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传播中观点表达和事实陈述的陈述

比起逻辑清晰的事实陈述,是否情感澎湃的雄辩更能获得更多人的认同?
源于好友念叨的GRE作文考试题目。觉得非常有意思,希望大家一起讨论。正例反例欢迎多举,题主想起的正例暂时有:1 黑方辩手言辞犀利激情澎湃让人信服。但是冷静下来白方辩手说的才是事实?经@宋炎峰 师兄提示,补充一个两者势均力敌的著名辩论赛 。2 曾经怒赞+感谢的答案,时间久了会发现“情绪抒发绝赞,客观分析偏少”的问题。(并不是每一位知友都这样,但是概率啊概率各位╭(╯^╰)╮)so,问题是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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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很简单的问题。从古希腊以来要说服别人不过三种方式。Ethos, pathos, logos不仅仅是澎湃的语言调动人的感情(pathos)有时比清晰的逻辑(logos)煽动人,如果对你的道德伦理(ethos)做出质疑,你一样是很难反驳的。三种轮流干你,这才是真正是大师。连中文都有“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这个说法。(我看ethos这个应该是被同时分到情和理里去的)这些都是修辞,并不是什么价值判断,人就吃着一套,不然demagogue从何而来?
看了一下,比赛评判是新加坡评委的问题。当然,评委没那么弱的,只是他不懂辩论,更不懂将辩论引入足够好的走向。整场评述中,他只是用三句话表达了三个观点:1.辩论赛中关于新加坡政府「保护环境的条件下才去提高经济」,辩手你们这个观点太幼稚。2.反方诡辩,因为反方立场从一开始「不表示并行」到后来「对立」到最后「协调」。认为这样是不好的。3.正方定下的目的(立场)很可惜在最后谈起。然后比赛结果就直接出来了。总的来说,评委的话都说了一半,原因部分说了,为什么这个原因会导致怎么样,全都没有说清楚。而光从这三句话评述来说,是推不出他到底想说谁数输谁赢的。虽说比赛评得油滑点顾全面子也算难免,但作为辩论赛中全国最高级别的比赛,是有上行下效的结果的。一个至少是打过辩论的人,这么说话评比赛是对辩论的发展很不负责任的行为。他私货而不论证,并且把自己的评委评述义务降格到「不出错」的状态。事实上,作为一种比赛,评委的义务是高尚而重要的。任何比赛,什么是对,什么是错,怎么样才可以胜利(辩论赛到底是靠逻辑清楚还是靠渲染感情),不是靠选手自己思考出来的,而是靠评委告知的。评委告诉你哪个会赢,哪个更好,作为选手(辩手)就应该在将来去使用那个赢、那个好。评委告诉你逻辑清楚该怎么用,感情渲染该怎么用,作为选手(辩手)你就应该尝试去那么用。这是所有比赛,能称之为比赛的基础,它有统一的目标,统一的评判,让选手明确什么是胜利,而不是经常去怀疑胜利的标准。作为一场比赛,作为选手的武大港大的推战场,推立场,一开始竞赛手法想得再好,用得再出色,评委不理解,说你诡辩、目的太晚提起,一切都会是白做的。回家若还讨论错在陈述清晰还是感情渲染,那就是白输,而且将来还是会输。(就事扯话,不针对学校)正式的辩论赛,评委是要出评判准则的:准则是成册的,在赛前发辩论队的,让辩手根据该比赛不同倾向的评委,做好比赛准备,并避开评委个人明令禁止,个人感情上会反感的行为。这份是黄执中的,网上找得到,其中「」内用词不懂的,自行查阅定义,以及其它可能的选择。评委永远都不会明着自称(从来没见大比赛自称过)他既重感情渲染,又不可失逻辑的。因为那时他是说不清楚分别要求重到什么程度的,哪里是逻辑陈述及格线,哪里是感情渲染加分线。既然题主提了,我们再来看一下题主你补充提的第二场比赛的评委,是个国外的汉学家,叫王健,搜了一下,是个加拿大人,我们客观点来看他怎么评的:(去掉口语部分一字不差)正方对万这个字的意义,就是说,它不等于一切。在策略掌握由二辩点出这一点,失了先机。反方一开始就把金钱和贪念划分开来,金钱和念头,不是一回事。在贪钱不存在的时候,念头照样存在,也许在钱这个工具还没有创造之前,正方把念头定为兽性,但,仍然默认念头是存在的。但是,正方强调每一个例子后面都有钱的因素,正方为了应付这个局面,就提出了万不代表一切,所以只能证明有很多并不代表所有。谈到自由辩论的时候,有同一个事件,两方都讲出来就是南京大屠杀正反都有不同的诠释,我们认为,武汉大学的语文掌握能力很强,词汇也算很丰富,当然,一切辩论的胜负除了语文之外,也要考虑到逻辑思维和内容的说服力。这一场辩论当中,有很多位优秀的辩论员,各有各自的风格,当然我们评判团认为这场比赛的最佳辩论员是正方第三位。。。。。(之后结果不打了,看得出,武大输,马大赢)这位叫王健的汉学家,也不是职业的辩论评委,点评的时候语言有些破碎,但观点很明确,虽然不是啥论证就基本是在骂人:我们认为,武汉大学的语文掌握能力很强,词汇也算很丰富,当然,一切辩论的胜负除了语文之外,也要考虑到逻辑思维和内容的说服力的。我解释一下就是:我们觉得你秀语言华丽没用,逻辑思维和内容的说服力在我这个评委这里,你们完全不过关。(压根没觉得势均力敌好嘛!!!这句话从哪里能看出了势均力敌了好嘛???后面说比赛难评,明显是对客套啊,人家是汉学家啊,不会客套丢脸不哈哈我猜的)汉学什么的我不懂,不过加拿大人还是蛮敬业的,至少让你明显感受到了他对逻辑和感情渲染的及格线和加分线(虽然也缺乏陈述为什么不及格),让你感受到他的情绪和关注的论点,虽然也缺乏专业的论证,但到底比新加坡的那位好的多。回过头来,题主你的问题是,感情渲染还是逻辑清晰,哪个会得到更多人的认同。这是一个总统大选的问题,发现了没?你猜总统怎么做的?总统会看评委的啊!!!!!哪部分选民需要什么,老子给什么!感情忽悠不了的选民,我用逻辑给实在论证,实在论证听不懂或听腻味了的地方选民,我给感情渲染嘛。你需要啥我给啥!而哪些选民需要啥,他们会讲,有诉求的啊,总统的团队也会根据情况告诉总统的。所以,看评委!!!评委你要说清楚,怎么样我才能赢!!!!(根据对面是什么人,选择让人认同更多的方法,而不是根据方法,判断哪个认同的更多)好吧,又回过来了,所引述这两场比赛的这两位大评委,在全国性的指导性的大比赛中,都没有为全国的评委同学做好好榜样。他们到最后都没有明确的说明,辩手怎样才能赢。(加拿大汉学家评委尝试着说了些,但没系统的说清楚。)作为结果的,就是大家对辩论的疑惑,就是题主问的问题那样,以及大部分人回答的那样了。作为一种比赛中的最高级别大赛,大赛中的评委错了,其结果是满盘皆错。辩论在进步,知错就改,善莫大焉,玩辩论的诸位加油。辩论的问题解答了,题主问题应该也算回答了的。「认同」这种事儿,看人,然后看方法。对你父/母,想来你自小交流的方法也是不同的。加一句,辩论,的确是长期服务于让人「认同」的,题主你问对了嗯。以下非对辩论有很大兴趣,且觉得辩论现状应该改变的人,不推荐看。我只是不想被人说对之前评委评判的问题破而不立。事实上,评委的成熟,是一个很大很难的问题,牵扯一系列的东西,我只是尝试告知,评委应该是什么样子的。————————————————————————————————————引用是在大陆举办的比赛,为以免分散注意力,我已将评委名去掉,去研究评委是谁知道不知道这种快感这里暂时没必要。需要注意的是,评判准则中的所有用词都是有出处的,绝非评委自己编撰或者自己的理论。这场比赛有个很有趣的规则。比赛中,每个参赛队在每场比赛中,都有权利向主办方提出拒绝大名单中的任何一名评委参加该场比赛。事实上每场比赛每支队伍都很开心的使用了该项权利&.&XX辩论赛评委判准汇总该判准为评委个人对胜负评判所作之说明,供参赛选手进行参考。选手如有不明之处可在此日志下留言请评委进行解释。倘若对评委个人判准合理性存有疑义,请私下给评委个人留言。评委A: 一、本人的评判标准十分老套,乃是依现行通采之「核心议题典范」:即于比赛结束前,若正方立场在合题性、需要性、解决力与损益比上皆能得证,则正方胜;若有任何一点未能得证,则反方胜。二、正方若未能于一辩申论中达成初步成立,则掷判反方胜(除非正方倒推举证责任)。至于初步成立的标准,将会依比赛层级与参赛选手的素质而略作调整。三、本人认为,所谓的辩论,乃是一个辩证的过程,因此裁判对于场上的论点,有所谓「接受度」的差异,而这项差异,将会在论点分数的评分上展现。简言之:本人的论点分数并非全判一方。四、本人认为,比赛中,主席最大,他叫谁上台,谁就给我上台,凡是那些利用奥瑞冈「未发言前不计时」之规则,在座位上拖拖拉拉、抄抄写写、前后征询、左右讨论的选手,其行止虽未违规,已惹天怒,屡瞪不改,后果自负。五、本人认为,身为一位答辩者,其最重要且唯一的责任,就是诚实(当然,未必要老实)地回答质询者的所有问题。所以每位选手的答辩分数,一律由满分起跳,而随着对问题的逃避,逐步扣分。至于若有过于恶劣者,不但扣分至零,且将严重影响本人观感(关于裁判「观感」的重要性,请参见第三条)。六、本人认为,一位选手的质询,唯有「从对方的响应中」问到某些关键点的时候,才有价值。所以每位选手的质询分数,一律由零分起跳,再随着所问到的关键,逐步加分。此外,质询时原则上只准问问题,不准下结论,违者虽不扣分,但亦将影响本人观感(观感的重要性,同上述)。七、本人认为,一段良好而严谨的推论,其证明效果,与资料无异;反之,一段缺乏调查背景的资料,其证明效果,有如断言。八、本人认为,评判准则,仅在用以宣告此裁判的心证标准,以免对选手造成突袭,因此前述一切的「本人认为」,都单纯只是「本人认为」,而对于其他一切不同的观点与看法,本人都将会亲切的,以尊重但不接受的态度面对。评委B: 辩论比赛为一口语传播活动,传播效果为影响比赛胜负的重要指标,也就是说,无论论点内容是否冷僻艰深,使裁判确实理解论点为参与比赛的辩士所负职责之一。裁判仅需以其在比赛过程中所理解的论点进行评判,而不论其与双方辩士本意欲表达的内容是否有所出入。包含裁判在内的任何人在做任何理智判断时都是凭借着己身所拥有的价值判准,而该价值判准的形成受家庭环境、教育训练、社会经验等许多因素影响。若是为去除评判中可能参杂的个人因素,而刻意扭曲价值判准,将使该判准失真并破坏其逻辑性,不但无法达成原本希望的中立客观,反而使评判方向无从预测,更不符合现实世界中传播行为发生的真实样貌。故本人认为,裁判本身所具备的价值判准可以且应当影响比赛评判中对不同论点所需举证效度的强弱判定,而仅需以不在未考量举证之前依己身原有的成见决断为底限。现实世界中传播效果深受传播者的个人因素左右,本人在评判时会很高程度的考虑辩士发言时的风度、形象、态度等因素对于说服效果的影响,而非仅针对所理解的论点内容作逻辑性的分析与组合,以期使评判结果更接近真实状况。其余未特别指出之处准用一般台湾辩论裁判实务通则。评委C:一、 合题性1. 正方的主张必须符合题目的要求;2. 若反方认为正方有合题性的问题,必须于反方一辩申论中提出,若评委认定正方主张不合题则直接判负;3. 若反方不提出,则以正方的主张为实际性议题,以一般辩论标准决断胜负。此时,若反方不指出正方不合题,而自身不就正方所主张的实际性议题进行辩论,而提出合题的相抗计划,则判定反方负;即等同于反方缺席的辩论;二、 关于现状推定1. 反方在维持现状的主张下,享受现状推定之优势,也就是说无论反方主张为何,若正方未完成初步举证责任,或者在后续的辩论过程中,无法完成整体举证责任,则判定正方负;2. 针对上一点,正方拥有对于政策的定义权予以救济,可以规定合题的政策的具体内容;3. 若反方采用相抗计划,必须在正方根属性之内的反根属,若超出部分,不计入评判范围,若双方均未完成初步举证责任,则判定正方负。三、 关于证据认定1. 辩论双方需抱着合理性辩论的态度来对待辩论赛,若存在恶意,则会影响评委的态度;2. 一般情况下,我仅看双方论点所构成的论证;在具体的论点之上,主张未获得挑战,即视为接受3. 辩论双方在关键性论点和论据上必须进行清晰的主张,此处评委以规则与逻辑为准则,无常识,无自由心证;换言之,正方主张不取消计划生育会遭受上帝的惩罚,而反方不予以驳斥,则视为上帝存在。主张方可以通过此获得相关利益。1. 但是,在此种情况下所获得的利益会得到评委的鄙视。2. 避免孤证。评委更乐意看到的是整体性的论证,而非建立在唯一核心数据上的鉴证攻防。因为从合理性的角度出发,若这样的决定性的证据存在,那么这个题目实际上是不合理的。3. 若出现关键性且主张相反的孤证鉴证,则根据实际的攻防情况,评委进行自由心证。四、 关于价值1. 允许提出价值性主张;2.接受合格的民意调查所体现出因价值而带来的利益。注:该评委拒绝反方采取“立场跳动之纯粹反对”立场。评委D: 本人为政策制定者裁(policymaker)以下判准分为四部分1,标准政策制定者裁的特点 (该部分是对此类评委的简单介绍,如果选手熟悉英美辩论理论,可略过不看)2,我对于辩论流程的特殊侧重和心证要点。3,我对于举证法则的个人要求和心证要点。4,谁该选我,谁该踢我的友情建议1.1,我希望看到双方对于辩所涉关的现状进行深刻的反思,严肃得调查和严谨的论证。希望正方能扮演一个称职的国会(根据良性政府假设,昧良心得假定中共政府是良性政府),进行对于国民负责任的政策制定和论证。1.2,双方任何为了胜负进行的规则漏断钻研,奇袭等等脱离实际意义的论点将会被我忽略。我会在点评中把由于我的政策制定者裁立场忽略的无效论点列出。1.3, 我将要求正方负担初步举证责任(责任判准见部分2),在一辩申论中依次成功完成需求性,根属性,正方计划,解决力四个部分的论证和铺陈,并且符合合题性。否则正方为负。1.4,如反方立场为维持现状或小规模修改,则对上述四点可以成功击破任何一点,正方负。如果不能,则反方需要论证正方计划的损益比不及现状方能取胜。1.4.1,如果进入损益比战场,则反方对于正方计划导致的弊端,要进行DA论证,也就是论证该避害确实是根属于正方计划的,而不是普遍存在或者仅仅为正方政策加强的弊害。对于不符合论证结构,随意提出的正方弊端,不予受理。反之,对于需求性之外的正方计划利益所得,也许论证其和正方计划的必然关系。只是论证强度无需如根属性那么强大。1.5,如果反方选择反计划,则需要论证反根属,自动放弃推定优势,并根据和正方一致的辩论流程进行论证。如不能完成且正方已经完成,反方负。如双方均未完成,正方负。如均完成,则需进行损益比比较,劣势者负。如损益持平,按照辩题推定,正方负。2.1,我鼓励辩论员进行多元化的辩论方案铺陈,着眼于对现实问题合理而踏实的讨论。大论点论证成功的前提下,我对于小论点和细节讨论没有苛求。2.2,正方计划无需过于复杂,进行简单设定在我处即可初步通过。但是其牢靠与否视乎反方的攻势,请辩士自己判断。2.3,我将严格要求反方对提出的主要弊端进行“DA”论证,没有完成则视为该弊端的主张无效。3.1,作为评委,在采信风格方面,我声明,我是一个拥有初中生知识水平,但是逻辑能力超群的人。任何基于“常识”的论证,请再三确定这是真正基本的常识。我不受理高门槛的常识推断,请多做推导和举证,切勿随便根据常识来断言。请千万注重逻辑,对于任何论证和推断,如逻辑不通,则绝不受理。3.2,作为评委,在取证信度方面,我规定,任何中共政府公务员的证言不采信。来自中共机关党报,CCAV等中共官方喉舌媒介的任何证据不予受理。当有中共官方背景的调查数据VS国内外其他机构的独立调查时,当其他要件相当时,优先采信其他机构证据。PS:补充解释-3.1说的中学生的常识,指俗称的常识门槛。3.2指的是取信准则,两者不冲突。举例来说,你举证说某某专家如何如何,就算我知道他是党棍家奴,我也会取信该证据的,因为中学生的知识不可能涉猎如此广,如此敏感。但是如果对方指出此人是党棍家奴了,我就不采信了。3.2的意思,不是我主动知识介入,而是给了反对方一个打鉴证战的特殊阵地。3.3,作为评委,在论点初始成立的举证强度方面,我规定,核心论点的基础不可以仅为常识,必须辅助以其他证据。非核心论点,可以为常识,但是请慎重判断我是否会认可这是常识,参看3.1。4.1,希望依靠情感及其他非理性因素取胜的队伍,我讨厌你们,也请你们迅速踢掉我。4.2,数据控的队伍,请慎重选择我。4.3,逻辑控的队伍,放心吧,我是你们的亲人。4.4,价值控的队伍,如果你们擅长价值分析,参见4.3,如果擅长价值诉求,参看4.14.5,五毛,六毛以及一块二的队伍,请果断ban了我,我不能保证我一定不会在贵方引用毛泽东语录的时候不突然用杯子扔你们,(台湾的选手如果不明白没关系,请果断选择我作为你们比赛的评委,因为你们不可能是五毛,六毛或者一块二)注:该评委拒绝反方采取“立场跳动之纯粹反对”立场。评委E:声明:1、以下本人「奥瑞冈政策性辩论赛」裁判准则之内容,若与比赛规则与大会定义、决议有矛盾抵触者,比赛规则与大会定义、决议应优先于本判准适用。2、在整体框架分、辩手分合计计算胜负的比赛中,本人所言判胜负意即决定整体框架分的归属。一、裁判基础判决之形成以双方场上言词辩论内容为基础,依照本人对其理解为限而做出,不另增减。二、程序判准2.1.合题性正方采取之政策制度应合全称命题;反方应采取之政策制度应不合题。(1)正方不合题或反方合题者,经对方次位辩手在质询或申论中提出,本人直接判负。举例而言,若反方认为正方一辩申论中所提出政策不合题,应不迟于反方一辩申论时提出。若认为反方一边申论合题,则正方应不晚于正方二辩申论提出,以此类推。(2)所谓「全称命题」,以「我国普通刑法应废除死刑」为例,正方若仅取消海盗罪判决死刑之规定而维持杀人罪之死刑,固然普通刑法废除了部份死刑之规定,仍非「全称」;反之,以「我国应允许安乐死合法化」为例,「全称命题」并不要求正方必须允许所有的安乐死申请。2.2.现状与相抗计划反方所采新制度之变动成本高于正方计划时,视之为相抗计划;不被评价为相抗计划者一律视为「维持现状」。2.3.立场跳动双方于一辩之后所提出之新制度若与之前主张之制度抵触或矛盾者(立场跳动)视为抛弃前制度:原有利益亦随之抛弃,其他利益则属「新利益」,不予承认。故此本人不接受反方采取纯粹反对之立场,而不涉及论点跳动的纯反立场与维持现状无异,本人可以接受。2.4.初步成立变动现状之一方必须于一辩申论结束前,在需求性、根属性、解决力三个方面得证。凡初步不成立者,直接判负。(1) 初步成立后,一辩受质询时其利益因受攻击而不存在,不影响已成立之效力。(2) 若反方被视为「相抗计划」则亦属变动现状,受「初步成立」之判准拘束。(3) 正方有论证命题之优先义务。故正反双方均变动现状且均初步不成立时,正方因违反该义务,而判正方负。三、举证责任与实体判准3.1.单点举证责任利益/弊害评价上为利益/弊害,或制度与利益/弊害间之因果关系、强度,其论述合于经验法则者毋庸举证;若不合,则应论证。不合经验法则又未论证者,其论述视为未提出。一方成功举证后,则举证责任由他方负担。(1)合经验法则者,仍须由主张之一方清楚说明。(2)论证之强度,应至少使本人认为「价值可接受」、「逻辑可支持」。(3)因他方举证成功而负举证责任之一方,其论证强度须等于或大于他方前次论证之强度。3.2.整体举证责任与损益比反方维持现状者,正方应负起整体举证责任。反方采相抗计划者,反方应负起整体举证责任。比赛结束时,负整体举证责任而未完成核心议题——需求性、根属性、解决力和损益比较的一方将被判负。(1)负担整体举证责任之一方,须论证该方制度利大于弊;若结果为弊大于利、利弊相等或无法比较时,均未完成整体举证责任。(2)负担整体举证责任之一方,比赛结束时若有以下情形,毋需损益比亦视为完成损益比:一方只有利益没有弊害,该方视为完成损益比。(3)弊害提出方的弊端需举证该弊端与对方所提政策之间的因果关系,否则该项弊端不予承认。以「我国普通刑法应废除死刑」为例,反方仅以巴西废除死刑之后,监狱接连发生暴动这一事实,在不解释其发生原因的情况下,直接将其作为弊害进行损益比较,本人不认为其攻击有效。四、辩手得分评分之标准,本人以场上辩士表现,依经验法则与论理法则评价所形成之自由心证为评分判断。4.1.个人/结辩分数技巧分数:规则所定辩士职责、流畅度、感染力、表达态度、论点整理能力。内容分数:利益/弊害与攻防成立之数量、成立之强度、损益比较能力,及正确判断论点层次与重要性之能力。结辩中提出的所有新观点,若与原框架相违背,则视同论点跳动,若与原计划不相违背则不计入评判。4.2.质询与答辩质询:本人认为,一位选手的质询,唯有「从对方的响应中」,问到某些关键点的时候,才有价值。所以每位选手的质询分数,一律由零分起跳,再随着所问到的关键,逐步加分。此外,质询时原则上只准问问题,不准下结论。答辩:本人认为,身为一位答辩者,其最重要且唯一的责任,就是诚实地回答质询者的所有问题。所以每位选手的答辩分数,一律由满分起跳,而随着对问题的逃避,逐步扣分。评委F: 1.合题性:1.1正方所阐述之政策应符合题目之要求,反方所持立场应违反题目之要求。1.2对于正方不合题的指出,反方应不晚于反方一辩申论阶段。对于反方合题性的指出,正方应不晚于正方二辩申论阶段。一经确认正方不合题(反方合题)则直接判决正(反)方为负。2.举证责任及现状推定:2.1正方应负担起初步举证责任,即首先必须论证命题成立。在正方一辩的申论中需要完成需求性,根属性及解决力的基本论证。如有一点未能完成论证,即为初步不成立。2.2在正方完成初步举证责任后,反方应负担起反驳责任。可以采取维持现状、在不违反现状原则的基础上修改现状或相抗计划。2.3反方采用维持现状和修改现状的立场时,享有现状推定优势。既认为如果没有明确证据的反对,则现状政策没有问题或现状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2.4相抗计划指反方提出不合题但又违反现状的政策。例如色情特区中的,全面开放色情业。赌博特区中的,全面开放赌博业等等。而在现有认定色情不合法的基础上加大惩治力度和警力投入则为修改现状。2.5采取相抗计划的反方不享有现状推定,即需要论证其计划相对于现状而言更优更佳。而修改现状方的修改措施也不享有现状推定,即需要论证这些措施为何能够使得现状更优更佳。2.6无论正方或是反方的基本立场需要在双方一辩阐释清楚,一旦确认则不能更改。如出现立场跳动,例如正方在后续辩位中修改其需求性,反方先维持现状,后提出修改现状。则后提出的立场不被经受,并不计入评分,并扣除相应提出辩手的个人得分。3.证据认定和心证3.1采信准则方面,由于对于现代学术分工和现代学术体系权威性的认同,本人秉持,多数专家证言高于少数专家证言高于大众常识高于个人断言的评判标准。同样价值中立,权威,具有公信力的调查机构发布的调查数据等同专家证言的证明力。3.2所有的证据需要有明确的作者,出处等调查背景。如若缺失,则证明力下降为常识等级。3.3这里所说常识,指得的是高中毕业生应该掌握的基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知识。任何低于这个准则的谬误共识,例如正反双方达成太阳是方的等观点为无效。3.4任何挑战常识的论证,都必须举出比常识证明力更高的证据,才能视为挑战成功。举出同等级的证据则为打平。基于数个常识的严谨推论得出的论证,证明力等同专家证言。3.5鉴于3.4,双方在核心论点上应避免孤证。如果出现关键性且主张相反的孤证检证。则由评委进行自由心证。4.损益比和胜负评判4.1正方举出的利益和反方举出的弊端都需要论证其和计划本身的必然联系。即该弊端和利益是否由是由计划带来的。4.2比赛结时,采取维持现状和修改现状的反方如果成功使正方在需求,跟属,解决方案中的一点不成立,或者证明该计划将造成弊大于利,则为反方获胜。反之则为正方获胜。4.3采取相抗计划的反方,需要证明其需求,跟属后。论证新计划的损益好于正方计划。成立则反方获胜,反之则正方获胜。以上为本人的评判准则评委G: 我对于政策性辩论的理解是辩手在场上通过整体配合,解决“what”和“so what”两个结构性问题,前者需要对现状准确定位和论证,后者需要提出具体的能或不能的依据。以下阐述具体的评判准则:1. 合题性1.1. 所谓合题,是指政策的制定与施行以解决实际存在的社会问题为目的,任何企图通过解释学方法对辩题作出 超出实际意义的解释,即使解释本身具有合理性,也将被视为不合题。1.2. 如反方质疑正方合题性,必须最晚于反方一辩申论时提出,之后提出概不受理。2. 推定优势2.1. 反方在比赛开始时,享有推定优势,即推翻现状的举证责任在正方,且正方必须在一辩申论中阐述完整的需 根解损。2.2. 正方完成初步举证后,反方提出正方已论证的论点之外的攻击点,不享有推定优势。反方必须承担部分举证责任,如反方总是以:“你如何保证不出现这种问题,如何避免那种问题?”方式提问却没有丝毫进一步论证,则该等攻击不计入评判范围。3. 证据认定3.1.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必须具体详细的说明,并且以其他证据印证为宜。3.2. 核心论点证据应当以多组证据为宜,如果只有单一证据,需要就证据作出具体详尽的合理性解释。3.3. 4. 零立场4.1 允许反方采取零立场,此模式即类似于英美法庭/仲裁庭辩论中允许在一个issue中采用不同层次或相互矛盾的论点,即允许“Even if”, “In any event”来否定己方之前提出的攻击点,阐述新的攻击点。4.2 如反方采取零立场,必须就每个论点都有必要的论证,防止出现2.2所述的扯皮攻击。换言之,正方必须屹立不倒,反方可以以任何方式击倒正方,但如果反方采取零立场却无法最终形成足以击倒正方的论点,则判定正方胜。5. 价值导向需求性5.1 可采用价值主张,分析路径选择、可诉诸的标准及必要的代价。5.2 反对以缺乏分析的纯粹民意支持率作为价值主张的基础,更反对以纯粹个人绝对自由及权利作为价值主张。非核心论点的论证,如果以普通人可以理解的逻辑表达,不要求有详细的数据论证,除非对方4. 零立场4.1 允许反方采取零立场,此模式即类似于英美法庭/仲裁庭辩论中允许在一个issue中采用不同层次或相互矛盾的论点,即允许“Even if”, “In any event”来否定己方之前提出的攻击点,阐述新的攻击点。4.2 如反方采取零立场,必须就每个论点都有必要的论证,防止出现2.2所述的扯皮攻击。换言之,正方必须屹立不倒,反方可以以任何方式击倒正方,但如果反方采取零立场却无法最终形成足以击倒正方的论点,则判定正方胜。5. 价值导向需求性5.1 可采用价值主张,分析路径选择、可诉诸的标准及必要的代价。5.2 反对以缺乏分析的纯粹民意支持率作为价值主张的基础,更反对以纯粹个人绝对自由及权利作为价值主张。
好问题,这也是我参加辩论赛几年来一直在思考的问题,现在终于把坑填完了,长文慎点。  一、说服的概念:短期or长期  在展开我的论述之前,我想先说说一些更加基本的东西。  不同于的意见,我认为一场辩论(不仅是辩论,事实上,所有类似的交锋都是如此)的双方所表达的并不是一个【事实】,而是一个【观点】或者叫【论点】。辩论界有位黄执中前辈有句话说,事实不可辩,唯价值可辩。事实本身就是摆在那里的,是客观的、全面的,只是因为看的人抱着不同的价值观去看,同一个事实就可能被看出了不同的方面,这样被加工后得到的事实就变成了【观点】,其实质就是在某种价值观作用下的对某种事实的认识。  举个例子来说。马路上有位老人跌倒了,有一个路过的小伙子走上前去扶起了老人,但恰好老人有老年痴呆,就一口咬定是小伙子撞倒了他,于是小伙子将老人重新放回路上转身离去。前面发生的这一件事本身就叫做事实,事实的真相是不因为我们意志的改变而变化的。但是同一件事,不同的人就会看出不同的东西。有的人站在小伙子一方,潜意识会选择性忽视老年痴呆这个诱因,由此出发感叹人心不古世风日下;有的人站在老人一方,考虑到老人的病因,由此感慨这名路人完全没有尊老爱幼宽容大度的传统美德。在这两种对立的看法中,“人心不古世风日下”和“完全没有传统美德”就是在价值观影响下产生的【观点】,其形式主要表现为某种价值判断,换句话说就是主观评价,而这就是双方对立的实质。  多句嘴,事实上现在几乎所有媒体在报道发生的事件的时候都不会采用纯粹的客观报道,研究其用语我们就能够感受得到作者传递的某种特定的价值,典型案例参考《环球时报》和《南方周末》。  回到正题。因此,在双方乃至多方的争论当中,所要达成的“说服”的目的,就是要让第三方(即独立于争辩各方的观众)能够接受并认同自己的观点,基于上面的分析,我们会发现这种认同的实质是接受并认同了得出这种观点的价值观,这种价值观有时会表现得相当明显,例如知乎有些答案中明确的反中医倾向、反处女情结倾向(当然,我并没有说这两者有什么问题,这里只是作为一个例子加以运用),有时价值观也会表现的很模糊很隐晦,往往隐藏在答案的字里行间或者整体感觉中,例如我的这篇答案,就是隐藏了我更喜欢逻辑表达的这种价值取向,但是表现并没有很明显。  从上面的结论中我们可以发现,我们在认同某种观点的时候,就是在认同某种特定的价值观,而价值观不同的表现形式就决定了不同的表达方式带来的说服效果是不同的。我在这里将说服效果分为两类,短期认同和长期认同。短期认同就是题主说的“怒赞”这种情形,长期认同就是我们会放在自己的收藏夹里,每当遇到疑问就可以拿出来看看的答案。而题主所列举的两种表达方式,在不同的价值观之下会具有长短不同的影响效果,这就进入了第二个部分,针对不同价值观的说服方式分析。  二、不同的方式带来不同的效果:逻辑说服vs情感说服(以辩论赛为例)  如上所述,【观点】背后的价值有两种表现形式:清晰明确和模糊隐晦;同时,对某种观点的表达也有两种方式:逻辑推理和情感渲染。但是这两种说服方式取得的效果究竟如何,还必须要结合具体的观点来看。  题主使用了2001年大专辩论赛武大和港大的那一场比赛作为例子,事实上,这场比赛并不能完全反映出逻辑说服和情感渲染两者的优劣,使用逻辑方式进行推理的港大的失败并不意味着逻辑说服就不如情感渲染,其根本原因是,打得太差。  相比于这一场,同样是这一年的国际大专辩论会,决赛武汉大学vs马来亚大学的那场著名的“金钱辩”(金钱是/不是万恶之源)才更好地展现了逻辑说服与情感渲染之间的区别,由于对阵双方实力势均力敌,这种对抗才有助于我们理解两种不同的说服方式各自的优点。  贴个地址上来吧:  这场比赛被公认为历年辩论赛最经典的对决之一,可以说已经被辩论界的人们从不同的角度出发翻来覆去讨论了无数次,但我在这里只想来说明逻辑说服与情感渲染各自的表达效果究竟如何。  正如题主在之前那场比赛中看到的,2001年的武汉大学(即黑方)喜欢采用渲染式的说服方式,即在场上使用大量的事例、排比和华丽的语言来打动现场观众,让人们听后产生一种酣畅淋漓的感觉,从而在心里不知不觉地认同他们的观点。推荐题主去看2001年的半决赛,武大vs新加坡国立大学,成败论英雄的那场比赛,在那场比赛当中,武大的这种特点被发挥得淋漓尽致(对武大的这一特点在最后有分析)。  而回到我举的例子,在这场比赛中,马来亚大学使用的就是典型的逻辑推理式论证方式,从基础的概念定义出发,通过严密的逻辑推理,一层一层逐渐逼近自己的结论,最终使己方观点得到证明。这样的说服方式具有比较强烈的可信度,但同时也有一定的缺陷,就是如果表达不当,容易让观众失去兴趣,但显然,马大的辩手们并不缺乏这样的表达能力。  两种论述方式各有千秋。  如果将一场争论比作两军交战,那么武大模式的情感渲染(区别于后来世新大学黄执中的情感渲染,最后有分析)就是擂鼓三通全军突击,用排山倒海般的气势去发起全面进攻,这样的论述方式很容易突破一般人的思维,首先从气势上就认同了这一方的观点,然后在思维被打乱后就会不知不觉地跟着这边的论述进行思考,最终得出“啊,这个答案好棒”这样的结论。  但是这种方式的缺点就在于,由于这种方式不强调逻辑的推演,而是直接从某一种价值出发进行大量的演绎升华,然后用比较激烈的语言为观众带来强烈的冲击,这就导致观众在初次听到这样的观点时容易受到感染而表示赞同,但在之后使用一般的逻辑进行推理就会发现,这样的答案其实有很多漏洞不堪一击,即所谓的“短期”的说服效果。知乎上有很多言辞激烈的吐槽型答案都属于这一类型,而这类答案却总能在短时间内得到大量的赞同,就是由于这样的论证方式导致的。  另一方面,同样是在战场上作战,马大使用的逻辑推理式的说服方式就类似于稳扎稳打,我不追求一开始就全面进攻,而是默默地在部队的掩护下一点一点向前推进,边推进边修堡垒,每拿下一处阵地就要经营得滴水不漏,一点点压迫对手的生存空间,最终取得胜利。这是由逻辑推理的本质所决定的。逻辑推理一般的论证就是,先从一些公认的基本的概念出发,先证明某一个小论点,然后再从这个小论点出发去证明下一个中论点,最后综合这些中论点从总体上证明我方所持的大的观点。这种推理方式由于有坚实的逻辑作为基础,因此会引导观众一步一步认同自己的观点,最后观众有种仿佛是自己得出这样的观点的感受,对这种观点的认同度会比较高,也比较持久,因为你的情绪可能会随着时间的不同而变化,但逻辑是永远不变的。  不过这种论证方式也有一个很大的缺点,那就是由于逻辑的要求比较严密,我们在论证的过程中可能会变成所谓的“干货”(事实上,自从01年马大战胜了武大之后,武大的“花辩”打法逐渐没落,纯逻辑打法开始兴起,但这也使得比赛越来越无聊,往往陷入了对某种形式逻辑结构的争论之中,这种趋势发展到05年的电子科技大达到了巅峰,这让国际大专辩论赛失去了很多观众的支持,最终没落),而很多人根本会没有耐心看完很枯燥的全文,或者是看完了却也只是发出“不明觉厉”的感叹,这也是为什么知乎上有些很棒的逻辑性很强的答案得不到什么赞同的原因之一。  举个例子来说。网上有时会有关于某歌星的唱功的评价,部分批判者和脑残粉之间使用的就是两种不同的论证方式。有些批判者会从乐理的角度出发,对歌手唱歌时的各种表现进行一个比较全面客观的分析,最终得出“这位歌手的唱功并没有大家想象得那么好,甚至从专业角度来看,有很多地方是不正确的”这样的结论,全文论述下来往往要几百上千字。但是脑残粉们就不一样了,像几乎已经变成笑话的“你不知道他们有多努力吗?”“You can you up ,No can no BB”
这一类的回应,就是在通过简洁的语言反复强调某种价值,然后达到说服的效果。  看上去一个专业一个业余,一个客观一个主观,一个完善一个片面,双方的支持率应该会有很大的差异才对,可是事实上,双方的支持者其实是势均力敌的,甚至有些时候一千字的分析还敌不过一句话的反驳(其实我更想说这类似于口号),这又是为什么呢?  有人或许会问,你一开始就把价值摆出来,但是这么长的第二部分写完没看你提到一点价值,你一开始说那些有什么用呢?  这就进入了我们的第三个部分,不同情境下的最佳论证策略选择,我们会发现,不同的价值观会决定了某种说服方式的论证效果会有很大的差异。  三、如何选择说服的方式?不同情境下的最佳策略选择  辩论的外延可以很广,大到总统候选人的电视辩论、诸子百家在王公面前的辩论、原被告双方在法庭中的辩论,小到大学生辩论、知乎答案辩论等等,都可以被认为是辩论的范畴。不难看出,辩论的核心就在于说服,不是说服对方,而是说服第三方接受其观点。前述各种辩论中,候选人要说服选民投票,士人要说服执政者采用其理念,原被告要说服法庭支持其请求,辩论赛双方要说服评委取得胜利,知乎答案要说服用户点赞同……一切的根本都在于说服。因此,辩论本身就是一种说服第三方的活动,在这种说服的过程当中,就产生了各种不同的表达方式,主要就是我们之前所述的逻辑式和情感式。  那么如何选择一种最恰当的说服方法呢?有以下几个步骤。  1、前期准备: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这一步又分为两个层次,即“知己”和“知彼”。  所谓“知己”,是说要对自己有足够的了解,这一了解不仅仅是针对自己所持的观点(当然,要是连自己支持的观点本身都不够了解,那就纯属是来捣乱的),更要针对自己所擅长与不擅长的内容有一个比较清醒的认识。在决定参与到一起辩论活动中之前,首先应当问自己这样一些问题:  我对我要支持的这个观点的相关知识足够了解吗?  我的这个观点背后反映的是一种什么样的价值观?  我平时更加习惯于哪一种表达方式,冷静分析还是激情澎湃?  我的逻辑能力是否足够好,可以保证我进行比较好的推理分析?  对上述问题的思考可以让我们有效认识到自身的长处与短处,同时对于自己将要表达的观点有一个比较全面的思考和认识,这在我们接下来的策略选择当中是至关重要的一步,我们要针对不同的情形,结合自身的能力做出不同的选择。如果我们平常的表达方式比较接近逻辑表达类型,那么突然让我们使用情感渲染的表达方式的时候就会显得空而无物;如果我们平时就喜欢抒发各种情感而不重视逻辑联系,那么当我们试图写一篇逻辑严密的文章的时候就会发现力不从心,甚至将自己陷入逻辑的怪圈当中无法自拔。为了达到最好的说服效果,我们需要选择我们最擅长的表达方式。  另一方面,我们面对的问题可能多种多样,我们所支持的观点也各不相同,这决定了我们所要表达的价值观具有不同的形式。  有的问题比较敏感,诸如中外差异、道德、中医、谣言与辟谣等等话题,这类型的问题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强烈的冲突,它很容易使人产生强烈的情绪,某种特定的价值观表现得比较明显,持有这种价值的人也相对较多。这种时候,理论上最好的表达方式就是情感渲染类型的,因为你本身有足够的情感基础来支持自己的观点,表达出来的东西也比较有真情流露式的感染力。  有的问题相对比较客观,诸如对某部电影或者某部作品的评价、对一些历史事件的分析等等,这类问题上并没有很强烈的价值冲突,不论选择哪种观点都不至于产生太激烈的感情问题,这也为冷静地使用逻辑推理创造了最有利的条件,观众或读者不会受到某种价值情感的影响,而是可以相对客观地去了解你的整个论述,并从逻辑出发接受和认可你的观点。  当然,我所举的例子并不是绝对的,并不是说例子里的话题就一定是某种固定的类型,在这些类型的话题当中也会有争议不那么大的问题,在正常的话题中也会有很敏感的问题出现,这些都需要结合具体的问题进行具体分析。另一方面,这也并不是说在敏感的话题上就一定只能够使用情感渲染的表达方式,而在相对正常的话题上就只能使用逻辑推理,这只是一种更加容易产生好的效果的表达方式,事实上,两者颠倒过来也是完全可以的,但是这就对你的表达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按惯例这里应该有一个例子的…可是一时没想好,等我稍后补充吧。  上面说的是“知己”的内容,下面进入第二个部分:“知彼”。  如果从传播学的角度来看,我们针对某个问题提出自己的观点,这就是传播了某种特定的信息,而任何信息都有其接受者,这群信息的接收者叫做受众。受众是一个相当广泛的群体,任何有可能接触到你发出的信息的人都可以成为受众,但是在特定的情景之下,有一些特殊的受众是需要我们注意的,是我们希望可以完成有效传播并得到认同的,这就是我们在一开始所说的辩论活动中的“第三方”。我们所说的“知彼”,就是要对自己试图影响的特定的受众群体有一定的了解。在知乎中,这些特定的受众就是知乎用户,在辩论赛中,这些特定的受众就是评委。  这种了解并不是说需要详细了解每一个知乎用户叫什么、住在哪里、电话多少、身材如何…咳,总之我们需要了解的,是一些和我们传递的信息更加直接相关的东西,一般也可以通过如下几个问题进行思考:  我想要影响的受众是谁?  这些人的知识水平如何,是否能够做到冷静地看问题?  在这个问题上不同的人们会需要什么样的观点?  我可以争取哪些人的支持?  写在这里的这些问题其实还很粗糙,但是已经可以从大体上对受众群体有一个认识,我们在不断思考的过程中,可以对这些问题作出更好的改进,使其能够更加精确地达到我想要的效果,但是现在就先这样吧,容许我偷一下懒……  其实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种传播信息的过程类似于市场销售的过程,我们需要把我们自己所持有的某种商品出售给一定的消费者,为了取得更好的销售效果,我们必须对特定市场的消费者有一定的了解,包括其消费能力、消费偏好、实际需求等等,以免犯下将少女护肤品推销给老大爷这样的错误(我有个朋友就这样做过我会乱说吗)。这个道理同样适用于知乎问题的回答以及其他的辩论活动。  举个例子。当我要讨论的问题是“某歌手好不好”这样的话题的时候,我们就会考虑到,会关注这个问题的人一定都是了解这名歌手的人,这所有人就是我们潜在的受众。在这群人当中,一般分为两部分,该歌手的粉丝和不喜欢该歌手的人,而两者在第二个问题中的表现是不同的。假设这名歌手有很多青少年粉丝,由于青少年粉丝本身的特点就导致了他们对该歌手是纯粹的强烈的无理由的爱,他们缺乏相对冷静地看待问题的能力。另一方面,那些不喜欢这位歌手的人当中。或许有一部分是从专业角度出发来评价的,这群人就相对更加能够冷静而全面的看问题。看清了这一点,第三个问题就容易得出答案,粉丝们需要的是对偶像充分的赞美,批评者们需要的是另一个角度专业的分析。说到底,人们需要的,是同类。  这是理论当中,看上去似乎我们只能够得到与自己观点相同的一部分人的赞同,可是事实上,在这两群人之外,有一个更加庞大的群体,他们并没有某种鲜明的立场,对于这个问题也可能只是好奇,这群人被称为中立方。而我们说服的最终目的,其实还是尽可能多地博取中立方的支持,因为支持者无需争取,反对者争取不到,只有中立者才是根本。用毛主席的话说,“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这样,我们就可以把敌人缩小到最少,我们的朋友越多越好,我们的敌人越少越好。”  那么,在做好了一切前期准备,既“知己”又“知彼”的时候,我们应该选择什么样的策略,才能最大限度地争取中间势力的支持,达到最好的说服效果呢?这就进入了第二个步骤(其实应该也是最后一个步骤了),具体策略的选择。2、策略选择: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这个贱人说人话…啊呸…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这句话出自李宝嘉《官场现形记》第38回:“第二要嘴巴会说,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见了官场说官场上的话,见了生意人说生意场中的话。”虽然略含贬义,但也很好地概括了我们今天策略选择的原则,即对症下药,投其所好。从春秋战国开始士人们就已经熟练地掌握了这门技巧,但是直到千年之后才被西方学者冠以一个现代化的名字:受众中心论。  同样的表达方式对不同的人来说起到的效果往往不同。一般的群众可能比较喜欢浅显而直接的表达,专业的学者希望看到全面而客观的分析,没有耐心的人无法忍受长篇大论的推理,态度严谨的人或许会对文中的漏洞颇为挑剔……所谓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贾宝玉,正是这样的道理。因此,这就要求我们对于自己希望影响的受众有一个比较好的了解,从而针对不同人的不同需求来作出论述方式的选择。针对一般群众,他们需要的是某种情绪的表达,或许比较直白的情感渲染的论述对他们比较有影响;针对专业人士,他们更喜欢看到理性的光芒,因此冷静的逻辑推理可能比较和他们的胃口。基本原理就是这样。  幸好,这一步我们在之前的准备过程中已经完成了。  但是要注意,我在这里绝对不是说对某一种人就一定只能使用这种论述方式,恰恰相反,纯粹的某种论述形式(纯逻辑或纯情感)的说服效果反而会很差。逻辑与情感就像是骨骼和血肉,没有情感的纯逻辑推导会变得冰冷晦涩,让人心生抵触(例如黑格尔的《小逻辑》一书,我花了一个月时间只读了5页,完全无法接受),没有逻辑支撑的情感渲染简直就是耍流氓,读了之后不但让人完全记不得你说了什么,就连本来想要起到的一呼百应的效果都不一定有(不一定的意思就是可能会有,可以试试去微博收集脑残粉什么的)。任何一篇成功的论述文章,都一定是逻辑推理和情感渲染的结合,只是各自有侧重而已。  用知乎回答举例来说。假设我喜欢xx歌星,想写一篇“如何评价xx歌星”问题的答案来吸引其他粉丝来点赞同,我该怎么办呢?  首先我们要明白,我要吸引的是歌手粉丝,这群人来关注这个问题就只是为了听到对该歌手的赞美,那么通篇批评肯定是不可以的,一定要以赞美为主,就算要批评也一定要说这是天气原因、场地原因之类的各种原因blabla…这样可以首先从心理上让粉丝们对你产生认同。同时,之前已经提过年轻而狂热的粉丝们作为一个群体,是不在乎什么逻辑的,因此你要是全文用逻辑的方式论证下来,只会让读者敬而远之(这时“感谢”按钮就起到作用了)。  另一方面,可以预想在这个问题上支持者和批判者会有比较激烈的冲突,那么自然就不适合选择一种比较中立的价值观,相反,此时的立场表达得越鲜明越有利于我们博得人们的支持。同时,恰好我也比较习惯于渲染式的表达,因此经过这两步的分析,我们就初步确定了自己的论证策略:逻辑与情感共同使用,侧重情感渲染方式,明确而直接地表达价值。  接下来寻找具体的论证方式。之前已经说过面对的受众是一般群众的群体,所以适当地表现权威是有好处的。所以在一开始就可以写上两个大字:谢邀。这样可以给人一种你很专业的感觉,不要怕被人发现,没人知道是谁邀的你。在文中偶尔使用一些专业名词也有助于增加你的权威性,同样别怕被人发现,你面对的群体决定了人们只会感叹不明觉厉,写文章这种一次性的表达途径也决定了你完全可以不回应专业人士在评论区提出的质疑。在这之后的论述中,我们虽然在一直赞美这位歌手,但是一定要有条理地赞、有逻辑地赞、要充满感情地赞,这样可以塑造起你能够在狂热中保持理性的伟光正形象,可以很容易使你在众多答案中脱颖而出。我们去看很多知乎的高票答案,几乎都能够看出逻辑中的情感,情感中的逻辑,这种论述方式是很明确的。  例子之后说一句,个人强烈反对上面例子里使用的这种不懂装懂骗赞同的方式,所以仅限于用这个比较极端的栗子举例说明罢了。  综上所述,其实逻辑推理和情感渲染两种论证方式各有其优劣,一般可以说,逻辑推理属于左脑型,通过严密的推理论证对人们产生说服的效果,一般能够产生较为持久的说服效果,但缺点在于喜欢这一点的人不多。情感渲染属于右脑型,通过各种事例以及大量的暗示来强化脑中的某个形象,容易在短时间内充分调动读者的情绪,达成类似洗脑的说服效果,但是缺点在于这种效果不持久,当读者冷静下来之后可能就会对这个答案产生质疑,不过在知乎上,似乎很少有人会去撤销自己曾经点过的赞同吧?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吐槽型答案可以在短时间内拿到很多赞,但是却又被广为诟病的原因。  本来正文到这里就结束了,看到有人要求,我就再补充一点典型事例吧。还是以辩论赛为例,分别说明逻辑论证、情感渲染和两者结合的不同方式。  (1)、逻辑论证  代表队伍:2001年国际大专辩论赛马来亚大学。  代表场次:总决赛:钱是/不是万恶之源。  简要分析:马来亚大学的论证方式是典型的逻辑推演,他们从“钱”、“恶”、“万”、“源”四个概念出发,通过论证①钱只是工具是媒介;②恶有四大类无数小类;③“万”在这里表示全部;④“源”就是起源和根本,然后由②③④进一步得出⑤“万恶之源”是指“全部种类的恶行的起源”,最后综合得出⑥钱没有办法产生某些类型的恶行,从而论证了“钱不是万恶之源”,整个逻辑异常清晰,事例也很全面。一步一步稳步推进,用“万”字的概念将对手纠缠住,然后不断通过各种例子来证明某种恶不是钱带来的,论证效果一流。  (2)、情感渲染  代表队伍:2001年国际大专辩论赛武汉大学  代表场次:半决赛:以成败论英雄是可取的/不可取的  简要分析:私以为这场比赛才是01年武大的特点发挥得最淋漓尽致的一场。纵观整场比赛我们会发现,其实武大的论点就只有一句话:成败为标准论不出英雄。这句话就这样摆在这里看上去似乎毫无说服力,但是武大全场使用了大量的事例、排比,列举了古今中外各种我们公认的英雄曾经失败的例子无形之中一遍一遍强化着你内心的认知:所有人都可能失败,成败并不能决定英雄。这样,他们虽然有逻辑的支撑,但是并不需要用逻辑去证明自己的论点,而是用荆轲、项羽等事例在你脑中形成对他们观点的认同,是一种粗暴而行之有效的方式,再配合武大辩手优秀的个人素质,说服效果非凡。  (3)、综合运用  代表队伍:2003年第二届海峡两岸大学生辩论赛世新大学——黄执中  代表场次:决赛:在校大学生创业利大于弊/弊大于利  黄执中是一个传奇的人物,他的经典场次实在太多太多,每一场比赛每一句辩词都被人们反复研习,每年光是通过学习他的辩论风格而被毁掉的辩论新手就有一大批(是的,新手学黄执中必死定律),他将各种论证模式运用得游刃有余,我选取的是他的成名之作。在这里,他展示了不同于一般情感渲染的“情辩”的模式。  之前已经说过,逻辑论证是通过论证一个个小的命题,一步步让人们接受这些小命题,最后推导出最终的结论;而情感渲染则是通过大量的事例和暗示,在人们脑中建立并强化对最终结论的认识,最后引导人们认同其观点。两者由于本身性质不同,作用方式也不同,一般意义上是两者不可得兼的,就算两者并行也总会有侧重。但是黄执中的辩论不同,他将两者完美地结合在了一起,相互取长补短,最终达到了1+1&&2的效果。  如果非要分类,黄执中应该也属于情感渲染的辩手,但他论述的方式不同。他首先将一个大的价值进行逻辑拆分,变成一个个小的价值,然后通过设定一个又一个情境,让人们置身于这些情境之中,巧妙设计的情形很容易就能让人们认同某一个较小的价值。看上去小的价值无关紧要而且与我的立场没有大的冲突,认同也没什么,但就是这样不断证明这些小的价值,最终以一种温水煮青蛙的方式,让你在不知不觉中走入了他的陷阱,当你发现的时候,你已经认同了他的答案,而自己也没有感觉到任何不妥。  以这场比赛的总结为例。他一开始提出,对方之所以不想让大学生创业是因为害怕失败,告诉大家①看得太重才会害怕失败到不敢去做。接着设定情境:老人怎么看年轻人犯错?通过这个情境,他证明了②年轻人犯错只是一种人生历练。接下来他又用同样的方式,将论证推进到③我们应该如何看待年轻人的历练,以及④人生选择很多也互不矛盾,最后得出结论⑤结果不是关键,过程最重要,就算失败了也得到了大量的人生经验。整个论证一气呵成,用逻辑的方式来论证价值,这是他的论证方式中最强大的一点。  这场比赛并不能最好地表现他的这一特点,这是随手找的,等我再找找看,以后有空再补充进来吧。  后记:这篇答案终于完成了,我刚开始想要答题的时候,并没有意料到自己会写这么多,虽然我一直就知道我写文章总会有越写越长的毛病。现在看来写的答案还很粗糙,虽然很长,但有很多重复论证的地方,还需要日后修改。苦于颈椎病影响,写答案断断续续的,感谢能够有耐心看到这里的人,不论有任何问题,欢迎指出。
我就不按照GRE作文套路来了。。。如果面向的听众是普通人,我觉得是,理由:人很容易被煽动人大多数时候不是理智的大多数人没有很好的逻辑思维能力或经过逻辑思维训练,你逻辑清晰的陈述事实他们很可能听不懂,或者严密的逻辑对于他们来说没有足够信服力(具体参考新浪微博各派粉丝掐架,以及韩寒是不是代笔,转基因能不能吃,中药到底有没有用的辩论。这些问题的结论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可以从他们的辩(互)论(喷)中看出普通人的逻辑思维能力)。
一人之见,仅供参考。一、谈这个问题前,我想说的是“事实”存在“多面性”一枚硬币竖立在相面而立的两个人的中间。一个人争执说,“这硬币印的是字!”另一个人不同意,“这硬币印的是花!”他们说的对吗?确实都对,他们都是在准确并且清晰地陈述眼前所看到的“事实”。但是,真正的事实,如我们所知道的,硬币是一面有花,而另一面有字。我认为,这是普遍存在的,人为陈述事实的局限性。即,对于同一件事,因为所处于的角度(例如利益代表、个人价值观、文化背景等)不同,会看到事实不同的“面”,这些“面”给人不同的观点,但是,这些所反映的,也只是事实其中的一面,并非全部。很多时候,大多的争论,都是因为,大多人都只坚持自己“看到了硬币印有了花的一面”的事实,却忽视了“自己没看到硬币印有字的另一面”的事实。这仅是一枚硬币,如果换成一件更具体、复杂的事,一个人所陈述的事实,往往是有限的,不完全的。所以,单方面的观点,你能说是正确的,因为确实反映了事实(其中一方面),但不能说是绝对的正确的,因为它并没有反映事实的全部。二、辩论、争论的时候,大部分行为的目的,不是“还原事实”,而是证明“自己是正确的”例如,楼主所举的例子中,两方互辩,“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是否可以并行”。白方认为可以,黑方认为不可以。白方是以“并行指的是同时兼顾,协调彼此的长期发展”角度出发。黑方却是以“并行是指互相独立,彼此不影响的相互关系”角度出发。若从白方、黑方的角度去看白方、黑方所言,他们自然说得都对;若从白方的角度去看黑方,黑方的角度去看白方,自然都是谬论。而大多的争论、辩论,其实都是想以蛮横的方式,以“一方之见”覆盖“全部的事实”,强行把多面的事实压缩成单面的一家之言。三、在以上的情况下,辩论、争论确实需要技巧。而“富有情感”应该亦是技巧的一种。如果想赢得特定人群的支持,可以发表些符合特定人群角度所能接触到的事实,引起的共鸣。例如,有部分人仇富,就多发布些“为富不仁”的言论,而把那些“富而仁善”的例子给全部忽视掉,这样,就会有一堆仇富的人支持你。例如,有部分人愤青,就多发布些“x死日本、韩国xx”的言论,而把理性看待国间的利益关系、日韩民族优点的言论压箱底,这样,还是会有一堆愤青支持你。对于中立的群众,在辩论的时候,我认为,“富有情感”也好,“幽默感”也好,“不卑不亢游刃有余的态度”也好,仅从吸引支持这角度来说,这些技巧都能更好的,把中立的听众吸引到你的角度来,让他们站在你的角度上,不知不觉的跟着你的思维走。然后,他们就会觉得,“你说的真是太对了,你的对手真的是在胡扯”。这或许也能解释题主“曾经怒赞+感谢的答案,时间久了会发现'情绪抒发绝赞,客观分析偏少' ”的现象。因为你看答案时,被富有感情的言论所感染,不自觉地被答主思维牵着走,仅从答主的角度去看待问题,而忽视了其他角度的看法。这样过后,等感性冷却,恢复理性,从原有的角度逃脱开来,看到了事实的另一面时,才会意识到自己先前的局限。(整篇打下来,感觉还是有点不清晰,晚点再修改下。表达不清晰请见谅)
“让我给辩论赛除了语言外的三大要素(逻辑、事实、价值)打一个比方:对于一场比赛来说,逻辑能力相当于你的近身格斗能力,逻辑好的马来西亚辩手仅凭肉搏就可以让你血溅三尺;事实则相当于你的兵器,一个极其有利的事实论据可以让你轻松击败同段位的辩手,当然如果对手段位比你高很多,也许他拿一把木剑就可以击败你的玄铁剑;价值则有点像施放魔法。值得一提的是,现在许多小朋友直接拉一个价值判断就敢上去打比赛,殊不知没有近身能力、没有兵器,你可能还没有来得及吟唱就被对手砍翻了。要知道,即便是最有名的大魔法师黄执中先生,他的近身格斗能力也不弱。”即使是最有名的大魔法师黄执中先生,他,的,近,身,能,力,也,不,弱。
实践中,的确大部分的观点传播的案例里情感渲染的效果都远好于论据翔实、逻辑清晰的论证。绝大多数的商业广告、宗教扩张、政治观点宣传,宣传方为了获得社会大众的认可所采用的主要方式就是情感渲染,并经常性地辅以诡辩、事实的片面展示、有意误导等与严谨论证相悖的策略。这里我无法给出一个严谨的数据证明上面陈述中的“绝大多数”这个表述,但是接下来我会解释为何情感渲染在观点传播中的效果远好于严谨论证。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就是由于现代社会的高度分工体系,以及各种专业、行业的高度专业性的存在,每个人只能在极少数的几个专业/行业有较深的研究、实践,除此之外的其他行业,一般人能对少数一些做到“肤浅的理解”就已经很不错了。但是生活在现代社会的文明人会接触到的行业数量却远远超过他们理解的行业数量。简言之,一个人在生活中大多数时候都是外行。在以上背景下,任何一种面向大众的观点宣传必然会面临这样的现实:绝大多数受众都不是这个观点所属专业/行业的内行人。在这种情况下基于正确事实和严谨逻辑论证来获得认同的宣传方法就会面临极为尴尬的场景:大多数人根本就不具有理解这种论证的背景知识和必要的能力。他们最多就是发出“不明觉厉”的感叹,然后一头雾水不知所措,甚至基于自己外行的理解对正确的论证做出错误的解释。由于难以理解,大众对采用这种宣传方法的观点甚至经常不会有深刻的印象,更遑论去学习背景、参与讨论了。而情感渲染的本质就是误导,将本来复杂的问题背景扭曲为大多数人凭常识就可以理解的表述,用共情等心理战术取代艰涩的论证过程,让受众对观点产生兴趣并自以为可以理解并讨论他们实际并不理解的事情。由于主要受众群体都是外行,他们难以发现隐藏在情感渲染下的事实扭曲和逻辑错误,难以对观点提出质疑。无法质疑,加上情感上的认同感,会让一个人非常容易接受一种其实他根本不理解,甚至毫无根据完全错误的观点。与此同时,由于每个个体的时间和精力有限,每天需要接受、处理的信息又非常之多,他们在每个观点上花费的时间其实是非常短的。要他们为每一个观点的判断都去学习相应的背景知识更是天方夜谭。这其实大大增加了严谨论证的宣传手段被大众接受的成本。接受一种情感渲染手法宣传的观点可以只用数分钟,理解一个严谨的专业的论证却可能需要花费数个月去学习背景知识。很显然,大众会选择成本远远低于后者的第一种手法去接受和讨论。结果,想要获得大众的认可的观点如果使用严谨论证的宣传方法,必然是会完败于使用情感渲染方法的对手。因此,绝大多数针对大众的宣传都会以情感渲染手法为主,而这个过程又必然会使用大量的误导手法。严谨论证的宣传手段基本只能存在于针对内行的业内宣传,在行内由于错误的逻辑和事实很容易被看穿,情感渲染更多时候会起到反效果。下面举一个例子:苹果公司在2013年9月发布最新的智能手机iphone5s的时候,着重介绍了5s使用的“划时代”的64位A7处理器。苹果介绍A7是第一款64位架构智能手机处理器,性能比上一代A6强1倍。注意,这里苹果并没有详细说明为什么A7比A6快1倍,只是给出了这个结果,并同时强调A7是64位,A6是32位架构。于是消费者很容易就会产生这样的印象,亦即64是32的两倍,所以64位的A7速度是32位A6的两倍。进一步消费者还会联想,认为64位的A7会比其他32位的手机芯片快1倍。事实是A7的性能提升主要来自于增加的发射管线、拓宽的SIMD单元和增加的大容量L3缓存,和改用64位寻址关系很小。但是苹果难以向消费者解释这些专业术语,于是选择了最简单、看上去最容易理解的方式告诉消费者A7性能提升的原因——可恰恰这是误导。但即便事后很多专业人士指出了这个错误,大部分消费者也没有渠道或者没有兴趣、没有时间精力听他们的纠错解释。这里,一个简单、强有力事实上却是误导的数字对比的宣传效果远远胜于正确但复杂艰涩的论证过程。苹果介绍A7是第一款64位架构智能手机处理器,性能比上一代A6强1倍。注意,这里苹果并没有详细说明为什么A7比A6快1倍,只是给出了这个结果,并同时强调A7是64位,A6是32位架构。于是消费者很容易就会产生这样的印象,亦即64是32的两倍,所以64位的A7速度是32位A6的两倍。进一步消费者还会联想,认为64位的A7会比其他32位的手机芯片快1倍。事实是A7的性能提升主要来自于增加的发射管线、拓宽的SIMD单元和增加的大容量L3缓存,和改用64位寻址关系很小。但是苹果难以向消费者解释这些专业术语,于是选择了最简单、看上去最容易理解的方式告诉消费者A7性能提升的原因——可恰恰这是误导。但即便事后很多专业人士指出了这个错误,大部分消费者也没有渠道或者没有兴趣、没有时间精力听他们的纠错解释。这里,一个简单、强有力事实上却是误导的数字对比的宣传效果远远胜于正确但复杂艰涩的论证过程。在知乎上普遍存在的“抖机灵、一句话吐槽”高票答案的情况是类似的。能在极短的篇幅内做严谨论证的问题本来不多,而这些答案之所以仅用极短的表达获得大量赞同,主要原因就是它们获得了支持者的情感/直觉认同。类似地还有不少“讲故事”类型的答案,常常用一个没有足够代表性但是可以打动人的事例来获得支持。赞同者经常会因为一个观点表达了和自己类似的情感而产生共鸣,而非观点本身严谨、正确而去投票,过于专业性的答案往往无人问津。总之,大众传播市场中情感渲染手法效果远强于严谨论证手法的现象是必然存在的,也是难以改变的。
是的。这里有一个现成的例子。 从点赞数来看, 的回答 已经超过了
我以前也觉得热情澎湃的确不错,当时确实很有气势,能够博得很多人的赞同。但是什么事都有顾此失彼的时候。热情的时候,就缺乏了冷静思考的能力。虽然当时压倒了别人。但是时候想想自己说的话中的漏洞,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不错之所以没有钻,在于,其实很多现场的人,也就是在乎当时的气氛,时候并不会仔细去想整个来龙去脉逻辑因果。所以,如果你非要问个好赖,那么在于,你是为了感染群众获得当时的利益,还是你最终追求的是自己也认可的真理。当然,我不否认,有的人,就是那么强,既能感染气氛,也能逻辑完美无缺。
Depends on 这些多数人是谁.如果是独立思考能力不足情绪控制能力不强的普通人,或者缺乏经历经验和专业知识的票友,那么感情澎湃就明显更work但是如果面向对象是行家里手或明显的stakeholder,没有address掉他们的concern或者没有抛出非常有吸引力的观点,怎么激情澎湃都没有用其实二者并不矛盾,激情澎湃是交流方式,逻辑清晰是内容。作为演讲者肯定是用好的交流方式包装好逻辑能博得更广泛的认同。作为听众 冷静思考,提高信噪比多捞干货才是王道。
让一个观点获得别人认同的方法是,让他以为这个观点是他自己的观点(虽然事实上未必是),只是用你的嘴说出来了。这是道。逻辑清晰或情感澎湃,都只是器。
也分情况。有实质内容的问题还是逻辑清晰的陈述事实比较容易获得认同。逗比的问题情感澎湃的雄辩更能获得更多人的认同。本来想选知乎里的答案做例子的。想了想不是很妥。
逻辑有形式逻辑和非形式逻辑。政治家、演说家很擅长两者,但非形式逻辑式的鼓动对民众有更大作用。
问题中包含"概率啊概率各位". 好可惜,没有一个答案有量化的数据 (我也不知道具体的数据).若你要想说服的对象, 理智的人占多数,就用逻辑, 反之, 用渲染对大多数的女生,用渲染比较合适
那就要看【更多人】的智商够不够咯。你举的例子已是最佳答案。胡渐彪=逻辑清晰+情感澎湃+长的帅
推荐你看罗永浩的演讲,你就明白了
得看观众是什么类型的
取决于你自己更擅长以理服人还是以情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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