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等医学教育教育介绍和定义

学历查询_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
教育部指定的学历查询唯一网站、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指定网站、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和调剂指定网站
&&&学历查询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
查询范围: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含学历证明书)。包括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教育()、开放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及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等。其中,研究生、普通本专科的学历证书已实现。
(重要告知:系统正在升级改造,年所有学历暂不提供查询服务。 )
注册,登录,即可查询本人学历。
在学信网栏目进行查询,当年毕业生免费。
单位会员查询
单位在注册并充值后即可多条查询。
单位批量查询
通过提供批量数据或专线接入等方式可进行批量查询。
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分为中文版和英文版,有效期内免费在线验证,使用便捷,多重防伪。 
&教育部公告
&政策及常识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创新创业教育分会_百度百科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创新创业教育分会
本词条缺少名片图,补充相关内容使词条更完整,还能快速升级,赶紧来吧!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创新创业教育分会[1]
是由各高校及相关人员自发组成的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研究和实践工作的全国性学术团体,隶属于中国高等学教育会。学会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学生工作司、思想政治工作司和民政部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本会的宗旨: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坚持民主办会,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优势作用,进行创新创业教育的理论研究、政策研究和协作活动,总结经验、探索规律,促进我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事业的发展。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创新创业教育分会分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本会名称: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创新创业教育分会(以下简称“本会”); 英文名称:Innovative and Enterprise Education branch of China higher education association(简称IEEC)。
第二条:本会是依法登记成立、由各高校及相关人员组成的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研究和实践工作的全国性学术团体,隶属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坚持民主办会,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优势作用,进行创新创业教育的理论研究、政策研究和协作活动,总结经验、探索规律,促进我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本会是非经营性学术组织,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学生工作司、思想政治工作司和民政部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的秘书处设在中南大学。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开展研究工作
1.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相关理论研究、政策研究和实践研究;
2.建立全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人员信息库,设立创业教育专家库,成立分会学术委员会;
3.组织创新创业教育论文、著作等成果评选工作,建立相应研究成果数据库,编写创新创业教育教材;
4.编印会刊《创新与创业教育》。
二、开展交流工作
1. 面向全国,积极搭建高等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学术交流平台,举办全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高层论坛、全国高校创业教育工作者论坛等;
2.建设和运行创新创业教育分会网站,为分会会员提供网络交流平台;
3.组织开展境内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学术交流。
三、加强本会自身建设
1.组织召开会员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等有关会议;
2.为会员提供咨询、成果发布与推广等服务;
3.做好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图书资料管理等日常工作。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本会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授权下,吸收团体会员。会员包括:高等院校、研究所、各类社会团体与企事业单位等。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本会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第九条:会员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第十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与研究本会建设和活动的重大事项,对本会工作有批评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四、优先取得本会提供的各项服务;
五、承担本会发布的科研课题;
六、优先在本会组织的会议上介绍经验、发表文章和获得本会编印的书刊、资料;
七、要求本会组织各类咨询、培训和交流活动;
八、具有申请承办本会组织的各类会议的权利;
九、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三、执行本会决议和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
四、积极参加并协助本会组织各项活动;
五、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理事会审定后,终止会员资格。会员如连续两年不参加本会活动或不按规定缴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会员如触犯刑律或严重违反本会章程者,经本会常务理事会决定,予以取消会员资格。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其会员资格自然取消。会员退会不得提出财产要求。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本会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审议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二、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和罢免理事;
四、制定和修改分会章程;
五、决定本会的终止事宜;
六、决定本会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四条:会员大会每年举行一次,可由常务理事单位轮流举办。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召开时,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同意,但延期举行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五条:会员大会召开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单位出席,其决议须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本会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幕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并对会员大会负责。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常务理事会;
三、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
五、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六、审查常务理事会工作。
第十七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会定期召开,情况特殊时,可以通讯方式召开。
第十八条:本会设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由会长、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及常务理事若干人组成。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职权,对理事会负责。经理事会授权,常务理事会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三、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
四、决定本会机构的设置和负责人的聘任、解职;
五、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六、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七、制定本会工作计划;
八、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素质好,团结合作好;
二、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域有丰富的经验和较高声誉;
三、具有高级以上职称或副厅级以上职务;
四、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的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为每届四年,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条: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向理事会推荐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人选;
四、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五、其它重要事项。
第二十一条:常务理事会下设秘书处,为本会的办事机构。秘书长在会长领导下行使下列职权:
一、协助会长主持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三、处理其它日常事务。
第二十二条:常务理事会可根据本会工作的需要,聘请名誉会长、名誉理事及顾问等。
第五章 资产管理
第二十三条:本会经费来源。
1.中南大学拨付专项经费作为启动经费,每年拨付日常运转费;
3.团体或个人的资助和捐赠;
4.政府部门资助;
5.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6.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十四条: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会员会费1000元/年,常务理事单位会费1500元/年。
第二十五条:本会的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包括日常办公、召开会议、举办展览、学术交流、印刷、宣传、奖励、劳务、稿酬等,不得在会员中分配。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聘请专业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保证资金收支资料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六条: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形式对会员公布。
第六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二十七条: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第二十八条:本会终止前,须在主管部门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九条: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主管部门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创新创业教育分会附 则
第三十条: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
第三十一条:本会修改的章程,须经会员大会通过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机关审核批准后方可生效。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经
年 月 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创新创业分会理事会。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核准之日起生效。
企业信用信息中国名牌大学简介 主题班会_图文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评价文档:
中国名牌大学简介 主题班会
上传于||文档简介
&&班​会​课​件​精​品
大小:9.65MB
登录百度文库,专享文档复制特权,财富值每天免费拿!
你可能喜欢国民教育_百度百科
是指纳入国家教育计划里的教育系列,其主管部门是国家,其中系列是指普通高等教育、、、、(高自考)等,国家承认其学历,同时也是获得国外承认学历的保障。
国民教育普通高等教育
普通高等教育
根据录取批次的不同,本科也分为一本、二本、三本,但它们同属于一个层次和等级(即本科教育层次)。同时本科又分为“重点本科高校”与“”。“重点本科高校”与“普通本科高校”只是侧重不同,无本质差别,前者注重理论研究后者注重理论实践应用。普通高等教育指主要招收高中毕业生进行全日制学习的学历教育,是&&中国高等教育储干培养计划&&最具权威的措施之一,也是&&中国高等教育高层次人才培养方案&&的主要措施.
中国储干培养计划之下的本科办学等级(部属、省属、市属)的不同、本科办学体制以及性质(公办、民办)的不同,由办学体制决定的本科高低的不同,本科(一本、二本、三本)各大学毕业证书“本簿和颜色”的相同与不同等等与本科高校的层次和“学历、文凭”水平的高低无关,所以一本、二本、三本高校是具有相同本科学历和文凭的高校,只是侧重不同,重点本科高校(985、211高校)重理论研究,普通本科高校(普通一本、二本、三本高校)重理论应用。即重点本科重研究,普通本科重应用。
国民教育国民教育
国民教育解释
1、目前我国的分为两大类:分别是和非国民系列;国民系列是指国家承认学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非国民教育系列指民办高等院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依法向学员颁发的证书,该证书除了不能参加国家的司法考试和公务员考试外,享受国民教育同等待遇。
关于毕业证书的说明: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章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民办学校的受教育者在升学、就业、社会优待以及参加先进评选等方面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受教育者同等权利”。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一条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经国家批准设立或者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颁发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
⑶颁发的大专、本科证书是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依法发给学员受教育的凭证,是受国家法律承认和保护的。其证书性质与国家普通高校的“国民教育系列证书”相比有一定区别;即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等有特定要求必须使用“国民教育系列证书”的,此证书不能使用。但由于此大专、本科证书是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依法颁发的,又与“国民教育系列证书”属同等学历, 所以经多年来实践,从取得证书的学员来看,该证书是求职、就业、晋升、提级、评定职称、各类职业资格初、中级考试及出国公证时的重要凭证。学员毕业后,同时建立完整的学籍档案,根据学员要求,可向有关单位寄发学员档案。证书在校园网进行电子注册,供用人单位及毕业生网上查询证书真伪。
3、哪些证书属非国民教育系列的毕业证书?
(1)社会力量办学的学校(民办高校)自主发证;
(2)各级党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注:中央党校和十四所省级党校的全日制统招学位研究生属于国民教育序列)
(3)社会人员取得的军队院校毕业证书(如:军人证、士兵证、复员证者);
(4)高等院校所属的二级学院所发证书;
(5)研究生课程班毕(结)业证书;
(6)1993年—2001年间,非教育部(国家教委)统一印制的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或没有验印章的证书;
(7)1994年—2000年非教育部(国家教委)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其中2000年北京、天津、辽宁、湖北、重庆五省市试点由普通高等学校自行颁发毕业证书的除外。
国民教育,又称九年国民教育,也即,属普及义务教育,教育期限包括小学6年,初中3年,分别称为国民小学与,共计9年。基本上是以提高人口素质为宗旨,即对6到15岁的儿童与少年进行义务教育。1962年,台湾首次召开教育大会,针对当时的学制与教育问题,研究配合经济建设的教育方案和规划。60年代末期始,台湾当局开始推动九年义务教育,率先在金门地区试点。1968年8月起,正式实施九年国民教育制度,全面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小学毕业生一律免试进入中学就读。
国民教育分类
台湾教育体系按教育类型分为正规教育与非正规教育,正规教育包括国民教育、高级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等,非正规教育包括幼儿教育、、补习教育等。按教育办学方式分,台湾教育可分为公立与私立两种。私人办学是台湾加快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措施,也是台湾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1950年以前,台湾私立学校很少,学校主要为公立。1955年,台湾当局颁布《私立学校奖助办法》后,由于采取免税、低息贷款以及每年由教育主管部门拨给一定补助专款,促进了台湾私立学校的迅速发展,尤其是私人兴办职业学校和专科学校发展更为迅速,学校数远超过过官办。到1988年,私立职业学校占了55.7%,私立专科学校占82.9%;私立大学及独立院校占35.9%,但学生人数占60%以上。80年代末,台湾当局进一步开放私立办学校的办学限制,进一步促进私立学校的发展。总体格局是,国民教育以公立为主,私立学校甚少;高级中等教育则是公立与私立平分秋色;高等教育则是私立后来居上,已占了高校总数64.7%。
国民教育发展
1970年,台湾召开第二次教育大会,制订了新阶段的教育纲领及实施“科学教育”的革新方案,组织人力编写在中小学实施“科学教育”的实验教材。台湾当局甚至把加强中小学教育当成“百年大计”和发展经济的最大投资,采取强化义务教育的许多具体方案。1979年和1982年,台湾先后制订了《国民教育法》和《国民教育法施行细则》,规定6到15岁的儿童强制入学;后又相继制订《强迫入学条例》、《国民小学课程标准》及《改进国民教育六年计划》等,将国民教育法制化、具体化。1988年,台湾召开第三次教育大会,制订新的“国民教育”发展计划,提出未来“国民教育”要以德、智、体、群、美五育全面发展的目标。同时将国民教育向幼儿教育和职业教育延伸。随后,台湾开始规划将9义务教育延长至12年,以实现12年义务教育。
2000年,台湾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学教育的投资与改革。自2001年起,台湾正式实施中小学“九年一贯课程”教育,其中2001学年度在小学一年级实施,2002年扩大到小学二年、四年与初一,到2003年中小学全面实施。到2001年10月,已有716所初中试办“九年一贯新课程”。2003年初,教育部公布“九年一贯课程纲要”,取代原先的暂行纲要,一个主要内容是强调本土化教育,乡土语言音标教学原则上延至小学三年级,初中社会课程增加“认识台湾”的内容等。然而,主张台湾意识的本土化教育,在岛内引起极大争议。
近几年来,国民义务教育重视“发展小班教学精神”,2001学年度,小学与初中每班学生平均为30.5人与34.9人,平均每位教师教导学生分别为21.5人与18.3人,均较以前明显下降。同时,2001年9月起,全面实施小学五年级、六年级英语教学。为提高小学教师英语水平,于2002年起建立小学英语师资“认证制度”,小学英语教师必须先通过教育主管部门所办或委办的检核测验,或全民英语检验中高级以上、电脑化托福测验213分以上,另加发音测验。
国民教育得到较快发展。到2000学年度,台湾共有国民小学2600所(其中私立25所),在校学生近193万人,教师10万余人;709所(其中私立仅7所),在校学生在1995学年度达到116万人后开始下降,2000年降为93万人,教师4.9万人。
国民教育教育序列
指在教育部颁发毕业证书范围内的、自学考试毕业生、毕业生、函授或电大、远程教育毕业生等。颁发的都是在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是被国家和社会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历也就是教育部承认的大学学历.
目前我国的国民教育高等教育学历分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四个层次。
高等教育学历文凭主要有四种,即:学历证书(即普通招生计划高等教育学历)、成人高等教育毕业 (结业)证书、毕业(结业)证书、远程教育毕业(结业)证书。 以上四类学历证书由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的独立设立的普通高等学校(含设在、军事院校中的普通班,提供现代远程教育的机构)、成人高等学校(即、职工高等学校、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民办学历高校发给其所举办的的毕业生,以及由单位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
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单位)、成人高等学校、民办学历学校所颁发的学历证书,国家予以承认。另外,通过自学考试、由国务院自学考试委员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在党校、成人高校、军事院校设立的全日制普通班中就读的学生所取得的毕业证书,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普通高等学校以远程教育形式举办的所颁发的毕业证书,以及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所颁发的学历证书,国家同样予以承认。
国民教育国内教育
中国大陆语境下的国民教育
国民教育序列指在教育部颁发毕业证书范围内的、自学考试毕业生、毕业生、远程教育毕业生、函授或电大毕业生等。颁发的都是在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是被国家和社会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历也就是教育部承认的大学学历。
国民教育即义务教育指政府有义务运用公共资源保障所有适龄儿童接受的教育。义务教育的三个基本原则是强制、普遍与免费。凡是适龄儿童都应强制接受教育的义务,并且教育对象没有阶级或是出身的限制,此外还必须是免纳学费的。1717年,开始实施义务国民教育,是全世界第一个实施义务教育的国家。《》第26条第一款指出:「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教育应当免费,至少在初级和基本阶段应如此。初级教育应属义务性质。」现代大部份的国家和地区都有实施义务教育,但年数和成效不一。
企业信用信息中国高等教育学制改革_百度百科
中国高等教育学制改革
《中国高等教育学制改革》一书的出版社是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作者是肖海涛。
中国高等教育学制改革基本信息
出版时间:
版 次: 1
页 数: 325
装 帧: 平装
开 本: 16开
所属分类: 图书&教育与考试&高等教育
中国高等教育学制改革内容简介
《中国高等教育学制改革》主要对中国高等教育学制改革进行研究。全书分为六大部分。第一部分,导论。指出教育现代化与学制建设息息相关,我国现行高等教育学制体系不适应现代高等教育发展需要,高等教育学制改革势在必行。第二部分,历史编。对中国近现代学制,尤其是高等教育学制的发展、沿革和历史变迁进行系统梳理。第三部分,比较编。涵盖德、法、俄、英、美、日和我国台湾地区学制概要及高等教育学制特点,以及国际高等教育学制改革动向及一般趋势。第四部分,理论编。首先从理论上分析影响高等教育学制变迁和改革的动因,进而分析高等教育学制改革的价值选择及一般原则。第五部分,改革编。这部分是《中国高等教育学制改革》的重点。在对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现实分析的基础上,着重讨论了我国普通高等教育学制系统改革、高等职业教育学制系统改革,指出建立开放多元的高等教育系统是高等教育学制改革的大方向,其中包括让高等职业教育成为相对独立体系。第六部分,结论。总结全书观点,绘制高等教育学制改革示意图。
中国高等教育学制改革图书目录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学制的产生、沿革及基本涵义
一、学制的形成
二、学制的基本涵义
三、学制的基本要素及关系
四、高等教育学制的基本涵义及要素特征
第二节 为什么当前要进行高等教育学制改革研究
一、现实需要
二、理论价值
第三节 国内外有关学制改革研究综述
一、国内学制改革研究现状
二、国外学制改革研究现状
第四节 如何进行高等教育学制改革研究
一、研究的基本问题与思路
二、研究的基本方法
三、本研究的主要特色
中国高等教育学制改革历史编
第二章 中国近现代学制的建立与发展
第一节 近代学制产生的背景和新式学校的建立
一、新教育制度产生的背景
二、新式学校的建立
第二节 近代学制系统的建立
一、壬寅学制(1902)
二、癸卯学制(1904)
第三节 民国时期的学制改革
一、壬子癸丑学制()
二、壬戌学制(1922)
三、民国时期高等教育学制演变
第三章 新中国高等教育学制的改革与发展
第一节 1951年《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的颁布
一、新学制的基本框架
二、学制改革试验和两种教育制度的提出
第二节 新中国关于高等教育学制的建设
一、新学制中关于高等教育学制的建设
二、学习苏联与院系调整
第三节 新时期有关学制改革的基本方向
中国高等教育学制改革比较编
第四章 德、法、俄学制概要及其高等教育学制特点
第一节 德国学制概要及其高等教育学制特点
一、德国学制概要
二、德国高等教育学制特点
第二节 法国学制概要及其高等教育学制特点
一、法国学制概要/7l
二、法国高等教育学制特点
第三节 俄罗斯学制概要及其高等教育学制特点
一、俄罗期学制概要
二、俄罗斯高等教育学制特点
第五章 英、美学制概要及其高等教育学制特点
第一节 英国学制概要及其高等教育学制特点
一、英国学制概要
二、英国高等教育学制特点
第二节 美国学制概要及其高等教育学制特点
一、美国学制概要
二、美国高等教育学制特点
第六章 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学制概要及其高等教育学制特点
第一节 日本学制概要及其高等教育学制特点
一、日本学制概要
二、日本高等教育学制特点
第二节 我国台湾地区学制概要及其高等教育学制特点
一、台湾地区学制概要
二、台湾地区高等教育学制特点
第七章 国际高等教育学制改革动向及一般趋势
第一节 国际高等教育学制改革的一般趋势
一、国际学制改革的一般方向
二、国际高等教育学制改革方向
第二节 波洛尼亚进程:欧洲高等教育学制改革动向
一、波洛尼亚进程出台的社会背景
二、波洛尼亚进程的基本内容
三、波洛尼亚进程的核心
四、波洛尼亚进程框架下欧洲国家高等教育系统的变革措施
中国高等教育学制改革理论编
第八章 高等教育学制改革的理论基础
第一节 教育的内外部关系规律
一、教育内外部关系规律的基本内涵
二、教育内外部关系规律与学制建设
第二节 人力资本理论
一、人力资本理论的基本内涵
二、人力资本理论推动了高等教育扩张
第三节 高等教育大众化理论
一、高等教育大众化理论的基本内涵
二、大众化带来学术取向的转移和质量观的变化
三、大众化带来高等教育体系与结构的变化
第四节 高等教育系统论
一、高等教育系统的要素及特征
二、高等教育系统的劳动分工及学术划分
三、高等教育系统的漂移与趋同
第九章 高等教育学制改革的价值选择与一般原则
第一节 理性主义和工具主义
一、理性主义的教育哲学
二、工具主义的教育哲学
三、两种哲学的调和
第二节 单轨制、双轨制与分支制
一、基础教育阶段学制上的单轨制与双轨制
二、高等教育学制上的单轨制、双轨制与分支制
三、高等教育学制长远发展趋势
第三节 高等教育学制改革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教育公平和教育机会均等的民主化原则
二、促进学生身心发展的循序性或阶梯性原则
三、促进因材施教、人尽其才的弹性化原则
四、适应社会需要的适切性原则
五、顾及时空条件的灵活性原则
六、适应本国国情的本土化原则
七、畅通学制渠道的开放性原则
八、统筹整个学制系统有机构成的整体性原则
九、坚持构建学习型社会和终身教育制度的持续性原则
中国高等教育学制改革改革编
第十章 我国高等教育学制改革的现实背景
第一节 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
一、大众化理论在中国的传播与实践
二、大众化改变了中国高等教育的体系与结构
第二节 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
一、中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历程
二、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史上三次思想认识的突破
三、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问题与前景
第三节 我国高等教育地方化发展
一、地方高校的发展及高等教育地方化的涵义
二、高等教育地方化与新一轮院系调整合并
三、院校合并带来中国高等教育结构的变化
第十一章 我国普通高等教育学制系统改革研究
第一节 我国普通高等教育系统的现状及基本特点
一、庞大而又复杂的高等教育系统现状
二、多样而难以统一划分的院校类型
三、三级四层学位制度
第二节 我国现行普通高等教育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单一化:表现为分类不清、定位不明、高校发展目标单
一、盲目攀比、办学雷同
二、衔接不顺:表现为升学、转学渠道不通畅
三、需求脱节:高等教育模式单一化不适应社会需求多样化
四、布局不均:未能充分体现高等教育的“公平与效率”
第三节 普通高等教育系统学制改革构想(一):建立多样化的高等教育体系
一、多元发展:构建多样化的本科教育体系
二、分类指导:尽快出台高等教育机构分类标准
三、优化结构:建立合理的高等教育结构体系
四、畅通渠道:建立学制系统转换“立交桥”
五、层次上移:逐渐上移普通高等教育系统重心
六、优化布局:面向社会,适应地方
第四节 普通高等教育系统学制改革构想(二):策略性建议
一、发展地方应用型本科教育
二、将高等教育逐步融入终身教育体系
第十二章 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学制系统改革研究
第一节 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学制发展历程及现状
一、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简要历程
二、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现状
第二节 我国现行高等职业教育学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地位低下:高等职业教育社会认可度不高
二、层次偏低:高等职业教育限定于专科,发展空间受限
三、衔接不畅:缺乏畅通职业教育升学渠道的有效机制
四、特色不彰:高等职业教育缺乏鲜明的职业教育特色
第三节 高等职业教育学制改革构想(一):建立相对独立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
一、转变观念:提升对职业教育的认识
二、提升层次:发展本科以上职业教育
三、合理架构:让职业教育成为相对独立的体系
四、有效衔接:加强中、高等职业教育学制衔接
五、面向地方:办出高等职业教育的特色
六、校企合作:加强高职院校与企业合作
第四节 高等职业教育学制改革构想(二):策略性建议
一、设职业教育学位:建立高等职业教育学位制度
二、双证并重:高等职业教育要学历文凭与职业资格并重
三、架设桥梁:引入第四层次教育,设立高中后、高等教育前教育机构
第十三章 结论
企业信用信息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高等教育定义 的文章

 

随机推荐