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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县2013年清塘镇公租房建安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安化县2013年清塘镇公租房建安工程已由安化县发改局以(安发改字【2013】第22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拨下筹,出资比例:财政拨款占70%,自筹占30%。招标人为安化县房地产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安化县2013年清塘镇公租房建安工程
2.2&建设地点:安化县清塘镇
2.3&规模:公租房贰栋、砖混结构、各6层,其中:安化县清塘镇公租房(一)建筑面积约3618㎡、安化县清塘镇公租房(二)建筑面积约2286㎡,总建筑面积约5904㎡、总投资约伍佰叁拾叁万元。
2.4&工期要求:240天。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7&招标范围:安化县2013年清塘镇公租房建安工程(安化县清塘镇公租房(一)~(二)、采用中空玻璃窗)总承包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湘建建(号文件的要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叁万元,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于2013年12月20日至12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在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前栋5楼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持本人身份证以及相关资质证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无息退还。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安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3企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和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一起持本人身份证及以下资料报名,否则招标人拒绝其报名:
&& &1)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原件)
&&&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 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 5)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原件)
&&& 6)拟任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
&&& 7)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学历证(原件)
&&& 8)投标单位法人代表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
&&& 9)项目专职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
&&& 10)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证书(原件)及其社保证明
11)外省企业提供有效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
12)银行开户许可证。
&&& 说明:
&&& ① 以上1~12项原件必须提供。
&&& ② 以上报名资料除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留原件以外,其他均需留盖投标单位红色原始公章印的复印件一套,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的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01月08日09时00分,地点为安化县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前栋6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安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安化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与造价管理办公室。电话:。
招标人:安化县房地产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化县东坪镇&&&&&&&&&&& &&&&地址:安化县建设局前栋5楼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人:马先生
电&& 话: &&&&&&&&&&&&&&&电话:&
2013年12月20日您所在的位置是:
安化县2013年清塘镇公租房建安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安化县2013年清塘镇公租房建安工程已由安化县发改局以(安发改字【2013】第22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拨下筹,出资比例:财政拨款占70%,自筹占30%。招标人为安化县房地产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安化县2013年清塘镇公租房建安工程
2.2&建设地点:安化县清塘镇
2.3&规模:公租房贰栋、砖混结构、各6层,其中:安化县清塘镇公租房(一)建筑面积约3618㎡、安化县清塘镇公租房(二)建筑面积约2286㎡,总建筑面积约5904㎡、总投资约伍佰叁拾叁万元。
2.4&工期要求:240天。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7&招标范围:安化县2013年清塘镇公租房建安工程(安化县清塘镇公租房(一)~(二)、采用中空玻璃窗)总承包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湘建建(号文件的要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叁万元,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于2013年12月20日至12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在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前栋5楼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持本人身份证以及相关资质证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无息退还。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安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3企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和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一起持本人身份证及以下资料报名,否则招标人拒绝其报名:
&& &1)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原件)
&&&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 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 5)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原件)
&&& 6)拟任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
&&& 7)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学历证(原件)
&&& 8)投标单位法人代表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
&&& 9)项目专职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
&&& 10)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证书(原件)及其社保证明
11)外省企业提供有效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
12)银行开户许可证。
&&& 说明:
&&& ① 以上1~12项原件必须提供。
&&& ② 以上报名资料除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留原件以外,其他均需留盖投标单位红色原始公章印的复印件一套,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的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01月08日09时00分,地点为安化县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前栋6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安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安化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与造价管理办公室。电话:。
招标人:安化县房地产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化县东坪镇&&&&&&&&&&& &&&&地址:安化县建设局前栋5楼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人:马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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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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