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万达附近驾校有驾校训练场吗

  尹小姐:去年年底,我在台湾街附近一家驾校报名参加培训,学费是6800元。等我交完钱后,教练说到时候要去漳州考试,说那边比较好过。当时我觉得可能确实是这样,所以也没太在意。  没想到先是到万达附近练了几次车以后,忽然就换了个教练和场地,而且也不再来接我们了。每次我都得自己坐车到曾厝垵那边去练。就算这样那也没什么,结果等我去漳州参加考试后,才觉得真的是非常之烦。  因为我自己眼睛不大好,结果到现在科目一都还没通过。到了漳州那边以后,我还听一个学员说还得自己花钱在那边住宿。前几天我第三次去那边考科目一,因为我已经想好不准备再这么学下去了,所以也没在意,结果依旧没有通过。然后我就找到驾校公司,说不能再在他们那里学了,要求他们退钱。结果我在公司呆了老半天,根本就没人理我,都是互相推来推去。后来看我一直不肯走,才说跟老板商量一下。  到了昨天,终于给我回话说,只能退我3400元,其他的钱因为相关培训费用都扣掉了。我觉得这非常不合理,我一共到现在也才练了十几次车,而且根本就没让我好好学,他们竟然还要扣这么多钱?这家公司叫厦门鑫双榕汽车培训有限公司。漳州:建驾校训练场行贿&单位及法人代表都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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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芗城:建驾校训练场行贿 单位及法人代表都获刑
  今年9月,漳州芗城区交通局原副局长陈来顺等6人因受贿被判刑。
  21日,记者获悉,经芗城检察院提起公诉,芗城法院一审作出判决:漳州市丰达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下称丰达驾校)犯单位行贿罪,被判处罚金20万元,驾校法人代表杨某犯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2005年间,丰达驾校在投资建设教练所机动车员训练场期间,法人代表杨某同意芗城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陈来顺、交通综合执法行政大队林某、运管所副所长张某、驾培股工作人员王某以他人名义入股。
  杨某为了单位能得到芗城区交通运输局在日常管理中的“照顾”,年间,在陈来顺、林某、张某、王某四人未足额出资的情况下,杨某仍按训练场场地10%的股份,训练场理论12.5%的股份给予分红款。至案发时,杨某送予陈来顺、林某、张某、王某四人训练场分红款共计人民币元。(记者 曾炳光)
(责编:罗熙照(实习生)、张子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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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by .cn. all rights reserved漳州一驾校行贿被处罚法人代表获缓刑
驾校是培训学员获取驾照的地方,为了学员真的驾驶水平,也为了不给社会培训出不合格的驾驶员,驾校应该是按照相关的规定办事的,应该是对学员严格要求,这是对学员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的,而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但是有的驾校则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从一开始就行贿有关部门,希望有关部门可以为自己高抬贵手。
据有关媒体报道,在漳州芗城有一个驾校,为了自己驾校内的学员可以得到照顾,竟然是从建立驾校开始就行贿漳州市芗城区交通运输局的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但是最终该驾校因为行贿的事情被罚款,而该驾校的法人代表也获缓刑。
据了解这所驾校是在2005年期间创建的,在创建的过程中,法人代表杨某就同意芗城区交通运输局的工作人员陈某,张某,王某,等人以他人的名义入股该驾校训练场。但是实际上交通运输局的这些人从来就没有进行过任何低投资,他们都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入干股的,目的就是为了给杨某做保护伞,就是为了从中获取利益。
而杨某之所会同意这些人入股驾校,当然也是希望在平时可以得到交通运输局的照顾,如果该驾校的学员没有完全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培训满全部的课时,那么就希望交通运输局可以通过造价来参加考试,或者是如果驾校出现什么违法的行为,也是希望这些人是可以帮忙来协调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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