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退休工人涨工资交医疗保险需带啥证件

个人交养老保险费要办退休时需要带什么证件?_百度知道
个人交养老保险费要办退休时需要带什么证件?
个人养老保险如何办理退休手续:一、带齐个人有效身份证件,银行存折或卡,并各复印一份复印件,社保卡、有户口本的最好也带上,然后直接到当地社会劳动保障局办理社保养老领取手续。 一般如果是下半年生日即达到满期领取标准的,可以在上半年即6月30号前提前办理申请,一般提前一个月办理领取手续即可。二、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到所在地社会养老保险局提出退休申请;三、社会养老保险局退管服务科对申报人的基本信息进行查询(档案是否已经托管、参保缴费等情况),认为基本符合条件的,并告之申请退休人员:1、填写《退休条件审批表》一式三份;2、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张,1寸彩照3张;3、缴纳社会化管理服务费800元。四、人社局养老保险科定期去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在《退休条件审批表》批复。五、社会养老保险局退管服务科核算好待遇后,将《随县养老保险待遇审批表》报人社局复核。经复核后,办理养老金存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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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写下,申请退休,就说年龄到了,请批准身份证复印件,照片都备一些带以上东西先去养老处审批原国有身份档案如果没有做工龄认定需先做工龄认定自己写退休申请
其他2条回答
照片。然后就等着领取退休证,养老保险手续去当地社保中心填表审批,银行帐户即可提取档案,带身份证
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退休申请到参保社保局办理。另附一份退休申请书,希望对你有帮助。
养老保险费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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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暂行补充规定
内蒙古新闻网 
09-12-31 15:00
【字体:  】 
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问题逐步凸显出来,并直接影响到社会稳定和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妥善处理好退休人员的老有所医问题,已成为在解决两个确保之后又一个新的重要课题。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医疗保险改革,妥善解决我市改制、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问题,现将《乌兰浩特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乌政发〔号)做如下补充规定:
&&& 一、企业在改制、关闭、破产时,要为退休人员预留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病救助金,以确保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
&&& 二、关闭、破产企业缴费办法:关闭、破产企业以上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8%的比例,为退休人员一次性缴足15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同时缴纳15年大病救助金。
&&& 三、改制企业缴费办法:改制企业以上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8%的比例,为退休人员一次性缴足10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同时缴纳10年大病救助金。退休人员不设个人帐户。
改制企业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关闭、破产企业缴费办法,为退休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此办法缴费的改制企业其退休人员设个人帐户。
&&& 改制企业为退休人员缴足医疗保险费的,其退休人员与单位脱离医疗保险关系。
四、改制、关闭、破产企业为退休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和大病救助金进入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后,退休人员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 改制、关闭、破产企业资产不能及时变现,暂时无法一次性缴纳医疗保险费的,由企业或企业主管部门负责资产的变现。负责变现的部门与医疗保险中心签定分期缴纳协议书,分期缴纳时间不能超过3年。医疗保险中心按照医疗保险制度&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签定协议部门的医疗保险费缴纳情况,支付其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费。
&&& 五、关闭、破产企业为退休人员缴足15年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病救助金的,其退休人员与市属参保人员享受同等医疗保险待遇。
&&& 改制企业为退休人员缴足10年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病救助金的,其退休人员不享受门诊医药费,享受住院医疗费、转院医疗费、慢性病医疗费、特殊检查费和大病救助金等医疗保险待遇。如按关闭、破产企业为退休人员缴足15年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病救助金的改制企业,其退休人员与市属参保人员享受同等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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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6:28 来源:
为了方便乌兰浩特市广大退休人员领取工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兴安盟分行,与市社保局协商。
  聚焦科尔沁:为了方便乌兰浩特市广大退休人员领取工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兴安盟分行,与市社保局协商。全市邮政储蓄各网点,将为乌市社保退休人员工资折统一免费更换IC芯片工资卡。
  据了解为了保障退休人员代发工资的安全,从2015年10月开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兴安盟分行,面向广大社保代发用户免费办理存折更换IC卡片业务。更换IC芯片工资卡可以更好的保障社保退休人员工作账户安全,办理业务更方便和快捷。持IC卡可以在任意时间、任意自动取款机上随时领取工资,不用在窗口前较号排队办理业务。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兴安盟分行总经理董晓杰:&随着电子渠道业务的发展。储蓄银行经过和盟市社保单位的沟通,从10月26日开始,免费向广大客户办理存折更换芯片卡业务。办理此次业务主要是为了方便广大社保客户领取工资,同时办理IC卡是目前最为安全、高效、快捷的卡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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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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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08:47:00
关于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CC乌兰浩特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乌兰浩特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关于乌兰浩特市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2014年收支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情况
2014年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29.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同比增加2.24亿元,增长8.22%。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7.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同比增加1.4亿元,增长24.9%,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为24%。上划上三级财政22.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同比增加收入0.8亿元,增长4%,上划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为76%。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25.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加支出0.7亿元,增长2.8%。
2、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2014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3.7亿元,同比减少收入1.7亿元,下降31.1%;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4.3亿元,同比减少支出1.3亿元,下降23.2%。
(二)2014年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公共财政预算财力25.7亿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2亿元,分税制改革税收返还性收入1.66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05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0.1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3亿元,上解1.56亿元,上年结余0.24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25.3亿元,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支出0.4亿元,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政府性基金财力6.57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3.7亿元,上级专项收入0.87亿元,上年结余2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4.3亿元,基金结余2.27亿元。政府性基金结余是由于基金收入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用途列支,不允许改变资金用途平衡预算。
(三)城投债券资金使用情况
2014年乌兰浩特市共争取城投债券资金4亿元,其中:盟行署承贷2亿元用于盟市共建项目的投入。城投债券资金投向:城市绿化0.7亿元;洮儿河景观工程0.6亿元;成吉思汗公园提升改造工程0.08亿元;城市旧小区改造资金0.05亿元;环卫小区建设0.2亿元;棚户区改造0.2亿元;城市道路建设1.18亿元;拆迁补偿0.66亿元;债券发行手续费及利息0.18亿元。城投债券资金的投入,进一步提升了城市建设的水平,同时有效地缓解了我市财政可用资金紧张的局面。
二、2014年预算执行特点
(一)狠抓收入管理,确保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有序增长。受全国经济下行压力影响,支柱企业短收,财税部门通力配合,强化重点企业、行业税收监控分析,加大对陈欠工程税款的征缴力度,同时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应收尽收,及时入库,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有序增长。
(二)厉行节约,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落实中央、自治区、盟行署下达的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文件精神,严格控制一支出,切实降低行政成本。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0.35亿元,同比下降8%。于此同时,积极筹措资金,保障民生支出和重点支出需求。优先保障供养人员工资及津补贴发放。2014年财政用于人员工资及津补贴发放共计7.7亿元,占本级可用财力的比重为63%。认真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四个一”工程,关注弱势群体生活。2014年按照自治区规定的每名本科学生4万元,每名专科学生3万元的补助标准为低保家庭新入学的大学生发放资助金0.12亿元,惠及学生人数337人。发放农牧户冬季“一吨暖心煤”补助资金0.19亿元,受益3.2万农牧户。继续加大教育投入。&2014年共投入教育资金1.8亿元,完成了蒙古族中学搬迁项目,保障第十五中学搬迁项目顺利开展,完成了4所薄弱学校改造,新建15所农村幼儿园,教育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同时完成了三所民族学校上划的交接工作。支持提高社会保障标准。2014年投入社会保障资金2.7亿元,社会救助水平得到提升。城乡低保月补助和年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425元和3,156元。突出就业政策的落实。2014年共拨付就业补助资金0.65亿元,支持发放各类贷款&0.71亿元,帮助和带动更多的劳动者实现就业。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全年投入资金0.9亿元,在加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力度,新农合实现全覆盖的同时,继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完成了市医院2015年纳入公立医院改革药品零差率补助前期测算工作。做好“三农”服务,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2014年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各类补贴资金2.13亿元,涉及补贴项目45个,覆盖城乡58万人(户)次。共获审批“一事一议”农村公益事业项目98个,项目总投资0.69亿元。“十个全覆盖”项目完成修筑乡间水泥路&18公里。投入财政资金0.35亿元,落实农业综合开发项目11个,土地治理项目3个,产业化经营项目8个。财政对“三农”的投入,极大地改善了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最大限度筹措资金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补贴任务以及旧小区改造工程。2014年投入资金2.9亿元,主要用于城南、河东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经济适用住房的续建、新建工程以及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任务,完成综合改造老旧小区10万平方米。
(三)2014年预算执行中的突出问题
一是自主财力的增长仅够维持工资发放,无法满足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需要。2014年末我市财政供养人口1.4万人,自2007年理顺工资,特别是近年来公务员规范津补贴、事业人员实施绩效工资以及交通补助、通讯补贴、职工未休假补贴报酬等诸多增支政策的陆续出台,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性支出成倍增长。2007年全年用于工资性支出1.7亿元,2014年全年用于工资性支出达到7.7亿元,几年来我市本级可用财力的增长部分完全用于工资增长支出,我市自主财力无法满足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所需,中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社会事业发展均靠举债实施。
二是债务压力沉重。2014年按照中央、自治区关于对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的相关文件精神,我市认真开展了地方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截止2014年末,地方政府存量债务63.86亿元,其中棚户区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医疗卫生、教育、社会保障等项目借款50.75亿元,城市拓展土地储备项目借款11.21亿元,行政事业单位其他借款1.9亿元。目前是政府存量债务偿债的高峰期,2014年共偿还债务本息8.6亿元。
三、2015年财政预算安排意见
2015年乌兰浩特市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中央、自治区、盟委行署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十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及政府工作报告中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任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加强财源建设,努力做好财政增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预算约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推进预算公开透明;防范债务风险,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为建设美好乌兰浩特市提供财力支撑。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纳入预算,根据我市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2015年安排公共财政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
(一)公共财政收支预算安排
2015年全口径财政收入预计完成32.7亿元,同比增加收入3.2亿元,增长10.9%,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计完成8.1亿元,同比增加收入0.9亿元,增长13%,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为24.8%;上划上三级财政24.6亿元,同比增加收入2.27亿元,增长10.2%;上划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为75.2%。
1.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财力安排
依据现行财政体制划定的收入范围、上级财政明确的补助金额以及参考上一年专项转移支付额度,2015年当年公共财政预算预计总财力25.56亿元,其中:2015年本级财政可支配财力15.26亿元,同比增加4.06亿元,增长36.25%;专项转移支付财力10.3亿元,与上年持平,总财力构成:
(1)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8.1亿元。
(2)剔除上解上级财政后返还性收入及一般性转移支付财力5.16亿元。
(3)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亿元。
(4)专项转移支付10亿元。
2.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2015年财政预算支出安排遵循以下原则:
(1)厉行节约、讲求绩效的原则。在综合考虑本级财力的情况下,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全面总结上一年预算执行绩效成果,从严压缩公用经费,控制一般性支出,努力减低行政运行成本。
(2)突出重点原则。支出预算安排要集中财力办大事、突出保运转、保民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中心工作,在统筹兼顾的前提下,加大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投入力度,集中财力解决重点而紧迫的事项,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
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25.56亿元,具体安排项目是:
(1)人员工资支出安排8.2亿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0.8亿元,增长10%,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是年度正常晋升、增加每人每年2,400元通讯补助、2014年职工未休假补贴报酬及工商局、技术监督局下划人员工资等。
(2)公用经费支出安排7,129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减少1,881万元,降低21%。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安排支出4,677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减少1,180万元;全市取暖费安排支出2,452万元,同比增加支出252万元,增加支出的原因是财政负担居民供热补助取暖面积增加,相应供热补贴增加。
(3)按照全市人口数匹配经费956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23万元,增长2.5%。其中:安排信访储备金64万元;民族宗教事业费12万元;妇联事业费16万元;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经费32万元;计划生育事业费691万元;科普经费8万元;体育事业费16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事业费85万元;预防接种补助费32万元。
(4)专项收入等非税收入安排支出7,746万元,其中:排污费收入安排支出100万元;水资源费收入安排支出105万元;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安排支出5万元;育林基金收入安排支出3万元;罚没收入及行政性收费收入安排支出6,846万元,主要用于自收自支单位工资发放、支付卫生系统收入成本、公检法系统转移支付配套及部分执收单位运转经费等。
(5)政府预备费安排3,800万元,根据《预算法》规定,各级政府应当按照本级政府预算支出总额的1%-3%设置预备费,本级预备费占预算支出总额为1.5%,符合法定比例。主要用于应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解决市委、市政府议定的重大紧急事项以及不可预见的增支项目。
(6)事业发展支出安排5.1亿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支出2.55亿元,具体安排情况是:
CC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安排3,186万元,主要是安排人大政协会议费60万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活动经费38.4万元;经济开发区工作经费100万元;项目库建设前期经费300万元;发改委经费10万元;组织经费151万元;金财工程联网软件购置及维护费用49万元;审计局业务费、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聘用人员工资及业务费81万元;宣传工作经费100万元;文艺创作经费5万元;统计局调查、普查经费22万元;接待局接待费180万元;老干部特需费、慰问费43万元;税务经费1,000万元;人事局民生志愿者、三支一扶、企业储备人才经费、招募公益性岗位蒙授高校毕业生补助经费及劳动监察、仲裁业务费、乡镇办事处社保所工作经费等391万元;人力资源大楼维护费30万元;优秀公务员奖励32万元;关工委及老年体协工作经费39万元;蒙元文化研究会经费6万元等。
CC国防支出安排29万元,主要安排武装部征兵经费18万元,民兵训练、北大营守护、科技兴讯、国防教育经费等11万元。
CC公共安全支出安排1,047万元,主要是安排消防大队业务费及消防设施维护费等245万元;司法局人民调解经费20万元,政府法律顾问团经费5万元;看守所业务费185万元;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经费6万元;法院司法救助经费50万元;公检法干警法定假日加班补助422万元;当地驻军医疗补助、生活补助、营房维护等费用102万元。
CC教育事业费支出安排954万元,安排项目:教育督导经费5万元;全市中小学生运动会费用10万元;学生助学金、贫困学生生活补助、学前教育发展及免费教科书等专项资金配套921万元;政府部分单位使用爱国二小办公楼办公,聘用保洁人员及楼房水电费用18万元。
CC科学技术支出安排1,499万元,主要是安排科技研发资金1,476万元;安排科技推广、科技能力建设、科技特派员资金等24万元。
CC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安排51万元,主要安排足球运动经费10万元;健身路径维护费7万元;红城文化节广场演出活动经费10万元;图书馆馆藏报刊及图书征订经费10万元;原少年宫维护费9万元;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维护费5万元。
CC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14,228万元,主要用于落实对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3,641万元;再就业补助2,012万元、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担保金及贴息1,647万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1,919万元;自然灾害救助补助50万元;社会救济补助及优抚支出524万元;大病救助补助160万元;抚恤金800万元;退役士兵安置952万元、义务兵优待金799万元;高龄老人补助金140万元;民政代管14名离休人员工资58万元;城乡低保工作经费、民政事业单位经费等201万元;医保中心异地就医医疗费用核实经费30万元;残疾人救助资金等368万元;殡葬管理所专用车辆维护、墓地建设及专用设备款437万元;社区建设经费500万元。
CC医疗卫生支出安排5,669万元,主要用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药品零差率补助414万元;婚前医学检查34万元;乡村医生补助9万元;食品药品监督检查经费20万元;关破企业医疗保险200万元;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基金212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事业单位基本医疗4,007万元;市医院职工津贴、聘用人员经费及三无患者医疗费用补助安排622万元;计划生育各项奖励金127万元。
CC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安排2,706万元,主要用于安排市政路灯电费450万元;东区污水处理厂电费及运行费用214万元;城市综合执法管理业务费等安排131万元;园林绿化抚育费200万元;绿洁垃圾处理厂垃圾二级清运及运行经费512万元;自来水公司因国电项目施工降水而导致部分片区居民缺水送水费用79万元;房屋征收中心人员经费98万元;环保监测费用15万元。
CC农林水事务支出安排5,328万元,主要用于安排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2,500万元;“十个全覆盖”支持资金1,500万元;政策性农牧业保险配套110万元;村级公用经费340万元、村干部报酬240万元、村集体经济建设奖补资金100万元;扶贫资金本级配套200万元;农业开发资金112万元;林业防火经费50万元;苗圃生产经费30万元;农牧业局畜间布病防控经费55万元;设施农业聘请专业技术人员经费42万元;水务局河道工程维修养护费15万元。
CC交通运输支出安排685万元,主要用于安排公交公司运营亏损补贴。
CC商业服务支出安排457万元,主要用于安排失地农民种粮和农资补贴、粮食政策性挂账利息等185万元,旅游宣传经费5万元,成吉思汗庙管理处因取消门票收入补充资金缺口262万元。
CC其他支出安排80万元,用于安排租房办公单位房租款。
CC偿还政府债务安排15,276万元,主要项目:市医院融资设备贷款偿还本息1,148万元;建设局融资租赁环卫设备支付租金333万元;自来水公司新水厂建设贷款利息190万元;利环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贷款利息220万元;公交公司融资购置公交车贷款本息106万元;安排支付工程类债务13,279万元。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安排支出10.3亿元,按照专项资金规定用途使用。
3.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安排
2015年,我市纳入政府性基金管理的项目共有三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综合考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状况,收入安排14.38亿元,主要收入项目如下:
CC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3.35亿元,收入来源于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确定的成交价款;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等应补缴的土地价款;土地使用者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向政府缴纳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拆迁补偿费等。
CC政府住房基金收入0.53亿元,收入来源于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城乡建设部《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取得的保障性安居住房出租、出售收入。
CC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0.5亿元,收入来源于财政部《关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性质的批复》规定,批准征收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按照“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结余结转使用”的原则,各项基金按照规定用途安排,不调剂使用。主要支出项目如下:
CC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3.35亿元,其中:安排国土资源局土地出让业务支出14,846万元(主要用于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报批资金11,780万元,市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资金546万元,补充耕地指标2,000万元,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资金120万元,西景路征收土地资金400万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安排9,167万元;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安排10,884万物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安排2,695万元;建材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安排2,813万元;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安排18,000万元;城市公交始末站建设安排2,000万元;土地置换安排13,297万元;偿还政府债务支出安排55,974万元;按照国家规定计提教育资金上解自治区2,202万元;按照国家规定计提农田水利资金上解中央及自治区800万元;按照国家规定计提土地部门自收自支人员工资800万元。
CC政府住房基金支出0.53亿元,主要用于悦民小区工程建设2,075万元,百旺家苑工程建设及配套资金3,000万元,公共租赁住房维修及管理费291万元。
CC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支出0.5亿元,主要用于热源企业管网建设及办事处社区建设。
4.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安排
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遵循“依法建立,规范统一,统筹编制,明确责任,专项基金,专款专用,相对独立,有机衔接”的原则,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提高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效益。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险种分别编制: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预算、失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算、工伤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生育保险基金收支预算。
CC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预算:&2015年考虑扩面因素,我市企业参保缴费职工预计31,658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预计完成5亿元,其中:本级财政预算安排2,443万元,保险费收入23,000万元,上级财政统筹安排24,560万元;2015年考虑新增因素,我市企业离退休职工及遗属预计25,175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预计完成5亿元,收支平衡。
CC失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近年来市就业局不断加大失业保险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扩面工作,使用人单位参保意识不断增强,2015年失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完成2,303万元,其中:本级财政预算安排675万元,保险费收入1,628万元;2015年预计为2,258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支出预计完成1,986万元,结余317万元。
CC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算:2015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预计完成11,586万元,其中:本级财政预算安排2,969万元,保险费收入6,489万元,个人账户收入1,833万元,大病收入295万元;2015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预计完成11,586万元,其中:转、住院和慢性病等统筹支出8,786万元,门诊和个人账户结算支出2,800万元,收支平衡。
CC工伤保险基金收支预算:2015年工伤保险基金收入预计完成586万元,其中:本级财政预算安排236万元,保险费收入350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预计完成150万元,结余436万元。
CC生育保险基金收支预算:2015年生育保险基金收入预计完成416万元,其中:本级财政预算安排236万元,保险费收入180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预计完成416万元,收支平衡。
四、预算年度开始,预算草案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前安排的支出
2015年一月份本级财力安排预算支出19,026万元,其中:发放1-2月份人员工资及补发2013年度职工未休假补贴报酬等14,876万元,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保资金2,239万元,拨付公用取暖费192万元,公用经费78万元,补拨2014年因财力不足未执行的预算项目700万元,春节慰问困难职工经费16万元,国土局耕地造地费152万元,环卫设施维修费40万元,乡镇幼儿园建设购置锅炉款31万元,基本医疗保险200万元,义勒力特镇机场路绿地补偿200万元,自来水公司运营补贴20万元,市政处1-2月份预付路灯电费100万元,利境污水处理厂运行费用45万元,绿洁垃圾处理厂垃圾清运费等84万元,偿还政府债务贷款利息53万元。
五、完成2015年财政预算的主要措施
2015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重新修订并实施的第一年,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理念,推进预算管理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是我市财政工作的重要任务。为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保障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我们将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迎难而上,真抓实干,努力完成2015年财政收支预算。
(一)积极培植财源,促进公共预算收入稳定增长。加强与税务部门协调衔接,做好全年收入预算,配合税务部门完成“营改增”试点工作基数测算,进一步提高组织财政收入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运用财政贴息、信用担保、以奖代补等政策手段,拓宽融资渠道,缓解企业资金困难,全力推动重点行业和优势产业发展,加快培育主导产业,促进企业提质增效。严格非税收入管理,支持土地经营,加大对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和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的监缴力度,努力做到应收尽收。正确把握国家宏观政策导向,努力向上级争取更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进一步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二)加大公共财政建设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按照“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的原则,统筹各类资金,集中财力支民生事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继续加大财政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努力缩小城乡之间发展差距,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十个全覆盖”建设进度,不断改善城乡环境质量和面貌。继续加大财政对民生领域的投入力度,优先保障社会保障、就业、教育、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建设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高质量建设城市。充分发挥“盟市共建”资金的作用,继续做好主街路两侧街道硬化和背街小巷治理,加大老旧小区综合治理力度,突出抓好机场路、城市北出入口、东北出入口、成吉思汗公园等重点区域绿化,完成洮儿河景观工程,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品位,将城市建设发展的成果惠及更多百姓。
(四)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严格控制和防范债务危机。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是保持地方财政收支平衡的重要方面,关系政府信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我市的政府债务总额已经远远超出了我市的财政债务承受能力,近年来只能采取借新债还旧债,艰难维持债务资金链条运转。但由于新《预算法》的实施,地方政府直接融资的渠道被堵塞,债务危机存在着随时爆发的风险。我们一定要把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摆在突出重要的位置,一方面积极向自治区政府争取地方政府债券,保证公益性事业发展及消化存量债务;另一方面积极向上级财政争取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增加本级财政可用财力,消化结转专项及超调资金,降低财政债务风险。
(五)改革创新强化监管,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深入&&推进绩效评价工作,在全面总结分析上年工作开展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我市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覆盖面,逐步建立起“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实现预算绩效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有机结合。继续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部门预决算公开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各位代表,2015年财政工作繁重而艰巨,我们决心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坚定信心,攻坚克难,为把乌兰浩特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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