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两腿下午浮肿弯下有驼

秀英经典驼色大衣尽显女王范,允儿正红大衣露腿根本不怕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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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儿这段改为再来行么?黑色的手袋是莫杰 (Marc Jacobs) Incognito系列鲜红的大衣来自莫杰 (Marc Jacobs) 2016早春度假系列赵薇10月份在出席自家红酒入驻天猫的活动上穿过,她当时配了双吉米?周 (Jimmy Choo) 的凉鞋赛琳娜?戈麦斯 (Selena Gomez) 也穿过少女时代组合成员林允儿12月10日韩国仁川机场街拍 (飞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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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单峰驼的读音
dān fēnɡ tuó
单峰驼的解释
骆驼的一种,背部只有一个驼峰,耐热耐晒,产在中东、近东、印度等地。
单峰驼的关联词
单峰驼扩展阅读
单峰驼单峰驼因有一个驼峰而得名。它比双峰驼略高,躯体也较双峰驼细瘦,腿更细长。单峰驼原产在北非和亚洲西部及南部,其确切分布区难以考证。因为它早已为人类驯化没有野生的了。有证据表明在公元前1800年单峰驼就已在阿拉伯被人驯养了。虽然野生的早已灭绝,但是有些再次被野化,如引入澳大利亚的单峰驼,现在在澳洲沙漠中形成了一定规模的野生种群。
单峰驼因有一个驼峰而得名。它比双峰驼略高,躯体也较双峰驼细瘦,腿更细长。 毛色为深棕色到暗灰色,毛比双峰骆驼短而柔软,腿也比较长,头颈部长,尾巴短,眼睫毛浓密,耳朵小,上唇深裂,鼻孔扁平呈细缝状,蹄宽大呈扇状。头躯干长2,250-3,450mm,尾长350-550mm,肩高1,800-2,300mm,体重300-690kg。 单峰驼单峰驼是比较大型的动物,它们的颈比较细长,头比较小,也比较长。它们的腿比较细。美洲 的动物 一般只有35至150千克,而亚洲和非洲的动物则能达到300至700千克重。
单峰驼的脚与大多数其他偶蹄目动物的脚不一样。大多数偶蹄目动物站在其脚尖的踢上,而单峰驼则站在脚趾的最后两个节上,它们没有蹄,而是有弯曲的趾甲,这些趾甲仅保护脚的前部。单峰驼的脚下有一层弹性的、由结缔组织组成的垫子,为其脚底板提供比较宽的面积。这是为什么它们的亚目被称为胼足亚目的原因。其偶蹄由第三和第四个脚趾组成,其它的脚趾全部退化了。此外它们的趾骨完全连接到了一起,下臂骨也部分连接到了一起。单峰驼走路的方式也与其它偶蹄目动物不同,它们总是同一侧的前后蹄同时迈步。 单峰驼的头颅平,拉长,没有角。上唇裂开,鼻孔可以关闭。它们有30至34枚牙齿:每边只有一枚上门齿,其形状如犬牙,六枚铲状的下门牙,向前突出。犬齿和臼齿之间有一个比较大的牙间隙。
单峰驼单峰驼在沙漠 中往返,运载人们和商品 通过最乾燥的地区,被北非的当地人称作「沙漠之舟 」。它们身体机能 非常适应沙漠环境,可以连续好几天不喝水能够持续五到七天的生命。它们可以吃荆棘 、干植物及其它哺乳动物 所不能吃的耐盐植物而生存。为了保留水分 ,骆驼开始流汗前体温会提高很多,以减少汗量。此外,它们排泄物是高度浓缩的尿液和乾燥的粪便。骆驼以粗糙坚韧的沙漠植物为食,靠著贮存在驼峰里的脂肪能存活相当长的时间。非洲骆驼 属单峰骆驼,它们都已驯化、被人饲养。
单峰驼是半群居动物,可以自在的独处或与骆驼群居,但它们只喜欢和自己的同伴在一起,在不熟悉的动物接近时,它们常常会变得很激动。单峰驼透过跺脚及奔跑来表现它的不高兴,也就常因为它「吐痰」和「踢腿」的动作,而给人有坏脾气的印象和倔强个性等不好的形容词。事实上,它们往往是亲切、耐心和聪明的。 单峰驼是在白天活动的动物,野生的单峰驼成群生活,每群由一头雄兽和多头雌兽带着它们共同的幼兽组成。成年的雄性幼兽会被驱逐出群,组成单身汉的群。雄兽之间为了成为群的首领会进行非常激烈的斗争。 单峰驼是草食动物,主要吃草,亚洲和非洲的动物尤其能够吃带刺和含盐的植物。
每年的1~4月是单峰驼的交配季节。骆驼的发情周期是2个月,发情后要持续16天左右。母骆驼在怀孕后,孕期长达370~440天。这麼长的孕期 ,有助於小骆驼在母体中充分发育。母骆驼每次只产下一只小骆驼,每隔2~3年才生育一次,繁殖率 很低。
雄兽争斗时,主要是将头部伸到对方的两腿之间,绊倒对方后再用嘴撕咬。这时常常见到单独行动的单峰驼,往往都是求偶争斗的失败者,也有发情的雄性跑到家骆驼群里,与雌性家骆驼交配的情况发生。雌性每2年繁殖一次,怀孕期为12—14个月,翌年3—4月生产,每胎产1仔。幼仔出生后2小时便能站立,当天便能跟随双亲行走,一直到1年以后才分离。4—5岁时性成熟,寿命为35—40年。 双峰驼和单峰驼之间能够杂交,其后代有繁殖力,这样的杂种要么只有一个拉长的驼峰,要么有一个大的和一个小的驼峰。美洲的骆驼科动物之间也能杂交。 通过人工授精羊驼也能够与单峰驼或双峰驼杂交。
单峰驼骆驼科Camelidae是胼足亚目现存唯一的代表,可分成两个类群,二者科分别置于骆驼族Camelini和羊驼族Lamini。骆驼族是从北美洲进入亚洲和非洲的一支的后代,体型大,有驼峰,适应沙漠生活。骆驼族 现存有2~3种,即单峰驼Camelusdromedarius,双峰驼Camelusbactrianus和野骆驼Camelusferus。
单峰驼因有一个驼峰而得名,分布于中东和北非,现存仅有家畜,野生的早已灭绝,但是有些再次被野化,如引入澳大利亚的单峰驼现在在澳洲沙漠中形成了一定规模的野生种群。双峰驼和野骆驼分别指家畜和野生的双峰驼,有两个驼峰,分布于亚洲中部,双峰驼和野骆驼之间有一定区别,野骆驼驼峰较小,毛较短,四肢则较长,数量非常稀少。 双峰驼和野骆驼的关系有一定争议,有人认为野骆驼实际上是野化的双峰驼,不是独立的物种,更多人认为野骆驼是现存为以真正的野生骆驼族成员,并且是双峰驼的祖先,可立为独立的物种或者独立的亚种。羊驼族是从北美洲进入南美洲的一支的后代,体型较小,无驼峰,分布于安第斯山区和南美洲南部的草原、半荒漠地区,有2个野生种和两个家畜种。 原驼Lamaguanicoe四肢和颈修长,善于奔跑,分布于南美洲南部广大地区,是现存数量最多的野生驼类。骆马Vicugnavicugna四肢和颈修长颇似原驼,但体型小很多,肩高仅90厘米,是现存骆驼科体型最小的成员。骆马分布于南美洲安第斯山脉中部,毛长质优,现数量稀少。驼羊Lamaglama是南美洲的家畜,体格粗壮,是美洲体型最大的驼类,常用来驮运东西。羊驼Lamapacos也是南美洲的家畜,和驼羊比较相似,但身体较瘦弱,而毛很长,毛质好,可制作高级毛织物。
单峰驼单峰驼饲养于阿拉伯 、印度 及北非。
单峰驼原产在北非和亚洲西部及南部,其确切分布区难以考证。因为它早已为人类驯化没有野生的了。有证据表明在公元前1800年单峰驼就已在阿拉伯被人驯养了。 虽然野生的早已灭绝,但是有些再次被野化,如引入澳大利亚的单峰驼,现在在澳洲沙漠中形成了一定规模的野生种群。
单峰驼和双峰驼
骆驼有两种,有一个驼峰的单峰骆驼和两个驼峰的双峰骆驼。单峰骆驼比较高大,在沙漠中能走能跑,可以运货,也能驮人。双峰骆驼四肢粗短,更适合在沙砾和雪地上行走。骆驼和其他动物不一样,特别耐饥耐渴。人们能骑着骆驼横穿沙漠,所以骆驼有着“沙漠之舟”的美称。骆驼的驼峰里贮存着脂肪,这些脂肪在骆驼得不到食物的时候,能够分解成骆驼身体所需要的养分,供骆驼生存需要。骆驼能够连续四五天不进食,就是靠驼峰里的脂肪。另外,骆驼的胃里有许多瓶子形状的小泡泡,那是骆驼贮存水的地方,这些“瓶子”里的水使骆驼即使几天不喝水,也不会有生命危险。 双峰驼有两个驼峰,是适合寒冷气候 的动物。而单峰驼只有一个驼峰,并且更适于沙漠生活。两者的混血体型 比两种骆驼都大,有一个驼峰,善于驮物。雌性混血可以与雄性双峰驼交配 并产子。在哈萨克斯坦 可以见到这样的混血骆驼。人为造成的骆驼与大羊驼的混血成为卡马,科学家想通过试验了解两个物种的相似程度。单峰驼重量是大羊驼的六倍,因此需要通过人工受精使雌性 骆马受孕。而雌性单峰骆驼受孕没有试验 成功。混血种体型甚至比大羊驼更小,有类似骆驼的短耳朵和长尾,没有驼峰,有类似大羊驼的分趾,而不是骆驼的大脚掌。卡马在4岁后开始性成熟,对雌性大羊驼和原驼感兴趣。之后又有一只雌性卡马通过人工授精 出生。因为骆驼和大羊驼 都有74条染色体 ,科学家 希望雌性卡马可以生育。如果成功,意味着有可能增加南美类骆驼的体型,肉、毛产量,驮物能力。卡马看起来继承了父母的性情,并显示出新旧大陆 骆驼科物种间的联系。
一个或两个驼峰生活在戈壁沙漠里的双峰驼与有一个驼峰的阿拉伯骆驼或单峰驼有很大的不同。前者适应寒漠,后者适应热漠。但两者均是同一祖先原始骆驼的后代。原始驼生活在1200万年前,看上去既像马又像现在的骆驼。 几个月不喝水单峰驼只要能吃足够的植物,不喝水也能坚持活几个月。它排尿不多,只有体温超过40℃时才出汗,这样可以大大节省水。在干旱时期,如果不吃东西、不喝水,单峰驼还可以维持一周。这时它就消耗驼峰里的养分。 旅行者的伙伴单峰驼从公元前5世纪起,中东、埃及和撒哈拉地区的居民用单峰驼代替马运输商品和旅行。骆驼成了名副其实的“沙漠之舟 ”。
单峰驼驼峰顶到地面的高度约2.4米。身上长满了蓬松的卷毛,能使它防热,在刮风暴时还可以避免被沙子刺痒。单峰驼因为有长长的腿,所以更能耐热。双峰驼高2.1米。身上长着厚厚的毛,可使它御寒。它腹下和膝盖上长着坚硬的毛,因此可以卧在滚热的地上。长长的睫毛保护眼睛。鼻孔可以闭合防止沙子进入。驼峰里不是水,而是脂肪。在没吃喝的时候,单峰驼消耗这些脂肪,使得驼峰变小,骆驼变瘦。到达绿洲,它在10分钟可以喝130升水。脚趾有柔软的垫,这样就不会陷入沙子里。
阿拉伯单峰驼
单峰驼驼乳可以解渴,驼肉可以充饥,驼毛可以织衣服,驼皮可以搭帐篷,驼粪可以作燃料 ,驼尿可以当生发油 ,还可以做药。游牧人 的营养、运输、贸易 ,无一不依靠骆驼。因此,有人称贝都因人是“骆驼的寄生虫 ”。
阿拉伯世界横跨西亚和北非。这一地区地形的突出特点是沙漠面积广大。在西亚,仅阿拉伯半岛上的沙漠,面积就有120万平方公里,是世界上的主要沙漠区之一。在北非,从大西洋岸畔到印度洋,撒哈拉沙漠延绵几千公里,总面积达860万平方公里,是世界上最大的沙漠地带。从古至今,沙漠中的生活都是很艰苦的。因此,阿拉伯民间故事说,真主早就体察到这一点,特地将骆驼赐给居住在那里的穆斯林民众,帮助他们度过生活难关。 骆驼在阿拉伯世界有悠久的驯养历史。从古埃及、巴比伦和亚述时代遗留下来的文献看,驯养和使用骆驼最早发生在阿拉伯半岛,后来逐渐传播到邻近的其他地区。据《圣经》记载,公元前11世纪,米底人进攻以色列人时,把骆驼从阿拉伯半岛西北部带到巴勒斯坦和叙利亚。利百加嫁给以色列人的先祖以撒时,就是骑着骆驼前往的。公元前7世纪,亚述人进攻埃及,驯化的骆驼开始传入北非,然后再传入撒哈拉沙漠地区。毛里塔尼亚首都“努瓦克肖特”这一称谓,来自从阿拉伯语派生出来的哈桑语。其中,“努瓦克”意为“骆驼”,“肖特”意为“盐沼”。在这个阿拉伯世界西南端的国家,公元前四五世纪的岩石壁画中就留有骆驼商队的身影。 阿拉伯人长期将骆驼视为财富的象征。在古代,征服者向被征服者勒索的贡品中,骆驼的数字比马的数字还要多。在阿拉伯半岛地区,新娘的彩礼、囚犯的赎金、赌者的赌注、酋长的财富,都是以骆驼头数为计算单位的。目前,海湾各国虽然都是石油生产国,但驯养的骆驼数量仍很大,大约每百人平均35头。毛里塔尼亚人口250万,80%为游牧民,蓄养有骆驼120多万头。骆驼交易在阿拉伯国家很盛行。埃及首都开罗市郊的比尔卡什骆驼市场是阿拉伯世界规模最大的骆驼市场之一。那是乡野上的一片开阔地,周围砌着红砖围墙。围墙里边,一栏又一栏,关着的都是大小不等的骆驼,总数约有上千头。有的骆驼是埃及本地所产,有的则来自上千里之遥的苏丹,还有的来自撒哈拉沙漠深处的利比亚南部。买者、卖者和经纪人高声交谈,讨价还价。据说,这里每天的成交额在五六百头之多。 单峰驼与我国的骆驼不同,阿拉伯的骆驼都是单峰,但耐渴和耐劳的特性没有什么差别。阿拉伯人 ,特别是生活在沙漠地区的游牧民,把骆驼视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衣食住行全天候朋友”。我在约旦河西岸采访过一个至今仍过着游牧生活的贝都因人家。这家的男主人说,他们总是把骆驼称为“养父和养母”。这是因为,驼乳 可以解渴,驼肉可以充饥,驼毛可以织衣服 ,驼皮可以搭帐篷,驼粪 可以作燃料,驼尿可以当生发油,还可以做药。游牧人的营养、运输、贸易,无一不依靠骆驼。因此,有人称贝都因人是“骆驼的寄生虫”。而贝都因人则喜欢自称为“驼民”。美国 历史学家菲利普·希提所著《阿拉伯通史》 称,马固然是阿拉伯人珍视的家畜 ,但从游牧人的生活来说,骆驼却是最有用的东西。
骆驼自古以来还是阿拉伯人的战车。据古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在其《历史》一书中记载,公元前481年,波斯国王薛西斯一世西征希腊,他麾下的36万大军中,由阿拉伯人组成的骑兵是骑着骆驼出征的。到公元633年,阿拉伯人进攻波斯,曾驱赶着骆驼冲锋陷阵,将敢于抵抗的敌人统统踩死。这在波斯著名的细密画中有生动的描绘。次年,号称“真主宝剑”的伊斯兰联军大将哈立德·伊本·瓦利德远征叙利亚时,全军七八百人也都是骑着骆驼上路的。在连续五六天的沙漠急行军中,他们缺水少食,不得不忍痛将一些骆驼宰杀,啖其身上肉,饮其胃中水。 阿拉伯人最津津乐道的是所谓“骆驼之战”。公元656年6月,伊斯兰教第三任哈里发奥斯曼·伊本·阿凡被杀害,阿里·伊本·艾比·塔列卜在麦地那继任,成为第四任哈里发。圣门弟子左拜尔·伊本·奥瓦木和泰勒哈·伊本·阿卜杜拉对其不服,联合先知穆罕默德的第三个妻子、有“穆斯林之母”称誉的阿伊莎,以为奥斯曼复仇为借口,在巴士拉举兵反叛。阿里随即挥师向巴士拉进发。伊斯兰教徒之间的第一次战争爆发。同年12月4日,双方在巴士拉郊外激战。阿伊莎坐在骆驼拉的轿车里督战。最后,左拜尔和泰勒哈战死,阿里的军队杀死驾轿的骆驼,阿伊莎被俘。因为整个战斗围绕着阿伊莎乘坐的驼轿进行,骆驼成为叛军的重要标识,这次战斗被后人称为“骆驼之战”。 单峰驼骆驼在战争时期是“活动战车”,在和平时期则成为商品 交流的运载工具。在阿拉伯历史 上,最著名的陆上商道至少有两条。一条从阿拉伯半岛南端各港口直通北方内地各大城市。通过这条商道,把东非产的乳香和没药、波斯湾的珍珠和宝石、印度的棉花和香料 从南方运到贝鲁特 、大马士革 等城市,甚至经过这些城市再转售到欧洲。同时,将北方的刀剑、金银、陶器又运送到南方。另一条从地中海南岸穿过撒哈拉沙漠直通到非洲 腹地的“黑人之乡”。通过这条商道,把非洲内地的黄金 、土特产 乃至奴隶 运送到地中海沿岸各港口,换取来自欧洲的枪炮和生活日用品。在商道上奔跑的骆驼商队 ,在西方各国文字中均称“卡拉丸”(caravan)。千百年来,“卡拉丸”在沿海与内地、东方 与西方的商贸交流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有的西方史学家 称“卡拉丸”中的骆驼为“人类不同文明的传播者”。 阿拉伯人喜欢骆驼。这从伊斯兰教圣典到口头传说中都可以看到。《古兰经 》中多次提到骆驼,称它是“顺服安拉的表征”,对人“有许多好处”,宰杀时“要诵读安拉的尊名”。而“骆驼穿针眼”,更成为形容根本办不到的事情的箴言。相传,公元7世纪的哈里发欧麦尔 曾说:“在骆驼繁殖的地方,阿拉伯人才能昌盛。”因此,在阿拉伯语中,有一千多个词汇 直接或间接同骆驼有关。作为阿拉伯文学中产生时间最早、成就最为辉煌的体裁 ,阿拉伯诗歌更是与骆驼紧密相关。据阿拉伯文学史家考证,早在远古时期,一些歌谣就在阿拉伯半岛的贝都因牧民中流传。这些歌谣大多起源于牧人驱赶骆驼的吆喝声,其节奏 由骆驼行进时的节拍演变而来。在这些歌谣的基础上,从伊斯兰教出现前的所谓“蒙昧时期”的歌谣“卡色达”开始,许多阿拉伯诗歌以歌者骑上骆驼或骏马奔跑开篇,然后才逐渐转入正题。当今最喜欢骆驼的阿拉伯人,最著名者莫过于利比亚领导人卡扎菲 。他出生在牧民家庭 ,从小与骆驼为伴,喜欢饮用鲜骆驼奶,也喜欢住骆驼皮搭建的帐篷 。因此,即使到欧洲 或非洲其他国家开会,他有时也不住高级宾馆,而是住在自己带去的骆驼皮帐篷 里。他有时还不顾千万里之遥,事先把几头正在产奶的母骆驼运去,每天享受鲜骆驼奶之美味。
单峰驼在阿拉伯,骆驼是喜庆的标识 ,骆驼队迎亲在一些阿拉伯国家成为时尚。在突尼斯 ,每逢殷实人家举行婚庆 ,就将自家或亲友家的骆驼装扮起来。一头头骆驼身披红花彩绸,颔下系着锃亮的铜铃,整整齐齐地站成一排。一声令下,这些骆驼就从新郎家直奔新娘家。父亲或兄长将打扮得花枝招展的新娘扶上由骆驼拉的花车 ,在新郎家派来的骆驼队的护送下,在鞭炮 声和欢呼声中行进。1981年4月,阿联酋 总统扎耶德的长子穆罕默德与萨勒玛公主举行婚礼,也有骆驼队迎亲。庆典开始,穆罕默德身着华贵的服饰,骑着一匹高大的白马来到公主 宫殿门前。他的马前是由20头更加高大的骆驼组成的迎亲队伍。每头骆驼背上都驮着一个装满黄金、钻石 、翡翠 、宝石 的首饰箱子,价值400万美元 。近千名驭驼手、鼓乐手、舞蹈演员参加这次庆典 ,耗资3500万美元,成为“本世纪最盛大的婚礼”。
由骆驼参与的娱乐活动,在阿拉伯国家可说是五花八门。在突尼斯,每年10月以后风沙天气减少,在南部沙漠地区举办“撒哈拉联欢节”。节日期间,人们穿上色彩鲜艳的衣服,带上白色的遮阳帽,跨上在驼背上专放的鞍鞯,或沿着茫茫沙海中的骆驼之路狂奔,或沿着小径到沙海深处探奇寻胜。在叙利亚,有人向西班牙人学习,蓄养一些强壮的公骆驼专门进行格斗训练。格斗一般安排在骆驼的发情期。格斗开始之前,主人用掺和上红胡椒、香料等带刺激性的调料烤制的面饼喂骆驼,使其逐渐进入亢奋状态。然后,把几头这样的公骆驼和一头母骆驼同时带进赛场。进入亢奋状态的公骆驼竞相疯狂追逐母骆驼,相互打斗,直到得胜的一头逐一将其他骆驼踩在脚下,格斗才告结束。在整个格斗季节保持不败纪录的骆驼获得冠军称号。在沙特阿拉伯,节假日期间经常举行骆驼选美大赛,报名参加的往往有五六千头之多。骆驼之美不仅在其装扮之华丽和体形之高大,更在于其奔跑时头颅高昂,动如脱兔;而停下来步履轻盈,静若处子。一只被选中的骆驼,往往可价值几万到几十万美元。 单峰驼比赛开始,几十头装扮漂亮的骆驼一字儿排开,年轻英俊的赛手身着彩服骑坐在驼背上。号令枪一响,赛手踢腿扬鞭,骆驼就像离弦之箭,飞一样奔向终点。骆驼外观笨拙,但跑起来速度很快,每小时可达60公里。赛程没有统一规定,从几公里到几十公里。优胜者 受到观众的热情欢呼,并可得到几万美元的奖金。而一头获胜的骆驼,由于经过长期的训练和精心的调养,往往能卖到几万到几十万美元。
骆驼招人喜欢,不只在于其曲颈之美,也不只在于其经济价值之高,更在于其天性之雅。它吃苦耐劳,所求甚少,奉献甚多。它的这种性格,同生活在沙漠地区的游牧民有共同与共通之处。因此,有的阿拉伯人说:“我是骆驼,骆驼也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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