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谁知道哪里有废手机废旧电池的危害作文场,我需要好几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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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一般有回收旧电池的地方。
[呵呵]有的超市里会有回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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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谁知道手机开不了机是怎么回事呀,有时候需要按电池才可能开机,知道的可以告诉我一下吗。
提问者采纳
电池松了吧,或者电池坏了
那如何处理呢
你看看是电池有问题还是接触不良
提问者评价
太给力了,你的回答完美地解决了我的问题,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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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4条回答
电池的接触点松了,不通电。
那如何处理呢
把电池后部 就是没有接触点的那端卡上一点硬纸或木片,在电池与后盖中间也卡上纸壳,这样两面都卡紧不松动,就应该可以了,我以前就试过。希望采纳。,
电池接触点接触不良或电池损坏
电池松了,
那要如何处理呢
拿点纸,塞在电池哪里
我以前也塞过呢,感觉还可以,就是最近塞点纸有时候可以开机有时候开不了机了。
那要如何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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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前些天在关天的《天涯的诸公,请把手放在心口》里,谈起关于废电池的事,总有意犹未尽之感,想提到这里,与大家一起探讨。没来得及把下面的文字发在关天,又看到阡阡陌陌发的一篇长贴子,阡阡陌陌的热心以及掌握资料的详实,令我佩服不已!  原以为自己也算得上一个环保人士,日常生活中总力求不做与环保相悖的事。但说实话,我仅仅是独善其身,不曾做更多的事。对环保知识了解得也十分有限。  还是说说废电池吧。  两年前,我读到有关资料,说一节一号电池烂在地里,能使1平方米的土壤永久失去利用价值;一粒纽扣电池可使600吨水受到污染,相当于一个人一生的饮水量。很是吃惊!从那时以后,我不敢丢弃电池。有一段时间,单位后勤部门回收电池,我于是把家里的废电池都带到单位去。后来,后勤部门的同事告诉我,回收了也没办法处理,原来是交给民政局的,可民政局说他们也没有能力处理废电池,只是堆在那里。于是我不知如何是好,只能把用过的电池暂时留在家里。可是,有时会把废电池与新电池混在一起,用新电池的时候,就得拿万用表量电池的电流(我没有开玩笑)。这事给我带来了小小的困惑。    一个月前,我在报上读到一篇报道,说废电池不宜集中回收。集中回收后,如果处理不善,反而容易造成局部地区的汞污染。我把这篇报道转载于此——    废电池不宜集中回收最新研究成果表明:  完全可以和生活垃圾一起填埋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 昨天下午从市环保局获悉,最新研究成果表明,废电池中汞的含量很少,不会对环境造成很大影响,完全可以和生活垃圾一起填埋。为此,该局向我市各界呼吁:已经集中回收的废电池可交给各级环保部门处理,以后不提倡搞集中回收。无法处理集中回收废电池曾让我市环保部门处在尴尬的境地。根据国内有些媒体有关废电池污染的报道,我市环保部门也曾提倡集中回收废电池,但又不敢全面铺开这项工作,因为没有办法处理这些废旧电池。该局近几年回收来的废旧电池,一直堆放在车库里,最近才听说杭州有一家公司可以将这些电池堆放在一个安全的地方,但回收价格是每吨6000元至8000元,他们正在与之联系。我市开展集中回收废电池活动的单位以学校和各级团组织居多。  危害程度  国家环保总局最近有一期《重要环境信息》刊登了一篇文章。据这篇文章介绍,清华大学聂永丰教授组织对废电池的环境危害程度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认为普通电池中的汞含量较低或不含汞,且消费群体分散,废电池在有外壳保护和大量垃圾的稀释作用下,随生活垃圾填埋不会造成污染。集中回收后,如果处理不善,反而容易造成局部地区的汞污染。     电池产品包括一次干电池、二次干电池、铅酸蓄电池三大类。用量最大、群众最关心的是一次干电池。电池主要成分是铁、锌、锰等,此外还含有微量的汞。电池中的汞是一种添加剂,即便是高汞电池,汞的含量也只有电池总量的千分之一。国内电池行业全年用汞量只有十几吨,与一个汞法聚氯乙烯、汞法炼金或高汞铅锌矿采选企业年排放废水中的含汞量相当。目前,国内外均无废电池造成严重污染的报道或科研资料。日本福冈大学做了连续15年的研究,表明含汞电池随生活垃圾填埋是可以的。  专家建议  目前,美、日、欧盟等地区并没有把群众日常生活使用的普通干电池作为危险废物对待,也没有强制单独收集处理普通干电池的法律。因此专家建议,解决普通废电池污染的主要措施应是调整产品结构,电池制造企业要逐步降低电池汞含量,2006年应达到无汞水平。目前不提倡集中收集普通废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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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把阡阡陌陌有关废电池的贴子转贴于此,以求更多的人来关心此事。阡阡陌陌不会介意吧——  作者:阡阡陌陌 回复日期: 21:47:18        感谢Jebby提供关于废电池回收的新闻报道。我最近在外边比较孤陋寡闻。几个月以前,社会上流行的是“废电池应该集中回收”的舆论,目前有关部门和媒体又转向了。我们先来具体分析一下新闻内容。        一* “废电池不宜集中回收最新研究成果表明:完全可以和生活垃圾一起填埋”    “最新研究成果表明,废电池中汞的含量很少,不会对环境造成很大影响,完全可以和生活垃圾一起填埋。”        “国内电池行业全年用汞量只有十几吨,与一个汞法聚氯乙烯、汞法炼金或高汞铅锌矿采选企业年排放废水中的含汞量相当。”        ——先看看中央电视台绿色空间今年三月关于“废旧电池 何时回家”的系列报道的一些介绍:        [目前全国有电池生产厂家1000多个,在中国电池工业协会注册的只有300多家。其它的大部分是自生自灭的小厂。有的在当地税务部门连注册都没有。生产的也大多是假冒伪劣产品。]        [河北省干电池检验站高级工程师 张虎:“通过检测,电池的含汞量参差不齐,有的非常好,小于百万分之一,符合无汞电池的要求;而有些电池的含汞量是非常非常高,甚至达到了0.5%(5000PPM),……它高于低汞电池标准的20倍,高于无汞电池标准是一万倍,它属于高汞电池。另外有一些电池,这样的电池,尽管它标明电池是无汞的,它有一个无汞的标志,但是,这样的电池是含汞电池。” 日起国家已经明令禁止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的0.025%的电池的生产和销售。但是只从记者买来的30只电池中,就有六只是汞含量高达5000PPM的高汞电池,占到20%。这说明,目前在我们的市场上还有一定量的高汞电池、假冒低汞电池存在]        [ 河北省干电池检验站高级工程师张虎:&我是生产电池的,在生产时,一般都要加汞、镉、铅等这些有害的重金属。 目前市场上高汞电池的含汞量是低汞电池含汞量的一万倍。” ]        [(轻工业部化学电源研究所所长)王金良:“大概有几百家,主要是个体企业,还有行业以外的企业也比较多。搞假冒电池的绝大部分,几乎是100%,全部是生产的高汞电池。 ” ]        [王金良曾在《电池》杂志上专门发表文章,详细剖析了我国电池无汞化不容乐观的原因。他认为,由于工艺、设备等技术原因使现在能批量生产低汞无汞电池的厂家还不足15%,而无汞电池的成本每只就要比高汞电池高一毛一到一毛六,区区一角钱,却会对一般品牌电池的市场竞争力造成致命的威胁。所以,只要监督打击不力,假冒伪劣电池中就一定会增加一个新成员,那就是假冒低汞无汞电池。]        [人类经过了250万年的进化,身体里的60多种元素已经达到平衡,哪一种元素过多或过少都会使人得病。所以按照国际惯例,不论是粮食,饮用水,还是土壤,国家对它们当中的镉、汞、铅、砷、铜、锰、锌等几十种金属元素的最高允许含量都规定了相应的标准,        **** 拿水为例,其中汞的允许含量标准是0.001PPM,这就意味着,即使是一个完全符合标准的不超过250PPM的低汞电池(低汞电池是指汞含量小于电池重量0.025%的电池,是我们国家在2005年前提倡电池行业生产的干电池),一旦被扔到水中,也会使它所投到的那吨水的汞含量超过标准250000倍。]        以上信息都提示清华大学聂永丰教授介绍的“国内电池行业全年用汞量只有十几吨”未必是准确客观的科学统计。目前下结论说“废电池中汞的含量很少,不会对环境造成很大影响,完全可以和生活垃圾一起填埋。”恐怕为时尚早。        另外聂教授在他那篇影响环保部门和媒体转向的《科学认识废电池的环境影响》里在介绍“十几吨”同时还说—//但据消费者反映,市场上有些假冒伪劣电池汞含量可能达不到低汞标准。至于市场上假冒伪劣电池的销售总量有多少,无法估计。// (注:最迟不晚于1999年,国家环保总局已委托清华大学对我国废旧电池的状况进行调查,聂教授是这个课题组的负责人)        二* “危害程度国家环保总局最近有一期《重要环境信息》刊登了一篇文章。据这篇文章介绍,清华大学聂永丰教授组织对废电池的环境危害程度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认为普通电池中的汞含量较低或不含汞,且消费群体分散,废电池在有外壳保护和大量垃圾的稀释作用下,随生活垃圾填埋不会造成污染。”        ——如果非要把废电池和生活垃圾混到一起处理,“填埋”相对于生活垃圾的其他处理方式“焚烧” “堆肥”或者乱扔乱放而言,是比较减少废电池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的处理方式。问题是国内的垃圾有多少是填埋的?又有多少是按照国际惯例进行无害化的标准填埋的??         /九五期间,全国年垃圾产生量为 1.40 亿吨,处理率为 63%,但真正达到无害化处理的不到 10%。我国大中城市近千座垃圾填埋场中,90% 左右仍是简易的堆放。这种原始的处理方式造成大面积的环境污染/        ¥ 垃圾填埋渗漏污染的后患不可低估。目前的垃圾填埋,往往把大量剧毒、有毒物质与生活垃圾一起混合填埋,集中了多种有害成分,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它使土壤中的微生物死亡,变得无分解能力,使土壤盐碱化、毒化,导致土壤破坏和废毁,无法耕种,被污染土壤中的寄生虫、致病菌等病原体能使人体致病。¥        ¥ 佳木斯的 140 多万吨工业、生活垃圾堆放场,渗漏后发生硝酸基荃和酚严重污染,导致全市最大水源地第 6 水厂报废。可见,我国垃圾污染地下水问题已经十分严重。仅我国华北 27 个主要城市,靠地下水供水的就占 87%。¥        ¥ 目前,我国垃圾填埋进入高峰期,垃圾年产量约 1.3 亿吨,约占世界总产量的四分之一,是世界上垃圾包袱最重的国家。北京年产垃圾 500 多万吨,居全国之首。垃圾污染问题已严重影响到首都民众的生存环境。例如,北京西北郊的阿苏卫垃圾填埋场和六里屯垃圾填埋场,建在了北京市西北郊的山前冲洪积扇上,是首都优质地下水补给区,垃圾填埋渗漏后会直接影响到 2008 奥运场地中心一带居民住宅小区,现已经引起整个城区居民的热切关注。¥        ¥ 当前值得十分注意的问题是,许多已经发生渗漏的垃圾填埋场,其常规监测值并未发现超标。因为以往仅通过在观测井中采样进行常规分析,只能监测垃圾填埋场浅层部分点位的地下水水质状况,而对于深层更大范围内地下水的水质检测,或判断填埋场是否发生渗漏,是无能为力的。¥        目前我国的填埋处理垃圾方式存在着一时难以解决的污染环境的种种问题,把废电池混到垃圾里填埋恐怕只会雪上加霜,何况在不少城市 乡村,普遍存在的垃圾处置不当似乎就是在不断扮演“集中污染”的角色。        三* “日本福冈大学做了连续15年的研究,表明含汞电池随生活垃圾填埋是可以的。”         ——福州日报的记者把聂教授的原话——// 日本福冈大学作了连续15年的研究,表明含汞电池随生活垃圾填埋是可以的。// 照搬到自己报道里,尊重专家意见的态度值得赞赏。        可是还有别的专家这样说—《15年前,日本电池工业会曾委托福冈大学做电池(含汞和镉)掩埋试验,试验结果目前仍未发现汞、镉等重金属的扩散和污染。》(《》内容转摘自—中国电池工业协会. 访日考察报告[J]. 电池工业,3.)        专家们的意见貌似相同,其实传递给我们的信息还是有很大差别,特别在帮助判断我国的含汞电池该不该随生活垃圾填埋时。        四* “专家建议目前,美、日、欧盟等地区并没有把群众日常生活使用的普通干电池作为危险废物对待,也没有强制单独收集处理普通干电池的法律。因此专家建议,解决普通废电池污染的主要措施应是调整产品结构,电池制造企业要逐步降低电池汞含量,2006年应达到无汞水平。目前不提倡集中收集普通废电池。”        ——聂教授在他文章里说过//美国、日本、欧盟等地区未把群众日常生活使用的普通干电池作为危险废物对待,也没有强制单独收集处理普通干电池的法律。//         既然// 20世纪90年代初主要发达国家都实现了电池的无汞化(含汞量在0.0001%以下)。// 又{在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时,把废电池单独收集起来处理。} 既然他们没有我国那么大的电池消耗量,他们没有强制单独收集普通干电池的法律我们又有什么资格可以借鉴“他们没有强制单独收集普通干电池的法律”。        美国早就立法淘汰了含汞电池,我们怎么到现在还不借鉴呢?1997年底,中国轻工总会、国家经贸委等9部门联合发出《关于限制电池汞含量的规定》,要求国内电池制造企业逐步降低电池汞含量,2002年国内销售的电池要达到低汞水平,2006年达到无汞水平。单靠这样一个文件,指望我国“2006年达到无汞水平”,我不敢乐观。        我国还没有广泛推广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现在老百姓增强了环保意识,主动把生活垃圾里比较危害环境的废电池单独收集,等于是在帮政府开展垃圾分类的工作(当然结果还是每个地球人受益),前年去年, 政府有关部门及媒体普遍肯定老百姓的热情和行动,并积极引导,使之逐渐进入了良性循环。主管环境污染监控的政府环保部门的积极参与,媒体广泛的追踪报道,如果能一直深入坚持下去,不仅一些媒体的一些夸张宣传做法的缺憾可以弥补,老百姓回收过程中因方法不够科学导致集中污染的隐患也能及时发现纠正,而且专家老百姓媒体呼唤多时的废电池环境无害化管理法规也能顺势早日出台。现在矫枉过正,损失的是老百姓的利益。大概电池企业会感觉轻松,暂时不用担心为废电池的危害承担更多责任甚至象发达国家那样交环境税了。        温州日报的这篇报道是为温州市环保局代言,聂永丰教授这位专家的意见被国家环保总局和各地环保局普遍采纳(网上搜索一下就能有所了解)。环保部门可以因此摆脱所谓的尴尬局面了。因为老百姓的广泛参与媒体的广泛关注,各地不少环保部门及相关政府部门主动或者被动表态参与进来,他们能不能落实行动主要靠媒体和老百姓监督了,目前不少媒体不仅没有深入持久的监督执法,反而缺少独立思考的人云亦云,看看今年八月光明日报有关报道的题目—“废电池不宜集中回收”,这样的题目似乎就是为了吸引眼球,证明它比其他媒体高明(我可从来没在媒体工作过,不存在打击报复)。如果以前有些媒体的夸大报道不是科学态度,现在这些自诩科学的记者彻底推翻的态度也不是科学态度。而且危害可能不小。现在环保部门和聂永丰教授的立场 媒体的态度都可能使民间的废电池回收在具体操作上混乱无序。废电池的环境污染缺少环保部门的重视监控和媒体的监督还会一如既往……难道我们还要接着慨叹——成也媒体?败也媒体??        注:贴篇去年的体会让大家了解一点具体情况。    --------------------------------------------------------------------------------    废电池回收活动中的一点体会    2001 / 06        在开展废电池回收活动中,常听到这样的观点:国内没有对废电池进行资源化再生利用的先进技术,废电池收上来没办法处理。这几乎成了不少地方有关方面对废干电池回收不予支持配合的充分理由。这不是理由而是借口。        按照《巴塞尔公约》中对危险废物污染控制的规定,某些类别的废电池属于危险废物。我国1998年公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包括含铅废物,含汞废物,含镉废物和含锌废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规定:对于危险废物应遵循分类管理:强制处置;对危险废物的收集 贮存 转移和处置等重点环节重点控制;对于危险废物实行集中处置的原则进行管理。因此环保部门对废电池环境污染防治责无旁贷。废电池的污染防治应采用减量化 无害化 资源化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战略。由于技术 经济成本等原因即使不能对废电池进行资源化再生利用,对其进行环境无害化处理则是必须及可行的。        在一些城市有专门处理工业生产中有害固体废物的环保企业(对这些城市在全国城市中所占比例我没做过调查),它们对有害固体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最后一道程序大都是采用集中危险废物安全填埋的办法(安全是相对的,至少是按照有关法规被环保部门评估监测通过的)。废干电池集中贮存到相当数量(美国有把废干电池存放两年再进一步处理的经验)也可以以把废电池按危险废物安全填埋(日本有此做法)。干电池体积小,存放较容易。尽量游说有关政府部门找块干燥通风远离水源农田人群的地方存放废电池比等先进的再生利用技术可能快得多。即使有环保企业找上门来表示愿意无偿存放 处理废干电池,我个人认为还是游说政府部门指定存放处理废电池的环保企业好。民间环保团体和民企直接合作,环保部门就有听之任之的理由,我们没法确保民企不随意处置。        也许废干电池存放过程中,我国正在酝酿中的废电池环境无害化管理方案就出台了,国家就会指分区域在全国建立几个集中的 较大规模的 技术先进的处置场所(可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国内现在就在做这种尝试),集中处置,避免小规模 分散处置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        即使在对废电池环境管理已经高度重视的先进国家,出于经济成本等方面的考虑对一些废电池也不一定进行资源化再生利用,而是采用固化封存安全填埋的环境无害化处理方式,象德国日本。如果不能给子孙后代留下没有污染的环境,那就留些“垃圾矿”吧(最好是分门别类便于开采的),总比分散污染让后人难以收拾强。这不是理想主义的做法,但很现实。        附:老百姓理解的填埋和国家允许的对危险固体废弃物的安全填埋有很大距离。后者有具体的环保法规可以遵循,有不少防止危险废物渗漏防止污染扩散的安全措施。至少能保证几十年不扩散污染,也就是说垃圾填在里面可以较稳定安全地至少保存几十年,在此期间还可以较方便的把垃圾原样(比较原样)取出做资源化再生利用等进一步处理,象开矿一样。故名“垃圾矿”。        安全填埋技术各国各地有先进落后之分。大家可以调查当地的安全填埋技术水平如何,落后的可以投诉。它不是最理想的危险固体废物处理办法,却是现实可行的办法。我国有很多比废电池更危险更污染环境的固体废物就是这样处置的。        以上是我的一点体会——直接经验碰撞间接经验的体会。        参考资料:    1.《 》 &—— 也谈废电池的回收利用——王金良 马扣祥——轻工业化学电源研究所        2.// // &—— 科学认识废电池的环境影响——聂永丰——中国环境报
         3.[ ] &—— 废旧电池 何时回家——中央电视台《绿色空间》栏目 2002-03        4.{ } &—— 废电池不宜集中回收——林英——光明日报 2002-08        5.¥¥ &——关注城市垃圾填埋场渗漏污染——赵章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2002-12  
  阡阡陌陌的文章令我受益匪浅。我在这里再贴两则与废电池有关的报道:    我国废电池回收率不足2%     据新华社大连7月7日电尽管近年来人们对保护自然生态环境日益重视,水污染、大气污染、白色污染等环境污染的治理已不同程度地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废电池污染却未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    中国电池工业协会秘书长王敬中告诉记者,目前,中国电池180多亿只的年产量占世界电池总产量的30%以上,年消费量达70亿-80亿只,但回收率不足2%。    回收的尴尬    大连开发区东泰产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一位名叫殷国元的工作人员近日在接到大连理工大学的电话后,出车从这所学校运走了2吨多的废电池。但是,对这些回收上来的旧电池陷入了一个尴尬的处境,因为人们不知道这些废电池如何妥善处理。    殷国元告诉记者,尽管现在处理废电池的技术不成问题,但是在经济效益上不划算,因为处理废电池要赔钱,量也太少。记者在这家公司自建的有毒废弃物填埋场旁边的仓库里看到,回收上来的近百吨废电池至今仍然静静地躺在里面。    实际上,全国各地越来越多意识到废电池危害的企业和个人正在面临同样令人难堪的尴尬境地。    河南省新乡市一位50多岁的普通妇女田桂荣面对已经积攒的50多吨废电池万分尴尬。她和丈夫本是新乡市的电池销售大户,1999年当她了解到废电池的危害后,开始回收废电池,2000年6月,当她回收的废电池达到20吨时,她曾向媒体发出了求助信:“谁能帮我处理20吨废旧电池?”但是两年过去了,田桂荣收集的废电池尽管已超过50吨,却依然未找到一个不会污染环境的最后归宿。    一些开始参与回收废电池的企业也遭遇同样的尴尬。广西桂林一家桶装水生产企业去年6月在当地媒体上刊出“给我废品,还你精品”的广告,开展交30个旧电池换一桶水、交300个旧电池换1台饮水机的活动。此广告一出,仅两天时间就回收了800公斤废电池,换出桶装水500桶,饮水机26台。但是他们没有想到,耗资1万多元“买”环保却买来了一桩麻烦事:当他们与环保部门联系时,环保部门在肯定这次行动的同时,告知他们目前桂林还没有能处理废电池的工厂,只能自己慎重保管回收的废电池,且不能造成二次污染。无奈之下,这家公司不得不又刊登广告,宣告暂停这项活动。    我国是电池生产和消费大国,废电池污染已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环境问题。但面对大量的废旧电池,废旧电池回收处理正面临着非常尴尬的局面。专家指出,这种“尴尬”缘于国内废旧电池处理行业还没有建立一套产业化、规模化运作模式,以及缺乏政策扶持。如果不能尽快采取措施制止这一污染蔓延,其后果要比“白色污染”严重得多。阎平  
  发了上面的贴子之后,才看到阡阡陌陌昨天发给我的消息,不好意思!阡阡陌陌给我提供了两个很好的网址:  自然之友 http://www./forum/index.php?s=bd4c9e134e06bd0b458ccc   绿色北京 http://www.grchina.net  关心环保的朋友不妨一起去看看。  谢谢阡阡陌陌!  
  Jebby,昨天给你发短消息没看到回信,还有一点点担心你生气我擅自把你的回帖转走了,现在你也擅自把我的帖子转了(连短消息也不发一个,哼),我们两清了。:)
    废旧电池污染环境简介
(转载,文章来源:环保局)       一、电池的组成:干电池、充电电池的组成成分:锌皮(铁皮)、碳棒、汞、硫酸化物、铜帽;蓄电池以铅的化合物为主。举例:1号废旧锌锰电池的组成,重量70克左右,其中碳棒5.2克,锌皮7.0克,锰粉25克,铜帽0.5克,其他32克。     二、废旧电池的危害性:废旧电池的危害主要集中在其中//所含的少量的重金属上//,如铅、汞、镉等。这些有毒物质通过各种途径进入人体内,长期积蓄难以排除,损害神经系统、造血功能和骨骼,甚至可以致癌。铅:神经系统(神经衰弱、手足麻木)、消化系统(消化不良、腹部绞痛)、血液中毒和其他的病变。汞:精神状态改变是汞中毒的一大症状。脉搏加快,肌肉颤动,口腔和消化系统病变。镉、锰:主要危害神经系统。    三、废旧电池污染环境的途径:这些电池的组成物质在使用过程中,被封存在电池壳内部,并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但经过长期机械磨损和腐蚀,使得内部的重金属和酸碱等泄露出来,进入土壤或水源,就会通过各种途径进入人的食物链。过程简述如下:电池 —土壤微生物—动物循环—粉尘—农作物—食物—人体神经沉积发病     其他水源植物食品消化生物从环境中摄取的重金属可以经过食物链的生物放大作用,逐级在较高级的生物中成千上万地富积,然后经过食物进入人的身体,在某些器官中积蓄造成慢性中毒。日本的水俣病就是汞中毒的典型案例。    四、废旧电池危害的其它表现:目前世界上生活垃圾处理主要是卫生填埋、堆肥和焚烧三种方式,混入生活垃圾的废旧电池在这三个过程中的污染作用体现在:  *填埋:废旧电池的重金属通过渗滤作用污染水体和土壤。  *焚烧:废旧电池在高温下,腐蚀设备,某些重金属在焚烧炉中挥发在飞灰中,造成大气污染;焚烧炉底重金属堆积,给产生的灰渣造成污染。  *堆肥:废旧电池的重金属含量较高,造成堆肥的质量下降。  再利用:(铅酸蓄电池)一般采用反射炉火冶金法,工艺虽然容易掌握但是回收率只有82%,其余的铅以气体和粉尘的形态出现,同时冶炼过程中的二氧化硫会进入空气中,造成二次污染,直接危害操作工人的健康。  
  日本水俣病 (转载,来源:南京科技协会南京科普之窗)    水俣是日本九州南部的一个小镇,西面就是鱼产丰富的不知海和水俣湾,因此这个小镇的渔业原来很是兴旺,但是,自从1925年开始,在此地建成了一个又一个化工厂后,奇怪的事情接连发生了。     
1950年,在水俣湾附近的小渔村中,人们发现有一些家猫不知为何走路时左摇右晃、步态不稳,有的还抽筋麻痹,最后竟自己跳入水中溺死。人们百思不得其解,只当作是世上一件奇闻,没有研究此事。对这种猫,当地人给它们起了一个名字,叫“自杀猫”。     
1953年,在水俣镇又发现了一个生怪病的人,他开始时只是口齿不清,步态不稳,面部痴呆,进而耳聋眼瞎,全身麻木,最后神经失常,一会儿沉睡,一会儿兴奋异常,最后,他身体弯弓着、口中高声嚷叫着死去了,没有人知道这是什么怪病。     
1956年4月,一个6岁的女孩因同样的症状被家人送入了医院,医生初步诊断,认为是脑系科疾病,也没引起重视。5月,又有4名同样的病人入院就医。医院开始有点警觉,他们进行了调查,发现当地还有50多个这样的病人。     
问题严重了,这引起当地熊本大学医学院一些医生的注意,他们与市医师会和医院组成水俣怪病对策委员会,开展广泛的调查,在调查中证实这不是传染病,随后,他们把“自杀猫”和人病死的诸种怪现象联系起来分析,找到了吃当地鱼中毒这个共同受害的根源。     
吃水俣产的鱼会中毒的消息传开了,人们谈鱼色变,谁也不敢再买他们的鱼,于是,附近成千上万的渔民失业了,他们忍无可忍,联合起来,召开了不知海沿岸渔民总奋起大会,4000多人联名向当地化工厂提出抗议。     
1958年春,化工厂为平民愤,答应停止向水俣湾排放带有污染物的废水,但同时却偷偷地将毒水引向水俣川的北部。几个月后,这个新的污染区又出现了18个中毒的病人。1959年 2月,日本食物中毒委员会经调查研究后认为,水俣病与重金属中毒有关,尤其是汞的可疑性最大。后经熊本大学调查,从病死者尸体、鱼体和工厂排污管  道出口附近都发现了有毒的甲基汞,排水口近处污泥含汞的浓度高达 2000ppm以上,至此,才揭开了这个水俣“地方病”的秘密。     
但是,厂方拒不承认,对调查百般阻挠的同时,花重金收买了知情人,因此,日本政府没有认真处理这一事件,使水俣病在日本各地蔓延开来。     
1963年,日本西海岸的阿贺野川流域的下游,又有大批“自杀猫”、“自杀狗”出现,由于水俣事件没有报导宣传,也就没有警惕这件事。第二年8月,当地猫的90%都自杀了,随之而来的是,有死猫的居民也相继出现水俣病症状。在短时间内,水俣病患者增加到45人,并有 5人死亡。这样,日本政府才进行了干涉,但为时已晚。据1972年日本环境厅公布,日本水俣湾与阿贺野川两个地区共有汞中毒患者 283人,其中60人死亡。  
  生态环境病
(转载,来源:自然之友)    ————  在环境里,重金属可能通过食物链在生物(包括人类)细胞内富集。% 重金属污染致病不是立竿见影的。由于重金属致病是需要一定的量,所以在发病前有一个相对漫长的积累期。在重金属积存到一个临界点以前,人是不会表现出明显的生态环境病的症状。%但是这也并不表明人是安全的。所有重金属元素在人体内的积存总体上讲都是一个不可逆的过程。从理论上讲,人体自身有一定的排毒能力,比如人体对汞的排泄。如果成年人每天摄入不超过0 .025毫克的甲基汞,这些有毒物质是不会积存在体内的。但是,如果是超量摄取了有害元素,人体自身的排毒能力不足以保障毒物的代谢。目前,尚未找到任何有效的办法,可以将已经积存在人体内的重金属物质全部排出体外。 重金属污染物在人体内积存到一定量(即超过安全临界点之后),就会表现出爆炸效应。个人或人群会在极短的时间内突然表现出生态环境病的诸般症状。这时的患者是无法被治愈的,重症患者只能任其死亡,轻者也只能以药物减轻发病时的痛苦。在重金属污染物中,镉、汞、铅、砷(砷污染的特性与重金属相同,所以将其纳入重金属之列)是最具毒性的物质,它们不仅可以造成严重的生态环境病,即使没有达到临界点,一定量的积存,也会造成人体组织器官的其他病变,成为其他疾病的导火索。在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等高危病种的发病因素中,由于环境污染(含重金属污染)所致的占8 0%-90%之多。    ***
陕西出现“癌症村”       (北京讯)中国《工人日报》报道,陕西省出现一个“癌症村”,全村30户人家共154人,在过去27年间死亡56人,其中死于癌症的多达3 0人。     报道说,专家的抽样化验结果令人震惊:几十年前本是山青水秀的华县龙岭村已发生了“生态环境地质病”,砷、铅、镉三种剧毒元素严重超过标准值。       报道说,自1974年村里发现第一例食道癌患者后,癌症的魔影就从此笼罩着这个村。全村近40%的人患上各种癌症。       其中一个村民的外公、舅父、继父、妻子都先后患食道癌去世。还有一户村民夫妇二人数年来共生育12胎,但仅有一胎成活,而且是弱智儿。       报道说,70年代,该村死亡平均年龄为60岁;80年代,死亡平均年龄为50岁;90年代,死亡者的平均年龄为45岁。       报道说,村民很想远离这个村,可是县政府限他们只搬到山下直线距离400公尺的地方,而且每家必须拿出3000元人民币的房屋建设费,因此绝大多数村民没有能力搬迁。       这个村很穷,全村共有120亩地(15亩是一公顷),每人能摊到仅一亩多地,没有水源浇灌,只能“靠天吃饭”。村里的年轻小伙子都跑到外地女方家做“上门女婿”。姑娘也嫁到外村去。       报道说,所谓生态环境地质病,是由于人为的地质活动以及大规模的经济活动,改变原生自然环境中化学元素的平衡,并由食物链转移到生物和人体内,给人类造成猝不及防的危害,被学术界称为“化学定时炸弹”。       报道说,中国地质科学研究院的林景星博士对龙岭村的一些样品做过化验,结果证实:土壤、面粉、豆角及人的头发中都有远高于标准值的剧毒元素。       例如,村里种的豆角,铬、铅的含量分别为标准值的5.3倍和2.55倍,属严重污染的蔬菜。此外,还发现多种元素的平均值高于参照标准最低值。       在村子三四公里外,分别建有化肥厂、复合肥厂、钢厂等4个厂。       龙岭村极有可能就是因为人为的地质活动,造成剧毒元素的迁移和蓄积,破坏和污染生态环境。       林景星表示“不明白”当地政府为何不组织人去研究它,提出一个科学的解决方法。     注: 增加点对“生态环境病”的感性认识。
  我们的资源    重金属流失到环境里会污染环境,可它作为原材料,却属于不可再生的一次性资源,在一定的条件和时间内,这些原料并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       记 者:“贵州万山汞矿吗?请找宋龙顺矿长。”       宋龙顺:“自从上个月的15日法院公告,按照破产法贵州万山汞矿由于矿产资源挖完了,这个矿也就不存在了。稀有金属的储量没有了。与我们一样规模,曾经也属于全国最大的湖南的汞矿,几年前也已经枯竭了,我们这些大型的汞矿基本都不存在了。”       记 者:“那么我们现在用汞该怎么办呢?”       宋龙顺:“还有一些小矿,另外就进口西班牙的、美国的。不过价格就高多了,现在已经达到了每吨9万多元。”       记 者:“那么几千名职工该怎么办呢?”       宋龙顺:“都按照破产法在安置。”       贵州万山汞矿曾经是中国最大的汞矿。最高时年产2万多吨。不仅可以满足国内需要,而且出口。汞资源形势严峻,那么,锰矿储备情况又会怎样呢?       据《中国电池工业史》记载,日,中国电池协会曾专门组织了以张裕根为组长的放电锰矿调查组,历时45天,行程8500公里,对电池的主要原料锰矿进行一次专题调查。调查情况表明,随着锰矿的不断开采,我国放电锰矿的品位正以较快速度下降,锰矿资源趋于枯竭。已探明的放电锰矿石的储量,只能供全国电池行业使用10年左右。       调查报告提醒说:这是一个应当引起电池行业重视的问题。       1990年至今,十多年过去了,在这十几年中,中国的电池行业得到了飞速的发展,电池的产量已由1990年的64亿只达到了2001年的170多亿只。       现在锰矿的情况又会怎样呢?我们特地赶到了上海,找到了原中国放电锰矿调查组组长张裕根。       “放电锰矿储量下降得非常厉害,品位下降得也非常厉害。现在的二级品等于过去的三级品,现在的三级品等于过去没人要的四级品。”张裕根。       已经退休的张裕根一辈子从事电池的原材料采购,从1966年到1990年曾经五次对中国的锰矿资源进行调查,在几个月前又提交了一份对全国几个主要锰矿的调查报告。       从张裕根的资源情况调查看,照目前的开采速度,预计5年、10年、15年不等的时间我国锰的供应就会发生严重的困难。除了汞和二氧化锰以外,电池当中的另一种主要原料就是锌,锌资源的储备情况或许会让人乐观一些吧。       中金岭南研究所高级工程师 郑顺德:锌矿资源还可以开采五-十年不等。       资源是有限的,用有限的资源实现人类的无限发展,唯一的途径就是让地球的资源循环再利用。相当长的时间里,我们的垃圾山、垃圾河在不断地增高、增长,可是我们的回收利用工作,却总也让人见不到可观的效果。好的纸张是木材做成的,我国每年流失的废纸有600万吨,相当于我们浪费森林资源33万公顷。电池同样也是好的资源做的。有环保人士为废旧电池算了一笔帐:拿2000年为例,我国生产的干电池有170亿只,如果信手一扔,扔掉的将是:       100亿只废旧电池==14.3万吨锌       26万吨二氧化锰       125吨汞       208吨铜       2.7万吨氯化锌       7.9万吨氯化铵     4.3万吨碳棒……     (以上内容摘自中央电视台绿色空间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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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废电池处理及对国内废电池处理的看法
(节选转载)       文日    电池回收后,在哪里处理呢?在日本电池协会的友好联系下,我们考察团一行来到了位于北海道山区的野村兴产株式会社。会社的主要业务是 一次废弃电池处理 和废荧光灯处理,有职工1 10人。建于此地是缘于这里是日本发现的第一个水银矿。野村兴产每年从全国收购的废电达13000吨,占全国废弃电池的20%,收集的方式是9 3%通过民间环保组织收集,7%通过各厂家收集。这项业务开展于1985年,目前,净化量一直在增加。以往,主要是回收其中的水银,通过高温(6 00-700℃)焚烧炉焚烧令水银废气排除收集,但目前日本国内电池已不含汞了,就主要回收电池的铁壳和其中的“黑”原料,并进行二次产品的开发制造,如其中一个产品可利用于电视机的显像管。处理的成本要达8 0日元/kg ,生产的利润主要取决于废旧电池处理前收取的费用(主要是生产厂)和二次利用产品的价值,其中后者是关键。回收电池需占用很大的空间,野村兴产是一个民营企业,日本政府对它没有投入一分钱,但日本电池工业协会提供了很大帮助,和日本各大厂家进行协调进行一些资金补偿。年处理能力可达1 6000吨。% 另外提取废荧光灯中的水银一年可达40吨,而全日本一年的需求量也仅为20吨,在这方面完全可做到循环利用,也确保了它的利润。%    从日本电池协会和野村兴产株式会社的了解, 一次电池 对环保的影响和如何回收利用工作日本都已分别展开。其他电池如铅酸电池,日本可做到1 00%地回收,二次电池和手机电池也正在通过生产厂家的配合积极开展,特别是回收锂离子电池中的钴利润可观。通过考察,结合我们国家的实际情况,我认为目前首先是要坚决贯彻执行九部委关于限制电池中汞含量的规定,尽快实现我国电池的无汞化,将一次电池中有害成分汞对环境的影响通过行业执法、厂家努力降至最低,其次是通过各种宣传手段,提高公民的环保意识,进行电池回收和掩埋,建立起废旧电池回收体系。还有就是国家鼓励再生利用技术的研究以尽快做到资源回收后的再利用。至于利润问题可采取多种方式如分摊到消费者身上、开发有市场的产品等等。    让我们大家都来关心废旧电池处理这一问题,一起积极论证,学习国外的先进经验,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路子。相信不久的将来,废旧电池的回收利用将成为我们今后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环保活动,令我们国家如此巨大数量的废弃电池变废为宝,保护资源,利用资源。  
  生态环境病与饮食健康
(节选转载 ,来源:自然之友网站)   叶天    …………  == 汞    目前,我国年产汞米是2亿公斤。    汞是在常温下唯一呈液态的金属元素。人类活动造成水体汞污染,主要来自氯碱、塑料、电池、电子等工业排放的废水。由于天然条件下汞在大气、土壤和水体中均有分布,所以汞的迁移转化也在陆、水、空之间发生。大气中气态和颗粒态的汞随风飘散,一部分通过湿沉降或干沉降落到地面或水体中。土壤中的汞可挥发进入大气,也可被降水冲淋进入地面水和渗透入地下水中。地面水中的汞一部分由于挥发而进入大气,大部分则沉淀进入底泥。底泥中的汞,不论呈何种形态,都会直接或间接地在微生物的作用下转化为甲基汞或二甲基汞。二甲基汞在酸性条件可以分解为甲基汞。甲基汞可溶于水,因此又从底泥回到水中。水生生物摄入的甲基汞,可以在体内积累,并通过食物链不断富集。汞污染水体中的鱼,体内甲基汞浓度可比水体本身高上万倍,危及其他生物并通过食物链危害人体。     汞虽然是一种累积性毒物,但人体对汞具有一定的排泄能力。试验表明,成年人每天摄人0.025毫克的甲基汞,由于排泄能力不会在身体内累积,若摄入量超过人体的排泄能力,会在体内累积。日本的水俣病,就是在脑中累积了甲基汞,损害脑组织所致。在人体其他组织中的金属汞,可能氧化成离子状态,并转移到肾中蓄积起来。人体受汞慢性中毒的临床表现,主要是神经性症状,有头痛、头晕、肢体麻木和疼痛、肌肉震颤、运动失调等。大量吸入汞蒸汽会出现急性汞中毒,其症候为肝炎、肾炎、蛋白尿和尿毒症等。这类病有严重的后遗症和较高的死亡率,还可以通过母体遗传给婴儿。在我国松花江和蓟河流域的一些渔民体内有明显的汞积累,而且已经出现了“拟似水俣病”的病人。在香港有一些人发现自己经常感冒,总感觉很累,经常头痛、失眠并伴有颈椎痛、腰痛,而且久治不愈。经过化验,发现这些人体内的汞比一般人都高,病因就是这些人爱吃海鱼。有人预测,本世纪将流行精神病,因为汞的中毒主要是损伤神经系统,人体内汞含量过高,可能导致精神病。7 0年代中国精神病发病率是3.2‰,现在上升到15.56‰,增长速度如此之快,和环境污染不无关系。    == 铅    目前,我国年产铅米有几亿公斤,安徽芜湖的铅米铅超标达到19.23倍。    由于铅工业在人类文明的早期就发展起来,所以铅是一种古老的污染元素。铅污染会引起心血管功能发生严重的障碍、动脉粥样硬化、高血压、心肌肥大、心肌损伤、心肌坏死、男女不育症,并严重影响人的(尤其是青少年)大脑发育,造成智力低下。婴儿对铅的吸收比成人多1 0倍。儿童消化道吸收比成年人高5倍。    贝多芬在饱受了长期病痛的折磨之后,于1827年在维也纳非常痛苦地死去。他的死长期以来一直是个迷,有关他的病一直没有定论,人们不知道为什么他死时会那么痛苦。有的医生说,他可能是肝病和水肿。他的秘书认为是服下了过多吗啡和含砷的药。这些都不能使人信服。最近美国芝加哥的科学家化验了贝多芬遗留下来的一些头发,才揭开了贝多芬的死亡之秘。贝多芬就是死于铅中毒。当时的多瑙河和莱茵河两岸有很多制铅厂,河水已被铅严重污染,但是贝多芬很喜欢吃多瑙河的鱼,而且吃鱼数量极多,所以,他体内一直累积着过量的铅,直至中毒死亡。    古罗马帝国的消亡也与铅有密切的关系。因为当时的古罗马贵族很富有,作为身份的象征,他们用的是很贵重的铅壶装酒、饮酒,生活中大部分的用具也都是用铅制成的。正是铅中毒使得盛极一时的罗马贵族消亡。当时铅中毒的程度极为严重:罗马帝国人的平均年龄只有2 5岁;很多贵族妇女不能生育,流产的也很多;婴儿的夭折率很高,而且出生的孩子普遍智力低下。这三个原因导致了帝国的突然消亡。    在我国巢湖一带一个很小的村子,有一年夏天发现一种病,得病的人流口水,像傻了一样。以后的几天里又接二连三地出现新的病人,大家都以为是传染病,连当地医生也搞不清楚原因,就给它取了个名字,叫“五号病”。实际上这是一种最最轻微的铅中毒。    == 镉    我们国家有1.3万平方公里的耕地镉含量超标。至少有11个地区的发现镉米。有人用数学的方法来进行推算,我们国家现在每年产的镉米大约有2 亿多公斤。在湖北,大冶地区所产的大米全部为超标镉米;湖北崇阳的大米镉超标13.4倍;广东珠海产叶类蔬菜镉超标20.1倍;河南郑州的大枣镉超标8 .6倍。在攀枝花矿区,尾矿出来的山泉水,镉含量是4.0ppm(日本大规模爆发“疼疼病”时环境中的镉含量仅为1.5-2.0ppm)。    镉是相对稀有的元素,地壳中的平均含量仅有0.5ppm(百万分之一克/公斤),主要以镉的硫化物形式存在于锌、铅和铜矿中。工业上,镉主要用于电镀,其次是用于颜料、塑料稳定剂、合金、电池等生产。镉不是人体所必需的元素。检测表明:新生儿体内含镉约1 微克;在从事无镉职业的情况下,50岁左右,体重70公斤的男子体内镉的蓄积量约30毫克,为新生儿的30000倍。镉是通过食物、饮水、空气、吸烟等经消化道、呼吸道和皮肤进入人体的。一般说,人主要通过消化道摄取环境中的镉,吸收率为5 %左右。职业中毒主要通过呼吸道吸入镉,吸收率高达20%~40%。成人每天从食物中摄取20~50微克。每吸20支烟,就会摄入15微克镉。侧流烟气中的镉含量比主流烟气中的高,因此吸烟者近旁的人处在浓度更高的含镉烟气中。镉在人体中的生物半衰期为1 0~25年,所以会在体内累积。     进入人体的镉,在体内形成的镉硫蛋白,通过血液循环到达全身,并有选择地蓄积于肾、肝中。肾是镉中毒的靶器官,肾脏可蓄积镉吸收量的1 /3。此外,在脾、胰、甲状腺、睾丸和毛发也有一定的蓄积。镉的排泄途径主要是通过粪便,只有少量从尿中排出。镉会损伤肾小管,使人出现糖尿、蛋白尿和氨基酸尿等症状,并使尿钙和尿酸的排出量增加。肾功能不全又会影响维生素D 3的活性,造成骨骼的生长代谢阻碍,从而导致骨骼疏松、萎缩、变形、断裂等。日本著名的公害病——“疼疼病”患者的尸体解剖也表明:骨骼有多处骨折。从动物实验和人群的流行病学调查中发现,镉还可使温血动物和人的染色体发生畸变。镉污染水体,会在鱼体内干扰铁的代谢,使肠道对铁的吸收率降低,破坏血红细胞,引起贫血。镉在其他脊椎动物体内也有类似的危害。镉作用于人体能引发糖尿病、心血管病、动脉硬化、高血压、冠心病、心脏猝死,以及骨癌、肠胃癌、直肠癌、食道癌、前列腺癌。  
  翻一翻
  专家不同的意见:   ……………………………………………………    “(北京科技大学)曾平荣教授与(清华大学)聂永丰教授一样,都是从事环境科学研究多年的资深教授,为了提倡废旧电池回收,最终达到资源化,无害化。曾教授已花去了二十多年的时间研究处理技术,他的观点就与聂教授截然相反。     曾平荣:“无汞化了以后,并不是说电池里面就没有汞,就根除了汞污染。另外除了汞以外,电池中还有镉、锰、铁、铅、锌等重金属,这些重金属也会污染环境。”     记者:“我也听到了这样一种观点,就是说废旧电池不论是在回收环节、还是在以后的处理环节,都会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那么,这么大的投入有没有必要?”       曾平荣:“我认为,这个问题看你怎么看,同时也看你是怎么运作。我们应该算两笔帐,一本是小帐,另一本是大帐。废旧电池里面含的都是重金属,这些金属都是从地球里挖出来的一次性资源,如果它想满足生产电池的需要,国家就要多开矿,多建冶炼厂。这个投入你算不算。”     曾教授始终认为,废旧电池属于危险废物,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就该回收无条件可讲;至于回收电池的价值是大是小问题,单纯算小经济帐,眼下似乎投入过高,但是,有多少人知道,废旧电池70%的金属回收率,只每年3000吨的回收量,就可为国家节省开发两个中型矿山的费用。更何况这些回收后的资源是永远不可再生的一次资源,而这也正是废旧电池大的价值意义所在。     (以上内容摘自“废旧电池 何时回家”—中央电视台《绿色空间》—2002/03)    ——————————————————————————————————————    下面是聂永丰教授不同时期的态度。透过这位专家严谨的阐述和记者的转述,可以看出他的态度前后有所不同。为了方面阅读。我节选部分。    ** “在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的教授聂永丰写给有关决策部门的报告上,关于废旧电池如何处理一项,我们也看到了这样的建议:       有些品种的电池不但资源回收价值小,而且对环境的危害也不大;有些品种电池资源回收价值大。其中,镍镉电池对环境、对人体健康的危害非常大。         清华大学环境与工程学院教授聂永丰认为:在填埋场的条件下,电池里面的重金属污染物进入到填埋场产生的废水,也就是它的渗液数量是非常小的,这实际上是说明了,在填埋条件下,废旧电池并不构成问题。”  (摘自“废旧电池 何时回家”——中央电视台《绿色空间》——2002/03)      ** “——前面已经提到,电池中的汞含量较低(即便是高汞电池),消费群体分散,废电池随生活垃圾填埋是不会造成太大污染的(电池外壳的保护作用和大量垃圾的稀释作用使然)。但如果把大量的废电池集中到一个地方,加上处理不善(如剥开外壳,回收有价值部分,将残渣随意抛弃),则有可能引起局部地区的汞污染。因此,一些单位、个人在开展收集活动时,应当妥善保管并交给具备存放、处理条件的单位。在没有符合条件的处理或利用设施之前,不宜大规模收集废电池。   对目前已经收集到的废电池,应当以城市为单位由市政环卫部门安排场所集中贮存。待符合条件的设施建成后再处理或利用。”  (摘自 科学认识废电池的环境影响——聂永丰——中国环境报
)      ** “ ——废电池中含有那些有害物质?发达国家怎样解决废电池回收问题?废电池会对环境造成多大程度的危害?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博士生导师聂永丰教授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后认为,废电池中汞的含量很少,不会对环境造成很大影响,完全可以和生活垃圾一起填埋。集中回收后,如果处理不善,反而容易造成局部地区的汞污染。——”  ——————————————————————————————      “——目前,我们每个人所能做的,是把自己使用的所有废电池都集中起来,分类送到当地环保或环卫部门,等候专业化处置。”    纽扣电池的污染被夸大了(中国青年报 ())     聂永丰 牛冬杰      目前一些媒体上宣传的“一个纽扣电池可以污染上千万立方米的水”的说法是片面的。事实上,与纽扣电池中的汞等量的金属汞如果全部溶解于水中,可能污染大面积水体。但废电池内部的汞污染土壤和水体时,其迁移速度非常慢,对环境或人体健康构成危害的可能性是很小的。只有处置不当才会造成严重污染。      我国处理废电池方面的措施还相当落后,与国外相比还有很大距离。在我们目前有限的条件下,可首先关注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危害较大的废电池,例如手机使用的含镉电池和镍镉电池。这类电池的污染较重,也有较大的回收价值。      废电池中的化学物质污染生态环境,是经历从电池中释放,再从释放地扩散、迁移,逐渐扩大污染范围,最后经过食物链浓集,通过吸入被污染的空气、饮用被污染的水或摄入动植物产品进入人体,这样一个长期的过程。电池的包壳在未破损前,由于其自身是以金属态存在的,较为稳定,普通家用干电池中的污染物质大多呈固态,迁移到环境中也是要经过缓慢的过程。      目前,大多数的废电池进入城市生活垃圾,随生活垃圾填埋。如果填埋完全符合标准,这种处理是比较好的,污染相对较少。而焚烧则是最糟糕的。因为金属汞、镉、砷、锌在焚烧中易挥发,挥发后冷凝产生金属富集程度很高的灰渣,难于处理,可能成为更大的重金属污染源。在垃圾堆肥过程中,废电池的加入大大提高了堆肥产品中重金属的总量。      由于各种类型电池的结构和所含化学物质的不同,应根据各种不同类别废电池的主要组成,分析其所含污染物质毒性的大小以及在收集、运输、储存、处置和资源化过程中污染物释放进入环境的方式和可能性,区别处理。      废电池中含有的重金属主要有镉、铅、汞、镍、锌、锰等。镉、汞、铅是对环境和人体有较大危害的物质;锌、镍等在一定浓度范围内是有益的,但在环境中超过极限,也将对人体构成危害;废酸、废碱等电解液可能污染土地,使得土地酸化或碱性化。      废电池在收集、储存、运输过程中也应格外小心。因为有些废电池中还残存有能量,运输中可能引起爆炸。由于机械磨损或腐蚀作用,废电池可能渗漏,腐蚀容器和运输工具。集中储存造成的泄漏对环境的危害性会较为严重。      从环境保护和资源管理的各个角度来看,废电池处理的最佳方案是进行再生利用,但如果再生利用技术落后,也能引起污染。      废电池中重金属对于环境是否构成污染,主要还取决于其在环境中的富集程度及其处置方式。**** 目前,我们每个人所能做的,是把自己使用的所有废电池都集中起来,分类送到当地环保或环卫部门,等候专业化处置。      ——————————————————————————————————————    附:  “——国家环保总局污控司固体处的彭德富工程师告诉记者,散落在垃圾中的普通废干电池因为汞含量很少,周围又有很大的环境容量,不会对环境构成威胁。——    如果按某些报道呼吁的那样,在我国建造一个专业的、能够批量处理废电池的工厂,是否可行呢?彭工介绍说,建设一个废电池回收处理厂,需要投资 1000 多万元人民币,而且还要每年至少回收 4000 多吨废旧电池,工厂才能运转起来。而实际上要回收这样大数量的废电池十分困难。——    彭德富还介绍说,处理这些集中存放废电池的另一个办法是按照危险废弃物的处理方法集中填埋或存放,但是这样处理一吨需要三四千元的费用,又面临着费用无着落的问题。——”   (摘自 废电池集中回收处理不当会造成污染
—光明日报—
)      ^^^^^^^^^^^^^^^^^^^^^^^^^^^^^^^^^^^^^^^^^^^^^^^^^^^^^^^^^^^^^^^^^^^^^^^^^^^^^^^^^^^^^^^^^^^^^^    注:对比下面两篇报道,专家们的意见在不同时期是不是有些变化?我感觉是有所不同。我困惑是他们的认识提高了更加符合国情了,还是别的什么?      ** 科技日报 ()     加强废电池管理刻不容缓 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即将出台     本报讯 马永刚      笔者日前从中国危险废物管理培训和技术转让中心举办的“废电池环境管理研讨会”上获悉,国家环保总局已委托清华大学对我国废旧电池的回收状况进行调查,有关部门正在研究管理办法,这次会议正是为听取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配合政府部门制定政策法规。      我国是电池生产和消费大国,去年电池产量和消费量达 140 亿只。锌锰电池中的汞,镉镍电池中的镉,铅酸蓄电池中的铅都是严格限制使用的物质,泄漏到环境中,会造成很大污染和危害。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协会再生铅分会理事长、江苏春兴集团总经理杨春明指出,发达国家通过立法和宣传教育建立了完善的废铅酸电池回收网络,而我国回收主渠道由大量个体户控制,从事废铅酸电池生产的企业更是星罗棋布,有些地区甚至村村点火、户户冒烟,年产量在几百吨至上千吨的就有 300 多家。这些规模小、能耗高、回收率低、工艺技术落后、污染严重的小企业,熔炼过程中铅蒸气、铅尘、二氧化硫的排放超过国家标准的几十倍,已成为严重的社会公害。尽管近几年来我国铅酸电池的回收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但和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无论在回收技术还是在环保条件等方面都不能相提并论,国外发达国家废铅酸电池生产厂家最低规模在 2 万吨以上,否则,强令关闭。      与废铅酸电池回收状况恰恰相反,锌锰电池(属于一次干电池。老百姓生活里最常用的一种。)和镉镍电池(二次干电池,即可充电池电池)的回收基本上还是空白,主要是数量大、品种多,难于分类,收集困难;国家一直没有相应的政策法规也是主要原因之一。据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教授聂永丰说,我国每年用于生产干电池所耗费的锌达 13 至 14 万吨,占我国年锌产量的 13% 左右,而通过废电池再生利用,每年能再生锌皮 4 万吨,此外,对废电池、电路板的回收再利用还能生产上定量的锰、铜、汞等金属。作为一个电池消费大国,我们不能无视废电池对环境的潜在危害。令人欣喜的是,目前一些商场和企业已自发地收集废旧干电池,若此时能及时制定相应的政策,电池的回收必将得到大的发展。    有关专家呼吁,加强废电池的环境管理刻不容缓,国家应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对废电池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处置全过程进行统一管理,使废电池做到资源化和无害化。    —————————————————————————————————————————    ** 光明日报
()    从源头解决废电池污染问题
  作  者 本报记者 林英     正  文   本报关于普通废电池怎样处理才科学的报道,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反响。废电池的处理也引起了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近日,国家环保总局污控司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召开了“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专家论证会,来自国家经贸委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司、中国电池工业协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等单位的代表,在会上就废电池对环境的影响、发达国家在这方面的政策和经验、国内的现状及应采取的对策进行了讨论。会上,专家们对我国关于普通废电池的处理政策主要谈了以下几方面意见:       (一)严格管理,强制禁汞      从其他国家的经验和我国的情况来看,解决普通废电池污染的主要措施,应是调整产品结构,淘汰落后的工艺、产品。首先要严格执行1997年国家经贸委、中国轻工总会等9个部门联合发出的《关于限制电池汞含量的规定》,电池制造企业要逐步降低电池汞含量,2002年销售的电池要达到低汞水平,2006年应达到无汞水平,从源头上解决废旧电池的污染问题。这一点是国家强制执行的。       目前淘汰含汞电池的目标步骤已经明确了,大多数企业也在按照国家的要求去做。但有一部分企业滞后于国家要求,甚至有少数企业冒用别人品牌生产高汞电池。对这些违法行为,要加强市场抽查,强制禁汞。只有加强市场抽查,对继续销售、生产超标电池的企业进行处罚,才能从根源上解决废电池的污染问题。       建议今后有市场检查、处罚职能的工商、质监部门,到销售点取样化验,发现电池汞含量超标的,要没收劣质电池、处以罚款,并追究生产者、批发者的责任。还要通过有奖举报的方式,动员社会力量举报生产、销售劣质电池的企业。          (二)目前不提倡集中收集普通废电池      由于普通电池中的汞含量较低或不含汞,且消费群体分散,废电池在有外壳保护作用和大量垃圾的稀释作用下,随生活垃圾填埋不会造成污染。但如果把大量的废电池集中到一个地方,加上处理不善则有可能引起局部地区的汞污染。因此,目前不提倡开展集中收集普通废电池。       对目前已经收集到的废电池,应当以城市为单位由市政环卫部门安排场所集中贮存,待符合条件的处理设施建成后再做处理或利用。一些单位、个人自愿开展收集活动时,一定要妥善保管并交给具备存放、处理条件的单位。          (三)废电池的收集处理或再利用遵从自愿原则      尽管从污染控制的角度考虑可以不单独集中收集废电池,但一些单位从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角度出发希望收集,或回收其中金属物,对此管理部门并不反对。但这些活动应都是由个人、团体、城市或企业自发进行的,与其他废物综合利用项目一样,废电池的回收利用可能入不敷出,因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只能坚持企业自愿的原则。       对于有条件的城市建立废电池收集处理场,可自行操作,目前国家对此不提强制建设的要求。但对含汞电池的再利用设施应建在人口稀少、环境不敏感地区,技术管理水平应比较先进,切忌搞成简陋作坊式的利用厂,不能出现集中回收利用时二次污染环境的现象。      
    2002年七月八月可以说是个转折点。    此前,尽管有不同意见,但总的舆论导向是“废电池应该集中回收”。各地媒体 政府有关部门 老百姓的态度,概莫能外。    八月份,光明日报丢了颗转向的炸弹——“废电池不宜集中回收”。这颗炸弹的导火索估计是:国家环保总局污控司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召开了“废电池收集利用讨论会”,就社会上比较关注的废电池问题听取有关部门、专家的意见。七月份,聂永丰教授会后应邀在中国环境报上发表文章——“科学认识废电池的环境影响”。    一些地方媒体 政府部门转变态度稍有滞后,有些表态虽然遮遮掩掩,但步调基本和国家环保总局 光明日报保持一致。老百姓的态度不一。    以上言论不是我实地调查的结果,但也不算臆测。去几家环保局官方网站看看,把这几年各地有关废电池的新闻分析一下,再加上些亲身体会,就得出上面的结论。    2002年八月后,专家的意见似乎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相关报道的内容,无不体现出媒体及政府部门对专业权威的尊重。2000年四月,曾特意到北京清华大学请教这位专家。他没说过“废电池不宜集中回收”。看他2000年在中国青年报上发表的文章,他不是写了“目前,我们每个人所能做的,是把自己使用的所有废电池都集中起来,分类送到当地环保或环卫部门,等候专业化处置。”?我没有听错看错啊。    难道两年(左右)的时间,专家的认识有了更符合国情的提高?    ————————————————————————    如果方便,各地网友可以做些调查反馈一下各地最近的情况吗?可以发短消息给我。http://www./forum/index.php    例如:  1〉  南京(附近)的朋友,如果方便,不妨调查一下南京环保局的这项举措落实得怎样了?有没有受到现在大环境的影响出现变故?    新闻里有电话,先电话了解比较方便。    附:  南京建设废电池安全贮存场
  《中国环境报》第一版      为减少废电池污染,南京市环保局在栖霞区燕子矶镇吉祥村开工建设废旧电池安全  贮存场。       为做好废电池的贮运收集工作,南京市市容委在无资金、无利可图又增加工作量的情况下已作出了周密的部署,承诺在现有4个废电池临时贮存点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物资回收及街道社区的垃圾分类收集网络,健全和完善该市废电池的贮运系统,以确保公众收集的废电池能够到达它“该去的地方”。       环保部门号召市民,为保护我们生存的环境,从身边事做起,积极回收废旧电池,同时欢迎学校、商店和单位利用自己便利条件收集废电池,并在集存到一定数量后与环保部门联系或自行送往废电池临时集存点以及贮存场。南京环保部门废电池贮运联系电话为:(025)3619415。     —————————————————————————————————————  2〉  在废电池环境无害化管理问题上,天津市环保局走在了其他城市的前头,于2001年7月出台了地方法规——“废旧电池处理处置实施方案”……在目前大环境下,具体落实得怎样?天津(附近)的朋友,如果方便,可以做些调查吗?    新闻里有联系电话。    附:  天津市环保局出台废旧电池处理处置实施方案   
14:12 北方网        北方网消息:昨天,市环保局出台废旧电池处理处置实施方案,并在全市范围开设了20个废旧电池收集地点,对全市废旧电池进行集中收集,由本市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进行统一处理。       据了解,由于废旧电池的处理工艺比较复杂,本市又没有处理中心,所以回收后的处理一直未得到有效的解决。为此,本市去年与法国合资兴建了全国惟一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并将此工程列入了本市今年改善人民生活实事之一,目前该工程正在兴建中,计划2002年建成并投入使用。本市回收的废旧电池,都统一由该中心进行无害化安全填埋。据了解,该中心处理废旧电池技术即将开发出来。待该中心建成后,除处理本市废旧电池外,还将计划承担北京地区的废旧电池处理,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做贡献。       昨天出台的处理处置实施方案中,向社会公布了20个收集点,但注明在收集、处理的废旧电池中,不包括电池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品及报废的生产原料和电池经销单位报废的电池产品,以及企业生产设备替换的废旧电池。全市20个废旧电池收集点见右表。       回收点地址电话      和平区环保局和平区承德道28号27121540       红桥区环保局红桥区子牙桥区委大楼26541013       南开区环保局红旗路城西供电所旁27367309       河东区环保局河东区直沽八号路21号24314873       河西区环保局河西区奉化道5号83835065       河北区环保局河北区日纬路46号26266329       东丽区环保局东丽区跃进路61号24393213       西青区环保局西青区杨柳青二经路27391364       津南区环保局津南区红旗路28391255       北辰区环保局北辰区北仓道26395352       武清区环保局武清区杨村镇雍阳西道29341573       静海县环保局静海县北纬二路6号28942397       宁河县环保局宁河县芦台镇新华道22号25591471       宝坻县环保局宝坻县城关建设路29241587       蓟县环保局蓟县迎宾路29142767       塘沽区环保局塘沽区营口道483号62038506       汉沽区环保局汉沽区河西一经路15号25694165       大港区环保局大港区育才路南侧25990060       开发区环保局天津开发区第一大街2号25201410       保税区环保局天津保税区通达路61号25761141       天津市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联系电话:23614728  
   14:12 北方网     ————————————————————————————————  3〉    福州最近的情况怎样?新闻提示,日起,福州市将全面集中统一设点收集废旧电池……目前的大环境,对福州市的诸多举措有影响吗?有朋友方便做些调查吗?    附:  福州集中设点收集废旧电池   
《人民网》 赵鹏      人民网福州5月29日电  记者赵鹏报道:近日福州城管执法局宣布,从6月1日起,福州市将全面集中统一设点收集废旧电池,目前该局已在福州市各城区设立完成37个收集点。      近年来,在连续几届的福建省、福州市“两会”时,曾先后数次有市民代表提出要求集中收集处理废旧电池的提案。福州市多家学校、企事业单位及从多环保志愿者也都主动参与回收活动。但由于收集渠道不畅,民间收集来的废旧电池除少部分被妥善贮存外,绝大部分或仍混于生活垃圾被填埋,或仍置留于日常环境中。      据有关专家介绍:日常使用的电池主要分为含汞电池(主要是氧化汞电池和部分锌锰干电池)、含铅电池(主要是铅酸蓄电池)、含镉电池(主要是镍镉电池),这几种都会对我们的环境造成巨大危害。由于我国废旧电池再生利用、处理处置的技术开发起步较晚,目前还都只能采用暂时收集起来,统一运送、封存,待废电池处置场建成后,再启封进行最后处理。      另据了解,目前福州青浦岭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废旧电池等有毒垃圾处理式序现还在规划实施中,预计明年上半年将可完工。此外,近日福州市城管局还计划将该市的一环卫仓库改建为临时贮存点,并于近期再购置100个40升的废旧电池贮存箱。从6月1日起,城管局将每周一次到37个收集点集中回收,目前这37个回收分别建于省府、市府、省人大等大院中。另外,单位和个人有收集废旧电池也可电话通知城管,城管部门还可派车上门收集。      
  制度不先行,仅靠个人的努力是没用的。我存了一大堆费电池,没地儿扔。有什么办法?  
    制度变了,问题就能自然解决了吗。美国环保法规的完善环境保护的成就是他们的老百姓推动的。如果习惯了把具体问题只是归结到制度上面了事,就可能懒得追究具体问题的具体症结,就此可能失去必要的理性判断,结果就可能以自己最合作的行动嘲笑着自己最不合作的姿态。我担心自己会变成任人摆布的所谓“清醒者”。    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无论国际国内,都是有法可依的。危险废物的处理,无论(一时)有利可图否,国家都应该重视解决。缺少具体的管理法规,担心回收中出现二次污染,都是解决过程中暴露出的具体问题。以这些问题作借口回避废电池污染对环境对人体健康带来的危害,是因噎废食的做法。媒体的非常合作让我难以接受。    下面这篇文章反映出老百姓的困惑。    苹果怎么吃(转贴)    废电池会对环境造成污染,不能随便丢弃,这几乎是路人皆知的知识。只要你稍微留心一下,就会发现商场、旅馆等许多公共场所都设有回收废电池的箱子。回收废电池是热爱环保的人士和团体常开展的一项活动。人们对废电池要集中回收的认识要归功于媒体的宣传,经常在媒体上看到废电池对环境带来危害的报道,使人们对废电池污染环境似乎已是“盖棺定论”了。  
可最近《光明日报》却载文报道,废电池不用集中回收。该文称这是国家环保总局有关人士的意见。同时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的博士生导师聂永丰教授对这一问题介绍说,电池主要含铁、锌、锰,还有微量汞,普通干电池生产过程中并不需要添加镉、铅、砷等物质。电池中虽然含有汞,但由于是添加剂,其含量很少(小于电池重量的0.025%??即使是高汞电池,含汞量一般也在电池重量的千分之一以内。因而废电池随生活垃圾丢弃对环境的危害是微乎其微的。  
看了这篇文章,我如释重负,因为我常为自己不能集中处理废电池而忐忑不安,从今往后再也不要为处理废电池烦恼了。但在舒一口气之余不禁又产生了一丝疑惑,为什么这么长时间、这么多媒体报道废电池污染环境竟无人出来澄清?一个说有危害,一个说没关系,毫无疑问总有一个是错的。  
这不禁让我想起了一个吃苹果的故事,说某人看到报纸上说苹果要削了皮吃,因为残余农药之类的毒素都附在苹果皮上,不利健康,于是他削了皮吃苹果。第二天报纸上又登了吃苹果不要削皮,因为苹果皮富含维生素,有利健康,于是他连皮吃苹果。第三天他拿了一个苹果等待报纸的送达,准备看报纸怎么说后再吃苹果。  
再回过头来看看有关废电池的报道,似乎事情又并不是那么简单。就在《光明日报》文章刊登后不久,偶然又在某报看到,为增加环保意识,某大商场在门口增设了回收废电池的箱子云云,真让人有一番“今天怎样吃苹果”之感。如果说废电池不会污染环境,那么又何必大张旗鼓地、浪费人力物力地搞集中回收?如果说废电池会污染环境,那么《光明日报》、国家环保总局以及清华大学教授也决不会是开愚人节玩笑的角儿。我想,吃苹果削不削皮无论怎么说也是小事,可废电池是否污染环境却是有关环保的大事,而且也直接影响了人们对废电池处理的方式。无论怎样总得有一种合适的方式、一种权威的说法给老百姓一个交待,当然这是上面有这个权力、这个义务的部门和人的事,非咱老百姓所能操心的。  
《光明日报》的文章最后说:“截止目前,国内外均无废电池造成严重污染的报道或科研资料,有关废电池污染环境的说法的确缺乏科学根据,对群众造成了误导。”苹果还是要吃的,关键是怎么吃好一点,老百姓希望能早点明确。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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