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男科医院误工费我是被人用铁器打伤,至头痛、脸部外伤、上门牙掉二颗,

请问我头部被人用铁器打出1.5厘米的伤口这样对方要拘留吗?拘留几天?_百度知道
请问我头部被人用铁器打出1.5厘米的伤口这样对方要拘留吗?拘留几天?
是拘留还是什么?伤口有1.5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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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 你这样的情况 当事人必须赔偿你的 首先是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计算公式: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至于伤残等级的话,这应该算是轻微伤,当然以当是法医鉴定为准. 对当事人的处理 故意伤人罪 参考资料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 应注意的是,本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只有当自伤行为是为了损害社会利益而触犯有关刑法规范时,才构成犯罪。例如,军人战时自伤,以逃避履行军事义务的,应按本法第434条追究刑事责任。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1、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的方式,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亦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前者如拳打脚踢、刀砍枪击、棒打石砸、火烧水烫等;后者则如负有保护幼儿责任的保姆不负责任,见幼儿拿刀往身上乱戳仍然不管,结果幼儿将自己眼睛刺瞎的行为,就可构成本罪。既可以由自己实施,又可以利用他人如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实施,还可以利用驯养的动物如毒蛇、狼犬等实施。既可以针对人身的外表,造成外部组织的残缺或容貌的毁坏,又可以针对人体的内部,造成内部组织、器官的破坏,妨碍其正常的功能活动。总之,无论是直接由本人实施还是间接实施,亦无论是针对何种部位,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只要出于故意,能造成他人的人身健康伤害,即可构成本罪。 2、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是非法进行的 如果某种致伤行为为法律所允许,就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正当防卫造成伤害而未过当的,医生对病人截肢治病等。经被害人同意的伤害,是否合法,要做具体分析。如果被害人的同意是为了达到危害社会的目的,这种同意不能排除伤害行为的非法性;如果这种同意是为了有益于社会的目的、则可以排除他人伤害行为的非法性。对于具有激烈对抗性体育运动项日中发生的伤害行为是否具有合法性,也应作具体分析。如果这种致伤动作本身为该项运动项目的规则所允许,这种伤害一般不能认为具有刑法上的非法性。如在足球比赛时,依据“合理冲撞规则”所实施而引起伤害的动作,一般不认为是伤害罪:如果比赛中动作粗鲁,明显违反规则要求,具有伤害他人身体故意的,也应按故意伤害罪论处。 3、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本罪 只是一般性的拳打脚踢、推拉撕扯,不会造成伤害结果的,则不能以本罪论处。伤害结果其表现可多种多样,有的是破坏了他人组织的完整性,如咬去鼻子、砍断手脚;有的是损害了他人器官的正常功能,如听觉、视觉、味觉丧失,精神失常等。但就结果的严重程度而言,则有3种形态,即轻伤、重伤或死亡。如果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如没有达到伤害等级或虽达到等级却属轻微伤,则不能以本罪论处。 所谓轻伤,是指由于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于轻微伤害的损伤。鉴定应当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所谓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丧失听、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以及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损害的伤害。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末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事先对于自己的伤害行为能给被害人造成何种程度的伤害,不一定有明确的认识和追求。无论造成何种程度的结果都在其主观犯意之内,所以,一般可按实际伤害结果来确定是故意轻伤还是故意重伤。故意轻伤的犯罪还存在犯罪未遂问题。但对重伤意图非常明显,例如企图严重毁容,并已着手实施的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即使未造成任何实际伤害,也应按故意重伤罪 (未遂)定罪量刑。 在故意伤害致死情况下,行为人主观上存在混合罪过形式,即同时具有伤害故意和致人死亡的过失,这是区别故意伤害致死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同过失致人死亡的主要标志。 [编辑本段]三、认定 (一)故意伤害罪的形态 故意轻伤的,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即行为人主观上只想造成轻伤结果,而实际上未造成轻伤结果的,不宜以犯罪论处。重伤意图非常明显,且已经着手实行重伤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应按故意重伤(未遂)论处。故意伤害致死的,属于结果加重犯,行为人主观上对伤害持故意,对致人死亡有过失。 符合犯罪主体要件的行为人,在伤害故意支配下实施了伤害行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达到轻伤程度的,即可认定为故意伤害罪的既遂。故意伤害造成重伤的,包含两种情况:一是行为人明显只具有轻伤的故意,但过失造成重伤;二是行为人明显具有重伤的故意,客观上也造成了重伤。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是典型的结果加重犯。故意伤害没有致人死亡的,不得认定为故意伤害致死的未遂犯。 故意伤害致死的成立,客观上要求伤害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主观上要求行为人对死亡没有故意,但具有预见可能性。既然是伤害致死,当然应将死亡者限定为伤害的对象,即只有导致伤害的对象死亡时才能认定为伤害致死。但对于伤害的对象不能作僵硬的理解,尤其应注意事实认识错误的处理原则。易言之,在伤害对象与死亡者不是同一人的情况下,应根据行为人对死亡者的死亡是否具有预见可能性以及有关事实认识错误的处理原则来认定是否伤害致死。(1)如果行为人甲对被害人乙实施伤害行为,虽然没有发生打击错误与对象认识错误,但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同时伤害丙却仍然实施伤害行为,因而造成丙死亡的,应认定为故意伤害致死。(2)如果行为人A本欲对被害人B实施伤害行为,但由于对象认识错误或者打击错误,而事实上对C实施伤害行为,导致C死亡的,应认定为故意伤害致死。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处理事实错误的法定符合说,刑法规定故意伤害罪不只是为了保护特定人的身体健康,而是为了保护一切人的身体健康;只要行为人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实施了伤害他人的行为,结果也伤害了他人,就成立故意伤害罪,而不要求其中的“他人”完全同一。故意伤害致死也是如此。B与C的身体均受刑法保护,发生对象认识错误或打击错误并不影响A的伤害行为性质,理当以故意伤害致死论处。(3)如果行为人张三对李四实施伤害行为,既没有发生事实认识错误,也不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同时伤害王五,由于某种原因致使王五死亡的,则难以认定张三的行为成立故意伤害致死。 (二)基于他人承诺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是否成立故意伤害罪? 这是较为棘手的问题。许多国家的刑法只是明文规定处罚基于承诺的杀人,并且其法定刑轻于普通故意杀人罪的法定刑,但没有对基于承诺的伤害做出规定。于是有人认为,既然刑法只规定了基于承诺的杀人罪,而没有规定基于承诺的伤害罪,就表明基于被害者承诺的伤害一概无罪。有人则得出相反结论:既然刑法只是特别规定了基于承诺的杀人,而没有特别规定基于承诺的伤害,就表明对基于承诺的伤害一概按普通伤害罪处理。二者似乎都走向了极端,于是出现了两种中间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在被害者承诺的伤害案中,如果行为违反了公序良俗,就不问伤害的轻重,以故意伤害罪论处;如果不违反公序良俗,即使造成了重大伤害,也不能认定为故意伤害罪一。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在基于被害者承诺的伤害案中,如果行为造成了重大伤害,就认定为故意伤害罪。但一般认为,在被害者承诺伤害的情况下,对造成重伤的宜认定为故意伤害罪。从与得承诺杀人的关联来考虑,造成重伤的行为通常是对生命造成了危险的行为,而经被害者承诺的杀人没有例外地构成故意杀人罪,故对造成重伤的同意伤害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比较合适。对基于被害者承诺造成轻伤的,不宜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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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说的应该不对吧,构不成故意伤害罪,这明显够不上轻伤,只能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拘留7天,赔偿医药费的事情。
我最恨,自称是律师的人了,什么也不懂,你懂公安业务吗,一群白痴,可以加我.告诉你。
要看具体情节而定,包括事件的双方责任,受伤具体程度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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耍的教室房顶突然坍塌,造成 1 人死亡,3 人重伤, 人不同程度的伤害。事故发生后, 18 人不同程度的伤害。事故发生后,学生得到及时的 救治,所有受伤的学生病情得到稳定。 救治,所有受伤的学生病情得到稳定。 律师点评]该学校的教室明显有不安全因素,同时, [律师点评]该学校的教室明显有不安全因素,同时, 学校也没有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学校也没有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以致学生能够在该 不安全的教室玩耍而造成严重的学生伤害事故。 不安全的教室玩耍而造成严重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 有关人员的行为明显构成了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 应当依照刑法的规定予以处理,同时, 罪,应当依照刑法的规定予以处理,同时,学校还应 当对受害学生或其家属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当对受害学生或其家属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对于刑事 责任按照刑法进行处理。 责任按照刑法进行处理。这里主要分析民事赔偿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 119 条的规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 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 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 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人必要的生 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人必要的生 活费等费用。可以肯定, 活费等费用。可以肯定,学校对伤害事故应当承担民 事责任, 即学校是该伤害事故的赔偿主体。 原因在于: 事责任, 即学校是该伤害事故的赔偿主体。 原因在于: 第一,发生了严重的学生伤害事故,造成多人伤亡, 第一,发生了严重的学生伤害事故,造成多人伤亡, 即发生了严重的伤害后果。第二, 即发生了严重的伤害后果。第二,学校没有能够对教 室进行安全维护和采取安全措施保障学生免受伤害, 室进行安全维护和采取安全措施保障学生免受伤害, 学校的不作为行为明显违反法律的规定, 学校的不作为行为明显违反法律的规定,违背法定的 义务。第三, 义务。第三,学校的不作为行为与损害后果有因果关 系,是学校的不作为行为造成了学生伤害事故后果的 发生。第四,学校存在主观过错。 发生。第四,学校存在主观过错。因此,学校对该事 故承担责任,应当对学生的伤亡后果负责赔偿损失。 故承担责任,应当对学生的伤亡后果负责赔偿损失。 总之,学校为本案的赔偿主体。这样, 总之,学校为本案的赔偿主体。这样,学校应当按照 法律上的规定赔偿受伤亡学生的全部损失。 法律上的规定赔偿受伤亡学生的全部损失。 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 2、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 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学校负有维护校园环境安全的法定义务, 学校负有维护校园环境安全的法定义务,不仅要提供 安全的教学设施, 安全的教学设施,还要求学校保证学校有安全的校园 管理秩序。一般在学校读书的学生, 管理秩序。一般在学校读书的学生,有的是未成年的 学生,即便是成年的学生, 学生,即便是成年的学生,也较为缺乏社会经验和阅 在保护自己、 认识回避危险方面的能力也比较差。 历, 在保护自己、 认识回避危险方面的能力也比较差。 这样,就需要学校尽可能提供安全的校园环境和秩 这样,就需要学校尽可能提供安全的校园环境和秩 序。如果学校疏于管理,而造成学生受到人身伤害, 如果学校疏于管理,而造成学生受到人身伤害, 则学校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则学校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2]某中学的住宿生唐某到热水房去提水 某中学的住宿生唐某到热水房去提水, [案例 2]某中学的住宿生唐某到热水房去提水,在其 接水时,锅炉发生爆炸。唐某来不及躲避, 接水时,锅炉发生爆炸。唐某来不及躲避,被开水泼 溅到脸上及全身,造成大面积烫伤。 溅到脸上及全身,造成大面积烫伤。学校迅速采取措 对唐某进行紧急救助和治疗。 施,对唐某进行紧急救助和治疗。后该学生脸部和身 体留下大面积伤痕。 体留下大面积伤痕。 律师点评] [律师点评]本案属于学校提供的学生生活设施存在 安全隐患,而导致学生人身伤害的事故。 安全隐患,而导致学生人身伤害的事故。学校负有为 学生提供安全的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的义务。 学生提供安全的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的义务。未 尽到法律义务导致学生受到人身伤害的, 尽到法律义务导致学生受到人身伤害的,应承担法律 责任。本案中,学校存在不作为的违法行为 存在不作为的违法行为, 责任。本案中,学校存在不作为的违法行为,正是该 违法行为造成了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根据《 违法行为造成了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根据《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 题的解释》 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 题的解释》第 7 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 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 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 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 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 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 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案中, 学校锅炉发生爆炸, 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案中, 学校锅炉发生爆炸, 学校有严重的过错,学校应是赔偿主体。 学校有严重的过错,学校应是赔偿主体。 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 3、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 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近年来,有关学校发生食物中毒的事情非常多, 近年来,有关学校发生食物中毒的事情非常多,已经 直接影响到学生的人身安全,因此, 直接影响到学生的人身安全,因此,各地各学校已经 着力开展食品、药品、饮用水方面的整顿工作。 着力开展食品、药品、饮用水方面的整顿工作。在学 校范围内,学校不仅是提供教育的机构, 校范围内,学校不仅是提供教育的机构,而且也是提 供学生后勤保障的机构。这样,对于药品、食品、 供学生后勤保障的机构。这样,对于药品、食品、饮 用水等方面的供给,学校应当保证质量。 用水等方面的供给,学校应当保证质量。如果学校向 学生提供了不符合标准的食品、药品、饮用水, 学生提供了不符合标准的食品、药品、饮用水,而导 致学生受到人身伤害,则学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致学生受到人身伤害,则学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某市某小学为了学生生活 学习的方便, 某市某小学为了学生生活、 [案例 3]某市某小学为了学生生活、学习的方便,长 期为本校学生提供早餐服务。 日早晨, 期为本校学生提供早餐服务。2003 年 5 月 6 日早晨, 分钟后, 该校部分小学生在食用早餐 20 分钟后,有的学生开 始头昏,有的开始腹泻,有的开始呕吐。学校发现后 发现后, 始头昏,有的开始腹泻,有的开始呕吐。学校发现后, 立即将就餐学生送到医院救治,同时封闭食堂。 立即将就餐学生送到医院救治,同时封闭食堂。后经 医生检查确认, 医生检查确认,这些学生是因为食用了沾有剧毒鼠药 的食品而导致的食物中毒。后经发现, 的食品而导致的食物中毒。后经发现,学校食堂管理 员从学校上级处领回鼠药后, 员从学校上级处领回鼠药后,随手放到厨房的柜子 而他人并不知晓。 里,而他人并不知晓。谁知早起做饭的师傅不小心碰 到药,药被碰溅到沸腾的锅里, 到药,药被碰溅到沸腾的锅里,这样就发生了中毒事 学生经抢救,最终全部脱离了危险。 件。学生经抢救,最终全部脱离了危险。 律师点评] [律师点评]这是一起因学校食堂向学生提供的食品 严重不符合卫生要求, 严重不符合卫生要求,而导致学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发 第一,学校及其工作人员有过错和违法行为; 生。第一,学校及其工作人员有过错和违法行为;第 违法行为导致学生事物中毒的伤害事故发生, 二,违法行为导致学生事物中毒的伤害事故发生,违 法行为与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 因此, 与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 法行为与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因此,学校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本案是一起学生责任事故, 赔偿责任。本案是一起学生责任事故,学校为本案的 赔偿主体。食堂管理人员作为学校的工作人员, 赔偿主体。食堂管理人员作为学校的工作人员,不直 接对学生中毒事故承担责任。但是, 接对学生中毒事故承担责任。但是,学校可以追究食 堂管理人员的相关责任。 堂管理人员的相关责任。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 4、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 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 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 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在实践中, 在实践中,许多事故都是由于未成年学生不懂得安全 知识,而学校和老师又没有给予安全教育和指导, 知识,而学校和老师又没有给予安全教育和指导,没 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造成的。在这种情况下, 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造成的。在这种情况下,发生 的学生伤害事故, 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要对自己未尽到教育和保护职 责承担责任 尤其是在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 担责任。 责承担责任。尤其是在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由于 教师未尽到安全注意和安全措施的义务而导致学生 受到伤害的案件较多, 这种情况下, 如果学校有过错, 受到伤害的案件较多, 这种情况下, 如果学校有过错, 则学校应当承担责任。 则学校应当承担责任。 [案例 4] 2003 年 4 月 25 日,某市某小学组织学生到 野外春游,学生们都非常高兴, 野外春游,学生们都非常高兴,大家排着队跟着老师 到野外的小河边。学生们尽情热闹和欢喜。 到野外的小河边。学生们尽情热闹和欢喜。后老师安 排学生分组自由活动,大家就三五成群地散开了。 排学生分组自由活动,大家就三五成群地散开了。一 学生李某发现一种好看的野果,就问其他学生。 学生李某发现一种好看的野果,就问其他学生。没有 人知道,李某就说: 我先尝尝吧。 于是, 人知道,李某就说:“我先尝尝吧。”于是,李某小 心地摘了一粒果吃起来,觉得味道还不错, 心地摘了一粒果吃起来,觉得味道还不错,就又吃了 一粒。其他同学看到,也一边摘一边吃起来 边摘一边吃起来。 一粒。其他同学看到,也一边摘一边吃起来。后来其 他小组的同学也好奇地吃起来, 他小组的同学也好奇地吃起来,而老师并没有制止该 种情况。等到下午要返回学校时, 种情况。等到下午要返回学校时,凡是吃了果子的学 生都出现不同程度的呕吐、腹痛、头晕现象, 生都出现不同程度的呕吐、腹痛、头晕现象,尤其以 李某的情况严重。 李某的情况严重。老师意识到学生可能吃了野果中毒 于是赶紧将学生送到医院救治。 了,于是赶紧将学生送到医院救治。结果因为李某吃 得过多而中毒死亡。最后, 得过多而中毒死亡。最后,大家才知道这种野果就是 叫水麻桑果的毒果。 叫水麻桑果的毒果。 律师点评] [律师点评]该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在学校组织的校外 活动中,造成该事故发生的原因, 活动中,造成该事故发生的原因,就在于学校或教师 在出游的过程中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 在出游的过程中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在 发现学生吃野果的时候, 发现学生吃野果的时候,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 要的安全措施 以制止学生的吃野果的行为, 措施, 要的安全措施,以制止学生的吃野果的行为,结果造 成李某中毒死亡、 成李某中毒死亡、其他学生不同程度中毒的事故发 因此,学校及老师没有尽到职责, 生。因此,学校及老师没有尽到职责,在他们的教育 管理责任范围内是有过错的, 管理责任范围内是有过错的,属于学校责任事故范 学校应当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 围, 学校应当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 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 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 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 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 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因 学校应当成为该伤害事故的赔偿主体。 此,学校应当成为该伤害事故的赔偿主体。 5、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 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教育是国家的一项重大事情, 教育是国家的一项重大事情,而教育的实施者往往是 教师以及学校的相关工作人员。这样, 教师以及学校的相关工作人员。这样,对于教师及相 关工作人员应当有较为严格的资格和条件要求。 关工作人员应当有较为严格的资格和条件要求。尤 其,对于根本不能胜任或不宜担任教师或学校其他相 关工作岗位的人,学校一定要采取措施杜绝。 关工作岗位的人,学校一定要采取措施杜绝。如果学 校疏于管理,而让不合格或不称职的人担任教师, 校疏于管理,而让不合格或不称职的人担任教师,则 在由于该原因造成学生人身伤害时, 在由于该原因造成学生人身伤害时,学校应当承担赔 偿责任。 偿责任。 刘某是某市某中学教师,他喜怒无常, [案例 5] 刘某是某市某中学教师,他喜怒无常,时而 对学生热得似一团火,时而又横眉冷对, 对学生热得似一团火,时而又横眉冷对,不分场合地 把学生训得抬不起头。但因刘某工作尚负责, 把学生训得抬不起头。但因刘某工作尚负责,学校人 员紧张,刘某又一再要求 一再要求, 员紧张,刘某又一再要求,于是新学期刘某当上了初 年级班主任。上任没多久,刘某就恶性发作, 一年级班主任。上任没多久,刘某就恶性发作,对不 顺眼惹他生气的学生挖苦 罚站、停课、留校、告状, 挖苦、 顺眼惹他生气的学生挖苦、罚站、停课、留校、告状, 还连家长一起训斥,严重地伤害了学生自尊心, 还连家长一起训斥,严重地伤害了学生自尊心,以至 于许多学生厌学,装病逃学,除了他的课, 于许多学生厌学,装病逃学,除了他的课,其他的课 都不好好上。甚至在全班点名开学生张某的批判会, 都不好好上。甚至在全班点名开学生张某的批判会, 并体罚张某,导致张某头部碰到墙上,导致脑震荡。 并体罚张某,导致张某头部碰到墙上,导致脑震荡。 后接到学生与家长的强烈反映后, 后接到学生与家长的强烈反映后,学校才将刘某换 但由于学生受到的影响太深, 下,但由于学生受到的影响太深,这个班很长时间也 没恢复元气。后经医院鉴定,刘某患有神经官能症。 没恢复元气。后经医院鉴定,刘某患有神经官能症。 这是一起由于教师患有精神病而导致未成年中学生 的人身权利、受教育的权利受到侵害的案例 利受到侵害的案例。 的人身权利、受教育的权利受到侵害的案例。 律师点评] [律师点评]本案属于典型的教师患有不适宜担任教 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学校未采取必要措施, 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学校未采取必要措施,而造成 学生受到伤害的事故,在这种情况下, 学生受到伤害的事故,在这种情况下,学校应当对学 生伤害事故承担赔偿责任, 生伤害事故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学校是赔偿责任 从法律的视角看, 人。从法律的视角看,对于未成年中学生遭受的身心 损害,学校和有关责任人员应负法律责任。 损害,学校和有关责任人员应负法律责任。对于本案 的法律责任,应适用有关国家法律、 的法律责任,应适用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 部门的行政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第一, 部门的行政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第一,学校和教师 对于在校的未成年学生, 对于在校的未成年学生,负有维护其合法权利的法律 义务。 义务。中学教师刘某在本案中对于其班上学生实施的 有关行为,属于侵权的违法行为, 有关行为,属于侵权的违法行为,严重侵害了未成年 中学生们的人身权利和受教育的权利。《民法通则》 。《民法通则 中学生们的人身权利和受教育的权利。《民法通则》 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 第 101 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 尊严受法律保护, 禁止用侮辱、 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 尊严受法律保护, 禁止用侮辱、 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 法人的名誉。《未成年人保护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 条规定: 法人的名誉。《未成年人保护法》第 15 条规定:学 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 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 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第二,本案中, 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第二,本案中,中学教师刘 某患有神经官能症, 某患有神经官能症,在对学生喜怒无常的症状已经凸 显的情况下,该中学还任命其为班主任, 显的情况下,该中学还任命其为班主任,致使刘某上 任后对学生经常采取挖苦、罚站、停课、留校、 任后对学生经常采取挖苦、罚站、停课、留校、告状 等体罚或变相体罚的措施,造成该学生脑震荡 生脑震荡, 等体罚或变相体罚的措施,造成该学生脑震荡,这严 重侵害了未成年中学生的人身权利。对于这种状况, 重侵害了未成年中学生的人身权利。对于这种状况, 学校领导却视而不见因此, 学校领导却视而不见因此,学校违反了其维护受教育 者合法人身权利和受教育权利的义务, 者合法人身权利和受教育权利的义务,应依法承担相 应法律责任。 应法律责任。 学校违反有关规定, 6、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 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 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 的。 学生到学校接受教育,是为了更好地成长, 学生到学校接受教育,是为了更好地成长,以便将来 能够为国家、为社会作贡献、 能够为国家、为社会作贡献、为自己的未来更美好而 打下很好的基础。这就需要学校以重点培养学生德、 打下很好的基础。这就需要学校以重点培养学生德、 劳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但是, 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但是,在实际 的生活中, 的生活中,学校为了某种目的往往不合适宜地安排学 生从事与其不相适应的活动 对于学校违反规定, 适应的活动。 生从事与其不相适应的活动。对于学校违反规定,让 学生从事不宜的劳动、体育的情况下, 学生从事不宜的劳动、体育的情况下,造成学生受到 人身伤害的,学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伤害的,学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某市一家在当地颇有影响的商场 某市一家在当地颇有影响的商场, [案例 6]某市一家在当地颇有影响的商场,与外资公 司合营,重新装修,即将开业。为造声势, 司合营,重新装修,即将开业。为造声势,他们邀请 了社会名流、领导来参加开业仪式, 了社会名流、领导来参加开业仪式,还邀请了附近的 某小学鼓号队助威。 某小学鼓号队助威。该商场许诺活动时间为 5 月 18 日上午 9 点到 11 点,前后两个小时即付学校酬金 20 学校同意。 元,学校同意。鼓号队 20 个学生于 18 日上午 8 点 40 分就到商场门口等候。 分就到商场门口等候。其中打小鼓的 10 岁的李某身 体虚弱,这几天又在发烧吃药, 体虚弱,这几天又在发烧吃药,早上他妈妈已经代他 向老师请假了,可是学校找不到人替 校找不到人替, 向老师请假了,可是学校找不到人替,非要李某来不 这天天气气温反常, 36℃, 可。这天天气气温反常,竟有 36℃,身穿厚厚的演奏 服背着鼓号的小学生们站在太阳下,大汉淋漓, 服背着鼓号的小学生们站在太阳下,大汉淋漓,可还 得在老师的督促下,一遍一遍地练习着。 得在老师的督促下,一遍一遍地练习着。就这样在烈 日暴晒下,李某突然晕倒, 日暴晒下,李某突然晕倒,经查为高温导致的急性脑 颅出血。后经抢救治疗脱离生命危险, 颅出血。后经抢救治疗脱离生命危险,并不得不休学 一年。 一年。 律师点评]本案属于典型的学校违反有关规定, [律师点评]本案属于典型的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 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其他 活动,而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事故,对此, 活动,而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事故,对此,学校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 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学校是本案事故的赔偿责任 主体。本案中, 主体。本案中,学校组织小学生 20 余人参加营利活 36℃的高温下活动, 动,并且在 36℃的高温下活动,身着厚重演出服的小 学生怎么能够忍受如此恶劣的环境?并且, 学生怎么能够忍受如此恶劣的环境?并且,学校是学 生受教育的场所, 生受教育的场所,无权利用学生从事商业活动为其营 对于学校来说,其主观上具有营利目的, 利,对于学校来说,其主观上具有营利目的,为了营 利组织学生参加不适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商业活动, 利组织学生参加不适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商业活动,据 民事损害赔偿的原则,应当由侵害人承担赔偿责任, 民事损害赔偿的原则,应当由侵害人承担赔偿责任, 而学校虽未直接侵害学生, 而学校虽未直接侵害学生,而是通过实施了组织对未 成年人参加有害的、 成年人参加有害的、活动而成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 主体。故本案应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主体。故本案应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 7、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 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 的注意的。 的注意的。 青少年学生正处于发育时期 由于生理的因素, 处于发育时期, 青少年学生正处于发育时期,由于生理的因素,或者 由于学生本身特定的体质和疾病, 由于学生本身特定的体质和疾病,而不能够参加某些 教学教育活动的,这种现象在学生中较为常见。 教学教育活动的,这种现象在学生中较为常见。如果 学校在知道学生的体质情况下, 学校在知道学生的体质情况下,还安排学生参加不宜 参加的教学活动,而导致学生受到伤害, 参加的教学活动,而导致学生受到伤害,则学校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 承担赔偿责任。 7]某地区一年一度的 [案例 7]某地区一年一度的 3000 米春季长跑越野赛又 开始了,高二学生李某去年获得青年女子第一名, 开始了,高二学生李某去年获得青年女子第一名,今 年参加比赛当然是顺理成章的。谁知比赛的前一天, 年参加比赛当然是顺理成章的。谁知比赛的前一天, 李某来月经了,她告诉了带队老师刘某, 李某来月经了,她告诉了带队老师刘某,但求胜心切 的刘某却照样要她参加比赛。 的刘某却照样要她参加比赛。李某在蒙蒙细雨中跑完 全程,并取得第三名的好成绩后病倒了,刘某自知理 全程,并取得第三名的好成绩后病倒了,刘某自知理 主动承担了药费和营养费。 亏,主动承担了药费和营养费。 律师点评] [律师点评]这是一起由于学校教师明知学生有特殊 生理状况,仍要求学生参加不宜从事的活动, 生理状况,仍要求学生参加不宜从事的活动,从而造 成学生人身健康受到损害的学校责任事故。 成学生人身健康受到损害的学校责任事故。对于这类 事故,学校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事故,学校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并可向有故意或重大 过失的教师追究。 过失的教师追究。本案是由于履行学校职务的教师刘 某未尽到法定职责而导致学生李某身体健康遭受损 害的事故,属于学校责任事故。所谓学校责任事故, 害的事故,属于学校责任事故。所谓学校责任事故, 是指由于学校存在疏忽过失,未尽到相应的教育、 是指由于学校存在疏忽过失,未尽到相应的教育、管 理与保护的职责与义务,而导致的学生伤害事故。 理与保护的职责与义务,而导致的学生伤害事故。本 案中, 案中,教师刘某的行为实际上是执行学校职务的行 其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存在过失应视为学校的主 为,其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存在过失应视为学校的主 观状态。 观状态。根据我国教育部有关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行 政规章的具体规定: 政规章的具体规定: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学生有特 异体质或特定疾病, 异体质或特定疾病,未给予相应的注意仍要求学生参 加不宜参加的活动,从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发生的, 加不宜参加的活动,从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发生的, 属于学校责任事故,本案案情正是属于这种情况。 属于学校责任事故,本案案情正是属于这种情况。高 二学生李某虽然在上一年的越野长跑中取得优异成 身体素质较好, 绩,身体素质较好,但在此次比赛前却出现了特殊的 生理状况即来了月经。根据一般的医学常识, 生理状况即来了月经。根据一般的医学常识,妇女月 经期间不宜从事剧烈运动, 经期间不宜从事剧烈运动,而教师刘某却置这一事实 于不顾, 于不顾,在得知女学生李某来了月经的事实后仍坚持 让其参赛,结果造成李某赛后病倒的伤害后果 病倒的伤害后果。 让其参赛,结果造成李某赛后病倒的伤害后果。这一 伤害案件属于典型的学校责任事故, 伤害案件属于典型的学校责任事故,学校应当承担过 错赔偿责任,即学校是赔偿责任主体。 错赔偿责任,即学校是赔偿责任主体。 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规定, 8、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规定, 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 加重的。 加重的。 学生在学生接受教育期间, 学生在学生接受教育期间,生病以及受到伤害的情况 会经常发生, 会经常发生,学校作为学生的管理者和教育者应当依 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尽到保护和救助学生的义务。 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尽到保护和救助学生的义务。如 果学生在学校期间受到伤害或者发生疾病, 果学生在学校期间受到伤害或者发生疾病,学校未尽 到该职责,则学校应当对由于学校的不作为, 到该职责,则学校应当对由于学校的不作为,而给学 生造成的不良后果加重的后果承担赔偿责任。 生造成的不良后果加重的后果承担赔偿责任。 8]2008 时许,课间时间, [案例 8]2008 年 4 月 27 日下午 4 时许,课间时间, 岁的崔某和同一班的郑某、 某初级中学初二学生 16 岁的崔某和同一班的郑某、 侯某三人上厕所。 侯某三人上厕所。当时年满 16 岁的已被学校开除的 关某从厕所内向外推自行车,撞了崔某一下, 关某从厕所内向外推自行车,撞了崔某一下,崔某只 在口中嘟囔了一句。 在口中嘟囔了一句。关某却不依不饶随即又用自行车 猛撞崔某,崔某差点被撞倒, 猛撞崔某,崔某差点被撞倒,他甩手打了关某的头部 一下。 一下。谁知关某丢下车随手从腰中陶出一把折叠刀用 力扎向崔某,崔某躲闪不及,被扎中胸部, 力扎向崔某,崔某躲闪不及,被扎中胸部,顿时血流 如注,关某见事不好,拔腿就跑了。 如注,关某见事不好,拔腿就跑了。突如其来的一幕 惊呆了在场的几名同学。郑某、 惊呆了在场的几名同学。郑某、刘某几名同学赶紧搀 着脸色发白的崔某向厕所外走,刚走到厕所门口, 着脸色发白的崔某向厕所外走,刚走到厕所门口,崔 某突然瘫倒在地。刘急忙去找校长 某突然瘫倒在地。刘急忙去找校长,其余 3 名同学将 崔某抬到操场上。 崔某抬到操场上。当时操场上正有七八名教师打篮 郑某急忙呼救: 扎死人了。 球,郑某急忙呼救:“扎死人了。”打球的几名教师 停下走过来, 停下走过来,可当他们看到满身是血的崔某不是本班 学生时,竟从现场离开若无其事地继续玩起球来。 学生时,竟从现场离开若无其事地继续玩起球来。后 崔某被送至医院, 但终因伤势过重停止呼吸。 事发后, 崔某被送至医院, 但终因伤势过重停止呼吸。 事发后, 日晚拿出处理意见: 市教育局迅速于 4 月 28 日晚拿出处理意见:给予学 区校长邓某降职处分;给予某初中校长胡某, 区校长邓某降职处分;给予某初中校长胡某,撤职处 调离原单位;副校长、 分,调离原单位;副校长、教导主任等人也都受到处 分。 律师点评]本案是典型的学校救治不力, [律师点评]本案是典型的学校救治不力,导致学生伤 害加重的伤害事故, 害加重的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对该案承担一定的赔偿 责任,学校是该事故的赔偿责任主体 同时, 责任主体, 责任,学校是该事故的赔偿责任主体,同时,导致伤 害发生的关某及其家长也是赔偿责任主体。 害发生的关某及其家长也是赔偿责任主体。总的来 在这起案件中,学生崔某被刺身亡, 说,在这起案件中,学生崔某被刺身亡,加害人关某 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 数名玩篮球的本校教师见死不救, 任。数名玩篮球的本校教师见死不救,违反了有关法 律规定的教师和学校负有的保护学生人身财产安全 的义务,致使受伤学生崔某因抢救不及时身亡, 的义务,致使受伤学生崔某因抢救不及时身亡,因此 构成了学校责任事故, 构成了学校责任事故,学校及有关人员也应当承担相 应的责任。 应的责任。 9、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 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 操作规程、 生, 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 操作规程、 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在实践中,学校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体罚学生的情况 在实践中,学校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体罚学生的情况 时有发生,尤其是中小学生中的该类情况更为常见。 时有发生,尤其是中小学生中的该类情况更为常见。 对于这种情况,在造成学生伤害后, 对于这种情况,在造成学生伤害后,责任较为容易确 一般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定,一般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老师作为学校的工作 人员,在进行教学过程中, 人员,在进行教学过程中,由于实施违法的体罚学生 的行为,属于法律上所讲的职务行为, 的行为,属于法律上所讲的职务行为,这样由于体罚 学生而给学生造成伤害的, 学生而给学生造成伤害的,学校就应当承担赔偿责 任。 9]2006 某市某中学高一(6) (6)班男 [案例 9]2006 年 3 月 12 日,某市某中学高一(6)班男 时许,被校长易某打左面部两个耳光, 生崔某在晚 6 时许,被校长易某打左面部两个耳光, 致使外伤性鼓膜穿孔,造成神经官能症、人格偏离, 致使外伤性鼓膜穿孔,造成神经官能症、人格偏离, 受害人以易某和学校为被告,起诉到法院。 受害人以易某和学校为被告,起诉到法院。经过几年 的诉讼,几经反复,终于在近日得到最终判决 近日得到最终判决, 的诉讼,几经反复,终于在近日得到最终判决,判令 万元。 学校和易某赔偿各种损失 31 万元。 律师点评] [律师点评]这是学校及其教师对学生进行体罚造成 伤害的学生伤害事故损害赔偿案, 伤害的学生伤害事故损害赔偿案,学校作为被告承担 赔偿责任的案例。根据《 赔偿责任的案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 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条规定, 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7 条规定, 第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 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 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 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 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 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因 学校应当赔偿崔某的全部损失。 此,学校应当赔偿崔某的全部损失。 10、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 10、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 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 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 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在学生受教育期间,学生之间可能会发生各种各样的 在学生受教育期间,学生之间可能会发生各种各样的 危险行为和状况,作为老师,应当在知道该情况下, 危险行为和状况,作为老师,应当在知道该情况下, 及时制止和告戒。 及时制止和告戒。如果教师和学校在明知学生行为具 有危险性,而置之不理的, 有危险性,而置之不理的,当发生学生受到伤害的事 故后,学校应当对损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故后,学校应当对损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三年级的学生李某和陆某下课后就在走廊 [案例 10]三年级的学生李某和陆某下课后就在走廊 里打闹,继而又跑到操场上,正跑得起劲, 里打闹,继而又跑到操场上,正跑得起劲,上课预备 铃声响了,两人追至教室门口, 铃声响了,两人追至教室门口,李某跑在前面见地上 有一短木棍,就顺手捡起向陆某掷去, 有一短木棍,就顺手捡起向陆某掷去,谁知这木棍恰 好击中另一名匆匆往教室里跑的同学左眼 教室里跑的同学左眼, 好击中另一名匆匆往教室里跑的同学左眼,造成该生 左眼完全失明,花去治疗费用近万元。 左眼完全失明,花去治疗费用近万元。某小学平时要 求较严,由于操场地不宽, 求较严,由于操场地不宽,所以要求学生课间不要追 为此,每天还安排了教师值勤。 月的一天, 打,为此,每天还安排了教师值勤。3 月的一天,值 勤老师因为家里的急事请了假, 勤老师因为家里的急事请了假,而学校也没有再安排 老师顶替,于是就发生了这样一件事。 老师顶替,于是就发生了这样一件事。 律师点评] [律师点评]本案是一起由于学生之间互相嬉戏戏闹 而致其中一人伤害的学生伤害事故案件, 而致其中一人伤害的学生伤害事故案件,根据最高人 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规定, 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 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 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 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 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 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 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造成伤害事件发生的李某 的监护人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的监护人应负损害赔偿责任,同时学校由于未尽到应 有的监督、管理义务,其也应负一定的责任。第一, 有的监督、管理义务,其也应负一定的责任。第一, 本案应由李某的监护人承担主要责任。我国《 本案应由李某的监护人承担主要责任。我国《民法通 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则》第 133 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 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 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 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 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在 本案中,李某和陆某课间嬉戏打闹, 本案中,李某和陆某课间嬉戏打闹,李某见地上有一 根短木棍,就顺手捡起向陆某掷去,木棍恰好击中另 根短木棍,就顺手捡起向陆某掷去,木棍恰好击中另 一名匆匆往教室里跑的同学左眼, 一名匆匆往教室里跑的同学左眼,造成该生左眼完全 失明,因此李某的监护人承担主要责任。第二, 失明,因此李某的监护人承担主要责任。第二,学校 应当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学生进入学校后, 应当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学生进入学校后,学校有义 务对其进行一定的教育、管理、保护职责, 务对其进行一定的教育、管理、保护职责,防止学生 作出危害他人的行为, 作出危害他人的行为,同时负有保护学生人身安全的 义务。本案中,由于学校操场地不宽, 义务。本案中,由于学校操场地不宽,所以要求学生 课间不要追打,为此,每天还安排了教师值勤。 课间不要追打,为此,每天还安排了教师值勤。事发 的当天,值勤老师因为家里有急事请了假, 的当天,值勤老师因为家里有急事请了假,而学校也 没有再安排老师顶替。这样,由于学校的疏忽, 没有再安排老师顶替。这样,由于学校的疏忽,未尽 到管理责任, 到管理责任,因此应当对事故的发生承担一定的赔偿 责任。 责任。 11、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 11、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 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 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 学生的监护人, 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 而发生伤害的。 而发生伤害的。 在实践中, 在实践中,学生与家长生活在一起的时间可能还没有 学生在学校学习的时间多。作为管理学生的学校, 学生在学校学习的时间多。作为管理学生的学校,尤 其是老师和班主任对学生的情况更为熟悉。 其是老师和班主任对学生的情况更为熟悉。如果学生 在校期间, 在校期间,学校知道学生擅自离校或者学生有其他的 与学生人身不利的情况时, 与学生人身不利的情况时,老师与学校应当对该学生 进行帮助和教育, 进行帮助和教育,同时也应当将学生的情况告诉给学 生的家长。否则,当发生学生伤害的后果时, 生的家长。否则,当发生学生伤害的后果时,学校应 当对其失职 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11]王某 王某, 山西省某市某小学五年级 [案例 11]王某,男,9 岁,山西省某市某小学五年级 学生。 父母均为工厂职工, 自小对王某管教比较严格, 学生。 父母均为工厂职工, 自小对王某管教比较严格, 所以王某学习成绩一直比较优秀,觉得老师喜爱。 所以王某学习成绩一直比较优秀,觉得老师喜爱。王 某上五年级后, 某上五年级后,因与五某同桌的李某爱好玩电脑游 经常怂勇王某和他去街上网吧玩游戏, 戏,经常怂勇王某和他去街上网吧玩游戏,王某渐渐 地玩上了瘾, 地玩上了瘾,逐渐地经常和李某逃课出去玩电脑游 对此有的任课都也向该班班主任张老师反映过, 戏。对此有的任课都也向该班班主任张老师反映过, 但张老师认为现在学生不好管, 但张老师认为现在学生不好管,而且学校也不指望每 个学生都有个好成绩, 个学生都有个好成绩,就对王某逃课睁一只眼闭一只 听之任之。这样一个学期下来, 睁,听之任之。这样一个学期下来,王某成绩一落千 后王某父母才明白王某学习成绩下降的原因, 丈,后王某父母才明白王某学习成绩下降的原因,这 才对王某严加看管,每天上下学由父母轮流接送 流接送, 才对王某严加看管,每天上下学由父母轮流接送,但 由于王某沉溺于电子游戏太深,难以控制自己, 由于王某沉溺于电子游戏太深,难以控制自己,仍然 偷偷溜出学校玩游戏,晚上在家时,精神不振, 偷偷溜出学校玩游戏,晚上在家时,精神不振,无精 打采, 不但功课不想做, 而且身体也一天天地差下去。 打采, 不但功课不想做, 而且身体也一天天地差下去。 其父母为此专门带王某去看过几次心理医生, 其父母为此专门带王某去看过几次心理医生,并花费 不少。王某父母觉得, 不少。王某父母觉得,要是学校早点将王某逃课的情 况向其父母反映,好让父母早日管教, 况向其父母反映,好让父母早日管教,那王某也不至 于落成现在这个地步,他们认为学校应当为此负责, 于落成现在这个地步,他们认为学校应当为此负责, 于是他们找到学校, 于是他们找到学校,要求学校为王某补上落下的功 而且要赔偿为王某花去的,心理咨询费。 课,而且要赔偿为王某花去的,心理咨询费。学校认 为他们只负责教育在学校内的学生,学生出了校门, 为他们只负责教育在学校内的学生,学生出了校门, 他们管不着。双方争执不下,王某父母于是将学校诉 他们管不着。双方争执不下,王某父母于是将学校诉 至法院。 至法院。 律师点评]第一、学校与王某之间的法律关系。 [律师点评]第一、学校与王某之间的法律关系。学校 有义务保护在校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 有义务保护在校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有义务 保障在校学生的受教育权, 保障在校学生的受教育权,如果学校违反了这些义 那么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 务,那么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学校应对王某 受到伤害承担责任。 受到伤害承担责任。本案中学校虽然虽知王某经常逃 却没有对他进行管教,也没有向王某家长反映, 课,却没有对他进行管教,也没有向王某家长反映, 致使王某因缺课太多而成绩一落千丈, 致使王某因缺课太多而成绩一落千丈,难以跟上教学 进度,对此学校应承担责任。 进度,对此学校应承担责任。学校以不作为的方式侵 犯了王某的健康权。 犯了王某的健康权。健康权是自然人依法享有的以保 持其身体机能安全为内容的权利。虽然, 持其身体机能安全为内容的权利。虽然,传统上健康 多指身体健康,但在现在社会,心理健康越来越受到 多指身体健康,但在现在社会,心理健康越来越受到 人们,重视, 人们,重视,侵害心理健康可能是对健康权的更大侵 本案中,学校对王某逃课行为听之任之, 害。本案中,学校对王某逃课行为听之任之,致使王 某迷恋上了电子游戏而不能自拔, 某迷恋上了电子游戏而不能自拔,这对于一个正处于 成长阶段的未成年人来说,负面影响是相当大的。 成长阶段的未成年人来说,负面影响是相当大的。因 学校应对此承担责任, 此,学校应对此承担责任,即学校应部分赔偿王某医 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经济损失。 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经济损失。 12、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12、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实际上,学校承担责任的情形纷繁复杂,各种各样。 实际上,学校承担责任的情形纷繁复杂,各种各样。 上面十一种情形, 上面十一种情形,只是学校承担责任的较为常见的情 实际的情况可能更为复杂, 因此, 就规定了该“ 形, 实际的情况可能更为复杂, 因此, 就规定了该“兜 条款,对于所发生的不属于上述十一种情况的伤 底”条款,对于所发生的不属于上述十一种情况的伤 害事故, 害事故,学校如果未依法履行职责而造成学生受到伤 害的,学校仍应当承担责任。 害的,学校仍应当承担责任。 按照惯例, [案例 12] 按照惯例,学校小学部下午放学时间是 5 时,学校幼儿园都是 4 时 30 分。由于当天学校布置 全体教师下午植树劳动,以迎接市教委的绿化检查, 全体教师下午植树劳动,以迎接市教委的绿化检查, 所以小学部的三、 所以小学部的三、四、五年级同学也跟着老师们一起 参加植树劳动, 二年级打扫卫生, 参加植树劳动,一、二年级打扫卫生,幼儿园上过一 节课后放学。按常规,教师应整队护送学生出校, 节课后放学。按常规,教师应整队护送学生出校,安 全地走过公路。 全地走过公路。可幼儿园的老师因为学校植树任务 怕自己的任务来不及完成, 紧,怕自己的任务来不及完成,所以上完一节课放学 只草草地整了一下队,将孩子们送至门口, 后,只草草地整了一下队,将孩子们送至门口,告诫 大家注意安全 便回来参加劳动。幼儿大(1) (1)班的小 大家注意安全,便回来参加劳动。幼儿大(1)班的小 朋友李某见没有老师护送,便私自溜出队伍, 朋友李某见没有老师护送,便私自溜出队伍,去路边 小店买水喝和零食吃,并在公路上玩耍起来, 小店买水喝和零食吃,并在公路上玩耍起来,不巧被 一辆由北向南的东风拖挂车撞倒, 一辆由北向南的东风拖挂车撞倒,而肇事者当时逃离 现场。 现场。 律师点评] [律师点评]本案是一起由于幼儿园教师未尽到必要 的管理责任而导致幼儿死亡的事故。虽然, 的管理责任而导致幼儿死亡的事故。虽然,负责老师 无须承担刑事责任, 但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同时, 无须承担刑事责任, 但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同时, 幼儿园应当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 幼儿园应当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 第一、 第一、幼儿园有保护幼儿人身健康和人身安全的义 务。幼儿园及其保教人员有保证在其管理之下的儿童 的人身安全的责任。在幼儿园的日常管理、 的人身安全的责任。在幼儿园的日常管理、教育和生 活等各方面工作中 如组织幼儿进行多种文化活动、 作中, 活等各方面工作中,如组织幼儿进行多种文化活动、 安排幼儿的膳食等, 安排幼儿的膳食等,都必须严格遵守幼儿园管理条 工作规程等文件规定的标准和制度, 例、工作规程等文件规定的标准和制度,以防发生人 身伤害事故。在本案中,按常规, 身伤害事故。在本案中,按常规,教师在幼儿园离校 时应整队护送学生出校并安全地走过公路, 时应整队护送学生出校并安全地走过公路,但因为学 校布置全体教师下午植树劳动, 校布置全体教师下午植树劳动,以迎接市教委的绿化 检查,幼儿园老师为能及时完成植树任务, 检查,幼儿园老师为能及时完成植树任务,在放学后 只是草草地整了一下队,将幼儿们送至门口, 只是草草地整了一下队,将幼儿们送至门口,即回去 参加劳动。 参加劳动。幼儿园老师如此不负责任的行为间接地导 致了幼儿被撞死的惨剧。 致了幼儿被撞死的惨剧。由于学校未能尽对学生的保 护和管理义务,学校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护和管理义务,学校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根据有关规定, 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 第二、根据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 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 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 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 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 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 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案中, 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案中,幼儿园为未未能依法 履行其应尽的对学生的安全保护义务, 履行其应尽的对学生的安全保护义务,对于该幼儿的 死亡有一定的过错。 死亡有一定的过错。 上面主要介绍了十二种类型的伤害事故, 是学校为 上面主要介绍了十二种类型的伤害事故, 赔偿主体的常见情形。但是在现实中, 赔偿主体的常见情形。但是在现实中,有许多事故学 校是不承担责任的。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校是不承担责任的。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第十二条规定,对于学校已经履行了相应职责, 第十二条规定,对于学校已经履行了相应职责,其行 为并无不当的, 为并无不当的,学校对学生伤害事故不承担法律责 而由其他相关当事人或责任人来承担 他相关当事人或责任人来承担, 任,而由其他相关当事人或责任人来承担,包括不可 抗力、其他意外因素等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 抗力、其他意外因素等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 地震、雷击、台风、 1、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 造成的。 造成的。 自然因素的表现较多, 自然因素的表现较多,因为这种因素造成的学生伤 已经超过了学校的管理能力之内, 害,已经超过了学校的管理能力之内,这些事故属于 典型的意外事故,因此,学校不承担责任。 典型的意外事故,因此,学校不承担责任。这些事故 如果学生参加了意外伤害保险, 中,如果学生参加了意外伤害保险,则学生可以向保 险公司进行索赔。 险公司进行索赔。 13]某山区某小学依山而建 一排土坯房教室成 某山区某小学依山而建, 一排土坯房教室成 [案例 13]某山区某小学依山而建, 丁字形紧挨山坎下, 山坎因过度采伐, 所剩树木不多, 丁字形紧挨山坎下, 山坎因过度采伐, 所剩树木不多, 女教师耿某和她的一年级 29 名学生的教室正好在丁 字头。春夏之交,阴雨绵绵, 字头。春夏之交,阴雨绵绵,山上流下的水已变成小 溪在教室边流淌,教室有点漏, 溪在教室边流淌,教室有点漏,连墙上都是湿漉漉的 好像要渗出水似的。下午第二节课耿老师在上课, 好像要渗出水似的。下午第二节课耿老师在上课,突 然雷声隆隆,接着带着唰唰响声的雨下起来了。 然雷声隆隆,接着带着唰唰响声的雨下起来了。就在 这时,耿老师突然听见有点异样的响声,回头看, 这时,耿老师突然听见有点异样的响声,回头看,只 见有碎土从黑板边掉下来,接着靠山的墙也掉下土, 见有碎土从黑板边掉下来,接着靠山的墙也掉下土, 孩子们惊恐不安, 孩子们惊恐不安,耿老师边安慰孩子边要孩子将课桌 椅往中间移。这时靠山的一边墙倒下来了, 椅往中间移。这时靠山的一边墙倒下来了,耿老师大 声叫孩子们快跑,可有两个孩子吓呆了, 声叫孩子们快跑,可有两个孩子吓呆了,不知所措的 站在那里,耿老师扑上去护住孩子, 站在那里,耿老师扑上去护住孩子,而天花板掉下一 砸在耿老师身上,耿老师当即受重伤, 块,砸在耿老师身上,耿老师当即受重伤,两个孩子 一个小腿骨折,另一个安然无恙。 一个小腿骨折,另一个安然无恙。 [律师点评]第一、本案不属于学校责任事故,学校不 律师点评]第一、本案不属于学校责任事故, 承担过错赔偿责任。本案中, 承担过错赔偿责任。本案中,该山区小学的教室在当 地的经济发展状况和地理环境状况下,是安全建筑。 地的经济发展状况和地理环境状况下,是安全建筑。 只是由于春夏之交的雷雨引发了山洪, 只是由于春夏之交的雷雨引发了山洪,从而导致了校 园中教室的倒塌;而且事故发生时, 园中教室的倒塌;而且事故发生时,教师耿某也已尽 了其应尽的疏散与保护学生人身权利的义务, 了其应尽的疏散与保护学生人身权利的义务,他的师 德应当得到人们的敬重。因此, 德应当得到人们的敬重。因此,学校对于一名学生小 腿骨折的伤害后果的发生既没有主观上的故意, 腿骨折的伤害后果的发生既没有主观上的故意,也没 有主观的过失,因此这不是一起学校责任事故, 有主观的过失,因此这不是一起学校责任事故,学校 对此不负过错赔偿责任。 对此不负过错赔偿责任。 第二、 第二、本案实际上是一起发生在学校的学生伤害意外 事故。其中导致学校意外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中 故发生的原因之中, 事故。其中导致学校意外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中,就包 括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自然因素引起不可抗力 括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自然因素引起不可抗力 因素。 因素。本案中之所以会出现教室倒塌并造成学生伤害 的后果,不是因为校舍的安全没有得到保证, 的后果,不是因为校舍的安全没有得到保证,主要是 由于春夏季节阴雨连绵的天气造成的山洪暴发, 由于春夏季节阴雨连绵的天气造成的山洪暴发,而雷 雨和山洪都属于不可抗力的因素, 雨和山洪都属于不可抗力的因素,故本案属意外事 而非重大的责任事故。另外, 故,而非重大的责任事故。另外,教师耿某在这次事 故中也受到重伤, 故中也受到重伤,因其是履行教学职务和保护学生的 过程中受伤的,学校应当对教师耿某给予补偿, 过程中受伤的,学校应当对教师耿某给予补偿,以及 行政奖励。 行政奖励。 第三、根据我国有关教育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三、根据我国有关教育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对于在校学习的未成年的中小学生实行意外保险, 对于在校学习的未成年的中小学生实行意外保险,即 小学生都应当参加人身意外伤害责任保险 加人身意外伤害责任保险, 中、小学生都应当参加人身意外伤害责任保险,具体 由中、小学校集体办理。因此, 由中、小学校集体办理。因此,基于本案中受到人身 伤害的小学生是由于意外事故造成的(即雷雨天气) 伤害的小学生是由于意外事故造成的(即雷雨天气), 因此可由受害学生依法向承担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 申请理赔,由保险公司调查、核实后依法予以赔偿。 申请理赔,由保险公司调查、核实后依法予以赔偿。 如果保险公司拒绝理赔, 如果保险公司拒绝理赔,受害学生及其监护人可以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害学生所在学校可以支持其提 起民事诉讼。 起民事诉讼。 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2、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对于学校内发生的伤害事故, 对于学校内发生的伤害事故,有的是由于学校管理不 到位的过错造成的, 到位的过错造成的,有的事故的发生则学校根本不能 够避免的。 够避免的。这种情况包括歹徒强行进校而对学生进行 抢劫、殴打,以及受惊的马狂奔到学校,践踏、 抢劫、殴打,以及受惊的马狂奔到学校,践踏、冲撞 学生而使学生受到伤害等情况, 学生而使学生受到伤害等情况,这些伤害事故都不能 由学校承担责任,不属于学校责任事故。 由学校承担责任,不属于学校责任事故。 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 3、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 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学生与学校是教育与被教育的关系,因此,学校和老 学生与学校是教育与被教育的关系,因此,学校和老 师对学生的情况了解可能并不全面 可能并不全面, 师对学生的情况了解可能并不全面,对于学生本身特 异的体质、疾病和异常的心理状态, 异的体质、疾病和异常的心理状态,学校如果不知道 这些情况,则发生学生出现伤害的时候, 这些情况,则发生学生出现伤害的时候,学校不承担 责任。 责任。 学生自杀、自残的。 4、学生自杀、自残的。 学生自杀、自残的原因很多、也很复杂, 学生自杀、自残的原因很多、也很复杂,有的是由于 学校的因素导致学生采取了自杀、自残行为,这种情 学校的因素导致学生采取了自杀、自残行为,这种情 况下,学校还是有过错的, 况下,学校还是有过错的,应当对自己的过错承担相 应责任。 应责任。有的是由于学生自己和其他人的因素导致学 生采取了自杀、自残行为,该种情况下, 生采取了自杀、自残行为,该种情况下,学校没有过 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错,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应当由学生自己或其他人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王某是市郊某中学的一位女学生 由于该同 王某是市郊某中学的一位女学生, [案例 14]王某是市郊某中学的一位女学生, 学数学成绩较差,曾多次在放学后被老师留下补课, 学数学成绩较差,曾多次在放学后被老师留下补课, 家长也从未提出异议,反而对老师表示谢意。 家长也从未提出异议,反而对老师表示谢意。这天下 教师又将其与另外五位同学留下来补课。 午,教师又将其与另外五位同学留下来补课。由于回 家晚了半小时左右, 家晚了半小时左右,在小学读三年级的弟弟因等不着 姐姐来接,就自己一人回家了,王某回家后, 姐姐来接,就自己一人回家了,王某回家后,没等解 就因为儿子是自己回家的 家长就大声训斥王某, 家的, 家长就大声训斥王某, 释, 就因为儿子是自己回家的, 说了许多不好听的伤人的话, 说了许多不好听的伤人的话,王某觉得家长太不近人 太不理解自己,遭到家长训斥,一气之下, 情,太不理解自己,遭到家长训斥,一气之下,服下 农药,经医院全力抢救,昏迷四天后苏醒, 农药,经医院全力抢救,昏迷四天后苏醒,后又在市 医院继续治疗了较长时间,用去医药费近万元, 医院继续治疗了较长时间,用去医药费近万元,虽然 保住了性命,但双脚不能站立, 保住了性命,但双脚不能站立,已留下了严重的后遗 面对巨大的医药费, 症。面对巨大的医药费,家长多次到学校及保险公司 进行交涉。家长认为,自己虽有责任, 进行交涉。家长认为,自己虽有责任,即不该训斥子 女,但学校未按时放学也是造成王某没有接其弟回家 的因素,故学校也应负责任。 的因素,故学校也应负责任。另外该生交过人身意外 保险费,所以保险公司也应承担医药费及误工费等。 保险费,所以保险公司也应承担医药费及误工费等。 律师点评]第一、学校对王某的自杀后果不承担责 [律师点评]第一、学校对王某的自杀后果不承担责 本案中,我们认为家长的要求没有法律根据, 任。本案中,我们认为家长的要求没有法律根据,其 理由有二:一方面是由于学校未按时放学, 理由有二:一方面是由于学校未按时放学,留该同学 补课。无疑,一般来讲,学校都应按时放学, 补课。无疑,一般来讲,学校都应按时放学,即使因 特殊意外,调整了时间,也要将此告知学生家长。 特殊意外,调整了时间,也要将此告知学生家长。但 由于该同学数学成绩较差, 是,由于该同学数学成绩较差,曾多次在放学后被老 师留下补课,家长也从未提出异议。对此我们认为, 师留下补课,家长也从未提出异议。对此我们认为, 正是由于学校的多次留学 而家长也未提出异议, 的多次留学, 正是由于学校的多次留学,而家长也未提出异议,这 实际上意味着家长对学生晚放学这 事实的认可。 实际上意味着家长对学生晚放学这一事实的认可。另 一方面是老师的留学与学生的自杀并无因果关系, 一方面是老师的留学与学生的自杀并无因果关系,本 案学生之所以自杀,关键在于其家长太不近人情, 案学生之所以自杀,关键在于其家长太不近人情,太 不理解自己的女儿。因此,学校的留学行为已得到了 不理解自己的女儿。因此,学校的留学行为已得到了 家长认可,这一补课行为并无不当, 家长认可,这一补课行为并无不当,且与该生的自杀 并无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 并无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学校对此不承担法律责 任。 第二、根据我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根据我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保险公司也 不承担责任。该学生交过人身意外保险费, 不承担责任。该学生交过人身意外保险费,因而主张 保险公司应承担医药费及误工费等, 为此, 我们认为, 保险公司应承担医药费及误工费等, 为此, 我们认为, 家长的说法也没有根据。所谓学生意外伤害保险, 家长的说法也没有根据。所谓学生意外伤害保险,是 由学校组织投保,以在学校身体健康, 由学校组织投保,以在学校身体健康,能正常参加学 习的学生为被保险人, 习的学生为被保险人,以意外事故致残废或者死亡为 保险事故,当保险事故发生时, 保险事故,当保险事故发生时,由保险人按约定给付 保险金的一种保险。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 保险金的一种保险。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学 生意外伤害保险中,保险人的免责事由包括 的免责事由包括: 生意外伤害保险中,保险人的免责事由包括:战争或 军事行为;自杀、斗殴、酗酒、私奔、 军事行为;自杀、斗殴、酗酒、私奔、外流失踪以及 犯罪、诈骗行为等事项。在本案中, 犯罪、诈骗行为等事项。在本案中,由于该学生自杀 服农药,此属保险公司的免责事由之一, 服农药,此属保险公司的免责事由之一,因此保险公 司对本案不承担法律责任。 司对本案不承担法律责任。 5、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 意外伤害的。 意外伤害的。 学生在体育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情况很多, 学生在体育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情况很多,体育竞赛 许多活动又是具有对抗性和风险性的。 中,许多活动又是具有对抗性和风险性的。对于在对 抗性与风险性的体育活动中, 抗性与风险性的体育活动中,导致学生受到伤害的情 如果其中的当事人不存在主观上的过错, 况,如果其中的当事人不存在主观上的过错,就属于 意外事故。在这种情况下, 意外事故。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不应因为自己正当 的体育活动行为而承担赔偿责任。 但根据 民法通则》 的体育活动行为而承担赔偿责任。 但根据 民法通则》 《 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 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 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 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 任。”在意外事故中并不排斥依照公平原则来分担责 任和进行一定的补偿。 任和进行一定的补偿。 原告张为和被告刘波系同学,某日在校, [案例 15] 原告张为和被告刘波系同学,某日在校, 利用午休时间与其他数名同学在学校操场上踢足球。 利用午休时间与其他数名同学在学校操场上踢足球。 原告作守门员, 原告作守门员,被告射门踢出的足球经过原告手挡之 打在原告左眼,造成伤害。北京同仁医院诊断为, 后,打在原告左眼,造成伤害。北京同仁医院诊断为, 左外伤性视网膜脱离, 经行左网膜复位术, 网膜复位, 左外伤性视网膜脱离, 经行左网膜复位术, 网膜复位, 黄斑区前膜增殖,鉴定为十级伤残。 黄斑区前膜增殖,鉴定为十级伤残。原告以刘波和所 在学校为共同被告起诉,请求人身赔偿损害。 在学校为共同被告起诉,请求人身赔偿损害。法院认 足球运动具有群体性 对抗性及人身危险性, 动具有群体性、 定,足球运动具有群体性、对抗性及人身危险性,出 现人身伤害事件属于正常现象,应在意料之中, 现人身伤害事件属于正常现象,应在意料之中,参与 者无一例外地处于潜在的危险之中, 者无一例外地处于潜在的危险之中,既是危险的潜在 制造者,又是危险的潜在承担者。 制造者,又是危险的潜在承担者。足球运动中出现的 正当危险后果是被允许的, 正当危险后果是被允许的,刘波的行为不违反运动规 不存在过错,不属侵权行为。此外, 则,不存在过错,不属侵权行为。此外,学校对原告 的伤害发生没有过错,在本案中不承担赔偿责任。 的伤害发生没有过错,在本案中不承担赔偿责任。依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 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由当事人刘波 及原告张为依照公平原则的规定来分担损害后果。 及原告张为依照公平原则的规定来分担损害后果。 律师点评]对于这个案件是按照《民法通则》 [律师点评]对于这个案件是按照《民法通则》第 132 条的规定处理,因为双方当事人都无过错, 条的规定处理,因为双方当事人都无过错,可以由双 方当事人分担责任 一般认为《民法通则》 担责任。 方当事人分担责任。一般认为《民法通则》第 132 条 规定的是侵权行为的公平责任原则 的公平责任原则, 规定的是侵权行为的公平责任原则,适用的条件是行 为人的行为造成了受害人损害, 为人的行为造成了受害人损害,双方当事人对于损害 的发生均没有过错,即可由双方当事人分担损失。 的发生均没有过错,即可由双方当事人分担损失。在 本案中,双方当事人都是在校学生, 本案中,双方当事人都是在校学生,在课余时间进行 踢球的体育活动,在正常的体育活动过程中, 踢球的体育活动,在正常的体育活动过程中,刘波作 为进攻队员踢球射门,张为作为守门员进行扑球, 为进攻队员踢球射门,张为作为守门员进行扑球,都 是正当的行为,没有不当行为, 是正当的行为,没有不当行为,他们对于损害的发生 也都没有过错。对此,学校也不存在任何过错, 也都没有过错。对此,学校也不存在任何过错,不应 承担责任。因此,本案应适用《民法通则》 承担责任。因此,本案应适用《民法通则》第 132 条 规定的公平责任原则,那就是由双方当事人分担损 规定的公平责任原则,那就是由双方当事人分担损 被告对原告的损失给予一定的补偿。 失,被告对原告的损失给予一定的补偿。法院对本案 做这样的判决, 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按照通常的知识, 做这样的判决, 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按照通常的知识, 足球运动是一种对抗强烈的体育活动,冲撞、抢夺、 足球运动是一种对抗强烈的体育活动,冲撞、抢夺、 扑救、 冲击是基本的运动行为。 在强烈的身体对抗中, 扑救、 冲击是基本的运动行为。 在强烈的身体对抗中, 发生人身损害是极有可能的。 发生人身损害是极有可能的。任何人参加这样的体育 运动,都应当意识到这样的风险, 运动,都应当意识到这样的风险,发生人身损害的事 实之后,就不能认定对方的行为是侵权行为。 实之后,就不能认定对方的行为是侵权行为。既然是 参加或者参观体育活动,就应当预见到风险, 参加或者参观体育活动,就应当预见到风险,只要不 是运动员故意或者违反运动规则的行为, 是运动员故意或者违反运动规则的行为,而是在正常 的体育活动中造成其他运动员或者参观者的伤害, 的体育活动中造成其他运动员或者参观者的伤害,都 应当适用公平责任原则判决分担损害。 应当适用公平责任原则判决分担损害。 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6、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在现实中, 在现实中,学生受到意外伤害的情况不仅仅包括上述 五种,对于其他类型而没有归属到上述五种事故的, 五种,对于其他类型而没有归属到上述五种事故的, 则都归属到该“兜底”条款中。 则都归属到该“兜底”条款中。 岁的王某在寄宿学校就读, [案例 16]8 岁的王某在寄宿学校就读,夜里练习后弯 腰不慎下肢瘫痪, 多万元, 腰不慎下肢瘫痪,就医两个月已花去 10 多万元,夫 妻均为外地来京的打工族,举债无门。 妻均为外地来京的打工族,举债无门。协商无果而发 生纠纷,起诉到法院。法院认定: 生纠纷,起诉到法院。法院认定:原告王某受到伤害 完全是由于自己的不慎行为造成的, 完全是由于自己的不慎行为造成的,学校对伤害的发 生不存在过错,学校不承担责任, 生不存在过错,学校不承担责任,因此驳回原告的诉 讼请求。 讼请求。 律师点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律师点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通则& 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 160 条 规定: 在幼儿园、学校生活、 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行为能力人 岁以下)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伤害, (10 岁以下)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伤害, 单位有过 错的, 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 也就是说, 错的, 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 也就是说, ”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 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 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 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 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 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应的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因 学校是否应承担责任, 此,学校是否应承担责任,要由法院审理认定学校是 有过错。如果学校有过错,如管理不善等, 否有过错。如果学校有过错,如管理不善等,校方应 承担责任。 承担责任。否则该事故就属于意外事件应由当事人自 己负责。在本案中 学生受到伤害的情况, 己负责。在本案中,学生受到伤害的情况,学校不存 在任何过错,而是由于王某的不当行为造成的意外, 在任何过错,而是由于王某的不当行为造成的意外, 与学校没有任何关系,学校不承担王某的治疗费用。 与学校没有任何关系,学校不承担王某的治疗费用。 同时,对于一些情形,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 同时,对于一些情形,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 事故责任, 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 有关规定认定, 有关规定认定,即由其他相应的事故责任主体来承 (1)在学生自行上学 放学、返校、 在学生自行上学、 担:(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 生的;(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生的;(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3)在放学后 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 在放学后、 (3)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 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4)其他在 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4)其他在 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根据《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根据《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对于学生伤害事故的发 规定 生,是由于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的过错造成 的,则学生或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依法应当承担相应 的责任。也就是说,在下列情形下, 的责任。也就是说,在下列情形下,学生或未成年学 生的家长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生的家长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应是伤害事故的赔偿 责任人: 责任人: 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 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 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 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 在此种情况下, 的。在此种情况下,学生行为首先是违反了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其次是违反了社会公共行为准则、 的有关规定,其次是违反了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 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规定,具有明显的不正当性。 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规定,具有明显的不正当性。例 如学校规定学生在宿舍熄灯后不得点蜡烛看小说或 如学校规定学生在宿舍熄灯后不得点蜡烛看小说或 者规定在宿舍中不得使用电炉、煤油炉等器具, 者规定在宿舍中不得使用电炉、煤油炉等器具,学生 明知此规定而仍然去做, 明知此规定而仍然去做,就构成了对法定义务的违 学校是必然要从维护大多数学生的利益出发, 反。学校是必然要从维护大多数学生的利益出发,来 限制少部分学生的某些行为。比如, 限制少部分学生的某些行为。比如,学生愿意夜间读 书虽然属个人的选择, 书虽然属个人的选择,但从全体学生和学校的安全的 角度来考虑,那就属于不适当的行为。其次, 角度来考虑,那就属于不适当的行为。其次,学生的 行为还要具有一定的危险性, 行为还要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即其所实施的行为是按 其年龄和认知能力能够知道其具有危险性。 其年龄和认知能力能够知道其具有危险性。由于不同 年龄段的学生对危险认知的能力有较大的差别, 年龄段的学生对危险认知的能力有较大的差别,不能 要求小学生如同大学生一样认知其行为的后果。 要求小学生如同大学生一样认知其行为的后果。有些 校规可能没有规定,但是按常理学生也不应当做的 理学生也不应当做的。 校规可能没有规定,但是按常理学生也不应当做的。 如从教学楼的窗户向下扔东西, 如从教学楼的窗户向下扔东西,或许校规中没有明确 禁止,但从学生的行为能力来讲明显是能够预见的, 禁止,但从学生的行为能力来讲明显是能够预见的, 因此学生的行为就是过错行为。 因此学生的行为就是过错行为。 17]某小学位于市郊 许多学生爱打弹弓, 某小学位于市郊, [案例 17]某小学位于市郊,许多学生爱打弹弓,为防 误伤,学校已三令五申不准带弹弓来校, 误伤,学校已三令五申不准带弹弓来校,甚至还没收 了几把弹弓,并在全校进行了通报批评, 了几把弹弓,并在全校进行了通报批评,但总有个别 学生不听劝告,依然我行我素。 学生不听劝告,依然我行我素。3 月 7 日,四年级学 生王某又带了一把皮弹弓。上午第二节下课铃响后, 生王某又带了一把皮弹弓。上午第二节下课铃响后, 人在教室边无人处偷偷地拿出皮弹弓, 他和同学 3 人在教室边无人处偷偷地拿出皮弹弓,以 石子为丸,弹打树上的麻雀。因用力过猛, 石子为丸,弹打树上的麻雀。因用力过猛,其中一颗 石子掉下来又弹在墙上,反弹之后射进了旁边的露天 石子掉下来又弹在墙上,反弹之后射进了旁边的露天 简易便池。这时三年级学生沈某正在这里小便, 简易便池。这时三年级学生沈某正在这里小便,一颗 从外面飞进来的小石子正好弹在他左眼上, 从外面飞进来的小石子正好弹在他左眼上,顿时血流 如涌。 如涌。学校当即组织人员送沈某进当地医院治疗后又 转送市区医院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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