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医疗工作者给我发点照片看一下下这个复查结果,详细点,谢谢,医院的人不负责,只负责收钱,问了一下,就给了“正

  前夫欠款,我也成了被告,当我得知时我的银行帐户已被冻结,工资奖金都是发在卡里的,我现在没有了生活来源,不知怎么办?上庭时间在本月17日,欠款共计14万,我该怎么办?请律师吗?一般这样的我要承担多少责任呢?之前我不知道有这些债务,离婚时他还欠我7万元,也是我帮他找我同事借的,现在我还要替他还债吗?离婚了为什么还能冻结我的帐户呢?合法吗?我能起诉吗?  其中6万是货款,另外8万他也拿去买设备了,但这两单生意的应收款一直未收回,这样算是未用于家庭吗?    我刚查了人民法院关于离婚财产有这么一条“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这样的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我们在离婚协议中注明了“他经营所致债务和债权由男方个人承担。不知这样有法律效应吗?        
asiacity   生效法律文书可以即刻执行,如果要暂缓执行,其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to 敏感草  你们的约定对外人是没有效的。  但是如果你帮他还了之后,可以要回你的钱
  最近这贴沉得重了
  我是一名大四的学生!在参加一次学校组织的足球比赛中受伤住院15天!这期间耽搁我找工作的时间!给我的身体带来个别多痛苦!并且最后还留下了脸部2处骨折!并且在受伤期间学校态度恶劣!没有对我做过任何照顾!所有的药费我一个人垫付的!我现在出院在到校方他居然说这件事情他们不负任何责任.只做我和肇事者调和的中间人.请问那部法律的那条对此种案例有明确的规定!我现在该怎么办?我如果现在接受了他的调解以后还可以起诉他吗?还有请问象这种纠纷法律有效期是多久?也就是我在多长的时间内可以起诉他?谢谢!希望大家能给我个明确的答复!在线等!
  如果第三人肇事,你可能只能找那人赔了
  来自高岗上的空气:  您好!我在原公司是做采购,目前已经离开公司了,但今天以前的同事打电话过来说,我收了退货时供应商退还的钱没有上交公司,共有两千多元,并且供应商还提供了我当时收钱时签名的收据,但我真的不记得我有签收过,如果是对方伪造了我的签名或者是在我签收的其他文件上增加了内容,而我又没法证明我是被冤枉的,怎么办啊?我能拒绝赔偿吗?谢谢
  来自高岗上的空气:您好,  读中学的表弟在去另一中学找旧同学玩时,给那间学校的保安和老师多人无端毒打围殴达一节课之久,多处内伤,现住院卧床不起,报警后确毫无回音。表弟是老实听话的学生,青涩害羞的少年没有做任何违法违规的事,却遭此横祸,我痛惜不已!!!气愤不已!!也非常想帮助他,请求指点。  感谢。
  to 如云   不管是签名还是增加的内容你可以申请鉴定,一般会鉴定出来的。  但是,我建议你还是先看看内容再说
  to 鱼在远方  直接起诉该学校,要求赔偿医疗费及相关损失
  来自高岗上的空气  那学校一口否认,现又无人做证.到法院起诉会要求我方举证吧?要怎么处理比较好?表弟的两边耳膜都破裂了...
  to 鱼在远方   你表弟的同学不就是可以做证吗?
  to 来自高岗上的空气  租赁合同未到期,业主有意另租给第三方,合同未限定他的责任,请问可以拒绝解除合同或要求赔偿吗?因为是从第三者手里转让回来的,为此付出了高额的转让费。签订合同期为两年,现在仅过四个月,请帮忙出出主意,想想办法。  
  to 来自高岗上的空气    租赁合同远未到期,业主有意逼迁另租给第三方,合同未约定业主违约中止合同的责任,我认为可以拒绝解除合同或要求赔偿。但关键是要求赔偿的数额如何得到法律的确认:这个项目是转让过来的,有转让合同(金额设为A),其中含设备实体投资B及其他约定资产C(其实就是溢价部分和特种许可短期不可再生部分啦),A=B+C。装修费用(无发票收据证明),歇业重新装修期间的损失、客源流失的损失、歇业期间面临客户索赔的损失等未发生但可预见的损失能得到法院支持赔付吗?很多损失我无法提供证据,法院会怎么判?判赔A?签订合同期为两年,现在仅过四个月,请帮忙出出主意,想想办法。老百姓真难啊!
  您好,仅在此帮一个朋友咨询一下  朋友跟LG结婚之前买了房子,房子总价38万,加上其它税什么的,共40万,双方去银行贷款26万,付了首期,其中首期男方出8万,男方家人出4万,女方出1万.在搬进去住时,双方又拿2万(每人各出1万买家俱,买家俱时双方已拿结婚证)房子的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上写了两个人的名字,买房之后,双方于半年后拿了结婚证.        此房子买了之后,由双方一起供,男方一部份工资转到还款银行账号,另一部分和女方工资补贴家用,用于其它家庭开支.        两人是同居后才结婚的,于2003年年底同居,双方曾签过一个&财产权属协议&,协议里内容大约如下:双方于2003年年底同居,由同居之日起,双方所有财产,及收入,均为女方拥有所有权,包括女方收入,男方收入,男女共同收入,以及在同居期间及到结婚后的购买的财产(包括此期间购买的房子)均属女方.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都签名,但没有做过公证.        双方购买房子后,当时的钱是由银行中划来划去划账的,男方的8万是一直存在男方的存折上,由男方存折划账过去还款的,还有家人的4万,也是由家人从家里的存折转账过男方的存折,然后由男方从个人名字的存款转账到银行还款,现有记录的存款都已经清户了,买房的发票是写着双方的名字.        请问,如果他们离婚,双方签过的&财产权属协议&可以做为分割财产的依据吗?如果男方要举证婚前购买的房子是其出了12万,拿什么来举证?如果举证成功,那依据协议上的条款,为属个人财产,可以属女方拥有吗?      我个人觉得这个案好像很棘手,楼主要好好动动脑筋吧??
  楼主,你好:   事情是这样的,我朋友的妈妈是去年3月26在上班的时候脑冲血死的,单位只赔了8000块,但是朋友觉的他妈妈是上班时死的,单位应该有很大的责任,所以想上诉,但是这方面懂的太少了,也没人帮忙,所以我想帮问一下,他这是属于什摸性质的诉讼,是民事诉讼吗?那上诉的期限是多久,是从死亡开始算起的一年还是两年,单位应该负什么样的责任,应该索赔多少,还有可不可以不经过仲裁直接上诉,请楼主尽量说详细点,多给点意见,因快到一年了,想现在上诉,所以事情很急,麻烦楼主尽快答复,小女在这里替朋友先谢过了,,,,,,,,,,,,,,,,,,,,
来一个响的   包括实际损失和可预见的损失。  问题的关键是你必须能够举证这些损失。  不然法院很难支持你的请求
onlyqing  呵呵,最好还是你自己动动脑筋吧
  to 我爱吃鸡翅膀  这还是一个劳动法中的保险问题。    按照法律规定,应该在出现纠纷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部门仲裁。    也就是说,你朋友什么时候开始对公司的赔偿款不服,并向其交涉之日起60日内,应当向申请仲裁。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三十八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以上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还希望你的朋友能详细咨询律师
  楼主你好,我想请教关于离婚的几个问题  1、若女方坚持离婚但男方一直不同意,起诉到法院大概需要多久才能够判离,这其中需要一个什么样的过程?我听人说若男方坚持不离,则需要分居两年才能离,这是真的吗?我不想拖这么久,什么样的情况下法院才会快点判离呢?我们结婚才一年多,没有小孩,也没有什么大的财产问题!  2、关于财产:我们没有共同债务,婚后也各自用各自的钱,离了我只会要回我的个人物品(首饰、电脑、摩托车和个人生活用品),我的嫁妆我也不要了,那价值一万多的首饰是他婚前送我的,发票写的是我的名字,我在写起诉状的时候是否需要提到这些首饰呢?这些首饰是否需要和他平分呢?我已经不要我的嫁妆了(也值一万多),他是否还有权利跟我平分首饰呢?
  有个女人造谣,说我在淘宝卖假货给她,我很生气,后果应该很严重,我想到法院起诉她,请问要准备哪些资料,请给我说说,谢谢!     我有我们之间的聊天记录,请问还要准备什么资料?       
   您好!    事情是这样子的,我的一位好友在云南做生意,涉嫌行贿被国家安全部门立案审查。    具体的情况是这样子的,他做的是那种中介的礼品生意,就是帮别人订做一些商品,然后给甲方回扣,但商品质量是可以得到保证的。当然这种行为是触犯国家刑法的。涉嫌的受贿对象一般是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涉案总金额不是很多30万左右,但是次数较多。在被国家安全部门审查之前我的那位朋友向国安部门作了自首。    我想向您咨询的,是法律上会如何对这样的案子量刑?    谢谢您,希望您能有时间帮我解答,不深感谢。。  
  我动什么脑筋???这个朋友是我比较好的朋友,他们现在发生的矛盾主要是男方家里的问题,男方家里太专制,要我朋友跟家人断开关系,意思是不许拿钱回家,不许家人来这里住,什么事情都要想着男方这边,工资什么都要拿回这边来,平时家务全要女方一个人做,他们坐着看电视都不帮她忙,朋友在我这说着说着就经常哭,开始我以为她讲得过份,后来去她家坐,才发现她家老爷和奶奶真的是这样,什么都以封建思想禁固着她,要她就像古代女人一样,什么都唯从事命,女方家人都受不了男方家人,因为他们虽然领了结婚证,但什么习俗摆酒各方面和彩礼都没有办,也没有和女方和女方家庭提起,好像想不用做这个,男方爸爸和女方说,你是我们家的人了,什么都得按照我们家办,摆酒和彩礼都不用了,结婚戒指都不用了,开始朋友和我这样说,我不相信,我说全中国都知道即使你不办酒席,但结婚戒指不买就有点过分了吧?于是我去她家聊天时,就故意说了一下,我说我们南方这边,有些东西需要办一下的,像酒席、彩礼,结果朋友老爷说,我们那的习俗是不用的,结婚就领个证就行了,。聊完天之后,我觉得对他特别气愤,如果你又要以以前的规矩要求我朋友,那却为什么不按以前规矩办结婚,而且说真的,现在都什么时代,居然把人家当奴隶一样使唤,我朋友也逆来受顺,居然什么都听听话话地做,她老公也是,不帮她说说话,不心疼她,搞得她老是在我这里伤心地哭,我就说,要不你就别和她过了,这样一个人有什么好跟的,自己一定要爱护自己。  结果她跟我说了这些情况,她也是心中很恨他们,而且房子她也出了钱供,平常还做牛做马这样为家,可是得到这样的回报,男人居然也不心疼她,她才想把所有东西都拿了,不让他们太得逞的。  我每次去她那,看她在那里做家务,他们在那里坐着什么都不干,我就心疼她。觉得那些人很无耻。
  楼主,非常感谢你能这么快给我答复,但是朋友还有一些问题不清楚,找了律师也不怎么愿意帮忙,做为他的朋友真的很担心,因为这个问题已经令他非常疲惫了,他已经连续失去好几个亲人了,楼主可不可以加我的QQ再详细讨论,做为朋友我只能做这些了,希望楼主能够体谅,如果愿意,我的QQ是282270900,非常感谢,,,,,,,,,,,,,,,,,
  请教来自高岗的空气:    我同学干了以下事并受到以下威胁,请教怎么摆脱:    第一步:04年和湖南几个人协商共同注册一公司。接着湖南人划来60万元,在公司注册前先就项目进行了建设。    第二步:60万元用完后,湖南人要他先通过关系在当地借200万元验资并领取营业执照,股东股本代领取执照后补齐。他按照要求做了,包括公司章程上的字都是他代其他股东签的,执照也于当年领到。    第三步:他将50万元自己该交的股本交给了法人,法人出具了收据,但事后法人将这50万元存在自己的银行卡上,没有交到公司帐户,其余150万元股本除先投入的60万元外,所差的90万元只到位50万元,也存在法人个人的银行卡上支取。    第四步:项目建设过程中,法人将我同学的50万元和他们后来补交的50万元股本全部用于建设,但资金不足停工。    第五步:债权人因长期停工向公安机关举报该公司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    同学找我商量我也不懂,请问他是否会在虚报注册资本和虚假出资方面承担法律责任?他需要怎么做或补足哪些手续才能规避违法风险?  
  路过!
  你好,我想问下有关献血方面的问题:  现在国家的献血法规定实行无偿献血制度,那么有偿献血在法律上是否仍然是合法的?献血法的规定是否也适用于有偿献血。有针对有偿献血的法律法规吗?  献血法规定献血自愿原则,对于单位组织义务献血(类似强迫性质),有无法律规定如何处理?我们看到,在《献血法》当中,特别提到了军人和某些特殊单位的组织献血问题,这是否有悖献血的自愿原则?
  献血自愿,不可以强迫献血....  
忧郁的蕃茄   你们才结婚一年,我觉得离婚还是慎重点。  能否离婚,法院一个衡量的标准是感情是否破裂
  to :五星狼王   你所谓的“法人”是指什么东西啊  公司本身就是法人阿
  空气你好!咨询两个小问题:  1.经熟人介绍花一千五百元在某公司办卡,原定消费两年,但是三个月后公司突然注销。通过熟人向公司老板要回900元,但是我觉得那三个月的服务怎么也不值600元,但是那个公司老板已经离开我所在的城市,回到它的原籍(同省不同市)。熟人不肯给我联系方式。我问过本地的两个派出所,一个说可以立案,但让我找另外一个派出所,但是另一个派出所说这种案件4000元以上才可以立案。我想问  这种问题派出所到底该不该管,而且如果我真的报案了,是否真的有可能拿回损失?  2. 朋友单位分房,原定性质为低价商品房,已经签过合同,交过定金。但是半年后朋友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认为把该住房的性质定为低价商品房违反有关规定,又把该房定性为经济适用房,并且规定原来已经享受过房改房的人要么买新房退旧房,要么保旧房不要新房。朋友单位有约200套房子都属于这种情况。请问上级有关部门的说法是否合理?
  空气你好!咨询两个小问题:  1.经熟人介绍花一千五百元在某公司办卡,原定消费两年,但是三个月后公司突然注销。通过熟人向公司老板要回900元,但是我觉得那三个月的服务怎么也不值600元,但是那个公司老板已经离开我所在的城市,回到它的原籍(同省不同市)。熟人不肯给我联系方式。我问过本地的两个派出所,一个说可以立案,但让我找另外一个派出所,但是另一个派出所说这种案件4000元以上才可以立案。我想问  这种问题派出所到底该不该管,而且如果我真的报案了,是否真的有可能拿回损失?  2. 朋友单位分房,原定性质为低价商品房,已经签过合同,交过定金。但是半年后朋友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认为把该住房的性质定为低价商品房违反有关规定,又把该房定性为经济适用房,并且规定原来已经享受过房改房的人要么买新房退旧房,要么保旧房不要新房。朋友单位有约200套房子都属于这种情况。请问上级有关部门的说法是否合理?
易韵   第一个问题,如果该公司设计诈骗的话,那就另当别论。但是前提是公安部门愿意去调查    第二个问题,我不太清楚具体情况,如果你朋友不服,可以向上级机关反映情况
  谢谢空气的解答:)    1.那个公司还是开了一段时间(大半年),有一定的服务的。只不过老板能力不足,开不下去,然后不负责地拍拍屁股一走了之。这样算诈骗吗?公司也注销了,消协管不了,派出所不愿意管。看来我的钱要不回来了:(     2.反映过了,没有明确答复,这事情就一直拖着。这个是杭州下沙华元云水苑的事情,具体细节我也不是很清楚。不过还是谢谢空气在百忙中为我解答:)  
空气你好!有件事需要咨询一下:       我和男朋友昨天在某售楼中心选了一套房子,并付了2万元定金,但支付定金后10分钟即通知我们房子已经售出过了.目前正在协商,他们想推荐另外一套,但我们不太满意,没有答应.现在他们是承诺尽量会把原来选中那套给我们,要我们仍然按期去签合同.我想请问一下:如果到期他们不能按时签合同,是否应按定金法则双倍返还?如果提出诉讼程序上会不会很复杂,判决是否能很快下达?    
  回答的和信访办的阿姨一样    我看你是有心救市无力回天  不要耽误人家了
  to 下一站下车  可以。但是诉讼的时间上可以要拖几个月
  请问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毕业生就业协议三者间有何区别    适用条件、法律效力等细节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    请赐教,谢谢!  
  请问&保用&、&保修& 的区别是什么?保用是否指免费维修但收取材料、配件成本?--请赐教!
我的一个朋友被人砍伤面部经过法医鉴定为重伤。请问:  1、伤残鉴定是否要等到治疗终结?  2、如果需要等到治疗终结,那么治疗终结多长时间才能进行伤残鉴定?
  楼主:  我想请教个问题.  我一个朋友的妈妈在杭州的一家超市里打工,因为站的时间太久,脚底磨起了血泡,特别疼,她就找了个偏僻的地方脱了鞋子查看一下,结果不巧被店长看到,当即要对其罚款一千元处分,还说这是店规规定的,请问有这样的店规吗?这合理吗?如果真要上诉法庭的话,有没有什么依据呢?    万分感谢各位朋友~~~~~~~~~~       
  请教律师:    
本人朋友因涉嫌受贿被检察院扣押冻结银行存款122万元(口供及证据清单中有记录)。现市中院最终判决认定受贿40万,其余82万未有认定并没有在判决书中有所提及。请问:        1,是否可以直接委托近亲属持法院判决书去检察院要求退钱?    2,若检察院拒绝退款,可以通过何种途径申述,可以诉诸法律吗?        感激!
  案情描述如下:    A开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处于开拓市场阶段。经过A的同学B介绍,A认识了B的老板C,据说C非常有能力。A想请C代买自己的产品。但是并没有明确表达这个意想。    过了些日子,C请A帮忙转一笔提一笔现金,处于日后可能会有求于C的考虑,A答应了。    在C的计划下,A与C签订了一份金额为50万的虚假合同,开据发票给C,C一次性打款给A,A提现后,扣除发票税金,全部给了C。    后来,C没有帮助A推广其产品。这件事情就不了了之。    再后来,突然听说C的公司性质其实是国企,并因为经济问题被检查院扣留。    请问,A帮C提款,属于什么性质?如果检查院找到A,A承认这件事情?会有什么后果?检查院、工商和税务,是否会处罚A?    如果A不承认这件事情,对A有什么后果?检查院、工商和税务,是否会处罚A?            大家建议现在A应该怎么做呢?  
  您好  今年我加入了一家公司,加入后老板提出向我转让一部分股份,让我成为公司合伙人之一,先是说从他手中转让一部分股份给我,后来又说公司股本重组,然后由所有的股东按照各自所占股份的比例出资.总的股本金定为50万,此时老板提出让我占10%的股份,即拿出5万元的股本金,因资金原因,我答应先出资3万元,剩下2万元在半年内交纳.我把钱交了以后,公司给我出了一张收据,抬头是&今收到XXX股本金3万元&,交了这钱以后,一直没有签股权转让协议以及到工商局重新注册.在我交了这3万元后一个多月的日子里,现在我打算撤股,请问,我能拿到所有的3万元的股本金吗?如果对方不给,我该怎么办,谢谢!    在线等待,我现在还在公司,请问,如果避免出现法律纠纷,我现在应该收集一些什么东西等等          
  好久没上来了,现在尽可能的做些回答吧
  to ohmoneygomyhome  不是承认不承认的问题,而是是否查实50万的虚假合同,如果一旦查实,ac都是合同诈骗的共犯,需要付刑事责任的
  哈哈, 空气,我看你的咨询不好,应该让有问题的朋友,单独发贴.才能有更多的人看到.一般进到你这里的都是有问题的.很多明白人是不会近来的,
    最近变懒了,也比较忙。以后尽量给大家回答得详细一点。
  现在情况是:    1、当初村里分宅基地,我家没钱购买,村里就将这块地转由某甲承包经营(现在暂时还不知道是否有签租用合同及对方是否有每年交钱)    2、现在我们兄妹几个长大了,希望从村里买回这块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村里与某甲的承包关系并未到期,所以村里以此为由,说没法收回土地的使用权。    3、对方已经在旁边有盖一幢五层楼的房子(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该户是不可能再自行购买土地建房子),可是现在对方占用这30.6平米的地,想要我家让一部份地给他家再盖房子,可是这块地皮一共才一百多平米,怎么可能让。我家兄妹几个好几年都没回家过年了,因为回去没地方住。        4、这块地的准建证我家已经拿到(其中包括那30.6平米在内),只是在国土局的人去丈量红线图时被对方阻挠了。请问这样是否有法律效力?        以上资料的话,是否我家对这块地有优先购买权?对方与村的里的临时租用合约是否有效?如果对方硬是不给我家的话,我家是否可以用法律解决此问题?  
  由于哥哥的软弱去年5月被迫与嫂子签定了一份离婚协议,全文如下:     如我哥与她离婚,须给她20W,所有外债19.1W由我哥承担,其共同财产房屋的另一半放入其女儿名下,小孩归我哥抚养。     当时并没去办离婚手续,由于嫂子要求更多,哥哥不得以在3个月后上诉到法院,要求离婚.但是嫂子不同意离婚,所以法院在9月驳回我哥哥的上诉.     事隔6月后,我哥哥又起诉离婚,这次嫂子同意离婚,但是在财产方面嫂子拿出了那张离婚协议,要求按协议办,但是我哥哥才2000多一月的工资,根本不可能拿出那么多钱来,要求法院按法律重新判决.     请问各位律师大哥,这个协议有效吗?  
  我想设计发明一种日常用品,应该是生产成本很低的用品.为了维护设计发明人的权利我想先申请发明专利.由于该用品从外观和功能上都具有一定的新颖性,请问各位法律人士,我应该如何去申请才能最大的保护我的发明及设计权利.其实该用品仍只是我头脑中刚刚成型的一个想法,希望得到帮助.  
  请教楼主:    刚才上面那贴没写清楚,现再贴一次,敬盼楼主热心相助。    相关文件图片链接地址如下:    http://www./pic/qs_1.jpg        http://www./pic/qs_2.jpg        以下是那块地的示意图:    http://www./pic/tu.jpg            现在情况是:    1、当初村里分宅基地,我家没钱购买,村里就将这块地转由某甲承包经营(现在暂时还不知道是否有签租用合同及对方是否有每年交钱)    2、现在我们兄妹几个长大了,希望从村里买回这块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村里与某甲的承包关系并未到期,所以村里以此为由,说没法收回土地的使用权。    3、对方已经在旁边有盖一幢五层楼的房子,可是现在对方占用这30.6平米的地,想要我家让一部份地给他家,可是这块地皮一共才一百多平米,怎么可能让。我家兄妹几个好几年都没回家过年了,因为回去没地方住。        4、这块地的准建证我家已经拿到(其中包括那30.6平米在内),只是在国土局的人去丈量红线图时被对方阻挠了。请问这样是否有法律效力?        以上资料的话,是否我家对这块地有优先购买权?对方与村的里的临时租用合约是否有效?如果对方硬是不给我家的话,我家是否可以用法律解决此问题?  
  楼主好!我想问一下一个公司的普通员工可以做公司的法人代表吗?此名员工在这家公司中没有任何行式的股份,如果此员工做这家公司的法人代表的话,他是否有违法行为?若要变更的话,要如何操作?非常感谢!
  to 3119707  可以当代表。不存在违法之说。  要变更需通过股东会,股东会决定后到工商部门变更
weieryip20  对于案情你说的不太清楚。  但是如果人家的租用是合法的就应该受法律的保护。
  请教楼主:  1999年我爸三兄弟出资约40万元建造一艘渔船(我爸排行老大,占有2.6/7的股份,无书面协议,我爸一直担任船长并负责驾驶船只)。日,我爸在劳动的场合中(修船的船坞),中午吃饭前休息时,我爸在船坞边上摔下船坞下面(层高约3米),并发大面积脑梗塞。经医院及时抢救,住院1个月后得已出院,现时正在康复治疗中,个人正在恢复自理(现时右手右脚无力、语言不能正常表达)。  出事之前,我爸所在船只于日出海捕鱼,至日捕鱼回来(7天6夜),既而日船只开始进入船坞维修至我爸出事后暂停。根据医生推测,我爸病历起因通常主要是劳累过度和喝酒、吸烟过多,也可能由于摔倒引起的(另我爸年龄51岁,尚不属于医生认为的发病年龄期)。而且医生介绍,该种病情恢复不好的话,极有可能出现偏瘫、部分失语等症状,以后也会经常复发。  住院至今有单据的费用共计3.8万元,现于2006年3月中旬,我两个叔叔向我妈提出一次性5万元(我爸和2个叔叔按船只股份分摊)结清该笔费用,以后费用由我家自理。  请教楼主:  我爸属不属于工伤,若属于,应该如何索要赔偿?需要哪写步骤?另外,船上还有2位长期雇工,这事跟他们有什么关系吗?  非常感谢!
  谢谢楼主的回复!可现在的事情是这家公司有偷税漏税的行为,税务局来追究这个法人代表的责任了。当时那名员工是在不知道任何情况的前提下做的法人代表,我想问的是在这种情况之下,这名员工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吗?他可以如何表明那些公司的偷税漏税行为以他无关而使自己脱离这种关系呢?谢谢!
3119707   这个。我就没办法很简单的回答了。  最好找个律师,向他提供详细的细节,也许会给你个主意
  to wayne754  想了解个问题,他们所建造企业是什么性质,公司?合伙企业还是其他?  另外,建议你向工商鉴定部门咨询一下
  我也是学法律的,呵呵
  to 楼主  在海洋与渔业局备案,没有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
  楼主好,对于现在的法律我有很多困惑,希望楼主能解答:    
案例一:某地一歹徒劫持人质,警方去解救,谈判专家与歹徒斡旋片刻未果,警方的神枪手便欲开枪击毙之,但不想子弹一枪击穿了人质脑袋后射到墙壁上后又反弹击中歹徒脑袋,人质当场惨死,而歹徒仅轻伤.后来此事以警方赔偿受害者家属了事.我很困惑,人质被劫持未必便被歹徒害死,但却惨死在前来解救的警察之手,这个警察就真的不能负一点点法律责任吗??    
案例二:某地警察在抓捕一疑犯,疑犯在逃命时撞到一正在散步的身体孱弱的老者,老者送医院后伤重不治,后来疑犯罪加一等。我想问的是,如果此案中撞倒老者致死的是警察,是否会以所谓“执行公务”为由只是赔偿了事而不必承担法律责任?    
案例三:某地一闹市A和B发生打斗,打得兴起时,A突然掏出一把匕首刺向B,B情急之下一把拉过旁边围观的C护在身前,匕首刺中C的心脏,C当场身亡,请问在此案中A和B应各负什么法律责任?又问如果此案中的B为疑犯,A为抓捕疑犯的警察,然则警察A是否要为C的死承担法律责任?  
  to 严霜2005   你提的问题多很棘手的  第一个,警察肯定是职务行为,而且像这种行为肯定没有100%的命中率。不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个,还是一样的。    第三个,a故意杀人罪,b紧急避险过当,应定过失杀人罪。如果是警察一般情况下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请问:王刚有一天到医院验血,发现自己的血型与父母的血型不符;经过查证,发现自己原来应是另一家何家的孩子;因为两家孩子出生的时候被医院不小心掉错包了。但是当王刚去找亲生父母时发现应该是他的父亲的何大明已经死了。现在的问题是:王刚对于何大明的财产有没有继承权?他能不能以自己才是何大明的亲生儿子为由申请法院判决调错包的何小明不应分得财产?
  请教律师:         没有经过公证的财产赠予合同只在双方签字的情况下是否有效成立?  
合同法所规定的合同撤销情节中提到的“严重侵害赠予人及其近亲属的”具体如何理解?
楼主好!感谢你的回答,但我还有很多疑问,你对我所提的这三个案例的解答,我都有不同看法,也是我的困惑所在!  
案例一是发生在西北某城市的真实案例,您说:“警察肯定是职务行为,而且像这种行为肯定没有100%的命中率。不可能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此说来,这个本来未必丧命的无辜者就那么白死了吗?,射杀他的警察根本不用为他的死买单,可以是“不可能承担法律责任”??你说其是“职务行为”,但我们套用“故意杀人”的行为条款同样适合于这个警察,首先,他掏枪射击的行为当然是百分百主观故意,其次他也完全可以预料到其行为可能会产生致人质死亡的严重后果!因此也可以说这个警察是“故意杀人”的行为而重处!    
案例二,我觉得警察的行为套用“过失杀人”更恰当,因警察主观上并不想撞死老者,但却意外造成了这一恶果!如果该警察因为是执行任务而不负任何法律责任的话,那老者其不白死,这个普通无辜公民的生存权岂不是得不到任何保障吗?很是困惑!!  
再者如果这警察抓捕途中恰好碰到的是和其有私仇的某人,正好借此良机猛撞过去,如果撞死了也可以套用“执行任务”的合法外衣而不负任何法律责任,毕竟谁也无法鉴定其是故意还是无意。     
案例三,您解答说B的行为是“紧急避险过当”的行为,但我觉得套用“故意杀人”的条款更适用,首先,他拉C作“挡箭牌”的行为当然是主观故意,其次他也完全可以预料到其行为可能会产生致C死亡的严重后果!因此B的行为应该“故意杀人”行为。而A的行为定性为“故意杀人”对A似乎不公平,首先,A压根没想去刺毫不相干的C,再者,B如果不拉C挡驾,A刺到的未必会是B的要害部位,或许B只受轻微伤,这样A即使被判徒刑也会判得很轻,但只因B这么一个“借刀杀人”,A却成了“故意杀人”的杀人犯而极可能被判死刑,这样判决对A公平吗?  
再者,就算你说的B是“紧急避险过当”的行为,当定性为“过失杀人”,但同样的行为,为什么一换成警察,就“一般情况下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综合以上案例,我觉得一披上“警察”的外衣,一些非法行为甚至故意杀人行为就变得合法甚至正义了,那何以体现“法律面前公民人人平等”?这也是我很困惑的事情!!!  
另外,在案例一中,如果执行任务的神枪手刑警正好和被歹徒劫持的人质有深仇大恨,他就可以堂尔皇之地瞄准人质射杀之,以公报私仇!按朋友的说法,这个警察是“不可能负任何法律责任”!!这时候他的故意杀人就有冠冕堂皇的理由了,反正谁也不会疑心警察会如此这般,即使疑心,也无任何证据啊!毕竟“像这种行为肯定没有100%的命中率”嘛,这岂不是很荒谬和对法律的无情嘲弄吗?      
  请教:    (1)时间、地点  去年(2005年),广州市      (2)当事人基本情况以及案件的基本情况(起因、经过、结果)  本人在公司一员(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的临时人员,外来工群体),公司要求不买社保的员工签订一份所谓的个人同意不买社保的申请(原因:个人在户籍所在地有购买),而我申请买了,但一直没有给我帐户和保险的小本本(或卡之类,无任何证明),工资内每月扣113.6元。  有一员工辞职,给她一张不知从哪下载的纸张(有可能是社保局,我没有亲眼见过,其没说明白),内有她的社保记录。且对她说这样就可以了,而她打电话告诉我在新入职公司内买社保时不能派上用场,须小本本之类。且公司没有给我们买医疗险(听说广州市须强制买医疗险了)。  本公司还需要交押金800元,因属机关单位(局厅级别、主管部门为处级)本人属弱势,很难维权。      (3)您想得到哪方面的咨询意见。  到时我如辞职,不想退保(虽是外省农村人),但假如到新公司,也很难保证能续买。  请教:1、我应怎样维权?估计难度较大,公司不是一般企业,敬请明白我的意思。  2、假如维权,我应保全哪些证据?  3、假如维权,应采取怎样的步骤?  万分感谢,不言于表。  
  to smart又又   你的这个问题很有意思阿。  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我个人意见认为,可以比照抚养关系,认为其没有继承生父母遗产的权利。  呵呵,这个问题有待研究
  to 燕儿513  合同成立是毋庸置疑的,但是由于赠与的特殊性,赠与人在没有交付财产之前是可以反悔的,即撤销赠与合同。  所谓严重侵害赠予人及其近亲属的”是指受赠人主观上有侵害故意,情节恶劣,或者侵害后果严重的。这个按照正常人的判断标准就可以了。法官有自由裁量权
  to 严霜2005   案例一,他的故意杀人是针对犯人,而不是受害者,所以不具备故意杀人罪的主观要件。    案例二,对死者的保护可以提起民事赔偿;至于公报私仇,法律上只能是达到法律上的真实,也就是用证据来证明,如果证据证明不了,那就不是法律所能解决的了。    案例三,你说的没有错,但这正是紧急避险的要件。既然是拿刀杀人,杀谁都是一样的。当然这里有一个问题是,紧急避险不适用于人命。    相关的内容你可以看一下张明楷所著的&刑法学&,相信他能够帮你解决疑惑。    最后一个问题实际上是职务行为和个人行为的区别,试想一下,如果不能赋于警察更多的权力,那么他怎么去打击犯罪分子,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有条件的。
  关于遗产继承问题: 爷爷过世留下一所房产
父不想过问所以交我处理
婶婶一直以照顾老人的名义和爷爷住在一起 她认定该房产属于她 之后协商不成 诉诸法院 因为现在全家国外生活所以 没有亲自到庭 据律师转告 她只同意支付非常少的一部分     我不知道现在怎么解决 律师刚开始承诺是一家一半 但是支付所有费用之后 竟然跟我说 一家一半的可能性不大 而且告诉我如果她赖在房子里不走 法院也不能把她如何 。
  to xiruizhao   如果我估计没有错的话,你爷爷应该就你父亲和叔叔两个儿子,我想问的是如果你叔叔还在,应该分两分,叔叔家可多分点,因为他们尽了赡养义务。  如果你叔叔已不在世,有子女的,那么房产应分三分,你叔叔的的直系血亲1/3,你婶婶1/3,你父亲1/3,当然这里的前提是,你婶婶对你爷爷尽了主要赡养的义务,注意这里的主要赡养两个字。
  赶上了楼主在线.    请教:        (1)时间、地点    去年始(2005年),广州市          (2)当事人基本情况以及案件的基本情况(起因、经过、结果)    本人在公司一员工(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的临时人员,外来工群体),公司要求不买社保的员工签订一份所谓的个人同意不买社保的申请(原因:个人在户籍所在地有购买),而我申请买了,但一直没有给我帐户和保险的小本本(或卡之类,无任何证明),工资内每月扣113.6元。    有一员工辞职,给她一张不知从哪下载的纸张(有可能是社保局,我没有亲眼见过,其没说明白),内有她的社保记录。且对她说这样就可以了,而她打电话告诉我在新入职公司内买社保时不能派上用场,须小本本之类。且公司没有给我们买医疗险(听说广州市须强制买医疗险了)。    本公司还需要交押金800元,因属机关单位(局厅级别、主管部门为处级)本人属弱势,很难维权。          (3)您想得到哪方面的咨询意见。    到时我如辞职,不想退保(虽是外省农村人),但假如到新公司,也很难保证能续买。    请教:1、我应怎样维权?估计难度较大,公司不是一般企业,敬请明白我的意思。    2、假如维权,我应保全哪些证据?    3、假如维权,应采取怎样的步骤?      万分感谢,不言于表。  
  to 来自高岗上的空气:  我现在还比较担心一个问题就是 如果她就赖着不走 她就说不搬 而且还说没有钱可以分 怎么办
感谢您的提醒 因为我现在国外所以感到使不上劲 找的一位律师 感觉她就是一直在找我要钱 而其他什么也没有做 跟她沟通上也存在很大问题 她总是承诺很多 之后就自己推翻。您觉得我是否要换一个律师?如果您有业内朋友在天津的话 。是否可以推荐一位 谢谢
  来自高岗上的空气:您好!    
本人在云南丽江经营客栈,由于不善管理,以至延误交纳水费达半年之久,至昨日得到服务员提醒,方想起去交纳水费,可是万万没想到的是,竟然被告知需交九千五百多,其中罚款是六千五百多.详问之下,被教育了一番,说是水费单上注明延迟交费按每天3%罚款,且抄表员每次抄表时都会让服务员签名,签名即表示同意该条款.由于身上的钱不够,只得暂且不交,跑去交电费,可是同样欠费半年,电费的滞纳金却只是水费滞纳金的十分之一,按每天千分之三罚款.    为什么水费和电费的滞纳金的差额会如此大呢?罚款额度是根据什么作出规定的,由谁来定?水费单上关于罚款的条款是否属于霸王条款.    请务必帮助指点迷津.    谢谢!  
  来自高岗上的空气:您好!    
本人在云南丽江经营客栈,由于不善管理,以至延误交纳水费达半年之久,至昨日得到服务员提醒,方想起去交纳水费,可是万万没想到的是,竟然被告知需交九千五百多,其中罚款是六千五百多.详问之下,被教育了一番,说是水费单上注明延迟交费按每天3%罚款,且抄表员每次抄表时都会让服务员签名,签名即表示同意该条款.由于身上的钱不够,只得暂且不交,跑去交电费,可是同样欠费半年,电费的滞纳金却只是水费滞纳金的十分之一,按每天千分之三罚款.    为什么水费和电费的滞纳金的差额会如此大呢?罚款额度是根据什么作出规定的,由谁来定?水费单上关于罚款的条款是否属于霸王条款.    请务必帮助指点迷津.    谢谢!  
  to xiruizhao  第一,强制执行还是没问题的。这个有先例。    作为律师,我觉得承诺多少就应该作到多少,不应该一边承诺一边食言。估计你请的律师,对案子的性质把握不大。    我没有律师朋友在天津呢
  to yuegulou  滞纳金收费标准一般参照同期银行罚息利率,所以你的滞纳金显然太高。  水费单上关于罚款的条款是属于霸王条款.  
  来自高岗上的空气:您好!  谢谢您及时的解答。  请问我下一步应该怎么办,是否应该先把欠费和罚款交了再进行诉讼?怎样提出诉讼?诉讼程序是怎样的?如果对方败诉,律师费由对方负担吗?请百忙之中赐教。  谢谢!
  TO 来自高岗上的空气   您可不可以帮我出个主意
这个案子到底要怎么结束 其实我原本不想说这个事情 爷爷两年前突然说想要到美国定居 (父亲在美国第二年就曾经和爷爷说过此事 当时爷爷坚持不离开中国 他的理由是:不想死在国外 。)这也是婶跟她一起住后的一年 爷爷刚开始也不说 因为毕竟她是我伯伯的妻子 一连好几个星期的夜不归宿 太多异性朋友的造访 爷爷是个很开通的人 他也不会介意 一般的朋友交往 可是这些朋友和婶的行为显然超过了老人的承受能力 父亲之前常常跟婶通话叮嘱她多费心照顾老人 其实心里自然是想把老人的遗产一份不少的分给她 这是自然的 儿子没有进到孝心只能用物质来做补偿
婶回答的当然是爽快之极 亲人照顾总比请外人照顾好些 我们全家都是这样认为的
话说到爷爷同意到国外和我们一起生活 在给他老人家做出国的手续时 我看到了 一叠厚厚的病例!而且病例记录都是近两年 就是自从婶来“照顾”老人之后
(爷爷一生戎马 基本上没有得过病 也就是后来在担任某大学党委书记时 由于过于操劳才会患上胃病 但离休后基本上没有再复发 )上面很多病症不是一个应该有人照顾的老人可以得的 哪怕有个保姆也不至于 这所有得一切让我明白爷爷想出国并不是他的本意 那天我和老人聊了很多 他跟我说:“ 你婶不让请保姆 说是怕人家笑话
我的一些老朋友也不来了 总是我去找他们。”爷爷生活的不好这是我的第一反应。美国的签证不好办 我想这点有经历的朋友都知道 一直拖到爷爷故去也没有批准。我们全家都回去跟爷爷告别 婶的表现如果不是我知道内情的话 也许会为之感动。之后他拿来了一个盒子上面收集了所有爷爷看病的发票和日常发票,看来她早就等着这天来向我父母邀功,我们回到美国父亲没有再提遗产的事情 因为在他们看来 婶“应该”拿到所有的,但这一切只有我知道,不管怎么说 老人已经作古 但我心中一直有口气出不来,难道就让她处心积虑的计划得逞了吗? 我想上天让我知道实情是有目的的。有一日我就跟父亲聊到了这个问题,父亲刚开始的意见是完全归婶所有,经过我再三以“长孙”也要有继承的理由。父亲签了一份 委托书给我 。 由于对国内律师的不了解 我就近找到了一位律师,跟她说了我的要求 自然是满口答应 直到3月份开庭之后她的所有承诺180度转弯 婶似乎又掌握了主动权 父母对我的行为渐渐有些不满 一家人 何必要弄成这样? 可是他们却不知道我只想为故去的爷爷出一口气 如果让她舒舒服服的过完余生 我觉得自己确实很没有用。 不好意思 我的中文不是很好 不过相信您应该可以明白 感谢您在休息的时间来帮我解答疑问。我知道自己现在出于一个很不好的情况 但是我相信这世上还会有一些所谓正义的事情存在 不然我们活着有什么意义?
  to yuegulou   接下来的程序,你可以咨询律师。  律师费一般不会由对方出的
  to xiruizhao   我想问你几个问题:  1、你伯伯还在不在人世? 你伯伯有没有子女?  2、你爷爷生活来源主要靠什么?他自己的钱还是你们出的钱?  3、你婶婶有没有收入?她给过你爷爷多少钱?  4、你婶婶没有很好的照顾你爷爷,有没有什么能够拿得出来的证据?
  to uinlulu  第一,要求公司出示你所谓的小本本;  第二、要交补交医疗保险。  先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看看    
  您好!    请问如果提起诉讼的话,我的胜算有几成。  屡次麻烦您,实在抱歉。  谢谢!
  to:来自高岗上的空气  谢谢。我先去查查看有没有给我买。
  to yuegulou  我的意见是80%吧
  TO:来自高岗上的空气  1.我伯伯因为挪用公款被发现,01年就携款潜逃加拿大,我们没有联系,至于生死不得而知,不过据婶的某些表现来说应该还没有死。这也是我一直不提起伯伯的原因  2.我爷爷是离休干部国家每个月有相当丰厚的补贴,根本不用任何人的资助,另外每年父亲都会给爷爷几次钱,但是总是又被退回来。  3。我婶工作不固定,至今也不知道她从事什么职业的,她的收入情况我不是很了解,不过第一次上庭时 婶拿出了很多写有爷爷名字的发票,执意坚持全都是她出资 但很大一部分父亲回来时又给了婶 说她工作不固定 那是身为儿子应该出的 发票其中一部分是爷爷自己的钱 还有一部分是开爷爷名字但是不是他需要的东西 因为开爷爷的名字可以报销 -- 这是别人告诉我的 不太了解国内的政策也不知道是不是这样  4.邻居说 爷爷曾经身体不适家里失火 婶几天以后才回来。还有就是更不能容忍的是爷爷最后进到医院她也没有在 等到老人躺在太平间以后的数天她才回家。
失火的事情 我想消防部门应该有记录   还有一个事情就事 婶得过某妇科病 跟男性发生不正当关系才会感染
相信相关医院也会有记录。
  to xiruizhao  如果这样的话,可以认为你婶婶并没有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更不要说主要义务。因为继承法若干意见第30条规定,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的赡养或主要扶养义务。因此,你婶婶并不符合此条。再者,你伯父并没死,因而你婶婶并不符合继承法第12条的规定。    可见,你伯父不管是否在世,你婶婶都没有继承的权利,不能分得你爷爷的任何财产。    如果他们想继承,你叫你婶婶通知你伯父前来分割你爷爷的遗产。    你的律师对法律把握太不准确了。
  to来自高岗上的空气  我伯伯在有生之年应该没有机会再回到中国,我不知道侵吞国家财产要怎么量刑,但肯定不会很轻。您所说的内容我可以理解为现在的所有主动权在我这里吗?还有什么事情需要注意的呢?另外如果可以的话 我想把房子捐赠给国家 我想如果爷爷在世也会同意我的做法 也算为伯伯以前的错误做些补救 需要什么法律手续? 律师我找的太不小心了,如果现在换掉他,对这个案子没有什么影响吧?
xiruizhao  对,你掌握了主动权。但是由于你伯伯的存在,在手续上会有些麻烦。  要捐赠,当然好啊。  只是在这之前,你可能得把房子的权属问题弄清楚。  我建议你现在做的一件事是和你伯伯联系,让他出示一份放弃遗产继承或者把遗产捐赠的意思表示。  更换律师当然可以。但要做的稳妥一点,把律师手上的所有文件拿到手之后,再辞退。  还有个问题,你们发生纠纷是什么时候?
  空气兄:  
先感谢你抽空为我们大家免费解惑,你的行为值得人敬重和效仿.  
我也提一个困惑了我很久的问题:  
我在先前的公司长期加班而没有加班费(我是做IT的),累计按标准算起来有十多万. 尽管我离开公司已一年多了,但常常为此不平衡。因为打官司未必会赢(前公司为港资独资,当地劳动等地方部门不会为普通人撑腰;就算赢了也未必会执行--以前有先例),而且费时费力,我耗不起.  
所以,我一度想以我知道公司一些不能见光的事情为依托,直接以匿名邮件向老板索要我的报酬。请问,这样做是否属于敲诈勒索?    
谢谢你的帮助。
  2002年4月我母亲去世    8月,我贷款买房    12月我父亲与后妈注册登记,未做财产公证(在这之前我还有一栋房子,房产证是我的名字,后妈有两套房子),后妈有两个女儿。    04年全家进我买的新房子住,一起生活,06年才办房产证,也是我的名字    请教律师:万一我父亲去世    1、后妈及两个女儿是否有权利继承以下部分:现在住的房子、房子里的家具、以前的房子    2、我能否不让后妈及两个女儿在我家继续居住(她们自己有房子有工作)?    3、我对后妈是否有赡养义务?        谢谢!    
  请教大侠:  
江南某市有一还在挖地基的楼盘,其中有一套为该市一拆迁安置户购得,现我朋友欲将该房购入,我感觉风险较大:  该房还没房产证、土地证,如交易,目前只能先签合同,过户手续只能到卖方获得房产证、土地证时才能办理,只有办了过户手续,我朋友才算真正拥有该房产。而卖方要求买方先付清房款或付部分房款,而按规定,过户需双方到房管处签字,我担心到时卖方不配合,将无法完成过户,如卖方到外地或出国故意不回,或转移财产,即便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天价违约金也无济于事。请教大律师有何良策助我朋友?或干脆不买这种房子?另请教,房产证土地证一般在房子盖到何程度时发放?  诚心求教,打扰了。多谢!  
  TO来自高岗上的空气  我们家和伯伯确实已经有很多年没有联系过了 是生是死都不清楚  案件刚刚审理 现在在初级法院 我还有个疑问 按您所说的还有之前律师告诉我的 我婶有权利去法院做陈述吗?是不是有人冒伯伯名签了什么授权书?婶才有机会上庭? 我非常肯定伯伯没机会回到中国,加拿大也是我们家所知他消息的最后一站 至于现在哪里 无从知晓。
  刚刚接到律师的一个电话 她跟我说了这么一件事情 婶说 爷爷之前有个说法 谁跟他一直一起住 就把房子给他
还说“老家”有些人可以证明这个事情
我不知道这个事情是否属实
但是 我从没有回过那个“老家” 婶和老家人关系如何我也不清楚 ,律师说如果法官去取证“老家人”承认这个事情那么 房子就要归她名下。这是否属实?
  TO 听听你说的  还是建议你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应该说通过正当途径能解决你的问题,
  TO lscm521  第一,当然没有。  第二,可以。  第三,没有赡养义务。
  TO 花儿我爱你  我强烈建议你朋友不要买这个房子了。  房产证一般建好入住后才能办好。
  TO xiruizhao   我不清楚你们的官司到底谁是原告,诉讼请求是什么。  请尽快告诉我这个答案。  另外,  你婶婶的说法,只要你的律师对法律把握得准,一般法官不会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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