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藏远程医疗会诊系统系统的公益性岗位较多他们工资较低

《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
交通协管员、社区协理员、绿化保洁员&&随着我区就业工作力度的加大,对就业困难群体实施就业救助的公益性岗位也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人们身边。怎样确保公益性岗位健康发展?记者昨日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日前,自治区政府印发了《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开始实施,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使用和管理将更加规范有序。
■记者 刘庆顺 实习记者 刘梦
公益性岗位指的是啥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很多市民对于哪些岗位属于公益性岗位并不了解,此次出台的《办法》对公益性岗位进行了明确界定。
自治区人社厅就业促进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公益性岗位是政府帮扶就业困难人员的援助措施,但不同于正规就业,具有阶段性强、公益性、过渡性、流动性强的特点。&目前各行各业的就业压力都很大,让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进行过渡,短时间内不用参与社会竞争,而且还有稳定的收入。&该负责人介绍,援助期限过后,他们的就业能力和适应社会的能力都将得到提高,就可以通过转岗实现稳定就业。
该负责人介绍,《办法》规定,公益性岗位根据开发性质和服务范围分为四类,分别是政府部门行使公共管理职能开发的辅助性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单位开发的公益性岗位;政府补贴、社会开发的适合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其他服务性岗位和为安置适合我区生源登记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由政府开发的具有一定专业性、技术性的公益岗位。
九类人群可申请岗位
《办法》明确规定,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具有我区城镇户籍(大中专毕业生不受我区城镇户籍限制)且有劳动力和就业愿望者,并办理了《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经同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该负责人说:&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九大类就业困难人员。&
(一)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3545&人员(所谓&3545&人员是指年满35周岁的女性和年满45周岁的男性);
(二)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三)城镇持《残疾证》的残疾人;
(四)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五)自失业登记之日起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未能实现就业的城镇失业人员;
(六)军烈属、现役军人配偶、复员退役军人(不包括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
(七)城镇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八)登记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九)城镇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失业农牧民。
报酬为最低工资120%
为保障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质量和合法权益,《办法》还对公益性岗位的薪酬待遇进行了明确规定。
&公益性岗位政府补贴由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两部分组成。&该负责人解释说,岗位补贴标准为我区最低工资标准的120%,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时,也将及时调整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岗位补贴标准。
高校毕业生自愿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除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外,还可以领到由同级财政部门适当增发的生活补助金。用人单位也可以根据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作表现,按月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
该负责人表示,《办法》还规定,用人单位应按规定为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办理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保险,并由政府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由本人自行承担,个人应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合同期原则上不超3年
&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该负责人介绍,为了照顾更多的就业困难群体,从业人员连续签订劳动合同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年。但对距自治区规定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劳动合同可延长至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
《办法》规定,对家庭特别困难,在公益性岗位从业满3年后仍难以就业的,且工作期间被用人单位连续3年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可继续签订劳动合同。&我们还建立了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动态管理、有序流动、考核退出机制,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符合相应条件后,要退出公益性岗位。&该负责人表示。
&《办法》还对相关责任进行了规定,有关部门将定期对用人单位申领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情况进行检查,对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政策获取公益性岗位上岗资格、岗位名额的,取消其上岗资格。&该负责人说,对虚报领取、私分挪用、骗取政府补贴的,除追回资金外,还将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及所在单位领导的责任。
【责任编辑:刘庆顺】
桑巴东村有65户、177人,是一个边境小村落。多少年来,桑巴东人都在致富的路上辛勤耕耘,为致富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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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益性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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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益性岗位
网友:匿名网友
尊敬的陈书记您好:我处林芝地区就公益性岗位反应一下情况,公益性岗位是以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给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基本生活保障为目的的,可以看出党为人民服务的决心和力度。但是在林芝地区很多上层领导,包括直接管理公益性岗位的人和县级干部,往往安排其家属、亲属从事此行业,甚至有的人占着公益性岗位不上班让别人顶替,自己却在外面做生意,还有17,8岁的年轻人也被有关系的领导安排在公益性岗位上,就连高校毕业生也可以全部安排到公益性岗位上,为什么个个年纪轻轻不去创业奋斗呢?反而是很多单职工家庭生活很艰辛,上有老下有小,全家老小就靠一人工资在生活着,为什么政府就不为这些单职工家庭考虑着想呢?为什么劳动就业部门就不落实调查给予安排工作呢?作为劳动就业部门应该不断强化规范公益性岗位制度,定期检查制度,对用人单位进行常态化管理,同时建议相关部门研究政策文件,加强保障就业困难人员的合法权益!
回复单位:西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信息中心
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公益性岗位问题”的留言,现请林芝地委办公室答复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有关政策规定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藏政发〔2006〕35号)精神,增加就业岗位,为就业困难群体实施就业再就业援助,2006年9月,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西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联合行文,印发了西藏自治区年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工作。根据规定,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对象为具有我区城镇户籍的五类人员(即:持《就业和再就业优惠证》的“3545”人员、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残疾人、零就业家庭人员、退役军人)。2012年自治区扩大了安置对象范围,将失地农牧民、单亲家庭、军人家属、未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等四类人员纳入到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的主要安置对象范围。  二、林芝地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情况  1、林芝地区公益性岗位开发情况。林芝地区公益性岗位安置工作于2006年与全区同步开展,截止2013年,共向自治区申请了公益性岗位指标1860个,根据各用人单位开发并申请的公益性岗位数,按年度及时开发安置,1860个公益性岗位指标主要分布在七县及地区70多家用人单位,地区级用人单位共分配公益性岗位指标763人,七县共分配公益性岗位指标1097人,岗位主要包括城市协管员、医疗救助、保洁、保安、协警等,目前无空余指标。  2、林芝地区公益性岗位管理情况。2006年开展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以来,林芝地区严格按照自治区的有关要求,结合地区的实际,成立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领导小组,坚持透明、公开、公正原则,就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与管理实行全过程集体负责,加强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与管理。一是修改完善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今年自治区将完善出台全区的公益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林芝地区将根据自治区出台的正式的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结合地区实际,健全完善《林芝地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二是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安置人员。按照规定,严格审核把关,对所有符合安置条件的人员一视同仁,特别是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的“确保应届高校毕业生实现全就业,往届高校毕业生基本实现就业”的要求,优先安排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就业困难的人员、随军家属、复转军人、城镇退役士兵、残疾人、未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等人员就业。对每年度因公益性岗位指标缺乏没有能够及时安排的人员,建立数据库,纳入下年度公益性岗位指标下达时一并考虑。三是加强公益性岗位人员教育培训。针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不同等特点,林芝地区劳动就业部门开展了经常性的思想教育,以提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社会责任、自身素质和劳动技能。各用人单位在加强管理同时结合公益性岗位的实际,有针对性的对上岗人员进行职业技能、社会公德和责任意识的培训和教育,并针对所从事的岗位进行了中长期业务知识与相关知识的培训。四是坚持“谁用人、谁管理”。由用人单位统一掌握本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基本情况,负责岗位责任制制定、工作绩效考核,以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的社会效益。五是建立公益性岗位信息档案。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全部建立个人档案,做到统一归档、统一管理,要求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人员一年一签劳动合同,及时归档入案,建立岗位从业人员电子台帐。六是加强监督检查。地区劳动就业部门定期不定期地检查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情况,对用人单位进行常态化管理,并将各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在日常监督检查中,针对公益性岗位的数量、岗位类型等发生变化的,及时进行相应调整,对空岗的公益性岗位及时调剂,以确保不出现空岗、顶岗现象。  截止目前,林芝地区劳动就业部门未接到违反规定安置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到公益性岗位就业的相关举报,也未接到空岗、顶岗的相关举报。网友留言与事实不符。&  三、答复意见  日,地区劳动就业部门向网友了解相关情况时,网友向地区劳动就业部门提交了解决公益性岗位的书面申请,请求为其解决公益性岗位。对此,地区劳动就业部门给予以下答复:  1、网友的情况不属于优先安置范围;  2、网友提交公益性岗位申请时,林芝地区公益性岗位指标已全部安置,已无空余公益性岗位指标可调配;  3、建议网友先通过劳动就业部门开展的其他就业援助方式实现就业或创业,地区劳动就业部门将积极为其提供就业援助。西藏山南地区公益性岗位补贴提高到每月1680元
&& 发布时间:
  近日,记者从地区财政局了解到,今年西藏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按照规定公益性岗位补贴由原来的 1440元/月提高到 1680元/月。  据了解,为努力推动就业再就业工作,山南地区购买公益性岗位2623个,着力解决了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近日,地区财政局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4272.44万元,其中自治区补助资金2618万元,地区本级配套资 金 1654.44万元。&(责编:郭爽)
                 
  &&                   &请问:我老公是西藏的一名教师,我工作属于公益性岗位性质。均为汉族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请问:我老公是西藏的一名教师,我工作属于公益性岗位性质。均为汉族。老公家有哥哥姐姐,我家也有个姐姐。我们08年生育一胎夭折。11年生育了一胎。现在可以再生吗?会不会被开除。如果生了大概会罚款多少?
你好,请问父亲是一名老教师,在工作岗位上身亡,已经鉴定为工伤,但母亲还未满55,且有残疾,弟弟上学,已经满18,鉴于这种情况,家属可以享受哪些待遇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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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教师,请问我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我们离婚他能分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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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是属于劳务外派工,刚上班不到两个月,发现怀孕了,跟厂里领导要求换个工作岗位,领导却要我办离职,把我退回劳务外派公司,请问这样合法吗?
我在辽宁营口,我是在政府机关工作的一名合同工,属于劳务派遣,请问可否享有同工同酬!
我在单位工作三年了,前两年也签合同了但没给交保险,第三年签的合同,还属于劳务派遣,工资低,工作量大!现大多数企业都交5险1金,待遇还好,怎么到了政府就变成这样了,我们才给交3险
是经过千人考试,面试,体检,层层选拔后,成为一名社区医疗专管员,但进入社区后,不仅干医疗保险业务,还是民政,计划生育,统战,城建卫生,劳动保障等一系列工作,经常性的加班,没有加班费,这和当初合同写的并不一致,合同到期后,因不再需要医疗专管员,劳动局单方不续约,是否合理,是否能拿到经济补偿.....
09年10月来到单位工作,之后签了劳动合同,但是就业局说我是外省户籍,不给我支付工资等,单位自己为我支付,现在我的社会保险,单位拒绝为我缴纳,让我找人事局拿证据,他们说我是临时工,不应该为我交社会保险。请问我该怎么办?西藏的公益性岗位工资有什么待遇?最低标准是多少???_百度知道
西藏的公益性岗位工资有什么待遇?最低标准是多少???
提问者采纳
待遇也不同。拉萨,享受年假、山南地区大概800元左右,缴纳社会保险西藏公益性岗位根据地区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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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生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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