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医药 危废危费处里

吉林医药学院
吉林医药学院医学检验专业毕业实习大纲
【实习目的】
毕业实习是高等医学院校医学检验教学过程中的最后环节,在系统完成医学基础理论课、临床专业课和课间实习基础上,是医学理论与临床实践相结合的具体过程;是学生将所学理论转向实际应用及能力提高的阶段;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和卫生方针,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适应社会需要的高级医学检验人才的重要组成部分。
【时间安排】
实习时间共48周,其中内科10周(请先安排);外科5周(请先安排),临床一般检验(包括寄生虫检验)8 周,输血科(或中心血站)2 周,临床血液学检验5周,临床生化检验(包括分子生物检验诊断学)7 周,微生物学检验5 周,免疫学检验(包括放射免疫检验)4 周,机动2 周;各医院可根据本院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安排。
学生在实习期间接受学院和实习医院的双重领导;按学院制定的《实习工作管理细则》组织实施。
基本技能实习项目
呼吸系统:上呼吸道感染、肺炎、支扩、肺结核;循环系统:高血压、心肌炎、心律失常、心衰、冠心病;消化系统:急慢性胃肠炎、胃十二指肠溃疡、肝硬化;;血液系统:缺铁性贫血、再障、白血病;风湿与胶原病: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中毒:催眠药中毒、有机磷中毒;
基本技能实习项目
掌握外科门诊病历的正确书写;外科常见病的物理学检查(如颈部检查、乳腺检查、腹部检查等);门诊小手术、无菌技术操作、消毒方法,无菌和感染伤口的换药方法;局麻技术、导尿、灌肠、肛门指诊方法;在带教教师指导下争取在门诊完成手术(清创缝合术、体表肿瘤切除术、乳腺脓肿切开引流术、拔甲、包皮环切等)。
重点实习病种:疖、痈、
1.各种重要脏器及脊柱创伤的诊断和搬运后送原则;各种穿刺术(胸穿、腹穿)。
2.掌握外科急腹症诊断与鉴别诊断;
临床一般检验
1.了解血液分析仪的工作原理、故障排除及质量控制;;尿液分析仪的使用原理;胃及十二指肠引流液检验,红斑狼疮细胞检查;
2.熟悉显微镜的工作原理;抗凝剂的抗凝原理;实验室其他常用器皿的清洁方法、污染标本的处理等;红细胞、白细胞、血小板直方图及相关参数分析(MCV、MCH、MCHC、RDW);尿液分析仪使用、维护及测定结果分析;脑脊液常规,痰液常规检查;常见性病病原体标本采集及检查,如革兰阴性双球菌、梅毒螺旋体及抗体、支原体、衣原体等;人体常见肠道寄生虫虫卵、绦虫孕节、微丝蚴、肺吸虫、血吸虫及血吸虫毛蚴、利什曼原虫、钩虫、疟原虫等检查;
3.掌握显微镜的使用与维护;瑞氏染液配制、染色方法及操作注意事项;临床检验标本的采集方法,常用抗凝剂的配制及应用;载玻片、试管等玻璃器材的清洁方法及注意事项;血液一般检验项目(红细胞计数、白细胞计数、血红蛋白测定、白细胞分类、血沉、网织红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的方法、注意事项及临床意义);血液细胞分析仪使用和维护;体液检测项目(尿蛋白、尿糖、尿酮体、尿胆红素测定及尿沉渣镜检的方法、注意事项及临床意义);粪便标本采集与制片,便常规、便潜血检查的方法、注意事项及临床意义;渗、漏出液常规检查;胸腹水常规的检验;精液常规检查;阴道分泌物常规检查,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检查;早期妊娠诊断试验。
输血科(或中心血站)
1.了解:Rh标准血清配制,新生儿溶血病及其他血型系统的检测。
2.熟悉:国家献血法及现行血库管理规则和条例;血液保养液配制、采血及血液保存;大量输血交叉配血试验和异常原因及处理;血库的基本技能,如献血员的筛选、输血用具的装备清洗和灭菌,采血、分装、分血、储血、发血等程序;输血在临床应用,如输血原则、成分输血、血液制品、输血前的准备、输血方法、输血后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及防止办法。
3.掌握:ABO血型及亚型鉴定,ABO标准血清配制,Rh血型鉴定,ABO血型交叉配血试验(含假阳性,假阴性鉴别),Rh血型交叉配血试验。
临床血液学检验
1.了解:血小板粘附和聚集功能测定、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检查;酯酶及糖原染色,骨髓穿刺术,骨髓活检术;骨髓细胞免疫表型分析;红细胞渗透脆性试验、抗人球蛋白试验;出凝血疾病诊断分析;血凝仪的使用及相关项目测定;血细胞培养技术,常用的染色体显带技术,电镜标本(透射电镜)制备。
2.熟悉:凝血酶凝固时间,抗凝血酶Ⅲ测定、鱼精蛋白副凝实验、FDP和D-二聚体测定的方法、临床意义、注意事项;过氧化物酶染色、中性粒细胞碱磷酶染色、铁染色的原理、方法、结果判定。
3.掌握:凝血酶原时间(PT),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血标本采集、测定方法、临床意义;骨髓涂片制作、染色;骨髓细胞学检查的内容、方法及报告单的书写;骨髓标本的存档;血细胞形态学(正常骨髓细胞形态特点及不典型学细胞的识别,常见的病理性红细胞、白细胞的识别,常见血液病的血液骨髓细胞学特点,如各类增生性贫血、再障、巨幼细胞性贫血、急粒、急淋、急单、慢粒、慢淋、原发性骨髓癌、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
临床生化检验
1.了解糖化血红蛋白、糖化血清蛋白、血乳酸及果糖胺测定临床意义;纤维蛋白原测定方法及临床意义;脂蛋白(a)测定方法及临床意义;检查肾小球及肾小管功能项目;有关肝纤维化检查项目及临床意义;血清同功酶测定方法及临床意义;血清微量元素测定方法及临床意义;饮水分析、毒物鉴定(砷、汞、铅、氰化物)CO中毒的检查方法;分子诊断技术在遗传病、传染病、肿瘤等疾病实验室诊断中的应用;治疗性药物浓度的监测;生检质量控制方法;临床生物化学检验的方法学选择和评价;参考血清、标准品和试剂盒的选择要求、储存措施;实验室的组织与管理。
2.熟悉糖耐量试验原理及临床意义、尿液及脑脊液葡萄糖定量测定方法及临床意义;光密度扫描计的使用;尿液及脑脊液蛋白定量测定方法及临床意义;载脂蛋白A、B及低密度胆固醇测定方法及临床意义;血尿酸测定方法及临床意义和尿微量蛋白定量测定方法及临床意义;血氨及血清总胆汁酸测定方法及临床意义;心肌酶谱、肝酶谱综合分析;血清阴离子测定临床意义和血清离子钙、无机磷、血清镁、铁测定方法及临床意义;血气分析仪工作原理、使用、保养及维护及血气分析质量控制;激素,如尿17-羟类固醇、17-酮类固醇、T3、T4、雄激素、雌激素及HCG等测定方法及临床意义;PCR仪使用方法;生化分析仪参数计算及设置,各类分光光度计、离心机、水浴箱、离子选择电极、分析天平、电子天平和普通天平、电冰箱的使用与维护。
3.掌握血清葡萄糖测定原理、方法、注意事项及临床意义;血清总蛋白、清蛋白、球蛋白及血清蛋白醋酸纤维素膜电泳原理、方法、注意事项及临床意义;血清总胆固醇、甘油三酯测定、高密度胆固醇(包括亚类)测定原理、方法、注意事项及临床意义;血清肌酐、尿素测定原理、方法、注意事项及临床意义;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血清总胆红素与结合胆红素测定原理、方法、注意事项及临床意义;血、尿淀粉酶测定原理、方法、注意事项及临床意义;血清乳酸脱氢酶、肌酸激酶、γ-谷氨酰转移酶、胆碱酯酶、脂肪酶测定方法及临床意义;血清K、Na、Cl、Ca测定原理、方法、注意事项及临床意义;血气标本采集,血气分析综合指标及酸碱失衡的判断;缓冲液、抗凝剂、标准酸碱溶液、常用生化试剂的配制和滴定校正;铬酸清洗液的配制;常用器材的准备和处理,如试管、吸管、容量瓶、烧瓶、定量瓶及量筒等玻璃器皿的洗涤和干燥。
临床微生物学检验
1.了解微生物检验工作特点、管理模式(工作制度、操作规程、药品器材);荧光染色的用途;空肠弯曲菌、幽门螺杆菌、支原体、衣原体的培养鉴定;自动细菌培养及鉴定系统的使用;临床细菌学检验的质量保证,室内质量控制,室间质量评价。
2.熟悉微生物检验设施、设备和常用仪器(培养箱、水浴箱、高压灭菌设备)使用和保养;革兰氏染色方法、抗酸染色方法的原理、临床意义;巧克力(色)琼脂平板培养基的制备和用途;大肠埃希菌、绿脓杆菌、变形杆菌、白喉棒状和杆状、常见病原性真菌、厌O2菌、人畜共患菌等常规鉴定和临床意义;梅毒及非淋菌性尿道炎病原体的检验和血清学试验;敏感性试验(K-B法)药物选择标准。
3.掌握各种常见培养基的接种方法,微生物检验报告单的填写、记录和发送;临床常见微生物标本的采集、运送、保养处理及常规检查方法;革兰氏染色方法、注意事项、报告方式;抗酸染色方法、注意事项、报告方式;肉汤、普通琼脂培养基、血液琼脂平板、血液增菌培养基、蛋白胨水、SS琼脂、伊红-美蓝琼脂培养基、麦康凯培养基制备、注意事项和用途;血液、粪便、尿液(包括定量计数)培养和细菌鉴定(包括定量计数),脑脊液、浓汁等接种方法和临床意义;常见致病菌,如化脓性球菌、志贺菌属、沙门菌属、结核分枝杆菌、克雷波菌、霍乱弧菌等常规鉴定、分离培养和临床意义;细菌对药物敏感性试验(K-B法)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结果判断及报告方式。
临床免疫学检验
1.了解肿瘤标志物的测定方法;溶脲脲原体等抗原和抗体的测定方法;细胞因子检测在临床疾病及疗效判断中的应用。
2.熟悉补体其他成分测定方法、注意事项、临床应用;T细胞亚群分型、吞噬细胞功能测定的方法、注意事项、临床应用;临床常见的病毒血清学试验;甲、丙、丁、戊型肝炎病毒的分型、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检测方法、原理和临床意义。
3.掌握各种免疫球蛋白,如IgG、IgA、IgM、IgE等测定原理、方法、注意事项、临床应用;冷凝集试验原理、注意事项、临床应用;补体测定(总补体、C3)原理、方法、注意事项、临床应用;T细胞总E花环试验(Et)和活性E花环试验(Ea)的原理、方法、注意事项、临床应用;免疫复合物、各种自身抗体(如抗核抗体、抗DNA、ENR等抗体)、类风湿因子测定测定原理、方法、注意事项、临床应用;甲胎蛋白测定原理、方法、注意事项、临床意义;癌胚抗原检测方法和临床意义;抗“O”试验、肥达试验的结果判定、原理、注意事项、临床应用、报告方式;乙肝病毒抗原抗体系统监测方法、原理、注意事项、临床意义、报告方式。
附:(根据实习基地条件和个人能力选择进行)
吉林医药学院医学检验专业毕业论文撰写提纲
【撰写目的】
随着医学迅猛发展,对医学检验不断提出开展新项目的要求,因此,应培养检验专业学生有开展新项目的能力。根据本科医学检验专业培养目标和总体要求,应着重培养学生的科学思维,科学探索精神、创新精神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在毕业实习后期可安排一定时间,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科研的初步训练,以培养实习生科研论文撰写的选题、设计、实验操作、数据处理分析综合和论文撰写的实际能力。
【撰写要求】
(一)论文选题&&&&&&&&&&&&&
&&&&&&&&&&&&&&&&&&&&&&&&&&&&&&&&&&&&&&&&&&&&&&&&&&&&&&&&&&&&&&&&&&&&&&&&&&&&&
&主要由实习科室指导老师确定,课题要结合实习科室的实际,题目不宜过大;撰写论文应3000字以上,中外文参考文献不得少于10篇。
学生提交的毕业论文(设计)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课题名称;(2)目录;(3)中英文摘要(300左右)及关键词;(4)前言;(5)正文;(6)参考文献;(7)致谢。
(三)论文字型字号
题目:黑体3号、居中;一级标题:黑体4号、居中;二级标题:宋体4号、居左空2字距;三级标题:揩体4号、居左空2字距;关键词、摘要:宋体小4号、居左;英文用Times New Roman 字体小4号、居左;引言、正文宋体小4号、居左空2字距;表题、图题:黑体小5号;参考文献:宋体小4号
&&&& &(四)版面设置
用A4纸打印两份;页边距设置为:上、下各2.5cm,左、右各3.Ocm,间距为1.5倍行距,标准字符间距。
【评审方法】
(一)首次评审
在实习科室答辩,实习生在此基础上修改完善后交指导老师,由指导老师按评分表给予评分(评分标准见后附)
(二)再次评审
学生返校后,由检验系组织专业评审组(5~7人)进行论文答辩;学生先进行论文报告(限10分内),然后由评审组提出问题进行答辩(向学生提出的问题可以是论文内容,也可以是与论文相关的专业知识)。&&&&&&&&&&&&&&&&&&&&&&&&&&&&&&&&&&&&&&&&&&&&&&&&&&&&&&&&&&&&&&&&&&&&&&&&&&&&&&&&&&&&&&&&&
(三)评分标准及分数计算
评分标准:论文合计得分:90~100分者为优秀;70~89分者为良好;60~69分为一般;59分以下者不及格。
实习单位指导老师评审得分占40%;返校后评审组评审得分占60%,两者之和为论文最后得分。
(四)论文答辩时间
每位同学答辩总时间不超过20分钟。
论文评审结果
作者姓名:&&& &&评审老师:&&&&& &&时间:&&&&& 年& 月& 日
内&&&&&& 容
选课题、实验设计,计划合理性
使用医学资料及外文书刊能力
操作熟练、细心、正确无菌观念
撰写论文和分析能力,逻辑性强
作风、尊师、团结、医德、工作
劳动观念、爱护仪器、节约试剂
合&&&&&&&&&&&&
论文合计得分:90~100分者为优秀;70~89分者为良好;60~69分为一般;59分以下者为不及格。
吉林医药学院毕业实习生管理制度
毕业实习是医学生在校学习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毕业实习生的管理,保证实习质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 凡属我院各部(院、系)专业本、专科层次的学生,在完成各科理论学习后,必须参加毕业实习;实习内容、时间严格按照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执行。
第二条& 实习前各部(院、系)均需组织毕业实习教育,实习生必须参加,以端正实习态度,明确实习任务,增强在实习期间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意识。
第三条& 实习期间,接受学院和实习基地的双重领导,日常管理由实习基地全权负责。
第四条& 实习生按照“博学厚德,扶伤济世”的学院校训严格要求自己。
第五条& 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实习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带教老师的安排,在实习过程中如有建议或意见应向实习组长、带教老师和实习基地主管领导反映。
第六条& 实习生应按实习基地的规定参加政治学习及党团活动。
第七条 &实习生应尊重实习基地的领导、带教老师和其他工作人员。
第八条 &实习生应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勤奋工作,行为端正、作风正派。
第九条& 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因病、因事请假,必须严格执行《吉林医药学院毕业实习生纪律条例》。
第十条& 在给予实习生纪律处分时,先由实习生个人写出检查,所在实习基地主管部门核实情况并签署意见,再由我院的相关部、院、系核准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教务处;教务处根据学院有关规定报院领导后,做出处理决定。
第十一条& 实习基地如认为实习生不能继续实习,须以书面形式说明中止实习的理由及原因,并通知学院教务处,共同协商处理。
第十二条& 实习生在实习过程中若发生意外,实习基地应及时通知学院教务处及学生所在部、院、系领导,以便共同解决处理。
第十三条& 实习生在每科实习结束时,应认真填写《毕业实习手册》;写出本科实习小结,填好病种统计表、技能操作统计表、病历书写登记表等,并由带教老师审核后签字。
第十四条& 毕业实习结束后,按学院统一时间集体返校,不得单独行动和擅自提前或推迟返校时间。
第十五条& 实习生在实习阶段设置实习小组,组长要认真负责,真实客观地反映实习情况;为顺利完成实习任务,其主要职责:
1.以身作则,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做到四带头:带头参加集体活动,带头搞好各科实习,带头遵纪守法、做好事,带头搞好与实习单位的关系);
2.团结同学,办事公正,敢抓敢管,敢于承担责任;
3.经常向实习基地主管领导、科教科、护理部和带教老师征求意见,并将意见及时向同学们传达;
4.全面负责同学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行政管理;定期召开组务会(至少每月1次),认真总结实习情况,表扬好人好事,同时要指出问题,批评错误;以电话、传真、书信等方式每月向部(院)、系汇报实习小组的考勤、思想工作及生活动态等情况;
5.毕业实习结束时,做好离开实习基地善后工作;交还借用的一切物品及住房钥匙,并打扫好宿舍卫生,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验收后方可离院;
6.组织好同学返校行李物品的各项准备和托运工作,在返校途中注意安全,提高警惕,以防发生意外。
第十六条& 本规定适用于学院各专业本、专科学生。
吉林医药学院毕业实习生纪律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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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实习存在周期长、学生分散、教学管理特殊等特点,为规范毕业实习管理工作,达到毕业实习教学的目的和要求,针对学生毕业实习期间存在的一些问题,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严格要求自己,克服困难、坚守实习岗位,一般不得随意请假,以免影响毕业实习。
第二条& 严格请销假制度;凡请销假者必须履行正常的请销假手续。
1.请假者,必须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按规定的批准权限履行手续;批准的请假条交实习组长后方能离开实习岗位;口头请假无效;实习组长应妥善保管请假条,以待备查;
2.请假1天者,经带教老师批准;
3.请假1天以上、3天以内者,经实习所在科主任批准;
4.请假3天以上、1周以内者,经科主任同意后,由实习组长报实习基地主管部门批准;
5.请假超过1周者,经实习基地同意后,报学院教务处研究批准。
第三条& 凡未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实习岗位者、请假到期未归或续假未经批准者,均按旷课论处。
第四条& 根据旷课时间及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具体要求(旷课时间每天按10学时计算):
1.10学时以下者,给予批评教育;
2.达到20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
3.达到30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4.达到40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
5.达到50学时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6.达到50学时以上者,给予开除学籍处理。
第五条& 凡无故迟到或早退累计3次者,按旷课5学时计。
第六条& 实习期间,若迟到、早退、旷课、请假时间累计超过该科实习学时三分之一者,不能参加本科室的考核。
第七条& 因故缺席时间累计超过100学时者,视其具体情况由学院教务处决定是否给予补实习。
第八条& 实习期间无寒、暑假;法定假日、星期天上午实习生应照常查房,处理日常医疗工作,处理完后方可休息;节假日原则上就地休息,若有特殊情况须离开实习基地者,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凡未经批准离开实习基地或期满不归者,以旷课论处。
第九条& 请病假须有保健科诊断证明书;患病者原则上就地休息治疗(特殊病情患者除外),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实习基地休息治疗者,按旷课论处。
第十条& 管理部门包括部、院、系、学生工作部等,因公务需要实习生离岗,也要按以上程序以书面材料形式请假,准假后方能离岗,否则按违纪处理。
第十一条& 因严重违法、违纪、违章,其所在实习基地拟定停止本人实习,实习基地教学主管部门应事先向学院教务处通报,由教务处转学生工作部下文处理,处理级别按学籍管理条例办理;在学院处理决定没有做出之前,原则上该生应继续留在原实习基地实习。
第十二条& 被停止实习者能否继续实习,将由该生所在部、院、系研究报教务处审批;重新安排实习者其实习费、往返路费自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学院各专业本、专科学生。
吉林医药学院毕业实习生安全规则
为加强学院毕业实习管理工作,维护正常实习教学秩序,完善实习教学管理体制严防发生意外事故和不安全因素,保障实习生人身和财物安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守规则。
第一条& 严格遵守实习基地所在地区的法律法规,严禁从事任何违法违纪活动。
第二条& 不得留宿异性,未经批准不得留住客人。
第三条& 严禁在宿舍内私自接线安装电源、使用各类电器和充电器,如电炉子、电热杯、电饭锅、电褥子等;严禁将应急灯、煤油灯、蜡烛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宿舍。
第四条& 严禁在宿舍内酗酒、赌博,一经发现按实习基地和学院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五条& 提高警惕,防盗防火,杜绝恶性事故发生。
第六条& 组织集体课外活动,须经学院同意,按学院规定进行;未经学院批准,实习期间不得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等活动。
第七条& 严禁在任何时间出入不健康的娱乐场所。
第八条& 严禁户外游泳。
第九条& 未经学院批准,实习期间不得参加扑救山林、森林火灾和防汛、防洪等活动。
第十条& 认真遵守实习所在实习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实习基地的领导指挥,服从管理。
第十一条& 加强交通安全意识,认真遵守交通法规;在实习途中乘车、坐船等,及在市内搭乘交通工具时,要保管好钱、物和证件,遇意外情况时,要冷静处理;若发生意外,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并迅速报告学院。
第十二条& 不在无卫生健康许可证的餐饮场所就餐。
第十三条& 严禁打架斗殴;违反纪律经批准教育不改者,取消毕业实习资格,责令返回学院,并视其性质、情节、态度等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第十四条& 因违反安全守则,造成伤亡和财物丢失时,由个人自己承担所有责任。
第十五条& 本规则适用于学院各专业本、专科学生。
吉林医药学院毕业实习生守则
为加强学院毕业实习管理工作,保障正常的实习教学秩序,使实习生顺利完成实习任务,依据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守则。
第一条& 严格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和实习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坚守岗位,因故离开需经带教老师同意,并向值班护士告知去向后才能离开。
第二条& 实习期间,政治学习、党团活动按照实习基地的安排组织进行,并完成学院制订的思想政治教育计划。
第三条& 按照实习计划大纲和有关规定进行实习,不准擅自挑选实习基地和实习科目。
第四条& 谦虚谨慎,文明礼貌,团结同学,有理想,守纪律;自觉服从实习基地的各级领导;对患者要认真负责,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第五条&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与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反对脱离实际、单纯追求技术操作而忽视基础训练的倾向;严格遵循带教老师的指导,不得私自进行各种诊疗工作及开具各种证明;未经带教老师允许,不得任意更改医嘱和不按规定的方法处理临床工作。
第六条& 上班时穿戴整齐,讲究卫生,仪表端正,言谈、举止文明。
第七条& 爱护公物、历行节约;未经许可,不准私自动用贵重仪器、设备及其他物品,损坏东西主动报告并按规定赔偿。
第八条 &遵守公共场所的有关规定;不扰乱秩序、不打架斗殴、不赌博、不酗酒,不观看、传播反动、淫秽书刊和声像制品。
第九条& 对患者及其家属的馈赠,一律婉言谢绝,更不准索取钱物;严禁以患者名义(无论患者是否同意)为自己或亲友开药、开检查单等,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第十条& 在解答患者及其家属的有关问题时,要遵照带教老师的意见和保护性医疗制度原则进行;男实习生给女患者作妇科检查时,应有女医护人员在场,夜间不准对患者进行体检,除因值班或抢救危重患者等工作需要外。
第十一条& 严禁利用个人职权为患者开药、随意开各种检查、开假诊断书等。
第十二条& 严禁以预防和保健为名,自行组织患者购买、服用任何保健药品。
第十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学院各专业本、专科学生。
吉林医药学院毕业实习生考核规则
为保证毕业实习质量,激发学习兴趣,毕业以后更好地胜任本职工作,依据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一条& 每科实习结束时,指导老师根据实习生的实习态度、认真学习程度、思想状态、有无违纪、团结合作等做出一般性考核。
第二条& 每科实习结束时,指导老师根据实习主要内容,进行基本理论、基本操作及各种登记等专业考核。
第三条& 考核成绩计算以一般性考核与专业考核相结合,进行综合评定,考核分为“优(90分以上)”、“良(70~89分之间)”、“及格(60~69分之间)”、“不及格(59分以下)”。
第四条& 整个实习结束时,由实习主管单位根据整个实习表现、考核成绩等给出实习考核成绩并写出评语;其成绩评定方法同本规则第三条。
第五条& 实习期间,若迟到、早退、旷课、请假时间累计超过该科实习学时三分之一者,不能参加本学科的考核。
第五条& 全部实习结束后,有一科以上(含一科)无成绩或不及格者,不能参加毕业综合考试。
第六条& 本规则适用于学院各专业本、专科学生。
吉林医药学院医学检验专业毕业实习生职责
为加强学院毕业实习管理工作,完成毕业实习任务,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第一条 &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进行实习,严格遵守实习基地的一切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防止医疗差错、纠纷和事故的发生。
&&& 第二条& 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内容、要求、程序、方法进行实验操作;检验结果未经带教老师审核鉴定,不得自行发报告单;检验结果如实记录,不得涂改,严禁弄虚作假或伪造记录等。
&&& 第三条& 危重患者、急诊患者的有关化验项目(如血型、血气、血钾、血钠等)要努力做到迅速无误,积极配合临床抢救治疗工作。
&&& 第四条& 未经带教老师同意,不得擅自在患者身体采取标本和进行其他技术操作。
&&& 第五条& 对于难以获得的标本(如脑脊液、骨髓液等)检验时,事先要有计划性,一次留取足量,以便必要时采用其他检验方法;留取标本要妥善保管,不可搞错或流失,实验后,仍须保留一段时间,以备复核。
&&& 第六条& 对烈性传染病患者的阳性标本或出现检验结果与临床症状不符时,应及时向带教老师报告;具有传染性的标本及污染的器械,应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和方法,在指定地点及时处理。
&&& 第七条& 配制或使用试剂时仔细核对标签、标号及有效期;试剂配制或用后放在指定地点保存,以免失效;配制具有腐蚀性的试剂应按操作规程进行,严防意外事故。
&&& 第八条& 实验完成后,应及时整理好实验工作台,清洁实验器材,所用之物放回原处,门、窗、水、电、煤气等要随手关闭,不用的仪器设备应切断电源,如必须连续使用的要检查是否运转正常,然后才能离去。
&&& 第九条& 实习生在实习后期,参加科室值班工作(值副班),值班时间不得离开科室,如因事暂时离开岗位时须经带教老师同意,晚间值班按科室规定给予补休。
&&& 第十条& 提前15~30分钟上班,主动做好工作准备,交班或接班时对正在进行的实验情况及有关事项要交待清楚,必要时做简要的书面交接班记录,对贵重精密仪器(如显微镜等)要检查一下是否完好,如发现异常应报告带教老师,及时处理。
&&& 第十一条& 严格执行医院的医疗保护制度,凡属医院保密范围事项,不得向外泄露,对患者解释化验报告结果时,事先要征得带教老师同意。
&&& 第十二条& 要爱护仪器、设备及一切国家财产,如有损坏,应按赔偿制度处理,重要仪器设备、贵重试剂未经带教老师同意,不得擅自动用。
&&& 第十三条& 实习生在完成工作的同时,应学习器材的无菌处理、洗涤,主动做好清洁卫生工作。
&&& 第十四条& 实习操作应细心、准确、工作中必须谦虚谨慎、牢固地树立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反对粗枝大叶的不良作风。
&&& 第十五条& 积极参加各种业务学习,参加学术活动及会议时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
第十六条& 若因不负责任、粗枝大叶而造成差错或事故,应向实习组长和带教老师汇报,以便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并及时向医院、学院报告,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处分。
第十七条& 本职责适用医学检验专业本科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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