是制造文化荒漠的犯罪。
2.不以产谋势,城镇化势必成为海市蜃楼、空中楼阁
3.没有软件支撑的城镇化,就像黑夜一样死寂
4.搞城镇化不看大局,等同于自废武功,断送千古良机
5.片面关注于景观建设,忽略城镇气质打造,只会导致内外失修,资源浪费
6.公共服务是城镇化保姆,失去公共服务,就失去存续价值
7.不以人气为导向,无异于在中国版图上继续造鬼城
8.城镇化建设要五路并举,方可一站式解决城镇化问题
9.盲目依赖固有模式,注定逆势而动,好景不长
10.忽视人才建设,没有智慧闪烁,将永远摸索上路,步履维艰[1]
.赫章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引用日期]攻坚新型城镇化&打造魅力新习水
全力推进习水城镇化建设跨越赶超
&&&&&&字号
县委十二届五次全会指出:全面攻坚新型城镇化建设。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一线工作法”,紧紧围绕“攻坚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总思路,按照“面积拓展、人口聚集、功能完善、环境优化”的总要求,为实现城市面积达30平方公里,具备20万人口承载能力,城镇化率达48%的总目标,当先锋、打头阵、争一流,强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各项工作。
一、城镇化建设的成果展示
2014年,全县城乡建设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70.77亿元,同比增长34.29%,占年度任务目标的108.88%。其中,小城镇建设累计完成投资24.99亿元,房地产开发累计完成投资26.1亿元,市政基础设施累计完成投资8.71亿元,其他项目(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累计完成投资8.21亿元,县城城镇化率达37.61%。
1、规划编制日趋完善。按照城市规划全覆盖的要求,扎实有效开展了规划编制,先后共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07份,选址占地面积248.5万O;《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0份,规划用地面积132.55万O;《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86份,规划许可建筑面积63.31万O。其中:完成县城控规的有:物流园区、木楠坝片区、华润大道等11个开发片区;完成县城修规的有:东城时代广场、杉王一号、成悦公馆、仁安天地、五洲国际、红都世纪城等14个项目;完成镇乡总规编制审查的有:温水、土城、习酒、二郎等共19个乡镇。
2、城乡建设步伐加快。2014年,我局紧紧围绕开工项目、复工项目紧抓不懈。一是严格实行商品房住宅小区竣工验收制度,新开工房地产面积121.63万O,竣工61.4万O,批准预售 50.35万O,销售36.59万O,县城商品房均价达3460元/O;二是不断规范项目招投标管理,全年共完成政府投资的公开招标项目53个,投资总额37.45亿元;三是不断加强重点工程项目施工调度,先后启动了县城天然气管道建设、心香红城、县城公租房、乡镇污水处理全覆盖等重大工程项目工程13个,华润大道A段、B段、C段全线竣工通车,完成了华润大道、习酒大道、乌江南路亮化工程。
3、安居工程顺利推进。2014年,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把民生保障作为工作重点,全面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和廉租房、公租房建设、棚户区改造等项目。一是全县5800户农村危房改造全部启动,竣工5800户;二是在全县24个镇乡范围内顺利实施6486套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其中教育公租房2218套、卫生公租房1134套、一般公租房1732套,总投资3.92亿元,建设规模280474平方米,目前竣工2240套,主体施工完成3242套;三是乌江南路、赤水河西路棚户区改造全面启动,土城、东皇、习酒等镇乡安置小区建设有序推进。
4、管理水平不断提高。2014年,我县从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招投标管理、质量建筑工程监督、强化建筑市场管理、加速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等五个方面入手,进一步提升了办事水平,优化了发展环境。一是持续加大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力度,全年共受理监督工程项目68个,共组织开展大检查8次,各项专项行动10次,累计排查整治质量隐患800余条,发出整改通知书360余份;二是不断强化建筑市场管理,先后共办理项目报建8个,总投资7856.16万元,总面积为为81381.51平方米,全县房地产开发市场日趋规范和稳定,物业管理深入开展,产权交易管理不断完善;三是在住建城管分家前,全面加强城市管理,着力营造美好家园,在充实城市管理监察力量和设备设施的基础上,不断加强基础设施维修管理,对损毁的街道路面、人行道地砖、街道护栏、路灯做了全面检修。
5、违法建筑有效遏制。2014年,我局在违法违规建筑打击工作中始终保持“控违、打违”的高压态势,坚持“分化一部分、转化一部分、拆除一部分、打击一部分”的打违原则,有效遏制了违法建筑。一是拆违工作。全年先后强制拆除违法建筑21宗(处),面积1.95万O,拆除影响县城项目区项目建设的违法抢搭抢建的临时建(构)筑物51宗(处),处理违法建筑29户,征缴罚款85.3万元,征收配套设施费50.5万元。二是控违工作。根据县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规范县城规划区内建设审批工作的通告》,经过联合调查研究后,对不影响城乡规划且又符合建房条件的群众予以审批建房,已批准116户群众建房申请,准予在完善相关手续后修建住房。
二、城镇化建设的历史欠账
2014年,习水住房和城乡建设在项目建设、投资比例等都创造了历史新高。但也存在了一些问题,主要有:城市发展理念落后。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的战略部署,一是规划理念落后,没有按照城镇和乡村组团式集聚,串联式连接的发展模式走出一条山地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二是生态文明理念落后,在打造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城镇中缺乏“依山而建”、“水体互动”的规划发展理念。城镇化整体水平低。全县除城区外的23个乡镇城镇化率偏低。城镇分布分散,规模偏小,集聚能力弱,辐射功能不强,小城镇发展不平衡,地区差异较大,使得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滞留在传统的农业产业或外出务工。城镇产业支撑薄弱。我县缺乏大产业支撑,工业化水平低,工业规模小,服务业发展大多属于零售、个体行为。“以产兴城、以产促城、产城一体”的动力不足,新型工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产业配套不足,对城镇发展的带动力不强,推动力量不足。城镇建设资金不足。城镇化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镇乡筹资融资能力弱以及相关政策制度不配套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城镇建设资金筹措难度大,城镇基础设施薄弱,环保设施、公共厕所、文化体育活动场地、农贸市场、停车场等市政设施严重不足。
三、城镇化建设的无限希望
结合我县新型城镇化建设开展的实际工作,我局对2015年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提出了明确的目标:计划实施的城建重点项目共计13个,其中续建项目8个,新建项目5个,实现城镇化率42.5%(含城郊结合部),完成固投总额75亿元以上;全力加快东区城市综合体、希望国际城、仁安地产、红都世纪城六期、五星街地下商城、绿洲广场、老车站广场等项目建设,实现新开工房地产面积120万平方米,竣工60万平万米;继续抓好全年5152套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改造农村茅危房6000户,竣工6000户,着力解决群众无房住居的困难。围绕全年的任务目标,我局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以项目建设为抓手,确保年度投资计划完成。2015年,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重点抓好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和房地产、小城镇、宾馆酒店等建设项目。以抓项目落地和抓项目工程量的完成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项目落实到部门、到人的责任制度,将新开工项目、续建项目分挂到相关责任人,实行项目审批、规划、招标、开工、监督等一抓到底,并明确项目开工、竣工时限,围绕工程进度倒排工期,确保项目按计划完成投资比例。集中精力围绕房地产、小城镇等项目,确保按期推进,有序推进;重点围绕全县23家星级酒店(其中县城11家,镇乡12家)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方案设计、评审、报批等锁定开工时间,推进速度,投资比例,确保年度内完成总投资40亿元任务目标。在具体工作中针对项目建设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本着特批、快办的原则,及时审批解决;针对项目工程延缓、工期拖沓的行为,一律实行挂牌督办,现场督办;针对项目建设进程中的供电供水、管网建设等,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及时解决。
2、以城镇开发为抓手,加快推进城乡一体进程。以《习水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办法》为契机,继续抓住县城在建楼盘、镇乡组团开发不松懈,激活城市经营资本,盘活闲置资源,推进旧城改造,加速城镇开发,促进城乡一体,实现城乡统筹。一是调度好、管理好现有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确保项目建设按投资比例加速推进;二是实施好、跟踪好镇乡组团开发项目,确保项目建设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三是协调好、服务好旧城改造项目,力争房屋征收安置统一在同一标准,推动城镇开发建设。同时,着力提升小区物业管理质量,加强对物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规范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妥善安排小区维修资金,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3、以注重民生为抓手,大力实施城乡安居工程。继续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整合有限的财力物力资源,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小康房建设顺利推进,继续加快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廉租房、公租房建设力度,确保群众住房有保障。同时,加强督查指导,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分配、入住等情况一律严管,争取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民生项目、专项资金的监督,严格监管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金,全面实行跟踪审计,严防挪作它用。
4、以征地拆迁为抓手,促进城乡建设加速发展。重点是加强住房征收安置和违法建筑拆除工作,对项目区内的拆迁户,实行先安置后拆迁,先公示后征用,安置一户拆迁一户,丈量一块征一块。对故意刁难、无理取闹、漫天要价的征地拆迁农户,积极协调争取司法机关强制拆除,并妥善处理信访上访事件,依法消灭开发项目区域内违法建筑,务必规划到哪里就征到哪里,项目开到哪里就拆到哪里,确保项目如期推进.
5、以培育企业为抓手,壮大全县城乡建筑队伍。一是深化建筑企业改革,鼓励和支持建筑企业兼并或重组,帮助1―2家建筑企升格为一级企业资质;二是放宽外地企业在我县设立分公司的标准,鼓励有实力的省外企业承接项目工程,引入建筑企业市场竞争机制;三是强力推进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确保2015年完成我县施工总承包三级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任务;四是按照《遵义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深入开展建设工程质量两年行动,其实解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存在的质量的问题。
6、以作风建设为抓手,全力服务城乡建设大业。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的要求规范审批程序、减少前置条件、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间,对重点项目要建立“绿色通道”,对项目引进、落地、开工建设的全过程实行优先办理、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跟踪服务,确保重点项目顺利开工落地。在项目施工手续办理中推行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代填代劳服务,能一天办完的决不用两天办、能一次办完的决不能两次办,确保城乡建设各项事宜主动服务不推诿、协调服务不扯皮、高效服务不拖拉、廉洁服务不设卡。坚决杜绝办事部门中梗阻,不作为、慢作为和吃、拿、卡、要以及各种玩弄手中权术、刁难群众或者服务对象的行为。全力服务于、服务好我县城乡建设企业,推动城建大业发展,早日实现新型城镇化目标。(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涂卫东)
来源:习水县人民政府网
(责编:翁玉洁、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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