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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机关部分人员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规定休息七天,监狱是特殊场所。其他基层监区民警都是两班倒,无所谓春节放假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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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监狱下完坡有个隆达驾校,就在下完坡的右手边,协和医院的右边(门口有点老, 注意看招牌)貌似就只有隆达离你最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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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铜仁监狱服刑人员共114人的减刑公告
作者:铜仁中院审监庭&&发布时间: 10:33:45
  本院受理由贵州省铜仁监狱呈报的下列服刑人员共114人的减刑,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进行公示:
  罪犯吴兴生,男,日生,侗族,贵州省铜仁市人。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9月至2013年12月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6个月。
  罪犯张良雷,男,日生,汉族,小学文化,四川省渠县人。因犯强迫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9月至2013年9月、2013年10月至2014年9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1个月。
  罪犯景应海,男,日生,仡佬族,初中文化,贵州省石阡县人,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附带民事赔偿44358元。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于日对该犯减为有期徒刑18年3个月,剥夺政治权利7年,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6月至2013年7月、2013年8月至2014年7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年7个月。
  罪犯包昌寅,男,日生,汉族,初中文化,湖南省泸溪县人。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9个月,罚金10000元,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8月至2013年9月;2013年10月至2014年9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年。
  罪犯肖宗富,男,日生,侗族,小学文化,贵州省铜仁市人,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9月至2013年8月;2013年9月至2014年8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年。
  罪犯陈国才,男,日生,土家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铜仁市人,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附带民事赔偿50000元,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9月至2013年9月;2013年10月至2014年9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年7个月。
  罪犯杨杰,男,日生,土家族,初中文化,贵州省印江县人,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附带民事赔偿23047.46元。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于日对该犯减为有期徒刑18年3个月,剥夺政治权利7年,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7月至2013年8月;2013年9月至2014年8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年7个月。 
  罪犯吴芳龙,男,日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榕江县人,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4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9月至2013年8月;2013年9月至2014年8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年。
  罪犯吴四清,男,日生,苗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铜仁市人,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100000元。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于日对该犯减为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7年;本院于日对该犯减刑1年5个月,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1年2月至2012年1月;2012年2月至2013年1月;2013年2月至2014年1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2年。
  罪犯石开科,男,日生,侗族,初中文化,贵州省榕江县人,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30000元,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8月至2013年8月、2013年9月至2014年8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年。
  罪犯杨春军,男,日生,苗族,小学文化,贵州省凯里市人,因犯抢劫、强奸、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00元,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8月至2013年9月、2013年10月至2014年9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1个月。
  罪犯王家海,男,日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麻江县人,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0000元,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6月至2013年8月、2013年9月至2014年8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年8个月。
  罪犯吴远智,男,日生,侗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黎平县人,因犯抢劫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本院于日对该犯减刑1年6个月。现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9月至2013年9月、2013年10月至2014年9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1个月。
  罪犯肖永刚,男,日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贵阳市人,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30000元,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8月至2013年8月、2013年9月至2014年8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年7个月。
  罪犯任廷洪,男,日生,土家族,小学文化,贵州省印江县人,因犯抢劫、赌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6000元,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7月至2013年8月、2013年9月至2014年8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年7个月。
  罪犯陈钢,男,日生,汉族,大专文化,重庆市渝中区人,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000元,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6月至2013年7月、2013年8月至2014年7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年8个月。
  罪犯周元品,男,日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榕江县人,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8月至2013年9月、2013年10月至2014年9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年 。
  罪犯张秀祥,男,日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从江县人,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10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8月至2013年8月、2013年9月至2014年8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年。
  罪犯姚冬志,男,日生,苗族,初中文化,贵州省松桃县人,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7个月,罚金7000元,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7月至2013年7月、2013年8月至2014年8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年。
  罪犯张能辉,男,日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雷山县人,因犯寻衅滋事、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9月至2013年10月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5个月。
  罪犯姚本友,男,日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镇远县人,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10个月,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11月至2014年6月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6个月。
  罪犯王春刚,男,日生,苗族,小学文化,贵州省都匀市人,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于日对该犯减为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8年;本院于日对该犯减刑2年8个月;日对该犯减刑1年6个月,现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度、2013年1月至2014年5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1个月。
  罪犯陈定富,男,日生,布依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长顺县人,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于日对该犯减为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8年;本院于日对该犯减刑2年2个月;日对该犯减刑1年6个月;日对该犯减刑1年6个月。现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度、2013年度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1个月。
  罪犯徐进,男,日生,土家族,小学文化,贵州省思南县人,因犯抢劫、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8000元。本院于日对该犯减刑1年6个月;日对该犯减刑1年5个月;日对该犯减刑1年5个月。现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10月至2013年10月、2013年11月至2014年10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1个月。
  罪犯田景宽,男,日生,土家族,小学文化,贵州省江口县人,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于日对该犯减为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7年;本院于日对该犯减刑1年6个月;日对该犯减刑1年6个月。现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5月至2013年4月、2013年5月至2014年4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1个月。
  罪犯贾庆余,男,日生,彝族,中专文化,贵州省丹寨县人,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3年8月至2014年8月获综合记功的表现,建议减刑1个月。
  罪犯刘汉刚,男,日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瓮安县人,因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于日对该犯减为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9年;本院于日对该犯减刑1年6个月;日对该犯减刑1年8个月;日对该犯减刑1年6个月;日对该犯减刑1年6个月。现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1月至2014年2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年3个月。
  罪犯金舰,男,日生,彝族,小学文化,贵州省大方县人,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附带民事赔偿37318.44元。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于日对该犯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日对该犯减为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7年;本院于日对该犯减刑1年6个月。现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4月至2013年3月、2013年4月至2014年3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年。
  罪犯蒙炳辉,男,日生,布依族,文盲,贵州省平塘县人,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于日对该犯减为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7年;本院于日对该犯减刑1年6个月;日对该犯减刑1年6个月;日对该犯减刑10个月。现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4月至2013年3月、2013年4月至2014年6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1个月。
  罪犯陈朝坤,男,日生,布依族,小学文化,贵州省惠水县人,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于日对该犯减为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7年;本院于日对该犯减刑1年8个月;日对该犯减刑1年1个月。现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1年度获综合记功;2012年度被评为监狱表扬;2013年1月至2014年5月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1个月。
  罪犯金武超,男,日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桐梓县人,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于日对该犯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日对该犯减为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7年;本院于日对该犯减刑1年8个月。现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8月至2013年9月、2013年10月至2014年9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年8个月。
  罪犯邓序明,男,日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玉屏县人,因犯抢劫、盗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日对该犯减为有期徒刑19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9年;本院于日对该犯减刑1年3个月;日对该犯减刑1年5个月。现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0年12月至2011年11月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2011年12月至2012年11月获综合记功;2013年3月至2014年9月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年3个月。
  罪犯杨胜戬,男,日生,汉族,文盲,贵州省铜仁市人,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5月至2013年4月获综合记功的表现,建议减刑1个月。
  罪犯王超,男,日生,苗族,小学文化,贵州省黄平县人,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罚金5000元,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8月至2013年7月、2013年8月至2014年9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1个月。
  罪犯吴寿明,男,日生,苗族,小学文化,贵州省凯里市人,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11个月,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8月至2013年7月、2013年8月至2014年7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年。
  罪犯苏长春,男,日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安顺市人,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财产20000元。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于日对该犯减为有期徒刑19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8年;本院于日对该犯减刑1年5个月;日对该犯减刑1年5个月。现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年8个月。
  罪犯张太君,男,日生,土家族,初中文化,贵州省德江县人,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于日对该犯减为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7年;本院于日对该犯减刑1年6个月;日对该犯减刑1年6个月。现刑期自日起至日止。 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5月至2013年4月、2013年5月至2014年4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1个月。
  罪犯刘顺,男,日生,侗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铜仁市人,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9个月,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8月至2013年7月、2013年8月至2014年8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1个月。
  罪犯何正芝,男,日生,苗族,小学文化,贵州省松桃县人,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罚金20000元,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8月至2013年9月、2013年10月至2014年9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年7个月。
  罪犯肖国志,男,日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纳雍县人,因犯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没收个人财产30000元,刑期自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2013年7月至2014年7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1个月。
  罪犯陈火林,男,日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三穗县人,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000元,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6月至2013年6月、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年8个月。
  罪犯刘召军,男,日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黔西县人,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30000元,刑期自 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8月至2013年7月、2013年8月至2014年7月分别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年7个月。
  罪犯张树贤,男,日生,汉族,小学文化,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人,因犯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000元,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6月至2013年7月、2013年8月至2014年7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年8个月。
  罪犯郑德贵,男,日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岑巩县人,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5000元。本院于日对该犯减刑1年5个月。现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8月至2013年7月、2013年8月至2014年7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1个月。
  罪犯吴隆江,男,日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黎平县人,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9月至2013年8月、2013年9月至2014年8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年8个月。
  罪犯余连光,男,日生,汉族,高中文化,云南省保山市人,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于日对该犯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日对该犯减为有期徒刑17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6年;本院于日对该犯减刑1年5个月;日对该犯减刑1年5个月。现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3月至2013年2月、2013年3月至2014年2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1个月。
  罪犯杨万里,男,日生,苗族,小学文化,贵州省凯里市人,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附带民事赔偿7000元。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于日对该犯减为有期徒刑19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8年;本院于日对该犯减刑1年6个月;日对该犯减刑1年6个月。现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09年度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2010年年度被评为监狱表扬;2013年3月至2014年8月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年2个月。
  罪犯母永刚,男,日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瓮安县人,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罚金3000元。本院于日对该犯减刑1年1个月,现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8月至2013年7月、2013年8月至2014年7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1个月。
  罪犯周崇全,男,日生,土家族,初中文化,贵州省印江县人,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附带民事赔偿12000元。本院于日对该犯减刑1年6个月。现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1个月。
  罪犯何国平,男,日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盘县人,因犯抢劫、强奸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00元,附带民事赔偿3000元。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于日对该犯减为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8年;本院于日对该犯减刑1年5个月;日对该犯减刑1年5个月。现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4月至2013年3月、2013年4月至2014年8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1个月。
  罪犯吴成望,男,日生,苗族,初中文化,贵州省松桃县人,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本院于日对该犯减刑1年6个月;日对该犯减刑1年6个月;日对该犯减刑1年6个月。现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9月至2013年8月、2013年9月至2014年8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8个月。
  罪犯龙寒云,男,日生,苗族,小学文化,贵州省松桃县人,因犯盗窃、非法买卖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5000元。本院于日对该犯减去有期徒刑1年5个月,现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1个月。
  罪犯袁景斌,男,日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思南县人,因犯强奸、强迫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罚金5000元。本院于日对该犯减刑1年5个月,现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7月至2013年7月、2013年8月至2014年7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年7个月。
  罪犯潘仁海,男,日生,侗族,初中文化,贵州省三穗县人,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5月至2013年4月、2013年5月至2014年6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7个月。
  罪犯陈凯,男,日生,汉族,中专文化,贵州省铜仁市人,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000元,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6月至2013年7月、2013年8月至2014年7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年8个月。
  罪犯杨龙,男,日生,侗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铜仁市人,因犯强奸、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6月至2013年7月、2013年8月至2014年7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年7个月。
  罪犯安明星,男,日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思南县人,因犯故意杀人罪、组织越狱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于日对该犯减为有期徒刑19年3个月,剥夺政治权利8年,现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1年11月至2012年10月、2012年11月至2014年1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年7个月。
  罪犯李宗杨,男,日生,苗族,初中文化,贵州省松桃县人, 因犯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于日对该犯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日对该犯减为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7年;本院于日对该犯减刑1年9个月。现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7月至2013年7月、2013年8月至2014年7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年8个月。
  罪犯何江凡,男,日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贵阳市人, 因犯抢劫、抢夺、盗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000元,罚金5千元。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于日对该犯减为有期徒刑19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8年。现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0年11月至2011年10月、2012年11月至2014年1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年7个月。
  罪犯伍元锋,男,日生,布依族,小学文化,贵州省镇宁县人,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罚金10000元,附带民事赔偿14000元。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于日对该犯减为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7年;本院于日对该犯减刑1年5个月;日对该犯减刑1年5个月。现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1个月。
  罪犯杨昌淼,男,日生,侗族,初中文化,贵州省岑巩县人,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5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赃款30000元继续追缴,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9月至2013年8月、2013年9月至2014年8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年。
罪犯姚龙,男,日生,侗族,小学文化,贵州省玉屏县人,因犯抢劫、强奸、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4000元,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7月至2013年8月、2013年9月至2014年9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年7个月。
  罪犯罗选金,男,日生,土家族,小学文化,贵州省麻江县人,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7月至2013年8月、2013年9月至2014年8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1个月。
  罪犯姚灯红,男,日生,侗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铜仁市人,因犯破坏电力设备、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并处罚金10000元。本院于日对该犯减刑1年3个月;日对该犯减刑1年8个月。现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2月至2013年1月、2013年2月至2014年1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1个月。
  罪犯封小明,男,日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铜仁市人,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8000元。本院于日对该犯减刑1年5个月;日对该犯减刑9个月。现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5月至2013年4月、2013年5月至2014年7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1个月。
  罪犯宋志杰,男,日生,苗族,大学文化,贵州省雷山县人,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9月至2013年8月、2013年9月至2014年8月分别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1个月。
  罪犯刘永平,男,日生,苗族,小学文化,贵州省镇宁县人, 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于日对该犯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日对该犯减为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7年;本院于日对该犯减刑2年。现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4月至2013年3月、2013年4月至2014年4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年7个月。
  罪犯李朝玉,男,日生,侗族,中专文化,贵州省石阡县人, 因犯强奸、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于日对该犯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日对该犯减为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7年;本院于日对该犯减刑1年6个月。现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2月至2013年1月、2013年2月至2014年1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年7个月。
  罪犯吕洪刚,男,日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安顺市人,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附带民事赔偿10000元。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于日对该犯减为有期徒刑19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8年;本院于日对该犯减刑2年;日对该犯减刑1年1个月。现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8月至2013年8月、2013年9月至2014年8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1个月。
  罪犯胡德俊,男,日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织金县人, 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000元。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于日对该犯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日对该犯减为有期徒刑18年3个月,剥夺政治权利7年;本院于日对该犯减刑1年11个月。现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5月至2013年4月、2013年5月至2014年5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年8个月。
  罪犯刘德春,男,日生,土家族,初中文化,贵州省沿河县人,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20000元。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于日对该犯减为有期徒刑18年3个月,剥夺政治权利7年;本院于日对该犯减刑1年5个月。现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6月至2013年6月、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年7个月。
  罪犯吴平有,男,日生,侗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黎平县人,因犯抢劫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本院于 日对该犯减刑1年6个月。现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8月至2013年7月、2013年8月至2014年7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1个月。
  罪犯龙安海,男,日生,苗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锦屏县人,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9月至2013年9月、2013年10月至2014年9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年。
  罪犯韦福胜,男,日生,布依族,小学文化,贵州省平塘县人,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于日对该犯减为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8年;本院于日对该犯减刑1年6个月;日对该犯减刑1年6个月;日对该犯减刑1年6个月。现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3月至2013年2月、2013年3月至2014年2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1个月。
  罪犯杨秀端,男,日生,土家族,小学文化,贵州省沿河县人,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附带民事赔偿10000元。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于日对该犯减为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8年;本院于日对该犯减刑1年6个月;日对该犯减刑1年6个月;日对该犯减刑1年6个月。现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2月至2013年1月、2013年2月至2014年1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年。
  罪犯王凯,男,日生,苗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铜仁市人,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附带民事赔偿元。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于日对该犯减刑9个月,现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6月至2013年7月、2013年8月至2014年7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1个月。
  罪犯王东贤,男,日生,土家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铜仁市人,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附带民事赔偿33965.12元。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于日对该犯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日对该犯减为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6年;本院于日对该犯减刑1年6个月;日对该犯减刑1年6个月。现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3月至2013年2月获综合记功;2013年3月至2014年2月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0个月。
  罪犯龚平,男,日生,汉族,高中文化,贵州省沿河县人,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附带民事赔偿14427.7元。本院于日对该犯减刑1年8个月;日对该犯减刑11个月。现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8月至2013年7月、2013年8月至2014年8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年。
  罪犯潘祖程,男,日生,苗族,小学文化,贵州省贵定县人,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于日对该犯减为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8年;本院于日对该犯减刑2年;日对该犯减刑1年6个月;日对该犯减刑1年6个月。现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6月至2013年5月、2013年6月至2014年5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1个月。
  罪犯李红,男,日生,苗族,小学文化,贵州省铜仁市人,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9月至2013年9月、2013年10月至2014年9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年。
  罪犯杨昌伦,男,日生,苗族,小学文化,贵州省黄平县人,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罚金20000元。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9月至2013年9月、2013年10月至2014年9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年。
  罪犯杨木文,男,日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松桃县人,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附带民事赔偿35734.05元。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于日对该犯减为有期徒刑18年3个月,剥夺政治权利7年。现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6月至2013年7月、2013年8月至2014年7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年7个月。
  罪犯向永军,男,日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德江县人,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附带民事赔偿20000元。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于日对该犯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日对该犯减为18年3个月,剥夺政治权利7年。本院于日对该犯减刑1年2个月,现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度、2013年1月至2014年7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年7个月。
  罪犯付荣友,男,日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思南县人,因犯抢劫、绑架罪被判处有徒刑16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9000元。本院于日对该犯减刑1年5个月,现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4月至2013年3月、2013年4月至2014年5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1个月。
  罪犯杨宗富,男,日生,汉族,文盲,贵州省松桃县人,因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附带民事赔偿23758元。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于日对该犯减为有期徒刑18年3个月,剥夺政治权利7年,附带民事赔偿23758元,现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6月至2013年7月、2013年8月至2014年7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年7个月。
  罪犯郑卿,男,日生,汉族,中专文化,浙江省淳安县人,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7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继续追缴75500元。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9月至2013年9月、2013年10月至2014年9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1个月。
罪犯潘老拐,男,日生,水族,小学文化,贵州省榕江县人。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3年5月至2014年7月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5个月。
  罪犯石锋,男,日生,侗族,小学文化,贵州省榕江县人,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10个月,罚金5000元。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9月至2013年9月、2013年10月至2014年9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年。
  罪犯舒召林,男,日生,瑶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铜仁市人,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本院于日对该犯减刑1年6个月,现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9月至2013年8月、2013年9月至2014年8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1个月。
   罪犯卫田平,男,日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江口县人,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于日对该犯减为有期徒刑19年3个月,剥夺政治权利8年。现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1年12月至2012年11月、2012年12月至2013年11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年7个月。
  罪犯杨正祥,男,日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黄平县人,因犯故意杀人、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罚金1000元,附带民事赔偿3000元。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于日对该犯减为有期徒刑18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7年;本院于日对该犯减刑1年8个月;日对该犯减刑1年6个月;日对该犯减刑1年4个月;日对该犯减刑1年5个月。现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9月至2013年8月、2013年9月至2014年9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1个月。
  罪犯龙贵千,男,日生,苗族,初中文化,贵州省松桃县人,因犯抢劫、盗窃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于日对该犯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日对该犯减为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6年;本院于日对该犯减刑1年4个月;日对该犯减刑1年1个月;日对该犯减刑1年5个月。现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度、2013年1月至2014年9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1个月。
  罪犯罗晶,男,日生,仫佬族,小学文化,贵州省麻江县人,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罚金20000元。本院于日对该犯减刑1年5个月,现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8月至2013年7月、2013年8月至2014年8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年。
  罪犯周卫班,男,日生,仡佬族,中专文化,贵州省铜仁市人,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罚金20000元。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于日对该犯减为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7年;本院于日对该犯减刑1年4个月;日对该犯减刑1年5个月;日对该犯减刑1年5个月。现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9月至2013年8月、2013年9月至2014年8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1个月。
  罪犯麻主坤,男,日生,苗族,小学文化,贵州省松桃县人,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罚金4000元。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9月至2013年9月、2013年10月至2014年9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年。
  罪犯蒙仕荣,男,日生,苗族,小学文化,贵州省都匀市人,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对该犯减为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8年,现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08年4月至2009年3月被评为监狱表扬;2009年4月至2010年3月获综合记功;2012年4月至2013年3月被评为监狱表扬;2013年4月至2014年7月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年9个月。
  罪犯石庆彬,男,日生,苗族,初中文化,贵州省榕江县人,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4个月,罚金8000元。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9月至2013年8月、2013年9月至2014年8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1个月。
  罪犯毛家辉,男,日生,苗族,大学文化,贵州省雷山县人,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9月至2013年8月、2013年9月至2014年8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1个月。
  罪犯刘开明,男,日生,汉族,初中文化,重庆市人,因犯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于日对该犯减为有期徒刑18年3个月,剥夺政治权利7年。现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1年9月至2012年8月、2012年9月至2013年8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年7个月。
  罪犯李志华,男,日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江口县人,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于日对该犯减为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9年;本院于日对该犯减刑1年;日对该犯减刑10个月;日对该犯减刑1年1个月。现刑期自日起至日止。 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5月至2013年4月获综合记功;2013年5月至2014年7月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9个月。
  罪犯龙三国,男,日生,苗族,初中文化,贵州省松桃县人,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于日对该犯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日对该犯减为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7年;本院于日对该犯减刑1年8个月。现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2月至2013年1月、2013年2月至2014年2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年8个月。
  罪犯周立,男,日生,汉族,高中文化,贵州省松桃县人,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附带民事赔偿7400元。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于日对该犯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日对该犯减为有期徒刑17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6年;本院于日对该犯减刑1年6个月;日对该犯减刑1年8个月;日对该犯减刑1年6个月,现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0年度获综合记功;2013年4月至2014年8月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0个月。
  罪犯顾光福,男,日生,苗族,小学文化,贵州省麻江县人,因犯抢劫、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罚金6000元,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6月至2013年5月、2013年6月至2014年7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1个月。
  罪犯刘福得,男,日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福泉市人,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00元,附带民事赔偿4000元。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于日对该犯减为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7年;本院于日对该犯减刑1年3个月;日对该犯减刑1年5个月;日对该犯减刑1年1个月。现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5月至2013年4月、2013年5月至2014年4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1个月。
  罪犯晏雄剑,男,日生,土家族,小学文化,贵州省沿河县人,因犯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72000元。本院于日对该犯减刑1年5个月;日对该犯减刑1年5个月。现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8月至2013年7月、2013年8月至2014年7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年。
  罪犯杨群,男,日生,土家族,小学文化,贵州省江口县人,因犯抢劫、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20000元。本院于日对该犯减刑1年5个月;日对该犯减刑1年5个月。现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4月至2013年3月、2013年4月至2014年3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1个月。
  罪犯洪伟,男,日生,侗族,高中文化,贵州省玉屏县人,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财产10000元,附带民事赔偿38755.5元。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于日对该犯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日对该犯减为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7年。现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5月至2013年4月、2013年5月至2014年5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 刑1年7个月。
  罪犯杨芳芝,男,日生,侗族,小学文化,贵州省玉屏县人,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于日对该犯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日对该犯减为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7年;本院于日对该犯减刑1年3个月;日对该犯减刑1年8个月。现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度、2013年1月至2014年2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年。
  罪犯刘冠宏,男,日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大方县人,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于日对该犯减为有期徒刑18年3个月,剥夺政治权利7年;本院于日对该犯减刑1年6个月。现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4月至2013年3月、2013年4月至2014年3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年7个月。
  罪犯龚明铨,男,日生,侗族,初中文化,贵州省天柱县人,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附带民事赔偿1175元。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于日对该犯减为有期徒刑19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8年;本院于日对该犯减刑1年4个月;日对该犯减刑1年6个月;日对该犯减刑1年6个月;日对该犯减刑11个月。现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3年度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6个月。
  罪犯李文军,男,日生,汉族,高小文化,贵州省织金县人,因犯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本院于日对该犯减刑1年;日对该犯减刑1年5个月。现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8月至2013年7月、2013年8月至2014年7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年。
  罪犯冉茂华,男,日生,汉族,贵州省思南县人,因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于日对该犯减为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8年;本院于日对该犯减刑1年6个月;日对该犯减刑1年4个月。现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2年10月至2013年9月、2013年10月至2014年11月分别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11个月。
  罪犯蒋庆国,男,日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贵定县人,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000元,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3年4月至2014年8月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5个月。
  罪犯李江鸿,男,日生,土家族,初中文化,贵州省江口县人,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罚金18000元。本院于日对该犯减刑1年6个月;日对该犯减刑1年3个月;日对该犯减刑1年5个月;日对该犯减刑1年5个月。现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现执行机关根据其2013年1月至2014年1月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的表现,建议减刑5个月。
  如对上述服刑人员的减刑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意见并留下联系方式(信件请寄: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一庭收。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逾期视为公示通过。
特此公示。
                         二0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来源:铜仁中院审监庭
责任编辑:曾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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