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务工在教育局怎么开电信业务介绍信信

请问在编教师开教育局同意报考其他地方的教师招考介绍信怎么开呀,当地教育局不给开怎么办?_百度知道
请问在编教师开教育局同意报考其他地方的教师招考介绍信怎么开呀,当地教育局不给开怎么办?
我该怎么办呀我毕业后考到阜南县的教师编制,今年合肥有招考想考个离家近点的?请高人指点,但要开具教育局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教育局不给开
我有更好的答案
不能开,理由是啥?是否要研究研究(烟酒烟酒),天下乌鸦一般黑
研究研究不认识人咋办?
你没有去找怎么认识,宅在屋头不行,你要求人办事当然要亲自出马啦!教师应该认识不少人得,同学朋友亲戚都是你的资源啊,能用钱摆平的事就不是事,哈哈
你后来,这个问题解决了没有?合肥那边给不给考?阜南县给不给开介绍信。
好像是不给开,我也去了,我市颍上的也不给开,说什么只给开证明,但是介绍信是不可能给开的。怎么办,明天就要去了。只能放弃吗?
你去面试了吗?介绍信怎么解决的?
我去了,那边也没有强调必须要。就可以了。
你考的合肥吗?
不能报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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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淄博市教育局机关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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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教育局机关服务指南
&&& 一、服务学生类
&&& 1.办理普通高中学生转学业务
&&& 服务对象: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家长)
&&& 办理科室:基础教育科(818房间),电话:3183976
&&& 政策依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试行)》(鲁教基字〔2007〕26号)
&&& 办理程序:
&&& (一)市内区县间转学
&&& (1)学生(或家长)联系转入、转出学校通过省基础教育信息化管理平台提交异动申请;(2)提交户口簿或户籍转移证明原件到市教育审核;(3)市教育局通过省基础教育信息化管理平台审批学籍异动申请,完成转学。
&&& (二)省内地市间转学
&&& (1)转出学校出具转学证,并通过省基础教育信息化管理平台提交转出申请;(2)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并在转学回执上盖章,并通过省基础教育信息化管理平台提交转入申请;(3)学生(或家长)携带转学证、转学证回执、户口本(或户籍转移证明)等材料到转出、转入学校所属市教育局审核;(4)市教育局通过省基础教育信息化管理平台审批学校申请,完成转学。
&&& (三)跨省转学
&&& 转入:(1)学生(或家长)联系并确定接收学校,接收学校通过省基础教育信息化管理平台提交学籍转入申请;(2)学生(或家长)携带转出学校出具的转学证(经市级学籍管理部门盖章)和转学证回执、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报告及市级以上学业水平考试管理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户口簿(或户籍转移证明,原件)到市教育审核;(3)市教育局通过省基础教育信息化管理平台审批转入申请,完成学籍转入。
&&& 转出:(1)转出学校出具转学证并通过省基础教育信息化管理平台提交转出申请;(2)学生(或家长)联系并确定接收学校,接收学校在转学证回执上盖章;(3)学生(或家长)持户口本、转学证到市教育盖章,并由市教育局出具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成绩证明,完成学籍转出。
&&& 办理时限:每周星期二、星期四(逢节假日除外),即时办结。&&&&
&&& 收费标准:不收费
&&& 2.出具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成绩证明
&&& 服务对象:2008级以后的普通高中在校生、毕业生
&&& 办理科室:基础教育科(818房间),电话:3183976
&&& 办理程序:在校生凭普通高中学生学籍号,通过学籍所在学校提交网上申请,到市教育局基教科打印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成绩证明;已毕业学生凭身份证、原高中学籍号到市教育局基教科申请打印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成绩证明。
&&& 办理时限:每周星期二、星期四(逢节假日除外),即时办结。
&&& 收费标准:不收费
&&& 3.办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证明
&&& 服务对象:学生
&&& 办理科室: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810房间),联系电话:3173517
&&& 政策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 提交材料:学生入学信息登记表、学习成绩单、毕业生信息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
&&& 办理程序:(1)提交申请;(2)提供材料;(3)审核查证;(4)出具证明;(5)备案。
&&&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工本费5元(代收)。
&&& 4.师范类毕业生报到、派遣、落户、网上签约
&&& 服务对象:师范类毕业生
&&& 办理科室:组织人事科(814房间),联系电话:3182501
&&& 政策依据:当年度《关于做好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 提交材料:(1)报到证;(2)毕业证;(3)身份证;(4)就业协议书;(5)落户证明。
&&& 办理程序:(1)政策咨询;(2)提交材料;(3)办理派遣; (4)开具落户介绍信;(5)网上签约审批。
&&&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不收费
&&& 5.档案查询与转递
&&& 服务对象:学校、高校师范类未就业毕业生
&&& 办理科室:组织人事科(814房间),联系电话:3182501
&&& 政策依据:各级组织部门关于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规定
&&& 提交材料:调档函(商调函);介绍信(毕业证;身份证)。
&&& 办理程序:(1)查询档案编号;(2)提交调档函、介绍信; (3)登记签字;(4)查阅或转递档案。
&&& 办理时限:当日
&&& 收费标准:不收费&&&&&&&&&&&&&&&&&&&&
&&& 二、服务教师类
&&& 6.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 服务对象:符合条件的在职教师
&&& 办理科室:淄博市人才市场教育分市场(814房间),联系电话:3180471
&&& 政策依据:《山东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
&&& 提交材料:(1)单位出具办理人事代理申请;(2)人事代理合同书。
&&& 办理程序:(1)政策咨询;(2)提交申请;(3)研究同意;(4)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5)接收人事档案; (6)办理工资、保险等手续。
&&&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人事代理费用20元/月
&&& 7.认定、发放教师30年荣誉证书
&&& 服务对象:教龄满30年的教师
&&& 办理科室:组织人事科(814房间),联系电话:3182501
&&& 政策依据:山东省关于下放《教师荣誉证书》颁发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人字〔2005〕21号)和关于颁发《教师荣誉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日)
&&& 提交材料:(1)获《教师荣誉证书》人员登记表;(2)干部档案。
&&& 办理程序:(1)市教育局下属单位、市直有关部门所办学校、市属高校、中专和市少年宫由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持《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以上获〈教师荣誉证书〉人员登记表》和干部档案到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审核。(2)区县属学校、其他部门、企业办学校等由各区县教育局负责审核档案并汇总,持《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以上获〈教师荣誉证书〉人员登记表》报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审核。(3)审核通过的报领导同意后发证。
&&& 办理时限:集中办理时间为每年8月份
&&& 收费标准:不收费
&&& 8.认定发放校长园长任职资格证书
&&& 服务对象:申请认定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的人员
&&& 办理科室:组织人事科(814房间),联系电话:3182501
&&& 政策依据:《淄博市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淄教组字〔2012〕26号)
&&& 提交材料:(1)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认定申请表;(2)身份证复印件;(3)最高学历毕业证书;(4)教师资格证书;(5)专业技术职务证书;(6)校长、园长任职资格培训证书。
&&& 办理程序:(1)组织申请,确定培养人选;(2)组织培养人选参加任职资格培训,培训结束后,对成绩合格的颁发任职资格培训证书;(3)制定理论考试和面试答辩方案,组织取得任职资格培训证书的人员参加理论考试和面试答辩;(4)根据理论考试和面试成绩,确定任职资格认定名单并在适当范围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颁发任职资格证书。
&&& 办理时限:5-10月
&&& 收费标准:不收费
&&& 9.组织教师资格认定面试
&&& 服务对象:教师资格考试通过人员
&&& 办理科室:组织人事科(814房间),联系电话:3180471
&&& 政策依据:《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办法》
&&& 提交材料:(1)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2)身份证复印件;(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 办理程序:(1)政策咨询;(2)向区县教育局提交材料;(3)市教育局组织面试;(4)集中研究作出面试结论;(5)制作面试合格证书。
&&& 办理时限:按照省教育厅规定时间组织面试。
&&& 收费标准:执行省统一收费标准。
&&& 10.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 服务对象: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师范类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 办理科室:组织人事科(814房间),联系电话:3180471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山东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办法》
&&& 提交材料:(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原件、复印件和工作单位证明(或所在乡镇、街道证明);(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6)由申请人工作单位或者其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供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7)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需提供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和面试合格证;师范教育毕业生需提交成绩单和教育实习成绩;(8)近期二寸免冠半身正面相片两张。
&&& 办理程序:(1)政策咨询;(2)向区县教育局提交材料;(3)市教育局集中研究审查作出认定结论;(4)审核编号;(5)制作教师资格证书。
&&& 办理时限:提交认定材料后30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不收费
&&& 11.办理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 服务对象:局直属单位、局属学校
&&& 办理科室:组织人事科(814房间),联系电话:3189116
&&& 政策依据:本年度淄博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意见
&&&&提交材料:(1)职称公布文件复印件1份;(2)近期免冠小2寸照片一张;(3)职称评审简表原件1份。
&&& 办理程序:(1)政策咨询;(2)提交材料;(3)审核材料; (4)送市人社局办理;(5)领取证书。
&&& 办理时限:按人社局办理时限
&&& 收费标准:高级职称证书8元、中级职称证书5元。
&&& 12.办理外地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确认
&&& 服务对象:局直属单位、局属学校
&&& 办理科室:组织人事科(814房间),联系电话:3189116
&&& 政策依据:原国家人事部《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0〕4号)提交材料:(1)原《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或《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复印件各1份);(2)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3)公布资格文件复印件(经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确认并盖章);(4)《外地调入人员技术职务资格审核确认登记表》(一式3份);(5)近期免冠小2寸照片1张。
&&& 办理程序:(1)政策咨询;(2)上报材料;(3)送人社局办理(人社局对符合条件的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重新确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办理资格证书;对符合条件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统一报省人社厅审批。);(4)领回办结材料。
&&& 办理时限:按人社局办理时限
&&& 收费标准:高级职称证书8元、中级职称证书5元。&&&&&&&&&&&&&&&&
&&& &三、服务学校类
&&& 13.高中段学校(普通中专、技校除外)的设立及变更名称、性质、层次许可
&&& 服务对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
&&& 办理科室:政策法规科(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联系电话:2306876
&&& 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实施条例》。
&&& 提交材料:
&&& (一)设立
&&& (1)申请筹建高中段学校应提供区县教育主管部门筹建申请文件;
&&& (2)可行性论证报告;
&&& (3)学校章程,实行董事会制度的学校,还须报送董事会章程和董事会名单及资信证明文件;
&&& (4)学校管理机构及人员组成,师资来源及规划;
&&& (5)拟任校长或行政主要负责人及拟聘任教师的资格证明文件;
&&& (6)校长简介、上岗证、教师资格证及学历证明等,若聘任在职教师要有原单位同意的证明;
&&& (7)建校资金、办学正常经费的数量、来源渠道及证明文件;
&&& (8)已有办学条件和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及校园平面规划;
&&& (9)区县高中段学校布局规划方案及规划图;
&&& (10)属联合办学的需提供联合办学协议;
&&& (11)其他有关申报材料。
&&& (二)变更名称、性质、层次
&&& (1)申请报告;
&&& (2)申请变更名称、性质、层次的方案。
&&& 办理程序:
&&& (1)由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考察、论证;
&&& (2)市教育局出具报告,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 办理时限:50个工作日。每年3月10日前集中受理,4月底批复,逾期申报的转至下一年办理。
&&& 收费标准:不收费
&&& 14.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设立及变更名称、性质、层次许可
&&& 服务对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
&&& 办理科室:政策法规科(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联系电话:2306876
&&&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实施条例》。
&&& 提交材料:
&&& (一)设立
&&& (1)办学单位和公民个人呈报的办学申请书;
&&& (2)主办单位法人资格证明,个人办学应提供原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同意办学的证明,并交验身份证和户籍证件;
&&& (3)学校主要领导简历,主要领导原工作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历等情况的审核材料;
&&& (4)办学方案,包括办学指导思想、办学方向、办学宗旨、培养目标、学校规模、专业设置、招生区域、机构设置、学校管理制度等材料;
&&& (5)办学所需师资、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在原工作单位工作表现、学历水平、思想品质等),聘请在职人员参与办学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的证明;
&&& (6)办学经费、办学场所、教学设施情况(包括资产证明材料、租赁合同等);
&&& (7)学校内部机构设置及相应负责人情况;
&&& (8)举办专业性较强对公民身心健康影响较大的培训或教育活动,须提交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审查签署的同意证明(如食品加工、机动车辆驾驶、医疗卫生等);
&&& (9)办学单位按有关规定缴纳注册资金。
&&& (二)变更名称、性质、层次
&&& (1)申请报告;
&&& (2)申请变更名称、性质、层次的方案。
&&& 办理程序:
&&& (1)提出办学申请,并提交所需材料;
&&& (2)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考察、论证并审批。
&&&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不收费
&&& 15.驻淄普通高校函授教育辅导站及成人高校校外班的设置许可
&&& 服务对象:学校
&&& 办理科室:政策法规科(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联系电话:2306876
&&& 政策依据: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建立函授站登记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 提交材料:
&&& (1)函授站设置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教育培训机构;
&&& (2)设站单位必须具备自有固定办学场所,有符合教学、辅导要求的教学设施和教学仪器设备;
&&& (3)外省高校在山东设置函授站和学习中心,开设专业仅限于本省资源相对缺乏的本科层次;
&&& (4)管理人员配备满足要求;
&&& (5)规范设置程序;
&&& (6)函授站和学习中心应具有连续或隔年报考的生源。
&&& 办理程序:
&&& (1)由办学单位和主办高校达成办学意向,报市教育局审核;
&&& (2)市教育局审核后,报省教育厅审批。
&&& 办理时限:省教育厅每年3月集中受理,逾期延至下一年度。5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不收费
&&& 16.招生广告备案
&&& 服务对象:民办培训学校
&&& 办理科室:政策法规科(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联系电话:2306876
&&& 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类学校招生广告(简章)审核备案工作的意见》(淄教法字〔2011〕 2号)。
&&& 提交材料:
&&& (1)招生广告(简章)样稿一式三份,含文字、图片、音像制品等;
&&& (2)能够证明招生广告(简章)内容真实性的合法、有效证明文件;
&&& (3)学校《办学许可证》和《收费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办理招生广告(简章)的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4)填写《淄博市招生广告(简章)备案表》并加盖学校公章。
&&& 办理程序:
&&& (1)提交所需材料;
&&& (2)市教育局备案。
&&& 办理时限:即收即办;特殊情况5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不收费
&&& 17.学前教育办园许可证年检业务
&&& 服务对象:在市教育局注册的学前教育机构
&&& 办理科室:基础教育科(学前教育科)(826房间),联系电话:3183660
&&& 政策依据:《山东省学前教育机构审批注册管理办法(试行)》(鲁教基字〔2005〕17号)
&&& 提交材料:年检报告:主要包括办园方向、行政管理、人员资格及配备、保教质量、卫生保健、设施设备、资产和经费运行等情况。
&&& 办理程序:(1)提交申请及年检报告;(2)实地查看;(3)确定年检结果。
&&&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不收费
&&& 18.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点设置
&&& 服务对象: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
&&& 办理科室: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810房间),联系电话:3173517
&&& 政策依据:《山东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管理办法》
&&& 提交材料:(1)《山东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点设置申报表》;(2)专业点设置论证报告;(3)专业人才培养方案;(4)高等职业学校与中等职业学校联合举办三二连读专业点的联合办学协议;(5)其他相关材料。
&&&&办理程序:(1)学校提报材料;(2)组织相关行业、企业、学校等方面专家进行论证;(3)提出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举办学校及专业点设置意见;(4)报省教育厅审核确定公布。办理时限:申请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办学资格和专业点设置的学校,于每年9月15日前向市教育局提报材料,经市教育局论证审核后,提出意见,于9月30日前报省教育厅。
&&& 收费标准:不收费
&&& 19.办理增减编业务
&&& 服务对象:局直属单位、局属学校
&&& 办理科室:组织人事科(814房间),联系电话:3189116
&&& 政策依据:《淄博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整编制备案办法》(淄编〔2004〕13号)
&&& 提交材料:落编需提交:(1)《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或《事业单位进人通知单》(组织任命干部提交任命文件复印件、军转干部提交行政介绍信复印件)1份;(2)增减编人员名册1份。减编需提交:(1)解除合同,报送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决定1份,列明原因及单位意见;调出,报送有单位明确意见的相关材料;退休,报送退休表复印件1份;领导干部转非,报送组织部门转非文件复印件1份;(2)增减编人员名册1份。
&&& 办理时间:每季度末月20-30日。
&&& 办理程序:(1)政策咨询;(2)上报材料;(3)市教育局审核研究;(4)送编办办理;(5)领回编制通知单。
&&& 办理时限:按编办办理时限
&&& 收费标准:不收费
&&& 20.办理增人计划卡业务
&&& 服务对象:局直属单位,局属学校
&&& 办理科室:组织人事科(814房间),联系电话:3189116 政策依据:《淄博市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卡实施办法》(淄人社发〔号)
&&& 提交材料:(1)《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或《事业单位进人通知单》(组织任命干部提交任命文件复印件、军转干部提交行政介绍信复印件);(2)《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卡》。
&&& 办理程序:(1)政策咨询;(2)提交材料;(3)送人社局办理;(4)领回增人卡。
&&& 报送时间:每月20日之前
&&& 办理时限:按人社局办理时限
&&& 收费标准:不收费
&&& 21.办理岗位设置业务
&&& 服务对象:局直属单位、局属学校
&&& 办理科室:组织人事科(814房间),联系电话:3189116 政策依据: 《山东省中小学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鲁人发〔2013〕37号)
&&& 提交材料:(1)岗位设置方案一式2份;(2)《淄博市市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情况一览表》1份;(3)《淄博市市直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情况花名册》1份;(4)机构编制部门的批文(包含编制数、领导职数、内设机构及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等内容)复印件1份;(5)《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6)其他相关材料。同时,岗位设置调整的,需附最近一次批复的核准岗位设置方案的通知复印件1份。
&&& 办理程序:(1)政策咨询;(2)提交材料;(3)市教育局审核研究;(4)送人社局办理;(5)方案批复。
&&& 办理时限:按人社局办理时限
&&& 收费标准:不收费
&&& 22.办理岗位聘用变动备案
&&& 服务对象:局直属单位、局属学校
&&& 办理科室:组织人事科(814房间),联系电话:3189116 政策依据:《关于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实行竞聘上岗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淄人发〔2009〕81号)、《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市直教育系统专业技术等级岗位竞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淄教组字〔2011〕25号)
&&& 提交材料:(1)关于岗位聘用变动备案的报告1份;(2)《淄博市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变动情况一览表》、《淄博市市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手册》、《淄博市市直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情况花名册》各一式3份(附电子版);(3)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工作方案、竞聘结果、竞聘结果公示各1份;(4)聘用管理岗位人员,附按管理权限下发的任命文件;聘用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人员,附资格证书(只交职务变动和岗位变化人员的);聘用兼职人员,附按管理权限审批的兼职审批表;以上材料复印件各1份;(5)最近一次备案的《淄博市市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手册》、《淄博市市直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情况花名册》复印件各1份;(6)最近一次批复的核准岗位设置方案的通知复印件1份;(7)其他相关材料。说明:(1)在聘期内退休的,聘任截止时间为退休当年当月的最后1天。(2)领导干部职务变动、单位变动要报兼职审批手续;单位未变,等级聘任的和单位变动,在原学校兼职,到新单位兼任同级别的,不需报兼职审批手续;不能超岗聘任;主辅系列岗位不能混用;等级岗位不能混用。
&&& 办理程序:(1)政策咨询;(2)提交材料;(3)市教育局审核研究;(4)送人社局办理;(5)批复。
&&& 办理时限:按人社局办理时限
&&& 收费标准:不收费
&&& 23.办理新录用人员聘用手续
&&& 服务对象:局直属单位、局属学校办理科室:组织人事科(814房间),联系电话:3189116
&&& 政策依据:《淄博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淄人发〔号)、《淄博市教育局局属学校聘用聘任管理办法》(淄人发〔2011〕7号)
&&& 提交材料:(1)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说明或工作报告1份;(2)市人社局录用文件复印件1份;(3)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一式2份;(4)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一式2份;(5)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一式3份。在《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汇总表》的“备注”栏中,要填写清楚两项内容,首先填写聘用人员来源,如“2012年公开招聘人员”;然后注明聘期,如“聘期:-”,要求聘期起始时间以聘用人员报到为准,聘期终止时间所有人员都要一致。填表日期统一按报送时间填写,不需提前。
&&& 办理程序:(1)政策咨询;(2)提交材料;(3)市教育局审核材料;(4)送人社局办理;(5)批复。
&&& 办理时限:按人社局办理时限
&&& 收费标准:不收费
&&& 24.办理全员聘用业务(主要指续聘人员的聘用手续办理)
&&& 服务对象:局直属单位、局属学校
&&& 办理科室:组织人事科(814房间),联系电话:3189116 政策依据:《淄博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淄人发〔号)、《淄博市教育局局属学校聘用聘任管理办法》(淄人发〔2011〕7号)
&&& 提交材料:(1)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说明一份;(2)编制实名制公示榜一份;(3)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一式3份;(4)淄博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一式3份。在《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汇总表》表头注明“续签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在“备注”栏中,要注明聘期,聘期内退休人员截止时间当年当月最后一天。填表日期统一按报送时间填写,不要提前。
&&& 办理程序:(1)政策咨询;(2)提交材料;(3)市教育局审核材料;(4)送人社局办理;(5)批复。
&&& 办理时限:按人社局办理时限
&&& 收费标准:不收费
&&& 25.办理领导干部岗位兼职审批手续
&&& 服务对象:局直属单位、局属学校
&&& 办理科室:组织人事科(814房间),联系电话:3189116
&&& 政策依据:《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淄人发〔号)
&&& 提交材料:(1)本单位兼职审批请示1份;(2)兼职审批表一式4份;(3)个人申请1份;(4)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程序:(1)政策咨询;(2)提交材料;(3)市教育局审核研究;(4)上报组织部办理;(5)批复。
&&& 办理时限:由市教育局审批的两周内办理,上报组织部审批的按组织部办理时限。
&&& 收费标准:不收费
&&& 26.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 服务对象:晋升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 办理科室:组织人事科(814房间),联系电话:3182501
&&&&政策依据:当年《关于做好我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
提交材料:(1)《评审表》、《一览表》、《六公开卡》等;(2)学历证书;(3)资格证书;(5)计算机证、继续教育证;(6)展示课备课本;(7)获奖证书;(8)论文等。
&&& 办理程序:(1)政策咨询;(2)提交材料;(3)审核报送;(4)评委会评选;(5)公示备案;(6)下文办证。
&&& 办理时限:每年10月至次年3月。
&&& 收费标准:执行全省统一职称评审费标准。
&&& 27.办理新录用人员工资
&&& 服务对象:新录用(招聘)人员
&&& 办理科室:组织人事科(814房间),联系电话:3189116
&&&&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离退休待遇管理工作的通知》(淄人社字〔2011〕58号)
&&& 提交材料:(1)请示报告一式两份;(2)方案表一式三份、花名册各一式三份;(3)个人表一式一份;(4)录取文件复印件一份;(4)学历、学位复印件一份;(5)教师资格证复印件一份、(6)派遣证复印件一份;(7)增人计划卡复印件一份。办理程序:(1)政策咨询;(2)提交材料;(3)审核报送;(4)批复备案;(5)申领工资。
&&&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不收费
&&& 28.办理转正定职手续
&&& 服务对象:转正定职人员
&&& 办理科室:组织人事科(814房间),联系电话:3189116
&&& 政策依据:《关于做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转正定职工资的通知》(淄人社字〔2005〕45号)
&&& 提交材料:(1)考核鉴定表2份;(2)确职表2份;(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培训合格证原件。
&&& 办理程序:(1)政策咨询;(2)提交材料;(3)审核报送;(4)批复备案;(5)办理证书。
&&&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不收费
&&& 29.办理转正定级工资
&&& 服务对象:转正定职人员
&&& 办理科室:组织人事科(814房间),联系电话:3182501
&&& 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离退休待遇管理工作的通知》(淄人社字〔2011〕58号)
&&& 提交材料:(1) 请示报告一式两份;(2)方案表一式三份、花名册各一式三份;(3)个人表一式一份;(4)聘文一份;(5)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派遣证复印件各一份;(6)新录用工作人员工资花名册复印件一份;(7)《淄博市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变动情况一览表》复印件一份。
&&& 办理程序:(1)政策咨询;(2)提交材料;(3)审核报送;(4)批复备案;(5)申领工资。
&&&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不收费
&&& 30.办理等级聘任工资
&&& 服务对象:等级聘任人员
&&& 办理科室:组织人事科(814房间),联系电话:3182501
&&& 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离退休待遇管理工作的通知》(淄人社字〔2011〕58号)
&&& 提交材料:(1)请示报告一式两份;(2)方案表一式三份、花名册各一式三份;(3)个人表一式一份;(4)取得资格文件复印件一份、聘文复印件一份;(5)最后批复的工资复印件一份;(6)人社局批复《淄博市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变动情况一览表》复印件一份。
&&& 办理程序:(1)政策咨询;(2)提交材料;(3)审核报送;(4)批复备案;(5)申领工资。
&&&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不收费
&&& 31.办理退休手续
&&& 服务对象:退休人员
&&& 办理科室:组织人事科(814房间),联系电话:3182501
&&& 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离退休待遇管理工作的通知》(淄人社字〔2011〕58号)
&&& 提交材料:(1)个人档案;(2)退休审批表。
&&& 办理程序:(1)政策咨询;(2)提交材料;(3)审核盖章;(4)领取退休证书。
&&&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不收费
&&& 32.办理退休待遇
&&& 服务对象:退休人员
&&& 办理科室:组织人事科(814房间),联系电话:3182501
&&&&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离退休待遇管理工作的通知》(淄人社字〔2011〕58号)
&&& 提交材料:(1) 个人档案;(2)退休审批表。(3) 三十年荣誉证书或独生子女证原件;(4)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申领表;(5) 增发退休费审核表。
&&& 办理程序:(1)持退休审批表到养老保险处办理退休费减少;(2)持退休审批表复印件一份、三十年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个人档案)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办理提高退休费比例;(3)持提高退休费比例批复文件、《增发退休费审核表》一式四份、退休审批表复印件、最后一次工资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申领表》办理增发退休费;(4)凭人社局批复的《增发退休费审核表》等到养老保险处办理退休费增加,兑现退休人员待遇。
&&&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不收费
&&& 33.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 服务对象:组织关系在局直属单位和局属学校的党员办理科室:组织人事科(814房间),联系电话:3182501 政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严格使用新式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通知》
提交材料: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 办理程序:(1)核实身份;(2)审查材料;(3)开具转接的介绍信:局直属单位和局属学校之间转移的,直接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往市内其他单位的,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县级以上(区县)部门党委组织部门;转往市外单位的,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市委组织部进行转接。
&&& 办理时限:随到随办
&&& 收费标准:不收费
&&& 34.办理经费申请业务
&&& 服务对象:局直属单位、局属学校、区县教育(教体)局、区县学校
&&& 办理科室:计财审计科(819室),联系电话:2777760
&&&&政策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财经政策法规
&&& 提交材料:项目申请报告(经费预算)、项目可行性报告(绩效目标)、其他有关材料。
&&& 办理程序:(1)政策咨询;(2)提报材料;(3)组织初审;(4)提报研究;(5)集中报送。
&&& 办理时限:接受申请后10个工作日(需其他部门联合审查的20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不收费
&&& 35.办理基本建设申请业务
&&& 服务对象:局属学校
&&& 办理科室:计财审计科(819室),联系电话:2777760
&&& &政策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教育基本建设政策
&&& 提交材料:基本建设申请报告、项目可行性报告、其他有关材料
&&& 办理程序:(1)政策咨询;(2)提报材料;(3)组织初审;(4)提报研究;(5)上报待批。
&&& 办理时限:接受申请后30个工作日(需其他部门联合审查的45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不收费
&&& 36.办理招生计划业务
&&& 服务对象:市属高校(含普通中专)、普通高中学校
&&& 办理科室:计财审计科(817室),联系电话:2772695
&&& 政策依据:省市有关招生政策规定
&&& 提交材料:招生计划申请报告、基本办学条件评价、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 办理程序:(1)政策咨询;(2)提报材料;(3)组织初审;(4)提报研究;(5)复审;(6)集中报送或集中批复。
&&& 办理时限:按照省、市规定
&&& 收费标准:不收费
&&& 37.淄博市初中毕业生体育与健康测试工作
&&& 服务对象:学生、家长
&&& 办理科室:体卫艺科(801房间),联系电话:2773537
&&& 政策依据:《关于实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淄政办发〔2010〕55号)和每年的淄博市初中学业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
&&& 提交材料:淄博市初中毕业生体育与健康测试工作方案
&&& 办理程序:(1)政策咨询;(2)提交请示;(3)集中研究;(4)提供材料。
&&&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不收费
&&& 38.学校申请召开教代会事项
&&& 服务对象:学校
&&& 办理科室:教育工会(828房间),联系电话:3181889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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